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毒警察的照片上了新聞頭條,這些警察會被毒販報復嗎?

成都抓捕毒販的新聞上了頭條,緝毒警察的照片傳的滿天飛,@捕快二寶 發表長微博呼籲媒體刪除照片,保護他們的隱私。可是到現在為止,照片還沒被刪掉。要是被毒販盯上了,那這些警察怎麼辦啊?會被報復嗎?新聞報道不注意這方面嗎?
圖片來自微博:http://weibo.com/1748546201/A2JySkHKh


雖然我曾經做禁毒,但是成都槍戰的新聞到今天為止我也只看了一個標題,說實話我對內地類似的案子不大關注。

先說照片的問題,我個人在這方面是沒有被迫害妄想症的,這也是我可以在知乎發一些回憶性文字的原因。經常看我文章的人可能知道,我以前是不喜歡到處說禁毒的事情的,但這不是怕被報復,只是純粹的不想說而已。

我覺得在中國,只要官方不想,這些圖片分分鐘就可以從中文網路上消失。所以,我們可以理解為,媒體這次的行為是受到官方和民警個人的默許,或者說是懶得管的。

說說微博上「捕快二寶」這條微博吧。按說這微博我不應該反對,越神化禁毒人員越好,我順便也跟著蹭點餘熱,賺點同情分。但是很可惜,這條微博除了政治正確外,其他大部分內容是小道消息。前兩天在外地,沒來及仔細看,今天回到家仔細看了一遍微博,雖然這是篇為緝毒工作人員增光添彩賺同情的文章,可這其中有諸多謬誤。

以下黑體引用內容為新浪微博用戶「捕快二寶」原文節選,全文請看文章尾部長微博:

一:

販毒者經常會購買一些槍支彈藥用來防身,我們一般稱他們為武裝販毒者。他們武器殺傷性極大,而且在抓捕毒販時他們很有可能用武器射殺無辜群眾。

「經常購買一些槍支彈藥防身」這是大部分馬仔都不會去做的,理由很簡單,就是武器貼身藏,過檢查站很容易會被查出來,增加暴露危險,而每個檢查站有將近二十個士兵,而且附近都會有一支駐軍,不要說一手槍,十支步槍也跑不掉的。即使跑掉了,出境了,這仍然是一次失敗的販毒行動,他們不會這麼蠢的,最高目的是運毒,不是和軍隊槍戰。

「他們的武器殺傷性極大」,這一條我不想說什麼了,只能讓薩達姆出來給我們說說什麼是殺傷性武器了。

「很有可能用武器射殺無辜群眾」,我可以欣喜的告訴大家,目前為止,我還沒有見到我國無辜群眾被毒販憑空射殺。當然,我見識淺薄,和我說「海洛因無法戒除」一樣,也許我沒見不過不等於沒有。

二:

在雲南省,毒販們都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運輸一公斤左右的毒品,配一顆手榴彈,運輸三公斤毒品,配兩顆手雷,如果運輸毒品超過五公斤,就配一把勃朗寧手槍、蘇制手雷甚至小鋼炮。

這是想揭竿起義嗎?緝毒先鋒站木康站的公開數據是:1978年建站至今,繳獲各類毒品7100餘千克,查獲軍用槍支76支,子彈1200發及價值近1000萬元的走私物品。

看到沒有,一個在雲南的全國最厲害的檢查站,這檢查站是集體一等功,一顆手榴彈都沒查到。大約一百公斤海洛因一支槍。在雲南除非在兩國交界處會出現手雷,稍進中國一點,手雷數量微乎其微。還小鋼炮,這是想在中國境內挖戰壕和禁毒人員脫了上衣打一場陣地戰的配置。曼海公安檢查站05年的601案件,余龍輝在橡膠里一案查獲96公斤海洛因,這是不是要配裝甲車運輸加上F22護航再來個東風21D隨時準備毀滅證據?

三、
很多幫大毒梟運毒的人都沒見過手榴彈,大毒梟會告訴他們遇到公安就拉手榴彈的拉環扔過去,炸死公安民警。好在很多毒販在那種緊急情況下,經常忘記拉拉環就把手榴彈扔出來,避免了很多民警的傷亡。

還有扔手榴彈忘記拉拉環的,運輸大隊長蔣介石都死了這麼多年了,誰還會給對方送武器啊。

四:

臨滄市禁毒支隊又一次遇到了這樣的情況:某日鎮康縣遇到接到情報,該縣境內的一處原始森林有人在運輸易制毒化學品出境。但對方具體有多少人、是否有武器,都不知道。
於是禁毒支隊支隊長派出8名民警攜帶武器、乾糧和水,前往林中設伏。
在山上,通訊設備都沒有用。8名民警在深山中苦守兩晝夜後,運毒的隊伍出現了。
這個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隊伍,有57匹馬,押解人員有48人。民警當時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擁有武器,48人中是否有不知情的老百姓。如果火併,8名民警沒有任何勝算,還可能誤傷老百姓。
經過權衡,8個人悄悄撤退,放走了這支運毒隊伍。
他們一回來,就找對著請求處分。
但是隊長沒有處分他們,也沒有把這件事上報給領導,怕這些民警有壓力。
因為如果這個事情當時傳出去,會有人說我們民警貪生怕死,放走了毒販。但是大家能理解民警當時的處境,讓8個人去對付可能擁有手槍、衝鋒槍、手榴彈的48個人,無異於讓他們送死。

這一段疑點重重,首先制毒配劑在雲南一般是跑邊境的貨車帶出去,雲南對制毒配劑本來就是愛管不管的,查緝重點是放在入境的毒品上。所以制毒配劑一般要出境不難。用不了大張旗鼓組織一支四十八人的武裝團伙用馬兒攜帶出去。就算雲南的部隊、警察都是傻逼,讓這48個人能夠「你牽著馬,我扛著槍」進來,但是要說他們還能大搖大擺的出去那我可不信了。再說,這是什麼傻逼提供的情報?四十八個人、五十七匹馬都不知道說一聲?就這個陣勢走在森林小路上怎麼也能排隊幾百米了,是誰提供情報最少也要說一下對方的人數和火力配置吧?最後,領導幫八名民警隱瞞了瀆職事實,然後被遠在太原的博主「捕快二寶」知道了,您是怎麼知道的?要知道這種事如果真的發生,那麼在本單位必然屬於禁忌話題,消息能傳這麼遠,臨滄支隊還能瞞的住,真是牛逼。

五:

在各地毒販手裡,都有著這樣一份黑名單
某禁毒支隊長人頭兩百萬,某禁毒組長人頭五十萬,某禁毒民警人頭二十萬。

作為一名禁毒工作人員,人頭被毒販定價我想肯定是一件光榮的事情。印春榮做過我大約一年的副支隊長,他的人頭都沒有被定價呢,什麼禁毒支隊長禁毒組長禁毒民警急什麼呢?要說明的是,印春榮是亞洲個人禁毒成績第一的禁毒工作人員、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聯合國禁毒署座上賓。這人出身,人家是從雲南邊防部隊一個營級檢查站的醫助做起來的,因為有一天值班幹部回家,他臨時帶一天,他在八小時值班時間內,從口岸上查到兩起萬克大案,就這麼轉行做禁毒的。這麼一個人一路升到副支隊長,分管支隊禁毒業務,真要定價,我想問問該給印副定多少啊?不過給民警定價二十萬我倒是信,如果我沒有記錯,若干年前,一個烈士的撫恤金就是二十萬。

六:

禁毒民警都有過卧底的經歷

由於我沒做過民警,而情報領域又一直很敏感,雖然我敲碎腦袋也無法把禁毒民警和國安混為一談,但是本著不知道不亂說的原則,這一條我還是不吐槽了。不過@飛鳥冰河 的父親曾是一個做緝毒工作的前輩,我覺得是不是禁毒民警都做過卧底,@飛鳥冰河 應該比我知道的更清楚,還望冰河兄不吝賜教。

最後,「捕快二寶」說的媒體不要沒事亂髮照片這一點我表示同意。

依我個人對毒販的認識,正常情況下,不會有毒販周密計劃報復禁毒人員的。我認為中國在這一點上,比部分西方國家做的是要好很多的,所以毒販在中國沒猖獗到這個地步,千里追殺緝毒警。他們最多在邊境上囂張一些,到內地肯定是毫無還手之力的。但是,凡事有例外,畢竟走大街上還有可能掉窨井裡呢。

附:木康公安檢查站再創佳績每天查破販毒案近4起

附:捕快二寶長微博

http://t.cn/zHdhl8V (二維碼自動識別)


已經退役

知乎首答,不請自來。= =


沒想到我第一次回答問題居然有贊,真是開心到爆。


自身作為一名緝毒警察,也算是長期混跡在雲南邊防一線吧。我覺得我可以談談自己的感受。

為什麼會來到這地方呢?應該說是自己不願意讀書,又覺得干這事挺光榮的。(所以我寫的內容可能會有語病,畢竟我只有高中學歷。→_→大概不夠知乎平均水平吧,求諒解。)


在雲南這地方四年了,明年就該退役了。見到的東西很多,見過14歲小姑娘獨自一人帶著毒品回自己的家鄉,她自己也明確知道帶的是什麼東西。


見過真正帶著手槍的,不過也就那一次。(我不知道知乎說帶小鋼炮是什麼概念,可能是我孤陋寡聞吧。)查到他身上有手槍的時候冷汗瞬間就出來了。當時我離他比較近,立馬一腳踹翻了他【嚴肅臉】,然後幾把槍就抵在了他腦門上。除此之外,似乎就沒有遇見過帶槍的了。


見過人體帶毒的。什麼概念呢?就是女的把毒品藏在下面(別問我下面是哪裡)或者包裹上避孕套直接吞下去。但是這種人特別好辨認出來,她們的臉色絕對是蒼白的,因為不敢吃東西只能喝水。如果吃東西胃就會分泌胃酸腐蝕避孕套,然後就相當於直接服用毒品。劇毒!人直接就完蛋了。


所以一看就看的出來,你想想,胃裡面帶著一塊東西,一吃食物就可能死掉,只能等排便的時候排泄出來,這臉色能好的了?


也遇到過那種利用嬰兒帶毒品的。應該說是那種利用嬰兒逃避進看守所把。這種一般都是四川貧困地區的人。似乎那裡有人專門組織孕婦和哺乳期婦女販毒。

回到正題把。反正我個人這麼久就只見過一次,還是帶著手槍的。

不見過並不代表沒有。這句話是對的。我見過的最好配置的案件是一個恐怖分子劫持人質案件。當然最後被狙擊槍給幹掉了。

當然,還有那些我們處理不了的案子。我們就不會知道發生了什麼。只知道隊伍處理我們處理不了的

而且我不相信40火會入境,如果你只是求財的話。我不信你能和國家機器對抗。沒有任何人和組織能與之抗衡,最起碼我現在沒有看見過。

另外。我感覺其實我們也是普通人啊。也沒有什麼可以說的啊。我感覺就是帶著危險的工作而已。可能是這身衣服給我帶來的一種崇高的感覺吧。雖然有事確實會遇到危險。

我回家以後。如果我不大肆宣揚我是干這個的話。我想絕對會沒有人來找我把。除非是我到處去說被別的吸毒人員隨意報復社會的話。我倒是不敢保證

還有。如果真的有懸賞的話。我突然感覺自己還是有點價值的。


我發現毒品這東西其實沒有辦法辦法根除的啊。不然內地那麼多隱藏的吸毒者怎麼辦。就算你毒品暫時打壓住了。內陸的價格會瘋狂飆升。自然會有人鋌而走險的。只要有需求,當資本面臨著100%的利潤時,它就可以踐踏一切。


分割線,

想多說些什麼,但是事實是不知道該怎麼繼續編輯。因為我寫的很完整了,應該說是對我生活的一種基本的概括吧。如果你們有什麼問題的話。不觸及什麼秘密的話我會回答的。


另外,很感謝你們的贊。但是我希望,你們能夠記住那麼一點兒。我給這個人點過贊。


我也說兩句吧,看著爭議挺激烈的,但很多人並沒明白@田浩 所說的重點。就我自身來講,對這個問題也挺熟悉的,趁著周末有點時間,我也簡單說兩句
1.對緝毒警察的公眾暴露情況要做好周密的保護,這一點我是絕對贊同的。我父親當年就很注意這些,他的同事也很注意。田浩也說了,這一點絕對正確,沒什麼好爭議的。
2.有人就說了,你們不是說販毒分子沒那麼大狗膽么?咋又要保護的這麼周全呢?因為緝毒警察面臨的不僅僅是緝毒分子的仇恨,還面臨著吸毒者、洗錢者等整條販毒產業鏈上所有人的敵視。須知「殺人父母,斷人財路」,這都是要和你拚命的,很多有利益相關販毒產業其中的人,雖然並不是直接的販毒分子,但其內心對緝毒警察的仇恨,也是絲毫不少的。而對很多已經是爛命一條,人生無趣的吸毒者來說,能報復緝毒警察一下,讓自己這條爛命心裡的仇恨得到一些發泄,也是可以不顧及任何後果的。這樣的惡性案例並不止一起,遭遇報復的也不止緝毒警察本人,還可能包括家屬,朋友,鄰居……總之一切可能有社會關聯的人,都可能在其中,出於這種原因,對於緝毒警察本人及家屬還有社會關係的保護,都是很嚴密的,但這種保護並不證明販毒分子有那麼大狗膽,倒是吸毒的人爛命一條很瘋狂,這個是很麻煩的事情。
3.所謂警察多麼熱愛這份職業,所以堅持至今,我覺得也是扯淡,至少我爹不是。但我爹和他大多數的同事是這樣說的:你穿了這身衣服,就要對得起身上的警徽,這是你的工作,有風險沒辦法,你選了就要承擔。你不想做了,可以退出,大家都理解你。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這是每個人的美德,不止是警察的。

所以呢,就付出和犧牲來說,我尊敬所有和我爹一樣堅強勇敢,不畏艱險的警察,包括@田浩 這樣退伍的前警察。但我覺得實在沒必要過度渲染,甚至用謊言來包裝他們的,過度神化和過度矮化,都是一樣不堪的行為,只有真實才是最好的說明。

再次向所有勇敢堅強的警察致敬。
=========無腦的分隔線========
有點煩了,加班很晚才回到家,一上微博,看見江寧公安在線也在給二寶洗地,雖然也說「二寶描述有水分」,但主要矛頭還是針對@田浩 ,還有特地跑來@我的,於是在此補充說明一下

1.二寶呼籲媒體不要公布有關緝毒警察正面影像的圖片,以及相關隱私信息,這是對的,田浩也贊成這是對的,我也贊成,這個核心點沒分歧。

2.二寶說在雲南,「毒販有個不成文規定:」三公斤配兩顆手雷,五公斤配蘇制手雷甚至小鋼炮「,我爹還從警時,曾經去過雲南接過被抓獲的維族毒販,至少沒聽他說過雲南毒販有這麼牛逼的規定,小鋼炮是什麼?RPG?AT4?巴祖卡?還是60迫擊炮?這麼重的武器,真的是準備反攻大陸了是么?有人拿上世紀90年代平遠掃毒的例子來證明,且不說那個年代的毒販是否能例證現在的例子,單就平遠街本身來說,能發展到那個地步,不是因為那條街有多少槍,而是因為那裡是回族聚居區,民族關係錯綜複雜,不能隨便處理,加上交通不便,所以才有後來的大動干戈,有武警傷亡。但這正好說明 一個事實,就是「僅僅有槍杆子,毒販也是囂張不起來的,硬來只能被消滅」,他們最常用的手法還是老鼠一樣偷偷運毒,而且盡量少帶槍。
另外,毒販不僅是男的,也有女的,請問女毒販也個個帶槍,那麼悍不畏死么?

3.掃毒英雄的人頭價格名單,這種傳說我聽過很多次,警方內部喝酒的時候也曾經拿這個笑談來吹牛逼,什麼「我腦袋比你的貴,你給我喝光」之類,但公開承認這份名單的沒有,因為這意味著緝毒警的身份被泄露,身處危險之中。退一步說,開個黑名單能有多大意義?我不止一次聽到我爹的老戰友說「老子腦袋值這個價錢?來吧,拿去,有本事你來拿。」一副壓根不鳥的氣概,這才是緝毒警。我還給本拉登開過1000萬的賞格呢,我沒那個錢,丫也不鳥我,也不來報復我一下,好氣餒。所以這個當酒桌談資說說可以,還是別拿出來蠱惑人民群眾了吧。

4.毒販帶武器的情況有,繳獲大量槍支的也不少見,但那不是常態,二寶拿「毒販都配槍,甚至重武器」的故事來例證緝毒警的工作危險,過於危險聳聽。這不是打雲南公安的臉么?運毒難查也就罷了,這槍都往省里隨便運了么?我去昆明幾次,沒覺得哪裡都是槍啊?這是開始黑戰友了么?高級黑啊。

5.緝毒警面臨巨大風險,這個已經是眾所周知的常識,但不必如此渲染悲情,一副把緝毒警捧上神壇的架勢,我爹至少是上不了那個神壇的,沒那麼高覺悟,什麼熱愛之類,他中過槍,因此轉戶籍內勤,但他和我說,選了這個工作,那就要認,說辛苦,誰不辛苦?說危險誰不危險?消防兵危險不?交通警察辛苦不?海關緝私危險不?那是職責,你的工作,你的責任,警察蜀黍不是白讓小朋友叫的,該上的時候就要上。他身邊的同事如瘦狗叔,庫爾班江叔,都這個牛逼性格,這種牛逼哄哄的性格深深影響了我,以至於我從小雖然也小心翼翼,卻依舊膽大妄為……跑題了,拉回來。我覺得渲染這種悲情,並不合適。對於因公犧牲、致殘、染毒的警察,我還是很難過,並儘力幫助的,只是悲情無濟於事,把毒販子都幹掉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或許山西警察習慣那種風格,我爹是新疆警察,習慣「牛逼一哈子」。

6.「禁毒民警都有卧底的經歷」,這個說法,作為一個緝毒警察的兒子,我可以證實至少有一個例外,就是我爹。我痴迷香港警匪片的時候,曾經問過我爹有否卧底的經歷,我爹瞪我一眼說:如果穿便衣抓人算是卧底,那算有。我後來以為他是保密,不肯說,又曾經問過,他和他同事喝了幾杯,回答說:「哪裡那麼多卧底?那麼好卧的么?不靠卧底抓不了人是么?屁話多!」好吧我就閉嘴了。這話我信,不靠卧底就抓不了毒販了?小看緝毒警

7.對於田浩的身份,以及質疑,若有分歧,可以辯論。但二寶這種一上來就「無良媒體收買的寫手」,請問有實際證據么?這手法實在是不入流。田浩的身份我不能認證,但從他所說的細節,我相信他的經歷。我和他之間不是沒分歧,但都可以求同存異,而不是上來就「你這個騙子」這種架勢,先詆毀了人的身份,然後他的言論就都是假的,不值得一駁的,這種正是很多心虛,不敢核實細節的人最愛使用的手段。不同意我這話的人,你們的生活作風都有問題!總之捕快二寶這次說話做事風格很不妥當。

總之,正視緝毒警的犧牲和付出,保護他們和家人的隱私,這我沒意見,而且這對我也好。但作為一個緝毒警察的兒子,以及一個前記者,我堅持:不要用謊言來證明真理,這不是執行正義的人,應該使用的手段。警察是一個講求邏輯和證據的職業,和記者一樣,那麼發表公開言論的時候,需要有理有據,不要信口開河,也不要隨意判定人「槍手」的身份。

就寫這麼多,感謝有耐心看到這裡的人。


一般的販毒老闆被抓了,下半輩子就交代在監獄裡或直接吃槍子了。
只抓到馬仔的話,老闆撿回一條狗命,不知道多慶幸,這次生意折了,下次再賺回來就好了,搞那麼麻煩幹什麼。
運毒馬仔是整個販運毒環節里最不值錢的東西,是消耗品,邊境農村裡出三五千塊就能找一個。除了他們的家人,沒人管他們死活。
不過話說回來,照片原則上是不能公布的。
倒不是怕報復,只是怕以後在偵查過程中被嫌疑人識破身份。
我上過一次ccav12,拍攝時大盆栽遮住,出鏡了半條胳膊。
除了我媽,估計沒人能認出胳膊的主人。


我本人是名緝毒警察,所以匿了??
確實有些媒體是無良的,別的地方怎樣我不知道,但我們這裡是絕對不會向媒體透露一星半點的,特別是照片,原因很簡單:我們以後還要繼續辦案子呢,如果照片都流出去了,以後卧底抓人怎麼抓?就算不卧底,每個販毒的案子都需要長時間監視的(需要人贓俱獲,抓人時他必須有貨),照片被人知道了,咋監視咋跟蹤?
從踏上這個崗位還真沒想過怕有人報復,每天忙案子沒工夫想,現在毒品太特么泛濫了,而且很多人認為新型毒品不會上癮,對此真的想說每年過手的吸毒人員3000多人,工作五年上萬人了,就十來個戒毒成功的,不要輕易嘗試毒品,那真的是萬劫不復!


被毒販成功報復的警察 你都不會知道。媒體記者也不會報道的。 你要是宣傳官員 你肯定不想讓民眾知道還有警察控制不了的事情/

每天只會報道警察多英勇 不懼毒販的報復。 真實情況呢? 真實情況緝毒民警的對手 不僅僅是毒販,還有少數軍人和警察同行。這個就比較黑暗面了。大家有認識檢察院的朋友,可以去問下,他們比較清楚。涉及現役的參與運毒販毒不能公開說反正/

省級公安機關禁毒的警察是專門一個偏僻地方院子里辦公的 不是和其他部門在一起辦公的。

對了 院子門口不掛牌的 沒人告訴你 你路過都不會知道 這個地方是鼎鼎大名的禁毒***

補充下 為避免誤解 其實某些刑警隊也是 單獨辦公的。 可是人家門口有牌子的。

你們說警察怕不怕?

注意了 比如有的人明知紅燒肉這個東西好吃 但是熱量高,還是要吃啊 。

警察一樣的,沒有不怕報復的警察 但是這個是工作 還是要做的啊


長年在緝毒一線,雖然不在邊境地區,內地的環境相對好的多,主要還是感謝中國的槍支管控做的好,其實吧,我覺得,我經手的案子基本上跟嫌疑人關係處的還不錯,因為我們這邊還是偵審合一,從抓獲到移送起訴,挺長的一段時間 其實嫌疑人也是人,雖然犯罪,但是本質並沒有什麼,再加上犯的是國家的法律,他們都很清楚,沒必要非要跟辦案的民警有直接的矛盾,再加上毒品犯罪一般都是重罪,什麼仇能記十年二十年的....
幹警察心態一定要放好,害怕就不要到一線去干,永遠要相信邪不壓正,這樣才能幹的舒心,畢竟警察只是一份工作,我們也有家人,犯罪分子是無窮的,但是自己的生命是有限的,且干且珍惜!雖然工資低!


發個應景的東西:

「95級緝毒班全犧牲」系謠言 學院稱無緝毒專業
要我說,有些人就是吸正能量上癮了,沒有正能量也要造點出來,人家活得好好的非要說人死了然後能表演一下自己流淚的樣子,要是沒人死就造出一個班的死人來哭給大眾看,這是另一種形式的「販毒」。
利益相關:我母后警察,我表哥警察,我好朋友不少更是警察。
順便一說,我天朝是能夠讓微博搜不了葫蘆娃的,真要某些東西不能放,早就沒了。

而且說句老實話,一個蹲點後發微博說蹲了一天沒看到人的警察,並不比媒體好多少……這職業素養不吐槽了……


很久以前曾經做過幾省的緝毒信息網,因此結識了不少緝毒警察,有些還成了不錯的朋友。

總得來說,至少在當年那個年代,緝毒警察遭到報復是比較常見的事情,在整個公安廳中,恐怕是遭到報復最多的部門。

當年認識某省一公安廳緝毒處處長,一位老緝毒幹警,腿至少被打折過三次。

報復的來源中,販毒分子只是一類。一些屢次被強制戒毒的,吸毒吸到家破人亡而絕望後報復社會的,也有人遷怒於緝毒幹警,相對前者,後者報複目標選擇更有隨意性。

緝毒警察這個行當相對也會更注意保護自己,有一位我熟識的老緝毒警察,離開警界以後自己開了一家傢具廠,有次我出差過去,和他以及他當時的朋友一起吃飯聊天,居然沒有一人知道他以前的職業,他自己對此也諱莫如深。
另外一位警察朋友,原來只是公安廳做IT的。。。因為長相實在太過消瘦乾巴,又因為做緝毒信息網,熟知緝毒業務,後來被調去做了緝毒警察,干短期卧底的工作。至此以後,再沒有和我去公開娛樂場所混過(以前我們經常一起混酒吧)。

總得來說,緝毒警遭到報復,還是常有發生,雖然未必一定會出人命。

緝毒警察(即便離開這個崗位以後),通常也比較注意保護自己。

毫無疑問,公開發表其照片之類的影像信息,是絕對不合適的。從理論上來說,大大增加了緝毒警察人身風險。


樓上有人回答毒販是生意人云雲。
但我覺得人首先是受情緒控制的動物,其次才是理性的。
如果一個毒販自己以及親戚朋友尚未受到打擊,當然可以保持生意人的理性。
如果他的至親被緝拿甚至槍決,而那個緝毒英雄又在報紙頭條上。那。。。


這個危險性是存在的,我個人覺得媒體應該考慮到。
要知道,我這兒的交警都不敢抓自家門口的黑車,怕報復。


這樣說吧,我的父親是個老緝毒警,我市的女子戒毒所也是他們一手搞起來的,當過卧底,槍打過毒販,在他去世後的半年裡,我家經常接到電話,說是被我父親抓過的毒販,揚言要報復,警告我和我姐出門注意!但是過了這麼久,貌似還真沒發生什麼,也找過我爸的刑警同事報案,但是也不了了之了…結果就是我還活著,然後,對刑警和緝毒警確實應該嚴格保護隱私…你可不知道那半年我是怎麼過的…擦


雖然我也想把自己弄的很牛逼,但幹了那麼多年緝毒,也只是覺的緝毒警也只是普通的一個刑警罷了。

緝毒警的危險,主要是兩個方面:1,槍毒同源的問題。我在多次抓捕中,也在毒販身上發現過槍支,但只發生過一次毒販開槍還擊(2014年的9.15案件)的事情。其實毒販購買槍支防身,主要還是怕黑吃黑之類的事情,在毒販交收的時候,不給錢,把另一方的貨或錢搶走,還是時有發生的(當然大宗毒品交收時,錢還是通過銀行或地下錢莊為多)。不過人的心理是很難預測的,在面對被抓捕的時候,人心理產生的恐懼很容易會做出魚死網破的舉動,就比如06年的2.22案件,嫌疑人涉案的毒品量其實不大,但面對警察包圍衝進房間的時候,心理還是產生了變化,最後在房間內舉槍射擊,導致了我的一名前輩英勇犧牲。

2,抓捕時機的問題。與一般刑事案件的抓捕不一樣,毒品案件因為證據與訴訟的原因(工作原因,原諒我在這裡不能說太清楚),很多時候會採用沖房、追車、圍堵等危險的抓捕的形式,本人了解在緝毒口發生的大部分民警傷亡案件都是發生在沖房和追車這兩種抓捕的方法上。而且在抓捕現場,情況千變,往往計劃趕不上變化,很考驗指揮者對抓捕時機判斷的能力,一個錯誤判斷說不好就會讓自己的隊友回不去。

關於卧底,這種手段也許在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初偵查單一的時候,會使用的較多(年份久遠我不了解)。如今已經很少使用卧底這種手段,當然也還是有,本人也曾試過(具體就不細說了),只不過並非港台劇里的那種打入敵人內部,每天過得驚心動魄的卧底。

關於報復,我想說毒販也是求財而已,幾乎沒有那個毒販會去主動招惹或者試圖報復警察,那怕是他很恨或者曾經抓過他的這個警察。因為你去報復一個警察,只會斷了自己的財路,只會讓你成為警察眼裡更大的目標,無論花費多大的代價也會把你抓到。販毒是個隱秘的犯罪,毒販更希望的是沒有警察認識他、知道他、惦記他,那怕兇殘如墨西哥的販毒集團,如今也不會去報復警察,報復了一名警察並不會停止警察對你的調查,只會招來更多的警察對你的調查。

關於毒戰這部電影,我想說,電影里就是一群笨賊和一群傻警察發生的天馬行空的故事。


@田浩 的一些觀點不敢苟同,@捕快二寶的這篇文章有部分的確來源不實,估計是聽內部的一些前輩們說的故事,另外也的確有宣傳的痕迹,但是也不像你說的那樣的不真實。
我在公安工作,雖然不是緝毒警,但是我也協助參與偵查過很多毒品案件。公安對毒品案件的偵辦和你們邊防檢查站是不一樣的,你們是以靜對動,公安偵查是以動對動。具體的偵查方法限於保密要求不便多說,不過新《刑訴法》剛剛增加了幾種偵查(偵察)措施,可以回答你公安緝毒警察有沒有卧底的疑問!《毒戰》里前半段的情況在我參與過得案件里曾發生過類似的事情。一個或兩個緝毒警察帶著一個已經抓獲並表示願意配合公安機關抓捕其它嫌疑人的毒販去和其它數個毒販交易,其他人在外圍,伺機抓捕,有沒有危險可想而知!還有長期隱匿真實身份進行偵查的。
再說說槍支,我參加公安工作到這個月剛好八年,這八年里我協助偵查的販毒案件里毒販有手槍的情況碰到過三四次,因為我這裡畢竟是個南方小城市,但是每次抓捕的時候我的那些同事們,兄弟們都是拿個伸縮警棍衝上去抓捕持槍的犯罪嫌疑人。
去年出差去過雲南,一個部門的領導多年前在抓捕毒販的時候,被毒販一槍貫穿脖子,所幸搶救及時沒有犧牲,脖子兩邊留下了兩塊大疤,據我了解雲南那邊販毒的冰工廠里的馬仔很多都是持衝鋒槍的,不誇張的說,的確有AK。
再來說說懸賞,這個我在內部也的確聽說過類似的故事,但是來源不可考證,所以也只當故事去聽,但是毒販對緝毒警察的報復的確是存在的。早年一些案件的惡性太強,為了防止引起社會恐慌,都不會對外公布。
再說回到記者對緝毒警察的照片曝光,假設一下,假如那些被拍照上了新聞的緝毒警察下次再執行化妝偵查任務的時候恰好對面的毒販看過那篇新聞,你覺得會發生什麼事,一種可能是行動失敗,另一種可能呢?
隔行如隔山,不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我相信作為邊防武警的工作也是危險的,也是值得尊敬的,但是公安工作也不是像你說的那麼的安全,建議有空看一下每年公安部通報的因公犧牲和受傷的名單吧!
我去年在抓捕一名毒販的時候也曾受過一次輕傷。這沒有什麼,公安工作中流點血是很正常的事情,幾乎每一個在一線的警察都會受幾次傷。因為執行任務的過程中的突發情況是不可知也不可控的,你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但是外界的不理解甚至是污衊對警察造成的傷害才更重。


我想是不是大家被電視劇、電影看多了,對執法部門的頭像化映像過於嚴重。
電視劇、電影通常要把各種形象鮮明化,重點在塑造人物上,要實現其英雄形象。
但根據我的了解,執法部門有著極其嚴苛的程序,不盡要保證每一部的執法有法可依、同步要可監控、反向可複查;也就是說一旦立案各種相關部門都會根據進度介入。所以基本不可能出現個人英雄,我指的是如同電影那樣全部一個人搞定的,現在多數只是崗位英雄,也就是可能逮到罪犯後,也許罪犯連他的面都不曾見過,甚至可能名字都不知道,不知道有這麼個人。
另外,執法部門存在臨時組隊的形式,如接到一個野外稀有怪的任務、或者副本BOSS擊殺任務,大家領到任務共享,然後相互只看得到職業、代號、性別。擊殺完走人,BOSS也只能看到最後出現在他眼前拿人的幾個。比起來,執法部門的組隊更加優秀得多,遊戲BOSS戰,治療、法系和其他輔助都會拉到仇恨,而執法的模式,連治療、法系、團隊指揮的影子你都看不到,別說拉仇恨了,最後也就幾個兵打照面,也許幾分鐘不到,你讓他恨到要殺了他們?
哦,對了,執法部經常用跨伺服器組隊的模式,你 懂 的 哦!
整體來說,對於罪犯最大的威懾甚至不在於生死,而在於國家機器、律法機器、執法機器,對罪犯個體的壓制性,這種渺小感,強大與微弱的對比,才是罪犯恐懼的根源。


@田浩 手榴彈,武裝力量出處

@田浩 手榴彈,武裝力量出處
這是當年央視拍的紀錄片
一共8集
【禁毒紀錄片】《中華之劍》


2015年8月17日凌晨記改。
請問答主為什麼不寫小說?
答:小說里要麼悲慘結束要麼飛黃騰達,沒有這樣高不成低不就吊著的。
請問答主為何會有生死狀,什麼情況下不算烈士
答:為什麼會有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有的我也不知道,什麼情況下不算烈士,這個我個人感覺這個問題非常難回答。拿了單位錢,事情辦好了也就是拿錢辦事,沒辦好還想要個封號?
另外我再回答你們編製的問題,你進了單位就有編製?你誰啊?你那麼牛你會答應做這個事兒嗎?
你老早下班回去跟你有權勢有關係的父母一起吃飯或者跟你父母的老朋友一起聊天了。
我不答應會怎樣?走唄 出去找工作唄。簡單嗎?
別跟我裝B了,真的,你有這個閑心,還是讓你父母早點給你安排一下事業編製吧,帶著X開頭的警號就老實幹活吧,什麼少俠搬磚啊,我真的突然覺得31個感謝,也就是我最大的安慰了。
也活該知乎慢慢凋零,真是強行裝B犯慢慢多起來了。
你愛看你看,你不愛看你關了好嘛?
我說難聽點,我為了自己以後有個漂亮的履歷,有個光明的前途,我拿命搏了一回就換你們這種譏諷?
我說好聽點,我為了社會穩定,參與緝毒工作,我拿命搏了一回就換你們這種嘲諷。
你們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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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問題,我忍不住說一下,我的經歷。
某年四川省廳下到地方几個人,在我們這個小市局的局長辦公室開會到很晚,我那時候還是個剛從警校畢業參加工作的小屁孩,然後我的惡魔開始了。
我打飯忘了拿筷子,我就跑回辦公室拿筷子,然後跑下去,跑下來的時候,正面遇到局長副局長政委黨委書記和省廳的領導一起出門,撞個正臉,然後我敏感察覺到他們相互有眼色。我第一反應是風紀扣第二反應是我完蛋了!
吃完飯,準備出勤,局長他們一幫領導把我叫到了一個隔離審訊間,我當時連我在校偷偷抽煙幾次都是什麼牌子跟誰一起都想交代出去。
然後他們說讓跟省里的領導一起回成都,如果我願意,回來升職加薪,當上XXX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我幼稚的應了。
後來省廳的領導給我說,我要出一個特勤任務,為什麼?不多講了。原因很簡單,境外毒販讓境內的人把雲南某地的派出所分局市局政務公開欄里的警察照片和姓名全部收集拍照了,自己建了一套資料庫,必須從外面調人,而且邊防部隊的人不適合,容易暴露。
我就傻不兮兮的去了,要求很簡單,接觸好了之後拿貨建議,外圍抓捕,我人生最害怕的時刻就是那一刻,正在交易的時候,我聽到身後有一個上膛的聲音,很輕,但是我聽的很真切,我非常害怕,怕到你無法想,我感覺自己渾身都在顫抖,於是我轉身開跑,離我2米不到是一個巨大的鐵樹,我魚躍過去蜷縮躲在後面,然後聽到數聲槍響,結果是,馬仔都死了,老大跑了,馬仔當時的確是上膛了自己的槍,這點外圍觀察的人確認了,所以我覺得我當時的確沒做錯決定。
老大跑出境外,我覺得他一直都想幹掉我,由於害怕還有一些其他原因,我換了城市。躲到現在。
我不確定這一切什麼時候結束,但是,一直都有消息,一會是這個老大在邊境被抓了,一會是這個老大在境外被人幹掉了,因為利益不均,地盤問題,江湖仇殺,集團內鬥。。。。
我的感覺就是一個字,深入心裡的恐懼,不用嘲諷我怕死,我還有家人,我真的不敢想,我死了他們怎麼辦。而且當時我簽過生死狀了,我死了不算烈士的。


曝光緝毒警察造成的隱患,並非是怕毒販親友報復,而是會給緝毒工作造成大麻煩,甚至給卧底警員造成生命危險。除了曝光卧底,被懸賞人頭也有可能,不過沒有見證過。踏上販毒這條道上的人,都是早已將生死置之度外的,如果殺一個退出卧底圈的警察能給他們帶來賞金收益,他們也定然願意去做。至於懸賞殺人能給販毒集團帶來什麼好處,這就不是理性的風險收益能分析計算的了。
我有個親戚過去是緝毒英雄,但是從來不會公開信息,家人也很忌諱對外談論他的工作。因為一線緝毒警員常會接手卧底行動,如果真實身份被曝光,以後就不敢再涉足毒品運輸及交易了。要是身份曝光了還敢在圈裡拋頭露面,那是去赴死的節奏。當然,過了些年,離開緝毒一線後,他也成了地位更高的警員,曾經的秘密也可以逐漸浮出水面。對於那些毒品圈裡的人而言,也不會比其他警察更晚得知情況,想報復他的人估計能站滿一條街。但時過境遷,正義的邊界在警察心中也會模糊,警界高層大多黑白通吃,被報復的風險早已淡化了。


曾經在禁毒課上老師放過《中華之劍》,不是新拍的那個電視劇,目前仍覺得是國內拍的最好的紀錄片,沒有之一。當時老師就說,由於裡面很多人只是做了簡單的人像處理,好多人後來都遇害了,因為紀錄片中也有荷槍實彈的場景,當時我是深信不疑的。

現在想想,我雖永遠也無法證實老師的說法,但是我還是寧願相信發生這種事的可能性是有的,借魯迅先生的名言: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去揣測人性。既然有可能發生,為什麼不去避免呢,儘管放到現在這種發生的概率可能會很小。

@田浩的答案用了很大的篇幅批駁了一個過分誇張的謠言,批的很過癮但感覺有點文不對題。而且雖然他批駁的那個謠言漏洞百出,過分誇張,但是禁毒工作的危險性是毋庸置疑的。雲南三十年犧牲40餘名,受傷360餘人。


強調這種危險性是想說,雖然非一線的禁毒人員目前可能受到的危險稍低,但是也並非完全是什麼被害妄想。特別是有家屬的禁毒人員,曝光身份儘管實際的危險性可能沒說的那麼誇張,但是他們及家屬可能承受很多心理壓力。從選擇傾向來說,他們不願被曝光的意願必須得到尊重,即使為了宣傳,也要考慮保密工作,聲音的處理,影像的處理,是否繼續原工作等。

結論:禁毒人員曝光有危險的隱患,儘管這種危險隱患對於非一線邊境工作人員現在來說實在很小很小了,但還是應該做好保密工作,這是對這個行業進行宣傳的起碼要求和尊重。

爪機黨無法鏈接只能直接截圖了。


國家說【你們警察一身正氣,怕什麼!敢來報復,來一個抓一個!來兩個抓一雙!對了,不能配槍,配了也不能輕易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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