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是否促使女性成為不婚族?

新婚姻法制定的各項條款似乎旨在保護男方的財產利益,那作為婚後對於家庭投入更多心力跟感情(生育與家務)的女方,對於家庭的付出與收益不成正比,甚至相差很遠,還有必要死心塌地的跟著一個男人走進婚姻的墳墓么?
不如高傲的談一輩子戀愛,好過給一個男人一家做老媽子,各種操持,卻還要擔心會不會有一天男人出軌自己被掃地出門
ps:看到新婚姻法的一些解讀,自己產生的思考,歡迎大家參與和諧討論,不喜勿噴,謝謝合作。


關於這個話題,改編一個真實案例給大家看看。

2006年張女士嫁給了王先生。張女士的公公(即丈夫的父親)在當地做生意,小有規模,家境殷實。結婚後,公公就買了套房子給他們,但房子寫在丈夫名下。張女士生了兩個孩子後,公公又陸陸續續地買了兩套房子登記在丈夫名下。雖然有人跟張女士說過三套房子寫在丈夫一個人名下不安全。但張女士也聽人說房子不管寫誰名字,只要是婚後買的,都是夫妻倆的,跑不掉。

由於家境殷實,生了孩子之後,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養育兒女,家裡人都勸張女士把工作辭掉,在家全力帶孩子。張女士的工作其實也不錯的,算是高級白領了,但每天上班後回家還要帶孩子,過著累成狗的日子。所以,張女士也只好辭職了。

時間過得很快,一眨眼就十年了。張女士開始發現老公在外面有了小三,於是雙方就鬧離婚了。可是一諮詢律師才知道,婚姻法在2011年發生了重大變化——父母全額出資買房登記在兒子一人名下,那麼該房子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王先生這些年也只是打份工,根本沒有積蓄。如果要離婚的話,將面臨著這樣的結局:

1.什麼財產都分不到;

2.法院很可能不支持精神損害賠償,即使有也只是可憐的兩三萬;

3.離婚後,可能找不到好的工作。

在我們接到的諮詢中,類似這樣的情況挺多。婚姻法的修改一直朝著女性平等獨立的方向去,但與現實脫軌太嚴重。在上面的故事裡,如果張女士踏踏實實地工作,10年過去了,再怎麼差也是公司的中層管理,積累了一定的社會資源,有可觀的收入。婚姻法再怎麼改,也傷害不到她。畢竟婆家的錢跟自己沒多大關係,想通過婚姻來獲取上一代的財富,怎麼說都不值得倡導的。

但問題是什麼呢?

問題是女生與男性生理上不平等是無法消除的,而很多家庭的觀念認為女人在家帶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那麼問題就來了。生孩子,男人只不過貢獻一顆精子,而女人卻要為這顆精子冒著生命危險把孩子生出來。這一來一回就已經沒了一年的時間。在這一年的時間裡,男人還是照樣的為自己的事業打拚,甚至花天酒地、尋花問柳,男人沒有受到絲毫的影響。

孩子出生後,隨之而來的是撫養的煩惱,很多媽媽在小孩一歲之前都沒有睡過一晚整覺,更別說吃喝拉撒各種勞心勞力的照顧。而男人呢,打著不影響工作的借口,到客房睡覺去了。多少媽媽在哄娃的過程中精神崩潰,困得要死半夜被小孩鬧醒時想掐死他的心都有。

養育小孩最痛苦的兩年過去了,隨之而來的又是二胎的呼喊聲。如果女人此時再生個孩子,那就真的只能做全職媽媽了。即使女人堅持工作,工作也是應付了事,事業沒有多大的發展。大多數媽媽的重心已經放在養育小孩身上了。

這些問題是女人要客觀面對的。過於獨立的女性,往往在婚姻上不幸福,也是這個原因。她的觀念跟傳統家庭理念完全衝突了,最後的結果也是離婚。但這樣離了也未必最糟糕,糟糕的是上面講到的例子。

在一般的情況下,就算男方創造了財富,購置了房產,離婚時女方最多也就分得一半的財產(很多情況下,女方掌握不了男方的財產線索,分得的財產更少)。如果男方出軌的話,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女方也沒多少補償,也沒有贍養費。最關鍵的地方在於,女方為家庭日常付出太多以後,離婚後事業基本就廢了,難有起色。男人吧,在原有的基礎上卻可以風起雲湧。

所以,社會上出現了瘋狂現象,也不足為怪。比如,取個老婆就要買房,而且還要寫上女人的名字;又比如,不買房就不生孩子;又比如,老婆發現老公出軌後,出現的各種血案。這都跟婚姻法對女性保護的不足有直接的關係,當然扭曲的房價也是個重要的誘因。

婚姻法的修改是朝著女性獨立的方向發展的,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現代婚姻理念與傳統家庭觀點的衝突。所有獨立女性,在結婚前就只能尋找認同女性獨立的男性結婚。如果在婚前不解決這個問題,在結婚後也會因為這種家庭觀點的衝突而導致家庭矛盾甚至感情破裂。


作為單身老女人,我覺得自己有發言權。
前幾年,快到30歲的時候,經歷了一波相親的洗禮。從92年的小鮮肉,跟我年齡比算是小鮮肉了,到77年的大叔。
年輕人,年輕就是資本,上來就是兩家一起買房。可能是年輕,還有傲氣,並不會直接說搬來與我同住。but,對我而言,父母的就是父母的,以後會是我孩子的,也可能會是我的,永遠不會是我和別人的。
差不多年齡的,上來就是你有房,我買個車吧。姐有車。。。並不想被分一半房子出去。尤其是我的房,裝的,並不適合家庭入住,簡單說就是好看舒適只適合懶人,並不適合有孩子。
大叔條件很好啊,就是著急結婚要孩子,並不想在物質上贈予我,只是准許我共享。

婚姻法造成的狀態就是,永遠清楚,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我的並不想讓你來染指,你的?如果我沒有獲利,那麼結婚生孩子打掃衛生照顧家庭的原因可能就只剩愛情了。
現在,狀態很好,單身,大三居,裝修傢具家電齊全,獨居。有機器人打掃衛生,有洗衣機負責洗衣服,有掛燙機板板正正出門,有大冰箱儲存糧食,各種烤箱微波爐豆漿機。結婚?過幾年可以去國外做個人工授精,回來哄爸媽開心,還可以跟我姓。
我挺喜歡新的婚姻法,畢竟給爸媽科普後,她們也覺得結婚並沒有什麼用。還是要拚命掙錢,生了孩子萬一離婚還不一定跟我,跟著我也不一定跟我姓,還要照顧公公婆婆,應付男方親戚,負責家務做飯給人吃。
現在自己吃飽全家不餓,掙得錢可以都花掉。給買首飾衣服哄媽媽開心。買煙買車讓爸爸出去吹牛逼。自己買衣服首飾包包,健身旅遊泡吧。哈哈


這麼說吧,新婚姻法對於一部分已婚者是不公平的,但是對於後來者卻是解放。
對哪部分人不公平呢?就是過去已經結婚,結婚前沒有算清彼此財產,將共同財產記入對方名下的人。這樣的人,數目不少,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舊觀念造成,認為房子等家產就應該記入男方名下,否則男人沒面子。而女方並未將名字寫在房產證上(還有些是掛名,但好像房產證排名第二並不具備同等權益?記不清了)。按照當時的婚姻法來看,女方並未有什麼損失,反正結婚了都是共同財產嘛。結果婚姻法變了,不承認了。
二、女方家屬收了彩禮(彩禮這種東西,收益權從來不在女性,而是女性家的男性繼承人),男方買房,共同出資,房子記錄在男方名下。女方娘家(也是男性繼承)和丈夫共同獲利。如果女性離婚了,哪一項財產都不將屬於她。這種情況很普遍。有很多農村姑娘很簡樸,多年收入都交給家人,作為將來的嫁妝。到後來她一分錢也沒有。
三、婚內財產不共有,這種情況也挺多吧。結婚之後,女性賺多少,都被男人拿走,隱匿了。舉例:李陽。
四、女性的財產權沒有得到足夠的保障。這一點在農村極其普遍。女性出嫁後,原村的地歸自己娘家的男性繼承人。離婚後,離婚前分得的土地歸夫家,一點帶不走。回到娘家也沒有她的土地。

女性財產權沒有得到很好地保障的情況下,越是底層的女性,受到新婚姻法的波及越多。新婚姻法的出台對後來者(無論男女)都是解放,但對於之前已經為婚姻付出居多的女性來說,她們離婚的機會被剝奪了。離婚對她們來說,就意味著一無所有。


另外再補充一點。雖然新婚姻法對男女來說,都有一定的解放。但對於女性來講,利益的保護遠遠不夠。生孩子這件事的價值在中國還沒有得到承認,也沒有得到保護。撫育下一代的責任過多地由女性承擔。國家應該考慮到這一點,保障女性就業權、保障婚姻雙方都能為撫育孩子付出均衡、保障女性不會因為撫育孩子過多丟掉發展自身的機會。
不過這些應該與婚姻逐漸剝離,該有社會承擔的,由社會承擔,該有政府負擔的,由政府負擔。不要將矛盾堆積在家庭內部。
長遠地看起來,新婚姻法對男女都是解放,對女性尤其是。如果有一天,女性不需要結婚也可以獨立生活、獨立撫育孩子,那麼你說她是不是更自由?一個更加自由的人,為什麼要讓她依附於另一個人來完成這些呢?
換個方向說,我們現在還沒有達到能讓女性擁有這樣的自由,這就是努力的方向。當有一天,女性對於結婚與否無所謂了,那個時候的婚姻才是真正愛的結合。

婦女難頂半邊天:外媒看中國性別歧視

2015-03-05旁觀中國

央視春晚的一個小品引發了對中國社會中性別歧視的爭論,也引來了外媒的注意,他們決定對這個問題挖掘得再深一點。

文化小隊 卿瀅 | 文

今年央視春晚上演後,賈玲和瞿穎等人主演的一個小品引發了激烈的討論。主創們可能沒有想到,人們熱議的並非他們的小品是不是好笑,而是小品中「女神」與「女漢子」的橋段是否屬於性別歧視。
「婦女能頂半邊天」在中國早就耳熟能詳,許多人對新中國以來的女性權益狀況也都評價頗高,認為在世界範圍都堪稱典範。不過新的討論讓不少人意識到,隨著社會的迅速發展,這些曾經的成就也許已經跟不上時代的步伐。
英美媒體自然也注意到了這場討論,並用不同的方式加入進來。
CNN:看完小品,中國觀眾怒了
CNN的一篇文章寫得頗為簡單直接,在將「女神」(female goddess)與「女漢子」(manly woman)小品的劇情以略微諷刺的行文介紹給國外讀者後,記者開始引述一些中國觀眾的反應:
●在一個女性依舊面臨顯著挑戰(從歧視女孩到女性早婚壓力)的社會中,許多觀眾覺得這個節目令人噁心。
In a society where women still face significant challenges — from discrimination against girls to extreme pressure on women tomarry early -- many watchers found the performance nauseating.

●向該表演的製作人表達不滿的一則走紅評論是:「比較『女漢子』和『女神』,還有未婚女性和失業女性……你有什麼資格討論這些話題?
"Comparing "manly women" and"goddesses," unmarried and unemployed women... what qualifications do you haveto discuss these topics?" one highly-rated comment fumed at the show"sproducer.

●「你為什麼不討論男性失敗者呢?這種小品在春晚上出現真是國家的恥辱。」
"Why don"t you discuss male losers?The fact that these skits were shown on the Gala is truly a nationalhumiliation."

《衛報》:女性無地無房,談何平等?
《衛報》的文章並沒有同樣地討論上述的小品,而是從海南省一個名為「大墩」(音譯)的村莊開始講起——因為在這座村莊中,只有男性能夠獲得拆遷補償。大墩村的男性村民李清泉(音譯)說:
●「我聽人們公開說女孩們對家庭沒有用處,因為他們不能拿到房子。」
「I『ve heard people openly saying that girls are useless to their families because they didn』t get houses.」

92名女村民也因此對村委會發起了集體起訴。《衛報》對此分析道:

●大墩村例子里的故意歧視尤其顯著。但它所體現的,其實是這個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內部的一道產權鴻溝。
The deliberate discrimination in Dadun is particularly glaring. But it highlights the property gap in the world』s second largest economy.

文章稱,女性占農村地區總勞動力的65%,但女性事實上卻沒有使用土地的權力,她們必須依靠與丈夫或者與兄弟的關係來獲得土地使用權。這對離婚的女性來說尤其艱難,離婚后土地使用權歸屬前夫,她們回到自己家中,也經常面對無地可耕的情況。許多農村離婚女性被迫前往城市,也只能找到低收入的工作。
關注女性問題的律師李穎(音譯)進一步分析道:

●這個問題不僅存在於海南,它是全國性的。現在有了許多保護女性權益的法律,但問題在於傳統和社會習慣。
The problem doesn』t just exist in Hainan. It』s national. There are many laws protecting the rights of women – the problem is traditions and customs.」

(小編:不止是土地,遺產分配的時候也經常有「傳男不傳女」的問題……)
大墩村村委會的投票委員有幾十名,而女性則只有三到四名。該村委會則以家庭最年輕一代中男性的人數來決定該家庭能夠獲得的房產數量。總而言之:

●女性只能指望依靠其男性親人的責任心或者「騎士精神」了。
In essence, women are expected to count on the dutifulness or chivalry of male relatives.

這篇報道認為,在中國城市居民中,也有類似的狀況。研究中國所謂「剩女」現象的作家Leta Fincher認為,中國女性錯失了歷史上最佳的積累住房財富的機會。而2011年的《婚姻法》新規讓狀況雪上加霜:
●女性的處境比五年前更糟,這都歸功於2011年的一項法律規定:離婚後房產不再分割,歸屬權屬於房產證產權登記一方。
Women are actually worse off than five years ago,thanks to judicial guidance in 2011 that property should no longer be split ondivorce, but awarded to the person whose name is on the deeds.

Fincher說這樣的規定並不公平,雖然大部分女性在結婚購房時也發揮了重要作用(直接出資購房或者負擔裝修及傢具費用),但她們的名字並不在房產證上。
(小編:中國人聽多了「丈母娘逼男方買房」的故事,不過有沒有人統計一下,房產證上到底是丈夫的名字多還是妻子的名字多呢?)
Fincher還認為,女性在房產問題上妥協的原因則是:

●在一個結婚壓力巨大的社會,許多女性——通常是被父母催婚的——認為,即便財產安排看起來並不公平,但還是結了吧。
In a society where the pressure to wed is intense,many women – often at the urging of parents – think it is better to marry even if financial arrangements seem unfair.
(小編:當然,房產的話題是很複雜的,夫妻雙方經常都會覺得自己吃了虧……)
總之,這篇文章認為,如果農村女性沒有地,城市女性離婚就沒有房,她們依附於男性的狀況就很難扭轉。
《紐約時報》:職場女性的憤懣
《紐約時報》則把目光對準了職場,解讀女性員工們面臨的性別困境。
一位英文名叫Angela Li的女孩大學畢業後順利進入光大銀行成為一名出納員。在工作一年半之後,她和共同入職的男同事一起提出升職。男同事成功升遷,她卻失敗了。老闆隨後告訴她:

●你們女孩認真對待工作是好的。但你應該專心找個男朋友,然後結婚生小孩。
It』s good that you girls take your work seriously.But you should be focusing on finding a boyfriend, getting married, having akid.

Angela鬱悶地辭職了,她覺得自己可以基於能力比拼來贏得或輸掉競爭,但不能接受因為性別而失敗。
文章認為,中國經濟爆炸式的發展在為女性創造工作機會的同時,卻也讓一些傳統的性別觀念復甦:
●有越來越多的男性和女性都認為,女性的位置應該是在家裡。富裕的男性開始找情婦,就好像納妾制度又重獲新生一般。女性的早婚壓力是巨大的。在辦公室內,社會主義時代的平等主義被公開的性別歧視取代,在一些情況下這甚至還被法律所強化。
More and more men and women say a woman』s place is in the home, wealthy men take mistresses in a contemporary reprise of the concubine system, and pressure for women to marry young is intense. In theoffice, Socialist-era egalitarianism has been replaced by open sexism, in somecases reinforced by the law.

《紐約時報》引述了2010年的一項調查:女性佔全國勞動力的44.7%,但其中只有25.1%在關鍵的位置上。另一份調查資料顯示,在中國300強企業的董事會中,女性的比例少於十分之一。其中126家企業的董事會中沒有女性。這一數字遠低於美國和歐洲(在標準普爾500強企業和歐洲610強企業中,女性董事會成員比例分別為19.2%以及18%)。
在國有企業中,女性的低參與度尤其明顯。在31家完全沒有女性擔任主管的中國大型企業中,30家是國有企業。而七名政治局常委中也沒有女性成員。
(小編說:必須要說明一點,歐美國家在性別歧視上的問題其實也不算少。在今年的奧斯卡頒獎禮上,最佳女配角帕特麗夏?阿奎特在獲獎致辭中還在呼籲美國實現男女」同工同酬「,獲得熱烈支持。總統奧巴馬一直在推進相關的改革,不過暫時也還沒有進展)
作為女性權益的代表機構,中國婦聯也被《紐約時報》抨擊了一番:

●實際上,它關注的是維護黨的控制以及傳統價值,而不是促進女性權益。
In reality, it focuses on maintaining party control and traditional values more than promoting women.

而在一些白領女性眼中,少數在商場成功的女性也沒有為推動職場性別平等做足夠的努力。格力集團董事長董明珠是近年來最知名的女性商業大腕之一,她所持的論點是,女性自身很有問題:

●「女性不夠努力。她們經常願意見好就收,然後找一個男人來依靠。」
「Women don』t try hard enough. They are too happy to go off and find aman to rely on.」
難題:法律與傳統思想
在多篇外媒報道中都提到,中國要改善性別平等問題,在法律和傳統觀念兩個方面都需要做出努力。
關注性別平等的律師盧小泉(音譯)認為,雖然中國的憲法和勞動法都規定男女平等,禁止性別歧視,但法條太過模糊,也很難執行:

●「中國法律沒有對性別歧視進行定義,所以連你怎麼提出一個案件都是問題。讓一個人上法庭是非常非常困難的。」
「Chinese law doesn』t define gender discrimination, so how do you evenargue a case? It』s very, very difficult to get one into court.」

而傳統思想觀念的影響就更加根深蒂固了。稍微值得慰藉的是,在部分創新性行業,女性獲得了更平等的機會——比如在阿里巴巴和百度等公司,女性成為高層主管的幾率比在傳統國企要高得多。
但多數情況下,成功女性還是時常感到孤獨。就職於德國公司的建築設計師付心(音譯)表示,她很難遇到與她地位相當的其他女性。而當她遇見一位精英級別的女性客戶時,這位客戶卻對她說:

●「你應該做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了,找個老公吧。」
「You should do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n your life now. Find ahusband.」

可以想見,這句話多麼令她鬱悶。


這是個好事吧~這個法出來等於在對所有未婚姑娘說:「妹子清醒了。不要想著和一個不怎麼愛的人結婚了幾年後離婚了還能分個共有財產。俺們不給你的。你還是找個相愛的人吧。同時開發一下自己的勞動智慧成就下自己的地位和本錢吧。」
我覺得這挺好的。放出來妹子們才會思考和改變策略。畢竟人生精髓就是一個暢快。為了佔個房子和財產的便宜。和一個不喜歡的人在一起真真自己折磨自己。


真麻煩,我覺得你們可以跟我一樣,找個工資跟自己差不多的當老婆,然後所有的東西就全部共同財產,誰也不要想對方婚前買房買車,就裸婚。這樣操作來多方便。


姑娘,你搞錯重點了, 新婚姻法保護的是有產者的財產,男女都是!但是,將其誤解為"在保護男性"的現象確實普遍存在。為什麼有這樣的誤解?為什麼社會將男性默認為有產者呢?這才是重點。

不好意思,我的表達太隱晦了。 "為什麼社會將男性默認為有產者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就業不平等,就業不平等造成了社會上的男女收入不平衡,進而造成了家庭內部財產從男性往女性,進而導致女性越來越依賴家庭,而在就業市場更加缺乏競爭力,這是一個惡性循環的過程的。新婚姻法限制了這一過程的某個環節,所以題主現在質疑新婚姻法,也就是質疑家庭沒有給女性足夠的保障,但問題的重點其實應該是"為什麼女性需要家庭保障?"。這一部分源於客觀規律(男人也需要),但更多原因在於社會把保障女性的義務踢給了家庭。所以,我說題主搞錯重點了。

羊毛出在羊身上,家庭保障和社會保障有什麼區別呢?
1、家庭保障會給人一種"男人養著女人的錯覺",社會保障不會。
2、社會保障有互助共濟的功能,抗風險能力更強。


作為一個妹子,我還是比較理解題主的~
但是我認為,女人的一生是從生孩子改變的。
有孩子前,自由和獨立,有事業,有了孩子,首先單位的工作就會有變動,事業自然就有所影響,家中的傳統婆婆公公也自然希望看到男主外女主內,所以基本上已婚婦女的事業都在孩子出生開始變的前途暗淡了。我周圍知道的當領導的前途光明的女性,大部分都離婚自己帶孩子,每天寂寞的很。
你想要家庭,事業就會有影響,大部分女性還做不到兼顧,這個時候新婚姻法保證了男女財產的平等,體現女性的獨立,但這平等卻是不在一個平面上的平等。
中國女性普遍獨立性不強,不是因為不想獨立,而是獨立的代價太大。你結婚生子了,還天天加班,總有人說你不顧家野心大,老公壓力 也大,覺得自己不如媳婦,於是家庭矛盾升級,最壞以離婚收場。你結婚生子後,放棄事業了,新婚姻法的規定又讓人心寒,如果有矛盾離婚分不到一分錢。
所以我的提議是,法律保證女性的獨立的前提應該是保證女性的利益!婚姻法調整,應該伴隨著勞動法的調整,確實保證婦女權益,減少用人單位對女性的歧視,才能讓女性真正的獨立起來,才能實現男女平等。單方面改變婚姻法,是要逼死女性啊!我們賺錢,我們生娃,我們伺候家庭,那我們要男人幹嘛?


我的回答是在萬一要結婚的基礎上,因為新婚姻法確實不承認家務價值,所以提醒打算成為家庭主婦或家庭煮夫的,或者一邊工作還一邊包攬所有家務的人多留個心眼。

雖然新婚姻法說收入是共同收入,但是實際這個操作力度你懂的。

就像法律雖然不可能隨隨便便判決誰凈身出戶,但是對方想讓一個脫離社會已久家庭主婦凈身出戶,真的可以有各種方法。現實中也確實有很多類似案例。

有人說選擇不婚或者丁克,個人認為這個做法比為了結婚而結婚明智很多。他們對自己的人生足夠負責,沒有任何人有權利指責他們。

我承認原回答可能有點極端,我也遇到過當家庭主婦活得也很幸福的,老公事業成功,但是很尊重太太的勞動,不止一次說感謝太太,沒有太太就沒有他的今天。

但是現實也有雞賊男不是嗎?家庭主婦活得不快樂,又得不到尊重的例子也有很多是不是,然後法律也不認可你的勞動,是不是雪上加霜?謹慎點又有什麼錯。

我從來沒說過不做家務,我的意見是:機器+平分,大家共同承擔。

最後,對於說婚姻不應該如此計較的人,假如你是家庭主婦(煮夫)或者承擔大多數家務的一方,我只能說非常敬佩你,也真心希望你能好好幸福下去,永遠不要被辜負。假如你和另一半基本做到家務平分,共同承擔,也同樣祝福你,希望你們婚姻幸福。但假如你是基本不沾家務,回家就當大爺的一類,請你摸摸自己的良心,好好想一想你有沒有資格說這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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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回答

新婚姻法告訴我們一個道理。

就是誰做家務誰是傻逼。

無意冒犯家庭主婦,只是想提醒你們一下,你們為家庭的付出,你們所有的勞動,在新婚姻法中,沒有任何價值。

若干年後萬一婚姻亮紅燈,老公想讓一個與社會脫節許久的家庭主婦凈身出戶,簡直不要太容易。

提個建議吧,尤其是年輕的女性,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努力掙錢,能結婚前買套房是最好的,哪怕是公寓也可以。

如果一定要結婚後共同買房,就乾脆首付貸款啥的都平分。千萬別干男方貸款買房你出錢裝修的傻事,求你。

不要辭職當家庭主婦!不要辭職當家庭主婦!

家務什麼的,記住一句話,你做的所有家務都是浪費時間!所以,洗碗機掃地機器人之類的都買上,別在家務上多耽誤時間,必須讓老公承擔一半的家務。

對於生育成本, 有些答主說要彩禮沖抵生育成本,我是不同意的,因為在現實中彩禮什麼的很多時候女方根本用不了,全給自己哥哥弟弟了。就這樣,不要彩禮,要一筆育兒經費,用於生孩子坐月子(月子中心或月嫂)小孩奶粉嬰兒用品啥的。不出錢就不生。第一胎生得不痛快就別生第二胎。

總之,一定要有自己的事業,哪怕你真的只會做家務,去當保姆也比當家庭主婦強,反正乾的是一樣的活,在誰家干不是干?在別人家還少操心。如果你勤奮好學點,去沖一衝育兒嫂月嫂之類的,月入一萬不是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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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說的可能聽著有點極端,但是話糙理不糙。

現實生活中,還是希望妹紙們多投入精力在事業中,如果一定要結婚,務必找一個真正愛的,懂得尊重你的人。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你永遠不會知道沒有感情基礎的人能對你有多狠心,而新婚姻法,正是給了這些人一個充分的理由。


現在不急著結婚的女孩的確多了。
但是和這個修正後的婚姻法關係不大。
只是越來越多的女孩發現原來一個人也能活得好。假如沒有愛情,就不用為了結婚而結婚。然後就算父母威逼,也能輕飄飄反駁一句「嫁給有錢佬有何用,他的錢還是他的錢。」


確實對女性未來發展是有利的,讓女人變得更堅強更獨立更聰慧更拜金了,但是事實就是事實,這樣的婚姻法一頒布男人都笑了也都得益了,結婚的女人都慌了,倒霉的只有女人,確實有好多女人被掃地出門無家可歸了,這就是事實,不管女人給自己找多少理由婚姻法對女性的好處,都不能改變對男人的保護和偏袒,婚姻法不是保護弱勢一方的是保護有財產有錢一方的,所以女人不要嘲笑拜金女都是被逼的。

希望女性都努力奮鬥事業增強自身修養,努力賺錢,不要結婚,可以去旅遊多看書長知識長見識,年輕漂亮的鴨子有的是

說實話社會在發展總會有一批犧牲品,就像80後被快速的發展給犧牲的一代人一樣,你沒有那個能力和政府抗衡,也不可能你過的不好錯都是別人的,這個和女人本身的弱勢有關,女人情商智商不夠高不夠理智喜歡感情用事,為什麼出台這樣的法律,之前結婚那一代女人都幹了什麼,尤其是農村婦女超生嚴重,讓女人自己自立不要依靠男人淪為傳宗接代的工具,女人買房,促進房地產經濟,女人不婚甚至晚婚有利於計劃生育,其實也是逼迫女人自立自愛自尊,從總體上講沒什麼不好,自己守護好自己就好了,不婚對女人是最好的選擇,女人變得不再軟弱多堅強一些,自私一些,經濟獨立,提高自己的智商和情商,婚姻法愛怎麼訂都無所謂,我們不結婚就好了,自己活的更好更自由

很幸運我是個不婚族,沒在發布新婚姻法之前結婚是多幸運得事


我就想說,在用人單位還會歧視女性的今天,在男女並不可能平等的現代社會,新婚姻法很多部分太超前了。


新婚姻法是經濟上的男女平等,如果男女都可以生孩子,體質差距不大的情況下是平等的。

估計有點智商的因該清楚本來婚姻中女人處於弱勢,要承擔起生育養育孩子的義務,是否生育女人不能做主,女人要工作要買房子供房子還房貸生孩子看孩子,這些都要兼顧好除非化身女超人,你不買房子就要面臨離婚帶著孩子租房子的後果,這種單身母親挺多的,但是知乎上一般看不到。

你不管是為工作當丁克還是為了孩子放棄工作,你都要面臨很多困難和風險,所以最好的選擇是不婚。結婚兩者兼顧好簡直就是女超人,還需要男人幹什麼,孩子也不跟你姓,還需要結婚自虐嗎?還怕被逼婚和孤獨嗎?

我一般見過的悲劇女人都是婚姻和情愛造成的,最可怕的是經濟不獨立沒有尊嚴不是不結婚。

但是結婚後債務是一起承擔的,可能房子沒你的份,新婚姻法造就的最可憐的女人是離婚帶著孩子沒有固定住所,工作平平或是沒工作,可能還要一起償還債務。這種下場結婚是不是吃飽撐得沒事幹找虐呢?

現代不是殘疾太懶一個女人養活自己還是沒問題的,慢慢有了積蓄存錢貸款買個小房子,在屬於自己的家裡只需要照顧好自己天天上網聊天打遊戲逛淘寶多嗨呀!不明白女人為什麼要結婚呢?

如果有人結婚過的比這還美當然要結婚了!

如果在這種婚姻法下還結婚的女性,除了自己有足夠的實力調節好自己利益,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女人自己吃虧還不算什麼簡直是對孩子不負責。
還有就是必須結婚派,無論什麼法律法規,完全忽視反正人活著就要結婚生子。


我只覺得女方擇偶策略從對方家底多厚,變成了男方能產生多大的婚後經濟價值、或者能給多少彩禮。

當年連我們健身房前台都知道:找家裡幾套房的啃老廢柴媽寶,不如找買得起私教課的年輕有為青年。

然後想結婚就給彩禮,想生猴子就訂好月子會所。

不然不給操。

撩歸撩,不給操。

而且不太願意當全職太太全身心投入到家務和育兒里,怕和社會脫節,怕被甩後一無所有。

我覺得知乎上那些叫囂結婚就不該讓男方出一毛錢、生育風險和損失完全自行承擔的女權傻逼,腦子連我們健身房前台的小姑娘都不如。

如果真的被出軌,被拋棄,捨不得孩子要當單親媽媽,我為什麼不生個很帥的男人的孩子或者很聰明的男人的孩子?生誰的孩子都肯定有我一半的基因,但是生基因好的男人的種,以後我的孩子活得輕鬆多了。

結婚定下契約就是為了合作,用為男性延續基因而得到這個男人的養育成本而已。

一個人養比兩個人養要難一些。

天朝不是澳大利亞,這孩子還是得自己養的,國家不給奶粉錢。

所以靠譜的能賺奶粉錢的家庭成員還是很重要的。

現在既然沒得家產可圖,起碼圖個人唄?

都這樣了,還不找個年輕的長得帥的自己會掙錢的?找個在婆家不受氣的唄?

短期內的確不能一下子有半套房那樣的收益,可長線抓牢也不差。

有些屌絲來別鑒定了,就新婚姻法,把我推向了年輕的長得帥的會掙錢的男人的懷抱。婚後財產我捏好就好啦。

他家裡幾套房關我屁事,又不是我的。

男屌絲洗洗睡吧,新婚姻法從女方用男方爹的錢對沖生育成本,變成了用男方自己的錢對沖生育成本。

也有一撮自己不差錢、對生育成本不當回事的女的願意選帥的情商高的。可人家不是冤大頭,不是來扶貧的。就算扶貧也只扶帥的情商高的。

唯獨不帥沒錢情商低的人,在哪個時代哪個法律下都是徹頭徹尾的盧瑟。

在天朝這種自行承擔生育成本的國度,不願意支付或者付不起女方的生育成本的男人,基本面臨被淘汰。

因為有能力也真的願意自行承擔生育成本的女的不多,就算有也未必輪得到他們。

這是盡量友善的版本。還有更毒舌的版本整合後會發自己公眾號:

杜嘟嘟嘴很毒

tusundududu(兔猻杜嘟嘟的拼音)

沒看過癮的移步這邊吧,在知乎我還是要聽知乎的話,做個盡量友善的答主的。


今天在知乎看了一個答案,我突然發現中國的婚姻法多險惡,它為了保護既得利益者的財產權,它不僅僅是剝奪了為家庭後代犧牲自己事業上升機會的女性權利,它甚至賦予了既得利益者們對女性的控制權,對女性身體內未成型的孩子生殺予奪的權利。
女性不能通過婚姻獲得財產,也便罷了,我們鼓吹女性自立嘛!但正因為此,她的生育權就遭到了綁架。

女性最好的生育能力期,也就是不到十年,最美好最具有成長性的那十年,她必然面臨著生育和自立的兩難抉擇,而這時候,法律一個釜底抽薪,把她背後最後的倚仗拿走了,拔屌無情啊。
只有自己的父母還可以依靠,可惜又生在個重男輕女的國家。

中國的法律落後就在於,財產權高於人身權,不信看看刑法里很多量刑,侵犯財產是不是比侵犯生命要判得重?現在婚姻法也如此改變,不是落後倒退是什麼?
我是女性,結婚的房子是我婚前的,新婚姻實際上是保護了我的財產權,但作為法學專業,我非常不認可婚姻法的這種改變。

立法的前進和倒退、婚姻家庭的社會意義,其它國家的法律對比,這些就不說了,手機打字麻煩。

就說關於生孩子的吧。
知乎有個醫學問題的答案提到,孕婦的死亡率是五千個人里死一個,放開二胎後,生兩個孩子的死亡概率又增加了。

孕前期有嚴重早孕反應和先兆流產的,至少兩個月無法正常工作,嚴重者必須卧床,後期各種水腫、高血壓、糖尿病,隨時會出現危險。前段時間不是有孕婦暈倒卡死在護欄里么。

所有這些,不是鼓吹女性獨立自主,堅持工作,實現自我就能避免的。漫長的孕期,加上半年的產假,哪個老闆願意提拔一個將近一年無法工作的女性員工?我一個優秀的同事想跳槽,就因為剛結婚還未生育,直接被多家單位明確以此為原因拒絕。她沒結婚的時候別人可是高薪來挖的。

說回我今天看的那個回答,是關於重男輕女的。
答主嫁的不錯,頭胎生了女兒,辭職專職照顧孩子,婆家不滿。二胎先驗血,得知又是女孩,婆婆和老公要求打掉再懷過。
幾乎所有的評論都在說,你吃別人住別人的,讓你打就打吧。萬一離婚找別人過得更慘。
我突然意識到,新婚姻法的改變剝奪了女性的財產權,進而威脅到了生育權。

中國的法律很有意思,傷害財產權,判得重,傷害人身權,判得輕,傷害精神,算了不提了。


我有個同學,自己在讀碩士。二線省會城市 。他舅舅很有錢 跟他家關係也非常好。然後借錢給他全額買了一套100多平的房子。他原來追求我,然後我知道這件事後立馬拒絕了。真是苦心鑽研的算計啊!我要是嫁給你,尼瑪,房子什麼的一分沒有,還要跟你一起還債!關鍵我還沒有還貸憑證!好算計!與其說女生拜金,不如說男生現實!


新婚姻法保護的是有產者的財產,男女都是!我婚前就有房,比我老公的價值高的多,我歡迎這樣的婚姻法。


!!!!我無法忍受了,實話和真相也就在知乎上,可以看到一些人匿名的膽小鬼吐槽一下了,別介意。

現實生活中,有哪個女人敢不生孩子?敢生了孩子馬上出去工作?敢抗爭不帶孩子?敢發奮做女強人?敢少做家務的?少之又少吧。


婚姻法,現在那些呼籲女性獨立的人意思就是男方啥都不用出,出個屌就行了唄。
我只知道,大部分都是聘禮房子錢沒得著一分,還要自己貼隨嫁妝給男方的,然後生了孩子,不跟自己姓,身材走樣,夫妻感情冷淡,吵架,老公出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得寸進尺,再還要被逼著生二胎的。 然後湊合著背叛爭吵帶著孩子過一輩子…………


姑娘啊,你以為自己娘家人有房子你就覺得自己平等嗎?我呸!一旦你離婚,再有房子,你也是一個離了婚,懷過孩子,帶個拖油瓶,被生活逼瘋的老媽子了。你以為還能像以前一樣,生活的無憂無慮嗎??你還能依然青春美麗嗎?

除非你是家財萬貫的女富豪,否則別說什麼心靈雞湯了,自欺欺人了。


別整什麼男女平等,生育權註定女性永遠是弱勢。古往今來的案例還不夠多嗎?
朋友們,現實社會中大多數女人不是你們眼中的女強人,也不是可以一直年輕貌美的美女。更不是生育能力可以延長很久的人。
更多的是那些相貌平平,家境一般的傳統的女性,她們的正常生育年齡只有三十幾。
所以很多剩女未婚先孕,丈夫啥底細還沒摸清就嫁出去了。
然後遭遇生孩子,打胎,出軌也只能任由擺布。
如果遇到一個好男人,疼你,不計較得失,你們有共同財產,哪怕你離婚,你至少傷心不傷錢。
如果遇到那種有房子你願意出錢都不加你名字,還逼著你著急生孩子,出傢具,還要生二胎的,我生你伊利四個圈!!而且還是跟他姓。

不是女性不獨立,是生育剝奪了她們一部分的自由,這是現實,不可否認的。

結婚離婚都不可怕,可怕的事,倘若你受了傷害,一點補償都沒有。這是痛不欲生的。

在此我也勸那些沒腦子的女人一句話,你可以選擇不要男方一分錢,獨立!但是也請你自重,不要倒貼,不要在婚姻中盲目付出。任何付出都是講究代價的!別整天裝奉獻者了。


如果你伴侶願意奉獻他僅有的,哪怕不多,你也可以真心相待,我祝福你家庭幸福。


如果你的伴侶,是個摳逼,想你生孩子,當主婦,房子車子明明有,還要留一手,這種類型離婚的多不勝數,我勸你小心。

良心總結:


結婚是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和方式,而不是降低。(不單指經濟)如果婚後的日子比婚前還慘,那別結婚!


在這個多變的社會趨勢中,現在的感情好,不代表今後的感情好,防患於未然。


結婚不結婚都無所謂,和誰生孩子,慎重,慎重再慎重。


在對方沒有任何實質行動付出的基礎上,任何甜言蜜語都是放屁。

婚姻中的任何付出都是講究代價的。


願意為自己生兒育女的老婆花錢的男人不一定是好男人。
但是有錢,都不願意為自己生兒育女的老婆花的,還要留一手的男人是呵呵。


在生理結構不同的情況下,說平等是耍流氓。


生孩子只能困住女人,不能困住男人。


人的出生不能選擇,只能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在不傷害別人的基礎上獲得更多自由和保護。

婚姻不是自我陶醉,不是詩情畫意,更不是盲目付出,更多的需要理性來經營。


女性可以獨立,自給自足。但是在你的伴侶或者他家庭斤斤計較的情況下,你不要倒貼好嗎?付出也是講究對等的。


還有,總有人呼籲在婚姻中:女性要精神獨立,物質獨立,孩子要自己帶,錢自己掙,不花別人一分。這樣才充實,活出自我!
那我要老公幹嘛?為了打雙份工?比保姆還忙?傳銷聽多了吧。


千萬別信啊,這些都是那些自己過的不好,所以想要女人受罪的人說出的話。



女人就是女人,就是沒有男人的豁達。哪個女人不想被自己老公寵得像小公主,做個簡簡單單的小女人?什麼是幸福?有人寵,有人疼,有人捧你在手心才女人最大的幸福。
獨立不是幸福,只是一種生活方式! 真正被老公寵的上天的,哪個會願意選擇真正的獨立?


那些沒看清事實啥都不清楚,就結婚找罪受,呼籲多付出少計較,還在自我陶醉的女人啊,我真是服了你們了!!!

有很多男人會勸:夫妻應該同甘共苦,同舟共濟,共同進退,不分你我,不計較得失,感情放在第一位,物質都是身外物。


那我想叩問某些男人,怎麼一說到給老婆房子車子票子加名問題,就慫逼了呢?不是同甘共苦,一起分享嗎?



哦,我明白了,原來女人只能和你們共苦,不能同甘。


更新一下:在2017年中國,除了獨生子女外。


如果一個家庭生了一兒一女,那麼房子車子一定是留給兒子的,大錢一定是留給兒子讀大學,培養成才的。
至於女兒,只負責嫁出去,做個勤快的老婆,相夫教子就算得上是培養了。甚至有些女孩還要出去打工負擔家裡的哥哥弟弟。
財產不可能分配均勻。
女方結婚後,女方也沒有冠姓權,生的孩子是跟男方姓。


我承認女人在事業上的確沒有男人的氣魄,但是連自己的家人,社會,都不注重培養女性,重男輕女。女人怎麼可能成為強人?
古往今來,一開始彷彿父母就應該把房子車子給兒子。女兒只能做個外來人。
為什麼有些女性一定得男方得有房有車?因為從小到頭,家裡最好的都是留給弟弟和哥哥。所以才會 ?這種根深蒂固的思想。
面對這種糟心的社會觀念,社會現狀。


我真的想去你媽的伊利四個圈。


很多人講,新婚姻法對於女方有錢有房的情況下,女方也可以受益。
對此我想說的是,有錢有房的女人一開始就沒打算結婚的好么……不是愛一個男人愛到無條件信任,為啥要結婚啊?男人能有啥用啊?一個精子能解決的問題。


看了這麼多回答,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男權女權的問題上,童鞋們,看問題要看本質啊!

婚姻法新的解釋最終目的是通過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二次拉動房地產市場的剛性需求。

根據新的司法解釋,男方會加快購房進程,務求在結婚前買房,資本被提前拉進市場。

女方會在結婚前會要求置換房產,產證必須按份共有,父母的名字就不要寫上去了。

置換房產通常會兩人貸款+原房產資金去購置新的商品房,原房產售出需要繳稅的,接盤的人負擔。

置換房產其實就是變相贈予女方一半財產,在上海這也是很司空見慣的,大家都不點破而已,美其名曰:保障。

甚至原小區置換的都有,樓層太高啊,底樓太潮啊諸如此類。

這樣一來,商業貸款欣欣向榮,稅收進入國庫,房地產商資金回籠,繼續問銀行借錢投資房地產,地方衙門繼續賣地皮,gdp穩步增長。

上海經過這幾十年,人口密度不斷提高,原本以人民廣場為市中心的狀態轉化成多商圈,多中心的城市規劃模式,配合軌道交通的輻射範圍,已經帶動了邊緣地區以及周邊城市的發展。

最後我想說,我家沒有水表,不網購,不需要社區獻愛心。


我就一條,沒有新《婚姻法》,只有《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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