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 App 實名制?

今天一大早起來看到APP又要實名制了,心裡一塞。
實名制不是問題,關鍵是不相信這些人能保護的了個人信息不被泄露。不過看到手機里一堆垃圾簡訊,還知道我叫啥住哪我就知道我個人信息早都被泄露了
等會,查水表的來了,我去開個門


說到網路實名制,我大韓民國思密達就笑了。

2007年就開始逐步實施「網路用戶實名制」的大韓民國思密達,最初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網路暴力。邏輯很清晰啊:既然「沒有人知道電腦後面是不是一條狗」會導致網路暴力,那每個人都實名了,不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嗎?

然後你們猜,目的達到了嗎?

2010年4月,大韓民國首爾大學思密達教授發表《對互聯網實名制的實證研究》,文中表示網路實名制實施後,誹謗跟帖數量從13.9%減少到12.2%(下降12.2%,你們提問前不會自己按一下計算器?(13.9-12.2)/13.9=12.2%),網路論壇的平均參與者從2585人減少到737人(下降71.5%),是不是有削足適履的感覺呢?

沒過多久,韓國最大的門戶網站、社交網站、遊戲網站陸續被拖庫,四千萬用戶數據全球黑客人手一份,詳細到身份證、電話號碼、家庭住址、電子郵箱。(韓國只有五千萬人)

2012年8月23日,韓國憲法裁判所8名法官一致做出判決,裁定網路實名制違憲,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將根據判決修改相關法律,並將廢除網路實名制。


然後你們再猜,全球黑客會不會因為這個判決感動流涕而把手上的韓國社工庫全部刪除呢?

究竟要不要走東方國家「先實名再泄漏」的老路呢?我陷入了深思。。。

嚴正警告:想知道愛豆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的不要私信我,我們要大力支持廣電總局關於防止韓國不良文化侵蝕的決定!


希望官員能深入群眾融入群眾!!!
人民電話實名,遊戲實名,現在App又要實名。。。
在此倡導
1.官員財產實名
2.制定、頒布的法律法規具體到每條拍板的官員實名(尤其是廣電、網信辦發部的規定,必須連哪個孫子提的建議都得註明,一次次的秀下限,絕對是打入我黨內部的敵特分子,激起民憤)
3.刪帖人員實名(誰刪的,誰讓刪的,刪除原因,都必須記錄,隨便一個部門打個電話就得刪帖,卧槽)
4.專家實名(再亂忽悠試試)
5.政府辦事大廳人員實名制(不是官還一身官員的臭毛病)
6.政府引進移動、電信等單位的電話回訪打分制度,並且每周公布辦事人員平均分
。。。。
光給百姓施加各種條款,誰能給當權者增加約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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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是寫著玩的,別當真。畢竟我實名認證了。。。。


以後這種情況會越來越常見嗎?

這個戶籍警官很牛逼啊。
以後這麼牛逼的人會越來越多的對不對。
治理非法移民不力,撿遵紀守法公民的來捏的本事倒是厲害。
以後是不是隨便一個雜魚就能在網上掛人批鬥。
。。。。。。。。。。
當政的也不用腦子想想。
到底是朱元璋這種人多點,還是王莽李淵趙匡胤袁世凱這種人多點。
古往今來,是從底層打下來的反賊多點,還是體制內推牆的多些?
政權的最大威脅,在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體制內推牆黨,而不在屁民。
也不想想,政權的最大威脅,在於極端宗教?在於體制內推牆黨?還是在於這些螳臂當車的歹徒?
做決定之前起碼拍個腦門兒好嘛?
黨內充滿了愚蠢的機器,而我卻拿他們無可奈何


就算哪天要求必須吃屎,也有人跑來說:「初衷是好的,希望改進方法」


實名制相對而言,論證其優點的難度小多了。


蘋果為了用戶安全,啟用https。

你們為了所謂的用戶安全,要用戶實名。

你直接說為了政權安全行不行,我好歹喜歡說實話的。


跟火車票實名制一樣,你票丟了沒法查,犯事兒了一查一個準。


維穩?隱私數據泄漏之後人肉搜索普及,現在的網路論戰掛人會升級為現實的掛路燈。


頭痛醫嘴,腳痛也醫嘴。


不管什麼主義。堵住嘴不讓人說話是不對的。這是嚴重的開歷史倒車。
總開倒車不是辦法。
歷史車輪總是滾滾向前的。


多年之前,手機里的app就沒有一個在中國能直接使用了,中國政府這麼折騰,還不去矽谷的企業,不是山寨就是垃圾,沒啥必要留戀的。

矽谷有世界一流的產品,世界一流的創意,如果一點小小的障礙就能阻止的話,人類也沒有能力從非洲擴張到世界。


《一九八四》隊再得一分!留給《美麗新世界》隊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雖然我經常黑天朝,但是這的確是個好消息,畢竟用個簡單的app,定位一下,很容易就知道廣電總局有那些人在上班,然後djfudhdgdjsgdjdgsjhhdjdhddhdhjdhjdhaakskdjhdjskdhjidyejij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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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把犯罪過程公布了吧,首先在百度地圖上找到廣電總局在哪裡,然後開發一個app,去附近做地推,類似借貸寶,然後收集註冊人信息,比對相似ip。找到廣電有哪些人在工作,通過app實名制度,獲取具體有哪些人在上班,然後你就可以、、、、、、、、、(我算不算教唆犯罪)


這是全部條文

第一條為加強對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信息服務的管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通過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務,從事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是指通過預裝、下載等方式獲取並運行在移動智能終端上、向用戶提供信息服務的應用軟體。

本規定所稱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是指提供信息服務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所有者或運營者。

本規定所稱互聯網應用商店,是指通過互聯網提供應用軟體瀏覽、搜索、下載或開發工具和產品發布服務的平台。

第三條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內容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內容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第四條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人民團體積極運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推進政務公開,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第五條通過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信息服務,應當依法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從事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還應當在業務上線運營三十日內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備案。

第六條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製作、複製、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第七條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信息安全管理責任,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照「後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對註冊用戶進行基於行動電話號碼等真實身份信息認證。

(二)建立健全用戶信息安全保護機制,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用戶同意。

(三)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審核管理機制,對發布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的,視情採取警示、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保存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四)依法保障用戶在安裝或使用過程中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未向用戶明示並經用戶同意,不得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啟用錄音等功能,不得開啟與服務無關的功能,不得捆綁安裝無關應用程序。

(五)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不得製作、發布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用程序。

(六)記錄用戶日誌信息,並保存六十日。

第八條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應當對應用程序提供者履行以下管理責任:

(一)對應用程序提供者進行真實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審核,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並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分類備案。

(二)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保護用戶信息,完整提供應用程序獲取和使用用戶信息的說明,並向用戶呈現。

(三)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發布合法信息內容,建立健全安全審核機制,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四)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發布合法應用程序,尊重和保護應用程序提供者的知識產權。

對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用程序提供者,視情採取警示、暫停發布、下架應用程序等措施,保存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九條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和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遵守法律法規和平台公約。

第十條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及時處理公眾投訴舉報。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這個是官網
國家網信辦發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現在開始答題了.
這個就是用行業標準了.現在註冊什麼基本手機號碼驗證的

還有這個政策
有一個巨大的陰謀.
就是為了完全扼殺小公司

為什麼這麼說呢.百度.騰訊.阿里.這些大公司基本都是已經完成了實名認證了
不然你怎麼玩遊戲啊.怎麼發紅包啊.

而這個規定要求.就是扼殺小公司的.
小公司郵箱註冊基本都可能去試試
手機號碼註冊試試的人就少了
而實名認證.試試的人就更加少了

你下載一個小app發現註冊要實名認證
現在實名認證,基本都是身份證.或者銀行卡
都是個人的重要信息.
任何人都會對這個陌生的app有戒心.所以基本不會輸入.

如果這創意好.有點名氣就會被收購.這樣就可以直接用大公司的帳號輸入啦;
如果還沒有出現大規模的名氣.那對不起了.大公司直接複製一個出現.反正也不會有人知道的.

可以斷言醉翁之意不在酒
基本就是為了壟斷.也可以說是維持中國現在的網路大資本家.

還有最近那個把網約車的政策.這個上下多少人利益啊.居然能夠輕易取消.
接著現在優步和滴滴合併.

這背後要骯髒就是有多骯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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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抖機靈的.
我不相信你們在騰訊那些大公司沒有輸入過個人信息.


玩個天天愛消除都要實名制,跟人討論說防沉迷,黨和國家為我操碎了心。


方便管理嘛,雖然不實名費一些功夫也可以找到相關的人,但畢竟要費一些功夫的,這樣誰寫的啥很明顯。
另一方面也提醒人們不該發的不要發…


網上經常看到警察用公安系統,泄露他人個人信息。

現在個人信息泄露更容易了。


你們呀。。。在趙國生存 不搞兩套身份證 能好?


我提議,對於撥打騷擾電話超過三次(包括三次)、發送垃圾簡訊超過五次(包括五次)直接判處死刑


我表示真的落實實名制我就不用智能手機了,s60也挺好用的


酒托,飯托。
黃金,白銀,股票投資。


如果只有實名制才能管理,那麼早就該實名制了。
如果實名制之後還不能管理,就和現在泛濫的電話詐騙一樣。那麼。實名制不過是走一場形式,讓善者受更多無謂的拘束,而惡者繼續橫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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