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部分高速公路最高限速 110 km/h,這個 110 是如何得來的?有什麼科學依據?


首先不知道這個「國內大多數」是怎麼來的,要說有出處的話應該是120公里/小時,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高速公路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的規定。
當然這個只是規定最高上限,實際每條路的限速國內其實很亂,原因在於我國是世界上少有的幾個還在以計算行車速度作為設計速度的國家(尤其是城市道路,新規範仍然沒有列入,公路的新規範已經在高速路上要求驗算運行速度了),以設計速度作為限速就會發現很多路極易超速。很多國家是以運行速度作為設計時速的(即以第85位百分數的駕駛員在該段路選擇的實際運行速度,簡單的說就是大部分人行駛這段路會自覺採用的速度),以運行速度作為設計速度,那麼在道路通車交管部門接手之後就可以將設計速度作為相對科學合理的限速,而計算速度作為限速,就有很多問題。因為計算行車速度簡單的說就是經過計算,算出以擬設計的速度可以安全通過的最小半徑,比如40公里設計速度就是60米,那麼這個最小半徑就作為這條路平面設計的低限,意即這條路最小的彎都只能60米不能再低,也就是說這個40公里是整條路最差一個彎的安全速度,但是這個問題在於只規定了下限沒規定上限,就可能出現:整條路的地形很好很平,雖然設計速度(這個是由預測交通量定的)是40公里,但是設計時幾乎沒有用到最低半徑的彎,最小半徑也在250米以上(已經達到80公里設計時速的最小半徑),那麼這條路若以40公里為最高限速就極易超速。不僅如此,從規範上說,在一直都是直線和大半徑的情況下,可以突然來一個60米的急彎(以老規範這個只能以設計師的經驗來約束了),在這種情況下,一條路安全又不至於讓駕駛員慢得焦慮的限速就不好直觀反應,要結合具體路段的設計參數來看,所以交警部門在沒有合理依據的情況下,只能以設計速度作為限速,導致很多路段限速不合理。(以設計速度為限速的話肯定只有偏低不會偏高,所以有很多明明很好的路段限速很低還經常抓超速,很多群眾以為是故意設低好罰款創收,實際上這麼限速是有「依據」的,但是不合理,而又被某些地方執法部門利用了。)
回到題目,正因為如此,很多地方交警在實際執法中發現,很多路段以設計速度作為限速太低了,比如重慶絕大多數高速的設計速度是80公里,跑過的都知道這個限速太低了,所以本地高速執法部門對小車就是120公里限速,但是因為畢竟是80公里設計速度,局部一些設計指標偏低的路段跑120又危險,所以就相應的對一些段落限制為110、100等,嚴格來說是沒有依據的,是經驗性的數據,要說國內的設計速度,實際上是沒有110公里/小時這個規定的。


我的處女答,不反對任何不專業的回答。作為一個道路設計人員,這個是最基本的。道路的設計速度,主要有三個影響因素---道路等級、平曲線半徑長度、豎曲線半徑長度坡度。這裡就不說太專業的東西,如果定義為高速公路,那設計速度肯定要大於等於100km/H,目前中國高速大部分限速120km/h,基本上是參照日本和德國的標準。限速110km/h的話,那就是因為道路的平曲線或者豎曲線至少有一個不滿足120km/h的標準。平曲線包含圓曲線和緩和曲線,直白點說,就是圓曲線半徑越大行車越感覺不到,半徑小就會在轉彎過程中感受到離心力,過小的話就會做離心運動啦!所以標準里會控制圓曲線的半徑和長度,緩和曲線的長度和參數,豎曲線也包含豎曲線半徑和長度,豎曲線半徑過小或過短會導致視距較差,有安全隱患。總結成一句話就是,不滿足120km/h的設計標準!


140才是高效並安全的最高時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並且有突發情況時駕駛人足夠做出反應。120還是太慢了,特別是超車道上經常有低於120的車堵住交通。在高速上慢車才是最不安定因素


這個其實可以用有效視距和摩擦力的關係算出來的。
公式高中生也推導過,就是:
v_{0}^{2}=frac{s}{2a}
其中a可以查表,不同路面不同,同時上下坡也不同。
v_{0}^{2} = frac{s-v_{0}t}{2a}
然後考慮到人的反應速度,對這個式子進行修正。其中t取某個值(好像是0.7到1之間,然後把v算出來。)
但是由於高速公路不宜各路段速度不一致,不然管理很困難,所以採取彎道的控制。
這個時候明視距離有所折減,用測量學中的知識,我們知道人的明視距離是s的話,在彎道上折減應該乘以1-cos(	heta)(不太記得了),theta是轉彎的角度。
一般theta比較大,我們可以用泰勒公式再做一些工作,這裡就不展開了。
此外山路上的高低起伏也會影響明視距離。用微分幾何學的知識(高斯曲率)或者粗暴的乘以兩個折減係數(對於一般的和緩曲面兩個方向只要正交都和主方向差不大?),我們就可以算到實際上的明視距離。
接下來就可以算出真正的v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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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記不太清交通工程的內容了,貌似下雨天的時候路面有一個線性折減不知道怎麼推得了。

當然速度太慢也是不行的,因為現在高速公路車流模擬用的跟馳方程在速度比較慢的時候反應出的阻滯非常厲害,這就導致速度慢會堵車啦233

其實所有規範,他都是算出來的。。


題主是上海這邊的么,記得最早松江-閔行的高速限速是110,周邊110的不少,估計是上海周邊車流壓力大,就算達到了通行標準但是因為車流過大也要降一點的感覺。


首先,道路有一個設計時速。例如,如果一條道路設計時速為120公里,那麼,主要有兩個參數。道路轉彎半徑和坡度。

轉彎半徑不太清楚,好像要半徑100米以上。坡度要5%以下。

有些山區高速公路,半徑和坡度達不到要求很多限速100,甚至80到60


高速公路有兩個限速,一個是最高限速,一個是最低限速,一般為120-60公里。


為什麼最高限速為120呢?!這其實是一個折中方案,因為一個最簡單的道理,車速越高,發生車禍的後果越嚴重。(目前還沒有車子宣稱120時速撞擊會很安全,目前的車輛測試一般40-60公里,也屬於一個折中方案,因為120公里的測試結果基本都是一樣的……都是掛)

但是限速太低也不行,因為在路上消耗的時間太長,是對全社會資源的一種浪費。

另外,高速公路的作用其實是中短途解決方案,100-500公里的快速出行方式。所以時速120滿足要求。超過這個距離,高速公路並沒有很高的優勢,或者沒有優勢。。。而且,假設說設計一條200公里時速的高速公路,也並沒有辦法和其他的交通運輸方式競爭!!!


最早有道路的時候,並沒有限速,很長時間過去,也發生了很多事故。

後來分析這些事故,發現時速有重要的影響,時速太高的,發生了很多事故。時速很低的,也發生了很多事故。。
道理也很簡單,時速太高,太難控制了。時速太低,例如20公里,但是別的車子行駛速度為120公里,快的車子很快就撞上去了,反應時間太少了,慢車子容易被別的車子撞。


最後,綜合各方面的因素,以及經驗,確定了現在的高速限速。

另外,也有國外的高速不限速行駛。但也只是比較小的一段路程。而且事故率也沒有明顯的上升。

大家總結這個經驗,覺得還是駕駛人員的素質是事故率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

但是,素質這個東西很難評估,還是限速來來得簡單,科學。


據我觀察,高速公路最普遍的限速應該是100和120kph。

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針對小客車)一般就是其設計時速。而不同設計時速間高速公路的路基寬度、曲線半徑等技術指標要求不一樣,具體選用哪種設計時速,需要綜合考慮交通量、工程造價、佔地以及地形等因素。
一般重要線路、平原地區傾向採用較高的設計時速,相反支線、山區多相應選用較低的設計時速。

下表摘自JTG B01 2003《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詳細列明了不同設計時速的技術要求:


依據的是請中交一院郭騰峰們做的運行速度評價,在設計一百時速的高速公路上,經過評估和交通安全設施改造,具備較高運行速度條件的公路是可以提速的,也是安全的。


題主所問的確實是有科學依據的,或說是醫學依據。本人小白一個,偶爾間某處看到過一電視節目講到過。大致意思就是人的大腦神經遇到突發情況做出反應需要一點時間的,而這個時間因身高不同略微有差異,根據國人平均所需的這個反應時間,在110km/h的速度下車輛所行駛的距離剛好是一個比較安全的車距這個意思,如果速度再快的話,大多數人可能沒來得及完成剎車動作就撞上去了。大致是這樣的。相信知乎應該有大神知道。期待他們的精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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