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電影《醉鄉民謠》?
科恩兄弟新片
考據癖特意來路過。大概整理了一下背景,供需要的人自取可以嗎?我剛開始玩知乎,你們不要騙我…
總結一下就是,科恩兄弟用自己慣用的手法(黑色幽默、抓狂的窘態、情節反轉等),通過虛構一個人物(Llewyn Davis)來反映作者對特定歷史時期(民謠運動井噴前,電影中是1961年)的理解。
所以電影中的Greenwich和真實世界有多少相像,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像諾蘭在蝙蝠俠前傳三部曲的末尾,把羅賓這個形象化身在Joseph Gordon-Levitt扮演的小警察身上一樣,《醉鄉民謠》里的角色都是虛構的,人物關係都是重新構建的,但幾乎全部是現實人物的映射。
-------------下面有劇透,如果嫌煩直接看加粗字體和最後一段就行-----------------
關於角色
1、Llewyn Davis的形象,一定程度上來自Dave van Ronk, 但只能說是"loosely based on". 范容克的遺孀在拍攝前期向科恩兄弟提供了一些諮詢,而片中最明確的一個援引應該是主人公的那張單飛唱片,神似范容克的專輯"Inside Dave van Ronk"(雖然范容克這張專輯發行於1963年)。
范容克早年曾經搭車到芝加哥為民謠界大咖Albert Grossman試唱(電影中的Bud Grossman)。這是電影中Llewyn所經歷的重要場景。此外,范容克也曾經考慮過放棄音樂事業重新出海,但因為弄丟了海員證而作罷。
以上都轉引自范容剋死後出版的傳記"The Mayor of MacDougal Street". 這是科恩兄弟的靈感來源,也是重要參考。
至於范容克到底是不是鮑勃迪倫的吉他老師,豆瓣上有人引用鮑勃迪倫中文版傳記的原文作證,而我個人尚未讀到原文或其他相關證據。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在迪倫來到格林尼治的初期,范容克和他的一個好朋友Paul Clayton給予了迪倫很多幫助和影響,從睡沙發,到分享老民歌素材。
後來Clayton自殺了。(Llewyn的前搭檔Mike Timlin也是。)
2、Jim Jean Berkey的形象,根據科恩兄弟接受採訪時的表述, 來自60年代的一對夫妻組合Jim Glover和Jean Ray. 不過范容克沒睡過他們倆家的沙發(有沒有把肚子搞大就更無從而知了)。
另外有評論稱Jim Berkey (Justin Timberlake) 的形象和Paul Clayton有幾分相似,個人覺得這個倒略顯牽強。
3、Troy Nelson的形象來自Tom Paxton, 這是一個非常明確的映射:Paxton曾經當兵,住在Fort Dix, 周末到格林尼治唱酒吧。Troy在片中獨唱的那首"Last Thing on My Mind", 是Tom Paxton最有名的作品。
我相信Troy的這個角色設定,在製造和Llewyn的對比的同時,還影射了貓王(Elvis Presley)的存在——當(過)大兵,衣著乾淨,彬彬有禮,會說話,討人喜歡,職業前途光明。Llewyn對這一款一點都不喜歡,他對Troy總帶有一些屌絲氣息的敵意。片中他也問起了貓王:
"Did you meet Elvis?"
"No. Everyone asks that... No, I did not meet Private Presley."
在芝加哥公路之旅一段,司機Johnny Five提到曾在德國服役,Llewyn再次問起:
"You"re friend of Elvis"?"
"... (極其低沉短促的)Yeah."
(此處應該是"You"re a friend of Al"s?" 是我看槍版時聽錯了。也就是說此處並無和貓王的聯繫,是我多想了。特此注釋,感謝戴宇和汪嘯宇二位的指正!)
貓王於1956年發行在RCA的第一張專輯,1958年入伍服兵役到1960年,彼時正當紅。他這種「白人小子唱黑人音樂」的rockbilly風,在當時的白人民謠圈子看來相當「商業」。和早年的范容克一樣,Llewyn對獲得商業成功的歌手抱有一種天生的鄙視(當然這也他在片中的"loser"氣質非常貼合)。
4、Bud Grossman的設定來自Albert Grossman, 現實中芝加哥"Gate of Horn"的擁有者,鮑勃迪倫1962-70年間的經紀人。他是彼時民謠圈的大鱷,眼光毒辣,極具商業頭腦,但性格很難相處,是個pain in the ass. 當年他也沒看上范容克,但范容克倒也沒有Llewyn那麼孤注一擲。
5、片中Grossman提到要組建一個三重唱,「兩個男歌手,一個女歌手」,映射的就是Peter, Paul Mary. 現實中Albert Grossman在1961年推出了這個組合,他也的確考慮過范容克,不過最終入選的第三人是 Noel Paul Stookey.
電影前半部分,Troy邀請Jim Jean登台合唱的那首"500 Miles", 後來就被Peter, Paul Mary發揚光大了。而他們仨在舞台上的形象,也像極了PPM.
6、爵士樂手Roland Turner (John Goodman), 拄著雙拐的樣子被認為是映射了布魯斯歌手Doc Pomus. 但他吸毒、自負、通篇廢話的屌樣子,還是更像當時到格林尼治和民謠歌手們搶地盤的垮掉派們。科恩兄弟很好地適度醜化了他。至於他那個寡言的奴僕/司機Johnny Five, 應該是全片最莫名其妙的角色了吧。完全不懂。
7、除此之外,各方評論列出的映射還有:
Llewyn的經紀人Mel Novikoff - 范容克早年的經紀人Moe Asch
和Llewyn, Jim在錄音室合作的歌手Al Cody - 牛仔歌手Ramblin" Jack Elliott
片尾的白毛衣四重唱 - The Clancy Brothers
片尾被Llewyn罵的大媽歌手Elizabeth Hobby - Maybelle Carter(卡特家族)
但這些相對就不重要了。
8、片尾一閃而過鮑勃迪倫在台上表演"Farewell"的影子,把這個電影講述的故事和現實接在了一起——鮑勃迪倫帶來的民謠革命成了一道分水嶺:在他之前,幾乎只有以Pete Seeger(以及Woody Guthrie, Lead Belly, Big Bill Broonzy等)代表的、登上了大雅之堂的左派民謠(民謠復興運動和民權運動一樣,在60年代達到頂峰),和Llewyn Davis這一幫什麼都看不上的潦倒酒吧藝術家;迪倫之後,民謠圈子才真正迎來了singer-songwriter主導的、百花齊放的年代。所以Llewyn這個角色更多代表的是「黎明前的黑暗」那個時期里,成為了炮灰的那群音樂人。他們沒趕上好的時候,也沒能成為時代的弄潮兒,但他們是民謠革命的堅實基石。這種反英雄的設定,和科恩兄弟作品也一脈相承。
關於Mike Timlin
范容克一直是一位solo藝人,而Llewyn有一個影片中沒有出現的前搭檔Mike Timlin. 他貫穿影片始終:Roland諷刺過他,Bud問起過他,Jean說"I miss Mike." 幾乎Llewyn圈子中的所有人都認識他,都在懷念這個人。顯然他是Llewyn社交中的緩衝帶和萬金油,而Llewyn的人生因為他的離世而轉折。所以我其實不太贊同本片講的是"loser"的故事。我覺得電影的內核是"depression", 關於一個人的生活失去了平衡之後,這種分崩離析所帶來的壓抑和悲傷。
至於「傲骨」二字,其實只是「面子」+成王敗寇的浪漫主義,Llewyn這樣的身處生活低位的人是沒資格談的。他所做的只是一個個是非選擇,就像Bud問他要不要「剪了山羊鬍,站在舞台暗處,試試給別人和聲」時,他平心靜氣地說了個「不」一樣。
PS在片中「出演」Mike聲音的是Mumford Sons的主唱Marcus Mumford.
再PS我有一種猜測,Mike Timlin也許是Gorfein教授的孩子。教授收藏二人組的唱片,教授夫人熟知作品裡Mike的和聲;他們寬容,幾乎無條件地對Llewyn好,但顯然不太懂他在搞什麼——他們口中的Llewyn是"our folk singer friend", 在飯桌上讓Llewyn惱羞成怒,這種關係很像父母和孩子的關係。
關於電影中的曲目
「Hey Mr Kennedy」是電影唯一的「原創」曲目,但其靈感脫胎於三首歌:
1965年的"Wernher von Braun", 講的是火箭科學家馮布勞恩為納粹德國工作的故事;
1960年的"Mr. Custer", 關於跪求不要把自己送上前線的歌謠;
以及1962年Mickey Woods的"Please Mr. Kennedy", 講的是一個大兵希望先結婚再出征越南,因為怕未婚妻跟別人跑掉的故事。
於是T-Bone Burnett(音樂監製)就主筆為科恩兄弟捏造了這麼一首歌出來。肯尼迪總統,不要讓我去太空。
"Hang Me, Oh Hang Me", "Fare Thee Well", "Green, Green Rocky Road", 這些都是范容克演唱/錄製過的曲目,都是些傳統歌謠。那個時候「唱作人」的概念還不時興,大家都是唱這些民歌。
"The Death of Queen Jane", Llewyn面試時唱的歌,16世紀的英國歌謠。亨利八世的第三任夫人Jane Seymour難產而死的故事。試唱這麼重要的場合唱了這麼一首悲傷的、不商業的歌,只能說Llewyn心思大概都跑到自己的兩個孩子那裡去了。一個已經兩歲自己卻從不知情,另一個不管是不是,都將見不到這個人世了。
"The Last Thing On My Mind", 前面提到過,Tom Paxton的代表作。
"500 Miles"往前追查也是首民間小調,但是是Hedy West這個人把歌詞、和弦等基本形態都固定了下來,所以現在credit基本寫的都是她的名字。最早發行的一版錄音是1961年的三重唱The Journeymen, 次年,Peter, Paul Mary唱紅了這首歌。
"The Shoals of Herring" 一首英國民謠,寫於1960年,作者是Ewan MacColl. 不是很出名的歌,最出名的版本可能是The Clancy Brother的。講的是打漁一輩子的老漁夫的故事。即將要出海的Llewyn給老爹唱這首歌,是全片我最喜歡的片段。老頭兒從頭到尾只有一個轉頭的動作,但那股情緒真是…催淚啊。
片尾鮑勃迪倫的這首"Farewell"其實寫於1963年,作品原型是一首叫做"Leaving of Liverpool"的英國歌謠,講的是離開自己的愛人、從利物浦奔赴加州、渴望早日回家團聚的離愁別緒。迪倫改寫了歌詞,把水路改成了公路,再沒提回鄉這檔子事。電影的結尾為Llewyn唱一首告別,其情緒不言自明了。
關於電影的意義
大家都說《地心引力》沒什麼情節可講,其實這部電影也差不多,只是勻速採樣了Llewyn Davis這個人生活中的一個片段而已。科恩兄弟甚至都沒有努力嘗試去「以小見大」,這樣的去浪漫化的、不動聲色的描繪,可以讓不熟悉音樂行業的觀眾拋去歌手的光環,是這部音樂電影最大的魅力所在:所謂黃金時代,就是這麼一群千姿百態的人,都在各自閃著光。你甚至都不想去在意十年、二十年之後,這些人到底混得怎麼樣;你知道了他們生活的姿態,這就足夠了。科恩兄弟給你很細的一支管,逼著你品嘗10毫升的白開水,也許每天和那麼多可樂,會發現其實水是也有味道的:這就是生活。
我們通常都是在期待不同,期待變化,看著真人秀里缺爹少娘一嗓子改變自己命運變成明星,這些事情好像能提醒自己,我還有(改變人生的)機會,似的。科恩兄弟在這裡面看到了可笑,就像他們所有的電影一樣。
諷刺到了極致反而是溫情。Llweyn Davis就是民謠圈子裡的無名一逼,一個寫長答案可又沒得到幾票贊同或者大V關注的知乎用戶,一個每天琢磨創業卻始終沒能搞成的中關村房客…我們並沒有什麼不同,但每個人的生活卻也不容易按住快進,嗖嗖地掠過吧,細細想來,也不會願意和一個人生大贏家交換生活吧。
一直覺得兩種時光會格外美:執著的日子,和執著不能的日子。Llweyn的執著在於他破產了也想唱歌,然後他也頑固地保守著自己的那一點點驕傲:不能在朋友聚會上「來一段兒」;借宿的房主的貓弄丟了心裡難受;見到明星經紀人,送上唱片,還嘟囔著要這份兒錢……我太理解他了哎,尊嚴而已。然而支撐著人「再挺一挺」的,往往都不是理想,而是特別具體的,眼前的事兒,是「如果搭順風車,手裡的錢還夠去一趟芝加哥碰碰運氣吧」,是「演出人家都給聯繫好了,要麼還是就去一下吧。」同理,支撐不下去的時候,也不是什麼大徹大悟,而是更加眼前瑣碎的,一口氣沒上來而已。
像這種電影我是一定不會在意什麼影評人或者考據派拿出的什麼「深意」「隱喻」的,我不需要別人教我怎麼看懂。對我來說這種才是最好的電影。因為看了比利林恩,想到了極簡敘事,回過頭來又看了一遍這片,真的感動。
李安的片我並不大喜歡,即便在一個極簡的敘事中,他仍然要安排一個戲劇性的內心高潮。總體來說,李安的片不大講究美學,too much sensibility。
科恩兄弟在這部片里也展示了少有的感性,但拍攝方法是冷靜克制客觀的。一個失敗的民謠歌手,繞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來的煤氣燈咖啡館唱歌。就像那隻叫尤里西斯的貓。或者像培爾金特/唐璜/浮士德,西方神話或故事裡經常出現的一種人物類型。
然而,終究內心起了變化。當被堵死或者主動拒絕了各種可能性,他發現了自己,也承認了自己。還能怎麼辦呢?這就是自己啊,這就是人生啊!不管別人怎麼看,反正自己只能是這樣過下去了啊。
文藝青年大概很喜歡這電影,但大概只有我這種掙扎在求生和創作中的以此為業的人,才會真正體會他的心情吧。
那誰是誰的兒子了,拿到機會拍了片一下子賣一個億了。那誰和誰投了私房錢拍了片,也賣了一大筆了。某師弟畢業一兩年換大別墅開保時捷了。可轉念一想,拍得什麼玩意兒,電視劇,不會拍,學導演的不務正業去搞晚會。我才不要拍這種東西!
可看看自己,好像也沒做出啥事來。掙點辛苦錢,當電視民工,寫自以為深刻的劇本找了一圈人沒人肯投資。不就是跟勒韋恩一樣一樣的嘛!
還不見得跟人家一樣有才華。
有時候打一打成功學的雞血,狠一口勁要去努力,結果還不是天天刷知乎。
勒韋恩不是不想成名,否則他不會去見grassman.。他內心存在的焦慮感是所有音樂電影文學夢的人都存在的。他那句這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是會分成兩種人,恰恰證明了他與他鄙視的那群人並沒什麼兩樣。然而,內心的驕傲感讓他拒絕給別人和聲,拒絕唱那種甜膩膩的市場化的求你了肯尼迪這種歌。
媽的,活該一輩子是loser。
那天,看卡羅爾,卡羅爾說了一句話,深有同感,才華這東西,是成功了之後別人送給你的託詞。而你要做的,只是努力而已,憑著自己的感覺,保留需要的,砍掉不要的。
勒韋恩幾天的經歷恰恰證明了這一點吧。有時候是生活逼你砍掉的,有時候是自己拒絕的,然後才發現,哦,這是我要的,那沒辦法,只好這麼繼續下去了。所以,在最後一遍唱和搭檔合唱的那首歌時,他格外動情。大概經歷了這一切才明白,只有藝術才能將一切不平撫慰,這才是真正撼動人心靈的作品。
本質上,這故事跟比利林恩是一樣的。有人把我當英雄,有人把我當成國家培養的killing machine。我到底是誰呢?我誰都不是,我屬於我生命中真實感受和經歷的那部分,某種連結,某種命運。
就像這個自唱自答的答案一樣,不管有沒人欣賞,只是一時感慨就瞎答一通而已。
以上。
醉鄉民謠《Inside Llewyn Davis》是部好電影!
①影片的文化背景請自行了解,有助體會故事的終極奧義。
②不要推薦給言必loser的人看,他們不懂,還會輸出有害言論。
③如果有人說民謠不好聽,回答「你長得也不好看」即可。
以下是一點點理解,本片觀自互聯網違法資源,見諒。
●這是一個動情講了的好故事,甚是難得。
用一節生活片段折射出一整個凄慘人生加上一個時代,那麼這節生活片段應該如何講?
想來應該捶胸頓足,一驚一乍地表現。
本片的節奏卻是雲淡風輕地,基本沒有驚心動魄的場面。
淡淡地用幾首帶著淡淡憂傷的歌淡淡地銜接起整個故事。
這是真正的淡淡地,不是小清新那種蛋蛋地。
甚至連鏡頭都是溫柔的,最凜冽的時候,也只是緩緩行走的風雪夜歸人。
這就是境界。
講亂搞的民謠人,講亂搞的民謠時代,都是用貨真價實的民謠氣質去講的。
這是只有真正沉醉過那時代的人才有的情懷啊。
詩意的歌謠襯托詩意的畫面描繪失意的人生,構成了這部詩意的電影。
●音樂不是自慰器,人生不是講道理。
片中貓的境遇與主角的境遇相互照應,是一種模糊的暗喻。
暗喻需要心神領會不多說。
故事的一些細節是欲說還休的,但是,卻看起來合理,並且這合理性又讓故事顯得真實。
比如主人公的家庭、感情生活、與前搭檔的具體過去、莫名而來的懷孕,以及路上各有際遇的同行者,等等。
全身點到為止。
這就是故事技巧的升華:我不說,但我知道你能感受到。
這樣看起來,倒有些雷蒙德·卡佛極簡主義的味道。
主人公居無定所,生活落魄,看似敏感,清高,其實心裡還是埋著傲骨。
傲骨來自一股子理想主義,撐著他維持尊嚴,又是這尊嚴讓他最失態時也只是嘲笑別人幾句,嘲笑了別人,挨了打,受了懲罰,又笑笑揮揮手說,Farewell,分不清是時代還是電影還是某個人的謝幕。
而本片故事的主題看似是音樂,其實醉翁之意不在酒,叫我說,裡面可藏著濃厚的個人感情吶。
主人公說世人分兩種人,一種人把世人分兩種人……另外一種導演沒讓他說。
叫我看,另外一種把世人分一種人。前者眼裡看到分別,後者眼裡沒有分別。
他願意為意外懷孕負責任,也努力去找實際上不能歸咎於他而丟失的貓。
但是在那些人眼裡他永遠是另外一種人,一個不能託付終身的人,一個迷途而需拯救的人。
可是,由於那尊嚴,他不會像簡愛那樣直白的訴說心聲:我屌絲,沒錢,但是當我們的靈魂越過墳墓,一同站在上帝面前時,我們是平等的。
只會說,fuck off。
●影片還講了一句」共勉「。
雖然眾生平等,但是總有一小撮人是不太一樣的。
二位導演本來就是特立獨行的人,講了這麼個故事難免有自我認可的意思。
但主要還是與特定的人群共勉,因為給了希望。
那個以為流產了卻可能被生下來的孩子,那隻受傷離去的貓,那個脖子上掛口琴的少年。
那麼即使追求的那條困頓、寒意重重的長路,變得多麼恍惚與不現實。也還是值得繼續走一走,停一停的罷。
最後的私人雞湯:
世上本無loser,苦難多了,才逼出一些捉襟見肘的人來,在一些人自鳴得意時,站到一旁濕噠噠地看著。
瀉藥。這部我沒太認真看,僅談幾句觀感哈。
總的評價是單片還不錯,但由於是科恩序列的,所以得分不算太高。
這片子有科恩的一些東西,像主角倒霉命運設置,一些關鍵細節上的巧合與黑色幽默,包括開頭和收尾玩了個既可以解讀為故弄玄虛又有些豁然開朗(打一頓打明白了)的呼應,包括約翰·古德曼的角色(他參演本身就是個科恩的小招牌了)。
不過總體上看,這部的個性沒科恩以前的片子那麼強。我沒專門研究過哥倆,或許他們是真的對民謠有愛?因為片中我看出來主創是真心地很喜歡這種調調。音樂確實很美,但多少對風格有損傷。音樂呼應到了主題,但跟科恩的風格比,太溫柔,太「軟」了,把片子往北美常見的溫馨小品拉了。不像哥倆另外一部音樂占重要地位的電影《逃獄三王》,那部就是音樂和風格融得很好。
另外,這部不是迪神掌鏡可能也有關係,看慣了迪神的,每看一鏡總會想「這個鏡迪神會怎麼拍」,所以美則美矣總覺得有點不舒服。
14.1.5—15.1.5
這一年,地球依然發生了許多事。
錯過了個人。
不過如此幸運——在你最美麗時,竟讓我遇見你。
就以23歲的這一年看過最贊的電影——《醉鄉民謠》觀後碼下的一些話總結這一年吧
閱畢。
嗯完全是我的菜哈。
跟《弗蘭西斯哈》一樣,非主流價值觀--準確說是loser的,打動觀眾全靠共鳴。
好吧,我滿滿共鳴。
傳記片,其實也不過截取了他一生的一個禮拜而已。結尾也是開頭,是個諷刺。生活四壁撞了一圈又回到起點。
看許多故事,關於殺手,關於間諜,關於成功。。。關於愛情,總感覺父母房租早晨氣鼻毛陌生人的惡意等等都不存在似的。
看電視劇,則有種,你的生活每天就幾個人相互圍繞著轉的錯覺,你的喜怒哀樂都是來自他們。
然而,不是的。
活著是條路,你一個人走的,有時候,你與爸媽走過一段交集,你與老師,你與哥們,你與朋友走過一段,你與她走過一段,你與導遊甲走過一段,你與客戶乙走過一段,你與流浪貓丙走過一段…
這期間有過-——
倏忽即逝的美與溫柔。
日復一日的消磨。
不經意的善意。
偶爾的放縱。
心中還很犯賤地揣著點理想。
人來人往,無人停留。
也沒能把一個留住。
不用像《老友記》《生活大爆炸》那樣的情景劇里那幾個人考慮明天——
如何道歉、
如何原諒、
如何感激、
如何埋怨、
如何發泄……
(哦不,發泄還是考慮一下的)
反正明天若不刻意去見,那就再無交集。
路上一個又一個交集。
重疊,再打散;
重疊,再打散…
最後大家都歸於一個個個體。
低頭柴米油鹽。
頭髮會髮油的,
襪子會破洞的,
啤酒喝多了不僅會醉也會憋不住尿的,
菠蘿罐頭擱久了會過期的,
感情擱久了會忘的,
理想擱久了也會棄的。
也曾失落失望,
失掉所有方向。
就讓我的人生充滿遺憾吧,
一錯再錯的故事才精彩。
首先海報就非常像民謠專輯的封面,以半身或全身像為主,伴以憂鬱的眼神。
▲感覺有點像The Freewheelin" Bob Dylan的封面。
主題仍舊還是講述小人物的生活,只是這個人身上並未發生特別跌宕的故事。
《醉鄉民謠》里有的只是一個不得志的民謠歌手勒維恩,鏡頭對準在他那如同凍僵了的襪子般的凄慘生活。
窮困潦倒,輾轉在朋友家的沙發,地毯上。
出了唱片也賣不出錢,沒有足以熬過長冬的大衣。
是不是十分值得同情?可是看到後面,你會發現勒維恩是渣男一個,全是咎由自取。
搞大了朋友的女朋友的肚子,還打算向朋友(對,就是那個戴綠帽的)借錢墮胎。
女朋友罵勒維恩的這段話十分精彩,某些行走的泰迪可以自動代入。
▲女朋友是《了不起的蓋茨比》中的黛西。
雖然私生活糟糕透頂,關係混亂,但勒維恩對音樂的態度卻是非常嚴肅。
面對好心收留他的教授,他不識趣地在餐桌上大發脾氣。只因為教授讓他助個興,唱首歌。結果勒維恩把吉他一甩:「我為了生存而唱歌,而不是為了他媽的客廳遊戲。」
正是如此,勒維恩過著如此困窘的生活,說來也感到中二,就是為了夢想。
吉他是他的職業和精神支柱,他不允許這被當做餐桌上的娛樂消遣。
影片開頭,勒維恩在「煤氣燈咖啡館」唱歌。
▲劃重點,是演員奧斯卡·伊薩克本人唱的,他曾是樂隊成員。
而歌詞是這樣的:
絞死我 哦 絞死我 我將不久於人世
絞刑我倒不在乎,但是要長眠在墳墓,可憐見的
在世間我曾遊走四方
在那裡我立下足,爬上高山,肩上扛著步槍,手上握著短劍
在世間我曾遊走四方
雖然有點殘忍,但比市面上的男歡女愛真摯多了。在世間曾遊走四方,而如今只能躺在閉塞冰冷的墳墓里。對自由和遠方的渴望還有比這更感人的詮釋嗎?
然而這首歌雖然有才華,畢竟不是什麼天才之作。
▲天才在這裡。本泡吹上線惹!
正如後來他前去藝術之都芝加哥尋求機會,找到了唱片經紀人,讓他聽聽自己的歌。
勒維恩演唱完一首歌后,唱片經紀人這樣說:「你還行。」
好,但是不夠好。這句話可能比「你就是沒有才華,別做夢了」更為殘忍。
它會為你營造出一種可能成功的幻覺,用遠處崇山峻岭那頭不存在的日出將你的夢境鍍成金色(佩索阿的話)。
讓你攥著那麼一點才華與現實死磕下去。
或許最後是平庸的成功,如同影片中的「賈老闆」,出一些流行而荒唐的單曲,終會被時間篩掉。
抑或只能和勒維恩的前搭檔一樣,被日復一日的絕望吞噬,投河自盡。
當然也可能就是勒維恩本人,只是在原點打轉。
▲勒維恩抱著的貓叫「尤利西斯」,一個漂泊追夢的隱喻。
其實影片中勒維恩有多次機會改變這一切,都被恪守原則的他拒絕了。他不願意做樂隊里的和聲,也不願意寫一些違背自己音樂理念的流行歌曲。
這種執拗的形象倒是很符合大眾印象里的"民謠歌手"。雖然窮,但是不向商業低頭,做忠於自己的音樂。
在影片結尾,科恩兄弟腹黑地將影片開頭重來了一遍。勒維恩又唱著那首《絞死我》。
似乎用這種無意義的迴環告訴你,不論是芝加哥還是紐約,新澤西,不行就是不行。
我們奮力前行,逆水行舟,卻不停地被推回到過去。
諷刺的是,結尾還多出了一個畫面。勒維恩唱罷後,一位頂著泡麵頭的年輕人抱著吉他上台了。
「那一天鮑勃·迪倫從煤氣燈下走出來,成為時代的聲音。」
是的,勒維恩唱的很好,也確實有才華,但是當迪倫那標誌性的公鴨嗓一出來,你就明白了。
迪倫是不同的,這個世界是屬於這個年輕人的。勒維恩有無數個,但迪倫只有一個。
而「勒維恩們」也只能像這樣,和時代擦肩而過▼
當迪倫唱出第一句歌詞,意味著"勒維恩們"的歷史徹底被翻過去了。
有意思的一點是,勒維恩這個角色其實有一個現實原型。從下面的專輯封面可以看出,cos的是歌手Dave van Ronk,也有答主提過了!
資料很少,唯一一點八卦就是他在音樂上給了迪倫很多幫助。畢竟人們談起民謠,談的必然是迪倫,Leonard Cohen,Tom Waits,這些響噹噹的人物。
而那些同樣努力過,真誠唱過歌的勒維恩,Dave van Ronk,其實沒有人在意。
這個安排的深意,我們了解一下故事背景可能會有更深刻的體會,影片開場就寫出了時間與地點。
1961這一年,20歲的迪倫來到紐約,並開始演出。
這是民謠復興前的最後一刻,而復興的旗幟被鮑勃·迪倫這個年輕人扛起。
在這之前,商業民謠大行其道,許多民謠團體成立,發唱片。像《醉鄉民謠》中的民謠團體比比皆是,也有更多滿腔熱血的青年。
而迪倫的出現改變了一切。這個年輕人登上了抗議民謠的歷史舞台,或者說,正是他再次開創了歷史。
民謠一開始就是非常激進,帶著政治思考的,而迪倫再次升華了這一形式。他寫的Blowing in the wind和馬丁·路德·金的演講一同拉開了美國民權運動的序幕。
一個男人要走過多少路,才能被稱為真正的男人
一隻白鴿要飛過多少片大海,才能在沙丘安眠
炮彈要多少次掠過天空,才能被永遠禁止
一些人要存在多少年,才能獲得自由
答案啊,我的朋友,在風中飄揚
也許你聽不進迪倫的公鴨嗓,可卻不能否認他的偉大,諾貝爾文學獎頒獎詞一句話總結:
鮑勃·迪倫為偉大的美國歌曲傳統帶來了全新的詩意表達方式。
迪倫創造了歷史,「勒維恩們」被歷史忽略。
而在一開始,偉大的迪倫與「勒維恩們」對夢想的憧憬並沒有什麼不同,正如他的獲獎感言:
當我還是一個剛開始寫歌的年輕人時,我希望在酒吧和咖啡館能聽到我的歌,也許後來在劇院能聽到我的歌,那就不錯了。也許就是我還能發唱片,對我來說就是中了大獎。
但除了天時地利人和這樣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巨大的才華溝壑才是致命性的。
▲這種才華對比不禁讓人想起與披頭士同時代的樂隊,沙灘男孩和奇想都非常棒,可披頭士是神啊。請大家愛一下奇想!the kinks!
國內當然也有許多勒維恩。
我們的民謠不只有風花雪月,小鎮姑娘和遠方;也有用血淚寫出的生命思考。
只是剛巧傳唱的是這樣的歌謠,而更多的「勒維恩」卻在時代流行的浪潮中永遠的消聲滅跡了。
尹吾就是其中一位,一張專輯就是他的全部,也許不動聽,卻是帶著血的音樂。
當年麥田音樂推出一個「紅白藍系列」,現在網上的通稿,都只提到朴樹和葉蓓。而尹吾的「紅」卻因各種原因被人忽視了。
他在唱片的文案中這樣寫著:
聽音樂是幸福的,做音樂是痛苦的。但沒想到,會疼痛至此。
為了寫第一首歌,為此在北京已滯留了將近六年。其中的曲折、種種的遭遇、複雜的感受,難以言表。即使說出來,既不傳奇也不香艷。
當然這不是賣慘,「多不容易啊,快來聽聽吧!」。因為沒有一種貧窮和苦難是美妙的,真正的苦難無法淪為談資。
而像科恩兄弟這樣講述一個loser的生活一樣,在這裡推薦一張「loser」的專輯,或許是出於對音樂和歷史的尊重。
大人物的事迹太多了,我們需要的是那些渺小的人,他們被侮辱過,蹂躪過,傷痕纍纍,熬過了困窘的生活,創造了渺小的奇蹟。
迪倫出現的1961年前的那段歷史,就是通過那些沒有任何人記住的見證者和參與者的歌謠保存下來的。
所以什麼是民謠呢?按照影片里所說的,是一首不像是新的,也永遠不會變老的歌。
而民謠歌手呢,就是唱著這些不合時宜的歌兒的人了。
這些loser們來過,留下了聲音,也許歷史上不會出現他們,但我們應該去聽聽,因為那是被灰塵掩埋了的我們啊。
所以活著需要勇氣
我說你別再喝了
明天還得趕路呢
你說走他媽再長的路
還不是通向墳墓
活著就是受罪
活著就是勞累
活著就是互相折磨
活著就是不對
我真想安慰你幾句
可沒有合適的詞句
《醉鄉民謠》:當故事褪去,只有音樂讓人銘記
《醉鄉民謠》看得並不輕鬆,我用了兩天時間,在上下班的地鐵上才看完。這部本來故事性就不夠強的電影,被拆分之後,顯得更凌亂了。看過之後細細回憶,似乎有很多想說的,但最終能總結的,也只有那幾段超級好聽的音樂了。再聯想到自己,似乎像電影的男主一樣,為了夢想來回奔波。但是我的生活沒有音樂,只有地鐵有節奏的轟鳴聲。
我曾經看過《begin again》、《once》這樣同類型的作品,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重音樂、請劇情。在嘈雜的地鐵上,這部電影的故事雖然不能讓人沉浸其中,音樂卻能帶來短暫的歡樂。不得不說,如果你英語聽力好一些的話,這會是一部「閉著眼都能看」的電影。
男主Llewyn Davis似乎不像我們認識的美國人那樣,過著瀟洒的生活;甚至不像民謠音樂那樣隨意、散漫。若在中國,Davis最好的歸宿恐怕就是在麗江、鳳凰當一個流浪歌手了。如果他來到北上廣深,就得是在北上廣深,或許會在地鐵里,與乘警鬥智斗勇,賣唱乞討。再反過來想,我們經常能在國內電視節目上,看到某個成名的歌手講述自己曾經的心酸,配合著《藝術人生》式的催淚音樂,觀眾與歌手憶苦思甜,流下幾滴旁觀者的眼淚。
相比之下,我們對Llewyn Davis的態度似乎更冷漠,我們聽著他的音樂,看著他連續被三隻貓耍、在旅行途中厚著臉皮睡在朋友家的沙發、四處兜售自己的唱片,還要嘲笑他是個loser。其實我想說,正是這些經歷,讓他有了創作的靈感。電影的節奏,就像電影里的音樂一樣。因此當我看到他唱《The Death Of Queen Jane》時,真的有種憂傷到哭的感覺。音樂是生活的提煉,而當我看到這些音樂背後的故事時,才有一種參與其中才能感受到的憂傷。
說到音樂,片中有幾段歌曲確實讓人百看不厭。《500 miles》被賈老闆的聲音和Jenny沉醉的表情,在高斯模糊的柔光中,讓我也跟著沉醉其中,音樂的力量,在於不製造痛苦,而讓你感動到流淚。那一刻,我或許明白了《醉鄉民謠》的含義。另外,《Please Mr. Kennedy》非常好玩,三位歌手的剪輯加上歌曲的調調,又有一種莫名的喜感。總之,電影當中的原聲都值得下載下來反覆聽。
這部《醉鄉民謠》是我複習科恩兄弟作品時看的,但這部電影與科恩兄弟的風格差了好多,精於劇本打磨的兄弟,這次玩起了音樂,雖然不能算作經典,但作為音樂電影,已經是中規中矩的作品了。
地鐵到站,已經到了公司;電影的場景又回到了開篇時那個酒館,男主的命運,在科恩兄弟的作品裡又走回原點,似乎一切都沒發生過,但是音樂已經銘刻在了我的心中。
這部電影在我看來是科恩最好的電影之一,僅次於「老無所依」
讓我做出如此評價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本片的敘事節奏,冷靜的視角秉承導演一貫的風格,將民謠歌手的生活娓娓道來,沒有預設價值觀,只是將生活的本貌平靜展示在各位面前。
我不想從成功或失敗的角度去探討主人翁的生活,因為那樣便難免會變得固執和落入俗套,每個人對成功的歸納都不盡相同,而生活也無法被假設和預判。
我只想說看這部電影就像在一片汪洋海面上,如同生活的波濤,人生只是一片小小的帆,隨著生活的波浪起起伏伏,人總是想要主宰生活,如同堂吉柯德,生活的偶然會讓你產生主人翁的錯覺,然而到頭來生活這條巨龍終會讓你見識它的全貌,一葉扁舟到頭來只是輪迴而已,你並不是沒有行走,只是生活太博大。
現在機場到處都在放名人的勵志演說,成功學變成一門火熱的生意,人們簇擁這一切,但"not a single penny goes into their pocket", 說到底,若不是為了錢,那些名人富豪估計懶得在這上面浪費一分鐘。而那些簇擁著駐足觀看的人,無非是想換取在某一個時刻,複製成功的可能,而最終的結果,往往是沒可能。你朝著一個方向去划船,最終被推倒了另一個方向,你想說這樣也不錯,其實只是生活的波濤,上一個是你,下一個可能是Bob Dylan, 誰能說清為什麼,科恩告訴你,這就是生活。
嘆著氣把《醉鄉民謠》看完了,真的是看一分少一分,都不捨得一下子看完,最近就是這樣,沒怎麼看書沒怎麼看電影,就光做了一堆題,感覺自己都快慢慢的枯了,真無聊啊,
看完電影以後覺得精神抖擻了,腦袋裡裝了那麼多情緒,問題,這電影真合我的胃口啊,真是好啊,民謠,美國60年代,格林威治村,陰沉的環境,還有,有夢想有才華但沒機會的loser,看起來這是一部勵志片的標配,但是,這其實還是科恩兄弟電影的標配,陰鬱灰暗,黑色幽默,活著的人大多和世界保持一定距離,更多時候我目睹的是一個人是如何被生活打倒的,
你我都知道只要努力,就能成功的傳說,但世事總是並非如此,有時候你還必須得努力接受奮力過但卻無聲的結局,艾倫.金斯堡,鮑勃.迪倫是那個時代的驕傲,勒維恩.戴維斯才是那個時代的常態,
電影就是那麼慢慢的演著,他就是那麼慢慢的唱著,很多時候這電影很安靜,像大黃貓爬上窗檯,像大雪鋪滿公路,像黑夜遠處的一束車燈,像公汽上的陽光照在他身上,
開頭他是loser,結尾他還是loser,生命就是這樣,活著,孤獨,互相取暖,然後繼續活著~
PS:我真是太愛他們了,凡是裡面出現的歌都是足足的唱滿整首歌,真好聽啊!!科恩兄弟絕對是懂民謠的人!
PPS:順便推薦一本書《來自民間的叛逆》七百多頁的大書,都可以當兇器了,裡面詳細的介紹了美國民謠的發展史,詳細的介紹了鮑勃迪倫的奮鬥史,詳細的介紹了伍德斯托克音樂節,絕對有料,重點是絕對有意思。第一次看《醉鄉民謠》,正是國內民謠最擰巴的時候,走在街上,感覺到處都有人撕心裂肺地喊著《南山南》、《董小姐》。
那陣子民謠歌手似乎都被貼上了某種標籤,成了文藝青年的旗手,叫人覺得生活就應該是這個樣子的。
但如果非得給生活的樣子加以一種描述的話,我反倒覺得《醉鄉民謠》更合適。
我不知道應該怎麼描述這部電影,或者說我想不到一個合適的主題來總結它。如果要用一句話來概括這部電影,那就是「一位落魄民謠歌手的幾日」,沒了,僅此而已,一個多餘的字都想不起來。而若非得用一個詞來形容這部電影的話,我最先想到的是「殘忍」。
我覺得可能是科恩兄弟「最殘忍」的一部作品了。這種殘忍,不在乎劇情的悲,不在於人的慘,它的殘忍,在於普通,在於真實。
電影採用了一種很特別的「環式結構」,開頭是主角在酒吧駐唱完後叫人在後門打了一頓,結尾又是一模一樣的場景。以至於我第一遍看時以為故事採用了倒敘的方式,到後來才發現原來是繞了一圈,同樣的事情又再次在他身上上演。
按照傳統的美國那套敘事模式,這種故事往往是一個loser在經歷了一番挫折之後,要麼幡然醒悟,要麼絕地逆襲,總之繞不開的一個主題是成長。但科恩兄弟偏不,在這部電影里,你好幾次以為,主角該逆襲了吧、主角該轉運了吧、主角該醒悟了吧?可過不了幾分鐘,他又回到了那個loser,那個混賬。科恩兄弟用這樣一種環式結構,大概是想表現,饒了一圈,男主又回到了原點。
而在這一過程中,男主卻猶如一個局外人。
他和我們一樣,在窺伺著一個落魄民謠歌手的生活,不帶太多感情。全片幾乎沒有主角內心世界的展示,好幾回鏡頭給到了他的面部特寫,也基本都是神情獃滯、面無表情,似乎和觀眾一樣,靜靜地等待著轉場。僅有的幾次情感的波動,是在想起去世的搭檔的時候、想起離去的愛人和未謀面的孩子的時候、看到沒有意識的父親的時候、得知愛的人被潛規則的時候,他的情緒有過起伏,有過憤怒、悲傷,但是很快就又消散了。這種消散來得特別快,好像那真是與他無關的事情一樣。
所以到了最後,他既沒有喝下一碗濃濃的雞湯不斷攀升,也沒有被現實擊倒,而是繼續著原本的生活。有過想要改變的打算,可最後又回到了原點。似乎剛剛過去的那幾天,什麼都沒發生一樣。
因而我說說不出這故事講了什麼,因為就像主角內心所感受到的那樣:這些天里,什麼都沒有發生過。這個故事講了一百多分鐘,但又什麼都沒講。
片中有一支貓,佔了不少戲份,名叫「尤利西斯」。有人問了科恩兄弟這樣一個問題:「電影里那隻貓被取名為「尤利西斯」是否有什麼深意?」他們說:「我們想拍一個尤利西斯的故事,在這個故事裡,主角哪兒都不去。」
這就是這個故事的殘忍所在。因為它太像我們普通人的生活了。往往不具有那麼多的戲劇性,不會有那麼多的大徹大悟,不會有那麼多的天翻地覆,更多的是日復一日,更多的是兜兜轉轉又回到原點。睡前打的一陣雞血,可能就被第二日的鬧鈴沖淡。
除了自己的生活,主角漠視的還有旁人。不管是和自己一樣的民謠歌手,還是同樣落魄的詩人,哪怕是一支可憐兮兮的小貓,主角看著他們掙扎、被逮捕、哀憐,最後的選擇都是平靜、猶豫,最後轉身離開
。
片子里刻畫了許多人物,但除了被主角的命運所牽掛以外,我們似乎被主角的冷漠所影響了,並不為他人的喜怒而牽動。
這是片子的第二重殘忍。大概就像魯迅所言,人類的悲傷並不是共通的。
至於在電影語言上,科恩兄弟也沒有放過對男主的折磨。片中的配樂選得恰到好處,每一首都帶著那種淡淡的但又不撕心裂肺的哀愁,沒有直抒胸臆告訴你「我現在好喪啊」,但又都掐著你的脖子。也只有在這個時候,通過主角的嗓音,我們才能感受到,他的其實不是一個個完完全全的旁觀者。
視效方面,攝影師Bruno
Delbonnel和調色師Peter Doyle聯手打造了這部片子,給這部片子刷上了一層弄弄的陰鬱色彩。它不叫人感到壓抑,沒有打從一開始就追著你,叫你痛苦,但卻像散不開的烏雲,始終纏繞著你,給你一種無論如何也繞不開的憂鬱。
配樂、色調一以貫之,看到最後,你仍舊沒辦法鬆一口氣。因為到了,你還是走不出去。
看著片尾的字幕,你完全可以通過這部片子看到鏡頭後頭科恩兄弟的笑容,看到他們對於一手玩弄的主角的衰樣的沾沾自喜,沒有絲毫的同情心和多餘的情感,然後就這麼說上一句,喏,這就是生活本來的樣子啊。
但叫人生氣的是,你連反駁他們的想法都沒有。因為看完之後,你也明白,這就是生活的樣子啊。
至於兜兜轉轉又回到原點的男主,最後的人生會怎樣,其實一點也不重要了。他可能就這樣過完一輩子,可能真的醒悟去當了船員,可能走大運一炮而紅,也可能越過越慘,都有可能。人生是沒有定向的,沒有誰說可以在幾天里就找到一個生活的答案。
所以我覺得這才是電影里的一股清涼,也是給當時那股民謠熱的一盆冷水。只可惜,接受這個不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
你說它喪么?我倒不覺得。
回味悠長,同樣是文藝電影,對比《後會無期》你就知道了。果然文藝是跟國家文化氛圍有莫大的關係
「醉鄉民謠」這名字翻譯得真好。說是醉鄉,主角幾乎沒有喝醉的鏡頭但是感覺總是處於宿醉未醒的狀態,而且從頭到尾也沒有一個可以成為鄉的落腳點。導演也好像故意似地用各種出行工具和天氣變化來拉長觀眾的時間感,讓觀眾在電影最後和Llewyn Davis一樣驚呼「居然只過了幾天」(那隻貓似乎是某種隱喻,是它帶他進入這個冗長又怪奇的時間罐頭裡的,畢竟尤利西斯本身也是一本描述短時間發生故事的大書)。另外無處不在的黑色幽默也很有看頭,比如主角被自己的單任務自虐模式搞得焦頭爛額,或是每一段煽情的民謠演唱之後發生的故事,或是故事敘述里無處不在的循環(尤其是首尾故意的相同情節),都和之前看過的勵志或感人的音樂片不是一個路子。
另外去芝加哥路上的司機(Garrett Hedlund飾)算是個奇怪而且很少討論的角色,一個不動聲色的垮掉派,最後以垮掉派的方式被條子帶走了(無故找茬)……不知用意為何。欣賞Llewyn Davis的風骨和傲氣。即使生活困頓,潦倒不堪,他看上去近乎固執的堅持自己最初的夢想,他的音樂,他的guitar,他的partner。他說:你們這些娛樂圈之外的人都只是exsit。
如果一首歌既不是新歌也不會過時,那它就是民謠。大讚《five hundred miles》和 《Farewell》那種緩緩流淌的歌聲,道出多麼深厚的情緒。他和Jim共同創作的那首歌,那種融洽,那種熱愛,那種欣賞,那種契合。不禁微微一笑。
國內少有音樂劇。去年看的《悲慘世界》,今年《冰雪奇緣》《醉鄉民謠》。得此佳作足矣
最後,吐槽翻譯。hanging me ,oh ,hanging me 居然翻譯成 絞死我吧,oh,絞死我吧。看完吐血。恨不能找到字幕組理論。。。 其他神翻譯就不說了寫點觀後感吧。
主人公Llewyn Davis,是個有實力卻不成功的民謠歌手,性格並不討人喜歡,有點憤世嫉俗,總是激怒別人。但我可以理解他,只有曾經跌落谷底的人才能體會,成功人士笑眯眯的到處與人為善,但是loser總要堅持點什麼,對世界採取對抗的姿態,才能維護僅有的一點尊嚴。其實Llewyn Davis總是給人一種自我毀滅的感覺,他看似是在努力的尋找機會,但都是表面上的掙扎。他追求成功,但又瞧不起成功的歌手,對出現在眼前的機會也並不努力去抓住。他想要放棄音樂,內心深處又接收不了碌碌無為的生活。歸根結底,他是對世界適應不良,被生活追的到處跑的一個人。底層的藝術家都有點這種心態吧,但我希望中國的年輕土搖們看了千萬別瞎學,尤其是別瞎jb起范兒。影片里並沒有給出救贖的答案,可能真實世界裡也壓根沒有這玩意,正如科恩兄弟一往的風格,這個電影所做的就是把一個人的生活片段截出來給你看,沒有什麼戲劇性的時刻,有的只是生活本身。
如果跳出主人公的視角,其實這個電影還是挺溫情的,Llewyn的歌手朋友都親切友好,願意讓他去藉助,一直在罵他的女主也還是能跟他一起聊聊人生理想,幫他尋找機會。在那麼粗暴的對待了教授一家後,教授還是親切的把他當朋友。即使是他瞧不起的,一輩子碌碌無為,在敬老院大小便失禁的老父親,至少也獲得了姐姐的愛和尊敬。這也正如生活本身一樣,全看你是以什麼視角去看待,以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
影片里主角唱的民謠都是老式民歌,結尾鮑勃迪倫的出場,預示著民謠界即將到來的革命,可能也預示著主人公也將會迎來新生吧。
民謠,就是一張照片,他描述生活,讓我們能看見,能感受到創作者創作時的經歷和情感。
整部電影並沒有一個清晰的故事的主線,甚至沒有故事高潮。我們看到的,是一個窮困潦倒,對自己創作風格有著執著堅守,甚至有些自大狂妄的民謠歌手,到芝加哥拜訪一位音樂製作人未果,最後返回了紐約。科恩兄弟根據民謠歌手Dave Von Ronk生前的回憶錄創作而出,這部反英雄主義的電影,科恩兄弟創作的根本意圖,是想表達出被時代浪潮淹沒的那群人的迷茫與無辜。
《醉鄉民謠》有種獨特的畫面質感,皮膚有著獨特的光澤,影片有著暗淡的光線,顏色有點去飽和度,這些均出自《天使愛美麗》的攝影師Bruno Delbonnel的鏡頭規劃。我認為如此處理畫面,無非是營造一種破舊的紐約,暗淡的社會,因此攝影師運用了「骯髒的品紅色和藍綠色」。影片的背景設置在60年代初,這時「垮掉的一代」已為中年,美國民眾心態以及主流文化逐漸趨於平靜。影片中那名寡言少語的詩人司機,則是「垮掉的一代」沉澱的產物。這些人正身處於一種狂熱後的孤獨,因此這種獨特的質感給觀眾呈現了一種滄桑冰冷的感受。柔和的色調與暗淡的膚色也暗示著主人公正處在一種即將被埋汰的社會環境。
《醉鄉民謠》在紐約電影節進行放映之後,有人問了科恩兄弟這樣一個問題:電影里那隻貓被取名為「尤利西斯」是否有什麼深意。其中一個科恩面無表情地回答:「我們想拍一個尤利西斯的故事,在這個故事裡,主角哪兒都不去。」尤利西斯是希臘神話中的希臘英雄,曾經獻計「特洛伊木馬計」,但因得罪波塞冬而漂泊十年,最終回到故土。波塞冬是誰?眾所周知他是海洋之神。影片中主角屢次不小心讓那隻叫尤利西斯的貓逃跑,他則一直在尋找這隻貓,他在尋找尤利西斯!隨之他也就間接得罪了波塞冬,而波塞冬可以說是主角身處的社會,他與這社會不符,註定不會有圓滿結局。
整個故事發生在60年代民謠潮爆發前夕,片尾甚至能看見Bob Dylan在吧台上唱《Farewell》,都知道鮑勃迪倫顛覆了美國民謠風格,開創了一個新時代。而像我之前所說的,主人公 Llewyn Davis成為了這個時代下的犧牲品,像 Llewyn Davis這樣成為犧牲品的人不計其數,這些懷揣夢想的,堅持自我的人,因為並不屬於主流的創作,而被淹沒在時代浪潮中,我們甚至不能記得他們的名字。
然而這並非是只屬於那個時代的故事,也屬於現在的時代。在麗江,在大理,在北京,在全國各地,無論是音樂,文學,電影,還是繪畫,都有許許多多家裡沒有背景,風格獨樹一幟的藝術創作者,他們在街邊,在網路上展示著自己的作品,縱使無人問津,卻也珍貴無比不容侵犯。
他們,便是這個時代得以發展的基石!
值得慶幸的是,越來越多的普通人追求著個性,他們不再滿足主流文化帶給他們的精神價值,他們正追求著一種小眾文化,這無疑為這些優秀的藝術創作者帶來了一絲曙光,即便很微弱,但我相信他們一定能堅持,守護屬於自己的靈感與風格。
我非常喜歡這部電影的翻譯(英文名叫:Inside Llewyn Davis),據推測,譯者是從角色原型Dave Von Ronk的某首歌歌詞:If I』d been drunk when I was born, I』d be ignorant of sorrow(如果帶著醉意出生,我將忘記所有悲傷),願所有風殘露宿的創作者都能找到溫暖的家。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這是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歡的一部電影。主人公的故事和他的音樂聯繫在一起,還有那隻溫暖又調皮的貓。現實與理想總有那麼一段距離,人情有冷暖,歌聲有起落,這便是生活。幾分殘酷,幾分溫暖,幾分無奈,幾分隨性,幾分夢。。隨著一個時代而流逝。。
最近看了《愛樂之城》,又順著推薦看了這個片子,可以對比著拿來說說。
愛情:《愛樂之城》的愛情基本上是個童話,而且是整個片子的重頭戲。高司令和石頭姐面相上就是金童玉女,不發生點什麼觀眾都不答應。片子用大量的細節描寫倆人因為音樂互相吸引,因為實現理想的共同價值觀走到一起,即使最後沒在一起,也用了大量篇幅渲染一種殘缺美。而《醉鄉民謠》里,更多的是一種李志的那句「愛情只是生活的屁,折磨著我,也折磨著你」。導演都懶得提倆人怎麼好上的,整個過程就是女主一直在罵男主怎麼窩囊廢,讓人家懷上孕之後怎麼不負責,瘟神一樣誰沾上他都倒霉。男主為了給女的墮胎到處演出湊錢,理虧又不敢還嘴,最後還知道女主和酒吧老闆這種他根本看不上的渣渣都睡過,僅有的那點虛榮心都被踐踏。在《愛》里,愛情敗給了理想,但最後比理想更崇高更美好。在《醉》里,愛情被友誼虐,被生活虐,人見人踩,如同男主的境遇,就是廢柴一根。
但有意思的是,在整個《醉》里,最打動人的卻是男主面試失敗,從芝加哥回來後,告訴女主他不打算玩音樂了後的那句「我愛你」。經歷了這麼多、被生活胖揍得這麼慘之後,甚至男主心累到連音樂夢想都準備放棄了,心中唯一剩下竟然是這句「我愛你」。沒有柔美的旋律烘托,但這句台詞恰好是整部片子最動人的那個音符。
理想:在理想這件事上,《愛樂之城》是採用傳統討喜雞湯式的描述,女主試鏡受盡侮辱最終在第1001次成功,醜小鴨一夜變鳳凰。《醉鄉之城》則是反其道行之,在男主那麼動情的在空曠無人的大廳里唱完令人心醉的《珍王后之死》,在觀眾似乎感到音樂廳老闆石雕一樣古板的臉上出現一絲鬆動之後,回所有人的仍然是老闆的一句打臉一般的「I don"t see a lot of money here」,這很科恩兄弟。
在科恩兄弟的字典里,「轉運」這件事似乎是被無清嘲笑的,所以這部電影的主角最後毫不意外的失敗了。但換個角度想,人們真的就愛看單純造夢的電影嗎?難道所有人在看《愛》片女主角經歷一夜成名的喜悅後,聯想到自己註定平庸的一生,心中沒有一絲酸楚嗎?從這點出發,也許《醉》是那部更治癒的片子,他告訴人們,你們並不孤獨,失敗才是常態。那些看上去吹著蹩腳口琴、寫寫歌就能影響一代人、連諾貝爾文學獎都懶得領的、活的無比輕鬆瀟洒的大師們,他們是經過多少句「I don"t see a lot of money」的洗禮才能走到今天的地位的。而絕大部分人,包括《愛》里的石頭姐本人,連第一次都扛不過去。
音樂:音樂我其實沒什麼可說的,兩部片子的音樂都非常非常出色,都完美的烘託了主題。有意思的一個點是《醉鄉民謠》里對民謠音樂的態度。導演想表達的東西,可能大家通過劇中人物的台詞可能都了解的差不多了(比如那句「一首歌既不是新歌,也不會過時,那他就是民謠」)。我發現的一個有意思的點是,在有些場景,導演會推長時間的特寫給台上演出的樂手們,將觀眾注意力全部拖進音樂里,這種情況下,觀眾被完全代入歌手的視角,心緒完全跟著美好的音樂走。但突然在某些時刻,導演會一下子打斷這個過程,切到台下兩個人閑聊,之前攝人心魄的歌聲突然變成了無關緊要的背景音。彷彿導演在告訴你,你覺得好聽的音樂,其實沒那麼好聽,你就是自己感動了你自己而已。
其實這個切換準確的反應了民謠音樂的特點。我之前的樂隊里,有個樂手特別醉心民謠的演出,然後演出經常是他一個人,一把吉他在台上慢慢的唱,台下亂成一團玩手機聊天喝酒。確實這個時代,人們越來越浮躁,注意力越來越短,除非你有極高的天賦,否則想讓人們安安靜靜的躲在酒吧暗處,聽你淡淡的彈一首歌,內心浮起一段淡淡的思緒,這樣的場合越來越難了。時代變遷,今天的人們想感受民謠曾留給整個人類文化的貢獻,也只有靠像《醉》這樣優秀的電影作品時不時去緬懷一下吧。
loser和屌?絲這兩個詞幾乎是最能代表這個資本社會核心價值觀的辭彙,也許是我太悲觀,就像每代人都認為自己身處黎明前的黑暗一樣。當然,你可以從商業角度來闡釋為何bob dylan成功了而van ronk沒有。但事實是,我們時代最聰明最富想像力的人都去了科技、金融行業,也許他們原本應該成為民謠樂手和詩人。
是部好電影。
尤其喜歡這首five hundred m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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