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會更喜歡得不到的人?

像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為什麼「得不到」的人看起來會更加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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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有在一起過。

沒有見過他西裝下的肚腩,醉酒後的醜態,失意的彷徨,低落時的窘迫。

沒有見過她剛醒後的素顏,發脾氣時的蠻不講理,不安時的責備和抱怨。

你以為那個你得不到的愛人是如此完美,其實僅僅是你還沒有看到ta的全部。

所以呢? 就這樣思念嗎?

有機會就去找回來。


曾幾何時,我也是這個問題忠實的粉絲,好在如今我已經清醒了。

就像很多人說「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在我看來倒是不見得,我並不是沒有喜歡又得不到的人,而是我知道,我想得到的這個人,裡面有很多像強盜一樣的行為。

別人為了成全我,為了使我得到,必定就要為我做出很多犧牲,承擔很多痛苦,而且別人也沒有理由要因為我而犧牲什麼和承擔什麼,這樣看來,得不到其實也是活該和理所當然。

為什麼我們會更喜歡得不到的人?
因為在沒有得到之前,我們已經幻想好了得到以後的種種歡愉。就像我們幻想有一天在知乎寫出一篇驚天地泣鬼神的回答一樣,得不無數讚美和關注。

為什麼我們會更喜歡得不到的人?
因為我們為了讓自己開心,為了得到以後那一刻的成就感,完全忽視了別人,我們被慾望掌控,而自己渾然不知,已經忘記了別人沒有理由要為我們做什麼。

其實兩個理由當中的任何一個都算不得喜歡,一個是天真,一個是自私,而這兩個人卻總是狼狽為奸。

可以想像一個天真又自私人,想要得到另外一個人的時候,是一件多麼可怕又可悲的事情。

我覺得用溫水煮青蛙來形容這種感覺是在合適不過了,只是有一點,喜歡上一個得不到的人,是一隻在冬天沒有冬眠,沒有歸屬而受凍的青蛙,主動跳進獵人的鍋裡面罷了,溫水裡面那麼舒服,跳出去是多麼不舍,外面那麼冷,水溫漸漸升高,開始意識到危險,又貪戀溫暖,苦苦哀求獵人,不要加火,不要加火,加點水吧。

這種舒服就是天真,這種哀求和貪戀就是自私。

只是水必然會沸騰,獵人餓了,獵人還要外出,獵人還有自己的生活,何必要為了無緣無故跳進來的青蛙而餓肚子呢?或許一次可以,但是最可笑的是為了貪圖舒適的溫水,一直泡在裡面,水溫低了,哀求獵人加火,水溫高了,哀求獵人加水,只是獵人又憑什麼要這樣做呢?

只是好在,從頭到尾獵人都沒有把你放在心上,他並沒有蓋上蓋子,哪怕他厭惡你也會把你撈出來,只是喜歡上一個得不到的人,就是一次又一次的跳進鍋里,或者打死不出來,最後獵人也懶得管你了,只是放心,沒有獵人會蓋上蓋子的,他不想吃你,而是他知道,你要是真的疼了,是會跳出去的。

因為喜歡上一個得不到的人從來就是一出獨角戲,沒有人勸你喜歡,也沒有人拽著你不讓你走,我們只是貪戀天真的溫水,不願意出來面對寒冬而已。

當然也有沒有跳的人,就像那些尋短見的,只是對於我們這些活在的人來說,這些人都太傻了?

完畢


我喜歡的不是得不到的那個人,而是,能得到她的時候,那個優秀得無以復加的自己。


你不得不承認,你得不到的人,除了「得不到的永遠最珍貴」這一光環,他確實還有其他很多優秀的東西 讓你放不下


謝邀

得不到的人,都是夢。

人人都喜歡做夢。

得到了,就是抓在手裡的現實,現實沒有夢那麼好。

喜歡一個人,比如,是一個女人,喜歡她之前,覺得她的樣子溫婉,像是涓涓細水,白衣托底的,或者聰明伶俐,知書達理的,也曾只是一面之緣,或者數面之緣,又或者只是遠遠觀望,最多是靜靜陪伴。

你從不知道,她也有惱怒的樣子,發起脾氣,也要和你扯破臉皮。

你從不知道,她也有臭屁的時候,摔門而去,不留你一絲情面。

你不知道,是因為,你沒得到。

所以你以為,你二人相處得來,也該是一對伉儷,一對絕配,總有特別好的恩愛,一句一句的默契,但那都是你以為。

你越是得不到,越是會想,會以為,會將那些電視里,書中,聰明人寫給你的山盟海誓,雙宿雙飛,當成一種必然,一種理所應當。

你會覺得後悔,會蹲下來,嘆口氣,哎呀,要是我隨了他,隨了她,我們現在一定坐在沙發上,看著綜藝,吃一碗剛煮的面,加個蛋,香噴噴,頭靠著頭,聽星光過天河。

呸呢。

也許你隨了他,隨了她,你們現在都在賭氣,都打破頭,都抱在一起,說些不知道為什麼,忽然不愛你。

誰知道呢。

當然,這只是一種絕對,其實大多數人,沒這麼傻,他們很聰明,聰明的很呢。

但是,就算聰明人,就算像我,這個還算是有些感觸的人,想的明白的人,也在某些不自覺的時候,偶爾流連一下這種得不到的快感。

因為現實是現在發生,都知道結果了,過得好不好,都這樣了。

但那些還未發生的,明明有可能發生,卻未發生的,為什麼不能寄託一些我的美好幻想呢。

我將我對生活的一些期待,和美好的希冀,都存在那些得不到的人身上。

偶爾回憶,從這些人的故事裡,雖然是戛然而止,無始無終的故事,尋獲一些安慰。

人都需要做夢,也需要童話的慰藉。

世界上,能讓我們自己騙自己的事情,有一個算一個,總是會牢牢抓住,於是就有了這樣一種人,在你記憶長河的深處,泛舟而去,你湊近了,也不過霧中倩影,走遠了,更是夢幻琉璃。

我們就將對愛情,對生活,對美好的一些空想,願景,交給他們。

然後轉過身,騙騙自己。

如果當時沒有說分手。

如果當時我堅持了下去。

如果他答應了你。

如果她答應了我。

我們不知倦怠的,無論愚蠢還是聰慧的,樂此不疲的,將這種自我的傷感放大,建立在那些根本不存在的結局上。

哎呀,我真是一個滄桑的人,錯過了一段美好,哎呀,那些求而不得,不得解脫的宿命。

其實,都是自我安慰而已,也正是有了這樣複雜的,自欺欺人的情緒,我們的感情與生活,才顯得不那麼單調。

我們要感謝那些得不到的人。

我們如此的喜歡他們,在於我們如此的喜歡自己,我們要感謝他們。

謝謝他們給了你我一個,哄哄自己的理由,讓我們覺得,每個人都是至尊寶,好在熄燈的水簾洞里,自我陶醉的,念出一段台詞。

曾經有一份愛情,擺在我眼前。

為什麼人喜歡得不到的人,因為人人都入戲。


【誘惑迷人的不可抗力】【巨大的進步提升動力】

很多年以後/想起那個夜晚,我才發現/那時的他是最好的他。而很多年以後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我們之間/隔了整整一個青春。


可望不可及,只可遠觀不可褻玩的最誘人。未曾得到過,於是念念不忘。
沒朝夕相處,坦誠相待過,於是記憶里永遠是那個翩翩君子 窈窕淑女。一顰一笑溫婉動人。
如果可以,有些事情我也希望停留在剛剛好的得不到。沒有中途狼狽不堪,歇斯底里,後來那個面目可憎又猙獰的樣子。

如何吸引心儀的人是黑板上最難一道排列組合。喜歡一個人,讓你用盡畢生所學。算概率 運用等差數列 分類討論 排除法,測天時地利人和,心理學社會學犯罪學,兩性情感,想像力,研究喜好菜系,鑽研偏愛音樂運動名人,普及天文學星座知識,迷信算塔羅牌,甚至開始留意fortune cookie里的字條。


想看他看過的書,了解他愛過的人,經歷他走過的路看過的風景.想知道什麼鑄就讓你手足無措的他。

你突然能聽懂所有的情歌,苦情的,歡快的,外文的。你變得溫柔體貼,心思細膩,文思泉湧,感觸良多。


對於一個總能得到想要的,征服控制欲極強的人來說,最致命的誘惑是不可控力。明知如此,還是會栽坑裡。

我喜歡過的人曾對我說:「你就是一個被慣壞了的孩子。」因為總能如願以償,他覺得我有不可一世的公主病,,歸咎於運氣和外界保駕護航眾星捧月。殊不知我骨子裡的倔強 決心和可塑性。

如果暗戀無望,告白無果,大多數人會難以釋懷,鬱鬱寡歡。可我選擇化失落於悲憤,化悲憤於信念和動力。

「我一定會變成他喜歡的樣子。」為了達到目的我拼盡全力,較勁著顛覆過往改變進步,對自己特別的狠。

為了那份回應和認可不達目的不罷休,因為得不到,所以我更想要。


那些年我覬覦著同桌手裡那根西瓜冰棒聞著清香可口 念念不忘了好久。直到某天街上偶然看到,我一口氣批發了十根回家,直到過期都還剩九跟。我心裡瞬間划過一絲悔意要是我沒有嘗它多好,至少還是記憶里那個味道。

我口口聲聲說最討厭不解風情的性冷淡人設,我明明就迷戀著不食人間煙火的禁慾系。每一次熱臉貼冷屁股勾起了更強烈的征服欲。賤也罷 蠢也罷,喜歡上一個人,不是一件壞事。若是對方不喜歡你,正好,這是你進步最快的捷徑。


相信我,失戀治癒期和空窗期,是最佳自我提升時段。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改變最有效快捷迅猛的方法就是喜歡上一個遙不可及的優秀對象。你會特別拚命賣力減肥,學習,變美。為了贏得愛慕的人多一秒的側目停駐,可多一秒,你就有了讓他動心的一絲機會。

這就是愛情的魔力,為了和你棋逢對手勢均力敵,追逐過程的比肩,不甘心,打擊,相形見絀,妒忌醋意,自愧不如,灰心喪氣都會鑄就一個更好的自己。

為什麼我更偏愛那個對我愛理不理的人?

我有時候懷疑我刻意在剋制,引導自己對那個高冷傲嬌的人側目。如果我在其他人的追捧讚美中沾沾自喜,鬆懈怠慢樂在其中,猶如溫水煮青蛙,自取滅亡。

請你永遠別讓我得逞,在我遇到更好的人之前,我需要這種霧裡看花,星星之火,海市蜃樓。沒有在一起也無礙,就不會看到彼此狼狽不堪歇斯底里。也許這輩子到頭不會一一記得那些年曾讓自己怦然心動國的男孩。但對我的愛慕無動於衷的那個,我一定會記憶猶新難以忘懷。因為是他的不解風情讓我痛下決心,改頭換面脫胎換骨,判若兩人,渴望讓他被驚艷得目瞪口呆,懊惱不已。

也許到最後,他豆不知道這背後的辛酸汗水,只是為爭取他眼神在你身上多一秒的停留。

「念念不忘 必有回想」有時也挺對的,信仰非常重要,把打擊挫折當成動力,我可以所向披靡,無所不能。

謝謝你的瞎,你的蠢,你的不識貨,皆成就了今時今日的我。一切的努力都是為了得到你,我用99天證明真心和勇氣,用最後一天證明尊嚴和傲骨。曾對我視而不見愛理不理的你,喜不喜歡我也沒那麼重要了。

我喜歡了你,也暗中利用了你,不停催眠暗示我自己。只是為了我渺小而卑微的喜歡和自尊心。

永遠別在一起,永遠是我得不到的那個美好樣子。


以前有一首歌有一句歌詞特別火:「我擁有的都是僥倖啊,我失去的都是人生」
而這首歌的名字恰好就叫做「關於我愛你」。

  • 一種可能源於阻礙,過多的阻礙使得原本美好的愛情,終究不能修成正果,從而產生逆反心理,認為失去的都是最好的。

這是題主說到的「羅密歐與朱麗葉效應」,因為這種效應是講原本戀愛的雙方由於外部力量所阻礙時,戀愛雙方的情感反而因此加強了。這體現的是人的一種普遍逆反心理。就像我舅舅在表哥小時候讓他做家務事常用的一個招數:「你千萬不要把桌子擦乾淨了」「你千萬不要把那把椅子搬過來」。這種心理不僅僅在兒童期存在,成年人依然會有。
而這種逆反在一段成人的感情得不到家人長輩的祝福、甚至強烈反對和阻撓時便出現了。所以很多驚世動人的愛情故事不是因為男女主角多麼相配相知而聞名,而是由於其愛情旅程多麼坎坷多舛,有各方阻礙,最終修成正果或無疾而終而聞名。

但這種情況僅僅說明了重要他人(常常為父母)不支持,甚至嚴厲阻礙的時候,這種得不到反而更喜歡。但是,我相信我們更想知道「愛我的人為我痴心不悔,我卻為我愛的人流淚狂亂心碎」是為何。

  • 另一種可能是,美好源於幻想。我們可能把我們所有對於戀人的美好幻想都寄托在那個「得不到」的人身上。

我們對「得不到」之人十分喜歡、難以忘懷,這種感受往往在我們處於單身、失戀、或者和現任關係出現矛盾和僵局的時候變得愈發清晰和強烈。因為每當這個時候,我們會幻想,如果能得到那「得不到」之人,會有怎樣的完美結局。我們會堅持相信,他的一切都是完美的,現在的不幸就是因為沒有得到他啊。
所以,你明白了沒有,「得不到」的人並非真的如此那般完美,僅僅源於你沒得到,所以你寧願相信「得不到」的人是完美的,那樣可以緩解你現在過得並不好的情緒——通過幻想。就像每個人都需要有一個白馬王子和女神一樣,它滿足我們對一個完美對象的所有幻想,讓我們在現實中遇到諸多不順的時,有那麼一個幻想空間去與那個完美相遇相知。

有些人會明白,那個完美是自己的幻想;但有些人,可能難以認識到,因而他們會過分地痴迷於那個「得不到」的他。不論以後再遇到誰,都會將他們的缺點與「得不到」之人的優點來比較,甚至自己就開始創造出那人的諸多優點,然後感嘆命運如此不公,自己永遠得不到最好的。

  • 這些難以認識到完美源於幻想的人,往往有一種自我貶低和逃避責任的強迫性重複。

「我是一個不值得被愛的人」,當一個人持有這樣的信念的時候,他們便會一遍遍收集不被愛的信息,而忽略被愛的信息。所以,那些愛他的、「得到」的就「廉價」了,而不愛他的、「得不到」的就「珍貴」了。在這種惡性循環中,這種自我貶低的不合理信念就越來越鞏固了。

在關注點長久地停留在「得不到」的人身上的時候,一切創造幸福的權利和責任都不由自己了,這讓人悲傷,也讓人「輕鬆」。因為幸福的權利被「剝奪」的時候,連同要努力去創造的責任也交付給了他人,那麼他便可以一個人「輕鬆」地去悲傷了。

other tips:

  • 沒有完美的那麼一個人
  • 「得不到」不是你的錯,也不是你不好
  • 相愛是緣分
  • 相守需經營
  • 有幻想是好的,但需區分幻想與願望

因為你現在還單!身,或者在跟一個不怎麼愛的人談!戀!愛!
反之,現女友|男友是你的超愛,以前得不到算什麼呢?有什麼可懷念呢?甚至得感謝他不抬眼之恩呢!
祝題主早日找到真愛。


聽到一句話:一盞一直亮著的燈,你不會去注意,但是如果它一亮一滅,你就會注意到。

如果燈滅了,人走了,那你一定會在每一個沒有光亮的日子裡想起那盞曾經溫暖你心靈的燈,儘管你連它是否亮過都已記不清。

因為那絲微光再也不會有了,再也不會亮了,所以在記憶里越來越深,越來越無法割捨。

沉澱,升華,百轉千回,還是惦念那盞燈,那盞不再發光的燈。

燈滅了,就擁抱太陽吧,太陽的光亮可以蓋過那絲餘光,照耀自己。

我企圖在夜半用這些安慰自己後,發現我還是貪戀那盞燈,即使不再發光。

白夜裡的燈光會灼傷人的心,黑夜裡的心不會被燈光照亮。


曾經被這個問題困擾了好久。
循環應該是醬紫的:你越想得到她,你就越會把心目當中最美好的女性意象投射到她的身上,於是你距離真實的她就會越來越遠,你就越來越不可能得到她--因為你愛上的不是她,而是你心中的她,你忽略了真實的她,你所有的應對與交流模式都是針對另一個她制定的,真實的她當然對此毫無感覺……這麼多「她」繞的我都暈了,我估計屌絲與女神的故事大概齊就是這樣的~
毫無疑問,你當然會愛上她,因為她是你按照內心完美女人的範本構建出來的,她的每一絲血肉都符合你的要求。你也許會說:我也知道她有這樣那樣的缺點……但很遺憾,這些缺點可能依然是你自己構建出來的。弔詭的地方就在於:你越不在意,越少動心機,反而越能接觸到她真實的一面,由此產生的互動也就越能觸動到她的內心~
其實最悲哀的地方在於:在這樣一段關係中,從頭到尾你只是愛上了自己,這是你一個人的獨角戲。


戀愛未得的時候,我們喜歡把一些幻想以及自己界定的標準加在喜歡的人身上。有一些特質其實對方沒有 ,但是沒有經過太深刻的相處 ,就覺得他有。而且這些特質,都是自己所求而不可得的 。把自己所求而不可得的特質強行附加在了對方身上 。你說對方迷人不迷人 。這更加劇了迷戀性 。
舉個例子,很多乖乖女 ,真的乖的不行 。卻喜歡痞痞的小夥子 。就是因為自己在通過另一半,去彌補心理的期待 。安撫內心深處不甘老實 ,希望打破規則的束縛。
得到之後 ,這種形而上學的模糊影像,會就地坐實 。和期待的差不多的 ,會覺得沒有期待的那麼完美 。和期待不符的,自然失望 。那個念念不忘的愛人 ,會自動開啟高清影像的出現在身邊,放大每一處不足 。
所以得不到 ,才是「希望影像」。
得到了就變成了 「高清直播」。


得到了的,一切結果都坐實了。

而得不到的,卻有這千萬種可能。

———而真的讓我們無法自拔的,可能就是那千萬種可能吧。


在生活里,有些人總是迷戀那些「得不到」的人,而且這種模式往往不斷重複——可能是經年累月與同一個對象的糾纏,也有可能一直更換對象,但卻陷入相同的窠臼。


「得不到」有很多種情況。


Ta已經是別人家的男/女朋友了。

Ta是男神/女神,高高在上難以觸及。

你單方面地對Ta表達了愛意,但對方一直都沒有回應。

你們約會了很多次,但Ta最終卻拒絕了你,遠離了你。

……


儘管如此,你還是發瘋一般地想要得到Ta,恨不得付出所有的愛和關心,Ta就是整個宇宙的中心。


為什麼會這樣?原因也許在於以下6點。


1. 「稀缺原則」: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有時候,我們會過高地估計那些得不到的東西的價值。


「稀缺原則」(Scarcity Principle)是由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的心理學教授Robert Cialdini提出的,意即當某件事物非常稀缺、難以獲得的時候,人們會覺得這件事物更有價值,更想要獲得它。「稀缺原則」原本被用於解釋商業促銷行為,比如用「孤品」、「限量版」、「VIP專屬特權」等標語來吸引客戶購買。


Robert Cialdini認為,稀缺原則是通過人的「反阻礙」(Reactance)心理在起作用。比如,當父母命令孩子不許吃一樣東西的時候,反而會激發孩子去吃這樣東西;當青春期的少年被禁止吸煙喝酒時,反而會激起對吸煙喝酒的興趣。Cialdini說,這是因為沒有人希望被受到任何形式的限制,或者自由受到約束。因此,當人們覺得自己會錯過或者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事物時,就會奮起反抗,更努力地去追求。


關於「稀缺原則」在浪漫吸引力中的作用,還有一種表現叫做「閉店效應」(closing time effect),即「酒吧打烊前的女孩最好看」。2010年,研究者發現,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會在酒吧臨近打烊時覺得異性更有吸引力,而這一現象與酒精濃度的變化無關。他們分析說,這可能和稀缺原則有關:隨著酒吧快要打烊,機會變得越來越少,因此他人會顯得格外具有吸引力。


因此,當這個人、這份感情對你來說不是輕易就能得到的時候,你總會覺得它彌足珍貴,更想得到。父母的反對,現實的阻隔(比如兩人異地、對方已有家室),經濟條件或身份地位的懸殊等,都可能會使你美化這段感情,更想要去爭取。


2. 你愛的只是想像中的Ta。


「得不到」這件事本身,就決定了你們之間存在著距離,你無法真的走進Ta的生活。有時候,當你死心塌地地「愛」著一個人時,你愛的也許並不是真實的Ta,而是自己在頭腦中製造出的幻象——你把自己對完美愛人的幻想投射到了對方身上。


其實很多時候你心裡明白,得不到的人比得到的更好,因為Ta給了你想像的空間。在你的幻想中Ta是完美無缺的,你們在一起會比任何偶像劇都要美滿;而現實總是沒有想像那麼好,如果你們真的一起生活,Ta可能會有很多令你難以忍受的惡習。


這也是為什麼,有時候我們心目中最好的那個Ta,永遠是那個已經錯過的人——那些年錯過的初戀,懵懵懂懂的暗戀對象,在最美好的時候分開的人。即便你們在很多年後遇見,也最好不要靠近,因為一旦真的靠近,現實就會耗盡你們對彼此的美好想像。


3. 對承諾的恐懼:

你並不想深刻地走進Ta的生活。


有時候,我們選擇那些「不可能」的人,只是因為我們不想把自己置於有很多「可能」的境地。


如果你的約會對象是單身,並且你們的互動很不錯,那麼你就會面臨很多可能:進入一段穩定的關係,彼此承諾,進入婚姻,等等。


因此,你只是給沒有準備好的自己找了一個借口。在你看來,沒有未來是最安全的狀態,因為沒有希望,就永遠不會失望;而一旦你有了期待,就要應對期待落空的風險。當你選擇迷戀一個不可能的Ta時,實際上是讓自己待在這個安全地帶里。


對承諾的恐懼,往往是過往經歷的後遺症。你可以想一想,我為什麼明明渴望愛,卻又害怕承諾?是因為從來不曾對人打開心扉,還是因為曾經愛過又被傷害,所以不想再次受傷?對這個問題的思考也許會對你當下的境況有所啟發。


4. 你需要通過他人來證明自己。


在本質上,我們都需要感到自己是有吸引力的,對他人來說是重要和特別的。但有的人足夠強大,他們可以通過自身確認這一點,有的人卻是低自尊的,總覺得「我不值得被愛」,「我無法擁有婚姻」,「我沒有經營一段健康、快樂的長期關係的能力」。


因此,這樣的你可能無法接受一段太「容易」的關係,也很難信任他人——當對方表現出欣賞和進一步發展的興趣時,你會不相信有人會無條件地對自己付出愛與關心,更不知道該如何面對:「Ta為什麼要對我這麼好?」 這使你感到慌亂、猶豫,甚至逃走。


相反,你會把自我價值、對自己的看法和他人聯繫在一起,使你更渴望得到那個不愛你、不欣賞你、對你冷漠的人。你在潛意識中,也許並非是因為愛Ta而追求Ta,而是把追逐對方的過程當成了一種證明自身價值的手段,因為如果成功了,就說明你贏得了一件很難得到的東西:「因為Ta那麼好,所以如果追求Ta成功,那麼我也是好的。」


5. 你希望先動心的是自己


弗吉尼亞大學、哈佛大學的學者做過一項實驗,他們讓一批(異性戀)大學女生分別查看4個男生的Facebook資料,並且告知男生對她們的想法(分為三類:很喜歡她,對她的興趣程度中等,不確定是否感興趣)。結果發現,女生普遍都認為,那些「不確定對自己是否感興趣」的男生是最有魅力的,也是她們最感興趣的,超過那些「很喜歡自己」的男生。


有時候,當我們比較明確地得知他人對自己感興趣時,就會不由自主地產生猶豫,因為我們不能確定,是我真的喜歡Ta,還是因為對方先喜歡我、對我好,所以我才對Ta產生了興趣?


這樣的你在生活中需要很強的確定性。當你確認對一個人的感覺時,需要確保不會受外在因素的影響。而如果出現了干擾因素(比如對方表示喜歡你),事情就會變得不確定起來。因此,你寧願選擇放棄那些喜歡自己的人,永遠做發起主動的一方。


6. 你陷入了強迫性重複的怪圈。


愛上得不到的人,痛苦地離開,又愛上另一個得不到的人……很多人會陷入這樣的周而復始中。


心理學裡有一個概念叫做「強迫性重複」(Repetition Compulsion),是由弗洛伊德提出的,意為個體不斷地重複某一類型的創傷性事件,反覆將自己置身於可能會發生某類事件的情形中。常見的情況是,你總是無法離開那些傷害/虐待自己的人;長期用物質濫用(如酗酒)來應對或發泄負面情緒;總是苦苦追求那些得不到的人。


在親密關係中,強迫性重複的發生,可能會使得我們在不知不覺中,反覆地與某一類人產生互動,這一類人給你帶來了很多傷害,但你會覺得,這樣的狀況是註定的、不可避免的,在你的掌控範圍之外,「我就該愛上這樣的人」。


強迫性重複的原因可能源於童年期遭遇的挫折和缺失,比如,你的父母對你很冷淡,你總是討好他們,他們卻對你無動於衷。到後來,你就習慣性地去討好一個對你非常冷漠的人,並且接受對方的情緒虐待。這種狀態是在無意識的情況下發生的,是一種將自己置身於熟悉環境中的防禦機制——因為熟悉的事情會讓我們感到安全,即便是熟悉的痛苦。


到最後,你會一直陷在這樣的狀態里,只因為你已經默認「我走不出這個怪圈了」。


看完以上六點,你可能會發現,那些幻想、強迫和恐懼,往往還是源於表面上的「安全」。因為保持距離很安全,所以你選擇一直遠遠地愛著Ta;因為沒有未來很安全,所以你故意選擇了不可能的Ta;因為熟悉的相處模式很安全,所以你總是遇到相似的Ta。


面對內心的感覺,獲得真正的愛情,從來都是一件需要勇氣和風險的事,它並不安全,卻能給你真正的快樂。突破自己的舒適區,會使你在短時間內產生應激反應,你可能會十分焦慮和痛苦,但最終,你會發現自己值得被尊重和被愛,你的價值不需要任何他人來證明。


以上。


原文發表於: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 6個原因:為什麼總是愛上「不可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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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能看懂,但只有一部分人會喜歡的心理學科普。

References:

Whitchurch, E. R., Wilson, T. D., Gilbert, D. T. (2010). 「He Loves Me, He Loves Me Not...」 Uncertainty Can Increase Romantic Attraction.Psychological Science.

Johnco, C., Wheeler, L., Taylor, A. (2010). They do get prettier at closing time: a repeated measures study of the closing-time effect and alcohol. Social Influence, 5(4), 261-271.

Parker, J., Burkley, M. (2009). Who』s chasing whom? The impact of gender and relationship status on mate poaching.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45(4), 1016-1019.


得不到的永遠在躁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

在《聖經》裡面,上帝告訴亞當和夏娃,不要去偷吃智慧樹上的果實,因為那是「禁果」。

結果不說不要緊,一說這是「禁果」,不可以偷吃,亞當和夏娃頓時好奇心大起,在魔鬼的慫恿下,終於偷吃了智慧樹上的果實,吃完以後,大為滿足。

人是上帝造的,但上帝顯然還不夠了解人。

當然,也許這就是上帝利用人性設的一個局呢?

得不到的永遠在躁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

這句話,對人性的詮釋可謂是入木三分。

對於得不到的東西,人總有一種極度渴望的情感摻雜其中。

一件東西,人越是得不到,就會越渴望,越是得不到,就會越渴望。

渴望渴望再渴望,慢慢地,渴望開始變成了一個目的,得到它開始變成了一個目的。

而它本身的價值,這件東西本身的價值,卻被忽略了。

明白了嗎?你越是得不到,你越是渴望得到它!

你越是得不到,你越是渴望得到它!

而它本身的價值,你卻懶得去考慮了!

你不會去考慮這件東西究竟好不好,不會去考慮這件東西究竟值不值,

你只是渴望去得到它!渴望去得到它!

渴望本身變成了目的。

得到本身變成了目的。

你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得到,都是為了獲得,

卻不在乎這個東西究竟好不好,值不值!

人對於自己得不到的東西,

都會傾向於認為是美好的,是價值連城的,甚至是無價的,

而對於自己很輕鬆得到的東西,

都會傾向於認為是普通的,是一般的,甚至是廉價的。

而這,恰恰就是最大的謬誤!

因為事物的價值,事物的好壞,事物的珍貴程度,

和你是否得到了它,是無關的!

一件不好的東西,

就算偽裝得再高貴,再稀有,再難以獲取,

它依然是一件不好的東西,

你不能因為自己得不到,

就拼了命地,不顧一切地,想要去得到它!

而一件寶貴的東西,

就算你獲取的再容易,再輕巧,甚至是被無償贈與的,

它依然是寶貴的,是無價的,是值得被珍惜的!

你不能因為自己得到的很輕鬆,

就以為它是廉價的、是普通的、是不值一提的,

於是去貶低它!無視它!不去珍惜它!好好對待它!

得不到的永遠在躁動,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

這是人的局限性,是人的愚昧性,是人不清醒的一面。

但是,人之為人,之所以區別於動物,

就在於,人能夠認識到自己的局限性,認識到自己的愚昧性,認識到自己的不清醒,

從而克服自己的局限性、克服自己的愚昧性、克服自己的不清醒,

從而超越自我,超越人的局限性,

成就一個更加強大、更加清醒、更加睿智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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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是更喜歡得不到的人,而是喜歡的那個人恰好不喜歡你。


因為會有【未完待續】。

看到題目的時候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一個叫山田亞由美的女孩,她在最好的年歲里喜歡了一個不可能喜歡自己的人,悲傷,掙扎,彷徨,我看到她流眼淚的時候比笑的時候更多,看到她生氣的時候比安心的時候更多,看到她勸自己放棄比勸自己努力的時候多,但即便如此,我沒看到過她抱怨,我喜歡著這樣的她。

然後想到我自己,我喜歡的人前不久剛結婚,幸福美滿。我喜歡她的時間很久,喜歡她的程度大概也比喜歡其他任何一個人更深,我也知道我會跟任何人在一起但唯獨不會和她在一起,但即便如此,我從沒有過不再喜歡她這個念頭,一個瞬間也沒有,我會有些遺憾自己沒能成為能和她在一起的那個人,但我卻不會討厭這個喜歡著她的自己。

相愛是把她的好都看在眼裡,把她的壞都包容在心裡。而那個得不到的人,卻是眼裡心裡全是她的好,她的那些壞,都跟你沒有一點關係。

用一句很爛俗的話講就是,單戀是一個人的事。

因為是一個人,所以只要自己努力,就能夠做得足夠好。

戀人之間的相互喜歡,從彼此間傾其所有到相互接納,過程是那麼漫長,兩個人不斷角逐著那份讀做愛卻永遠寫不出具體模樣的力量,你來我往此起彼伏,儘管每個人都在拚死的堅持和告訴對方不要放棄,但只要有一方先泄了氣,有一方試圖離場,那這個兩人同心協力寫了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故事就走到了結局,合上封頁藏進心底,可能是回憶可能是珍藏,日後翻出來讀一讀也會倍感溫馨或是略感猶遺,但也只能如此而已。新的故事會在新的一冊開始,這一冊已經寫滿了字跡,哪怕腐朽不清,卻也再沒有一處補充修正的餘地。

而那個得不到的人,你為她準備了沉厚的一冊人生,在封面工整的寫下她的名字,在扉頁小心翼翼的寫下你們相識的日子,然後翻過去,從一句【我喜歡你】開始,之後卻是漫長的留白,一頁一頁,甚至不知道封底在哪裡,無論翻到哪裡,你都只能看到一片空白,和開始那一句餘音未絕的【我喜歡你】。

像一句覆水難收的咒語,你念出了開始,卻等不到結局。

像一場非生即死的決鬥,你拔出了劍,對手卻只有自己。

你準備了莫大的勇氣,那麼多那麼多的喜怒哀樂,最後卻都只能分享給你自己。你把最盛大的舞台留給了她,刺眼的燈光聚焦到你的眼前,你伸出手,卻只能觸碰到空空如也,你不知所措,也許會嘆息,也許會哭泣。而在這個旁人看來如同一場惹人悲憫的獨角戲中,你終會明白,除了你,其實還有一份無人知曉的真情實意。

沒有人把你推上這個舞台,也沒有人給你分配正角反角。就剩你和那一顆藏匿了你晝夜輾轉的心,帷幕都已經拉開了,你可不能把它給輕易捨棄了。

你把那顆心折射成她的樣子,試圖讓自己成為她喜歡的人,你開始做自己不擅長的事,開始告別自己的舒適圈,開始成為一個讓自己瞠目結舌的人,你越努力越發現自己真的不可能和她在一起,但不知不覺中,你卻開始愛上了這個喜歡著她的自己,為她變得更好的自己,當你發現自己越來越像個懷才不遇的詩人時,她便成為了你永不凋零的那個謬斯。

直到有一天,你終於能遇到了人生中那僅此一次的相戀。

她卻依舊是你人生中獨佔一格的存在。

畢竟,在你獨自一人的歲月中,是她默不作聲的承載了你無處安放的心。

畢竟,海枯石爛的戀愛最終也不過是一場聲勢浩大的枯竭。

而那個得不到的人,儘管沒有下集,卻永遠都寫著未完待續。


1、通常「喜歡得不到的人」的人,實際上並不具備正常的能夠喜歡人的基礎。

2、通常是受父母家庭的過多干預與不當影響,情感發育不正常,即不會、不能真正喜歡一個人。

3、普遍有「自哀自憐」的心理。「更喜歡得不到的人」的真實意涵不是喜歡這個人,而是喜歡「得不到」這種心理刺激,而得到平時在生活中得不到的心理興奮。


人都有玩火的慾望,和對於得不到對象的完美幻想。精神上的迷戀和肉體的依賴,有時是可以完全分離,卻又相輔相成的


我喜歡郭碧婷


我也不想這樣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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