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信通為什麼用境內公司作為上市主體,而不是常見的開曼-HK多層架構?
上市主體是「北京迪信通商貿股份有限公司」 。 而主流比如騰訊都是註冊開曼公司作為上市主體,香港或者BVI公司中間持股,多層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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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申一下: 1、多層嵌套的結構的好處有哪些? 2、迪信通不選擇多層嵌套結構的原因是什麼?
香港上市有H股和紅籌兩種架構。你所述的為紅籌類型,但迪信通應為H股上市。此種方式下,上市主體須為中國大陸註冊的公司。紅籌上市的主體都是中國境外公司。至於迪信通為什麼選H股方式,而不選紅籌方式,應與時間成本有關。
首答知友 @張亞波 講的不錯。迪信通是一家H股公司,它採用的是原題所講之「用境內公司作為上市主體」。與之相對的是紅籌上市,即以境外控股公司作為上市主體。另外想糾正題主的是「紅籌上市」並不意味著主流。知友們的興趣點主要是受監管行業(如互聯網等),此類行業中的公司通常採取VIE結構以境外控股公司上市,因此就顯得更常見些。
怎樣辨別H股上市還是紅籌上市?最簡單的方式是看公司的招股書。如果是H股公司,比如迪信通,招股書封面上標的是「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紅籌公司,通常會標記公司註冊地在其他法域(通常如開曼、百慕大、BVI)。如比迪信通晚一天在2014年7月9日上市的天鴿互動在封面上標記的就是「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回到問題,迪信通之所以用H股上市,究其原因是典型的A轉H(A股上市排隊等不及,轉香港H股上市)。詳情可參見其招股書(鏈接在: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4/0625/LTN20140625020_C.pdf )中的有關披露(在第102-103頁):
「於2009年12月28日,本公司根據中國法律由外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轉制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2011年9月,我們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有關本公司A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議上市的申請。我們的申請獲接納,並很快收到中國證監會提出的首批意見及提問。於2012年,待中國證監會核准的A股上市申請積壓嚴重,我們預期本公司於中國上市的審查及批准程序將耗時漫長,申請結果亦不明朗。因此,我們於2013年6月向中國證監會撤銷我們的A股上市申請,並於2013年開始規劃本次上市。」
此外還可參考2013年9月的以下報道:迪信通主動退出IPO申請 尋求其他途徑資本之路
目前中國資本市場上:(a) A股IPO過審及上市速度的再度放緩;(b) H股審批加快及對全流通有較為明確的預期;(c) PE投資方以在某時點前IPO成功作為入資條件的大限屆臨,三者同時作用,造成由A轉H成為一種成熟的便捷做法。估值上雖然吃虧,但流血上市畢竟也是上市啊。 插播一條業內行尊級對迪信通H股上市的評論:
最後,關於原題中引申的有關多層嵌套的問題,珠玉在前就不贅言了。可參考:為什麼一些香港上市公司要設置兩層 BVI 公司? 問題下@李淼 @Luo Patrick @Ying Ye等知友的優質回答。
這是紅籌和H股兩種香港IPO方式。
簡單列個表格:簡單來說:
問題1:最核心的好處是紅籌可以全流通,而H股方式其老股不可出售。比如自然人股東或無海外架構的PE就沒辦法賣出套現。
問題2:由於受10號文(《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監管,紅籌上市途徑基本被關閉。除非(1)在06年之前就搭建了紅籌架構;或者(2)移民到國外,比如俏江南的張蘭移民聖基茨。
迪信通不選擇紅籌的原因可能是無法採用紅籌方式,或者沒時間搭建海外架構。
未來隨著滬港通、大陸證監會取消境外上市審批等政策的推出,內地的審批會相對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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