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有講故事和聽故事的需求?

千百年來從民間傳說口口相傳到後來通過戲劇小說電影繪畫講故事,無論講故事還是聽故事人類都樂此不疲。
PS 這裡的「講故事」是泛指,小說電影之類的都算。


謝謝邀請!

劉小楓在《沉重的肉身》中,說起了一個童年的故事。硝煙瀰漫的文革中間,遠離大人們血雨腥風的派系鬥爭,孩子們也玩起了打打殺殺的革命遊戲。平常的一天
里,突如其來的停電,打斷了亢奮的遊戲。黑漆漆的深夜裡,洶湧澎湃的革命激情不見了,不知何處的恐懼籠罩在孩子心頭。這個時候,一個文靜的大孩子開始講起
了故事。故事裡,有福爾摩斯式的驚險破案,有凡爾納式的奇妙探險,有雨果式的感傷離合。聽得入神的孩子,也忘卻了冷酷的革命。

劉小楓藉助這個故事裡的故事,其實講述了他心目中的故事和倫理,一個基於生活中無限可能的假想實驗,一個在不同條件下拷問自我的生命歷程。正如他在《沉重的肉身》中說,「敘事改變了人的存在時間和空間的感覺。當人們感覺到自己的生命若有若無時,當一個人覺得自己的生活變得破碎不堪時,當我們的生活想像遭到挫傷時,敘事讓人重新找回自己的生命感覺,重返自己的生活想像的空間,甚至重新拾回被生活中無常抹去的自我。」

其實,我們的生活中充滿了故事。每一天,我們都會開啟一個新故事。這個故事源於我們內心的願望。也許,現實的變化無常,讓我們的願望受挫。生活中的過大壓力,構成困住我們的老故事。困住的故事中,積累了壓抑的情感。而一個新的故事,也許僅僅只有一段對話,或者僅僅涉及一個人的經歷。可以讓我們僵硬的內心柔軟。沉浸在故事中我們,可以釋放壓抑的情感,學習應對困境的技巧。這就是故事神奇的力量,幫助每一個內心迷茫的人們,開闊他們的視野和想像,打開他們的心扉和探索。


灣的敘事治療師周志建講述了一個解決生命困境的故事。一名心理諮詢師總忙著工作,和家裡的孩子們日漸疏遠。他意識到親子關係中的問題,又不願放棄自己鍾愛
的工作。他決定從兩難選擇中殺出來。他和孩子主動說,不管爸爸在什麼地方出差,每晚8點爸爸都會給家裡打電話,很有興趣地傾聽他們的故事。每一天晚上,他
都從孩子的故事中發現很多。孩子的體育活動,孩子的朋友交往,他都了如指掌。儘管他繼續為工作奮鬥,通過傾聽這些故事,他和孩子的心,從疏遠變得貼近。


事激發著我們生命的激情,拓展著我們生命的可能。在創作故事時,劇作家會應用樹狀圖。故事裡的人物的每一次選擇,都會被畫成一個分叉的樹枝。每一次離題和
轉向,都意味著生命的波瀾。而生命的波瀾背後,都湧現出情感新的動蕩。故事裡不能不擁有情感,因為情感證明著自我真實的存在。一種超越抽象和理性,基於形
象和本能的狀態。對本能的深入挖掘,可以深入到個體最原初的動機。精神分析就是不斷剝開表層的過程,去發現最為真實和原始的力量。


這一點看,精神分析就是更為深入的故事探索:挖掘我們的願望和動機,理解我們的挫折和情感,發現我們的整合的力量。
過張培超關於敘事精神分析的論述。他提到,如果把生命看成一顆孕育鮮花和果實的樹,那麼故事就是促進我們生命的詩意和升華。鮮花就是我們情感邁向詩意時的
綻放,果實就是我們願望步入理性中的沉澱。故事是個體固定而持久的儀式,一遍遍討論與重現,吸取教益和力量。生命的本質在於永生,而故事比個體存在著更
久。因為它代表個體探索和成長的精華,成為生命孕育和綻放的源泉。

歡迎喜歡的朋友點贊:)


我講(寫)故事是為了克服孤獨感,感覺和「我有一個女朋友但是你們看不到」有點像啊哈哈。

其實說到底還是有未被滿足的移情需求,被壓抑的感情尋求出口,把它寫出來說明作者在梳理這種感情,這是一種處理方式——即便是為經濟利益而寫的故事裡,也依然能體現出這種需求,只是稀薄一點,但是依然還有。

關於為什麼要聽(讀)故事,其他的知友說得很好了,就是為了獲得與現實不一樣的人生(情感)體驗。


這個問題好大,我只補充一個學習的角度。主要處理為什麼很小的孩子喜歡講故事,特別是玩類似於過家家的模擬遊戲 (make-believe)。

最近在老家帶侄女(4歲),讓我驚訝的其中一個特點就是她超喜歡講故事。比如照顧一隻玩具熊,假裝給他喝水、吃藥等等。故事通常持續十分鐘,情節有點豐富。但她又十分清楚這些是假的,只是為了玩。那麼在我看來十分無聊的這一遊戲意義在哪裡呢?

Hinton 說過,以人類大腦構造之複雜,可供學習的樣本是相對很少的。講故事,特別是自發的短故事,可能構成語言、物理模型、社會模型的自訓練集。這有似於對抗訓練網路中的樣本生成與判別(這只是一個類比,不可能嚴格對應)。

講故事是隨機產生真實事件模型的手段之一。通過與大人的互動,可以學習處理真實事件的(包括語言和行動)模式。


最近正好在寫篇關於故事的文章,所以查過點資料。感覺人類對故事的需求很可能是在演化中被逐漸強化的,就跟我們喜歡甜食的原因一樣。簡單說,人類對故事有需求,因為人類就是那樣的生物。

尤瓦爾·赫拉利在《人類簡史》中提出了這樣一個觀點:智人在演化中偶然獲得的講故事(即描述虛構事物)的能力,是他們稱霸世界的關鍵——只能描述事實的語言的能力是有限的,至多只能將部落維持在一百五十人的規模,然而故事(包括傳說、神話、宗教)可以將更多的人集合在同一背景下,繼而完成規模更大的活動。「『虛構』這件事的重點不只在於讓人類能夠擁有想像,更重要的是可以『一起』想像,編織出種種共同的虛構故事,甚至連現代所謂的國家其實也是一種想像。這樣的虛構的故事——『畫餅』,賦予智人前所未有的能力,讓我們得以集結大批人力、靈活合作……正因如此,才會是智人統治世界,螞蟻只能吃我們的剩飯,而黑猩猩則被關在動物園和實驗室里。」

我們已無從考證當時在那棵演化之樹的分叉點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但憑藉科學我們至少能知道,人類大腦的確會對故事做出特殊反應。這個部分 @陳甫鵃 在他的答案里已經提到了。《The Science of Storytelling》這篇文章里列舉了一些大腦對故事敏感的表現,給出的原因是「Evolution has wired our brains for storytelling」。另有一篇從認知實驗入手的文章(Ask the Cognitive Scientist),同樣提到了故事在我們頭腦中的「特權」——相比其它文字體裁,故事更能吸引人的注意力、並且更容易被理解和記憶。


在漫長的演化進程中,對故事的需求和體驗虛構的能力通過正向反饋被不斷強化。如今故事已然與人類密不可分,它是現實世界在我們腦海中的投射和重構。當我們研究思維時,會發現它本身就充滿了敘事色彩。如果稍加留意,你會發現一種隱約的「內在獨白」(Internal monologue)始終存於腦海,任何日常瑣事——無論是買東西還是閑聊——都以這種方式被編織進已有的個人體驗中(這並不奇怪,鑒於大多數人總是藉助語言來思考。我不確定這種描述是否適用於圖像思維者,但想必他們也有自己的內在獨白)。並且,我們總是本能地想找出事物之間的因果聯繫、為人生找出某種意義,就像我們在閱讀故事時會期待它最終給出畫龍點睛般的啟示。一個情節與內在邏輯嚴絲合縫、並給出明確意義的故事會讓人感覺充實而有收穫,而《等待戈多》讀起來則會讓人鬱鬱寡歡,正如麥基所說,「我們對故事的嗜好反映了人類對捕捉人生模式的深層的需求。


可以說,這一作用是雙向的:講故事的能力讓我們成為人,故事又反過來塑造著我們的思維和認知,使我們對故事更加熟悉和喜愛。


因為故事裡有人。而接觸人是安放個人情緒的最佳良藥。所以我們看到講故事和聽故事的需要,其實是我們接觸人的需要。


小時候,我覺得自己特別怕黑,所以晚上一個人在家時總要把屋裡照得燈火通明。可是儘管房間里填滿了光線,我依然感到恐懼。直到我把電視機打開,在屏幕里看到人,我慌張情緒就立刻得到了緩解。有時候打開的頻道在演動物世界,非洲獅在草原上奔騰,畫面中只有大自然的聲音時,那種恐慌和無助完全沒有消減。終於趙忠祥開口說話了,坐立不安的我終於能夠平靜下來。


長大後,我感到自己很怕孤獨,所以晚上如果一個人在家,總要打開電腦或者手機,刷刷社交軟體,或者看個電影電視劇。在朋友圈看到朋友們的動態,在電影電視劇里看各種故事,孤獨的情緒就漸漸舒緩了。


《周易·咸卦》曰 :寂然不動,感而遂通。

一方面寂然不動,在繁忙之際或逆境之時,依然能保持平靜之心;另一方面感而遂通,在孤獨落寞之境,打開自己的感官,去體驗周遭環境,感受這一切內心就通暢了。

我們人類是非常害怕孤獨的物種,一個人的狀態是無法承受的。所以我們會參加各種團體,讓自己融入各種環境。可是,不論我們如何努力,杯光酒影,觥籌交錯,狂歡之後,我們發現那份存在孤獨依然無法得到撫慰。

高曉松在自己的節目中說過這樣一個觀點,儘管自己內心如此豐盈,可是他依然感到慌張,他不知道他看到的這個世界,是不是一個真實的世界。他會假想,在吳彥祖的眼中,這個世界是不一樣的——可以肯定,是不一樣的。所以,我想當他如此假設,和如此好奇吳彥祖眼中的世界時,他表達的是一種孤獨——我們每個人存在於這個世界,無法避免的存在孤獨。

因為,我們永遠沒有辦法和他人真正的融為一體,體驗別人的感受,看到別人的世界,理解別人的立場,清楚別人的選擇。

但是我們害怕如此,也不甘心如此。

所以人類發明了故事。用講故事向他人展示我的世界,用聽故事讓自己進入別人的世界,在他人的故事中我們都找到了認同。

我們無法在這個現實的物理世界和他人融為一體,那麼就在幻想的世界中融為一體吧。

所以我們抱憾而終的愛情化身為蝶成為梁山伯和祝英台,我們共創事業的兄弟情義化身劉關張桃園結義,我們拯救世界的豪情壯志隨武帝金戈鐵馬一路北去。

我們在故事中找到了共同的自我——打開了我們的感官去體驗一個個故事,感而遂通。我們發現,人和人內在的情感其實如地下水井一般,井脈相連。


初中時,我愛看韓寒的《三重門》,因為那是我們的故事,考試是我們擁擠著要跨過的三重門。

高中時,我愛看《小王子》,因為那是一個孩子長大成人的故事,在長大過程中,他學會了愛和擔當,我希望自己快快長大。

大學時,我愛看《肖申克的救贖》,因為那是關於堅持和自由的故事,象牙塔里的我們嚮往詩和遠方。

現在,我喜歡《天水圍的日與夜》,因為這是一個普通單親家庭的生活故事,生活賦予了我感動,我嚮往普通的生活。


我們聽故事看故事,從故事中看到自己,我們說故事演故事,用故事讓別人看見。


謝@劉柯邀
一直記得新概念英語第四冊的第一課Finding fossil man裡面的第一句話
Why are legends handed down by storytellers useful?
然後文章中是這麼回答的:These legends are useful because they can tell us something about migrations of people who lived long ago,but none could write down what they did.
對於民族來說聆聽和敘述也是歷史和文化的傳承,更別提其中溝通和人情的交織。
往小了說,聽長輩講過去的故事也能幫助我們更加感性更加深刻的了解到過去的故事,也能夠拉近我們和他們的心裡距離。
另外,最近在做實驗打醬油的時候會和一些小朋友接觸,無一例外他們都很喜歡聽故事,父母老師在講故事的時候可以培養和孩子之間的親密關係,也可以對孩子加以引導,把孩子放在一定的情境之中也能夠培養孩子對共情的理解和應用。

反正…一想到安徒生童話的時候我就會很想我爺爺( ?? ? ?? )好想回家( ?? ? ?? )


這個問題喚醒了我沉睡的記憶XD。想起了N年前看過一篇易中天寫的文章(有興趣的請戳http://book.sina.com.cn/nzt/ele/nashihuakai/36.shtml)他說「講故事,大概是人類克服恐懼最古老的辦法了。」 不知道他的這個說法是自己想出來的,還是是考證得來的。

我小時候一哭鬧,媽媽就會給我講故事,然後我就安靜下來了,完全被吸引了。我相信大部分小孩都有過類似的經歷。所以我覺得聽/講故事可能是一種很貼近人類天性的活動。

講故事可以娛樂。故事的情節和前因後果大概很能滿足人的好奇心。講故事簡直是居家旅行必備,沒啥時間地點限制。停電熄燈,黑燈瞎火的時候講故事尤其是鬼故事是很美好的XD

講故事能夠成為一種手段。故事是一種廣大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受眾廣泛,各種年齡,各種性別,各種職業,各種社會地位的人都愛聽故事,就算大字不識,沒啥文化基礎也一丁點兒不影響對故事的興趣。所以故事能作為一種很好的宣傳載體。比如,玄而又玄的宗教宗旨可以在宗教故事裡體現,深入淺出。

如果沒人聽故事,估計人類就不會講故事了 o(╯□╰)o


藝術派歷史派的都發表完意見了,輪到我們死理性派上了。

想像是一種理由,傳承也是另一個理由。但是我認為都沒有觸及到更深層的東西。@陳柏齡 的答案給講故事的動機很詳細地分了很多類。但也提到一些部分沒有涉及。事實上,我並不是很認同 @陳柏齡 的說法。基本的一個原因是:我認為把「講故事」這個動作歸類為藝術多少有些勉強(故事本身屬於藝術,這倒是沒有疑問)。所以我把自己的理解列在這裡:

如果從聽故事的人的角度看,前面有朋友已經提到了一個問題:為什麼小孩子特別喜歡聽故事?有朋友說,是因為小孩子有模仿的本能。但這個理論解決不了問題:聽故事是幾乎純粹的大腦活動,沒有身體上的行為,這和小貓用玩鬧的方式學習捕獵不是一個概念。所以,與其在「模仿」上繞圈子,不如在聽故事對大腦的作用上下功夫。

聽故事本身就是對大腦的刺激。LifeHacker 的一篇文章引用了一次研究(引用見參考),在聽故事(或者讀書,原理類似)的情況下,人類大腦的活動狀況與實際經歷時的活動狀態相似。換言之,聽故事是對人類大腦的全面體操。小孩子愛聽故事,正是大腦活躍發育階段的自然反應。也正因為這個原因,講故事才被認為是對孤獨症/自閉症兒童行之有效的治療方法。即使對成年人來說,聽故事或讀書,也可以起到類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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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果從講故事的人的角度看,講故事又意味著什麼?這個就複雜了。因為有兩個因素必須考慮: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

要說生理因素,LifeHacker 那篇科普文章實際上也給出了一個粗略的解釋:講故事的時候,說故事的人和聽故事的人的大腦活動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同步。然而,同步的需求並不是進化要求必須的(大腦發育的本能則是必須),所以這個解釋說服不了人,所以還是得回到心理上來。

如果說講故事的動機,那麼一般無非三種:客觀的記錄,試圖影響他人,傾訴的慾望。第一種隨著文字的產生和發展已經不再必要,在此不討論;而第二種和第三種,事實上都出於同一目的:獲取認同
的需求。

試圖影響他人是講故事的一種常見目的。有時候甚至可以比直白地說教更有效。為什麼?一方面是前面說的,說故事有助於雙方的思維在一定程度上同步,這本身就便於雙方的溝通和交流。另一方面,講故事自有比直白地宣講更大的好處:它不是生硬地把道理推送給聽故事的人,而是讓聽故事的人有機會自己去發掘,而在交流同步的情況下,雙方更容易達成共識。

有人可能會質問:單純傾訴也是獲取認同么?我要說,是的。即使是看似單純地在酒吧里找一個陌生人說一個故事,也不是毫無目的。——有類似經歷的朋友可以回想一下,當你們講故事時,如果聽者能夠認真地聽下去,哪怕從頭到尾不發一言,你們是不是也會覺得好受一些?相反地,如果聽者一部漫不經心的樣子,玩手機打瞌睡,你也會覺得失去講述的慾望。是的,願意傾聽本身就意味著認同。

那麼最後一個問題:虛構和真實的故事是不是很重要?如果站在傾訴的角度,我認為並不重要。在這個問題上,莫言先生的那篇演講,《講故事的人》,給了一個很好的解釋(儘管我必須承認,目前我的欣賞水平還不能完全理解他的作品):

當然,個人的經歷無論多麼奇特也不可能原封不動地寫進小說,小說必須虛構,必須想像。
??
作家的創作過程各有特色,我每本書的構思與靈感觸發也都不盡相同。有的小說起源於夢境,譬如《透明的紅蘿蔔》,有的小說則發端於現實生活中發生的事件——譬如《天堂蒜薹之歌》。但無論是起源於夢境還是發端於現實,最後都必須和個人的經驗相結合,才有可能變成一部具有鮮明個性的,用無數生動細節塑造出了典型人物的、語言豐富多彩、結構匠心獨運的文學作品。

寫故事如此,講故事又何嘗不是如此?在剔除了純粹的記錄傳承之後,很少有什麼故事能做到 100% 無虛構。但只要能真實反映人的所思所想,那麼虛構不虛構就已經不再重要。

參考:

  • LifeHacker 的文章:The Science of Storytelling: Why Telling a Story is the Most Powerful Way to Activate Our Brains
  • Buffer 的文章:What storytelling does to our brains
  • 莫言先生的《講故事的人》全文:http://www.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literature/laureates/2012/yan-lecture_ki.pdf

從出生至今,似乎就是不斷在聽故事中成長起來的。小的時候爸爸媽媽給我們講童話故事,上小學了一天到晚小燕子飛啊飛(爾康的鼻子還沒有今天這麼帥),初中了令狐沖先生還不知道他是那麼的愛東方姑娘,到大學了各種各樣的美劇英劇日劇韓劇……
我們總能為自己聽到一個好故事而暗暗竊喜,動漫一番又一番地追,唐家三少的玄幻小說一天天地跟,醫生華生的博客把福爾摩斯的私人偵探事業又到了一個新的高度……我們總是不滿足,找各種各樣的故事,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不知道是哪位很會講故事的人說過:講故事,大概是人類克服恐懼最古老的辦法了。(余秋雨)

同學過生日,給她寄了一本《霍亂時期的愛情》,她讀完大受啟發,然後隔了一個禮拜,將她以前「十動然拒」(好吧,這個詞背後也是一個淡淡憂傷的故事)的男生摁在了自己的石榴裙下。她一直害怕戀愛,怕遇人不淑、世事無常以及藍色生死戀,猶猶豫豫,愛情來的時候躲躲閃閃,可是在情聖弗洛倫蒂洛?阿里薩先生的感召下,她決定試一試,給自己一個機會。我覺得她是獲得一種新的力量的,在別人的故事裡找到一個平衡。這個平衡導致多巴胺分泌過旺:「不管春風怎樣吹,我都要好好愛一回。」

我們在別人的故事裡找到一種共鳴。比如說前些日子看的一部電影《萬箭穿心》,我覺得女主角和我媽就很像,尤其是那一句:「你作業寫了么?」她沒文化,不會輔導,也只能說這麼一句話,表示自己的關心。看完之後,我覺得生活里誰都沒有錯,珍惜眼前的,對飄渺的未來也不妄自菲薄。

我彷彿和郝思嘉小姐談了一場很長的戀愛(雖然人家可能看不上我),我喜歡她的果敢,她的小倔強和不妥協;我也彷彿和唐代斯先生一起吃了個飯,謙謙君子就坐在對面,和我說起海上那段崢嶸的歲月。雖然沒見過,可是聽故事不就為了遇見那些一輩子也不可能見到、體驗過的生活么。

別和我說什麼要真善美,要堅強,說出一大堆老太婆裹腳布長又臭的理論,說個故事給我不行了。

桂綸鎂小姐的三十六個故事聽完,愛上了送肥皂的男人;《雲圖》里,一個故事套一個故事,每一個主角都從前一個故事裡得到啟示,自由平等博愛的星火得以傳承。

在別人的故事裡留下自己的眼淚,然後會覺得自己不那麼孤獨,前方的路,也不再那麼黑暗。


因為生活有時就是那麼無聊
或者 生活在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世界裡
套用德昌同志的話來說 故事可以延長俺們的生命


你在日常生活中會看到,人類的確對故事如饑似渴。比如,有的愛看電視電影,比如最近就有很多人瘋狂追看《琅琊榜》。有的會買雜誌小說,如果不想花錢的話,有些人會去上網看帖子,或者找朋友聊天。凡此種種,總結一句話就是:故事是人生的設備。


為什麼我們如此的熱愛故事?後來我在書中找到了答案:傳統上,人類一直是基於四大學問:哲學、科學、宗教和藝術。我們試圖從每一門學問中得到啟迪,從而編織出一種人生意義。但現實是,哲學、科學、宗教離普通人的生活太遙遠。所以我們轉而去尋求離日常生活很近的藝術形式,也就是故事的藝術。故事總是在不斷地設法整治人生的混亂,挖掘人生的真諦。我們對故事的嗜好反映了人類對捕捉人生模式的深層需求。這不僅僅是一種純粹的知識實踐,而且是一種非常個人化的,非常情感化的體驗。比如你坐在黑暗的影院里,來體驗電影故事的意義,以及隨著對故事的見解而來的強烈的,有時甚至是痛苦的情感刺激,這種感情會隨著意義的加深而得到極度的滿足。


正因為如此,我如饑似渴地尋找各種故事,希望可以把最好的故事帶給你。在故事的海洋里徜徉了許久之後,我終於明白:好的故事會挖掘出一種普遍性的人生體驗,然後以一種獨一無二的具有文化特性的表現手法對它進行裝飾。一旦進入這個故事,你會發現你自己,故事是生活的比喻。


其實過去的一年,整個世界動蕩不安。社會新聞的標題也越來越驚悚,好像一幕幕魔幻荒誕劇,卻又如此真實的上演。但你要知道,不管這個世界有多少離奇的事故發生,有一間故事酒館永遠向你敞開,裡面有個酒保先生,他用文字釀酒,故事拌飯,再剪下四兩月光作菜,歡迎深夜路過的你進來坐坐!品品美酒,聊聊心事,然後帶著溫過的胃,暖過的心,繼續趕路。

歡迎你關注我運營的公眾號:江南的故事酒館。微信訂閱:jngsjg


想知道這種東西的答案,最好是去看論文。好像文學評論家、哲學家和人類學家比較喜歡探討這類問題。

我所講的都是錯的,以下

要想知道大家為何講故事,就得先講講語言的由來。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高中教科書上的說法。(按照官方教科書的說法)最初人類是沒有語言的,後來在勞動的過程中發明了語言。

語言的發明是很自然的事情,勞動只是語言的應用場景之一。人類是群體生活的,那麼在打獵或者採集的過程中,通過發出不同的聲音來預警或者表達發現(獵物或者野果)的欣喜是很自然的事情。在求愛的過程中,發出聲音似乎也比悶頭展示肌肉更有優勢(原始人有肌肉嗎,呵呵)。戰爭是極端複雜的事情,變數也很大,實時的交流就很重要了。這都促使人類不斷發展自己的發聲和辨音的能力。當發聲方式到了一定的複雜程度的時候,語言就產生了。

實際上,動物也有類似的「語言」,比如很多鳥類都會鳴叫示警。貓叫春時的叫聲明顯不同於平時。而很多養狗的人可以通過狗的叫聲分辨狗的情緒(狗的發聲語已經在一個比較高的層次了)。

我們可以發現,語言起源於實際用途,不管其用途是打獵也好,求愛也罷,總之有一個用途。人類智力的升高,是為了應付大自然殘酷的環境。語言複雜性的提高也是為了生存。總之,忽然有一天,語言的複雜性可以承載情節了,這個時候,故事產生了。

第一個故事,或許只是一個人發燒說胡話時的產物,或者做夢,甚至也許第一個故事的作者是個精神病,不能分辨現實和虛構。但總之,在真實當中加入了一點點虛構之後,第一個故事產生了。

有人認為故事一旦開端,那麼傳承下去就是很自然的事情。其實不然。如果別人不能繼續講述一個故事,那麼這個故事的壽命將和它的發明者一樣長。故事要想傳承下去,就需要打動別人,不僅如此,還需要被打動的人講給別人聽。

在歷史的長河中,或許產生過各種各樣的故事,古典的,現代的,後現代的,象徵主義的,達達主義的,但傳承下來的,只有一小部分,比如英雄史詩,創世神話,和各種各樣的奇聞異事。

被打動的人將故事傳承下去,打動更多的人,帶動更多的人傳承。這麼說來,故事像是寄生在人類思想上的寄生蟲。其實不然,故事也是有其實在意義的,它們大多數是有用的。

故事和遊戲都會很能吸引小孩子(機制還不清楚),所以,寓教於樂也就是寓教於故事。我們觀念中很多東西都是由童年時期聽來的故事構成的。說句誇張點的大話:我們之所以成為我們,就是因為童年時的故事。孩子有模仿的本能,他們不僅模仿周圍成人的世界,還模仿故事中人物的行為。現在小孩子看動畫片也經常模仿其中的行為(天馬流星拳)。

故事讓小孩子習得一些技能,比如打獵、逃命等等。小孩子不僅在故事中得到了「硬」技能。還能得到一些是非對錯,道德觀念。莊子和佛陀都說是非皆是幻象。但小孩子絕不會這麼認為,不經過是非心,決不能理解邏輯,理解相對。

故事的傳承在遠古時代還有另外一個意義:
在古老的時代,一個個的部落在大地上星羅棋布。部落之間或許會有戰爭,或許會有融合。
如果部落之間的人員隨意流通,也就不會稱其為部落了。晚上大家圍坐在篝火旁的時候,故事,也就成了大家的信仰。人類產生祖先崇拜是不足為奇的,因為人類最初的故事就是祖先的故事。故事可以凝聚人心,也是一個個部落的「商標」。或許有過沒有故事的部落,不過,那和沒有文化的族群又有什麼區別呢?

我們知道了原始人和小孩子的故事,但問題還沒有結束:為什麼我們成年人還在繼續講故事?

現在的故事以別的面目出現,形式多樣,有電影,有小說,還有聽評書的,聽相聲的。連知乎上都有講故事、得高票的傳統。

在自然的長河中,能流傳下來的東西,自有其道理。

  1. 故事能改變別人的想法,因此被某些人或者組織利用。有人的地方就會有這種故事。比如新舊約,佛本生,以及小學課本。當然,工具本身本無對錯,故事可以被傳銷組織講述,也可以用來勸人向善。
  2. 凝聚人心、形成風俗。做為人類本身而言,許多事情其實是無可無不可的。比如女子的性開放程度,或者集體主義的程度。故事的作用就在於維持一地之風俗。當然,風俗得以維持,不止故事在起作用,但故事確實起了很大的作用。這些故事未必有人刻意為之,但這些故事神奇般的流傳了下來。
  3. 聽故事和講故事本身都會帶來一種快感。至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快感,這是另一個問題了。

故事會讓人產生情緒、感受。

越是生活平淡、壓抑的人越渴望從各種故事中獲取豐富的情緒、感受。

只有各精彩的人生才會帶來這些情緒和感受,看故事則會通過故事激發各種情緒和感受,豐富自己的精神世界。

人的本能是不幹寂寞和平淡的,渴望精彩、豐富、充滿刺激的人生,但大多數的人都是在混生活,生活平淡無趣甚至壓抑,人生失敗、單一。

但,每個人都可以從故事中廉價獲取各種豐富的人生體驗,各種情感,各種情緒。

各種故事豐富多彩,你不需要付出努力、代價去經歷,你只需要讀就能得到。



好故事是有魔力的,因為能移動大山的是信仰而不是事實的力量。重要的是故事不那麼直接,它能夠更加委婉的幫我們聯絡感情,傳達意圖,也讓對方感到更加的親切。

也許你會說,我們講事實就可以了,為什麼還要講故事呢?因為雖然事實是客觀的,但我們並非根據事實本身做決定,而是根據自己對事實的主觀詮釋來進行抉擇。我們總是願意相信那些我們願意相信的,看到那些我們願意看到的,這就導致了我們思考的片面性。這時,我們就需要一個好故事來幫助我們。

畢竟故事的美,在事實和圖表不見了以後,仍然能在記憶中長存。


在知乎一搜索,看到很多類似的問題,比如為什麼要看故事,聽故事,講故事,看電影和小說之類,話說他們在問之前都是不先搜一下問題的嗎,唉。
大家的答案都挺好, 特別是 @陳柏齡 和 @陳甫鵃 ,但大家好像都是從科學角度來研究問題,是不是感覺研究來研究去,都研究不太對味嗎?

大家其實有沒有想過,故事應該來由故事來解釋,或許能找到真正的答案也說不定。

我來講一個原創的科幻故事吧。
你們大概已經看了很多故事,無論小說,電影,電視,抑或話劇,有沒有想過,這些故事的最起點在哪裡?這些故事最初的地方,所有故事發生之前的世界,是一個怎麼樣的世界呢?

我們假定,所有故事發生之前,都有同一個初世界,我把這個世界命名為原世界。在這個世界裡,萬事萬物絕對地靜止,在那裡,住著一個全能的神,按照鋼之練金術師的台詞,那就是「我是被你們稱為世界的存在,或曰宇宙,或曰神,亦是真理,可為全,亦可為一,而我,也是你。」

神大概長成這般模樣。


在這個絕對靜止的原世界裡,神一個人孤零零地存在億萬年,或許更久,他擁有全宇宙的真理,想要擁有什麼,就能轉瞬得到一切。他知道世間上的所有美好,痛苦,哀傷與幸福,他獨自終老,卻又轉瞬年輕,他跟自己談戀愛,跟自己聊天,跟自己玩。這一切都是如此地無趣。

有一天,他厭煩了,因為他知道,擁有超能力的他,並不能讓他走得更遠,而是讓自己的牢籠顯得更加狹小。再者,這些真理得來太容易了,太容易就不會珍惜,太合易就易生厭倦,翻著宇宙圖書館裡的書籍,有快樂無法共享,有哀傷無法依靠,每當想要什麼的時候,就能瞬間得來,而有些東西是需要經歷過萬千障礙才能體會出這份經歷的艱辛,才能深知這份感情的彌足珍貴,沒有跌倒,沒有傷痕,沒有眼淚,瞬間得來的東西,又有何意義呢?

他開始厭倦了。

於是,他苦苦思索著,為何他已經擁有了一切,還是這麼不開心,他想啊想,想啊想,這才發現,原來看樣子他擁有了一切,其實他什麼都沒有擁有過。

他沒有擁有戀愛,沒有友情與親情,他有所有感情的百科全書,深知每一條詞條的含義與運用方法,但知道又如何呢,他又沒有經歷過。於是他醒悟過來,沒有經歷過的理論,根本一文不值!只有經驗,也唯有經驗,才能真正讓他擁有這一切的美好,而不是面對整個空蕩蕩的宇宙圖書館徒然哀傷。

於是,他把真理之門開啟,讓絕對靜止的世界開始流動,於是,宇宙大爆炸了。

在那裡,他靜待著宇宙的發生,由於他掌控著宇宙的時間,滑鼠掐著宇宙的進度條,於是對於他來說,億萬年屁大的時間都沒有,直到他在浩蕩的宇宙中漫漫尋找著,找到一個叫做地球的星球,他欣喜地發現,那裡長著生物!

他靜靜地等待著,他怕進度條拉得太快,導致地球的毀滅,他等著微生物的產生,草屐蟲的興起,恐龍的滅絕,每一個生物的產生都讓他欣喜萬分,每一個生物的滅絕都讓他悲傷不已。直到第一個人類站在大地上,用他們獨特的語言開始交流時,神知道,他的機會來了。

於是,他開始下入人間,從每一個陰道中脫離出來,哇哇墜地,在這裡,他抹掉了之前在原世界的所有記憶,他忘記一切的真理,因為他想要擁有一切真理。他興緻勃勃地看著抱在他們懷裡的母親,這一刻起,他第一次體會到母愛的感覺,他感動得哭了。

「媽媽。」他哭喊道。

隨著他漸漸長大,他交了朋友,卻又遭到朋友的背叛,他交了戀人,又遭到遺棄,他品嘗著每一滴感情的酸甜苦辣,體會著人世間的悲歡離合。他深知,這一次真的做對了!

然而,當他蒼老之後,躺在病塌之時,看著自己年邁的雙手,哆嗦地舉起一杯水,才發現他犯下一個最嚴重的錯誤,那就是,他的壽命太短了。他就算活得再長,也只有區區一百年壽命,而真理之庫是多麼的浩瀚無邊,單單是愛情,就有數以萬種的不同。他還未足夠品嘗到人世間的所有美好,他還沒見到這個世界的所有景物,如果就此白白死去的話,太不甘心了。

他流淚了,流下了悔恨的淚水,當初為何如此地白痴,怎麼只把壽命設為一百歲呢,如果長一點就好了嗎?就在這時,他突然想到,他是神,也是人,你是我,我也是他,他即是全,也是一。也就是說,他把壽命設為一百歲,是因為他把自己分身數億人,能量不夠了,如果把所有人都設為壽命無邊,那所有人即是神,所有人都能擁有一切,所有人都能體驗到所有真理,那麼,他們會變得跟神一樣,對感情麻木,對美好麻木起來,而這,是他所不願意看到的。

那麼,應該怎麼辦呢?如何在有限的時間裡,嘗盡人世間的美好,體會到所有感情的彌足珍貴呢?
神躺在病榻上冥思苦想,用他生命的最後幾小時,希望能想出一個答案來。突然,他靈光一閃,想到既然自己即是全,又是一,那麼,所有人即是他本人,他本人就是所有人,那麼,如果把所有人一生所擁有的故事寫下來,讓他獨自分享這些故事,那麼,不就能在短暫的時間裡,體會到人世間所有的美好嗎?

想到這裡,他笑了,事不疑遲,他把自己的遺言傳給他的孫子,讓他把自己所經歷過的人生寫成故事,傳遞開來。

於是,人們開始有了故事,剛開始時,是在山底洞穴里,後來,漸漸變成古希臘里的說書,雲遊詩人傳唱著巴格達的事迹,故事家成了人群中最受歡迎的人,人們湧向前去,聚精會神傾聽著那些遠離自己現實的故事,只是希望能夠在短暫的人生里,擁有更多的人生。

漸漸地,隨著傳播的發達,更多的故事從民間流傳下來,人們在龜甲上,竹簡上,青筒器上,或是紙上,傳唱著他們的故事,然後,漸漸演變成戲劇,京劇,黑白電影,彩色電影等,儘管是以不同的形式,但故事的本質一直未變。

人們像一隻只初聽聲音的嬰兒般,只要一聽到故事,就會像著了魔般湊過去,聚精會神如饑似渴地聽著這些遙遠的故事,然後吮吸著這些故事所帶來的營養。因為,每一個人從誕生之初,就已經拋棄掉在原世界的所有真理,他們就像一個個千瘡百孔的靈魂,四處尋找著屬於自己的靈魂碎片,而在每一個故事之中,都隱藏著一枚璀璨奪目的靈魂碎片,它透過在故事中主人公對人生的模擬,從開頭走向故事的結尾,讓人們從故事中找到那一枚屬於自己的靈魂碎片,鑲嵌進自己的靈魂之中,然後心滿意足地從電影院中走出來,直到在人生的結尾,他們傾聽了所有的故事,在老之將至時,他們原先那個千瘡百孔的靈魂鑲鉗進所有的靈魂碎片,變得日益充實起來,從那時起,他才會感到不枉此生。

故事,是一個人生經歷的模擬,告訴人們他在這段經歷得了什麼,而這個什麼,就是靈魂碎片,也就是人生的某種隱喻,它可以是親情的美好,也可以是愛情的珍貴,它可以是對妻子的羈絆,也可以是對去世女兒的留戀,這些人生隱喻以故事的形態把靈魂碎片鑲鉗進去,讓人們在聽故事的過程中,吸收到這些靈魂碎片的美好。

因此,電影院,其實就是一個能容納上百人的靈魂診所,幫助那些對生活無望,靈魂蒼白的人們付以生活的希望,人們分享著故事,殘疾人會在電影里享受到人們的尊重,受歧視者會在故事裡聽到那聲久違的抱歉,看過《肖申克救贖》的罪犯,會在出獄的那一天,看到人世間的蒼桑變化不再迷茫,而是心裡充滿希望地走下餘生,因為他知道有人在電影里經過了相同的人生,那個人迷茫過,失敗過,也成功過,而他知道了當初那個人站在人生十字路口的所有選擇,他心裡清楚地知道,接下來的那一步,他將要怎麼走下去。

儘管人世間的美好太過浩翰無邊,但挖掘故事就像挖掘地里的化石,在淺層的故事已經被大多數人挖掘掉了,人們於是開始不滿,覺得故事聽多了,就有點重複的泛味,他們不再想聽到鄰里鄰居的家長里短,他們想聽到不一樣的故事,一個能夠讓他們的靈魂得到洗禮的故事。

於是,故事家就這樣產生了。

有天賦的故事家們,被賦予了能夠挖掘人生最深處的故事的能力,他們走訪天下,看遍人世間的書籍,找到那一枚枚珍貴的靈魂的碎片,傾聽到數不盡的故事情節,然後,他們把這些情節編排成一個個好看的故事,在電影院播給大家看。為了獎賞那些有天賦的故事家們,人們開始設立故事的獎項,比如奧斯卡戛那,就是為了獎賞那些把一生奉獻給故事,並且把好故事傳播給大眾的故事家們,感謝他們,給全世界的靈魂們,鑲鉗進那一枚珍貴的碎片,讓他們的靈魂不再千瘡百孔,而是日益充實起來。

我記得知乎里,還有一道題是問為什麼人們知道故事的結尾,還會一遍遍地重溫呢?在這裡也一併答了吧。因為故事儘管做到人生的百分百模擬,主人公也跟平時的人們一樣,經歷過苦痛,挫折,千辛萬苦得到他最想要的東西,但在電影院里的人們,得到最多的其實只有那份真理的百分之七八十。而我們知道,真理,必須有百分之百的體驗,才能得到真正的擁有真理。

於是,儘管人們看完電影后,心滿意足地離開,但是,第二天醒來,當他們回憶故事時,才發現,故事情節在慢慢消逝,那份帶給內心的感動也在慢慢稀釋,他們打開靈魂一看時,才發現,那一枚剛剛鑲鉗進身體的靈魂碎片,正隨著時間的流逝,逐漸褪色了。

於是,他們開始恐慌了,他們開始儲存故事,在電腦里放進他們受過感動的電影,在書架上放滿了文學書籍,只要生活疲憊了,被現實壓得低下頭顱時,當他們忘記那一份對美好的感動時,他們知道,是他們鑲鉗進去的靈魂碎片褪色了,於是,他們開始恐慌地重溫放在電腦里的電影,打開放在書架上的小說,重溫那個故事昔日帶給他們的美好感動,讓早已褪色的靈魂碎片填滿原有的顏色,然後合上最後一頁,心滿意足地睡著了。

整個人類的發展過程,故事的傳播過程,其實是人們從人走向神的過程。而這個神,將是重新擁有一切真理,所有經過人生考驗的真理,他們日復一日地傳播著故事,一代代地傳承著故事,打磨著故事,只為了,能有一天,成為神的一天。
(完)


講故事是什麼,就是把一件事情說得清楚、有吸引力。在石器時代,有一個原始人在森林裡悠閑的散步,突然發現遠處白茫茫的一片,仔細一看,是洪水襲來,他趕緊逃回洞穴,想把事情說清楚,好讓同伴們跑到高的地方去避難。如果這個原始人不會講故事,也許這一洞原始人就錯過了最佳逃生機會,他們的基因也就被淘汰了,如果有的原始人聽不懂或不想聽故事,他可能也就被淘汰了。


借用一本書的話:


「因為過去要進入未來,所以有了故事,因為在深夜裡,你會想不起你是怎麼從原來走到現在,所以有了故事。當記憶被抹去,當你除了故事就再無任何可以去記憶,可以被記住的東西的時候,因為要有永恆,所以有了故事。」

「故事讓我們的經驗成形,讓我們得以不至於瞎著眼走過人生的旅途。沒有故事,所有發生了的事情都會四處飄散彼此之間毫無差別,沒有任何東西會有任何意義。但是,一旦你對發生了的事情有了某種故事,所有其他跟人之所以為人有關係的好東西也就會出現,你會笑,會敬畏,會充滿激情地去行動,會被激怒,會想去讓什麼東西改變。」

「故事是人類共同擁有的聯合體,不管你是去分析教育稅還是韓國政治。而在每件事的心臟處,都是一個獨屬人類的元素,一個能通向世界上最美的三個字的元素,那就是:然後呢。如果你回答了這個問題,那你就是一個講故事的人。」

「人們經常說,是語言讓我們成為人。這個想法,現在已經受到挑戰,歡迎加入我們這一族。而我之所以不會因此而感到威脅,老實說,是因為我覺得讓我們成為人的是故事。而只有把故事一直講下去,我們才能保持自己為人。」



咦純圖片竟然不能點發送……


個人認為,講故事和聽故事代表著兩種完全不同的需求。要挖掘這些需求到底是什麼,只能回到故事誕生的年代去看。

先說聽故事吧。

我認為,聽故事的原初動機,應該是消解人對未知的恐懼,即滿足人天生好奇的需求。在語言剛剛誕生的時代,用語言編織的故事,很可能就相當於現代最先進的科學應用。我們知道,人類史上各地的早期文明中,最原始的故事就是神話,而且大都與當時人類無法理解的自然現象有關。神話故事,就是早期文明中的科學,是滿足我們祖先好奇心的工具。

太陽為什麼東升西落?你想知道嗎?坐下,我給你講個故事!

咱們人類是從哪兒來的?你想知道嗎?坐下,我給你講個故事!

為什麼有人喜歡聽故事?你想知道嗎?坐下,我給你講個故事!

……

那麼現在呢?

其實我們稍加留意就能發現一個事實:如果不給你聽故事,讓你打遊戲或做運動,你可能永遠都想不起故事這回事。然而一旦故事在你耳邊開了頭,你就非聽下去不可了——除非你早聽過該故事,或猜中了故事結局。

網路小說連載為什麼能粘住眾多讀者,以我看,不太可能是因為作者的故事精彩到讓人無法自拔——畢竟那種創作速度不足以保證故事精彩始終如一,況且人是會有審美疲勞的。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其實是對未知的好奇讓人無法自拔——快點更啊大大,我想知道諸葛四郎到底有沒有拿到那支寶劍哪!

總之,故事的玄妙就在於:有問題給你解決問題,沒有問題,製造問題也要解決問題!

再說講故事。

因為人對故事有著強烈的需求,那麼能提供這種需求的人,就能得到他人的正向反饋,或喜歡,或尊敬,甚至能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他人。比如那些知名小說作家,他們在讀者中的影響力不亞於超級明星。講故事能滿足人的認同感,存在感,成就感,所以它是一種較為高層次的需求,比聽故事還要高一些。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遠古時代,在語言剛剛發明之初,那些最會講故事的人,最先編織了神話的人,極有可能因為這種能力當上部落祭司,從而在部落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誰不想腐化一把呢?


1人是社會性動物
2講故事:分享與自我價值實現 類似現在名人發微博
聽故事:求知與溶入社會 類似現在粉絲看名人微博 發評論
名人與粉絲的例子可能不是很恰當 說到底 人有交流的需要 人是社會性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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