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是不是沒有宗教傳統?為什麼?
有句話說,不問是什麼就問為什麼就是耍流氓。終於能用上了。
漢族沒有宗教傳統嗎?對於漢族精英來說,在大部分時間確實如此。這「大部分時間」包括周、秦、隋、(唐)、明、清。
而對於平民百姓來說,他們的宗教從未斷絕。就有記載的來說,從漢朝的道教,到清末的白蓮教,(參見《中國的民間宗教史》,馬西沙,韓秉方 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再到現在的「東方閃電」。(參見 @姬軒亦 在白蓮教歷史上都是隱秘的邪教組織,歷朝歷代皆有,那麼它是什麼時候徹底消失的?問題中的回答)對於普通民眾來說,天然地需要一種具有超能力的信仰的寄託,在自己走投無路時有所希望。因此,對於某種宗教的需求幾乎是天然的。
中國和西方的「宗教傳統」,所不同的是,西方精英分子和民眾共享同一種宗教,而中國則出現了斷層。雖然精英的基督教和民眾的基督教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東西,其差別不啻於儒家和民間「菩薩」信仰。對於知識精英來說,他們不存在像普通民眾那樣」力不能逮而無助地信仰「的情況,而且「別人信什麼我也跟著信」這樣的態度也不多。對於他們來說,一種信仰需要滿足合理、可信、能夠解釋現存的一定的問題並且自圓其說、最好能夠提供精神上的超越體驗等條件,因此雖然基督教在傳教初期是窮苦人的信仰,但直到聖奧古斯丁、安布羅西烏斯主教等神父把柏拉圖主義等元素融入到基督教內後,才在上層廣泛流行開來。
而中國(尤其是漢族),儒家思想深入上層精英思想,在於儒家思想能夠解釋現實、自圓其說並且能基於它建立一套合理的社會體系(這個功用上它比佛道強太多了),所以士大夫們選擇它也就在所難免了。而另一些尋找「超越的體驗」的精英們,則會關注道家多一些。道教也可以算是一個微型的類似於基督教的架構,民眾關注仙人,而精英關注老莊的思辨;然而畢竟民眾有世俗化的佛教可作為另一個選擇,而精英也有儒教和佛理,所以道教沒有形成類似於基督教單一的神權思想體系。
而且中國上下都普遍迷信的時代又不是沒有,漢代就算一例。王莽篡位還要茫茫多的「祥瑞」,從董仲舒到鄭玄一個賽著一個迷信,這也算是「宗教傳統」了吧。而唐朝,不論因為和老子同姓就把道教視為國教的開國先祖,就算數次「迎佛骨」的中衰皇帝,滿朝上下提出反對聲音的就差不多只有韓愈一個,可見宗教思想在那時的深入人心。
%~~~~~~~~~~~~~~~~~~~~~~更新於7月14日晚上11點~~~~~~~~~~~~~~~~~~~~~~~~~~
評論中很多人對宗教的定義有異議。我來說說我的看法(宗教的定義我真的是在班門弄斧)
為什麼我不認為「廣義的宗教」是宗教。我們的文化中,有的是傳統,有的是神話,有的是包著宗教外衣的傳統,這些和宗教是有一些區別的。先舉一些例子。比如中國人會喝臘八粥,我猜這個沒有異議,這隻能算傳統,不能算宗教。比如端午節吃粽子,這個雖然是在紀念某個人,但依然只是傳統。中國古人都信世界源於盤古開天闢地,人類源於女媧摶土造人,但是這和供奉並崇拜元始天尊和后土娘娘的道教是兩碼事。《西遊記》里太上老君和玉皇大帝是道教,如來佛祖是佛教,而孫悟空打怪升級去西部旅行凈化心靈就只能算是神話傳說了。(當然後來變成了文學作品)
我認為宗教應該有這麼幾種性質:一是統治性,或叫不容置疑性。二是系統性,要有一系列神化理論和哲學理論支撐。三是個人崇拜,或是群體崇拜。
宗教是全面統治心靈的,是不容許教徒問為什麼的。基督教徒是不能問上帝有沒有肚臍眼這種問題的。任何質疑宗教理論的都是異教徒。宗教排斥異教徒,自然不可能一個人既是伊斯蘭教徒又是道教徒,因為他們關於世界的解釋完全不同。這也就導致了另一點,就是教徒一定要對該宗教全盤接受。作為天主教徒,是不可以只崇拜聖母瑪利亞而不崇拜耶穌的。同樣,財神爺是道教神仙,據說全國有1.4億人聲稱自己信財神爺。我不認為只信財神爺而不信三清四御的人是道教徒。這只是拿來用用而已,供個財神爺和公司多聘一個會計沒什麼太大的區別,壓根就算不上宗教信仰。
宗教,或者說成熟完備的宗教,一般都是建立在一整套神話傳說甚至歷史事實的基礎之上的。猶太教的舊約,基督教的新約,印度教出現了一堆神,佛教里光羅漢就有八百個,道教里從玉皇大帝之上,到玉皇大帝,到城隍,儼然就是一個朝廷。至於個人崇拜,就不用說了吧。
古人或者很多現在人信鬼神的存在,這不能歸類於宗教。因為鬼神傳說不具備系統性和統治性,人們不會託付心靈地崇拜鬼神。這只是對自然的一種解釋,並且人們會根據自己的人生體驗去驗證。就好比做IC的相信摩爾定律,而且這麼多年世界上的晶元集成度確實是符合摩爾定律的一樣。我們不能把摩爾定律稱作摩爾教。
為什麼祭祖和家族不能算作宗教?因為這個是披著宗教外衣的宗祠思想。中國人供奉排位、上墳燒香,這是一種宗教儀式。但出現這種儀式的原因是其他宗教。佛教里閻羅王主管鬼神,道教里陰曹地府的判官是閻王爺(其實是從佛教里借來的)。如我下文所說,這些宗教起著補充解釋的作用。
人們通過別的道教的相信世界是有陰有陽的,死者在陰間過著自己的生活,或者通過佛教相信人會轉世投胎。燒紙擺供品,就好像過年走親戚一樣,帶點心意下去。這其實不是什麼原始宗教,就是佛教道教的直接體現。但是祭祖、宗祠和家族血脈本身的內核思想是不同於道教和佛教的,是中華文化的一部分。如果你將這個也算作宗教,那信這個宗教的人是否也同時是佛教徒或者道教徒?
%~~~~~~~~~~~~~~~~~~~~~~~~~以下原文~~~~~~~~~~~~~~~~~~~~~~~~~~~~~~~~~~
反對陳丹青的答案。所有壞事源頭都是政府這種「政治正確」該冷靜冷靜了。中國人對宗教的功利化是深入文化深入骨髓的,和毛有什麼關係?
首先我們來看宗教是幹什麼用的。宗教的產生主要來源於兩點,一是平均壽命較低,會有死亡的焦慮和恐懼;二是科學技術不足,對世界萬物不理解,會有對未知的恐懼。
先來說說第二點。日出日落、冰雹地震、日食星象,人們對自然奇觀一無所知,會產生非常卑微,對自然十分無力把控的心態。這時候宗教理論出現了,告訴你洪澇災害是因為你得罪了神,神發怒了。這種理論可以解釋宇宙萬物,並且人對自己的命運反而更有把控感,因為人知道只要我不犯錯,一心一意敬重神,不會成為神的叛徒,並且幫助神開拓更多的信徒,神就會開心,或者原諒我的罪過。世界萬物都會好起來,敵人也會自己死掉。
而第一點則是某些宗教能夠大規模傳播,並且成體系的關鍵。宗教能告訴你從哪來到哪去,能告訴你不要害怕死亡,肉體死了靈魂不死,或上天堂地獄,或轉世投胎。這極大得解決了人們的死亡焦慮,並促進人們做自身積累。假如你的平均預期壽命只有20歲,並且可能明天就會死掉,你會花三年的時間啟蒙,再花三年的時間識字讀書?沒有宗教平靜人的心靈,人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拿出壽命的四分之一來積累,無論如何也要提早勞動及時享樂。
很多國家靠宗教解決了這個問題。商朝也是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靠甲骨占卜預知未來,加強心靈對世界的把控性。到了周朝這裡變了。周人不信甲骨而祭祖宗。從周禮傳下來的祭祖和家庭觀念給了中國人另一種解決方法。中國人延長自己的心理壽命並且留存極大的上進心,就在於家家都會有家祠,列祖列宗的牌位都供在那裡。人們從小受到的熏陶就是:你死了之後還存留在後人心中和家譜中,跟你死去的祖宗的牌位放在一起。列祖列宗看著你的一舉一動,你的所作所為會被子孫朝拜。你如果花費半生去積累、讀書、科舉,最後不管有沒有時間去享樂自己賺的大錢取得的大權利,都是光宗耀祖的行為。因此東亞普遍重視教育、儲蓄率高,注重積累。
有了家族和宗祠這一觀念,宗教在中國文化中就只能起到解釋補充的作用。人們活下去並且活得好的心靈依靠並不是神,而是家族血脈和列祖列宗。對於宗教的態度,中國文化的主流態度一直都是工具化的功利主義。中國人求孩子求姻緣求陞官的時候拜一拜,頂多事成了之後回來還願。平時見廟燒香見佛就拜也是給自己積累功德,就好像社交積累人脈一樣,跟神搞好關係,關鍵時刻就用得上了。由於宗教不是活下去的依靠,因此中國不論文化還是宗教,都不是一神論,中國人也不只信一種宗教。如來佛祖拜過了還要再拜玉皇大帝和土地廟的各種娘娘,祭灶要拜灶王爺,菩薩過生日了要去拜菩薩。中國神話和宗教一般也都是開源的,關羽能成神比干也能成神;印度教里一個十足的印度人哪吒來了中國,爸爸能變成托塔李天王。有多少人分得清某個神是道教的還是佛教的?連神是哪個教的都分不清,就好比看世界盃不看煤球王去等著看科比一樣,不是典型的偽信徒真功利還是什麼?
別的民族拿宗教當心靈和生活支柱,生怕別人詆毀或者解釋不同,因為那就意味著三觀的徹底坍塌。伊斯蘭遜尼派什葉派都能有衝突,歐洲新教和天主教還能有衝突,他們能想到中國《西遊記》里佛教道教土地教(土地老爺)的各種神和諧相處團結友愛互幫互助的中國夢情景?
由於中國人從來都只是把宗教拿來用用而已,不是心靈支柱和生活下去的動力,因此宗教往往來得快去得也快,不容易紮根並且能被中國人民動用開源技術肆意改良。佛教進入中國,一千個老太太心中有一千個釋迦牟尼。基督教進入中國,上至洪秀全的太平天國,下至全能神教,想像力創造力爆棚。(某主義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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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宗室禮制,中國形成目前的宗教局面還要其他一些要素的神補刀。
第一當數具有上升空間並且充分尊重平等的社會制度(和當時世界上其他國家相比)。公司制度通常會設計員工的上升通道,很巧,一千年前中國的社會制度就如此先進了。不論出身如何,只要認真讀書,考中科舉,從基層小官到宰相首輔,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類似數不勝數的例子時刻激勵著不想白走一遭的國人,在黑暗的現實社會給民眾點燃一盞「中國夢的明燈」。同時中國文化的功利,導致中國人不看血統看實力。兩千年前就開始高呼「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朱元璋叫化子也能當皇帝。這會讓中國更加世俗化。反觀歐洲,在典型的封建社會裡,階級的固化十分嚴重。封建主對土地有所有權,國家改朝換代了,貴族依舊是貴族,農民依舊是農民。底層農民沒有任何和平的上升渠道。就算是老皇帝死後無嗣,或有其他變故,他們寧可從國外引進貴族來當皇帝(漢諾威王朝)。底層人民生活沒有任何上升希望,幾乎不能「封妻蔭子」,那活著到底有什麼意義?於是越來越多的人就會轉向宗教,去神那裡尋求答案。
第二個就是佛教的影響。佛教可以算是半無神論宗教。佛陀只是頓悟者,一切因緣而生,世上沒有一個創造萬物的萬能的神。這一點導致導致佛教「沒有中央領導核心」。(你們能理解我的意思吧)加上佛教的主要思想,佛教很難出現極端激進派,自身的多佛多菩薩也允許傳播國出現多宗教多社會信仰的可能。而亞伯拉罕宗教就截然不同了。
腦洞大開...
如果沒有周武滅商,祖先崇拜代替萬物崇拜,那麼中國的宗教會是什麼樣的沒有小孩了,去燒香觀音送子,並許願。
來年生娃,好了,去廟裡還願,合約履行完畢,以後不必要再來了,這就是做生意啊,
話說寬容性也強,隨便什麼佛陀,太上老君,西王母,城隍老爺,關公,毛主席,都可以一併收起來供著。
如果說的是基督教文明那樣的宗教和信仰。
那中國人是沒有的。
至少,中國人從來沒有信仰過宗教。
陰陽,冷熱,命理,鬼神,家仙和先祖,中國人一直認同超自然的存在。然而這些並不是信仰。
基督教文明信仰神,人與人的關係都是源於神的恩賜和懲罰。
這個神和中國人語境中的神是完全不同的,雅威,耶和華,胡大,他是本源,是全,全善全美全知全能,他就是道德,真理和正義。
所以,亞伯拉罕可以為了神獻祭兒子以撒,而為了神去殺戮其他的人,殺戮異教徒都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在亞伯拉罕諸教的語境下,這種殺戮是好的,殺死敵神的異教徒,是一件善良而正義的事情。
而中國人的信仰是道德,老百姓叫良心。這種道德不是源於神的賦予,而是源於人與人的關係,源於倫理的道德。
中國人對於神明從來不是所謂的信仰。先祖們相信超自然力量的存在,但不是信仰超自然力量,很少把超自然力量作為道德的源泉,或者一切的本源。
道家是道,佛教是法,儒家是倫理道德。
中國人,骨子裡是世俗的。
以至於在中國,連鬼神都是世俗的。
老百姓相信鬼神的存在,於是和這個強大的超自然力量作起了交易:
用糖去賄賂灶王爺,以求灶王說些好話;
用金錢去籠絡神明,來祈求對自己的偏袒;
通過發願還願這種口頭契約交易的形式,換取神明的護佑;
燒香,還願,修廟,重塑金身,中國人一至在通過世俗的利益來和神明做著生意。
我們難道能把這個叫做信仰?
連現在農村城市的家庭基督教會,都充滿了信神可以治療疾病 ,信神可以考上好大學,信神可以家庭幸福美滿,等等的世俗許諾和世俗追求。
你問我,中國人有沒有宗教傳統?
至少像基督教文明那樣的,是沒有的。
世俗的中國人,他們自古以來就只信仰人和良心。
他們也只在乎人。
以上,祝好。
倉鼠愛世人哦(◎`?ω?′)人(′?ω?`*)(′?ω?`)(′?ω?`)(′?ω?`)
所以中國人經常逆天放大招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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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泛靈論和元素論來說
五行理論,比如算命的部分
「你命里缺XXXX」
這種
屬於原始的元素論,和希臘宗教里的原始宗教理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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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國基本上,就一直停留在這個階段了。
中黃太乙如果成功,其實可能會出現一個政教合一的文化形式。
例如五斗米教的確是。
但是到了後來這個……
反正就沒了,或者說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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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傳統可以體現在這麼幾個方面:
1.生死觀念
掃墓——道教觀念,入土為安
祭祖——泛靈論概念,靈魂回歸
來生——佛教概念
現世——儒教概念
火化……其實和天葬一樣,屬於泛靈論和元素論的交融產物,是自然回歸的性質。
有沒有宗教傳統,那得看怎麼定義宗教傳統。
宗教的核心支柱就是神創論,也就是眾多謊言中最大的那個謊言。
為什麼要講「神創論」?沒有神創論,是不是宗教就無法存續了?
我覺得神創論是為了讓人有所畏懼吧!這是一個最簡單的善惡報應的道理。
因為上帝是全知、全能的,所以你的一切惡行、善行都會被上帝所知悉,給予相應的獎勵或者懲罰,比如讓你上天堂,或者下地獄。
這就像中國民間所謂的「頭上三尺有神明」,這樣當一個人在做事的時候,就不會無所顧忌地突破底線,並且好人有好報。
所以,宗教的初衷應該是為了懲惡揚善,宣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所以,宗教在講天堂的時候,就一定會講地獄;中國民間神話雖然不講天堂,但一會會講陰間、冥界,行善積德就能多福多壽,作惡多端就會被閻王索命,上刀山、下油鍋。一邊兒給你個甜棗吃,一邊兒還嚇唬你。
由此可見,宗教是多麼樸素的一個玩意兒。同時,我們也會意識到,說中國人沒有信仰是一件多麼可笑的事情。
中國人應該是世界上最有信仰的一群人,他們相信多行不義必自斃(雖然好人多不長壽)、相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相信「頭上三尺有神明」,於是焚香禱告,相信「陰間有知」,於是燒紙上供。
這叫沒有宗教傳統?
宗教傳統不過是一種信仰而已。無神論也是一種信仰,換句話說就是選擇相信上帝不存在。
還有,據統計,現在西方信仰宗教的人越來越少。因為孔子教化對人在理性上予以啟發,而以道德代替了宗教。詳見鏈接,這是我看到過的中國文化論著中最可靠、最精彩的一本書。
中國文化要義 梁漱溟
關注這個問題很久了,也仔細閱讀了高票數的答案,私以為,要討論漢族是不是沒有宗教傳統,這要看我們如何定義宗教傳統。宗教和信仰是有差別的。
我想從周圍的人和事說起。
我的爺爺奶奶(北方人):
爺爺奶奶是典型的經歷過 @陳丹青 提及的毛時代的那一代人,爺爺是知識分子,文革的時候遭到過批鬥,我的奶奶沒有文化,對於她來說生活就是洗衣做飯照顧娃娃。在我的印象里,奶奶每逢初一、十五要在家裡燒香,每逢過年過節還有一整套完整的感謝、邀請、還願菩薩或者神仙的流程,在爺爺病重期間,奶奶沒天都在爺爺床邊拿小錄音機放佛經,燒香的頻率也多了起來,每次幫她看香譜,告訴她這是有好兆頭的時候,奶奶都更安心了,對於爺爺病情會好轉也充滿了希望。
我不覺得他們信奉任何宗教,但是他們擁有信仰。而且,這種信仰對於他們來說是痛苦的轉嫁,是希望的催生,更是精神的寄託。
我的朋友(留學生):
他不是我認識的第一個出國留學後從不信奉任何宗教到開始信奉基督教的朋友。他個性特別靦腆,內向,特別不愛說話,屬於那種會被比較剽悍的女生欺負或者產生保護欲的男生,我們以前經常在一起去上國畫課、長笛課,不管在哪個班上,存在感都特別低。他高中畢業回國,我們一起吃飯,我永遠也忘不了整個飯局他拉著我傳教的情景。後來我問起他為什麼開始信奉基督教,他說:是主告訴他存在的意義。
我想表達:一個人是否信奉宗教,總和他所處的環境和境遇息息相關。漢族,從古到今被各種思想、文化、信仰洗禮和衝擊,在諾大的中國,分布廣泛的漢族人的信奉甚至存在著明顯的南北差異、東西差異,當然這些信奉並不完全是嚴格意義上的宗教,正如 @74LS00所說,我們有傳承下來的傳統、有被人們津津樂道的神話傳說,有被人們奉為經典的哲學思想,這些已經極大的滿足了漢族人的精神需求。
總結一下:漢族或許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宗教傳統,但是漢族人擁有信仰。
其原因在於:漢族人分布幅員遼闊,受多方思想、不同文化傳統影響,聰明的漢族人提取有用的東西去鞏固政權、維繫宗族、生活上,獲得寄託、尋求希望等等。
孔老夫子說,未知生,焉知死。中國傳統文化的主流是世俗的人文主義。
有。但是被摧毀了。不是文革的時候摧毀的,是在先秦的時候就摧毀了。孔子感概:大道隱沒了,就是這個意思。
有啊,怎麼沒有?題主沒聽過「吃人的禮教」么?
不做分類、區別、定義,把各種神神鬼鬼全歸為「宗教」混為一談地回答就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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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看了若干個答案,知乎對宗教問題的知識。。。基本反應了當下坊間對該領域的各種刻板印象。
題主的問題或許可以被補完成:
「『漢族』是不是沒有像某些少數民族那樣特(hao)別(wan)的宗教形式,為什麼?」和
「『漢族』是不是沒有像西方其他民族那樣的宗教基礎,為什麼?」
兩個問題。
在回答這兩個問題之前,必須先搞清楚什麼是「宗教」。
一、區分「神話」、「信仰」和「宗教」
要客觀地認識某個事物,先得比較跟它相類似的其他事物。在這裡,跟「宗教」相近的概念大致分為兩種,神話、信仰。分別進行簡單定義如下:
神話:文本、口傳性故事;是民間信仰、大眾文化的表現形式。在某種程度上反應了特定文化群體對各種散亂自然現象、社會倫理、歷史事件的集體無意識(記憶)。這些故事彼此之間有時存在著鬆散的聯繫。
信仰:主要停留在個體層面、無系統性的價值觀。但同樣缺乏系統性,在特定利益或訴求的驅動下,可以形成某種功利性的社會組織(膜拜團體)。
(以關公和媽祖為例,關公顯靈、媽祖護航之類的傳說就分屬兩個體系里的神話部分,而人們在酒店、海船里供奉的關公、媽祖神像以及定期在關公廟和媽祖廟裡的供奉就構成了信仰。)
而所謂「宗教」,一般指代的則是那些擁有固定神學、儀式體系並且組織性紀律性較強的信仰團體。這些團體的成員彼此之間聯繫緊密並在日常生活中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比如法國社會學家塗爾干對宗教所下的定義:
「宗教是一種與既與眾不同,又不可冒犯的神聖事物有關的信仰與儀軌所組成的統一體系,這些信仰與儀軌將所有信奉它們的人結合在一個被稱之為『教會』的道德共同體之內。」
此外,在塗爾干看來,宗教乃是起源於人們對社會秩序形成的強大壓力的無力感,正是這種為集體所共有的感受形成了有組織的「宗教」。
綜上:宗教具有較強的組織性;這裡我們應該僅在社會現象的層面上討論宗教。
故而,宗教這個概念所指的乃是像基督教那樣有神學、有儀式;有組織、有紀律的社會團體。吃個粽子燒個香的都不是我們要討論的宗教,更算不上傳統;就目前的狀況來看,這充其量能算作是「習慣」——非要說《山海經》、《西遊記》都是宗教典籍那真就沒法聊了。
二、「宗教傳統」形成的邏輯
為什麼可以把西方對「宗教」的定義拿來生搬硬套?因為「宗教」這個詞最初本來就是用以專指佛教的。佛教(非漢化佛教)便是被西方學界所認同的一種宗教。由此,我們推論:religion和「宗教」說的大致是一回事,(這裡不是A=B,B∈C,由此推出A=C的節奏哈)而分散在國內林林總總的城隍廟儀式、祭拜各路神仙的民間信仰或者「彌散性宗教」則又是另一回事。
題外話,接下來回歸主旨。繼續按西方的話語體系梳理「宗教傳統」(主要是基督教)的邏輯。
從唯物主義觀點出發,基督教原本只是猶太教的一個新MOD。結果經過兩百餘年的發展與鬥爭,在初期的發展傳播中佔盡天時地利(羅馬社會動蕩,時局不穩加上席捲歐洲的幾次瘟疫)、人和(強排他性所賦予其成員的組織紀律性),一舉衝出亞洲走向世界、擊敗希羅多神教,終於在四世紀前後成為了羅馬國教、猶太教2.0版。由此逐漸壟斷了歐洲政治合法性的供給市場。
故而,西方雖然自羅馬帝國崩潰以後幾乎沒有形成統一的政治局面,但是,共同的宗教信仰和政治合法性來源卻使之統括在一個文化體系內。宗教生活方式通過政治教化的方式與各國的基礎社會融合在了一起,並成為每個個體的生活必須。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基督教在教育程度極低的普通民眾那裡並沒有發揮神學、教義上的宗教功能,它在多數時候所扮演的不過是提供身份、文化認同,並為政治服務。教堂在西方社會中所發揮的主要功能並非宣教,而是社交、貿易、政治、儀式等功能。所以教廷才會在中世紀時做出各種奇葩的行為——就算解放了全中國,也沒法要求勞苦大眾人人清楚GC主義是一個道理。
受教育程度和生活閱歷所限,民眾是無法像阿奎那、奧古斯丁那樣研究系統神學的。他們眼中的基督教只能是教會的儀式;神甫的權威、教化、調節功能;納稅、社交等等。在平民的物質、精神生活世界上綁定宗教套餐,這種宗教、政治、文化、經濟、教育的大熔合,一方面發揮著整合社會的功能,另一方面也為現在西方宗教傳統奠定了基礎。(類似情形還有德川時期日本的「檀家制度」,以及我朝早年的居委會制度)
西方長久以來小國林立的封建局面為基督教教義的各種資料片提供了生存空間。各國、各階級都可以通過解釋教義來喂自己的利益袋鹽。所以,一旦某地出現了經濟基礎要求上層建築發展生產力的硬性要求,這種要求隨即就可以表現為新的話語體系,比如新教改革運動里的天主教義加爾文化等等。所以,不等到文藝復興或人文主義浪潮把腐朽的中世紀天竺教廷徹底推翻,基督教就自己順應潮流發生轉變,這無疑為先前傳統的延續提供了保障。
綜上:組織性宗教團體獲得國教地位,並由此得以與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日常生活、意識形態相互揉和,成為這些領域的合法性來源、對後者發揮著或明或暗的指導作用。這些合法性和功能性的慣性,就是宗教傳統。
宗教組織與主流文化之間相互構建、促進的狀態,則為傳統的延續提供了保障。
當下國內的宗教呼聲所盼望的局面應為這般。
三、天朝的情況
周代商後,周公旦創立了一整套有別於商朝以「萬物有靈論」為核心的社會結構,即「周禮」。
在教義倫理等上層建築上表現為「親親尊尊」、「敬天明鬼」,在物質基礎上則分封藩國八百為周屏障,並創立井田制與之相配套。這是一套等級森嚴的「宗周」貴(tong)族(zhi)體(luo)系(ji),(或者樸素唯物主義信仰?呵呵)人們很難將它與對宗教的刻板印象掛鉤。
但事實上,它正是我們這裡所討論的「宗教」,甚至恰恰是塗爾干所定義的直接發源於社會倫理的「宗教」。
為了方便認識,暫時在西方基督教話語體系「一神論」模式下將宗教拆解為:神——先知——經卷——(祭司)——信眾;儀式、行動(策略來)源幾個構成要素。以此大致對比出禮教的框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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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教 vs. 禮教
神
——社會倫理(即「禮」)
先知——周公旦、孔孟
經卷——各代經史子集
祭司——以國君為首的士大夫、貴族階層(宗子)
洗禮、聖餐禮——冠禮、喪服制度等
救贖——宗族感和榮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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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禮教還有與教堂對等、發揮類似功能的活動場所;與讚美詩對應的禮樂等等。是一套幾乎與文化完美融合的符號系統。
代表落後生(戰)產(斗)力的禮教經過西周、春秋四五百年隨周朝的權威瓦解逐步沒落,至商鞅變法後更淪為法家嘲笑的對象。直到封建制被中央專製取代後,周禮才又在漢初儒生的媚(無)俗(奈)改造下恢復其統治地位,並一直處於被打壓性扶持的狀態。但從此以後,你大媽已經不再是你大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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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個體→家庭→宗族[宗子]→朝廷[君]【宗周體系中的「個體——天下」邏輯】
昨天上午:個體→家庭→(宗族)→朝廷【漢代建立皇帝絕對權威之後的「個體——天下」邏輯】
昨天下午:個體→家庭→政體【唐末由於各種原因導致貴族階層消失後的「個體——天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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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到昨天下午,真正意義上的「禮教」也就壽終正寢,完全成了專制統治者奴役勞動人民的工具。
直接來源於社會倫理的禮教,其優點在於簡單粗暴。整套「神學」體系根本無須太多說教,它本身就是發乎本性,以「父—子」為核心,不斷推己及人、向外部世界擴散的人倫關係。【親親】
它的弱點則在於,整套禮教邏輯是建立在「尊卑」觀念的基礎之上的。一旦尊卑基礎消失(貴族階級消失)或者受到「平等」主義思潮的衝擊(五四運動),這套邏輯就會土崩瓦解。【尊尊】
此外,在取消了宗族(宗子)在地方的權威之後,皇帝就成了普天之下唯一合法的統治邏輯。自此以後,考科舉代替舉孝廉、流官製取代世襲制、禮教淪為「孝教」、國民經馴化成了順民這都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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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問題的回答:
當然有,集玉皇大帝、太上老君、如來佛祖等各路神仙於一身的民間信仰傳統不就是嗎?
第二個問題的回答:
有,而且不止禮教。歷史上的朝代更替也經常利用宗教強大的動員能力形成軍事力量,但從來不可能形成所謂「宗教傳統」。為什麼?因為封(zhuan)建(zhi)的統治者不!允!許!
請灑潘江,各傾陸海云爾。
中國人不信宗教,只信祖宗。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但是我不知道為什麼一個對傳統宗教一無所知的答案會被頂到最高票?實在忍不住就來扯扯。
先回答題目:
漢族有宗教傳統的與否,基於題主對宗教傳統的定義,若果是指宗教存在並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特有文化,並對中國人的生活產生了一定的影響,那答案是肯定的。觀音誕,佛誕,王母誕,中元節這些就是宗教傳統。說得不好聽點,你家裡親人去世要請和尚道士誦經超度,這個也是宗教傳統。你說有沒有?
傳統文化這個東西,有沒有不是看個體,要看對整個社會以及文明的影響。某些人當然大可以跳出來說,我穿西裝,不寫繁體字不看四書五經唐詩宋詞,清明重陽端午什麼的除了放假對我沒有別的意義。我理解你的同時給你深表同情和鄙視的眼神。
然後我順便噴下第一樓:
1、 說宗教史是不容許教徒問什麼的,我想問下這是哪家子宗教啊。為啥我的潛意識裡是,基督教也好天主教也好,所有的信眾都是天天去問神父,「神父,為什麼上帝要讓我遭受這麼多的苦難,要有這麼多的惡人來折磨我?」佛教所有經文都是:一天,釋迦牟尼和弟子們吃飽了坐著,然後須菩提或者那誰誰就站起來問,佛祖啊,我有個問題想不明白,你給大家講講唄?禪宗佛教,不但要質疑經文,還要呵佛罵祖,以前佛祖說的都是狗屁。至於道教,從晉代世家玄門傳承過程中形成到現代都有問道的習俗。在中國,經歷三教合一的之後,各家的理論都是互通相互借鑒的,道家理論中常常涉及佛教觀點,而佛經譬喻又包含儒家思想,就是各家神仙也互相串門,不分彼此。
2、 說中國宗教功利化不是一神論,西方宗教難道就純潔了?我記得基督教幾乎都是全盤抄襲古埃及,古印度,古波斯的內容嘛,連聖誕節都不一定確切的宗教,以這個來證明中國宗教功利化似乎靠不住腳。任何宗教要在俗世中運行都必須功利化,都必須改良修正教義與時俱進,十字軍東征和太平天國在利用宗教的幌子上不見得有多大差別。
兼容並包本身就是東方思想的特徵,非中國所特有,當然或許也可以說中國作為老大哥將這種思想傳播到了東亞諸國。中國歷史上的三教合一是由儒,釋,道三家的精英,在長達數百年的思想交流過程中相互碰撞相互融合,最終擺脫宗教本身形成一種意識形態,比起那些封閉的,狹隘的,不堪一擊的宗教思想,我覺得要高大上的多呢?
3、 說佛教是無神論的,佛教的確是無神論啊,因為神這種低級生物還是在六道眾生之中,佛是修行超出三界之外,不入六道輪迴的高層次生物,怎麼可能是有神論。
按照 @74LS00 的說法,同理可證,道教也是無神論,從老子,張陵,到呂洞賓,張三丰,丘處機,哦整個全真教現在供奉的仙人都是歷史上實實在在的活人,通過修鍊成就了仙這個境界。神在道教體系裡面也是屬於低檔次,鬼靈而已。
好了不嘲諷,認真說,神這個字,其實只是一種代稱,我認為具有人類形象,擁有超自然能力以及長久壽命甚至不老不死的超人個體,就可以稱之為神,叫什麼都只是代詞而已,你可以叫神,可以叫仙,可以叫阿羅漢,可以叫佛,可以叫布答也可以叫賣糕的,但你要說我們宗教信奉的最高領袖是布答,所以我們是無神論,這不是蝦扯蛋么。
宗教以宗教的世界觀可以形成獨特的哲學思想,但是宗教的哲學思想並非宗教。從本質起源上來說,釋迦牟尼和基督,和老子沒有任何差別,都可以說是凡人,但是在後世形成宗教的過程中,通過信徒弟子的各種渲染和包裝,就逐漸成為無所不能的超人。如果認為佛教真是全如禪宗頓悟一下解決內心世界的哲學問題就完了,那真的沒啥好討論的。可以看看《觀世音普門品》或者《地藏菩薩本願經》,看看佛教的神(哦說錯,人家叫菩薩)是具有什麼樣的神通。
假使興害意,推落大火坑,念彼觀音力,火坑變成池。
或漂流巨海,龍魚諸鬼難,念彼觀音力,波浪不能沒。
或在須彌峰,為人所推墮,念彼觀音力,如日虛空住。
或被惡人逐,墮落金剛山,念彼觀音力,不能損一毛。
或值怨賊繞,各執刀加害,念彼觀音力,咸即起慈心。
或遭王難苦,臨刑欲壽終,念彼觀音力,刀尋段段壞。
--------------節錄自《觀世音普門品》,念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 效果等於 西方人念 上帝保佑。
好了最後再裝一下。就像最近在知乎看了好多關於宗教的內容,不管中國也好,西方也好,宗教整體在衰落是不爭的事實,宗教形成時期人們對世界觀測的局限性導致了宗教思想和世界觀的狹隘,在現代社會肯定會越來越不合時宜,但是經歷這麼長時期所形成的的文化,傳統,風俗,卻不是一朝一夕就會被磨滅掉的。每種宗教孕育出的思想都有其閃光之處,有些人對過去的東西不屑一顧,有些人感到迷惑,有些人充滿好奇,大部分人最後都是轉身離開在自己的世界裡碌碌終其一生,去思考和繼承,本身就是小部分人的事情,何必在乎其他人的看法。
漢族有宗教,而且宗教信仰一直存在,只不過漢族宗教(甚至包括漢化的佛教)不像基督教回教等一樣能影響人的世俗生活秩序。如果非說漢族存在影響世俗生活秩序的宗教,那就是儒教了。沒錯儒家最後成了宗教——一個沒有神的宗教。但其實儒教並非沒有神,而是因為儒教作為漢族宗教的總結,發展出了以人為神的理論。這就要說到漢族真正的宗教發展了:
漢族在夏商周三代和其他古民族一樣,存在自然崇拜,上帝崇拜和祖先崇拜。自然崇拜和上帝崇拜源自對自然的敬畏和建立世界觀的需要,祖先崇拜源自維繫部族和建立世界觀的需要。這三種崇拜最後發現為周代的天理論和天下觀,從此上帝信仰和政治合流,種族觀念和天下觀結合,漢族社會(國家)形成了政權兼領族群和宗教的社會模式,上帝去人格化為天,人則隨著祖先成神的崇拜而具有神性。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社會倫理(組織模式)其實是基於給予人以神性的宗教信仰的。而後集大成的儒家和另一個支系道家其實就是完成這個集體宗教的最後一步。因此在漢族的概念里,人本身就具有成神的資格,當時的漢族世界本身就是天(曾經的上帝)的「王國」的一部分。然後我們相信聖人,相信通過學習,實踐倫理秩序,參悟倫理理論,能夠積德配天,與日月共存。這就是漢族的宗教信仰,至今仍然埋在多數漢族人的心裡,並不是沒有。
前邊有人提了,《中國文化要義》道德篇通篇就是在講這個問題啊,可以說是一個完美的答案。
我貼在這裡了:
《中國文化要義》 梁漱溟著
關於中國缺乏宗教之故,常燕生先生嘗從地理歷史為之解說。見於《國論》第三卷第十二三四期合刊《中國民族怎樣生存到現在》一文。茲引錄於此,備參考。中國民族是世界一切古文化民族中,唯一生長於溫帶而非生長於熱帶的民族。中國文化不起於肥饒的揚子江流域或珠江流域,而起於比較貧瘠的黃河平原。原始的中國人……有史之初他們所處自然環境,是比較清苦的。這裡沒有像尼羅河流域那樣定期泛濫,亦沒有像恆河平原那樣豐富的物產,黃河大約在古代已經不斷地給予兩岸居民以洪水的災害。西北方山脈高度,擋不住沙漠吹來的冷風。人類在洪水期間,就只好躲到山西西南部的高原里去,和毒蛇猛獸爭山林之利。黃河既然不好行船,因此交通比較困難,知識變換的機會較少。人們需要終日胼手胝足,才能維持他們的生活。因此沒有餘暇外之思。像埃及和印度那樣宏大的宗教組織和哲理,以及由宗教所發生想像豐富的神話文學,不能產於中國。中國原始的宗教,大抵是於人事有關的神祗崇拜及巫術之類。這樣,使中國老早已接受了現代世界「人」的觀念。中國民族是第一個生在地上的民族,古代中國人的思想眼光,從未超過現實的地上生活,而夢想什麼未來的天國。
唐虞夏商的史實,未易詳考,但有一件事,是我們知道的,就是當時並沒有與政權並峙的教權,如埃及式的僧侶,猶太式的祭司,印度式的婆羅門,在中國史上還未發見有與之相等的宗教權力階級。中國古代君主都是君而兼師的;他以政治領袖而兼理教務,其心思當然偏重在人事。中國宗教始終不能發展到唯一絕對的大神觀念。當然亦是教權不能凌駕政權之上的原因。在宗教上的統一天國尚未成熟之前,政治上的統一帝國已經先建立起來;因此宗教的統治,便永不能再出現了。
商民族或許是古代唯一最先崇拜大神的人。上帝之觀念,自淮河流域的商人帶來,加入中國文化系統,然而商民族與其先進的夏民族的關係,正和亞述人與巴比侖人的關係相似。武力征服之後,文化上建設能力卻不充分,免不得沿襲其被征服民族文化遺產。因此上帝觀念之輸入,不過使舊有宗教之上增加一個較大的神,而未能消滅或統治了原有的多神。並且受了原始中國人實際思想之同化,所謂上帝已失天地之「天」的觀念合而為一。因為中國古文化的特質,是近於唯物的,其所崇奉之每一神祗,就代表一件有利於民生的實物(如天地山川等)。上帝於是乃成了自然界一個最大物質的代表。後來墨子——他是宗教的商民族之遺裔——想替中國增設一個以上帝崇拜為中心的宗教,終歸沒有成功,似乎那時間已經太晚了。
此外王治心著《中國宗教思想史大綱》,於此問題亦有類似之解說。又近見新出版《東方與西方》第一第二期有許思園《論宗教在中國不發達之原因》,唐君毅論《墨子與西方宗教精神》兩文,皆值得參看。)
一宗教是什麼
宗族生活、集團生活同為最早人群所固有;但後來中國人家族生活偏勝,西方人集團生活偏勝,各走一路。西方之路,基督教實開之,中國之路則打從周孔教化來的,宗教問題實為中西文化的分山嶺。凡此理致,於上已露其端。現在要繼續闡明的,是周孔教化及其影響於中國者,同時,對看基督教所予西洋之影響。於此,必須一談宗教。
人類文化都是以宗教開端;且每依宗教為中心。人群秩序及政治,導源於宗教,人的思想知識以至各種學術,亦無不導源於宗教。並且至今尚有以宗教包辦一切的文化——西藏其一例。不僅文化不甚高的時候如此,便是高等文化亦多託庇在一偉大宗教下,而孕育發展出來——近代歐美即其例。我們知道,非有較高文化不能形成一大民族;而此一大民族之統一,卻每都有賴一個大宗教。宗教之漸失其重要,乃只挽近之事耳。
蓋人類文化占最大部分的,誠不外那些為人生而有的工具手段、方法技術、組織制度等。但這些雖極佔分量,卻只居從屬地位。居中心而為之主的,是其一種人生態度,是其所有之價值判斷。——此即是說,主要還在其人生何所取捨,何所好惡,何是何非,何去何從。這裡定了,其他一切莫不隨之,不同的文化,要在這裡辨其不同。文化之改造,亦重在此,而不在其從屬部分。否則,此處不改,其他盡多變換,無關宏旨。此人生態度或價值判斷寓於一切文化間,或隱或顯,無所不在,而尤以宗教、道德、禮俗、法律,這幾樣東西特為其寄寓之所。道德、禮俗、法律皆屬後起,初時都蘊孕於宗教之中而不分,是即所以人類文化不能不以宗教開端,並依宗教作中心了。
人類文化之必造端於宗教尚自有故。蓋最早之人群,社會關係甚疏,彼此相需相待不可或離之結構未著;然若分離零散則不成社會,亦將無文化,宗教於此,恰好有其統攝凝聚的功用。此其一,又社會生活之進行,不能不賴有一種秩序,但群眾間互相了解,彼此同意,從理性而建立秩序,自不能期望於那時的人。而且因衝動太強,民+攵/日不畏死,峻法嚴刑亦每每無用,建立秩序之道幾窮。宗教恰好在此處,有其統攝馴服的功用。此其二。此兩種功用皆從一個要點來,即趁其在惶怖疑惑及種種不安之幻想中,而建立一共同信仰目標。一共同相信目標既立,渙散的人群自能收攏凝聚,而同時宰制眾人調馴蠻性的種種方法,亦從而得到了。
宗教是什麼?此非一言可答。但我們卻可指出,所有大大小小高下不等的種種宗教,有其共同之點,就是:一切宗教都從超絕於人類知識處立他的根據,而以人類情感之安慰意志之勖勉為事。(1)(見《東西文化及其哲學》第90頁。)分析之,可得兩點:
一、宗教必以對於人的情志方面之安慰勖勉為其事務;
二、宗教必以對於人的知識方面之超外背反立其根據。
世間不拘何物,總是應於需要而有。宗教之出現,即是為了人類情志不安而來。人類情志方面,安或不安,強或弱,因時代變化而異。所以自古訖今,宗教亦時盛時衰。——這是從前一面看。從後一面看:儘管宗教要在超絕於知識處立足,而如何立足法(如何形成其宗教),卻必視乎其人之知識文化而定。人類知識文化各時各地既大為不等,所以其宗教亦就高下不等。
據此而談,人類文化初期之需要宗教,是當然的。因那時人類對於自然環境,一切不明白;由於不明白,亦就不能控制,由於不能控制,亦就受其威脅禍害,而情志遂日在惶怖不安之中。同時,其只能有極幼稚之迷信,極低等之宗教,亦是當然的,因那時人的知識文化,原只能產生這個。在此後,一般說來,人類對付自然之知能是進步了。而天災雖減,人禍代興,情志不安的情形還是嚴重。且其法律和道德雖漸漸有了,還不足以當文化中心之任,為了維持社會,發展文化,尤其少不了宗教。所以上古中古之世,宗教稱盛,必待有如歐洲近代文明者出現,局勢乃為之一變:
第一,科學發達,知識取迷信玄想而代之。
第二,征服自然之威力猛進,人類意態轉強。
第三,富於理智批評的精神,於信仰之不合理者漸難容認。
第四,人與人相需相待不可或離之結構,已從經濟上建築起來,而社會秩序則受成於政治。此時作為文化之中心者,已漸在道德、禮俗暨法律。
第五,生活競爭激烈,物質文明之誘惑亦多,人生疲於對外,一切模糊混過。
人們對於宗教之需要既遠不如前,而知見明利,又使宗教之安立倍難於前;於是從近代到今天,宗教之失勢,遂不可挽。
有的人,輕率推斷宗教後此將不復在人類文化中有其位置。此證之以最近歐美有識之士,警覺於現代文明之危機者,又轉其眼光及興趣於宗教,而有以知其不然。我們說到此,亦不能不更向深處說一說。
宗教是什麼?如我在《東西文化及其哲學》所說:
宗教者,出世之謂也。方人類文化之萌,而宗教萌焉;方宗教之萌,而出世之傾向萌焉。人類之求生活傾向為正,為主,同時此出世傾向為反,為賓。一正一反,一主一賓。常相輔以維繫生活而促進文化。(《東西文化及其哲學》第113頁)
本書前章亦曾提及:
人類的生命,具有相反之兩面:一面是從軀殼起念之傾向;又一面是傾向於超軀殼或反軀殼。(中略)宗教正是代表後一傾向。
宗教的真根據,是在出世。出世間者,世間之所託。世間有限也,而托於無限;世間相對也,而托於絕對;世間生滅也,而托於不生滅。超軀殼或反軀殼,無非出世傾向之異名。這傾向,則為人類打開一般生物之錮閉性而有:
(上略)蓋生物進化到人類,實開一異境;一切生物均限於「有對」之中,唯人類則以「有對」超進於「無對」——他一面還是站腳在「有對」,一面實又超「有對」而進於「無對」了。(《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最後覺悟》第342頁)
世間,出世間,非一非異,隔而不隔。從乎有對則隔;從其無對則木隔——這些話只是說在這裡,不及講明,講明待另成專書。
人總是若明若昧也,或直接或間接地,傾向於出世,若不容已,此亦不必皆形成宗教,而宗教之本,則在此。費爾巴哈(L.Feuerbach)著《宗教之本質》一書,其第一章總括地說「依賴感乃是宗教的根源」,我們說到信教,亦恆雲「皈依」,其情恰亦可見。然依賴卻有多種不同,宗教最初可說是一種對於外力之假借;此外力卻實在就是自己。其所依賴者,原出於自己一種構想。但這樣轉一灣過來,便有無比奇效。因為自己力量原自無邊,而自己不能發現。宗教中所有對象之偉大、崇高、永恆、真實、美善、純潔,原是人自己本具之德,而自己卻相信不及。經這樣一轉灣,自己隨即偉大,隨即純潔,於不自覺,其自我否定,每每就是另一方式並進一步之自我肯定。宗教最後則不經假借,徹達出世,依賴所依賴泯合無間,由解放自己而完成自己。所以同一禮拜祈禱,同一懺悔清修,恆視其人而異其內容。宗教之恆視其時代文化而異其品第,亦正為此。
「弱者而後需要宗教,愚者而後接受宗教」,過去或不免有此情形,非所論於一切。胡石青先生有雲「理智盡處生信仰」,此謂理智有盡,理智與信仰非必不相容。基督徒有雲「宗教之可貴,在它使人得到最大的好處」,此好處謂「永生」。「永生」雖為基督教名詞,而其旨引申可通於一切。這兩則說話都不及深,而宗教之可能,宗教之必要,端可識已。
二宗教在中國
宗教在中國,有其同於他方之一般的情形,亦有其獨具之特殊的情形。文化都是以宗教開端,中國亦無例外。有如王治心《中國宗教思想史大綱》所述,最早之圖騰崇拜、庶物崇拜、群神崇拜等,即其一般的情形。其自古相傳未斷之祭天祀祖,則須分別觀之,在周孔教化未興時,當亦為一種宗教,在周孔教化既興之後,表面似無大改,而留心辨察實進入一特殊情形了。質言之,此後之中國文化,其中心便移到非宗教的周孔教化上,而祭天祀祖只構成周孔教化之一條件而已。
往者胡石青先生論中國宗教,(1)(見胡著《人類主義初草》第34頁。此書胡氏自印,坊間無售處。)似未曾留心此分別,茲先引述其說,再申明我的意見。
胡先生列世界宗教為三大系:希伯來一系,印度一系,而外中國亦為一系。他說,「大教無名,唯中國系之宗教足以當之」,其內容「合天人,包萬有」;約舉要義則有三:
一、尊天。「天之大德曰生」,「萬物本乎天」,人之存在,不能自外於天地。
二、敬祖。「人為萬物之靈」,而「人本乎祖」,究本身之由來,不能自外於祖先。
三、崇德報功。漁牧工業,宮室舟車,文物制度,凡吾人生活日用皆食古人創造之賜,要莫能外。——按祭孔應屬於此一則中。
此三原則,皆有充量誠信之價值,決不利用人民因理智不到而生畏懼之弱點,以別生作用。亦不規定入教之形式,不作教會之組織,以示拘束。與此不悖之各地習俗或外來宗教,亦不加干涉,不事排斥,亘古不見宗教戰爭,故實為人類信仰中之唯一最正大最自由者。——以上均見胡著《人類主義初草》第一篇第三章。
胡先生一面不把中國划出於宗教範圍外,一面亦不曾歪曲了中國的特殊事實,貶損了中國的特殊精神。這是一種很通的說法,我們未嘗不可以接受之。卻是我願點出:心此所說,都是早經周孔轉過一道手而來的,恐怕不是古初原物。如我推斷,三千年前的中國不出一般之例,近三千年的中國,則當別論。胡先生似不免以近三千年的中國為準,而渾括三千年前的中國在內。以下接續申明我的意見。
前於第一章列舉「幾乎沒有宗教的人生」為中國文化一大特徵,說中國文化內缺乏宗教,即是指近三千年而言。何以說中國文化,斷自周孔以後,而以前不計?則以中國文化之發展開朗,原是近三千年的事,即周孔以後的事;此其一。中國文化之流傳到現在,且一直為中國民族所實際受用者是周孔以來的文化。三千年以上者,於後世生活無大關係,僅在文化史上佔分量而已;此其二。周孔以來的中國文化,其中有一些成為顯然屬於宗教範疇,何以說它缺乏宗教,說它是「幾乎沒有宗教的人生」?則以此三千年的文化,其發展統一不依宗教做中心。前說,非較高文化不能形成一大民族,而此一大民族文化之統一,每有賴一大宗教。中國以偌大民族,偌大地域,各方風土人情之異,語音之多隔,交通之不便,所以樹立其文化之統一者,自必有為此一民族社會所共信共喻共涵養生息之一精神中心在,唯心此中心,而後文化推廣得出,民族生命擴延得久,異族迭入而先後同化不為礙。此中心在別處每為一大宗教者,在這裡卻誰都知道是周孔教化而非任何一宗教。
兩千餘年來中國之風教文化,孔子實為其中心。不可否認地,此時有種種宗教並存。首先有沿襲自古的祭天祀祖之類。然而卻已變質,而構成孔子教化內涵之一部分。再則有不少外來宗教,如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等等。然試問,這些宗教進來,誰曾影響到孔子的位置?非獨奪取中心地位談不到,而且差不多都要表示對孔子之尊重,表示彼此並無衝突,或且精神一致。結果,彼此大家相安,而他們都成了「幫腔」。這樣,在確認周孔教化非宗教之時,我們當然就可以說中國缺乏宗教這句話了。
三周孔教化非宗教
中國數千年風教文化之所由形成,周孔之力最大。舉周公來代表他以前那些人物;舉孔子來代表他以後那些人物;故說「周孔教化」。周公及其所代表者,多半貢獻在具體創造上,如禮樂制度之製作等。孔子則似是於昔賢製作,大有所悟,從而推闡其理以教人。道理之創發,自是更根本之貢獻,啟迪後人於無窮。所以在後兩千多年的影響上說,孔子又遠大過周公。為判定周孔教化是否宗教,首先要認清孔子為人及孔門學風。
孔子及其門徒之非宗教論者已多。例如美國桑戴克(LynnThorndike)(世界文化史)一書所說就很好,他說:
孔子絕不自稱為神所使,或得神啟示,而且「子不語怪、力、亂、神。」
孔子沒後,弟子亦未奉之為神。
孔子不似佛之忽然大覺,但「學而不厭」,「過則勿憚改」。
孔子絕無避世之意,而周遊列國,求有所遇,以行其改革思想(這對於宗教出世而說,孔子是世俗的)。
孔子嘗答其弟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其自表甚明。
在費爾巴哈《宗教本質講演錄》中,曾說「唯有人的墳墓才是神的發祥地」,又說「若世上沒有死這回事,那亦就沒宗教了」。這是絕妙而又精確的話。世間最使人情志動搖不安之事,莫過於所親愛者之死和自己的死。而同時生死之故,最渺茫難知。所以它恰合於產生宗教的兩條件:情志方面正需要宗教,知識方面則方便於宗教之建立。然在宗教總脫不開生死鬼神這一套的,孔子偏不談它。這就充分證明孔子不是宗教。
隨著生死鬼神這一套而來的,是宗教上之罪福觀念,和祈禱禳祓之一切宗教行為。但孔子對人之請禱,先後問他「有諸?」繼之則曰「丘之禱也久矣!」對人媚奧媚灶之問,則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宗教所必具之要素,在孔子不具備,在孔子有他一種精神,又為宗教所不能有。這就是他相信人都有理性,而完全信賴人類自己,所謂「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什麼事該作,什麼事不該作,從理性上原自明白。一時若不明白,試想一想看,終可明白。因此孔子沒有獨斷的標準給人,而要人自己反省。例如宰我嫌三年喪太久,似乎一周年亦可以了。孔子絕不直斥其非,和婉地問他「食夫稻,衣夫錦,於汝安乎?」他回答曰「安」,便說:「汝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汝安,則為之!」說明理由,仍讓他自己判斷。又如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孔子亦只婉嘆地說:「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指出彼此之觀點,而不作斷案。誰不知儒家極重禮,但你看他卻可如此隨意拿來討論改作;這就是宗教里所萬不能有的事。各大宗教亦莫不各有其禮,而往往因末節一點出入,引起凶爭慘禍。試舉一例,以資對照:
英王亨利第八曾親身審判信奉Zwingli主張之新教徒,並引據聖經以證明基督之血與肉,果然存在於儀節之中,乃定以死刑,用火焚而殺之。1539年國會又通過法案曰「六條」(SixArticles),宣言基督之血與肉公然存在於行聖餐禮時所用之麵包與酒中,凡膽敢公然懷疑者,則以火焚之(下略)(見何炳松《中古歐洲史》第278頁)
這是何等迷信固執不通!在我們覺得可駭亦復可笑,其實在他們是不足怪的。宗教上原是奉行神的教誡,不出於人的製作。其標準為外在的,呆定的,絕對的。若孔子教人所行之禮,則是人行其自己應行之事,斟酌於人情之所宜,有如《禮記》之所說「非從天降,非從地出,人情而已矣」。其標準不在外而在內,不是呆定的而是活動的。
照王治心先生《中國宗教思想史大綱》所述,中國古來崇信「天」之宗教觀念,沿至東周而有變化,至春秋戰國百家爭鳴之時而分兩路。儒家和道家,皆懷疑一路之代表;唯墨家則代表信仰一路。道家老子莊子,顯然具有無神論及唯物論機械論之論調,儒家孔子雖沒有否定神之存在,而言語間模稜含糊,其神好像存於主觀而止。所以墨子《非儒篇》譏評他們「無鬼而學祭禮」,是很切當的。下傳至孟子荀子,孟子還從民意驗取天意,荀子就根本否認天的意志,而說君子「敬其在己而不慕其在天」,其反對「錯人而思天」,與《左傳》上「國將興,聽於民;國將亡,聽於神」意思相同。後來漢朝王充作《論衡》,極力破除迷信,以淵源於荀派。墨子學派後來不傳,其所根源古代的天神崇拜,則影響於中國下層社會甚大雲。——這所說,大體都很對,只末一句,待商。
四中國以道德代宗教
孔子並沒有排斥或批評宗教(這是在當時不免為愚笨之舉的),但他實是宗教最有力的敵人,因他專從啟發人類的理性作功夫。中國經書在世界一切所有各古代經典中,具有誰莫與比的開明氣息,最少不近理的神話與迷信。這或者它原來就不多,或者由於孔子的刪訂。這樣,就使得中國人頭腦少了許多障蔽。從《論語》一書,我們更可見孔門的教法,一面極力避免宗教之迷信與獨斷(dogma),而一面務為理性之啟發。除上舉宰我、子貢二事例外,其他處處亦無非指點人用心回省。例如——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
子曰,已矣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
司馬牛問君子,子曰,君子不憂不懼。曰,不憂不懼斯謂之君子已乎?子曰,內省不咎,夫何憂何懼。
子曰,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回也不愚。
君子有九思:視思明,聽思聰,色思溫,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問,忿思難,見得思義。
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
子貢方人,予曰,賜也,賢乎哉!夫我則不暇。
子曰,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
論語中如此之例,還多得很,從可想見距今二千五百年前孔門的教法與學風。他總是教人自己省察,自己用心去想,養成你自己的辨別力。尤其要當心你自己容易錯誤,而勿甘心於錯誤。儒家沒有什麼教條給人;有之,便是教人反省自求一條而已。除了信賴人自己的理性,不再信賴其他。這是何等精神!人類便再進步一萬年,怕亦不得超過罷!
請問:這是什麼?這是道德,不是宗教。道德為理性之事,存於個人之自覺自律。宗教為信仰之事,寄於教徒之恪守教誡。中國自有孔子以來,便受其影響,走上以道德代宗教之路。這恰恰與宗教之教人舍其自信而信他,棄其自力而靠他力者相反。
宗教道德二者,對個人,都是要人向上遷善。然而宗教之生效快,而且力大,並且不易失墜。對社會,亦是這樣。二者都能為人群形成好的風紀秩序,而其收效之難易,卻簡直不可以相比。這就為宗教本是一個方法,而道德則否。宗教如前所分析,是一種對於外力之假借,而此外力實在就是自己。它比道德多一個灣,而神妙奇效即在此。在人類文化歷史上,道德比之宗教,遠為後出。蓋人類雖為理性的動物,而理性之在人,卻必漸次以開發。在個體生命上,要隨著年齡及身體發育成長而後顯。在社會生命上,則須待社會經濟文化之進步為其基礎,乃得透達而開展。不料古代中國竟要提早一步,而實現此至難之事。我說中國文化是人類文化的早熟,正指此。
孔子而後,假使繼起無人,則其事如何,仍未可知。卻恰有孟子出來,繼承孔子精神。他是最能切實指點出理性,給人看的。茲略舉其言,以見一斑:
(上略)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上略)故曰,口之於味也,有同嗜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
可欲之謂善。(下略)
無為其所不為,無欲其所不欲,如此而已矣!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欲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
後來最能繼承孟子精神的,為王陽明。他就說「只好惡,便盡了是非」。他們徑直以人生行為準則,交託給人們的感情要求,真大膽之極!我說他「完全信賴人類自己」,就在此。這在古代,除了中國,除了儒家,沒有誰敢公然這樣主張。
徑直以人生行為的準則,交託於人們的感情要求,是不免危險的。他且不言,舉一個與宗教對照之例於此:在中國的西北如甘肅等地方,回民與漢民雜處,其風紀秩序顯然兩樣。回民都沒有吸鴉片的,生活上且有許多良好習慣。漢民或吸或不吸,而以吸者居多。吸鴉片,就懶惰,就窮困,許多缺點因之而來。其故,就為回民是有宗教的。其行為準於教規。受教會之監督,不得自便。漢民雖號稱尊奉孔聖,卻沒有宗教規條及教會組織,就在任聽自便之中,而許多人墮落了。
這種失敗,孔孟當然沒有看見。看見了,他仍未定放棄他的主張。他們似乎徹底不承認有外在準則可循。所以孟子總要爭辯義在內而不在外。在他看,勉循外面標準,只是義的襲取。只是「行仁義」而非「由仁義行」——其論調之高如此;然這是儒家真精神。這才真是道德,而分毫不雜不假,不可不知。
但宗教對於社會所擔負之任務,是否就這樣以每個人之自覺自律可替代得了呢?當然不行。古代宗教往往臨乎政治之上,而涵容禮俗法制在內,可以說整個社會靠它而組成,整個文化靠它作中心,豈是輕輕以人們各自之道德所可替代!縱然欹重在道德上,道德之養成似亦要有個依傍,這個依傍,便是「禮」。事實上,宗教在中國卒於被替代下來之故,大約由於二者:
一、安排倫理名分以組織社會;
二、設為禮樂揖讓以涵養理性。
二者合起來,遂無事乎宗教。(1)(舊著《東西文化及其哲學》曾說孝弟的提倡,禮樂的實施,二者合起來,就是孔子的宗教。見原書第140—141頁,可參看。)此二者,在古時原可攝之於一「禮」字之內。在中國代替宗教者,實是周孔之「禮」。不過其歸趣,則在使人走上道德之路,恰有別於宗教,因此我們說:中國以道德代宗教。
五周孔之禮
道德、宗教皆今世才有之名詞,古人無此分別,孔子更未必有以道德代宗教的打算。不過我們從事後看去,中國歷史上有此情形,而其關鍵則在孔子而已。孔子深愛理性,深信理性。他要啟發眾人的理性,他要實現一個「生活完全理性化的社會」,而其道則在禮樂制度。蓋理性在人類,雖始於思想或語言,但要啟發它實現它,卻非僅從語言思想上所能為功。抽象的道理,遠不如具體的禮樂。具體的禮樂,直接作用於身體,作用於血氣;人的心理情致隨之頓然變化於不覺,而理性乃油然現前,其效最大最神。這些禮樂,後世久已不得而見,其流傳至今者不過儒書(如《禮記》、《儀禮》等)上一些記載而已。在把它通盤領會以後,我們知道樂禮設施之眼目,蓋在清明安和四字,試看它所說的:
清明在躬,志氣如神。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廣樂以成其教。樂行而民鄉方,可以觀德矣。德者,性之端也;樂者,德之華也;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髮外,唯樂不可以為偽。
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久則天,天則神。天則不言而信,神則不怒而威,致樂以治心者也。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心中斯須不和不樂,而鄙詐之心入之矣。外貌斯須不庄不敬,而易慢之心入之矣。故樂也者,動於內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樂極和,禮極順。內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弗與爭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故曰,致禮樂之道,舉而錯之天下無難矣!Z(上略)故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
理性是什麼,下章隨有分析說明。這裡且以清明安和四字點出之,形容之。而顯然與理性相違者,則有二:一是愚蔽偏執之情;一是強暴衝動之氣。二者恆相因而至;而有一於此,理性即受到妨礙。質言之,人即違失於理性。這是孔子所最怕的。孔子本無所憎惡於宗教,然而他卻容受不了這二者。這二者在古代宗教每不能免;他既避之若不及,於是亦就脫出宗教之路。
人類的最大禍患,即從人類而來。天災人禍二者相較,人禍遠凶過天災。在沒有文化時,還差些;愈有文化,愈不得了。今日世界戰爭,是其顯例。「移風易俗,天下皆寧」,是儒者所抱志願;照我替他解說,就是要使人間無人禍而已。人禍如何得免?此應察看人禍究由何起。很多說是由自私起的,並以為自私是人的本性。這完全是一誤解,此暫不加剖辨且提出一問題來:一個明白人是否亦要自私?或許有人承認,明白人不自私罷。然則病在不明白而已。再試問:一個自私的人若極其明白,是否還必得損人以求利己?似乎許多事理所詔示吾人者,不如此罷(所詔示者,都是:兩利為利,損人亦將損己,為了利己不必損人)。然則問題還是怕不明白而已。再設想:人雖自私,卻絕不殘暴,是否禍害可以減輕呢?諒來必亦承認是可減輕的。然則自私還不可怕,可怕是強暴兇殘了。總起來說,人禍之所由起及其所以烈,實為愚蔽偏執之情與強暴衝動之氣兩大問題。若得免於二者,自私未足為禍。更實在講,若免於二者,則亦無自私;不過此理深細,人多不識罷了。總之,愚蔽、強暴、自私是一邊;清明安和的理性,又是一邊;出於此則入於彼。人而為禍於人,總由前者;從乎理性,必無人禍。古時儒家徹見及此,乃苦心孤詣努力一偉大的禮樂運動,以求消弭人禍於無形。它要把人生一切安排妥當而優美化之,深醇化之,亦即徹頭徹尾理性化之。古時人的公私生活,從政治、法律、軍事、外交,到養生送死之一切,既多半離不開宗教,所以它首在把古宗教轉化為禮,更把宗教所未及者,亦無不禮樂化之。所謂「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蓋要人常不失於清明安和,日遠於愚蔽與強暴而不自知。
儒家之把古宗教轉化為禮,馮友蘭先生見之最明,言之甚早。他先以一篇論文發表,後又著見於他的《中國哲學史》417—432頁。他引證儒家自己理論,來指點其所有祭祀喪葬各禮文儀式,只是詩,只是藝術,而不復是宗教。這些禮文,一面既妙能慰安情感,極其曲盡深到;一面復見其所為開明通達,不悖理性。他說:
近人桑戴延納(GeorgeSantayana)主張宗教亦宜放棄其迷信與獨斷,而自比於詩。但依儒家對於其所擁護之喪祭各禮之解釋,則儒家早已將古時之宗教,修正為詩。古時之喪祭各禮,或為宗教儀式,其中包含不少之迷信與獨斷,但儒家以述為作,加以澄清,與之以新意義,使之由宗教變而為詩,斯乃儒家之大貢獻也。
本來在儒家自己的話中,亦實在說得太分明了。例如:
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愛敬之至矣;禮節文貌之盛矣!苟非聖人,莫之能知也。聖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荀子《禮論篇》)
雩而雨,何也?曰,無何也,猶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後決大事,非以為求得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荀子《天論篇》)
大約從祀天祭祖以至祀百神這些禮文,在消極一面可說是不欲驟改驟廢,以驚駭世俗人的耳目;在積極一面,則一一本皆有其應有之情文,宜為適當之抒表。馮先生所謂「與之以新意義」者,其實不過使之合理化而已(凡不能使之合理化的,則不在祀典,如《禮祀·祭法》之所說)。這些禮文,或則引發崇高之情,或則綿永篤舊之情,使人自盡其心而涵厚其德,務鄭重其事而妥安其志。人生如此,乃安穩牢韌而有味,卻並非要向外求得什麼。——此為其根本不同於宗教之處。
表面上看,其不同於宗教者在其不迷信。然須知一般人為何要迷信?孔子又如何便能教人不迷信?一般地說,迷信實根於人們要向外有所求得之心理而來。我在舊著中曾說
宗教這樣東西,飢不可為食,渴不可為飲,而人們偏喜歡接受它,果何所為呢?這就因為人們的生活多是靠希望來維持,而它是能維持希望的。人常是有所希望要求;就藉著希望之滿足而慰安;對著前面希望之接近而鼓舞;因希望之不斷而忍耐勉勵。失望與絕望,於他是難堪。然而怎能沒有失望與絕望呢!恐怕人們所希求者,不得滿足是常,得滿足或是例外哩!這樣一覽而盡,狹小迫促的世界,誰能受得?於是人們自然就要超越知識界限,打破理智冷酷,辟出一超絕神秘的世界來,使他的希望要求範圍更拓廣,內容更豐富,意味更深長,尤其是結果更渺茫不定。一般的宗教,就從這裡產生;而祈禱禳祓為一般宗教所不可少,亦就為此。雖然這不過是世俗人所得於宗教的受用,了無深義;然宗教即從而穩定其人生,使得各人能以生活下去,而不致潰裂橫決。(《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最後覺悟》67頁)
孔子正亦要穩定人生,但其所以穩定之者,又別有其道。我在舊著中曾說:
(上略)他給人以整個的人生。他使你無所得而暢快,不是使你有所得而滿足。他使你忘物忘我忘一切,不使你分別物我而逐求。怎能有這大本領?這就在他的禮樂。(《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最後覺悟》第68頁)
禮樂使人處於詩與藝術之中,無所謂迷信不迷信,而迷信自不生。孔子只不教人迷信而已,似未嘗破除迷信。他的禮樂有宗教之用,而無宗教之弊;亦正唯其極鄰近宗教,乃排斥了宗教。
六以倫理組織社會
設為禮樂揖讓以涵養理性,是禮的一面;還有「安排倫理名分以組織社會」之一面,略說如次:
前章講中國是倫理本位的社會,此倫理無疑地是脫胎於古宗法社會而來,猶之禮樂是因襲自古宗教而來一樣。孔子自己所說「述而不作」,大約即指此等處。而其實呢,恰是寓作於述,以述為作。古宗教之蛻化為禮樂,古宗法之蛻化為倫理,顯然都經過一道手來的。禮樂之製作,猶或許以前人之貢獻為多;至於倫理名分,則多出於孔子之教。孔子在這方面所作功夫,即《論語》上所謂「正名」。其教蓋著於「春秋」,「春秋以道名分」(見莊子《天下篇》)正謂此。
我起初甚不喜「名分」之說,覺得這誠然是封建了。對於孔子之強調「正名」,頗不感興趣;所以《東西文化及其哲學》講孔子處,各樣都講到,獨不及此。心知其與名學、論理不甚相干,但因不瞭然其真正意義所在,亦姑妄聽之。我之恍然有悟,實在經過幾多步驟來的。領悟到社會結構是文化的骨幹,而中國文化之特殊,正須從其社會是倫理本位的社會來認識,這是開初一步。這是早先講東西文化及其哲學時,全未曾懂得的。到講鄉村建設理論時,固已點出此倫理本位的社會如何不同於西洋之個人本位的社會或社會本位的社會;然只模糊意識到它是家族本位的宗法社會之一種蛻變,還未十分留意其所從來。最後方曉得孔子特別著眼到此,而下了一番功夫在。這就是我以前所不瞭然的「名分」與「正名」。假如不經過這一手,歷史亦許輕輕滑過,而倫理本位的社會未必能形成。
封建社會例有等級身份等區別;此所謂「名分」似又其加詳者。等級身分之所以立,本有其政治的意義和經濟的意義;但其建立與鞏固,則靠宗教。蓋一切宗法的秩序,封建的秩序要莫不仰托神權,而於宗教植其根,此驗之各地社會而皆然者。階級身分之幾若不可逾越不可侵犯者,正為此。中國之倫理名分,原出於古宗法古封建,誰亦不否認;卻是孔子以後,就非宗法封建原物,愈到後來愈不是。此其變化,與禮樂、宗教之一興一替,完全相聯為一事,同屬理性抬頭之結果。
我們試舉幾個淺時事例——
印度和中國,同為具有古老傳統的社會,在其社會史上皆少變化進步。但他們卻有極端不同處:印度是世界上階級身分區別最多最嚴的社會,而中國卻最少且不嚴格(這種較量當然不包含近代歐美社會)。像印度之有幾千種區別,舉其著者猶有八十幾種,在中國人是不得其解的,且不能想像的。像印度有那種「不可摸觸的人」,中國人聽說只覺好笑,沒有人會承認這事。此一極端不同,與另一極端不同相聯。另一極端不同是:印度宗教最盛,而中國恰缺乏宗教,前者正是由於宗教,而使得社會上固執不通的習俗觀念特別多;後者之開豁通達,則理性抬頭之明徵也。
再一個例,是日本。日本渡邊秀方著《中國國民性論》一書(北新書局譯本),曾指出中國人計君恩之輕重而報之以忠義,不同乎日本武士為忠義的忠義(見原書23頁)。如諸葛亮總念念於三顧之恩,其忠義實由感激先帝知遇;在日本的忠臣更無此計較之念存。難道若非三顧,而是二顧或一顧,就不必如此忠義嗎?他不曉得這原是倫理社會的忠義和封建社會的忠義不同處,而卻被他無意中點出了。封建社會的關係是呆定的;倫理社會,則其間關係准乎情理而定。孟子不是說過: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儒家的理論原如是,受儒家影響的中國社會亦大致如是。唯日本過去雖承襲中國文化,而社會實質不同於中國,亦猶其後來之襲取西洋文化而社會實質不同於西洋一樣。關於此層(日本社會是封建的而非倫理的),本書以後還論到,可參看。
三則,中國社會向來強調長幼之序,此固倫理秩序之一原則,封建秩序所鮮有。然即在重視長幼之序中,仍有諺語云「人長理不長,那必須拖尺把長」,可見其邁往於理性之精神。
從上三例,恰見有一種反階級身分的精神,行乎其間。其所以得如是結果,正由當初孔子所下的功夫(所謂「正名」,所謂「春秋以道名分」),初非強調舊秩序,而是以舊秩序為藍本,卻根據理性作了新估定,隨處有新意義加進去。舉其顯明之例:世卿(卿相世襲),在宗法上說,在封建上說,豈非當然的?而春秋卻譏世卿非禮。又如弒君弒父於宗法封建之世自應絕對不容,然而依春秋義例,其中盡多曲折。有些是正弒君的罪名,使亂臣賊子懼;有些是正被殺者的罪名,使暴君凶父懼。後來孟子說的「聞誅一夫紂,未聞弒君」,正本於此。司馬遷說「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如此之類的「微言大義」、「非常異義可怪之論」,是很多的。舊秩序至此,慢慢變質,一新秩序不知不覺誕生出來。
新秩序,指倫理社會的秩序,略如我前章所說者。其誕生尚遠在以後——須在封建解體之後,約當西漢世。不過尋根溯源,不能不歸功孔子。孔子的春秋大義,對當時封建秩序作修正功夫,要使它理想化,結果是白費的。但雖沒有其直接的成就,卻有其間接的功效:第一便是啟發出人的理性,使一切舊習俗舊觀念都失其不容懷疑不容商量的獨斷性,而憑著情理作權衡。固然那些細微曲折的春秋義例,不能喻俗;而情理自在人心,一經啟發,便蔚成勢力,浸浸乎要來衡量一切,而莫之能御。此即新秩序誕生之根本。第二便是諄諄於孝弟,敦篤家人父子之間的恩情,並由近以及遠,善推基所為,俾社會關係建築於情誼之上。這又是因人心所固有而為之導達,自亦有沛然莫御之勢。中國社會上溫潤之氣,余於等威之分,而倫理卒代封建為新秩序者,原本在此。
倫理之封建為新秩序,於此可舉一端為證明。例如親兄弟兩個,在父母家庭間,從乎感情之自然,夫豈有什麼差別兩樣?然而在封建社會一到長大,父死子繼,則此兄弟兩個就截然不同等待遇了——兄襲爵祿財產,而弟不與。此種長子繼承製由何而來?梅因(HenryS·Maine)在其《古代法》名著中,曾指出一個原則:「凡繼承製度之與政治有關係者,必為長子繼承製。」大抵封建秩序宗法秩序,都是為其時政治上經濟上有其必要而建立;而超家庭的大集團生活則具有無比強大力量,抑制了家庭感情。及至時過境遷,無復必要,而習俗相沿,忘所自來,此一制度每每還是機械地存在著。戰前(1936)我到日本參觀其鄉村,見有所謂「長子學校」者,訝而問之。乃知農家土地例由長子繼承,餘子無分。餘子多轉入都市謀生,長子多留鄉村;因而其教育遂間有不同。此足見其去封建未久,遺俗猶存。其實,就在歐洲國家亦大多保留此種風俗至於最近,唯中國獨否。中國實行遺產均分諸子辦法,據梁任公先生《中國文化史》說,幾近二千年了(見《飲冰室合集》之專集第十八冊)。這不是一件小事,這亦不是偶然。這就是以人心情理之自然,化除那封建秩序之不自然。所謂以倫理代封建者,此其顯著之一端。在一般之例,都是以家庭以外大集團的勢力支配了家庭關係。可說由外而內,其社會上許多不近情不近理不平等的事,非至近代未易糾正。而此則把家庭父子兄弟的感情關係推到大社會上去。可說由內而外,就使得大社會亦從而富於平等氣息和親切意味,為任何其他古老社會所未有。這種變化行乎不知不覺;倫理秩序初非一朝而誕生。它是一種禮俗,它是一種脫離宗教與封建,而自然形成於社會的禮俗。——禮俗,照一般之例恆隨附於宗教,宗教例必掩護封建,而禮俗則得封建之支持。但此則受啟發於一學派,非附麗於宗教,而且宗教卒自此衰歇。它受到社會廣泛支持,不倚靠封建或任何一種勢力,而且封建正為它所代替。
即此禮俗,便是後二千年中國文化的骨幹,它規定了中國社會的組織結構,大體上一直沒有變。舉世詫異不解的中國社會史問題,正出在它身上。所謂歷久鮮變的社會,長期停滯的文化,皆不外此。何以它能這樣長久不變?十八世紀歐洲自然法思潮中魁斯奈(FrancoisQuesnay1694—1774)嘗解答說:中國所喚作天理天則的,正是自然法其物;中國文物制度正是根本於自然法,故亦與自然同其悠久。這話不為無見。禮俗本來隨時在變的,其能行之如此久遠者,蓋自有其根據於人心,非任何一種勢力所能維持。正如孟子所說「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孔子原初一番啟發功夫之恰得其當,實最關緊要。
以我推想,孔子最初著眼的,與其說在社會秩序或社會組織,毋寧說是在個人——個人如何完成他自己;即中國老話「如何做人」。不過,人實是許多關係交織著之一個點,做人問題正發生在此,則社會組織社會秩序自亦同在著眼之中。譬如古希臘一個完滿的人格與最好的市民,兩個觀念是不易分別的。這就是從團體(城市國家)之一分子來看個人,團體關係遂為其著眼所及。中國情形大約最早就不同,因而孔子亦就不是這看法,而著眼在其為家庭之一員。而在家庭呢,又很容易看到他是父之子,子之父……一類的倫偶相對關係,而置全體(全家)之組織關係於其次。一個完滿的人格,自然就是孝子、慈父……一類之綜合。卻不會說,一個完滿的人格,就是最好的「家庭之一員」那樣抽象不易捉摸的話。——這是開初一步。兩條路就從此分了:一則重在團體與個人之間的關係;一則重在此一個與彼一個之間的關係,且近從家庭數起。一個人既在為子能孝,為父能慈……而孝也,慈也,卻無非本乎仁厚肫摯之情;那麼,如何敦厚此情感,自應為其著眼所在。——這是第二步。而孔子一學派所以與其他學派(中國的乃至世界的)比較不同之點,亦遂著於此;這就是人所共知的,孔子學派以敦勉孝弟和一切仁厚肫摯之情為其最大特色。孝子、慈父……在個人為完成他自己;在社會,則某種組織與秩序亦即由此而得完成。這是一回事,不是兩回事。猶之希臘人於完成其個人人格時,恰同時完成其城市國家之組織,是一樣的。不過,市民在其城市國家中之地位關係與權利義國,要著之於法律;而此則只可演為禮俗,卻不能把它作成法律。——這是第三步。而儒家倫理名分之所由興,即在此了。
禮俗與法律有何不同?孟德斯鳩《法意》上說:
蓋法律者,有其立之,而民守之者也;禮俗者,無其立之,而民成之者也。禮俗起於同風;法律本於定製。(嚴譯本十九卷十二章)
這是指出二者所由來之方式不同。其實這一不同,亦還為其本質有著分別:禮俗示人以理想所尚,人因而知所自勉,以企及於那樣;法律示人以事實確定那樣,國家從而督行之,不得有所出入。雖二者之間有時不免相濫,然大較如是。最顯明的,一些缺乏客觀標準的要求,即難以訂入法律;而凡有待於人之自勉者,都只能以風教禮俗出之。法律不責人以道德;以道德責人,乃屬法律以外之事,然禮俗卻正是期望人以道德;道德而通俗化,亦即成了禮俗。——明乎此,則基於情義的組織關係,如中國倫理者,其所以只可演為禮俗而不能成法律,便亦明白。
張東蓀先生在其所著《理性與民主》一書上說,自古希臘羅馬以來,彼邦組織與秩序即著見於其法律。唯中國不然。中國自古所謂法律,不過是刑律,凡所規定都必與刑罰有關。它卻沒有規定社會組織之功用,而只有防止人破壞已成秩序之功用。社會組織與秩序大部分存在於「禮」中,以習慣法行之,而不見於成文法(見原書62—67頁,原文甚長,大意如此)。他正亦是見到此處,足資印證,不過為什麼,一則走向法律,一則走向禮俗,張先生卻沒有論到。現在我們推原其故,就是:上面所言之第三步,早決定於那開初一步。西洋自始(希臘城邦)即重在團體與個人間的關係,而必然留意乎權力(團體的)與權益(個人的),其分際關係似為硬性的,愈明確愈好,所以走向法律,只求事實確實,而理想生活自在其中。中國自始就不同,周孔而後則更清楚地重在家人父子間的關係,而映於心目者無非彼此之情與義,其分際關係似為軟性的,愈敦厚愈好,所以走向禮俗,明示其理想所尚,而組織秩序即從以尊定。
儒家之倫理名分,自是意在一些習俗觀念之養成。在這些觀念上,明示其人格理想;而同時一種組織秩序,亦即安排出來。因為不同的名分,正不外乎不同的職位,配合擾來,便構成一社會。春秋以道名分,實無異乎外國一部法典之釐訂。為文化中心的是非取捨,價值判斷,於此昭示;給文化作骨幹的社會結構,於此備具;真是重要極了。難怪孔子說:「知我者其唯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秋乎!」然而卻不是法典,而是禮。它只從彼此相對關係上說話,只從應有之情與義上說話,而期望各人之自覺自勉(自己顧名思義)。這好像鋪出路軌,引向道德;同時,便前所說之禮樂揖讓乃得有所施。於是道德在人,可能成了很自然的事情。除了輿論制裁(社會上循名責實)而外,不像法典有待一高高在上的強大權力為之督行。所謂以道德代宗教者,至此乃完成;否則,是代不了的。
不過像春秋所設想的那套秩序,卻從未曾實現。此即前面所說的:「孔子對當時封建秩序,作修正功夫,要使它理想化,結果是白費。」其所貽於後世者,只有那倫理秩序的大輪廓。首先要明確什麼是宗教, 宗教是一種對社群所認知的主宰的崇拜和文化風俗的教化。宗教是一種社會歷史現象,多數宗教是對超自然力量、宇宙創造者和控制者的相信或尊敬,它給人以靈魂並延續至死後的信仰體系。多數宗教認為在現實世界之外,還有超自然的力量或實體(上帝、天神、鬼靈等)存在,並認為這種超自然的力量能夠影響人們的命運,因而產生敬畏和崇拜的思想感情。但是宗教不同於迷信。宗教一般是由共同的信仰、道德規範、儀禮、教團組織等要素所構成。
漢族的宗教傳統不是沒有,而是形式的不同 ,漢族的信仰是儒家思想,也可以稱之為儒教。儒家學派之前,古代社會貴族和士通過「師」與「儒」接受傳統的六德(智、信、聖、仁、義、忠),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的社會化教育。從施教的內容看,中國古代的社會教育完全是基於華夏民族在特定生活環境中長期形成的價值觀、習慣、慣例、行為規範和準則等文化要素之上而進行的。儒家學派吸收這些文化要素並上升到系統的理論高度。形成儒家思想,或者稱之為儒教。
簡單點說儒教首先的作用就是維護統治。西方信仰上帝,漢族是服從於皇帝,所謂三綱。其次是個人行為品質的修養。君子固窮,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親親相隱。。。。。。仁義禮智信,所謂五常。
延續前年的傳統道德倫理,也就是儒教信仰的篤定,在那十年期間灰飛煙滅,打倒孔家店,搗毀一切所謂的舊事物,大義滅親,批鬥,人性的醜惡在那十年達到最大化,沒有什麼能阻止如此狂熱的個人崇拜。我即是教,教即是我。極端的,恐怖的個人教派。
在此浩劫之後,沒有明確價值觀的漢族迷失了,儒教被毀,新的價值觀沒有,這一代的漢族在精神上是一片空白。沒有信仰,沒有底線。
對於西方人而言,他們總是在自己生活的此岸世界之外建造一個彼岸世界,並把到達彼岸世界看做是拜託有限性的途徑。無論是研究科學,還是信奉上帝,都是投向這個彼岸世界的努力。對於大多數中國人而言,卻沒有什麼彼岸世界。中國人不需要任何神靈就能平淡面對生活,也不怎麼需要任何慰藉去面對生死。我們生活的世界就是一個世俗世界,全部意義就在這裡。我們從古到今的儒教,就是通過血緣情感將個體與社會緊密聯繫在一起,通過家,國,天下的建構讓人們在這個集體事業和血緣傳承中得以永恆。這是我關於信仰根基的一點小看法,我思考了一天,給了自己一個小民族主義一點的解釋。
怎麼沒有?儒教就是啊。 不然呢?那些古代皇帝動不動就去祭天祭地祭孔廟啥的都是閑著沒事兒拜著玩的呀?(*ˉ︶ˉ*)
只不過儒教信仰的不是神,而是人,所以這才讓題主產生一種漢人沒有宗教信仰的錯覺么?
先說為什麼漢人一定有宗教。
啥是宗教?宗教簡單來說就是一場有組織有計劃的洗腦術,目的是為了維持更好的秩序以便於更好的管理,西方的政教分離也不過是最近幾百年的事情,在現代國家及一系列現代管理制度產生之前,如何有效率地管理一個國家維護自己的統治?答案就是宗教。
在近代科學被普及,以及天賦人權等思想啟蒙之前,沒有什麼比宗教更容易讓在位者管理一個國家了。樹立一個神,然後通過各種方式讓你去徹底相信它,讓你產生一種感覺:如果我不信仰它,我就會受到懲罰!所以,神讓你去攆狗,你就真的不敢去打雞,因為你要是去打雞,有人就會代表月亮消滅你。ㄟ( ▔, ▔ )ㄏ
所以在漢人佔據人口絕大比例的古代王朝,如果沒有宗教,你讓在位者如何管理國家?就算是現在,咱們不也在努力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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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為什麼漢人信仰的宗教是儒教,信奉的不是神而是人。
我看過一本書,記得書里有個很有意思的結論,它是這麼說的——
基因在很大程度上對一個人的抗洗腦能力有致命影響。相比而言,華人總是很難被洗腦,他們既依賴權威,同時又不相信權力,也從不迷信鬼神的力量,並對任何單一和極端的「信仰」敬而遠之。因此,宗教難以在華人社會發展壯大。西方人相信上帝的作用,並虔誠地崇拜上帝——儘管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上帝並不存在;但在華人社會,無神論自古以來就是主流思想,「我為何將命運交付給不存在的神?這真是太荒謬了!」人們這樣想。於是中國人創造了一種「聖化人格」,諸如孔子,將他作為人間偶像而不是將天堂上不可一見的神物當作自己人生的榜樣。
說到底,不管信奉哪個宗教,不管信奉的是人還是神,無非是因為信仰它能夠為自己帶來好處罷了,所以一個信仰的倒塌從來都不是外力佔主導作用,必定是因為信仰本身的內在邏輯已經不再被大多數人認同。所以,曾經確定有過的,到現在還有沒有呢?
答案見仁見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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