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加州非法移民為留美蓄意謀殺華裔只需要坐兩年牢並受加州保護不被遣返?

總結幾個焦點問題:
1. 撞人是在2016年2月,SB54法案是2016年12月提出,兩者在邏輯上無關,在事實上相關。
2. 案件本身,是否認定為蓄意謀殺?如果是,只獲四年輕判在法理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對華裔的歧視?
3. SB54法案的實質內容和通過後對加州的影響? 非法移民通過SB54法案漏洞留在美國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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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即將到期,而其妻子不再願意贊助其綠卡的西柯汶納黎巴嫩籍男子Haissam Massalkhy駕車撞人。2016年2月,他在核桃市開車撞死華裔市民邵琪(Chi「Jason」Shao)。本月,他與檢方達成認罪減刑協議,不僅出人意料僅獲四年輕判,更因過去一年獄中「表現良好」,刑期雙倍計算。換言之,獲刑四年的Massalkhy,很可能兩年即重獲自由。而在目前加州有「信任法案(Trust Act)」,如果民主黨眾議員議長推出的SB54提案通過,在「雙重保護傘」下,Massalkhy刑滿後幾乎100%可以如願以償留在美國。

加州參議會議長德利昂(Kevin de Leon)17年早些時候推出SB54提案,希望通過立法方式禁止加州和地方執法機構使用掌握的信息資源協助聯邦執法,在全州建立所謂的「加州人安全區」,禁止在公立學校、醫院和法院樓內實施移民執法行動。SB54的保護傘包括犯罪的無證移民,包括強姦、殺人、武力搶劫、酗酒駕駛等等,都將在加州法律的環境下被保護下來。

Massalkhy被捕後以「致命武器謀殺」的重罪被檢方起訴,但拒絕認罪。

檢辯雙方拉鋸一年之後,辯方最後以Massalkhy有精神問題,案發前曾服用藥物等為由,與檢方達成四年輕判協議,在加州監獄服刑。法官則認為Massalkhy在案發至量刑之間的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服刑389天雙倍計算為777天。

「對方四年刑期,兩年坐牢,換走我們父親一條生命和我們全家一輩子的痛苦」,受害人家屬對Masslkhy輕判表示不滿與無奈,「我們作為受害人,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司法公正,而加害人卻可以如願以償留在美國,天理何在?」

案發後,受害人的大兒子因被列入受害人家屬可能的陰影,而失去成為警員的機會,而邵家也因失去主要的經濟支柱,被迫從核桃市搬家到哈仙達岡。

邵琪被撞慘案過去一年,華人社區整個謀殺車禍仍心有餘悸,尤其是加害人很可能在短短兩年的刑期之後免遭遞解出境,重返社區,不少民眾心生恐懼。

核桃市長秦振國表示,邵琪慘案刑事案結束後,邵家一度希望在民事上對加害人追究法律責任,但最後發現其早已將所有的財務處理妥當,換言之,邵家在經濟上追究加害人的結果非常渺茫。

這似乎是一起預謀很久的車禍謀殺案。秦振國表示,慘案發生後,受害者家屬得到來自政府的幫助相當有限,最後的法律制裁也跌破受害者家屬眼鏡,如果加害人最後果真如願以償留在美國,對受害人家屬情何以堪?

資深律師認為,如果邵家堅持要將車禍加害人遞解出境,唯一的辦法是將本案上訴到聯邦法庭,由聯邦陪審團和法官來裁斷和量刑,進入聯邦司法程序,才可能避開加州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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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檢辯雙方達成認罪減刑協議,今年3月9日由法院宣判,被告依加州刑法第191.5B條:喝酒嗑藥的駕駛汽車殺人罪(vehicular manslaughter)且無重大疏失(without gross negligence),處以四年徒刑,但法官同意折抵刑期,實際只需坐牢不到三年即可出獄,但目前沒有人敢保證,被告在刑滿後會被遞解出境。

美國刑事案件八成以上以認罪減刑(plea bargain)協議結桉,檢方以較輕的控罪和刑期,交換被告認罪,兩造不必進行實際審判程序,如果每件案件都上法庭,司法系統必然無法負荷。其次,檢方負有舉證的責任,如果法定證據不足,較重的罪名則完全無法成立。

在以上因素影響下,被告最初被起訴的罪名、最後被定罪的罪名、實際服刑的時間,往往落差很大。例如有黑幫老大實際有勒索殺人,最後卻只能判以逃漏所得稅罪名去坐牢;官員被控貪腐,卻以對探員說謊罪名服刑。

無辜被撞死的邵琪的寶貴生命只換得被告坐牢三年不到。


4/4/2017 SB54應景的今天在參議院通過了.... 為了挽救破敗的阿妹里肯於Trump大魔王, 加人希決定挺身而出,成為偶像!啊不庇護州。

就看眾議院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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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這案的後果,需要了解下加州很可能要通過的SB54法案。可以看看案發地胡桃市的市長是怎麼看此案的

West Covina, Walnut leaders say 『sanctuary state』 bill would let felons go free

The bill, SB 54, introduced by Senate President pro Tem Kevin de León, D-Los Angeles, would prohibit state and local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from using resources to investigate, detain, report or arrest persons for the purposes of immigration enforcement.

加州馬上要通過的SB54法案將禁止任何州和本地的警力進行調查,拘留,報告和逮捕任何和移民相關的事務。也就是說就算髮現非法移民,本地警力也不可以報告給ICE進行驅逐。

這意味著什麼?胡桃市市長表示

Spence said the bill would make it difficult for the city』s police force to deport rapists, child molesters, and other violent felons here illegally.

法案將使警方驅逐出境非法移民罪犯(包括強姦犯,兒童騷擾犯和其他暴力重罪犯)變得非常困難。(不僅是危害性較小的普通非移,連百害無一利的罪犯非移都不能被驅逐出境了=_=)

同時市長特別提出了這個案子做例子:

「車禍」發生時,犯人的合法移民身份正要失效了(為啥失效下面會提到),如果犯人坐滿兩年牢後出來趕上SB54通過,他雖然仍是非移又犯了罪,仍可以永遠留在美國,沒有被驅逐出境的危險。

Both Ching and Spence said the reason for holding the event in West Covina on Wednesday was to bring attention to the case of a local Lebanese man recently convicted of fatally striking a Walnut jogger.
West Covina resident Haissam Massalkhy was sentenced to four years in state prison this month for fatally striking a jogger in Walnut. At the time of the crash, Massaklhky』s green card may have been expired, and both Ching and Spence said felons like Massalkhy would be shielded from deportation if SB 54 passed.

犯人的合法身份為啥失效?他正在走婚姻綠卡程序拿的是3年條件綠卡,然而「車禍」發生時他的老婆(現在是前妻)要和他離婚,不願意繼續sponsor他的綠卡了,他可以說是走投無路。如果被report,他很可能被驅逐出境。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撞死」無辜路人後,他坐滿兩年牢出獄後反而再也不用擔心被遣返了

Massalkhy』s ex-wife, who did not want to be named, said she was not sure what her ex-husband』s current immigration status was. The two met in Kansas in 2013 while Massalkhy was visiting friends and family on a tourist visa. Once they were married, she sponsored him for a conditional green card, she said.
The two, were in the middle of divorce proceedings when he crashed his car. Because of their marital issues she was not willing to continue sponsoring him for a green card.

LAPD的警探表示現場證詞使人相信罪犯是有意為之

「Statements were made at the scene that led people to believe it was done intentionally,」 Lt. Steve Jauch of the Los Angeles County Sheriff』s Department Homicide Bureau said.

此案最初罪名可是定性murder,因為故意撞人實在太明顯了

最後居然按照 vehicular manslaughter判了,只能說亞裔的命太不值錢。SB54通過了好日無邊

為啥會有人支持這法案呢? 非移中轉站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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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這件事充分暴露了亞裔在警檢法中是多麼的沒分量, walnut city和Diamond bar是新興亞裔好區,然而並無卵依舊被人在自己地頭上欺負。LA Time去年的採訪,另一個傳統亞裔社區 Monterey Park, 亞裔佔67%華裔佔50%,然而local police里只有一個警察是華裔,他媽還很不高興覺得兒子當警察不如當broker的女兒出息。 如果是一個latino佔50%的社區,官方語言早變成西語了吧233333

Hung is the only Chinese-speaking police officer on patrol in Monterey Park, a city that is nearly 50% Chinese, according to the latest census figures.


其實這並不是第一次華人在深藍區被穆穆坑。

2013年10月6日下午5時30分,華人小女孩廖怡君(3歲)與奶奶在法拉盛的人行道上不幸被Ahmad Abu-Zayedeha 撞到身亡。在律師有明確視頻證據事發當時廖怡君與奶奶手牽手遵守交通燈穿過馬路,而且該休旅車先撞到奶奶,其前輪再輾過了廖怡君的身體且警察證明當事人是 酒駕(雖然酒精量沒達到法定醉駕標準)下,法官竟然無視視頻,選擇相信被告的言論(無證據)並只聽了47秒的被告陳述後就宣判被告無罪。 而DMV隨後決定當日警察開給被告兩張罰單(分別為駕駛不當和未能禮讓行人)由於法官做出無罪裁決(not guilty)予以撤銷。。。

這事引起了一系列的社區請願、集會及申訴. 最後紐約州車輛管理局交通法庭在2015年一月才接納法拉盛緬街廖怡君車禍案肇事經過影片並舉行特別聽證,做出了決定--撤銷肇事司機Ahmed Abu-Zayedeh駕照。。。

最後還命名了一個街為廖怡君希望大道。

當時監控視頻截圖在這裡:

如此清楚的圖片,法官連律師都不聽,視頻都不看就做了決定,果然很獨立

-------------------------------解釋陪審制的分割線---------------------

在美國,憲法保護因重罪被起訴的被告人接受陪審團審理的權利。

美國憲法第3條規定:「所有犯罪的審理均應通過陪審方式進行。審理應在該犯罪進行所在地的州進行」 ,另外,該法修正案第6條再次規定了「所有被追訴的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均享有在犯罪進行所在的州或地區,通過公正的陪審程序,接受快速而公開的審理的權利。」。上述規定對於聯邦法院系統當然適用。

此外,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例指出,美國憲法修正案第14條第1節規定的正當程序也包含了接受陪審團審判的內容,因此也適用於各州法院。(鄧肯對路易斯安那州案)。

美國聯邦憲法規定,可獲有期徒刑的上限不滿6個月的輕微犯罪沒有接受陪審審理的權利(鄧肯案判例)。換言之,對於可能獲刑期在6個月以下的犯罪而言,美國憲法並未強制規定陪審程序,而可以由各州法院自由選擇。

除美國聯邦憲法之外,美國幾乎所有的州憲法也都保障被告人接受刑事陪審的權利。

其次,聯邦最高法院通過判例認定,被告人享有陪審審理的權利不僅適用於判斷有罪無罪的問題,也適用於對於可能使被告被判處超過成文法規定的刑罰的事實的審查。

美國刑事案件中的大多數,並非通過陪審裁決,而是通過認罪協商得到解決的。認罪協商是:被告在罪狀認否手續中作有罪答辯(plea of guilty = 認罪),作為其對價,檢察官會減少起訴的罪名數量,以較輕的罪名起訴,並要求法院判處較輕的刑罰。在被告進行有罪答辯的情況下,他同時就放棄了接受事實審理(由陪審團或法官做出)的權利,因此法官直接決定量刑後做出判決。大多數州法院的一審程序中,被起訴的重罪(felony)案件中,只有不足10%進行了事實審理程序(參照#統計)。或者在進行事實審理的情況下,被告也經常放棄陪審審理,而直接由法官進行審理(bench trial)。這個案子就是 Bench trail 的典型


先說說這個案子,它並沒有看上去這麼簡單。根據新聞報道去評論一個法律問題是很容易以偏概全的。按照無罪推定的原則,謀殺定罪需要檢方在法庭上prove beyond reasonable doubt來證明他是蓄意殺害死者,最後檢方接受了和解, 很可能是因為沒有特別過硬的證據。新聞里雖然報道說他「為了留在美國」而撞死受害者,但是新聞通常都是怎麼轟動怎麼寫。雖然我也99%相信他不是簡單駕車失誤撞死人,但是法庭只能看證據做判決。在看到審判中使用的具體證據之前,很難下結論。其實這是個挺可怕的現實,你在街上開車撞死個陌生人,很可能就會以普通車禍而矇混過關。

那麼他是不是能留在美國呢?按照正常的程序,一個移民如果身上有驅逐令,那麼服刑完畢就應該直接交給聯邦執法人員驅逐出境。但是加州有庇護非法移民的惡劣先例,所以很有可能會服刑完畢直接放掉。ICE被逼無奈,查到哪個非法移民要上庭,就派人在法院門口守著,免得他一出來就跑掉。

最後要注意的是,加州不把他交給聯邦,不代表他可以合法留在美國只是代表他可以躲起來能待多久待多久。任何時候如果他被ICE抓住,都會被驅逐出境,加州的庇護法律只是允許本州執法人員採取不合作的態度,而增加了他被ICE抓住的難度,不能把他的移民身份洗白。事實上,他身背驅逐令,沒有按時上庭,還犯了重罪,已經沒有再取得合法身份的可能性了。

其實跳出這些小事的細節,從大歷史的角度看問題,就會發現海外華裔在走猶太人的老路。從個人的標準看,華裔不可謂不「成功」,在排華法案才結束幾十年這麼短的時間內,個人收入和財富的平均水平就超過了白人(全部華裔統計的平均值要稍微低一些,因為其中包括了大量剛剛偷渡來一無所有的人)。但是看看二戰的猶太人遭遇就知道,你哪怕富可敵國,只要沒有政治力量,就是待宰的肥羊。傳統上,華裔最愛的職業就是醫生,工程師,銀行家這樣可以以極低的風險過上優越生活的職業。至於警察,律師,政客這樣風險高,回報卻未必高的職業,一向不是華裔首選。結果就是,華裔悶頭賺了不少錢,卻沒有任何政治上的發言權。

幸運的是,二戰猶太人的遭遇給海外華裔提供了一個極好的前車之鑒,現在華裔的參政意識在迅速覺醒,雖然還處於幼稚的萌芽期,但是基本已經達成了一個共識,那就是悶頭過小日子的思想是行不通的,想在美國社會過得好,就必須有政治上的話語權。

長久以來,美國華人沒有獨立的政治人格,比較大的政治行為都依託於中國,比如二戰的時候聲援中國抗日,最近的一次則是08年支持奧運火炬的行動。可以說,那時的華裔更加認同自己是「生活在美國的中國人」這樣一個身份。客居的心態自然不會有很強的參與意識。但是近幾年的變化之快,幅度之猛,可以用一日千里來形容。去年全美華裔支持梁警官的示威行動是一個極為重要的事件,它標誌著美國華人獨立政治人格的初步形成,美國華人開始以美國人的身份來參與美國的政治生活,而不再依託於中國。大選期間,華人更是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參與熱情,雖然對於支持特朗普還是希拉里的政治觀點不同,但是這種主人翁意識的覺醒,是非常寶貴的。希望20年後,能夠有一個質的變化。


期待最後結果。

這個黎巴嫩綠綠最後要真是如願以償,一年多出獄後在美國拿著福利平安過下去的話:

老華裔們,再也不要抱怨自己被歧視,再也不要抱怨自己後代拿滿分進不了好大學,再也不要抱怨黑墨綠在自己頭上拉翔,再也不要抱怨美國有四百多萬華裔但電視上基本找不到正常的華裔男,再也不要抱怨華裔女普遍性的不待見華裔男......

奧巴馬高居美國總統的位子,也毫不猶豫的拉下臉皮,幫黑人拉偏架。你們的民主黨華裔市長/州議員,卻在幫殺死華裔公民的非法移民能留在美國脫罪而奔走歡呼。

在這個人人都能買槍的國度,在這個沒有死刑的州,在這個被害者有後,且其子因此事已經前途盡毀的情況下,讓一個殺害自己同族的異族殺人犯,大搖大擺如願以償的在美國拿著福利安度餘生的話——華裔,你們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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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律,但有沒有懂行的能來解釋一下,為什麼是跟檢方達成認罪協議?被害者家人能答應這個結果而不上庭不啟動陪審團?

(感謝評論區各位的介紹!讓我這個法盲大概了解了點公訴和民訴的區別。)


美國是判例法國家,這個案子判了就成為一個判例,牛比啊,生生造出一條非法移民洗白的路徑。

加州有兩百萬以上的非法移民,成為庇護州後只怕來得更多,可是華裔才一百來萬,又不怎麼能生,這麼算起來真不夠非法移民撞的。非法移民多努力你們知道嗎? 弄來一輛車多不容易你們知道嗎? 含淚撞上去的時候心裡多糾結你們知道嗎? 都是好青年,體貼顧家,結果人家巴巴的把車開上路,發現你們華裔竟然人數不夠,你說說掉不掉鏈子?

要我說,還是得立法,一下撞不死的必須站起來,戳在路邊等下一個撞,這樣一個華裔能多幫助幾個非法移民洗白,華裔反正能忍又有覺悟,這種法案一定是高票通過。

你們聊,我繼續搬磚掙錢買這個去了。


此例一開,加州華人就變成稀有寶箱了,黑墨綠一起開車蹲點刷新,出來一個撞一個,誰先撞到誰拿到綠卡。


前兩天的山東命案,有人說是絕好的移民廣告,因為在美國,於歡有權一槍崩了任何未經允許闖入他家的人而不承受任何法律責任。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7557739/answer/153418676

那這事就是絕佳的反移民廣告了。在你念叨美國的法律多麼美好自由之前,先問問你自己,你是姓柯林頓,穆罕默德,華盛頓還是洛佩茲吧。要是你姓張王李趙,那這位姓邵的華人已經告訴了你,在美國,華人到底是什麼地位。

山東案,以及中國的很多類似事件,你可以猜測說警方和當地政府跟黑社會組織有利益輸送關係,於是前者為後者提供保護傘,或者執法時不作為。如果真的如此,我們可以端掉黑社會組織,查辦跟他們勾結的官員。這之中並不牽涉民族問題。

而美國這事的可怕之處就是,它是徹徹底底,明目張胆的種族歧視。這個移民根本不可能有錢去賄賂檢方,他的背後也不可能有什麼組織替他發聲遊說。他根本不需要這些條件就能獲得遠超於華人的政治地位。所以華人還是不要想著通過努力奮鬥,融入主流來獲得尊重了,都是徒勞的。造成這種荒謬現象的,是美國人內心深處的觀念:他們真的,真的並不把華人當人看。華人要對抗的,是一種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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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的話有些情緒化了,情況也許沒有那麼糟。不過,我還是建議在美華人上街鬧,畢竟紐約梁彼得案已經說明了,你不鬧,別人就是不把你當回事。

一些相關回答:http://zhihu.com/collection/152004370


似乎是幾句氣話說得太滿,惹一些知友不高興了,不然也不會被踩到如此靠後。其實我相信,能去美國並留下來的都是聰明人,只是一時半會被所謂的美國夢忽悠了,沒有察覺到這片土地真正的遊戲規則。等到這樣的事情多了,華人自然會用任何必要的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堅信華人是最聰明的,但遺憾的是我們每次都要用同胞的鮮血當學費。


阿姨這個人,雖然從斯賓格勒那套理論出發,加上各類宗教式敘事,結合中國現實生搬硬套出了一套歪理邪說,並成功把自己忽悠瘸了。但是他的理論中,有一點我還是蠻欣賞的,那就是他對人類本能反應的重視。在他看來,一個普通民眾對於緊急事件的應激性臨場反應,要比無數精英開會討論出的方案好得多,因為雖說升斗小民或許目光短淺,但是在自己利益受損時應激的強烈反擊是刻在人類基因中的,只有這樣的基因才能保證傳承下去,這就是阿姨話語體系里所謂的武德。雖然他在這一點上走的有點偏激,過分於強調本能反應,但這話在某種意義上是很正確的。

法律之類的東西,那是族群內部因為更高層次的統治和協作需求,發明出來用以減少統治成本,增加社會潤滑的,其實質是族群中每個人讓渡了自己的一部分管轄權形成的公權力。他目的是為了更好的滿足族群需求,法律從來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如果法律不能達到這個目的,那這個法律就是廢紙一張,只不過很多人讀書讀傻了,把法律本身當成了終極意義。

在這個問題下袞袞諸公,一個個不是怨天尤人,就是冷嘲熱諷,居然沒有考慮直接報復的,我只能說真是良好市民,那就怪不得別人把你當綿羊了,小資產階級軟弱性真是誠不我欺。

這件事上,明顯法律就不把你當回事了,還一個個糾結於法條的細枝末節。這就好比人家一巴掌扇到臉上,你不第一時間扇回去,反而思考人家為什麼扇你,到底要不要扇回去。其實這也是中產階級或者是小資產階級的共性,一個個因為自己的那點家當瞻前顧後,所謂中產階級為主的國家最穩定,其實是下意識的告訴大家中產階級最好統治,別看他們跳的歡,真的搞不出什麼威脅政權的花樣來。

這個事要真想做,那也簡單,雇兇殺人也好,親自出馬也罷,反正要直接做掉這個貨,就像山東案件中的兒子一樣,先砍了再說。其他美國華裔,就學人家穆斯林,能包庇的包庇,能洗地的洗地,能眾籌的眾籌。知乎上的華裔們能不能做到這一點,如果做不到,那就別怪人家黑墨綠在你之上了。人家的地位,那都是無數的自爆和血淚換來的,那都是和美國政府和移民局鬥智斗勇犧牲無數掙來的,人家享受的心安理得。你老老實實當順民還想要條件,哪有這麼好的事,別說美國,就是中國,想當趙家人那也得是祖輩提著腦袋上戰場掙得,一將功成萬骨枯,槍杆子裡面出政權,這可不是說說而已。所謂移民到美國的中產夢,也就名頭好聽,實際不就是找個地方安安穩穩當順民,老婆孩子熱炕頭么。

指望美國的華人解決這個問題,我覺得是不現實的。因為中東、非洲或南美的移民,是被逼得沒辦法才出去,整個社會最具有冒險精神和進取精神的人是移民主力。而中國的移民,多數在中國這邊是有選擇的,他們移民只是為了逃避某些不喜歡的東西,移民出去事實上放棄了自己上升的預期,大多都要面對階層跌落的現象(注意是階層),移民主力其實是一群有著逃避心理的焦慮人群,他們移民,只不過是想找一個可以讓自己做穩了順民的地方。這樣的人群,即便有知識有才能也幹不了什麼事,不過是溫順的被統治對象罷了,只能噹噹模範族裔,給人任勞任怨的剝削。這種情況,其實也不獨華裔,日裔也是類似,除了韓裔因為強烈的民族主義教育和全民兵役的訓練表現較好之外,東亞這些穩定發展的國家,其移民主力絕對不是些有反抗精神的人群,因為這樣的人,多數都能在自己國家打拚出來。知乎上有個統計,發現中國各地所有的首富,沒有一個是移民的,當時很多人都在評論區表示不解,其實這也很簡單,要都和知乎這幫遇事就想著移民逃避小富即安的傢伙一樣,他也成不了首富。

最後加一個瀉藥。

另一個很鮮明的對比就是南洋華人和美國華人,南洋華人可比美國華裔強多了,東南亞大環境動蕩,所以華裔也顯得動蕩。南洋的華人雖說因為人數不足,政治上不行,但都把持了所在國的經濟大權,妥妥的上層階級。即便是發生過排華的印尼,照樣是華人掌握經濟大權,要不是印尼華人比例實在太少,不到百分之七,連排華都不會有,就算當時排華,也不過是一些底層華人受到衝擊。馬來西亞華人,不過百分之三十上下,不僅掌握了當地的經濟命脈,甚至都完整保留了華語教育體系,馬來西亞華人都會說中文寫漢字,你能想像一個非主體人口能做到這一點嗎?中國穆斯林會說阿語的都只是極少數阿訇階層。就階層來說,混的比美國華人強多了,怎麼說也是東南亞猶太人,成功打入當地國家上層。南洋華人平均素質完全比不了美國華人,整體環境又比美國動蕩的多,可混的真的比美國華人強,就這個進取精神完全不同。一個是主動闖南洋,一個就想老老實實當順民,真的不一樣。


美國立法的原則是最大程度防止公權力作惡,其中一個結果就是「寧可放過一千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犯罪成本過低,大量罪犯逍遙法外。另外「非法獲得的(真實的)證據無效」這一條極大的束縛了警方的手腳,並導致僱傭一個會鑽法律漏洞的「好律師」對脫罪至關重要,造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為空話。

對大部分守法公民,受到被縱容的罪犯的戕害的概率遠大於被冤枉的概率。白左最大的惡就是為保護少數所謂弱勢群體(例如罪犯、非法移民),不惜損害大部分守法公民的利益,慷他人之慨,行婦人之仁。這也是為什麼提名保守派大法官至關重要的原因(自由派大法官傾向維護被起訴者的利益,保守派大法官反之)。

另外此案真心值得華人為「維護司法公平」上街遊行,比支持梁彼得支持川普重要的多。


里格斯訴帕爾墨案一案里樹立的任何人不得因犯罪行為而獲益原則呢? 因謀殺行為而逃避遣返很明顯違背了這個原則


哎呀。尼瑪屠殺華裔不僅沒有政治成本,這他媽連法律成本都沒有了。
很多人不理解我為什麼在美國呆了兩年之後越來越討厭這個國家,從黑人 rapper YouTube 發歌告訴大家怎麼搶劫華人家庭,到peter 梁,再到邵琪,藥丸啊。
一丁點安全感都沒有。


最搞笑的是有的亞裔還以自己model minority的身份為榮,說自己多麼多麼努力。有一次學姐辦了一個seminar, 討論Asian in America, 看到那群說到自己是模範移民臉上還帶有幾分自豪的受過高等教育的亞裔移民,我真是恨鐵不成鋼。現場懟了他們。
Who can define if you are model minority or not? The majority. Yes, you work hard, you never make troubles for the majority, you help them live happily, you make them ignore your living situation. I"m sorry for the naked truth but there is no model minority, only model slaves.
現場被台上的模範學姐和教授打太極圓了過去。

這次加州的華人再不團結起來,下一波排華法案指日可待。美國薅不到中國的羊毛,但是可以沒有任何政治代價得薅盡亞裔的羊毛。

黑墨綠討厭亞裔不是一兩天了,我朋友打個Uber 一言不合被司機罵滾回中國還扔在高速路口旁邊。

細軟跑,細軟跑。


支持民主黨的華人都是殺死邵琪的兇手。


對某些「一洋二官三少四漢」的洗地人士和自我安慰人士說兩句。國內目前這情況,是一共的民族政策+二共的官僚主義造成的,跟美帝那種社會深層次完全不把華人當人的情況有本質性的區別。即使從純粹的利益角度出發,國內你至少可以把權勢和金錢變成影響力,而在美國,只要是華裔,你也不過是只待宰的豬羊罷了。

我覺得認清現實是最重要的。


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很多人反而喜歡白人右派,這是因為白左不僅欺負漢族移民,還要拿政治正確噁心你。在政治正確這樣的溫水煮青蛙的環境下,反而不利於漢族移民團結起來。

白左的可惡之處就是迫害漢族還要裝好人。海外漢族必須團結起來,形成自己的政治團體,並多生孩子積極投票。


加州啊。。。涉及到少數族裔就是各種奇葩。。。。


為了主持公道,我們必須去求維托·柯里昂


上面某回答「一個個說的我都以為華裔都是白人,川普不會歧視似的」
然而川普到現在也沒說出啥明顯歧視華裔和話做出歧視華裔的事,倒是白左一邊干歧視華裔的事一邊引導種族歧視輿論要求華裔川粉不要支持川普


立場:(政治敏感)

更新:另一位答主在評論區指出SB54提出的時間是2016年12月5日,這比作案時間要晚幾個月,所以SB54是作案動機的說法有問題。提案時間:SB-54 Law enforcement: sharing data.


Google了一下「Haissam Massalkhy Kevin de Leon」,沒有找到

Massalkhy被捕時對警方承認,他與受害人並不認識,因為自己非法逾期居留,所以選擇開車撞人坐牢,以便不被遣返

這句對應的英文報道。找到了這些:

Slain Walnut jogger remembered as family man, hard worker

West Covina man sentenced for DUI crash that killed Walnut father

West Covina, Walnut leaders say 『sanctuary state』 bill would let felons go free

大概意思是說,檢查血液發現這個人當時沒有喝酒,也沒有「 illegal drugs 」,但有安眠藥Benadryl,(政治敏感)。

更新:據評論區,Benadryl不是安眠藥,只是有安眠作用,(政治敏感)


另,Google到了一個叫《今日加州》的中文報道,裡邊提到了Massalkhy是故意的

http://www.ntdtv.com/xtr/b5/2016/03/19/atext1258480.html

另外在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7/03/31/6138087.html 里也說M是故意的

但確實沒找到英文的,也可能是因為我沒有翻下一頁吧,英文讀起來太累了。


https://youtu.be/TxBcCSaBtXc

英勇福州女子大戰盜賊 以一敵三擊斃一人

美國喬治亞州一華裔女子,持槍擊退三名入室盜竊者並射殺其中之一。

華人還是會玩槍比較好


我對對大陸有好感的華人說:團結起來,抱團取暖,多生孩子,美國不相信眼淚,但相信選票(人數)和武力

對仇視大陸的華人說:你們就想像一下你們是被TG統治著,你們準備對TG做什麼,同樣地對美國政府做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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