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奇葩說殺一救百的辯題,如果另外一艘船上不是賈玲,而是一隻雞呢?

辯題是這樣:在漆黑的海面上,有兩艘船被大魔王困住了。第一艘船上是《奇葩說》的16位選手以及現場100位無辜的觀眾,另一艘船上,關著賈玲。 大魔王密謀了一個邪惡的計劃,它在第一艘船上放了一個按鈕。如果按下按鈕,第一艘船上的116名將獲得自由,而賈玲的船將會爆炸,船毀人亡。 如果不按,20分鐘後,第一艘船將會爆炸。選手和觀眾將會葬身大海,無一倖免。 現在按鈕擺在你們面前,如果是你,你會按下按鈕嗎?

最後曉松和康永一邊倒的站在不按鈕這邊,理由我總結了一下應該是:犧牲少數拯救多數是暴君理論;我們應該堅守內心不作為;我們沒有任何權利去終結別人的生命。那麼問題來了,如果另外一艘船上不是賈玲,而是一隻雞,或者一條狗,一隻青蛙呢?我們認為生命平等,我們認為不能剝奪他人活著的權利,但是,這只是人類對自己同類的規則,當殺一匹馬就能解決10個人的果腹問題的時候,我們依然要堅持這份「不作為」嗎?實際上我們早就把萬物規劃為三六九等了,不對,是上帝造物的時候就已經有三六九等了,人類作為萬物的頂端,還不是踩著累累白骨站起來的。如果要平等,那人類對其他物種所做的事情平等嗎?大家的看法呢?


先說答案,按照高曉松的邏輯,一隻雞他們就殺了。殺雞沒有殺人那麼大的心理負擔。何況就按個電鈕,血都不用見。

再來分析邏輯。其實高曉松和蔡康永的核心論點就一個,有所不為。高曉松講的最明確。如果沒有人去按電鈕,我不介意和大家一起死,如果有人真的去按電鈕炸死賈玲,他也不介意和大家一起苟活下去。說白了就是我不要去做那個殺人的人,我的手上不要沾血,這其實是他們的邏輯底線。我們可以設想把場景顛倒一下。如果不按電鈕賈玲死,按了電鈕則會把另一條船上的一百個人都炸死,而賈玲可以活下來,這種情況下高曉松會去按電鈕么?按照他自己的邏輯應該是不會的——有所不為嘛,我一個堂堂正正的人,必須有所不為,所以我不能去殺人,殺一個人尚且不為,何況殺一百個人。看出來了么?他們在這個辯題下真正care的其實不是誰死或者誰活,而是我做了什麼樣的選擇,我的手上有沒有沾血,我需不需要為不可避免的死亡負責。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兩種結果--賈玲死或者一百個人死,都是他們所無法承受的,就像蔡康永說的,這真的是個非常非常困難的局面。於是面對兩個無法承受的結果,他們通過放棄主動的選擇,來避免承擔責任。主動選擇按電鈕就是置賈玲於死地啊。那麼好,不管兩艘船上的人誰該死誰該活,殺人肯定是錯的,所以,我不要殺人。這樣一來雖然還是不可避免的會有人死掉,甚至死得更多,但好歹,他們不是我殺的嘛。所以無論結果多麼不可接受,多麼殘忍,這都不是我主動去選的,所以都不是我導致的,所以都和我無關,所以我不需要負責。主動選擇相比於不作為與責任的相關的度是更高的,人要為自己主動做出的選擇承擔後果,相對的,想要逃避責任時,最簡單最直接的想法就是逃避選擇。高曉松選擇不按按鈕,並不是因為他判斷一個人的生命比一百個人的生命更有價值——他並沒有做這樣的價值判斷,這個題太難了,他其實根本就拒絕判斷。他只是反反覆復在說,結果怎樣都好,好歹我不要去做殺人兇手。

很顯然,這個辯題是脫胎於電車難題。所不同之處在於,這個問題里增加了我的存在。我不是置身事外旁觀的第三方,而是參與事件的當事人,按不按電鈕直接關涉到我本人的生死。這個變動造成的效果,是通過增加了利己與利他的考量,進一步擴大了兩個選擇道德成本的差距。這不在是一個簡單的應不應該為了多數人的生命犧牲少數人的生命的問題。按電鈕,我是為了自己活而讓別人死。不按電鈕,我是犧牲了自己的性命,去拯救別人。看出來了么?高尚與卑劣的意味一目了然。同時由於一百個人都有投票的權利,所以不按電鈕的選擇成本被進一步削弱了,而按電鈕的成本卻被大大提高了。我不按也許還會有別人去按,壞人可以別人來做,別人按了我就既可以苟活下來,又不用承擔殺死賈玲的道德成本。甚至我還可以站在道德制高點上譴責按電鈕的人——高尚如我早已準備好犧牲自己的生命,你個卑劣小人,居然為了活命而殺人!就算真的沒有人按電鈕,那也是一百個人共同作出的選擇,害死一百人的責任不需要我一個人來承擔,而拉上這麼多墊背一起死,像高曉松說的,這點勇氣他大約還是有的。

我講這麼多只是想告訴你,高曉松的選擇並沒有基於一個有效的價值判斷,一百個人的生命和一個人的生命哪個更有價值?他沒有給出真正確定的答案。他整個邏輯的重點在於有所不為——不管一個人的生命是不是比一百個人的生命更有價值,殺人總是錯的,那麼我至少不要做錯的事。至於不按按鈕100個人就會死,100個人死和一個人死哪一個是對的是應該的是符合道德的,以及為什麼是對的為什麼是應該的為什麼是符合道德的,這些問題,其實本質上他沒有回答。所以生命平等根本不是他理論的重點,他壓根沒有認真論證過,有所不為才是,不要殺人才是。回到船上是只雞的話題。當船上是只雞的時候,選擇就變成了雞死或者一百個人死。對於普通人而言,殺雞和殺人差的還是蠻遠的,死只雞的成本也遠遠低於100個人死和我死的成本。我覺得高曉松那麼胖,大概對於殺死一隻雞是沒有啥心理負擔的。

所以,我覺得題主你可能搞錯了問題的重點。在高曉松那裡,問題根本不是生命是不是平等,或者說為了1個人犧牲100個人和為了100個人犧牲1個人,哪個是對的,哪個是應該的。而是我,應該去怎麼做。

不管誰死誰活,我都不要做那個殺人的人。這才是他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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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寫兩句,說說我為什麼不喜歡蔡康永和高曉松的答案。電車難題的意義在於用人的道德直觀,說白了就是良心,來質疑功利主義的道德理論。在功利主義的邏輯下,所有事物都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轉化為成本或者產出,而應當追求的是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產出,即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功利主義的指導下,只有有利於實現事件結果利益最大化的選擇,才是符合道德的。這種邏輯推到極端就意味著世間萬物都可以拿到天平上稱一稱,然後加加減減,看看怎麼能得出最優的結果。而電車難題的意義就在於問上一句:真的所有東西都可以放在天平上稱量么?真的所有東西都可以按照利益最大化的邏輯來加加減減么?有沒有什麼東西是無價的、是不可稱量的、是無論為了多大的利益都不可以捨棄的?有么?也許有,比如.....人命?我們可不可以為了拯救100條人命而捨棄一條人命?這個問題在功利主義的邏輯下是非常容易回答的——100和1比大小顯然不是什麼太難的題目。然而同樣的問題換一種問法就不那麼好回答了:為了救100個人而殺死1個無辜的人,你的良心會安寧么。兩種問法區別在哪裡?前一種問法問的是理智,後一種問法問的是良心。理智告訴我們這個問題好簡單,因為100比1要多得多;但良心面前我們卻猶疑了,因為它問我們,你怎麼可以殺害一個無辜的人?有些事情,不管理智上想的多麼清楚,良心上就是過不去。良心與理智的天人交戰,這才是電車難題「難」的地方。

其實很多哲學理論最終的考驗都來自良心。基督教哲學中有個重要的問題叫神義論,問的是既然上帝是至善的為什麼世間卻有如此多的罪惡。曾經有套叫做預定和諧論的理論幾乎解決了這個問題。這套理論講,人之所以會覺得世間有如此多的罪惡,是因為人只能看到局部,不能看到全局。你眼中所看到的所有惡,恰恰是這個至善的完美的世界不可獲取的一部分。這就好比一個士兵看到自己的部隊在潰敗就以為仗打輸了,其實他不知道他所在的部隊的潰敗恰恰是整個戰局走向勝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你眼前的惡都是上帝所創造的這個完美的世界中和諧的一部分,你感受不到世界的完美,只是因為你過於渺小無法從全局的高度認知世界。這一理論曾經贏得過相當多的支持者,而其最終的崩潰卻是因為一場天災——里斯本大地震。面對成千上萬無辜逝去的生命,在也沒有人能摸著自己的良心說世界是至善的,而這樣殘酷的災難僅僅是至善世界和諧的一部分。這就是良心的力量。

良心無疑可以質疑功利主義的道德觀,可是良心可以推翻它么?我們首先需要明確,道德問題的討論絕對不能是虛無縹緲的玄談,因為道德是實踐性的理論,其意義就在於指導我們的行動,幫助我們在困難的局面下做出抉擇。如果要推翻功利主義,我們就要看一看在新的道德觀念的指引下,我們是不是能做出更好的選擇。所以各位,這裡我們需要回答的問題是,為了1個人的生命而犧牲100個同樣無辜的人的生命,這是更好的選擇么?發現了么?良心其實是把雙刃劍,殺一救百固然通不過良心的考驗,殺百救一,難道你的良心就安寧了?所以良心只有質疑功利主義的威力,卻沒有幫你做出選擇的能力。當你面對一個必須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局面時,只會告訴你不要做壞事的良心,是根本沒有辦法幫你做出選擇的。那怎麼辦?乾脆,我們壓根不要看事情會有怎樣的結果,因為哪一個結果良心都受不了,那我們怎麼辦呢?既然良心只會告訴我們什麼是錯的,那就乾脆錯的事情我們都不要做就好了嘛。反正我這條命是豁出去了,只要不讓我殺人,只要我的良心能夠安寧,最後誰死誰活,都無所謂。眼熟么?這就是蔡康永和高曉松的邏輯。

這背後的理論其實是:道德上對不對,不取決於我導致了怎樣的結果,而取決於我做出了怎樣的選擇。而我選擇主動去做,和我選擇什麼都不幹,哪怕結果是一樣的,這兩種選擇的道德價值也是不同的。這就是所謂的DDA,doctrine of doing and allowing。

這種理論乍聽之下,其實很有道理,結果刨去不管,它至少可以保證你不會去主動做壞事。可是仔細想想,就會覺得有個地方怎麼也說不過去: 人做選擇時,真的可以把結果刨去不管么?畢竟在很多情況下,你的選擇影響的不只是你自己,比如在我們當前討論的情景中,你的選擇實實在在的會產生巨大的影響:那一百多個人的生與死,他們的父母家人後半輩子的命運,他們的朋友情人同事老闆的喜怒哀樂。。。。。。。這一切都只在你一念之間。還是拿良心來拷問好了:「結果怎樣都無所謂,只要我沒有主動做壞事就好」,說出這句話的人,你的良心真的安寧么?所謂壞事,並不一定非要主動去做,也不一定非要出於什麼邪惡的目的,一個不考慮後果的選擇,可以是壞的不能再壞的壞事。

在理論上,DDA的確為電車難題提供了一種解決的方案,但就像我之前說過的,道德是實踐性的理論,因此對道德的討論絕對不應該是虛無縹緲的。哪怕這套理論在邏輯上再自洽,我們真的願意讓它來指導人們在現實當中做出的選擇么?其實電車難題並不只是一種極端狀況下的思想實驗。在少數人和多數人的利益之間做權衡取捨,這幾乎是我們這個社會每時每刻都會發生的常態。當問題不再只是你怎樣做,而擴展到一個社會一個國家時,各位又會做出怎樣的選擇呢?


按美國大片的思路,應該是花20分鐘解決掉大魔王。


我從第一期奇葩說看到現在,最喜歡的是馬薇薇,因為她辯論是有邏輯的,語言也很有意思,有煽動性卻不覺得無理;而xiaoxiao和tiantian和其他的很多人,他們往往只是以一種氣勢和煽動性來引導別人,甚至是通過大聲說話來捍衛自己的觀點,我作為哲學出身熱愛看辯論的人,難免會不太喜歡。而高曉松和蔡康永,都邏輯清晰,知道一個辯題如何切入,如何反駁,高曉松博聞強識,能想到其他人想不到的點,記不太清楚是哪一期,高曉松帶的隊伍輸了,他在總結的時候很「痛心疾首」,說為什麼你們都糾纏在一個小小的點,而沒有想到balabala,似乎高曉松的勝敗心理比較強,他往往會在自己隊勢弱的時候補充上自己的觀點。而蔡康永,和高曉松比起來他的論據說不上新,但他的口才很好,娓娓道來,能說到別人心坎去。
總體來說,這是一個有特色的節目,我一直跟,直到這一期,看到一半便不願意看下去。

實際上,這是一個 倫理學 的題目。
在上倫理學的時候,我們都討論過這樣一個經典的情景:5個小孩在一邊的火車軌道上玩,1個小孩在另一個車軌上玩,火車將碾壓5個小孩,但是你可以扳動軌道,讓火車碾向另一個小孩,從而救下這5個小孩。
很多人會選擇扳動軌道,他們被評為」功利主義「,這本是一個中性的詞,但在這裡卻包含了極大的貶義。
也有人會選擇不作為,他們認為自己不是上帝,不應該去決定別人的生命。但是事實上,他的不作為也是決定了別人的生命,五人死,一人生。

由這個題目再進一步衍生題目很多:
我和你媽同時掉進水裡,你先救誰?
張藝謀的電影《金陵十三釵》
電影《唐山大地震》里的姐姐和弟弟

發現問題了嗎,是的,這些題目在前提條件上都假設了一個很不利的情況,不是A死,就是B亡。就像電影《飢餓遊戲》,就算第一部女主和男主同時活了下來,你仍然會覺得不對勁,因為這並不是美好的結局,很多無辜的人已經被他們殺死了。(如果沒有接下來的幾部《飢餓遊戲》講如何推翻這個遊戲規則,《飢餓遊戲》也只能是一部博人眼球、沒有深度的電影。)正如《飢餓遊戲》的升華在於如何推翻遊戲規則,而我們也要跳出題目來看,我如果言重一點,完全可以說,出題人是充滿惡意的。

好吧,這並不是我看不下去的原因,實在讓我忍無可忍的原因在於,裡面選手的辯論,全都沒有get到重點。

辯論一開始,正方(選擇殺死賈玲),全都認為自己站在了要被譴責的立場,而反方便理直氣壯地指責正方。甚至我最喜歡的馬薇薇,她說她選擇殺死賈玲,她會良心不安一輩子,會愧疚,之後高曉松用殺死劉和珍君的那個誰(我歷史不好)反駁,他也良心不安一輩子,吃素,但不能因此就原諒他殺了那麼多人。

這就是我要吐槽的最核心的一點:正方根本沒有必要認為自己要站在被譴責的立場。我前面已經分析過了,這是一個惡意的辯題,真正應該被指責的是出題者或第三方(產生這個情景的人或事),而不是參與者。就好比《金陵十三釵》中,應該被指責侵略者日本人,而不是做選擇的美國人。就是因為一開始正方給自己的定位不足,導致後面的辯論限制太多,被反方牽著鼻子走。例如反方反覆強調:沒有人有資格去決定別人的生命。正方對此的反駁總是力量不夠,就是因為他們沒有意識到錯不在他們,正方殺死賈玲,是在決定別人生命,但反方選擇不殺死賈玲,同樣是在決定別人的生命啊,是那條船上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一百多個人的生命。所以,在這個辯題裡面,「沒有人有資格去決定別人的生命」根本不能成為論點論據。

我接下來要吐槽的幾點本質上來自第一點。

反方對正方進行了道德判斷,將正方等同於壞人。無論是高曉松舉的殺死劉和珍的那個誰的例子,還是劉思達舉的利用的例子,反方舉的例子都是主動作惡的人,和辯題里的情況完全不一樣。顯然是混淆了第三方和參與者。

還有正方,不記得是誰了,居然說出了「大家出於道德不殺賈玲,就讓我來殺,讓我來承擔這份痛苦,承擔別人的指責,因為人們的憤怒需要一個替罪羊」(這肯定不是原句啦,大致意思是這樣的)
我不禁想到了上海跨年事件,差點讓那個「撒錢」的微博小姑娘成為公憤的替罪羊。

知道群眾的無知,還要縱容群眾的無知,是多麼恐怖的辯論立場。

下班了,我要滾回家做飯了。


這是一個最無聊的問題了……
抽象成這樣大家就會談什麼少數人權利、多數人暴政什麼的,一旦在現實中給個具體一點的模型,不少人的看法馬上就變化。
二戰的時候英國破譯了德國人的密碼,知道他們要轟炸考文垂。英國此時可以選擇疏散考文垂的居民,加強防空,但這樣會導致德國人更換密碼,對接下來的戰爭不利。丘吉爾最終選擇了犧牲考文垂,而德國人也一直沒有更換密碼,讓此後的戰爭中盟國能一直得到準確的情報。
如果換了你你怎麼辦?要密碼還是要考文垂?肯定有很多人選擇後者,但我相信選擇前者的人比例一定比抽象的說犧牲一個人還是一百個人的問題裡面大得多。


殺雞
平等是要與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了
目前人類社會的發展水平還達不到人與動物平等的要求
補充一點個人看法:
很明顯在目前社會中人與動物是不平等的 人是比動物要高貴的
其實在幾十幾百年前 甚至在現在的一些地方(阿拉伯國家 印度等)
人與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高種姓比低種姓高貴 男人比女人高貴 白人貴族比黑人奴隸高貴
在這些時候 人與人之間的地位和價值差距比現在人與狗之間的差距還大
而這也時有時代生產力水平所決定的 比如古代日本會把老人扔進山中自生自滅 正是在物資匱乏的時代因為老人不能生產還要消耗糧食 所以老人的地位就是不如青壯年 這樣的劃分在當今社會是無法想像的
而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 原來的人與人之間的等級制度不再與社會相適應 這時候人與人之間就會變得相對更平等一些 比如封建社會就比奴隸社會稍微平等一些
這就是為什麼社會生產力越發達的地區人與人之間與平等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歐美等發達國家 動物的保護會做得更好 甚至在某些社會能實現人與伴侶動物之間的平等
不過在可預見的未來 人類無法擺脫對於動物資源的攝取和依賴 所以人與動物徹底平等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還不太現實 不過如果社會生產力真正能夠發展到不依靠動物資源的話 人與動物的徹底平等倒是有望實現
回到人與人之間來 如果這種事情一方是自己的父母妻子 一方是一百個陌生人 我相信大部分人也會選擇讓自己的親屬活下去 可見雖然我們從小接受的就是人人平等的宣導,可是在極端情況下 我們的意識中還是會把人劃成三六九等 自己父母妻兒的命就是比陌生人值錢
所以說當沒有矛盾衝突的時候 說人人平等很正常也很容易 但是一旦出現衝突甚至出現這樣的極端狀況 我們的價值觀甚至很容易會恢復到封建社會乃至原始社會 並根據他的價值觀對任命的重要程度做出排序
所以我認為 雖然大部分人都會說生命不能衡量 殺一個人也是非正義 也是罪惡 但是如果他真是決策者或者不得不面臨這樣的抉擇的話 我猜十個裡邊有九個都會選擇殺一救百


按了下地獄

不按上天堂

當然到最後一秒你都還有希望——會有個英雄踏著五彩雲朵從天空飛來拯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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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

既然是大魔王,你怎麼知道他沒有騙你?

萬一是騙局,你按下了大家一起完蛋呢?……所以想想還是不按的好。


生命是平等的,如果有上帝的話,在他老人家眼裡,我的生命和你的生命和一隻豬一隻狗的生命沒有區別。
但是生命又是不平等的,我的生命自然要比你的命重要,我的家人愛人摯友的命自然要比你的家人愛人摯友的命重要。你遭遇不幸我自然是要掬一把同情之淚的,路過菜市場裡面殺雞我也會覺得雞好可憐,但我總不會因為一隻雞就要跟那個五大三粗滿臉橫肉的屠夫拚命去,正如我也不會因為你的生命而獻出我的生命(除非我有那樣的義務),儘管我對你的死感到悲傷。


沒看過幾期,但是這一期的題目是最有意思的。

其實雙方都有殺手鐧的論點。作為不應該按的這一方,殺手鐧就是任何人都無權剝奪別人的生命,把你自己放在賈玲的位置上,你也不希望別人剝奪你的生命,這個論點被拋出來了,很厲害,最終也獲得了大家的認同。

但是作為應該按的這一方也有一個殺手鐧論點,很遺憾在節目中這些人沒有討論到這個點上,讓我很失望。

應該按的這一方的殺手鐧就是,如果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那麼任何規則、道德甚至應不應該都是沒有意義的事情。可以直接假設,如果是現實中出現此種情況,而不是在電視電影中的話,必然會有個人跑出來按下那個按鈕。然後我們能夠譴責這個人嗎?我們能夠譴責一個人沒有犧牲自己去拯救他人嗎?如果為了拯救另外一個人必須要犧牲自己,那麼要求這個犧牲是道德的嗎?使我們需要提倡的嗎?我們難道可以去譴責這種行為,難道可以說不應該拯救自己嗎?!

很遺憾的是,這一方始終沒有繞出這個題目的陷阱,一個人的生命和一百個人的生命,到底哪個重要,生命是無價的,無窮大和無窮大無法比較。但是自己的命和別人的命這個簡單的問題,是可以做出比較的。我們認為對於任何一個人而言,認為自己的命高於別人的命是合理的,所以我們不能譴責這種為了保命而做出的行為,故而沒有不應該一說。


就問題而言,不管按照哪一方的觀點。顯然是人命無價,而除了人的生命以外的東西不能與人的生命相提並論,或者說,至少不能在人的生命受到威脅時優先考慮其他物種的存亡問題。這與三六九等沒有關係,就是人命,其他,這兩個檔次而已。


一隻雞……原來真是一隻雞而不是罵人啊……
是啊,人要吃東西吧,一隻雞、一條狗、一隻青蛙,都屬於人類獵殺的範圍吧。
他們是獵物,我們才是獵人!

對同類的善才不是偽善。
反而,我覺得那些為了畜生的生命而犧牲人的生命的,沒什麼道理可言。
不過既然人也有各種想法,跟我無關的也無所謂就是了。


最後,從法理上看,不按按鈕,與你無關,按了按鈕,你是殺人犯。


問題不成立,
賈玲不就是一隻雞么?
———————————————
如果嚴肅回答的話,
要是那條船上同時彙集了賈玲、搞小松、蔡永康的話,

果斷按,

沒事兒閑的硬充人文關懷的神棍們啊…………

人啊,不要忘了,道德、才學、善意、契約、民主、自由,所有這一切東西,一開始都是為了更好地生存!

要是自己困在裡面苦思冥想「完美的方案」,豈不和用手捂死自己的蠢人一般了。

這個答案並非拒絕反思,而是對作秀者的裝腔作勢忍無可忍而已。


說實話,我覺得這個問題特別可笑,我覺得這期奇葩說特別可笑。因為一百多個人的生命由一個按鈕的設置來決定。我的意思是說這一百多人的生命會因為一個按鈕線路的問題而發生改變,如果那個按鈕是按了賈玲死,節目告訴我們的價值觀就是讓我們死,因為要勇於不作為,但是如果那個按鈕是按了一百人死,節目告訴我們的就是讓賈玲死,因為要勇於不作為。節目想告訴我們永遠不要為自己的殺戮找借口,這個價值觀是沒錯,可是放到這個情景中我真的覺得可笑。不作為,手上就不會沾滿鮮血了嗎?


你們都弱爆了,我的話鐵定自己去按


題主想多了。
這個創意應該來自《蝙蝠俠:黑暗騎士》,電影中的橋段是這樣的:兩艘船上都有炸彈,一艘船上是上流社會的紳士,另一艘船上是由強盜、流氓、殺人犯組成的囚犯,兩艘船上都有遙控器,按下按鈕則對方的船會爆炸,自己的船安全,如果兩艘船都不按按鈕,則20分鐘後一起爆炸。
這種經典虐心橋段,兩方面對比的維度一定要統一,都是人類,然後人類中再有所謂的貴賤差別,這樣才有辯證價值。如果是一船人和一船狗,結論顯然毫無爭議。


對於第一個問題,知乎上有很多類似問題下面有好回答,你可以自己看看。現在手機答不方便,明天補些鏈接給你。
以下鏈接:
改善 90% 人類的生活和拯救 1% 人類的生命,對於人類社會的發展來說來說哪一個更有意義? - 價值觀
如果一個人的死能拯救成千上萬的人,那該不該剝奪他的生命? - 法律
在絕境中為了生存應該吃掉朋友嗎? - 張天宇的回答
電車難題http://zhuanlan.zhihu.com/huamei/19837606
第二個問題
先來說上帝造物分三六九等?誰告訴你的?
要開上帝視角的話,人吃肉,獅子捕兔,群狼獵鹿這些都是合理的。反過來,狼吃人,人殺人這些也都是合理的。上帝視角里存在著的一切都是合理的,沒有公平不公平,因為上帝從來不分等級,自然界認可的唯一鐵律就是弱肉強食。

題主問人類對其它動物所做的事情平等嗎?在上帝視角里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存在即合理。

但是跳脫上帝視角呢?在人類的眼中,作為一個人,該如何看待這些事?
在不同的文明進程中,對它的判斷當然不一樣。人類的道德關懷範圍是會不斷擴大的。人類在最初時道德關懷範圍是僅僅在親緣關係之內的, 通過撫育後代這種最基本的本性連接的。隨著人類數量增大,親緣關係也開始擴大,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形成了氏族社會。氏族社會是人類走出荒野的第一步。 親緣關係擴大的同時伴隨著道德關懷的對象也進一步擴大。人類互幫互愛以此種力量對抗洪荒得以生存,因此親緣利他性作為一種力量在自然選擇中被保存了下來。這也即是道德的起源。人類的同情心和利他的情感從這裡開始了。這種親緣利他性不斷發展成為了純粹利他性,即對非親緣關係的人產生關愛,幫助,利他的情感。由此人開始具有同情心,開始可以為他人考量。道德關懷的範圍逐漸擴大,從一個家族到階層,從一個階層到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反特權),一個人種(反種族歧視)。
見鳥血則同情,現在人類開始思考和其它物種的關係,道德關懷在繼續擴大。但這個進程還未完成,所以在現在我回答你人與其它生命是不平等的。畢竟我們每天的生存都建立在對其它生命的掠食上。
可是,自從人類同情心誕生的那天起,道德就一直在進步,可能人類終將會站在其它物種的立場為它們考慮。
所以,不知道會不會有一天,有人回答你: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


我就不懂了,一個打乒乓球的為何要為難一個說相聲的?


劉慈欣在《三體》里有這麼一句話:
文明的第一要義是生存。

在生命的競技場上,每個物種、每個生命都盡全力遺傳自己的DNA,高等如人類,低賤至廁所里的一隻蛆,莫不如此。

普世價值、倫理道德只不過是人類用來維持社會的有序和諧運行而已。在真正的自然法則面前,一無是處。

踩著深深白骨,人類才一步步走向高等動物的寶座。

如果國寶大熊貓襲擊人類,警察叔叔會一槍結果了它。

這就是生命的殘酷所在。

如果是我,我按。


看到這個辯題我的第一反應是羊脂球裡頭大家要妓女陪軍官睡覺求得放行的鏡頭。兩個故事經不得細細比較。但妓女最終陪睡,羊脂球起到的是批判作用,世人認可的除去賣國求存的不該,也有一絲人人平等的觀念。再看賈玲的故事,最終贏的是不該讓賈玲去死。看起來好像這個世界都覺得應該是眾生平等,人們都理直氣壯的說人和人之間是沒有各種差別分化的。可是如果我是賈玲,我不死,我會一輩子不安,如果我是那116個人中的一個,我只是做了一個選擇而已。
突然想寫一點假設 1.如果賈玲活下來,後續故事是怎樣的?想像一下,當倖存的賈玲回到生活中,那116個人的家屬朋友能做到所有人都淡定的說賈玲的選擇是正確的,她是活下來的人,我們要愛護她,把她當做親人一樣嗎?也許其中有一些人看到賈玲就會覺得是賈玲用被動的方法殺了116個人,而輿論媒體也許會關注賈玲的生活翻她的過去,讓這個人變成一個不值得活下來的人,即使賈玲非常肯定,她沒有錯,但當她笑的時候當她快樂的時候他內心會不會受著煎熬,即使沒錯,但畢竟是自己在他們的死這件事上被迫站到了對立面。2.假設那116個人活下來,其中有一部分人良心上過不去,覺得自己好像親手謀殺了一個人,糾結鬱悶,但這些人可以肯定的是是良心未泯的,以後再他們的生活中大多數會想辦法去彌補這種良心上的不安,做善事,拯救更多的人,還有一部分覺得他們的選擇是正確的,繼續生活不能說他們思想不健康,這種心理追溯的話就是他們從小收到的教育觀點,你會說今天他們殺了一個人毫無愧疚明天他們也許就親自殺更多的人,這倒是個問題。但是社會上有這種想法的人比例應該是非常小的,別說他們的破壞力大,誇大其詞了~說了這麼多,我也有點糊了,但是,如果我是賈玲,我會英勇獻義,內心有點鬱悶為毛是我,但還是會說所有人都希望的話,我願意去死,希望你們能夠好好活下去,幸福快樂,為這個社會創造更大的價值,這樣我死的也安心點。如果我是那116個人,我會在炸死賈玲上不投票,拒絕回答這個問題,為什麼,因為我站在人群里顧忌了世人的看法,不敢為任何一種選擇付賬。我懦弱,我怕任何一種結果。所以,我寧願是賈玲,站在與別人不一樣的位置,為一個人的存活與否買單。


在看奇葩說時我一直猶豫要不要繼續看下去。我是理性的擁護者,看到很多不符合邏輯的辯論卻收穫支持是一件很糟糕的觀賞體驗。讓我比以前更能容忍並繼續看下去的原因是,我想試圖去理解"扭矩"是如何左右大眾的選擇的(馬東老師說過同樣的話,實際上馬東這檔奇葩說包括飯局能帶給我們最大的價值就在於此)。這依然是一個心理學問題,是一個科學的問題。

在此之前,太多無理取鬧的討論我們都可以一笑而過,然而這一局,既然馬東老師說是認真的,那我一定要出來說點東西了。

兩個導師都選擇"不作為",我開門見山不支持這個觀點。有幾個層面讓我一一道來。

一、首先,我一定要堅持一個原則,就是【這個局必須計較雙方利益】。所以這個題才不是99個人和100個人之間的區別。這類的題很多各種不同的情景,但,出題者必須製造極其有差距的雙方!既然出題者創造了極其有差距的雙方,就不能拿"1條命和100條命都是命"來推諉。否則!我就要改題目,一千人一萬人直到你認同我的這個原則,我們才能繼續討論下去。再重申!這個基本原則如果不達成一致,那我們在辯論的完全不是一道題!

二、上帝模式。
這一個層面是幫助大家清晰問題的條件。為什麼要假設惡魔?如果我們假設的是在一個信息匱乏的真實情景,我們的任何行為的結果都是不確定的,就沒有一定是二選一的情景。兩位導師都拿真實情景去說服,他們本可以把這其中的區別說清楚,然後引導群眾去冷靜對待。然而他們事實上混淆了上帝模式和信息匱乏的現實的區別。
我在信息匱乏(但兩難注意但兩難)時絕對認同老師,我也選擇不作為。然而既然是上帝模式,就扯到原則一,我們必須去做比較。
我稍微扯遠一下信息匱乏但不兩難的時候為什麼我們會做選擇,因為這是真理啊!你前面有兩條路,你有兩個選擇(走哪條你都不會死所以不難),那就挑一條走嘛!你見過深度選擇強迫症患者在路口被餓死嗎?不選擇是不可取的。人生來就是要做選擇的,細胞動物生來就是要做選擇的,只是有些選擇比較難而已。就算選擇錯了會懊悔但你還是要選。甚至不作為也是你的選擇。我清楚我開了一個坑,有人會說對啊兩位老師的不作為也是做了選擇啊!所以我要清晰的說兩位導師的「不作為」是做了選擇的,請千萬不要混淆不作為和不選擇。在奇葩說這期的問題中,按下按鈕的選擇是犧牲了一個人的生命和自己心靈的缺失,去換取一百多人的生命。而所謂的「不作為」,實際上就是另一個赤裸裸的選擇,是冒著極大風險的犧牲一百多人生命的選擇。而這裡的問題是什麼!?企圖閉上眼睛,不比較雙方利益的選擇都是偽心的。
記住,我在做這個結論的時候是在上帝模式下。因為我在信息充足的條件下做了比較雙方利益的判斷!我說過我做了什麼選擇吧?我會救100個人。

三、怎樣從上帝模式回到現實。

對,空談上帝模式對現實世界是沒意義的,所以我們要談如何有意義。請注意如果是證明觀點前兩點就足夠了,第三點是延伸。
在沒開始之前,我們一定要理解世界上任何事都是有正負效應的。一件事對它有利,就對另一個它有害,這是辯證的。塞翁失馬焉知禍福,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地球資源是有限的,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你要想帶上所有人類和所有物種幸福的活下去,你得有那個能力才行。在我們還沒有那麼充分的能力前,我們只能盡量擇優。
好我們不那麼聖母了,我們不帶著其他物種,我們始終談的是人權,人權還沒超脫到其他物種之外。別說我已經歪到十萬八千里,生命就是人權里最重要的權利,活著的權利。有哪一個還沒廢除死刑的國家的人還在這個問題上談剝奪生命?我就以美國的一個電影《後天》做例子結束這個問題對現實世界的意義。

如果你看過《後天》,你知道這個電影里每個人都做了選擇。圖書館裡的警察做了選擇,主角做了選擇;副總統做了選擇,主角父親做了選擇。最後總統做了選擇,他拋棄了整個美國北部的人民。

誰都不可以不作為,政府可以不作為嗎?這題已經是你【如何從信息匱乏的困境中做出最優選擇】的問題了(也說明我已經跑題了)。答案很簡單,跟隨科學。雖然科學不是萬能的,但科學是最能夠讓你接近真實的存在。就算有一天科學證明了超自然現象,證明了不遵守我們這個世界的物理規律的條件,證明了靈魂存在,那依然是科學證明的,上帝從來沒證明過。

能從惡魔問題偽命題扯到相信科學,我也是夠奇葩的,希望我的答案對你有用。


提一點額外的關鍵,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其犯罪情節予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這是罪責刑相適原則的延伸。

另外,賈玲困境和電車困境有所不同。

Michael Sandel 提到兩種電車困境的情況。一種是你有權讓電車去撞死五個人還是撞死一個人。一種是電車本來按照既定的情況,一定會撞死五個人,但是你可以用拉杆讓改變其路徑,讓它撞死一個人。

這兩種情況的根本不同在於,第二種情景里行為人的行為將本來無關的第三者引入了事件,因此兩種情況里行為人的責任後果完全不同。

但在賈玲困境中,賈玲船、觀眾船、選擇人都被大魔王困住了,在被大魔王困住的情況下必須做出按和不按的選擇。並且按與不按,按照辯題給定的情況來看,所有人應當都是明知事件發生的所有可能性的。比起作為和不作為,這裡的情景更像是二選一的殺人,根本不存在不作為的選項。


理性的回答應該殺一個人留一百個人,這樣最大的物種多樣性得到保存。一個物種本能是生存,講道德還是要有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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