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鹽酒茶專營等手段是否有利於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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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中國古代一直以農業稅為主,除了晚清,只有宋朝實現了工商業稅超越農業稅。而宋朝當時工商業產值明顯是不如農業的,按照我的換算北宋明朝農業稅的量大致一致,南宋沒有找到數據。但是稅收卻超過農業,這是通過煙酒茶的專營以及對商業關稅的徵收達到,而且量也多。遠超明清的正常水平。商稅因為缺少數據難以比較,但是鹽的需求是和人口成正比的,以鹽酒稅為例,宋朝可以輕鬆達到2000萬貫以上,酒稅1000萬貫以上,鹽稅多的時候4000萬貫也很正常,而明朝鹽課一般是200萬兩,清朝直到雍正時期才達到400萬兩一級,乾隆時期在600萬700兩左右,而清朝明顯人口更多是因為需求關係增加的鹽稅,至於酒稅,明清都沒有什麼存在感。很多人認為明朝滅亡的一大原因是工商業稅收的太低或收不上來,財政崩潰所致。那麼宋朝這種專營策略是否有利於國家宏觀經濟的發展?
按照《中國賦稅史》作者孫翊剛的說法宋朝是橫徵暴斂,民不聊生,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但是我發現這一類談古代經濟的書,怎麼著都是橫徵暴斂,民不聊生,如萬曆礦稅徵收的並不多鹽稅,明朝的商稅一直那麼點,但是現代學者黃仁宇在《16世紀中國財政與稅收》里是橫徵暴斂,民不聊生,在古代官員嘴裡更是橫徵暴斂,有甚者東林黨領袖高攀龍上《罷商稅揭》「加派之害以稅計,商稅之害以日計。商稅非困商也,困民也。商也貴買絕不賤賣,民間物物皆貴,皆由商算稅錢。今稅撤而價不減者,實由礦稅流禍四海,困窮加以水旱頻,仍干戈載道,稅撤而物且踴貴,況復而寧知底極乎?「
宋朝收的稅重是橫徵暴斂,明朝工商稅收的很少還是橫徵暴斂,而宋朝卻是相對活得最久的一個朝代。如國明朝按宋朝的政策行事會不會好很多?是不是算是古代情況下的一個相對最優解?


如果單獨談有利還是不利,咱家必須說,不利。

要記住一點,兩稅是很少的,絕對不足以應付政府開支。

專賣和鈔票的轉換關係是人為通過操縱兌換比例的方式來對消費者進行盤剝,再使用稅務的收取方式來強迫消費和強迫交易,本質上是要用流通環節來榨取財富,這種方式更隱蔽一些,是一種間接的人頭稅。

為什麼這麼說呢?很簡單,在南宋發行鈔票後,既有全國發行的鈔票,也是地區發行的鈔票。全國發行的可以全國流通,地區發行的就只能限制在地區流通。此外,由於長期軍事對峙,北方的西夏、金、蒙古等對宋朝的銅錢需求很大,造成銅外流的現象,所以在靠近邊境的戰區還專門流行鐵錢。

這些錢有些是不能跨區流通的,所以就需要在交通便利的地區設立兌換務,來兌換各地的貨幣。而這裡就有門路了。例如,鄂州(今武漢市武昌區)有兌換務,你可以用京湖(河南南部到湖北一帶)會子來兌換下江地區使用的貨幣,如果你不願意換,那還可以換成茶、糖、鹽鈔等。為什麼設在鄂州?因為鄂州是中部的物流中心,入川和出川都要在這裡換專船,從荊湖南到京西去的物資也要在這裡集合編組入漢水,夏季還要在這裡換成竹排,即所謂的「換竹」。既然設立兌換務,那麼這裡就有一個兌換比例的問題了,怎麼操縱兌換比例,讓大家盡量多去算買茶或者買鹽鈔,然後等有茶和鹽的時候再支付,那就是門專門的學問了。

為什麼說是用稅務的方式來強迫消費呢?湖北地區是有鹽的,湖北地區的很多地方,地下是有岩鹽的。今天探明的儲量,足夠全世界人民吃800年之多!但是,就算你自己能搞到鹽,是自用,那麼只要不是從政府的分銷點購買的,那就要按照販鹽來繳稅,量大的話可能會處死。曾有人帶了1宋斤的鹽在路上用,結果被強制納稅了。這就是強迫你必須通過政府的銷售渠道來消費食鹽,即使你自己能有辦法搞到鹽。

此外,多設稅務也是個門路,雖然商稅低,但可以反覆收,所以實際折算稅率是並不低的。例如,從下江地區到鄂州,大概就有十來個稅務反覆收稅,到鄂州之後報關出去了,算是準備入川,這還沒完。鄂州往上走,有所謂「大法場」、「小法場」,另外有其他的稅務來收稅。

減少自持,強迫消費,然後通過流通環節多收錢,這就是所謂的宋代經濟繁榮的表象!

因為稅務如此之多,所以商人往來就購買地方政府的免稅證明,甚至購買皇帝和太上皇的個人證明。這也是官員和皇帝撈外快的一種方式,例如辛棄疾就曾派門客用他任職江西的負責人的便利,去「做生意」,就是用他的安撫使旗號做過路生意,持旗的船隻一般免檢,這樣可以收入一筆外快。再比如宋高宗老九退休後住德壽宮,於是德壽宮的旗號就很值錢,可以免檢。很多人買了旗號之後假扮成送給老九的貢品船,從而免稅。最極端的是有一次發現,連送大便的糞船也掛德壽宮,你們說這。。。。。。

兩宋玩這一套到登峰造極的程度,最後玩崩了,於是才有了公田法,賈似道決定不在流通領域玩了,整頓鈔票,控制鈔票發行量。那缺口怎麼辦?直接掌握生產資料土地,這是掘士大夫們的根啊!

讓士大夫們貢獻自己的土地給國家做公田,利用公田這種國有生產資料來保障經費,誰受損最大?誰的地多,誰受損最大!

而之前想辦法搞專賣呢?記住,鹽酒茶是按人消費的,是士大夫多,還是平民多?這等於說主要的財政收入是攤到最廣大的人民頭上去了。

如果你是士大夫,你支持哪個政策?

這就是賈似道被罵了幾十年的根本原因,無他,他這是不給其他士大夫活路,不罵他罵誰?

你問國家怎麼辦?管你屁事,你也配姓趙?他老趙家都不管,你管?

你連賣國都沒資格。

要不當時有識人士怎麼會說士大夫無恥呢?

事實上,這不是新問題,而是個老問題,簡而言之四個字,階級鬥爭。

無論是秦漢之豪強,南北朝之門閥世家,唐之關隴山東集團與士族地主,宋之官僚地主,乃至明清的地方勢力。

其實本質上都體現了一個問題,這就是咱家之前說過的:

地方精英的崛起與再崛起。

有些時候,地方精英的利益,是與一個統一的中央政權共生的。

但有時候,地方精英的利益,就不與一個統一的中央政權共生了。

這才是中國古典時代最根本的矛盾所在。

其他的什麼後勤問題,馬匹儲備問題,軍制問題,體制問題,都來源與這個最根本的問題。

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到底怎麼搞?


好多答案在說茶稅,這個不了解,我來講講鹽。

先回顧歷史上對於食鹽進行管控、收稅、專營的事件:
管仲在輔佐齊桓公期間,提出「官山海」,鹽利「百倍歸於上」,「設輕重魚鹽之利,以贍貧窮,祿賢能,齊人皆悅」,是食鹽專營的先驅。
然而,齊國的食鹽專營並沒有立即確立成制度,秦至西漢初年,政府和私人都能制販食鹽。吳王劉濞曾經「招致天下亡命者盜鑄錢,煮海水為鹽」,成為其發動七國之亂的重要經濟基礎
漢景帝平息七國之亂後,漢武帝開始實行食鹽專營,雖然主要是籌措攻打匈奴軍費的緣故,但未必沒有提防諸侯叛亂的因素。漢昭帝時,著名的「鹽鐵會議」討論了鹽鐵專營的必要性,最終食鹽專營政策未受影響。
此後食鹽專營一直持續,隋至唐開元年前一度免稅,但開元初年重新開始對食鹽榷稅。「安史之亂」後,財政收入一度依賴鹽利收入,直到藩鎮割據,鹽利被藩鎮截留。
宋朝時,設立鹽鐵使,專門監管鹽鐵專營,此時私鹽逐漸入刑,後來的元、明、清三代都有專門針對私鹽的刑罰,《大明律》特別指出:「蓋鹽課之利,國家賴以足邊,若私鹽行,則官鹽阻。」明確提出鹽稅的收入是用于軍費的目的。不過事實上,鹽業專營的收入去向並非如此單純,明成祖遷都北京、增置武衛百司、派鄭和下西洋等以億萬計的費用,大多也是依靠設立鹽務衙門收鹽稅所得來的。

其次我們來看食鹽為什麼會被專營:
一方面,食鹽的生產廠地比較固定,我國最早的食鹽是海鹽,只有在海邊才能出產(但也不是哪裡都能作為製鹽的地方),後來出現了以川鹽為代表的井鹽,也只有在鹽礦處出產。不像糧食到處都能種,出產食鹽的地方相對來說比較受限,國家容易進行監管也容易收稅,所以安史之亂後無法依賴糧食稅時鹽稅成為主要財政收入),這是一個前提條件。
另一方面,由於鹽是必不可少而無可替代的物資,同時消費量基本固定,需求彈性很小,因此對食鹽徵稅或是採取專營(即國家壟斷)的方式,能夠在很小的無謂損失下獲得較多的稅收收入(財政收入),這是相對有效率,而且能夠迅速籌集資金的做法。
結合分析和歷史史實,我們可以看出,食鹽專營和鹽稅實際上起到了有效地提供較高的財政收入的作用。

然而,國家的財政收入提高,和經濟繁榮發展未必是一回事
如漢武帝籌措征伐匈奴軍費,或是唐開元年間重新對食鹽榷稅,都是依靠鹽的財政收入來補足當時國庫的開支,因此,通過專營來維持較高的財政收入,反而可能是經濟發展衰弱(或是財政支出擴大),需要依靠非常手段來維持國家經濟的象徵。
此外,唐宋以來,通過食鹽專營,創造的並不只是一個賣方壟斷(收高價賣鹽)的市場,而是一個雙邊壟斷的市場。在食鹽的買方,即鹽商和鹽工之間,仍然是鹽商壟斷,因此鹽商能夠以低於均衡價從鹽工處買鹽,再以高於均衡價向平民賣鹽,使得兩淮之地(如揚州、溫州等地)出現了一大批鹽商巨富。這些鹽商的富裕,推動了當地經濟的高速發展,使得兩淮之地的經濟繁榮發達。然而,倘若站在全國的角度,或者從各個階層整體來看,食鹽專營未必推動了宋朝的經濟繁榮發達


這裡可以展開的地方很多。這裡只討論一個方面:宋代的專營某種意義上是和政府與商人間的一種合作,並不全然是零和遊戲;當然,更不能粗暴地歸納為阻礙或促進了商品經濟。對於一個農業社會的總體經濟而言,這些局部政策的作用力就更小了。

下文以茶法為例,著重討論宋廷與商人之間的互動。當然,宋代茶法本身變動很大,只只能選取其中的一個斷面——大概是北宋中的情況。

由於宋夏戰爭,宋廷需要在邊境駐紮軍隊,這就需要把糧食運到邊境上。政府直接徵集百姓來運輸糧草的話,成本很高——為什麼呢?因為政府做一件事情,最後都落實到胥吏的手上,對於百姓來說他們畢竟是「官」,權力在手,作姦犯科的空間很大。結果折騰了半天,糧食只運了一點點,老百姓的牛死了幾頭,甚至出了人命,對於政府來說完全是得不償失的。所以,對於政府來說,更加有利的做法是承包給商人——也就好比今天的運輸隊,他們有自己的人手、牲畜。因為是專業的,不僅效率更高,也就避免了擾民的問題。

這些商人把糧食運到邊境去,政府就要支付給他們報酬。報酬可以以貨幣方式直接支付。但是對於宋廷來說,這樣成本也太高——為什麼呢?無論貨幣還是實物,畢竟來自於稅收,政府為了獲取這些稅收又要派人去收稅,又會給一些稅吏額外的作姦犯科的機會——大家就會說悍吏來吾鄉了。於是政府開動腦筋,就採取了以下辦法:以茶葉的專賣權作為報酬,來支付商人的運輸工作。由於茶葉只能由政府來賣,賣茶的利潤很高,政府把獲得這些利潤的機會作為報酬支付給商人。這樣政府省去了中間運作的成本,商人獲得了進入壟斷行業的機會——省去了茶葉貿易的風險。

直到這裡,確實是雙贏的。我們也可以看出,所謂茶葉專賣,本來就是政府與商人合作中的一個環節。

某種意義上,宋代政府能委任給商人的時候盡量就委任商人。按理說,政府可以把茶葉集中到京城來,商人運送完糧食以後就到開封領茶葉,然後出去賣。但對於政府來說,把茶葉運到開封也是一件成本很高的事情。要下派各級官吏,徵發農民甚至牲畜來搞搬運,到了基層以後強勢的家族估計又太派給弱勢的人家,本來窮困的人家攤上了這苦差事,路上再死了牲畜出了差池,之後或者逃亡,甚至家破人亡了……對政府來說,來年的稅收就要受損失。所以徵發老百姓的事情,政府能不自己做就不自己做。老子書說無為,儒家書說愛惜民力,不傷農時,其實都是深刻意識到了其中的危害。

言歸正傳,宋廷為了避免自己來搞運輸,就採取了另一套辦法:在開封發給商人憑證,讓他們自己去東南產茶地領茶葉。這樣對於商人來說就更加有利了。這個過程其實也促進了長距離的貿易。我們不妨想像一下,從西北邊疆到東南茶場,幾千里的空間範圍,活躍著大量的商人,運送著數以萬斤計的貨物,這是怎樣的規模,這又是一個怎樣的時代……

然而,商人一旦壟斷了茶葉與軍糧的運輸,就會產生問題。

這個過程大致說是這樣的:戰事越緊,邊境需要的糧食就越多,政府就必須抬高運送糧食的報酬,鼓勵商人多送糧食去邊境。同時,由於商人是自己去產茶地領茶的,他們又熟悉茶葉的好壞,往往又可以壓低茶葉的售價。於是,糧食越來越貴,茶葉越來越賤,政府讓出了大量茶葉的交易權,邊境只獲得了很少的糧食。這樣,政府只能賣更多的茶葉貿易許可證……由於許可證賣得太多了,產茶地一年都產不出這麼多茶葉,於是拿到了專賣權的商人沒有茶可以領,他們只能在那裡等新茶收穫。恰恰因為商人滯留在東南茶場,邊境就更加沒有人運糧草了。出現了一個惡性循環,於是政府就不得不改革茶法了。

我們可以看到,在整個過程中國家是相對被動的,而專賣體制下的商人是相當活躍的——他們始終可以以運送儘可能少的糧食,獲得儘可能好的茶葉。非常遺憾的是,關於這樣的商人及其家族,我們掌握的史料太少了。

某種意義上,有宋一代,對於稅收的運用是比較節制的。茶酒等的專營某種意義上,就是為了減少國家稅收對於基層的過度介入,通過與商人合作,實現雙方利益最大化。然而,隨著戰爭的不斷升級、軍費開支的不斷上漲,這種平衡就會被打破。政府就必須實行政改,尋找新的平衡點。王安石變法其實是一種極端化的體現,政府原則上放棄與商人間的合作,全面介入貿易領域,謀求收入最大化的可能。同時,南宋的茶寇是另一種意義上的極端體現,即商人徹底放棄與征服之間的合作,以武裝走私謀求利潤空間。但總體上,在更多的時候政府與商人之間可以找到平衡點,以聯合的方式各自謀求利益——當然,隨著軍事壓力的不斷增加,這種平衡在晚宋也許變得非常艱難。

北宋鹽、茶、酒的專賣,研究積累非常深厚,題主可以稍稍檢索一下。上文中主要引用了汪聖鐸的《兩宋財政史》,尤其是其中榷茶收入的部分。另外,關於邊疆運糧,有一本很好的書:北宋西北戰區糧食補給地理 (豆瓣)。

當然,題主的問題還有許多其他的面向,就不展開了。我補充的是,很多時候我們讀宋代稅收、財政的史料,追索文人對當時政策的批評,就會加深宋代積貧積弱的印象;另一些時候,讀另一些經濟、生活的書寫,感受文人對早先生活的回憶,出於某種情愫,我們又會把宋代想像得異常繁榮。結論雖然截然不同,動因卻是相仿,都是一種民族自豪的觀念,或者因為宋朝不能滿足之,而將之視為貧弱的歧途;或者,因為宋朝可以佐證之,而將之視為繁榮的典範。一言以蔽之,都是先入為主的印象。通過這個回答,我也想提出一個問題:當我們拋開這些民族自豪的觀念之後,我們會如何看待這樣的一個政府,和他所在的經濟社會?我固然不能免於一切的成見,但我至少看到了一個理性克制的政府,儘管她陷入了重重危機之中。我想,對於面臨經濟問題的政府而言,或可以有一種借鑒的意義。


明代鹽茶也是專營的,制度上也多有借鑒宋朝的專營制度,它們之間的差別是明朝財政的根本思想與宋代不同。
宋朝的主要財政思想是多多益善,王安石變法時提出,國家財政問題的解決主要在開源,主張「天下財富依天下之力而生」,國家收稅發展經濟,而經濟的發展又使得稅收更多,形成良性循環。
明朝的主要財政思想是適可而止,與民休息。朱元璋認為民眾自有制度,政府不應過多打擾,這樣民眾輕鬆,國家也長治久安。明朝後面的執政者們根據這個「祖宗成法」,主張國家財政問題的解決主要在節流而不在開源,因此拚命阻止皇帝的加稅企圖。
至於宋代專營策略的利弊,題主你引用的中國賦稅史說的不是很明白嗎,在宋朝,中國的商品經濟還很不成熟,統治者對商業的橫徵暴斂不僅沒有起到促進作用反而是另一種形式的重農抑商。
而且明朝實實在在統治中國兩百七十餘年,北宋只有一百六十餘年(去掉統一戰爭更少),說不上宋朝的制度就更好。


專營在兩種情況下是非常必要的:第一是個體經營的風險太高或者成本難以承受,導致社會投資不足時,通過授予專營壟斷,使得投資主體可以獲取壟斷利潤進而支持後續的開發投資。比如英國授予東印度公司的各項壟斷許可就是此例。第二個是通過專營,憑藉市場壟斷地位人為製造剪刀差,攫取壟斷利潤以補貼其他領域的投資。明顯的比如建國初農村與城市的剪刀差,通過掠奪農村財富進而保證城市在短短二十餘年中從無到有地建立了相對完備的工業、尤其是重工業體系。在一定時期內,整體上是弊大於利。
另一種跟專營有點類似的,國外叫辛迪加,國內叫行會。即這一個行業通過許可,只允許這一個行會來做,而行會直接對會員和行業資源實施控制。比如明清廣東專事出口業務的十三行,有利有弊,就不展開了。

壟斷專營這個東西真沒辦法說好跟不好,一段時期內它是必要的,條件一變又不行了。而且鹽、鐵、茶,包括鑄幣的專營,除了經濟考量還有政治考量,這就不是簡單的對經濟有利有弊所能概括的了。所以只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就拿比較極端的鑄幣來說,中國歷史上實際是專營與自由開放並存,總體自由開放的局面。秦廢六國錢,統一貨幣,但執行得過於激進,導致社會流通貨幣減少,全國瞬間陷入通縮;而且舊錢廢除使得大量六國舊貴族以舊錢形式持有的財富嚴重縮水,結果上下皆反。後來王莽原樣來了一次,同樣短命。然而到了漢武帝時期,經過西漢前期的休養生息,武帝上收鑄幣權,大量鑄造品質更高的新錢驅逐劣幣,使得社會貨幣供給增加,流通性改善,財富充盈,國庫也開始有能力發動長時間大規模的對外戰爭。帝國一下子轉入所謂的盛世。經歷相似的還有兩宋。所以同樣一件事情,操作手段、社會背景差異等會令結果完全相反,只能就事論事。


宋朝所謂的專營,其實是一種授權經濟。首先看品種,茶、鹽、酒、醋、礬、鐵,要麼資源類商品,要麼剛需或成癮性商品,官方對私人經營這些紅線的品種監管非常嚴,跟現在販毒一樣,到一定量就處死。但是對百貨用品這一類很寬鬆,這其實很像改革開放初期了。不太能理解說宋朝橫徵暴斂是從什麼角度說的,至少宋朝工商類的稅應該是比較低的,而且很清晰貼城門外。所以對於上述的資源類商品,政府對民間進行授權經營,茶利一錢以上上繳中央,有點像現在中石油中石化的暴利稅。值得注意的是,宋朝是允許官員經商的;你會發現,我朝在94年分稅制改革之後,授權經濟也是非常明顯,每當改革,你想什麼人最容易拿到授權資源。但我朝官員並不能經商,所以吃相併沒有宋朝那麼難看。宋朝的鹽專營叫「鈔引」,就是現在鈔票這個詞的由來,一張憑證,指定地點拿貨,指定地點銷售。同時宋朝不禁止土地兼并,比我朝地方政府炒房還兇猛,所以不難理解這種經濟體制環境下,貧富差距會越拉越大了。

專營經濟或者說授權經濟是否有利於經濟發展,這是一個很容易就進入上帝視角回答的問題。就像到今天你都無法說出究竟社會主義好還是資本主義好。專營經濟在某些特殊時期可以集中精力辦大事,比如當前中國的電信網路建設,高鐵建設,包括銀行業也是一樣。國家主義形成的托拉斯,是可以穿越社會動蕩期的。例如88年的物價闖關間接導致了次年的動蕩,又間接導致了94年的分稅制改革。宋也是地方政府有錢,中央冗兵冗官錢不夠花,但為什麼王安石變法沒有改革中央財政的羸弱呢?這話就長了,變法內容就不一條條說了。王安石變法本質還是加強中央集權,但在集權過程中造就了大量腐敗,這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局限性的必然結果。至於什麼教科書上寫的,遭到官僚資本的反對,其實只是步子邁得太大扯到了蛋,王安石本人是一個非常懂經濟的人,但對於改革,從上帝視角說,比朱鎔基還差點。

所以,從開朝以來,中央大量開銷依靠資源類商品專營制度獲得財政收入是必須的,從整個經濟發展角度來說也是沒有問題的;如果當年沒有進行分稅制改革,我想我朝今天可能就會進入當年台灣藍營失政後的經濟瓶頸期了。但只要有中央集權,只要有授權制度,必然會滋生腐敗,這是哪朝哪代都得面對的問題。在王安石變法前後,北宋內憂(貧富差距)外患的情況下,更是需要加強中央集權,即便如此地方財政還是收不上來,明朝當然也有類似的情況,但明朝的根本問題還是人口限制,一條鞭法相比王安石改革,其實本質反而更注重農業。

至於數據方面,我暫時沒有找到太多,比如你說的北宋工業產值和農業產值,以及和明清的對比。但從邏輯上來說,稅負總額對應的是總體GDP,而不是人口;百度了一下,北宋GDP峰值是1.6億萬貫,均值也有1億萬貫,而明隆慶5年峰值也只有1500萬兩白銀,這還是靠大躍進和搜刮湊的,不足北宋十分之一,清也直至同治年間才達到北宋的水平,但此時人口已是北宋的3倍以上了。


」這事展開說了很複雜,先簡單立個觀點,以後有時間再展開。
有一個誤區,稅賦問題有三點是簡單的稅率或者稅額無法體現的(特別是討論明史的時候,有人會覺得其實這麼低的稅率和總稅額,明代財政出問題就是太仁慈稅收少了),第一,增稅的稅種和原有稅賦結構的關係,第二,儘管增稅數量有限,但是這個增量和當時居民生存量之間是什麼關係,第三,儘管稅額、稅率增量都不大,但是稅賦增收的對象與地區是否有有效的增稅手段(簡而言之,能不能收上稅,怎麼收稅,怎麼保證收稅額可控,又如何建立徵稅和央地用帑之間的關係)。
從總體看,中國傳統時代僅僅從稅額和稅率上都是偏低的,尤其是明代(領主稅加教會稅再加各種交易稅,歐洲總體上稅率比中國高得多,16世紀以後稅額占整個社會收入的比例也大得多,日本雖然德川之後沒有可以類比的賦稅體系了,但是各級徵收的比率也遠大於中國)。但是為什麼一增稅就變成橫徵暴斂呢?就習慣性的引發社會多米諾效應呢?
其實其中的關鍵就是在上述三個問題上,現代稅收體系和古代社會完全沒有可比性。稅收不只是一個財政問題,本質上是社會結構問題。所以,更加詳細的分析也只能從上述三個問題入手慢慢展開。


說不利的,讓一商,二商的臉面往哪裡放啊


除非要打仗,這些都是鹽鐵等民生需求品專賣都是惡稅。


任何不問劑量只談毒性都是耍流氓啊。。。

這個問題如果要細緻的比較起來,可能真不的是一篇論文可以解釋的了了。
但是樓主的問題卻很簡單。


我試著把樓主的邏輯歸納於下。
宋朝活得久,宋朝的工商業收稅多。
而宋朝用的是專營的辦法。
所以宋朝的制度好!


這期間的邏輯錯誤很多。我就不一一指出了。。


中國古代對於工商業稅收有一個共識,就是專營制度是一種害民以自肥的制度。這一點,是有極大的事實根據的,並不是樓主這樣從不全的數據推導而來。這一點,我們現代的經濟理論也是支持的。
樓主如果細讀歷史的話就會發現,清朝末年,湘軍有厘金制度,海關有稅收。
而明朝有各地的專營礦產,農場太監。
也就是說,宋,明,清的稅收制度並沒有太大的區別。


而古代稅收制度崩潰最主要的原因也是諸位大家說的,政治敗壞,官吏腐敗。。
那麼,樓主你再去談是專營,還是走明清的路子,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


先佔坑。
首先,我想說,對,沒錯,確實適合宋代經濟發展,然後慢慢聊。
……............分割線...........................

簡單點說吧。。。其實史料有些答案列舉的很詳細,有些甚至是我也沒有接觸過的,所以相對來說,他們的答案會更有價值。

但是很多答案是就事論事,而且脫離時代背景,甚至以當今的視角看問題。

我就大致說一下我的觀點,專營的首要目的不是稅收,而是管控。

鹽務古往今來都是官府專營,販賣私鹽是要殺頭的重罪,畢竟涉及到民生穩定,是頭等大事,所以這裡就不多說了。

至於酒茶,稅收自然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管控。在那個時期,生產力依舊是低下的,酒我不太懂,這裡大致說說茶。

茶是相對稀缺的重要奢侈品資源,也是一旦壟斷就能產生暴利並且影響市場效率的資源。當權者可能沒有現如今市場經濟的思維,但一定會意識到壟斷帶來的後果是什麼。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如果壟斷是無法避免的,那麼至少由國家壟斷取代私營壟斷,因為國家還可以管控物價並對資源進行再分配,然而私營則以利益為第一要素。

雖然我們承認專營會帶來很多弊端甚至有相當多短視的特徵,但它相對解決了市場錯配和失靈的問題,政府失靈了還有手段補救,市場一旦失靈就沒那麼輕鬆了。

本人水平有限,純粹忽悠,還望指教。


我的理解是由於收的是貨幣稅,由政府徵收完必然會通過政府官員和士兵的工資把這筆錢再花掉,是一種收入再分配的問題。


就宋朝那個積貧積弱的樣子就能得出結論了,那就是一點好處都不會有的
還是那句話:任何老老實實讀過宋代歷史的人都只能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南北宋都是對國家過度壓榨窮爆的,沒有第二個原因,這個東西歷史資料太豐富明確沒有爭論的餘地了。無數不同來源不同人的言論和不同事件的起因經過結局,除非說整個宋朝歷史是偽造的,否則沒辦法推翻。
順便問一句:這大宋哪來的工商稅、高價食鹽就代表工商稅?
古有斗米斤鹽之說,熙、豐以前,每碩米價不過六七百,是時鹽價每斤六七十,今價每碩二貫五至三貫,而鹽價依舊六十,實所未諭
然後鹽法改革鹽價格跟隨米價上調,這宋朝的工商業產值就提高了五倍?
舊虜中每貫四百文得鹽一百二十斤提舉官都不念新附之民貪功生事每斤至二百五十文足或二百八十文足
所以這大宋一接受燕雲,燕雲的工商業就靠這種奇葩政策爆炸了,比遼國高二十八倍?


翻一翻宋人關於禁榷的議論,基本都是在罵政府逼得民間沒有活路,商人被逼得沒活路導致民間再生產成為白日夢,人民的生活水平長期遲滯甚至倒退


感覺題主在騙論文


沒錯就是橫徵暴斂

我實在無法理解連下級官員都無法生活富足甚至身陷困難之境的經濟叫好?

我實在無法理解連下級官員都無法生活富足甚至身陷困難之境的經濟叫好?


鹽鐵茶布帛


對於其他方面的了解不深,我就以茶為出發點做一個論述。
宋朝時對於茶葉的運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國內的風靡,另一個就是用於「出口」,以置換當時國內所需要的戰爭物資----「馬匹」。這就說明了茶葉在此時不只是一個國內的經濟產物,更主要的作用是其是戰略產物。戰略產物必然要受到上層的監管,於是宋政府推行了「榷茶制」,既通過控制茶引來控制民間對於茶葉的流通數量,在一定程度上說,這大大限制了茶葉作為經濟產物在民間的流動性。對於民間經濟來說,應該是起到了制衡的作用。
到了南宋時期,由於原來的「茶馬互市」被中斷,國家陷入更為混亂和孱弱時期。茶馬置換地點由原來的四川地區,置換為雲南和廣西兩個地區,參與對象由原來的漢人和吐蕃人逐漸演變為漢人--大理人---吐蕃人,參與其中的漢人身份由原來的純官方身份轉變為既有官方身份的,也有民間的商人,但顯然,對於民間商人的茶稅比之原來要重。這就造成了許多的民間商人做出「走私」的事。所以,如果單從短期效益上看,國家的稅收是增長了,但是民間的經濟反而呈現出的並不是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
只能說這種專賣制度在短期內可以緩解國情,但長期看來,反而是在破壞國內經濟的增長。


馬端臨在《文獻通考》中說得很明白了:

善言利者,則曰山海天地之藏,而豪強擅之,關市貨物之聚,而商賈擅之,取之於豪強、商賈,以助國家之經費,而毋專仰給於百姓之賦稅,是崇本抑末之意,乃經國之遠圖也。自是說立,而後之加詳於徵榷者,莫不以藉口,征之不已,則並其利源奪之,官自煮鹽、酤酒、採茶、鑄鐵,以至市易之屬。利源日廣,利額日重,官既不能自辦,而豪強商賈之徒又不可復擅,然既以立為課額,則有司者不任其虧減,於是又為均派之法。或計口而課鹽錢,或望戶而榷酒酤,或於民之有田者計其頃畝,令於賦稅之時帶納,以求及額,而征榷遍於天下矣。蓋昔之榷利,曰取之豪強、商賈之徒,以優農民,及其久也,則農民不獲豪強、商賈之利,而代受豪強、商賈之榷。有識者知其苛橫,而國計所需,不可止也。

檢視宋人關於禁榷的議論,譬如曾鞏、田錫、朱台符,亦是以批判為主。


兩浙路轉運使有話要說。。。。怎麼就逼反了菜魔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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