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給子女提供合格生活條件的貧困父母,生孩子的行為是否不道德?
相關新聞:四川一對農民夫妻20年生11胎 稱"存錢不如存人"
請各位知友不要看到貧困父母就開始答題,我們討論的不是「窮人能不能生孩子?」或者「窮人生孩子是否合法?」討論的是無法提供合格生活條件的父母生孩子是否不道德。
相關問題:
窮人生孩子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做法嗎?
如何看待新聞 《 四川村民生11名子女未罰款 稱『存錢不如存人』》?
這個答案似乎有一些爭議,在這裡我對一些疑問統一評論一下:
1,問題問的是現代社會,答案卻在說工業革命以前。
回復:
工業革命以前,高生育率低教育是常態,但即使在現代社會,沒有脫離馬爾薩斯陷阱的群體依然存在,高生育低教育對他們來說仍然是最優選擇。答案的第一、第二幅散點圖,就是在說2010年的事兒,圖像右下角的國家的平均生育率達到6以上,而人均壽命卻低於60歲甚至不到50歲。那麼,這些國家每出生一個孩子,是不是就多了一份不道德?中國國土遼闊,生活在這種狀態的人群,並不少見。
我以為,大到一個國家,小到一個種群,再小到一個家庭,都有將自己的基因延續下去的生物學本能。如果根據自己面臨的條件選擇多生育幾個孩子就可以被他人斥為不道德,那麼這樣的「道德」就已經凌駕於這些人群的生物學本能之上,成為了對於被批評者的弱肉強食。那麼此時談論道德,是否過於虛偽?不如直接撕下偽裝,聲稱窮困者應該被滅絕,還顯得更真誠一點。
2,孩子不願意被出生在這樣的家裡,你有沒有考慮過孩子的感受?
回復:
孩子無法選擇,也沒法在腹中就告訴你他是不是願意。你可以聲稱孩子不願意出生在最窮困的1%家庭里,類似地,我也可以聲稱孩子們的要求其實都很高,他們根本不願意出生在最窮困的99%家庭里,所以這個社會中99%的孩子出生都是不情不願的,他們的父母根本沒有考慮孩子的感受。類似地,我還能提出一個更進一步的命題——即便在這最富裕的1%家庭里,所有第二個出生的孩子也是不情不願的。
如果你不能找到證據,證明我提出的「只有最富裕1%家庭的第一個孩子才願意被生出來」的命題是錯誤的,自然也無法證明「最貧窮1%家庭的第十一個孩子不願意被生出來」的命題是正確的。那麼,用孩子是否願意來證明是否生育是否道德,也就毫無意義了——如果非要證明,也只能證明你的人格代入後想像出來的一個「孩子」是否願意。但是,對那些比你富裕得多的人來說,以他們的人格代入後想像出來的一個孩子,很可能覺得在你的家庭出生也已經是倒了八輩子大霉了。
——————原答案——————
在人類社會的絕大部分歷史中,生育多少個孩子,都和道德判斷無關,而只是和種群的延續有關。這個判斷到現在仍然是對的。不管是生10個還是生1個,都只是人們在一定約束下的最優選擇,這是一個生死攸關的問題,道德或者不道德的評價,根本無足輕重。換了隨便一個人,比如在閱讀這篇文章的你投胎到他的時代和他的環境下,面臨他們所面對的條件——你也會生那麼多,而且是不得不生那麼多。
例如,下圖是2010年世界各國女性生育個數和子女期望壽命的散點圖:在圖片右下角的國家中,
在圖片右下角的國家中,每名女性要生育5個孩子以上,而人均壽命又不到60歲,他們的孩子是否得到了合格的生存條件?他們是否不道德?
又例如,下圖是2010年世界各國女性生育個數和15-19歲平均教育年限的散點圖:在圖片右下角的國家中,每名女性要生育5個孩子以上,15到19歲人口的平均教育年限僅有5年左右,他們的孩子是否得到了最基本的教育?他們是否不道德?
在圖片右下角的國家中,每名女性要生育5個孩子以上,15到19歲人口的平均教育年限僅有5年左右,他們的孩子是否得到了最基本的教育?他們是否不道德?
再比如,下圖為英國從1540年到2000年的生育情況:
黑線GRR表示每名活到50歲的婦女生育的
黑線GRR表示每名活到50歲的婦女生育的女兒的個數,NRR表示活到了生育年齡的女兒個數。從1540年到19世紀,GRR一直穩定在2到3之間,NRR則在1到1.5左右。
考慮到生育中還有一半的男性,這幅圖意味那時的英國家庭需要生下4到6個孩子。而這4到6個孩子,又只有2到3個左右能夠活到成熟。那麼,這些生活在工業革命之前的英國人是否有道德?他們給自己的孩子提供了「合格」的生活條件嗎?
常常聽到有人對生育很多孩子的家庭進行這樣的批評,例如「為了孩子負責,窮人就應該少生」、「越生越窮,越窮越生」,或者是「生下來不教養,不如不生」之類的話。我得說,批評很容易,但是批評者有沒有設身處地地考慮過,在那樣的條件下,少生孩子是最好的選擇嗎?看這樣一幅圖:這幅圖畫出了技術進步和子女教育的一種動態。
這幅圖畫出了技術進步和子女教育的一種動態。
下方的曲線代表了在在特定的人口數量和人均教育程度下的技術進步,這條曲線很容易理解,當人均教育年限越高,他們的技術越容易進步。
上方的曲線代表了在某個技術進步速度下的最優教育水平。當技術進步更快時,教育所帶來的邊際收益就更高,人們就更需要更多的教育。舉個例子,當人們還停留在農業文明時,孩子只需要學習如何打獵和種田就可以了,再多學習也是白學;而在現代社會,科技發達,多接受一年教育,總是都能帶來一些更多的回報,人們就會增加教育。
現在,假設你穿越到了一個處於上圖形態的社會中。
作為一個堅持少生脫貧,生下來就要好好教育的家長,你不分青紅皂白地只生了一個孩子,而且讓孩子接受了10年教育。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0,你的孩子在5歲以前就夭折了,工業革命之前,該幾率在30%以上。
1,雖然讀了10年書,可是你的孩子並沒有大幅度提高你家的生產技術水平(因為人口不足,導致曲線較低。簡單地說,技術是在分工中得到發展的,人口不足的社會,你的孩子雖然教育程度高,也只能一個人扛下所有的活,無法分工,不能提高技術水平。)
2,既然家庭生產率沒什麼提高,那麼他的孩子就不用給下一代提供多少教育了,因為多教育不能帶來更高的收入;
3,下一代的生產率提高更慢;
4,再下一代更加不需要教育,教育水平進一步降低。
在這樣的循環下,這幅圖達到最終均衡點時,人均教育程度是0——人們沒必要教育,教育了也沒用。在這種情況下,給孩子提供教育的人,只會被現實打臉——原來教育和不教育結果是一樣的啊!此時人們唯一正確的選擇,就是生孩子,拼數量,進行低水平的生產勞作,陷入馬爾薩斯陷阱。
而你,一名穿越者,在優生優育的指導綱領下,不僅沒有脫貧,而且在馬爾薩斯陷阱的高死亡率條件下,你的一家很有可能就這麼死光了,一個後代也沒有留下。
上圖中我沒有提到的另一個關鍵假設是——在同樣的人均教育程度下,人口越多,技術進步也會越快。這也很好理解,就是碰運氣,拼天才。就算大家都是文盲,10個文盲在一起可能不會產生任何效果;1000個文盲在一起,裡面可能有一個發明家;10萬個文盲在一起,裡面可能就有一個魯班級別的人物了,他會帶領整個社會的技術向前推進。於是,隨著人口緩慢的增加,上圖中的技術進步曲線開始向上移動,雖然社會的平均教育水平還是很低,但是技術進步畢竟出現了,得到了下圖:在這幅圖中,我們得到了兩個均衡點
在這幅圖中,我們得到了兩個均衡點和。在以下,仍然是馬爾薩斯陷阱,但是在以上,人們會自動將教育水平均衡到。這時,一部分人仍然處於高生育、低教育水平,但是另一部分人已經開始逐漸提高自己子女的教育程度,減少生育數量。
就這樣,雖然有些家庭開始減少自己的生育並且給孩子提供教育了,但還是有一些孩子根本不能接受教育。人口還是繼續增多,來到了現代社會,技術進步曲線繼續向上移動,得到下圖:在這幅圖中,人們會自動均衡在高教育水平、高技術進步的
在這幅圖中,人們會自動均衡在高教育水平、高技術進步的。人們不再選擇簡單的低教育水平的大量生育,而是選擇少生孩子,但是每一個孩子都給予較高的教育。此時,人們的選擇終於從生育數量變成了生育質量,並在高生育質量所保證的高技術進步環境下,跳出了馬爾薩斯陷阱。
在這個社會上,有一些人處在現代社會中,而另一些人並非如此。在現代社會中的諸位,自然已經開始按照第三幅圖來選擇低生育、高教育的生育模式。但是還有一部分人,他們處在馬爾薩斯陷阱中,他們遵循的是第一幅圖的模式——技術進步對他們來說是不存在的,教育對他們來說也是沒用的。在簡單的利弊權衡之後,他們當然會選擇高生育和低教育的組合。也就是說,在一些特定的環境下,抱有存錢不如存人這種想法,不僅很好理解,而且是唯一正確的選擇,不這麼選擇,他們就有可能滅絕。
下圖顯示了近三千多年人們的人均收入情況。可以看到,在工業革命之前的兩千七百年里,人們都陷在馬爾薩斯陷阱里,人均產出幾乎沒有變化,生產力上升很慢,增加產出的唯一方式就是生產人口。在這期間,人們沒有資本,也無法積累資本,人均產出始終維持在低位,重複著不停地生育、生產、達到當前的產出邊界、鬧饑荒、死掉一批人以後又開始生育的低水平循環。
兩千多年都沒有進步,難道是因為他們太沒道德了嗎?還是因為他們沒有聽從那些「越生越窮,越窮越生」的廉價勸告來主動減少生育?
都不是。相反,我們要感謝他們,我們的祖先。如果他們不是在大量生育勞動力,並且在最低限度的生存條件下進行著緩慢的人口積累,人類也許現在還在工業革命的前夜,甚至有可能根本熬不到技術爆發,就已經滅絕了。
參考文獻:JSTOR: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90, No. 4 (Sep., 2000), pp. 806-828
HUMAN CAPITAL, FERTILITY, AND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一口氣點了十幾個反對,我也來回答一下吧。
先要普及一下知識,經濟學領域認可「越生越窮、越窮越生」的確是一個在世界各國普遍出現的現象,生育也是各國貧困人群為了維持生存、抵禦風險而採取的一種策略。所以題主提出的問題並不是只屬於中國的問題,和計劃生育也不一定有直觀的關聯。人口經濟學我不懂,所以就不展開了,希望有知友可以做介紹。但不管怎麼說,廣泛存在這種現象和這種現象是否是道德的並不是一回事。
不過在經濟學和倫理學關係的層面,我想有兩個小問題可以做澄清:(1)一個行為根據經濟學理論判斷是理性的或者是個人的最優策略,不代表這個行為在道德上是合理的,更不代表這種行為不可以被法律所禁止,@馮小貓的說法是不妥當的。(2)一個行為可以用經濟學的理論所解釋,不代表這種行為只能用經濟學理論所解釋。就像生育在經濟學中可以被視為一種人力資本的投資行為,並不代表夫妻有意識的把生育理解為一種投資行為。進言之,一個人的行為動機很可能是不單純甚至前後矛盾的,比如一對夫婦贊同「養兒防老」的理念並不意味著這對夫婦真的把他們的子女視為自己的財產或者長期投資,也不代表這對夫妻遵從「養兒防老」的理念撫養自己的子女。所以我覺得@迅疾提到的「這一對父母將生育視為一種投資,那麼這個事件上的動機顯然是不道德的。」雖然說的一點沒錯,但是似乎處理的還是太簡略了。
再來進入正題:
我在很多問題中反覆說過,日常語言中使用的「不道德」/「不應該」/「不好」這樣的判斷其實存在兩個很不一樣的含義:(1)某個行為是不道德的,因此這種行為應當被禁止;(2)某個行為是不道德,因此這種行為應當被譴責,或者不應被鼓勵。舉個例子,故意殺人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因此故意殺人是被法律嚴格禁止的,並且故意殺人的人會受到嚴厲的處罰;而不尊重老師也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但這種行為批評教育一下就差不多了,並不被法律禁止,更不會受到什麼嚴厲處罰。這個區分本身的含義在此就不展開了,但是至少可以先澄清的一點是,之前很多回答使用了這樣的邏輯論證:「「因為這種行為不應當被法律禁止和處罰,所以這種行為就不是不道德的」,顯然是不充分的,因為我們可以找到大量不應被處罰但是不道德的事例。
基於這個區分進一步討論吧。
I 一對貧困的父母生兒育女不能為生出的子女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是否是不道德的,以至於應當被法律禁止,並且在從事這種行為的時候,應當被處罰?
答:當然,根據中國法律,這種行為是被明確禁止的,且應當被處罰,這是因為中國有計劃生育的具體法律,但是計劃生育這個話題和我們這個題目並不相干,有沒有計劃生育制度也不影響判斷這個行為本身是否是道德的。判斷這個層面是否道德的問題,或者更直白的說,判斷一個行為是否已經不道德到違反法律乃至刑法的程度,通常的判斷標準是這個行為是否對他人或者對於整個社會造成嚴重的損害。更簡單明了的標準是,這個行為是否普遍被各國的法律所禁止和處罰。據我所知,各國的法律並不禁止貧困人口生育,即使是中國的計劃生育制度也不和貧富水平掛鉤。所以可以比較肯定的說,這種行為至少沒有到特別不道德的地步。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生育權在現代社會被普遍公認為一種人的基本權利,所以即使這種行為被認為是不道德的,生育權也不應當被隨意的剝奪,或者被法律簡單粗暴的禁止。哪怕需要對生育權作出限制,也需要極為充分的理由(而不是道德不道德那麼簡單),以及一個非常複雜和儘可能公正合理的制度安排。
當然,反過來說生育權是一項人的基本權利不代表行使這一權利的行為就是道德的,就像言論自由是一項人的基本權利,但是侮辱和誹謗他人仍然是不道德的。
II 一對貧困的父母生兒育女不能為生出的子女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是否是不道德的,以至於應當被譴責
在這個層面上 @Andy Lee 和 @迅疾 已經做了很詳細的講解了,所以我同意這兩位給出的結論。不過我還可以再補充幾個側面,以說明這個問題的複雜性。
(1) @ Andy Lee展示的幾種倫理學範式中,道義論和功利主義本身是建立在個人主義的基礎之上的。但是完全可能設想的情形是,某一對夫妻或者他們所在的群體並不認同現代意義上的個人主義,相反在他們的道德觀念中,家族繁衍排在一個比較優先的位置上。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多生幾個子女將會變成更加合乎道德的一種選擇。問題是,如何處理和評價這種價值體系本身的不一致呢。
(2)額,這一條完全是我個人的理解,沒有什麼理論依據。我們可以用不同的倫理學範式測試某一條具體的道德律是否經得起反思,但是一條經得起反思的道德律(比如某一個行為是不道德的)很可能不是一條生活中真實運作的道德律。因為一條具體的道德律在生活中不是單獨運轉的,而需要被嵌入整個道德體系中,作為整個道德規則的一部分運作。問題是,即使我們認同「一對貧困的父母生兒育女不能為生出的子女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是否是不道德的」,這條道德律可以與整個道德體系相匹配嗎?如果不匹配的話,那這條道德律會真是的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嗎。舉例來說,在我們父母一代,一對夫妻生多個子女,以至於家裡吃不飽飯,沒地方住,需要親戚朋友接濟的事例是大量存在的。但是這些夫妻似乎並不被道德譴責,我父母只會說這些親戚或者同事很可憐,很不容易,但從不會說他們生很多小孩是不道德的。
先這樣吧,幹活去了。謝邀。。。
我們需要做概念澄清。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區分「道德」與否,在日常語境中表示是怎麼一種定義。或者說,我們在做一個「是否道德」的判斷究竟是什麼性質的判斷。事實上,個人認為是三種判斷的感性混合。包括:
(1)價值判斷。
(2)倫理判斷
(3)法理判斷
如果我們混雜起來,這類判斷是不具備任何有效性,也不提供任何判斷價值。
所以,我們一個一個來。
1,價值判斷。
價值判斷依賴於公共觀察,並且通過現象而引發話語討論,並且不排斥判斷者的本位視角,以及現有社會主流話語的傾向,甚至是社會關係的現狀。也就是說它依賴於公共觀察的私人話語體系,並且不依賴於公共關係本身,最終訴諸公共話語體系。其合理性來自於公共話語體系後,結合多方話語最後完成妥協,最後出來一個共同體內滿足於共識的主流判斷,也就是所謂的「正三觀」。
故而,在價值判斷層面,我們對於這個問題是實際上是要解答:
「無法承擔合格(」合格「定義依賴於主流話語)撫養義務,超量(定義依賴於主流話語)行使生育權,是否是可以被譴責的行為或者現象。」
而正如以上我們的定義,價值判斷是否成立,依賴於三個要素,那就是所述社會現象是否屬實,是否在較大範圍內可以成立(範圍不超出共同體,比如我們判斷「合格」與否,參照的是我們共同體內的主流標準,而不是需要參照其他),其次是私人話語是否符合公共道德的表達規範(比如私人話語也不能表達公共道德明確禁止的觀念),且其佐證邏輯是否合理。
故而,如果作為價值判斷而言,我們可以做這個家庭「不道德」的判斷,但是這個道德是公共話語體系的定義,而不是倫理學的定義。事實上,我們做的並不是一個道德判斷,而是一種「譴責」。
那麼,以下基本事實,
1,過多的孩子,以及不足的撫養能力,會導致此家庭無法承擔法定撫養義務,甚至由於底層社會父權意識嚴重,其中女孩會受到更為不公正的撫養待遇。
2,撫養義務無法由私人家庭承擔,而溢出到社會共同體中,必須由公共組織力以及公共財政來承擔。
3,底層「多生」的社會觀念,是父權結構的產物,觀念上是對於底層女性的剝削,不是一個值得提倡的現象。
所以在價值判斷中,依據私人立場,如果你作為納稅人和共同體成員,你私人上並不想為這件事情買單,那麼你可以做如此價值判斷。
而由於其作為社會現象,在主流話語中是不值得提倡的東西,那麼你可以表示譴責與反對,並且訴諸公共輿論來批判。
所以反對此項事件的負麵價值判斷是生效的。當然,你的正面意見也是生效的,但是這些均不能構成「道德與否」的正當性判斷,而是訴諸公共語境的合理性判斷。
2,倫理學判斷。
倫理學判斷並不依賴於某類公共觀察存在,但是會通過某種倫理學範式來探討某類社會關係中,某個事件的正當性。「善」的定義依賴於邏輯前提存在,我們在這個基礎上,探討一個東西是否「合乎道德」,實際上是在探討這個這個行為本身是否是益品(goods)。
那麼從動機上說,此家庭認為「孩子本身是投資品」,這並不符合道德,經濟學上,我們可以對於家庭生育與產出做出研究,但是如果主觀,淡漠孩子的主體性(包括孩子需要接受合格撫養義務的需求),而單純作為家庭投資品,這並不符合亞里士多德的德性原則,也就是說,你的生育意願是生育權利和撫養義務的中間品,這個中間品如何為善,事實必須依賴於某種德性的定義,在樸素視角下,至少是對孩子的「愛「,以及尊重孩子主體性的情況下,使其快樂成長。
從義務上來說,現代政治學將生育權利,當做社會共同體的一種普遍義務,體現為一種互助主義(從羅爾斯開始),而家庭結構不是一個私人性契約,而是公共經濟產出體,那麼此處父母行使生育權是一個絕對應然的判斷,故而此處是合乎道德的。但是,法律義務上,父母無法承擔起基本合格(定義來自於法律)的撫養義務,那麼法理上的判斷可以據此將父母定義為」義務缺失者「,在訴諸公共輿論之後,我們可以說其不道德(日常語境的不道德)。義務論中應然權力是不存在」使用過當「的,因為他依賴的是結果判斷
從結果來說,父母撫養能力不足,」多生「會造成撫養能力的分散,進而無法對於子女做出適當的培養,並且會造成社會的負擔,體現為極度的自利。那麼從功利主義的角度來說,實然性的行為並沒有造成好結果,並且帶來社會負擔,同時違背了互助主義原則和生育權責,故而可以稱之」不道德「,甚至可以判斷為」權力不當「
那麼我們如果延續功利主義的話,這裡就涉及到了一個法理問題,那就是」通過某項政策,將實然結果的不適當反過來剝奪應然權力「是否具備倫理學上的正當性?
顯然是不具備的,因為即使功利主義的」結果論「,其邏輯前提也是承認其應然權力(生育權)的基礎上,通過權責關係,所做的」不道德「判斷,如果」結果論「能夠剝奪應然權力,並具備正當性,那麼結果論本身的正當性,也是不存在的。
那麼以上原判斷是否具備合理性?
如同開頭所定義,合理性依賴於公共話語體系,所以這個話題已經超出倫理判斷之外,而是價值判斷。
故而,總結一下:
這對父母行使應然權力(生育權)是正當的,合乎道德。
但是,公眾可以對於這種行為和現象做出負面的價值判斷(即」不道德「),這個價值判斷中出現」道德「實質是一種譴責,定義依賴於日常語言。
而這對父母行駛應然權力的動機,是不道德的,忽視了孩子的主體性和快樂成長的需求。並且由於撫養義務不足,可能會造成撫養結果的不合格,在有法理依據(關於撫養權責關係的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對於其」撫養義務「進行追責。
但是,我們無法由此現象來剝奪其生育權。故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在承認自然權利論之下,我們必須通過」補充條例『來進行兼顧,包括從子女的角度,補充條例保證其「合格」(合格由法律定義,與其他公共政策部門商討標準)的撫養紅利的需求,並保證得到平等對待;其次,從社會的角度來說,對於無法良好承擔撫養義務的父母,廢除其私人權責(撫養),由國家財政撫養,並且對於父母進行較大幅度的追責。
為了公共財政不要因為這種事情開銷過大,我們需要提前減少某些無法良好承擔義務,通過人口政策的方式調節,比如說城市生活成本擴大,個體化需求增強,婚姻的抗風險能力低下,會自然導致低生育率,而農村由於父權宗族意識存續,以及體力勞動,會過度需求人丁的現象,我們如何從人口政策上進行調節。其次,對於無法進行合格(法律定義)的父母,採取高執行力的追責。。
完畢
大部分的答案都僅僅將家庭關係視為一種私人關係,但是這不是一種現代的觀念。結合一些現代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的觀念,來寫幾句。
一對貧困的父母生兒育女不能為生出的子女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是否是不道德的? - Andy Lee 的回答 中提到了《正義論》,在《正義論》將正義的社會視為一個公平的社會合作體系,每個人都擁有自由而平等的權利。就這一點羅爾斯沒有就家庭關係進行深入的研究,我個人對家庭婚姻方面的倫理也沒有什麼涉獵。但僅以此出發,我們至少可以肯定一點,現代家庭中的父母與孩子都是這個公平的社會合作體系的成員——自由而平等的公民。
我不清楚現在各國的婚姻家庭與兒童的相關民法是如何規定的。但是,我想各種限制和禁止家庭暴力、虐待的兒童保護法律一定程度上是接受了這樣的觀點:即兒童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而是政治社會將一個未成年、理性能力沒有完全發展起來的公民的撫養暫時交由其父母進行。也正是因為撫養不是純粹的私人事務、不是家庭的私有財產,現代法律中不區別婚育生育的子女與非婚生育子女(私生子)。所有的公民都是因為自然的原因而誕生並平等進入這個社會的公民,享有其公平的權利。
這也是符合羅爾斯在《正義論》乃至一定程度上向共同體主義妥協的《政治自由主義》中的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的。
那麼,在這個觀點的基礎上,應該如此評價:
第一,這一對父母將生育視為一種投資,那麼這個事件上的動機顯然是不道德的。
第二,但是生育本身不是不道德的。個人對生育權沒有研究,但是生育權是部分同隱私權利相關,即夫妻在性愛中是否採取避孕措施是一種隱私權利。既然是否避孕是一種隱私權利,那麼,生育本身就是一項自由權利,父母生與不生都是道德的。(這種隱私權利能否足夠作為一種「王牌」的權利來對抗計劃生育在此不論證,但是我想在一般的社會經濟條件下是足以的。即使在剛提出計劃生育的時代,中國顯然都沒有面臨社會資源崩潰的局面。說一句非常私貨的話,計劃生育不過是在為失敗的經濟政策埋單。如果學過基本的人口學,計劃生育本身在統計學、人口學、社會學和經濟學上是沒有堅實的基礎的,在倫理上更是嚴重困難的。)
由此而自然產生的兒童、未來的公民,也不應被視為社會的「累贅」,他和其他公民一樣都是自然誕生和進入我們這個社會的天賜。這個公平的社會合作體系多了一個成員本身是一個值得高興的事。如果不是為了解決社會問題的目的來討論的話,單純是指責他們給社會帶來了問題,反而是不道德的——這是某種意義上的歧視。
第三,結合上文,既然父母不過是代政治社會來撫養一個未成年、理性能力沒有完全發展起來的公民,撫養不利在這個問題上不能用來否定生育權了。在一個正義的政治社會中,每個公民在其幼年時獲得他的公平份額的益品(goods)不是因為他是父母的子女,而是因為他是這個正義社會的一員。故而在此時,父母固然有撫養其子女的義務,但是這個義務不是私人性質的。在父母無力、無法進行撫養時,國家就有義務為這個兒童提供福利、教育和其他公平份額的益品的保障。如果某個公民在其幼年時因為客觀的原因沒有得到應有的照顧,那麼是這個社會顯然是有責任的;當然父母有沒有責任還需要看其動機等,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社會當然有權收回父母的撫養權。
補充一點:
在問「是否道德」這個問題上,很多人摻入了各種不同的問題,幾乎等於在回答「是否合法」「是否經濟」「是否現實」等等,或者有朋友提醒我正義也是有代價的。
但是,就道德哲學看來,這些都是道德之外的問題。道德評價就是簡簡單單的應然,在一般倫理條件下這樣做是不是正當的。例如,撒謊是不是正當的?答案在哪裡都是No。當然在某些情況下由於更高的道德要求,我們需要撒謊,但這並不能夠正當化撒謊這個行為。同理,如古羅馬諺語「天塌下來也要躬行正義」,雖然這句話字面意思有些太絕對了。但是這句話清楚的表明了正義與其他道德要素之外的東西。
而其他的經濟社會條件或後果都不是道德考慮的範圍,但道德評判的標準就僅僅是道德的、不摻雜其他的。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在道德和經濟、社會、政治之間權衡。在必要的時候,也許會犧牲道德。
我在道德哲學上我是一個康德主義者,持有比較強的義務論的觀點。
在後果主義的倫理學中,也會考慮後果。但是主流的後果主義倫理學是「規則功利主義」的。後果主義倫理學並不混淆「是」與「應當」這個問題。
不過,「道德」一詞往往有不同的用法,一些人會以「XXXX是否道德」為題給出自己的問題。但他們實際上想知道的並不是道德問題,有時候是「語言使用問題」,有時候是「經濟學問題」,有時候是「法律問題」,有時候是「社會學問題」,有時候則是「腦筋急轉彎問題」。這個時候我的建議就是,修改問題表述和標籤,這樣才能獲得相關專業領域的回答。
如何更好地討論「XX 是否道德」的問題? - Andy Lee 的回答
思考一個行為是否道德,應該要在一個倫理學框架之下進行,這裡我試著詳細地將分析過程寫出來,希望大家以後遇到類似的問題,或者對其他行為或現象進行道德判斷時,能有一些「方法論工具」在手中。
一對貧困的父母生兒育女不能為生出的子女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是否是不道德的?
這裡歸納一些要點:
1.父母因為貧困而不能為其子女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
2.父母在條件1下依然選擇生育子女。
問2是否符合道德。
有人會說,生育權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天然正當,不可剝奪。而一個人如果實施他有權實施的行為,是符合道德的,無論該行為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這類似於道義論的思路,羅爾斯的《正義論》也繼承了康德的理性主義風格。讓我們來思考一下,「如果一個人不能為其子女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那這個人就不應該繁衍後代」這樣一條律令是否可以推廣開來,成為理性立法者的普遍立法,或者無知之幕背後的立法者所制定的準則。
這裡我不太清楚康德或者羅爾斯本人會怎麼想,康德可能會認為這樣的律令暗示人是繁衍的工具而非目的,羅爾斯則會強調人的基本權利需要得到保障。他們可能都會反對這樣的律令,但如果僅僅從普遍性這個道德律令條件來看,我們可以認為這個律令的實施是滿足普遍性的,至少我作為一個自詡理性的個體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我恰好是一個貧困者,我願意被禁止生育。那從這個角度看,人類並沒有生育權。
讓我們再來考慮一下美德倫理學,這對貧困父母的行為是否符合德性呢?亞里士多德可能會持否定態度,在亞里士多德看來,該父母的做法很不明智,生育兒女不僅僅造成了他們的痛苦,也因為資源分配的分母變大而降低了自己的生活水平,但顯然亞里士多德是不會同意父母可以光生子女而不養育他們的。但亞里士多德同時也是一位「自然主義者」,他可能認為人類繁衍後代也是自然之道的一部分,是很正常而又正當的。但我認為,他的美德倫理學理論應該是反對這樣的父母生育小孩的。
最後,讓我們考慮我最為認同的功利主義,而且是一個非常精緻版本的功利主義,可見我的文章心中的道德律 - 哲學與心理學之間的小秘密 - 知乎專欄。
這裡我們需要考慮諸多細節。比如這對父母是否明知自己無法為子女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這對父母是否知道什麼是「合格的生活條件」?這對父母是否有「避孕」的知識和條件?這對父母是否有意選擇生育小孩,而不是在外界因素的作用下,比如他們的生小孩決定不是被其父母權威或者社會風俗所影響?
在追問過種種細節之後,我們發現,簡單地反對或者支持「貧困父母生小孩」都是不明智的,我們需要知道這樣的父母具體是什麼樣的人,而他們又處在什麼樣的具體環境之下,做出了什麼樣的具體行為或選擇。
如果一對父母明知自己不能為小孩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但又因為一些個人私慾而生了小孩。比如他們覺得生小孩很好玩,很有趣。或者他們認為採用避孕措施會降低自己的愉悅感受。這時,我們可以認為這對父母的生育小孩行為是不道德的。
如果一對父母依然對未來充滿著憧憬,他認為將來自己能為小孩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而且其主觀目的是也是希望小孩能健康快樂成長,自己也確實努力朝著這一目標努力。比如努力工作賺錢,細心照顧小孩。但因為社會現實,他們依然賺不到多少錢,不能給小孩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我們或許會說他們不明智,應該等他們賺到錢之後再生育小孩。但我們不認為這對父母的生育小孩的行為是不道德的,或許我們反而會幫助他們。
在現實生活之中,更常見的原因是,貧困父母生育了多個子女,導致資源分散,子女無法獲得良好教育,長大後又變成貧困父母。這種惡性循環是為人所厭惡的,大家會認為,這對父母太愚蠢,他們做出生育小孩的選擇是變相折磨自己的小孩甚至變相折磨自己和社會。他們應該被剝奪生育小孩的權利。
但這麼想其實是不明智的,絕大多數父母不是出於刻意折磨自己小孩的目的而選擇生育他們的。我們總幻想這對父母在生與不生之間有過自由選擇,這種「自由意志」錯覺是導致我們批判他們的主要因素。但他們的生育行為更多是受到環境影響,而不是自己在掌握充分信息下做出的自主選擇。
不過,他們的生育行為也的確造成了「惡」,無論是對他們自己,對小孩,還是對社會集體。
所以,按這個精緻版本的功利主義,我們可以認為他們的行為的確是不道德的。但這個精緻版本的功利主義對行為好壞的評價是有程度之分而非「全或無」的。他們的行為之「不道德」程度並不嚴重。而我們要做的,並不是強制禁止他們生育,因為這種強制手段有成本(這個原因聽起來很冷血)。我們要做的應該是對他們進行教育,為他們提供更好的生活條件,幫助他們走上社會經濟教育發展的良性循環。
如果他們走上良性循環之後,依然選擇不給子女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此時我們才說他們的行為「不道德」程度很高。貧困父母生孩子又不能給孩子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這的確不道德,但我們要做的是讓他們脫離貧困,而不是光坐著指責他們不道德甚至剝奪他們的生育權利。而富裕父母生孩子又不給孩子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這才是嚴重的不道德,我們要做的才是剝奪這些不正常父母的生育權利。
一對貧困的父母生兒育女不能為生出的子女提供「合格」的生活條件是否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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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不是道德問題好么。
1)如果涉及到社會撫養費的問題,或者國家通過稅收提供福利的問題,那麼這個話題就是赤裸裸的經濟問題。遵守法規的人們,覺得自己花錢撫養了不遵守法規的人,是經濟損失而不是道德冒犯令人不快,只不過把利益訴求偽裝成道德詰問一直是人類最擅長的技能了。
2)撇開福利和稅收,比如假設這是發生在外國的故事。那麼存在的就是單純的思辨:規則有多大的強制性,以及人的社會性和自然性怎麼區分。
思路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跳躍呢?慢慢分析。
首先,純粹自然環境下,人沒有權利對別人生多少孩子表示異議,那是人家的天賦人權————仔細想想,誰生孩子還要其他人批准?荒謬不是么。
社會環境下,人類不能脫離群體生活,所以群體內部的規則(無論怎麼產生),都需要適當的遵守,否則可能被排擠出群體。只有這個時候,人們才可以對別人生不生孩子、生多少孩子,發表意見。沒錯,在很多環境下,不生孩子也會被責難。群體要存在,必然會有些約定,例如產權份么分配、人際交往規矩如何等等。這意味著每個人都為群體付出,然後從群體中獲得其他的回報。所以「規矩」是有約束力的。
從這個角度來看,旁人對於生這麼多孩子這件事情,有發言權。不過仔細追究的話,用來衡量行為的道德規範,又是從何而來呢?
說的殘酷一點,如果假設故事發生在某個資源極度貧瘠的社會(比如某大洋上的荒島),為了減緩人口壓力,甚至存在「強制死亡」這種恐怖的風俗(比如日本的某些深山,還有太平洋某些島國)。在比較原始而不太貧瘠的社會中,這樣的多生策略,完全是合乎道德規範的,甚至可以說是「生物上正確的策略」————很多動物都是這個策略。生一個可能餓死或者被吃掉,那就多生好了。
所以不要以為,自己的道德是普適的、天然合理的。大錯特錯,道德是社會化的產物,不同的社會環境有不同的道德,類似的故事完全可能有不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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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問題就變成了上文的簡化:人的純粹自然性(獸性)和社會性的界限要怎麼劃?用自然性來衡量,多生完全合理,孩子本來就是投資,甚至人自身也是投資,是為了生孩子才造就的身體。這就是生物的本來面貌!活著只是個副產品而已。如果從社會性來衡量,不考慮其他人的生存,而肆意的佔據資源,無疑是違背社會規範(道德)的行為。
社會發展的比較高等的我們,回過頭去看比較初級的社會現象,自然是正義感爆棚,可惜
3)我們能否強制別人高尚?
強制別人脫離動物性,升華到精神層面,像我們一樣富有同情心,為無辜的生命被帶到世界上受苦而感同身受?能嗎?很高尚是么?大錯特錯!這個看似高尚的表述,實際上和種族屠殺毫無區別!
這個邏輯等於要求「生活水平低於某個指標的人全部去死」,等於指證「窮人沒有活著的價值」。既然窮人沒必要有孩子,所以只活這一代就會死得乾乾淨淨從而徹底消失,這是何等仁慈的屠殺。
好,放寬標準,窮人只生一個如何?可惜這對於窮人來說,和不許生差不了多少,兒童死亡率降到個位數,是最近的事情。事實上非洲個別區域仍然存在兩位數的死亡率,能活到青少年都是幸運的。那麼寬限為2個如何?可以2個為何不能3個?然後就一直上升到N個......不能幫助別人活下來,卻對別人的求生策略指手畫腳,難道就很道德么?
放棄吧,人不是神,沒有能力也沒有資格,去決定別人怎麼活。富人有富人的人生準則,窮人有窮人的求生之道。與其居高臨下的指責別人活得像牲口一樣,不如想想自己能為這個苦難的世界做點什麼。
說到道德,高呼「請收我稅」的富人是道德的。如果我們做不到,就只能堅守普通人的「規則公平」這一點。所以最後只能退回到(1)。我們沒有資格做道德指責,能做的僅僅是在經濟上發言。此類行為,是否損害了我們的經濟利益?是否不守規矩損害了守規矩的?這裡面只有經濟問題,僅此而已。
看到這個題目,忍不住要來答,因為曾經深深的思考過這個問題。
我常常在想,當我們的孩子來到人世間,他是應該謝謝父母給了他生命,還是要痛恨父母讓他來到這個世界來受苦。 這值得深思。
作為一個在封建地區長大的青年,在身邊七大姑八大姨,包括我父母的眼中,我已經是一個未婚大齡青年了,(雖然我並不大,不然怎麼叫封建。)多次逼婚,而我不結婚的理由就是,
其一我覺得我還不成熟,玩心沒有收回來,結婚的話,付不起家庭責任,承擔不了一個父親責任,一個丈夫責任。其二我還有發展潛力,我覺得我還能更優秀,另一半也能更優秀。
暴露了我是一條單身狗。
我常常在想35歲之前結婚就好了,這樣等我60歲,我孩子差不多是25歲,我為什麼這麼想,因為在這個時間,我可以提供給他更優秀的教育。
試想一下,你24歲大學畢業,立馬結婚,你30歲,你的孩子6歲該上小學了,那時的你更有能力,還是24歲大學畢業35歲時候結婚,發展了11年時候更有能力。
這只是我晚結婚的理由之一,碰到合適的,我會提前這個時間,大家明白這個意思就好。
當然對於孩子來說,是不公平的,因為我們在慢慢變老,假如35結婚,有了孩子,70歲,孩子才35歲,當然我覺得這個不用擔心,最近看皇帝內經也有點收穫,我覺得正常的人健康生活的話,活到80多歲是沒有問題的,這是很正常的事。
回歸正題。
我常常在想,當我們的孩子來到人世間,他是應該謝謝父母給了他生命,還是要痛恨父母讓他來到這個世界來受苦。 這值得深思。
所以我常常和我身邊的人說,好好學習吧,好好工作吧,為下一代提供更優質的經濟條件。
在校園裡,你騎車載著女朋友,可以的,那叫浪漫,如果你有了孩子,還是騎車子,這樣,說實話,作為一個父親,或者母親,你真的很不負責任。
不可否認,這個世界上有一小部分人,很會選擇出生的家庭,出生之後,不用奮鬥,可以過想要的生活,直接生在了終點上
但是大部分人還是平民老百姓,說句話,說句特別特別實在的話,你的父母生你就是沒有跟你商量,也不會和你商量
但是這沒有辦法,人類發展的進程,決定了我們要繁衍人口,中國的傳統思想決定了我們要,傳宗接代和養兒防老。
我常常在想,真的很不公平,投胎是隨機的還是真有規律所言,上輩子做了好事,為什麼有的人一出生就在終點?有的人一出生就註定了要吃不起飯,上不起學
有的人一出生就沒有父母,有的人一出生就身體殘疾,雙目失明,雙耳失聰。
這公平嗎?很不公平。
可我們有辦法嗎?有的。
曾經我也有過這個想法,雖然沒有問過自己的父母,但是認真思考過,我相信我們的父輩也可能去思考過這個問題。
其實父母生我們無非就是傳宗接代,養兒防老,當然裡邊還有親情。我們是父母生命的接力,他們的人生不如意,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希望我們去給他們一個光明的未來。
如果你直接生在終點線上,恭喜你。
如果你只是生在普通家庭也恭喜你,畢竟你一日三餐沒有問題,你的父母健在,還能給你基本的教育。和那些吃不起飯的相比,你很幸福了。
如果你還要求這個那個,超出家庭範圍能力的,說實話,抱歉,你的父母真給你買不起,無可奈何,那自己努力吧,希望你的下一代不會這樣。
如果你的家庭很糟糕,一日三餐吃不飽,基本教育保證不了,真的不要埋怨了,你除了努力奔跑沒有其他辦法。
最後希望大家,好好奮鬥,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不要為了生孩子而生孩子,不要僅僅為了傳宗接代,養兒防老,希望都能給下一代更加優質生活。恕我直言,真的連溫飽都顧不上了還是別生了。沒人有權剝奪你生育的權利,不過我們這裡不是討論法律和權利,把孩子生下來一起挨餓受凍是挺不負責任的。
好比未成年人生育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為什麼呢?無非是未成年人心智還不夠成熟,自己還需要照顧,不適合生孩子。同樣自顧不暇的窮人也不適合生孩子。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最近身邊發生的一件事,一個鄰居家的婦女,小時候被母親丟棄了(理由是太窮了養不起,於是很多人就很同情那個母親認為她也是無奈,其實完全可以不生啊!)最近她生母中風癱瘓讓她去照顧,她真的去了,認為畢竟是生你的母親。老媽和我說這件事的時候大概是想告訴我母親無論怎樣的都是母親,都要孝順。但我卻為中國人根深蒂固的這種血濃於水的觀念感到悲哀。
這不是道德問題,是法律問題。
生而不養是違法的,沒有送孩子去接受義務教育是違法的。
其它沒法定義。你說他窮生孩子多不道德,那麼多少為多?多少為窮?那些明知自己不久於人世還一定要保孩子的孕婦也算不道德嗎?夫妻感情不和睦還生娃的算不道德嗎?身體或者精神有疾患,影響生活質量的生娃算不道德嗎?這個問題有點有趣~為什麼呢~因為我秒想到了我小學的一節公開課:
貧窮的家庭A生了兩個孩子,養不起弟弟,正巧遇到了富裕家庭B,富太太問窮太太買第二個孩子。富太太向窮太太許諾,因為自己沒有孩子,這個孩子將會被當作未來的繼承人對待,將享受良好的教育,繼承大筆的遺產。
公開課的討論主題是:該不該賣掉這個孩子?賣掉這個孩子,是否是不道德的?
這節公開課由孩子和家長一起參與,先是分別討論,然後舉手給出結果。答案非常surprising(至少我和我媽對對方小組的選擇感到非常吃驚):大多數孩子(包括我)都認可買賣孩子一定程度上是不道德的,但是85%的我們支持賣掉孩子,理由是:窮人家庭養不起,對弟弟來說,去富人家庭得到了更好的人生。 但幾乎所有家長都認為:賣掉自己的孩子是殘忍的,不道德的,不會賣。
藉此公開課我和我媽在家裡展開了一場激烈的討論,討論中又涉及了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難道窮人家多生孩子是一種罪嗎?
8歲的我:當然是罪,養不起孩子就別生
非常不幸,這麼多年過去了,我才漸漸明白了我母親當年的一些堅持。
(以下觀點僅代表我個人觀點,且我本人認為我的觀點是debatable的,並不是真理,只是我的想法。非常歡迎有理有據的反駁,謝謝勿無腦噴!!!
一定範圍里說,窮家庭多生養孩子,甚至「養兒防老」的觀點是道德的。之所以道德,正是因為他們窮。人掙扎在溫飽線上的時候,還處於五層需求的最底層,這個時候任何更高的追求都會為begetting(生產)讓步。例如聖經中為了begetting,連deception都可以被認為是rightous(Tarmar的故事,忘了是不是這麼拼:Tamar是媳婦,她丈夫死了,丈夫一脈沒後代,tamar假扮成妓女和公公滾床單藉此生下了丈夫一脈的孩子。genesis中認為這是義的,因為tamar是站在大局的角度,為了人類子孫的繁衍。)
在低生產力,低經濟水平的情況下,多生多養,養兒防老是沒有錯的。認為「養兒防老」這麼想很噁心的小朋友大概都是養尊處優的中產階級家庭,父母皆受過良好的高等教育,有自己獨立的生活。但不幸的是很多,很多,很多中下層的現代家庭父母,都支持「養兒防老」這一想法。
再說如果是政府都在為生育率著急的發達國家,你敢說"多生點多生點「是不道德嗎?人口勞動力成了老大難,管你貧富,多生點造福社會啊!政府養的起,就差你射門了!
所以判定這一行為是不是道德的要綜合社會發展水平來看。倘若有一天大家都覺得養兒防老這樣不好,嗯,中國又進步了,可喜可賀。
無他,現在這種趨勢只能說明生活水平還不夠高啊,越窮越生越窮,沒法指責的。
但是站在社會角度而言,窮人越生,給社會增加的負擔就越重,是不良循環。
窮家庭負擔不起,就像這個新聞里的父親做法一樣,只能向政府討錢。
就是變相地讓大家出錢幫他養孩子。
而且這些小孩的成才率是非常可怕的低,其中女孩子更加倒霉,可能就如同千千萬萬個相似家庭一樣,女的輟學打工養弟弟,十一裡面出來一兩個大學生就很不錯了。由於女性性教育的缺失,接著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
窮人家庭出身的孩子素質會比富人家庭低(最新證據支持,經濟學人一月底那期,請見關於知識在富有家庭被壟斷的那篇文章,高教育的父母生出的孩子天生比低教育水平的父母生出的孩子要聰明),成為低素質工作者的可能性很大,進一步加大了產業轉型的難度,中國貧富差距進一步擴大。
等等等等。
所以大家都不會想讓這種情況發生的,但又不能剝奪貧困女性生育權,所以只能通過旁敲側擊的方式去引導(最根本的還是經濟發展)
例如加大宣傳,低素質家庭多生加倍罰款
其實這個問題,或者說這類問題,都揭露了道德本身的局限。
道德不是什麼完美無缺,什麼了不起的東西。道德是人類社會,為了生存和發展,後天構建出來的一套文化體系。
道德是時代的產物,道德是環境的產物。明白這點,就知道,不同環境,不同時代,道德都是不同的。道德必須屈從於環境和時代。
道德是人構建出來的,人才是目的。在人類需要吃人,才能生存下來的時候,吃人就是道德,制止人們吃人,才是不道德。
不同環境,不同社會階層,都有自己不同的道德標準。貧困父母,不生孩子,為了讓自己活下來,這是道德的。貧困父母,為了活下來,多生孩子,讓自己養老,這也是道德的。
現在還是有很多農村人信仰存錢不如存人,生個十個八個的。
然後我們這些所謂的現代人就開始批判了。
你無法給孩子提供一個好的條件,你生孩子就是不道德的。
1.先談談社會層面,如果鼓勵優生優育的危害。
說這句話,我真的覺得何不食肉糜。
中國是一個什麼社會,是非洲部落、發展中國家、發達國家的結合體。
你在北京這個已經是中國的發達國家的地方,去用這裡的道德要求非洲部落。
我認為,這是極其沒有同理心,以及對社會現狀的理解力的。
換言之,如果你用現在的道德,去要求我們爺爺輩,比如養孩子必須要保證教育,吃飯,陪伴,愛,溫暖,關注,心理,健康等等。
我相信,我們中國要少3分之2的。
你和我,就不會在這裡看知乎了,我們連存在都不存在。
一個國家如果連人口都沒有了,談什麼狗屁人權。
現在這個對父母要求越來也高。
高到責任感已經到了無法承擔的地步,所以大家都丁克好了。
你這樣要求自己就行了,不要拿出來要求別人。
如果都不生孩子,我們的結局就是日本,嚴重老齡化,經濟停擺,年輕人苦不堪言。
你是想用你的弱智思維去懲罰你的子孫么。
一個國家經濟,最重要的不是什麼科學、藝術、教育、商業。
最重要的是人,人都沒有了,什麼都不存在。
科學是來自於科學家是人,藝術來源藝術家是人,教育來自於教育家是人,商業來自於企業家都是人。
恩格斯說:「一切已往的道德論歸根到底都是當時經濟狀況的產物。」
也就是說,你現在的道德是發達國家的道德,不要拿去要求農村。
他們如果再不生孩子就沒戲了。
你看看現在的任何一個發達國家,只要生育率降下去,再也沒有提起來了。
北歐、日本、澳大利亞這都是典型的。
人們都不願意生孩子了,那個時候,政府怎麼著都沒用。
我們的父輩,他們都是有很多兄弟姐妹的。
雖然,條件艱苦一點,但是如果不是爺爺那輩生,他們都不存在了。
而且,誰知道中國趕上了改革開放30年,很多人還因此發了大財。
所以,與其說條件差點,但總比不存在的好。
你還真以為不生你,你就能投胎到更好的時代?
如果真是這樣,就有輪迴,那還怕什麼。
可我不相信這個。
在過去的任何時代,條件都是那樣,能夠讓你有口飯吃能生存下來就不錯了。
我爺爺那輩,有7個弟兄,3個餓死,2個病死,1個失蹤。只剩兩個。
而且是我大爺爺一個人把小爺爺拉扯大的。
那個時候的條件就是那樣,你只生一兩個,可能就滅族了。
現在至少活下去難度不大了,甚至還能給你上學。
感恩這個時代吧。
你沒投胎到那個年代,這是你最應該感恩的事情,不要對父母那麼苛刻。
你試試自己生下來衣服褲子沒有,沒有人愛你,甚至連吃飯都成問題的時候么?
你爺爺你那輩,就是條件這麼差。
聽說你還在抱怨缺愛,很不幸。
我只能呵呵了。
你爺爺不僅僅缺愛,而且沒衣服穿,天天挑牛糞養家,吃飯都吃糠。
你試試?
生在福中不知福。
2.站在農村的父母角度考慮,多生一定是比少生好的。
假如農村父母只生一個孩子。
那麼,他努力的供養這個孩子上大學。
成績好是小概率的事件。
讀不讀的了書,說的非常客觀,但確實很殘酷。
看天賦。
一個成績好的孩子,大多數情況下,不是他有多努力,而是天賦好。
比如,我一個叔叔。
他從小就成績好,是湖南一個農村出來的,70後,後來一直考到了人大。
但是他的親哥哥,就不行,完全不行,成績差到連只夠專科,後來去當兵去了。
同樣一個家庭,同樣的教育方式,為什麼會誕生截然不同的孩子呢?
答案就是。
每個孩子的天賦不同,性格和擅長的東西不同。
有的體力好適合體育運動,當兵,體力活。
有的智商高適合學習讀書。
有的情商高適合做銷售,做生意。
有的敏銳,感性,適合搞藝術。
每個孩子真的不同,就像我媽媽那個家族。
5個姊妹,有的成了名醫,有的成了畫家,有的成了企業家,有的成了特級教師,有的成了會計。
每個人不同,要因材施教。
當然其實也不需要因材施教。
如果是農村的孩子,特別好辦,多生幾個。
只管他們吃飯,然後稍微觀察一下,各自適合幹什麼。
老大留下來看家,會學習的努力供養大學,其他孩子,愛幹嘛幹嘛。
不一定那個會學習的就是混的最好的,但是總有一個可以混出來。
或者混的相對較好。
龍生九子九個樣。
如果你只生一兩個,你的孩子攜帶天賦技能的概率就會小很多。
窮人要翻身說的不好聽,靠基因突變。
所以多生孩子,可以增加概率。
不同的孩子,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命運,混出來一個,這個家族就好說了。
而且站在國家層面,現在生育率降低,多生孩子絕對大大好。
利國利民,利己利他。
還是那句話。
如果你抱怨你父母給你的條件不好,說他們沒有資格生孩子的話。
你投胎到你爺爺那輩,你試試?
他們是不是都該絕種啊?
那就不該有你我了。
中國的人口至少銳減8成。
現在這個社會,過度的強調父母的責任感。
其實是逃避自己作為個體的責任感,把責任推給父母。
我觀察過很多丁克。
他們喜歡強調父母就應該多負責任, 你什麼條件都沒有不應該生孩子之類的。
這其實是為自己不想生孩子打個掩護。
自己不想生就別生,幹嘛還干涉別人生孩子?
其實自己本來就不想生孩子,還過度把責任拔高,來給自己心理安慰。
說,其實不是我不想生,而是現在責任太大承擔不起。
我呸!
說實話,我原來也是這樣的想法,但是我現在變了。
我覺得還是要生,但是呢,不需要給他多好的條件,只要基本的物質和精神滿足即可。
其他的看他的造化。
就像我父母連基本的精神都沒有給我,只給了物質。
讓我上學,我不照樣活的好好的么,而且也不見得比很多人差。
兒孫自有兒孫福,莫為兒孫做馬牛。
你生了孩子,把吃的管好,基本的教育給到,就可以了。
不用買什麼學區房,上個公立學校,便宜的。
差不多得了,他是這個料,自然會學的好。
不是這個料,說啥也沒用。
這樣其實你壓力沒那麼大,生兩三個其實也是養的起的。
農村的10多個都養的起,還怕兩三個么?
總結一下,生孩子是人權,是道德。
不管是對國家,還是對自己,都是有好處的。
你們這些丁克,不要再打著責任的旗號給父母施壓了。
這樣真的沒人敢生孩子了,這個國家就完了。
而且,國家完了你不見得過的好。
不要覺得我說這句話有點高尚,其實國家和你的生活息息相關。
這就是大歷史。
而且你生的少,不生,不見得你以後就有能力對衝風險,養老金,保險,房產?真的那麼保險?
你自己好好調研一下吧。
養老金建立在年輕一代人接盤上的。
如果年輕一代人沒人口了,誰來接盤?
對不起,你70歲了,出來打工吧。因為,沒有錢給你養老了。
日本如今就是這樣的。
年輕一代嚴重供給不足。
養老金匱乏。
生孩子是自己的人權,但是你不用是你的自由,不要去干涉別人的自由。
在任何時代,只要你生了孩子,把他養大,不要惡意的傷害他,這就是最大的道德了。
不要隨便去評價別人,因為別人不一定有你那麼好的條件啊,孩子。
想想你的爺爺,問問他們,他們的故事充滿了悲傷。
首先說一下教育問題。
在大多數情況下,教育是一種邊際效用遞減的投資。我國大學生工資一度僅僅比高中平均收入高7%。但是近年來似乎超過了歐美的40%水平。
不過,毫無疑問,培養兩個高中生,回報期望似乎是高於一個本科生的。
同時還要考慮,貧困家庭很難出大學生,事實上很多人是連上不高中也不能的。這點屬於教育不公,有目共睹。所以生一個孩子不靠譜。。也就是義務教育階段勉強維持,識字而已,作為典型的非熟練勞工,首先優點是回報見效快:大學生22歲畢業,再深造就更久了。這個時候非熟練勞工已經掙錢好幾年了。再有,非熟練勞工拚命工作的話,短期工資並不是非常低。
所以,確實,對於很多情況,存錢不如存人。
其次說一下貧困問題。
21世紀以來,我國諸多扶貧計劃基本解決了農村居民的生存、食品和穿衣問題。這就是說,農村10%的人,剛剛有吃的,能活下來,小孩不光屁股滿街跑。而已。幾年前的數據好像還有四千萬的人飲用水沒保障,幾百萬的人扣,十數萬的村落沒有電。沒有電,遑論網!
對了,我國貧困標準是年收入2300以下。
這個標準下貧困人口1.3億多。2300一年,知乎的朋友大概沒概念的。這個標準還談什麼大學教育?
優雅的讓孩子上學請家教補習買複習自己上課外班培養一門愛好會至少一種樂器。。。
美國的貧困標準是四口之家年收入低於2.2萬美元。中國三口之家年收入5w以下的有多少你敢想么?
總結一下,我國貧困人口有一個總體特點——農業從業人口。
農業從業人口的養老基本上屬於自我解決的。
養兒防老,大家都覺得把兒子當養老工具不人道。舐犢情深,誰不想兒子好過一點,但是實際來說,
養兒防老,大家都覺得把兒子當養老工具不人道。舐犢情深,誰不想兒子好過一點,但是實際來說,自己得活著不是?國家不管,那就得靠親兒子。親兒子能力有限,那就多個親兒子均攤吧。乘著年富力強,多養兒子做人力資本投資。
而且義務教育現在收費很少了,培養出來識文斷字,能去大城市打工就行了。何必培養到本科呢?
大部分農業從業人員的子女到本科都是要轉戶口的,這樣本地的土地就沒有了,在農村就無法立足了。而這部分人,出來還不是要打工?
現在國家養老保險交上去是直接花掉補現在的人大家又不是不曉得。所以這樣的人是花一部分錢,養著別人的父母,然後全款養自己父母。這大概才是活著真沒意思吧,就只是壓榨。
於是這部分人很難逆襲的。於是階級固化。所以大家討論的很開心么?人家畢竟有一部分錢花在閣下這些體面人的父母身上了。然後大家說,哎呀你們這樣窮,生孩子實在是對還不不道德。
當然有不道德,你要信勞動價值論,貧困本身就說明了一部分人赤裸裸的剝削了唄,人家勞動比你勤快,還比你窮,怎麼優雅的解釋這個?
綜上,養兒確實能夠防老,存錢肯定不如存子。因為他們的目標不是優雅,是活著。有飯吃有衣穿。
我只得問一下,不生孩子,你給人家養老送終么?人家可給你父母花錢了,你不能光放嘴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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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我從來不用【農民工】這樣的辭彙,這辭彙乃個別國家特有之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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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納稅(甚至不是政府轉移支付什麼的)就說【個稅】和【個稅起征點】的人如 @卜方水 和我後面貼那個鏈接的提問者,抱歉我這個答案對於您們【太複雜了】。
前面都對,都可以討論,我已經考慮有時間的話,補充一點後面的話了。但是閣下回復實在令人煩悶。。。所以還是不補了吧,補了大概也看不懂
窮人通過義務教育制度花了更少的錢上學,是否不道德? - 李雷的回答
有興趣去看看這個答案,沒興趣回去多看書吧。
關於任何有關計劃生育的問題,我都可以說這句話:生孩子的確是個人的事情,但養孩子是社會國家的事情。
反計劃生育的人普遍都是自私者,只想著自己的生育權和自由,確實生孩子是你的個人自由,但孩子不是生出來就沒事了,孩子成長還需要消耗使用社會資源,孩子長大後還要繼續消耗使用社會資源直到老死。有些資源不是人多勤奮就可以創造的,比如石油,淡水,能源,印度那麼多人,石油產量和儲量有成比例增加嗎?並沒有。由於很多資源是有限的,所以在人口很多的時候,多生一個人口就是社會的負擔。
除非這個國家或家庭的平均產值已經達到很高,生出來的人口可以創造足夠多的產能,換取國外的資源,也算解決辦法。但問題是,你能嗎?你這個窮人家庭能嗎?你這個窮國能嗎?
人口紅利不是有了人口就一定有的,人口的資源不足,養出來的人產值太低,產值不足以支付消耗時,這叫人口負擔,不叫人口紅利。沒能力好好養孩子卻生了11個,你生的是爽了,但人口負擔卻是國家和社會承擔。你沒錢沒精力好好教育這11個孩子,這些孩子將來成街頭混混的可能性更大,沒有一技之長的可能性更大。你生的這11個那叫負擔和禍害,不叫財富。有一句適用的物種生存法則,如果在質量上不能與別人抗衡,先在數量上超越人家。
參閱,現在的穆斯林在西歐。
照這這個趨勢下去,終有一天知乎上討論某個殺人犯殺人是否道德的時候中產階級都能躺槍。
具體邏輯我都想好了,如下:
各位條件優越的人可能不知道,一個人要殺人的時候有多麼絕望,對於你來說100塊沒什麼,對他來說就很重要。
而且,這樣的人,為什麼會變成殺人犯呢?還不是社會的錯么?為什麼我們社會不能給未受教育,沒有工作能力的人發大把的錢的呢?殺人犯沒有不道德,而是社會不道德啊!
再說現在社會面臨著少子化老齡化問題,殺人犯已經奪去了一條人命,再殺死他又是奪去了一條人命,不道德的難道不是我們么?
造成少子化原因的又是什麼人呢?不就是擁有社會資源又只生一個或者不生的中產階級么?比起殺人犯,他們也剝奪了可能出生的小生命的生命啊!
他們才是殺人犯⊙▽⊙
中產階級成功躺槍。
這就屬於看著高大上但是總覺得哪裡有些不對的話→_→
而是很具體的,這個人,生了十一個孩子,是否道德。
否。
莫嫌父母窮,莫惡孩子多——————————————————不要被這個新聞誤導,這篇通訊稿寫的立場我怎麼看都是站在對這個家庭的批判和厭惡上,把看的人帶入了一條不歸路。
沒有對這個多子女貧困家庭任何同情,沒有理解,認為他們愚昧無知只不過是想站在所謂道德的制高點尋找優越感罷了,沒有人可以任意指責別人的生活方式,這家人沒有做任何危害社會的事情,生育行為本來就是私人行為,放到公共輿論里來討論恰恰是不道德的。
不想駁斥以上任何答案,只想講述來自超生家庭的我的故事和看法。
貧窮父母多生孩子並不是不道德的,相反貧窮的他們是為這個社會做了巨大貢獻,即使小孩沒有獲得良好的教育,但是只要父母努力把他們養大,他們會成為普通勞動力,成為工廠的工人,成為建築工人,餐館服務員,超市營業員等等。
如果幸運地受到好的教育,是一樣可以通過高考,改變自己的命運,事在人為。
我今年23,來自江西某貧困縣下的農村,父母斷斷續續生育了六個孩子,勤勞的父母起早貪黑,把我們都一個個養大。我大姐,二哥早已從省內一本大學畢業了;我也即將從南開大學畢業,在努力學習會計和計算機知識,為春招找好點的工作做準備。
我家最小的弟弟也在為第二次高考緊張複習著。大哥是建築工人,已經通過自己的努力建房子,兩個小孩一個初中,一個在念小學。成績在班裡也是前幾名,只是不及我當年的成績。三哥也已經成家,是廠里的維修工,也已經建房,正在努力掙錢,爭取把債還上。 我家也一度被稱為"超生游擊隊",身邊的人一旦聽說我父母生育了六個孩子,都驚訝地張大嘴巴,詢問為什麼沒有計劃生育,問的年幼不懂事的我非常難堪,父母生孩子這些事情又不是我們這些孩子能過問的,生孩子是他們的權利,養育孩子是他們選擇的義務。其實我的媽媽是已經節育了的,可是節育措施做的不好,後來因為夭折了一個哥哥,爸媽受到了打擊,哪一個當父母的會想再多次承受失去自己孩子的傷痛,所以後來懷上的四個孩子都堅持生下來。村裡面的計劃生育工作人員也找不到理由罰我家錢,因為實在太窮了,而且後面四個孩子都是計劃外生育的。
人為母則強,我的父母一年365天,除了過年不休息外,每天都在想盡一切辦法掙錢。寒冷的冬天,2點起來洗藕,去地里摘菜賣;農閑就去建築工地上做小工;我家種田種的最多的時候達到80畝田;他們就像一個陀螺一樣,不停地旋轉,不停地運轉,為我們攢學費,為哥哥們娶媳婦,為哥哥們建房,替每一個孩子操心。
我家沒有低保,父母也從未想過去尋求政府的幫助,依靠一己之力,依靠自己的雙手,像天下千千萬萬的父母一樣無私為孩子奉獻著。有誰有理由責備他們不道德,有誰能說他們生育孩子是給社會增加負擔。
他們吃了太多苦,皮膚因為長期在烈日下暴晒,日益衰老,黝黑,就像那幅油畫《父親》那樣,每每回想起父母的臉龐以及日益微縮的身影,有時候我都會責備自己的無能,不能讓父母早點,快點享清福。
他們非常淳樸,只期望晚年能享受天倫之樂,兒孫繞膝,子孫滿堂;他們白手起家,一心一意供養自己的孩子,像費孝通《生育制度》書里的父母一樣,完成生兒育女,讓子代娶妻生子的義務,延續著幾千年來中國父母的使命。
他們沒有不道德,這樣的父母才是最值得敬佩的父母,請不要因為別人打破了國家暫時的不合理計劃生育政策而去指責謾罵厭惡他們,他們因為孩子也承受了太多社會的不公。
像這條新聞里父母,生這麼多孩子也情有可原,那些嫌棄厭惡他們的村民只不過是因為這個家庭得到了政府的幫助,打破了所謂的規矩, 可是不去爭取幫助,孩子就會被餓死,誰又忍心呢?
他們的孩子一樣吃苦,大的拉扯小的,小的接著帶更小的,孩子無法選擇生育自己的父母,但是人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改變自己的環境,抓住一切機會,利用一切資源改變自己的命運。
之前知乎里有個很火的問題是問貧窮是什麼感覺,其實貧窮是沒有感覺,在窮困的生活里呆久了,早已不覺得自己窮了,而認為這是生活的常態,日子能過的下去就好。
從小沒有新衣穿,七歲開始洗一家人的衣服,衣服堆的比瘦小人高;八歲下田,插秧割稻子,放牛,摘黃梔子賣錢;撿田螺,撿破爛,賣菜……這就是生活,是我的過去人生。
這些又能怎麼樣,窮只是一時,生的孩子總會養大,環境的限制也是可以突破的,關鍵在於人。
莫嫌父母窮,莫惡孩子多,人才是第一生產力。
——————————————————20150203寫於Z71火車上.
是是是,非要說起來,這肯定是不道德的。但絕大多數情況下,這無疑是一種消極道德,你只能用它來約束你自己,如果你要說某人提供的條件不合格,生孩子是不道德的,那這就是不折不扣的意識形態十字軍行為,是對個人自由的無端侵犯。更進一步,如果要把不許弱勢群體生育變成一項社會政策,那就去納粹不遠了。
父母都愛子女,會真心為子女著想,這是一般的原則,絕大多數反對這項原則的人,都無法證明他自己會比孩子的父母更在乎孩子的福利,福音書說得好,「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就是這樣。
另外,從孩子個人發展的角度來考慮生育的困難,本身並沒有錯,但生育行為對於家庭,社會和父母本人也是價值,不宜被選擇性的忽視。很多情況下,克服困難,承擔責任才是更高的道德標準。人類的歷史,有不小的一部分,是由並不富裕,但是善良勇敢的父母譜寫的——我的父母也是他們中的成員,我很感恩他們生養了我。
「誰最能承受他溫柔的軛,誰就侍奉得他最好」。
我以前認為,問這種問題的人是不道德的。但是當我自己有了孩子,發現這種不負責任的繁衍才是最大的不道德。
還是先給總結吧:
我的答案是不是不道德的。
我看到了題目,讓我想到了:「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然後消滅掉沒有富起來的那部分人,最終達到了共同富裕的目的」是不是要改成「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然後沒有富起來的那部分人沒有資格生養孩子消失掉,最終達到了共同富裕的目的」。
然後就點進來想抖個機靈,然後點進來看到問題描述,就知道題主不是這個意思了,這讓我陷入了深思。
首先,一對夫婦無論多麼貧窮,應該都是有權利(or權力,不知道是哪個)生兒育女的,但是生那麼多個就不好說了。
先說一下題主給的案例吧,案例裡面說的是一對夫妻生了11個孩子,但是並未給這幾個孩子良好的受教育的機會,孩子只能去打工,然後並沒有怎麼「出息了」。(大概掃了一眼,可能哪裡沒看清,有錯請指出)
對於案例里的情況,我覺得是錯的,這對孩子是不好的。
但是,題主的題目起得有點過分了,任何人都有生兒育女的權利,因為畢竟需要有人來養老送終,哪怕他沒錢沒條件。如果窮人就應該孤獨一生,因為自己不能給後代足夠好的條件就不能生孩子,這樣的觀點我是堅決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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