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小米電視發布會上未提及出門問問對其相關技術支持?


這麼多人寫了這麼多回答,有沒有人站在小米的角度上講「小米欺負小公司」會有多大的收益?比如說,不提服務是由這家公司提供,多賣一萬台電視?完全不可能是吧!
但如果提了,會有怎樣的收益?知乎上面誇老羅那場發布會提訊飛的稱讚不要太多好吧。估摸小米其實是「卧槽終於輪到我提夥伴我自豪,我要得贊漲工資」打了雞血的心態來促成這件事。也只有這種過於激動的工作態度容易出現發布會前合同沒簽的烏龍。講道理,PPT哪怕拿好幾頁來說這個事,成本也不超過5毛。
這麼一件「幹了皆大歡喜」不幹「各方都有遺憾」的事情,哪個智商正常的人故意搗蛋?說到底就是溝通不到位。恐怕如果發布會前兩小時溝通的時候,問問乘機提點不過分的要求,小米都能答應了。不過看聊天記錄,問問的聯繫人」沒時間「,合同看沒看還是兩說,「霸王合同」的事情,「保留最終解釋權」這條萬能無敵的都沒看到來著。
最後反過來想想這件事,請問問的領導層想想,自己是不是被人當槍使了。。。


雙方合作了幾個月了,成熟的產品都可以上發布會了,合同都草擬了,結果沒簽。

(年輕人火氣足想著跳過繁文縟節直接開始干我能理解,但是產品都出來了合同還撂著不簽?問問的法務也是心寬)

21號開發布會了,小米18號發出照會:老哥要上你的logo,你們同不同意。

問問表示同意,結果三天過去,合同還是沒簽。

(3天時間,小米是打過招呼的,不會問問的法務都是高中畢業吧,人家要放你logo了,你不解決下問題? 我特么在微博上轉發個別人原創的作品好歹也會打個招呼別人同意了我留個聊天記錄用啊)

21號下午發布會,小米的法務早上複核材料,發現沒有簽過字的合同,緊急聯絡問問的商務。

(然後問問表示時間不夠走流程了~~~你們特么之前去幹嘛了?)

結果被別有用心的人說成是小米只給了3個小時簽合同?????喵喵喵???


簡單的說一下後果。

1)小米會被懟,不管是有理的無理的,肯定會過一段風口浪尖的生活。

2)但是對於出門問問,真是把作死做到了幾點。

大家從印象中得到了兩點信息第一,這家的識別率不行,技術不過關。第二,這家能不和你商量就爆出保密的協議。

今後合作的任何數據,資本方的聯繫方式,出門問問,你說你會遵守曾諾保守秘密?呵呵呵呵呵呵呵。


Ps:加一句話,公關是要有腦子的,別以為招個會吵架的大V,就覺得自己能一個打10個。嗓門大,不代表能贏得勝利,不說話,也不代表不會悄無聲息的下黑手。


誰能告訴我,出門問問這家公司的訴求到底是什麼?

如果問問的訴求是讓小米在發布會上提及問問,但你沒簽協議,從法律角度來說,小米無權展示你的商標logo,自然不能提及你了。

如果問問的訴求是讓小米不要用問問的技術,那問問不是發布會前說要中斷技術支持嗎?斷就斷吧,因為還有搜狗,並不影響演示。結果實際又不斷,今天微博上回應還說不知道小米是故意使用還是無意使用,這簡直就是碰瓷啊!

所以,不簽協議,小米你還得幫我出名,這才是問問的訴求吧?!這個判斷應該沒毛病。

現在這個目的已經達到了,不過暴露出這是一家搞技術不行,沒有商業操守,營銷很有一套的自稱搞技術的公司。


米粉路過,說說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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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整個事情的過程,其實是比較清楚的:

  1. 小米和問問在發布會前由於一個協議的事情談不攏,雙方停止合作。
  2. 但是問問的合作介面沒有下線,小米在發布會上演示的過程中依然有使用問問的服務,導致所謂「盜用技術」的爭議。
  3. 由於事發匆忙,問問質疑小米是不是有意在最後時刻逼簽協議。

而小米則辯稱沒有逼簽合同也沒有盜用技術,只是由於不簽協議導致無法在 PPT 上致謝,停止合作實屬無奈,同時給出多份微信聊天記錄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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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個事情說明了,小米內部的工作流程和對外的溝通方式都有很大的問題。

小米不是第一次開發布會,也不是第一次在發布會上使用合作夥伴的 LOGO 了,但是我看完了小米的聲明,對這個合作的流程還是有諸多疑問:

  1. 這個協議是什麼協議,是合作的協議,還是在發布會上使用合作夥伴商標的協議?
  2. 在什麼階段該簽這個協議,是合作開始之前就簽,簽完再談其他;還是放到發布會前3小時再去確認這個事情?
  3. 從確認合作的細節,到簽訂協議,到最後對外宣傳,整個合作流程誰來跟進?
  4. 如果不簽這個協議,暫停合作關係,影響到產品的功能了,小米是不是應該跟對方說清楚收尾步驟,讓對方把合作介面下線?

那麼小米的聲明裡面,對這些流程上的問題,交代得不明不白。

  1. 從截圖上看,小米 BD 根本沒跟對方講清楚這個協議的前因後果,到底這個協議是確認合作的方式和內容,還是授權小米在發布會上使用對方的 LOGO ?小米 BD 只是簡單地說不簽就不能在發布會 PPT 上放問問的 LOGO ,讓人一頭霧水,也沒有說服力。
  2. 如果是簽協議授權小米在發布會上使用問問的 LOGO,那這個協議的內容就太寬泛了。你只是想用 LOGO 而已,加一些 7x24 小時什麼什麼的內容進來,是要幹嘛?
    如果是要簽協議確定合作的方式和內容,那麼整個流程就有問題,程序員都已經吭哧吭哧搞了三個月,到了要發布的時候才來確認這些合作細節,這不是搞笑嗎。
  3. 請注意,這個協議是在事發當天11點21分發到問問員工的電子郵箱的,也就是說這個員工在11點21分到14點的短短 2.5 個小時里,要讓公司的法務評估條款內容、法律風險,要找領導簽字,要蓋公司的公章。我覺得換了任何一個人來處理,也會心裡犯嘀咕,難免對小米有不滿。小米內部也不是沒有人知道這個事情,就不能提前溝通提前解決嗎?
  4. 從整個流程來看,這個法律問題不該讓 BD 來跟進,而小米 BD 也顯然跟進得不到位,不然也不會到最後一天才爆發出問題。這說明整個流程應該重新設計,把責任落實到個人,並且在特定時間節點確認,確認完了再往下走。
  5. 雙方在微信上確認了合作關係暫停,對方的經理詢問小米 BD 這個代碼是不是已經硬編碼好了,這是一個疑問句,小米 BD 沒有回答,因為他也不懂什麼叫做 hard code。
  6. 小米內部的程序員評估,小米電視用到了兩個公司的語音識別服務,即使問問把服務下掉,也不會影響功能,這是小米內部溝通的結果,但是這個結果沒有同步給合作夥伴。誰去回答合作夥伴關於 hard code 的這個疑問呢,沒有;誰去通知問問把服務下線呢,也沒有。

如果小米能設計好工作流程,在合作之前就跟合作夥伴溝通好,把該簽的協議簽了,簽完了再讓程序員開始動工,這一切誤會也許就不會發生。


說了是硬編碼沒法改了,但問問能終止還說要終止,而他卻沒終止。
如果沒簽協議小米直接出了ppt感謝了問問,問問也可以發詰問說小米未經允許使用。
這明明是問問完全在要挾小米吧,我看不出來小米能用沒簽字的合同來威脅問問…
如果接下來有友商出面和問問合作同時嘲諷下小米,那就算小米沒錯也要在一般人眼裡背著鍋過了~


1、作為一名法務,我認為小米團隊的考慮是審慎的,在未簽訂最終合同的情況下,貿然提及使用問問團隊特定語音識別技術,很可能涉及侵權,因為之前的商務談判完全可能全部推翻,小米團隊已經提及了郵件確認方式,問問團隊未採納,可以理解為問問團隊未承諾,雙方合意未達成。

2、問問團隊在此次事件中存在失職情形,第一、合同條款的溝通必然是雙方法務長期的溝通和妥協過程,不存在對方臨時才發給你合同讓你蓋章,不要告訴我一個為期三年的合作不用簽訂任何合同;第二、合同簽訂流程涉及公司法務、商務、總經理層的傳遞,如果和最高層形成有效的溝通,合同的簽署是很快的,我不認為問問團隊在簽訂合同上和最高層形成有效的溝通;第三、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和簽署程序重視無可厚非,但能否採取一定的變通方式?比如:問問團隊出具一份授權書允許小米本次使用語音識別技術,這樣不涉及後續三年的合作協議,也讓小米沒有侵權的顧慮,還可以形成廣告效應。


作為一個初代MOTO360用戶表示出門問問公司過河拆橋的事自己幹了就不給別人干?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強答一發

利益相關:搜狗相關人員

我猜測部門大佬們直到今天早上才知道小米還接了其他公司的語音,立馬調日誌看是不是被怒坑了一波,不過現在也沒看到啥說明呢

看了小米的解釋後確認了一下,我們這邊十八分三十一秒那個是識別對了的,用時將近200ms,算是正常範圍內。然而有個這是誰居然用了200多毫秒,按理說這麼幾個字不能用這麼久啊,還有個這是誰幾十毫秒就返回了。所以從我們這邊的日誌看小米說的後面部分搜狗更快更準確倒是沒啥問題。

感覺這麼一說一下子就知道我是誰了,我好方。

不過我司真的不準備出來說一下么?本來單獨佔了一頁ppt的,全給人家打廣告了


搜狗成為最大贏家


現在的創業公司到底怎麼了,是總想抱著你弱你有理,來博得社會的同情,還是總想蹭熱點,來獲得關注?

打臉啦,來看下小米官方怎樣回復的。

我也表示困惑和遺憾。


本來我是不想撕逼的,為何要逼我

2017-3-24更

有說免費3年問問無法接受的,你們都是純腦補嗎?

【合作期間: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合作內容還要我重新寫一遍嗎?

合作內容還要我重新寫一遍嗎?

合作內容還要我重新寫一遍嗎?

合作內容是約定的是雙方義務責任,你們都選擇性失明?你們意思是這3年小米不用提供軟體及相關運營數據?我真懶得噴了,真的,有些人在我眼裡就跟鴕鳥一樣,頭埋那麼深不怕窒息?


還有跟我講小米發布會前3小時說不簽協議不展示LOGO是威脅問問,我真奇了怪了,3個月前就開始合作了,至今合作協議沒簽,這個鍋都扔給小米對嗎?小米要是不提這協議,問問是不是也就準備讓這次「合作」永遠的處於無協議狀態?小米這協議提出的時間是槽點的話,那問問完全漠視契約作用就很解放天性?猜測硬解碼程序更改麻煩,提出中斷服務業很符合一個native技術公司氣質(此中英文混搭POWED BY @NZ-零

作為創業公司還有臉說程序走不完,這份協議2個小時能讀100遍(請允許我使用了一個謙虛的比喻),當然這也可能是對於協議內容不認可的說辭,但是哪不認可倒是說出來啊,如果問問的經營者和法務如果說出跟後端小朋友說的是一樣的原因,那麼我就推翻我之前所有的想法,僅留下一句話【出門問問趕緊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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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責小米是霸王條款的都是看了下圖中出門問問後端年輕人對協議【通用條款】的總結吧?

先不說【通用條款】,先說出門問問亮出的這個協議原文,後端年輕人給大家划了重點,那些不是重點,是各位觀眾的情緒點,【平等】【技術】【免費】。

後端年輕人急需上一堂生動的小學語文提取歸納中心思想課,是不是霸王條款,應該看綠色劃線部分:

【支持內容、支持形式等由雙方另行約定】

【提供何種數據,數據提供方式及頻次有雙方另行約定】

至於【乙方在其產品發布會及公關活動中顯著說明甲方產品技術……】

通過小米曝光的聊天記錄,對出門問問在發布會的展示要求,小米BD的回答是【沒問題】

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這是霸王條款?


我們來說通用條款:基於爆協議這種LOW到底的行徑,請問通用條款為什麼不爆呀?

是不是通用條款中還有出門問問對小米的要求呀?話說回來7*24響應這種要求要是不寫上,出門問問的後端們是不是還準備一會在線一會離線?好任性啊。

【乙方給予甲方品牌展示宣傳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到現在連合作協議都沒簽,你談細節?難不成讓小米把這條款改成【乙方給予甲方全方位無死角品牌展示與宣傳】?就不算霸王條款?

【另註:本次答案撰寫 powered by 搜狗輸入法、64位win7專業版(自帶的畫圖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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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回答:

小小年紀就學人家炒作,長大了還得了?

出門問問做後端的年輕人,有脾氣很正常,沒腦子就有問題了,爆協議內容這麼LOW的事都做得出來,有做事要想未來啊!何況協議也沒毛病啊?7*24都做不到,難道小米用你們的語音識別還得通知用戶135可用,246離線?

小米的聲明也是蔫吧壞,你們和搜狗在這方面算競爭對手了吧,小米公布了一組數據,結果是18:1.5,基本上屬於不能打的那種,這個比你爆協議內容狠毒多了。

看別人老司機覺著自己也能飄一個的人不少,翻車的人更不少。


問問最新回復。

[我覺得]事情的經過是:
小米發布會前突然發現合同問題(不知道這個突然帶不帶惡意),在協商之後問問表示「算了吧」,「理解」(沒想到後面事情會這麼大),小米安慰還有下次發布會的PR,但是問問在細細分析合同後有點不甘心,畢竟小米發布會這個熱度不少,於是決定也要詐一手小米,在發布會前2分鐘說斷服務(你小米2小時前才說要簽合同,我也2分鐘前才說斷服務!),但是最後並沒有斷(不敢惹小米?擔心以後的合作?),最後是說問問方在後台做了後台保障,然後雙方說了儘快補合同的事。
後來應該是談得不妥(畢竟20次請求中搜狗18次比問問快,而且準確率遠高於問問。),問問覺得憋屈,於是出來撕,說小米店大欺客,要強簽。
小米回應問問言行不一,說「算了吧」,「理解」現在卻來撕,發布會前2分鐘還詐我一手,而且問問的服務確實不佳,比不上搜狗,小米律師不合格的事情輕描淡寫。
最後問問只能出來發一手溫情牌。
最為2邊的粉絲我得出下面的結論:
1,小米發布會前2小時才說合同這個事是沒得說小米的鍋甩不走,只是站不同的邊有不同的說法,問問說是陰謀。
2,問問也做得不好,小米找你們簽合同你們怎麼不主動找?(小米找問問簽的時候可以發現問問早就在意沒合同這個問題了),而且撕的時候只說小米強簽,卻沒說自己放棄和詐小米那事,最後理虧只能打溫情牌。
3,雙方的合作應該就斷了。


講真,大小公司呆過快十家,什麼事情都會被揪出來扯的並不多。雖說大公司都容易被當靶子,但程度還真是有區別。我看都已經無聊到發微信記錄了,那我也發個之前回答過小米問題後,和同事的對話——


看著像炒作,等小米官方回應再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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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問問的鍋,就算髮布會上的計划出了分歧也應該官方溝通之後再做下一步打算。問問卻連溝通都沒有直接把小米掛出來婊了一番,至少這是很沒契約精神的行為,估計小米的人看到問問CEO的檄文也是一臉懵逼。

最後來個惡意揣測,小米電視演示時用了搜狗的演算法18次,全部成功;用了問問演算法兩次,還識別失敗了一次。問問的人看完發布會是不是覺得反正以後也合作不下去了,乾脆拿小米炒作一波發揮發揮剩餘價值?

或者這也許是兩家一起演的一波雙簧營銷?反正最後都彼此宣傳了一波,雙贏~


3首先,小米並沒有盜用技術,這點肯定可以肯定,說小米盜用技術的可以洗洗睡了。問問與小米合作了三個月,前期肯定是有簽署協議的,我用你的SDK,你用我的數據,大家互不收費,互利共贏。
其次,問問糾結的是在小米沒有像鎚子那樣在發布會上列出一頁ppt來專門來講他,或者至少提一下。那我們我們來分析一下小米這麼做對不對,網上爆出的內容說的是小米在發布會前三個小時要求問問簽署協議,不然就不給問問上PPT。那麼小米在商業上有沒有義務把問問放上去?答案是:沒有。電視上的語音系統只是用了你的部分技術,最終產品是屬於小米的,就如同小米手機用的夏普的屏幕,但是他沒義務在發布會上說我們用的夏普的屏幕一個道理。但是小米想把問問放PPT上,放PPT上不是我小米想放就放的呀,我要徵求你問問的意見呀,因為用了你問問的商標呀。但是我舉辦一個發布會很不容易,花費很多錢,也帶了大量的曝光,我把你放上去幫你宣傳,你可以適當給我點資源,大家互相置換嘛對不對。如果你同意我就放你問問的圖標,但是你不同意,那對不起,我沒法放。我放了說不定你還說我侵權了呢,不合規。至於為什麼在發布會前三個小時才讓問問簽署協議,或許是因為小米前面沒考慮周到,畢竟很多事情都是很忙的。當然這次你沒簽署,沒關係下次發布會你簽署了就給你上。商業上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肯定有人拿老羅跟訊飛說事,殊不知老羅也在前期掙得了訊飛的同意才這麼做的。

補充
小米的回應


看現在的回答感覺是小米欺負了出門問問。
是誰把搜索引擎變得更聰明?(來自人民網)
http://scitech.people.com.cn/n1/2016/1028/c1007-28815683.html
隨便貼一段:
「 經過八年研發實踐,課題組在三大方面取得顯著成果:從用戶看似無序的點擊行為中,挖掘規律,改進搜索引擎查詢理解的性能;藉助用戶瀏覽行為模式的差異,監測網頁質量,讓垃圾和非法信息無處遁形;通過認知心理實驗建立用戶行為模型,改進搜索引擎結果排序的性能。」
用戶的數據在語音搜索這一塊不重要嗎?搜狗為什麼要和小米合作?
所以覺得小米所說的「平等互利」並沒有錯。


題主選擇性失明啊。。。不是還有小米更完全的那個截圖嗎?
另外,眼科可以看同仁,好像還不錯。


價錢沒談攏?


事情有點亂,多次出現反轉,這篇回答會分為兩部分:事件本身的發展路徑及愛范兒作者的分析。

事件發展路徑(如果已經了解可以跳過這一部分)

一、出門問問發公開信

出門問問在發的公開信里,曬出了小米提供的合約細節。在這封許可協議中,小米作為乙方,要求甲方出門問問為小米電視以及關聯公司的智能產品(包括音箱、電視、手機、平板)提供 SDK 集成服務。並且小米電視有權通過出門問問 SDK 集成服務使得小米電視軟體實現在線語音識別功能。本次合作作為免費合作,雙方互不向對方付費,合作的期限是從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除此之外,出門問問還在公開信中表示,通用條款中還要求出門問問應該給予 7 × 24 小時的實時相應服務,而小米電視給予出門問問的品牌展示宣傳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最為關鍵的是,據出門問問,小米的合作協議是在發布會開始前三小時突然發過來的,並表示出門問問如果能在發布會前簽署這一協議,在發布會中就能為展示一頁帶有出門問問 logo 的 PPT。

事情的最終結果是,出門問問並沒有同意簽署這一協議,小米電視在發布會中抹掉了出門問問宣傳頁 PPT,但依然使用了之前與出門問問共同調校並最終介入出門問問語音 SDK 的智能語音識別功能作為發布會現場演示。

二、小米電視做出官方回應

小米電視方面對此事曬出了更多關於合約的細節和當時與出門問問方面微信溝通的截圖。

小米方面的聲明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

1. 3 月 18 日小米電視就曾經主動向出門問問提出過在發布會上會感謝對方。

2. 3 月 21 日,小米律師發現並沒有收到出門問問蓋章簽字的商業合同,隨後小米方面聯繫出門問問並催促其儘快簽署合同。

3. 出門問問在合約談不妥的情況下,主動提出 「自己在上海出差,算了吧這次。」

4. 小米認為出門問問在確定不簽署合同後,曾經威脅停止服務並試探小米電視的代碼是否已經完成且無法修改。並且溝通將會在下次發布會表示會有公開品牌露出,出門問問方面也表示了認可。

最為重要的是,小米電視方面則表示,小米電視 4A 所需的語音識別同時由兩家公司提供——搜狗和出門問問,小米電視優選最先響應的識別結果,如果出門問問停止服務,所有的服務都將由搜狗提供識別結果。所以小米電視方面表示發布會前 1 分鐘,臨時更改 PPT,宣布語音識別由搜狗一家提供。

但發布會的事實其實如同出門問問最初一封公開信一樣,出門問問並未關閉服務,而在發布會中,小米也調用了出門問問的語音服務。

對此小米的態度是,2017 年 3 月 21 日下午 14:30 左右在小米電視 4A 產品發布會現場演示語音交互時共發出 20 條語音識別請求,由於先到先得,其中 18 條由搜狗提前響應了,18 條全部識別正確;只收到兩條來自出門問問的識別結果,其中一條識別是錯誤的。

三、出門問問在 3 月 22 日晚再次回應

出門問問又發布了一封公開信,表示在努力調校三個月後放棄簽署協議並非是自己意願,而是小米 2017 年 3 月 21 日,發布會前不到三小時才發送協議,而協議要求要求出門問問免費提供技術以及 7 × 24 小時服務三年的時間,而出門問問的品牌露出則另行再議。出門問問認為這樣的協議目的顯然不是小米的回應中所表示的保障出門問問的商標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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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范兒所了解的

在事件發生後,愛范兒記者便第一時間聯繫了雙方負責人。小米方面沒有對此做出回應,而出門問問方面針對此事回答了愛范兒的幾個問題。

出門問問認為如果自己沒有簽署合約,小米電視理應不用接入出門問問 SDK 的語音搜索進行演示。在此次糾紛後,出門問問是否會繼續與小米電視合作,出門問問表示也要看小米方面的解決方案而定。

首先要理解的是,在昨天發布會上演示的智能語音識別功能,絕不是簡單的語音識別和關鍵詞搜索能夠做到的。

在某一個畫面中隨意暫停就能夠識別畫面中的人和物體,如果沒有用到視覺識別技術,那麼就需要大量的數據輸入作為基礎,確保在語音識別出需要搜索的關鍵點後準確調取到所需內容。而小米電視所展示的語義理解搜索,也需要大量的數據積累和特定調校。 出門問問與小米的合作,就是在語音識別的部分。

但有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如果發布會中所展示的 demo 小米電視和出門問問團隊都調校了 3 個月的時間,發布會中小米所重點展示的智能語音功能很有可能只能實現比較基礎的功能,畢竟要做到每部電影每個畫面的人物和物體識別,也是需要大量的積累量的。

愛范兒諮詢出門問問方面時,出門問問也表示,目前能夠實現發布會中 demo 展示一樣的,也僅僅有《從你的全世界路過》這一部電影。

目前小米電視的官網中,列出了可實現的語音識別功能清單,除了下圖中列出的功能,還包括影視百科、天氣查詢和計時關機。但值得注意的是,小米官網中對於昨天 demo 演示的明星和物體識別,在網站末尾用小字標註,目前這一功能僅僅支持影片《從你的全世界路過》中的部分角色。如果暫停和出門問問的合作,小米電視應該會用搜狗提供的語音服務保障在發布會上所宣傳的智能語音識別內容。

在雙方都做出回應後,事情的爭論也逐漸清晰地集中在兩個問題:

  1. 小米電視是什麼時間把合作協議發給出門問問方面的,是否真的是在發布會三小時前才將合作協議發出?
  2. 協議的內容和目的是什麼?

以上就是出門問問與小米電視此次糾紛的完整事件整理,雙方各執一詞,但對於既定的合作形式,以及具體合約的發送時間和關鍵內容還是模糊其詞,對於這件事情,看了雙方的幾波回應,各位知友怎麼看?


(本文只為大家報道事實,以及解釋細節,但不做任何揣測)

作者: @張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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