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完美犯罪」的真實案例?
如題,可能會有朋友說既然是完美犯罪,又怎麼可能讓人知道,所以我這裡說的完美犯罪是指儘管有所猜測或者懷疑,但是最終卻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而不了了之的犯罪,當然,如果真的有徹底的完美是最好不過了!
有。
先說說完美犯罪,我覺得有四種:
一、明知道兇手是誰,但沒法定罪,沒有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證據。
二、被兇手誤導,誤認為兇手是其他人,或者以為受害者是自殺。
三、完全找不到兇手。
四、警方沒有立案,甚至沒有人察覺到罪案發生了。
我下面要講的,是第三種完美犯罪。
2001年3月13日中午12點,香港梨木樹警署收到市民投訴,大廈鄰居里有人噪音擾民。警署派警員到場調查,發現並沒有噪音,打電話找報警者但沒人接聽。
3月14日,第二天中午12點,又有人打電話到警署投訴,石圍角邨有噪音擾民。警署派了一個警員梁成恩到場調查。
梁成恩這一去,就成了永別。
12點30分,警署又收到報案,這次是石圍角邨有人聽到槍聲。
警署迅速派人到場調查,發現梁成恩被人槍殺,致命一槍從天靈蓋射入,送院後死亡;更嚴重的是,他的警槍和快速上彈器(有6顆子彈)也不見了。
(警槍,圖片來自網路,下同)
(快速上彈器)
《南方都市報》曾在2014年的一篇稿子里披露,香港街頭巡邏的警察,配槍里是真有子彈的,一般上膛的彈夾里有6顆,另外隨身攜帶6顆,一共12顆。
按這來算,兇手一共搶了12顆子彈。
當時,警方懷疑兇手還留在大廈內,迅速封鎖了整棟大廈,每個出來的人都要雙手抱頭接受檢查,但最後也沒找到兇手。
之後,警方發現,梁成恩一共中了五槍。兇手沒有在現場留下什麼有用的線索,除了一個口罩。
警方追查口罩來源,發現這玩意滿街都能買到,根本沒法確定兇手從哪買的。當時報警者所留的住宅地址,到了也發現根本沒人住。
警方事後分析,整個犯案過程都是事先計劃好的,而且兇手很熟悉警隊。
首先,兇手報假警,打的是警署的內部電話,沒有錄音功能;其次,值日室警員當時按照當值表,只通知了一個警員去處理投訴;然後,兇手用噪音擾民的借口引警員上樓調查,再有心算無心進行偷襲,搶槍殺人。
這件案子當年在香港非常轟動。
警方找了1160間賣口罩的店,甚至找內地公安幫忙調查,可還是找不到口罩來源。
另外,警方跟梁成恩身邊的350多人(同學、同僚、朋友)聊過,調查梁成恩的背景。
警方還拿走了案發地點的閉路電視,調查兇手逃跑路線。
可是,最後幾乎翻轉整個香港,警方還是找不到兇手。
單看這案子,就是一次完美犯罪。
過了大半年,案子漸漸平息,兇手似乎就這樣逍遙法外了。這時,第二件案子發生了。
2001年12月5日中午12點10分31秒,香港麗城廣場,有人闖進恒生銀行打劫。
(麗城廣場恒生銀行)
打劫者戴黑頭套,穿紅衣服,拿一支左輪手槍,威脅銀行職員把錢拿出來。
(銀行錄像拍下了打劫者的形象)
銀行守衛想反抗,舉著霰彈槍與打劫者對峙,並大喊:「做咩事?唔好亂黎!(幹什麼?不要亂來!)」
打劫者也大喊:「放低槍!(把槍放下!)」,接著連開兩槍干倒了守衛。
這期間,銀行職員偷偷按了警鈴。警察很快就會到。
打劫者站上櫃檯,想爬過玻璃,卻發現守衛還沒掛,舉起霰彈槍想瞄準他。打劫者跳下櫃檯,去到守衛身後,將他按在地上,瞄準其後頸近距離再開一槍。守衛送院後死亡。
(警方和救護車後來趕到現場)
緊接著,打劫者爬過玻璃,搶走近50萬港幣和1091美元後,迅速溜人。
12點11分49秒,打劫者逃離銀行。
整個過程,只用了1分18秒,堪稱教科書式搶劫示範。
警方後來經過來福線測試,發現打劫者用的左輪手槍就是梁成恩丟失的警槍!
這丫膽也太肥了!搶了警槍還來打劫,明顯是打香港警隊的臉啊。
銀行監控當時拍下了打劫過程,打劫者是左撇子,左手持槍。
雖然戴了頭套,但警方還是請專業人士通過面部輪廓素描出了兇手的樣貌,向全港市民通緝。恒生銀行還開出了100萬港幣懸賞,可惜我當時不在香港,不然肯定賺這錢。
(警方專家素描,打劫者有「兜風耳」特徵)
警方在現場還找到了一個鞋印,查證之後發現是27號半(日本尺碼)的美津濃運動鞋。這款鞋在香港一共賣了800對,其中130對是27號半尺碼。
重點是,這鞋子在警隊內部也有得買。
內部人犯案的可能更大了。
當時,警方在內部刊物《警聲》上發公告,說買了這款鞋子的警員可以用舊鞋換300元贈券。但最後來換券的12名警員,調查後都發現不是兇手。
從2001年到2006年,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就是港片里常說的那個「O記」)在警隊秘密進行大規模調查。O記每天向3名警務人員問話,最後一共調查了3667人,可惜還是找不到兇手。
這件案子,同樣是完美犯罪。
之後,是五年的漫長沉寂。
兇手這段時間為什麼沒再犯案,沒人知道。有人猜,可能他有犯案,只是沒用警槍,所以案子沒聯繫在一起。
2006年,兇手再次犯案,這次他選擇了在行人隧道動手。
這條隧道是兩個警區巡邏的交界,有多個出入口,晚上很少人走,而且當時沒安裝閉路電視。隧道里有個簽到本,值班警員巡邏經過的時候都得簽個名。
兇手先摸清了警員巡邏簽到的時間表,然後選了在凌晨動手。
動手之前,他把隧道里的凸面鏡都偷偷移動了位置,令到警員在隧道里沒法看到轉角的樓梯,而兇手就埋伏在那裡。
3月17日凌晨1點12分,香港柯士甸道行人隧道,警員冼家強和曾國恆巡邏簽到後準備離開。在轉角樓梯處,冼家強看見一個可疑人物,正是戴著假髮的兇手。
正當冼家強想開口盤問,兇手突然從包里掏出手槍,「砰砰」兩槍打中冼家強頭部。
冼家強沒站穩,向後倒,撞倒了跟在身後的曾國恆。
兇手緊接著又是一槍,正中曾國恆頭部。
冼家強雖然頭部中槍,但沒有掛掉,這時反應過來,連開兩槍還擊。子彈雖然沒打中兇手,但打掉了他的手槍。
兇手一把抓住冼家強的手,把槍口掰向冼家強。
當時那狀況就像電影演的那樣,兩個人掰手腕,拼了命把槍口指向對方。
戲劇性的一刻就在這時發生。
還沒等兩人分出勝負,同樣頭部中槍但沒死去的曾國恆,移動到兩人旁邊,對兇手連開5槍,把他幹掉。
醫學上,人就算頭部中槍,也不一定會立刻死亡,會有一定的反應時間。曾國恆就是中彈後連開5槍,還呼叫了增援才死去。
(當時的情景;不得不佩服香港媒體,這都能拍到)
警察和救護車很快趕到現場,兇手和警員曾國恆送院後被確認死亡,只有警員冼家強最終生還,但康復後身體仍留有後遺症,更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兇手雖然死去,可他的身份以及犯罪動機仍是一個巨大的謎團。
香港警方通過兇手身上的個人證件,發現這個連串大案的通緝要犯、完美犯罪的幕後真兇,是香港警員——徐步高。
徐步高出生在福建,後來移民到香港。中學時,徐步高是個胖子,常常受人欺負,課餘時間開始自己練跆拳道。
畢業後,徐步高幹了幾年金融,收入不高,因為幫人炒股還賠了不少錢。之後他出國流浪,去過希臘,做過洗碗工。
1993年,徐步高回到香港,考入警隊。徐步高在警隊表現很好,不僅能左右手開槍,喜歡槍槍打頭;他還在筆試中考到第二,接受了《警聲》的採訪。
(最右:徐步高)
可是,徐步高几次面試都被刷了下來,因為長官覺得他有「性格缺陷」。
1998年他去租婚紗,跟老闆爭吵,接著婚紗公司就收到恐嚇;這件事最後雖然和解了,但徐步高已經有了不良記錄。
幾年來,徐步高一直想升職,可總是受挫。漸漸地,他心生怨憤。
工作之外,他的生活也過得不咋樣。
花了上百萬買樓,結果一轉頭樓價就跌了;去炒股,賠得血本無歸;跟老婆也不和,於是放縱自己出去嫖妓包小三。
所有這些情緒累積起來,徐步高最終進行了兩起完美犯罪,以此證明自己的能力,以此證明長官不提拔他是有眼無珠。
回過頭來看,銀行劫案後的素描已經接近徐步高的樣子,但因為警方記錄徐步高是右手射擊,而且個人照片看不出「兜風耳」特徵,所以他一直沒有被懷疑。
後來,香港媒體在報道中稱徐步高為「魔警」。(有不少人猜測或根據資料分析認為,徐步高有「心魔」,有「精神分裂」。)
這些案件甚至被搬上銀幕。
杜琪峰拍了《神探》,裡面林家棟殺死同僚搶槍、結尾三個警察開槍互轟都有徐步高案件的影子。
林超賢拍了《魔警》,在現實案件的基礎上進行虛構發揮,探尋「魔警」徐步高犯下連串大案的深層原因。
除了「精神分裂」,徐步高身上有太多謎團還沒解開,譬如被搶走的快速上彈器一直沒找到,譬如還有人根據隧道槍擊案的現場狀況分析當時有第4個人在場……
不過,徐步高已經死去,謎團恐怕永遠也無法解開。
至於他有沒有做過其它完美犯罪的案子,就更不得而知了。
最後推薦一下我的專欄「魔宙」。我會在上面寫一些案子,都是我基於社會新聞或都市傳說所寫的犯罪故事。
? 北京有五十萬姑娘干模特,能上境外色情雜誌的可沒幾個 - 來自專欄「魔宙」
一個鬢角已經泛白的中年男子,用絕望的目光看向自己的老婆孩子。
老婆已經卧床不起,奄奄一息。
孩子剛剛滿月,餓得嗷嗷直哭,短短的手腳在空中不停的擺動。
他一咬牙,輕輕帶上房門,走進了夜色當中。
在一個老舊小區里,他蹲在樓上,忐忑不安地盯著從樓梯走上來的人,挑中一個腋下夾著皮包的男子,用鎚子在男子腦後狠狠一下,然後搶走皮包,瘋狂逃竄……
聽起來是不是很熟悉?
沒錯,這就是刨根幫。
此類犯罪行為廣泛流行於九十年代的東北。催生它的土壤,就是逐漸衰落的東北經濟,和突然滋生出來的大量失業壯年男子。
當時頻繁發案之後,這種無因的,沒法防備的犯罪引起了極大的恐慌,人們口中的刨根幫越發恐怖,
小時候我上樓都是一口氣跑上五樓,一邊敲門一邊回頭看,隨時準備逃竄。
一直到長大之後很長一段時間裡,走夜路的時候我都堅持走在所有人背後,還要時不時往後瞅。
這種犯罪行為看起來簡單粗暴,卻是極度實用的。
首先,用鎚子腦後這一下,直接能夠讓對方暈菜,避免和事主之間的肉搏,不會留下痕迹物證。
其次,刨根攻擊的是對方的後腦,有很大概率直接奪命,人證也沒了。
最後,隨即挑選被害人的作案手法,讓推理動機等手法沒有用武之地。
大神東野圭吾來了也只能瞬間變成民謠冬野哥,感嘆這個世界有太多遺憾。
如果是孤案,那麼這也許真的就是完美犯罪,沒錄像沒痕迹,誰知道是誰幹的呢?
雖然犯罪形式是完美的,人卻不是。
沒人會停手的。
人的貪婪,永遠都是理性最大的敵人。
蹲一會,加一鎚子買賣,就能掙到以前辛辛苦苦上班掙不到的錢,
而且在你揮下鎚子那一刻之前,那皮包里究竟多少錢,還是個秘密。
多麼美好的秘密啊。
拉開皮包的一瞬間,很可能是一個讓你歡呼雀躍的結果,一大沓子嶄新的毛爺爺在靜靜的等著你。
當然也可能是空空如也,白歡喜一場。
可這種對未知結果的期待和擔心,不是和賭博一樣新鮮刺激嗎?
這種感覺甚至會極大的提高認知能力。
很多平時糊裡糊塗的嫌疑人,唯獨說起案件地點和事主特徵來,如數家珍。
所以,犯罪的刺激,和賭博一樣,客觀上也是一種癮。
嫌疑人會繼續瘋狂作案。
東北其中一個比較出名的刨根者,在短短兩年里跨省作案二十多起,造成十三死,六重傷,三植物人的嚴重後果,最終被異地民警抓獲。
他在看守所痛快承認了自己的所有罪行,很快被處以極刑。
在最後回答一個以前經常被問到的問題。
刁愛青案件的兇手究竟哪去了?
以我個人的觀點:
大膽將女大學生殺害,碎屍,並將其部分屍塊扔在校門口的人,一定是一個有表現慾望,追求刺激的人。
他正常情況下是不可能收手的。
在這麼長時間裡,沒有出現第二起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兇手可能出現了某種意外,失去了行動能力,或者已經死去。
不然,他是絕對不會停下來的。
就像大多數實施了所謂完美犯罪的人,
既然是不會被查獲的犯罪,他們就會不斷地被內心的慾望所驅使,犯下罪行,越來越肆無忌憚,直到露出破綻被抓獲。楊永信
目前為止世界犯罪史上綁票金額最大的綁架犯——香港世紀賊王 張子強。
他帶領著手下一幫犯罪團伙,先後犯下劫勞力士名表,運鈔車,綁架富豪子女等多項罪行。
尤其是他犯下的兩起綁架案……分別以香港第一富豪李嘉誠和香港第二富豪郭氏兄弟的子女為目標,兩次共獲得近二十億港幣。(當時港幣還沒貶值)
更令人驚嘆的是,他對香港的司法系統非常了解,多次被警方指控卻都因各種原因被無罪釋放。
搶劫運鈔車案中他在經受了五年的牢獄生涯之後,其情婦大擺苦肉計利用輿論與司法手段為其辯護……最終使其無罪釋放,香港警方還不得不恥辱地為他賠償八百萬港幣補償款。
兩起驚天綁架案,香港警方已經掌握了一系列的證據,然而最終卻因兩大富豪都不肯承認子女被綁架的事實而使得張子強再次逃脫法網,無罪釋放。
總而言之……整個香港的司法系統對於他而言簡直形同虛設,對他毫無辦法。
最終還是強大的大陸警方……
沒錯……最終他還是在大陸被槍決的。
實際上如果他在香港犯了那幾件案子就收手的話,也許現在還能過著相當滋潤的日子。
但後來他預謀炸香港監獄救自己的一個同夥,從大陸購買了0.8噸的炸藥和雷管。炸藥被香港警方發現後,香港方面迅速聯繫大陸警方聯合追捕。
最終,身在大陸的張子強在廣東的一個邊檢站被武警抓獲。如果當時他引渡香港成功的話,估計仍然能夠逃脫法網……
可是香港警方早已對他恨之入骨,香港律政司司長和香港特首董先生都先後發表聲明拒絕對他進行引渡。
最終張子強被大陸的司法系統以購買和持有危險爆炸物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高贊的都是兇殺案,太可怕了。說點輕鬆的。
維基百科英文版的perfect crime(Perfect crime)給出了完美犯罪的現實生活案例,講述了這麼一個故事。
德國柏林有個非常著名的購物中心——Kaufhaus Des Westen,俗稱KaDeWe卡迪威百貨商場,據說是全歐洲最大的百貨公司。
2009年1月,這家百貨商場發生了一場盜竊案,多達680萬美元的珠寶被盜,發生了這麼大的盜竊案,柏林警方連忙投入骨幹進行調查。監控錄像發現有3名戴著面具和手套的竊賊,從天窗通過繩索爬入,盜走了這數百萬的珠寶。
警方調查人員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發現在犯罪現場遺棄的手套上有一滴汗,通過這滴汗得出了戴手套的這名犯罪分子的DNA,通過在德國犯罪資料庫查找,很快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
你真以為這巨額盜竊案就這麼搞定了?那能叫完美犯罪嗎?
問題是,警察根據DNA鎖定的犯罪嫌疑人有兩位。這兩名嫌疑人是一對黎巴嫩兄弟,他們是同卵雙胞胎,換句話說,他們的DNA基因有99.99%是相同的。
那麼,有沒有可能想辦法把那剩下的0.01%不同找出來,從而鎖定汗液的主人,抓到真兇呢?德國警方諮詢了幾位專家,得到的消息是:
「…and the tiny differences are impossible
to isolate because of their nature; they tend to be spontaneous mutations limited
to certain organs or tissues. "Identifying those [differences] would
amount to dissecting the suspects,"簡單地講,要想找出不同也可以,把這兩位兄弟解剖了,一定會在某些器官和組織找到不同的,從而破案…
於是,2月11號這兩位雙胞胎兄弟被抓,3月18號就被釋放了,因為法律不允許冤枉好人。
當然,嚴格地說,這不是一個完美的犯罪,因為按照德國法律,10年內,在2019年1月之前,只要德國警方發現新的強有力的證據,依然可以逮捕他們或者他們中的其中一名。
不過到今天,這還是一個懸案。
對了,這對孿生兄弟離開警局時,對記者說,他們為德國是個法治社會感到很驕傲,也很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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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就點贊,討厭就吐槽。
關注蔣校長,乾貨不斷!
更新,在調查45年而無果後,FBI正式宣布放棄繼續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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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機,即以暴力或暴力威脅來控制飛機,將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當作籌碼來獲取利益,可謂是極其惡劣、危害極大,因此被世界各國普遍列為嚴重的罪行加以制裁。人類歷史上的第一次劫機發生在1931年秘魯的阿雷基帕,當時的秘魯革命軍控制了一架福特三發(Ford Trimotor),不過還好沒有鬧出人命。
歷史上的劫機事件雖然不少,卻幾乎都是以劫機者被捕、被擊斃而告終,能夠全身而退者真可謂鳳毛麟角。不過,歷史上還真有人成功過,而且還拿到了一大筆錢。
我要20萬美元,20元面值的
1971年11月24日下午14點50分,一架波音727-100型客機從美國俄勒岡州的波特蘭(Portland)國際機場起飛,目的地是華盛頓,航班編號為NW305。
當地時間15點剛過,坐在18C座位上的一名衣著幹練的白人男子站起身來,找到了最近的一個空乘人員,遞給她一張紙條。空姐顯然誤會了他的意思,她並沒有看紙條內容,反而將它折起來放進了自己的口袋,她以為這只不過是某個求交往的乘客罷了。但該男子低聲說道:「小姐,你最好還是立即看一下紙條。我手頭有炸彈。」
FBI對庫珀的模擬畫像。圖:FBI
疑惑不解的空姐走到廚房,展開那張紙條,上面是用鋼筆寫的一句話,字體都是非常工整的大寫字母,內容卻叫人不寒而慄:「我的手提包里有一枚炸彈。如果必要的話,我會用到它的。這架飛機已經被我劫持了。」隨後,為了避免它日後成為一個重要的物證,這名男子要回了這個紙條。
這位有經驗的空姐並未驚慌,在報告機長後,她在那個男子身邊的空位座下,要求親眼看一下炸彈。男子平靜地打開手提包,包里整齊地碼放著好幾根粗大的紅色圓柱體,圓柱體的末端都連著電線,旁邊是一個圓柱形的電池。毫無疑問,如果這些東西真的是炸彈,則爆炸威力絕對足以造成可怕的後果。
男子合上手提包,說出了他的要求:「我要20萬美元,必須都是20元面額、沒有任何標記的鈔票。我還要2個降落傘、2個備份傘。另外,當我們降落時,我希望看到一輛裝滿燃油的卡車停在跑道邊上,隨時待命給飛機加油。如果有人想要耍花招,我就會引爆炸彈。」
這名男子,就是航空史上著名的劫機犯,按他自己上機前登記的名字叫做丹?庫珀(Dan Cooper),但後來因為媒體報導時的疏忽,大家稱他「D.B. Cooper」。
你到底想幹什麼?
305次航班的機長威廉姆?斯科特(William Scott)得知此事後,立即聯繫了西雅圖機場的航空管制人員,報告了飛機已被劫持,並通過機上廣播安撫其他乘客。
這架航班屬於美國西北航空公司,時任公司總經理的唐納德.奈若普(Donald Nyrop)緊急決定,支付20萬美元的贖金來交換乘客的生命。警方雖然不想放跑劫機犯,但最終還是以乘客的安全為重,批准了該方案。
305次航班在機場上空盤旋了近2個小時。據斯科特機長回憶,當時庫伯呆在駕駛艙里,似乎一點也不緊張,不時和機組人員閑聊,言談彬彬有禮;而最令人驚訝的是,他似乎對於西雅圖一帶的地形非常熟悉,甚至知道西雅圖機場距離美軍的麥柯德(McChord Air Force Base)空軍基地僅有20分鐘的車程。
17點24分,西雅圖機場空管用無線電通知F305次航班「一切就緒」。隨後,飛機順利降落。庫伯命令一名空姐放下機尾部的舷梯,FBI探員將鈔票裝在一個帆布包中,和降落傘一起送上了飛機。庫伯也很爽快地讓36名乘客和一位空姐安全下機,但依然劫持著其他4名機組人員。其間,FBI探員和美國航空管理局(FAA)官員曾要求登機談判,被庫伯斷然拒絕。
在庫珀的要求下,機場為305航班加滿了燃料。一名空姐回憶,庫伯還曾經向她詳細的詢問了自動舷梯的使用方法,並質疑了空姐關於「飛行途中不能放下舷梯」的說法。隨後,庫伯抓起機艙里機組人員專用的內線電話,告訴機長他的計劃:他要求305航班飛往墨西哥,而且必須保持在10000英尺(約3000米)高度飛行,速度不能超過150節(約278 Km/h)。
通常而言,噴氣式客氣是無法以這種低速保持飛行的。但庫伯卻告訴機組人員,他很清楚,輕型的波音727客機就能做到這一點;他還警告飛行員不要試圖耍花招,他手腕上戴著一個攜帶型的高度計,可以輕易知道飛機是否在一萬英尺以下飛行。
此外,庫伯似乎還非常了解客機加油的速度。當加油超過15分鐘時,他警告說,必須立即加滿,否則就引爆炸彈。加油完成後,庫伯與機組人員協商了飛行路線,並強調說,不需要對客艙加壓供氧。
19點46分,305次航班重新飛上了天空。
庫珀去了哪裡?
飛機起飛後不久,4位機組人員按照庫珀的要求,都進入了駕駛艙內,飛機也保持著高度與速度飛行。
20點鐘剛過,儀錶盤上一盞紅燈亮起,這是機艙失壓的報警信號,也就是說,有人打開了飛機機艙的門。機長用電話問到:「需要幫忙嗎?」庫伯簡單的回答:「不!」
模擬波音727打開艙門的圖示。圖:wikipedia
20點46分,飛行員發現機尾輕微地顫了一下,隨即恢復正常。他標記下了這個位置——波特蘭以西25英里(約40千米)的路易斯河流域。
22點15分,飛機按照商定的路線,安全降落在里諾(Reno)機場。忐忑不安的機組人員在等待了幾分鐘後走出了駕駛艙,終於確信噩夢結束了:客艙空無一人,庫伯已經在飛行途中打開艙門,跳傘逃走。
FBI和警方隨即對這一地區進行了大規模搜索,卻一無所獲。警方還公布了那20萬美元贖金的部分鈔票號碼,懸賞1000美元獎給第一個找到一張鈔票的人,但這些市面上很常見的鈔票,卻如同泥牛入海沒了消息。有人甚至開設了一個網站,供民眾核對自己手中的20美元鈔票號碼是否就是其中之一。
庫珀的領帶和燒過的鈔票。圖:FBI
很多人都相信,在一萬英尺的高空,零度以下的氣溫里,往漆黑一片的雨夜裡跳傘,地面又沒有同夥協助,庫伯一定已經摔死了。
然而,在9年之後的1980年,一個8歲的少年在哥倫比亞河(Columbia River)畔的林中,無意間發現了一些被燒過的20元鈔票。FBI專家鑒定後確認,這些錢正是贖金的一部分,大約有6000美元。也許,在那個漆黑冰冷的夜晚,某個人曾用它們點燃了一堆昂貴的篝火。
精心策劃的劫機
至今沒有人知道庫珀的死活,但他的劫機計劃絕對接近完美:20美元的鈔票,是他可以在不被追查的情況下,攜帶的最大金額。而索要的4個降落傘讓FBI擔心他會脅迫人質一起跳傘,不敢在降落傘上做手腳。他選擇的B-727飛機設有尾部舷梯,這樣在跳傘時不會被卷進發動機中。他要求飛機在10000英尺高空低速飛行,讓他在跳傘時可以呼吸,同時還不會被戰鬥機跟蹤……
庫珀案引發了航空安全方面的許多重大變革,包括加強機場安檢,以及給飛機安裝上飛行時無法打開的艙門鎖(它也被稱為「庫珀鎖」)。
美劇《越獄》中的D.B. Cooper。圖:http://Prisonbreak.fr
在此之後,曾有多人效法庫伯的方法劫機,結局無一例外都失敗了。其中一名叫做羅布?海迪(Robb Dolin Heady)的男子,敲詐得手後同樣用降落傘成功跳入Washoe湖逃脫,但次日即被警方逮捕。1995年,一位佛羅里達州的男子病死之前告訴妻子,他就是D.B.庫伯,他妻子隨後報告了FBI,但FBI專家並未肯定他的說法。
至今,庫珀案也沒有任何有價值線索,彷彿在那個夜晚,他跳向的不是茫茫夜空,而是異次元空間的傳送門。
在《肖申克的救贖》原著中,也曾提到庫伯案,主人公安迪就堅信庫伯就是1955年從肖申克監獄逃出去的犯人錫德?尼都。而美劇《越獄》中的D.B.庫珀就是用一張當年的鈔票讓史高飛相信自己的。
了解更多:[1]wikipedia:D.B. Cooper[2]FBI:D.B.Cooper[3]D.B. Cooper Redux[4]DB Cooper: The Legendary Daredevil[5]Cooper Vane[6]D B Cooper"s Loot Serial Number Sear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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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發現自己的贊同與粉絲數瘋漲,查了一下以前的回答,發現是這個回答
看了下評論,好像這個犯罪計劃並不入很多人的法眼啊,有的人說這不是完美犯罪,不過http://Oddee.com評選十大完美搶劫案的時候將這個案子排第七,而上面那個回答中的庫伯劫機案才排第九。
簡單說說我覺得這個案子犯人高明在哪裡:
1. 事先發恐嚇信,對人的心理進行引導,然後聲東擊西
2.有了前面恐嚇信的鋪墊,後面偽裝成警察檢查運鈔車就合情合理
3.犯人強大的心理素質,最後也說了,犯人引發煙霧彈的時候出現了故障,但是犯人用了其他方法才將煙霧彈引爆
4.故意在現場遺落各種不相關的線索,擾亂收查,隱藏關鍵線索
5.處心積慮設計的不流血,不讓普通人遭受經濟損失(得到了保險公司賠償)的搶劫事件
也許這個案子的一些想法在現在看起來並不是很先進,但要知道這是48年前的案子啊
警察確實存在失誤,但以現在的眼光去看48年前的警察當然會覺得很業餘,因為每個安全措施,都是從血的教訓中學習來的。正是在過去跟犯罪較量的過程中出現了失誤導致失敗,才讓警察們漸漸總結改進變得更正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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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億日元被劫事件
三億日元搶劫案是1968年12月10日發生在日本東京都的一次現金搶劫案,罪犯作案手法之巧妙已成為日本歷史上最神秘的案件之一,被視為最完美犯罪。去除貨幣貶值因素該案也是日本迄今為止被盜金額最大的案件。雖然該案俗稱三億日元搶劫案,但在日本法律中該案屬於盜竊而不是搶劫。由於該案罪犯至今尚未抓獲,已超過日本法律規定的犯罪追訴時效,意味著這起不流血劫案將成為永遠的懸案。關於該案的真相有著數不勝數的推測和設想,以此為題材也誕生了大量的小說和影視作品。
1968年12月10日,一個細雨蒙蒙的清晨,時針指向9:30分。
在日本國東京都府中監獄後面的府中市榮町學院路上,4名日本信託銀行(即現在的三菱UFJ信託銀行)的國分寺分行職員,正忙著往一輛運鈔車上搬運現金。三個鐵箱子里,裝著準備發給東京芝浦電氣公司員工的獎金和其他款項,共計2億9430萬7500円(按當時的物價摺合,相當於今天的1.5-2.5億人民幣)。
貨幣裝運完畢後,運鈔車剛開了不到200米遠,前方開來一輛藍色的雅馬哈摩托車,車上下來一個全副武裝的年輕警察,他攔住了運鈔車,並大聲的警告職員們:「你們銀行巢鴨分行行長的家被人放了炸彈,我們接到情報,你們的車上可能也有炸彈!我要求立即上車檢查,請你們配合。」
當年的12月6號,該行經理曾收到過一封恐嚇信,信中要求銀行派一名女職員在第二天(12月7日)下午5點前將300萬日元送到指定地點,否則就炸掉該經理的家。當時警方在犯人指定的地點布置了50名警員,然而犯人並沒有出現。聯想起四天之前的這件事,手無寸鐵的職員們也有點怕了,於是下車等候警察檢查。
這個看上去20出頭的年輕警察走到了車後面,開始認真的查看起來。幾秒鐘後,車廂後部突然冒出了濃煙,緊接著職員們聽到警察高喊:「快趴下,有炸彈!」,他們嚇得立刻趴在地上不敢抬頭。。。。
但是,過了很久,也沒有聽到炸彈聲響起。。。。
困惑不解的職員們紛紛抬起頭來查看發生了什麼事,這一看不打緊,個個魂都差點飛了:尼瑪啊!!!不帶這麼玩的吧!別說炸彈了,現場除了那輛破摩托之外,車紙都木有了!那小子居然用這麼個幼稚的方法把運鈔車給騙走了。
驚魂未定的職員們迅速撥通了警視廳的電話。。。
案發現場圖,由於是在監獄牆外,可以說是戒備森嚴的地方。
接到報案後,霓虹的警察迅速採取了行動,在14分鐘內就下達了封鎖東京都各道路的指令,調動了631台警車及警察機動隊共13000人,組成了一個東京大包圍網。到9點50分時,除小笠原群島外,東京都全域進入緊急狀態,各路口的車輛都被嚴格檢查,東京的交通頓時一片混亂。。。。然而,由於警方事前漏過了一個非常淺顯的細節,就是他們沒有做嫌犯如果中途棄車改換其它車輛的預案,所以整整查了一整天,卻一無所獲。
不過,儘管如此,警方對於破案卻有著相當大的信心,因為嫌犯在現場居然遺留了多達120多件的物證,其中有摩托車、鴨舌帽、擴音喇叭、煙霧彈等等。。。樂觀的警員們認為只要將這些物件的來源弄清楚,嫌犯的來頭自然就查清了,他們甚至將嫌犯的帽子帶在自己頭上,相互你爭我搶的取樂。
然而,隨著調查的深入,各種不利的消息紛紛傳來……
首先,那輛塗裝過的藍色雅馬哈運動型350R1摩托車(2衝程2缸)是盜來的,由於當時的警用摩托都是本田CP77(4衝程4缸)或者CB350(4衝程2缸),警方判斷嫌犯對警察這個行業不甚了解。調查發現,那輛摩托車從被盜到發現為止,一共開了428公里,把手和車鞍部有塗錯油漆後擦拭過的痕迹。由於摩托車是被盜的,線索由此中斷。
然後,假摩托上掛的那個用來冒充警用擴音機的擴音喇叭,根據編號查明同批產品共5個,其中4個下落確定,但是最後1個卻在東村山市的施工現場被盜,線索再次中斷。
緊接著的調查發現,假的警用摩托上放的那個用來冒充文件盒的餅乾盒,是明治商事生產,產量為3萬個,無法查找來源。其實警察用文件盒在普通的摩托車店也有出售,可是嫌犯選用了和真文件盒相差頗大的餅乾盒用來冒充,結合前面提到的摩托塗裝錯誤而導致擦拭痕迹來看,警方再次確認嫌犯對警用摩托不是很熟悉。根據這個餅乾盒,警方認為嫌犯喜歡吃甜食,淡素,霓虹全國有上億人口,喜歡吃甜食的人何其之多啊!線索又一次中斷。
之後對其它物證的調查如下:
用來假裝運鈔車爆炸的煙霧彈是「High Freia 5」,在加油站都有賣,事件發生為止共賣掉4190個。
用來把煙霧彈固定在現金運送車上的磁鐵(煙霧彈周圍繞上了銅線,由於銅線沒有什麼磁性結果煙霧彈掉在地上被警方拾獲),由大平製作所生產,至案發時,一共生產了43240個。
被塗了2層白漆的擴音喇叭上發現有4mm大小的報紙碎片,經調查是1968年12月6日產經新聞晨刊主婦專欄「食品信息」標題「品」字的右下方一部分。紙張是愛媛縣伊予三島市大王製紙工廠生產,這份報紙有13485戶訂閱,分歸12個發送點。後來警方花了兩年的時間終於找到了特定發送點,可是訂閱紀錄卻已經銷毀了。。。
現在,唯一可能有用的物證,就是那個鴨舌帽了,因為上面肯定留有嫌犯的汗液,通過汗液,警方可以查出嫌犯的血型。到了這個時候,之前非常樂觀的警察們才發現當初他們該有多麼愚蠢,由於帽子被多名警員戴過,已經無法再查出嫌犯的汗液進而進行血型鑒定了。。。。。好吧,失望至極的警方只有拉住這最後一根稻草,他們又花了大量人力去查找帽子的來源。調查的結果是,這種鴨舌帽在立川市的帽子店一共被賣掉54個,追查到其中36個帽子的買主,但還有18個無法找到下落。。。
霓虹國的警察們,在查完第一現場的所有物證後,個個都驚呆了。。。
各大哨卡上均無發現可疑車輛,第一天的調查無果而終。。。
不過,現在警方找到了嫌犯的第二現場。那輛運鈔車被發現遺棄在國分寺市西元町武藏國分寺跡的橡樹林中,事件發生前,曾有人看到一輛深紅色卡羅拉停在這裡,因此警方判斷犯人拿走運鈔車中的保險箱後換乘深紅色卡羅拉逃跑。
左圖為第二現場的橡樹林,右圖為近年所拍照片。
第二現場的發現,除了讓警方明白之前為何在哨卡上沒有找到可疑車輛之外,別無他獲。
不過,隨著調查的深入和證人的指證,他們找到了嫌犯在案發前藏匿摩托車的地方,那是在府中市榮町明星學苑高中附近的空地上,在這裡,嫌犯曾在案發前用一件雨披把涉事的摩托車蓋住,後來他直接將雨披扔到了草地上,事發第二天,警方就找到了這件深紅色的雨披。調查發現,雨披袖口內側有熨斗熨過的痕迹,領子上有洗衣店的標記的痕迹。然而,生產這種雨披的公司已於1958年倒閉,雨披是10年前生產的,其來源無法查找。
除了雨披之外,警方還找到了一輛綠色的卡羅拉,車牌是「多摩5め3863」。等他們找到涉事車主時才知道,這輛車在當年的11月30日到12月1日被盜。既然又是被盜的,線索又再次中斷。
第三現場這些物證,仍然對破案沒有起到多大的作用。霓虹的警察們,又一次傻了。。。
嗯,是滴,樓樓在前面說過,此案嫌犯一共遺留下多達120多件的證物,所以,前面的證物說得還遠遠不夠,霓虹的警方們後來又發現了別的證物,下面,我們來看看警方在第四現場發現了些什麼。
第四現場被發現在小金井市本町的團地停車場,案發後4個月,嫌犯在第二現場換乘的紅色卡羅拉在這裡被發現,現場還找到了空的保險箱。根據航空自衛隊的航空照片,警方發現這輛車牌為「多摩5ろ3519」的卡羅拉在事發的第二天就一直停在這裡,很明顯,嫌犯可能就是在這裡把現金從保險箱中拿走,當然,團地停車場人多眼雜,所以也可能是嫌犯在別的地方把錢取出後把車和保險箱丟棄在此。
另外,在這裡,警方還發現了一輛本田摩托和三輛其它小車。
那輛摩托是警用摩托的車型,警方判斷犯人當初想改裝這輛車。事後,摩托車車主被警方傳喚,車主說摩托是1968年11月9日被盜的,他的車有跳火的問題,由於被盜後這輛摩托只開了60公里,警方估計嫌犯因此而放棄改造。
那三輛其它的小車,經過調查,也是被盜車輛,分別都是不同型號的日產天際線,車都蓋著車衣因此很難被發現。案發三年後的1971年,警方委託工科學者額田嚴鑒定,發現車衣打結方法不同。因此有人認為此案為集團犯罪。
在其中一輛被盜車(Prince SkyLine 2000GT)中發現有兩本賽馬雜誌和體育報、府中東京競馬場附近咖啡店的火柴、平和島賽艇的廣告。這些都不是原來車主的東西,由此,判斷嫌犯喜歡賽馬和賽艇。
另一輛被盜車(Prince SkyLine 1500)中發現有女人的耳環,這也不是車主的東西,所以懷疑犯罪人員中有女人或者同性戀者。
可是,這些所有的證物調查完畢之後,警方發現幾乎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我會告訴你們,霓虹的警察蜀黍們,第三次傻眼了么?
現場所有的物證調查之後,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線索,於是警方回想起案發前數月發生的疑似案件。
1968年4月25日到1968年8月22日,同屬多摩地區的多摩農協曾9次收到恐嚇信,信中威脅稱如不交錢就會被縱火和放炸彈。從恐嚇信的口吻語氣特點來看,多摩農協恐嚇事件和三億日元搶劫事件是同一個犯人,語氣上,他們有如下相似點:
1、使用「ウンテンシャ(司機)」「イマ一度の機會(現在是一生一次的機會)」,日語一般不使用運轉者,而使用運轉手。
2、喜歡在詞句之間加上空格。
3、強調之處使用點線記號(「●―●―●」)。
4、使用俺們,我們,說明罪犯可能不是一個人。
5、使用電話公司相關人員用語「コン柱オキバ(電線杆子)」,而日語一般使用電柱。
6、都提到多摩農協某職員的車牌。
在確定這一系列案件為同一人所為之後,警方重新拿出多摩農協恐嚇信件進行調查。由於那些送到銀行的恐嚇信上的郵票是用唾液粘上去的,所以後來查出嫌犯是B型血。恐嚇信裡面的字不是手寫也不是列印出來,而是用用雜誌上的字拼湊而成的,這份雜誌後來還被用來包煙霧彈,恐嚇信和包煙霧彈的兩本雜誌分別是《電波科學》和《近代映畫》。起先,警察從這兩種雜誌的閱讀對象著手,《電波科學》的內容是電視機裝配和電器改造,而《近代映畫》主要是文藝內容,對於喜歡閱讀這兩種雜誌的人根本無法查找。恐嚇信上的字是從線路圖上摳下的,由於線路圖是裝配電視最重要的部分,因此判斷罪犯並不喜歡電子技術。
到最後,調查得出結論——嫌犯是為了擾亂調查,所以刻意買了這兩本風牛流馬不相干的雜誌。原來所有這一切,全部在他的掌控之中。
最終,這起案件沒有被偵破,由於日本當時正經歷學::潮,警方懷疑罪犯的主要目的並非金錢,而是一群極端的學運學生策划出來的報復事件,為了偵破此案,日本警方在七年時間裡花費9億日元,共動用調查人員約17萬人、民間提供的信息約25000件,「請重新回想起三億元事件吧」的呼籲告示共16種高達208萬張。圍繞該案件有各種各樣的傳說,警察新公布的每一個線索都是媒體的熱門話題。如今,參加過調查的警員大多退休了,但是在電視台的鏡頭前他們記憶猶新,對當年的每一個細節都描述得很詳細,他們的臉上不再是無法破案的恥辱,而是對參加過調查感到驕傲。
------------------------------------------------本案的信息摘錄如下---------------------------------------------------
一、目擊者證詞,案件發生後有人提供了如下目擊報告。
1、11月下旬早上8點左右有人看到府中市市道這輛被盜的藍色摩托。
2、12月1日深夜有人發現被盜的摩托車停在京王線高幡不動站附近反向車道。
3、12月9日晚上8點40分有人在府中市某十字路口看到這輛摩托,這時候已經被塗成白色。
4、案件發生30分鐘前9點左右有4個目擊者看到距離日本信託銀行國分寺支店50米的地方有個身高165-170厘米,30歲穿雨衣的人在張望。
5、案件發生10分鐘前9點20分有主婦在第3現場目擊到該摩托。
6、第一現場4名銀行職員和府中刑務所人員以及航空自衛隊員的證詞有出入。
7、第二現場附近有一名婦女被運鈔車激起的泥水濺到。
8、國分寺市的一對園丁父子的車差點被紅色卡羅拉撞到,隨後紅色卡羅拉飛速往國分寺街道方向開走。這對園丁父子看到駕車的是一個無帽穿黑色外套長發男子,沒有看到保險箱。
9、最後的目擊是在杉並區的哨卡,有輛輕型車載著銀色提箱突破哨卡。
二、搜查活動
12月21日警方公布罪犯的模擬像。模擬像是根據嫌疑人(後述的少年S)的照片製作,而不是根據當事人的描述製作。當事的4名銀行職員此時已經見過少年S的容貌,所以很可能有先入為主想當然的可能。
結果1971年調整了方針認為即使不像模擬像也可能是犯人。1974年正式廢除了這張模擬像。然後報章書籍仍然不斷引用這張模擬像。
嫌疑人名單里共有11萬人,協助調查的警員更達到破紀錄的17萬人。可是罪犯仍舊沒有被抓到。
地毯式搜查
現場附近的三多摩地區是學生集聚地區,警方實施逐家訪問。當時在東京都立府中高等學校上學的高田純次(日本老牌藝人)和布施明(著名歌星和影星)也在11萬嫌疑人當中。兩人都和案件沒有關聯。
其他搜查
對現場遺留物品進行指紋取樣,由於指紋太多,而核對指紋的警員只有3名,最後沒有取得成果。
警察公布了被盜款2000張500日元鈔票的號碼,可是這些鈔票沒有發現在市面上流通。
三、被害和影響
日本的保險公司對銀行作了賠償,其他的保險公司作了聯保。府中工廠的工人也在犯罪發生後的第二天就領到年終獎。此後日本企業意識到使用現金髮放工資獎金是很危險的,所以將工資獎金髮放改為銀行劃賬。銀行方面也加強了現金運送的安全措施,增加了保安人員。
嫌疑人
犯人到底是單獨還是團伙行動到現在還是個謎,調查中重點有下面的嫌疑人:
1、少年S
立川組(當時立川市的少年竊車團伙,立川市在府中市西面)的小頭目,案發當年19歲。被懷疑理由:
a、偷車的方法和發現的被盜車上的痕迹吻合。
b、熟悉當地地形,懂得汽車和摩托車的駕駛。
c、和1968年3月在立川市一家超市用煙霧彈搶劫的犯人關係很好。
d、其父正是騎摩托的警察,因此有警用摩托的知識。
e、除了家人的證詞以外無法提供不在場證明。
f、事發前說過要搶劫東芝或日立的運鈔車。
但是,也有不符合的地方,如果是單獨犯罪少年S就被排除,不符合地方如下:
a、血型是A,恐嚇信貼郵票的血型是B。
b、和恐嚇信上的筆跡不同。
c、多摩農協恐嚇案中恐嚇信是8月25日寄出,這天他在少教所。
d、少年S案發5天後(1968年12月15日)在家中服用父親買來得氰化鉀自殺。熟悉他的人都不認為他會自殺,包氫化鉀的報紙上只有S本人和他父親的指紋。(好詭異!)
自殺後第二天,警察將當事的4個銀行職員帶到S家裡辨別面容。4人全部說S長得很像嫌疑人。據此1968年の12月21日警方以S的照片為藍本公布了模擬像。
但是最後警方排除了S作案的可能。
2、少年Z,立川組成員,案發當年18歲。
懷疑理由,1,2,3和少年S相同。案發後變得很闊綽。買了新車開了公司。然而Z的血型是AB,筆跡也和恐嚇信上的不一樣。
1975年警察在刑事訴訟時效前逮捕了Z,但是由於證據不足在刑事訴訟時效前被釋放。
3、跨性別者(男跨女)K
少年S的朋友,不是立川組成員,案發當年30歲左右。
除了S的親人是事發當天唯一對S作證的人。根據K的證詞S事發2~3天前到事發當日一直和K在新宿的公寓過夜,事發當天早上8點離開。離開時間是根據天亮的程度並沒有看錶,外面下著雨,忘記了有沒有把雨傘或者雨披借給他。K還說認識S是案件發生的20天前,然而家裡卻擺著夏天和S一起旅行拍的照片。
案件發生一年之後,K移居國外,並在當地開了商場。再次回到日本後買了數棟公寓,案件七年後買了豪宅。
如果K是罪犯一員的話,S在少教所時寄出的恐嚇信,現場附近目擊到的30歲男子,被盜車中留下的耳環就有了合理解釋。
但是經過調查警方也排除了K的作案嫌疑。據K自己說在國外發達是因為找到了有錢的靠山。
4、府中市的司機K
案發當年25歲。懷疑理由:熟悉當地環境,血型也是B,會打字,從他寫給朋友的信中發現和威脅信相似的口吻,但是筆跡不同。因為長相和模擬像酷似所以從嫌疑人名單12301位脫穎而出。
案件發生1年後的1969年12月12日,毎日新聞記者對警方的採訪中,警方透露了K,但是強調筆跡不同。但是各家媒體迅速作了報道。警方怕嫌疑人逃跑,不得不馬上逮捕了K。由於毫無證據第二天K被釋放。
K因此失去了工作,並且一直受到歧視而不斷調換工作。2008年9月K自殺身亡,可以說K是這個案件中唯一的受害者。
5、日野市三兄弟
在日野市經營電器公司,案發當的分別是31歲,29歲,26歲。家裡有個大車庫能夠改裝摩托車。老二熟悉摩托車在不良組織中。做過招牌能夠噴漆,事發前買了裝有煙霧彈的新車。兄弟中事發前也有人戴過鴨舌帽。但是車上的煙霧彈和鴨舌帽和犯罪現場找到的不同。警察搜查了三兄弟的家證明和案件沒有瓜葛。
6、房地產公司職員
男性,案發當年32歲。事發前缺錢,事發後手頭寬裕。有在東芝府中上班的經歷,姐姐在東芝府中工作了12年。本人很會開車,長得又很像模擬像中的人。但是事發當天從杉並區前往橫浜途中,錢多也是因為在房地產買賣中賺了1600萬日元。最後也被排除。
7、公司職員P
三億日元案件發生前的1955年也運用類似的手法搶劫千代田區一家銀行的運鈔車後被捕。P出獄曾經說過花一年時間干一樁大事情,三億日元案件後他也買進了土地和進口車。經過調查錢也是通過房地產經營的合法收入。P移民夏威夷後病死。
除上述嫌疑人外,跟大麗花案一樣,此案也有諸多自稱是嫌犯的人。時效成立後一些人自稱這次搶劫案是自己所為。但是經過甄別這些人都不是真正的罪犯,目的有的是為了出名,有的是為了賣書,還有的為了詐騙。
犯人在使用煙霧彈的時候發生了故障,結果犯人用特殊的方式才使煙霧彈發煙,還有保險箱中除了現金和獎金袋之外還放了其他東西。使用何種方式使煙霧彈發煙和保險箱中所放的其他東西只有真的犯人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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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逃跑路線
警方開始調查墓地周圍,聽取情報,得知一條有關一輛可疑的豐田卡羅拉車的線索,於是開始尋找這輛汽車。直到4個月後,在附近的停車場找到豐田卡羅拉,並在裡面發現了空空如也的3個運鈔箱。3億日元已不翼而飛。據情報,這輛卡羅拉在案發後第二天就已經被棄置在這個停車場。警方晚了4個月。從那時起,警方就失去了真正有力的線索。直到1975年10月刑事訴訟時效到期(7年時效),警方為此案已花費9億日元,找出嫌疑人11萬名,涉及警力達17萬之多,其中兩名警員過勞死去。到1988年10月民事訴訟時效到期(20年時效)時,警方失去了將嫌疑人繩之以法的最後機會。此案件也成為日本犯罪史上有名的未解決事件。
嫌疑人及現場留下的證據
犯罪嫌疑人的相貌,其實是被銀行職員、駕駛員和其他幾位目擊者看到過的。但是警察在調查相貌過程中犯了一個錯誤:把目擊者集中在一個房間而不是分開進行相貌調查,導致這些目擊者的記憶互相影響。加之當時嫌疑人戴著頭盔,以致調查結果很不理想。而警方又根據目擊者的證言,找來一張已去世的年輕人的照片,再用合成技術給他戴上頭盔,就作為通緝照片全國張貼,導致不少日本人誤解為這個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從而失去更多找到犯罪嫌疑人的機會。
3年後,警方不得不撤回這張通緝照,並明確指明犯罪嫌疑人可能不是這個樣子。嫌疑人的年齡也從19歲左右調整成30歲左右。合成照片這項新技術也在此案中遭到失敗。 犯罪嫌疑人在現場及車裡另外遺留下100多個各種物證:雅馬哈摩托及豐田卡羅拉轎車被發現是偷來的;現場找到的鴨舌帽經廠家的回溯查找,最終還是確定不了流向,最後不了了之;車裡發現的雜誌及一些報紙也沒能確定買主是誰;其他一些小用品也沒能確定所有者。最終警察不得不選擇放棄追蹤這些物證。
未能破案的原因
首先,犯罪嫌疑人花費時間,設計並執行了一個周到的計劃,在事件進展過程中一直處於控制地位。其次,嫌疑人10分鐘內從摩托調換到運鈔車,再調換到卡羅拉,行動迅速,乾脆利落;而警方根本沒有這種經驗,從設卡查找運鈔車開始,警方就落後於對方。嫌疑人對汽車社會的利用及理解,遠遠走在了警方前面。 第三,嫌疑人遺留在現場的物品,大多是進入大批量生產及大批量消費時代後的產物,警方在進行物證追查時,因數量龐大,不得不放棄對這些物證的追跡。 第四,警方破案技術不成熟。在這起案件中,警察首次採用了合成照片技術,但是由於調查方法的缺陷,這張合成相片反而成為了敗筆。
最後,運氣,似乎也站在了嫌疑人一邊。如果不是因為當時的傾盆大雨,可能局面又不一樣。 此案造成的破碎家庭案件最終沒有偵破。但在案件偵查過程里,卻出現了一些無辜的犧牲者。少年S。當時19歲,是個不良少年,他的相貌類似於目擊者的證言,而且其父親又正好是位交警。案件發生在12月10日,在被作為嫌疑人被調查後,S少年於15日用其父購買的氰化鉀(少量吸入就可致命)自盡而亡。然而包裹氰化鉀的新聞紙卻沒有少年的指紋而只有父親的,故推測為父親為了證明清白而出此下策。其後血液檢查,警方斷定少年S不是犯罪嫌疑人。家住府中市的汽車駕駛員某某。時年25歲,被列為嫌疑人一是因其相貌類似證言,二是因其家住本地,熟悉本地道路,有作案條件。某某是作為第12301名嫌疑人被調查的,然而不知什麼原因他的資料被透露給媒體,結果他的真實姓名、照片及家庭背景等個人信息全部被登上報紙。警方為防止他逃跑,不得不拘捕他。雖然後來有位老闆證明出事時正與此人在一起,且警方也排除了他的嫌疑,但傷害是永久的。調查致使他一家離散,他最終於2008年9月自殺。
意外的變革及受益者
3億日元事件後,各大企業改革現金髮放工資的舊習,改由從銀行直接轉賬發放工資。這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銀行體系的現代化。並且,從那時開始,因為工資直接存入銀行,造成男性領取工資後再轉交給妻子的優勢喪失,男性開始失去他們的部分權威。
七幕君不邀自答,從我最擅長的音樂劇領域下筆,給大家分享幾個「完美犯罪」的「真」實案例。
多圖預警!
「真」·完美犯罪·案例一 殺人不償命的女人,們。
大名鼎鼎的《芝加哥》(Chicago),它的故事來源於芝加哥論壇報的一則報道,兩位女性以相似的罪行被控謀殺。片中有一句經典歌詞,叫做「殺人可以是一門藝術」。Bob Fosse和Fred Ebb兩位大神在1975年在百老匯推出了音樂劇版《芝加哥》,2002年被搬上大熒幕,獲奧斯卡最佳影片獎,可能大部分人對澤塔-瓊斯和齊薇格兩位女神在電影中飆戲飈歌飈舞的畫面還記憶猶新。
標題里說殺人不償命的女人,正是電影中兩位主角的原型。
No.1 Velma Kelly的原型——Belva Gaertner
1924年3月11日,警方在街旁的汽車內發現一具男屍,經鑒定男人死於槍殺。警方在車內找到了兇器 手槍和一瓶酒(當時正屬禁酒令期間)。在接下來的調查中,警方確認了死者的身份,名叫Walter Law,而後又順瓜摸藤找到了這輛車的車主,正是當地舞廳歌手 貝爾瓦.蓋特納(Belva Gaertner),又剛巧發現兩人的關係竟是情人(結婚出軌的戲碼)。
3月12日,當警方追抓捕貝爾瓦時,在她家找到了一件沾血的衣服,她承認自己之前確實跟情夫在車裡,不過她後來喝醉了,什麼都不記得了。而車上的槍是她的,但只是用來防火防強盜的~
在這種情況下,貝爾瓦自然成了第一嫌疑人。
緊接著,Walter Law的一位同事跟警方反應,貝爾瓦是個佔有慾很強的人,有一次Walter想離開她的時候,她甚至還用刀威脅他。Law相信萬一哪天自己死了,99%是被貝爾瓦搞死的。
貝爾瓦辯解道:「女人才不會因為自己強烈的愛就殺死她的男人,根本不值得啊,畢竟世界上還有大把其他的好男人。況且Law對我來說只是個孩子,他29我38。」
在隨後的審判中,貝爾瓦請到了一個牛逼的律師,讓陪審團相信死去的Walter Law極有可能是自殺。最終,法庭宣布貝爾瓦被無罪釋放。
後話是貝爾瓦跟前夫復婚了,沉溺在酒精和虐待他人的快感中,再後來跟前夫搬到歐洲。1948年她前夫去世,她活到80歲。
No.2 Roxie Hart的原型——Beulah Annan
在貝爾瓦.蓋特納案件發生後的幾周,也就是1924年4月3日,又發生了一起相似的案件。已婚之婦比尤萊.安南(Beulah Annan)被控謀殺了她的情夫。在法庭上,她聲稱開槍是為了自衛,「因為我們同時碰到了槍」。之後,比尤萊也被無罪釋放。一時間,貝爾瓦和比尤萊成為了小報頭條的常客。
給大家推薦一個片段:【七幕人生】電影《芝加哥》片段《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在線播放—優酷網,視頻高清在線觀看視頻
其實貝爾瓦和比尤萊的「完美犯罪」並不是多高明,只是沒有直接的證據表明她們確實殺了人,所以嫌疑人在辯解中存在一定僥倖。
不過接下來介紹的另一個真實案例,則是「接近完美」——完美的是犯罪手段,他可是偽造支票套取百萬現金,搖身一變成泛美飛行員的詐騙大亨;不完美之處在於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狐狸也難逃獵人的圍捕。
「真」·完美犯罪·案例二 貓,最終還是會抓到老鼠的。
讓我想到這個案例的並不是《貓》喲,而是一部叫做《貓鼠遊戲》(Catch Me If You Can)的作品,就是你們小李子演了(並沒拿獎)接下來要介紹的這位「完美犯罪」典範——弗蘭克·阿巴內爾(Frank William Abagnale, Jr.)。
弗蘭克·阿巴內爾的一生,是傳奇的一生,他是20世紀最大的詐騙藝術家。
21歲之前,弗蘭克·阿巴內爾偽造過支票騙錢,冒充過各種身份(飛行員啊、醫生啊、律師啊之類的),成功地從拘留所脫逃兩次,是讓美國、義大利、西班牙、土耳其、德國等多個國家咬牙切齒的重要通緝犯。
26歲之後,經過5年監獄生活的鍛煉,弗蘭克·阿巴內爾出獄了。出獄後改邪歸正的他,協助FBI抓獲了一批又一批的金融詐騙高手。如今,他已經是聯邦調查局的顧問了。對了,出獄後,弗蘭克·阿巴內爾還寫了一本自傳,名字就叫 Catch Me If You Can
2002年,大導演斯皮爾伯格以阿巴內爾的自傳改編的電影《貓鼠遊戲》上映,你們的小李子和湯姆·漢克斯上演了一出「貓捉老鼠」的精彩戲碼!順便一提,阿巴內爾在影片中客串了一名法國警官。
2011年,同名音樂劇在美國百老匯的 Neil Simon Theatre上演,飾演弗蘭克·阿巴內爾這個角色的是你們的Broadway Boyfriend——Aaron Tveit!
附贈演出片段→【七幕人生】音樂劇《CATCH ME IF YOU CAN》托尼獎表演《Don"t Break The Rules》—在線播放—優酷網,視頻高清在線觀看視頻
看完大熒幕和舞台上的弗蘭克·阿巴內爾形象,我下面講兩個他比較牛逼的犯罪案例——
以你支票 印我之「名」
弗蘭克·阿巴內爾比較有名的套現手法一共分三步:第一步,去銀行取一些空白存款單;第二步,把自己存款單的賬戶號碼列印到空白存款單上;第三步,把這些空白存款單放回銀行。如此之後,我們的阿巴內爾就靜等著收錢,因為其他儲戶存的錢並沒有到達指定的賬戶,而是打到了他的戶頭上(此處利用了人們對銀行數字代碼的無知)。靠著偽造支票的嫻熟手段和完美演技,阿巴內爾在21歲之前,遊玩了26個國家偽造了250萬美元的支票,戲耍了一批又一批的銀行,而且完全沒被抓住過。
冒充泛美航空飛行員 衣食住行你買單
弗蘭克·阿巴內爾冒充航空公司飛行員的行為可謂大膽至極,因為他並不會開飛機。但為了免費坐飛機,他找了借口打電話給泛美航空,說自己的制服在送洗的時候丟了,而後又通過偽造的員工證件加持,順利地拿到了這件制服。戲要做全套,他還偽造了一份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頒發的飛行執照!當然你可能不相信,冒充飛行員的阿巴內爾那時只有16歲!據泛美航空的統計,阿巴內爾在泛美的兩年,利用偽造的員工身份,享受了至少250多次的免費飛行,總航程超過1,600,000公里,範圍遍及全球26個國家。當然除了飛機上的一切,他還享受了免費的旅店、美食,費用均由航空公司買單!
介紹完畢,大家可以找找弗蘭克·阿巴內爾的自傳和相關電影電視劇,更全面地看看這位詐騙藝術家的詐騙之道。(會比我描述的更好喲!
P.S.前面我預警過,這位「藝術家」最終是難逃法網的。不過抓捕他的過程,並沒有玩齣電影常見的抓捕花樣手段:那段時間阿巴內爾藏身紐約,有一天,他走在路上的時候突然被叫到名字,下意識地回頭後,兩個人衝上來把他抓了。原來這兩個人正是便衣偵探,在熱狗店裡無意中瞥見大街上有個人和他們追蹤多日的阿巴內爾長得非常像,但又不敢確認。其中一個偵探情急生智,沖著外面大喊一聲:「弗蘭克!」後來阿巴內爾自嘲地說:「這個例子可以證明,再精明的人也有犯低級錯誤的時候。」
當然會犯低級錯誤的不只他一個,下面再介紹一個百密一疏的案例。
「真」·完美犯罪·案例三 精心設計反成一場空
1924年5月,人們在芝加哥的一處郊區發現一具屍體。這個年僅14歲的生命叫Frank ,被隨意地扔在陰溝里,頭部遭受重擊,身上衣不蔽體。警方在現場找到一副眼鏡,由此揭開了殺人兇手的真面目。
兩個兇手是不到20歲的青年,分別叫 Nathan Leopold 和 Richard Loeb,人們稱之為Thrill Killers。兩人對Frank 的殘殺是一場無差別謀殺,只為了證明自己能造成一起「完美謀殺案」。
Nathan 和 Richard 是一對不差錢的同窗好友,除了友誼,他們還分享性愛(這才是真·好基友),當然還有犯罪。兩人一開始只是做不痛不癢的事兒,偷別的刀、相機,後面就縱火。不過這些犯罪行為漸漸不能滿足二人的慾望,他們琢磨著要策劃一起完美謀殺來吸引公眾的注意力。
他們花了7個月的時間來策劃這起謀殺,實施犯罪行為的那一天,Nathan 和 Richard 將早早準備的謀殺器具放到車裡。然後找到了Frank ,將其哄騙到車上,接著 Richard 用鑿子照著 Frank 的頭重擊一下。Frank很快昏了過去,並由於失血過多在15分鐘之內死亡。接著,二人就把屍體扔到了陰溝里,並 向屍體上潑了一瓶硫酸。之後回到家給 Frank 的父母打了一通電話勒索贖金。
第二天,Richard 還在為自己的完美謀殺洋洋得意時,Nathan 卻發現屍體被發現並見諸報端。更可怕的是,警察還拿著 Nathan 的眼鏡找上了門。Nathan 那不太起眼的眼鏡,卻是有些來頭。在芝加哥,這種由獨特鉸鏈機制製成的眼鏡,只有三個人買過,其中一人就是Nathan Leopold。最終二人被捕。
根據兩人的真實犯罪經歷,1959年,美國導演 Richard Fleischer 推出了一部名叫《朱門孽種》(Compulsion)的電影,Nathan曾試圖阻止這部電影的問世,因為這侵犯他的隱私。
2003年,同樣根據這個案件改編的音樂劇《Thrill Me》在紐約首演,2005年登陸百老匯,全劇只有兩位演員,一架鋼琴,一位琴師和一個場景,堪稱小劇場的經典之作。不過更戲劇的是,Nathan 粗心大意丟的眼鏡,其實是故意的。他只是為了讓警察把自己和Richard 關在一起,後面再請律師辯護,讓兩人在逃脫死刑,永久監禁,永遠在一起。
2016年,PBS美國公共電視網推出了《Thrill Me》原型案件的紀錄片——The Perfect Crime。
寫到這兒我發現,雖然我是為了完美犯罪來寫的,但介紹的三個都不是頂級的完美犯罪。索性拋開「完美」兩字,我再追加介紹兩個根據真實犯罪事件改編而成的音樂劇——
音樂劇《美國精神病人》(American Psycho),根據布萊特·伊斯頓·埃利斯的同名小說改編而成。劇中主人公帕特里克.貝特曼白天是一個安靜、無趣的華爾街投行家。而到了夜晚,他則化身為惡魔,在城市中尋覓獵物,並以殘忍的方式將她們殺死。
作者埃利斯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他以一些當時真實存在的連環殺人犯為原型創作了這個人物。這些殺人犯中包括泰德·邦迪(Ted Bundy)和理查德.蔡司(Richard Chase),前者強姦並謀殺了35名女性,他的故事曾於2002年被拍成電影《美色連環姦殺》(Ted Bundy)。而後者曾謀殺6人,由於他會在殺人後吸食被害者的血液并吞食他們的屍體,所以也被稱為「薩克拉門托的吸血鬼」。
音樂劇《理髮師陶德》(Sweeney Todd),歷史學家彼得.海寧認為「理髮師陶德」確有其人。他聲稱陶德於1756年10月26日出生在東倫敦紅磚巷,從小就對各類刑具十分著迷。在他的父母雙雙離世後,14歲的陶德成為了一名擅長製作剃刀的刀匠的學徒。之後他因為小偷小摸而入獄,在獄中,他成為了囚犯們的理髮師。
獲釋後,他靠當理髮師謀生,並和一名他經常虐待的年輕女性同居。某日,一位客人和陶德聊起了前一晚的艷遇,而陶德發現這位客人所描述的艷遇對象特徵與自己的同居女友相符。一怒之下,陶德用剃刀割斷了這位客人的喉嚨。
從這以後,陶德開始殺害那些看起來家底殷實的客人,以掠奪他們的財富,但屍體的處置成了問題。這時,開肉餡餅店的洛薇特夫人出現了,兩人成為了共犯。慢慢的,肉餡餅店中的異味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洛薇特夫人被逮捕,並指認了陶德。最終,陶德被判謀殺,並於1802年1月25日被執行絞刑,他的屍體則交由皇家外科醫學院解剖處置。
以上,分享完畢!
郭汝瑰,黃埔五期生,土木系大員,天子門生,蔣介石嫡系,大革命期間秘密加入中共,內戰時任國防部作戰廳廳長。
淮海戰役期間,郭汝瑰負責制定作戰計劃。當然,這份作戰計劃解放軍了如指掌。杜聿明懷疑郭是共產黨,曾面詣蔣介石告狀。蔣問杜聿明有何證據,杜說我就夠清廉了,他郭汝瑰比我還廉潔,不是共產黨是什麼。這番話把蔣介石氣得七竅生煙,大罵杜聿明難道我國民黨內全是貪污腐化之徒嗎?有此嫌隙,杜聿明對郭在淮海戰役期間種種不合常理的調動敢怒不敢言。淮海戰役後,郭汝槐從國防部全身而退,後任72軍軍長並隨軍起義。
杜聿明去世前,曾問郭汝槐,你到底是不是共產黨員。郭回答:我們只是政見不同。
大學的時候,一個成績挺優秀的學長,半夜出去散步,被人捅了一刀,死在教學樓前面。
學長人際關係很窄,沒有戀愛,沒有仇人,沒有目擊證人,沒有動財物。
大概半年之後,兇手落網。
兇手是學校門口賣水果的小販。
落網原因,他跟旁邊小販吹牛他殺過人,對方居然報警了。
殺人動機,心情不好,酒後在學校散步,看見學長,就捅了一刀。
現在想想,他要是不好吹牛,這就是一個完美犯罪。
PS
出事兒後學校把所有男生的指紋採集了一遍,顯然沒有用。
我在出事後還常去他攤上買櫻桃吃,很普通的人,完全看不出異常。
好久以前的回答了,突然收到了一堆通知。去網上搜了搜,這個案件據說最後是有一個收藏者買到了受害者的披肩,找到了dna。最後是告破啦。
我理解的完美犯罪不是死無對證一定是懸案,只要在當時的嫌疑人去世以前,沒有發現是他作案的確鑿證據的也是一種完美犯罪呀不是么?(°?‵?′??)
只是現在高科技越來越多了,大城市裡錯綜複雜的監控閉路電視,完美犯罪是越來越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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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不是開膛手傑克?
1888年,英國倫敦發生了慘絕人寰的殺人事件。殺人魔「開膛手傑克」接連殺害了五名妓女,並將其剖腹後挖出內臟。他在公然寄信挑釁警方後從此銷聲匿跡,成為當時未解之謎。
開膛手的犯案地點集中在倫敦東區(East End of London)白教堂(Whitechapel)附近。這裡在當時是著名的移民集散地,遠從俄羅斯和東歐來的數萬移民定居在此。由於收入微薄,此處早已成為貧窮與犯罪的溫床,街頭上流落著無家可歸的流氓與拉客的娼妓。雖然蘇格蘭場於1829年就建立全市巡邏網,但薄弱的警力仍難以負擔每晚有數萬妓女出沒的東區治安。
瑪莉·珍·凱莉命案後,開膛手傑克似乎銷聲匿跡:倫敦未再出現類似的命案手法,但警方動員大批人力卻遲遲無法偵破案件,飽受包括維多利亞女王在內的英國各界人士批評,進而導致警界高層的異動。1892年,警方宣布停止偵辦白教堂連續兇殺案。
受大家評論的「點撥」,突然也在想:事件的主人公會不會正在關注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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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學生弒母案算嗎?
以下內容轉自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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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19日)上午,河南商丘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商丘」發布消息稱,犯罪嫌疑人吳謝宇或潛逃至河南。警方懸賞五萬元人民幣通緝其歸案。
今年2月14日,福州警方發現受害人謝天琴被人殺死在某中學教職工宿舍住處內。經偵查,其兒子吳謝宇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公布的信息顯示,悲劇發生於2015年7月11日,但案發於2016年2月14日。
案發後,赴福州採訪:在案發的半年時間內,吳謝宇表現出異於常人的平靜,他正常活動於福州、北京等地,偽造母親辭職信,騙取親人巨款。
媒體報道,他愛上了一位性工作者,拿出十幾萬彩禮向女孩子提親。
直到春節前的2月5日前後,他以簡訊的形式,委婉提醒親戚到福州家中。至親報案後案發。
據媒體報道,吳謝宇的最後活動軌跡是在河南:2016年2月4日至6日曾入住河南某酒店,結賬日期為2月16日。
之後,吳謝宇像謎一樣消失了。
文 | 張維 王昱倩 編輯 | 胡大旗
?警方對吳謝宇的懸賞通告,就貼在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的大門口。他涉嫌以異常縝密的手段殺死母親謝天琴。
在此之前,吳謝宇是母親及這座中學大院的驕傲:他以全校第一的成績考入福州一中,高分通過自主招生,進入北京大學經濟學院。他開朗、熱情而自律,計划去美國深造。
母親謝天琴性格內向,在這所學校任教高中歷史。
警方公布的信息顯示,悲劇發生於2015年7月11日,但案發於2016年2月14日。
在長達半年多的時間內,吳謝宇正常活動於福州、北京等地,偽造母親辭職信,騙取親人巨款;據財新網報道,他愛上了一位性工作者,拿出十幾萬彩禮向女孩子提親。
獲得的信息顯示,春節前的2月5日前後,他以簡訊的形式,委婉提醒親戚到福州家中。至親報案後案發。
之後,吳謝宇像謎一樣消失了。
2015年7月,「小宇要回家了」
對於母親謝天琴來說,7月,是期待已久的日子。
2015年6月份,謝天琴回到老家福建莆田仙游縣。她和至親謝瑤(化名)提到兒子吳謝宇,「小宇(吳謝宇的小名)7月1日就放假回家了。」
7月5日,謝天琴給謝瑤打電話,「她很高興,說小宇已經放假回家。過幾天帶他回老家看望外婆。」謝瑤說。
一位鄰居回憶,7月初的一天上午,她在樓道碰到謝天琴母子,吳謝宇主動大聲打招呼「阿姨好」。「母子倆當時都挺高興,謝老師還說小宇瘦了,發愁該做些什麼好吃的補身體。」
謝天琴曾是整個家族的驕傲,她是同輩中唯一的大學生。上世紀80年代末,從師範學校畢業後,謝天琴分配到福州分局南平鐵路子弟中學,做初中歷史老師。
在南平,謝天琴結識丈夫吳志堅。1992年左右,二人結婚。1994年,吳謝宇在南平出生,是他們的獨子。
1996年底,福州分局南平鐵路子弟中學被撤銷,所有老師被分流到福州。
謝天琴進入福州鐵路中學(2003年,該校更名為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繼續擔任歷史老師。
謝天琴是一個很容易被看出職業是教師的人,她個子不高,清瘦,喜歡穿深色衣服,帶著金屬框眼鏡,「夏天從沒見過她穿裙子,都是短袖加褲子。」
「夫妻倆關係特別好。」老鄰居回憶,謝天琴性格內向,吳志堅則相對外向。她經常看到謝老師和先生在校園裡散步,也從未見過夫妻倆吵架。
2010年,吳志堅患癌症去世。當時,吳謝宇16歲。
這對謝天琴打擊很大。她變得沉默而易怒。謝天琴家樓上住戶有小孩,有時候,稍微有點吵鬧,謝天琴會衝上樓去數落幾句。
16歲的吳謝宇卻表現出與年齡不符的堅強,他對媽媽說:「別難過了,爸爸在天上看著我們呢。」
2012年,吳謝宇高分考入北京大學。
吳謝宇的高中摯友回憶,讀大學後,謝天琴和兒子也保持著每晚通話的習慣,主要聊聊當天的飲食、活動和學習情況。
2015年8月,辭職「去美國」
7月中旬左右,謝天琴的親戚們陸續收到吳謝宇發來的簡訊。
簡訊大意為:大四學年,他要去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做交換生,母親一同前往陪讀。兩人將乘坐7月25日的飛機去美國。
隨後,親戚、朋友們又收到謝天琴手機號碼發出的、以本人語氣編寫的信息:出國需要借錢,希望親戚們把錢打到自己的銀行卡上。
警方消息稱,這期間,吳謝宇通過手機簡訊、QQ等方式,向多位親戚朋友借錢,借款總額達144萬元。
7月底,有學校老師還在校園內見到吳謝宇,他和這些鄰居打招呼,說要去美國讀書。「他說回來辦點事,媽媽在北京。」
去美國,一直是吳謝宇的夢想。
早在高中時,吳謝宇便向摯友說過,要去美國讀經濟,之後,做學術研究。
一切也都朝著這個方向發展:大學後,吳謝宇的網路痕迹,幾乎全部與表彰有關。大一學年,吳謝宇獲得北京大學「三好學生」榮譽稱號;大二學年,獲得北京大學廖凱原獎學金。
他在校外英語培訓機構學習GRE,獲得極高分數,至今還能查閱到吳謝宇分享GRE考試經驗的相關文章。
吳謝宇在分享北大自主招生考試和高考複習的經驗。
媒體報道顯示,8月份,吳謝宇複印了母親的日記,並剪下其中一些字,偽造成一封辭職信,向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提出辭職。
10月份,謝天琴所在年級的年級主任還收到一封從上海寄出的辭職表格。
「表格有兩頁,第一頁的字跡有明顯模仿痕迹;第二頁上有簽名,一看就不是謝天琴本人的字。」年級主任說。
辭職被批准,所有人都相信謝天琴陪兒子去了美國。
一位老師回憶,9月份開學後,校領導在一次全體教師大會上提到謝天琴去了美國陪讀。
「謝老師終於熬出頭,跟著兒子去國外風光了。」一些老鄰居感慨。
2016年2月,「舅舅,接我們回家過年」
吳謝宇再次和親戚取得聯繫,是在2月5日前後。2月8日,是春節。
2月5日前後,吳謝宇的舅舅接到吳謝宇發來的簡訊,說他和母親要從美國波士頓回來,將於2月6日到達福建莆田高鐵站,希望舅舅接母子倆回家過年。
警方事後獲取的監控顯示,2月4日深夜,吳謝宇仍在國內,他在一台ATM機上取錢。
按照約定好的時間,謝天琴的家人趕到莆田站。
當然,他們沒有等到謝天琴和吳謝宇。
親戚給他們發簡訊,沒有回復;撥打兩人手機,關機。
親戚猜測他們回到了福州的家。當晚十點多,他們趕到謝天琴位於福州的家裡,敲門,沒人。
謝瑤開始懷疑謝天琴出事了,她說自己「直覺強烈」。
親戚們連夜到附近的茶園派出所報案。警方分析,謝天琴和吳謝宇都是成年人,又欠了親友大筆債務,躲債的可能性比較大。
吳謝宇常在人人網上,表達對母親的愛。
2月9日,正月初二,親戚們輾轉聯繫到與謝天琴和吳謝宇走得近的人,疑點越來越多。
一位與謝天琴相熟的老師說,7月底,他還在校園裡面見過吳謝宇,而吳本人卻跟親戚們說,他和媽媽是7月25日飛美國。
疑惑一旦被觸動,很容易就有越來越多的疑點被發掘出來。
和謝老師關係要好的一位老師說,謝從沒當面和她說過自己要去美國。
謝瑤越想越不對。她聯繫謝天琴所在學校的領導,希望學校出面打開謝天琴家的門。
案發時間再次被錯過。學校說,謝老師已經辭職去美國,不可能還在學校。
「我懷疑謝老師遇難了,但說出來沒有人相信。」作為直系親屬,謝瑤有強烈預感,她說,她當時已經懷疑到吳謝宇。
預感終於在2月14日被證實。
正月初七,片警第一天上班。謝天琴的親屬們帶著警察一起撬門,進入房間。
指向「預謀」
謝瑤驚呆了。
房間內安裝了兩個攝像頭和報警器,分別對著大門和主卧,客廳地面上雜亂散布著數根電線,連接到電腦,可以通過手機查看室內情況。
「我一進去就把電給拔了,不讓他看到房間里的情況。」謝瑤說,室內牆壁和窗戶縫隙已經被壁紙貼上。
謝天琴的屍體在主卧中,用塑料包裹了多層,每一層的縫隙中,還被放入了活性炭。
警方事後的調查,指向了預謀。
2015年6月底,吳謝宇沒有回家前,已經通過網路購買了刀具、防水布、塑料布、隔離服、醫生護士服等,其中僅刀具就購買了菜刀、手術刀、雕刻刀及鋸條多種。
7月12日到7月23日,即案發後,他又數十次購買活性炭、塑料膜、壁紙、真空壓縮袋等。
2016年3月7日,在案發現場看到,這座建於2000年左右的住宅樓,已經牆皮脫落。
謝天琴和兒子曾長期居住的一樓陽台上還晾曬著三四張塑料布,衣架上還有一隻一次性手套。
吳謝宇表現出異於常人的平靜。
7月份,吳謝宇曾乘火車離開福州。
10月份,吳謝宇的身份證登記信息出現在福州某酒店。之後的四個月,又杳無音信。
吳謝宇的一位摯友回憶,10月7日是吳的生日,他們還曾電話聯繫過。
電話里,他們聊了即將畢業的生活。吳謝宇說,他畢業後打算出國,語氣中也聽不出異常。
有媒體報道稱,在這期間,他曾結識一位性工作者,兩人發展為男女朋友,並拿出十幾萬元向其提親。他拍攝了多部與該女子的性愛視頻。
12月底,北大經濟學院一位同學甚至看到吳謝宇回到了北大宿舍。據稱,是因為吳謝宇沒有參加大三下學期的期末考試,掛了科,回到宿舍後和同學諮詢了補考的事情。
「我們就是太疼他、太相信他了。如果對他哪怕有一點點懷疑,他也跑不了。」謝瑤現在充滿疑慮,她盼著警方抓到吳謝宇,她想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
「他把高智商用在算計親人身上,能說什麼好。」謝瑤說。
至親謝瑤最近整晚睡不著覺,一躺下,就能想到2015年的6月,她和謝天琴坐在床邊說話,弟弟的女兒在床上蹦來蹦去。
她們去逛街,謝天琴看中一雙喬丹牌運動鞋,她當場買下,「小宇將在7月份回家,帶他來老家看外婆時穿。」
這雙鞋子,至今仍放在謝瑤家裡;吳謝宇卻消失了。
這裡我要黑下大理了。
汽車站旁邊的副食店,很多都張貼得有充話費的牌子。
小楊我去旅遊,準備搭車前往麗江也玩玩。
手機收到簡訊話費不足十元,我尋思著這裡這麼多代充話費的,等會車也快開了,我便找了個副食店去充話費了。
一進門老闆娘看我背個包一眼便知是待宰的羔羊,我一進門就說老闆充100塊話費,結果她主動跟我噓寒問暖:你是外地來旅遊的吧?累不累呀,這裡好不好玩啊巴拉巴拉的,最後來句,小夥子幾點的車啊,我說等下三點,她說那得趕緊了,旅途愉快啊,我用座機給你充的話費,可能要等一會兒才能到賬,不好意思哈。
還是我太年輕,覺得老闆娘挺熱情的,說沒什麼,不急不急,就走了。
結果倒好,到今天都他媽的沒給我充到手機上。
我預感自己被黑了後認真分析了下犯罪嫌疑人的心態,如果我說我很晚走,可能她就正兒八經的給我充話費了,如果快走了,就敷衍我,打我時間差。真他媽的機智,拋磚引玉的打聽什麼時候發車,又估摸著普通遊客不會為了這麼一點小錢大費周章的趕回來撕逼,只得吃個啞巴虧,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呀。
後來在貼吧上看見有我這種經歷的少年不在少數,想了想她一天騙最少兩起,就是兩百,這兩百塊還不是其他需要本錢硬通貨,這可是兩百純利潤,日積月累,細思極恐。瞎編一個病,讓別人認為自己兒女病了必須交給他虐待才能治好,然後虐待別人的兒女,還能收被害人家屬自願交的錢,還有地方政府撐腰,官媒曾支持其理論。
強烈推薦一部電影《控方證人》豆瓣評分僅次於肖申克的救贖,這是一部完美的犯罪過程。
(謝謝各位點贊和感謝的人 這是我快2年前發的回答 知乎我很久沒用了 沒想到這麼多人喜歡我這個答案 受寵若驚 謝謝謝謝~~)
朱令案。都20年了。
本來是打算占坑的,後來發現幾個案例都被別人說了,於是就不想回答了,誰知道忘記刪除答案,然後評論區被罵死...各位別激動啊,有句話說的好啊,太監的寶貝也不是自己割的不是?
我就隨意說幾個,怕是對不起大家期待了。這幾個案子網上都有詳細描述,我就重點說我認為牛逼的地方。
「百分之八十五的罪犯在被捕前都有過不止一次的成功犯罪經歷」——《搶銀行指南》
白寶山
他的「光輝事迹」已經早已經被編成各種段子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的談資,我就不贅述了,這裡說說他早些年服役期間的一件事。
當時他還在新疆服役,有一次大家一起在看電視(條件真好),看到一個持槍匪徒被警察追捕慌亂逃竄,他大拍桌子站了起來說「沒用的傢伙,跑什麼,跟他們干啊!」
事實證明,他後來確實也是這麼乾的。
這個常年穩居中國悍匪榜第一位的男人,如果只是單純的搶劫殺人,恐怕也不會有如此大的影響力。在白寶山的悍匪職業生涯中,曾多次搶奪或強殺軍警,這大概也是他為人們所津津樂道的一個關鍵原因。要知道這個傢伙遇到軍警可不似老鼠遇到貓一般的慌張逃跑,而是拔槍對射,這心理素質相當牛掰。
而他早年間在監獄裡所殺死的獄友,以及後來犯下了的幾起要案,都是沒有被偵破,一直到中後期才定位到白寶山身上,可見他的反偵察能力很強。
說他是中國搶劫犯界的德羅巴簡直一點也不為過。啥也不說了,作為我們犯罪心理學老師常年講案例的對象,我就重點說幾點。
此人武藝高強,據說是某個秘笈學來的。
當年的某起特大案件搶劫前踩點,他在附近開了家火鍋城,搶劫之後就立刻躲在火鍋城內,在裡面觀察警察的一舉一動,直到沒什麼大動靜了才撤走。真是深諳「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這句話的精髓。
另外張君作為頭目,「管理」很有一套。
- 入伙先殺人,等你手上也沾了血就沒法脫離只能一心一意的幹了。
- 搶劫也要練基本功。他經常把手下拉到深山裡搞訓練,槍械搏擊之類的,還有諸如騎摩托換衣服之類的特殊技能,並且還要考核...真尼瑪是悍匪界的CEO。
- 情婦是他團伙的主要成員,當然,他也不止一個情婦。
你們去網上看看他的「個人履歷」就知道他有多牛逼,絕對是被低估的,跨省逍遙了8年。不過這樣不可一世的人最終還是被人踩在了腳下並大喊「我抓到張君了!」
你們猜這個人是誰?沒錯,就是文強,一個單論刑偵能力絕對牛逼的人。
這個其他答案說了,本來這個我是打算重點講的。我就還是說幾個細節吧。
- 據李嘉誠口供,張子強當時索要的贖金是20億,後來因為種種原因要走了10.38個億,而1038正是長江基建股票代碼。
- 張子強入了吉尼斯世界紀錄。
- 最後不是因為綁架搶劫殺人被判刑,而是非法購買和持有危險爆炸物品,之前的案子基本都是證據不足。
- 到李嘉誠家裡拿贖金的時候和李嘉誠談人生談理想。
- 他總結了綁架要贖金的技巧。多放點血自然是好的,但是這一刀不能太狠,血放多了對方要死掉,還不如和你魚死網破。這一刀要下恰到好處,既能好好放放血,又不至於讓對方因失血過多死掉。
我知道大家可能很失望,」這都說的些什麼玩意兒「,別急,那我放點我個人酒桌上吹牛逼的乾貨。
周克華
爆頭哥,這個算是離我們比較近的一個悍匪了,我這裡說說他在南京的一起完美犯罪。
2012年1月6日,我苦逼的在南京火車站派出所勤工儉學,那是我的第一天工作。我正百無聊賴的充當人肉指路機的時候,帶班的民警匆匆忙忙跑了過來,給我們幾個一人塞了一張協查通告,告訴我們出事了。
那是爆頭哥第一次在南京出現,也是他的成名之作,當時的案犯地點離我的直線距離在500米左右,也是我距離他最近的一次。
然後便是鋪天蓋地的消息,眾說紛紜,爆頭哥之前在其他地方的案子也被串了起來,他的懸賞金額一度累計到三四百萬,成了悍匪界的超新星。一時間金陵城人心惶惶,各種通告通緝令遍布大街小巷,有的都貼到了安徽去。當時我們在火車站的,口袋裡基本上都有七八份,那時候還和檢票的美女開玩笑說,沒事,我會保護你的。現在想來,那美女還挺像我現在媳婦兒的。哎,我勒個去,這題跑的。
當然,如果僅僅是搶劫殺人,到也不至於稱得上是完美犯罪。我來說說他的逃跑路線和反偵察手段。
他先是在火車站的附近的一家農業銀行門口持槍打死一人,然後逃跑。
逃至中央門車站,在監控下走到了一輛前往安徽壽縣的大巴的側面,於是有段時間逃亡壽縣成了主要判斷。但當時他到了大巴側面後,從車底爬到另一邊,坐了輛小面的(具體不清楚,是類似小黑車之類的)到了棲霞區。
在所有人的眼光都還在盯著中央門車站的時候,爆頭哥已經睡在棲霞區的一座山上。
而後,他化妝下山到超市購買食物,此時的妝容已經完全判若兩人,為了不被發現,他連走路的姿態都會偽裝。可惜這次他惹的是南京,一個一筆雕鑿的地方,南京市局把公安部專門看視頻的專家弄下來了(不知道是不是傳說中的公安部八大刑偵專家),於是他這次的易容還是被懷疑了。這個時候線索斷的差不多了,剛好碰到這個疑點,於是大規模搜山開始了。那段時間我們對講機里全是搜山的報告聲音,據說出動了軍警兩千多人。期間我回學校的時候,棲霞區基本大的路口都有臨檢。
這樣聲勢浩大的搜山最終只是發現了他的睡袋和帳篷,此時也還是無法判定他的身份。
而且這也是南京最後一次有他的消息。每每從火車站坐97路回學校的路上,我都會想他是不是故意泄露行蹤,讓大批人馬去搜山,然後自己爬貨運火車逃跑了。仙林上過學的都知道,棲霞區那邊很多貨運火車,很好爬上去。
可惜後來他在重慶被幹掉了,終究還是沒掛在南京警方的手上,天生半個南京人的我也是覺得不甘心。
國內錢包被偷,自行車被偷報警填個單子就杳無音信了。偷東西的人算不算完美犯罪
評論區好熱鬧,為什麼知乎沒有顯示我的回答有評論呢?好想參加你們的談話,哈哈哈,法學生一枚,大家一起努力做優秀的律師
————————————以下為原文——————
不知道有沒有人寫南大殺人案
被害人是南京大學一女生
殺人兇手至今未找到
兇手講屍體煮熟分成2000多片,放到六個口袋,放置於六處南京繁華地區
古代的劊子手能分屍2000多片
也是行類的高手
這個兇手犯罪手段
完全巔峰
截止今年一月
事情已經過去20年
最長追溯時效
(提醒大家請勿手賤去搜圖片,來自一個手賤十級人的衷心提示)
2014年,推理小說作家周浩暉在他的作品《死亡通知單》中,引用了這個故事,故事採用黑彌撒的說法,被害人與兇手因為打口碟而認識。
2010年,作家陳九歌在他的作品《血色天都》中,完全以南大碎屍案為背景寫作,以精彩的推理完美的故事,重新演繹還原碎屍案,令人髮指。
2010年,網路小說名人蜘蛛在他的作品《十宗罪》中,引用了南大碎屍案的典故,但最終的結果也和現實中一樣沒有結論。
1998年,一位名叫王大進的職業作家以南大碎屍案為靈感,在雙月刊雜誌《收穫》上發表了一篇名為《紀念物》的短篇小說,小說以第一人稱的口吻描寫了一起女大學生碎屍案。這是現在可以考證到的,最早把「1.19」案藝術化的小說。創建於 2016-03-15作者保留權利
據說最後所有的參案人員都做了心理干預,沒有十分膽的boygirl千萬不要點開你們的百度!相信我沒有錯。
南京除了南大案,還有一個很離奇的案件,應該說此案「天時地利」,本應該是一次完美犯罪。
但兇手拋屍的時候實在是有點單純,所以拋完屍體隔幾天就被抓到了。
以下就是案件經過,如果不是真人真事,完全可以當小說看了。
網上複製,如有侵權,通知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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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底,一起命案震驚南京,兩市民在南京江寧區郊外山上散步時,發現多個垃圾袋內裝有屍體碎片。經法醫鑒定,死者是南京外籍富商薛莉萍(田中利平)的丈夫田明成,田明成同樣也系外籍身份。
而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犯罪嫌疑人竟是田明成日本籍妻子薛莉萍及其父親—南京市著名企業家薛敬恭。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警方調查還發現,死者田明成早在2006年8月的一場意外中車毀人亡了!
為何五年後田明成又再度死亡?
2011年12月、2012年2月,2012年10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幾度公開審理此案。考慮到案情重大,法庭經過長時間的審理後,沒有當庭進行宣判。
2013年2月,兩犯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薛敬恭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薛莉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唐凱等4名涉案人員亦分別獲刑。
田明成、薛莉萍和薛敬恭等人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記者深入採訪,還原真相,一個讓人瞠目結舌的故事漸漸浮出水面……
隱身丈夫慘遭碎屍,五年兩死迷局
2011年2月28日下午1點左右,南京警方接到報警:該市兩青年在南京江寧區郊外的翠屏山上散步時,發現樹叢邊有多個垃圾袋裝的人體組織,民警現場勘查,在不遠處還有10多袋裝有人體組織的垃圾袋。
慘遭分屍的人是誰?屍體分檢結果:現場沒有任何身份證明,其中一袋碎屍殘存的衣物中留有一張2011年2月25日由甘肅蘭州開往南京的火車票。警方立刻與蘭州方面聯繫,幾經查詢,找到了當時購買火車票的蘭州人田明揚,經他辯認,車票是跟其一起從蘭州回到南京的二哥田明成的,他是田明成的小弟。田明成住在南京市江寧區的高檔小區瑞景文華別墅里,該處是南京有名的富人區。
然而,警方在進一步調查田明成的資料時卻驚奇地發現:田明成時年49歲,原籍甘肅蘭州,大學畢業到日本深造,並加入日本國籍,2006年8月,他回國辦事時,自駕車引起自燃車毀人亡。
田明成已經在五年前死亡,為何會再次被殺?
而田明揚面對警方的詢問一直支支吾吾,只是反覆強調二哥田明成並沒有死,這一點嫂子薛莉萍知情。
於是,警方又聯繫到田明成的妻子薛莉萍,通過提取屍塊上面的DNA,與田明成和薛莉萍的女兒田嬌嬌DNA進行比對,確認死者就是田明成。
那麼田明成為何會死而復生又再次被殺呢?警方來不及深究其因,當務之急是鎖定殺人分屍的兇手!
警方排查發現,田明成的妻子薛莉萍對破案的進度不聞不問,表現異常的薛莉萍引起警方注意,民警在進一步排查後,鎖定薛莉萍與其父親薛敬恭有重大作案嫌疑。
原來,警方對薛莉萍所居住的別墅現場勘查發現,衛生間等處有未處理乾淨的血跡,而血跡正是田明成的。附近的居民稱:當天有一輛奧迪車在別墅下停留,警方很快查出車子正是田明成岳父薛敬恭經常使用的奧迪轎車。
與此同時,田明成遠在蘭州的親人傳來消息;2月27日晚,遠在蘭州的田明成大哥田明池收到了一條簡訊,號碼顯示是田明成發來的,簡訊內容「我有事去河南了」。而屍檢證實此時田明成已死亡。
田明成小弟田明揚提供了一條更為有用的信息:2月25日中午,他和二哥田明成一起乘坐火車從蘭州趕到南京。當時是因為二哥和嫂子的感情已岌岌可危,兩人到了徹底決裂的地步,二哥這次是要他過來一起幫著勸勸嫂子的。
但是小弟的到來並沒有扭轉二嫂要決裂的心,二嫂薛莉萍表示不會再忍讓,表示以後互不往來,到了晚上11點多,田明成無奈離開別墅。
看來,薛莉萍和薛敬恭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日凌晨1點左右,警方在薛家抓獲薛敬恭。凌晨6點,薛莉萍和當地一名男子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檢票口被警方抓獲,面對冰冷的手銬,薛莉萍面如死灰:「沒想到該來的還是來了。」
與薛莉萍一起被抓的男子叫唐凱,時年38歲,也是南京的一名經商人員。兩人早在2005年就已相識。2005年2月,薛莉萍在春節期間回國的一次聚會中,結識了時年32歲的唐凱,兩人互生愛慕之心,那時薛莉萍還在日本打拚。回到東京後,她非常思念唐凱,便決意回國經營事業,考察到南京的高端美容行業很有前景,同年4月,薛莉萍先期回國創業。難道是情殺?審訊過程中,薛敬恭首先承認了殺人分屍是他一人所為,在反覆幾次審訊中,尤其是面對警方擺在眼前的田明成車禍死亡鑒定報告:田明成,於2006年8月16日,在蘭州丹拉高速公路的一個交通事故中死亡。薛氏父女流著淚帶著恨意說出了讓民警們瞠目結舌的事實……
百萬巨款的致命誘惑,「隱形人」的痛有誰能懂?
原來,1962年出生的田明成,早年就去了日本,在日本發展得一直不錯,後來便有了日本名字田中明成,打拚成功後,與一日本籍的華人女子張莉結婚,婚後亦加入了日本籍,並育有兩個孩子。但是,這段婚姻並不長久,兩人離婚後,兩個子女留給了女方。
離異後,田明成開始在日本開拓保健品市場,並在短短几年時間擁有了自己的品牌和公司。一次偶然的供銷會上,他再次遇見小自己8歲的南京美女薛莉萍,兩人很談得攏。薛莉萍1970年11月出生在南京的一個高級幹部家庭,在家中三姐妹中排行老大。由於戀愛受挫,1995年下半年,她萌生了出國留學的念頭。1996年7月,薛莉萍被日本一家知名美容技術專門學校接納,開始了她的留學生涯。薛莉萍學的是養生美容專業,當時屬於熱門。1999年4月的一天,薛莉萍獨自遊覽富士山,此行結識了甘肅蘭州男子田明成。而此次供銷會上兩人再次相遇,都很激動。
此後,薛莉萍和田明成便保持頻繁接觸,不久,田明成對薛莉萍發起強烈求愛攻勢,薛莉萍覺得這是個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於是就順從了田明成的追求。2001年1月,薛莉萍與田明成登記結婚,婚後她改名「田中利平」,加入日本國籍。這年3月,薛莉萍攜夫回到南京,在南京一家五星級大飯店,舉行隆重婚禮。婚後不到一年,薛莉萍生下一女,取中文名田嬌嬌。
2006年,隨著日本經濟滑坡,在同行競爭中,田明成的產品慢慢地淡出日本市場,兩人決定將保健品事業也轉移至國內。此前薛莉萍已將養生美容這塊市場移到了國內,但這事與其國內心儀男友唐凱有關,田明成對此有所不知。回國後第二天,田明成就獨自回到老家蘭州籌借投資款,誰也沒想到,這一去,田明成的人生就此發生了巨變!
回到老家,田明成開著轎車將三弟田明光約出來,兩人一番小酌後,田明成拉著三弟說明了借款意圖,三弟當即表示同意,這時,妻子薛莉萍打電話過來說女兒上吐下瀉,可能水土不服。一向視女兒為珍寶的田明成內心焦急萬分,三弟建議哥哥先回南京,等錢一湊齊,就給他送到南京。說完,田明成就匆匆趕往機場,讓三弟把自己的車開回去,因為走得匆忙,田明成不慎將手機等物品落在了車上。
然而,半個小時後,田明光開著小轎車在丹拉高速公路上發生自燃,瞬間車毀人亡,人被燒成一具黑炭。甘肅高速交警在處理事故現場時,在轎車不遠處發現了燒黑的手機、手錶和駕駛證。經查證,和車主信息一致,斷定死者就是田明成,警方將死訊通知了其在南京的妻子薛莉萍,並出具了「單車撞護欄引發燃燒死亡」事故報告。
當天晚上,當田明成乘坐飛機回到南京,一進門,發現妻子已哭成淚人,看著他回來,妻子一臉驚恐:「你沒有死?」「瞎說什麼?怎麼回事?」田明成莫名其妙地問妻子。薛莉萍看了又看田明成,才確信丈夫真的沒死!
原來,下午薛莉萍給丈夫打完電話,兩個小時後便接到了丈夫的死亡通知,聽妻子說明情況,田明成驚訝萬分,只有他知道,死的一定是三弟田明光啊,他蹲在地上嗚嗚哭了起來,不停地自責。薛莉萍只好在一旁安慰。
情緒穩定下來,已經是晚上11點多,田明成準備打電話給蘭州老家的兄弟姐妹說明實情時,妻子突然想起一件事,兩人結婚後,他們曾在日本多家保險公司投有巨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理賠總額摺合人民幣上千萬元。既然現在警方已出具了事故報告,不如就此機會把這筆保險拿到手,也正好可以填補自己在南京的投資,最後兩人決定鋌而走險。
為保險起見,趁天大亮之前,妻子讓田明成到外面賓館暫時安排,登記時特地用薛莉萍的證件。兩人在賓館內商定,由妻子對外告知自己丈夫出車禍死亡,急赴蘭州處理丈夫喪事。
接下來,田明成偷偷地潛入陝西寶雞掩人耳目,妻子帶著娘家的親戚浩浩蕩蕩地趕到蘭州奔喪。面對田家的兒子,一個死亡,另一個失去音信,整個田家死氣沉沉。當時情景,田家和薛家兩邊親戚都被蒙在鼓裡。
此後的半年裡,薛莉萍分三次領取了從日本拿到的索賠款500多萬元。原因是,當地律師在日本辦理保險理賠事宜時,賠付的保險公司說,由於在理賠過程中,缺少過硬的田明成死亡鑒定法律文書,最終只能拿到這些,全額拿到的話預期可達到上千萬元。此前,薛莉萍曾拒絕警方對燒焦的「丈夫屍體」進行DNA確認,故理賠鑒定文書不夠完備。而在此期間,遠在寶雞的田明成與妻子薛莉萍有著時斷時續的聯繫,為安全起見,一般情況下都是薛莉萍打電話過去,田明成從不主動打電話給妻子。
2007年8月26日,是田明成三弟田明光的忌日,田明成到寶雞法門寺敬香,碰到大學同學,同學的問候,讓田明成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不敢回應快步跑開了,沒幾天,田明成又輾轉遷移到河南鄭州,繼續隱姓埋名地生活。
田明成打算在鄭州發展自己的事業,可是擺在眼前的難題是他在警方那邊已有死亡記錄,如今已是黑戶,好不容易找人做了一個假身份證也只能備不時之需。
日子一久,長期不能和妻子女兒團聚的田明成脾氣變得越來越暴躁,每逢過年過節,南京不能去,老家不能回,只能獨自在外度過,他不敢相信這就是「死人」的生活,開始後悔當初的選擇是不是一種錯誤……
到了2009年春節,田明成已很久沒接到過妻子的電話,大年初三,田明成終於忍不住在公用電話亭里給妻子打去了電話,沒想到妻子當時正忙,不方便說話,匆匆掛斷了電話,頓時,田明成感到一股涼氣襲上心頭,而此時他通過報紙了解到,岳父已成了當地有名的企業家,妻子開的養生美容店生意非常好,妻子一家的日子越過越好,他決定結束一個人的生活,潛回南京,找到妻子,一家團聚。
2009年6月的一個夜晚,剛拿出鑰匙準備開門的薛莉萍被突然從樓梯處躥出來的田明成嚇了一跳,7歲的女兒見到爸爸,竟嚇得哭著往媽媽懷裡鑽。的確,如今的田明成已一無所有,出現在妻兒面前的是一個衣衫襤褸的窮鬼。田明成看著家裡的豪華裝修,想著這三年在外過的隱形人生活,不禁感慨:回家真好!
面對丈夫的突然出現,薛莉萍絲毫沒有喜悅感,早在大半年前,她在對田明成假死一無所知的一大幫朋友們的催促下,硬著頭皮已把地下男友唐凱的身份公諸於眾,她心裡也非常清楚,唐凱對其細心入微的照顧和體貼,再不讓唐凱從地下轉入地上,太不公平了。現在田明成從天而降,這該如何是好?值得慶幸的是,田明成突然回家時,唐凱為養生美容店裡的事帶隊去了廣州,要半個月後才回南京。該如何在唐凱到來之前打發走田明成?讓薛莉萍頗費腦筋。
薛莉萍想說服丈夫離開,可是田明成說什麼也不同意。薛莉萍心急如焚。在田明成回家的第一個夜晚,他迫不及待地要與妻子同房,而妻子以怕驚醒孩子為由拒絕了,田明成心中很是不快,但他以為妻子不習慣,也沒太在意。
薛莉萍擔心的事最終還是發生了。薛莉萍帶女兒到父母家,女兒突然說了句:「我見到爸爸了!」父親薛敬恭聞此起疑心,單獨把薛莉萍叫到一邊問。薛莉萍最終對父親說出了丈夫死而復生的前前後後。
田明成雖是隱形人,但他要求妻子周末陪自己。不過周末薛莉萍還是去了店裡,回家很晚。田明成忍不住大聲質問:「你還當我是你老公嗎?你是不是真的當我死了!」說著田明成的吻就湊了上來,薛莉萍機械般地躺在床上……
周一上班,薛莉萍來到店裡,兩眼浮腫,員工們發現了她的異樣,「薛老闆,你怎麼了?是不是沒休息好?」薛莉萍無言以對,心裡只想著如何快快打發走田明成。想到這裡,薛莉萍一拍腦袋,何不把拿到手的保險費,抽出一筆給田明成,好讓他繼續過其隱形人的生活,不要再來打擾她。她和父親商量,薛父也覺得這是個好辦法,現在他已經是身價過千萬,女兒拿出區區幾十萬幾百萬不算什麼,女兒沒錢了還有他在。
第二天中午,薛莉萍將一張存有300萬的銀行卡遞到了田明成的手裡,她坦言:「這裡是三百萬,也是你應得的。你拿著這些錢可以重新開始生活,孩子我會好好照顧的……」
「你這是什麼意思?你想把我打發走!」田明成惱火道。薛莉萍痛哭失聲,乞求丈夫的原諒。「啪—」田明成一個巴掌打過去:「你知道我受的是什麼罪嗎?你是不是有了其他男人……」薛莉萍的哭聲更大了,田明成漸漸明白,昔日的感情已灰飛煙滅,他在妻家再難「復活」。最後,他含恨拿著三百萬的卡奪門而去—望著田明成遠去的背影,薛莉萍癱在地上,祈禱一切就此結束……
活死人的日子何時是頭?折騰最後血案落幕
田明成拿著三百萬,用原在鄭州辦的假身份證辦了護照,去各地進行花費,但很快這些錢就花光。他此後又陸續從薛莉萍這邊拿過幾筆巨款。
2011年1月,面對田明成再度要錢的手,薛莉萍將田明成約到一個僻靜的茶樓,講明自己的美容會所盈利不多,而父親雖企業規模很大,但公司最近流動資金困難。「不要錢也可以,現在我的人生失去了方向,我決定還是回來跟你和女兒團聚。」田明成的回答讓薛莉萍頓時覺得兩眼發黑……
田明成堅持跟著來到妻子住處,兩人正在談判之際,唐凱正好將薛莉萍女兒送回來,並給薛莉萍打電話。這時,田明成清楚地聽到唐凱和女兒親熱的交談聲音,這個「第三者」竟敢送女兒回家!田明成決定,只要說出自己就是薛莉萍的丈夫,對方可能會知難而退。於是,他趁機拿過薛莉萍的手機並偷偷地記下了唐凱的電話號碼。
第二天,田明成撥通唐凱電話,說明一切。唐凱直接來到了薛莉萍父親薛敬恭的公司,與准岳父「對質」。面對唐凱的質問,薛敬恭出了一身冷汗,他當即將女兒叫到公司的辦公室,鎖上門,父女首度將田明成的死亡秘密透露給第三人知道。談到最後,唐凱緊緊握著薛莉萍的手,兩人不願就此分開。一個月後,田明成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決定回老家坦白一切,並且搬個救兵(其小弟田明揚)來說服妻家。
2011年2月下旬,田明成踏上了回鄉的火車。田明成的出現讓老家人既驚又喜!田明成說出了實情的始末。聽著二哥想挽回家庭的想法,小弟田明揚始終記得以前二嫂最疼他了,於是主動請纓陪著二哥去南京當說客。田明揚百感交集,當晚撥通了嫂子電話:「嫂子,我和二哥25號坐車來南京,兩家人好好聚聚!」這個電話讓薛莉萍徹底失控:「你不要過來,我拜託你們不要再打擾我的生活行嗎?」電話那頭田明成接過電話也激動起來:「莉萍,這個家我是一定要回去的!」兩個人越吵越激烈,最後田明成揚言如果不能回去,就來個魚死網破,說出當年騙保的事!
薛莉萍如實地將通話內容反饋給父親和男友,這時,大家都感嘆道:「如果當初他真的死了那該多好啊。」
沒想到,這句話點燃了3個人焦急的心。薛敬恭父女下了決心,田明成此行一定會給他們帶來巨大麻煩。心中蓄積已久的仇恨一起迸發而出,「我要親手殺了他!」薛敬恭憤怒道。薛莉萍也同樣覺得,田明成一天不死,她一天就沒好日子過。2月24日下午2點多,薛敬恭在江寧區麥德隆超市購買了砍刀、斧頭和垃圾袋等作案工具。並向女兒要來鑰匙,偷偷地將作案工具藏在女兒的豪宅里。
2月26日晚6點,薛莉萍給丈夫田明成打電話,讓他回家商量事情。沒想到田明成帶著弟弟一起趕來,薛莉萍和田明成的談話越來越激烈,隨著天色漸晚,田明成先回到了外面的賓館。
田明成離開後,按照計劃,薛莉萍打電話叫來唐凱,帶著事先雇好的南京本地人李傑等3名社會青年,謊稱田明成患有精神病為由,將他綁到位於江寧區的薛莉萍豪宅內。
到了晚上8點左右,在女兒所住的高檔小區住宅內,薛父舉起斧頭對準被蒙住眼睛的田明成頭部猛擊數下,田明成很快倒在了血泊中。緊接著,薛敬恭將肢解後的田明成遺體和衣物裝入事先買好的垃圾袋中。
處理完現場,已經是2月27日凌晨,薛敬恭駕一輛灰色奧迪車。前往附近的翠屏山上進行拋屍。為了怕田明揚知道後鬧事,當天晚些時候,薛敬恭還用田明成的手機給田明成大哥田明池發了條簡訊,謊稱田明成去河南了。
然而,三天後屍體就被人發現。警方破案後,田明成家人痛不欲生。尤其是大姐田秀珍和二姐田秀娟幾次哭昏過去。薛家也就此解散,10歲的田嬌嬌無奈被外婆帶往外地生活。
不難發現,悲劇的種子早在五年前就悄悄埋下了,田明成選擇隱身的那一刻就註定了這場災禍要發生,但無論是本案中的死者還是兇手,都有機會提早結束錯誤,為何要一錯再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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