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會採取沒有把握的治療拿患者當臨床試驗品嗎?
我患有一種少見的手外科疾病,前臂畸形,手臂的旋轉功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但是基本可以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求醫多年,北京上海的著名醫院基本看完了。
關於是否應該手術不同的醫生意見差距很大。有些醫生認為手術不能改善,有些認為手術效果很好,成功率較高。
有個很有意思的現象,老專家基本都持保守意見,尤其是一些業界權威。而認為應該手術的大多是中青年專家。同時,我查閱文獻發現,我這樣的疾病確有通過手術治癒的先例,但要麼程度比我輕微,要麼年紀比我小,與我情況近乎一樣的痊癒病例是沒有的。
我父母認為那些讓我去手術的醫生是想拿我當試驗品,其實他們根本沒有什麼把握,因為手術失敗他們也不必承擔什麼責任,畢竟這個手術不是必要的,得我同意才能做,術前的風險告知也已經把可能出現的問題都列完了。
我不願意這樣揣測這些醫生,但又覺得父母的話有些道理。而且我遇到有些醫生,特別積極主動的說服我去做手術。不知道作為一名醫生,是否有可能沒有把握,但想探索治療的效果而拿患者當試驗品?
另外,平常在醫院裡也常能看到臨床試驗徵集患者的通知,不知道這些臨床試驗是怎麼保證試驗組患者的健康的?還是說進入臨床試驗階段一般安全性就比較高,而且簽了臨床試驗的同意書後醫生就不承擔什麼責任了?
我患有一種少見的手外科疾病,前臂畸形,手臂的旋轉功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但是基本可以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求醫多年,北京上海的著名醫院基本看完了。
關於是否應該手術不同的醫生意見差距很大。有些醫生認為手術不能改善,有些認為手術效果很好,成功率較高。
有個很有意思的現象,老專家基本都持保守意見,尤其是一些業界權威。
-老專家不一定醫術高知識新。很多老專家不學習不進步,抱著自己的專家權威看不起新鮮的醫療理念醫療技術。不能迷信老專家。
而認為應該手術的大多是中青年專家。
-很多中青年專家醫術比老專家好。正是年富力強又有多年的經驗,思維活躍能接受新鮮食物、新的醫療技術和新的醫療理念。
-治病這東西不是一成不變的,過去認為心臟是手術的禁區,絕對不能做心臟手術否則必死無疑,現在不也大量開展心臟手術嗎?你的病可能過去的觀點就是保守治療湊合了事,但是現在可能更新了治療理念認為應該積極治療。醫學是在時時刻刻變化的。
同時,我查閱文獻發現,我這樣的疾病確有通過手術治癒的先例,但要麼程度比我輕微,要麼年紀比我小,與我情況近乎一樣的痊癒病例是沒有的。
我父母認為那些讓我去手術的醫生是想拿我當試驗品,其實他們根本沒有什麼把握,因為手術失敗他們也不必承擔什麼責任,
-手術失敗,醫生要承擔名譽受損的責任、可能被你砍死砍傷的責任、可能被你告上法院的責任、可能被你上網發帖發微博瘋狂辱罵的責任、可能被你在醫院門口垃橫幅的責任、可能被你欠費跑路醫生還要給你墊付所欠費用的責任。除此之外,如果你的病情有反覆或者加重,醫生還要承擔對你病情一直挂念甚至吃不好飯睡不著覺的責任(你可能不信,但大部分醫生如此),還要承擔萬一被你告法院或者醫鬧,而被醫院扣工資或者扣獎金或者罰款或者嚴重的直接開除的責任。
-北京上海的大醫院根本不愁病人,常規手術做都做不完,根本用不著拿你這種罕見病例做實驗。
畢竟這個手術不是必要的,得我同意才能做,
-就算是必要的手術,也得你同意才能做。就算病人出車禍奄奄一息,如果病人堅決拒絕手術,醫生也沒資格把病人捆到手術台上強行麻醉硬做手術。
術前的風險告知也已經把可能出現的問題都列完了。
我不願意這樣揣測這些醫生,但又覺得父母的話有些道理。而且我遇到有些醫生,特別積極主動的說服我去做手術。
不知道作為一名醫生,是否有可能沒有把握,但想探索治療的效果而拿患者當試驗品?
另外,平常在醫院裡也常能看到臨床試驗徵集患者的通知,不知道這些臨床試驗是怎麼保證試驗組患者的健康的?還是說進入臨床試驗階段一般安全性就比較高,而且簽了臨床試驗的同意書後醫生就不承擔什麼責任了?
-你這不是臨床實驗,所以臨床實驗的事兒就不用操心了。
1817年,詹姆斯 · 布倫德爾為一位經歷了消化道大出血,危在旦夕的胃癌患者輸了400ml血,病人當即表示感覺好多了,並成功續了幾天命。是為人類第一次成功的輸血。布倫德爾醫生當時沒有把握。
1841年,克勞福德·郎醫生為一位頸部有腫瘤的患者實施了乙醚麻醉手術,病人避免了外科手術司空見慣的劇痛。是為人類第一次麻醉手術,郎醫生當時沒有把握。
1847年,匈牙利醫生伊格納茨·塞麥爾維斯開始在為婦女接生前用石碳酸洗手,將產褥熱死亡率從18%降至1%。是為人類第一次用無菌術挽救生命。塞麥爾維斯醫生當時沒有把握。
1882年,威廉·斯圖爾特·霍爾斯特德嘗試切除乳腺癌患者的乳腺,成功讓患者多活了好幾年。是為人類第一次手術治療乳腺癌。霍爾斯特德醫生當時沒有把握。
1928年,亞歷山大·弗萊明用把青黴菌提取物塗抹到女助手感染的手指傷口上,女助手的傷口慢慢好起來。後來為了拯救一個患了嚴重肺炎的孩子,他們把好不容易提取到的幾十個單位青黴素注入孩子的靜脈,孩子得救了。是為人類第一次成功使用抗生素治療感染。弗萊明爵士當時沒有把握。
1954年,約瑟夫·穆雷醫生將一顆健康的腎從一名23歲男子身上,移植給了該男子病危的同卵雙胞胎,這讓後者健康的活了下去。是為人類第一次成功的器官移植。穆雷醫生當時沒有把握。
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這些偉大的嘗試,無一不成為今日人類醫學的柱石。
然而,人類的醫學從來都是從實踐中探索發展的學科,即便今日我們對很多疾病還知之甚少。
嘗試,必不可少。
我們不能否認絕大多數的常試都失敗了。
但是一旦成功,便是功在千秋的偉業。
任何試驗性的治療,背後都是醫生見病人痛苦內心的不忍。
任何試驗性的治療,背後都是醫生不肯向病魔服輸的倔強。
我希望醫者堅守原則,患者多理解支持。
醫者的原則是「一條核心原則為中軸,四條基本原則為支點」:
核心原則是知情同意,
另外還要遵循行善、自主、避害、公正的四個原則。
我的每一個病人都是實驗品。
我每一次診斷都沒有100%的把握,每一次用藥和手術都有可能出現沒有估計到的情況。
我只能向病人說明「很可能」如何,盡量說清楚為什麼要這樣考慮,請病人一起做決定。如果病人認同某種方案,我做了,還得看看反應,繼續往下猜。
因為知識面有限,我所「覺得」的可能性很有可能和實際情況有出入。可惜只有做過才知道。
有人怎麼說來著?
Life is a random walk.
這不過是你碰巧遇到我,我碰巧遇到你而已。
如果真要摳字眼,可以說每一次醫療行為都是一種試驗----醫生並不知道結果會怎麼樣,只能建立假設,然後驗證假設。
這就是現代醫學可愛之處----它總是赤裸裸地告訴你冷冰冰的現實,雖然讓人不舒服,但是你卻能清楚知道現狀。
至於把你當試驗品的疑問,我覺得題主想太多了。這年頭能不冒的風險盡量不冒,做多錯多吃力不討好,弄不好本來連小命也搭上,不!值!得!
Clinical trial 目標是評估醫藥產品及醫療措施對人體的療效和安全性,以便發現用於醫學實踐的新醫療手段。一個合格的臨床試驗有著嚴格的規定,從準則到研究者,再到監督機構的首要都是保護受試者的權利,健康以及生命安全。做到患者權益最大化。
臨床試驗倫理規範——赫爾辛基宣言:
http://www.wma.net/en/30publications/10policies/b3/index.html
赫爾辛基宣言中有一段文字闡述了倫理委員會在人類研究中的作用:「試驗開始前,研究方案必須提交給研究倫理委員會進行考量、評價、指導並批准許可。該委員會必須獨立於研究者、試驗申辦者及任何其他不當影響之外。委員會必須考慮進行試驗的某個國家或幾個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適用國際規範及標準,但是所有這些都不得減少或者撤除本宣言涉及的對受試人員的任何保護措施。」
ICH GCP E6 指南 (ICH GCP) 迄今只有一個版本,即頒佈於 1997 年的原版 ICH GCP:「藥物優良臨床試驗規範(GCP) 是國際上設計、執行、記錄和報道人類受試者參與的試驗的倫理及科學質量標準。符合該標準的試驗才能如赫爾辛基宣言所要求的保證受試者的權利、安全及健康受到保護,才能保證臨床試驗數據的真實性。
ICH GCP E6 指南
「藥物臨床試驗管理規範 (GCP) 是國際上設計、執行、記錄和報道有人類受試者參與的試驗的倫理及科學質量標準。符合該標準的試驗才能如赫爾辛基宣言所要求的保證受試者的權利、安全健康受到保護,才能保證臨床試驗數據的真實性。」該指南的目標是為歐盟 (EU)、日本和美國制定統一的標準,由這些管轄地區的監管機構促進臨床數據的相互認同。
該指南的制定參考了歐盟、日本、美國以及澳大利亞、加拿大、北歐國家和世界衛生組織(WHO) 現行的藥物臨床試驗管理規範。在製作要向管理當局提交的臨床試驗數據時均應遵循該指南。該指南中所確定的準則還適用於其他可能會對人類受試者的安全及健康問產生影響的其他臨床調查。
ICH GCP 的準則
2.1 臨床試驗的執行應當遵循赫爾辛基宣言確定的、與 GCP 及適用規範要求相符的倫理準則。
2.2 臨床試驗執行前,應該根據個體試驗受試者及社會的預期好處來權衡預計風險及所造成的不便。 只有證明預期好處對受試者而言,雖有風險但非常值得時,試驗才能進行。
2.3 試驗受試者的權利、安全及健康是最重要的考量,應該優先於科學上及社會方面的利益。
2.4 所提議的臨床試驗應該有適宜的非臨床及臨床信息的支持。
2.5 臨床試驗應該在理論上沒有瑕疵,設計方案應該描述清晰、具體。
2.6 試驗必須依照獲得機構審查委員會(IRB)/獨立倫理委員會 (IEC) 預先許可的設計方案進行。ICH GCP E6:
http://www.ich.org/LOB/media/MEDIA482.pdf
研究者職責:
- 保護受試者的權利及健康。
- 遵循 GCP 及其他指南。
- 能夠使用所有必要設備。
- 遵從方案。
- 保證臨床試驗受到倫理委員會的審查。
- 將任何不良事件告知上述倫理委員會。
- 保證受試者持續知曉同意程序。
- 避免受試者身份信息泄漏。
- 妥善處理所有試驗用藥品/供給。
- 審查並報告試驗中的不良事件。
倫理委員會的職責:
- 保證所有受試者的權利、安全及健康;特別注意涉及有弱勢受試者參與的試驗,如兒童受試者以及有決定能力但無法使用該能力的受試者參與的試驗,因為緊急情況下不能獲得預先同意。
- 審查試驗方案及相關文件,適時給出意見並及時書面記錄其觀點。
- 考量試驗研究者的資格,通過其近期履歷和/或倫理委員會要求的任何其他
相關證明。 - 以與人類受試者風險程度相適宜的時間間隔,連續審閱每個進行中的試
驗,至少一年一次。 - 審查試驗中某些類型的不良事件及發生的任何傷害。
綜合上述,一個合格的臨床試驗有著嚴格的規定,從準則到研究者,再到監督機構的首要都是保護受試者的權利,健康以及生命安全。做到患者權益最大化。
所以如果您參加的是一個合格的國際註冊多中心的標準臨床試驗,我毫不擔心您的健康。至於非註冊的個人「臨床試驗」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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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想和各位醫療工作者說一下,表面看來臨床試驗研究方法並不複雜,但是要設計一個好的試驗需要考慮許多因素。臨床試驗設計最重要最關鍵的一個特點便是主要試驗結果/終點。選擇錯誤的試驗結果/終點將使試驗失去價值,因為很難正確且令人信服地解釋結果並讓大家認同。也無法做到發文章晉級的效果。
竟然可以上傳視頻了yeah hoo!
多年前還是萌新實習的時候,一心只想著懸壺濟世。某老大說:你們以後遇到毛病不算極其棘手卻輾轉多家大型醫院的人,一定要小心
你目前見到的任何一種操作方法都是前面有患者成為這種試驗品摸索出來的
老專家有自己的牌坊,不會為你一個案子冒著砸自己牌坊的危險去試。
所以相對激進和挑戰的項目都是相對年輕的研究者在搞。
我本身做試驗期間見識過的談合同也是明顯中年的主任會更OPEN一點~
最保守的是剛上崗開始幹活的,和快退休的那一類~
只有個別的大牛老爺爺老太太(業內能著書寫教材,同專業在Top3那種大牛)在全新領域可能會反而更激進~
比如當前同適應症根本無治療方法,現有方法都是摸索的那種~
如果是已經有明確操作指導的項目,都很難有歲數大的研究者想去創新~
醫療決定是患者和醫生討論後雙方簽字同意的過程。你自己可以稍微想一下,相對之後的長期生活質量和手術風險哪一個自己更在意~三九腦科醫院認識一主任,去年家公右肢水腫脹痛,因為家公是外傷腦出血繼發高血壓腦中風,自從來廣州一直都是找他看。
做了核磁共振,靜脈彩超,心臟功能,腎功能,都顯示正常,嘌呤稍高但也在正常值內,只是下肢靜脈有很小的斑塊。
醫生覺得很奇怪,按檢查結果不應該有水腫脹痛,於是說先開點葯試試。記得有一些活血化瘀的葯,還有別嘌醇,還有一種利腎的。
半個月,葯吃完了,水腫沒有減輕。這時家公不幹了,連葯帶檢查去了五千多,一點改善都沒有,這醫生不行,拿病人做試驗呢這是,堅決不去複診。更不顧家人反對,去小診所輸了兩次某種所謂「通血管」的藥水。還是沒用。
綿延幾個月,不知換了多少葯,病情時好時壞。到年底,家公家婆回老家,沒多久就說家公的水腫好了。說是家附近一個小藥店的年輕小伙給開的葯,三十來塊吃了三天就好了。
於是他們對廣州的醫生特別不信任,說這邊的醫生不行,什麼病都治不好,家裡的醫生兩下就好了。
我無言以對,廣州的醫生怎麼會不好呢?多少人跑幾百上千里來看病的。但是這個就是這麼難解釋,醫生說沒有把握的時候,不就是要試試?試出來結果不理想,就是醫生謀財害命拿人試驗了?感謝你沒有惡意揣測醫生。
你也知道,即使是急功近利的醫生,在沒有獲得你的同意的情況下,他能做的只是勸說你。所以決定權在你手上。而且,即使簽了手術同意書,出了差錯醫生一樣要負擔責任。畢竟你的身體你做主,所以醫生會把他的判斷給你闡述,希望你自己能拿主意。
如果你同意做手術,那麼你不僅僅是醫生的試驗品,更是一個戰壕里的同盟。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你們共同去做一件又開創意義的事情。你們雖有區別但都共同承擔著準備手術的興奮和不安,幻想著成功的喜悅,或者失敗的痛苦。
看法這個東西,總是很主觀的,希望題主能早日做出決斷。
看你把什麼叫做 有把握。
如果定義為百分之百,那麼,全世界都沒有醫生 有把握。
再過五十年,甚至一百年也是這樣。
做臨床醫生的,說話從來不會講 肯定,一定,包好 等等這樣的話。
永遠沒有百分百的把握。1. 年輕醫生還只是醫生,熱血的醫生,沒有見識到太多的黑暗,不太懂人性;而老專家多數是人精了,當然,他們醫術很好,但是,遇到他們覺得有被砍可能的病人,或者疑心重的病人,他們通常選擇保守處理或要求轉院。
2. 也可能是年輕醫生接受了老醫生未曾接受的新知識或培訓,外人難以想像這個行業的變革多麼劇烈:無論任何部位手術的病人,都要術前沐浴,這條這麼「直白簡單」的描述,之前認為是不必要的,今年寫在了術前指導手冊。更不要提一些打結的手法了,北京縫合的,小地方的老醫生如果沒培訓過,甚至不敢解開。
3. 實驗通常在極大的醫院,這樣參與的人員更多,並且方便跟進進度。實驗前,會明確告訴病人,這是實驗,需要簽署多份協議,在協和以及北醫三院官網,時不時會看到他們招募志願者。不過中國目前很少開展實驗性質的醫療,多數是歐美開展,國內跟著學現成的。好奇下,題主說的畸形是什麼?
不會是先天性橈骨頭脫位或者發育不良吧?這個就太大路貨了
可以貼出來學習下嗎?真心好奇啊
另外,存在爭論是非常正常的,業內有個說法,內科醫生診斷時吵架,骨科醫生治療時吵架,因為內科診斷明確後治療的爭論少,骨科診斷基本是明確的,但是治療上常常是各式各樣的,這是不同科室的特點決定地。
1 單純畸形,比較好矯正,利用3d列印等手段可以做到精確矯形
2 恢復良好活動 除了骨骼,還需要肌肉,所以要進一步評估,成年後年齡影響不大
3 任何手術都有風險,如果畸形矯正,功能不佳,但是外觀好看一些,對你有沒有意義?
4 任何正規醫生要做手術,都是有一定把握的,而且你這個手術並不是危及生命的疑難雜症。
參考一下
導師作品啟示錄——創傷性前臂彎曲(你受啟發了嗎?)
說真的,行醫如履薄冰。
對一個病人的病情,學的越多,越深,就越沒有把握。
因為想的會更多。
很多檢查及治療方案,都是突然間想到,是不是有另外一個可能性存在才去做的。
有時候幸運,對了,覺得真的很有成就感。
有時候錯了,沒按照我想像的發展,這其中的困惑真的能糾纏我很多天。
但是,不去嘗試,我覺得真的是沒有意義的選擇。
所有的檢查及治療,都會知情同意,因為這是你的基本權利,你不同意,我沒有這個權利替你做決定。
你同意,只是代表你也想試試看。
至於後果,這不是我們凡人能預測到的。只能說,努力100%,剩下的看天意。
醫生不用負責任這個在中國就別想了,同意書是要求醫生盡告知義務用的流程。
藥物臨床試驗之前會有很多實驗室研究,動物試驗,上市之前的臨床試驗,都沒有問題了才會報批成為「新葯」。到在醫院裡開展的臨床試驗時候,基本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都已經被驗證過了,只是為了反覆確認。
新的手術方式,醫生的風險比患者更大。但沒有嘗試就沒有未來的可能性。老教授和權威專家一是積累了一定的聲望,更加輸不起;二是對傳統療法經驗比較豐富,選擇本身也有傾向性。而且別的領域也都是年輕人比較喜歡嘗試和使用新鮮事物,比如電子產品和互聯網。
另外說個不好聽的大實話,醫學裡本來就不是100%,意外隨時會發生。廣義上講,每個人都是試驗品吧。
推薦題主看看醫學發展簡史,很多醫生充滿了匪夷所思的腦洞,但正是這些腦洞讓醫學快速的進步並服務於大眾。
古今中外很多醫生都在沒有把握中為尋求一絲生還的希望而大膽嘗試,很多失敗,但成功就是劃時代的進步。
我發自內心的感激並尊敬這些不畏艱難、勇於探索的醫生,還有那些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患者,正是他們的不斷嘗試才讓我們享受到這來自不易的現代醫學的成果。
沒有把握的治療是醫生和患者的雙重冒險,對此我永懷感恩。
首先一點,很多答主都提到了,臨床上是沒有絕對有把握的,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一樣,治療最後的結果也會不一樣。說個簡單點的,打點滴時,針就是血管粗的青年比小孩子和老年人容易打進的多。那更別說過程更複雜的手術了,多個環節中難保不會出現問題。當然醫生在手術前也會把這些可能出現的風險都會和你交代清楚的。
第二點就是題主不用太擔心手術者完全沒有把握。如果一點把握也沒有,我覺得在這種醫療環境下不太可能會出現。畢竟冒的風險遠比收益大。就一個臨床案例的話對論文的發表也沒有多大幫助,為了一篇還未必發得出的論文冒著可能被投訴甚至被殺害的風險,至少大部分醫生不會這麼做。
第三點,關於業界權威的話,我很尊重他們對人類健康以及醫學發展的貢獻。但是權威一定是對的嗎?不一定!科學的發展很大程度上靠的就是對權威的質疑。舉個極端點的例子,地心說與日心說以及後來發展出的更新的學說,無一不是對權威的否定。
而且其實醫療上的權威遠沒有題主看的這麼簡單。醫療上的權威會有很多,有針對系統內不同器官的,針對不同疾病的,針對各個手術方式的:比如擅長開放手術的老醫生,對於現在日益發展腔鏡技術的認識必然是不如下面的年輕醫生的。而題主在問題中所說的業界權威,對於題主所患疾病是不是真的權威,那還要靠題主自己去分辨。
第四點 關於是保守治療還是去做題主所謂的沒有把握的手術,我相信醫生是有考量的。保守治療,也就意味著這輩子這個病基本就這樣了;手術,還有希望能和正常人一樣活動。至少在我看來,這個醫生是不願意看著題主就這樣帶著這個疾病過下去,所以才會建議題主手術。
另外說的話,醫生的建議是醫生的建議,最後做決定的是你。
醫療教材上每一個字都是用鮮血換來的。
所以嚴格來說,每一個患者都是「試驗品」。
謝謝你不惡意揣測。我想說有時候有的醫生比較大膽,覺得假如有可能治癒,不如拼一下;有的醫生就比較保守,覺得可能不一定能有好效果不如不要浪費錢。全看你是怎麼想的,醫生給你他認為好的建議,同意呢,你就按他說的來;不同意呢,那就不做。
不過我不同意你覺得醫生不負擔什麼,你的健康很重要,從你的角度覺得如有萬一,肉體金錢有損失的不是你,你覺得醫生沒什麼負擔。但是醫生負擔別的啊,要對你的健康,你的每一步治療負責的啊,簽字是一種告知啊。
對於真的很罕見的疾病,很多醫生都會燃起研究欲,但是不是把患者就當個實驗材料那種態度,都是很尊重患者的。另外扯個題外話,腫瘤患者,有一些實在沒錢,或者很嚴重的患者,有時候醫生會建議他們參加一些藥物臨床試驗,一方面省錢,另一方面也是有那麼點「萬一這個有用呢,碰碰運氣」的心。
唉,祝你健康。
醫療就是這樣,病人個體差異很大,不是流水線上的產品,不可預知的意外很多,如果有人自以為花了錢就要求醫生保證效果的做法都是不科學的。並由此把醫生送上道德審判台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醫患是緣份,相互應該珍惜!
手術又不是葯。尤其是罕見病症的手術,有時候一個主治醫師可能一生就能碰到這麼一個病人。。。細菌病毒什麼的都還能在實驗室培養。有些手術就只能是針對病人的實際情況,醫生研究一套手術方案出來。也不像葯那樣,每顆葯成份都有個標準在。不同的主治醫師手術的水平不一樣。同樣一個專業方面的外科醫生,同樣的手術,也存在有的人能做有的人做不了的情況。
除非全天下人都是一個體形,血管神經器官位置大小全都一樣。需要做手術的位置一模一樣。醫生和醫生之間的能力也能完全均等,那LZ大概就不會有被做實驗的感覺了。只是很遺憾,我們生活在現實世界。。。
另外,有些手術如果比較複雜,是極其需要體力,而且要求精神一直高度集中的。所以老專家,老外科醫生反而可能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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