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起坑殺 40 萬降卒和南京屠殺 30 萬人口有哪些異同?


鑒於各種答案逼格不夠的現狀,默默地飄過來。。。

謝 @周凡 邀。

1,關於戰國時期的戰爭。戰國時期的作戰人數在記載中通常達到幾十萬,如 @汗青老師所說,這是當時後勤作戰人員不分的緣故。睡虎地秦簡中可以看到秦朝士兵寫信給家裡人要求把冬衣寄過來的情況,更說明當時的全民皆兵建立在一個一個小家庭組成的大一點的家族,大一點的家族直接組織出人出衣服的社會基礎之上。而要理解秦國的這個社會基礎,就要回到商鞅變法中很重要的一條——男子成年後不得與父同居一室。大秦的律法決定了這種動員機制是最有效率的。

這種徹底榨乾人力資源的動員方式,之後許多年都沒有出現過。直到近現代,洋人們才發明了一個類似的辭彙,叫總體戰。發明這個思路的,是最像秦國的普魯士德國人——要知道普魯士一個人口在歐洲排二十多位的國家,軍隊人數可是早早就進了前四的。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的戰國後期戰爭,其殘酷程度,運籌維度,一般是很難被人理解的。

2,關於京觀。把敵人的屍體堆成塔作為武功炫耀,正是從上古時期到第二帝國建立初期時,華夏世界的風俗習慣,其社會基礎,是總體戰殘餘思維仍然在起作用,在第一帝國時代發生的各種屠城現象,本質上是因為秦漢法系之下,兵民是不分的。劉邦屠武關,曹仁屠宛,都是這些地方的兵符掌管人進行了徹底的全民動員,所以城中沒有好人,必須殺光——另外說一句,秦漢時期的動員法是可以徵發婦女的。楊洪說的那句「男子當戰,婦孺當運」,並不是虛指,而是用法律條文的內容提醒諸葛亮,如果漢中打不下來,蜀漢面臨著必須全民動員的情況。

而在這種動員法的支配之下,戰爭損失會非常大,戰勝者積累敵人屍體作為京觀來炫耀,非但不是殘酷,反而是合理的——總體戰情況下唯一的勝負標準,是殺傷對方有生力量。

這一習慣在李世民時期出現了改變,李世民不分敵我祭祀所有戰敗者,並焚燒(記得是這樣)。這一事件實質上說明隋唐時期的中國終於和第一帝國時期截然不同了。

3,關於長平之戰,有了以上兩個常識,可以看到白起殺降是非常合理的。秦國的後勤和給養調配同樣非常緊張,本身軍隊傷亡過半,而趙軍至少有一半人以上可能是因為缺糧而投降的。白起的做法是精密計算的結果。放走這一戰白打,留下來養不起,自己軍隊不佔明顯優勢,必須搞屠殺,那我認了。

歷史的細節是非常重要的,史官沒有多餘的話。司馬遷記載,白起殺降以後,放掉了二百四十個(數字可能不準,但是司馬遷精確到了個位數)小孩子回到趙國,這個歷史事件是非常重要的,足以證明白起絕不是獸性爆發,而是在極端情況下也能保持理性的人。更可以證明趙國已經動員到了小孩子的頭上,總體戰是整個華夏民族的總體戰。

重要在哪裡呢?重要在白起試圖通過這一步來恫嚇趙人,藉助小孩子的口散步秦國軍威,並且直接滅掉趙國,後來白起對秦昭王撤軍的昏招極其不滿,就映證了這一點——白起的每一步,都是要有收益的。撤軍的話,上一步就是廢旗。甚至可能秦王根本沒料到白起居然在同等軍力的情況下全殲了對手,本身打的就是重創趙國後談判的主意。

我還有一個猜想,這二百四十個人,可能是趙軍被俘人數的一個分子,也就是說,趙軍可能被俘二十四萬。加上司馬遷說,秦軍斬首總數達到四十五萬人,則趙人戰死了二十一萬,和秦軍損失是差不多的。兩軍在單兵素質和武器方面並無差距,差距是在後勤,外交和綜合國力上。等於說秦國繃緊了全身肌肉,不惜自損八百碾碎了趙國。

4,關於南京屠城。我們需要問幾個問題。

第一,抗日戰爭是總體戰么?對於日本來說是,對於中國來說,不是。由於我大清垮了以後,中國處于軍閥混戰時期,連基本的社會基層組織建設都沒有,拿什麼玩總體戰。所以日軍殺戮我軍戰俘非但沒用,而且愚蠢。因為處在非總體戰的中國有著更大的彈性,這個對手並沒有繃緊全身肌肉和你干,你殺了人家十萬人,人家害怕了,加強動員了二十萬,中央集權增加了,你穩虧。

這是軍事學上的不划算。

第二,南京屠城殺的都是戰俘嗎?不是,三分之二是平民。這些人是平時接受過軍事訓練還是接受法令進行了有組織的後勤運輸和掩護工作?不是,很多中國人還沒當回事兒呢,唐大人就跑了,我軍十萬人就投降了,日本人就來了。

這是政治上的不道德。

第三,這種屠城符合我們的政治倫理嗎?來,我們引用一下黃帝四經:

國失其次,則社稷大匡。奪而無予,國不遂亡。不盡天極,衰者復昌。誅禁不當,反
受其殃。禁伐當罪當亡,必虛其國,兼之而勿擅,是謂天功。天地無私,四時不息。天地
立,聖人故載。過極失當,天將降殃。人強勝天,慎避勿當。天反勝人,因與俱行。先屈
後伸,必盡天極,而毋擅天功。

  兼人之國,修其國郭,處其廊廟,聽其鐘鼓,利其資財,妻其子女,是謂重逆以荒,
國危破亡。

  故唯聖人能盡天極,能用天當。天地之道,不過三功。功成而不止,身危有殃。

  故聖人之伐也,兼人之國,墮其城郭,焚其鐘鼓,布其資財,散其子女,裂其地土,
以封賢者。是謂天功。功成不廢,後不逢殃。

狗屁不通的日本蠻子們,你們,懂了沒。

日本打進南京,最該搞死的,是那些投降了的國民黨要員們。殺季布賞丁公都不懂,還想來中國混,作死。

這是智商上的有差距。

對當時具體情況有興趣的同志們,可以看一下《南京南京》中的入城儀式——霓虹學會了我們文明中的很多細節,但是拼起來之後是另一套東西,如此肅穆的上古儀式之後,居然就開始學湘軍入天京了,你能想像曾侯和九帥在縱容部下搶劫之前還玩入城儀式么?松井大人,劇本拿錯了吧——這真是不亞於「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廢俱興」的荒誕場景。

然而,這就是日本人。我們覺得不可思議的事情,在他們那邊就是不違和啊不違和。

所以呢,用軍事理論和華夏政治倫理來評判這兩件事兒的話,宣判:

太史公曰:鄙語云「尺有所短,寸有所長」。白起料敵合變,出奇無窮,聲震天下,然不能救患於應侯,(惜哉!)(注意,太史公沒有對屠城發表任何看法,他的重點在白起受困於范睢未能持之以恆地滅趙上,如果真的當時就一舉滅趙,李牧何須去死?秦趙何須在邯鄲二次決戰?多麼遺憾!)

喵:霓虹狗屁不通,殘忍無道,齊襄公復九世之讎,春秋大之。


5歲的你坐在泥坑裡玩泥巴。
35歲的你坐在泥坑裡玩泥巴。

5歲的你拿石頭砸了鄰居家的玻璃。
35歲的你拿石頭砸了鄰居家的玻璃。

5歲的你闖入女廁所。
35歲的你闖入女廁所。

5歲的你拽下了女同學的裙子。
35歲的你拽下了女同事的裙子。

都是屠殺。
都是暴行。
對於受害者以及受害者的家人們,都是無比的悲劇。

但如果相隔兩千多年的兩件事兒還能用完全相同的價值觀來判斷
那我們這兩千年都忙什麼去了?


連白起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罪不可恕。

歷史上,秦王派出使者,帶著寶劍,追上白起,命令他自裁。
白起還很不服氣。他接到寶劍,對天嘆道:「我何罪於天而至此哉?」意思就是,我犯了什麼罪過,非要落到今天的下場?
司馬遷在這裡,用了一個詞,叫「良久」。就是白起想了很長時間。
後來他終於想通了,說:「我固當死。長平之戰,趙卒降者數十萬人,吾詐而盡坑之,是足以死。」就是說,我確實該死,長平之戰趙軍幾十萬人投降,我採取欺騙的手段,把他們全部活埋,僅這一條,就該死。

夷陵火焰滅,長平生氣低。將軍臨老病,賜劍咸陽西。這是唐朝詩人曹鄴的《過白起墓》。其中的感慨之情,溢於言表。


脫離時代混淆二者就是耍流氓,如果我們的行為跟蒙昧的黑暗時期沒有任何區別,那麼我們文明在哪裡,進步又在哪裡?

上世紀30年代,已經有了一系列國際公約,甚至戰俘都不應該隨意殺害,何況平民?

即使是在國際公約出現以前,甲午中日戰爭中,日本在旅順進行了大屠殺,同樣受到譴責,美國記者克里爾曼寫道「日本已經撕下了他所蒙的面紗,在剛剛過去的4天里把文明踏在了他的征服軍腳下。攻取旅順的故事將成為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頁。」由此可見,早在19世紀後期,屠殺平民已經是所有文明世界所唾棄的行為。


都是殺人,但是前者殺的都是軍人,或者說都是有戰鬥力的,參與到戰爭之中的男人,
後者殺的是沒有戰鬥力,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包括婦女兒童,而且後者是虐殺,伴隨有強姦。
所以前者只能說是戰爭的殘酷性的體現,
而後者是人性的泯滅,更可怕。


可以說是一回事,也可以說不是一回事。但區別不在於事實本身(戰國時的軍隊數量實際上包含了後世所說的輔助人員和徵發平民),在於現代人道主義標準的出現。我06年寫了一篇文章,談納粹德國屠殺和古代屠殺的異同。我摘錄幾段貼到這裡,應該可以參照一下。

鏈接如下:

希望永遠在前方——我讀《現代性與大屠殺》

摘錄:

回到大屠殺的話題,大屠殺為什麼得以成為大屠殺?換句話說,為什麼我們今天如此排斥大屠殺?為什麼通行了幾千年的規矩到我們這裡要受批判?這個還要回去看世界歷史。

世界歷史,幾千年下來,馬克思用唯物主義來概括,也就是弱肉強食,靠物質力量說話。競爭的勝利者就是正確者,真理和正義隨著勝利者的轉移而改變,旗鼓相當的時候就是用大炮射程來劃分各種真理的適用範圍,從來沒有什麼絕對價值。為了某個集團或某個階層的真理,人類可以進行種族滅絕,可以故意製造饑荒,可以懸賞去買平民的人頭,可以把別人當商品出賣,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那些倒霉的犧牲品甚至往往不被看做是同類。從弱肉強食的角度來說,從尼安德特人的滅絕到以色列人攻克耶利哥城再到販賣黑奴,唯一在人類社會通行的規則就是物質競爭規律。在這樣的世界上,大屠殺本身不是問題,一切以競爭結果為準,如果屠殺對自己有利,就做,不利則不會亂殺人以泄憤。朱元璋曾以勝利者的身份做出總結:「朕遭時喪亂,初起鄉土,本圖自全。及渡江以來,觀群雄所為,徒為生民之患,而張士誠、陳友諒尤為巨蠹。士誠恃富,友諒恃強,朕獨無所恃。惟不嗜殺人,布信義,行節儉,與卿等同心共濟。」其中一句「不嗜殺人」說的很準確。「不嗜殺人」不是不殺人,不是不屠城,而是不以屠殺為樂,但也絕不以屠殺為忌諱,這樣的人方能取天下,才能制訂規則。在過去的時代,這是唯一能阻止大屠殺無限擴大的力量。人類之所以不會被少數瘋子殺光,原因也正在於此。

近代以來,歐洲工業資本主義的崛起帶來了一個從未有過的現象——全球經濟的統一。在這以前,無論是亞歷山大的冒險、阿拉伯騎兵的征服,還是蒙古帝國的武功都不能打破各地在經濟上的分立狀態。到了19世紀,蒸汽輪船、鐵路和運河徹底破除了以農業手工業為基礎的地域經濟。共產黨宣言對這一過程寫的很清楚,我就不多說了。根據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原則,統一的經濟基礎帶來統一的文化。從此,人類開始有了一些共同的評判標準,而且越來越多。這個過程是從歐洲開始的,在很大程度上要受歐洲19世紀太平盛世的影響。正是這一過程讓我們以超出物質競爭規律的角度去評判世界,我們可以說某件事情做的對不對,好不好,而在這以前,通行世界的標準只能讓我們說這件事是否有利於某個集團增加自己的力量——在這以前,對同一件事的正義性,不同的文明可能有完全相反的評價。正是依據這個標準,我們說大屠殺是惡行,說共產主義值得追求,說資本主義蔑視自由——是蔑視,而不是破壞自由,資本主義的核心是資本擴張,為了這個目標,資本可以通過代理人支持自由或踐踏自由,但並不刻意的去破壞它。這本書的作者也正是按照這個標準去批判大屠殺的,遺憾的是,他把這個事件孤立出來看了。

前面已經說了,猶太人大屠殺並不是非常值得單獨討論的一件事情,共產主義者應該在更高的角度上,把它放在整個人類歷史裡來看。我們沒必要因此苛責作者,不過要知道他的局限性。三國演義里郭嘉說袁紹:「見人饑寒,恤念之形於顏色,其所不見,慮或不及也,所謂婦人之仁耳」。作者看不到兩一次世界大戰和二十世紀其他的苦難,卻試圖用猶太人大屠殺來闡述把現代社會的核心問題,體現了歐洲知識分子因為歷史背景而具有的局限性,說他一句婦人之仁斷不過分(ps 我不歧視女性啊,習慣說法而已)。其實,如何死掉很重要嗎?為了英國或德國的世界霸權而光榮的死,和死在納粹的毒氣室下,有區別嗎?對於要建立一個新社會的共產主義者來說,所有這一切都是歷史的負面遺產,必須一併解決,而不是單獨對某個問題上綱上線。

到現在為止,歷史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受競爭規律影響,在許多地方,真理還要受大炮的限制,但這不等於沒有絕對價值。最起碼,我們都譴責大屠殺。無論是美國還是蘇聯,以超級大國去掠奪小國也要在絕對價值里找個借口。或許你說這是偽善,但假的起碼比沒的好,社會畢竟在進步。這不是什麼資產階級人性論,而是共產主義的基礎。如果否認這一點,共產主義的先進性就只剩下更強,更有效率了,這其實是法西斯主義——資本主義的極端形態,不是共產主義!我們要打破的是幾千年甚至幾十萬年的弱肉強食進化規律,從必然王國到自由王國。這才是共產主義的本質。只有做到這一點,才能從根本上避免大屠殺,避免以前人類的罪惡。資本主義之所以是我們的敵人,是因為資本主義堅持把歷史的決定權留給競爭規律,把大屠殺這種事件發生或不發生的決定權放到人類社會以外,這是我們絕對不能接受的。

2006 12


先說結論:

有非,常,大的「異同」。有多大?少年,你能想到多大就有多大。

一個是「在生產資料嚴重不足的年代因無法供給戰俘口糧為了儘快全殲敵軍主力情況下對人性的妥協」。(我知道不是很全面,後面講)

另一個是「神經病軍官為了讓自己的士兵享受戰爭的"樂趣"順便嚇一嚇該死的支那人(不僅沒嚇到,還激得全國人一起來反抗他)

前者一殺止戰

後者一殺,呵呵,結果你們都知道了。

舉個栗子:

同樣的一件事:你在為了睡一個美女,殺了人家的老公,玩兩天玩膩了又下令把她活埋,

今天的你,大概會被槍斃。你的家人會恥於承認你的存在。你會成為各大媒體爭相報導和渲染的問題兒童,你小時候在大家上撒的尿,和你小時候踩死的螞蚱,都會成為你道德敗壞和暴力傾向的標誌。

不過在兩千年前就幸運多了。如果你家裡有錢,交兩頭牛就行了。鄉鄰們大概還會覺得,哇這個大漢好強壯好有本事,說不定路過兩個秀才,還能把你的光榮事迹寫成書,流傳千古。

什麼你覺得這個栗子太絕對了?你認為那時候也有法律?

呵呵

再往後幾百年,有一個叫高洋的人也是這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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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年前的女性盆友還兄死弟及呢。

兩千年前的奴隸還是和牲畜一樣的物品呢。

兩千年前的隨便一個社會地位稍高的人就能置你於死地,然後把你的老婆弄回家呢。

兩千年前輪迴中的靈魂寧願去做一條狗,也不願意當人呢。

日本是不是都要學一遍?

我倒是沒什麼意見。

換個角度。

兩千年前的中國人就能說出「兼愛」「非攻」這樣的話,

兩千年前的中國人就知道「人恆過,然後能改」,

兩千年,哦不,三千年前中國人就知道「網開一面」什麼意思了,

魔法世界裡,下半身是馬的生物還懂得「我們不殺幼崽」這種話呢(好像扯得有點遠),

你日本人怎麼不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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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不少閃閃發光的地方。

挺讓人讚歎的。

但是錯了就是錯了。

學習日本不應該是一句空話,

但洗白並不是學習的前置程序。

長平之戰時白起背起污名,徹底抽空了趙國的精氣神,為中國的第一次統一剷除了最後一個敵人。

當然殺降不對,很不對。

但不然呢?你站在白起的位置上,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嗎?

養著?誰來給他們吃飯?秦軍的士兵自己都吃不飽。

放了?那這仗打得還有什麼意思?秦國死的幾十萬人白死了?

收編?那也得趙國人配合啊。趙國人出了名的愛家鄉膽子大(其實就是流氓)。想想幾十萬趙國人在咸陽城裡慷慨悲歌....對不起那畫面我描述不出來。

一天一天耗下去,糧草一斷....那些秦軍士兵已經在商量哪個趙國士兵看起來適合紅燒,哪個趙國將領適合清燉了。

還能怎麼辦?還能怎麼辦?還能怎麼辦?

我都替白起著急。

再看看這頭,發誓要跟兩千年前的祖先一較高低的日本人。

南京城吃你的糧草了?

還是偷偷殺你的士兵了?

還是那些手無寸鐵的婦孺對你的精銳部隊有什麼威脅了?

退一萬步講,

白起殺的精銳士兵,和日本人殺得老弱婦孺,是一回事嗎?

再退一萬步,

白起殺小孩了嗎?

白起下令士兵強暴婦女了嗎?

白起殺人競賽了嗎?

如果是單純的討論一下異同,這個問題沒什麼。

可是如果為了給日本洗白,抱著」這種事我們的古人也做過呀打仗嘛哪有不死人的呀人家那也是沒辦法呀「這種態度,拿這兩件事相比,

那可是

真·TMD·純屬·扯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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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學的時候,我們有一位老師,在上課的時候要我們套路一個問題:

如果日本人,像當年的清朝那樣,

露出牙齒的同時然後懷柔

把派系林立的軍閥分解消化

成立幾個傀儡政權

打出一個更加迷(wu)人(chi)的旗號

不要幻想」三個月滅亡中國「

而是訂立一個五年乃至十年的,更加溫和的,更加有策略性和針對性計劃

或者更直接一點

把太祖和日本當時的領導人換個位置

歷史會怎麼寫?

我記得當時大家討論得那叫一個熱烈啊。從早上活活說道晚上。首先說起....

等下我好像有個包裹要處理一下,回來再細聊。


為了防止有人說我「拿時代背景當擋箭牌」,那我就按今日標準比一下。

無論是白起坑殺俘虜還是歷朝歷代的軍閥屠城,一般可以算違背《日內瓦公約》並極其不人道。但是!注意但是!我中國曆朝歷代的知識份子和社會各界對於這種不人道的行為都是口誅筆伐的,民間對軍隊一向有著「仁義之師」的要求與期望。

反觀日本,不僅是日本國內右翼,連你國精日都在千方百計找借口。拋開種族滅絕和酷刑折磨去單純比較死亡數字;不談道歉認錯空談「歷史上別人也這麼干」。

呵呵。


初,上(趙匡胤)幸武成王廟,歷觀兩廊所畫名將,以杖指白起曰:「起殺已降,不武之甚,胡為受饗於此?」命去之。左拾遺、知制誥高錫因上疏論王僧辯不克令終,不宜在配饗七十二賢之列。乃詔吏部尚書張昭、工部尚書竇儀與錫別加裁定,取功業始終無瑕者。癸巳,昭等共議請升漢灌嬰、後漢耿純王霸祭遵班超、晉王渾周訪、宋沈慶之、後魏李崇傅永、北齊段韶、後周李弼、唐秦叔寶張公謹唐休璟渾瑊裴度李光顏李愬鄭畋、梁葛從周、後唐周德威符存審凡二十三人;退魏吳起、齊孫臏、趙廉頗、漢韓信彭越周亞夫、後漢段紀明、魏鄧艾、晉陶侃、蜀關羽張飛、晉杜元凱、北齊慕容紹宗、梁王僧辯、陳吳明徹、隋楊素賀若弼史萬歲、唐李光弼王孝傑張齊丘郭元振凡二十二人。詔塑齊相管仲像於堂,畫魏西河太守吳起於廡下,余升退如昭等議。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四

這件事發生在北宋初年,差不多是在公元968年左右。這一點來看,咱們比鬼子領先了起碼十個世紀嘛!我愚蠢的歐豆豆喲!


有些答案我真的是活久見,真是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先說白起在後世人眼裡實際上名聲也很臭,真以為叫他人屠是在誇他吶?

白起之降趙卒,詐而阬其四十萬,豈徒酷暴之謂乎! 後亦難以重得志矣。向使眾人皆豫知降之必死,則張虛卷猶可畏也,況於四十萬被堅執銳哉!
----何晏

秦將白起不仁,奚用為也。長平之戰,四十萬人死,蚩尤之亂,不過於此矣。
----揚雄

四年四月,帝幸廟,歷觀圖壁,指白起曰 :「此人殺已降,不武之甚,何受享於此?」命去之。
----趙匡胤

肯定有人又要說「哎呀又不是沒人誇他」那你自己去翻去,誇白起的,從來只誇他會打仗,不會誇他殺降,而且誇他的人大多數都在極其遙遠的大唐之前,戰亂時代的人本來就多嗜血。看來你們和二戰日本的道德水平還停留在戰國時代。

接著說,白起屠殺趙軍四十餘萬,但這是殺降,日本呢?那是屠城!這能一樣嗎?一個是殺曾經自己以命相搏的放下武器的敵方軍人,一個是殺和平居民。這能一樣嗎?你要硬要比,你也不應該拿白起來比,你拿曹操屠徐州,你拿項羽屠咸陽出來還差不多。這兩件性質完全不一樣的事情你是怎麼能強行拉到一起的?

第三,給你們看個兩個數據,首先,日內瓦公約最早在1864年就有雛形了,目的在於:

保護那些沒有或不再參加戰鬥的人;

限制作戰手段(特別是武器)和作戰方法(例如軍事戰術)。

然後,日本教育:

1900年頒布《小學校修改令》確定實施 4年的義務教育制,進一步推動了普及小學教育。

1902年初小入學率達到90%,基本上普及了小學教育。

1907 年義務教育的年限延長為6年

1910年,日本小學升初中的男生比例是14%,女生是9%,最初是前三年男女合班,後來全部合班。日本95%以上的男性,90%以上的女性都接受過教育。

1920年入學率達到99%。

看到了嗎?大秦可沒有這麼高的教育資源,你念了書,你花了這麼大精力來教書,花了錢花了時間,而且身為東方唯一一個列強,你告訴我你的道德水平和兩千年前的古代人是一樣的?還遠不如七八百年前的古代人的道德水平,因為好歹那個時候還有很多人去譴責白起。

你教書教出一堆殺人犯?你教出來的學生連最基本的國際人道主義都不知道?而且那個時候是存在國際人道主義的,提出來都七十多年了。結果你的人道主義一點沒長,那你還談什麼教育?

真的是想不通,為什麼有人要把二戰日本,這種完全臭不可聞的東西拿出來洗白,你看著不噁心嗎?那你順便把isis,納粹德國一起拿來洗算了,反正這些東西都一樣。


發個題外話,前年到山西晉城參加個活動,朋友請吃飯,看到這樣一道當地的傳統名菜。


這道菜叫高平燒豆腐,晉城離長平之戰發生地不遠,豆腐代表坑殺40萬趙軍的白起,老百姓這一恨就是2000多年,殺降不祥呀。


我不認為這樣的比較有任何意義。

古代戰爭與現代戰爭是兩個不同的體系,這兩個體系中,最為根本的區別在於,現代戰爭,是有「合法性」一說的。

為何納粹的種族滅絕、日軍的大屠殺,在戰爭後會被迅速定罪,不是因為他們戰敗了,最重要的是因為, 他們都是非法的。

1899年和1907年海牙《陸戰法規和慣例公約》中前言部分第8段,後來被稱為「瑪爾頓斯條款」。其具體內容是:

在頒布更完整的戰爭法規之前,締約各國認為有必要聲明,凡屬它們通過的規章中所沒有包括的情況,居民和交戰者仍應受國際法原則的保護和管轄,因為這些原則是來源於文明國家間制定的慣例、人道主義法規和公眾良知的要求。

這一條款,被後來無數次重申,而日本作為早已接入世界政局的現代國家,-是受其約束的。

在二次大戰時期,日本首先不宣而戰,其次發動大屠殺,其戰爭行為皆為非法,沒有任何可容爭辯的餘地,其參與者,也沒有任何可以辯駁的理由。


媽蛋這問題我早就回答過了。怎麼看待同樣死了3、40萬人長平之戰和南京大屠殺的? - 南京大屠殺
關於評論里有人質問我什麼叫做「軍國主義沸反盈天」,我給你一個出處:

@梁建新 來來來好好看看,別藏著掖著縮頭。


長平之戰坑俘是公元前260年發生的,距今兩千兩百多年了,而南京大屠殺是1937年發生的,距今不過幾十年,在長平之戰發生的時候,耶穌姥爺的姥爺還沒有生下來,而中國各諸侯國之間你死我活的戰爭已經進行了數百年,是完完全全的叢林法則,那時的中國雖然比起世界其他國家地區先進的多,但是以今天現代化的標準來看還是很蠻荒落後的,孔孟仁義的思想還在列國民間周遊不得入王耳,也就是說,那時的中國這片土地上的人之間沒有太多仁義之心的,具體體現就是統治者對人命的輕視,比如吳起殺妻求將,白起坑殺士卒,所以發生這樣規模的屠殺是毫不奇怪的,我們不必因此苛責兩千多年前的人;反觀日本,本是蠻荒之地,在我盛唐之時才

長平之戰坑俘是公元前260年發生的,距今兩千兩百多年了,而南京大屠殺是1937年發生的,距今不過幾十年,在長平之戰發生的時候,耶穌姥爺的姥爺還沒有生下來,而中國各諸侯國之間你死我活的戰爭已經進行了數百年,是完完全全的叢林法則,那時的中國雖然比起世界其他國家地區先進的多,但是以今天現代化的標準來看還是很蠻荒落後的,孔孟仁義的思想還在列國民間周遊不得入王耳,也就是說,那時的中國這片土地上的人之間沒有太多仁義之心的,具體體現就是統治者對人命的輕視,比如吳起殺妻求將,白起坑殺士卒,所以發生這樣規模的屠殺是毫不奇怪的,我們不必因此苛責兩千多年前的人;反觀日本,本是蠻荒之地,在我盛唐之時才大化改新,入我華夏,仿我衣冠,習我禮儀,中華的文明的仁義種子在一千四百多年前就隨著遣唐使傳入了扶桑之國,南京大屠殺發生的時候,日本人受孔孟仁義學說的教誨一樣是一千四百多年了,據說日本軍隊的軍官大多認識漢字,但他們根本沒有學習到一點孔孟之德;而日本明治維新_百度百科發生在1868年,距離南京大屠殺也有70年了,他們一樣向西方學習,但沒有學習基督教的愛人之心,也沒有學習文藝復興的人文關懷,他們只學了殺人的方法,所謂物以類聚,無論是東方的仁義還是西方的人道,都沒有將日本人的內心教化為文明人的內心,一到可以逞凶的時候就會逞凶,可見那時的日本人是養不熟的白眼狼,教化不了的野蠻人!所謂沐猴而冠,即是如此。如今日本軍國主義沸反盈天,只是美國狗鏈不放,暫時不會有大的禍害,但是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日本人不思悔過,他們如果還懷念大日本帝國的榮光,必然還會向中國下毒手,而白起如果能再選擇一次,不會再坑殺這麼多人了。

武安君引劍將自剄,曰:「我何罪於天而至此哉?」良久,曰:「我固當死。長平之戰,趙卒降者數十萬人,我詐而盡阬之,是足以死。」遂自殺。

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不見棺材不掉淚罷了。


我覺得,我太爺爺的死。和我不知道的2000年前的人死。還是有區別的。


相同的地方:

1. 輜重線過長,補給跟不上以及對俘虜的管理過於困難

2. 通過殺俘和平民來打擊對方的士氣和信心,逼迫對方就範。朝香宮鳩彥王下達屠城命令的主要原因就是逼迫重慶政府倒下,從而和談,整個二戰期間,日本始終被嚴重不足的戰爭潛力所困擾,從淞滬會戰開始,日本是希望三個月結束中國戰事,然後佔據中國的資源全力對抗美國,但是他們發現陷入了汪洋大海不能自拔。所以屠城的根本作用,是逼蔣介石崩潰,進行和談。


日本在整個二戰期間,不管是滿洲,諾門坎,南京事變,還是後來的珍珠港,都是本著突襲,打垮,和談的節奏去的。但好像沒有一次能成功的。

不同的地方:

1. 40萬投降的全部都是趙軍,正規軍軍人,30萬大部分是老百姓


簡單點講就是這樣


1.不同的文明程度,應該有不同的標準。
2.放下武器的軍人和手無寸鐵的平民還是有所不同。
3.具體條件的限制。我個人認為白起是有一定的難處的。40萬的俘虜怎麼處理?帶著,是個隱患,並且會對後勤補給帶來毀滅性的壓力。遣散,更加是個隱患,40萬上過戰場的老兵,哪怕是在戰場上打了敗仗的老兵,對一個國家也是財富,遣散之後的俘虜必然是回家,被趙國再次徵用起來,就是一支戰鬥力上升了一個台階的可戰之師。允許趙國贖回?這個更加不現實。戰國時候一個幼兒能夠長大成人那需要多大的運氣?如果可以贖回這40萬降卒,對趙國來說付出再大的代價也是值得的。財貨土地只是國力之表,青壯年才是國之根本。而此時秦國已強,戰爭的目的已經逐漸的從蠶食對手壯大自己變成了亡國滅種統一天下。所以,拋開當時的文明程度來說,在生產力等條件的限制下,我認為殺俘就成了白起唯一的選擇。而反觀南京大屠殺、猶太人大屠殺等等,則是不必要的屠殺。這些針對平民的屠殺並非強勢者迫不得已之下的選擇。而僅僅是侵略者獸性的咆哮。


原問題加上了蒙古屠城,我也補充些
…………相同點,都受到道德譴責。針對沒有抵抗能力的人的虐殺,在有人類社會以來,都是受到道德譴責的。

不同點,白起坑殺,是中國傳統前方將帥個人道德的違反。古語有云,殺降不吉。就是這種道德的民間表示。白起之死,李廣難封,都是歷史上留下的印證。但是,歷朝歷代殺降的事情海了去了,這說明個人道德真不管用,只要符合當時的戰爭戰略需要即可。屬於將帥個人背後可談說的私德問題(等同於扒灰),沒人會拿來追究。殺降這事,古代不鼓勵,除了道德問題,還有實際戰爭的需要。古代戰爭,底下小兵沒有指導員和隨軍牧師,士氣都一般般,能逃跑就逃跑,能投降就投降,但是戰爭中出現一旦殺降,後面就麻煩了。因為小兵知道戰亦死降亦死時,士氣反而大振,仗反而不好打了。白起坑殺趙卒,後面邯鄲就打不下來了吧,就是屬於你不給我活路,我也不讓你好活的情況。

蒙古屠城,性質較殺降為虐。因為殺降,起碼都是參與戰爭的人,八杆子還能打到一起。屠城,可殺的都是平民。蒙古屠城,一是本性暴虐,偏愛血流成河,二也是心理戰,攻城拔地每屠一城,余城餘地皆望風而降,都是害怕抵抗後生靈塗炭。

但日本的南京屠殺則完全不一樣,已經有了國際社會,有了日內瓦戰爭公約。就好比小夥伴們之間已經訂下規矩,可以約架,但是要按規矩來。你不按規矩來,就意味著把其他小夥伴都不放到眼裡。而且有了戰爭公約,就明確了責任主體,誰下命令誰負責,戰爭結束後,就可以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秋後算賬,肉體毀滅)。

說了這麼多不同點,其實很簡單,一個是違反私德,一個是違反公理,完全是兩個層次的東西。


如果50年後,日本島變為中國的一個省,中國多了一個日本族。那麼,到時候,歷史書上雖然仍會有記載,但是老百姓肯定就不憤慨了。因為已經由外部矛盾變為內部矛盾了。
那時候,會有一個新的仇恨對象,這個對象必須傷害過中國人民,但是暫時又沒辦法治他。知道把這個新對象吸收為止,然後再找下一個對象。


沒啥不同。問題是,

趙國被滅了啊/。。。。
我們是秦文化延續下來的啊。。。。


如果日本人屠了南京之後。佔領了中國。然後搞了橫跨整個東亞的大日本國。那麼200年之後。課堂上講述南京大屠殺的時候。大家除了會覺得戰爭是殘酷的。什麼感覺也不會有


按理說,身為一個主編,必要的歷史常識還是要有的,尤其是最近在知乎歷史大拿 @蕭楚白 的帶動下學了不少歷史知識,淺談幾點認知:

1.性質不同

白起是軍事行為,對手也都是軍人士卒,從軍入伍,戰死沙場,等閑事耳。
類似的行為,項羽,石虎,成吉思汗都干過。國外歐洲四大元帥里,拿破崙也干過。
直至今日,軍事學界仍在爭論殺降是否可取。。
南京大屠殺是非軍事行為,屠殺的是非軍事人員,是老百姓,這種事成吉思汗也干過,項羽也干過,清軍入關也干過,但是性質如此惡劣,數量如此龐大,不分男女老幼的,中國歷史上只此一家,別無分號。
即使以歷史數據比較真實的嘉定三屠,揚州十日而言——清軍在此過程中一樣慘無人道,但是由於其後續的政策,國家休養與恢復的程度,漸漸讓漢人們在溫水煮青蛙的過程中伏縮了。
譬如台灣在日本統治下,也有點這個調調。
但是在大陸的日軍,並無改善之舉措,而且情勢愈演愈烈,因此不能與嘉定三屠,揚州十日同日而語。
換言之,其行為本質均為虐殺,但除卻手段之殘忍,數量之龐大,其行徑之變化,也各自不同。
(手段之殘忍,日軍行經處,婦女即使強姦後仍慘遭殺戮,清軍則販賣之,虐殺者鮮,當然,也一樣是不人道,殘忍及無恥的)

2.時代不同

即使是白起所在的戰國,直到清軍所在的封建時代,殺降不祥也都是軍事上的共同認知。
而日軍大屠殺的時代,國際人道主義精神已經傳布廣泛,比起白起的時代更加不同。

3.引起的情緒變化不同。

譬如項羽白起,咱們中國人殺中國人,類似自家人打自家人,關起門來想怎麼打都是自家人的事。
譬如滿族人殺漢人,五胡亂華殺漢人,說大點也是中華民族自家的事。
但日本人殺中國人,總不能說是地球人殺地球人吧?——畢竟沒有外星人侵略。

4.戰爭的後續認知不同。

德國承認了錯誤,表示了歉意,懺悔。
滿人政策調整,滿漢共存,長治久安。
日本不承認錯誤,並試圖去篡改歷史。

至於相同點,說大點就一句話:
都是在殺人。
可見,為何同樣是殺人,量刑上卻有有期,無期,終身,死刑等等不同的懲量刑。
為何許多戰犯雙手並未親自殺人,卻被列為甲級乙級等等····
感謝蕭老師在本答案中給出的幾點補充和建議。

關於春秋戰國殺降與否:
目前的史料里,左傳中是明確殺降違反道德的,可見春秋時代中華民族就已經有了殺降不仁的認知,而且諸侯交兵,常常在戰後將生擒的俘虜放回。
白起這麼做的確是不合道義的——包括白起此舉到底對秦國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至今仍然值得商榷。

為什麼屠城比殺降更殘忍?
殺降的原因有三:
1.物資不足,養不起這些人。
2.人心思變,降卒不安好心。
3.軍事行為,消滅敵軍戰力。

屠城的原因:
1.泄憤
2.滿足殘酷的慾望
3.滅口或其他原因(如殘殺異教徒是為了消滅異端)
4.震懾其他對手,打擊敵對方士氣

其實就算不說這些話,這道題的答案大家心裡也心知肚明,只是有很多人明知如此,還是喜歡用一些辯術,試圖在嘴上說贏別人,這種人的用心倒未必是媚外,可能只是智商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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