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隋朝寧可大興土木修建大運河也不利用海運?

當時修建上海和天津兩個港口利用海運沿岸運輸不就能夠溝通南北嗎,為什麼要修建大運河呢?這裡是不是有什麼原因?


兩者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

首先隋代的京城是漢長安附近的西都大興和東都洛陽,大運河修建的最初目的是為了緩解京中用糧緊張的問題,兩京都在遠海的內陸,修建港口走海運根本就是饒了遠路,一點用也沒有。其次,大運河是內河系統,其沿途均是王權所轄之地,運河通暢便於王令傳達,軍隊運輸。隋朝初期全國的情況是,經濟上北貧南富,軍事上北強南弱。因此內河系統的完善便於南北交流,取長補短,南糧北運,北兵南運,終結魏晉以來的數百年亂世,維護南北的大一統。

中國大運河最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出現了,比如吳王夫差為北上與齊晉爭霸所修建的古邗溝。而後又有魏惠王所挖的鴻溝,秦代的靈渠,兩漢時期的成國渠,曹操時期的白溝,東晉時期的浙東運河。隋唐大運河開鑿之前,貫通東西南北的中國大運河框架已經基本形成,隋唐時期的大運河的修挖與整治,實際上是在此框架基礎上完成的。另外隋唐大運河最早並非由隋煬帝開鑿的,其完成於煬帝時期,但是最早的規劃與提出構想卻是在隋文帝時期,煬帝當是根據國家情況發展和完善了文帝最初的構想。

且看隋運河分布圖所記錄的隋唐大運河各段的修建年代:

1 . 最早的是廣通渠(文帝時期 584年 )

581年,文帝接受周靜帝禪讓,定都長安。但是長安當時破敗狹小,水污染嚴重,不適合作為王朝之都,於是文帝便在長安東南龍首原南面選了一塊秀美之地建都,稱大興都。

關中之地雖號稱沃野千里,但是經過魏晉南北朝300餘年戰亂,早已破敗不堪,關中之產不足以供京師,因此必須由關東運量入京。古代交通對地理的依賴性非常大,水運雖然在速度上不及騾馬,但是在運量以及成本上的優勢是顯而易見的。然而自潼關至長安的渭水,自古就是一條難走的水路,「渭水多少,流有深淺」,因而文帝便派宇文愷於渭水之南開渠,引渭水自大興城東至潼關三百餘里,名曰廣通渠,廣通渠成,自潼關西上的槽船運量入京不再涉險走渭水,但是潼關之東三門峽仍是槽船的噩夢,文帝欲通而不得。

2 . 其次是山陽瀆(文帝時期 587年)

開皇七年,隋文帝為南下滅陳,派人在原古邗溝的基礎上挖大運河的江淮段,「於揚州開山陽瀆,以通運漕。 」當時隋文帝滅陳的八路軍中的三路主力都屯兵在江淮一帶,山陽瀆北起山陽(淮安),南至揚州入江,用於運輸士兵與糧食,完成滅陳之戰。此處有一路是由連雲港出發進攻太湖的海軍,但此路軍的存在是因為進攻路線的特殊性。

3 . 隨後是通濟渠(煬帝時期 605年)

大業元年隋煬帝即位,遷都洛陽修建新都,同時派人開鑿通濟渠。遷都洛陽的原因很可能是因為人口激增造成國都糧食供給困難,而且三門峽一處漕運不暢,文帝之時一直不能解決,遷到洛陽則可以不用過三門峽,便可解決用糧難題。而通濟渠則是在鴻溝的基礎上,由板渚引水至盱眙,溝通黃淮兩大水系,成為貫通南北之地的交通幹道。

通濟渠是煬帝力排眾議派人修建的,而且要求工期非常短,發民工百萬五個月內完成,隨後便乘坐龍舟前往江都,因而有人認為修建此渠的主要目的在於享樂。但是實際情況依然是京中缺糧,急需南方的糧食運往京中,因而煬帝才要求在盡量短的時間內完成運河的開鑿。煬帝在洛陽附近修建了許多大型糧倉如興洛倉、回洛倉等,目的就是囤積由南方運來的糧食。其次,因為他即位不久,而國都在北方,對南方的控制略顯不足,因而快速修好通濟渠巡遊江都便於控制南方,穩固統治。同年,又疏通擴大邗溝,進行改道,便於使用。

4 . 對北方用兵的永濟渠

隋朝東部的河北山東等地經濟較為發達,人口眾多。大業初期,全國約有900萬戶,東部佔200萬戶,約1/4人口。隋實行租庸調製,按戶、丁徵收粟帛,戶多丁多,上調的糧帛就多。因此東北部急需一條運送糧帛入京的通道。同時,煬帝著力開拓邊疆,積極對遼東用兵,他以涿郡作為征遼的軍事基地,急需一條通往涿郡的道路。在此情況下,煬帝便下令徵調河北等地的民夫修建永濟渠。永濟渠是在三國時期曹魏的白溝等渠基礎上修建的,建成之後,北方的糧帛得以入京;而煬帝的軍隊與後勤由江都抵達涿郡只需要50天。

永濟渠修成,標誌著以洛陽為中心的南北大運河完成。此時經濟上京中糧帛不缺,南北交流加快;政治上,南北統一融合加速;軍事上,軍隊可以快速抵達運河沿途南北各處。以貫穿南北的運河水道溝通天下,維護統一,這一想法絕非臨時興起,大概早早地就被楊堅父子寫在規劃之中,因此在修建運河的任何一段的時候,他二人都是務求河道寬、運量大,所謂功在當代,利在千秋,他們誰都沒有把這個當作是眼前的工程。而海運,不僅不能解決問題,根本上就和兩帝的大戰略相悖,怎麼可能會去發展。


你能查查當時首都在哪裡么…


海運沒法往當時隋朝的統治中心長安、洛陽運輸。
用大運河運,需要長期經常重新開鑿、疏浚、整治大運河,而且需要人挽河運船隻,還事故頻發,導致船隻、人員的傷亡。不過似乎運費比完全陸運少。
海運的確更高效,消耗、損失更小。元朝搞了數十年海運,其消耗、損失比一年的大運河漕運的消耗、損失還少。
其實漢朝打朝鮮半島、安南,就曾用到過海運。 隋朝征高句麗時,也用了海運。 如果只是從南方運糧到河北、遼東等北方前線,是可以用海運的。當時的海運技術還是能做到的。畢竟只是沿海運輸,不是讓你環球航行。
但是海運沒法向隋朝的統治中心長安、洛陽運輸。

實際上海運能帶動沿海周邊的發展。而且從先秦到南北朝眾多王朝開鑿留下的運河河道,也能將物資運到沿海,在通過海運進行南北運輸。
楊廣修的大運河分四部分,均用了之前王朝修的運河:山陽瀆用了東漢邗溝(隋文帝用了吳邗溝故道);江南運河用了吳所開運河、秦丹徒運河等、漢朝以及六朝所開運河等;通濟渠用了陽渠故道、汴渠故道(此外還用了黃河天然河道);永濟渠用了屯氏古瀆、曹操等開的白溝等(此外還用了沁水清水等天然河道)。
分清元朝京杭大運河與隋朝大運河。 楊廣修隋朝大運河用了從春秋到南北朝眾多王朝修的大量運河河道,而元朝修京杭大運河的大部分河道不是隋朝大運河的河道。
隋煬帝修的隋朝大運河,用起來並不容易,因為經常湮塞。唐、後周、宋要經常開鑿、疏浚、整修大運河(疏浚,包括且不限於開挖、擴寬、挖深河道),才能令大運河可以使用。如果沒有及時疏浚、整修大運河,大運河的河道甚至會湮塞的幾乎與岸平齊,「幾與岸平……亦有作屋其上」。
那些拿詩詞里一些誇張的描寫去吹隋煬帝修運河的,就算了吧,詩詞里的誇張的描寫不能完全當真。
根據曾長期研究古代地理與河道、專門研究過這一問題的岑仲勉的成果,不應過度推崇、過分高估隋煬帝修運河。在隋煬帝之前,許多王朝已經修過大運河的很多部分,在隋煬帝之後,唐朝宋朝等須時常疏浚,才能利用。(疏浚,包括且不限於開挖、擴寬、挖深河道。)

唐朝鼎盛時遠超過了隋朝鼎盛時。
北周「留給」隋朝約690萬戶以及約690萬戶以外的大量隱漏瞞報戶口(根據根據學者岑仲勉、楊志玖等人的考證),隋朝吞併陳的戶口,通過大索貌閱等手段清查北周、陳的隱漏瞞報戶口,使開皇年間就達870萬戶(《資治通鑒》:「隋開皇中,戶八百七十萬」),隋朝人口戶口最多時是隋煬帝大業五年有890萬戶,但是之後,隋煬帝過度殘暴征斂造成隋末嚴重的大亂,隋朝留下200餘萬戶(《通典》記載杜正倫奏「……末年離亂,至武德有二百餘萬戶」)。因為隋煬帝造成的隋末大亂太嚴重 ,所以唐初人口少。而唐朝經過自己的發展,在唐朝天寶年間達到人口頂峰,《通典》說唐朝天寶年間有大量瞞報人口戶口,實際當時唐朝至少有一千三四百萬戶。而現代歷史學家們考證出的唐朝天寶年間的實際戶數與人口數更多。例如,凍國棟《中國人口史》認為唐朝天寶十三年有約1430萬到1540萬戶,約7475萬到8050萬人。遠超隋朝頂峰。

李淵起兵時,幾乎只有太原一地。但是,之後李淵李世民唐朝擊敗眾多強敵,自己擴張佔據了中原、南方等地,還自己擴張佔據了更大的外圍疆域。

實際上,北周留給隋朝的疆域與人口,遠多於隋朝留下的疆域與人口。而唐朝打敗眾多內外敵人,經過擴張,疆域面積超過隋朝,後來經過唐朝自己的發展,人口、經濟等方面也超過了隋朝。


隋朝接手北周留下的豐厚遺產人力物力,但是隋朝隋煬帝造成大亂,敗壞了北周留下的豐厚遺產人力物力,留下嚴重分裂內戰削弱了華夏,連吐谷渾都返回故地還攻打隋朝河右,隋朝郡縣卻防禦不了,而dong突厥崛起「戎狄熾強,古未有也」,把隋朝中原的部分地區納入勢力範圍,突厥可汗想效法拓跋道武帝入主中原……隋朝隋煬帝留下的是爛攤子與惡劣局勢,華夏面臨突厥吐谷渾等N胡亂華的危險,隋煬帝楊廣是既罪在當時,又罪在千秋。多虧李淵李世民等人改變了惡劣局勢,阻止了「罪在千秋」。但是這無法否認之前隋朝隋煬帝曾經留下了爛攤子與惡劣局勢。

隋末大亂,嚴重分裂內戰,唐朝李淵李世民能迅速統一,是因為李淵李世民能力強,迅速擊敗了內外眾多強敵,而不是因為大運河。 大運河在唐朝統一戰爭中沒有發揮任何決定作用,在之後的貞觀年間,大運河向關中運輸的糧食也極少。 大運河連隋朝自己的統一都維持不了,(隋朝迅速大亂嚴重分裂內戰,)就別幻想在李淵李世民統一過程中發揮作用了。
西漢、東漢沒有隋唐大運河,西漢、東漢依然很快統一了。後周、北宋末都有大運河,但仍然分裂。 元朝初期沒有大運河(隋唐大運河早已廢棄甚至一些河道湮塞的幾乎與岸平齊),但是仍然滅宋統一。之後元朝開鑿京杭大運河,有了大運河,但是元朝末期仍然分裂。 是否有大運河,與是否能迅速統一,沒有因果關係。在唐朝李淵李世民的迅速統一過程中,大運河幾乎沒有發揮作用。
唐朝安史之亂後,唐朝劉晏等人多次組織開鑿、疏浚、整修大運河,才使大運河可以繼續使用,而不是湮塞。幾次內亂阻斷了大運河,唐朝平定內亂,使大運河重新暢通。正是因為安史之亂之後的大部分時間裡唐朝還能維持中原與南方的統一,所以才保證了大運河可以使用。等到唐末黃巢之亂之後藩鎮失控、唐朝名存實亡時,大運河也湮塞無法使用了。後來後周重新疏浚整治大運河,令大運河可以使用。

有人在回答中提到「當時人都考慮利益問題滴,走運河可以養活沿途的官員,漕幫等等,走海運這些人沒得貪、沒得吃,所以寧願多花時間精力也會用運河。」
這個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地方。
可以參考明清的大運河漕運。以下節選自《集櫃團利益與國運衰變——明清漕糧河運及其社櫃會生態後果》

內容提要:明代以前,中國海運的技術和條件已十分成熟,明初鄭和的船隊更是極當時世界之盛。但自明成祖時起,明清中央政府卻開始畏懼海洋,在向京師運送漕糧時,長期棄海運、行河運,造成了國家財政極大的浪費,並犧牲了許多無辜百姓的性命。更為嚴重的是,維持河運給蘇北、皖北、魯南等地區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生態災難,並使中國忽視了海軍建設,使中國在歐洲列強開始海上爭霸之時,由航海強國突變為被海洋所拋棄的沒落帝國,最終為海洋國家所征服。而維持河運的真實目的,相當程度是既得利益集團為了一己之利所造成的。
……
本文……是從維持運河所造成的財政浪費、生態災難和國家決策失誤,探討河運的缺陷與海運的優勢,強調河運相當程度上是少數既得利益集團為了一己私利所實行的極其惡劣的體制,給國家和百姓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直接影響了明清兩朝的國運。
……
元代漕糧海運,被證明遠遠優於河運。最初糧道自上海至揚村馬頭,凡13350里。後來,朱清等開闢自劉家港經萬里長灘達界河口(今大沽口)的新海道,「其道差為徑直」。次年,千戶殷明略再辟海道,「有時自浙西至京師不過旬日而已」。(21)

  令人驚訝的是,永樂十三年(1415),會通河疏浚後,海運停止。竭力推崇河運的明漕臣王在晉認為,行海運是極具風險且不人道的暴政,可與秦始皇修長城相提並論。(22)明清數百年間,這一理由成了維持河運最冠冕堂皇的借口。究其實際,河運比海運的成本、暴虐程度高得何啻數倍

  從人道和運輸安全的角度來看,河運其實是一項極為暴虐之舉。據利瑪竇觀察,在運河上行船,往往要用纖繩拉牽。過閘時,水手們非常辛苦,且耽擱很久。在閘的出入口,經常有船隻傾翻,水手們則很少能幸免於難。(23)在成化十年(1474)開鑿儀真羅泗閘之前,「其各船至壩,經旬需次,起若凌空,投若入井,財廢船壞,不可勝算。」(24)運河各壩均有規定,每日過船不能超過100艘,遇風雨則減半。由於大力絞拽,「船過必損」。而遇有乾旱年份,「甚至掘壩接潮以救糧運」;如遇里運河水較大,則決岸倒壩,各種修築費用,動輒以千萬兩計。羅泗閘建成後,為漕船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減少了拖拽造成的損壞,但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此處的漕船過閘問題。(25)

  眾所周知,儀真段運河並非漕道上的最危險之處,運河上的險情無處不在。據1831年張井奏,灣頭閘、壁虎橋等處,船隻損傷為司空見慣之事。(26)淮安北部運河入黃河處的漕道一直被船員們視為運河最險惡之處。(27)距黃淮交會處不過200丈的天妃閘,當漕船經過時,每艘船隻需七八百、甚至千人挽拽,每天從此經過的船隻不過二三十艘。遇水發之時,「飛瀑怒濤,驚魂奪魄,下水放閘之船,疾如飛鳥,若墜深淵,浮沉難定,一入迥溜,人船兩傷。」天妃閘的閘夫,是一批熟知水性的陳年地棍,開閘閉閘,一舉手之間就能決定人船的生死存亡。因此,商船從此經過,每艘按例勒索若干銀兩,官方的漕船預先也要按石交銀,一般每石索銀8厘至1分。「稍不遂意,絞關左右,繩纜鬆緊,閘棍略顯神通,磕撞立時粉碎。」(28)明隆慶四年(1570),此段即損失船隻800艘,溺人千餘,失米達226
000石。(29)

  1697年初,都水監丞陳佑甫對康熙帝說:「異時淮中,歲失[漕船]百七十艘。」(30)以每船運米400石、每船10人計,僅在漕船渡淮河(即黃河)時,每年損失漕米6.8萬石、淹溺運丁1
700人。此說估計有些誇張,但河運的風險是顯而易見的。

  隆慶年間(1567-1572),大學士邱浚駁斥了海運比河運危險這一謬說,他指出:1283-1329年,元代海運46年所損失的漕糧尚不及明朝河運每年損失的數量。況海運沒有剝淺之費,無需十天半月地排隊等候,而其支兌加耗,每石更遠少於河運。(31)

  僅1824年11月,由於黃水異漲,滯留在黃河北岸的漕船達2
000艘,不但影響了來年的漕運,而且在被滯留的水手中間,孕育著巨大的不安和騷動,以至於道光帝深以為憂。(32)冰凍也加劇了運丁的艱辛。如天津、臨清迤南一帶,「從無不凍之河」,每年十一月至次年二月,河面皆被冰封。「若一遇凍阻,沿河敲冰,費盡官民之力。」(33)

再從經濟成本來看,漕運的代價也是驚人的。清人指出:「夫南漕自催科、徵調、督運、驗收,經時五、六月,行路數千里,竭萬姓無數之脂膏,聚胥吏無數之蟊賊,耗國家無數之開銷,險阻艱難,僅而得達京倉,每石之值約需四十兩,或二十兩,或十八兩不等,而及歸宿,乃為每石易銀一兩之用,此實絕大漏卮,徒以冗官蠹吏所中飽。」(34)另外,由於河運費時往往達半年以上,新米運到北京一概成了老米,許多人根本不願食用,以至獲得漕米配給的王公貴族、各級官員、八旗子弟等大量以低價出售漕米。千辛萬苦運到北京的漕米,其價格僅與北方小米的價格相當。(35)

  顯然,河運遠較海運浪費財力、民力。總的說來,「漕河視陸運之費省十三四,海運視河運之費者省十七八。河漕雖免陸行,而人挽如故。」(36)以每年運送漕糧400萬石計,河運的直接運費即達800萬石米,而海運的全部支出僅有160萬石米。(37)以每石米值銀2.2兩計,百姓每年要為河運多花費1
400多萬兩白銀。加上維持運道,在清代經常需要數百萬至千萬兩白銀。而清代中期,中央政府每年直省所入僅為4千萬兩左右。(38)

這些費用被長期轉嫁到百姓身上,造成了國窮民困的嚴重惡果。崇禎初年,桃源縣(今泗陽縣)生員韓應春、王用中等人赴北京上訪。在他們上書前的40多年裡,該縣有14名縣官因未能完成搜刮任務被累斥降。未能完成搜刮指標的吏胥里役,「血比淋漓,披枷帶鎖,斃於杖、斃於獄、投河自盡、削髮披緇,百千萬計」。(39)吏胥被責如此慘重,一般百姓被吏胥所責之慘顯然無以復加了。由於不堪忍受敲逼,百姓被迫大量逃亡。

  桃源的事例絕非個案。即使在清盛世之時,海州原額人丁46
398人,逃亡41
460丁,逃亡人丁幾佔總數的90%。該州沭陽縣:「里甲科索。……有一里止存一二甲者,而全里之額派如故;有一甲存一二丁者,而全甲之額派如故。」(40)宿遷縣在1512年人口即達154
363人,1650年僅存8
160丁。(41)安徽靈璧縣三村集、陵子集、孟山集、潼郡集等,「元明間號稱繁華,今[乾隆年間]所存者,頹垣破屋,居民逃亡殆盡,即生聚亦復難言也。」(42)泗州戶口舊額34
211丁,逃亡達12 067丁。(43)虹縣原有22 860丁,經1648與1668年編審,故絕逃亡1 9521丁,僅存3
339丁。(44)

  綜上所述,即使從經濟成本和人道方面來考慮,河運既不屬於節省、也不屬於安全的運輸方式,而是遠較海運浪費和危險。明清兩代長期專行河運,給中央財政造成了極大的負擔,這些負擔轉嫁到百姓身上後,形成國窮民困的局面,這不能不說是國家政略的重大失誤。

  二

  明代以前,中國是著名的航海強國。近年的考古證明,大約在公元前9000年,中國沿海人民憑木筏和獨木舟渡過台灣海峽從大陸來到台灣居住。公元前7000-5500年之間,他們乘船來到菲律賓。公元前4000年前後,他們來到馬來半島和摩鹿加群島,並向東到達俾斯麥群島。公元前1300年,他們到達斐濟。中國在戰國時代已發明司南,宋代開始使用羅盤航海。在13世紀初,中國船是印度洋上最好的海船,這些商船平均長100英尺、寬25英尺,最大的海船載貨300噸並載人500-600名,附帶救生船隻,可日行千里(300英里),水手們從不懼怕大風大浪。(45)元代時大量用沙船海運漕糧,並使用牽星術以計算船隻所在緯度。其事故損失率約為1%-1.6%。明代的沙船已使用了披水板、升降舵等。現存明代由太倉至日本的針路圖(即沙船航線),所載時間、里程和水深極為詳盡。(46)海運停廢之日,正是鄭和下西洋如火如荼之時,這支船隊之組織、航程之漫長、航路之艱險,顯然遠勝於僅在近岸航行的漕船了。當時鄭和最大的寶船長44.4丈,寬18丈。寶船上的間隔艙、尾舵及平衡舵,直到18世紀末或19世紀初才傳到歐洲。(47)

  海運停廢后,有明一代,不斷有人提出河運與海運並舉的建議,均未能成為主流意見。(48)1572年,漕督王宗沐請求從淮安到天津海運12萬石漕糧做試驗,取得了圓滿成功。(49)此後,明廷準備把每年海運12萬石漕糧作為定例進行試驗。但1573年運漕海船在山東即墨縣福島等處,遭暴風雨襲擊,損壞糧船、哨船各7隻。戶科都給事中賈三近等據此奏停海運,得到朝廷的批准。(50)明王朝把海運漕糧的有利條件變成了基本依靠河運的極其不利的因素,長期把國家治理得山窮水盡,民不聊生。此後,「有詔嚴杜異議,而海中之粟不可登矣。」(51)儘管如此,其後仍然有明臣不畏浮議,提出海運的主張。

到萬曆中期,河運派已經長期壟斷著廷議中的話語霸權,對偶然出現的海運派採用更為嚴苛的打擊手段。如1601年,武英殿中書舍人程守訓上疏請求改易漕渠,由高郵州達淮安府廟灣入海,到達山東膠州麻灣轉入新河,至海倉再入海,經1000餘里後到達天津。主張河運的工科給事中張問達彈劾程「蠹國殃民」。(52)

  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廷開放海禁後,上海的沙船業很快發展起來。清人指出:「元、明海道官開之,本朝海道商開之。」(53)嘉慶(1796-1820)初,上海千石以上的海運沙船,最高曾達3600隻左右。道光(1821-1850)初一度減少,降至1 400隻左右。經過補充,道光間,千石以上的沙船仍維持在約2
000隻,加上載重在八九百石和四五百石的海船,約有3 000隻。(54)較大的沙船可載米3
000石,小的減半。每船價值銀七八千兩。(55)而有的學者所說的海運的不利條件之一「船隻不足」(56)的說法,是很不確切的。

  除上海外,其他地區也有許多沙船,對江、海、河、湖的航路均非常熟悉。如蘇北贛榆沙船「運貨吳淞,來往為恆,未嘗失風。」畢竟,早在秦始皇時代,贛榆人徐福就曾率領船隊多次航海。嘉慶中期,由於開放減水壩,使得鹽河無法通航,淮北鹽商,用船把鹽從海州運入長江,海上航程達1
000多華里。(57)

  道光初年,沙船「航東吳至遼海者,晝夜往反如內地。」(58)清代沙船運貨,每年漂沒的比重,已降到低於貨物總量的1%,而「南糧由運河,每年失風殆數倍於此。」(59)包世臣寫道:「上海人往來關東、天津,一歲三、四至,水線風信,熟如指掌。」(60)從上海至天津,順風需時約7-10日。(61)是以上海人「視江寧、清江為遠路,而關東則每歲四五至,殊不介意。」(62)海運所費時間少於河運至少10倍,所用人力更少於河運數十倍。

  1700年,清口淤塞,康熙把海運一事交部臣討論。(63)總河張鵬翮奏稱:「改載沙船,雇募水手人夫,恐致靡費錢糧。且由江入海,……風濤不測,實屬難行。」(64)張對海運的否決,得到了康熙的贊成。1804年,洪澤湖水位較低,河口泥沙淤積,7省糧船無法通行,清政府只得準備海運漕糧。招募鎮海、松江、上海海船400艘,每艘載米1500石,每年運送能力達180萬石,運費較河運省2/3。(65)但此事終未成行。

  1825年,因運河阻絕,道光帝決定首次海運蘇州、松江、常州、鎮江、太倉4府1州的漕糧。當時4府1州共有漕糧163萬餘石,決定僱用商人的沙船運送,截至當年7月20日,「掃數斛交完竣」。(66)此次海運經費僅動用4府1州每年撥給旗丁的運費約37萬兩、米41萬餘石(合銀93.6萬餘兩),共計銀129.5萬餘兩,政府並未另撥經費,(67)且節省銀10餘萬兩,米10餘萬石,並節省耗米5萬餘石。(68)以往運送漕糧「通計公私所費,幾數兩而致一石」。首次海運,所有各種幫船雜費一概支除,直接節省的費用至少達銀150萬兩。且海運漕米由於在船中存放時間極短,「視河運之粟瑩潔過倍」。(69)這次海運,是清代循吏簡單地運用市場規律的一次成功實踐,但隨著運河的修復,海運隨即停止。

  清初,統治者曾看到了明廷政略方面的許多重大失誤,如他們認為明朝所修的長城純屬無益。但這一馬上得天下的游牧民族,卻繼承了比修築長城危害百倍的漕運體制,且他們對河運的偏愛如此之深,竟將這一禍國殃民的制度維持了200多年。

利瑪竇寫道:「害怕海洋和侵擾海岸的海盜,在中國人的心裡是如此之根深蒂固,以致他們認為從海路向朝廷運送供應品會更危險。」(70)還有人把「敵方的海軍」作為海運的不利因素之一。(71)實際上,在明廷棄海運之時,中國的海上力量,仍然無可匹敵。有人曾設想,假如達·伽瑪的小船隊遇上了鄭和的船隊,世界歷史將會是另一種樣子。(72)令人扼腕的是,實行河運之後,政府基本放棄了海軍建設。在明清兩代,儘管中國的遠洋技術一度領先於全世界,但卻沒有建立起一支像樣的海軍。劉應節提出實行海運,可以把裁省下來的漕軍組建成強大的水師,他寫道:「海舟一載千石,是載河舟所載之三,海舟率五十人,可減河舟用人之半。退軍還伍,俾國有水戰之備,可制海邊之寇。」邱浚也提出:「量江淮荊湖之漕折半入海運,除減軍卒以還隊伍,則兵食兩足,而國家亦有水戰之備,可以制服邊海之夷,誠萬世之利也。……念此乃國家萬萬年深遠之慮。」(73)

顯而易見,如果實行海運,國家不要花費任何額外的費用,就可組建一支頗具規模的海軍。清人有著同樣的設想:「若再行海運,設海督,聯合山東、江浙為京東一大水師。內可以廓清洋盜,外可以鎮壓諸彝,上可以飛挽漕糧,下可以流通百貨。」(74)

  既然海運的最大敵人是海盜和「諸彝」海軍,中國海軍在與它們打交道的同時,勢必增強整個國家的國際認知,減少甚至消除明清時登峰造極的自閉心態。可惜的是,由於明廷頑固地堅持河運,把海洋視為桀驁不馴的恐魔怪獸,致使包括江、浙、魯在內的絕大多數沿海地區屢受倭寇的擾害。清廷繼續採行河運,不重視海軍建設。到18世紀末19世紀初,東南沿海備受海盜禍亂,而此時國家水師根本無力與海盜抗衡。如廣東海盜的人員裝備至少大於廣東水師3倍。1804年,水師畏懼出海作戰,甚至要求把他們的船隻從服役的行列中剔出。最後,官員們不得不藉助於葡、英等海軍力量才將海盜鎮壓。(75)可以說,清朝虛弱的海軍力量此時已暴露無遺。數十年後,終於屢為「諸彝」的海軍所敗,覆亡的禍根其實早已埋下。

  綜上所述,明清兩代政府棄海運行河運,並非海運技術不成熟或是缺乏海運實踐經驗造成的。專行河運的結果,不但使得國家和民眾付出沉重的不必要的經濟代價,更犧牲了許多無辜百姓的性命。行河運也是政府與市場隔膜,缺乏市場意識、不尊重市場規律的結果。由於拋棄海運,使得中國在世界開始海上爭霸之時,由航海強國突變為畏懼海洋的沒落帝國,最終為海洋國家所征服。

  元、明、清三代統治者均擔憂京師與江南核心經濟區的距離,曾多次試圖把海河流域發展成核心經濟區。(76)蘇北、皖北等地被犧牲成為勢所必然之事。

  據明尚書吳桂芳所云,黃河奪淮,南北分流,歷宋、元、明正德以來的近400年里,並未淤塞海口,「數百載無患也。」(77)明中期以後,為了維護漕運的安全,當黃河水勢高漲,有潰決之虞時,中央政府通常在河的北岸築堤固守,有意把洪水引向黃河南部地區。弘治年間,都御史劉大夏治河,建大堤阻斷黃河北流,這就是「太行堤」。從此,黃河水始被人為地全部逼入淮水中,(78)「淮北始有河患。水道之遷徙,此後益開其扁鑰,實自禹以來未有之變局也。」(79)至潘季馴治河時,規划了刷黃濟運方案,形成了「河勢強而淮流弱,滌盪功微,故海口漸高,而泛濫之患歲亟矣」的局面。(80)黃河所經過的徐州、沛縣、豐縣、碭山一帶,由於南面淤高,北有太行堤屏障,成了黃河水患最為集中的地區。(81)

  由此看來,在以農立國的時代,為了維持河運,明代治河政略根本不是為農業生產服務,(82)而是為漕運服務,以便直接地吸取「東南膏脂」。為了維持運道,像治理黃河、淮河水災等這樣事關民瘼的大事,在國家政略上一概變成次要之事。明臣議事時,防治洪水所應考慮的各事項次序為:「祖陵水患為第一義,次之運道,又次之民生。」(83)清代治河時雖沒有了維護泗州祖陵這一政治任務,但維持運道的暢通遠遠重於保障民生的安全。基於這一使命,明後期至清時,河臣們不斷加築高家堰,形成了巨大的人工湖泊洪澤湖。

  由於黃河河床又處於不斷淤高之中,為了保持湖水始終高於黃河水位以沖刷黃河泥沙,勢必不斷地加高洪澤湖大堤,而洪澤湖所在的淮河中游又是極不適宜修建水庫的平原地區,使洪澤湖不斷吞噬周邊城鄉鎮市,面積不斷擴大。至1855年黃河北徙前,洪澤湖的面積已擴大到3
000平方公里。(84)洪澤湖中既沉有泗州城,被淹沉的其他鎮、市、鄉、村則更不計其數。近人寫道:「古之洪澤,為鎮、為驛、為浦,今則為湖。」(85)

  由於洪澤湖水位不斷提高,又在淮河中游瀦積成了一系列新的湖泊群。其中較大的有焦崗湖、黃湖、殷家湖、沱湖、天井湖等10餘個湖泊,形成年代大都在18世紀前中期。(86)康熙年間(1662-1722),分布在運河西堤以西的湖泊有氾光湖、白馬湖、甓社湖、邵伯湖等17個較大的湖泊,(87)主要是運河大堤阻攔了淮水入海去路,洪澤湖難以容蓄,迫使湖水向南泛流而形成的。(88)這些湖泊在明代前期尚是百姓田廬密布的鄉村市鎮。(89)

  為了維持運河航道的暢通,每年在漕運開始前和進行時,均要閉閘蓄水,而此時上游淮水支、干各河來量極大,無法宣洩,整個淮河中游成為滯洪區,只好聽任洪水淹沒洪澤湖以西的鳳陽、泗州、潁州等地區。(90)漕船過後或是運河河水超過一定限度,為了減小運河大堤的壓力,往往要開啟閘壩放水,運河以東的下河地區常年成為行洪區,經常遭受滅頂之災。(91)丁顯寫道:「三河未啟,則皖省濱淮州縣被其患;運堤既決,則廣陵瀕海州縣被其害。」(92)

……
對蘇北、皖北、魯南等地區而言,運河破壞了原有的自然環境、生態環境、生產環境,而且漕運的維持極大地阻止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正如武同舉所指出的那樣:「吾江北水道之完備,甲於天下,有聲於歷史。」(94)為了維持漕運,事實上使得南北大運河成了東部地區生態惡化的罪魁禍首。魏源寫道:「人知黃河橫亘南北,使吳、楚一線之漕莫能達,而不知運河橫亘東西,使山東、河北之水無所歸;人知幫費之累,極於本省,而不知運河之累,則及鄰封。蓄櫃淹田,則病潦;括泉濟運,則病旱。」(95)由於運河的橫截,在黃河北徙之後,「江北竟無一東出入海之干川,而僅有一南下入江之運道。」河道狹窄的江北運河不得不接納沭、泗、沂、淮諸水,以及泗水支流汶水、淮水支流濉、澮、淝、渦、潁、汝諸水,如此水量,絕非運河所能承受。(96)直到民國時期,中外專家一致認為,維持運道與向運河供水是治淮的首要障礙。(97)

  運河所經過的魯西南地區,在1411年開會通河時,昭陽湖面積不過方圓10餘里,80多年後,便擴大了7倍。(98)從地質結構上,微山、昭陽、獨山、南陽4湖(後通稱微山湖)並不適合作水櫃。雍正年間,經測量,微山湖地勢要低於運河地勢。由於這一致命缺陷,形成了微山湖「進水易,而出水難」的特點,「非甚泛濫,不能放水入運。若湖水漲發,則運河亦已渳滿,無需增益。」(99)但有清一代,中央政府竟堅不放棄絲毫無益的蓄水濟運方略,致使微山湖淹沒的農田越來越多。乾隆年間,微山湖的面積竟達2055平方公里。(100)像嶧縣縣丞、滕縣和沛縣主簿,均以在微山湖「蓄水之多少,為該職之稱否」(101)。清人指出:「山東微山諸湖為濟運水櫃,例蓄水丈有一尺,後加至丈有四尺,河員惟恐誤運,復例外蓄至丈有六七尺,於是環湖諸州縣盡為澤國。而遇旱需水之年,則又盡括七十二泉源,涓滴不容灌溉。是以山東之水,惟許害民,不許利民,旱則益旱,澇則益澇,人事實然,天則何咎?」(102)

  儘管在意識形態領域堅持以農為本,但各級政府對民眾實行嚴格的信息封鎖,使得屢遭淹沒的蘇魯百姓,「並不知為人事所致,反歸咎於天災之流行。」(103)令人扼腕的是,政府即使把災禍推給毫無抵禦能力的平民百姓,但自己卻並未得到什麼益處,實為損民不利己。

  清代在蘇北、皖北、魯南等地區興建了許多工程,但這些工程以保運為首要目標,(104)致使這個地區的水災仍然連年頻發。順治至雍正92年中,僅在江蘇的淮北地區,運河的河道變遷達10次,沂水河道變遷6次,睢水河道變遷2次,沭水河道變遷1次,黃河減水道變遷達6次。乾隆時代,黃河河道向北遷徙,向北岸潰溢8次,南岸潰溢12次。(10105)

  明、清治河的絕妙之處,也是最令人太息之處是其治河的結果正像吳桂芳所說的那樣:「民患雖亟,而運道無虞。」(106)清人則直接總結為:「但知治漕,不顧淹民。」(107)充分說明了明清治水的目標與農業生產的目的相悖、與廣大民眾的利益相悖。

即使對於蘇北、皖北等地的商業經濟,運河的影響也是利少弊多。除了運河沿岸淮安、徐州、濟寧這樣的城市能得益於商旅往返之外,其他廣大腹地實在無法分享其惠澤。大學士邱浚指出,由於漕糧全靠運河運輸,運河成了南北最主要的通道,「京師所用,多資南方。貨物之來,苦於運河窄淺,舳艫擁塞。腳費倍於物值,貨物所以踴貴,而用度為艱。」如果開闢海上通道,降低國家對運河的依賴,則「南貨日集於北,空船南歸者,必須物實,而北貨亦日流於南矣。今日富國足用之策,莫大於此說者。」(108)

  明清專行河運,給蘇北、皖北、魯南等地區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生態災難,並遲滯了這些地區商品經濟的發展。致使唐以前被稱為魚米之鄉的蘇北等地,明清時期卻成了全國最貧困的地區之一。

  既然海運有著如此多的益處,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的廷臣竭力主張河運呢?河運派中自然不乏無知昏蒙之輩,但這不是主要原因。維持並不斷地擴大某些利益集團的私利,是河運背後最真實的目的。魏源指出,海運之利有三,「曰國計,曰民生,曰海商」;所不利者也有三種人,「曰海關稅儈,曰通州倉胥,曰屯丁水手。」(109)

  從實際情形來看,直接受益於河運的利益集團當遠不止上述三種人。至少,征漕時,有漕8省的地方大小官吏,由於加收所謂的浮耗,人人得以利益均沾。河運中,一向有剝淺費、過閘費、過淮費、屯官費、催儧費、倉胥費,這些收費者理所當然是河運的直接受益者。(110)而各項費用,「一皆取足夫頭,夫頭浮其數以責之伍長,伍長益浮其數以科之散丁。」即使看上去無足輕重的伍長,也是「鮮衣怒馬,酒樓歌館,舉百萬金錢盪而化為灰燼」(111),發足了漕運財。

漕運最大的間接受益群體是河務官員。對河員們而言,維持漕運的益處是可以不斷地製造水災,讓中央政府每年投入百萬計、乃至千萬計的資金來治河,以便大肆中飽。康熙年間,總河靳輔指出,河務官員「在利於多事,希圖乘機侵蝕。故薄者不填,而缺者不補,以致潰決廢壞,不可收拾也。」(112)其後,河務部門的腐敗愈加嚴重。史稱:「自乾隆季年,河官習為奢侈,帑多中飽,寖至無歲不決。又以漕運牽掣,當其事者無不蹶敗。」(113)1812年9月10日,嘉慶的上諭中稱:「南河(淮河——引者注)文武官員,欺詐成風,冀圖興工糜帑,藉以漁利飽橐。積習相沿,牢不可破。試思河工設立官弁兵夫,歲給俸餉,原責其實力防守,俾河工安全無事。乃伊等視俸餉為故常,轉冀大工屢興,不但可以侵肥獲利,並藉為升遷捷徑。甚至援引親友,濫邀官職,種種惡習,不可枚舉。」(114)工興得越大,河員中飽的機會就越多。1826年11月5日,道光帝的上諭中稱:「河工需費,為度支之大端。近年例撥歲修搶修銀兩外,復有另案工程名目,自道光元年以來,每年約需銀五六百萬兩。……而前此高堰石工,以及黃河挑工,耗費又不下一千餘萬之多。」讓道光帝深感惱火的是,這些巨額的治河費用,並未收到些許成效:「果使[黃]河[洪澤]湖日有起色,豈復靳此帑金。惟常年所撥例項,原為修防搶險而設。若一切修治得宜,則不應險工新工,層見疊出。」他對河員們的貪污腐敗行為也窺知一二:「向來河工積弊,廳汛員弁,總利於辦工。……迨至失事,則又指為無工處所,冀圖影射規避。」(115)

  反之,如果水不為災,河員們不但失去牟利的機會,反而有被裁撤的危險。1842年1月5日,御史雷以諴奏:「河工各員,及書吏匠役,均利工程浩大。蓋工大則差委必多,靡費必繁,邀請議敘於斯,侵銷帑項亦於斯。若工小費儉,非惟不得遂其邀議貪肆之心,更恐工竣之後,裁撤河員,奪其利藪,同阻抑之術,倡者一而和者百矣。」(116)魏源也指出:「仰食河工之人,懼河北徙,由地中行,則南河東河數十百萬冗員,數百萬冗費,數百年巢窟,一朝掃蕩,故簧鼓箕張,恐喝挾制,使人口詟而不敢議。」(117)

  由於河工撥款往往費巨額大,河員的奢侈到了聳人聽聞的地步。嘉、道年間,東河、南河、北河每年的治理費用達七八百萬兩,南河每年即需四五百萬兩。「其中浮冒冗濫不可勝計。」各河員的起居、服食,僅有廣東洋商、兩淮鹽商可與之相較。那些「春闈榜下之庶常及各省罷官之游士」,「皆以河工為金穴,視其勢之顯晦為得贐之多寡」,有人隻身南行,至東河、南河、揚州等處一游,便可獲一二萬兩白銀。自乾隆末年,首廳均包養戲班,嘉慶年間尤甚,「有積貲至百萬者」。河廳購燕窩皆以箱計,一箱即值銀數千兩,他們所購的劍蘭、牡丹亦在千兩以上。每年霜降後,要花費數萬兩銀子去蘇州聘請名優演劇。即便是一文錢可購十多枝的柳木牙籤,報銷時則變為數千文。至於海參、魚翅的開支更達萬兩之譜。招待客人的餚宴,自上午至夜半猶不罷止,菜肴通常達一百數十種。廚中有煤爐數十具,每一廚師專做一餚,做完後,「則飄然出而狎游矣」。河廳的皮裘,是每年夏秋間花費數萬兩銀子從關外購回的全狐皮,「毛片顏色皆勻凈無疵,雖京師大皮貨店無其完美也」。衣服則是在蘇杭綢緞商那裡定做。「珠翠金玉則更不可勝計,朝珠、帶板、攀指動輒千金。」(118)

把維持運道作為頭等政治大事,許多官員就有了任意侵佔和肆意損害百姓利益、為了一己之利進行胡作非為的護身符。1823年,山東滕縣衍聖公啟事官李印輔以微山湖蓄水過深,不能宣洩,致糧田長期被淹為由,赴都察院具控。此案被移交東河總督嚴烺等查處。據嚴烺等奏,微山湖「為南路濟運最大水櫃」,由於微山湖周圍達180里,底窄面寬,蓄水高度增加數寸,「民田即多淹數里。」李印輔呈請將蓄水高度減低2尺,儘管合情合理,但嚴烺等公然宣稱,魯、蘇兩省的民田無法與漕運大業相比,即使是為了防備「萬一」,也得繼續蓄水淹民。(119)

  究其實際,蓄水備運僅是當時官場的套話而已。嘉、道年間長期擔任南河總督的黎世序早就揭開了其中的奧秘:掌管微山湖蓄水事宜的官員,從來都是不斷抬高水位,「但求蓄水之多,而不顧地方被淹之苦。」河員們「名為惜水如金,實則有心操切。名為留有餘以備不足,實則但顧運而不顧民。至湖水漲至一丈七八尺,數州縣田沒水底,該河員故作咨嗟可憫之語,實則乃深喜之。」(120)河員們為何會「深喜之」呢?儘管黎沒有道破,但只要稍微熟悉清代官場政治的人就會明白淹沒民田對官員們的直接益處。首先,利用對周圍百姓的性命財產操生殺予奪之大權,其敲詐勒索、欺訛要挾的籌碼會變得無與倫比,官員們手中的權力自然急劇升值。其次,民田被大量淹沒時,國家常進行例行的蠲免、救濟、緩徵等活動,官員們又有了處置更多錢糧的機會。而被淹田畝的申報、易主等,更使他們可以肆意地暗箱操作,其權力在尋租過程中又得以極大地增值。

由此看來,河、漕之患,其源實為一體,均是利益集團為了自己的私利而不惜損害國家和百姓的利益。清人寫道:「河之患在國計,漕之患在民生。國家歲出數百萬帑金以治河,官民歲出數百萬幫費以辦漕,河患即有時息,幫費終無時免。」在其看來,海運「於治漕有丘山之益,較河運則有霄壤之殊」(121)。

  當然,喜歡淹民的河員並非微山湖一地所特有。1826年夏,洪澤湖水大漲。兩江總督琦善將揚河、揚糧兩廳境內歸江歸海各壩,全部啟放,「此但以保運河之堤,而不足以泄洪湖之漲,第下游田畝實已因此受淹。」江蘇巡撫陶澍稱:所有各壩所泄放之水,直達高、寶諸湖,高寶地區「田畝房舍,均歸巨浸。……田間水深五六尺,至一丈不等,廬、墓盡在水中。……民間扶老攜幼,紛紛遷避高阜,露處乏食。」(122)

  官方的文件顯示,這次泄洪淹民事件中,最高統治者、高官大吏們最為關注的是保護運河大堤,才使他們不顧及民間田廬:「當事懼堤工不保,遂啟五壩過水。」(123)1826年8月3日,道光帝的上諭中稱:「御黃壩業經兩年不開,本年糧船,必須全數回空,來年重運,必當照常行走。既據該督等會籌定義,道將廳營皆以為減壩[泄洪]可行,此時即應堅持定見,及早辦理,毋再游移觀望。時屆立秋,漕船回空瞬至,倘啟壩自緩,空船歸次少遲,尚無大礙。若竟遷延貽誤,將來漕船不能回空,並誤明春重運,朕惟琦善、張井、潘錫恩三人是問。」(124)在這裡,為了保漕,道光帝已明白地授權督撫們放水淹民了。但僅過1年,1827年7月3日,因洪澤湖水漲,地方官員擔心大堰損壞,再次泄水淹民。(125)表面上看,一心要保住烏紗帽的官員們為了迎合最高統治者保漕的意願,只能再次做損害百姓的事。實際上,這樣做的目的與微山湖蓄水官員的做法如出一轍。尤為重要的是,被水淹沒的地區系兩淮鹽場之所在,在1832年淮北鹽務改革前,兩淮鹽課竟長期虧欠,利用水災抹平以前的偷漏虧空,是官員們司空見慣的手段。清人在談到治水事務時指出:「利國家之公,則妨臣下之私。」(126)這話反過來也成立:利臣下之私,必妨國家和百姓之公。

維持河運,還造就了許許多多的特權階層。明代押運裝載鰣魚、楊梅等冰鮮船的內臣,采鮮完竣後,往往要稽留旬日,以附載貨物謀利。(127)1477年,明成化皇帝在聖旨中指出:「近聞兩京公差人員,裝載官物,應給官快等船。近有等玩法之徒,恃勢多討船隻,受要各船小甲財物,縱容附搭私貨,裝載私鹽,沿途索要人夫,掯取銀兩。……運糧官軍仿效成風,回還船隻,廣載私鹽,阻壞鹽法。」(128)康熙元年的上諭稱:「奸頑官役,不守成法,多有夾帶私販貨物,隱藏犯法人口,倚勢恃力,行兇害人。借名阻礙河道,毆打平人,託言搜尋失物,搶劫民船。且有盜賣漕糧,中途故致船壞,以圖貽害地方。」(129)1708年1月1日,康熙的上諭再次嚴責運丁依勢犯法的特權行徑:「運丁人等夾帶私錢私鹽,遇稽察員役,動輒抗拒傷人放火,誣賴沿途商民,船隻悉被欺凌,種種不法之事甚多。」(130)

  據陶澎估計,僅回空漕船每年經運河從天津等地夾帶到湖南、湖北和江西的私鹽即達1億斤。當陶對運丁的私鹽進行查禁時,甚至遭到了漕督的反對。(131)

採行河運是維持某些利益集團一己私利的必要條件,給國家和百姓帶來了不可估量的損失。維持漕運,還造就了許多凌駕於法制的特權階層,降低了社會的和諧程度,破壞了整個社會生態系統的良性運作。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下述結論:從經濟成本和運輸安全方面來考慮,河運遠較海運浪費和危險。到清代中期,河運成本加上維護運道的費用達白銀二千萬兩以上,超過國家直省所入的半數。這些負擔長期轉嫁在百姓身上,形成了國窮民困的局面,許多地方百姓被迫逃亡,有時逃亡戶口竟占戶口總數的90%。明清時代,海運技術已非常成熟,並有著豐富的航海實踐經驗。即使在政府組織的遠洋航運停止後,民間商人的沙船業也非常發達。漕糧運輸本來是可以通過市場手段,花較低的成本由商人來完成的。但政府缺乏市場意識、不尊重市場規律。漕運的話語權始終為利益集團所控制,給蘇北、皖北、魯南等地區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生態災難,使得中國在世界步入海上爭霸之時,由航海強國突變為畏懼海洋的沒落帝國,最終為海洋國家所征服。專行河運事實上維持了漕、河等利益集團的私利,並造就了許多特權階層,他們肆意違犯法制,加劇了社會衝突……


隋朝的首都是長安!
隋朝的首都是長安!
隋朝的首都是長安!
海運到連雲港後還有1432公里的路要走。另外漕運的戰略安全性也是各個封建王朝選擇運河的原因之一。
元朝定都大都後挖了一條直的。


早起無事,隨便聊聊~
首先,隋唐時期的運河是弓字形的,即大運河以洛陽為中心,北起涿郡,南至餘杭,並非明清時期的京杭大運河。因此在隋代以海運代替漕運並不可行。
其次,漕運可以帶動沿岸大中城市的經濟發展,為底層民眾創造就業機會,這一點海運也無法實現。
再次,內河沒有風浪之險、海盜之患,相對海運較為安全。
不過漕運的缺點同樣也很多,漕運體系的建設、運轉與管理耗費巨大,河道清瘀也存在很多難題,因此選擇漕運還是海運一直是決策者面對的難題。
以上瞎聊,十分粗淺~


鑒真六次東渡才到了日本,可見唐朝時航海技術就不完善。比起風險莫測的海運,當然是河運靠譜了


隋朝時期大運河這個問題非常好理解,因為修運河的目的是用高效率的水運解決關中缺糧食的問題。那個時候的上海既不是都市又不是糧倉。
另外,明清不採取海運的原因是因為海運和漕運的根本不同。
看海賊王超過5集都能想到這一點,海運是自由的,港口是自由的,與之對應的,漕運易於控制,易於壟斷。海運必然帶來民眾的極大自由,這一點是皇帝和特權階級無論如何不可能容忍的。


說說隋朝大運河是要溝通江南和華北的?不要混淆隋朝大運河和京杭大運河。隋朝大運河是要打通關中—江南和關中—華北的,重點在於關中地區。
從政治上,南北朝分裂數百年,人心一時難定,且北魏分裂後北方內部也有分歧,隋朝大運河的方案能夠有效彌合各方分歧。所以隋朝滅亡後,唐朝很快便能實現統一。
從經濟上,江南錢糧逐漸成為朝廷財政支柱,唐朝安史之亂後,江南錢糧通過大運河源源不斷運往關中,保證朝廷仍有足夠實力制衡藩鎮。
其實元朝也想過海運,甚至還修了膠萊運河把山東的膠東半島變成膠東島,江南船隻從黃海膠州灣進入、從渤海萊州灣駛出。但是由於泥沙淤積、水量不足等原因,逐漸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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