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同是藝術家,在現代社會歌手與演員比其它行當的藝術家更容易走紅以及被普遍接受?

當下,民眾對畫家、作家、雕塑家等等創作藝術家的熟知以及接受程度普遍低於歌手、演員等表演藝術家,這和歷史上的其他時期雖不是天壤之別但也是產生了一定差距。

到底是人們的審美較過去發生了改變,亦或是媒體的革新在其中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望得以解答


這是個好問題。

先說明歌手和演員不是狹義的藝術行業,而是時尚行業。

然後我來說我的理解:
我們平時說的藝術不是Art的意思。而是包含了大概藝術、時尚、設計這三類的一個廣義的說法。
狹義的藝術是指專門的藝術家和他們的事業,比如偏傳統的架上藝術、當代觀念藝術、行為藝術等等。
時尚是指具有演繹性質的音樂、舞蹈、話劇、影視、服裝等等。
設計指具有工匠性質的漫畫、遊戲原畫、工業設計、建築設計、影視製作等等。

這三種事業和從業者之所以容易混淆是因為在古代和近代他們是一體的,是同一個人利用工匠的技藝做著藝術觀念的作品,獲得了如同今天表演業者的社會名望。

在近代的時候沒有獨立的時尚產業和時尚明星,藝術家和詩人享有如今時尚達人的名望。貴族和資本家以結交藝術家為雅。後來隨著中產階級壯大,對依靠藝術彰顯優雅時尚有了更大的需求。有部分光鮮靚麗的可以進行表演的藝術事業就獨立出來滿足社會需求。所以這裡開始了分流,音樂舞蹈表演服裝就獨立成為時尚產業,而繪畫雕塑文學等等深奧複雜緩慢的藝術就不容易被中產階級廣泛接受。

第二次分流是社會發展到不僅需要彰顯優雅,而是要改善生活。這裡有個人類心理現象,就是人在脫離貧窮之後的第一件事是炫耀,之後才會想到改善生活。社會也是,平民中成長出中產階級,中產階級一開始是燒錢去追求性價比低的貴族藝術,後來才慢慢探索出符合階級的生活方式。
在近現代,大量的產品需要視覺加工,生活用品的易用性舒適性和美感需求增長,越來越多的建築需求,這些導致了藝術的工匠技藝部分獨立出來形成設計行業。很多畫畫的其實也屬於設計部分,因為相較於以前的藝術,現在的好多繪畫行業都只需要技術,不需要在技術之外的思考。

那麼藝術還剩什麼?藝術史上有很多主義,達達主義、存在主義、超現實主義等等,當年藝術家是和哲學家、社會活動家鬼混的。狹義的藝術就是指這一部分發展到今天的結果。

所以近代的藝術家集驕傲跋扈、違法亂紀、眾星捧月、精湛技藝、攪和政治於一身。
和現代的謙遜天真的歌星演員,宅在家裡吃泡麵的漫畫師不是一類人了。

總的說就是藝術、時尚、設計三者同源。
今天藝術重視思想,時尚重視市場,設計重視生產力。

所以被大眾熱捧的是時尚。
嚴謹精緻高效率的是設計。
驕傲先鋒且晦澀的是藝術。

—————————

還在推敲的一些觀點:

為什麼中產階級熱捧時尚和設計,卻對思想先鋒的藝術較為冷淡?而早期的貴族卻倚重藝術。
說高雅藝術和平民有距離這還太流於現象。你們放心平民文化水平提高也不會真正熱衷藝術。
實質上是和階級屬性有關,藝術的思考會讓人覺得它很激進。
貴族自認為是人類精英,親近先鋒的藝術正能讓他們保持在時代前沿。貴族能夠承擔或免疫藝術實驗的風險,因為他們的身份地位是天生的,跟藝術家做道德敏感的事不會受封殺。
中產階級卻輸不起,承擔不了藝術風險,中產階級的地位和名聲是靠勤勞、誠信、知識文化、道德、財富等等支持的,這些的穩定性不如貴族身份。如果和藝術中先鋒的社會實驗、道德實驗、生活方式有沾染,很容易違反中產階級的共同價值觀,是自己變成異類。所以親近藝術對中產階級有弊端。

那麼為什麼說義大利人全民熱衷藝術?他們的中產階級就不怕藝術的負面影響呢?
其實西方對藝術的接受是要比東方強的多。但說到他們全民所熱衷的藝術,聽聽他們如何欣賞繪畫的配色、構圖這些,其實主要還是在技法經驗上。這樣的藝術,我認為嚴格來說是設計。


大部分歌手與演員所表現的內容可以歸結為媚俗文化(Kitsch)
以下摘錄並翻譯了一些格林伯格在《前衛與媚俗》中的一些觀點

媚俗文化容易走紅的原因:

媚俗文化提供了一種形式,將藝術預先消化,使觀眾不必思考就能獲得某種快感。
如同在媚俗文學中所體現的:它向缺乏感受力的觀眾提供相比名著具有更強直觀性的替代體驗。

媚俗文化的本質:

媚俗文化跟隨時尚變化,但是本質始終保持不變:
它是我們所處的時代中所有假的東西的集中體現。

媚俗文化看起來不需要任何來自觀眾的東西,除了他們的錢。甚至不需要他們的時間。

大眾都覺得古典音樂太高段,逼格高,接受不了。
相對的,《愛情買賣》看起來比較受大眾歡迎。

大眾覺得《百年孤獨》難以讀懂,不知所云。
相對的,雞湯文看起來更受追捧。

依此類推。


當年唱茶花女的幾個女歌劇演員一定比威爾第有名。
然而你只記住了威爾第。


1964年,安迪沃霍爾公開展出了他的新作《布里洛盒子》(Brillo Box)。這件作品是這個樣子的:

Brillo是美國的一個品牌,這件作品說白了就是從超市買了一盒肥皂,然後把箱子放大並複製了N個,然後就擺進了展廳。自由又勇敢的美國人民在展廳看到這件作品的感受,和我們進入了神聖的美術館殿堂以後看見了雕牌洗衣皂的箱子擺在那裡是一個感受。

大家體會一下,花了200塊錢走進展廳看見這貨的感受。

沃霍爾當時做了很多這樣的作品,在經濟危機的時候一個布里洛盒子也得拍到20萬美金以上。這件作品不僅是巨星安迪沃霍爾的代表作之一,也激發了哲學家丹托,讓他「藝術終結」的理論更加完善。有一種非常特殊的
關係存在於《布里洛的盒子》和藝術的終結之間,丹托藝術定義的得出和成為可
能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沃霍爾《布里洛的盒子》。甚至可以這樣說,沒有《布里洛
的盒子》,就沒有丹托的「藝術終結論」,或許這種理論的出現也會晚很多。丹托甚至把1964年(這件作品展示的那一年)叫藝術終結之年。


那麼如果要看懂這件作品,我就得從學院派講到浪漫主義,從浪漫主義講到現代主義,從現代主義講到後現代主義,從美術理論講到社會學,從美學特質講到文化權力。


然後你才能懂得欣賞這位巨星的作品。


我相信不用看什麼書你也能看懂范冰冰的美。

不能不承認的是,高雅藝術(high art)和大眾娛樂(public entertainment)之間還是有著巨大鴻溝的。藝術欣賞是需要門檻的,有些藝術的欣賞門檻高,有些藝術的欣賞門檻低。而欣賞門檻低的藝術就容易獲得更多的共鳴,而從事這類藝術的藝術家也就理所當然的會被更多人認識。


當然,我並不是說藝術之間有高低,沒有的。你了解的越多,獲得的就越多。我這種唯一會的樂器是口琴的人,每天也要聽很多音樂。但是我相信我聽音樂時候獲得的東西,肯定比專業學過的獲得的少多了。


「藝人」不等於「藝術家」


誰說那些演員是藝術家了


題主!我可以這麼理解嗎?現代社會最具傳播效力的藝術形式是不是流行音樂和電影電視?這兩門姊妹藝術的受眾絕對完勝其他藝術形式。但是所有的藝術門類不是獨立的,電影作為一門綜合藝術,沒有音樂,美術,文學,戲劇等等,電影就根本沒有存在的基礎。其實這個問題的根本點在於:如何理解傳播和受眾之間點對點及面對面的關係問題?
兩點解析!!
一.現代傳播技術誕生之前,它其實是一種點對點的傳播。在古代中國,在沒有任何現代傳播技術的時代,如果國家要向地方或者個人下達政令,與之相對應的就是一套行而有效的「書信制度」。從聖旨蓋上玉璽到出京城再到地方,與之對應的便是:人,馬 ,官道,驛站,這種傳播就是點對點的傳播。那麼古代的娛樂業又是怎麼發展的呢?。古代中國從記史開始,所有的政權更迭都可以認為是統治階級貴族內部的權力交接。當然兩個意外就是劉漢和朱明。這就是為什麼中國能延續長時間的「家天下」時代!因此古代中國的傳播學在傳播源,傳播媒介,方式等層面是繼承的關係。娛樂業相應的也是點對點的關係,也就是說現代傳播技術下的娛樂業沒有特權,而古代貴族有貴族的娛樂,市井有市井的娛樂,也就有了相適應的偶像崇拜!比如由祭祀儺舞演化而來的成規模的戲曲在宋朝以前,普通民眾是沒有那個眼福和耳福的,普通民眾的娛樂福利恰恰是「說書」。
二,現代傳播技術誕生後,當然現代傳播技術賴以存在的基礎就是電的發現,與之對應的發明。而現代傳播技術呈現給受眾的就是點對點,點對面,面對面的綜合性傳播。音樂一個聲源,可以傳播無國界,電影一塊熒幕,可以上映全世界。那麼基於不同層次的受眾,流行音樂和電影是最容易讓人接受的兩門藝術,詩歌需要一份情懷,繪畫需要一份雅緻,戲曲是不是還得需要一份耐心?芸芸受眾,哪有那麼多的情懷和雅緻?現代傳播技術下的受眾,一塊小小的集成板顯示器可以把一切搞定,那麼按照人類接受信息的一般的規律:文字不如畫面和聲音更容易讓人接受。
三,偶像崇拜!偶像崇拜源於我們的基因。在沒有對世界形成系統的認識之前,(當然世界的定義那就是:古往今來曰世,四面八方曰界嗎!)我們的祖先在懼怕自然災害的同時,仰望天空,將茫茫蒼穹敬為神祇,偶像。今天走紅的音樂人和演員,他們普遍存在的一個特質就是:能喚起我們的偶像崇拜,至於對其術業功底的考察那是其次。偶像崇拜可能會衍生出第四產業,互聯網時代下的娛樂業,已經是點點面面錯綜複雜,受眾有很強的選擇性,這就是為什麼各個視頻播放器在影視開播前都會來一段讓人作嘔的廣告,而有些人寧願掏錢開會員,也不願看這段廣告。同時今天的娛樂傳播有它的不確定性,可能一夜成名,也可能一夜成屎!喜歡呢就是喜歡,不喜歡呢還是不喜歡,這就是偶像崇拜。


為什麼同樣是老師,數學老師比政治老師更能開補課班?


門檻低,觀賞性強


藝術家分很多種,有顯性和隱性之分,其作品因易於他人見到、聽到、讀到、接觸到、理解到的,往往容易傳播,反之就不易傳播。
例如、畫家、雕塑家(看到) 音樂家、歌唱家(聽到) 作家、漫畫家(讀到或看到) 演員、講演家、魔術師、甚至企業家(廣義的接觸到) 思想家、哲學家(理解到)
以上的內容中,在特定條件下更容易傳播的,就更容易流行。對於其他領域也可以類推。
經紀人或推手(有時會是自己)也會讓這種傳播難易度降低。
總之,這是一個傳播學的問題。
這個問題和芙蓉姐姐、萬萬沒想到、東京不熱如何傳播起來的道理差不多。
1.人們是否喜歡、或喜聞樂見、或幸災樂禍 2.如果讓他們更廣泛的接觸
3.如何讓他們二次傳播 4.如何盈利或獲取附加價值(商業或非商業的)(要不不會持續做下去)

流行歌曲為什麼流行起來,是曾經複合其中4點,近期為什麼不那麼流行了,是因為第4點正在消亡,互聯網時代,版權不易保護了。
一個脫口秀藝術家,只要做到這四點,也可以比某些流行音樂流行。例如「羅輯思維」。
(本人是做金融的,答這個不專業,拋磚引玉而已)


這是個看臉的世界


不反對演員歌手是藝術家的觀點。但不同於高雅藝術家的是,他們的作品多半可以被大部分人所接受。
流行歌曲可以出現在街頭巷尾,打開電視就可以看到電視劇和綜藝節目。會的的途徑簡單;而且往往接受這種藝術形式也不需要個人有多高的藝術造詣,手中的門檻偏低;再次就是歌手和演員不僅是藝術,更是包裹著商業價值、時尚意義,公眾導向等多重外衣。這些外衣除了讓演員歌手越來越難做外,有個好處就是,他們更廣泛的進入了大眾生活的多個面。
這大抵也是演員歌手比起藝術家更容易成為「偶像」的原因吧。


你不用想太多


父母那一輩,從小的視聽娛樂是戲曲。

有很多名角,社會地位就像如今的演員歌手一樣,所到之處萬人空巷,只為一睹尊容……

從藝術表現形式上,演員和歌手表現的是視聽藝術,是受眾喜聞樂見,最容易被人接受和喜愛的,這個是天生屬性,自古就這樣,所以審美上,古今基本上是一致的,那時候歌手和演員是一個職業,叫戲子。

至於與歷史上其他時期的差距,其實是一種進步,文明發展的方向必然是普世價值觀的統一,古時候人們認為戲子是下三濫的玩意,是卑賤的東西,是不創造社會財富的謀生把戲,和妓女一樣。

儘管如此,戲曲還是大眾藝術。如今戲曲翻身,化身國粹,可傳承卻成了問題,大批才俊投身娛樂圈,追名逐利,相互鄙視,演話劇的看不起演電影的,演電影的看不起演電視劇的,演員通通看不起唱歌的,唱民謠的看不起唱流行的,搖滾圈看不起所有人……

扯遠了,想說的是對藝術的偏見一直都有,審美卻大致不變,媒體的推波助瀾是肯定的,但根本原因,還是大家都喜歡這把戲。


藝術家 - C-block

藝術家

有多少藝術家

有多少藝術家

有多少藝術家

有多少藝術家 寫滿屋子的作品卻沒人記住他

滿世界的警察沒一個能庇護他 生活欺負他

而他繼續做自己的夢 AND BEATS GOES ON

有多少藝術家 寫滿屋子的作品卻沒人記住他

滿世界的警察沒一個能庇護他 生活欺負他

而他繼續做自己的夢 AND BEATS GOES ON

他分不清什麼是現實 什麼是幻想

從出生他的生命好象從未有過讚賞

他從不撒謊的詩句好象天使的翅膀

可人們總是在逃避說他是在亂講

他 他被判成亂黨 被看成異類

那些所謂的藝術家們從不給他機會

他沒有氣妥 帶著自己的演講四處演說

一路快樂一路痛苦 一路顛簸

生活壓得他快崩潰 風雨把激情沖退

那些HATERS們急著在他身上訂七宗罪

嘲笑聲中他緊握著手裡自己寫的詩

家在哪兒 光明在哪兒 沒人給他解釋

這就是現實 沒人給詩人一點尊重

他們只看那些假唱歌手裝的多麼生動

再做個春夢 又回到街上罵娘

因為那些假唱歌手又拿了大獎

有多少藝術家 寫滿屋子的作品卻沒人記住他

滿世界的警察沒一個能庇護他 生活欺負他

而他繼續做自己的夢 AND BEATS GOES ON

有多少藝術家 寫滿屋子的作品卻沒人記住他

滿世界的警察沒一個能庇護他 生活欺負他

而他繼續做自己的夢 AND BEATS GOES ON

再看看那些藝術家們 背著叛徒的高帽

為自己夢想 高高昂著頭顱而高調

在街頭 他們經常被那流氓們敲詐

可從來不會屈服在他們的刀下

保護自己態度所以經常冒犯那些權威

可他們仍然不留餘力把信仰往前推

那些當官的不會在乎底層的文化

上流社會享受生活 而我們享受掙扎

詩人住的地方每天都看不到太陽

可他早就把太陽掛在自己心上

相信堅持 相信他自己的直覺

總有一天他心中的烏托邦會實現

他的靈魂陪他流浪沒有一個歸宿

他死了心往下拼 沒有一條退路

他點燃了一支煙 又寫了幾句

抹去嘴邊的血 OK 我們繼續

明天還要奮鬥 我擦擦惺忪的睡眼

我想要尋找燃燒這社會的沸點

除了寫歌詞其他的事幾乎不能自理

才發現我說的詩人就是鏡中的自己

說了數不清的諾言卻從沒兌現

就象這社會等級分明 人分高低貴賤

那些人把藝術家和流氓放在一塊

藝術家變成了木偶 去參加選秀比賽

我只想在誘惑面前還能站穩腳跟

我只想再和HOMIE們 一起與現實較真

詩人的靈魂流離 找不到一個依靠

吃人的遊戲繼續 唱完我就PEACE OUT

我只想在誘惑面前還能站穩腳跟

我只想再和HOMIE們一起與現實較真

詩人的靈魂流離 找不到一個依靠

吃人的遊戲繼續 唱完我就PEACE OUT

有多少藝術家 寫滿屋子的作品卻沒人記住他

滿世界的警察沒一個能庇護他 生活欺負他

而他繼續做自己的夢 AND BEATS GOES ON

有多少藝術家 寫滿屋子的作品卻沒人記住他

滿世界的警察沒一個能庇護他 生活欺負他

而他繼續做自己的夢 AND BEATS GOES ON


因為這些人更加世俗化 大眾化 欣賞者不需要具備很高的文化素養與一定程度的專業知識才能欣賞得懂


當你處在一個陌生的環境下,你是喜歡高冷還是比較好談,事實上通俗藝術有時就是給人的第一印象很近,符合大眾口味,比如可口可樂,汪國真的詩,瓊瑤的小說,段子手的文章,甚至一片不怎麼深奧卻讓你發笑感動的微博,但他們的內涵有時不夠深,但是有時它符合你口味。相反,真正的藝術有時不是受歡迎的,但往往是藝術家個人風格思想的寫照,像梵高,莫奈,畢加索,他們的藝術就像紅酒需要慢慢品嘗品味,慢慢去深入的思考,慢慢就會了解很多你看一片段子時沒想到的一些東西,所以真正的藝術是高尚而有意義的,時間會最終證明他們的價值所在


只是一個市場問題


金庸笑而不語,莫言無言以對。繪畫藝術如今流行的是動漫,舞蹈藝術如今流行的是街舞,電影藝術如今流行的不是藝術片,僅此而已,音樂如是,也分流行樂與嚴肅樂,只不過對於大眾文化的影響力影視>音樂>文學>繪畫與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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