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阿里巴巴搶月餅的員工被開除,抄襲「你今天真好看」的員工卻只是被警告?


牛:你就拿這個保衛科來說吧……
馮:不,你等會兒,你們小偷公司要保衛科幹嘛?
牛:太必要了,一百多小偷兒聚在一塊兒,要沒有個保衛科,那公司有點什麼東西不轉眼兒就沒呀?俺們公司賊發,一九九零年一號文件明確指出:越是賊窩越要加強防盜工作

牛群、馮鞏《小偷公司》


月餅搶的是自家,當然要嚴肅處理,抄襲抄的是別人,意思一下就行了。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沒毛病。

===
聲明:我不是阿里員工,匿名是不想在阿里的朋友看到尷尬。


從前越國有個人叫傑克馬,富甲天下。

這天說到最後悔的一件事,傑克馬先誇耀了自己的人很機靈,沒有他們搶不走的方案。又誇耀了自己的方案很高明,沒有人能搶走他們的月餅。

這時候屬下有人問了,「如果我們自己人搶自己的月餅呢?」

旁邊的HR趕緊把他開除了,「就你麻痹事多。」


「通過將這兩個事件結合起來理解,我對公司的價值觀和企業文化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


這還不好理解么?

  • 抄襲是一個從上至下的行為,關係重大涉及面廣。
  • 這又不是第一次,也絕不會是最後一次。這次炒了相關人員,之前那些同樣手法抄襲過來的項目怎麼辦?一打打死一片人?
  • 炒程序員是HR的決定,HR是阿里最掌權的部門。說炒就炒了。

=======

某些人做奴才跪習慣了,就看不得別人站著么……?


開除了不就等於默認抄襲?

對挽救阿里的形象,起不到轉折作用,反而加深了阿里就是做錯了的認知。


阿里的公關稿只是承認事件的不好影響,並認同對方由第三方審核代碼,但沒有承認直接進行了代碼抄襲。這種情況下開除任何人,對外不足以平民憤,對內也無法交代,只能不變應萬變。

對於BAT這是這個級別的企業,還抱有道德幻想的,以為個人行為和企業行為可以區分的,洗洗睡吧。如果開除一個人就能讓事件冷卻,人家的公關團隊早就建議開除了。


實際上這是剛才寫在另一個文章下的評論,想想還是單獨寫出來比較好。

曾經是阿里人,3開頭的5位數工牌,有心的可以猜出來大概是什麼時間,不細說了。

當時在內網上有個事兒,大意是某個子公司的老員工匿名舉報子公司領導的一些破事兒。這個帖子在內網論壇上一開始討論挺熱鬧,直到彭蕾出來說了一番話。

彭蕾的大意是,匿名發帖是對公司文化的不認同,你匿名發帖,我們可以不接受你的舉報,而且建議你離職。

這之後討論氛圍就一邊倒了,圍觀的吃瓜群眾也就散了。

然而當時剛出道的我很震驚:遇到這種事上來不是應該首先調查是否確有其事么?談公司文化批人家匿名算什麼?

不過無所謂了,反正後來很快我也跑路了。彭總說不認同文化最好離職,我覺得她說得挺有道理的。

所以說,想要讀懂阿里在做什麼,還是要去從它的文化,從它的價值觀去找答案。

這事兒已經過去了很多年,很多細節記不完全了。

就當是我給大家講了個故事吧。


這在編程里叫「多態」,也就是說,同一個行為具有多個不同表現形式或形態的能力。 多態就是同一個介面,使用不同的實例而有不同的實現和操作。


孔小里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借鑒不能算偷……借鑒!……互聯網人的事,能算偷么?」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價值觀」,什麼「BAT」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知乎里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聽人家背地裡談論,孔小里原來也曾創新不斷,但終於江郎才盡,又不捨得花錢;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但他在互聯網裡,體量卻比一般公司都大,公關也做的不錯;雖然偶爾被罵幾句,但不出一月,議論者定然散去,甚至那些討論過的痕迹也會被抹去。


竊鉤者誅,竊國者候。


以前在一家民營公司工作,在實驗室管理一個小團隊。有一次,團隊里的一個兄弟在實驗中出現失誤,給公司造成幾萬元的損失,部門經理對此事的處置是罰款——不僅罰了當事人,連同我和我的上級主管一併被罰了當月獎金。

縱使當天我在休假,沒有去上班,罰我我也認了,誰叫我是當事人的直屬上級,但是我的主管對這個罰款可不甘心。為什麼要罰他這個主管的獎金呢?經理說:這裡的處罰原則都是上溯三級!

好吧,遊戲規則是你定的——你要知道,在實驗室出現實驗失敗是很正常的事情!後來,同部門的另一個團隊組長出了問題,按照上溯三級的邏輯,我們的經理也是要被處罰的,結果,僅僅處罰了當事人。

此時怎麼不講公司的處罰原則呢?

好吧,我原來的那個公司雖然遠遠不能跟阿里相提並論,但是有些潛規則的運行並不依賴你公司規模的大小。

我們來看阿里集團,天貓美妝隸屬天貓快消事業組,由於小班委負責制,美妝負責人古邁需要向快消事業組的靖捷彙報,而據網路消息,這個靖捷還是——

在小班委負責制的情況下,你還想讓阿里怎麼處置這起「剽竊」事件?

——我推斷:搶月餅事件的當事人,在阿里的級別應該是低於剽竊事件當事人的。


這有啥不好理解的,搶月餅搶的是自家的東西,抄襲偷的是別人的東西,這待遇當然不一樣了。

這抄襲要不是被你們捅出來有點兒收不了場,年終絕對3.75信不信。


隔壁騰訊抄了那麼多年只會寫輪眼,看著別人公布出來的版本抄,經常還抄不對。早就鄙視死宇智波化騰了。

咱們這個啊,直接連忽悠帶搶,跟人要著資料抄,那簡直不要太高效。超出了風格抄出了水平,開闢了一條互聯網大公司抄襲的新路子,根本就是行業新一代的開山怪嘛。要不是輿論風向不對,嘉獎都有可能。給個警告意思一下就好,不要讓這樣的優秀員工流失了。


當初刷月餅的是5個人,被開掉的是4個,有一個阿里雲的被保留下來了。其他四個安全部門的被開掉了,並且下午四點面談,6點就收拾東西走人了。連工作交接都不需要,這說明什麼?說明那4個人在公司沒有存在感,對阿里來說可有可無。

如果是違背了誠信的價值觀,那麼為什麼另外一個阿里雲的沒有被開掉??所以公關團隊正好借著刷月餅事件,再一次表現一下公司那高尚的價值觀。做一次營銷而已。

所以其實價值觀也是可以因人而異的嗎??

那麼我們今天來看天貓團隊的抄襲行為,試問抄襲難道不應該是比刷月餅更嚴重的事情嗎?

被開掉的四個人刷完還知道上報,其實就是單純的一個炫技行為。卻被扣上違反價值觀的帽子,而今天的三位總監抄襲卻只是被嚴重警告,這說明什麼?除了價值觀可以因人而異之外,我找不到更合理的解釋了。

所以,這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屌絲別隨便犯錯,因為一丁點錯誤,你就會成為炮灰。


一個是占公司的便宜,一個是占別的公司的便宜。
能一樣嗎?


要搶去搶別人的,怎麼能搶同事的?


價值觀:擁抱變化


來,我來和你說說阿里的「價值觀」
一種叫做「薛定諤的價值觀」

「我對錢沒興趣」
「絕不賣阿里股票」
「套現是為了改善生活」
「不環保人類沒有未來」
「狩獵只是消遣」
「阿里沒有假貨」
「假貨質量比真貨好」
「要有夢想的,萬一實現了呢」
「後悔創立阿里」
「阿里是為了培養更多的京東」
「2選1是商家自願的」
「阿里實現了年輕人的夢想」
「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
「90%賣家虧錢問題出在自己身上」
「阿里永遠不會拋棄小賣家」
「該死就讓它們死」
「10億豪宅不是我的」
「香港的豪宅只花了12億」
「我沒有豪車」
「邁巴赫是公司配的」
「餓死也不做遊戲」
「永遠不涉足物流」
「阿里與360永不合作」

部分內容網易評論上看到的挺有意思,侵刪


這有什麼好看待的?
研發是狗啊,狗還講什麼權益……搶個月餅就是開除你怎麼了……
@vczh


一個是用抄別人代碼掙來的錢幫大家買月餅,一個是自己寫代碼搶大家的月餅,HR當然選擇開除後者啦。。。


推薦閱讀:

類型片的抄襲如何界定與規避風險?

TAG:互聯網 | 抄襲 | 馬雲(人物) | 阿里巴巴集團 | 阿里價值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