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穿著暴露該不該視為對男性的性騷擾?
看到問題:「女性在公交上遇到色狼應該採取哪些措施?」中 cat zone 的遭遇,氣憤之餘更覺不可思議。 因為自己並沒有多少機會乘坐國內地鐵,所以對此不甚了解,相關法規更是從未涉及。
因此簡單搜了一記,發現「性騷擾立法尷尬:不許騷擾女人 只准女人騷擾 - 搜狐新聞」有一個很有趣的觀點叫為什麼「男擾女犯法,女擾男卻無罪」,大意是女性暴露也是騷擾同罪。隨便問了幾位男性,大家竟然認為非常在理。因此感覺這可能是有性別色彩的一個問題。
先不說男擾女相關立法的現實操作如何(結合女性在公交上遇到色狼應該採取哪些措施?中非常負面的反饋),大家認為女性穿著暴露便是騷擾此觀點是否正確?
相關問題:
女性穿著暴露是否會誘發男性犯罪?如果是,責任應該如何歸屬?
女性在馬路上全裸該不該視為對男性的性騷擾?
男性穿著暴露該不該視為對女性的性騷擾?
我認為應該是對等原則,男女有權利露出同樣比例的身體。
昨天剛遇到這種事。在此之前,我一直認為這種事並不存在,甚至以為是誇張。
昨天是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因為教室封樓,就去了外面咖啡館。遇一騷擾人士,直接坐我旁邊,他就一直逼逼,我覺得他很傻逼。就冷眼相對一直不搭理,後來越說越過分,直接開價要給我錢,此時我已經暴怒了!直接走人。出了咖啡館,我以為沒有事了。結果他居然追上來,動手動腳說我,既然不願意約為什麼穿著這麼暴露。我當時直接是氣炸了,就大聲罵他,掏出手機報警,這個時候他才有。這是中午一點鐘的北京!我以前從未遇到過這事,也沒想到微博里發生的事能真的發生在我身上,沒想到這種自己性騷擾還怪女生穿著暴露振振有詞的人真的存在。當時發的票圈
事後我仔細回憶了下,當時不該直接離開咖啡館。應該在咖啡館裡告訴服務員並且報警就沒有後面的事了。我自己也是經驗不足,認為直接走人就沒事了。沒想到他居然追出來了。所以告訴姑娘們,一定不要脫離人多的地方!幸好我出來就是大馬路,他也不敢怎麼樣。如果是晚上而且人少,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
評論區有人問我穿的是什麼,就是普通的短褲。按照某些人的說法,我穿長褲就沒有事了,我穿短褲是我自找騷擾。但是事實上呢,中東國家的女性穿長褲也是騷,活該被強姦,應該穿黑色長袍,這還不夠,還得把臉遮起來,只露眼睛,這樣被強姦了才不怪她自己。這就是某些人的腦迴路。
我很感謝生活在這個文明的國家,我還有穿短褲的自由。某些人只是認為我穿長褲就ok了。這是無數姐妹,給我們爭取到的結果。但如果我們今天往後退步,每個人都穿長褲,那麼黑袍披在我們身上並不遙遠。事實上,以中國的民風開放程度,同胞們穿衣程度遠遠稱不上暴露,歐美國家露背露胸的比我們只多不少。自己心裡陰暗,猥瑣至極,看到個手指頭你都能意淫。
已對評論區無力爭辯,我從不否認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是應該盡量避免出現危險情況,好心提醒我的人很感謝。但是對於認為我是活該的人,我只想說,良心是個好東西,可惜你沒有。
首先案髮狀況:
時間:大白天,中午一點。
地點:學校大門口咖啡館(緊挨麥當勞)
我的穿著:短褲?體恤
如果是我大晚上在荒郊野嶺。那算是我立於危牆之下(但是你騷擾依然犯法)
但是實際情況是,中午,鬧市區。穿著正常。再來反反覆復說我有問題,我被人騷擾必然有可騷擾之處。我只想說你缺德。
事實情況是,大家,哪怕是非常激進的女權主義者,也會贊成盡量少出現在危險境地,這也是對自己負責。但是我們在說這個侵犯者錯誤時,你為何選擇閉口不談?你知不知道,你的這種行為,對受害者的批評,他日,會成為犯罪者的借口。會成為他們犯罪時內心裡的理直氣壯。他會認為他的想法正常,有大批人在支持他。
如果你是一個正常有良知的人,你的想法應該是:他騷擾你絕對不對,但是你以後也要儘力避免出現在危險地區。(但是本題不適用,鬧市區中午)
但是如果你說:你被騷擾肯定有你自己的問題,自作孽不可活。抱有這種言論,也別怪別人噴你。典型的受害者有罪邏輯,怎麼別人不侵犯就侵犯你的思維。毫無良知。
評論區掛人,是選擇性掛人,一個是老師,一個是公務員。看看他們的言論吧,處於這種環境下的未來,我真的不敢想像。這些對國家民族命運影響頗大的人的世界觀,竟然無恥到這種程度。活該被騷擾,享受被騷擾,你就是有備而來。這一刻,我感覺我從中東穿越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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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分享一個掛人,來看看這個社會某些男生的振振有詞大言不慚。@黃海軍您這人素質真高,還是公務員呢。也不知道什麼地方這麼倒霉招了您這樣的公務員。每個小姐姐,要打成
小姐 姐,你的素質就是這麼隨意侮辱人,別人穿個短褲在你眼裡就是小姐?恕我直言,我覺得您這種素質,這種言論,可以想像如果遇到這種事情你會怎麼處理,對待受害者你是怎樣的不屑一顧冷嘲熱諷。
還有這位,認為我穿著有備而來,就該被騷擾的。且不說我穿著正常。你的思維就是認為我該被騷擾咯?認為我很享受?來求騷擾的?我生氣是因為我跟你不一樣,比你道德底線高,比你懂得尊重他人。懶得拯救你low到地心的價值觀,你該陷入人民群眾戰爭的汪洋大海中。
@新東方鄒克您認為穿個短褲叫穿著暴露?你認為我穿個短褲就叫向別人傳達歡迎騷擾的心理?你內心猥瑣到什麼程度能想到這些?你認為我應該快樂的歡迎騷擾?評論區幫我呼叫一下新東方。這種人為人師表,看到個穿短褲的學生就能幹出性侵的事,事後還能反潑污水怪學生勾引他。
我今天穿的是一條已經起球的優衣庫灰色基本款連衣裙,圓領半袖,裙長及膝。我長得矮胖,年近四十,無妝,亂髮。只不過因為胖,胸部略顯豐滿。
就這麼一個中年婦女,有什麼被騷擾的可能?可我今天在地鐵上的確被騷擾了。
這事,難道要怪我胖嗎?
所幸,我不是當年怕到哭的小女孩了。我狠狠地大罵了他,還瞪了一個投來詫異目光的男人。
我被侵害,憑什麼說是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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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人說我沒回答問題,那就補充一下。
當時騷擾我的男人身穿襯衫長褲,沒有坦胸露乳,沒有露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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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下。上次補充了那個男人的穿著之後,仍然有人說我「答非所問」。仔細想了想,從嚴格的邏輯上來說,的確沒有直接回答問題。然而為什麼還收到了這麼多贊(出乎意料)呢?
我想大約是因為,在女人無論怎樣都可能被騷擾,並且還指責是錯在女人的背景下,對這個問題多少有些氣憤。就是在我的評論里,竟然有人懷疑我是故意的,因為要是40歲的阿姨告他騷擾,他覺得噁心。
真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那麼直接回答問題的話,我覺得騷擾與否,並不僅僅是通過穿著來判斷的,更多的是動作、語言、場合、對象(如果是對同性戀怎麼算?)等等。
僅就衣著來說的話,同男性一樣,露陰視為性騷擾。
女人騷擾男性會不會有呢?肯定也有。這時,我也支持男性反抗。如果你真的被女性騷擾了(無論是不是四十歲的阿姨),我不會歸咎於你帥、穿得露等等。
如評論不再出現新奇觀點,不再補充。
首先,一個人的行為對不對另一個人構成性騷擾,基本上由另一個人來決定的。
所以,如果男性覺得女性穿著暴露是一種性騷擾,那麼這就應該是性騷擾。
問題是,當男性遭受了性騷擾以後該怎麼辦?
女性遭遇性騷擾以後,要麼走開,要麼報警,我覺得都正常;
可如果這女的非要湊上去說,你騷擾我了,所以你要給我補償,
那就是純婊了
男的也一樣啊,覺得女性性騷擾你了,走開就是了;走不開,報個警什麼的也行啊。
非要說你穿成這樣就是騷,就應該被強姦,所以我要強姦你,這特么就是友善度了吧?
當然,肯定有人會說,這年頭報警沒用啊。
對啊,因為女性穿著暴露現在並不被認為是對男性的性騷擾啊,這是不平等的現象,應該被修正啊。
這樣社會才會越來越和諧不是?
這個女孩子穿的很正常沒暴露,我想問問那幾位說女人被強暴與穿著暴露有關的大師怎麼看。在此說明,並非對死者不敬,我只是感同身受,心疼,悲傷,憤怒。死者如果怨我,請入我夢中,我自當謝罪。圖
本來不想發,可是這種問題連知乎上的答案都令人心寒
這幾天,我在某個比賽里當評委。上台比賽的男性裡面,有穿緊身褲的。
有幾個穿緊身褲的男性,因為本錢太大了,搞得我這個年輕的女評委一陣面紅耳赤,不敢直視。
我是不是該合理地認為這幾個男性穿成這樣是對我赤果果的性騷擾呢?
顯然不是啊。
他穿什麼樣,完全是他的自由啊。我有不看他的自由啊,我也有看了他,面紅心跳的自由啊。
但是,我絕對沒有摸他的自由。不能因為他穿那麼緊,本錢那麼厚,我就可以上去摸他。對吧!
性騷擾的發生,不在於穿得多和少,即便有些女性包得像個粽子,也有可能遭遇性騷擾。
不要聽說了哪個女孩被性騷擾了,首先心裡就有陰暗想法:肯定是那姑娘穿得少,才會性騷擾的。拜託,千萬不要這麼想。
拜託不要本末倒置!
因為性騷擾發生的原因錯綜複雜,比方說:
1、強烈的性衝動、性渴望。
在精蟲上腦,失去理智的情況下,很有可能飢不擇食,逮到誰,就騷擾誰。
2、特殊的性癖好。
一般的啪啪啪難以滿足,需要通過一些特殊途徑和行為來獲得滿足。比方說,性騷擾時,看到受害人的驚慌、躲閃、驚叫等表現,由此獲得特定的滿足。
這種情況下,有些人就會選擇看上去比較老實、好欺負的女性來騷擾。這跟穿多少衣服沒多少關係。而是跟看上去是不是好欺負,好得手有關係。
3、隨機發生的性騷擾。
比方說一個單位吃飯時,某個男同事嘴犯賤,言語調戲下某個女同事,或者仗著酒勁趁機摸女同事的屁股。
這種事情,就很有可能是隨機發生的。男性沒有預先想要騷擾的對象,在起賊心的那刻,就近找了個女性騷擾。
我去某個企業實行的時候,就遇到過這樣的事。
大冬天參加聚會,我穿著厚厚的羽絨服。
某個年長的男同事喝了點酒,就趁機亂摸女同事佔佔便宜,好巧不巧的,我正好坐他附近。
結局那也是大快人心的,姐姐那啪啪兩巴掌,讓他的臉紅腫了三天。
第二天,酒醒了,自打耳光,哭喪著臉在全部門給我道歉。
我有個直得不能再直的男性朋友,前幾天從上海回來,喝酒的時候給我說,現在的年輕小姑娘穿得真性感,真漂亮。那超短裙,那小蠻腰,那大長腿喲,看著都想摸一把。
我問他,你摸了嗎?
他想了想,一本正經地回答:難道因為女孩穿得性感漂亮,我就得上去摸一把嗎?我是個人,不是禽獸。
看到了嗎,是人,不是禽獸。
最後,想告訴所有女性,如果遭遇了性騷擾,並不是你騷、你浪、你穿得少,勇敢地說出來,勇敢地維護你的權益。
【end】
公眾號:柳柳心理
心理情感 職場社交 自我提升
這是我沒事寫字的地方。
社會心理學家Rahner做過一個實驗。實驗的參與者是兩個學生,學生A答題,學生B觀察學生A並作出評價。實驗人員告訴學生A,回答錯誤的時候會遭到電擊,目的是調查遭受電擊會多大程度地影響問題解答的正確率;告訴學生B的是:請一直注意觀察A,特別是當他回答錯誤遭受電擊時的表情,並在實驗開始之前先對A作出第一印象的評價。
實驗做完以後,實驗人員要求學生B對A再做一次評價。結果令人吃驚。在實驗之後B對A的好感下降:「那麼簡單的問題都會搞錯,遭受電擊也就沒有什麼可說的了。」但按照常理,完全也有可能或作出「在不幸的狀況下,一邊忍受電擊,一邊努力回答問題,忍耐力真強」這樣好意的評價。
本來,兩個人扮演什麼角色完全出於偶然,哪個人成為答題者,哪個人成為觀察者,都是隨機的。學生B卻在實驗後流露出對A的不滿,以致產生了「受了處罰也活該」,「竟會笨到這種程度」的想法。Rahner把這種思考方式命名為「公正性的信奉」。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都認為:人人都受公正的正義所支配。所以,如果是採取正確的行動,能夠充分利用公正機會的人,是不會遭遇不明真相的處罰的。如果有人遭受處罰的話,那麼責任一定是在當事者本人。這種思考方式深深紮根於大多數人的心裡。
在公共場所遭遇性騷擾或流氓襲擊的女性,往往會被人指責為:「穿這麼暴露的誘惑人的服裝,不是在故意刺激流氓的神經嗎?女性自身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種論調的性質與上述事例完全一致。本應給予的應有的同情,例如「因為很不巧正好站在流氓的身邊而被騷擾,真是可憐!」卻常常變成恰恰相反的事實和評價。同樣,對於不幸被誤當成流氓的男性也是一樣,人們馬上給予的不是同情,而是基於「公正性的信奉」而給出的指責。
還有一個需要強調的是,傾聽或贊同這樣評價的一方,多多少少也有一點「公正性的信奉」心理。
現實中,儘管應該重視大部分的公正性,偶然性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視的。這樣看問題的話,對別人作評價的時候,也就會變得比較慎重起來。
參考資料:「日」齊藤勇《人為什麼會說別人壞話》這是我唯一一個幾年內修改了三次的回答。
針對某位高票答主的回答我再反駁一下。性騷擾的判定是要考慮場合的。由於工作需要面對穿緊身褲男,和在正常辦公環境里突然撞上一個穿緊身褲的男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case。這麼說吧,你去過脫衣舞俱樂部么。裡面的舞娘各種挑逗,你會覺得是性騷擾么?不會啊。因為你是明確知道你會看見什麼,並且在進入這個場合後默認遵守了社區規則的。或者再換一個和你的例子更近的,天體浴場。裡面的人個個都不穿衣服,你看到性器官興起了,但是沒有一個人會因為他裸體就告他性騷擾(如果是別的原因,比如言語挑逗那是另說)。可是出了浴場,有人冷不丁大街上裸體來一下,不消說人多的話就被逮捕了。
再有就是該答主講有沒有性騷擾是的判斷是看人有沒有摸,這顯然是對性騷擾的認識過於淺顯。照這麼說說,我在地鐵上,偷偷朝女人的耳朵吹氣,算不算性騷擾呢?我在學校,突然當著女生的面手擼一個不存在的管裝物,帶有挑釁的神情算性騷擾嗎?女性吃著冰棍,突發異想開始模仿porn里給男人口的神情和動作,這又算不算呢?更別說我們熟知的言語上的性騷擾。僅用物理接觸來判定顯然太天真了。
這也就是判定性騷擾的難處,模糊,尺度難以把握。但是我個人覺得,只要自己在生活中在有關方面受到了嚴重的冒犯,無論男女,你都可以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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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後回顧這個問題,感覺很好笑。大家都在借題發揮,而不是在試圖回答。當立場先行的時候,思考或許就不那麼重要了。
這個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定義是不一樣的,可能某種文化下女性暴露除眼睛和手以外的皮膚就是暴露了,而在另一種支持天體的文化里露出皮膚達100%也不算什麼。
還有暴露哪些部位算是衣著暴露。全身包裹嚴實只露出性器官和露背露腿但是令人不適的地方卻遮的恰到好處明顯給人的影響是不一樣的。
這兩個問題很重要,尤其第二個。一個女露陰癖患者在對男性露陰的時候,很明顯這是一種性騷擾,但是人們往往避而不談,因為處於強勢地位的男性對於這種行為有較強的容忍度,甚至認為是愉悅的該多多鼓勵的(這其實就是男權的一種體現)。一昧地認為女性衣著暴露不算性騷擾不能算是女權,而是對於這種問題的逃避和一定程度上男權的體現。
然後問題就來了,到底暴露多少算性騷擾?關於性騷擾的定義不同的國家法律上規定也是略有不同的,一定,也會在這個問題上產生分歧。
不要讓屁股決定腦袋。
假設解決了這些問題,那答案明顯是,這個放之男女皆準,無需討論。
我一直對這種把責任歸咎於受害人的事還需要討論而感到無奈。對抱這種觀點的人,我已經徹底失去耐心以及任何理解,直接把他們歸為存在智商硬傷和心懷惡意者。
類似的問題太多了,譬如女生打黑車被害,城市管理者會一臉正經地出來說那是因為她打黑車所以遭遇了犯罪,而不是去檢討自己疏於管理導致黑車猖獗引發治安問題。一票媒體跟風推波助瀾,我就沒見有那家媒體去追問城市管理者的責任的。
再然後……浙江金華有位吳小姐為參加朋友婚禮,去理髮店做完造型,下午17時30分離店。之後,吳小姐因長得漂亮,在鬧市區被兩名計程車司機帶離,遭強姦後被殺害。這我不知管理者們又該怎麼辯解了,難道要歸咎於吳小姐太漂亮?於是官方該提醒廣大女性不要長得太漂亮?浙江:25歲女生鬧市區失聯 疑被2名計程車司機姦殺(圖)_鳳凰資訊
無論女性穿著是否性感,只要你騷擾她了,就百分百是你的問題,這事沒什麼可以討論的。
我以前寫過一篇說這事的,直接摘部分相關內容過來吧。有關強姦殺人的新聞以及打架等等 - 汗青論史 - 知乎專欄
俗話說,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的。為什麼?因為只要賊惦記,你怎麼防都沒用,一樣遭賊。古人那麼多年前就明白的道理,你們是吃什麼長大的,連這都不知道?
罪犯之所以是罪犯,就因為他們違背了社會倫理,尤其這些案件里的犯罪嫌疑人,都是主觀故意,只要他們想,隨時都可以作案,無論你有沒有防備,都可以要你命,只要他們想幹了。所以,別再擺出一付教育人的嘴臉來檢點受害人的錯誤了,真要檢點,該檢點誰要為疏於管理承擔責任,OK?你敢嗎?至少我沒看見一家媒體說這個話。呸。好意思。
……這個問題同樣適用於之前討論熱點的女性穿衣問題。在我而言,女性穿著性感,是造福社會,無私貢獻美麗,我需要感謝她們,為我帶來了審美愉悅和好心情。
至於有的人看見了性感女性於是開始管不住自己,然後干出下三濫的事來,我堅持認為那是因為他們人下三濫的緣故,跟女人們沒一點關係。好比在野外無人區,碰見一位裸體女性,我肯定會脫衣給她,而不會襲擊她。撲上去的那是禽獸,這個時候我肯定是禽獸不如。我覺得這一點沒什麼難度,而且相信絕大部分人都不會覺得有難度。
所以,你可以提醒女性同胞,在一些場合和時段穿著性感容易被襲擊,請她們提高警惕,保護好自己,但絕對不可以把她們的被襲擊,歸咎於她們太美麗太性感。
以及,看看別人是怎麼做的:
發生了對女性的不幸事件後,為何媒體報道會有總結「女性不要單獨做某事」之類教訓與經驗的普遍現象? - 王法的回答
犯法跟犯傻兩回事,犯法要罰,犯傻要打。
一個男的,在家裡光著身體不拉窗帘,對面的女住戶報警了。警察抓走了他,罪名是性騷擾。
拘留釋放回來,男的有一日發現,對面的女住戶也沒穿衣服還不拉窗帘,逐立刻報警。警察抓走了他,罪名是偷窺。
所以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這個世界很多時候是沒有道理可講的。
你可以認為女性穿著暴露是對你的性騷擾,
但是實際上,你看可能就變成了你流氓。
因為,沒有道理可講啊!
社會弱者有對歧視的優先解釋權。
黑人罵白人不是歧視,白人罵黑人才叫歧視。
女人誇男人通情達理是表揚,男人誇女人通情達理則可能涉嫌男權,因為意思可能是女人通的是男人的情,達的是男人的理。好好的一個通情達理,就給重新解釋了。
女人誇男人懂事是表揚,男人誇女人懂事又可能涉嫌男權,因為可能女人懂的是男人喜歡的事。好好的一個懂事,也被重新解釋了。
做個男人,好難。
好多評論都盯著這個故事,我也很無奈,我只是舉個例子。現在寫個回答,真難。
某天晚上,我和朋友看完電影已經11點,走在空曠的大街上,迎面走來一個女生,長得白,漂亮,身材很好,那時候還是冬天,然而她穿的不是運動衣不是厚棉襖,而是。。。。。。。。。。。。。。。。。。。低領半透明薄衣,一覽無餘,她正在跑步鍛煉,你們可以腦補那個場面
朋友跟我講,這樣的姑娘,真是自己把自己置於最危險的地步
我只是告誡所有女性同胞,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小心的保護自己總是沒錯的,沒必要親身去測試這個社會有多少渣滓存在
至於某些動輒「我生活在自己的國家,出門卻要擔心被本國的男人騷擾,這真是莫大的悲哀。」我只能呵呵
你民主燈塔國晚上出門要是穿成這樣,別說你是女的,你就是個男的,被拉到小巷裡也是很有可能的
我當然承認「我可以騷,你不能擾」
但是關了知乎界面和電腦,晚上出門注意安全,帶個警棍或者同伴,一些高票答案除了在那裡義憤填膺,書生意氣,其他屁用都沒有,知乎看多了,是不是覺得全世界都是講道理的好人了?當你遇到流氓,上去一棍子是最佳方案,在那裡跟他們講穿著性感是你們的自由。你們是猴子請來的逗比嗎?
這個問題不複雜吧,怎麼感覺回答都偏題了?
而且兩個問題應該放在一起說:男性穿著暴露是不是對女性的性騷擾?女性穿著暴露是不是對男性的性騷擾?
個人理解還是得考慮暴露程度的差異。
露陰癖(男或女暴露生殖器)算作性騷擾應該沒什麼疑問吧。但男人打赤膊算嗎,女人半裸算嗎,男人緊身衣呢,女人比基尼呢……某家餐館的飯菜做的好吃,算不算是勾引囊中羞澀的我吃霸王餐?
王思聰這麼有錢,還經常炫富,是不是暗示我可以去打劫他?
別人家的小孩子又聽話又可愛,是不是我可以掐死我家又丑又調皮的死孩子然後偷他家的孩子養?
金蓮,瓶兒又漂亮又可人,老公又慫,是不是我西門大官人就可以理直氣壯理所當然的幫大郎子虛關心照顧代勞以提升她們性生活質量?
當年哥還在讀書,有點帥吧
冬天,穿了一件大衣,挺長的。好吧,我承認我好吃,當時口袋裡裝了一根雙匯的大火腿腸,準備去學校吃。
公交車上不算擠,但還是站著,我們這裡公交車一般都不太擠。
突然一個剎車,一個阿姨撞到我身上,其實也沒什麼,重新站好。
後面的事就不對了,怎麼她總往我身上靠,明明旁邊有那麼多位置,還離我這麼近,莫非……我立刻警覺起來,把手伸進褲兜,緊緊攥住口袋裡那張10元的紙幣!想偷錢,沒門!
就這樣,那位阿姨靠著我,扭扭蹭蹭了一路到我下車。等到了教室,我把手伸進大衣口袋摸到那根火腿腸時才發現……哥們好像被人性騷擾了!
大波浪捲髮,金絲眼睛,不要問我為什麼記得那麼清楚,在公交車上,我已經想好了,自己要如何勇斗盜竊團伙,萬一打不過也要記好壞人的長相特徵,好讓警察抓人!
運鈔車在你眼前過你怎麼不去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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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個心,人家穿羽絨服你也會動邪念,沒那個心,就是光著該柳下惠還是柳下惠。
我是男性,直男,挺好色,嗯 應該說特別好色。
我被騷擾過,明確意義上的性騷擾。
那女孩之前是做模特的,胸罩內褲都沒穿就一個睡衣,鑽我被窩裡讓我趕出去了。
這只是其中比較直白的一次。
誘惑騷擾這些都不是借口,還是看你心正不正。
了解男人的永遠是男人。
還騷擾? 真夠矯情的 。
我這些話就放這。慢藏誨盜,冶容誨淫
這是儒家往易經裡面塞的私貨。但儒家還不至於無恥到說羔羊侵犯了虎豹,頂多是說你沒保護好自己,活該。儒家是講倫理的,倫理就有一些前提的條件,比如人人愛財,男人好色且主動進攻。這些前提到現在還有效。
騷擾的判定依據不是引誘,而是強迫。
所以女人暴露和男人講黃段子是不一樣的,前者是引誘,後者是強迫。正常的男人都心知肚明。因為我喜歡看啊,我不討厭啊。所以她們怎麼暴露都不算對我的騷擾。就好像你把鈔票丟人家院子里,人家會告你亂丟垃圾嗎?騷擾的判定應該是主觀依據的。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我覺得從法理上來講,要把人家不喜歡的東西強加給別人那才能算是騷擾吧。我買菜經常路過一個弄堂,裡面有個精神很好的老大媽總是不穿內衣,就穿個垂掛感很強的透視汗衫清晰透著和汗衫一樣垂掛奶子,看到對面年輕男人走過來就昂首挺胸往路當中撞。如果你好這口,這不算騷擾。如果你害怕這個噁心這個,這應該算是騷擾。
這個問題真不好回答,非常容易偏題。剛剛看了一圈,發現大多數答案都是這兩種觀點在爭論:
1.女性穿著暴露/行為不檢點/大晚上……,所以活該被怎樣怎樣,希望廣大女性自潔自愛,不立危牆之下。
2.主要錯誤在於男性的齷齪,社會治安的紊亂(等一系列同義詞吧),不能一味指責女性的行為方式和穿著打扮,人家人身自由,只要不犯法想怎樣就怎樣。連受害都要被指責,真是悲哀!
哎…下面說說答主自己的看法吧(說看法不是答題,說我跑題的就別來了,我沒有答題何來跑題):
上面這兩種評論的人,都想通過改變對方來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都是死腦筋和理想主義者。對於第一種觀點,說誇張點,假設全世界都是危牆,你還能上天待著不成?
對於第二種觀點,再完美的社會也有陰暗面,你非要去拆遷的樓盤探險我也沒辦法。受害了就算是判對方全責,判對方死刑,判對方株連九族,對於你又有什麼作用呢,清白自己長回來並且死而復活?
就沒人看出來雙管齊下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嗎?女性應該盡量(注意我說的是盡量)不立危牆之下,社會治安也確實急需投入更多的力氣,減少危牆的數目。
最後,對於那些說量刑過輕,抓住就判死刑的,我不是很贊同,不能一概而論。
對於那種情節惡劣不知悔改的,死刑不過分,這樣的是應該抓住一個殺一個,放出來也是繼續危害社會。對於那種情節不是那麼惡劣的,根據具體情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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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猜到評論區肯定會有人跳出來罵我,什麼叫做情節不惡劣?強姦還不惡劣?你TM@。~/……我舉個例子,不久前看到一個新聞,講的是新婚夫婦留伴郎在家睡覺,新娘半夜上廁所,回來進錯房間誤把伴郎當新郎,又吻又摸把人家弄醒發生關係。第二天早上起來發現睡錯人,把伴郎告上法庭,最後不也沒判伴郎強姦嗎。
作為一名男性,我認為當然不該視為性騷擾。否則以後出門還有什麼樂趣呢?
針對一下偏題的質疑,這個我確實要道歉,我只是在我的timeline上面看到了這個問題下的一篇回答,並沒有看題干。不過不是說嗎?好的答案都自帶偏題屬性,因為真正的問題可能不是一開始想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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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美國阿卡迪亞大學(Arcadia University)的凱瑟琳(Katherine Cambareri)拍攝的「 她們被性侵時穿的衣服」——並沒有什麼很暴露的衣服,對嗎?
或許犯人被穿著性感的女性購起了性慾,但最後下手的目標,永遠只會是「看起來容易被自己控制的人」。性侵受害者不是最性感、最暴露的女人。
每當性侵、性騷擾等事件發生時,總有人指責受害者:「誰讓你穿這麼少的」?為何明明是受害者卻受到社會輿論所指?旁觀者以偏見的視角審視受害者,卻並不了解實際的犯罪場景。
他們出於所謂的好心說:「女孩子穿保守點才是保護自己 ",表面上是體貼,但仔細想想,這說法的另外一面,分明是「你出事一定是因為你不自重 "。儘管這句話邏輯不對,但在現實生活中太多人暗自相信這種說法。
直到凱瑟琳為性侵案的受害者們拍下這組攝影作品,昏暗背景下投有一兩束攝影棚的燈光,印花弔帶,破洞牛仔,各種顏色帶有不同程度皺褶的舊棉布,以及可能在角落裡放置很久的臟球鞋。這些看起來毫無美感的單品沉默的陳列在畫框中間,講述受害者曾經的屈辱。
穿什麼真的不重要。想性侵你的人,根本不會在意你穿什麼。所謂「女性穿著暴露誘發男性犯罪」無非就是在為施暴者開脫。
來源:今日頭條
很早的文章了,即使在知乎上都不是第一次看見。
如果這個是真的,那麼被強姦的話,盡量穿得暴露點,打扮得漂亮點,畢竟一個美麗自信的女人,不太像一個會善罷甘休的女人,而且美麗自信的外表往往訴說著她的階級。
所以即使是為了保護自己,也沒有必要穿得厚厚的,最多不要去那些亂的地方。
這麼快破百贊還是頭一次,輪子哥看來真是功不可沒啊
針對一下偏題的質疑,這個我確實要道歉,我只是在我的timeline上面看到了這個問題下的一篇回答,並沒有看題干。不過那篇回答的大意大概是這樣的————雖然穿得暴露不是勾引男人,但是遇到強姦是什麼都沒有用的,別被人忽悠了。should be is not can be 為了保護自己,我還是選擇穿得保守一點。(我看到一個妹子點贊了,評論區裡面也有一個自稱女性用戶認可這個觀點)
但是,這篇文章的作者卻認為:強姦只和被強姦者弱不弱有關,和美不美無關。所以按這個邏輯,想要保護自己很簡單,變成一個強大美麗自信的女人,慫貨就不敢來強姦你了。
打個比方,范冰冰應該算是性感,而且有意使用這種武器來吸引眼球了吧?但是有人敢強姦范冰冰嗎?
這是個極端的例子,大概意思是說:強姦犯絕對不敢強姦那些社會地位明顯比他高的人!而美貌,自信,這些都可以判斷一個女人的社會地位(你以為打扮不要錢嗎?再說了,一個女人美的話,就算出身貧寒,也可以混得不錯的)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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