如何看待「男子護兒打狗遭人肉 鞠躬道歉賠 1 萬」這件事?

男子護兒打狗遭人肉搜索 鞠躬道歉賠萬元狗費仍遭圍攻踩車頂

男子為護兒棒打流浪狗 遭人肉後鞠躬道歉賠1萬元


王建是吉林長春人,長期在烏魯木齊生活工作。5月10日下午,王建帶著父親與3歲的兒子在烏魯木齊賽博特國際汽車城看車,就在準備離開前,發生了意外,「孩子一直往前跑,突然從側面衝出兩條狗,同時撲向我兒子,一隻黃狗,一隻就是黑狗。」

一向怕狗的兒子驚叫了一聲,「轉過來臉都白了」,王建回憶稱,兒子從小見到狗就嚇得不敢動,只會站在原地喊「爸爸媽媽」求救。

此時氣憤的王建隨手拎起了一根插在店旁邊輪胎上的薄壁空心鐵管,開始去追狗,「看了一圈沒有看到大黃狗,本來我們就想走了」,但繞回到4s店門口時,王建看到了黑狗, 「我下車就把這狗打了」。

醫生介紹,小狗大約有三歲,送來時還能走路,但是身體僵硬,已經給小狗輸液和止血,經過檢查後發現,小狗是外傷,是用棍棒打傷所致,下頜骨有多處骨折,後期會等「小黑」身體指標平穩後做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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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的王先生在其子受到狗的威脅下打狗,符合避險行為構成要件,屬於合法的私力救濟行為,且我國法律並未將寵物犬給予特殊保護地位,法無禁止即可為(20150526根據題目描述修改:王先生在狗已逃離後追趕的行為不具有適時性,不屬於避險行為,但是,攻擊王先生的狗在公共場所無牽引且脫離主人控制範圍,且王先生追趕過程中曾詢問4s店保安,得到「流浪狗」答覆,依常理王先生足以認定此狗為流浪狗(法律未對無主狗給予特殊地位予以特殊保護,無主狗與野兔、老鼠等非保護類動物一樣,屬於無主物的範疇,打狗的行為與打一隻老鼠、野兔相類似),王先生此後的行為不具備侵權的故意和過失,不應承擔侵權責任。);個別極端愛狗人士因為王先生的合法行為侵犯他人隱私、對他人進行騷擾甚至人身威脅,已涉嫌違法甚至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責任;有媒體報道,寶馬4s店事後號稱此狗由其餵養多時,因此應當認定4s店為狗的實際主人,根據《烏魯木齊養犬管理規定》,其在公共場所不按規定牽引狗類與無證養狗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應當予以警告或者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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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西方國家立法來看,寵物所享有的權益與狗主人所承擔的義務是大體一致的。

  美國有三部涉犬法律,即《惡犬法案》、《聯邦動物保護法》和《妨礙公共利益法》,法律賦予公民養狗的權利,同時也賦予非養狗者以休息和不受養狗鄰居干擾的權利。《惡犬法案》規定,狗主人必須在庭院明顯處豎立標牌,提醒過往行人注意;在公共場所,主人必須每時每刻為狗戴上約束皮帶和防止咬人的口套。否則一旦被發現,執法部門有權將狗充公或者殺死,並視情節輕重追查狗主人的責任。同時,法律還要求飼養惡犬的主人購買10萬美元的保險,以備他人不幸被狗咬傷時能支付賠償費。《聯邦動物保護法》規定,因狗致人損傷或其主人疏忽致使他人受到傷害的,狗的主人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樣,虐待狗也要受到經濟處罰或法律制裁,甚至入獄。《妨礙公共利益法》被譽為「睦鄰法」,該法禁止不間斷的狗吠聲,尤其是在夜深人靜時的連續狗吠。在美國的居民區內,犬吠超過三聲,狗主人就要受到相關法律的懲罰。(摘自搜狐新聞)。

  英國關於犬類也有相當嚴格的立法,根據「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的有關規定,任何一隻狗在嚴重襲擊兩次之後,必須被處死,以免除後患,甚至安妮公主的狗由於襲擊了伊麗莎白女王的狗也沒能倖免。

  可見,如果在歐美國家出現這種情況,公共場所出現這樣一條無牽引、無嘴套、無狗證的三無狗襲擊驚嚇兒童,無需王先生出面,很大概率上,警察便會將這隻狗「處理掉」。

  從西方國家實踐來看,對於寵物的特殊保護是以對寵物嚴加管理保證寵物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為前提的。愛狗人士在反對他人「虐待動物」時,倡導「寵物權利」之前,應該首先承擔文明養犬的義務,畢竟一切脫離義務講權利都是耍流氓。


看到這幅圖,愛車人士表示絕對不能忍!!!

我是一名愛車人士,視車為我的第二生命,堅決不能容忍無故損害或者是遷怒損害(我or他人)車的行為。
所以,我在這裡向大家呼籲,人肉此人,讓他向這輛可愛的善良的迷人的無辜的小車車鞠躬道歉。


前幾天我在河邊跑步的時候為了保護幾個小孩被一條瘋狗咬了一口,所幸傷口不深,只是劃傷。
那裡流浪狗不少,我經常在那裡跑步看到不少流浪狗在遊人的愛心下喂得挺好,至少精神沒有問題。
嚇唬小孩的那一條就不大一樣,明顯有仇恨社會的傾向,見到任何人1都會呲牙咧嘴,絕無友好的表現。
後來通過觀察和與園林管理人員的交流我才明白。那條瘋狗因為長相醜陋,所以從來沒有得到愛狗人士的關照,不僅得不到食物,還經常被所謂的愛狗人士丟石頭。。。。。
看來所謂「愛狗」,也是要看臉的。


我是愛車人士,我想人肉那個踐踏別人車輛的老夥計,他要出來道歉。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人類祖先最初在叢林里遭遇蛇狼虎豹的包圍為了延續種族的血脈與猛獸毒蟲作著殊死搏鬥才有了今天的人類。新聞里的父親只是為了保護孩子免受流浪狗的侵害,動手打了流浪狗,這是人類的自衛本能也是一個父親的天性,我們又有什麼權力橫加指責呢?各位「愛狗人士」(對,我加了引號。因為你們為廣大實實在在養犬愛犬的朋友抹黑。我真的懷疑這個群體的存在是不是為了激化社會矛盾)一邊我們要博愛,一邊用最居心叵測的手段公布他人隱私,毀壞他人名譽,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我真的不懂新聞里那個跳上當事人汽車踩踏的那個男人當時的想法,一個正常的有最基本教養和三觀的人都干不出這種事情,更何況是當事人已經做出道歉和賠償的情況下。
另一方面,這個賠償金怎麼能交給這些所謂愛狗人士?他們有權力代執法部門做出行政處罰還是說他們是狗主人呢?
還有一個問題:街上的流浪狗都是從哪來的呢?真正需要救贖的是這些愛狗人士自己。


一個父親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不小心打了某些人的父親


殺父之仇,可以不共戴天。
非親非故,何必咄咄逼人。


(PS:看到這條新聞,同情那被驚嚇的孩子和他的父親的同時,作為一個人類深感身為人的尊嚴受到了侮辱,這種侮辱不是來自於狗,而是來自於那些所謂的「狗粉」,狗犯錯容易理解,因為狗是狗,但人不應該這樣,因為人應該是人。我不恨狗,若不是小時候狗大人口下留情及其主人及時拉住,我也沒法五官端正四肢健全地在這裡答題,但我也不會喜歡狗,更討厭仗著狗勢欺人的狂熱狗粉。寥寥幾字獲得這麼多贊,真不好意思不多說幾句,作為一名對狗不感冒的人,我想對所謂的狗粉說幾點個人看法:
第一,你得知道,你的狗有時真的會像二手煙一樣讓人生厭,開心的是你,憑什麼我就得忍受那份不安不快,所以請管好你的狗,綁了幾萬年的狗繩不是隨便就能鬆開的,狗不教,主之過。這世上可能有無緣無故的愛,但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第二,你們知道狗是怎麼來的嗎?馴化出來的,什麼是馴化?不只是給他洗澡喂飯慣出來的,是棍棒、狗繩塑造出來的,更是在漫長而殘酷的馴化中淘汰篩選出來的,那類不聽話、不懂與人相處、傷人、愚蠢的狗會像事件中一樣被教訓、被打殺、被拋棄,而合人心意的狗則被留下與人相處,為人所用,人類社會哪有那麼好混。狗是人類社會、人類規則的產物,是人類的附庸,當一條狗有害於人類社會、違反人類規則,那它就在本質上把自己否定掉了,是個不合理的存在。
第三,你可以維護狗的權益(如果它有且合法的話),但不能以狗的名義來侵犯人的尊嚴。人的地位和尊嚴是百萬年打拚來的,狗的尊嚴是人給的,人也可以不給。狗低人一等就是低人一等,這是我的祖先為我爭取的,我也會為我自己和後代爭取。

最後送兩句話給做事極端的犬科哺乳動物保護者,願好自為之:

衝冠一怒只因狗,
醜態百出枉為人。

發個鏈接http://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32285


法律角度我就不多評論了,大家說得都很有道理。

從道德角度說一說。人類為什麼要保護小動物,特別是狗啊貓啊這類寵物而非豬牛羊等牲畜?不管是從生物學角度還是社會學角度它們都是動物,為何被動物保護主義者區別對待?我認為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狗、貓這類寵物被人類賦予了人文價值。寵物和人類共同生活,這種關係不僅僅是情感維繫,更體現著人類對生命的關懷。保護小動物是人文關懷的體現,而非狹義的「愛狗」「救狗」。

在這樣的大前提下,不難看出部分狗粉行為的荒謬。狗傷人你不管,人傷了狗就竭盡所能騷擾、攻擊當事人王先生,其行為本身早已偏離了人文關懷的大前提。結合之前玉林救狗事件人民日報的發聲「狗既是伴侶也是食材」,這種觀點恰恰對「愛狗」行為的動機與合理性進行了限定,一切偏離了人文關懷本身,把愛狗無限制擴大化、激進化的行為都是對保護小動物初衷的一種背叛。

保護動物是一件無比正確的事情,但是狗粉在中國的行為已經把這項運動污名化。我是支持保護動物的人,在此我要向這些打著「愛狗」旗號侵犯法律、破壞道德的人說一句:傻逼!


謝邀。出現這樣的結果,是因為他不是穆斯林。
下面是認真分析。

  1. 腦殘粉的力量比理性人強。價值觀的衝突,不僅僅反應在網路中,文斗始終不能代替武鬥。武鬥才是價值觀能夠確定下來的最終方式。所謂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譬如漲房價,抱怨的人從來不會上街吧?但是房價一降,各種業主就來售樓處「維權」了。
  2. 人形成的組織,才是力量。雖說政府對於各類NGO和地下教會都是一種敵對的態度。但是對於各類的寵物保護組織政府還是亮綠燈的。同樣能夠被政府允許的有力量的組織就是伊斯蘭教協會了。你看西寧事件中,那位馬長慶不就發言了嗎?所以我才感慨他不是穆斯林。
  3. 面對敏感問題(比如群體事件,民族問題),政府方面往往不是從法律處罰,譬如切糕事件中「領導指示我們一定要從維穩的大局考慮,公平、公正、合理的儘快處理好這起交通糾紛。」「因為此案件涉及民族政策的複雜性」。所以這次警方的不作為,也是從維穩大局出發。那麼想讓警方有所作為,做好的方式是另一方自帶民族宗教問題。

我堅決反對為了保護自己兒子棒打流浪狗的行為,棒子是我們人類的好朋友,請大家不要傷害棒子。我警告你們,打死狗我管不了,但是把棒子打斷了,我弄死他。棒子這種工具很忠誠,你不用它,它就一直在那,你用它,它也不會咬你,棒子那麼可愛,你們居然用得下手!那些打狗時把棒子打斷的人,你們的惡習是時候改改了!


這是以錯誤的天然政治正確為判別條件,以強烈的攻擊性來維持自己的正當性和內部的團結,通過批判他人來使自己獲得泛化的權力,展現自己的品德和能力,進而獲得虛假的自我實現的行為。

錯誤的天然政治正確:
天然政治正確是指已經被社會廣泛承認的,無需辯駁天然成立的某種概念或傳統。例如尊老愛幼,例如種族平等,例如愛心。但概念都範疇,無限擴展外延,就是錯誤。如尊老愛幼不代表老人可以為老不尊。
一個錯誤的範例是,人應當有愛心,所以應當愛護動物,所以更應當愛護可以當寵物的動物,所以應當愛狗,所以必須愛狗,所以任何不夠愛狗的行為都是沒愛心的體現,所以不夠愛狗的人沒有愛心,所以不夠愛狗的人不是人,所以對不過愛狗的非人可以做任何程度的懲罰而不違反人類的道德和法律。

攻擊性維持正當性和內部團結:
無論有沒有愛狗的名義,狗粉的極具攻擊性無理取鬧的行為自然是不正當的。但男子被人肉被圍堵時,自然會因為其強烈的攻擊性而認識到,道理上的反駁沒有意義,事實是只有自己妥協,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狗粉的騷擾。
強烈的攻擊性伴隨著強烈的情緒。強烈的憤怒充斥著大腦,剝奪了狗粉思考的能力。狗粉們沉浸在崇高和狂熱的拜狗主義中,自然會使自己避免去想,自己的行為是否有理,是否得當。

泛化的權力:
人皆有權力欲和控制欲,厭惡的不是特權,而是特權是別人的。
當以愛狗的名義,獲取了肆意批評攻擊非狗粉的權力後,能極大的滿足拜狗主義者內心中的權力欲和控制欲。

虛假的自我實現:
展示自己對比於他人的特別,是自我實現的便捷途徑。吃飽穿暖之後,總要實現點精神上的價值。我們都需要一定的自我肯定和他人肯定來確定自己的位置,證明自己的價值,雖然絕大多數芸芸眾生只是平凡普通的路人甲。
然而,總有一些特別蠢的不甘於自己的平凡,雖然連一個有點逼格的愛好都找不到,就只好勉強給自己洗腦,相信一些看似崇高無比的信念,來維持自己的不凡。例如,拜狗。
相比與不拜狗之人,他們是高貴的。他們堅信這一點,所以對於卑劣的人,就擁有了天然審判他們的權力。

如此空虛的生命,唯有祈求狗,來賦予其一點虛偽的意義。


強烈建議把這幾個狗粉找出來, 然後每人送幾條流浪狗.然後監督他們要把狗養好,沒喂好,每隻罰2萬


真巧啊。前幾天見到我們村的一個小混混,之前他初中沒畢業就去了深圳打工,據家裡人說混得不怎麼好,家裡母親病了都沒給錢醫。但這次再見到他的時候,居然穿得很精神,用著IPhone6+,還給我秀他好幾萬塊的表。靠!我還在用著紅米呢。


我問他是不是在廠里做到管理層了,他說,哪能啊!廠里沒日沒夜累得要命還賺不了錢。後來常去的小賣部老闆娘的狗被人踢了一腳,他也去幫忙罵了一頓。之後就跟老闆娘混熟了。老闆娘介紹他進了一個保護狗的群,裡面全是師奶,他在裡面吹牛,說自己是上海交大的,混久了做了管理員。

經常組織活動去什麼地方保護狗之類的,組織的師奶就給錢給他,讓他去主導。


他說,反正就是過去打打鬧鬧就行,又沒有什麼好擔心的,來錢又快,平時經常還能和群里的女的開個房什麼的。「她們一般除了狗也沒什麼關心的,所以很容易就能約出來。特別是一起去外地救狗的,晚上酒店肯定可以上。」所以他早就不幹工廠活了。現在不知道多愜意。


我問他,那你真的愛狗嗎?他說,靠!有錢拿,有得操,誰在乎狗不狗的!實話告訴你吧,救下來的狗我轉個手就賣了,不然我他媽怎麼養得起!賣狗賺得也不少啊。哈哈哈。要是再多點活動就好了!出去一次可以蓋半層呢!

我他媽都不知道怎麼接話好了。


匿了


現在很多的中老年人行動又不便,還有心腦血管疾病,受不得驚嚇。
要是我的爹媽走到樓門口,突然被賤狗嚇得心臟病發了,你說我恨不恨?

或者我的小孩在操場上玩耍著,突然就被賤狗撲了,誰知道有沒有啥病毒寄生蟲的,我得安撫小孩,帶他看病,一堆麻煩事還耽誤工作,扣工資獎金,影響績效,耽誤評先進你說我恨不恨。

我恨不得分分鐘踢死個賤狗。

以前不管在村鎮還是城市,誰家狗不拴好了闖了禍,街坊鄰居是要出來罵街的,怎麼現在人反倒替狗撐腰了?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星雲大師在廣西的一次講座。當時現場有一名觀眾是動物放生組織的,他提問道,他們在北京、廣州、上海等地放生都取得不錯的成績,但在廣西這個地方遇到一些違緣,想請大師開示。
這裡的背景是廣西玉林狗肉節的紛爭,所以大師也非常聰明(九十多歲的人了,眼睛也瞎了,但腦子真的轉得很快),並不正面回答。作為佛教人士,他也不能說放生不對,但如果說鼓勵他們放生,那隻怕這樣的紛爭會愈演愈烈。其實這是一個非常難面對的問題,但星雲大師是一個提倡人間佛教的高僧,他微笑著聽完這名觀眾的提問,然後回答說:
「既然是放生,最重要的是要放人。」
話音未落,全場報以熱烈掌聲。
其實道理很簡單,人也是動物,不論如何談動物的權利,首先最重要的是談人的權利。真正尊重生命的人,不可能不尊重他人。一個對同類都不友愛的人,他對異類的愛也只能是虛偽而又廉價的愛。


說明我國在狗權建設方面比其他國家不知道高到哪裡去!

可以抨擊其他國家的狗權問題,借而派兵維護狗權!這是中央的一盤大棋!噴子們哪裡懂!


你們弱爆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要是遇見這情況,就提前整一堆惡狗,等那幫孫子過來的時候,就放狗咬他們,看他們還愛不愛狗。


想知道為什麼么? 可以在我的某篇答案里找到答案。
什麼是費拉民族? - 浮生未半的回答
金庸名著《天龍八部》里有一位馬夫人,看看她是怎麼對待她爹的:

「我好生失望,坐在雪地里放聲大哭。我天天好好放羊,就是想穿花衣衫,到頭來卻是一場空。我又哭又叫,只嚷:『爹,你去把羊兒奪回來,我要穿新衣,我要穿新衣!』」

蕭峰聽到這裡,一顆心沉了下去:「這女人如此天性涼薄!她爹爹摔傷了,她不關心爹爹的傷勢,盡記著自己的花衣,何況雪夜追趕餓狼,那是何等危險的事?當時她雖年幼不懂事,卻也不該。」

他們不知道自己的親人同胞也受了苦,只顧著自己的感受,對同類的痛苦和無知沒有一點同情心,反而對他們失望,進而鄙視,仇恨他們,有的是智商問題,比如柏楊,有的則是人性問題,比如《三體》里的葉文潔,以及伊文斯的地球三體組織,這是個人主義發展到極致,極端重視個人感受,忽視集體利益的結果,最終結果居然是中國一國內部的文革導致了全地球人類滅亡,何其荒謬!聖母也是同樣的心理,他們只看見樹葉,看不見森林,比如攔車救狗的狗粉,只看見自己的狗叫喚,反而看不見司機在高速停車危害公共安全,他們已經超越人類,到達了做狗的境界


鄙視那位父親,他應該跟惡狗講道理的


我彷彿看到了用狗碰瓷的新產業紅遍神州大地的盛況。不說了,趕緊訓練狗嚇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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