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為什麼要進行郡改州或者州改郡並另設類似於西漢州刺史的監察區劃「道」?

南北朝以來,南北的州郡關係便開始模糊。很多郡改稱州,北朝州明顯多於郡而南朝則相反,到隋統一時,則是統一名稱改稱郡,而唐代又經歷了兩次改稱,最終以州定名。為什麼要經過幾次名稱更換無法統一?之後唐政府又划出各「道」作為監察區。那麼為什麼不直接恢復西漢制,將州改成郡,再另設比郡大的州作為監察單位?畢竟隋代和盛唐時領土比不比西漢全盛時多太多(隋代比漢少,唐代的河北道東北實際並不是直接管轄而是近似於游牧民族的歸附)。另附漢唐的政區圖(西漢和唐前期)


本回答大部分來源於我對周振鶴先生《中國歷史政治地理十六講》的理解。
首先題主不要糾結於郡或者州的名稱,要看到它們的本質,我們可以將歷代的行政區劃抽象為:縣級政區,統縣政區和高級政區,共三級。
秦朝有縣約一千多(縣級政區)和郡約三十六到四十九(統縣政區),兩級政區,每個郡下轄約二十多個縣,這種層級和管理幅度比較有利於中央直接管理並防止地方割據。
到了西漢,郡級政區大量增加約一百零三,下轄縣級政區約一千五百八十七,每個郡下轄約十五個縣,地方管理較為便宜,但是中央管理一百多個郡就有些麻煩。所以漢武帝設立十三州,作為監察區,長官為刺史,品秩低於郡太守,以小官監察大官,這樣有利於中央集權同時澄清吏治。
不過這樣做的問題就是,如果出現了跨郡的大規模農民起義,由於郡的幅員太小,很難採取有效的行為制止農民起義。所以到了東漢黃巾起義時,不得不把州由監察區變為統轄諸郡集財政軍權於一身的高級政區。這樣就導致了地方割據和東漢的滅亡,政區也由兩級制正式變為三級制。
而南北朝時期局勢變得更加混亂,由於各種原因(如僑置州郡和封賞功臣),統治者把州郡分的越來越小(誰讓地方就那麼些),這使得南北朝時期州數高達數百,郡數近千,州實質上已經變為統縣政區(這一時期還出現了其他形式的高級政區,如都督,但不贅述)。
當隋朝統一後,自然要進行改革,既要減少政區層次(加強中央集權避免割據),又要改革過多的州郡(便於中央直接管理)。所以隋煬帝大舉並省州縣,又改州為郡,此時全國有郡一百九十,縣一千二百五十五,從原來的三級制又變成二級制,只存在縣級政區和統縣政區,不存在高級政區。
唐慕漢制,所以改郡為州,而州實際上仍是統縣政區,再加上唐初經常對歸順者進行封賞,所以貞觀十三年仍有州三百五十八,縣一千五百五十一。由於唐朝的統治範圍、統治強度和經濟發展水平都高於秦漢,所以州數很難縮減,中央管理幾百個州有些困難,所以唐太宗按基本交通路線劃分為十道,唐玄宗分天下為十五道正式設為監察區,長官為採訪使。
那時唐朝邊區設節度使主管軍事,安祿山因為受寵身兼節度使和採訪使之職,集軍政民政大權於一身,發動了叛亂。為了撲滅叛亂,唐朝政府又不得不在全國設立方鎮,使節度使身兼採訪使之職,而道(方鎮)也正式成為高級政區。
綜上可以看出,歷代政府其實並不喜歡劃分三級政區,因為這樣不利於中央對地方的直接管理,而兩級政區雖然利於中央管理,但會花費大量精力同時不利於處理大型事務,迫於形式不得不在統縣政區之上設立更高一級的政區(如監察區)進行管理,一旦中央政府式微或者地方有變,這一層政區很容易變成高級政區,從而形成地方割據。


無論是中國還是羅馬,這種大帝國在戰亂時期都會出現這種原先設置的大區級行政區被細分,最後和第二級行政區沒有區別,不得不額再新設立新的一級行政區。 羅馬本來是行省作為一級區域後來,行省分的太多,就設軍區,軍區太多了,就設大區。
中國呢。本來郡縣兩級,到漢代改為州郡縣三級。後來這個州越來越多。漢十三州,後面,幽州分出了平州,荊州分出了湘州,後來再分出江州。交州分出了廣州,西北一個雍州,變成了秦州,涼州,雍州。。。
一個北魏就有40個州左右。到了隋朝,基本州郡就是一個意思了。不得不在州上設總管管理幾個州。到唐朝廢郡留州,上面設道。

為什麼會出現三級體制呢。原因很簡單,地盤太大。一個皇帝管200個地級市,太累。因此就要加設一個行政區,一來容納更多的官員,讓官員有晉陞的空間。二,皇帝不至於太累。

至於為什麼這樣的大區行政區會被細分,最後變得和二級行政區沒有區別。這就是因為戰亂的原因。自魏晉以來,到隋,戰亂不斷。不斷有將領獲得軍功,或者割據一方。中央就要不斷安撫這些實力派。成為地方諸侯的標誌,就是成為一級行政大區的領導人。東漢末年,那些諸侯不都是這樣給自己封官的嗎。 益州牧劉焉,荊州牧劉表。 公孫度,本來就佔領了一個郡,就自己杜撰了一個平州牧,然後把自己的1個郡分成4個郡。 為什麼要分成4個郡,就是要給自己手下創造位置。
因此,在戰亂年代,中央只好不停的給地方實力派送頭銜。如果地方實力派實力不夠佔一個州的,只好把州拆掉,分出一部分成立個新州,給地方實力派或者戰功武將一個州牧的頭銜。當然了大實力派就頭銜就更長了。 越到後期這個名字就越長,都督的州就越多。 比如 大功臣謝安 是都督揚、豫、徐、兗、青五州諸軍事, 北魏的權臣爾朱榮是都督並、肆、汾、廣、恆、雲六州諸軍事。
這種趨勢蔓延, 最後稍微有點勢力的臣子,皇族就可以拿到都督七州,八州諸軍事的頭銜。 比如後來 就是了 都督江荊司梁雍益寧七州諸軍事的, 都督荊湘雍益梁寧南北秦八州諸軍事,都督冀定洛瀛並肆燕恆雲朔十州諸軍事,都督南兗豫徐兗青冀司雍秦幽並十一州諸軍事, 再到後來 已經不得不簡寫為」 三荊兩襄四梁三益「 這樣的寫法。如 「都督三荊、二襄、南雍、平、信、江、隨、郢、浙一十二州諸軍事」 , 「都督二雍二華二岐豳四梁三益巴二夏蔚寧涇二十州諸軍事」 。 當然,20州算什麼, 後面還有 「都督東南道三十六州諸軍事」。 這裡36州連名字都懶的列了。當然這還不算多的。 我看到最多的頭銜是「總管荊襄等五十二州諸軍事」。

當然仔細看看,這52州,大概不過是荊襄地區的52個郡而已。可能還如魏晉時期的一個荊州大。這個 「都督東南道三十六州諸軍事」 ,更可以看出,隨著州的逐步縮小和郡等同起來,不得不在州上增加道這一級單位。北魏末年就已經有了大行台這樣的臨時性更高一級的行政機構,後改名道。 隋朝是大總管。到了唐又變成了道。唐初設了15個道,對應漢朝的13州。回到了一個合理的水平。


東晉十六國到南北朝是一段分裂混戰的歷史,這期間很多北方士族逃難到南方,為了維護他們的特權,就在南方僑置了大量州、郡、縣,什麼南兗州,南徐州,南青州等等不一而足;另外因為戰亂頻發,自然要犒賞有功之臣,那麼怎麼犒賞呢,最簡單的就是給個州刺史,郡太守噹噹,但是地方就那麼大,怎麼辦就只好析置原來的州、郡給功臣;還有一種叫「雙頭州郡」,兩州為同一刺史,並且兩州同治一地,或兩郡為同一太守,並且兩郡合治一地。尤其是南梁、北齊和北周,簡直是亂來的典範。這樣,州就越劃越小,和郡差不多大了,州、郡、縣三級制度就開始糜爛了。

參考下圖《中國行政區劃歷史沿革》一書的描述:

既然已經糜爛,就不得不改革,於是隋文帝統一全國以後,廢天下郡,全國變成州領縣的二級制。隋煬帝時又把州改為相應的郡,變為秦時期的制度。唐朝建立後又改郡為州,唐玄宗又改州為郡,唐肅宗又改郡為州(說實話,改來改去確實挺蛋疼的)。隋唐總體以州為主,另外會附上相應的郡名作為別稱而存在(比如說江州潯陽郡,不是說江州下面有個潯陽郡,而是說江州的別稱又叫潯陽郡)。不過兩級制時間長了馬上會顯露出問題,那就是管不過來,所以唐朝在州之上設立了道作為監察機構,至於後期藩鎮割據以後的事那就不詳細展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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