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孩出電梯,趁無人按亮剩餘樓層按鈕,後被叫到監控室,被查看錄像的另一業主扇耳光」?

男孩出電梯前按亮剩餘20餘層樓層按鈕被扇耳光

  10 月 31 日晚,乘坐電梯回家時,賀女士17歲兒子小杜在2樓下電梯後,將電梯3至27樓的按鈕全部按亮。
  當時,電梯里僅有小杜和母親兩人,看到兒子的「惡作劇」後,賀女士回家後批評了他:「你要想想樓上的人要因此多等很長時間才能坐上電梯。你已經17歲了,不能再去做損壞別人利益的事情。」小杜認了錯。
  大概在晚上10點20分小區保安敲門說找孩子有些事,賀女士陪著小杜,跟隨保安來到了小區監控室里。她這樣描述隨後發生的事情:「監控器前坐著一個身穿皮夾克的中年男子,指著電梯監控問我兒子,說這人是不是你。我兒子剛說了一句是我,這名男子直接一巴掌抽在了孩子的左臉上。現場有多名身穿制服的保安開始數落我們母子二人。」
  賀女士認為:「縱使孩子有錯,也不應該打孩子,孩子是有尊嚴的。」

補充:該中年男子原本也要乘電梯,但男孩並未等他進來就關了電梯門。男子在等電梯時發現電梯每層都停,後來才去監控室查看錄像。
因為男子始終在電梯外,所以不存在可以雙擊按鈕取消的情況。


目前這題目660多個答案98%以上都是爭論該不該的問題。

其實兩方觀點本質沒有分歧。

贊同「該打」的人。持這類觀點知友考慮的是「對等性」。
贊同「不該打」的人。這類知友考慮的是「社會性」。

分析一下事件中男子處理方式的幾個備選項。

1、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這是「對等性」思維的核心。俗話說的殺人償命就是這個道理。
但很明顯,兩人所住的樓層不同、社會屬性不同,這個選項不具備可實施性。

2、罰熊孩在社區做義工(根據大多數贊同「不該打」知友回答總結出來)
從「社會性」考慮這是最佳選項,合理懲罰熊孩,符合道義,有教育效果。且根據做義工的時長來滿足「對等性」要求。
這個選項包含的行為成本有:

  • 從社區保安處找到監控錄像,找到熊孩
  • 壓抑自己的憤怒情緒
  • 給熊孩父母做工作,要求熊孩父母答應罰熊孩做義工(什麼樣的家庭教育出什麼樣的孩子,95%可能性會被熊孩父母回絕)
  • 如果上述沒談妥,找社區管理人仲裁要求熊孩做義工(你會被當做一個小肚雞腸的白痴,沒錯,你必須忍受這種屈辱感)
  • 如果順利,談妥了。恭喜你,你得定期去監督熊孩的義工出席情況。沒人會幫你監督

很明顯,憑什麼人家為了教育別人家熊孩花這麼多精力。

3、當面一巴掌
這個行為冒了打別人家孩子之大不韙,有一定風險。但顯然,這是以最低的行為成本滿足了「對等性」要求。極大地滿足了情緒需求。

4、找到熊孩,當面進行嚴肅的教育
這可能是我會選擇的方式。
行為成本有:

  • 一定程度上壓抑自己的情緒
  • 教育可能會受到熊孩及父母的抵觸,從而進一步破壞自己情緒
  • 教育若達不到效果,則可能帶來挫敗感

這件事我這樣看待。
一男子以最廉價的方式教訓了一頑劣的熊孩。
我不會罵這個男子,也不會在網上宣揚這個熊孩該打。
罵這個男子就是在以我的道德標準要求別人;宣揚熊孩該打則是為廉價的暴力開脫。

引申:

  • 教育是一種資源,你冒犯別人別人不會「教育」你,只會「教訓」你
  • 自己的孩子自己不教育好,那麼以後自會有人替你「教訓」他

按所有樓層是錯的。
打人是錯的。
完了。

騙你們的,這種問題說完上面兩句之後還要扯上幾千字才有知乎風範啊。
這種問題僅僅是糾結在打人上我也真是醉了,你們一點都不像在知乎答題么!這種問題難道不是早就應該扯到中國的教育問題上了么?
其實現在打起來的兩方,基本上都抓住了以上兩句話中的一句,頂多在幾千字的論述裡面加上一句話「打人當然是錯的啦,我哪裡說打人不是錯的啦!」「按所有樓層當然是錯的啦,我哪裡說按所有樓層不是錯的啦!」來顯示自己是客觀中立的。

其實我是想說一個很悲觀的現實的,就是熊孩子教不好。
熊孩子不是天生的,十七歲能按下所有的樓層,還是在家長看著的情況下,我就很可恥地腦補一下這個家長根本就不會管教孩子。
現在很多大城市的學校也不敢管孩子了,因為怕管出事情來,所以孩子在學校里恐怕也沒人教育。
什麼社區服務公開道歉啥的,目前天朝實行的可能性基本沒有,只要家長孩子不願意,根本做不到。
外人來教育,更加是想都不要想好不好。
與其糾結在打不打上,不如想想,對於熊孩子究竟該怎麼辦。
說白了,一片喊打之聲,根本上是無力感的一種體現,因為每個喊打的人都知道,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熊孩子會得逞,打人不是一種教育方式,是不對的,有人會回家打枕頭幾十拳,有人會上網做鍵盤俠,有人一巴掌就抽上去了,這是生氣。
因為去理論,去教育的時間成本實在是太大了。
家長都不願意教的,我幹嘛要教啊。
來,大家有啥低成本不打人教育熊孩子的方法?
當然,我還是不支持打人的,因為對方家長如果較真的話,賠上的時間成本一項就很不合算了。

唉,我終究沒有做到幾千字啊……


做錯事就要付出代價——一個合格的社會人類所需要遵循的基礎原則。

熊孩子挨耳光,隨意打人者賠醫藥費+受道德譴責,我覺得很好,如果我碰上非揍不可的熊孩子(按電梯可能不至於,但那種從高處往下扔東西,拿彈弓打人,惡意挑釁的逮一個揍一個),我會準備好現金和道歉信的。

以下提出一個議題:

暴力教育的存廢問題,其實就是個全局效用和局部效用的問題;暴力帶來的秩序度可視作其積極影響,暴力對個人健康、尊嚴的損害,則是它作為一種教育手段的危害性;那麼,用替代的觀點看,「秩序缺失」對人們造成的危害,如果大於個別「熊孩子」個體,被暴力侵害的危害的話,使用暴力教育就是合理的。

我個人在這方面沒有明確觀點可言,因為信息不足,下個星期才滿25歲的我還沒機會長期體驗熊孩子危害;希望信息充分的人士暢所欲言。


40歲業主此番遭遇之後,心裡極度不爽。他有那些可選項?

1:忍了。
如果人人都這麼做,往大了說,全面降低惡人作惡的成本。往小了說,這就是心理健康的PM2.5啊,每天多忍一點,遲早把人逼瘋了。心裡的憋屈要有渠道釋放出來才健康。假如veil of ignorance一掀開,你是40歲業主的孩子,晚上10點,父親帶著已經化掉一半的冰激凌回來,因為在電梯間裡面等了25分鐘才上的來嘍。你怎麼想?

2:揍17歲少年一頓,程度低於輕傷。
這個已經被討論爛了,不多說。

3:揍17歲少年父親一頓,程度低於輕傷。
這個性質和上面類似,無非是少了「大人打小孩」這個噴點。

4:訴諸公權力來解決。
操作起來太難了。17歲少年之所以被稱為熊孩子就是因為他準確的拿捏到了法律的邊界,又不在乎公德的約束。可惜他不知道電梯裡面有攝像頭。指望公權力介入這個事情來「討回公道」,結果一定是搭進去時間和金錢等各種成本,最後落得被17歲少年一家嘲笑,被街坊鄰居嘲笑,被保安嘲笑的下場。最多在知乎獲得幾個贊。

但是,40歲人比起17歲的人,道德底線雖然是劣勢(一個40歲有頭有臉的人肯定干不出17歲的人那麼沒有下限的事情),但是社會經驗是優勢,所以在不犯法不計較經濟成本的情況下伺機創造條件讓17歲少年掉進公權力可以起作用的坑裡面然後收拾之是完全有可能的。這話說的可能比較繞口,用大白話說就是釣魚執法啦。相比之下,假如我是17歲少年(或者他的爹媽)我寧可40歲業主扇一耳光了事,也不希望他日後挖空心思整我(家)。

5:用類似的低成本的"惡作劇"方式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其實繼承4的思路。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如果存心想整人有的是辦法。有人回答說,生活在"處處有可能有私刑/私權利"的恐懼中是一種悲哀。可是,沒有私刑就沒有恐懼了么?不動用暴力,不動用私刑,一樣有辦法可以出氣,可以尋求心理平衡,無非成本高點而已。既然付出的成本高了,那一定會尋求更強的藥效,比扇一巴掌更強的藥效。

換到17歲少年的角度,有沒有比挨一巴掌更低成本的辦法把40歲業主的火氣給卸了?有。但是他錯過了30分鐘的黃金時間。這30分鐘,每一分鐘都是40歲業主在追加的「解氣成本」。

換40歲業主的角度,有沒有比 (花時間去物業翻錄像+扇一個程度剛好不構成犯罪的巴掌)更低的成本出氣的辦法? 有沒有?有!完全可以暗地裡使壞。相比之下我覺得光明正大的扇一巴掌已經是很男人的做法了。

踢足球的時候有個經驗:如果被侵犯了,在最短的時間報復回去。因為如果被侵犯的程度是10,30秒之內報復回去可能只需要程度是2的一個動作就足夠解氣了,因為畢竟不是職業比賽大多數都是無意侵犯。但是如果這個情緒積累著帶入到剩下的比賽中,很可能動作會越來越大,最後以15甚至20的程度報復。

30分鐘之後40歲業主一個巴掌就解氣了。如果這個事情拖了3天......
以上。


17歲孩子做的不對,但是其錯誤的程度確實還不到被扇耳光的程度。如果我是那個中年大叔,說實話,我不會打他,因為我見過遠比他惡幾倍的不良少年(下文分享給大家)。從這個問題,想起了過往林林總總的青少年問題。這個可能還夠不上打他的程度,但不等於所有犯錯的青少年都不該打。以下結合所見所聞所想,分享給大家。也引出一個不良青少年懲戒的問題。

有功應有獎,有錯必有罰。這是人世間最基本的公理。如果不懲罰過失(包括小孩),那麼他的過失會積累和加成,其過失的暴力程度會自然加強。因為幹壞事本身是有快感的,既能大腦分泌內啡肽,心理上也會產生自我存在感、支配感和自我實現感。

不以惡小而不罰。置於懲罰的方法,我並沒有給出答案,我給出了一個開放性的問題。很多人誤解我,認為一切都要暴力解決,我並非此意,只是引出更多現實難以解決之事。答案要讀者自己去找。

混蛋、惡棍是在一步步試探成人底線的過程中肆無忌憚的,沒有受過懲罰的一個孩子是敢於干出任何令人髮指的事。——民間所謂惡人都是慫人慣的,惡人大多就是從童年惡作劇、欺負人、破壞規則,劫錢、欺負女生、一點點試探的成長成張嘴就罵,抬手就打的惡棍的。

比如多年前北京電視台《法制進行時》就報過京西兩個十六七歲少年閑著沒事見到一個拾荒的中年婦女,一個人提議捉弄她(這種欺負人在暴力心理學上認為是通過自己施暴致使對方肉體或心靈痛苦,從而自己得到快感的行為;學校中的霸凌大多是此種情形)。捉弄了一陣,一個少年提議,我們還沒殺過人呢,為什麼不殺個人玩。於是二位就把這個無辜的拾荒者百般毆打,活活打死。二位少年當時既興奮又高興,不是為了錢,就是想殺個人玩。——這種情況並不孤立,我在鄉野調查時,也遇到過有類似想法的青少年。

早期我上中學時,惡少年直接把人家小孩開學的學費幾千塊都劫了,小孩不敢說,就騙家長丟了,然後傻呵呵的家長就又給了一份。惡少年不但得到了多重快感,還得到了實惠的金錢報酬。事實上,由於被劫錢的學生沒敢說,所以這個惡棍沒有受到任何懲罰。今後、他定會變本加厲,禍害更多的人。即使報警,因為對於這些未成年人沒有很重的懲罰機制,他們會覺得成本太小,這都不是事兒。以後還會更加變本加厲。

那種城鄉結合部的初中,校外的不良社會青年不知糟蹋了多少學校的女生,他們從來不負責,把學校女生搞大了肚子就毆打女生讓女生自己想辦法打胎。大多被禍害的女生都沒有一個強大暴力的父親或者哥哥(獨生子女確實沒有哥哥),我就見過我們班花的大伯把一個校外青年拉進學校,一頓耳光打到鼻口是血趴地不起,然後我們班花即使穿著很暴露也不再有不良青年找她的麻煩。班花中考考到了市裡的重點高中,最後考上了清華大學。如果沒有她大伯的這一段暴打,恐怕不良青少年會終結班花的一生。

我也親眼見過老實的父親見到女兒被糟蹋找社會青年說理,被社會青年暴打扇耳光的。青年邊打邊說「干你女兒,是瞧得起她,老不死的!我沒讓我們哥兒幾個輪了她都夠給你臉了!「——有人會提出,為什麼不報警強姦。看來大家不了解流氓伎倆,流氓是靠利誘、謊言、威脅實現半推半就,都是以談戀愛為名。在治安不好的街區,有時女生也本能想找個「靠山」獲得安全感。流氓敢於突破底線,把握住女生的弱點,發生了多次性關係,女生又沒有傷(老炮流氓靠威脅和心理壓制,根本不動手),甚至女生被迫收下對方禮物。警察來了,無法判斷,流氓就說自己是談戀愛,而且當著警察和被姦汙女生的面就大言不慚的說「我就是情場高手,我當然不是她這一個女友,女的就是喜歡我,怎麼著,你當警察很吊呀,你也沒有我上過的女孩多!「——如果警察完全依法辦事,鼻子被氣歪了也無法定罪,按照法律警察也不能打這種人渣。
——街面上也會有少數」暴力警察「,人渣流氓見到這種警察至少不敢放肆了。但是他會說今後如何照顧女生之類的謊話。
——基本校外惡少年對男生,劫錢加欺負;對女生,就是猥褻加姦淫,也有暴力毆打女生,逼迫她們賣淫養自己的。——這些情況被法律懲處的只是一部分,因為人在市井中,有相當大的一個灰色區域,那裡的規則不是書本上的,更接近叢林法則。

補充3個事情。
(1)不良青少年,單親隨父,來京討生活。其父酗酒不管這個孩子。孩子靠暴力跋扈為生,他竟然每天去早市一家燒餅饅頭攤拿燒餅,從不給錢,那是對河北來的勤勤懇懇做主食生意的夫婦(還帶著孩子)。這個惡少年,自己吃不說,還給一幫其他惡少年分。夫婦報警,警察一看,拿你幾個燒餅饅頭,標的不構成違法犯罪。惡少知道後就毆打這對夫婦,夫婦再報警,警察一看三拳兩腳鼻子出血,不構成輕微傷,而且對方吃飯都成問題沒有賠償能力。沒辦法。後來這個惡少硬是靠拿饅頭和欺負人把這對勤勞善良的夫婦逼走了。
——順便提一句,這個惡少換過多任女友,雖說這些女友應該沒什麼學歷知識,但是都很漂亮,無論臉蛋還是身材。
——樓下評論里, @資深半仙 詛咒我找不到媳婦。這確實是個現象,但凡我弘揚一點正義,就會得到無數人的非議,而那些痞子流氓橫行的街區,根本沒人問津。我在做鄉野調查時,有個順口溜「只見博士孤單一生,不見流氓沒有女人」。曾經健身房的一個健身者,外號「泡妞皇帝」,他就曾告訴我「你別說社會現實,更別說什麼正義,你說正義人家覺得你裝逼;要不你就裝聖父,滿口的大愛,背地裡男盜女娼;要不你就,我是流氓我怕誰,也容易找到姑娘。」——」而且對於女人,盡量說廢話,謊話,夢話,描述一片美好,再壞的現實你也要騙她一切都好;自己再屎,天天吃喝嫖賭也要騙她自己努力。而且一旦生米煮成熟飯,女人都有惰性,不行就打她兩下,她更服帖。「——這個傢伙經常換女朋友來健身房炫耀,還讓一些健友評價一下各位女子如何?——說實話,臉蛋身材都還不錯。
——但我覺得他很齷齪,後來堅決不跟這種人來往。
——難道」泡妞皇帝「這個十足的流氓說的才是真理?


(2)這個事情發生在八十年代末。發生在北京某礦廠區。一個渣男纏上了一個教師的女兒,無論渣男還是教師的女兒都是成年人。非青少年。(以下以」女人「指代教師的女兒)
女人痛苦萬分,因為無論上下班,這個渣男都強行接送,並且用暴力阻止一切男性接近這個女人。弄到女人幾近崩潰。——只是下班尾隨,阻止別的男性靠近,報了警,也只能說服教育。後來該渣男百般糾纏並私闖民宅強行見」岳父「,作為教師的父親講理,遇上了耍賴,後報警私闖民宅。拘留了渣男。渣男出獄後臉也沒洗,飯也沒吃,第一件事就是再次強行見」岳父「,又被拘留;又強行去,然後一家人抱頭痛哭,沒有辦法。後來女人委身嫁給渣男,並生下了孩子。這個渣男婚後吃喝嫖賭,不照顧妻子,不孝敬老人,用家庭威脅徹底控制住女人的一家。
………………
(3)在某些城鄉結合部中,公開霸佔有夫之婦是地面上一些男渣炫耀的「光榮」,他們以給別人戴綠帽為榮,而且要讓街面上都知道才顯得自己很「英雄」——這種市井中的男渣你們可以理解嗎?其實一些本土民間藝術也經常拿這種給別人戴綠帽當做光榮,大家可以很容易找到類似的民間藝術。這種弱肉強食的灰色地帶,女人受現實的影響也會把「混不講理的暴力流氓」試為一種「美德」,有句市井格言稱「人在市井中,耍混也本事。」,江湖上也曾流行過,參加婚禮之類街面社交最好帶別人的媳婦——以彰顯市井環境中的「男渣正能量」。在半推半就中,在丈夫的懦弱中,有些有夫之婦(甚至已為人母)就成男渣流氓的姘頭,這種完全無法定罪,因為人渣流氓實現了對懦弱丈夫的心理壓制,有夫之婦在半推半就中也會形成某種心理依賴(可以理解為斯德哥爾摩綜合征),一切達成了某種違背公序良俗的「平衡」。法律完全無能為力。——我敢說,這種事情在中國各種田間地頭、城鄉結合部並不少見。有些底層的民間藝術也會反映這種情況。
突然想起了武大郎,很多人說武大郎懦弱,其實中國當下田間地頭、街頭市井多的是比武大郎懦弱的人,至少武大郎面對強權,他反抗了。中國當下的多少人連反抗的生理功能都沒有了。

同時很多頑劣青少年對理性的教育完全聽不進去,他會認為那是教育者的軟弱,並且變本加厲。本人早年當過職業學校老師,接觸過大量不良青少年,很多都干出令人髮指的事。
略舉幾件:
(1)上課用手機放A片,故意給年輕的女老師看,還嘟囔著「老師,我想像片里一樣射你」(大概是類似猥褻的話)——將老師氣哭(後來造成老師的心理陰影)。事後快速刪掉視頻,並成功逍遙法外。
(2)一個男生上課發表觀點」女人不就是被男人干,被男人玩的嗎?女生天生就是伺候男人的!「聽的我都想抽他,我深知這種東西,跟他講道理沒有用,但現狀只能無力的講道理。然後他認為我很軟弱。
(3)軍訓時怒闖女生宿舍強令學校領導必須允許他帶其女友離開軍訓基地。學校找來他的姑父,該生用花露水瓶擊打他的姑父頭部,又砸碎玻璃瓶用玻璃試圖傷人,被教官和老師抱住後,該生用大片玻璃猛割自己手並握在手心,鮮血順指縫大股湧出。我後來趕上,用關節技將他的玻璃奪下,才免去了更多潛在的威脅。但對方根本不怕,聲稱在場的人必須殺了他,如果不殺他,他就燒了整個軍訓基地並且殺掉所有人,喊殺聲震天,歇斯底里。後來警方介入。——對於這種情況的人,如果不使用暴力,在警察沒來的情況下,如何辦?
(5)我教過的女生,因為談朋友。用刀將自己手臂割開,開口1cm以上深,1xm以上寬,可以清晰的看到黃色的脂肪組織。就讓傷口開著,拒絕治療和包紮,我趕緊詢問情況,對方平靜的對我說」沒事,這樣心裡挺舒服的。「
(6)我監考時抓作弊,一米八五的學生直接二話不說抄起鐵凳子直接往頭上砸,往死里砸。不用暴力怎麼辦?我把學生摔倒在地砸到整個班裡倒了一大片桌子,下了他的鐵凳子,並用技術將他控制,直到他掙扎到無力並屈服。我沒有使用打擊技,說實話,我當時真想狠狠的打他,但我不想他受傷。我是個極度反對暴力的人,即使對方用鐵凳子奔我的頭砸,我也使用了最少的暴力將其制服。我只是強調一個人要有用暴力保護自己的技能,雖然當時沒有學過以色列格鬥技,但學過其他的武技。如果你沒有起碼保護自己的技能,可能就是下面事件的下場。
(7)一個女老師監考,也是抓作弊。對方是個女生,是體校開除的,發生爭執扭打起來,一腳將女老師掌骨踢斷。後來還是我抱住了那個暴力女生並用語言場面控制技術讓她平靜下來。後來呢?女生家長揚言要把事情說出去,學校為了保存自己的名譽,來賠錢都沒讓肇事女生賠。老師痛苦的住院、打石膏……
…………………………
太多太多,不說了,總之青少年從惡作劇到暴力,更具有原始性,有時青少年的加害行為更加呈現自我取樂性。——這迫切要求一種懲罰機制可以讓這些青少年從懲罰中受到教訓,並從心理和生理上不敢再有類似惡行。這是個課題。

傳統的說服教育只能增加不良青少的成就感,「你看,老子去德育處了,老子去少管所了,老子牛逼吧,所以小逼,快把錢拿來——」同學拿錢稍微慢了點,一個耳光打上去,」操你媽的!這麼慢!「然後補上一腳。——這才是真實的現實。

本文提到的這些人或事都是真實存在,且當事人都還活著,有的進過監獄,有的從沒受過懲罰。其中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只要自己用暴力能威脅注當事人不敢報案,所有令人髮指的犯罪行為都是可以做的,而且這些犯罪行為仍然會增加他們的快感,自我存在感、支配感和自我實現感。

————————————————————————————————————————————順便提一句:教育問題。
大家忽略了一個過錯者——亂按電梯孩子的母親。
曾經接觸過的不良青年很多,其中一大類是被母親慣的,母親通過溺愛兒子,能夠批量生產男性人渣。比如 @JustinLee 的例子。傳統相聲《教子衚衕》早就在民間關注這種現象,即母親縱容溺愛兒子,可造成很多惡性社會問題。


大!快!人!心!


十七歲了還是小孩子?
你們那兒管十七歲的人還叫小孩么?哪個地方啊?說出來讓我開開眼唄。
十七歲了,估計連處男都不是了,還小孩子?

PS:打人當然不對。


=====禁止轉載======

本想上截圖,回過頭髮現之前看的找不到了(一早就在今日頭條上看到了這個報道,習慣性翻下面的評論)……

好吧,我發現沒有人注意到,這條新聞下面有個1W贊的評論,是他們同一小區的住戶回復的。
(上知乎發現TL滿滿當當,就打算引用了, 回頭看盡然發現這條評論沒有了……)

說(憑記憶複述):
打人的人,在這母子倆進電梯前後腳趕到,這少年,不但不按著電梯保持開門,還趕緊按電梯關門鍵……

然後這個男人就在樓下等,等了好久,才發現這小鬼幹了這事情……

然後他就衝到物業要求調監控,拿到證據之後,讓保安以物業的名義把這男孩叫來,再然後大家就都知道了……

反正這個做媽的,有點腦子的都能發現其實是什麼回事,大家就都呵呵吧……

叫我看,打人真的沒必要,因為太簡單了(這個簡單是因為打人從來不解決實際問題,只會引發更大更多的問題,所以打個人很簡單,但是結果呢……)。

這件事應該用其他方式讓這個男孩有深刻的認識,比如(打個比方)清掃整個小區2周,表現不好加罰……


=====禁止轉載======


PS:
意外得到高票……我不是來回答問題的,我是來補充信息的。不好意思了。大家不要把我的比如當成我的建議哈!
禁止轉載是因為我找不到原評論了,你們要是瞎轉載我的,到時候變成我編的就不好了……


怒答!知乎一血。

先說結論,打人者該道個歉,但我個人感情上更反感那對母子。

先說說報道里的一些信息。

1、3樓到27樓一共25個按鈕,17歲的千年就算你手再大,你總不能兩三次內把25個按鈕全按了吧!那你家小孩在按的時候你身為母親難道你不制止嗎!

2、你事後說回家教育了孩子孩子也認錯了,那你有想過怎麼去承擔你孩子已經犯下的錯誤所造成的責任嗎!

~~~~~~~~以下是兩個經歷~~~~~~~~

1、熊孩子時期。那時候母上被單位外派到香港工作,我就10歲出頭。小學暑假我母親接我去香港玩耍。母上白天要上班啊,我就各種無聊,然後我就在金鐘大廈里玩起了電梯!是的!我自己一個人!然後?然後我就被保安哥哥押著去見母上了…結局是母上勒令我在電梯里義務當了三天的電梯駕駛員…就是那種專門幫人按電梯的人…金鐘揸笠人!

2、大學時期。坐標廣州,大學在珠海。當時我在市區取了東西,要開車趕回珠海參加一個吃晚飯活動(兩個鄰居學校音樂社的聚餐)。下班高峰的廣州堵成什麼樣那畫面太美我不想描述…我從進入車流中就開始尿急,一路從東山區到天河區再上新光快速是沒有加油站的。我當時靈機一動想到我媽媽住處番禺的房子,也算在回學校的路上(我有鑰匙但平時不在那裡住),就開著往那裡去了。此處省略五千字我意志與膀胱的鬥爭。終於到了樓下把車停好,下車的時候我已經明顯感覺要爆!炸!了!不得不雙腿夾緊小丁丁以免噴薄而出!車庫進到電梯間里等電梯,還碰到了6樓的鋼琴妹紙(我家8樓)!妹紙對於我彎著腰雙腿夾緊的姿勢投來了奇怪的目光!不管是膀胱還是妹紙的目光都讓我感覺無比的痛苦!看到電梯在9樓(頂層)我都快哭了!結果尼瑪電梯下來的路上層!層!停!到負一樓的時候我真的眼淚已經出來了!開門!衝出來兩個歡樂的熊孩紙一邊歡笑一邊撞在了我的小!腹!上!你們覺得我會這樣就尿了嗎?我!沒!有!天曉得我當時是怎麼挺過來的!孩子們越過我跑遠了,我進了電梯,嗯,沒錯!你們猜對了!所有樓層全亮!對於這個殘酷的世界我絕望了…絕望到在3樓的時候,一股暖流划過了我的小腹,沿腿之下,在我的高邦純白AF1鞋子里慢慢積攢,滿溢,逆流成河…你問我妹紙什麼表情?我不知道…我沒敢張開眼睛,不過在4樓的時候我聽到了奪門而出的聲音,噢,還有隨風飄來妹紙的聲音「變態!」

內誰,內倆孩子過來,我保證不打你,我會把你們的臉按!到!地!上!溫!熱!的!液!體!里!去!

如果真讓我逮到他們的話…

我!發!誓!我!真!的!會!這!么!做!

最後?因為我平時不在這裡住,沒有我的衣服鞋子褲子,最後我穿著翻箱倒櫃找出來的初中校服褲外加酒店順回來的一次性毛拖鞋(mei!chuan!nei!ku!)趕回珠海去參加音樂交流哦不…妹紙交流…也不對…交流妹紙聚餐去了(其實就是兩個音樂社的集體相親,我當時身為社長必須出現…好吧我單身 T^T )

那兩個小孩你們快自首吧,真的,我保證不打你,我!保!證!只!尿!你!臉!上!


首先,表明我的觀點:

1、亂按電梯是一種錯誤的,不道德的行為。文中的賀女士應該為他的兒子的行為負責。可能包括道歉甚至適當的賠償。

2、「直接一巴掌抽在了孩子的左臉上」是一種絕對錯誤的違法行為。應當依法追究該男子的民事責任、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

李嫑嫑和王丹對於目前排名第一的答案的錯誤邏輯已經做了糾正,這裡就不重複討論了,只是在兩者答案的基礎上增加一點乾貨。

可以看到目前有不少支持打人男子行為的答主,認為給男孩一耳光是正確的做法。

首先,很多人認為「打耳光」是為了教育、懲罰賀女士的兒子,這是一種體罰行為。

體罰(corporal punishment)指具有懲罰性質的行為,有意地直接或間接引起受罰者的痛苦;體罰具有一定的社會控制作用;體罰大多界定在學校和家庭訓導兒童的範疇下。Straus認為,「體罰是使用物理力量以使一個兒童體驗痛苦而不是傷害,目的是為了糾正或者控制兒童的行為」。

體罰表現為三種形式,一是直接懲罰,即施罰者直接懲罰受罰者身體,比如打手心、揪耳朵、打屁股等;二是間接懲罰,施罰者間接懲罰受罰者身體,包括罰站、罰跪、罰跑步、罰勞動等;三是言語懲罰,施罰者使用侮辱性語言斥責受罰者,比如諷刺、挖苦、辱罵等;直接懲罰和間接懲罰主要引起受罰者身體上的疼痛,言語懲罰更多的會引起受罰者心理上的痛苦。而與此相對應,身體虐待(physcial abuse)是用拳打、掌擊、腳踢、諷刺挖苦、辱罵、推搡兒童等手段,造成了兒童的身體傷害;父母或者監護人可能無意傷害孩子,但是過分的懲戒和身體的懲罰造成了對孩子的傷害。

……

對於體罰的心理效應,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學者Gershoff在2002 年所做的關於父母的體罰與兒童相應的行為和心理體驗的元分析一文中,指出父母的體罰對兒童產生的影響是持續的長久的,體罰不僅對處於童年期的兒童發展產生消極的作用,而且還會對兒童長大成人後產生影響,可以把體罰的影響分為童年期的影響和成人期的影響,具體影響見表1。

體罰兒童的直接效應就是會給兒童帶來身體上的傷害,因為如果體罰太嚴厲或者過於頻繁,體罰就會變成對兒童的虐待。在有過虐待孩子經歷的父母看來,大多數的虐待事件起因於試圖改變孩子的行為或者只是想「教訓他們一下」,而不是主觀上要傷害他們。因此,潛在地使用嚴厲的懲罰方法可能比已經使用的更為普遍。據估計,大約20%的體罰可以確定為是嚴厲的,可能會給孩子帶來皮肉之苦,如使用皮帶或棍子。

大多數使用體罰的父母希望看到孩子在被體罰以後立刻出現順從,不再繼續父母不期待或強烈反對的行為,但是體罰對維持短時間的順從確實是有效的。不過,最令人擔憂的是體罰可能不利於兒童的道德內化,因為體罰沒有使孩子認識到正確行為的原因,也沒有告訴孩子錯誤行為產生的後果,並且可能教育孩子如何逃脫父母的懲罰。

然而,體罰給兒童帶來的最糟糕的影響就是成人的體罰行為往往為兒童攻擊別人提供了榜樣,按照社會學習理論的觀點,兒童通過對榜樣的模仿,學會了攻擊並強化了攻擊行為,特別是兒童在這個過程中習得了敵意的歸因,這反過來會成為兒童產生攻擊性行為的潛在因素。這種強制性循環預示著早期的體罰經歷可能會使個體一生的許多攻擊行為模式化和合理化。一項縱向研究顯示,父母在孩子童年期使用體罰有效地預測了8 年以後青少年的攻擊性行為。

體罰最可怕的後果是可能導致孩子的過失行為和反社會行為問題,社會控制理論認為,父母的體罰惡化了親子關係,反過來弱化了對社會價值觀的內化,結果導致了兒童的低自我控制力。一個低自我控制能力的兒童很可能在面對失控的困難情境時,採用極端的方式解決問題,從而引發出過失行為和反社會行為。一些縱向研究顯示,男孩是否經歷過父母粗暴的教養方式可以預測他們在17-45 歲年齡段的被捕率;父母的懲罰程度可以預言他們的孩子長大以後的犯罪行為。

另外,體罰會使孩子產生懼怕、憂慮和憤怒的情感體驗;如果孩子把這些情緒歸結為父母的原因,就會導致孩子害怕和迴避父母,從而妨礙親子之間建立有效和積極的關係;體罰還可能導致兒童的心理健康問題。

可見,體罰對兒童的影響是多元的,體罰會使兒童產生消極的心理問題,也會帶來許多行為問題。然而,體罰的效應一直會持續到成年期,攻擊性、犯罪和反社會行為以及心理健康問題都會表現出相當穩定的連續性;當被體罰者成人後,一旦對其他人的行為進行敵意歸因,他們就會轉而對自己孩子或配偶訴諸攻擊和暴力。攻擊性在兩代人之間密切傳遞關係是一種明顯的趨勢,經受過體罰的父母會在他們自己孩子身上繼續實踐體罰。

——沐守寬《體罰的社會文化基礎、心理效應與干預機制》 寧波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11年1月 第33卷第1期


從宏觀上看, 體罰是一種懲罰。然而, 在狹義上, 體罰和懲罰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方式, 一個人的成長過程, 是一個對是非善惡肯定與否定的認識過程。作為對受教育者的品行進行否定性評價的一種高層次方式, 具有懲罰性質的處分是必要的。在學校管理法規規定的程序與方式範圍內, 處分懲罰的刺激能使受教育者產生條件反射, 進而使他們的道德認知和行為規範化、社會化。但即便如此, 處分懲罰這種厭惡刺激所產生的負強化, 會帶來許多不良的副作用。因此, 也必須慎重, 不可濫施。

誠然, 體罰也是一種厭惡刺激, 甚至有時在精神病院里被做為行為矯治的一種療法。在實現短期教育目標上, 它也可能暫時在個別學生身上收到「 立竿見影」 的效果。然而, 正確而必要的處分懲罰, 是道德對非道德的譴責, 是紀律對反紀律的制裁, 是理性的合法宣告;而體罰的本身就是非道德的, 其動因往往只是非理性的情緒發泄。受到體罰或變相體罰的孩子, 生理上的創傷自不必說, 心理上的損害則更嚴重。

其一, 是對孩子自尊心的損害。自尊心是人的自我意識的一個重要標誌。它不但表現為對個人的自我尊重, 而且也要求別人尊重自己的權利和人格。它可以成為個人自愛自重的內因, 也可以成為個人克服各種困難和自身弱點, 努力進取以維護自己尊嚴的積極行為動機。兒童心理學指出, 隨著兒童年齡的增強和生理的發育, 一個重要的心理特徵是自尊心的增強。這種自尊心, 在弗洛伊德的人格結構分析中, 屬於「超我」 的範疇。作為「 本我」 和「 自我」的對立面,「 超我」 自擬了許多清規戒律, 強迫「自我」遵守, 並時刻抑制「 自我」的種種反規範、反社會的慾望和衝動。當然,「 超我」 的堤防可能被沖潰。然而,體罰和名目繁多的變相體罰如打耳光、打屁股、撕耳朵、罰站、罰曬、罰凍、罰餓、罰跪、封嘴、罰自己打自己、罰掃地、罰抄作業等等, 惡狠狠地撕裂了孩子脆弱的自尊心。在人格受辱的同時, 他們意識到「 超我」 的抑制並不能給自己帶來寬容的可能, 從而聽任非規範行為恣意衝破自尊自律的防線, 讓「 自我」 衝動公開釋放。他們往往或自暴自棄, 破罐破摔;或文過飾非, 欺騙說謊;或思想絕望, 走向極端, 毀物傷人。

其二, 是對孩子人格正常發展的損害。許多心理學家的研究都表明過這一點:對兒童缺乏真心實意的關懷和慈愛, 將使他們的人格發展不正常。德國當代心理學家霍尼認為, 少年兒童有兩個基本的需要:安全與滿足。霍尼舉出一些使少年兒童安全需要受挫的父母或教師行為如對孩子體罰、冷漠、遺棄、厭惡、偏愛、奚落、愚弄、羞恥等, 認為如以這些行為對待他們, 將使他們產生一種特殊體驗, 她稱之為「基本敵對情緒」(basic hostility)。這樣, 他們一方面依賴父母師長, 一方面又在內心裡抱有敵意, 產生劇烈的心理衝突。我們知道, 少年兒童無力改變這種不幸的局面, 而且在許多文化背景中, 孩子對父母師長抱有敵意, 往往被認為是有罪的, 所以他們不得不壓抑這種敵對情緒。總之, 這種壓抑僅僅是由無助感、恐懼感和罪惡感驅動的。由於這種壓抑, 他們的人格發展必然是不正常的。

然而這種「 基本敵對情緒」 與日俱增, 壓抑的驅動力卻顯而易見在日益減弱。成年後, 他們的敵對情緒將泛化投射到周圍所有的人與物, 在暗地裡或公開地釋放出來, 給社會帶來種種不良甚至不幸的惡果。

——蔡文《論體罰的歷史根源及其危害》 江西教育科研 1999.1

以上可以看出,使用暴力確實有一定的懲戒作用,但是對未成年人造成的傷害是巨大的,會造成嚴重的後果。


有部分聲稱要用「打耳光」、「用腳踹」懲罰孩子,而且表示願意承擔責任的人。上述後果,你們真的願意承擔並且有能力承擔嗎?


作為提問者,看了大部分人的提問。我也有了自己的想法。
大家都認為按電梯是錯誤的吧?當然我也看到有人說電梯又不是不讓人按的言論,忽略掉。
所以大家的分歧在於,暴力能否解決問題。
對於熊孩子,基本上都有一個熊家長,熊家長的理由就是「他還是個孩子」。加上法律對於未成年人的種種保護。發展到極端就類似這個案例河北11名小學生打死同學 帶頭者年僅11歲或 者女童摔打男嬰 疑將其扔下25樓 當法律無法保護受害者,家長又袒護熊孩子的情況下?還告訴受害者你得守法不得報復,這是很殘忍的。
當然,聰明的看官會指出來,我舉例的這兩個新聞性質和該事件不一樣。但是贊同打人的,其實都是有同樣的心態,熊孩子焦慮。焦慮放縱的家長和放縱的孩子發展下去的危害(加上可能法律無法保護受害者
(補充:其實大家對於碰瓷的焦慮也是如此,法律難以保障自己,所以大家就會對於碰瓷被撞死撞殘感到大快人心。)
畢竟,反對打人的會說,暴力不能解決問題。教育才能夠根本解決問題。
其實大多數人都知道這個道理,但是大多數人有這個能力嗎?對於教育孩子,中國缺少社區這一種力量。
也就是說,能夠約束孩子的,只有父母和少量(比成年人少)的法律。作為受害者,如果想要教育好孩子,那他必然需要達成兩個成就。
1.真正改變家長袒護的態度,讓家長切實監督孩子的行為(尤其是影響公眾的)
2.喚起孩子對於他人利益的真正尊重,能夠內心約束自己的行為。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不是家長,卻要達到改變兩個人行為習慣的任務,這時間和精力,真不是一次苦口婆心可以達到的
而且作為外人,基本都對家長的教育過了表示懷疑。很多家長的教育過了就類似於罰酒三杯以後別這樣了,不疼不癢。
所以支持打人的理由或許就是,長點記性。知道以後做這個事有風險。就好比行人不敢亂穿馬路不是因為尊重司機,而是怕撞死。
當然打人者或許就是發泄而已。
真要杜絕暴力,需要的是,社會對於教育孩子能夠有足夠的監督促進作用(以防止熊家長的縱容)。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
PS:我可沒說支持打人,想反駁的看清楚。我是思考支持者的想法。
突然想起我其中提了社區的作用,我理想中(反正不知道有沒有)社區的作用在於,能夠長期穩定的配合家長監督教育孩子,能夠處以合適的懲罰(譬如打掃衛生)。
所以這個知乎問題,大多數人討論打人行為,這是一種視角。如果要提出開放性意見,那就是需要建立一種第三方力量(非學校和家庭)去幫助彌補家庭教育的缺陷。這個好難啊……
最後表個態,我不覺得這種對暴力的支持會引發多大問題(我可沒說這種支持是對的,反駁我先看清)。很多人也僅僅是網上支持,現實中並不會使用暴力。相比之下被打的熊孩子和被撞殘的碰瓷者,現實中更多的是受到熊孩子侵害的人和被碰瓷的人。所以我更擔憂的是法律漸漸無法維繫社會秩序。


本人也有類似經歷。。。

小學四年級,周末在小學學校辦的副業興趣班下課後,嘴饞去買零食,吃完就把包裝隨手扔地上了。

然後就被平時抓紀律的老師看見了,風風火火的跑過來,讓我把垃圾「都」撿起來!好吧,當時沒聽見「都」字 。。。然後就被他踢了一腳,不算疼,踢完幾分鐘後就不算疼了,然後就是一大堆的道理:比如每人都在學校扔垃圾,學校成啥了?!不就是垃圾場么?感覺蠻有道理的啊。小小年紀,覺得老師說的對,但是踢我幹嘛。。。
諷刺的是,就在我們放學的時候,一群校外人士抓住一個高年級的學生就開群毆,抓紀律的老師也在場,(那種死活躲不開的在場)當時全部的人都在看他,都在等他上前制止。

嗯,熟視無睹。我都在想他的台詞了:每個人都在打架,學校成什麼了?!不過他沒說,不敢說。不敢管這閑事。

嗯,如果那時有現在思想,我非得動用家裡一切財力人力,找那個老師算賬,他根本就不是為了紀律管我,僅僅是因為,打不過我。惹得起我而踢我。

就跟那些認為打孩子正確的人一樣,要是公交車上有小偷,你們敢教育么?
麥當勞殺人的時候,如果你們在場,敢去教育教育那幾個人么?
一群欺軟怕硬的廢物而已。

至少,我認為打孩子不對。

就像殺人犯執行死刑的時候,是警察,而不是被害人的家屬。


我還以為這孩子七歲,想跟大夥說雖然孩子調皮但是也別上去就打啊,這十七歲……無法吐槽。

是的,咱仍然可以糾結著說,不管怎樣還是不應該直接動手。但是真不要絮叨什麼「他還是孩子」「他不懂事」這些話了,17歲的男孩子離法定成年也不到一年了,若是別給人添亂都因身體發育不足沒法懂,怕是得上醫院開某些證明去。說不好聽的挺大一小夥子往那兒一站,誰看得出來他還沒滿十八歲哪——還有人好意思說人家專門挑孩子打?明明是敢打身板兒倍結實的小夥子吧。好啦,也別打成人,不過呢小孩子有尊嚴成年人也有,自己手欠瞎整事,哪裡有半點兒尊重別人了?現在別人也不尊重你了,知道臉疼了吧。當媽的別嚎了,真要在乎尊嚴,麻煩推己及人,想想到底怎麼叫兒子保有尊嚴。要麼咱最多只能制止別人當場動手打人,可是制止不了別人的批評指責或是拿你全家當SB看,以及你兒子終於作出禍來被法律剝奪掉他的自由甚至生命。17歲是個已經開始喪失孩子特權的年齡,不管你怎麼從道德上要求別人對你做的盡善盡美,實際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對「成人的」各種態度,包括友善的也包括粗暴的,甚至不那麼合法的。如果真覺得受到了一記耳光這程度的粗暴懲罰就要懷疑社會,那麼請不要去招致懲罰,假如再有人無故扇你耳光,我們可以幫著說話。


不管是說打得好或是打得不好的,我覺得——


電梯生產廠商是不是可以研發出一款無重力(電梯里沒有人)的情況下,電梯里被按的樓層都能自動取消的電梯?

公德約束始終無法覆蓋全面,扇耳光也扇不過來,能不能從工業設計上做一點改進呢?

P.S.:無工業設計經驗,不知道重力感應會不會好做,成本代價是否很大,還請專業人士指正,只是看到清一色的該打或不該打之後的另一種解決問題的思路。


既然已經不是依法辦事了,就是誰拳頭大誰有理嘍。還評論什麼誰對不對呢。
下面是倫理題:
熊孩子把樓梯按亮了,被業主A打了一巴掌~
隨後,熊孩子的老爹B過來一腳把業主A踹倒在地!
然後,業主A的弟弟C過來一拳打掉了B的門牙!
隨後B的小舅子D過來一記過肩摔把C放倒在地上!
隨後,C的鐵哥們E過來一記肘擊將D打的滿臉血!
請問,熊孩子,A,B,C,D,E,誰對誰錯呢?
這題你做的出來嗎?
犯法的事,就是錯!打人就是不對!這還用得著爭辯嘛。


@蘇沉船老師是我在知乎上非常喜歡的一個人,但是今天他的這個回答我不是很認可,蘇老師舉了一個例子,我這裡正好找到一篇與天涯上文章完全相反的說法,在這裡一同粘貼給大家,讓大家自行判斷。

不太一樣的說法給大家看,誰真誰假不知道,反正不要再亂髮表意見了.

個人觀點比較贊同這個文章,不管怎麼說,雙方都認同踢了小孩,就這一條,我就可以感覺原創的人心理有

問題,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你一個大人怎麼能下的了手這麼重的!

其他的就不多去分析了!

我是那個被踢飛小孩的鄰居

我在這裡告訴所有人,這個事情的前前後後我幾乎都看到了,我在這裡把這個事情的過程真實的敘述給大家,並且都是我親眼所見的,沒有半點虛言。並且這個官司他們兩家正在打,我準備出庭作證,做偽證是犯法的,所以我一定會謹慎,一定是在說實話,因為不僅僅是在網路上隨便杜撰什麼,我是要出庭並負法律責任的。

我也是前兩天才發現網上現在很多地方都有關於「踢飛小孩」的這個貼子,並且絕大多數人表示如何如何佩服這個打孩子的所謂「英雄」,佩服這個通過賄賂國家公務人員手段來暫時逃避法律責任的所謂「大哥」。當時看他這個貼子的時候,越看越生氣,因為裡邊有太多誇張、杜撰、無中生有的事情。那個打孩子的小夥子(案子還沒開庭,處於守法的原則,這裡我就不說當事人的名字和家庭住址之類的了)他太會說謊了,在他的貼子里我看不到一點廉恥和任何道德可言,他把描繪成一個為民除害的人。

你們聽了這個壞小子的一面之詞,就認為他是對的了?天理何在???黑白顛倒啊!!!

那天下午,我們小區修圍牆,由於佔了一部分綠地,一部分小區住戶出來與施工部門理論,後來得到滿意的答覆說綠地不會被破壞,圍牆的施工只需要幾天時間,我鄰居(他們家實際在我家旁邊那個單元)帶著她六歲的兒子(打孩子那小夥子貼子里說男孩是八九歲,其實這孩子只有六歲還沒上學),我和他們家說是鄰居,其實中間隔著兩個單元,平時我們並沒什麼交往,但那天由於去看修小區圍牆大家碰面了,他們娘兒倆站在人群里和小區里的人們聊天,這個六歲男孩撿了一個施工隊的半塊磚頭在地上打小土坑玩,其中有啤酒瓶蓋子什麼的,突然孩子用力過大了把磚頭砸在地上磚頭飛出去一米左右,正好從一個年輕小夥子腿上蹭過去,沒砸到腳,可能被砸的挺疼,但這小夥子走路沒瘸,估計不會傷到骨頭什麼的(後來他打人那麼厲害估計根本沒什麼傷),這小夥子就沖孩子罵了一句:「X你媽,你眼睛瞎了?」當時孩子很害怕,躲到了站在附近的媽媽背後,這小夥子走到娘兒倆面前對孩子媽媽說:「這你兒子?拿磚頭把我腿砸了,你說咋辦?」孩子媽說,沒看到(她是否看到我確實沒看見在這裡我不敢肯定),孩子媽繼續說:「砸哪兒了把褲腳挽上去我看看吧,要是傷到了咱們去醫院看病。」這時候孩子媽媽就蹲下來了準備看小夥子的傷,但這小夥子說:「你別碰我,你這XX孩子咋教育的?哪兒能拿磚頭亂砸人呢?」孩子媽媽這時候還蹲在地上,扭頭問旁邊的兒子:「你給我過來,是不是你拿磚頭把叔叔的腿給砸了?」孩子害怕的點點頭說:「我就是往地上砸酒瓶蓋,彈出去了打到叔叔腿上了,媽媽我錯了。」孩子媽媽抬頭看小夥子說:「你看,這麼大點孩子他哪兒敢拿磚頭故意砸大人呢?你的腿要是有事咱們去醫院看看你說咋樣?」確實,孩子媽媽當時沒有讓孩子給小夥子賠禮道歉,但小夥子一直也沒要求這個六歲的男孩給他道歉,我估計他也覺得這麼點小孩給他道歉不太合適吧,這時候已經圍了幾個小區里的住戶在旁邊看,大家都對小夥子說,把褲腳挽起來看看砸成啥樣要出血了青紫了的話上點葯去算了,小孩又不懂事,拿磚頭玩沒深淺。這時候這小夥子臉色就變了,小夥子說:「你們都跟著摻和什麼?」他指著幾個年紀有點大的的婦女說,「你們兒子差不多也我這麼大吧?要是被別人用磚頭砸了你們心疼不?」這時候其他人接著說,這不說看看你腿上傷成什麼樣么,傷了的話去醫院看唄,這孩子他媽也在,也沒誰說就不心疼你了。令在場所有人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小夥子對孩子媽媽說:「不用上醫院,我拿磚頭打你兒子腿一下就沒事了,我看你心疼不心疼。」孩子媽媽臉上掛不住了,孩子媽媽說,你跟這麼大點小孩一般見識?孩子又不是故意的,我不都說帶你去醫院看了嗎?你多大他多大呀?非要砸他一磚頭你就滿意啦?小夥子憋紅著臉突然非常迅速的向站在媽媽旁邊的六歲男孩踢了一腳,踢在了什麼部位我根本沒看清,就看見孩子飛了出去,大家想,一個六歲的小孩,還比較瘦,個子在同齡孩子中也不算高的,那麼弱小的一個身體飛了出去,孩子的頭一下就撞在了旁邊的一棵大槐樹上,孩子當時就暈了,當時所有人都沒有反應過來,因為沒人會想到,他真的會打一個只有六歲的小孩,孩子媽媽雖然在孩子身邊,但根本沒時間反應,孩子媽媽馬上撲到樹邊看孩子傷的怎麼樣,大家也圍了過去,有幾個男的一把抓住了踢孩子這小夥子的胳膊說,行了,你別走了,一起上醫院吧,當時還有人喊給派出所打電話打110之類的,因為打孩子這小夥子也是我們小區的,我們小區比較大,這小夥子他們家據說在比較里的裡邊,據說有人之前看過他。然後我也跑過去看孩子傷的怎麼樣,孩子當時已經躺在媽媽懷裡,頭上有很多血,撞在樹上撞了個口子,但孩子身上沒腳印,估計是用腳尖踢的,不是用腳掌踹,人們正亂成一團的時候,孩子的爸爸聽到消息迅速跑了過來,去看了看孩子,當時計程車已經叫好了,孩子媽媽正在把孩子往計程車上抱,孩子爸爸又走到打孩子這小伙面前非常憤怒的問他,你踢的?這小夥子說:「你兒子拿磚頭砸我,我幫你教育教育,我腿還斷了呢,我練體育的,這損失太大了,你還得賠我錢呢。」孩子爸爸再也忍不住了,隨手打了這小伙一嘴巴,這小夥子身體確實好,馬上就抓住了孩子爸爸的頭髮,按在身下猛踢,可憐孩子爸爸滿臉都是血,當時有幾個小區里的男的上前去拉,算是給拉住了,這小伙掙脫別人,一邊掙一邊說,都別拉我,誰拉我我打誰,然後往小區裡邊走,可能是大家都害怕了,只有幾個人跟著他,當時我都傻了,平時沒看過這樣打人的,附近派出所的人來了,在圍觀的人的指點下把警車直接開進小區,不一會又開出來了,鄰居們都說,那小子被抓了,帶派出所審去了。

這時候我就回家了,晚上聽小區里大媽們說的,說聽一起跟去醫院的鄰居說孩子鎖骨斷了,腦震蕩,孩子一直在吐,是腦震蕩的反應,頭上那口子還縫了一針,看樣挺重,一會明白一會糊塗的,孩子他爸鼻沒什麼大事,臉上有兩個口子。

第二天我去我婆婆家接我孩子,路過小區門口的時候聽大家還在談昨天那件事,說打人的那小子早晨回來了,聽說是他們家局子里有人後門很硬,說準備是私了,賠錢完事,我當時就想,要是錢賠的足夠把問題解決了也不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非得讓誰蹲監獄對誰都沒好處。

中午我帶女兒吃完肯德基回家,聽小區里的大媽們說聽去醫院的人說在醫院裡兩家人又打了一場,打孩子那小子他爸他媽都去了醫院看孩子,但不知道怎麼又打起來了,好像是因為賠償的事情吧,把孩子的媽媽,還有孩子家的幾個親戚都給打了,聽說打孩子這小子他爸爸是B社會的,帶了很多人,都三十多歲左右的,在醫院把那孩子他們家人和親戚朋友的都給打壞了,pol.ice去醫院把打人這小子他們三口都抓進去了,我當時聽的心裡膨膨跳,覺得太沒王法了,怎麼這麼亂呀,太狠了,事情搞大了。

本來晚飯後我想去醫院看看,但後來又害怕萬一再打起來我說不清楚我是誰啊,別再把我打了,人家家出了這麼大事,我就別給人家添亂了,我一個婦道人家,我誰也打不過,我膽子小,我根本幫不上任何忙。

第二天沒任何消息,只聽大家都在說,被打孩子他們一家人有四個人被打傷了,在住院,其中有兩個被打的比較嚴重,還做了手術,孩子的爸爸是其中一個傷重的。說是這個事情要立案,可能會判打孩子那小子和他爸。

又過了一天,我們驚奇的發現,打孩子那小子居然回家了,隨後他媽媽也回家了,但他爸爸一直沒露面,不知道在哪兒。

再過了一天消息就傳開了,說打孩子那小子不知道從哪裡開了一張精神病醫院的證明,證明他有精神病,所以不負任何刑事責任,他爸爸開那證明不管用,因為以前就經常打架被抓,局子里的人都知道他不是精神病。

一直到現在,沒看到過打孩子那家人任何人露面了,也不知道這個案子到底怎麼判,只知道被打孩子他們一家準備起訴,民事附帶刑事一起審。

在這裡我要說,打孩子這小子根本就是個混蛋,非常不講道理,至於他們在醫院發生了什麼事情,到底誰對誰錯我沒看見,所以我不評論,但這個事情的起因,也就是他打孩子的前因後果我歷歷在目,非常清楚,這個六歲孩子根本沒有任何的挑釁行為,根本沒故意用磚頭砸誰,而且孩子的媽媽說了好幾次要帶這個小夥子去醫院看傷治療,而且據我回憶,這個孩子根本不是什麼嬌生慣養的那種孩子,印象里是個比較聽話比較乖的孩子,從來不討厭,沒有鄰居提起過這孩子破壞或者傷害過誰,他還沒上學,就受到了這樣殘忍的毆打,不只我看到,我們很多鄰居都看到了,我把我看到的和聽到的都如實在這裡說一遍,希望看到的人好好的用自己的腦子分析分析到底是誰對誰錯,這個被毆打的六歲小男孩,是否是如那個混蛋所說的沒家教那種孩子嗎?

大家最近在網路上看到的都是打孩子那小子的一面之詞,他簡直是胡說八道,幾乎沒什麼真話,把自己描寫成個替天行道的人似的。

另外我還想說,一個五大三粗的成年人,把一個六歲小孩毆打成那樣,再怎麼樣也不能也不會得到別人的憐憫甚至是敬佩,我實在想不通現在的人們都怎麼了,為什麼總要顛倒黑白,為什麼下作的事情被很多年輕人嚮往和敬佩,為什麼一個不講道理的暴徒只在網上發了篇說謊的貼子,就得來那麼多人的同情甚至佩服???我實在搞不懂,實在搞不懂這個世界到底是怎麼了,是不是所有人都瘋了?

如果需要我出庭作證,我會義無反顧,我想明白了,大不了我們家搬家,正好想換房呢,我不怕那一家B社會和那個小混蛋。我知道,真正混B社會的,不會禍害老百姓,好勇鬥狠不講道理不是英雄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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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說我個人的看法,不管怎麼說,打人始終是不對的,我們每天都有可能遇到很多不順心的事情,如果每一件都通過打人來發泄,那麼這個社會會亂成什麼樣子。成年人,就應該有成年人的覺悟,我們總說一句話,你又不是小孩子了。是啊,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難道遇到什麼事都像小孩子那樣,看誰的拳頭大來解決嗎?


這件事讓我看到網路民意的虛假性。

單從是非觀來說,這事太分明,應該沒啥爭議。熊孩子不對,打人也不對。即使支持打人的,也都會說打人的確不對。

現在一眼望去,90%的支持打人,但我敢說,在現實生活中遇到熊孩子,90%的人不會一巴掌呼過去。

判斷這個很簡單,因為大部分熊孩子都得逞了啊,否則為什麼天下苦熊孩子久矣。我們每個人100%遭遇過熊孩子,但親自打過熊孩子的有幾個?請舉手。我沒打過。

要是遍地都是打熊孩子的,打熊孩子這件事也就不至於上新聞了。

所以真的,支持打熊孩子,其實是支持別人上去打。自己遇到時,還是當啥都沒發生過,或者最多說兩句,是吧?

這件事的民意,可能正好暴露了大眾內心想法和實際行為之間的差別。


孩子的家長想要得到書面的道歉就先由當事人(17歲男孩)向全樓所有業主發出書面道歉,想要口頭道歉就先由當事人向全樓所有業主發出口頭道歉。


對於事件本身,只能說中國的法律制度缺乏健壯性,急需改革勞動教養制度,代之以社區強制勞動。勞動教養制度管得太窄,判得太重,隨著社會發展,應該增加每千人的警力數量(正式幹警),進而推行強制社區勞動,多判、輕判、將罪惡扼殺在搖籃里。

然而,真正最令人悲哀的事,很多人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男子不應該動用私刑,而不是——我們的制度太落後了,竟然還需要別人動用私刑來維護最基本的社會正義!

很多人因為習慣,以至於都忘卻了,法律其實是一種惡,我們接受他,並不是因為他在善惡二元里是善,而是因為他必要,我們沒有辦法徹底扼殺暴力,所以只能將其壓縮在一定範圍,壓縮在一定程序中。將罪惡壓縮在可控範圍內,就是法律。很多人忘記了初中政治課本裡面的國家強制力是什麼,其實就是暴力。國家、軍隊、警察、法庭、監獄都是一種暴力,一種惡,即使再小也是一種惡,必要的惡。殺人是惡吧?警察殺人是不是惡?法庭殺人是不是惡?也是惡!所以我們一再強調少殺慎殺。因為我們其實是在作惡,法律就是按照程序以惡制惡。

這個可能比較難理解,想像一下,沒有法律的情況下,如何懲戒惡人?就是遵循最自然的平衡之道,用「能量守恆定律」,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冤冤相報,最後達到平衡,這就是血親復仇,就是私刑。即使是最理想的狀態,也只是受害者中間站出來一個勇者,殺死惡人,然後為了維護平衡而自殺。我們為什麼要制定法律,就是因為我們覺得這種私刑太不公平了?我們希望的是,善良的人在不付出任何代價的情況下懲治惡人。再次發揮想像力,一群人可以在不付出任何代價的情況下傷害一個人,這是多麼恐怖的事情?如果那個人是你,你害不害怕。這是一種特權,是會打破平衡的,所以,必須對這種特權加以限制,這就是法律的程序正義。

最後,我想說,這個社會對欺凌者的容忍程度之高令人不寒而慄!怪不得校園欺凌和家庭暴力如此之嚴重,每當出了馬加爵那種事,或者受虐妻子殺死了丈夫,人們討論的焦點只是在最後的反抗者身上,覺得他們破壞了社會現有的平衡,應該受到懲罰,卻從未懷疑現有的這種平衡是否正義!中國,為了「穩定」和「中庸」這種辭彙付出了太多的代價,請不要再和稀泥了,一個巴掌是拍得響的,拍在臉上就拍得響!

其他法律落實的都不怎麼樣,《未成年人保護法》卻落實的很好,因為未成年人保護法從來只保護作惡的未成年人,不保護被欺凌的。

補充: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我個人猜測,可能是因為,人們還在用「是否與我一樣」這種主觀的標準來定義善惡,而不是用「是否傷害到別人」來定義。所以一個人如果和別人不一樣,即使沒有傷害到別人,就得不到寬容為什麼有些人明明看起來友善,卻總是獨來獨往?。而一個人即使傷害了別人,卻還有人為他辯護「如果哪天你個孩子也blablala……」我真夢想有一天,人們能將寬容用在正當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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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起九年前天涯一張神貼,當年爭議極大,還衍生出一大堆惡搞版本,連當時的磚頭都跑出來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今天一腳踢飛了一個孩子 裡面還有許多關於熊孩子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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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跑了一天,下午4點多才下了車回到居住的城市!快走到家了,路過一個社區的門口,一小孩子大概7.8歲左右,舉起一磚頭向我扔了過來!因為太突然,加上身體很疲憊,在我毫無防備的情況下,磚頭正砸在我的腿上,掉落後砸到了腳,痛的要命!
那孩子看砸到人了,沒有一絲恐慌,反而躲到一個婦女的身後沖我叫囂的喊:打我啊?打我啊! 那女人(估計是孩子他媽),看了我一眼,就繼續和邊上的人聊天,一點反映都沒有!但我確定剛才發生的一切她都看見了,明顯的溺愛孩子要命而又死要面子!
我當時心理憤怒到了極點,這樣垃圾的父母一定是縱容孩子如此行為多次,這個孩子才有持無恐的囂張到今天!我瞬間只想了這麼多,拍了拍褲子,走了過去,和她說她家孩子扔磚頭砸到我了! 她卻說沒看見,而且和我大吵大叫,無非是些我一個這麼大的人了和小孩子過不去,就不懂得謙讓一下之類的話!
   因為當時還有其他一些在社區門口聊天的人看見事情的真相,但那女人還是在和我叫嚷著!我說你道歉就可以了,我沒要求太多!她拒絕,並且繼續辱罵我!
   那個死B孩子繼續沖我挑釁著,有他媽的撐腰,他感覺我絕對不敢動手!我確實沒有動手,只是一步衝過去飛起一腳踢在了他肩膀上,孩子當時划了一個小弧線然後頭撞到了牆上之後倒在了地上,沒哭一聲就暈過去了!(本人身高178CM,體重90公斤,屬於半肌肉型,腿長三尺三,學習過3年跆拳道,沒考段位),他媽當時哭喊著撲了過去,社區門前聊天的人也亂成了一團,隨後把孩子送到了市裡的醫院去搶救。
   我也不知道這樣做是對是錯,也許有人說你動手就是不對,而且還是個小孩子,但我試問一下,如果我扔磚頭砸了那個女的,我不道歉她是否可以就這樣算了,因為論年齡,在她面前我也是個孩子! 有人可能會說,小孩子懂什麼,不過是砸了你一下,但我要說,他為什麼敢砸我,而且砸到了人還敢挑釁的叫嚷,不是家長長期的縱容溺愛他敢這樣!我動手的確是不符合倫理道德,也違法了法律,但是,我想不到更能發泄我情緒的辦法了,我在父母眼裡也是個孩子,俺才22!我當時想連那個女的一起踢了,但是我不敢,如果踢一個成年人,我會用上10分力氣,估計那娘們讓我一個下劈劈上,頭蓋骨都得碎了,而踢那個孩子,我只用了七成力,而且用的是腳的前端,沒有用腳弓去踢,如果用腳弓踢,我有把握一下把那SB孩子踢死!
   周圍的人都在譴責我的不對,我的霸道,但我堅決不認錯!人生的很多事,我們都被中華傳統美德約束著,尊老愛幼!去他媽的! 我就見過N多退休後的老頭子老婆子玩股票證券,在證券交易所看大盤走勢,站一天都不累,收盤後做公交車回家,在車上讓人給他讓坐,裝的還特虛弱,身子直抖說腿麻!我們N多的好心售票員就讓出了自己的坐位給這些站著看了一天大盤的勞累的老人,我心理湧起無數句國罵,臉上依然掛著微笑!
   言歸正傳,孩子被救護車拉走之後,我也被到現場的110帶到了派出所!在車上我就想好心人真多哦,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報了警,來了之後和警察說的特多,個個特積極,砸我沒看見,我踢孩子那一幕她們都描述的特詳細像功夫片一樣,就和她們親自踢的一樣!
   我在派出所做完筆錄後,孩子他爹也到了派出所,派出所懶得管這樣的事,讓我們協商解決,出了個民事調節通知書就算完了!剛出審訊室準備見見孩子他爹商量下如何解決這個事,一男的就衝上來給了我一個耳光加一重腳。不用說都知道他是誰了,我也沒慣著毛病,抓住他頭髮就給了他一通爆踢,我20多歲小夥子整不過你一個老爺們我不白活了!隨後,我被的民警拉住了,那男爬起來滿臉是血的又給我了一腳,也被民警拉開了!
   又是一通調節,然後我通知了家裡人之後獨自去了醫院!孩子的鎖骨骨折,輕度腦震蕩,目前還在昏迷中,在輸液!他媽卻顯得理智多了,直接張嘴就是要錢,其他的話沒有!我說隨便,醫藥費我出就是了!他媽沒話了,孩子他哥(估計17.8歲)領2個朋友把我拉到了醫院的廁所里,他們沒佔便宜,我也沒吃虧,反正互廁所的牆上到處都是血,110又及時出現了,簡單的包紮後我又被帶到了派出所!
   剩下的事交給警察去處理了,我的舅舅和老姨在和被打的孩子家人談賠償問題!我11點回到了家裡,寫下了以上的話!簡單的就是這些了,其他的明天再敘,頭很疼,身體也大面積紅腫,我得睡覺了!明天再告訴其他朋友事情的進展!
   仔細想想我也太不是人了,打了人家孩子之後又打了孩子他爹,然後孩子的哥哥也被我打了,當然我也被他們打了,現在我就等著民事賠償和法律起訴了!不過,今天打的很爽,發揮的很好,特別是在廁所里,簡直是暴力美學的典範之作,可惜沒有DV拍下來!
   對也好 錯也好 我只希望讓那SB孩子明白,別覺得有爹媽慣著你,全天下的人就都會寵你!沒踢死你算你命大!早知道這樣當初就直接踢你臉上,直接讓你長眠地下算了!奉勸有孩子的父母不要如此溺愛孩子,萬一哪天碰上我,說不頂您家的孩子也能劃個小弧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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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故事,我覺得身為當事人,也就是當時的電梯,我也要說一下自己的看法。這位被踢飛的孩子當年七八歲,也就是說到了現在十七八歲了,有沒有是同一個人的可能性呢?即便不是同一個人,按這年齡來推算,我們也只能得出70後的父母沒教好自己孩子的結論。

當時打人者和17歲的孩子都坐在我這個電梯上,每天無休止的勞動,老夫一直覺得很累,如果連沒什麼人的時候還要工作,老夫可能連15年都熬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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