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 90% 人類的生活和拯救 1% 人類的生命,對於人類社會的發展來說來說哪一個更有意義?
如果現在有兩個項目,一個會給整個社會帶來變革,改善絕大多數人的生活,一個會拯救少部分的人的生命,只能選其一,從整個人類社會的角度出發,你會如何取捨?
相似問題:如果一個人的死能拯救成千上萬的人,那該不該剝奪他的生命?
@劉大可 說得好,我只著補充一點,關於個人責任。
這個問題問得不舒服,就算是換成 @劉大可 說的「殺掉1%的人可以改善99%的人,你如何選擇?」,仍然讓人不舒服。
因為這個問題是一個上帝視角,它假設你知道結果。人喜歡當上帝的感覺,但現實是,沒人可以是上帝。
所以這個問題本身的問題是,誰能保證說,你殺掉 1 個人就能換來 99 個人活得更好?你以為你是毛澤東么?
歷史上已經無數次的證明了,我們無法對成本和結果進行正確的評估,太多時候,我們會錯得離譜。通往地獄的路,多少都是由這些美好的承諾與願景築成的。
----
補充:現實生活中還是有些接近題目的例子的。
比如,醫療體系中,應該全民公費醫療,還是私人付費。如果是全民醫療,必然讓國家的大部分資源放在了普通人的一般疾病保健,如果自己出錢,那醫院和藥廠會把力氣花在能出得起錢的人身上。
比如,申請醫學研究經費,是申請機會很小,一旦成功卻會有重大突破,治好一個具體疾病的項目,還是申請一個容易出結果,但也不會有多重大影響的研究上?
比如,對於藥廠,是把精力花在研製病人多但不直接致命的慢性病上,還是花在病人少但一出現就有生命危險的急性病上?
這些情況下,做決定的人,都不是超然的,而是利益直接相關的。他們也沒有神的本事能算出來決定和後果的必然關係,讓他們做決定的,很多也不是這表面的道德問題。
申請經費,當然首先是能申請到,保守自己的飯碗。而易批的經費,都是那些被證明能做出來的:發經費的人也要向國會報告自己的經費的直接成果,也要在重要性和結果數量上平衡。而藥廠,更是股價和盈利在那裡卡著。(嚴重慎入!這個回答將反覆挑戰並顛覆你的價值觀。要反對也請看完全文,至少是結尾的那幾段)
生命真的有價!盲目的「生命無價」才是對生命最大的漠視與放逐,因為它從沒直視過生命的脆弱與無力感,只會掩耳盜鈴般躲在道德的庇護所中將脆弱的生命無助地排斥在外,讓其在狂風暴雨中風雨飄搖、自生自滅。
先將題主的問題極端化:如果僅僅犧牲一個人的生命,就能讓整個世界上不再有飢餓,不再有貧窮,不再有不公,所有病人、殘疾人都能恢復健康變成正常人,處處都能充滿愛,你會怎樣選擇?——我相信幾乎所有人都會選擇同意。但如果這個人是你自己呢?
這個問題本是政治哲學中經典思想實驗的變種之一,是要用到經濟學與各種政治哲學流派的思想進行交鋒的,可幾乎所有現有的回答全在避重就輕,躲在道德的庇難所中,一邊倒的「生命無價」,卻少有人從多個角度進行理性分析,這有點像是將頭埋在沙丘中的鴕鳥。純道德角度的分析討論,往往是最簡單最省事的,但恰恰是最危險的,因為道德的維度往往過於單一(正如《烏合之眾》中所說,群體是不做深入思考的,極易聽信統治者口號式的語言,而這些「道德」就經常扮演這樣的角色),遠不如系統的哲學理論那麼完備和多角度,所以也是最容易被專制和獨裁所利用的(在王小波的雜文中,就反覆討論了道德一旦落入統治階級手中,作為棒子打人的危害性)。政治哲學發展到今天,各派已是各有所長,沒有絕對的高下之分,形成了相互制衡的局面,是絕對不會有這樣一邊倒的答案的(這有些類似於多黨制之於一黨制的好處,過於單一而沒有反對面制衡的價值觀極有可能導致社會心理學中的群體極化現象產生),只能說明已有回答大都少考慮了很多個維度,而這樣單一的視角正是易於滋生獨裁的土壤。(語氣有些過重,不好意思)
這個問題,其實是政治哲學中,功利主義與自由主義、自由意志主義正面激烈衝突的兩難問題。
就算要堅持「生命無價「,也不應只站在道德的角度上去自欺,而是用自由主義中洛克的觀點(人天生具有生命權),康德的假言律令是不道德的(不應拿人來當作為社會的目的),羅爾斯對正義的主張來進行辯護,如果這些通通都沒考慮到,那其實並不足以駁斥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少數人的純功利主義觀點。在哈佛《公正課》中,就反覆出現了有關類似的兩難選擇的討論。某種程度上說,只從道德上贊同「生命無價」為支持人治與獨裁提供了一個合理的理由。(注意不是理性地從政治哲學的角度去支持「生命無價」)
何為正義?
我們先來看兩個殘酷的思想實驗,它將挑戰你的極限,徹底顛覆你的觀點:
1.假設有100個無辜的人,他們的思想完全被外星人所控制(可以理解為某種「思想鋼印」),只好聽命於外星人的擺布。外星人讓他們建造了一個劇毒的化工廠,所排出的毒氣一天內就能讓全世界的60億人全部失去四肢並且雙耳失聰。假設有個炸彈埋在工廠之下,你手中有個按鈕,一按按鈕就能炸毀整個工廠同時也殺掉了這100個人,但全世界的人卻能因你而躲過變成殘疾人的浩劫。如果你不炸掉工廠殺掉這100個人,第二天他們就能脫離外星人控制全變回正常人,可是世界上的60億人卻要為此全部變成殘疾人。
如果只能二選一(思想實驗的殘酷性就體現在這裡),你會作何選擇?
我想大多數人都會跟我一樣選擇按下按鈕,以大多數人幸福的名義殺掉這100個人,那在這種極端情況下,大多數人其實是站在了功利主義者那一邊。大部分人應該跟我一樣也信奉「生命無價」,平常即使是只有一條生命也會拚命去保全,但是現在卻是100個活生生的「生命無價」啊,可是……
至於功利主義哲學的利弊與在何種情況下合適,後面還會說到。
2.《公正課》里出現過的3K黨的例子,我稍加演化一下。
眾所周知,3K黨是白人種族歧視的組織,以歧視與屠殺黑人為樂。假設有個50000人的3K黨分支,聚集在某個廣場中,抓住了一個黑人,準備要殺死這個黑人來取樂。他們來徵求你的意見,如果你同意,就當場殺掉這個黑人;如果你反對,就就此作罷,放這個黑人一條生路。
你知道如果他們殺了這個黑人,他們會獲得極大的快樂,他們告訴你說這種快樂會持續一整個月。為了這50000人的快樂,你願意去犧牲這一個黑人的生命嗎?
我想大多數人會和我一樣,堅決地說「不!」
在這裡,大家用的就是自由主義者的思考方式。
為什麼我們會有不同的選擇?
1.
得失的人數比。(100:60億小於1:50000)
2.
大多數人得到的正效用不同。(變成殘疾人的負效用遠大於暫時的變態性的快樂)
3.
道德性(我們信奉人人平等,堅持種族歧視是不道德的,沒必要為一群人的變態嗜好去犧牲無辜的人的生命。在第一例中,100個人的犧牲滿足的只是世界上絕大部分人的基本利益,他們不需要承擔道德的負擔)
4.
是否觸犯自身利益。第二個例子沒有觸犯我們的利益,殺了黑人我們也沒能得到好處;可在第一個例子中,毀滅100個生命,我們卻是受益者(不用變成殘疾人),只有在這時,我們才會真正衡量生命的價值,而不是站在一旁不疼不癢地說聲「生命無價」。這個現象不僅思想實驗中有,日常生活中也很常見,後面我會再舉例。
前兩者,都是用功利主義哲學的觀點進行的量化。
功利主義哲學:主張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社會總效用最大化)。
如果像第3點中那樣,加入了道德判斷,那該如何解決?我認為可以參考經濟學中將外部性內部化的做法(經濟學中典型的將外部性內部化的是對污染的治理:污染的工廠把空氣污染了,對社會產生了負的外部性,政府對其收稅,用這部分稅收來治理環境,就是將污染的負外部性內部化為了工廠的成本),將道德標價來進行處理。(這顯然是個很功利主義的觀點,正確與否暫且不論,但是它最少提供了一種操作的思路)。
可是,功利主義哲學對嗎?人的生命真的可以被隨便踐踏嗎?其它幾個政治哲學流派提出了反對的聲音:
1.
追求大部分人最大的利益,沒有充分尊重個人的權利。(自由主義者洛克的觀點,如生命權與自由權、財產權一樣是天賦的權利,別人沒權力剝奪,即使為了增加社會總福利也不可)
2.
是否有可能將所有東西都轉化為一個統一的價值尺度。(這是可操作性問題。實際上,功利主義哲學家穆勒曾將人的快樂分為高級快樂與低級快樂,實際上是將不同的東西賦予不同的權重後進行的加權平均,用以評估社會的總福利。可實際上,社會總福利如此複雜,即使這樣依然遠無法準確評估出來。)
3.自由意志主義的觀點:(1)廢除家長式立法。家長式立法是一種脅迫,法律和政府無權干涉個人自由,更別說生命。
(2)廢除道德立法,這同樣干涉個人自由。
4.洛克認為,政府是基於人們的同意而設立的,即有限政府,這樣一來,一些基本權利就限制了什麼是政府能做的。這些權利是自然權利,而不是靠法律或政府來賦予。天賦的權利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這些權利限制了政府的權利,政府不能因為社會的利益而剝奪人的這些權利,但同時自己也不能剝奪這些權利。
5. 康德的絕對性義務,反對將人作為工具而計算的功利主義。
6.羅爾斯:每個人擁有公正基礎上的不可侵犯性,即使是整個社會福利,也不能凌駕於其上。我們的權利受公正保護,而不屈從於政治談判或社會利益的小算盤。公正的原則,可以從一個假設的社會契約延伸出來。
7. 羅爾斯:功利主義導致錯誤百出,因為它忽略了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化,在「無知之幕」下(羅爾斯的自由主義的基礎,無知之幕_百度百科),人們會承認個體的差別,而拒絕功利主義。
------------------------------------------------------------------------------------------------------------------------
生命是否有價?
這是解決題主問題的關鍵。如果有價,這個問題就有了計算的可能。
從情感和道德上看,我們都希望「生命無價」,但是站在企業與政府的可操作層面上,生命的確是有價的。事實上,政府或企業在運作時,肯定會給人的生命定一個價格,不然很多時候是無法進行權衡取捨,也無法定下相應措施的。(比如死者賠償和對各種高危的特殊職業發放的薪酬等)。每個國家的政府對生命的估價不同,曼昆在《微觀經濟學》中通過從事高危職業獲得的薪酬與死亡率的大小經過綜合計算,給出的結果是一條命值1000萬美元。
其實,大多數人在生活中每時每刻都在不知不覺為生命標價了,只是他們躲在了道德的庇護所中沒有意識到而已。(下面的例子可能將再次顛覆你的價值觀)
在此先給出個前提,經濟學十大原理中的第一條:任何決策都只是權衡取捨。(曼昆的《微觀經濟學》)。所以理論上是沒有無緣無故的「無價」的,所謂的「無價」,只不過是人們「相信生命無價所帶來的對人性美好的虛幻滿足感與崇高感」所帶來的效用大於自己實際的經濟損失,也是一種權衡取捨的決策。
類似的例子比比皆是,數據不重要,因為行為已經說明了人們心中其實已對生命進行了標價。
地方政府準備出台一項措施,希望通過改善交通設施提高行車的安全性,但這需要一筆巨款(假設是5000萬),財政預算又不夠,需要向市民募捐(或者臨時增加某個稅種,或者一切市民需要個人掏錢的行為),癱在每個人頭上是1000塊錢。你很清楚地知道這筆投入後將能使交通事故中人的存活率上升1%,一年可以少死10個人。
現在是全體市民投票,選擇是否通過政府的這項籌款決策來拯救這潛在的10個人的生命,你可以投贊成或者反對票。一般來說,大家都會投反對票,「憑什麼對我多徵稅?憑什麼要我額外出錢?」什麼,你不是說生命無價嗎,為什麼區區1000塊錢就不幹了呢?其實你是在想,生命根本就不值500萬(5000萬/10),而且要我掏錢我就虧了。事實上,你不僅給生命標價了,而且還很廉價!(才500萬)
——與剛開始的「生命無價」有何區別?
唯一的區別是,它觸犯了你的切身經濟利益,所以你才開始權衡取捨地理性看待這個問題。如果自己不用出血,只是動動嘴皮子就能救人(這個情況下,成本接近於0,對美好人性的虛幻滿足感卻能給你帶來巨大的效用收益),你當然能夠不痛不癢地說聲「生命無價」,但一旦需要你付出代價呢?人往往就不幹了,所以這時就該經濟學與道德哲學登場來理性分析了。就算你同意出1000塊,那如果出到5000呢?50000呢?總有一個價碼你不會同意,到了那個價位時,就是你對生命標價的價位,只不過每個人給出的價位高低不同罷了。「無價」在哪?
別擔心,這很正常,因為人都是自利的(這與自私不同,比如說一個虔誠的教徒的助人行為,是自利的卻不是自私的,因為他的信仰鼓勵他這樣做,他助人本質上還是自助——道德感高的人同理),這也是經濟學中普遍採用的假設,所以一旦涉及自己付出的成本,人就會重新考慮了。如果足夠冷血,我們也能將一個人的道德感賦予一定的價格進行內部化,然後就能與需要付出的經濟價值進行PK了——如生命的價值)。
人性遠不如一般人想像的那麼美好,它有著根深蒂固的惡的一面,而且現代心理學的研究反覆表明,人性的惡將遠遠超出你的想像。具體可見斯坦福監獄實驗斯坦福監獄實驗,米爾格拉姆的服從電擊實驗米爾格拉姆實驗。
人性是客觀實在的,無論是善面還是惡面,它決不以人類是否有美化它的意志為轉移,如果你不能去正視它,唯一的後果就是被它那不受遏制的惡之面所毀滅。
所以我主張,當我們考慮一個決策時,不應該僅僅從道德的方面去考慮,還要從完全理性的角度去考慮,直面人性中「惡」的一面。雖然這看上去有點不近人情,但為生命標價,恰恰是理性思考的產物,它能避免盲從和犯下很多不應有的錯誤。只有承認人性惡的事實,才能將權力關進籠子里。而我國長期以來一直堅持性善論,一直不忍去直視人性之惡,這樣看似很美好,卻事與願違釀出了種種悲劇。因為無論你願不願意去面對,人性之惡都是客觀存在著的,只有勇於直視兩難選擇的殘酷,學會在痛苦中思考,才能更好的規避它。
既然有價,如果從功利主義者的角度考慮這個問題,將整個社會的所有人的總福利都考慮進去,將道德看作外部性,賦予一定權重後內化帶入公式,某種程度上,就可以在大多數人的正福利與少數人的生命間進行取捨了。
這是否過於殘酷和不近人情了呢?是的,但也可以說這是理性。
這也正是西方契約式思考方式必備的前提,偏向於法治;盡人情是用中國向來的道德式的思考方式來進行思考,偏向於人治,我想後者的危害大家應該都已心有餘悸。
我也很不喜歡這樣冰冷的思考方式,但這樣的思考卻是很有必要的,將「生命標價」,才是理性人應有的思考方式。放眼中國幾千年形成的人治和文革中的種種弊端,就是太多道德上假定為聖人的規範,少了很多深入思考,這種理性是不是一種更好的選擇呢?我想是的,至少它不會太壞。這正如民主制度,它絕對不會是最好的制度,它本身就有各種漏洞,但它卻可以防止最壞的情況產生,所以它起碼是項不壞的制度,至少它比那些道貌岸然得頭頭是道,被稱為人類終極理想的制度要好得多,而後者是不是跟一味的用道德思考,不肯給生命標價有些相似呢?
按照功利主義這套標準,絕對是能杜絕最悲劇的事件發生。想想看,斯大林的肅反,希特勒的法西斯,盧安達的種族大屠殺,中國的文革都是典型的不符合功利主義的行為,最少能判斷其不合理性,可是如果單單從道德層面來思考呢?往往會犯思考過於狹隘的錯誤,試想文革時大家做那些荒唐事時有幾個人認為自己是不道德的?誠然,以生命為最高標準是普世價值,本身是好的沒錯,但是盲目的遵從道德卻有風險。如果哪一天,如果人民再次被一位煽動性的領袖所蠱惑,認同了一項比生命更高的道德(比如國家利益或未來演化出的更具殺傷力的東西),或者將「生命無價」給扭曲詮釋了,那麼這項「道德」是不是就能凌駕於人類的價值之上,從而踐踏人性呢?
道德是很容易被統治階級的價值觀所同化並重新詮釋的,從而可能會被妄加利用。因為表面上的道德是單一的(當然,還有深層次的道德,那有道德哲學在約束著,它是立體而多元的,但好像大家一般討論的道德還沒上升到道德哲學中道德的層面),很容易走極端,這是它的先天不足;而理性的哲學思考是多元而全面的,它更加合理。
-----------------------------------------------------------------------------------------------------------------------
堅持絕對的「生命無價」就能避免屠殺的慘劇的發生嗎?
未必!
太過絕對的價值觀大多容易走極端,容易被統治者抓在手中濫加利用而草菅人命,即使是「生命無價」這樣的普世價值觀,也可能被獨裁者曲解後而變味,那時的「生命無價」還是真的「生命無價」嗎?
下面這個例子可能又將再次顛覆你的價值觀。
假如有個獨裁者,他老婆得了一種怪病,這種怪病如果不醫治就會馬上死去,但即使醫治,這種怪病要完全痊癒也是不可能的,只能每天苟延殘喘地控制著(有點類似於難以痊癒的高血壓),而控制的唯一辦法,就是每天找到10000個孩子,在每個孩子身上割下1斤肉,用這10000斤肉熬成一鍋湯讓她喝下。然後第二天再找另10000個孩子,每天如此這般,長此以往。獨裁者的理由是「生命無價」,因為他老婆是條鮮活的生命,比每天被割肉的10000個孩子的幸福重要,因為掉了的肉還可以長出來,就算是一年要割3650000個孩子的肉也在所不惜,因為大多數人的幸福都不如一條命寶貴。
——這就盲目「生命無價」被曲解後變成道德大棒打人的慘劇。事實上,如果沒有政治哲學的理性思考進行制衡,與之類似的事件是極有可能發生的。
很多獨裁造成的災害,往往是因為人們從沒真正考慮過這些直面生命的兩難問題。一旦獨裁者佔據了道德的制高點,道德變成了一根打人的棒子後,生命反而被騎在了頭上。在王小波很多雜文中都指出了這點,我也深以為然。如果我們不去直視生命與利益的問題,不將兩者放在天平兩端進行權衡比較,一直自以為是瞎浪漫地以為一端絕對比另一端重,一旦有一天,有一項虛偽的道德把我們洗腦,讓我們誤以為這個道德凌駕於人的生命之上,到時我們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反倒毀滅的是生命本身。(我想,經歷過文革的人應該深有體會吧。請別跟我說文革不會再次發生,如果人們只是一味地去逃避思考這類多數人利益與少數人生命殘酷的問題,文革是極有可能再次發生的。)
為生命標價,讓它褪去高高在上的虛幻和對它不切實際的浪漫幻想,從而直面生命本身的殘酷。這並不是因為我們是喜歡踐踏生命的變態狂,而恰恰是源自於我們對生命的尊重與敬畏。因為愛它,我們才必須理性面對。我們不願看到更多的專制、更多的屠殺與踐踏生命的現象發生,所以我們應該時時警惕那些利用「生命無價」等道德標籤進行美化包裝的惡行,防止它們扭曲詮釋「生命無價」而行踐踏生命之實。這樣,當我們標出一個合理而又客觀的高價時,就避免了最壞的情況發生——盲目的「生命無價」道德大棒落入獨裁者手中,出現的踐踏生命的現象。
生命有限「無價」,但絕不是無條件的「絕對無價」。
補充——————————————————————————————————————————
至今看了這麼多回答與評論,無論是支持還是反對,「生命是否有價」都值得做更進一步的思考。關於生命價值的討論,是個過於宏大的問題,涉及了太多的學科,需要一個極為綜合的觀點,我想最好讓不同學科背景的人來場頭腦風暴比較合適,否則單個個體的思考難免有自身的局限性。「兼聽則明,偏聽則暗」,如果大家希望對這個問題有個更深入地思考,而不是僅僅停留在自己先入為主觀點的那一畝三分地上,請把這個問題下的幾個比較靠譜的回答看完,其實每個都有著自身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包括我的這一個),但綜合起來就比較客觀了。
下面引用曼昆的《微觀經濟學》中的一段,從經濟學的角度對「生命是否有價」進行討論,也許可以給你提供眾多視角中的一個視角,至於是否接受,那就見仁見智了。
設想你被選為你們本地鎮委員會成員。本鎮工程師帶著一份建議到你這裡來了:本鎮可以花1萬美元在現在只有禁行標誌的十字路口建立並經營一個紅綠燈。紅綠燈的收益是增加安全。工程師根據十字路口的數據估算,在整個紅綠燈使用期間可以使死亡於車禍的危險從1.6%降低到1.1%。你應該花錢修這個新紅綠燈嗎?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你又回到了成本—收益分析。但你馬上就遇到了一個障礙:如果你要使成本——收益的比較有意義,就必須用同一種單位來衡量成本與收益。成本可以用美元衡量,但收益——拯救一個人生命的可能性——不能直接用貨幣來衡量。為了作出決策,你不得不用美元來評價人的生命。
開始,你可能得出結論:人的生命是無價的。畢竟,無論給你多少錢,你也不會自願到放棄你的生命或你所愛的人的生命。這表明,人的生命有無限的美元價值。
但是,對於成本——收益分析而言,這個回答引起了毫無意義的結果。如果我們真的認為人的生命是無價的,我們就應該要求每一個人都開著有全套最新安全設備的大型車,而不開沒有生命安全設備的小型車。但並不是每個路口都有紅綠燈,而且,人們還有時選擇購買沒有防撞氣囊或防抱死剎車的小型汽車。無論在公共還是私人決策中,我們有時為了節約一些錢願意用自己的生命來冒險。
一旦我們接受了一個人的生命有其隱含的美元價值的思想,我們可以如何確定這種價值是多少呢?有一種法院在判決過失致死賠償案時所用的方法,這種方法是考察一個人如果活著能賺到的總錢數。這種方法有一個意料不到的含義:退休者和殘疾人的生命沒有價值。
評價人的生命價值的一種較好方法是,觀察要給一個人多少錢他才願意從事有生命危險的工作。例如,不同職業的死亡率是不同的。高樓大廈上的建築工人所面臨的死亡危險就大於辦公室的工作人員。通過比較職業風險、受教育程度、經驗不同的工資和其他工資決定因素,經濟學家可以得出人們對自己生命評價的某些含義。用這種方法研究的結論是:一個(美國)人的生命價值約為1000萬美元。
現在我們回到原來的例子,並答覆工程師。紅綠燈減少的車禍死亡率為0.5%(1.6%—1.1%)。因此,安裝紅綠燈的預期收益是0.005*1000萬美元,或5萬美元。這種收益估算大於成本一萬美元,所以你應該批准該項目。
————————————————————————————————————————————
2013.3.8補充——————————————————————————————————————
明確一下前面所說的生命的「絕對無價」和「有限無價」。「絕對無價」是指生命權不分青紅皂白地凌駕於其它一切利益之上,只要天平的一端放上生命,就絕對會比另一端更重;「有限無價」是指生命凌駕於其它一切利益之上是有條件的,在將生命放上天平前要檢驗一下它是否有資格,比如說不能以侵犯他人的利益為前提(自由主義和經穆勒改良後的功利主義都認同這一點)。於是,前面那個獨裁者與他老婆的例子,就變成了證明生命「有限無價」的例子,她只有在不侵犯別人(10000個孩子)的利益的情況下保證自己的生命權才是正確的,如果她以為生命是「絕對無價」的,以為自己的生命權可以建立在侵犯他人的利益的基礎上,那就是錯的。
關於生命是否有價?個人認為可以從四個角度去看。
1.
從個人角度上看,生命權是天賦的權利(自由主義觀點),每個人都擁有對它完全的產權,所以定價權完全在自己,故自己想標價多少就是多少,人們傾向於給自己標「無價」,從這個角度上看,生命在個人層面是無價的。而且,這樣就可以避免出現所有人的價值都是統一的情況發生。
2. 對於侵犯他人生命權的行為。他人的生命,定價權在他而不在你,他傾向於也給自己定「無價」,這是他天賦的權利。當然你可以不同意,你可以為了有價的利益而剝奪他的生命權,強行為他標價,但這並不代表他真的是「有價」的,因為這樣做你就違反了法律,將受到法律的自裁。
3. 對於沒有侵犯他人生命權,實際上卻看著他人眼睜睜死去的行為。前面政府徵收改善交通稅的例子,或者再舉個更簡單的例子,比如有一重病病人需要一筆錢進行手術,向你進行籌款,如果你不捐錢他就會病逝,你是捐還是不捐?你可以選擇不捐,因為財產權也是天賦的,完全由你自己支配,而且你不捐也並沒有侵犯他的生命權,他的生命依然是無價的。但實際上你卻經過了衡量,如果這筆錢少你會選擇捐,如果太多,你就選擇不捐,可這是不是形式上已經對他人的生命進行標價了呢?
4.
站在政府的角度,也必須承認生命權,這是道義層面與純粹政治哲學層面的,是理論上的,而且宣傳中也是這樣說,無論是獨裁的暴君還是民主的政府。但當具體落到實處,在可操作層面上時,當涉及到一些花費巨資的有關人命的措施和行動,就必須在人命與利益中間進行取捨,此時的做法其實是在暗中為生命標價,從這個層面上看,表現出來的就是「生命有價。」
這樣看來,如果生命權理論上是無價的,可在剛才的第3點和第4點中,它在形式上卻被標價了。為此,就有一系列問題出現了:
如果生命無價只存在於理論上,在現實中卻處處碰壁,只表現出有價的行為,那到底是有價還是無價?如果是無價,那這與理論上有價而現實中同樣有價又有何區別?生命無價是否在現實中真的具備可操作性?是否只是看上去很美的空中樓閣?
在政府決策層面上,如果生命無價,在涉及到生命的決策時肯定就無法進行定量分析,只能進行定性分析,而無法定量分析造成的低效該由誰來承擔?這種低效,會不會在未來造成更多人的生命得不到潛在的保障?
————————————————————————————————————————————
這個問題無法給出答案,因為政治哲學的問題,各個流派雖然都在不斷完善自己的理論,但依然是各有利弊,本來就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的。我們能做的只是從一個更全面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用更具思辨性也更客觀的方式來思考,這樣雖然沒有確切的答案,但至少能避免慘劇的發生。
道德哲學與政治哲學本就是個兩個很複雜的學科,在西方有一套完備的體系,也構成了西方司法與政治的基石。而脫離政治哲學,只用道德來判斷問題,就有為統治者借道德之手來實行人治的嫌疑。
我是學社會工作的,我們的職業倫理告訴我們,在倫理困境前,再沒有比生命更高的選擇了,這意味著應該選後者。但若選擇後者的代價是讓那90%有可能淪為1%時該怎麼選?比如在一個有瘟疫的城中,只有一批藥物,它可以用做1%人的急救,也可用於90%人的預防,選擇那個都是人命關天的論題。看來,選擇還是需要參照物。而選擇者時常註定背負人命,選擇更多的只是個量的問題。
謝邀。
非得選的話,後者。
你可以有無數方法讓生者改善生活。
卻無法讓死者復生。
而人命關於天。
你問一個人:你覺得是改善自己的生活重要,還是活下去重要?
腦子運行良好的人都會說:當然是得活下去才能改善生活,知道自己能改善生活才更有動力活下去。活著是一切改善的基礎啊。
『更有意義』『更重要』這兩個詞不太準確。應該說是:『更基礎,更優先。』所以無論是90%的人,還是1%的人都能給同意,活下去比改善生活更加優先處理、更加基礎。90%的人就不能說:『我改善生活比你活下去優先。』——這麼說等於打自己的臉,否則那90%怎麼不去死啊?
活著才能改善生活。活著的人總有希望、總有機會改善生活,為什麼急著改善?當然是救人要緊。假設前提是:這些人都無罪。如果1%的人都是要死刑惡徒,這問題就不太一樣了。
但是現實生活比你這個問題更殘酷:往往是90%的人生活沒改善,1%的人也沒活下來。
想起一個笑話,小時候總是為長大後上清華好,還是上北大好苦惱,長大後發現:泥馬,能去讀廈大都得偷笑了!——————————————————更新————————————————————————
一:區分『獲得』與『維護』的區別。殺人得快樂是『獲得』,殺人而保命、保護既有健康是『維護』。@關毅 的答案明顯忽略了兩者的區別,事實上人們對這兩類事物的感受完全是天差地別的。
二:細分『責任』。做出的選擇並不代表不需要承擔任何道德後果。無論是炸死100人,還是弄殘60億人;最後得益的一方都沒有『完全無罪』的道德赦免。真正意義上『道德、邏輯均無懈可擊』的選擇,是極其極其稀少的,這就是現實。評論的時候用粗糙的言語和態度說:『難道100人就該死?』或『難道60億人就該殘疾?』都是頗為偏激的做法。
三:互相赦免:60億人都應該知道,若自己是那100人,肯定不希望被炸死。那100人也應該知道,自己是60億人也同樣不希望被弄殘。為另一些人犧牲自己是高貴的情操,可是無可奈何之下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而必須有一方受損——這也不算罪大惡極。大家心懷感激和愧疚,打外星人去吧。
若「改善 90% 人類的生活和拯救 1% 人類的生命 」二者選一,選前者。
若問題改成「「殺掉1%的人可以改善99%的人,你如何選擇 」,則堅決不選「殺掉1%的人」。
這兩個問題是不一樣的。前者是那1%的人本來會死(因為衰老或疾病或運氣等原因),你救他是行善,不救的話,你也並非害他之人;後者是那1%的人本來不用死,你是主動剝奪了他的生命,來換取另外99%的人的生活質量的改善,這就極不公平了,即使改成「來換取99%的人的生命」(極端版的電車實驗),我也不同意。
人性的惡遠遠超出你的想像。具體可見斯坦福監獄實驗斯坦福監獄實驗,米爾格拉姆的服從電擊實驗米爾格拉姆實驗。人性是客觀實在的,無論是善面還是惡面,它決不以人類是否有美化它的意志為轉移,如果你不能去正視它,唯一的後果就是被它那不受遏制的惡之面所毀滅。
尤其贊最後一句。所以我不相信人性,只相信契約和法制。
謝謝邀請我回答這麼大的問題。
別的問題我可以精鍊地答一答,但這個不可以,必須直接搬出「同化理論」(鏈接在此:同化理論)。
了解整套理論之後,問題就可以大致解決了,改善 90% 人類的生活和拯救 1% 人類的生命,哪一樣能夠增強人類社會總體同化力,就選擇哪一樣。
所謂的生命無價和少數服從多數都是極端的、不可靠的、低級的問題解決思路。任何情況下,都要先毫不猶豫地拯救這1%的人的性命,這是人性。
是不是應該從全局出發,還是關注每一個個體的生存,這個是近代我們國家和很多民主國家的一個分歧點。如果不關注每一個個體的生存,那麼大局的發展最終也會帶來嚴重的後果,比如大躍進,我們可以看到喜人的鍊鋼成果,為之高興的同時,每個人都在餓肚子,而且也沒有鋼用。在那個時候,每個人都被灌輸了一個觀念,就是要追求國家的進步,而不是追求自己的幸福,國家的發展永遠比自己重要,比周圍人重要,比一切都重要,我們甚至應該為此犧牲。結果今天國家的GDP有了,我們卻都在呼吸霧霾。
專制國家的領導常常會這樣,他們面前擺著一張紙,上面寫著今年的GDP數字,和一串串喜人的數字,但他們不會看到有哪些個體在社會的底層掙扎,這和他們的生活太遙遠了。他們會選擇性的將那些人忽略,「我們應該看到發展的成績。」 這是他們經常會說的話。
他們會發動一場戰爭,但卻看不到民眾為之付出的痛苦,他們會在意仗有沒有打贏,但他們不會在意士兵有沒有犧牲。他們總是忘記了,人和人是平等的,他的性命的價值和士兵沒有任何分別。地震了,他們會說:「讓領導先走。」霧霾來了,他們給自己的辦公室裝上了空氣凈化機。有些人的死活,他們根本不關心,他們認為那些可以忽略。
這個觀念和西方有本質的區別,諾曼底登陸美軍陣亡了2.9萬人,每個家屬都收到以總統名義一一寫去的悼信(如果你記得《拯救大兵瑞恩》),美國的礦井坍塌,29個人死亡,總統奧巴馬念出每個死者的姓名。(參見奧巴馬悼念遇難礦工 逐一念出29名死者姓名)。我們看到,他們的政府重視每一個個體,他們每個人都關注彼此的生存,而我們,則會忽略周圍人的生存,即便有一個人倒在大街上(參見兩歲女童遭兩車碾壓),或者有一群人跳樓(深圳富士康員工墜樓事件)。
如果人沒有人性,那麼人和冰冷的機器有什麼分別。你能體會這1%的人被殺死時的痛苦,就不會對這1%的人置之不理,人貴在能夠體會到別人的痛苦,而做出行動,如果我們不關心和幫助彼此,那麼人便和冰冷的機器完全沒有分別了。
謝邀。
此種事,不適宜用這種對立的方法去追問,過於殘酷,而且人們事實上懂得如何處理這類問題。
打個比喻說,某家有10口人,其中一人病重,搶救要花一大筆錢,意味著這家人會過緊日子。是救人好呢,還是不救,讓另外9個人的日子過得好一點?我猜想,多數家庭都會同意讓親人起死回生,甚至連想都不會想。
再打個比喻說,大海中有一處陸地,生活著上百萬人口(這一數據,還遠占不了人類總量的1%),陸地快要沉沒了,沒有船隻逃生。警報向全世界發出。全人類都會關心這一驚心動魄的事件。所有國家會把能駛出的船都駛出去參加救援,這難道還有疑問嗎?
我在知乎上曾說過一個親歷的例子,一次行車途中,前面一輛車壓死了一隻鴨子,群鴨立即團聚在死鴨周圍,高聲啼叫,而不讓路,讓我肅然起敬。對同類的保護,大過了對死的畏懼。連動物都可以這樣,難道人連作出些付出,以保護同類的生命,還不行嗎?
生命高於一切,當我們今天把這樣具體的施救行為,體現在某一個人,某一部分人身上時,意味著我們每一個人,每一部分人,在出現極端情況時,也會這樣受到同類的援助和保護。而這是每一個人都需要的。此其一。
當我們拒絕施救時,或者說人一旦陷入險境,只要救援需要付出人力物力的代價,就可以成為不予施救的理由,人類就將陷入冷酷深淵。那麼,陷入險境的人,或者說知道自己將難以避免地要陷入險境的人,就會以任何極端的手段來自救,或者在他們身上,催生出瘋狂地報復社會的行為。從而讓人類付出更大的代價。此其二。
不,這樣說似乎還不夠。親情、友情、愛情,更為普遍的物傷其類之情,都會讓人做出寧傷自己、寧虧自己、寧舍自己,而去救助該救助者的行為。人們是如此讚譽這樣的行為,在面臨這樣的情形時,其實所有的人心中都是清楚的,只是發生在具體的人身上,會不會去做,能做到什麼程度上,會有差異。
不是所有人類的行為,都是在冷冰冰的算計後而為之的。如果是這樣,人類是在冷冰冰的算計自己,總有一天,也會讓人類走入萬劫不復的境地。前提拿出來,謝謝。
參考物拿出來,謝謝。
物理學的基礎都從絕對論上挪動了基礎,只能以相對的觀點進行闡釋。
所以,請你告訴我們,你想問的是:
1、對於誰,這個問題選擇那一方更有意義?
2、站在哪個觀點、那種精神角度上,這個問題選擇那一方有更意義?
相對平等的活下去的權利。當你今天屬於90%中的人,活得更好,但是你不知道明天會不會"被"屬於那10%。如果放棄自己決定是否生存下去的權利,那是很恐怖的。再者過的更好是沒有定義的,且人類是貪婪的,永遠都有想過得更好的慾望,那誰來填充這無止境的10%
如果選擇前者,你怎麼知道今天你是那90%,明天你是不是那1%?
這種事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大家都是從個人視角來答,那麼我從國家的角度來給個視角。
題主所講的兩個項目其實可以具像為發展經濟和醫學研究,一個用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另一個用於拯救人類生命,那麼實際上是兩方面我們都在做,但是從投入上來講必然是發展經濟的投入要多很多。
補充:
那麼從社會變革來舉例,如果是通過暴力革命能夠建立一個理想的社會制度,人們是願意做出這少部分人的犧牲的,當初先輩們不就在這種感召下想實現共產主義社會么,但很多人已經覺悟到理想的社會是不存在的,所以我現在是不會接受煽動的。
那麼再抽象成之前帶血的強拆來低成本發展經濟的問題,我想觀者大部分是不同意的,但人已經死去很多了。首先是生命價值這個例子:
地方政府準備出台一項措施,希望通過改善交通設施提高行車的安全性,但這需要一筆巨款(假設是5000萬),財政預算又不夠,需要向市民募捐(或者臨時增加某個稅種,或者一切市民需要個人掏錢的行為),癱在每個人頭上是1000塊錢。你很清楚地知道這筆投入後將能使交通事故中人的存活率上升1%,一年可以少死10個人。
現在是全體市民投票,選擇是否通過政府的這項籌款決策來拯救這潛在的10個人的生命,你可以投贊成或者反對票。一般來說,大家都會投反對票,「憑什麼對我多徵稅?憑什麼要我額外出錢?」什麼,你不是說生命無價嗎,為什麼區區1000塊錢就不幹了呢?其實你是在想,生命根本就不值500萬(5000萬/10),而且要我掏錢我就虧了。事實上,你不僅給生命標價了,而且還很廉價!(才500萬)
——與剛開始的「生命無價」有何區別?
請問,在這個例子里,市民企圖侵犯他人的生命權了嗎?
他們實質上是在各種保護生命權利的方法中做出選擇!正是因為他們相信並且捍衛權利,所以才需要做這樣的選擇!
選擇是否通過政府的這項籌款決策來拯救這潛在的10個人的生命
這樣的表述我認為是一種偷換概念,或者說,應該強調潛在兩個字!
我們人類,有保障生命權利的諸多方式,這5000萬可以去搞醫療保障,可能可以拯救更多看不起病而拖延的人的生命,這是在拯救潛在的生命!可以用來投入教育,可能可以讓很多被迫失學自甘墮落的孩子看到希望,這也是在拯救潛在的生命!或者,政府不作為,就只是留在人民手中,這樣,他們就可以自己決定是通過買保險,修車,還是增加安全設施……來保障自己的生命了。這毫無疑問,還是在拯救潛在的生命!
實質上,在這個例子上,任何一種選擇都不構成對他人權利的侵犯!我們只是在諸多保障權利的方式上做出選擇而已!真的有人為生命標價了嗎?!
下面的:
「人性是客觀實在的,無論是善面還是惡面,它決不以人類是否有美化它的意志為轉移,如果你不能去正視它,唯一的後果就是被它那不受遏制的惡之面所毀滅。」
非常奇異的觀點……人性善惡什麼時候變成物理學的既定事實了……
光兩個任人解釋的實驗就能夠解決這個人類千古難題嗎?!
請問人性的客觀實在是什麼東西,你知道嗎?對於人類本性的一切都只是猜想啊……
所以,說人類被賦有理性與良知(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哪裡有美化可言,頂多是另一種猜想罷了……
假如有個獨裁者,他老婆得了一種怪病,這種怪病如果不醫治就會馬上死去,但即使醫治,這種怪病要完全痊癒也是不可能的,只能每天苟延殘喘地控制著(有點類似於難以痊癒的高血壓),而控制的唯一辦法,就是每天找到10000個孩子,在每個孩子身上割下1斤肉,用這10000斤肉熬成一鍋湯讓她喝下。然後第二天再找另10000個孩子,每天如此這般,長此以往。獨裁者的理由是「生命無價」,因為他老婆是條鮮活的生命,比每天被割肉的10000個孩子的幸福重要,因為掉了的肉還可以長出來,就算是一年要割3650000個孩子的肉也在所不惜,因為大多數人的幸福都不如一條命寶貴。
請先清楚那些堅持保障捍衛人權的自由主義者口中的生命無價的定義好嗎……
這分明就是生命有價的例子啊……
這個例子其實是在說,這個人的生命,比他人的更高貴,值得強迫傷害他人來保全這個人的生命……還有比這更反生命無價的嗎!
我們之所以說生命價值,我想是因為我們相信每個人類都有絕對的,平等的生命權利……
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
人人生而自由,在權利與尊嚴方面一律平等,他們被賦有理性與良知,我們應以兄弟精神相待之!
這才應該是生命無價的含義!因為,每一個人,都擁有生命的無限可能性,我們都有希望,你敢說這個世界上有哪個人完全沒有希望了嗎?換句話說,你敢說你一年後會是什麼樣的人嗎?我們做不到!
蘇格拉底說:我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的無知。
我想這也就回答了本題了……如果,真的遇到了這樣的要在100人和60億人中選擇的極端例子的話,我相信我會不作為……默默等待著,未來的來臨……不管是否會有奇蹟發生……
因為,我始終相信,自己沒有資格,沒有能力,沒有可能左右他人的生命……
所以,在平日里無數次的這類極端思考後,我的答案是,在平時中,盡自己最大的能力,表現出對他人最大的愛與善意,防止這類(例如戰爭屠殺)的極端情況的發生……我愛這個世界,我希望著去愛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在無時無刻的愛著他人的過程中努力著,這就是對我來說人類的最大意義……
「就用這句話做結尾吧,我相信你的愛」——泰戈爾我會去拯救百分之一的人,你設想一下,假設自己是那百分之一的人,你一定希望決定者去做出拯救的決定。你想讓別人如何對待你,你就該至少這樣對待別人。每一個個體都是寶貴而獨一無二的,不能因為集體的利益,就做出犧牲個體的決定,集體不能理所當然得凌駕於個體之上。所以,我們不能僅僅為了更多的人得到更多物質的改觀,而去捨棄一大批人的生命。
大多數人都給出了信誓旦旦的回答,這讓我略感不安。
對那些給自己的選擇加上「絕對」、「一定」、「必須」、「唯一」等等修飾詞的答案,我特別不安。
不應該忘記,很多邪惡的舉動都是以絕對正義的名義出現的。
為了「保衛偉大領袖」,發動了混亂的文化大革命。
為了「打破白人在亞洲的統治」,發動了侵華戰爭。
為了「維持德意志民族的純潔」,發動了反猶清洗。
以上口號在當時看來都是十分正義的,但結果卻演變成了邪惡。
正義前面多了「絕對」兩個字,就會變成邪惡。
「絕對」就是不容分說,不許爭辯,獨一無二,無可匹敵。
如果世界上有一種絕對正確的價值觀,就一定會壓制、摧毀其他與之不同的價值理念。而壓制和摧毀其他人和理念,往往就是罪惡的開始。
我個人認為對人類社會發展更有意義的事情是:
允許每個人按照自己的意願,以自己喜愛的方式為這個社會提供幫助。
歷史說是前者 人的良心(良性)說是後者。我們的社會總是以少數的犧牲(或者叫退讓或是傷害)來換取多數的接受。公正是人性的黑洞。
例如:改善大多數人的生活里有李天一。而犧牲少數人裡面有你無辜的親人。有如果。多數人里有你和你的家人,少數人里有李天一他爸。有如果少數人多數人你都不認識決定權你有。或是 你在其中一方 而決定權你沒有。這是個思考題,不是個選擇題。
不贊同@關毅 的答案
針對樓主的問題,單純從行為結果來看,任何個體行為對社會發展的意義無可比較性,因為連鎖反應+偶然事件,後續的發展是你無法預估的……
@關毅 舉很多極端的例子,那麼我也來舉例:
假如你贊同【改善90%人類的生活更有意義】,我們把場景切入《變形金剛》系列電影,假如你放棄的1%的人包括Sam。地球毀滅的那一刻,你還堅持自己原先的觀點么?
假如你贊同【拯救1%的生命更有意義】,我們把場景切入某假象的種族屠殺事件,假如你拯救的1%里有一位希特勒式的人物。當他和他的軍隊把超過世界1%人口的人趕進毒氣室時,你還堅持自己原先的觀點么?
◆◆◆◆◆◆◆◆◆◆◆◆◆◆◆◆◆◆◆◆◆◆◆◆◆◆◆◆◆◆◆◆◆◆◆◆◆◆◆◆◆◆◆◆◆◆
@關毅 說為什麼我們會有不同的選擇?
1. 得失的人數比。(100:60億小於1:50000)
2. 大多數人得到的正效用不同。(變成殘疾人的負效用遠大於暫時的變態性的快樂)
反對:蝴蝶效應和偶然性的存在,得失人數比和效用都是不確定的。
在救1個人還是10個人的緊急狀況下,大多數會基於本能選擇「1個人」,我認為這只是一種人類的對於數量的本能反應,不代表這種選擇是因為「10個人更有價值」;
因為如果要去計算【價值】,那麼如何取捨這些價值的【附加值】,【附加值】的【附加值】,如果你要精確量化,那麼這個問題永遠無解。
3. 道德性(我們信奉人人平等,堅持種族歧視是不道德的,沒必要為一群人的變態嗜好去犧牲無辜的人的生命。在第一例中,100個人的犧牲滿足的只是世界上絕大部分人的基本利益,他們不需要承擔道德的負擔)
反對:做出選擇的人必須承擔道德的負擔,只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假設你是做出一個正常人,即便拯救了世界絕大部分人,但這並不能抹殺你對那100個人的負罪感;
不存在「允許殺害無辜人」的道德,只存在「允許殺害無辜人」的法律(緊急避險)。
4. 是否觸犯自身利益。
反對:人經常會做出觸犯自身利益的行為,小事不提,大事例如福島事件中那些主動請纓的老者。
◆◆◆◆◆◆◆◆◆◆◆◆◆◆◆◆◆◆◆◆◆◆◆◆◆◆◆◆◆◆◆◆◆◆◆◆◆◆◆◆◆◆◆◆◆◆
(飯局回來了,準備接著不上後文,糟糕的是已經忘記當初的思路了,只好虎頭蛇尾的收一下吧。)
@關毅 說
堅持絕對的「生命無價」就能避免屠殺的慘劇的發生嗎?未必!
的確是未必,但是當「生命可以定價」成為行為準則時,就一定會導致屠殺的慘劇。
◆◆◆◆◆◆◆◆◆◆◆◆◆◆◆◆◆◆◆◆◆◆◆◆◆◆◆◆◆◆◆◆◆◆◆◆◆◆◆◆◆◆◆◆◆◆
綜上,我認為個體的行為準則不是「個體行為結果對社會發展的意義」,而是社會規範,即法律和道德(這裡的法律是指普世法)。只要不違反社會規範都是可以被接受的,任何違反社會規範的行為都不能以「結果對大多數人有利」而標榜其正當性。
◆◆◆◆◆◆◆◆◆◆◆◆◆◆◆◆◆◆◆◆◆◆◆◆◆◆◆◆◆◆◆◆◆◆◆◆◆◆◆◆◆◆◆◆◆◆如果提的問題不合理,就沒必要回答。
更接近真實的情況是,我們沒有能力實行一個使90%的生命受益的計劃,也沒有在實行拯救1%的生命的計劃。先不談有沒有意義,這兩件事本來就做不到。
拯救1%的生命,似乎是可行的。但是每當有人提出這個計劃的時候,就有人跳出來說:你這樣做有沒有意義?剩下的90%你就不管了嗎?
——答案是誰都沒有在管那90%。當然,也不可能讓全世界的力量都集中在1%,如果真能做到,這個世界就太恐怖了。
就比如說火車扳手那道選擇題。似乎我有主動權,我可以按我自己的想法行事。但是不管我怎麼選,火車都是要來的,我的選擇權是基於這個事實。決定他們生死的不是我,是火車。但我無法阻擋火車,我在這個事件里不是主角,只是個龍套。
如果我們意識到自己沒有選擇權,或許對彼此會更寬容一些。
地球上1%的人類約7000萬,是少部分嗎??
我要做個項目能拯救這麼多人生命,意義比天還大。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