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期的婚嫁是什麼樣的?

寫過一篇小說 背景設定於戰國時期 想多考究一些史實再做修改 謝謝大家


我們雖然習慣連稱春秋戰國,但實際上,春秋和戰國很不相同,不管是政治上還是風俗上。具體到「婚嫁」方面,則可以認為春秋遠比戰國時代多規矩、多禮儀,戰國時代的婚姻狀況,由於史料有限,我們所知不太多,只能合理的想像:大約是以西周、春秋的婚姻制度為藍本,有所刪減施行的。
因此下面以介紹春秋時代的婚嫁情況為主。

春秋的婚姻流程,根據後世《儀禮.士昏禮》所總結的一套理想化的程序,可稱之為「婚儀六禮」,依次稍作介紹:

  • 其一為納采:即男方請媒人去女方家說媒,女方應允了,再送上大雁為禮物,並正式提親。這一步很重要,尤其貴族家庭,如果無媒,就算是男女兩廂情願,可能也難成婚,即《氓》說的:「匪我愆期,子無良媒。」
  • 其二為問名:男方派使者在納采禮後詢問女方基本情況,比如一般秘不示人的女方的名字、排行、出生年月日時等,這一點與後世相似,問清狀況有利於占卜吉凶。然後還要問女方生母之名,以區別嫡庶(是不是正妻所生)。在這一步驟中,還是要送大雁為禮,然後女方設宴款待使者,女父親送使者離開等。
  • 其三是納吉:男方拿著女方的基本情況去祖廟占卜,問祖先或天神婚姻吉凶,假如得到的結果是吉,則派使者拿著大雁(呃,又是大雁)去報喜,稱之為「納吉」,凶兆的話,婚事就吹了,大雁也省了……當然,自由行過納吉禮,前面所做的一切才有意義,婚姻也才算正式確定了。
  • 其四是納徵:也稱「納財」,看名字就知道,和今日「送彩禮」的習俗很像。即男方送聘禮去女家,雙方宣告訂婚。不過,周人比較質樸,禮儀上要求送的不是金銀珠寶等物,而是「玄纁束帛」和「儷皮」,前者是黑色(三匹)與紅色(兩匹)的五匹帛,後者是成對的鹿皮。順便說一句,納徵禮即是《紅樓夢》裡面那個「雖善無征」的謎底。
  • 其五是請期:男方家占卜,選好一個吉日,然後派使者又帶著大雁(第四次出場)去徵求女方的同意——同不同意只是意思意思,實際上這個日子的決定權在男方,只是禮節上需要知會女方一聲罷了,因此也有稱作「告期」的。

其六是親迎:這一步是整個婚姻儀式中最重要的,也是最繁瑣的,我將之歸納為幾個部分,1,迎親,2,飲宴,3,相見;4,拜舅姑。
1,迎親
迎親是最麻煩的(古今一如),首先在出門之前,男方在家裡擺上一大堆東西(基本上都是能吃的)。然後新郎穿著「爵弁服」,淺絳色的黑邊的「裳」,再帶著一票身穿「玄端」的遂從,駕著黑漆車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

一路上,前面有人舉著火把帶路,新郎的車後面有兩輛從車以及準備給新娘的婚車。

車隊到女方大門口停下,然後等女方梳妝打扮(紅邊的「純衣」),站在房裡等著(朝南邊)。女方的父親出門接新郎進門,新郎又遞上大雁(哈哈)為禮,雙方行禮(沒這麼簡單,事實上是對一堆人行一堆禮,略過),然後新郎帶著新娘出門——

完了嗎?沒有。麻煩的是新郎還要假裝坐在車上駕車,請新娘上車,新娘上去後,新郎再跳下來請人代為駕車,自己跑上另一輛車,急匆匆地先趕回去,跑到自己家門口,再站著等車隊回來。
2,飲宴
麻煩的迎親過後,是更麻煩的飲宴,首先,如果我們信《儀禮》的話,新郎、新娘、舅姑、媵等還要各自找好方位,行一大堆不知所謂的禮節——讓我們快進,反正飲宴上最重要的環節是新婚夫婦共吃祭品,象徵雙方尊卑相同,互相扶持。

具體來說,新人們要吃牛羊的肺、肝,菜醬、肉醬、黍稷、豬肉等等,兩人先祭黍稷、肺,然後夾著肉食蘸菜肉醬共食,一共吃三次,就結束了。

結束之後舉行「合巹禮」,把一個匏瓜剖兩半,雙方各執一個飲酒,飲漱三次,稱為合巹。這之後將新婚夫婦吃剩下的食物撤走,有意思的來了——食物撤出,但是,新郎吃剩的交給女方家人一掃光,新娘吃剩的交給男方僕從大快朵頤,為何如此呢?不可知。
3,相見
下人和僕從們給新人們準備好婚房,新郎、新娘脫衣——禮服,新郎的禮服交給女方的人,新娘的禮服交給男方的人。然後紅燭搖曳,新郎親自為新娘摘下頭上的「纓」,纓據說是髮帶,男方送給女方,訂婚後新娘用它束髮,直到成婚後才能由新郎親手取下,浪漫得很。

再之後,撤除室內的蠟燭,不相干的人離場,女方的陪嫁人員待在門口(據說是為了「呼則聞」)……之後的事情,書中不曾說,也不必說了。
4,拜舅姑
婚後第一天,新婦得早起,沐浴整潔(沒說新郎要沐浴),身穿著「儷笄、霄衣」拜見公婆,她雙手捧著笲,裡面盛著腶脩、棗、栗子,並將棗獻給阿公,腶脩給婆婆,公公得摸一下棗起身答謝,婆婆則手持著腶脩拜謝。再之後新娘再出去,回來時手上端著牛肉豬肉等,在一系列的繁瑣不堪的手續中侍奉公婆進餐,婚姻到此,終於皆大歡喜,告一段落了。

紙面上的結婚儀式大概如上所敘,但是,很明顯這是一個理想化的《婚姻流程3000問》,現實中大概做不到。

春秋以降,原本封建貴族的禮儀社會瓦解,社會分化愈發嚴重。於新興的地主貴族而言,他們越發崇尚奢華,原本幾隻大雁就搞定的婚姻簡直形同兒戲、不可思議,當然更傾向於豐厚的彩禮,隆重的儀式等等;而另一方面,民間的貧民也搞不起親迎的一套行頭,只能根據實際情況量力而行,如「以紗縠蒙女首,而夫氏發之,因拜舅姑,便成婦道」(《通典》,東漢魏晉情況),翻譯成白話,即新娘子頭上蓋一塊細紗,新郎揭開它,然後雙方拜一拜男方父母,便算是結婚了。

題主若為了寫小說,大可根據上面「六禮」自行刪改敷衍,基本上不至出錯,因為中國歷代的婚儀,實際上也都是按照「六禮」而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的,完全可以腦補發揮一下。

下面補充一點先秦時代有關婚姻的雜七雜八

  • 「婚禮」的「婚」,大概是從「黃昏」的「昏」上來的,從《儀禮》親迎時有人在車前手執火把引導來看,結婚也必是在黃昏時分無疑。春秋或者更早的時代,結婚似乎是在野外搭帳篷完成的,但到了《儀禮》反映的那個時代,婚姻儀式已經基本上轉移到了室內,因此,小說中如果要描寫結婚場面,就不宜按照現在的常識定在中午,而應拖後到入夜時分。
  • 中國古代從來是「一夫一妻」制度,準確的說,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在貴族家庭中,妻子的地位很重要也很有權勢,遠比明清時代的婦女地位要高,所謂「妻者,齊也」,正是這個意思。且先秦時代,新婦在家內有其財產權,假如離婚,女方是可以分割財產,令男方至於「破家」的慘況的,如《詩經》有說:「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雖速我獄,室家不足!」陳戍國先生即認為,這是反映離婚的詩篇。又,先秦時代東方還有以女子繼承家室(巫兒)、男子依附於妻子的情況,如當世所稱的「倒插門」,傳說中姜尚就是「齊之逐夫」(這一條不太可信,不過在始皇帝的詔令中,確實有發眾多「贅婿」的記載)。
  • 關於「多妾」。先秦時代,上層貴族中盛行「媵妾婚」,據說周天子一娶十二人,諸侯一娶九人。以諸侯為例,一個國君娶異姓的妻子,此妻不但要帶著侄女和妹妹(很可能是庶妹)嫁過去,還要從她同姓之國找兩個女孩陪嫁,這兩個女孩也分別要帶著侄女和妹妹陪嫁……三三得九便是這麼來的。
  • 與紙面上的制度不同,在現實中,女子可以在婚前自擇其夫。《左傳》記載說鄭國貴族公孫黑和公孫楚爭娶徐吾犯的妹妹,公孫楚已經下聘了,公孫黑不甘心,也強行去下聘,兩人都不肯退讓。徐吾犯發愁,便去求教子產,子產答:「唯所欲與。」就是說讓你妹妹自己去選吧。徐吾犯便叫兩人到他妹妹跟前來:公孫黑衣冠楚楚,走進來很有禮貌地陳放財物然後離開;公孫楚則穿著「戎服」,進門帶箭左右開射,直到一口氣將所有箭都射個乾淨,轉身跳上戰車離開。徐吾犯的妹妹評價道:「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公孫黑確實長得標緻瀟洒,但公孫楚才是個丈夫的樣子啊。)
  • 先秦時代沒什麼很嚴重的貞操觀念,像季羋畀我執意嫁給鍾建那樣的是特例。一般的來說,女子婚前,「桑間濮上」有風流韻事的不少,如《詩經》公然稱:「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即使婚後,離婚也不是很了不得的事,像祭足的妻子教育已經出嫁的女兒說:「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

……
暫且胡謅到此處,有空再補或不補……


現在的人都不看書了嗎?想考究史實當然要看書啊,難道光在知乎問個問題坐等回答?
推薦一本書:版本很多,可以自己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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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只是想了解個大概,可以看一下這些視頻:
1、清華大學公開課:中國古代禮儀文明[第10集]
人倫之基 萬世之始(1)

[第11集]
人倫之基 萬世之始(2)

2、國立台灣大學公開課:中國傳統生命禮俗

[第4集]
古漢族的婚姻禮俗及其演變

[第5集]
漢族婚姻中的兩性地位與男女關係

[第6集]
因婚姻而衍生的文體及其內容


實際上@句玉說的大概就是這樣子,不過授人魚,不如授人漁,推薦看看呂思勉先生的《中國通史》文化史部分,古代文化各方面基本都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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