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成人童話和兒童童話?給兒童看的童話故事應該/不應該具備哪些特徵?

我默認為成人童話的:約翰康諾利的《失物之書》,夜X的《灰色童話》(摘錄書中的兩篇《灰色童話》——夜X_太宰琰),還有《小王子》等等。
我默認為兒童童話的:大家比較熟悉的就是格林兄弟和安徒生等。
但是仔細看一下,之前一直被用作兒童讀物的很多童話故事內容是比較可怕的,比如@馬伯庸 曾提到「打火匣的故事現在看三觀太奇葩:不守信用,見利殺人,揮霍無度,不勞而獲,綁架禁錮,暴力逼婚。
還有卡爾維諾這篇185. 狐狸喬萬奴沙同樣是利用欺騙獲得不應得的事物。
而在格林與安徒生等人的童話中這樣令人細思恐極的故事還有很多,黑暗程度有時甚至超過成人童話。這樣不會有什麼負面影響嗎?
我目前的劃分依據是語言的直白程度,和表達思想的深邃程度。
註:此處成人童話≠黑色童話,成人童話≠情色童話。


我覺得不存在成人童話這麼一種東西,或者說,成人童話已經被其他題材所涵蓋了,不需要單分一類。比如有人說,武俠小說就是成年人的童話,也有人說科幻小說是成年人的童話。成人童話在這裡是一種修辭手段,而不是一個文學類別。

而給兒童看的童話應該具備哪些特徵呢?就以《打火匣》為例吧。現在回過頭去看,確實是三觀不正,但卻是我小時候最喜歡的安徒生童話。仔細回想,當時我喜歡這一篇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它裡面充斥著不勞而獲背信棄義的思想或者有YY的快感——那是成年人的思路,小孩子根本不懂——而是因為裡面的種種橋段非常奇妙,比如鑽進不同的大狗肚子里,可以找到不同質地的錢幣,比如皇后縫了一包金粉來指示公主失蹤的蹤跡,比如一擦打火匣就會有大狗跑過來,這對小孩子來說,都是特別有趣的體驗。更重要的是,我茁壯成長到了現在,並沒留下什麼不良影響——除了看到士兵劫持公主過夜的段落會有更多聯想。

童話里的黑暗元素給小孩子和成人的感覺是不同的。比如藍鬍子的故事,成年人看到女主角打開地下室發現吊著的成群新娘的屍體,會毛骨悚然。而對缺少社會閱歷的小孩子來說,不會意識到其中反道德反倫理的元素,只當做是女主角的一個神奇冒險。藍鬍子就是個壞人的標籤,僅此而已。

或者我們看《灰姑娘》,這裡幾乎沒有什麼暗黑元素,但在故事結局,灰姑娘的幾個姐姐為了讓自己穿進水晶鞋去,用刀削自己的腳,鞋裡流出血來,被王子看出破綻。這個細節小孩子看起來,只會覺得有趣,不會意識到這是一件多麼血腥重口的一件事,直到年紀稍微大一點才會有現實聯想。而且這個故事的邏輯也是很奇葩的,大人們卻會忍不住吐槽:這王子居然看臉都認不出自己的愛人,你到底算不算真愛啊?但小孩子反而不覺得這是多大的事兒。兩個世界的邏輯是不一樣的。

當然,這是指文字,如果是畫面,則是另外一回事。前面M大說了,迪斯尼拍動畫的時候,刪掉了裡面的暗黑元素,就是因為這些東西變成畫面以後,給孩子的衝擊力另當別論。

我曾經給我外甥女寫了十篇童話故事,有意使用了不同風格和不同的故事結構。後來我把它印成書,給更多有孩子的朋友看,刻意搜集了一下反饋。

《雲精靈》
http://www.weibo.com/comment/inbox?topnav=1wvr=5mod=messagef=1
這篇我寫的很用心,學得王爾德和安徒生(其實是葉君健)。大人們一致認為很美好很童話,但是小孩子完全看不懂,聽著聽著就睡著了。

《差點睡著的美人》
http://www.weibo.com/1444865141/zpl5R6HYa?mod=weibotime
大人們看了都很開心,小孩子反應還不錯,但不明白大人為什麼笑。因為他們的閱讀量不夠,對於我煞費苦心埋進去的哪吒梗完全不理會。他們的喜歡,其實還是獻給原本睡美人的。

《丑大鴨》
http://www.weibo.com/1444865141/zpEcAueRp?mod=weibotime
大人們認為寓意深刻,但有家長覺得不該給小孩子灌輸這些。當然,小孩子聽了一會兒就不耐煩。

《甜食王子和蒸汽馬》
http://www.weibo.com/1444865141/zp7ofc1dp?mod=weibotime
大人們反應一般,我自己也是隨手一寫,湊個數。講的是一個王子喜歡吃甜食,結果有一天一個魔法師把甜食搶走。王子一路追趕,每次碰到困難就敲掉自己一顆牙齒來解決。他最後打敗了魔法師,但牙齒已經掉光了,沒法再吃甜食了。有的家長擔心,拿石頭敲牙齒什麼的,會不會教壞小孩子。但幾乎所有的孩子卻非常喜歡聽,有個小傢伙每天晚上都要聽一遍,每次聽到王子拿石頭敲牙齒時都哈哈大笑。他媽媽利用這個故事,成功地勸阻他吃太多甜食。

通過這些比較,我得出結論:

給孩子們看的童話,文筆不重要,邏輯不重要,立意也不算太重要,故事裡能不能擱暗黑元素,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還是要有奇思妙想。這種奇思妙想一定要簡單直白,盡量不埋典故不玩花活兒,也不能太複雜。划動打火匣就有大狗出現,穿上魔法鞋腳跟磕三下就會飛,吃了我就變大。指頭碰到紡錘會睡著。在角色設置上,要非黑即白,標籤要清晰,好人就是好人,壞人就是壞人,害怕的就是床下的骷髏、壁櫥里的怪物、門外的大灰狼。曖昧或多重設定對成年人的文學來說是高級的,但小孩子往往不耐煩聽。

PS:這裡所指的童話,是給學齡前兒童的睡前童話,是要讓父母在床邊講給孩子聽。孩子認字以後自己去閱讀的童話,是另外一個範疇。


格林兄弟和安徒生是一兩百年前的人,三觀顯然和現代人不完全一樣。

當時適合兒童看的,現代未必。現代人覺得是成人童話才應該有的暴力、兇殺、恐怖、睡了人家姑娘不認賬等等,無他,來源於民間而已。

格林童話很多是格林兄弟搜集整理的民間故事。民間故事是什麼呢,小孩兒不聽話,編個故事嚇小孩兒,被狼吃了、被巫婆抓了什麼的;或者是勞動人民淳樸的三俗思想,騙那些講信用守承諾的精怪,不勞而獲發財娶公主什麼的。
(可以看下世界各地整理的民間故事,都是各種糙)

安徒生其實好多了,是作家自己的創作,所以三觀不太奇葩。

語言淺不淺,思想深不深,只能說是講故事的方式而已。這個區分很模糊,小王子是成人童話,但兒童也能看啊。哪怕一時看不懂故事的言外之意,過幾年回過頭來想一想或者重看,也是一番滋味。

真要嚴格區分成人與兒童,那就是影視的分級方式,嚴格限制了哪些特徵不能出現在哪些級別。把一個故事做成G級的,那就是適合兒童的;做成R級的,那就是成人的。例如迪士尼動畫就把許多經典童話里的恐怖成分去掉,改成Happy Ending,適合兒童。但同樣一個故事也可以做成成人版——看看《哈姆雷特》和《獅子王》就知道了。


首先同意親王的觀點,沒有所謂的成人童話。因為童話並沒有成人和兒童之分。


你之所以會覺得有區別,是因為你長大了,但是在小朋友眼中《小王子》跟《白雪公主》是一樣的,《灰色童話》跟《海的女兒》也沒有差別。你看到的黑暗與深刻,小朋友壓根感覺不到,或者說,只有一點點模糊的影子,等他們長大,經歷了許多事情之後,再回頭來品味這些童話,就有了不一樣的感受。

實在要區分的話,我認為不應該分「成人童話」與「兒童童話」,而是分為「成年人認為不適合給兒童看的童話」「成年人認為適合給兒童看的童話」
另外,個人認為,兒童故事跟兒童童話也沒有太大區別,童話的幻想因素更強一些,故事可能更偏向現實一些。

那麼哪些內容是不適合兒童看的呢?雖然沒有明確的行業(指兒童文學寫作)標準,但是有約定俗成的出版規範以及兒童文學寫作者的個人把握。(這裡說的都是目前的兒童文學市場情況,古典童話不在討論範圍,我也不了解當時的出版情況。)

出版方面會有編輯把關:直接露骨地描寫血腥暴力的不行,色情當然更不行了,三觀不正的不行……當然這個標準有時候難以明確界定,同時也隨受眾對象的年齡層次而調整
比如,給學齡前的孩子的故事,編輯可能會要求不能出現偷竊、吸煙這種不良行為,以免誤導。但是當孩子有了分辨是非的能力後,他知道在這個故事裡偷竊是不好的行為,會受到懲罰,那麼這又成為了一個適合孩子看的故事。
再比如,一般來說,兒童故事裡不會出現愛情,戀愛、結婚的情節都是不被允許的,但是如果發生在動物之間,類似松鼠先生跟松鼠太太這種,要求也就沒那麼嚴格了。

寫作者的個人把握方面:我之前在另一個回答中引用了殷健靈老師的話,在這裡同樣也很適合。
兒童文學可以表現一切主題,包括苦難、戰爭、人生的無常和荒誕……但是,作家一定採取的是適合兒童接受的方式,不過分渲染醜惡與殘忍,有著「度」的把握。我對優秀的兒童文學心中有四個標準:快樂不淺薄、真實不殘忍、傷感卻溫暖、淺近而深刻。但很可惜,不少人對兒童文學的認知很狹隘。
另外,永遠不要低估孩子的理解力,不要試圖用假大空或者老土又說教的東西征服他們。

坦白說,作為一個小小的業餘寫手,我也不知道孩子們看到我寫的故事後會有怎樣的理解與感受。我只能儘力表達出自己的感覺和價值觀,那就是,從不美好的事情中理解這個世界的憂傷,從美好的事情中學習這個世界的愛


成人童話這個詞很含糊。有人認為《格林童話》是成人童話,有人認為武俠是成人童話,有人認為雲天明的故事是成人童話……如此窮舉下去,可以舉出一大堆。

我們不如換個角度,先描述一下我們所謂的「成人童話」是什麼。

第一大類,一個作品供應成人閱讀,但它的效果,就如孩子閱讀童話一般。這種閱讀比較輕鬆,目的是娛樂,情節曲折而吸引人,有很強的代入感。我們叫它成人童話,確切地說,是成人「的」童話。這個「的」表示所屬的關係。這個類型包括大量的流行文學,言情、武俠、奇幻、懸疑等。

第二大類,這個作品的形式是童話,或者形式的某些特徵類似於童話,但它擁有兒童讀不懂,或者根據某些道德觀,認為他們不該讀的內容。因此造成了一種顛覆性的效果。在這裡,成人是修飾詞,類似「18禁」、「限制級」的意思。

其間又可以細分:

1、民間故事和神話。這些作品的讀者是成人,因為古代並沒有區分兒童文學和成人文學,所以兒童也跟著讀(更多的是聽),又因為它具有曲折的情節和奇幻鬼怪的因素,為兒童所喜愛。因為是大眾創作,大眾閱讀,它通常含有性和暴力成分,這些內容普遍地吸引人。但隨著時代推移,人的理性思考能力增加,神鬼故事不再被成人所喜歡,所以神話就被丟給了孩子。例子如《格林童話》、《鵝媽媽》、牛郎織女的故事。

2、原創作品,也許可以稱為「擬童話」。本身針對的讀者是成人,但碰巧具有符合兒童心理的成分,為兒童所愛讀,因此被誤解為童話,其實它不是。而且它的內容不一定適合兒童,兒童也不一定能夠理解。例子:《格列佛遊記》、《動物莊園》、《西遊記》、《呼蘭河傳》。

3、寓言。這個類型通常會借用民間故事或童話的形式,例如,出現擬人化的動物角色,也經常被交給兒童閱讀。但這類故事的真正讀者還是成人。這一類與《動物莊園》之類隱喻性很強的小說,存在重疊,但寓言通常很短小,語言簡練。例子:《伊索寓言》。

4、黑童話。有意識地選用童話的形式,加入一般不會出現在童話里的內容,通常是性或身體暴力,刻意造成顛覆的效果。這是一個完全現代性的作品類型,因為只有現代才有童話和成人文學的區分,以及「兒童不宜」的禁令。與《動物莊園》不同的是,它意識到童話的,有明知故犯的意味。例子如《魔法少女小圓》、《政治正確的童話》,我知道還有《戰慄的格林童話》,但我不喜歡這個中二感十足的玩意。

5、意外造就的黑童話。這個作品是針對兒童的,但由於時代思想的限制,有不宜兒童的因素出現。

他遊動物園時甚至把一捆煙葉塞給大象,那大象也沒有甩開長鼻敲碎他的腦殼。他翻遍食櫥,卻從來沒有把硝酸錯當成薄荷飲料喝進肚裡。在安息日,他偷了父親的槍出去打獵,也沒有崩掉三四個指頭。
馬克·吐溫《好孩子的故事》

這裡是在反諷那些說教拙劣,濫用殘暴和恐怖內容來恐嚇兒童的作品。兒童當然應該聽些教訓,但利用成人在智力和權力上的優勢,嚇唬他們,總不是好的方法。

這類作品往往與太過直露和拙劣的,對意識形態(不論是宗教的、政治的)的灌輸,以及對兒童殊於成人的心理的輕視和無知聯繫在一起。它可能在兒童的心理上造成不利的影響。

「文G」開始時,紅W兵們歡欣若狂:「我們……沒有趕上抗戰……但現在,我們趕上了『文G』!」他們後來的打砸搶燒殺,與此前的文學對戰爭狀態的神聖化渲染,有沒有關係呢?
劉緒源《中國兒童文學史略(一九一六-一九七七)》(順便一提這是本很好的書)

但也有一些童話,純粹是因為出現得太早,對於兒童的心理缺乏理解,因此出現了兒童不宜,或兒童難於理解的內容。作者本身可以是很優秀的,只是前不見古人。如《打火匣》。中國的例子有沈從文改寫的阿麗思游中國記,它產生於一個中國尚沒有童話的時代,它沒有什麼兒童不宜的成分,可是對於世態人間的隱喻,孩子理解起來未免太難。

第三大類,也是最罕見的一類。以成人的目光觀照兒童,它具有童話的形式,描寫兒戲,會說話的動物等,但因為它契合的是成人的心理,並不適合兒童閱讀,手法太隱晦或者涉及成人世界的知識。這也可以叫做成人童話。《小王子》、《麥兜》、《史努比》可以屬於這一種。

這幾個類型,定義是完全不同的,只是字面上有相似處。也許會有一些重疊的地方,例如《西遊記》是擬童話,也是流行小說,因為一部作品可以具有複雜的多種性質。但定義這些類型的,是完全不同的性質。


把一堆戀人拆散,男孩的頭顱被砍下來,女孩挖出戀人的頭顱,親吻之後埋進花盆裡中種上素馨花。兇手死的那一天花盆也被摔碎,咕嚕嚕慘白的骷髏滾到地上——我會告訴你這是我8歲在圖書館讀到的安徒生童話么。

這種故事不應該讀給孩子聽,藍鬍子也不應該。


童話和兒童都是社會概念,要放到歷史範疇中看。

中世紀時是沒有童話的,因為當時還就沒有兒童這個概念,大人生活不容易,根本沒有時間關注童真,小孩要不就是夭折,要不就是稀里糊塗長大,早早就成了預備役成人,幫大人幹活。後來到了工業革命,中場階級有錢有閑了,出版教育業發展,盧梭等法國思想啟蒙者寫書大讚童年,大家這才意識到,原來小孩並不是沒有長好的大人,小孩有小孩的好,小孩和大人是不一樣的,要保護他們不受有毒思想侵害,這才意識到兒童讀物的重要性。在中國這件事是五四的時候周作人先提出的。

作家方面,最開始寫書是沒有明確讀者劃分的(直到今天許多兒童文學作家還堅持這點)。歐洲某段時間超流行的兒童讀物,魯濱孫漂流記,大人國小人國,天路歷程什麼的,最開始都是大人的書。法國的夏洛童話,裡面有許多篇和格林童話同源,最開始也是從大人那裡搜集的民間故事。因此才會有變態的小紅帽和大灰狼共度春宵,小紅帽還羞紅臉的插畫。這完全不是三觀不正,就當時的成人觀和還沒有完全建立的兒童觀來說,三觀是很正的,因為當時還沒有完全建立現在這一套兒童文學中什麼可以有什麼不可以有的禁忌。用現在的三觀套當時社會歷史情況完全不同的三觀是不通的。

後來兒童被發現了,兒童文學的市場有了,寫兒童文學的作家就多了。但不管怎麼樣,和成人文學作家比,兒童文學作家地位是不夠的,這就出現了兒童文學作家兩頭跨,也就是cross writing的情況。基本上就是寫兒童文學的說自己寫的不是兒童文學,是零到九十九歲適宜的,例如寫納尼亞的劉易斯和寫瑪麗波平斯的特拉夫斯。要不就是一個人又寫兒童文學又寫成人文學,比如寫小王子的聖艾克蘇佩里。要不就是一個偉大的兒童文學後人贊為在成人文學中也有重要地位,比如美國最偉大的小說哈克歷險記。因此所謂兒童文學和成人文學的劃分,是歷史的人為的主觀的,一個人有一個人的說法,一個社會有一個社會的說法,沒有什麼客觀答案。


至於成人童話,目前這還是成人文學中的邊緣地帶,甚至連偵探小說和愛情小說的地位也比不上。可以稱為成人童話的,如果是偉大的作品,那麼一定有更主流的稱呼,比如卡夫卡變形記夠扯了,人家也是偉大的現代文學作品,沒有人敢說是成人童話。或者也可以說,沒有什麼成人童話和兒童童話的區分,有的只是劣質童話和優秀童話的區分。


因為最近模糊地也在想著類似的事情,看到這個問題就興奮地爬到自己博客上去寫博。
開始的目的是寫博,所以很不好意思地說並不是特別針對這個問題的回答,貼過來僅僅作為類似想法的參考吧(求摺疊)

這個問題我一直都在好奇,並試圖從我侄女身上找到答案。
比如她為什麼喜歡《幼兒畫報》?整理自己的物品時,從床下拖也一整箱舊的《幼兒畫報》,可以埋頭看很久。
最喜歡一本《中國經典童話》,反覆看了N遍。她這本厚厚的童話書目前是我喜歡的書的狀態:積累了很多翻閱的痕迹,但平整,未受到損壞。
到她十歲了,趣味似乎也沒有改變。而我,則因為年紀漸長,對兒童的興趣點的感受越來越稀薄。
越來越覺得,對於童話,大人看到的亮點和小孩看到的亮點,絕大部分是不同的!

我給侄女撓背時(這是一種無法命名的遊戲,結合了按摩穴位、經絡和哈痒痒等動作)要配合講故事。侄女最喜歡了,每次看到我來了,都要抖抖背:「來,小螞蟻!」
撓背時隨興講的故事,主角永遠是一隻小螞蟻。它尋找食物,做蛋糕,建築房屋,和敵人大戰……
所以侄女給這種遊戲命名為「小螞蟻」。
一邊撓,一邊結合故事的發展,在她背上用指頭模擬小螞蟻的動作,奔逃、摔跤、啃嚙蛋糕什麼的。侄女同時被小螞蟻的遭遇和背上痒痒的感覺給刺激得哈哈大笑,滿床亂滾。
這種講故事比起那種溫柔平和的「睡前故事」,實在是相當的消耗腦力。既要用指頭在她背部的穴位經絡上表演一隻小螞蟻(有時候是一群小螞蟻),又要保證臨時發揮的故事有趣進展下去。
這些隨興的故事像唾沫一樣,噴到空中就沒了痕迹。有一次我決定認真打造一個故事,我給一隻小螞蟻建造了家庭背景,性格特徵,並埋下了一個宏大故事的伏筆……
我侄女打斷我:「老嬢,還是講小螞蟻吃蛋糕這類的故事吧,這樣才好玩~」
呃,我只好放棄那個偉大的故事,繼續讓一隻平凡的小螞蟻摸爬滾打、狼狽不堪、興奮和失落並存地去尋找食物。

其實《食夢者》裡面也說到過這種情況,編輯告訴兩名主角(立志當漫畫家的熱血少年),如果目標讀者群年齡層次低,他們絕不會排斥那些重複得爛掉的老梗,也不排斥過於簡單直白的笑話,更不在乎邏輯合理性。相反,他們要的就是簡單的能讓他們「哈哈哈哈」得起來的對白和動作。(原話記不清了,我理解的大意是如此吧)

過年的時候我翻看侄女的2014年1月《兒童文學》。出乎我意料地覺得好看。比如其中一個故事講一個窮窮的老礦工退休了,帶著他自製的捨不得穿的兩隻新木鞋,要返回家鄉。啟程時為了救人,而失去了新木鞋。兩隻木鞋哭哭啼啼手握手努力尋找老礦工,不料也遭遇了失散。後來在一系列奇遇後,左鞋和右鞋(好像叫左巴達和右巴達?)好兄弟又重聚,並且回到了老礦工身邊。
這個故事既有「奇遇」,又有微妙的感傷,想像力發揮得自由自在。
總的來說,幾篇故事都有「文學味」。其實我敘述的這一篇才是真正童話(因為喜歡所以想敘述一下)。
其它的幾篇明顯的有教育意義和現實意義,都適合拿來歸納中心思想。
其中一篇:三個好朋友逛迪斯尼樂園,遇到一個巫婆,給她們看她們的未來。她們分別扮演了「灰姑娘」「白雪公主」和「睡美人」的角色,但她們以現代女孩勇敢膽大自立的個性演繹出不一樣的故事結局,如:「睡美人」救了王子。
我侄女說:「還不錯吧~但是我覺得沒有那本兒童文學二十年精選集好看。」
我說當然嘍,二十年的精選,自然是更好的。
過了幾天我無聊了,叫她翻她推薦的二十年精選給我看。
在她打開書櫃的時候,我突然有一種不好的預感。
二十年精選,恐怕說的不是最近二十年的精選,而是《兒童文學》創辦二十年以來的精選吧?
兒童文學已經創辦了五十年了啊!
果然,她拿出一本黃泛泛的破書給我。
真是眼熟啊。不是我小時候看的嗎?序言還是葉聖陶於1982寫的。
我翻了兩頁叫她放回書櫃去了。對她的趣味,深感佩服。
後來我又翻了翻她珍愛的《中國經典童話》。其中一個故事是這樣的:被寵的小貓和不被寵的小狗一起出去玩(小貓攛掇小狗出去的),小貓讓小狗把它的木屋扛上,到了河邊又讓小狗伸尾巴釣魚————總之小貓和小狗就是各種傲嬌和各種忠犬。後來小狗終於壯烈受傷了,沒神經的小貓才意識到大事不好,絞盡腦汁、費了九牛二貓之力,用木屋將小狗推了回家。就是一個沒什麼情節的貓狗玩耍的文,幾句對白,幾句動作場景描述,雖然小貓沒神經的傲嬌讓人發笑,但文字絲毫沒有流露出批判教育意味。如果非要按照語文課本的要求,倒是也可以歸納為「自私的小貓幡然悔悟努力改正」的中心思想(但讀者一定會評論:神總結)。
我覺得侄女這本新年《兒童文學》不錯,她卻珍愛她的《中國經典童話》,並覺得上世紀80年代初的兒童文學精選更好看,區別只在於:在我看來,新的《兒童文學》有文學味,有謀篇有布局有暗喻,並且魯迅文學創作班的作文味在減少,可喜可賀。在她看來,你們玩什麼風格、搞什麼暗喻、擺什麼姿勢傳播教育意義都是扯談,我只要「好玩」。

小孩和大人的衡量標準肯定是不一樣的。小孩有強大的腦補力量可以為簡陋的故事增添內容,大人則需要文筆、情節和意義來夯實想像。
不過,我突然覺得我錯了,我的好奇心並不是想知道「成人和兒童對童話的關注點區別何在」,而是「成人和兒童對童話的關注點相同之處何在」。是什麼讓我們對某些兒時的童話作品念念不忘回味悠長?是什麼可以讓大人和小孩一起共賞、共情?
----------------(自問自答的腦海里冒出了美國動畫電影)。


我最近又把這個問題翻出來看看,感覺關鍵還是在於閱歷。小孩子經歷得太少,所以很多東西只是模糊的標籤化。

屍體、酷刑、吃人=不好的事情
亂倫=推動故事的情節
擦不凈血跡的刀=奇怪的事情
用刀切腳後跟=解決辦法
王子帶公主過夜=好的事情

甚至看到R18的文字也不會有太多感觸,更多的是當作常識去了解。其實就算是R18,不同閱歷的成人也會有不同感觸。法醫、看過車禍現場的普通人和沒看過恐怖片的人,看到「一具屍體」的反饋是決然不同的。其實所有文字的閱讀體驗都是如此。

所以想從童話世界進入成人世界,最好的辦法就是「知道什麼是R-18」。

但R-18的關鍵字:色情、暴力、血腥、恐怖、亂倫等等,與倫理、道德、死亡等抽象名詞有本質聯繫,同時帶來恐懼、快感、宣洩等複雜情緒。但這些東西都是小孩子很難內化的,取而代之的是善惡二元對立。


所以小孩子的童話,一定要有好人和壞人,要有情節和ending,而且還要明確區分HE和BE。這是價值觀決定的。我們無妨稱之為「情緒問題二元化,思想問題情節化,過程問題結論化」。


成人童話就完全可以對立過來看。其實成人童話就是「運用童話元素的成人故事」,只需將成人情緒注入童話元素即可。童話元素更多地成為隱喻,利用童話的「反成人規則」來表達。甚至童話氛圍與成人內核在形式上的衝突,本身就是一種別樣的閱讀體驗。

說到這裡突然覺得R18的內容……好合理啊。


據說許多童話,從一開始都是黑暗風格的童話,隱喻,預言之類的東西。
比如格林童話。
你想完全把這些區分開來,給你的小孩看一些純粹的兒童童話,是不可能的。
而可以放心的是,現今世上大多數出版的童話版本,都經過了各國,各民間組織,大量專家的審核,校對,對兒童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已經降到最低了。
然而,一些給兒童看的童話作品中,講一些真實的殘酷的東西,未必是不好的,可以起到疫苗和預防針的作用。


小時候看不懂,長大後反而懂了的。很多童話表達的複雜情感,本就應該是從少年看到老的,而我們也漸漸變成了有故事的人。很喜歡的有安徒生的《單身漢的睡帽》、《光榮的荊棘路》,王爾德的《夜鶯與玫瑰》。每次放假回到家都會把書架上的童話故事拿出來看看, 「他曾經流過的那些眼淚現在到什麼地方去了呢?這些淚珠變成了什麼呢?它們都裝在他的睡帽里——真正的淚珠是沒有辦法洗掉的。它們留在那頂睡帽里被人忘記了。不過那些舊時的回憶和舊時的夢現在保存在這頂「單身漢的睡帽」里。從來無論什麼人,只要戴上這頂睡帽,便會做出許多夢和看到許多幻影。他自己的生活便變成了安東的生活,而且成為一個故事」 。


雲天明的三個童話小孩看了可能覺得很好玩,大人們讀懂後覺得毛骨悚然。


如果你是按照「有沒有兒童不宜的內容」來判斷童話的年齡段,那麼古代的兒童童話100%都屬於成人級別。尤其是O暗示的部分。

像格林童話這類,現在看起來已經誇張了,但是在當時基本都屬於「潔本」一類。真正的民間童話放到現在就只能賣去18禁同人展了。
古代歐洲兒童的生活環境,房子只有一間大屋子能住人,一家最少5個孩子,父母孩子都住在一起,冬天為了保暖連牲口都和人住在一起,5點天就黑了。
符合我們現在道德規範的兒童童話放到當時,只會被小孩嘲笑。


1.

恐龍是一個很簡陋到只會搖頭擺尾的電動假恐龍,在花花綠綠往來如織的風情街最裡邊,與轟隆隆還在擴建的挖掘機有一牆之隔。恐龍也不簡陋,巨大的體積,會發綠光的眼睛,會左右搖動嚇哭小孩的腦袋和尾巴。

但只要保安關上電閘,恐龍就只能一動不動,屹立不倒風吹雨淋,只是巋然不動黯然神傷。保安也黯然神傷,往來如織的人與他無關,至少還有人為恐龍停留,而保安的生命里幾乎只剩他自己。

每隔二小時二十五分鐘三十六秒,恐龍就要眨巴一次眼睛,不管他有沒有通電,這是恐龍的秘密,也是恐龍經過精密測算的結果,這個頻率是沒有人發現的,即使發現了,人們也以為是自己花了眼。

對啊,一隻假恐龍還會眨眼睛,真是自己瞎了眼。


2.

姑娘第一次發現恐龍在眨眼睛也以為是自己花了眼,但是琳琅滿目的櫥窗她實在提不起興趣,也不知是朋友們嫌棄她的索然無味,還是她自己脫離了朋友們。總之,她就一直站在恐龍面前。看見了一次眨眼睛,泛著綠光還會眨眼睛的恐龍。

過了兩小時二十五分鐘三十六秒,恐龍又眨眼了,姑娘又看到了。她認定她沒有眼花,一個人不可能對自己關注的事情眼花兩次,她篤信這是一隻非同尋常的恐龍。不是她在博物館看到恐龍化石,不是她在動物園看到的恐龍石膏像,也不是她小時候玩的橡皮小恐龍。他是一隻會引人注意的恐龍。

姑娘嘗試與他交流,恐龍啊恐龍,為什麼沒人喜歡我呢,難道我是一隻「恐龍」?

她分明比過往的兩百個人都好看啊,這個嬌小的短頭髮的白鞋子的姑娘。恐龍想。

姑娘又說,我要是能像你這麼高大就好了,兩步就可以回家了吧。又說了一堆自己海邊小鎮的家鄉。姑娘回憶的時候會閉著眼,繞著恐龍繞圈,有時睜眼望藍天,彷彿可以看到那片海。

姑娘的眉毛可真細,皮膚像白雲,她的家鄉真美。恐龍想。

姑娘又說了很多。她的朋友們找到了她,埋怨她,讓她幫忙拿著提不動的購物袋,滿載而歸。

恐龍沒聽清後來姑娘說的話,他只聽到姑娘說他不是一隻平凡的假恐龍,他就完全完全的出神了。


3.

每每姑娘的朋友們在這裡逛逛逛買買買吃吃吃。姑娘就在這裡看那隻會眨眼的恐龍,會認真聽她好好說話的恐龍,好像不屬於這裡的恐龍。

恐龍當然不平凡,他是地球上被G星球救走的最後一隻恐龍的第20000016代,他一直生活在G星球,只不過G星球變成流星與地球擦肩而過,而他是G星球為了保全全體G星人被丟下的。被。丟。下。的。

他也不記得是怎麼被固定的,怎麼被抬到這條風情街最裡面的位置,怎樣為人取樂供人觀賞。每一次搖頭擺尾,電流穿腸而過,如不服從,足以電死。所有他能控制的就是眼球和眼皮。

直到這個女孩出現,他重新成了一隻恐龍,會被善待的恐龍,不平凡的恐龍。

我會一輩子對她好的。恐龍心想。每次這麼想,血液又好像重新屬於了自己。


但是保安記得恐龍是怎麼被固定的,怎麼被抬到這條風情街最裡面的位置,怎樣為人取樂供人觀賞。每一次保安開閘放電,外人看來是恐龍「活了」,保安卻知道電流從恐龍身體里穿腸而過。所有保安能控制的就是每天開閘關閘,麻木著恐龍也麻木著自己。

直到這個女孩出現,她會跟一隻恐龍說話,她轉圈的時候像一朵蓮花,她偶爾望向亭子的眼睛就像是記憶里的穿堂風,清爽又難以捕捉。保安甚至希望自己可以和恐龍一樣,得到姑娘的注視甚至是喃喃自語。一個恐龍都可以,可是保安不可以,他太不夠高大,不夠俊美了。

我會一輩子對她好的。保安心想。每次這麼想,保安就自認為是全世界最俊美的人。

4.

後來姑娘和一個戴恐龍面具的新郎結婚了,在這個世俗的世界上安詳的死去。我們把那個恐龍面具的新郎叫恐龍先生,恐龍先生很少眨眼睛,差不多每過二小時二十五分鐘三十六秒。

恐龍先生的臉只有姑娘見過,姑娘說那是世界上最俊美的臉。

可惜誰也沒見過。


5.

恐龍當然是世界上最俊美的男人,但他不是那隻每二小時二十五分鐘三十六秒會眨眼的恐龍。

有一天,一位考古學家路過。考古學家也覺得恐龍與眾不同,那雙眼睛勝過所有的穿山甲、熊貓和象牙。於是和保安攀談,保安惶惶不安,他是知道的,這是一隻真恐龍的塑像啊。考古學家和保安談了一個月,既然這是一隻被遺忘的恐龍,和被遺忘的保安,不確定 恐龍是否會傷人,保安就要在這裡守一輩子嗎?


保安在第二十五天的時候答應了考古學家的一個方案。

方案就是。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風情街所有的大門都被關閉,所有的遊客都已經回家,所有的塵埃都開始落定。保安把電閘關掉,考古學家定在風中,拿出一瓶溶液,保安順著電纜慢慢融進液體。不到一個眨眼的時間,轟然倒下,不亞於拆遷爆破。恐龍的眼睛被取走了,恐龍再也不會被人觀賞,保安再也不用守在亭子中看著恐龍被人觀賞。

恐龍死得很安詳沒有痛苦,因為他沒有眼睛。

風情街里依然遊人如織,那塊恐龍曾經屹立不倒的地方換成飛機模型,不過也沒有多少人發現。

6.

考古學家花三個月在全國揚名立萬,成為了第一個擁有恐龍眼睛活化石的人,也成了世界上最厲害的考古學家。

姑娘花三年習慣把說給恐龍的話說給自己聽,成為了一個有故事的女同學,直到要離開這座城市的那個下午,在原先的恐龍塑像旁,她見到了一個戴著恐龍頭套的人,知道她所有的故事,願意認真聽她說話,每二小時二十五分鐘三十六秒眨一次眼睛。姑娘就知道,恐龍不是一般的恐龍。


7.

估計誰也不會知道,那些春風沉醉、夏日炎炎、秋風送爽、白雪皚皚的日日夜夜,姑娘在恐龍雕像旁的呢喃的日子。句子像日光一樣拋走,恐龍的眼睛每掠過姑娘一次血液就顫動一次,保安在小亭子里獃獃地看著姑娘心跳永遠漏一拍。

就像沒有人知道恐龍先生後面的臉有多好看。

反正誰也不會記得了。

只有恐龍記得,那些兩小時二十五分鐘三十六秒。


8.

在第二十五天的時候,恐龍通過綠眼睛攝住保安,告訴他:眼睛可以給考古學家的,記憶是給保安的。保安不懂,恐龍說,你拿著我的記憶,去愛那個姑娘,他自然會愛你。保安驚呆了,他沒想到一個恐龍也是有感情的,他更沒想到他竟然和恐龍喜歡上了一個同樣的姑娘。所以他同意。

保安花三年用考古學家給的全部「封口費」找到了世界上最厲害的巫師,把恐龍的記憶裝進自己體內,還讓巫師把自己變成世界上最俊美的人。但是他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眨眼,每一個二小時二十五分三十六秒。


恐龍死得很安詳沒有痛苦,因為他沒有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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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這是成人童話還是兒童的?只不過一千個人有一千種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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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聯繫訂閱號:erdegushi。(二的故事)。歡迎關注。說個故事給你聽啊,說得不好你說給我聽。


凡雞湯文具備的,兒童童話都應該具備。


我覺得應該不能接受暴力血腥的吧,孩子還在幼年的成長時期,正是性格養成的好時候,這時候暴力的故事只會對孩子的價值觀出現問題。

舉個例子,很多小朋友都喜歡看豬豬俠,但是時間長了你會發現裡面充滿了暴力傾向因素,不像有個叫小檸檬-聽兒歌故事裡面的小豬佩奇那樣充滿溫馨和互幫互助等等。至於區分成人童話和兒童童話,應該是根據童話內容決定的,有些童話會偏文學,小孩子是聽不懂的。


謹以此文獻給童話,表哥,表姐以及所有我小時候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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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念童話

除去附庸風雅的長篇巨著,我最喜歡的書可能就是童話了。

很奇怪,我討厭科幻,奇幻,魔幻或任何和現實世界不同的。但是我喜歡童話,也許這是因為我從來沒有一種想把自己代入成英雄角色的念頭,倒是有一種想在在現實生活交虛擬朋友的念頭;或者因為我一直崇尚的是正義與愛,而只有童話才能給我這種感覺。。比起來科幻費盡口舌才讓你弄明白這個東西是存在的,我更寧願盲目相信紐約時代廣場有一隻會演奏的蟋蟀,相信著我可以用布頭弄出來一隻會陪我說話的小人,相信著每隻貓都有自己的流浪史。

也許這就是思緒簡單人的想法把。

一想到童話,我就想謝謝我的表哥。表哥比我大8,9歲,家裡有著數不完的書籍與雜誌,小時候的我把去表哥家當成過年一般,因為那就意味著我可以在他的房間帶上一天,隨心所欲的看我喜歡看的書。幾乎每次從表哥家回來,我都是看得暈頭轉向的,眼睛發花,而腦子裡還想著剛才的故事情節。

表哥所處的年代,被我稱為「爵士時代」,因為在我看來,這就如同美國20-30年代的黃金時期一樣。這個時代所出版的書籍雜誌都是極為好看珍貴的,有許多現在已經徹底絕了版或者十分少見了。例如懷特的「夏洛的網」。就拿那個時代的雜誌來說,小朋友,學與玩,小獼猴智力世界,少年科學畫報,兒童文學等等等等。這些雜誌的質量都是現在難以比擬的,而這些雜誌上恰巧有數不盡的好童話。

我還記得當時的小朋友連載著林格倫的長襪子皮皮。這是我第一部著迷的長篇童話。故事講述的是一個頭髮紮成小便,滿臉雀斑名字叫「皮皮」女孩的故事。這個女孩當初是我的偶像,我一直夢想著自己可以向皮皮那樣,有數不盡的錢,力大無比,生活自理,生活中出現的一切問題都被她變成一種遊戲輕鬆地解決,同時爸爸還是某地的一個國王,但是從來不在自己身邊。這可能是所有小孩的夢想。(弗洛伊德認為:小孩在恐懼父母離去的時候,同時又急切的盼望自己一人生活。)最喜歡的皮皮的一點就是她能隨心所欲的捉弄大人而不用擔心後果,她能致學校於不顧而和朋友們去歷險。那是一個與我們這個世故的成人世界完全不同的世界,對我是陌生的,但讓我充滿了嚮往之情。林格倫的語言風趣幽默充滿想像力,而且她深深懂得孩子的敏感神經,她的每一句話沒一個字都讓孩子回味不已。這就是她為什麼被稱為語言大師的原因。

皮皮的歷險是一種帶有反叛色彩的歷險,而這種反叛就是我們一直下意識擁有的,只不過社會家庭學校的嚴厲的無條件服從式教育壓抑了這種意識.皮皮的故事就好像射穿雲層陽光,七彩斑斕的彩虹,它是敏感神經的安慰劑,而每個人的童年都需要這種滋潤。

如果每記錯的話,小朋友還出了皮皮的連環畫版本。那讓我在腦海里深深刻下了皮皮的樣子:頭髮紮成小便,滿臉雀斑,穿著一隻碩大無比的靴子以及長及膝蓋的紅襪子。

林格輪在2002年1月去世,享年94歲。在為她送葬的一天,無數的瑞典人自發的出來,跟在拉著她棺槨的那匹馬後。他們都曾經和我一樣,是皮皮的忠實讀者。雖然皮皮不會長大,不會衰老,不會故去。而林格倫會。但是林格倫卻和皮皮一樣,永遠的居住在那個五顏六色的世界中。

在表哥家印象最深的童話書就屬懷特的童話了。感謝表哥,這些書的中文譯本自80年代初曇花一現後,就此絕版了,唯有存下來的只有79年的版本。

厄普代克曾有這樣一句評論:擁有懷特書的人是幸運的。而我就是這樣的幸運者。

懷特是我最喜歡的童話作家。他不同於林格倫,他創造的全是可愛至極的動物形象。而我是一個極端的動物愛好者,我愛一切動物(當然最好腿的數目不要多於四隻)所以懷特的童話是我最喜歡的,而且是永生不忘的。

夏洛的網是懷特最好的一本書,我這樣認為。裡面不僅有形形色色個性鮮明的動物,而且裡面所蘊含著豐富的意義,包括愛,有情,生與死。

我在這部書中體會到了無數個第一次。第一次感到友情的偉大,第一次感到生命的平等,第一次感到死亡的悲哀,第一次感到諾言的意義。

每次看到夏洛的死,心裡總是酸酸的。這是我第一次看到童話故事的主角死去。懷特這一招很狠,當每個人都看到威伯勝利還歡欣的時候,他就把夏洛弄死了。這就好像美好的大團圓結局卻突然變成悲劇,這是無法讓人接受的。我至今還能感受到懷特用他簡略而又冷靜的筆調描寫夏洛之死時候的情景,還能想起夏洛死前說的「再見」。我看到這裡的時候就如同威伯一樣,只能低聲的哭泣而無法為她做什麼。在看完全書的接下來幾天里,我的枕頭始終都是濕的,因為我在夢中總能看見夏洛最後揮舞著腳在道別。

當夏洛的孩子們在微薄的照看下出世,我霎時間明白,原來夏洛沒有死。500多個小蜘蛛就如同他們媽媽一樣善良,歡快。這種充滿了輪迴觀念的結局是美妙的。因為他告訴孩子們:故事沒有講完,相反,故事會更多更多。。

表哥家的另一本懷特的書就是啞巴天鵝的故事。這個故事沒有夏洛的網那麼憂傷,相反充滿了浪漫色彩。這本書是講述著一隻不會發音的天鵝的故事,講述他如何努力奮鬥,如何獲得愛情,如何追尋自由。

如果說,《夏洛的網》是寫給女孩或追求真誠者的故事,《小老鼠斯圖亞特》是寫給被社會盤剝之前的大男孩看的,那麼這本《天鵝的喇叭》就是寫給成熟的孩子和成人們看的故事。路易斯就是長大了的威伯和斯圖亞特,薩姆就是不死的夏洛。

這本書充滿著成人寓言的色彩,無論是奮鬥,愛情,自幼這些成語給孩子們看都是不合適的。孩子門過多只是卓迷於路易斯掛滿全身,丁丁當當的家響,卻沒有理會術中深切的含義。事實上,這本書可以說是當時美國社會的縮影。書中出現的一切地點,人物(包括那些形形色色追求個人利益的人)是那樣的熟悉,就好像發生在身邊一樣。啞巴天鵝的故事反映這是一隻天鵝的奮鬥史,而這隻天鵝可以變為我們任何一個人。
書中的一個線索很有意思「還債」,路易斯想盡辦法要還清父親——老天鵝所欠下的債。公園管理員曾經問它:「你是只天鵝,只要啃點水草,喝點湖水就得了,何必每天賣著力氣工作還債呢。」路易斯說:「因為天鵝有天鵝的榮譽。」天鵝有天鵝的榮譽,這句話我記住了一輩子。

除了懷特,美國的另一個作家塞爾登的蟋蟀奇遇記也是我最喜愛的童話書。裡面最喜歡的角色當然是那隻大貓,覺得他好可愛。尤其是跟著廣播唱歌劇的時候,「喵,喵」。他還和老鼠是好朋友,老鼠可以無所謂的糾著大貓的鬍子玩。這種特殊的關係與書中冷漠的人際關係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貓和老鼠可以成為好朋友,人呢?」這部都市童話結尾在了蟋蟀因為想念家鄉而放棄了大城市的榮華富貴,這又和書中人們的利欲熏心起了鮮明反差。從三隻可愛的動物身上,我們可以看到塞爾頓對於資本主義社會友情與金錢含蓄的批評與善意的希望。

我不知道有人讀過孫幼軍的小布頭奇遇記沒有,我說的不是新版的,而是第一版。其實我很喜歡舊版的這本書,一切看起來那麼親切。比如所有的孩子都坐著一輛黃包車上幼兒園,然後在一起吃餃子,開聯歡會。這一切對於我來說都是可望不可及的。有人說現在人們的距離越來越近,其實我說現在人們的距離越來越遠。當你翻開這些舊版讀物時,你會完全被裡面火一般的創作熱情以及那個時代的純真可愛所感動。在新版的小布頭裡。孫幼軍說很多東西看上去過時了。。。其實這些東西沒有過時,只不過我們提不起精神去重新面對了。當所有人都一窩蜂的沖像美女作家,木子美一流的時候,這個社會還有原來的可愛么?

現在的人們,尤其是年輕人們,真應該讀讀小布頭奇遇記。至少這本書是真誠的。

還有不少舊版中國童話,有一本忘了名字了,似乎是哈巴狗歷險記?講的是一隻布做的中國小狗飄洋過海來到了美國。看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的種種醜惡(我記得這隻狗還死在了一次美國罷工運動中-_-)這本書現在看起來是十分可愛的。當小狗再次飄洋過海回到國內的時候,那種場面好像張揚的第二次握手中描寫的那種激動心情一樣。不過這次周總理沒有迎接。。

到了後來,我開始看錶姐的書了。(因為表哥停止買童話書了)表姐定了很多的雜誌,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兒童文學。說起來兒童文學,我要著重說一下。兒童文學我認為是十分幫的文學刊物。現在多年不看了不清楚了。不過70-80年代的兒童文學實在不錯。在打倒四人幫後,兒童文學出現了很多反思類作品,接下來兒童文學和台灣的文學界走得比較近,在風格上越來越成熟化,甚至我拿到書本都在懷疑是不是拿的兒童文學。這個時期的小說,散文較多。但是童話不是沒有。記得清楚地有周銳,郭楚海等。

記得我去年回到家中的時候,我試圖再次翻出那些書櫃最低,佔滿灰塵的書,但是我找不見他們了。我問媽媽:我的那些童話書呢?媽媽說,給了別人的小孩了。

霎時間,我感到很失落,因為我的童年,也就集中在那些書里了。當我從小被灌以成人的思想標準,從小被磨掉了童稚的時候,只有這些書在告訴我我始終還是孩子。童年就如同走過一條沒有感覺的路,當3歲就已經蒼老的我在上面漫無邊際的行走,童話就好像指引我路標而當我知道這些書離開我了後,再看鏡子,原來裡面的人已經不年輕。

也許我真應該忘掉童話了。


我只知道有成人動漫和兒童動漫的區分,當然,也只是在外國


首先,我覺得不能過分低估小孩子的理解能力,其實以現在人類的智力發育水平6、7歲的小孩真的就沒有什麼不能理解的了(包括兩性之間的,雖然因為沒人教他們在認識上會有些偏差,但大體方向是沒錯的:比如自己是怎麼來的、一男一女之間是怎麼回事之類的),只是由於閱歷、知識儲備等原因在看法上會和成人有一些不同。
所以我覺得除了暴力色情以及過分恐怖的內容,其他的都可以給他們看(包括歷史和政治類的,交代清楚相關背景就好),他們都能懂。


我還記得我看格林童話時的感覺,所謂的黑暗完全沒有get到,對現實還沒有經驗的兒童,根本體會不到其中的可怕,比如女巫被關進滿是釘子的木桶,一路尖叫著滾下山坡。這段我還記得,但當時並不害怕,反而覺得有趣。因此,自我個人閱讀的經驗,我認為語言淺白易懂,故事曲折有趣就是兒童童話。而其中的隱喻與黑暗就是留給成人的吧!


為什麼在童話、低齡向的動畫片等兒童文藝作品裡,好人和壞人,正派和反派們的二元區分特別明顯?而現實世界並不是這樣的,人性是很複雜的。好未必全好,壞也未必全壞啊。為什麼這種社會的、人性的複雜性不能提前告訴兒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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