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匆匆那年》中的哪些情節最感動,最值得搬上銀幕?

昨晚哭著讀完了《匆匆那年》。「不悔夢歸處,只恨太匆匆」,那些關於青春、校園、初戀和成長的描述,成為80後共同的青春回憶。小說中大段關於80後群體的白描段落,在當年引起了網路上的最多轉載。有哪些情節最讓你感動,最值得搬上熒幕?


最難忘的一點就是他們後來又大學聚會,陳尋帶著沈曉棠。方茴那會心灰意冷,被別人弄大了肚子。所有人都不知道,在飯桌上方茴吐,大家才察覺。


陳尋不顧一切說孩子是他的,他寧願背負罵名,也不願方茴在一個人承受壓力。

當年看這本書的時候我不理解,覺得過於矯情,甩都甩了,傷害都傷害了,還假模假事的關心她又能有什麼用。

後來我發現我錯了,有些人你永遠在你心底,你希望她不受任何委屈。
離開她,是最大的錯事。

講一個我的故事吧...

前幾天傍晚,S小姐給我打來了一個電話。由於很久都沒有聯繫,一上來的時候我們都有點拘著,後來慢慢就聊開了,我開始心猿意馬。末了,她告訴我說她要結婚了,希望我能出席…

電視里傳來天氣預報,今晚大風降溫。

S小姐是我的前前女友,明明是個地地道道的北京妞,卻是江南小女生的身姿。個頭不高,長相雖談不上驚艷但也足夠清秀,有點像周迅和李小璐,但眼睛要小很多。S小姐嚴重平胸,她有的時候會問我:是不是不夠大啊?我每次都掛一下她的鼻子,騙她說我就喜歡平的,你要是大了我還嫌彆扭呢?

08年的平安夜我和彪海兒在排了一個小時隊後終於坐進了菜市口那家口碑頗好的麻辣燙店裡,兩杯白酒下肚我開始纏著彪海兒發妞。估計也是借著酒勁的緣故,平時甚是雞賊的彪海兒霸氣的應承下來,掏出手機給我看了S小姐的照片,我大著舌頭說:這妞不錯啊…

通過彪海兒搭橋和S小姐認識後,我並未太上心。因為彪海兒私生活一向過的很亂,他身邊的姑娘也基本上都屬於人盡可夫型的,那種妞逗逗悶子相互發泄下還可以,真上心聊就未免顯得有點折騰了…我那會自以為自己心態很成熟,一門心思只是想找個姑娘踏實當女朋友。

在和S小姐在網上不咸不淡的聊過幾次後,S小姐約我去他們學校,她學的是化妝專業,期末考試要考為人化老年妝,缺個模特…為了顯得自己是個局氣的人,我滿口答應下來。

臨到日子口的前夜我正廝混在一哥們的大學裡,玩得正high時,S小姐給我打來了電話,我猛地想起答應她的事,卻突然覺得大冷天的跨個北京城去找個妞很der,就任憑鈴聲鍥而不捨的響了很久也沒有接聽。哥們問我幹啥不接電話,我吹牛逼道:一傻妞,老纏著我。當手機在短短一個小時內第四次響起時,我裝出醉意接起電話。S小姐在電話那頭怯生生的問道:你沒事吧?明天有什麼變動嗎?

我說:沒變動,放心,我就是有點喝多了。

S小姐說:那你還來得了嗎?要是不行,你和我說,我再找人。

我心中暗喜,假意關切的問了一句:這麼晚了,你還找得到嗎。

S小姐在電話那頭,幽幽的嘆了口氣說:…我試試吧。

我突覺心頭一軟,馬上改口道:你放心,我明天肯定準時到,用彪海兒的名譽發誓…

我沒透支彪海兒本不存在的名譽,第二天一早就冒雪從門頭溝打車到通州,橫跨了整個京城。到地給她打了電話後,就開始站在她們宿舍樓底下踅摸漂亮姑娘,心裡希望S小姐是個別和照片差距太大的姑娘。過了20來分鐘後,一個帶著毛線帽子的姑娘走到我面前說:你就是崔悅吧?

我仔細打量了一下她,沒有照片那麼好看,不過也還算湊活,感覺心中一塊石頭算落了地,不欣喜也不失望。不過後來我們好了以後,S小姐總是問我對她的第一感覺是什麼樣,稍有不中意的答案就揪著我的耳朵連續追問,我只得邊討饒邊改口道:驚艷,驚艷,特別驚艷!

那天我由於宿醉再加上起了個大早導致呲妞的狀態很不好,一直很沉默。S小姐的話也不多,我們像在排一幕啞劇一般,默不作聲。不過這有了兩個好處:一是S小姐誤以為我是一個老實踏實的人;二是我的精神狀態和黑眼圈讓S小姐的老年妝化妝考試變得容易了很多。

那天分開時,S小姐對我說:我下周還有場考試要給人剃頭髮,你還能來嗎?

我說:你會剃禿子嗎?她說:當然。我說:好,那你考完試後,要再幫我搞成禿子。她說:現在是冬天。我五音不全的哼唱道:我夏天留長頭髮,冬天刮個禿子,我開始搖滾啦...

我開始搖滾啦,我開始要戀愛了。

我約了彪海兒吃飯。說了半天有的沒的之後,我問彪海兒:S小姐你上過嗎?彪海兒否認,告訴我說只是小學同學,通過某社交網站剛聯繫上,還沒來得及下手,那妞單純得很。我說:你大爺的可別蒙我,我要先下手了。彪海兒先是大方的一揮手表示咱們哥倆好什麼時候搶過妞啊,隨後有八卦的問我,是不是動心了。我說:哪有的事...

S小姐在我幫了她這兩次忙後,要請我吃飯答謝,我滿口答應。在一頓愉快的晚飯後,搶著付了帳,並向S小姐表示下次你再來。S小姐只得作罷,隔兩天後就又要請我吃飯。一來二次之後,我和S小姐開始變得熟識。我發起了猛烈地攻勢,各種白天聊完了晚上聊,什麼中聽說什麼。當然,偶爾也耍耍手段,比如猛和S小姐聊幾天後,再冰她幾天之類的不入流賤招。我們感情迅速升溫,S小姐很快被攻克,不到一個月就成了我的女朋友。

她答應我時,我正在哥們家裡邊打麻將邊和她聊q,結果輸得一塌糊塗。不過,我心情不壞,哥們也在一邊不住的風涼話,情場得意賭場失意。

後來,我和S小姐就像無數對兒不在同一個學校的校園情侶一樣,每天發發簡訊,周末或沒什麼課的時候聚在一起吃吃飯看看電影。S小姐屬於很粘人的那種類型的姑娘,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耗在一起,我開始翻出許久不用的手機耳機,以便在網吧下副本的時候,不會突然因為要接電話而坑隊友。

我是一個比較懶的人,雖然大學和家同處於一個城市,但基本上除了寒暑假都在學校和哥們兒沒日沒夜的瞎胡混。S小姐對此意見很大,因為她每個周末都回家,而我們倆家住的很近,我長期留宿學校的舉動,使倆人見面的時間少之又少。在幾輪還算和諧的意見交涉後,我們決定在倆人學校居中的地租一個房子,於是帝都東北側的一個破舊的一居室成了我們的暫時棲息地。那會兒那邊還沒發展起來,出門就是破舊的土路。現在則不同了,前幾天從那邊路過,寬廣的馬路兩側都是拔地而起的新建居民樓,哥們兒告訴我這是著名的「樓鳳」聚集地。

住到一起後,我們倆就開始了無休止的曠課,最初還互相陪著去對方學校幾次上課,到後來就演變成沒日沒夜的互相膩歪在房間里。搬走時盜版DVD摞起了半米高,那段時間成為了我看電影最多的時光。偶爾我們也搭一個多小時的車去市裡,我陪她去看看話劇或者她陪我看場國安的球,要不就是找個人煙稀少的公園,看著太陽一點點的隱沒在樓宇間,然後趕著末班車回到我們的那個棲息地。

S小姐很在意那個棲息地,她從自己家裡和宿舍搬來很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擺放得整整齊齊。然後每天都認認真真的將屋子上上下下打掃一遍。而我生活一向隨意邋遢,就逗她:你是不是真把這當家了。S小姐眉頭一皺,一本正經的說:過一天就要有過一天的日子,看我收拾屋子不幫忙還說風涼話。

我自感無趣,就躲到樓道抽煙。S小姐很反感我抽煙,她說:你追我的時候,承諾戒煙的。我嬉皮笑臉的回道:這不追到了嗎,就一根,就一根。每當這時,S小姐便一臉怒容,不住的碎碎念我,老說就一根,就一根,一天就一根好幾次。再到後來,我偶爾也開始當著S小姐抽煙,她也漸漸不再生氣而變得無所謂,應該是徹底失望了吧...

S小姐很是反對天天在飯館吃,堅持每天做飯,她認為既省錢又乾淨。可她生來愛食清淡,而我又無肉不歡,總是吃不到一起去。不過,看著那麼一個小姑娘,每天在廚房的油煙中為我做飯,其實挺心疼的。有時也湊過去想幫忙打打下手,S小姐就往外趕我說,你一個恐火的人瞎裹什麼亂啊。我說:那我樓道抽根煙,鍛煉鍛煉自己,見見明火。每當這時S小姐會生氣的說:滾回來,把黃瓜給我切片了。

那陣我真的以為我會跟S小姐結婚,然後就那麼一輩子。

可惜,好日子不長。我們很快畢了業,也自然而然的退了租,走的那天S小姐哭得很傷心,我安慰她說:沒事,都回家後咱住得也近,天天都可以出來遛彎。

我沒能兌現自己的承諾。是的,對於S小姐,我的承諾就像狗屁一樣。

上班後,S小姐去一個公司當了出納,每天朝九晚五。我則陷入迷茫,漸漸明白自己就是一盤素餡餃子,沒滋沒味的,胡亂找了一家公司做著根本不知道算什麼的工作每天從南三環,跑到北四環上班。有時回家後,會和S小姐一起吃個飯或者到附近的公園坐會兒,S小姐嘰嘰喳喳的給我講她在單位中順心或者不順心的事,而我總是沉默寡言。

我對S小姐說,當我工資超過你一倍的時候,我去見你家長,兩倍的時候我想你求婚,三倍的時候我們領證結婚。S小姐聽了我的話並不高興,她安慰我說:你別太著急,錢是一點點掙出來的。

那時,她工資1800,我工資1500。每月我們都會一人拿出500元存到一個存摺里,密碼是我和她的生日。

我那陣特別想掙錢,想證明自己,卻根本不懂一個空心的皮球,是掙不到錢的。我開始和各種不靠譜的口販子空聊,聊房地產項目,聊節能減排項目。每一個項目都大到可以讓我一夜致富,每一個項目實現的可能性都無限趨近於零...

迫切想證明自己並非無能,但我確實無能。我心態開始扭曲,愈發的眼高手低,再加上不求上進的懶惰,我朝著無可救藥的地步大踏步的前進。我和S小姐甭說見面,連電話簡訊我都很少主動撥出發出。S小姐為此和我大吵了很多次,她抱怨我,熱情消褪後就開始冷漠;抱怨我周末總是睡懶覺,從未陪過她;她抱怨我...

我承認我確實是一個消褪了最初的激情後,就不懂得珍惜女孩的混蛋。我產生了幻覺認為自己從沒喜歡過S小姐,住在一起的那會兒,不過也是虛榮的享受一個看起來還不錯的女孩無微不至的照顧。

我開始討厭S小姐的嘮叨,討厭她的粘人。

我像沒和S小姐在一起前一樣,開始和各種和我一樣不貼譜的妞逗貧,和彪海兒他們混跡於北京各大「二百場」。有一次喝多了的彪海兒罵我:就不該給你丫發妞,發了你丫也不知道珍惜,以後別管我要妞!我嗤之以鼻,回罵道:管好你丫自己就完了。

我能夠看出S小姐對我的失望和傷心,我也再也講不出各種好玩的段子逗她花枝招展的笑。有時我們站在三環的過街天橋上,會一直彼此沉默,任憑橋下車來車往,城市從嘈亂陷入沉寂。

我對S小姐說:我配不上你。

S小姐對我說:我喜歡你。

我們分手了,在畢業一年後,在相識兩年半後。

一個寧靜的下午,我看著那個眉目清秀的女孩,淚水一滴滴的掉落在餐盤之中...

分開後,我覺得如釋重負,心裡不斷的暗示自己,這樣就不算互相折磨了吧。不過短短一周後,沉重的負罪感開始侵襲我。我幾次猶豫要去找S小姐,卻始終難以鼓起勇氣或者說是選擇了逃避。

我咒罵自己是一個混蛋,我開始覺得我是真心喜歡S小姐的。

S小姐也沒有找過我,沒有了她的簡訊,沒有了她的電話。自此,我們成為了這個偌大城市中的陌生人。

網上有段子說,總有一個女孩會陪著男孩長大,使他真正蛻變成男人,然後黯然離去。我不知道自己現在是否成為了一個真正有擔當的男人,但S小姐確實令我成熟了,在她離去之後...

至尊寶說過:如果上天再給我一次機會的話...可惜上天不會再給他一次機會,就算給了,我也不是至尊寶,至尊寶沒有我混蛋。我只能在彪海兒問我是否後悔的時候,假意堆起笑容,對他說:後悔,所以彪哥你再給我發個妞,給我個重頭來過的機會唄。

彪海兒從未再給我發過妞,他說讓我積點陰德。我也只是和他逗逗,我也想積點陰德,我現在還是不夠成熟。其實,我心裡也明白,彪海兒不給我發妞的真實原因,是因為他現在也缺妞。

全是報應。

幾天前,我一個人遊離去了西域某高原,卻莫名其妙的發起了燒,只得躺在藏民的毛坯房裡發獃。突然一個陌生的手機號發來了一條莫名奇妙的問候簡訊,我初始以為是發錯了或者是騙電話費的,就沒有理會。後來實在閑的無聊,在百度了該手機號是北京號後,便回復貧了兩句。對方很快回了過來,還是淡淡的問候。我追問她是誰,對方表示我無需知道她是誰,她也不知道我是誰。我有預感這就是S小姐,但身體很難受再加上吃藥後困意上來了,就沒再回復,對方也沒再發來訊息。

回到北京後,我想起此事,就拜託了在聯通上班的哥們查了這個號碼,哥們回復道:是實名註冊的,叫***,女的,62年生人。我說:哦,謝了,不認識。

我怎會不認識,這個女的是S小姐的媽媽,我立刻拿起手機給那個手機發出了訊息。我說:我們正好兩年沒見了吧,何苦不說名字,你最近怎麼樣。訊息發出後,我又覺得後悔,總覺得措辭有問題。

我等了一下午,手機並無新的訊息進來,頓感失落。

直到傍晚時分,S小姐才用自己的手機給我打來了一個電話,我看著手機中那串熟悉的阿拉伯數字,深吸了一口氣,按下了接聽鍵。時隔兩年之後,我再次聽到了S小姐的聲音。

由於很久都沒有聯繫,一上來的時候我們都有點拘著,後來慢慢就聊開了,我開始心猿意馬,直到末了,她告訴我說她要結婚了,希望我能出席…

房間外電視傳來女播音員播報天氣預報的聲音——今晚大風降溫...

我對著電話打著哈哈說:好嘞,我會去。

第二天一早,我直奔了銀行,重新開了一張卡,然後轉賬。和S小姐分開後,我保留下來了每月存1000塊錢的習慣。我找到彪海兒,把銀行卡交給了他對他說,S小姐要結婚了,我有事去不了,你幫我把份子隨了。

彪海兒說:她又沒邀請我,我咋去?

我說:時間地址我告訴你,你幫我個忙,請你吃飯。

彪海兒說:她要結婚了幹嗎聯繫你,有病啊。

我說:不知道,婚前焦慮症吧,正常。

彪海兒拿起銀行卡又扔到桌上,說:不少吧?這樣你就心理舒坦了?覺得自己道德又高尚了?

我說:當然不,我依然心存愧疚,但多少心裡好受點。

彪海兒說:你丫有病。

恩,我同意彪海兒的觀點。

所以我來此剖析自己,向S小姐做懺悔,即使,她看不到也並不需要...

就像方茴也許在分手後,並不需要,也不再想陳尋做什麼,但陳尋還會去做,因為曾經愛過,現在也愛...


作為《匆匆那年》骨灰級粉絲,我鄙視樓上兩個答非所問的高票回答,讓開,讓我來。


一、主角印象:

方茴,「她長發披肩,耳朵上帶了一堆大銀耳環,不是漂亮得眨眼的女生,但彷彿又有本事讓人過目不忘。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天穿了件鮮紅的長裙,裙擺很大,到腳踝,把纖細的腰和完美的臀部盡顯無遺」。善良,細緻,又內向,敏感——而且是到了極致的那種敏感。這種敏感與她的自卑有著莫大的關係,而自卑的主要原因,我猜想是來自家庭和初中時的那段經歷。家庭不完整的孩子比一般家庭的孩子更加早熟些,也很沒有安全感;母親的大包大攬和獨斷專橫很難使她形成對任何事都成竹在胸的從容心態。初中時的那段經歷給她帶來的陰影之一大概是:在內心深處,她會有種不潔感。

陳尋,這是一個幾乎全中國每所學校都找得出的樣板優秀生。基本是那種女生追捧男生羨慕老師滿意的類型吧:陽光,健康,外向,成績出色,又在籃球場上引發一陣又一陣的尖叫熱潮。他做事積極進取,很懂得抓住機會——其中的「進取」,包括感情。他們會和自己不討厭的女生開些沒輕沒重的玩笑,也會主動關懷關心,不能說沒有曖昧的成分在裡面,但用「輕浮浪子」這類詞來形容又有些重了。大概是天性如此吧,生就了一張油嘴滑舌的嘴,愛好廣交朋友。


趙燁,一口櫻木花道似的白牙。陽光下笑著的時候牙齒閃閃發光,也是生命中曾經重要的少年的模樣。會打籃球,神經大條,在愛慕的女生面前卻也想展現給她最好的樣子。這是那時的少年,我記憶中的少年,身邊最好的朋友,或者也是曾愛過的人。


喬燃,喬燃就是那種典型的背後默默無私奉獻的好男人,體貼周到不驕不躁善解人意。即使你是個叛逆的壞孩子,在外邊掀起狂風巨浪,他也會一直停泊在自己的港灣守候著你回來。那種感覺,有點像小火慢慢熬著的粥吧,很溫暖。


林嘉茉,很亮眼,很青春逼人,很……反正喜歡她的人會把一大堆褒義詞獻給她吧。 她追求蘇凱的過程,那種勇氣還是很讓人欣賞的,對於喜歡的人敢於大膽追求。被她追求的男孩子雖然委婉拒絕了她,但聊天時提起她還是會很欣賞。與一般女生的矜持含羞相比,她的確是勇敢得多的。


二、場景描寫:


我可以看到一幅在教室里的場景, 後黑板底下有零星的幾張桌子,幾把椅子。方茴坐在其中一把椅子上,斜俯在一張桌子上,細細的畫仔細聽,會有鉛筆與紙相交匯發出的唰唰聲音。陳尋坐在遠處的桌子上,俯視著方茴在燈光下小小的身影。


那時候北京的傍晚大概還是清新美麗的。沒有那麼多人,沒有那麼多車,也沒有那麼多空著半拉的五A級寫字樓。北京人還沒拆遷到遠郊區,西直門還沒有那能繞暈人的立交橋和誇張的三個饅頭型建築,平安大街還是由各條衚衕連接起來的,他們還那麼稚嫩年輕。陳尋帶著方茴穿梭在南池子的紅牆綠瓦之間,路燈淡淡的打在他們身上,形成美麗的光圈。


三、關鍵物品:


英雄牌的水彩筆裝在西瓜太郎的筆袋裡,隨身聽是愛華的雞肉漢堡三塊五一個,冰紅茶是統一的。


四、關鍵歌曲:

《信仰》張信哲,《讓我歡喜讓我憂》周華健,《你怎麼捨得我難過》黃品源


五、有關我落淚的片段:


蘇凱畢業那天晚上他們的聚會

千禧之吻

陳尋:「孩子是我的」

方茴:「如果我們當時發生了,是不是就不會分手了?」

陳尋對方茴說,除了孩子,我們什麼都有了

喬燃讀完了那篇作文《一朵丁香花》之後

陳尋發小反對他倆,方茴要分手,陳尋不讓

高考結束後他們5個人最後一次聚在一起,橫穿北京城,手拉手上樓梯,徹夜長談,睡在一起,直到分離

陳尋和方茴分手後,他們聚會,趙燁摔掉他們寫滿名字的石膏,指著陳尋罵他,為方茴,為他們曾經最美好的遊戲

林嘉茉拿出那一張張映著sk的鈔票非要請客的時候

陳尋不自覺地憤怒,打那個男生,流淚,找方茴

高中時他們贏籃球賽,陳尋在場上叫方茴,對著她比了個第一的手勢,還有打籃球的時候為了讓方茴一眼看到他,將校服反著穿

陳尋為了跟方茴考一個大學,結果最後一道物理題空著…

喬燃第一次回國聚會時在路邊喬燃懷理方茴哭著問陳尋:」我們不分手行嗎?我哪裡不好我改還不行嗎?你不是說要一輩子嗎?你不要我了,我怎麼跟你一輩子啊?...還是不行是嗎?我求你也不行是嗎?不行就滾開!」

在醫院,方茴在陳尋書上寫下「不悔夢歸處,只恨太匆匆」

陳尋趴在欄杆上看著方茴唱信仰


希望加個揍陳尋的戲份,大快人心,就這樣~


喬燃的一朵丁香花。


方茴聽說陳尋和大學那個女友上床了,之後跑去跟陳尋一個同學哭著上床,還讓那個男生慢一點,她想多體驗一下,我記得是哭著來的,陳尋知道後 在宿舍大哭,跑到方茴樓下大哭,這塊好虐心啊,方茴的心裡可以好好剖析下。
從他們高中時代的事情開始講,畢竟高中這事還蠻亂的,方茴跟陳尋喜歡,班裡又有人喜歡陳尋,還有那個誰也喜歡那個誰,但是那個誰有不喜歡那個誰。而喜歡籃球隊隊長(我忘記叫什麼了,-.-嘉末?)
然後在講講大學時代陳尋和方茴糾結分開的事情。

至於方茴初中的事,還有其他的枝葉,不是很重要。

其實匆匆那年如果改編的好,加上具有時代特色的事情,很容易點起屬於那個時代的人群的共鳴的。

他們幾個高中時候的小細節,多真實,多令人懷念啊。

陳尋為了讓方茴在樓上清楚看到他在籃球場,故意反穿校服,
陳尋方茴郊遊是遠離人群偷偷的牽手,
陳尋偷偷看方茴體檢單上的三圍,
方茴給陳尋編的手繩,還有那個一直保留的石頭……


世紀末的時候,芝蘭玉樹一般的男孩子,從樓梯上緩緩下來,遺世獨立,風姿卓越,眼睛裡是滿滿的情意,對著心愛的女孩子,緩緩唱了一支歌,音色醇郁,聲音清朗:

我愛你
是忠於自己忠於愛情的信仰
我愛你
是來自靈魂來自生命的力量
在遙遠的地方
你是否一樣聽見我的呼喊
愛是一種信仰
把你
帶回我的身旁

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場景一直很讓我感動。
陳尋對方茴唱的這首《信仰》也一度成為我手機里循環播放的常寵,每每聽著這首歌,我都會想起,那個溫暖如冬陽的男孩子用自己年少笨拙的愛,照亮了一個纖細敏感女孩子的青春。
陳尋也的確如歌詞所說,忠於自己和靈魂,給了方茴愛與希望;也很混賬,和方茴兩個人像沒有安全感的小孩相互折磨,戀愛,試探,爭吵,分手,絕交,讓她負氣流浪。
是啊,如果當時吻你當時抱你,是否結局就會不一樣?
可惜。
沒有如果。

所以才有了後來的那些故事。
才有了方茴的漂泊,陳尋的內疚,才有了兩個人互相折磨。
這一切,都是因為愛啊。

當你愛上了一個人,你就賦予了他傷害你的權利。


推薦去看下電視劇版 搜狐視頻有 都是不太有名氣的演員 看著更真實而不是一群穿著校服的大叔


最想聽聽大家的答案,我自己想看到的場景,是五個人一起沿著北京城護城河飛馳而去的少年身影,是千禧年煙花絢爛後的純美愛情,是多年之後彼此別離的十字路口,或者其實只讓我看看他們年少的樣子就好了。


「陳尋,你記住了,剛才是我們在一起的最後幾分鐘,從現在起,我不是你的女朋友了,我們分手。」
綿薄地說再見,單方面扼斷,挽不回走心的人。
......
《囚鳥》中這樣唱道:我像是一個你可有可無的影子,冷冷的看著你說謊的樣子,這繚亂的城市,容不下我的痴......


上大學之後,遇到沈曉棠,從最開始認識到陳尋慢慢心動,離方茴越來越遠,這一段的描寫,印象最深刻。
彷彿親眼看見愛情是如何消逝的一樣。


方茴每天在教學樓固定的地點時間看著陳尋和新女朋友路過樓下去上課。
在陳尋租的房子樓下坐著,看陳尋和女朋友恩愛的下樓買東西,打打鬧鬧,一坐就是一晚上,想著他們在樓上的恩愛,天亮了自己一個人回學校。
方茴自虐的這段讓我最有感觸。


傻逼電影,完全顛倒年輕人價值觀。白教育你們這麼多年了。怎麼就不能做一個純粹的人,怎麼就不能做一個純粹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非得藕斷絲連,非得藕斷絲連。還是廣電那口子,早戀要造反?早戀要完蛋!害的編劇得使勁往擰巴了編。
早戀成功能咋的,早戀失敗了就不能再找個好的么,就不能找個更好的么?


方茴一路尾隨陳尋和沈曉棠,看他們像尋常夫妻一樣買菜回家,自己在樓下坐了一夜,眼前全是這些年和陳尋的點點滴滴。
看到這裡淚流不止,愛一個已經離開自己的人真的可以卑微到這種程度。


不要搬上銀幕了,誰都演不出我們各自心裡的那段初戀,那段青春。


應該讓柯震東演陳尋


這個小說的時間跨度、空間跨度都挺大的,衚衕、學校、天安門廣場、國內、國外,另外在大環境中,高中戀情還是見光死的。


1.『你……喜歡我嗎?』

那天不是什麼特別的日子,對千百年來的四九城而言不過又是一個很平靜的夜晚,但是那兩個孩子卻深深的記住了這一天。

在北京的兩處,他們分別偷偷的笑。不能再打電話多說點,所以只能回憶剛才的對話,一個字一個字的樂;沒有手機去發個簡訊確認一下,所以在高興的時候還有些忐忑;不存在QQ這種可以隨意打個桃心的東西,所以就把這種心意好好的埋在心底。

但是可能也正因為如此,思念和喜歡沉積了更多,醞釀出格外甜美的香氣,自然也就記得更久。

2.『明明說過最喜歡冰紅茶的,可是為什麼喝芬達也很開心的樣子?』

她其實也想坐在場邊看陳尋打球,但是籃球場總是圍了很多女生,不少是看陳尋的,聽趙燁說還有女孩特地給他送水,因此她不願意和她們坐在一起。

然而陳尋卻沒有看到方茴,籃球架下有個女孩招呼他,他下場之後,就徑直走了過去。方茴看著他坐在了那個女孩旁邊,接過女孩遞過來的芬達,擰開咕嘟咕嘟的喝了起來,女孩抱著他脫下的校服笑了,他說了點什麼,兩人一起前仰後合。

這個季節穿短袖不冷么?

校服在別人手裡,這樣在樓上看的話怎麼能分辨出來哪個是他呢?

明明說過最喜歡冰紅茶的,可是為什麼喝芬達也很開心的樣子?

都是喜歡,可是有的人很迂迴的說喜歡,而有的人卻在喜歡之後很迂迴,究竟哪種是對的呢?

方茴的心裡不知道在問著誰,沒人來回答她,唯剩下酸酸的墜痛,讓她緊緊的抓住了手中的水瓶,指甲摳在上面,一半紅,一半白。

3.『誓言這種東西,無法衡量堅貞』

其實她剛才根本沒想過要阻攔陳尋說下去,恰恰相反,她一直在認認真真的聽。她覺得,如果真的擔心那些詛咒的東西實現,那麼就會一直遵守諾言,這樣不也挺好的嗎。當然,這些想法她並沒有告訴陳尋。

方茴這種稚嫩的心思未免有點可笑,她在那會並不知道,所有男孩子在發誓的時候都是真的覺得自己一定不會違背承諾,而在翻悔的時候也都是真的覺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這種東西無法衡量堅貞,也不能判斷對錯,它只能證明,在說出來的那一刻,彼此曾經真誠過。

4.『我們會一直在一起嗎?』

「我們會一直在一起嗎?」方茴閉著眼睛問。

「會。」陳尋回答。

「會結婚嗎?」

「會。」

「會生小孩嗎?」

「會。」

「會有自己的家,一起買菜,做飯,刷碗,鋪床單,洗衣服嗎?」

「會。」

「會到老了,還這樣拉著手嗎?」

「會。」

「真的會嗎?」方茴流下了淚。

「真的會。」陳尋抹掉她的眼淚,摟緊她說,「方茴,只有你是我永遠都不會失去的。」

在離別之即,兩個人緊緊牽著的手成為了固執的堅守,那時候他們以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於握住了未來,殊不知未來其實是誰也握不住的東西。

5.『一段愛情的開始,和一段愛情的終結』

2001年12月7日,W大舉行了新生卡拉OK大賽的決賽,陳尋和沈曉棠一起上台表演了《匆匆那年》,他們一個伴奏一個演唱,配合得十分完美。最後一段高潮結束後,兩個人一起牽手謝幕,引起了底下一片山呼海嘯般的掌聲。

方茴也坐在下面看了他們的演出,她在第16排,位置不是很好,但足夠看清一段愛情的開始,和一段愛情的終結。同一個光柱下的兩個人和諧美麗,彷彿離她特別遙遠,《匆匆那年》的旋律一響起來方茴就哭了,她想起去年的冬天,同樣是在這麼寒冷的時候,陳尋跟她說這首歌是只給她一個人的,而現在才僅僅過了三百六十五天,陳尋就唱著《匆匆那年》拉住了另一個女孩的手。

方茴絕望了,她知道,陳尋真的已經離開她了。

6.『你心疼我,捨不得我,但是你還是不喜歡我了……』

陳尋過了馬路徑直走到方茴面前,他蹲下來拉住方茴的手說:「方茴,別哭了,臉……臉該皺了……」

他話沒說完自己就先哭了起來,方茴哭得更厲害了,她緊緊抓住陳尋的手說:「陳尋,咱們不分手行么?我有什麼不好,我都改,行么?你不是說要我跟著你一輩子嗎?你不要我了,我怎麼跟著你一輩子啊……」

「方茴,你別這麼說,我心裡難受,特別特別難受……」陳尋把她的手貼在自己臉上說。

「不行是吧?還是不行是不是?」方茴絕望地看著他說。

「我心疼你,捨不得你,你是我這輩子都忘不了的人,我真想把心掏出來給你看看!我天天都想聽見你說話,只有知道你吃好了飯睡好了覺我才能踏實……方茴,你答應我,以後都讓我能找到你,能知道你過得好好的行么?」陳尋生怕她跑開似的又往前湊了一步。

「但是你還是不喜歡我了……我求你你也不會喜歡我了!」方茴使勁把自己的手從陳尋掌中抽了出來大聲說,「不喜歡我就走開,你走開!」

7.『再見』

聽到這個消息的方茴最然表面波瀾不驚,但心底卻冰涼一片,她有些迷茫,現在陳尋和沈曉棠做過的事,是陳尋和她從沒做過的,她想像不出來那是怎樣的愛情,但有一點她不得不肯定,他們的愛似乎在親密程度上超過了她與陳尋的愛。而想到自己那唯一的愛戀就此成為過去時,被另一個當事人拋在腦後,方茴無限地絕望起來。愛到最後,就連她一直用來安慰自己的過去,都顯得那麼軟弱無力了。她原本以為不管多少次的愛,總是會把曾經珍藏在心的,但事實卻是,新的愛寄長在舊愛之上,吸取其中的養分完成之前所有成長的同時,盛開出更加鮮艷的花,而過去隨之凋零,變成枯萎的屍體,甚至連灰都不剩。

禮拜二的大課之後,方茴照例在教學樓三層盯著他們,她一直跟蹤陳尋和沈曉棠回了家,她看著他們一起在小區前的菜攤買了晚上吃的菜和水果,陳尋拎了所有紅紅綠綠的塑料袋,沈曉棠跨著他的胳膊,跟菜販侃價,成功抹去了零頭,陳尋親了一口沈曉棠的臉,兩人對著笑起來,像新婚的夫婦。

方茴遊魂一樣的在他們後面,看著他們走進一個單元門,看著四層的一盞燈亮了起來,看著沈曉棠穿著陳尋的T恤下樓買啤酒,看著陳尋下樓來接她拉著手迫不及待地往回跑,看著各戶里隱隱約約的電視中世界盃比賽的光亮,看著小區的人越來越少夜越來越深,看著那盞橘黃色的小燈最終熄滅……

那天方茴在陳尋和沈曉棠出租屋的樓下坐了一宿,她想了很多的事,寒假在陳尋家裡一起做成了片兒湯的混沌,和陳尋一起逛他家旁邊的超市,看陳尋喬燃趙燁踢球給他們買黑加侖,在學校過生日被塗得滿身滿臉蛋糕之後穿著陳尋的外套,那是林嘉茉還說她穿得很好看,有種別緻的性感。她想過和陳尋結婚,想過和他做愛,想過給他生孩子,甚至連孩子的名字都偷偷想過……可是他們卻根本連邊都沒碰到過,現在和陳尋同眠共枕的人,不是方茴。

曾經的一切都消失不見了,陳尋離開了她,林嘉茉離開了她,喬燃離開了她,趙燁離開了她,方茴抱著自己的肩膀使勁地哭使勁地感受孤單。她想是不是自己這樣愛的方式錯了,愛得越認真疼痛就越劇烈,付出了所有卻換回忘卻。她想豁出去,反正能失去的都失去了,她還有什麼是寶貴的捨不得的?

天亮之後方茴搖晃地站了起來,她盯著四層的窗戶比著口形說了再見,然後她頭也不回地走了,從那時起,方茴就選擇了一條再也回不去的路。


匆匆那年是我看過的最喜歡的校園青春小說,聽說最近準備拍電影了,唯一的期盼是但求不坑爹,否則真是對不起原著了。書里對校園裡面友情和感情萌芽的描寫太真實了,以至於我想推薦周圍80後的朋友都讀一讀,我覺得其中有些情節應該是真正發生過的再經過藝術加工的吧,為此我找過作者其他的書來看,可惜真正打動我的只有這本。

我最近沒敢看過這本書,印象比較深刻的情節有:

前半部兩個人慢慢接觸朦朦朧朧發展的初戀貫穿整個高中階段,那麼多共同的回憶。編織的手鏈,去給喜歡的男生打球加油,不小心擦過的視線,反穿的球衣,一起畫過的黑板報,表白的紙條,假裝討論作業的電話,悄悄握住對方的手,互贈的賀卡,千禧年之夜的初吻,集體舞,樹上刻下的字,申奧成功後長安街上飛奔的單車少年等等等等影像都可以勾起同一個年齡層次讀者的回憶。

喬燃朗讀給方茴寫的一朵丁香花的作文,太細膩了。

十一的時候說好每天一封郵件,結果六天只有一封郵件。後來有次方茴腳崴了,好幾天倆人都沒聯繫上,後來陳尋說打手機找不著她,方茴說因為手機沒電,腳扭了不好蹲也不方便充電,陳尋說那晚上給她打電話。方茴憋了半天說「其實,那天你可以給我宿舍打電話的」。

方茴在煎熬了許久之後終於看到了陳尋和沈曉棠在台上合作匆匆那年,那首陳尋為她寫的歌,分手之後她從大學走到了高中,走過了許多他們兩個人一起留過回憶的地方,邊走邊哭。

最後那次聚會,所有人都受到了傷害,刻著他們印記的石膏就這樣碎了,曾經那麼牢固的友情,那麼有愛的小團體就這樣散了。

陳尋和沈曉棠同居以後,方茴悄悄跟蹤過他們,看著他們親親熱熱的回到他們合租的小屋,笑得像一對新婚夫婦。然後她看著他們上樓,看到某一個窗口橘黃色的小燈亮起,又等到熄滅,坐了一個晚上。

分手之後方茴對陳尋的挽留直白又催淚,尤其是出自一個那麼脆弱敏感的女孩子。偏偏她還那麼固執,不悔夢歸處,只恨太匆匆。

(我沒有把方茴找人上床甚至懷孕的情節包括進來因為我不喜歡也不理解這個狗血到極點的橋段,甚至覺得這段給全篇減分了。方茴是傻是單純不是白痴吧,就算自殘也不會選擇這麼奇葩的方式。)

那年,我們還只會說喜歡,卻不知道愛的沉重。
那年,我們還和記憶中的那個人牽著手,卻不知道是否真正合適。
那年,我們不惜一切的拚命長大,卻不知道長大只會讓我們分離。

作為讀者,對人物有愛有遺憾有心疼,對誰都恨不起來,對開放式的結局也沒有任何執著,反正那年的故事已經結束了。


最想看到2001年12月7號的那場大雪,那一天的大雪埋葬了方茴的愛情,想看哭著走在雪中的方茴,漫天雪花下那顆寫著他們緊緊相連的名字和「我們永遠不分開,於2001年6月」那句話的樹。
想看到陳尋說:我後悔了!
最想看到的還有方茴多年後的釋然,想看到方茴放下陳尋了,放過自己了,她好就好!


只有我覺得首位那位字裡行間充斥矯情么?鑒於是美女瑪麗蘇,不能忍只能不要臉的匿了


推薦閱讀:

TAG:電影 | 小說 | 青春小說 | 青春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