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接受婚前同居嗎?
我一直覺得,婚前同居是以未婚的心態體會婚姻生活。美名其曰試驗是否合適結婚,但是婚姻需要的是責任,是有問題共同面對共同解決的責任心,而不是我只是試驗雙方是否合適不合適就撤退的心態。不論時代是否變遷,婚姻生活就是需要雙方的妥協和讓步,自己不學習經營感情卻要用同居來試驗,從這個角度來說,不接受
在我看來是必須。
熱戀時,雙方都會將自己最好的特質表現出來,將自身缺點掩蓋住。
這個時候雙方很容易會產生一種過分美好的錯覺,以至於往後丁點瑕疵都會被無限放大。
同居是個很好的磨合方式,當你兩個人一起吃喝拉撒的時候,兩個人身上的不足不可能再一直掩飾,這時一個真正的、不完美的人就會展現於你眼前。
再美艷動人的女人也有放屁的時候,再風度翩翩的男人也有打呼嚕的時候。
在這個過程中你得學會包容/改變/進步,接受別人不完美,改變自身壞毛病,從而令感情升華。
婚前同居好比如是給你自己將來命運一次機會,讓你去發現並嘗試接受對方的缺陷,不至於等你婚後才察覺自己無法接受的話而釀成悲劇。
接受。
我不能接受為了合法同居而過早領證。然後以20歲的年齡來譏笑30歲未婚同居者。
更不能接受當年20歲就生了娃的老娘們老爺們來對今天25歲未婚同居的人說三道四。
當然,希望是真愛,要注意保護措施。
就像十年前的八零後簡直是個貶義詞,可是十年後的八零後由於掌控了社會的喉舌所以變得正能量滿滿。未婚同居這事也一樣,以前被人黑,等同居的人多起來了呢,輿論就開始嘲諷我這種接受不能的人了!
我知道你們會覺得我很老土,但是不接受就是不接受。而理由呢,也絕不只是麻麻告訴我不該這樣做。
首先呢,拋開意外懷孕或者未來老公有處女情結的之類的腦殘問題,其實婚前同居最大的風險就是在未來回想起來,你很有可能覺得你自己的第一次並沒有交付在一個最合適最完美的時刻。當然,你也大可以迴避這段記憶。
其次呢,即便你和你的小朋友成功地喜結連理,可彼此也還是知道兩人在並沒有合法化之前早就啪啪啪過啊,萬一婚後又出現了什麼裂痕,休怪對方會懷疑自己。當然,你也可以堅持相信兩人之間絕不會出現信任危機。
再次呢,約炮有風險,小夥伴需謹慎,萬一染上個亂七八糟的病呢,你又不是不知道。當然,你也可以說這概率小到微乎其微,才不會阻止你的奔涌的慾望。
可能說到這你也還是在說我幼稚老土不解風情,還想給我講一番只要能對彼此負責就可以了啊,不試婚怎麼確定以後能幸福又美滿吶!那我問你,那萬一試出個不合適來又分開,還算個毛能對彼此負責啊。好有趣。
反正我是覺得呢,一個只被自己前夫上過的女紙倒是比一個被自己說不清道不明的某任前男友上過的女紙好些。
最後為了預防你們又想從其他方面指責我呢,我乾脆也都交代清楚。本人21歲,按說應該正處於你們心目中適合未婚同居的好年華,而不是什麼媽媽級的說教者。也不是從沒談過戀愛的無知少女,和現在的男朋友已經在一起兩年了,而且也並不是第一個,但反正我們在這方面的立場相同。並非每天宿舍教室兩點一線的自習室學霸,但出去玩的時候都是和男朋友住男女分房的青旅。並非自己長得太安全,也並非男朋友長得太安全,相反他倒真的很帥,他一笑我都會衝動,但會到接吻為止。
歸根結底,我就是不覺得情到深處就必須要用上床來證明,請彼此都給對方更多的尊重和信任。
———————————————————看了各位過來人的評論,我只是想補充,我並不覺得過去幾千年的人堅持婚後同居就給他們造成的什麼心理陰影,也並不認為現在的人們婚前同居是因為心理暗示和社會輿論之外的生理進化。
自由和先進是兩碼事,以試驗的心態偷嘗禁果,除了苟且,我找不到更合適的詞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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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如果現在小朋友現在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你們是不是又要拿著這一點來恥笑我的教條了呢?
—真是一個腦子進水的愚人!
—怪我咯?
我只是想說,同輩壓力是魔鬼,與時俱進不等於正確。
至於說同居不等於啪啪啪的人,反正我是做不到無性同居,呵呵噠~
當然,每個人都有選擇和判斷的自由。
不接受。天我真是太封建了?
現在可以接受了,婚齡三年,老公和我都是很好說話沒有那麼多毛病的人,我們婚前沒有同居,婚後高高興興地搬到一起住在一塊兒,但就是這樣因為作息啊等一些細小的生活習慣很不協調。磨合的過程很痛苦,甚至有段時間我都不想和他過了。婚前同居一起消費,一起面對事情處理問題,是個最好的觀察期。期間如果有大的三觀的分歧,也可以早分。而且還有一個很重大的問題,很多人其實還不適合於走進婚姻,感覺現在很多新婚男女,為證明愛情而結婚,為父母之命而結婚,這樣沒有做好準備的婚姻,在我看來是很危險的。其實很多人比起兩個人生活,更喜歡更適應的是獨居。婚前同居也會幫助你想明白這個問題,看你是不是適合走進家庭,畢竟真正的婚姻生活是柴米油鹽。不過不建議同居太久了考驗合適的話,同居三個月到半年即可結婚,拖得越久越容易失敗,其實不論男女,都會厭倦。
不接受。
可以接受婚前性行為,但是同居還是算了吧!在一切更確定前,我才不要一個人如此入侵我的生活。而且住一起要協調的雞毛蒜皮太多了,沒想好時,何必如此遷就。
家是一個人的港灣,要想好才能分享,不可以隨便弄得彼此無處可逃,朝夕相對。
難道同居只是愛愛的問題,都不考慮生活空間嗎?婚前同居,就所謂的解放,其實,這只是男權社會說灌輸的一種欺詐的觀念。你不同居,就是保守,就是封建。但,女人們,麻煩你們動腦筋想想吧。多少男人,說要對你負責,但是艹了你之後,能負責的,一萬個有一個嗎?有的,你是處女,或者,它玩膩了厭倦了,想順便找個人安定了。嗯,安定,不必須跟你,跟你只是你的幸運,但另一方面來說,其實也是你的不幸,愛情是排外的,但是,在它眼裡,你只是一個不明顯的物品,剛好對的時間,它必定不是你對的那個人,因為它跟本就不放你在心上。它對你的身體動心,不是永遠的動心。任何一種動心,不是在思想層面上發生碰撞,發生交流,則不能稱之為,平等的愛。想想,女人也真是悲哀,不接受婚前同居,就被扣上大帽子砸下來,保守,封建。這,都是雄性動物們的下半身的慾望為主之後得了仗著力氣得到了這個世界的話語權之後必定產生的一種向著另一性別而發起的進攻。又因為,生理上的設計的不可逆轉的毀壞。所以,男人們的陰莖攻擊方向也就越來越偏向於低齡化。陰莖控制了雄性的行為之後,又因為為了讓另一性別領域所認同,於是把理由借口跟畜生去借來,說雄性為了延續自身的dna而廣播種,這個理由,則是紅果果的宣布了它們不是人。如何定義男人,在我看來,能控制自身性慾望並且在不傷害他人的基礎之上而合理的發泄,不然,只能稱之為人形動物。
至於西方性解放,這是美國上個世界5,60年代的破事,美國在80年代就開始反思並且整個社會都在通過道德來約束成人們的慾望。我們聽說的,美國父母在孩子書包放避孕套,這,說白了,是海龜精蠅們想操而操不到美國逼,然後,又在資訊極度不平衡之下的女人的崇拜目光之下,亂舞的陰莖控制了它們的腦海,借著改革開放,把婚前性行為說成了西方潮流。借著中央領導們,借著百年前的中國社會童養媳哪一套,堂皇冠冕的修改了法律把婦女定義為14周歲,甚至於10年開始就把12周歲定為婦女,(我這裡想問最高法院的那幫畜生們,你們有沒有女兒,有的話,我好想跟她們8歲貪戀愛啊,因為她們在你們這麼有錢的營養下肯定8歲就發育成熟了)好不顧忌越來越多的女人知道,美國思想其實很封禁!很保守!他們的法律規定了,禁止任何的成年人跟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所以,最近的報紙上發生了女老師跟16周歲的孩子上床而被抓,就是因為有這個法律法規!聯合國規定未滿18歲不能稱為婦女!法國情人並不是妻子鼓勵丈夫去養!它們打擊所有的阻止陰莖想要活動的範圍的一切人,麻煩那些說能負責任的人,請告訴我,怎麼個負責任法?有了孩子就打掉或者玩消息呢,還是結婚?那麼問題來了,你們口口聲聲說試愛,既然是測試一定有不合格,請幫傻女人們區別,責任和不負責任的行為是?
算了,不說太多了。可以肯定又有傻逼女人罵我封建。一大幫既得利益者,男人們罵我,要做我父親或者我祖宗等。我只想說,我不太會說話,說得你們憤怒的,請你們來打我啊!!!
那幫新聞編輯者們,你知道我每次看到印度心理怎麼想的嗎?這是在打中國的那幫起草法律的狗雜碎們的臉!印度3人輪姦一女大學生每人20年,中國?這是嫖資糾紛的好吧,女的罰5000,男的罰2000了事。你看,這不是打臉是什麼?如果不看成打臉,這個國度的思想也就被毛強行救了一次而已,然後又在鄧狗之下破壞殆盡!有人罵毛,都沒事,我就操鄧怎麼了!
未經許可,歡迎到處轉載!
可以接受。
但我並不完全贊成。
1 X行為沒什麼可說的。我個人是享樂主義者,支持想做便做【但不要換對象哦】。尤其是女生,把這件事看得太重並沒有意義。學會坦蕩對待,如同餓了要吃飯一樣對待就好。除了你自己,並不會有人真的因為這件事看不起你。如果對方有毛病或者你不能接受的性癖更是早點知道的好。
但有些人會利用這一點要挾對方結婚或者其他,這是我對此事最厭惡的地方。所以同居前請達成協議,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
2 和結婚對象同居其實和跟朋友同居差不多,一起做飯,吃飯,看電視,打遊戲。生活習慣和作息都是可以適應的,實在無法適應的話,分手成本比結婚更低。我是不建議思想不夠成熟的人婚前同居的,或者說,我並不建議這樣的人結婚。【說這話也太不要臉了哈哈哈 但結婚是兩個人的事,誰也不是對方的家僕和附屬品,更不是裝飾品。無法照顧好自己的人,如果你的結婚對象不願意一輩子遷就你照顧你,那麼建議你不要結婚。
3 雖然我不介意,但大多數長輩還是不會同意婚前同居的。如果你很慘有這樣的長輩,為了自己負責請保護好自己的名聲。只是加深了解和進行X生活自然有更科學的解決方法,沒必要在這方面標新立異惹麻煩。
總而言之就是,自己長點心。搞明白你婚前同居到底是為了什麼。
別弄巧成拙。
我不接受。我老婆必須是處女,而且會永遠是處女。當然我也是處男。【滑稽】
愛的死去活來 見過家長考慮過結婚未來 同居一月因三觀分手 慶幸萬分
你可以接受,但你會後悔。因為同居的無聊會讓你厭倦和這個人相伴走到最後。
從小就同居到現在的不懂你到底在說什麼。
大家說不接受的是怕自己被人譏笑吧呵呵
個人感覺最好還是不要,雖然之前我一直贊同,但是前段時間也因這個原因分手,我比較願意住一起,並且是人家的房子,她也提過說不想住一起,但是當時感覺大家不受父母限制,而且就算他沒房我也暫時買不起房,我也會出來租房一起住,感覺一是新鮮,二是覺得能更好的照顧對方,所以算是死皮賴臉住一起但是後來發現雖然兩人住一起能夠更加了解彼此,照顧彼此,也很開心,但是這樣也會讓人更加的有一種佔有慾,久了之後你就會不自不覺想去控制對方讓她也跟著你的生活走,並且會試圖進入人家的全部生活,而且會想達到人家在你面前沒有一點隱私,雖然你感覺達到目的住一起就高興,並且對方沒有明說出來,但是只要是稍微有點腦子沒被愛情沖昏腦袋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你還被蒙在鼓裡以為人家什麼都不知道,久了人家就厭倦了,但是前面我提到了最好不要,當然如果你覺得實在要在一起也行,那麼一定要做到生活在一起的日子裡一定要給足對方足夠空間,絕對不能有控制人家生活的慾望,只要不涉及底線,並且還要足夠的信任對方,在生活中多照顧人家的感受,並不需要每天都有驚喜但是一層不變的同居生活是人都會枯燥時不時地帶給對方一點驚喜就好,驚嚇則能不帶就最好別帶了,這樣的話同居在一起也並不是個壞事。
能接受,前提是男女可以對自己負責任
是的,我現在三十多了,還是處男。我也是非處不娶。
反正我接受不了,可能我只適合獨居。。。。
當年熱戀期,自己正好也要搬家,稀里糊塗的被哄得和前任找房子同居了,雖然住一起一年多了,但也確實能看到不少問題。如果再來一次,我覺得我還是會選擇願意同居吧,因為每晚兩個相愛的人抱在一起過冬的感覺真的是太好了...
關於啪啪啪和同居,難道不是應該啪啪啪和諧再考慮同居?
接受。戀愛、婚姻、婚前、同居都是獨立的事情,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若能和同一人進行每一件事,那是我的本事和幸運。若不能,那就讓自己做每一件事的時候,都單純地出於發自內心的願望。
接受。大家都是成年人,相愛的人愛愛很正常啊。大家對自己負責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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