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殺人案?
聽聞過不少案件,職業原因隔三差五還要被新的案件刷新陰影面積,但是至今為止殺人案中給我印象最深的還是龍治民案。一起殺掉48人,僅僅搶到573元錢的惡劣案件。
1983年—1985年,在商縣各鄉出現怪事。一些外地打工歸來或者上城買東西的農民,離奇失蹤。到1985年5月,向公安部門報告的失蹤者就有37人之多。
劉灣鄉葉廟村40多歲的杜長英就是其中之一。1985年5月16日,他起了個大早,跟哥哥一起去城裡趕集給豬買豆餅。兩人分手後,杜長英卻再也沒有回家,家人四處尋找。
5月27日黃昏,哥哥杜長年再一次從城裡尋覓回來。路過縣造紙廠時,他找到出納員、表弟侯義亭,說了杜長英十餘天未回家的事。侯愣怔了片刻,叫道:「哎呀!」神色變得嚴峻起來:兩天前,有名男子拿一張金額1.85元賣麥草的條子來領錢,條子上的名字卻是杜長英。侯問那人怎麼回事,那人說杜欠他錢,一直賴著不還,他在街上堵住杜,杜把這借錢的條子給了他。
5月28日,經侯義亭辨認,領錢人是44歲的龍治民。
杜長年等人隨即扭住龍,要帶他去派出所。僵持不下的時候,一黑臉小伙上前,說也正找這人。
黑臉小伙是另一支尋人隊伍的成員。1985年元月11日,上官坊鄉某村副支書姜三合等人從西安做活回來,在西關車站打算回家,碰到個頭矮小的龍治民。龍說他屋裡有活,挖豬圈,一天五元。姜獨自去後,再不見回家。其兄姜銀山從勝利油田請假回家,一直尋找到了5月;期間曾數次向地縣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均無迴音。5月28日,在這個吵吵嚷嚷的人堆里,姜家看見了要找的人。
持續數月的尋訪,姜家了解到,龍治民經常出沒於西關汽車站等處,春節以後,還不時從市場上招走一些男女。
兩支尋人隊伍交換情況,感到事情嚴重,把龍押往公安機關報案。
兩個不相關的人失蹤都與龍有關,縣公安局決定將其收審。
面對訊問,龍治民的供述來來回回就是:「杜長英的麥草條是我拿的,他欠我20塊錢。以後他去哪兒?我咋知道。」「姓姜的是我叫的,幹完活就走了。幹了多長時間?起個豬圈嘛能用多長時間?一個下午就幹完了。他在我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走了。以後他去了哪裡我咋知道。」這麼一個矮小愚笨、光頭赤腳的農民能幹出什麼事呢?民警甚至為關還是放猶豫過,最後決定:先把龍犯關起來,第二天到龍的家裡看看再說。
沒人想到,結果令人恐懼。
相擁的裸屍
5月29日早晨,兩警察去往楊峪河鄉王墹村。龍家窗戶全堵上了土坯,昏暗得像個地窖。屋內坑坑窪窪的土質地面上,有幾處好像被鏟過;架在閣樓上的木梯上有些斑點,呈烏紫顏色,像血跡。龍妻閆淑霞下肢癱瘓,行為古怪,一會兒說:「屋裡沒啥。」過了一會兒又說:「有一次家裡來了幾個人,晚上我睡在炕上,聽見外間有動靜,第二天這些人就不見了。」問她怎麼回事,她又不說了。過了一會兒,又沒頭沒腦地說:「我洗衣服,水紅紅的。」
民警回局裡彙報後,下午增派人手再赴王墹。
龍家西廂堆放著亂七八糟的雜物,柴草、空酒瓶、破布片等,用腳撥撥才能看見一塊地面;東廂更加黑暗,污濁,雜物充盈,一進門便碰一臉蛛網和塵絮。
搜查時,村治保主任說,龍的家裡很臭,村裡人都不肯到他家去。刑警隊長王扣成則從臭味中分離出另一種臭味——他熟悉的死屍腐味。
細細找尋,王扣成在東廂一個蘿蔔窖旁邊,發現一堆散亂的麥草下有兩具相擁在一起的男性裸屍。
警方停止搜查,封鎖現場。看守所被要求把龍治民銬起來,並加上腳鐐。
兩具屍體中,一個是杜長英,但另一個卻並不是姜三合,而是一名十六七歲的小伙。
再返王墹展開第三次搜查,警方人員在東邊門扇的柴草後,又發現了一個滿滿的化肥袋子——裡面裝著一具女屍,死者年約50,也不是姜三合。
三個藏屍坑
龍治民原系商縣仁治公社龍砭子大隊人,1974年春因修建南秦水庫移居楊峪河,矮小猥瑣,遊手好閒。1977年冬他將一痴呆女子騙至家中關在樓上,奸宿數日,後被村中民兵發現解救。1978年,龍在親友的撮合下與因患腦膜炎而殘疾的閆淑霞結婚。婚後生活更為艱難,欠生產小隊口糧款180餘元,隊里催要,龍不理不睬。又因其時常晝伏夜出,村中人很少與之往來。
三具屍體的發現,立即引起了轟動。全村的老少傾巢而出,前往圍觀。治保主任和幾個民兵維持秩序。民警划出保護圈。
商縣主管政法的縣委副書記、公安局長,以及商洛地委、行署的有關領導相繼趕來現場。
民警帶上警犬,再次搜查龍家,沒有新的發現。
據村民們講,龍家門前有過一個蘿蔔窖,現已填平種上了白菜。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閆淑霞向民警指了蘿蔔窖所在的位置。這地方離門檻還不到一米。一個民兵挖了幾杴以後,挖出一些苞谷葉。薄薄的土層下,是一層苞谷稈。
民警又叫來幾個人用杴,先不深挖而向四周開掘,清理出一個長3米、寬2米的場地。
揭開苞谷稈,竟然有八九具屍體,是以碼柴禾的碼法,頭足彼此交錯倒置,整齊而緊湊,但從邊際可見:下面至少還有一層。
在場者都被這噩夢般的場景嚇住了。
現場勘察指揮人員發出指令:暫停勘察,立即上報省廳!
一個排的武警荷槍實彈,封鎖了埋屍現場,另有一連在城內隨時待命,軍分區獨立連亦處於戒備狀態。地區公安處與現場開通了無線電話。
陝西省公安廳張景賢副廳長和一班刑偵幹部次日抵達後,挖掘工作重新開始。
起屍,照相錄像,編號登記,解剖……黃昏時,從這埋屍時間最晚的「3號坑」掘出的屍體,升至20具。
到5月31日上午11點,「3號坑」清理完畢,整整33具屍體。
一位參與清理的法醫說,大家的心理承受力已到了極限。然而,經繼續勘探,「2號坑」又被發現了。
「2號坑」在東側豬圈內,長2米,寬1米,深1.5米,掘出8具屍骸,放置方式與「3號坑」如出一轍,但遇害時間更早。
6月5日,在龍家廁所東牆下50厘米處,又發現一堆已完全骨化的屍骸。經過整理鑒定,計為4具。是為「1號坑」。
人們如潮水一般向王墹村湧來。從5月30日開始,用王墹村一位村民的話說,「就跟趕廟會一樣!」一周時間來了不下10萬人。
案驚中南海
「案發後,我們全村人都被禁止出門,以排查同案犯。我看到國家領導人陳丕顯都來了。」現年58歲的原生產隊長魚學利在接受新快報採訪時回憶說。
此「5·28案件」被商洛地委、商洛地區行署急速上報。這一新中國成立以來前所未有的大案,引起了中央高層領導的強烈震驚。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胡啟立,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兼中央政法委書記、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陳丕顯,公安部部長劉復之等先後作出批示,要求省、地、縣對這一駭人聽聞的特大兇案狠抓不放,查個水落石出。同時要通過此案,深入檢查黨政工作中的問題和漏洞。
隨後,由陳丕顯和公安部副部長俞雷率領的中央工作組進駐商縣。
一個中央、省、地、縣、鄉各級領導和各級公安部門參與的偵破組織迅速成立。核心領導小組由省公安廳副廳長張景賢挂帥,下設審訊組、調查走訪組、現場勘驗組。在地委書記白玉傑的建議下,又成立了群眾破案小組。
偵破此案成為商洛地區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罪犯殺人動機是什麼?手段和作案工具是什麼?被害者都是什麼人?這麼多人被害為何幾無反抗者?有無同案犯?屋內三具屍體為什麼不掩埋?……一個個問題擺在了偵辦者面前。
王墹村被包圍封鎖起來,通往村外的各路口都站立著荷槍實彈的警察,警方向村民宣布政策,歡迎檢舉和自首。偵破領導小組甚至花了很長時間,將一個從龍家查得的、用各種香煙盒裝訂而成的小本上所記的1000多人逐個查清,發現龍治民除了其妻,並無別的幫凶。
一共殺了31個男人和17個女人
龍治民夫婦是怎樣殺人的呢?根據後來查清的事實,1983年3月始,龍遊盪於商縣汽車站、廣場、東西城門口、南秦橋頭等處,以幫介紹對象、高價僱人做工、免費住店等為名,先後將游散他鄉、外出幹活的人員和痴呆傻啞者共48人(男31,女17)誘騙至家中,先令其為他幹活,待夜晚入睡後,部分由其妻照明,龍用钁頭猛擊頭部,個別未氣絕者用錐刀刺其胸部或頸部而亡。並同妻脫掉遇害者衣服,搜尋財物,連死者的長髮也剪掉,藏於床下。屍體於深夜無人之際掩埋在院內挖好的土坑裡。
僅在1985年,龍治民就瘋狂殺死了36人。其中一次,龍殺死閻百姓夫婦及其兩歲的幼兒閻小建3人。特別惡劣的是,龍誘使羅××、王××、杜××等3人先與他的妻子閆淑霞發生兩性關係,然後趁其熟睡之機予以殺害。龍在殺害的48人衣兜內共搜得人民幣570餘元,手錶6隻,死者的全部衣物也被掠奪。
趙村人邵根是「從龍爪下逃生」的人。1984年秋天,邵去王墹看電影。歸途中龍讓睡他家,說他家有活干。「我說我家臟,他家還要臟十倍哩!也不知道是啥味,一陣一陣的,比茅子(茅廁)還嗆人。我就沒脫衣服,和他在炕上將就睡了一夜,天一亮趕緊走。」據邵回憶,那天夜裡龍沒害他,八成是因為他嫌屋裡難聞,幾次起夜吸煙,龍沒機會下手。
給龍家挖出「3號坑」的梁鋪鄉劉河村村民劉慶娃,也屬於「幸運兒」。
「挖窖之前,龍治民用石灰打了線,並叮囑我千萬不要超過灰線。蘿蔔窖嘛,大一點小一點有什麼關係?還打線哩!我心想龍這人做事很講究哩。」劉慶娃說,他在東邊往下挖時碰到了一塊大石頭,摳出石頭,不得不把灰線往外移了一段,結果挖出了一塊骨頭。他看著像人骨,就喊:「老龍老龍,這地里咋還埋著人哩!」龍治民從屋裡跑出來一看,很快掩遮了過去,說:「那是老墳吧。」第二天劉被打發回去了。
「想想真後怕,當時我要是再多問幾句,龍治民還能讓我回去?」劉慶娃說。
他為什麼殺人?
專家說:謀財;獲取勞力;滿足性要求,到後期演化為殺人成癮
現年57歲的商洛的哥李國學,難忘令萬人空巷的體育場公判大會上,龍治民夫婦被宣判死刑的壯觀場面。他搞不懂:這天殺的龍治民為何要殺這麼多人?
實際上,這也是當初令偵查機關頗為費解的問題之一:龍持續殺人時間之久,絕非一個有著正常心智的人所能承受的。用48條性命僅換得573元錢,匪夷所思。
能與日漸腐爛的屍體共處一室,深夜孤獨一人把一具具屍體搬出,然後有條不紊地排碼得整齊,更不可思議。
當時陝西省尚未設立司法精神病鑒定機構。偵查機關從西安醫科大學和西北政法學院請來有關專家,對龍進行了一次精神病學測試。
經一天時間的韋氏成人智力量表測量及明尼蘇達多相人格調查表調查,專家認為:一、龍犯無任何精神癥狀;二、反應敏捷,回答問題清楚,在人類智能中屬聰明人。
專家與龍還進行了一番有關案情的對話。
問:你為什麼把被害者的衣服剝了?
答:人死了還穿啥衣服哩。
問:為什麼要把衣服洗了?
答:洗乾淨了結實,穿起來沒氣味。
問:為什麼把死者頭髮剪了?
答:我聽人說過,人死了啥都化,就頭髮化不了。如果連頭髮一起埋了,將來你們能從頭髮里檢查出來都是誰。
問:你把頭髮留著,不是等於留著罪證嗎?
答:我想等攢多了賣錢哩。
問:你為什麼把屍體碼得那麼整齊?
答:不佔地方么。
問:573元48條人命,平均殺一個人只得十幾元,這個賬你就不算算?
答:有錢的人咱叫不來,能叫來的人身上都沒啥錢。
問:你和死人住在一幢房子哩,就不怕嗎?
答:怕啥哩,死人也是人嘛。
問:你殺人從來沒有害怕過嗎?
答:要說不害怕那是假的。
有一次我在樓上殺了一個……睡到後半夜聽到屋裡有響聲,撲通撲通響。我心想:這是咋了。莫非有鬼?可是共產黨說世上沒神鬼嘛。我爬起來把燈點上,端煤油燈的手直抖。你想我咋辦?我背誦主席語錄: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爭取勝利……等我爬到樓上一看,你猜咋?原來腳地有一塊爛塑料布,那死鬼的血從樓縫裡滴下來,砸塑料布砸出的響聲!我就找了個盆一接:淌去!又睡下了。
……
醫學專家認為,明顯可見龍的殺人是有其實際目的的,一是謀取財物;二是獲取勞力;三是滿足性要求。到了後期演化為殺人成癮,從殺戮中獲取快感。
公安部研究人員深入調查龍的家族及成長史後拿出的一份犯罪研究報告,有助於我們了解龍的殺人經歷:
龍6歲、其妹3歲時喪母。基於傳宗接代的觀念,其父嬌慣放縱龍,去地里幹活也用背簍背著。但龍在同學中年齡最大,個子卻最小,師生均看不起他,多次遭同學惡作劇戲弄。「文革」期間,龍成立了一個紅衛兵組織,抄家、批鬥幹部,傾瀉了平日怨氣。然而好景不長,村裡成立革委會時,龍差點被揪出批鬥,其組織隨之瓦解。
龍少年頗好學,常借月光讀書,但囿於歷史環境,學無所用,受挫後便意志消沉,自暴自棄,曾自編了一首充滿自嘲的打油詩為己「徵婚」。最後因自身條件,只娶得一殘疾女子。龍心緒惡劣,處境孤獨,在社會上沒有朋友。
龍遷到王墹後即經常借口這病那病不出工,出工也不出力。生產隊規定每個勞力全年要完成基本工400個,龍所做卻不到100,有時還給自己偷加工分。分配到名下的糧食都懶得去背,常由隊上派人送到家裡。王墹群眾幫助移民蓋新房,龍卻鑽在借住的屋裡裝病。1982年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龍靠混工分吃「大鍋飯」過不成,走上了另一條道路。
統計數據顯示:20世紀80年代陝西省年均發生兇殺案405起,比解放初至70年代猛增87.5%;1995年至2003年,年均殺人案件778起,比此前再猛增92.2%。犯罪分子心狠手辣,動輒一次殺死、殺傷多人,殺人碎屍、焚屍。作案動機多為報復、圖財、姦情。「為了錢,不擇一切手段。」陝西省公安廳一位警官認為,龍治民正是這樣一個典型。
陝西省公安廳及地縣刑事技術人員反覆對現場進行勘驗,提取各種證物1006件,對48具屍體逐一進行了損傷檢驗,將其死因、年齡、性別以及被害時間作出了科學鑒定。對被害者388件衣服用警犬進行氣味鑒別,照印照片3800張,為辨認和查明死者身份提供了證據。
1985年8月30日,陝西省檢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將龍治民夫婦提起公訴。9月20日,商洛地區中級法院判處二人極刑。二人提出上訴,陝西省高院來人提審後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9月27日,龍、閆二犯被處決。
據辦案人員回憶,龍治民對所犯罪行毫無悔意。在法庭上得知被判處死刑,龍治民說:「我想不通。」
法官:「為什麼想不通,你殺了那麼多人……」
龍治民:「人家黃巢殺人八百萬,都沒判死刑,為何給我判死刑呢?」
27年殺人案的尾聲
龍治民唯一的孩子遠嫁他鄉
「公判大會結束以後,法院貼出了判決布告,但一共只有三張。每張布告跟前都守有警士,只許觀看,不許抄記,更不許拍照。貼出半小時就被揭了下來。」一位商洛警方人士回憶說,這是因為上級有指示,意在儘可能縮小影響,同時又合乎程序。
商洛當地嚴控龍治民特大殺人案的信息外泄,並杜絕記者採訪此案新聞。
縱然在27年後,新快報記者試圖到商洛中院調看案卷存檔資料,也被當即回絕,負責媒體聯絡的研究室負責人堅稱此案「不能報道」。陝西省公安廳一些曾參與該案偵破的民警也不願深談此案。
不過,饒是如此嚴控,附近地區還是談之色變。某縣發生了一起搶劫案,人們說是龍的同夥乾的;某縣發生了拐騙案,人們也說是龍的同夥乾的。一位居民回憶說,龍案發生後,商縣農民外出打工無人接收,幹部出差沒法吃飯、住宿。「彷彿一夜之間,商縣人都成了活閻王」。
正是由於信息極不透明的緣故,新快報記者採訪中與當地居民交談時,他們也為很多問題所困擾。諸如:遇害者是不是遠遠多於48人,鑒於害怕國際影響太大就沒再深挖了?龍殺的是不是如他宣稱的那樣,絕大多數是殘疾人?龍殺人,是不是為了給妻子消業,讓其殘疾的雙腿恢復正常?殺這麼多人有沒有徵兆?等等。
新快報記者來到王墹村時,見到發生血案的那幢瓦頂土屋還在原處。
這個與商州汽車站相隔僅5公里的村子居住集中,通往西南各鎮鄉的公路從村前經過。而龍治民家與公路相距僅四五十米。很難想像,這樣一個在人眼皮底下的地方,會發生48宗命案,卻無人察覺。
80歲的村民魚正滿曾參與屍體清理。他說,發現的屍體肯定是全部清理完了的,並無遺漏。龍治民夫婦被槍決後幾年後,一個回村的老人以300元買下了這房子,如今已經去世了,房子無人居住,也沒改造。
龍夫婦有個1979年出生的女兒,現已33歲,在外婆家帶大。
村民張彩娥說,由於受父母影響,在學校被孩子們羞辱,龍的女兒沒讀成書,早已改名換姓,遠嫁至新疆。
案件啟示
在特大殺人案前早有預兆
如果提早發現可能避免更大傷亡
公安部的調查表明,對龍治民3年殺人毫無察覺,是當地公安部門嚴重的失職。對大量的失蹤者,公安部門並未加以重視。
姜銀山在尋找弟弟姜三合期間,兩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均未見迴音;隨後他又直接把信寫給了地委第一書記白玉傑。
之後,龍又殺害了兩人。如果商洛地委能對姜銀山的第三封信予以重視並及時處理,是否能使龍早幾日暴露,從而使最後兩位死者幸免於難?
此外,閆淑霞在其夫作案的3年中,曾由舅父代筆向有關部門寫過一份離婚訴狀,訴狀里除了指控龍對她的虐待,也透露出一些龍犯罪的情況。
但如此重要的信件,有關部門也未予以重視。
村民張彩娥說,在兇案暴露的前幾日,閆淑霞已是非常害怕回家,住在附近的村碾房裡,任由龍治民怎麼叫都不回去。不過,這些照樣沒有引起誰的關心。
恩,案情大概就是這樣。勘驗現場照片涉密,看後久久不能忘懷。
最新更新:本答案的第一個案子白銀連環殺人案已經破案。
兇手高承勇,和大家想像不一樣的是,沒有什麼特殊身份,只是個普普通通的農民。
另一點不一樣的是,他根本沒有離開白銀市,相反,居然在甘肅省白銀市工業學校經營一家小賣部。
我簡直無法想像,學校里這些青春動人的女生們,在這個殺人惡魔的眼裡,會不會是永遠刺激著他的獵物?
他藏匿得如此之深,以至於他被捕後,連他的老婆、家人、朋友、鄰居,完全不知道這樣一個老實巴交的中年男人為什麼會被捕……
人心究竟有多可怕,隱藏的深處有多麼黑暗,簡直令人不寒而慄!
對於這個殺人惡魔,警方這樣形容他的性格:內向、抑鬱、冷漠,不善交際,孤僻不合群,做事極有耐心,並且具有非常明顯的雙重性人格,做事隱蔽性極強。
寫到這裡我們可以欣慰地說,許多年之後,那些年輕的亡魂終於可以安息了。
正義也許會遲到,卻從不會缺席。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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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目不錯,光速入坑。(提示:評論區的案件分析很精彩,別錯過啊。。
前陣子寫推理,搜颳了一堆知名國內外兇殺案。既然題目要求案件是著名的,估計了解這些案子的人也不少,有興趣的話就一起來看看吧。。
兇案一:白銀連環殺人案
許多年前看韓國片《殺人回憶》的時候,深深被這電影打動。宋康昊的神演技,將一個落魄不得志,卻又滿腔正義的基層警察演繹得入木三分。
那個在雨夜盯著紅衣女人下手的兇犯,成為華城人心中揮之不去的陰霾。而最後挖出真兇之前的緊張氣氛,也實在扣人心弦。。
然而,就在中國甘肅,也有一個非常類似的案件——白銀連環殺人案。
時間要倒回到1988年5月26日下午5點左右。白銀公司23歲的女職工白某,被發現喪命於白銀區永豐街的家中。經警方勘驗發現,受害人的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26處。這是第一起命案。
一刀割喉斃命之後,又補上二十多刀,這是怎樣的一種兇殘?
這還不夠,還要加上對屍體的褻瀆,這是怎樣的一種變態?
案件發生後,兇手一直未能落網,雖然人心惶惶,但時間慢慢沖淡了一切,市民們覺得這或許只是一場情殺。未曾想到,就在6年之後,似曾相識的一幕又發生了:1994年7月27日下午2時50分,白銀供電局19歲的女臨時工石某,在其居住的單身宿舍遇害。這是第二起命案。
並且,受害人的頸部被切開,上身共有刀傷36處。
又是一刀割喉,又是數十刀的殘忍虐屍。
兇手又一次溜得無影無蹤。便這樣又過去了四年。
1998年1月16日下午4時左右,白銀區勝利街附近的居民,發現29歲的女青年楊某在家中遇害。經過警方調查證實,楊某被害時間為1月13日。受害人的頸部被切開,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傷16處,雙耳及頭頂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這是第三起命案。
此外據調查,這一次的屍體遭遇到了兇犯實質性的性侵。
短短三天之後,1998年1月19日下午5時45分,家住白銀區水川路的27歲女青年鄧某,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褲子被扒至膝蓋處,頸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傷8處,左乳頭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這是第四起命案。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兇手第一次連續作案。也看出他的慾念越來越強。
就在半年後,1998年7月30日下午6時左右,白銀供電局職工曾某8歲的女兒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下身赤裸,頸部系有皮帶,陰部被撕裂並檢出精子。這是第五起命案。
這一次,連8歲的幼童也沒有逃過兇手的毒手。能夠對小女孩做出皮帶捆綁和性侵,兇手的殘暴和變態已經不言而喻了。
四個月後,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時許,白銀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銀區東山路的家中被殺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身有22處刀傷,下身赤裸,雙乳、雙手及陰部缺失。這是第六起命案。
1998年短短一年間,兇手連續作案四次。
兩年之後,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時許,白銀棉紡廠28歲的女工羅某,在家中被人殺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褲子被扒至膝蓋處,雙手缺失。這是第七起命案。
一年之後,2001年5月22日上午9時許,白銀區婦幼保健站28歲的女護士張某,在白銀區水川路的家中被害。受害人頸部等處有銳器傷16處,並遭強姦。這是第八起命案。
再一年後,2002年2月9日中午1時許,25歲的女子朱某,在白銀區陶樂春賓館客房中被害。受害人頸部被切開,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強姦。這是第九起命案,也是白銀連環殺人案的最後一起。
至此之後,兇手便如同人間蒸發般消失了。他再未做過一次案,也沒有任何蹤跡。
天涯網友繪製的兇手作案地圖。
為破此案,白銀市公安局曾向社會公布了一份《白銀市公安局偵破系列強姦殺人案件宣傳提綱》,證實白銀市確有一個「殺人狂」,並懸賞20萬元向全社會徵集線索。然而最終還是沒能找到真兇,此連環殺人案至今仍然是懸案。
十四年來,白銀市民特別是年輕女性,獨自行走時無不提心弔膽。
變態殺人狂的恐怖傳說一直回蕩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據稱此人專盯身著紅色衣服的年輕女子下手,所有作案時間均選擇在光天化日之下。兇手採用尾隨、長期觀察等方式暗中盯梢多個目標,並查看兇手的起居作息和生活環境。當鎖定目標後,他便悄悄潛入目標女子的住所,實施強姦殺害或奸屍。
98年此案高峰期時 ,警方採取了最為原始的破案手段:所有白銀戶籍男子,都被要求進行指紋和血跡鑒定。據說當時已經快過年了,有兩個警察負責白銀郊區農村的採集,有兩個外出打工人員還沒有回來,這兩個警察為了早點回家過年,就把自己的血樣和指紋標本冒充那兩個農民的交了上去,沒料到第二天就被查了出來。後來,這兩個警察還被判了刑。
由此可見,當時檢查是相當嚴格的,每一個白銀籍男子都做了鑒定,甚至包括警察。
並且,當一連串案件發生後,白銀市中學生的晚自習,均被改為下午放學後繼續上課,從此不再上晚自習。
感謝以下:
評論區 @王一川 的信息:「我們白銀是個小城,十幾年前市區公交車也就兩三個線路,記得小學有段時間真是人心惶惶啊,大家都不敢穿紅色衣服,聽說有個穿紅裙的阿姨因為關門迅速逃過了一劫…」
評論區 @丟丟 的信息:「我想說我來自白銀,是個女的,我也不止一次看到這個案子,我現在還記得九八年那個時期白銀到處人心惶惶的情景,至今想起來都是後背發涼的,那個時候我們真的不敢穿紅色衣服,還有我還打電話給警察提供過線索,,因為大白天被一個穿白色衣服的男人尾隨過,再就是我們那時候住單身樓,內衣內褲洗完後經常丟失,這些線索打過舉報電話,但可能是因為沒什麼價值,也沒有了下文,直到現在儘管我已經離開了白銀,但無論何時看到有關案子的文章還是很關注,希望它能早點破掉,這個殺人狂到底是誰,他怎麼就這麼厲害?」
評論區 @明利 的信息:「白銀那件案子,第一起發生的時候我還沒出生 印象最深的是九八年以後的那幾起,那時候我們學校本來很作的要每天穿校服去上學,不然扣班分,有案子的話那一段時間紅色校服都不讓穿了,每天上學放學都要家長接送,那時候爸媽都很忙,不過接送他們從來沒推辭過,印象中那段時間最溫馨.....好像跑題了....」
看到這裡請大家閉上眼睛設想一下,這不是電影情節,也不是小說,而是活生生發生的案情。如果這些都發生在你的城市,你的身邊,你會怎樣?
我只能說,一種巨大的恐怖感籠罩了整個小城白銀。據一位生活在甘肅的朋友說,這種惡劣的影響至今還存在。
案發之後,網上也是眾說紛紜。
有人根據作案是白天,選擇目標都是年輕女性,推測兇手是理髮師。因為髮廊一般晚上生意多,白天比較清閑。此外,兇手出沒於白銀市,卻可能沒有當地戶籍。這也與大多來自外地的理髮師不謀而合,可能因此兇手成功逃過了警方的排查。
有人因為第一個和第三個死者相互有關聯,推測他們可能與兇手認識,並總結出兇手長期居住在白銀市,有極為嚴重的性變態心理,對女性懷有仇恨心態。可能有生理缺陷,特別是具有性功能間歇性障礙症。
有人推測他是貨運司機,由於臨時工身份而沒有正式記錄在案。兇手夜裡開車來到白銀,白天休息,可以躲在車裡跟蹤被害者,周末出城離開。
據說第五個案件中的小女孩,曾給兇手倒過一杯水。有人推測兇手作案時和小女孩有過交談,而且此人極為從容,似乎一點也不擔心小女孩的家長回來,說明案犯清楚被害人家長的作息情況。兇手外表應該並不惹人討厭。這可能也是他為何能夠順利進入那麼多單身女性家中的原因。
還有人推測兇手是一個有著相對健全的家庭的雙重人格者。此人晚上在家陪老婆孩子,白天作案。在老婆孩子面前可能是一個很好的男人。兇手沒有一起案子是在晚上做的,而強姦案大部分都發生在夜晚。
這讓我想起一笑風雲過的那個中國病人的案情。
此外還有猜測兇手是屠夫、郵遞員的,甚至有人猜測兇手是雙性人或者女性,所以排查男性的話,永遠也查不到ta。
評論區又有精彩分析,感謝 @Tian Li的獨家推理
我是個推理愛好者,看了這個案子並查了些資料,想說說我的想法,並且想向您這樣專業的警察請教一下,看看我說的合不合邏輯。因為查到的資料太少,所以只能從已知的來推理。1.這應該是個連環殺手作案,除了8歲那個剩下的都是割喉致死的,衣服褪去性器官裸露並且身上有刀刺傷,基本上從這些可以斷定兇手的MO。2.兇手犯案之間的冷卻期在逐漸縮短,前三起的間隔分別是6年和4年,98年瘋狂期大概在4-6個月,後面冷卻期就大概的穩定在1年左右。3.除去8歲的受害者,我發現前兩起受害者的年齡在19-25,後4起在25-30,說明兇手後期行兇的對象的類型已經確定,是否穿紅色的衣服無從考證。4.刀刺屬於性行為的替代行為,所以受害者身上的刀刺傷屬於性行為,所以可以推斷兇手應該是有性行為障礙。因為沒有查到兇手是否有限制受害者的肢體活動,所以無法推斷兇手身體狀況。可能有三種:a.先殺後奸,b,先進行沒有控制行為(例如對受害者的捆綁等行為)的強姦後殺害,c,先進行有控制行為的強姦再殺害。如果屬於a、c兩種,那說明兇手可能身材矮小力量一般並可能有殘疾,或者為女性。5.從第三起開始兇手已經從青澀期進入成熟期,如果說開始的兩起對兇手來說是刺激和興奮的話,那麼從第三起開始就是享受了。因為從第三起開始兇手不但對受害者實施性行為,還帶走了戰利品進行收藏,說明其犯案手法越來越嫻熟,已進入犯案的成熟期。6.八歲的受害者可能屬於突發的犯案,可以理解為兇手因為時機剛好所以心血來潮而作案的,因為作案手法以及受害者年齡並不符合兇手的MO。也有可能這個案子根本就不是同一個兇手所犯。7.從地圖上看,兇案發生在鬧市區,說明鬧市區是兇手的舒適區。這七點是我所想。因為沒有詳細的資料,所以根本沒法推斷…甚至連兇手是男是女都無法判斷,因為如果遭受性侵的受害者體內沒有精液的話,我認為不能排除兇手是女性的可能。而且八歲受害者那個太特例了,很多不相符的地方,很難推斷是不是由同一個兇手所犯。從02年開始至今沒有類似的兇殺案發生,我推斷有四種可能:a.兇手死了,b.兇手進入了沉寂期,可能多年之後被某事件或者某人刺激後會再度犯案,c.兇手離開了白銀市,d.兇手進入了沉寂期且離開了白銀市,所以很有可能多年之後在另外一個地方再度犯案。
然後是心理醫生 @唐龍從心理學角度的分析
說點我的看法,大家可以共同探討。兇手幼年時心理壓抑,這種壓抑可能來自母親,父母關係不和睦,有可能離異,每次受害者衣服的上翻下褪與其說是時間倉促,我更相信是一種儀式,兇手童年中的某個場景的重演。而兇手選擇女性的年齡範圍(不包括最後的女孩),可能和幼年心靈創傷時女性年齡相仿。刀刺確實為性行為的代替,同時兇手可能有性功能障礙,所以我認為兇手應該獨身。
兇手是性心理障礙,通過殺人這種行為,從獲得性滿足到能夠進行實質性性行為是自信逐漸建立的過程,為什麼會有中間的小女孩搞不太明白。而且這個人能多次進入到受害者家中,肯定有原因。後面兇案不排除有模仿者所為的可能。
除了各位的分析,再推薦下警方專業人士的解讀,來看看 @一笑風雲過警察叔叔是怎麼分析的。
如何看待甘肅白銀系列殺人案? - 一笑風雲過的回答
1、嫌疑人的作案動機,應該是為了滿足自身的性衝動,否則無法解釋普遍存在的性侵現象。
2、作案的過程,應該是先殺人,再奸屍,之後對屍體進行刀刺,最後將部分肢體切割後帶離現場,之所以有這樣的推論,是因為頸部均有傷害痕迹,而眾所周知,人的頸部是最為脆弱的部分,如果要使人迅速喪失生命,優先攻擊頸部是非常好的選擇,嫌疑人可能擔心自己控制力不足,在強姦過程中遭到反抗,難以享受姦淫過程中的樂趣,所以會採取先將受害人殺死的辦法,避免在強姦過程中暴露。
刀刺這個行為,就是單純的損毀屍體的行為,由於案情中未說明受害人是在裸體還是穿著衣服的情況下被刺傷的,我傾向於是在肌膚裸露的情況下被刺,說明嫌疑人有強烈的仇恨心理,需要損毀受害人遺體才能發泄這種仇恨,將部分肢體帶離現場的情況,應該是嫌疑人一種在作案後帶走紀念品的行為,嫌疑人可能有一定程度的收集愛好,特別是在兩起案件中出現了雙手缺失的情況,皮肉缺失用攻擊頸部的刀具就可以做到,但是砍掉雙手,必須使用更大而厚重的刀具,我認為嫌疑人可能將手帶回住地,作為收藏和在自瀆時使用。
3、攻擊頸部雖然是最有效的殺人方法,但是在實際中操作也是最難的,由於案情中未說明受害人頸部被切開,是一刀或者多刀,切割的方向,以及使用的刀具是否有異同,難以定論,我傾向於嫌疑人是在受害人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從背後靠近受害人,然後捂住受害人的嘴,用肩部和臂彎的合力同時將受害人頭部向後拉伸使頸部暴露,一刀將氣管切開,這樣受害人無法呼救,也會在極短時間內死亡,但是要滿足這樣的條件並不容易,後面我會說到。
二、從作案地點看,七起案件是在家中,最後一起在賓館,家中這種地點,不是一般犯罪嫌疑人喜歡選擇的地方,因為周圍可能有住戶,作案中容易暴露,同時也因為作案都是在家中,我認為犯罪嫌疑人之前應該對受害人進行過跟蹤,並且摸清了受害人的活動規律,能夠精準的選擇作案時間。
最後在賓館作案這一起,疑點很多,因為一般嫌疑人如果多次犯案,會複製自己之前的犯罪過程,特別是不會輕易變換作案地點,突然換到賓館作案,和他之前熟悉的環境不同,會是很大的挑戰。另外五起案件都是發生在白銀區的範圍內,由於還沒有參照地圖標記案發地點,只能推斷犯罪嫌疑人在白銀區活動比較多,對區內環境比較熟悉。
三、從作案時間看,一是作案時間比較分散不固定,應當是根據受害人的生活規律所進行的調整,二是從現場看,作案持續時間應該不長,受害人只有一人全身赤裸(該被害人死後三天才被發現,其周邊環境可能使嫌疑人認為具備充足的作案時間,才將其衣服全部脫掉),其他人剝除衣物的方式都是很簡單倉促的,嫌疑人應該是作案後很快離開了現場。
最後簡單畫一下像:嫌疑人應當是成年男子,身高較受害人略高,有嚴重的性心理問題和暴力傾向,有大量的街面活動時間,自身身體素質一般,可能有殘疾或身體缺陷。
本來這裡有一張罪案相關照片,現根據知友要求,改放至本答案末尾,可選擇性觀看~
=======命案分割線=====
兇案二:雨夜屠夫
私以為連環殺手之間都有著某種程度的共通之處。就在白銀案之前沒幾年,香港也曾經發生過非常相似的連環殺人案,這便是當年震動港島的「雨夜屠夫」案。
1982年2月3日凌晨,整個香港都沉浸在靜謐的睡夢之中,唯有夜店的生意依舊紅火。二十七歲的大華舞廳領班陳鳳蘭,帶著醉意,走出加拿芬道附近的一家夜店。
在幾個姐妹的陪伴下,陳鳳蘭來到路邊。天邊飄著迷濛的雨,除了她們幾人,街上再尋不著一個人影。陳鳳蘭辭別了幾個姐妹,準備搭的士回家。
她在雨中左等右等,終於有一輛紅色的的士緩緩從街的盡頭駛來。。
的士司機叫林過雲,長相清俊斯文。陳鳳蘭見了他,心中略有幾分好感,安心地坐在副駕。的士緩緩啟動,她並不知道這輛車將帶她去到什麼地方。。
林過雲花言巧語,哄騙著陳鳳蘭到觀塘等地兜風,隨後又借故將車開至自己家附近。他返回家中。找到一根半米長的電線。回到車上後,陳鳳蘭居然已經沉沉睡去。林過雲不動聲色,猛地用電線勒住她的脖子,還沒來得及發出一點動靜,陳鳳蘭便去到了那個世界。
然而,這只是林過雲的第一步計劃,他將屍體藏在車中,並帶回家中。
雖然和家人同住,但林過雲和他們幾乎從不說話,只是和弟弟住在一個小間里。此時弟弟並不在家,林過雲將屍體從車中拖到房間中,一個邪惡的念頭在他的腦中產生了——奸屍。他扒在陳鳳蘭的屍體上,瘋狂地發泄著自己的獸慾。。。
這還不夠,此刻內心已經完全瘋狂的他找出相機,將屍體四肢屈曲,擺出一個造型。屍體某些關節已經僵硬,不聽他的使喚,林過雲就用強力膠帶黏貼,硬是將屍體彎曲到理想的程度。拍了一堆照片後,他又找出家人的DV機拍了一些錄像帶。
做完這一切後,他將陳鳳蘭的屍體藏到了床下。這一夜他都沒有睡著,既興奮又想著該如何快速處理屍體——分屍,當然是最好的選擇。
(圖片來自51區)
第二天一早,林過雲用從陳鳳蘭的錢包里找到的五百塊錢,到街上的五金店買了把電鋸。
面對冰冷的屍體,林過雲的目光死死盯住了死者的那對乳房,他先是將被害人的乳房切割下來,用白酒浸泡後收藏。隨後,他便如同訓練有素的屠夫一般,將陳鳳蘭剩餘的肢體支解成七塊,再用報紙包好放入膠袋內,藏在的士的後備箱中。喪心病狂的是,整個奸屍過程和肢解過程,他均進行了錄製。
晚上上班時,林過雲開著的士,將分割後的肢體棄於城門河中。兩天後,他把那電鋸隨身帶在車上,趁著夜深人靜時,把車駛到大角咀櫻桃街,將電鋸拋進了海中。
然而,陳鳳蘭的屍體並未如其所想的被衝出大海,反而在沉屍後的一星期,被一批金門建築公司的工人發現了頭骨。當天上午,這批工人在河中工作,發現一個狀似人頭骨的東西,長發四散,飄蕩在河面之上。工人們將之撈起後一看,立刻被嚇得說不出話來。原來那真的是個腐爛的女人的頭顱。。。
工人們嚇得立刻報警。警方到場後,開始沿城門河流域找尋屍體的其餘部份。直到傍晚五時,在距離發現人頭處約一百碼的淺灘,警員找到一個相機店的黃色大塑料袋,拆開後,發現是一雙齊齊切斷的人腿,警方急忙將人頭和腿帶回警署化殮。
隨後警方沿城門河巡搜,並在沙田富豪花園附近的城門河河道內發現一個了另一個塑料袋。塑料袋內,裝有一支切斷的手臂,左手臂近肩處有紋身圖案。圖案呈現出一把藍色的小刀,貫穿著一個紅心,紅心旁有一隻飛翔的燕子。根據這個紋身,警方確定死者是不久前失蹤的陳鳳蘭,陳的家人也確認了這一點。然而,警方對於兇手卻一籌莫展。他們排查了和陳有關的所有人,沒有任何結果。
我們再來看看林過雲。接下來的四個月,他簡直如同什麼都沒發動過一般,一如既往地過著一名普通的士司機的生活。他的心理之鎮定,只能令人想到此人是天生殺人狂。
值得留意的是,林過雲開始購買更多和更好的攝影器材,又買了人體模型,還買了幾本關於人體解剖的書。此外,他還買了兩副手銬並將電線和一把匕首,用紙袋包好藏在車上,為第二次行動作好充分的準備。
深夜駕駛的士,令林過雲有種特別的感受。他尤其喜歡雨夜時開快車,因為下雨令他有種莫明的衝動。對雨夜的喜好,和《殺人回憶》中的那個兇手一樣。(對紅衣的喜好,則是第一個案子的兇手,看來要小心身邊喜愛紅衣和雨夜的人吶。。)
他又覺得自己是「天父」所挑選出來的,自己應該侍奉「天父」,因為當自己獨處時,「天父」總會擁抱著他。
四個月之後,也就是82年的5月29日,又一個女人成為了林過雲的乘客。此人叫陳雲潔,31歲,是名已婚婦人,育有兩子。半個月前她剛剛到油麻地金喜來康樂中心,當收銀員補貼家用。
凌晨五時,她下夜班後發覺正下著傾盆大雨,有同事叫她去打麻將,但她急於回家照顧孩子,因此並未同意。陳雲潔冒著雨,步行來到佐敦道與吳松街交界處等的士。
此時,林過雲的的士如同雨夜中的魔鬼一般,緩緩停在她的身旁。。。
林過雲駕車駛到漆咸道附近的海底隧道。此時,車外大雨滂沱大雨,周圍漆黑一片,他把車停下,假說汽車出了毛病要下車檢查。查看過周圍情況後,林過雲打開了後邊座位的車門,俯身到司機位置,從遮陽板後取出藏有匕首的紙袋,抽出明晃晃的匕首恐嚇陳雲潔。隨後取出手銬,給嚇得語無倫次的陳雲潔戴上。
陳雲潔只道是遇上了劫匪,嚇得渾身如篩糠,順從地帶上了手銬。然而,當她見到林過雲兇惡地抽出一根電線,並繞上了自己的頸脖時,她才明白髮生了什麼。大雨聲將她的呼救聲淹沒了,這可憐的女人再也見不到自己的孩子,成為了雨夜屠夫第二個手下亡魂。
與之前相同,林過雲回家後,見家人已外出,便搬出了陳雲潔的屍體,進行肢解並錄像和拍照。
他割下了陳雲潔的乳房,又一次把乳房等器官用防腐液浸泡後,儲藏了起來。將白酒換成了防腐液之後,林過雲發現那防腐液的味道很刺鼻,為怕家人嗅到,便把房中樟瑙餅弄碎,灑得家中到處都是,試圖掩蓋氣味。
分屍的工作,幾乎耗費了林過雲所有精力,加之夜班開車,他整天未合眼過。疲憊不堪的林過雲坐下來休息,盤算屍體加何處置。因為數月前看到陳鳳蘭屍體被發現的新聞,他深知拋下城門河的辦法已然行不通了。
突然間,林過雲猛地爬起,在床底找出幾天前從街角雜貨店買回來的十多個麻包袋,再找出一批塑料袋,將陳雲潔的屍體用塑料袋包好,再放進麻包袋裡綁好後搬進了的士後備箱。他開著車來到港島銅鑼灣,沿大坑道行駛。這裡的高尚住宅區,平日很少有人經過,更不用提這雨夜了。他經過一片山地,把車停在一個路邊,把麻包袋往下邊的山坡拋下去。。
次日,陳雲潔的家人事後向警方報告陳雲潔失蹤。但一天有許多人失蹤,警力難以逐一調查,因此只將陳雲潔的相片發到各家報社,讓有見過她的人向警方報告。
隨後多月里,沒有人說大坑道山坡發現過屍體,陳鳳蘭的案件也沒聽說有任何突破性的進展。林過雲的心態也由驚慌變得安穩,他開始找尋自己的第三個獵物。
陳雲潔被殺後一個半月後,二十九歲的夜總會女招待梁秀雲,成為雨夜屠夫案的第三名死者。
這是82年6月17日的凌晨,梁秀雲夜班下班後,在金漢酒樓門前的巴士站坐上了林過雲之的士。林過雲一言不發地開車,一邊留意著下手的適台地點。當的士駛到塘尾道時,林過雲一如對付陳雲潔般,從司機位的遮陽板後取出匕首,威脅梁秀雲戴上手銬,又如出一轍地用電線把她勒死,然後將屍體運回家中。
由於床底下放了藏有兩個人的器官標本,而裝圖片的盒和攝影器材也越來越多,已經容不下更多的屍體了。林過雲只好將梁秀雲的屍體藏在客廳中沙發下(具體位置可見上圖),自己坐在沙發上假裝看報紙。
待家人外出後,他才又一次將屍體拖出來進行拍照和肢解。值得一提的是,他還在日曆上的六月十七日底下標註了「Action 3rd」,也就是第三次行動。
梁秀雲的屍體,也被林過雲用兩個麻包袋裝著,待工作時駕車往大坑道,棄在上次棄屍的山坡。林過雲認為這個地點足夠隱蔽,不會那麼快就被人發現。
此時,林過雲收藏在床底的器官包括:三對乳房、兩個陰部、一對卵巢,一個子宮、一個腎臟、三段分屍的錄影帶和上千張圖片。林過雲時不時便會將它們取出來欣賞。林過雲還給自己錄下的數段錄影帶分別起名為:《East of Eden》, 《Day for night》, 《Series Secrets》, 《Technology of Aircond》。
據傳聞林過雲還試圖品嘗過死者的腸道,但因為覺得味道不好,便沒有繼續。。
梁秀雲之後只隔了半月,林過雲進行了他第四次,也是最難忘的一次行動。
同年7月2日晚上十時,17歲的女學生梁惠心,剛參加完在喜來登酒店學行的謝師宴,與兩個同學一起離開。他們在地鐵站分別,梁惠心獨自走在回家路上。
天正飄著濛濛的細雨,梁惠心走到彌敦道的聖安德烈教堂外,一輛的士恰好停在那裡。她不假思索,打開車門,坐上了這輛的士。然而她並不知道,就在數月前,已有三個年輕女人在這輛車上香消玉殞。。
的士行駛了十分鐘後,林過雲故技重施,抽出匕首恐嚇坐在后座的梁惠心。車外下著雨,車門玻璃被牢牢關上,梁惠心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嚇得放聲大哭。而此時,她所想到的就是要求對方不要碰她,她害怕終生幸福毀於一旦,羞於成為強姦案的受害人。然而她並不知道,等待她的並不只是強姦。。
林過雲答應了她,只是繼續開車。在隨後這段路途中,梁惠心見到對方沒有向她採取任何暴力,於是情緒稍為安定,對林過雲向她提出的問題也開始敢於回答了。
開了一段路程後,林過雲把車停在葵涌路大橋附近的路邊。他坐在車中,與梁惠心傾談了一小時,話題涉及到關於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及將來的問題。
林過雲邊聊著,邊將梁惠心手袋裡的東西全數倒在車座位上,並逐一詢問這些用品的用途,而這些大部分是同學送給粱惠心的畢業禮物,其中有一個木牌,上面寫著 「忘記過去,把握現在,展望將來」的字句,送這禮物給梁惠心的同學,怎樣也想不到「將來」對於她而言,竟然是慘死和分屍。
林過雲向梁惠心說,他的所謂將來,是指世界末日。他是天父所挑選的,世人都是螻蟻,並說自己有段時間曾與天父接觸過。
對於梁惠心而言,這是她一生人中最恐懼的一段時間。對林過雲而言,也可能是他人生中,與人連續交流最長的一次。
就在梁惠心漸漸覺得對方已經趨於平和時,林過雲面露凶光,他又一次取出了電線,並殘忍地勒死了她。在後來的庭審中,林過雲坦白這是唯一一次讓他產生過悔恨的行動,他表示連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要殺害她。在陳訴的過程中,他甚至數度落淚。在四名受害者中,林過雲對梁惠心的印象最深刻,他記得粱惠心這個名字,也能從報紙上認出她的相貌。
除了用電線勒死梁惠心外,林過雲一直守他的承諾,沒有碰過梁惠心。然而,當他在房中把梁惠心屍體上的衣服脫光後,他又一次忍不住了,叕一次進行了奸屍,並且叕將過程用錄影帶拍了下來。他給這次的錄影帶命名為「第四次行動」,並標註在日曆上。
說到林過雲的落網,也頗令人覺得有點驚奇。
1982年8月18日,灣仔一間照相館職工在為客人沖印照片時,發現一些恐怖異常的,關於肢解的彩照,於是立刻報警。警方查看過後,認為極其可疑,便暗中監視及跟蹤,拘捕了前來取相的男子——27歲的計程車司機林過雲。
隨後警方在林過雲家搜出四十套錄影。其中有三套拍攝的是林過雲對女性死者屍奸,及肢解屍體的情況;又搜出女性性器官標本及女死者裸體特寫照片;還有殺人工具及攝影機。其後林過雲又帶警方人員到銅鑼灣大坑山坡草叢中,找出兩具女性屍體。
林過雲終於落網,因為犯案者手法殘酷,警方特為他起了個「香港屠夫」的綽號。當警方拘捕林過雲,破獲了四宗女子被碎屍的案件後,有人當面對著警員說:「如果不是因為林過雲想把照片洗得更完美,警方可能一生一世也破不了案。」
(圖片來自51區)
審訊過程中,林過雲交待,自己原名林國裕,童年非常不幸,與家人關係冷漠,自認為人生比較坎坷。他的父親有三個太太,父親對他的管教嚴厲,時常對林過雲拳打腳踢。有一次更因為林過雲吃飯前沒跟其他家人說「吃飯」兩字,而扇了他一記耳光,將他狠狠地撞向牆壁。
成年後,林過雲與家人關係也相當疏離。雖然住在同一屋檐下,但是他每天只是宅在自己房間內,從不與家人一起吃飯,也不和家人交談。但是他爸爸在作供時,並不認同自己管教過嚴,只是認為林過雲的性格過於叛逆,並且覺得社會應當為此負責任。
林過雲的父親(你真的不是黃秋生嗎。。圖片來自51區)
林過雲在供詞中表示,他想讓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為歷史圖片,想讓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說:「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記錄下來,這個是我的習慣。」林過雲自稱,肢解女屍及奸屍是因為他對解剖學有濃厚興趣,以及有極強的好奇心。
在法庭上,林過雲坦露了自己的殺人時的心態,他說殺死第一名女子時並無犯罪感,只是被一種憤怒驅使,因其是妓女,林過雲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其後殺死第二、第三名受害人是因為自己上了癮。但殺到第四個的時候,他已經開始厭倦。第四名女死者梁惠心是個17歲的女學生,林過雲表示自己也不明為什麼要殺她。
(圖片來自51區)
五名精神科醫生為他作出深入評估後,有三位認為他並無精神疾病,犯案只為滿足不正常的性需求。不過,林過雲對不同的專家供詞有出入,因此也有專家認為他智商甚高,有故意說謊誤導專家之嫌。
案件於1983年3月3日起開審,經過二十日的審訊。4月8日,由七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一致通過,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絞刑。當法官宣布判決結果時,林過雲鎮定如常,沒有顯露半點驚訝的神色。但由於自1966年11月16日後,香港再沒有執行過死刑,因此,至1984年8月,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林過雲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獄中的雨夜屠夫林過雲。據說連管教都不敢太接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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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案三:南大碎屍案
本來沒打算放這個案子了,畢竟覺得已經家喻戶曉,網上資料也極多。看到評論區有提到想看,還是搬運一下好了,畢竟這個案子確然可稱著名,而且案發自刑偵力量可算完備的南京,居然一直懸而未破,也難怪一次次地被人津津樂道地提起。
本案剛好發生在二十年前。
1996年1月19日的南京,一場大雪將這座城市裹得雪白。在市中心新街口附近的華僑路地段,一名打掃衛生的大媽發現雪堆里似乎埋著什麼物事。她好奇地撥開積雪,發現其下有個提包,分量還挺沉。打開提包一看,裡面居然裝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
環衛大媽區分不出這是什麼肉,但她覺得丟了怪可惜的,便準備帶回家加工後做菜。回到家中後,大媽將肉片放在水池中清洗。隨著一片片肉片散開,三根人的手指從碎肉中滾落了出來。大媽嚇得面如死灰,立刻打電話報案。
警方接到報案後隨即展開偵察,並在水佐崗路和龍王山附近被發現。這些碎屍均被仔細包在提包以及一條床單之中。屍體先是被煮熟,隨後又被切成了2000多片,而且切割刀工十分精細,碼放得整整齊齊,可見兇手的殘忍與超強的心理素質。
下圖為人人網友茅小喵製作的南大碎屍案地圖。
發現屍體的具體表格
案發後,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視,併當即成立了專案組進駐南京大學。不僅如此,當時附近幾乎所有居民都接受了調查。直到案發之後3個月,專案組才撤離南大。
案發後,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視,併當即成立了專案組進駐南京大學。不僅如此,當時附近幾乎所有居民都接受了調查。直到案發之後3個月,專案組才撤離南大。2008年7月1日,一位當年參與偵查「1·19」碎屍案的警官,雖然已經過去12年,但他對於這一碎屍案仍然記憶深刻。 該資深警官表示兇手確實很殘忍,我們發現的屍塊竟達到2000多塊,並不是民間傳說的1000多塊。每塊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齊,從兇手碎屍的手法來看,應該是比較專業的,對解剖知識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親眼看到過死者的手腳,肢解得很整齊。而且死者的頭和內臟都被煮過。
由於當年還沒有DNA技術,法醫只能通過屍塊上的體毛特徵、肌肉纖維組織等確認死者為女性。據這位警官回憶當年南京警方為偵破此案,發動了「人海戰術」,進行了廣泛細緻的排查。當時南京幾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參與了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調到專案組直接參与,更多的則是在所轄片區進行排查工作。
當年兇手的拋屍地點大多集中在鬧市區,多達五六個地方。凡是在拋屍現場出現過的人,比如說垃圾箱,只要倒過垃圾的人,我們都會逐一進行排查,當時確實很緊張,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個線索。根據兇手拋屍的地點以及相關調查情況,我們推測兇手應該就住在大學校園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騎自行車進行拋屍。
根據兇手的碎屍手法,南京警方曾一度認定兇手的職業是醫生或屠夫,並對符合作案條件的這兩類職業的人群進行了廣泛排查。由於被害者是大一新生,交際並不廣泛,而且這名女生比較內向和單純,這給警方的調查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此案的死者是一名女生,名為刁愛青,生於1976年3月。遇害時為南京大學鼓樓校區信息管理系,現代秘書與微機應用專業成人教育脫產班專科一年級學生,在鼓樓校區學習和生活,遇害時不滿20歲。她住在鼓樓校區南園四舍,該宿舍樓當時人員複雜,流動性大。其父刁日昌,住在江蘇省姜堰市沈高鎮刁舍村四組。
據調查,刁愛青是一個從蘇北農村剛剛來到南京僅百日左右的年輕少女,很難說有什麼仇家,抑或是情敵,也並沒有多少積蓄,因此兇手的動機受到了廣泛猜測。
據刁愛青生前的好友回憶,刁個子高約1.65米,身材適中,長相普通。短髮,單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視,看書寫字時會戴上眼鏡。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顆痣,如菜籽般大小。說起話來,嗓音稍啞,語速偏快。一個細節是,這個字跡娟秀的女孩,有時候會故意把自己的名字複雜化為「刁愛卿」。
1996年1月10日夜間,刁愛青吃完晚飯外出散步。據稱,由於當時同宿舍女生違反學校規定使用電器,導致擔任宿舍長的刁愛青也因此而一併受到處罰。她於是心情不佳,賭氣外出散心,沒想到此後再未回到宿舍。而刁愛青離開之前,還特意鋪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死者一開始並無外出居住的打算。目擊者最後看見她的地點是青島路,刁愛青當時穿了一件紅色的外套。
2008年6月19日21:49分,天涯社區出現了一篇署名「黑彌撒」的《關於南大碎屍案的一點想法》的帖子。作者以極其縝密的語言對兇手的樣貌、性格、作案手法和動機甚至是心理活動等進行了大篇幅的敘述。
現搬運黑彌撒的天涯原帖如下:
首先聲明,我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談起這樁懸了十幾年的無頭案,完全是出於個人對這起案件的一點興趣。之前也看過網上關於這起案件的一些討論,但說實話,其中大多是在講故事,基本沒什麼有價值的線索。因而在這種情況下,我也只能憑藉自己的猜測胡亂髮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數人一樣,都希望真兇早日歸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歡迎各位一起來討論。
就目前來看,網上爭論最多的,無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或者說,從事什麼職業。有醫生說、屠夫說、廚師說,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對於嫌疑人的職業,我先不談自己的觀點,單就目前所知的情況,被害人的屍體被切成一千多片,內臟被煮過,並被整齊地疊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齊地疊好,可見嫌疑人很強的心理素質,同時可能懂得醫學知識。如此看來,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較高,應當受過高等教育,至少其個人素質要高於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試想,一個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憑藉什麼能吸引一個在校女大學生的注意?且又有什麼能力做到殺人後冷靜地分屍?所以我認為,嫌疑人是屠夫、廚師,或者鍋爐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為這幾種職業的從業人員文化程度及素質普遍不高;至於醫生,只能說有可能性,因為目前還沒有任何可用於推理的證據。
但問題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與職業有關嗎?我們不妨做一個大膽的假設:嫌疑人所從事的職業根本與「切肉」無關,但他又具備相關的知識,比方說,利用業餘時間自習了解剖學,香港電影《羔羊醫生》很多人都看過吧?電影的情節就取材於曾經發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過雲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個人認為,這種假設的可能性比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樣把被害人殺害並分屍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並將其強行帶回住所再實施作案?不可能,因為這種情況,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並不熟悉,被害人必然會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將其帶回住所,殺人後再分屍,也沒有必要將屍體切成一千多片,甚至連內臟和衣物都整齊地疊放好,或者說,沒有一種原因會導致嫌疑人這樣做,所以,偶遇的說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麼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應當是熟悉的,至少是認識的。是什麼能夠使兩人認識並熟悉呢?我的觀點是——相同的愛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時很少與同學交流,但這並不代表她就沒有愛好。或許正是由於被害人的愛好與大多數人不同,才會導致她不與同學交流,而當被害人遇到一個與她愛好相同的人之後,她的心情會是怎樣?一定是非常高興,並且很樂於對這個人敞開心扉,對於嫌疑人來說,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夠吸引他的地方,這些應當是使兩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麼究竟是什麼樣的愛好呢?我先不說,來說點別的。
南大周圍,包括小粉橋、青島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漢口西路、陰陽營一帶,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學——南大、南師大、河海。我一直認為,這裡是南京文化氣息最濃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這裡的一切都顯得那麼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賣打口碟的就在這裡。這裡的種種完全不同於城南或下關的市井小巷,也不同於新街口等商業區,這裡之所以有它獨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為文化。這樣一個充滿文化氣息的地方,那些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當然願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著我想說說打口碟,這種CD的內容多是一些國內不常見的歐美流行音樂、鄉村音樂,更多的則是搖滾樂、重金屬,甚至那些極端音樂。很多人有一個誤區,認為聽搖滾樂或重金屬甚至極端音樂的人,個性一定十分張揚,裝扮也一定奇形怪狀,其實不然,聽這類音樂的人,恰恰多是那種比較內向,不愛說話,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調的,尤其是聽重金屬和極端音樂的。這類人現在仍然比較少,在當時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時候大多數人在聽什麼?又有幾個人明白什麼叫死亡、哥特?也許有人會問:你說的共同愛好就是指音樂?沒錯,可能性非常大。我們不妨再做個假設,需要說明的是,由於沒有任何線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觀猜測,如果各位覺得我是在胡說八道,那就權當聽故事好了:被害人剛入學不久,一次在校門口逛街的時候偶然接觸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從未聽過的音樂所吸引了,但在當時,CD還比較少見,而一款普通的CD隨身聽對於她這個窮學生來說也是奢侈品,用現在的話說,她很鬱悶。就在這個時候,犯罪嫌疑人出現了,他主動向被害人介紹這些音樂,當他了解到被害人沒有聽這些CD的條件後,更是主動地邀請被害人去他的住處,因為在他家裡,也許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響。嫌疑人成熟穩重的外表、文質彬彬的氣質、優雅的談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於是,他們認識了,並很快成為了朋友,他們經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們聽音樂,談心得,幾乎無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談,她覺得自己喜歡這個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這個女孩身上的某種東西所吸引。後來發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測,也許他們相愛了,甚至發生了性關係。
但是被害人並不知道,她已經離死不遠了。也許是她的外表,或是氣質、又或是穿著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對往事的回憶,一段發生在童年或少年時期的並不美好的回憶,激起了他隱藏在內心深處的一個念頭——殺死被害人。他覺得只有這樣,才能將心愛的女人永遠留在身邊,儘管他可能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做了,他覺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時的「她」了,她們的共同之處太多太多,有時他甚至會覺得她就是「她」。嫌疑人開始不可自拔。每當與被害人相處的時候,嫌疑人總是能夠回憶起「她」,回憶起「她」給他帶來的快樂,當然,也有傷痛。
根據以往的變態犯罪的案例,這類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時期基本上都經歷過一件或數件對他們身體乃至心理造成傷害的事件,這類事件則在他們心靈上留下了陰影,從而導致了後來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過去究竟發生了些什麼,我們無從查證,但有一點,事件本身一定對他的傷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對於嫌疑人來說,被害人像極了「她」,他愛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遠地留在身邊,但首先,他要為她「贖罪」。
作案過程我無法做出具體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這個過程中獲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著被害人的身體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贖清了,但這肉體依然污穢,必須丟棄,只有靈魂,才是永遠潔凈的,只要被害人的靈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滿足了。
現在,我們可以給嫌疑人簡單地畫個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發時年齡在30歲至40歲之間,亦有可能在30歲以下,相貌端正,氣質成熟穩重,性格內向,為人謙和,單身,受過高等教育,文化素質較高,喜歡聽音樂,亦有可能愛好文學,住在南大附近,獨居,懂得一些醫學方面的知識,但沒有人知道。
最後再強調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於沒有任何線索的情況下做出的主觀猜測,僅代表我個人觀點。如果各位覺得我說得不對,歡迎做出更正和補充,如果公安機關一直沒有停止對此案的調查,也希望這些能夠對他們的偵查工作提供一點點幫助。
然而,黑彌撒的文章發出後並未引起太多關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一個ID為「很多的」的用戶,對黑彌撒的文章進行了長達幾千字的回復。
此人從多個角度對黑彌撒原文的用詞、某些語言細節和寫作歷程進行分析,強烈暗示黑彌撒與案情有關。誰也沒有想到,12年前的案子居然會忽然又重新火熱起來。
6月27日,所有與南大碎屍案相關的帖子均被天涯社區版主刪除,在28日曾經有過短暫恢復,但不久就再度消失。天涯社區執行總編宋錚承認,刪除帖子是「應警方要求」,但「具體情況不能對媒體講」,「有些事情不方便解釋」。後來此貼在天涯社區又再度恢復。
之後,有網友分析發貼ID及帖子內容,認為「很多的」和「黑彌撒」實際是同一個人,且認為二人都有軍方背景,可能是高幹子弟。發貼的動機,是為了炫耀自己的成功。但據鳳凰網轉述南京當地媒體,稱警方曾接觸過「黑彌撒」。黑彌撒的父親是一名警察,黑本人1982年出生,南京人,法學專業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師事務所工作過,現在一家銀行供職。警方的結論認為黑彌撒發帖並無惡意,對案情的分析也多是主觀猜測。
2008年時南京媒體《現代快報》關於此案和天涯網友黑彌撒帖子的報道。
2008年5月28日,在百度貼吧中突然有人建立了「刁愛青吧」,首篇帖子內容只有一句話:「真的好想你,希望你過得很好」。經轉載,這個貼吧的建立者立刻引起諸多猜測。但不久這個貼吧即被刪除。
2008年7月4日,一個名叫悼紅軒主人的網友特意從山東趕赴南京和姜堰,尋找刁愛青的父母,並自費調查此案。他隨後被姜堰警方帶走盤問,並採集了掌紋和血樣。
另有網民指出,案發後一位叫王大進的作家曾在1998年的收穫雜誌上發表了一篇名為《紀念物》的中篇小說,小說里寫到的碎屍案與刁愛青案極其相似。悼紅軒主人本人則在其博客中描述一個作家身份的兇手強姦了崇拜他的刁愛青並將其殘忍碎屍的過程。這篇博文甚至指出,王大進很可能就是知情人。王大進案發當時曾在南京大學作家班學習,他本人承認是藉此案為靈感創作小說。
對於此案,人人網友茅小喵的分析貼是迄今為止最全面的,在天涯也有其轉帖,留個鏈接如果有興趣可以去關注下。。(非常地詳細也非常地長。。。
十八年後的再回首-- 96年南大「1.19」碎屍案的記錄、釋疑與分
因為今年剛好是此案20年,就在上個月,網上又流傳了與南大碎屍案相關的新聞,內容關於其「未成懸案,不適用追訴期20年」。
原文 日本第一個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以前在知乎看到過這個,這是在網上重新搜的。
答主我只是搬運工喲~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兇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 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
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的蹤影。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先生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柜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
本村洋先生馬上報警,警察抵達之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屍體。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日本法律規定20周歲為成年)。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
目的只有一個-強姦被害人。少年將本村彌生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 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蘇醒), 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奸。
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
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雖然加害的少年當時未滿二十歲,可是所犯的案情殘忍重大,山口縣的少年法庭決議將全桉移交山口地檢署審理。第一次開審議庭時,本村洋 先生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阻止。
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緒。
是的,你沒有看錯,當時主審的法官確實是這麽說的。因為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者的心理情緒。
開庭時,犯人 福田 孝行 穿著拖鞋進入法庭,辯護律師推推他的手示意, 福田這才對著被害人家屬的方向鞠躬,說了一句:「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
這句"對不起",成為之後法官認定犯人"已經有悔改意思"的參考。
殺了兩個人,只要事後表現出"我很抱歉"的樣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後就可以得到寬恕。
本村 洋 先生不斷的跟法官抗議,最後,法官准許他帶遺照進去,條件是必須用黑布將照片蓋住才可以。當時一審下的判決是 - 無期徒刑。跟台灣類似的是,日本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尤其當時的少年身上有著少年法保護,頂多關個七、八年(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出獄。
當時被告的辯護律師,竟然在法官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 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
本村 洋 先生在判決之後招開記者會,他是這麼說的:
「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記者會結束之後,本村先生走進擔任本命桉的檢察官辦公室。檢察官吉田先生戴著銀框眼鏡,個性沉穩內斂。
平時給人一種酷酷的感覺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憤怒顫抖的聲音對著本村先生說出自己的想法,這突然的舉動 讓本村先生屏息。
吉田檢察官說:「我自己也有個年幼的女兒,無法想像有人可以狠心到,將一個還不會走路卻拚命的爬往母親身旁的嬰兒,抓起來往地面重擊然後殘忍殺害。如果 司法對這樣的人無法做出嚴重的懲戒,那還要司法做什麼?我絕對不認同 這樣的審判結果!!一但你屈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以後這個案子就會成為法官判案的基準。我絕對不容許!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對意見,我也要 控訴到底。就算失敗一百次我也要試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桑,讓我們一起為推動司法改革而奮戰吧!」
吉田檢察官的這番話,讓本村先生的腦海里第一次浮出"使命" 這兩個字 。
為了不讓妻女寶貴的生命就這樣白白的犧牲,本村先生決定,今後他要扛起改變司法的這個使命。
走出吉田檢察官的辦公室之後,本村桑從宇部機場搭飛機前往東京羽田機場,參加日本朝日電台的熱門新聞節目「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現場演出。
自從"使命"這兩個字浮現在腦海之後,本村桑決定透過電視傳播媒體向一般社會大眾表達自己的主張,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當天晚上十點半,本村先生準時的出現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節目上。
臉上的表情已經沒有中午開記者會時的激動,或許他已經意識到 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靜客觀的對著全國觀眾作訴求。
他說:「在現今的刑事訴訟法中,就我知道的範圍之內,關於被害家屬權利的部分,什麼都沒有。不但沒有權利這兩個字,就連被害家屬可以做什麼也完全沒有提及。
現狀是這樣的:「 國家獨佔了刑罰權,居於強勢位置的國家(政府)裁決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所以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著許多法規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權利。可是在這樣的體系之中,完全將受害者及其家屬屏除在外。」所以,今天我帶妻女的遺照出庭,也被阻止。 」
本村桑的訴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回應。當時的總理,小渕恵三,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說:
「法律對於無辜受害者的救濟跟保障很顯然是不夠的。身為政治家的我們,對本村桑的情境跟訴求不容忽視!」
在回應的11天後,小渕總理因為腦梗塞緊急送醫、不幸於5 月14日逝世 。可是在他過世前兩天,「犯罪被害者保護法」、「改正刑事訴訟法」、 「改正檢察審査會法」這三個法案在國會全數通過。
本來只能在旁聽席上旁聽的犯罪被害者及其家屬,以後可以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意見。
像本村先 生一樣的犯罪被害者的聲音,開始被司法正視。
檢察官不服第一審無期徒刑的審判,決定繼續上告廣島高等裁判所(法院 )。
2002年3月14日,廣島高等裁判所將檢察官對被告求處極邢的控訴駁回。
理由是:「犯人當時才剛滿18歲又一個月,思想尚未成熟,顧及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 對於將來,不能論定犯人完全沒有更生的機率,所以駁回檢方死刑的控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
二審雖然又被法院駁回,可是檢察官還是不屈不撓,決定繼續上訴最高裁判所(法院)。
檢察官得知被告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 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寄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
對於自己犯下的強姦殺人罪,被告福田孝行是這麼寫的:
「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被告福田孝行因為法律的保障,國家有義務提供替他辯護的律師,費用由國家全數支出。
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這次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並非由國家提供,而是民間的律師團體自願出任。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被告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由原來的兩人(自願擔任)增加為二十一位,規模之大, 堪稱世紀辯護律師團。
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以廢除死刑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務。
至此,本來是一場單純的兇殺案的審判 ,卻被這群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權派律師們當成表演舞台, 開始他們一幕幕卑劣可恥的表演活動。
第一、二審時,被告福田對於犯行的經過以及對受害人的殺意完全沒有 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開庭公審,福田被告的辯護律 師從原本的兩人改成二十一位辯護律師團之後,突然全盤否定之前的供述 。
辯護團的主任律師 -安田好弘指出,在他接見被告時,被告向他宣稱 當時他對受害人本村 彌生以及本村 夕夏並無殺意。之所以沒有在一、二 審的時候提出,是因為被告當時的主張並沒有被採納。
世紀辯護團提出以下的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
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奸的行為,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
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污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世紀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
被告並非故意強姦殺人而是傷害致死。檢察官那方因為想讓被告被處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形象。
還好,檢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對照一審跟二審法官認為「被告未來仍然有無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經有悔改之意的說詞」與福田被告寄出信件的內容,無疑是一大諷刺。
2008年4月22日,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距離命案發生時已經經過九年的歲月。
死刑宣判後的記者會上,本村先生並沒有任何"勝利"的喜悅。
2002年審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過: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
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
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張,竟然在福田身上應驗。一、二審判無期徒刑時, 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後就可以假釋出獄。
寫給友人的信件當中,充滿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屬的言論,
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
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你完全沒有辦法感受犯人的悔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決之後,福田被告終於意識到自己犯下的罪的嚴重性,
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很遺憾的,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
補充一個...曼森家族殺人案
深夜發布這個手都略微發抖...
我終於見識到了人性最骯髒墮落的一面
多圖!膽小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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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世紀六十年代末,美國發生了歷史上最瘋狂的邪教組織連環殺人案,其血腥程度震驚世界,對當時的社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其影響的餘波延續至今。據悉,該邪教組織殺人案的幕後指使查爾斯·曼森是一名嬉皮士,曼森事件之後,美國各大城市都出現了反嬉皮士的浪潮,曾經轟動全世界的嬉皮士運動從此迅速滑坡,沒過幾年就從公眾的視線里消失了。
一頭長髮嬉皮士范兒的曼森
「曼森家族」殺人案會有如此巨大的轟動效應,不僅因為其作案手法殘忍至極,還因為他們殺害了當時好萊塢著名電影導演羅曼·波蘭斯基(Roman Raymond Polański,2002年戛納電影節金棕櫚獎影片《鋼琴師》導演)的妻子莎朗·塔特(Sharon Tate)及其四位好友,而莎朗當時還懷有八個月身孕。羅曼?波蘭斯基和薩朗?塔特
懷有身孕的莎朗?塔特
1969年的8月9日,好萊塢美艷的女星莎朗·塔特邀請四位朋友來家裡過周末,她的丈夫羅曼·波蘭斯基正在歐洲拍片。所有人都沉浸在快樂周末的氛圍里,誰都沒有想到一場災難會發生在這個美麗的准媽媽身上,快樂的周末會變成死亡周末。8月10日,早上8點,管家威妮弗雷德·查普曼(Winifred Chapman)像往常一樣來到茨埃羅大道10050號的花園豪宅上班。車道上停了一輛不熟悉的白色藍博車,旁邊竟然躺著一具屍體,渾身浸泡在鮮血里。驚慌的威妮弗雷德趕緊走向起居室,前門的大門敞開著,當她走進屋內時,眼前的場景令她終生難忘:到處都鮮血淋淋,地上的死者血肉模糊,面目全非。莎朗倒在沙發旁邊,胸部到腹部均被劃開,五臟六腑隱約可見,腹中胎兒幾乎被剜出,脖子上的傷口還在淌血;一條從天花板橫樑垂下來的繩子緊緊纏著她的脖子,繩子的另一端捆著一具男屍。幾近崩潰的威妮弗雷德立刻報警求救。
莎朗遇害現場,圖中另一個遇害者是造型師傑?西布林
洛杉磯警方很快就抵達罪案現場,經過初步分析,這是一起團伙犯罪,住宅中共有五名死者,三男兩女。室內的莎朗身中16刀,死前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凌辱;造型師傑·西布林是被勒死的,表情扭曲;死在藍博車邊的是18歲的史蒂文·派倫特,身上有4處槍傷。室外草坪上穿著睡衣的棕色長發女子,是艾比蓋爾·佛格,佛格咖啡百萬財富的繼承人,被刺了28刀;另一位30多歲的白人男子是艾比蓋爾的男友,沃伊特克·弗里科伍斯基,頭部被槍擊了13個洞,渾身被刺51刀。
現場慘不忍睹,但屋裡卻沒有貴重的物品丟失,唯有卧室門上有兇手留下的血字「PIG」,後經化驗,是用莎朗的血寫的。遠在倫敦拍戲的波蘭斯基得知消息後,精神受到重創。
血案並沒有停止,當天晚上,幾十公里外又發生了一起兇殺案。死者是加州某超市的董事長、億萬富翁雷諾·拉比安卡及其妻子。不過這一次兇手更殘忍,男主人的咽喉里和肚子上各插著一把餐刀,胸上刻著「WAR」一詞和一串的「十」符號;女主人脖子上有明顯的淤痕,可判斷是先勒死後遭亂刀猛刺。兇手用被害人的血在起居室牆上寫下「Death To Pigs」、「Rise」和「Healter Skelter」的字樣。相似的作案手法使警方初步判斷這兩起惡性兇殺案系同一個犯罪團伙所為。
接連兩起兇殺案造成洛杉磯人心惶惶,兇案細節也成為人們議論的焦點。雖然死者都是名人富豪,卻沒有貴重物品失竊,警方定義這是一起以殺人為目的的兇案,進行了兩個多月的嚴格排查,和成百上千次的面談,案情仍舊毫無進展。
就在警方走投無路時,案情卻出現了意外轉機。警方破獲了一起毒品兇殺案,兇手供出同謀,一個名叫蘇珊·阿特金斯的女孩。他們和一群嬉皮士住在洛杉磯的一個廢農場里,是當地有名的邪教組織「曼森家族」,首領是35歲的查爾斯·曼森。警方經過多方調查,發現這是一個犯罪團伙,於8月16日將所有嬉皮士逮捕,包括曼森,罪名是偷車。
略顯瘋癲又口不擇言的蘇珊為警方提供了有力的線索。蘇珊被轉移到洛杉磯女子監獄時,曾語氣輕蔑地與同室獄友維吉尼亞談起莎朗·塔特和拉比安卡兩起謀殺案的詳細細節,並坦言自己和另外三名曼森家族成員是兇手。她毫無罪惡感,反而為自己犯下一級謀殺罪感到自豪。
維吉尼亞把聽來的案情立刻彙報給監獄長,警方非常重視,將蘇珊列為破案的焦點。洛杉磯地方檢察官文特森·巴格里奧西和助手接辦這個案子,重點詢問了曼森家族裡那些願意和警方合作的犯罪嫌疑人,搜集了足夠的證據,最後鎖定了五名嫌疑人:查爾斯·曼森、查爾斯·沃森、蘇珊·阿金森、帕特麗夏·考文可、萊斯利·范豪頓。
查爾斯?曼森(Charles Milles Manson)
曼森家族成員、兇手,從左至右:蘇珊?阿金森、帕特麗夏?考文可、萊斯利?范豪頓,她們額頭均刻有×的符號
文特森從蘇珊·阿金森作為突破口,希望可以說服她成為本案的證人,當庭指證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最後雙方終於達成「司法交易」:蘇珊出庭作證,指證其餘四名犯罪嫌疑人;作為回報,她將被免於死刑處罰。除此之外,文特森還說服了其他若干曼森家族的「邊緣成員」出庭作證。在一把22口徑的手槍證物找到後,1969年底,證物、證詞、證人俱全,這兩起惡性兇殺案告破,兇手證實為「曼森家族」的四名成員,以及幕後指使者,查爾斯·曼森。
整個審訊過程全部被攝像機拍了下來,向全美國播放。曼森充分展示了他的表演天賦,每天都以不同的面目示人;而三名女嫌犯更是惹眼,她們每次出庭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唱著歌走向法庭。而法庭外,總有一批「曼森家族」的成員坐在門口,聲稱曼森是她們的神,她們誓死追隨曼森。在審訊期間曼森剃了個光頭,並在前額上畫了一個十字,後來又改成了納粹標誌,所有的家族成員就立刻也跟著做。這一切都令法官和觀眾們感到不可思議,甚至是恐懼。曼森對他的家族成員的煽動性、蠱惑性完全超乎了大家的想像。
1970年6月19日,查爾斯?曼森前往曼森殺人案聽證會
剪去長發,刮凈鬍子的曼森,額頭刻有納粹的標誌
三名女兇手打扮時髦,唱著歌,走向法庭
直至1971年1月,前後歷時9個半月的審理,陪審團一致裁定:認定五名被告人8項謀殺罪、陰謀策劃謀殺罪成立,宣判了對曼森等四名罪犯的刑罰判決:電椅死刑。據悉曼森一案的審理一度打破了美國歷史上的兩個「之最」,是美國歷史上審理時間最長的一宗案件;也是美國歷史上最昂貴的訴訟——所有花費超過一百萬美元,直到90年代這個紀錄才被辛普森案打破。但次年1972年,美國聯邦法院廢除了死刑,曼森等人自動改判為無期徒刑。
但據蘇珊·阿金森和邊緣成員的證詞,曼森家族不止這兩起惡性兇殺案,有人坦言,死於曼森家族手下的受害者,可能超過三十人。
39年後警方在曼森家族曾居住的農場中又發現了兩個秘密墓地,這一發現也證實了長久以來人們認為「曼森家族」還殺害了更多無辜者的猜測。蘇珊·阿金森就曾說過:「『曼森家族』曾在山谷沙漠中殺過人,而至少有十一人的屍體一直未被發現。」但根據美國法律,控告對象已經入獄服刑後,警方則不能再動用公共資金進行深入調查,據此,該案不了了之。
警方在調查「曼森家庭」居住過的農場附近的一處峽谷,裡面發現有人體骸骨
直到今天,曼森案造成的影響依然餘波未了。據悉曼森是迄今為止美國歷史上收信最多的監獄犯人,他平均每天會收到四封崇拜者寄來的信件。而曼森家族的作案模式,在日後不斷被其他罪犯模仿複製,他們效仿曼森,建立起一個極為嚴密的組織,徹底地控制教徒的身心。人們不禁要反思,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查爾斯·曼森究竟有什麼「魅力」,讓那些簇擁者如此崇拜他。
查爾斯·曼森出生於1934年11月,母親是名妓女。曼森3歲時,母親因搶劫被捕入獄,他被姨媽收養,但姨夫是個心理變態狂,常常以凌辱折磨曼森為樂。曼森不堪被折磨,10歲時離家出走,後犯盜竊罪被關進教養院。從此曼森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罪行累累。
1947年拍攝,穿西裝打領帶的少年曼森
1951年,曼森越獄潛逃,一路跑到加利福尼亞,靠搶劫盜竊維持生計,四處逃竄直至再次被捕。曼森的經歷顯示,他長期處在不穩定的生活狀態,作為慣犯,及與警察的周旋,以及在監獄中的求生存,使曼森愈發老練,學會揣測人心,以及操控對方。曼森曾兩度結婚,渴望如一個普通人那樣組織家庭,但無奈兩次婚姻均以失敗告終。
1967年,曼森被假釋出獄,去了舊金山。那時的美國社會不穩定,陷于越戰泥潭,種族騷亂上升,人們價值觀崩潰錯亂;此時,嬉皮士運動又如火如荼,音樂、叛逆和毒品大行其道,舊金山街頭到處是對物質不感興趣,卻狂熱地追求精神解放,甚至依靠毒品來尋找精神寄託的青少年。曼森的表演、演說天賦得到充分發揮,他用性、音樂及毒品控制迷茫的「信徒」,並將自己神化,並且創建了「曼森家族」,以此來加強對信徒的精神控制。
1968年,曼森帶著三十多名忠實信徒來到了洛杉磯,一個廢棄的農場成了他們的根據地,他們常常聚在一起唱披頭士的歌,曼森對信徒們說自己是耶穌轉世,宣揚自己對愛、和平、自由的演講,聲稱他能率領信徒躲進一個「無底洞」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到 1969 年,這個組織已經有近一百個成員,組織里女性被分派去賣淫販毒,男性則以搶劫盜竊為業,大家過著群居生活。
曼森家族成員以20歲左右的青少年為主,尤以女性居多,活躍在一個農場山洞
1969年,曼森創作了一首名為「曼森殺人王」的歌,想請音樂製作人特瑞?梅切爾為他錄成唱片,梅切爾拒絕了。惱羞成怒的曼森命令三女一男前往梅切爾的住所,「以最殘忍的方式處決裡面住著的人,並且不能留下活口」。那時,梅切爾早已搬離原來的住址,新的主人則是波蘭斯基一家,陰差陽錯釀成了波蘭斯基慘案。另外還有一種說法是,「曼森家族」成員經過波蘭斯基家,遭遇了不公對待,曼森把這遭遇上升為愛、自由等的對立,憤怒的成員們當晚潛入住宅將裡面的人全部殺害。
不難看出,有過悲慘童年經歷的曼森,世界觀和價值觀被嚴重扭曲,雖然他總是宣揚愛與自由,但其實他的內心只崇尚暴力,他的表演天賦掩蓋了他冷漠殘酷的內心。一直以來他就沒有正常生存的手段,沒有受過足夠的教育,沒被愛和溫暖教化,他的世界裡只有搶劫盜竊犯罪殺人,並以此為生。
另一方面,幼小的曼森被姨夫虐待和折磨時,因為年幼尚需要寄人籬下的他,也許內心也曾不斷地詢問,如果世界上有神,為什麼神會這麼安排他的生活,為什麼神沒有救助他於水生火熱。一個無力的人在受過凌辱和虐待後,會無比地渴望力量感,向這個世界施以暴力和仇恨,所以成長後的曼森走上了犯罪道路。他甚至神化自己,賦予自己無上的神力,這種被扭曲的「拯救情結」正是他幼年內心虛弱的極端發展。他渴望被賦予的「神力」實際上只有「暴力」,他所謂的愛與自由,是建立在犧牲別人的自由、幸福甚至生命的基礎上,他不過是披著一件偽善外衣的殺人狂魔,草菅人命,殘酷無情。
而那些聲稱渴望愛和自由等精神追求的年輕人,美國社會的動蕩導致他們內心的不安,同時又因正處在青少年時期,叛逆心理的發展加上曼森的蠱惑,使得他們淪為曼森殺人的幫凶,乃至直接操刀者。
這時老師、父母如果越管束越惱火,他們就會越反感抵抗,因此叛逆心理雖然說不上是一種非健康的心理,但是當它反應強烈時卻是一種反常的心理。「逆反期」的心理、行為如果不加以正確引導,會導致青少年產生多疑、偏執、冷漠、不合群、對抗等病態性格,使之信念動搖、價值觀扭曲、意志消沉、生活萎靡等,甚至還可能向犯罪心理和病態心理轉化從而走向極端。
嬉皮士(hippies),原是指美國20世紀60至70年代反抗習俗和當時政治的年輕人,他們否定理性,強調本能,關注當下,以一種非暴力的方式表達對主流文化的不滿。他們尋找一種非唯物主義的生活方式,偏愛奇裝異服,常使用麻醉劑和吸食毒品。嬉皮文化的核心就是:反叛與不滿。但是很顯然,曼森只是利用了迷茫年輕人渴望特立獨行的叛逆心理,打著「嬉皮士」的幌子,空有愛和自由的口號,卻實質上通過精神洗腦、毒品、性等控制他們,誘使他們誤入歧途,成為曼森的殺人工具。
印有曼森頭像的「曼森家族」內刊《生活》,曼森通過各種方式控制成員的思想
過去幾十年,曼森一直被關押在科克倫監獄裡。令人瞠目結舌的是雖然曼森身陷囹圄,無法露面,但仍然有一批又一批的狂熱粉絲崇拜追隨他。《滾石》雜誌曾稱他是「世界上活著的最危險的人」。而更讓人吃驚的是,《滾石》雜誌2013年11月刊還爆料稱,曼森與年僅25歲的女粉絲斯塔墜入愛河,據悉6年前,19歲的斯塔開始給獄中的曼森寫信,至此二人經常書信往來,後萌生愛意。斯塔向《滾石》雜誌透露,她和79歲的曼森將在監獄中舉辦婚禮,正式結為夫妻。此消息一出又一次引發外界的極度震驚,也許正如愛因斯坦曾說過:有時我會困惑,究竟是我瘋了還是世界瘋了?
現年79歲的曼森,近日將與25歲的美女粉絲女友結婚
看完這起案件,我只想說,當叛逆與空虛完全佔據了我們的大腦,我們離殺人機器還遠嗎?點進來的時候基本猜到了會看到哪些案子,但沒有人提魯榮漁2682慘案還是很驚訝。一句話概括:這是一場現實版的大逃殺。
2010年12月,「魯榮漁2682」號漁船載33名船員出海,2011年8月12日,被中國漁政船拖帶回港時,船上只剩11名船員,歷時近兩年的偵辦和審理,11人被判殺害22名同伴。
「死亡之船」航海日誌
導讀:一艘駛向太平洋深處的漁船。33個人的命運彼此關聯。欺壓、抗爭、屠殺、告密、背叛。人性之惡,在這裡顯現得淋漓盡致。本報記者依據庭審記錄、法院判決、連日的走訪調查,試圖以日誌的形式,構造「魯榮漁2682號」慘案的完整拼圖。
重慶青年報記者 田加剛
2010年12月28日,山東榮成,雪
山東半島連日降雪,整個威海變成一個粉妝玉砌的世界。
威海南部隸屬榮成市的石島漁港,是中國北部最大的漁港,氣溫已到零下幾度,但海面只有一層薄冰。冬季是漁業旺季,1300多條漁船在漁港穿梭如織。
2010年,整個山東的海產品價格普遍上漲。魷魚批發價從2009年每斤5~6元,漲到了9~10元。即便如此,魷魚仍供不應求。
榮成市鑫發水產公司大型魷釣漁船「魯榮漁2682」號斬冰破浪,悄然起航。近海資源枯竭,航標指向南美洲西部太平洋海域。
船上共計33人,船長李承權是這艘輪船的最高「統治者」,他44歲,來自大連。船員們來自東北、內蒙等各地。這將是一段死亡旅程。2011年2月2日,太平洋中心,夜
大年三十。團年飯上8個熱菜,全是難得一見的肉食。
通過船上唯一的海事衛星電話,船員紛紛向家裡打電話、報平安、甚至拜早年。
馬玉超年齡較小,僅25歲,在船上學歷卻最高。
在給家裡的電話中,他安慰媽媽:你就當我又上了兩年大學。
他在山東工業職業學院讀機電專業,畢業後工作一直沒著落。
對於船員工作,他說不上喜歡,在一個月里,他屢次暈船,幾乎想逃回岸上。
誘惑馬玉超的是高薪。按照船員與公司的約定,兩年後返回漁港時,他們每人將獲得4.5萬元每年的保底工資和獎金,獎金為每釣1噸魷魚獎勵400元錢。
這樣,在兩年歸國之時,他將可以拿到大約10萬元的鈔票,這筆錢足以讓家境貧寒的他獨立在社會闖蕩。
馬玉超隱隱不安的是,他是乘坐另一艘「魯榮漁2660」入海的,然後再轉入「魯榮漁2682」號,船上包括他一共有18人都沒有「海員證」。他們的出海,近似偷渡。
王鵬是船上最小的,1987年生,他跟馬玉超一樣是大連人。劉貴奪1984年生,26歲。3人年齡相仿,又都是通過大連的勞務中介上船,彼此無話不聊。
誰能料到,4個月之後,劉貴奪成了這艘船的「魔王」:幾乎所有被害者都與他們有關。王鵬則是幫凶。2011年3月某日,秘魯海域漁場,夜
「魯榮漁2682」號船長36.98米、寬7米,排水量為233噸,主機功率為330千瓦。在2011年2月底抵達目的地。
這裡是世界著名漁場,在東南暖流和秘魯寒流的交互作用下,營養物質豐富的海底冷水上泛,各種冷水性魚類在淺海區大量繁殖。
此刻,夜色正濃,漁輪掛滿了大燈泡。魷魚有趨光特性,夜晚見燈光自然向船聚集。
船員們每個人守著一個魷釣機。船員工作似乎簡單而枯燥:拉起上鉤的魷魚,然後將魷魚切成塊,裝起來放入冷凍庫,是一個純粹的體力活。
但劉貴奪已經發現了一些訣竅:放鉤要耐心、拉線要快速、殺魷魚要精準。同時,為了防止纏線,需要不停與夥伴溝通。
劉貴奪是黑龍江人,初中沒讀完回家干農活,之後外出打工,在賣場、建築工地等都干過,年紀不大卻在社會已闖蕩十年。
在其他船員眼中,劉貴奪好像運氣特別好,總能釣到又多又大的魷魚。2011年5月底,南美洲太平洋海域,爭議起
在過去3個月里,劉貴奪產量排在了第一。3月、4月、5月,劉貴奪分別釣魷魚8000斤、6000斤、1.4萬斤。
雖然夜以繼日,甚至連續工作20多個小時,但想起歸國後就捧著大疊的鈔票,劉貴奪還是夢中都能笑醒。
16日,船員黃金波和岳朋病了,事實是累倒了。
船上無醫藥,船長要等其他漁船把他倆帶回國並停發工資。在談到勞動報酬時,糾紛頓起。
按照船員們的理解,合同約定非常清楚,工作兩年,保底收入每年4.5萬元,兩年就是9萬元。另外加每噸400元的提成,收入相當可觀。
船長李承權說:你們理解錯了。合同不是這麼規定的。合同寫的很清楚,如果沒有釣到一條魷魚,那麼每人給保底工資4.5萬元。前提是「如果沒有釣到魷魚」。但如果釣到魷魚,計算方法是另一種:每人每月給1000元工資,這筆錢已經按月打給了每人的家屬,另外加400元每噸的獎金。
劉貴奪的心沉到了冰底。照後一種演算法,他這3個月里,一共產量14噸,計5600元,平均每個月僅2000元。
船上生活太枯燥,劉貴奪日夜抽煙,加上在船上賒欠的吃用,他驚恐地發現:這麼幹下去,別說賺錢,回去還要倒貼錢給公司。
最新的「合同解釋」,迅速在船員中私下流傳。暗流涌動,而表面看,大家還在辛苦捕魷。
此時,這艘漁船已經裝了幾十噸的魷魚,按批發價算,船員們已經創造了數百萬元的財富。2011年6月初,秘魯海域,籌謀
船員包德格吉日胡(同伴一般簡稱其包德)是內蒙古人,找船長要求回國,被拒絕。
包德知道劉貴奪也十分不滿,就和他商議劫船回國。然後兩人分頭串聯。
包德聯絡的是內蒙古老鄉雙喜、戴福順。劉貴奪、黃金波是老鄉,都是黑龍江人,他倆分別說服姜曉龍、劉成建、王鵬、丁玉民一起參加劫船行動。
劉貴奪動員說:我有熟悉的律師朋友,回國後,我們就跟公司打官司,不怕要不到錢。
幾乎所有船員都知道劉貴奪、包德等人將劫船,但沒有人向船長和管理層告密。此刻,秘密籌謀的反叛者,渾然不知的管理者,等著看戲的中立者,幾乎各佔三分之一。
大學生馬玉超說,他不參加行動,但他會計算油耗,可以幫助大家返岸。
劉貴奪對行動的每個細節都做了充分考慮。一是必須等到加滿足夠回國的燃油才能行動;二是必須破壞通信裝置,防止其他漁輪靠近;三是藏起廚房的菜刀,防止伙食長夏琦勇持刀;四是他們這群對輪船一竅不通的人,需要有技術力量支持,不然劫了船也開不回去。最後,行動要有信號,他規定的動手信號是「起錨」。2011年6月17日,智利離岸200海里,劫船
下午,「魯榮漁2682」在一個海港加滿整箱油。
晚上11點,反叛9人除馬玉超外,根據劉貴奪事先的安排分頭行動。
黃金波去廚房藏起了菜刀。學過輪船駕駛的王鵬關閉了船上的通訊設備、定位系統。姜曉龍、劉成建把守三樓舵樓梯口。
船共三層。船長李承權在三樓舵樓船長室床上躺下,準備睡覺。
劉貴奪、包德、雙喜、戴福順4人闖進船長室。
劉貴奪把船長從床上拽起來,要求立即返航。李承權不同意。劉貴奪一刀捅在船長腿上,血流如注。船長痛得大叫。包德、雙喜不甘示弱,包德用刀捅,雙喜掄起鐵棒打頭。
然後,他們將船長用繩索綁起來。
李承權被迫答應返航,用衛星導航設定了回國路線。王鵬則掌管了駕駛。此時,聽到動靜的伙食長夏琦勇準備上樓。
夏琦勇看見姜曉龍持殺魷刀擋在樓梯口,並不畏懼,硬要往上沖。姜曉龍,1976年出生,黑龍江人,劉貴奪看中就是他的兇狠。
夏琦勇衝到船長室門口,才看到門口還守著劉成建和雙喜。
夏琦勇兩面受敵。姜曉龍趁夏不注意,在他後背連刺兩刀。受傷的夏琦勇反而一把抓住刀刃,反手將刀奪下。
這時,劉成建從背後用鋼管猛擊夏腿部。夏琦勇半跪在地,姜曉龍隨即當胸將刀刺入夏的身體。聽到動靜出來的劉貴奪又上前補了幾刀。
夏琦勇已經沒了動靜,砍紅眼的姜曉龍又在他脖子上割了幾刀。然後,他們將夏琦勇拋到了漆黑的海里。
夏琦勇是船上第一個死亡者,他的死,拉開了漁船血腥屠殺的大幕。
接著,大副付義忠也上來了,他沒反抗,直接被綁起來,控制在了舵樓。2011年6月19日~23日,海上搜救
由於「魯榮漁2682」 號的通信系統、定位系統都被關閉,突然失蹤,遠在中國大陸的鑫發水產公司已經嗅到異常的氣味。
公司將情況彙報給山東海上搜救中心,19日,該情況又轉到了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該中心立即協調智利方面展開搜尋。
21日~23日,中國農業部協調12艘船舶,在智利海域進行拉網式搜索,智利軍方也派出巡邏機參與搜尋。但「魯榮漁2682「號始終全無音信。
從種種跡象看,漁輪似被劫持,然而此海域屬於智利軍方控制,不可能有海盜,漁船去了哪裡?2011年7月9日,失蹤漁船現身
7月4日、5日,劉貴奪忍不住用船長室衛星電話給自己女朋友韓某數次打電話。
這一通話迅速被發現。7月5日,北京海事衛星地面站收到消息,發現失蹤的「魯榮漁2682」號在7月4日16時和5日6時30分有過對外通話記錄。經過密切跟蹤,累計進行通信呼叫110餘次後,北京海事衛星地面站於7月9日8時30分,與船長李承權取得電話聯繫。
李承權報告稱,漁船安全,已在夏威夷附近海域,正駛回國內。2011年約7月20日晚,夏威夷以西2000海里,大清洗
航標指向中國大陸,漁船割斷了與外界的聯繫,在太平洋中悄無聲息地孤獨行駛。
船上瀰漫著緊張恐懼的氣息。
此刻,船上的人都知道,船被劉貴奪、包德等人控制了,他們是新的統治者。
漁輪實施了嚴格的管控措施:沒收全部殺魷刀,用冷藏室器械重新打磨9把尖刀,刀刃20公分,十分鋒利。9人輪流持刀、鐵棍走崗,4人一班,看住全部船員,不讓他們和船長聯繫,防止他們穿救生衣,放救生筏逃跑。同時,船員宿舍也做了調整。
在這艘漁船上,核心管理者原本有4人:船長李承權,最高指揮者;大副付義忠,即第一副船長,管甲板、貨運;輪機長溫斗,管機艙、駕駛;伙食長夏琦勇,管後勤。他們全來自大連。
如今,船長、大副被控制,伙食長死亡,原管理者只剩下了溫斗。
溫斗仍然做「老軌」。但很快,劉貴奪和包德認為:溫斗在策劃造反。
從種種跡象看,溫斗本是管理者,船上大批人都與他有密切的聯繫,他完全有反抗的心理動機。
劉貴奪發現3個問題:輪船油耗突然驟增,比平時增加幾倍;輔機突然消失了幾個;溫斗、溫密兄弟和岳朋、單國喜等船員,經常悄悄說話。
這時,薄福軍向劉貴奪告密:岳朋對我說,他們要造反,還想拉我參加。
劉貴奪找包德商量。包德說:殺了就沒人敢反抗了。
他們決定殺死6人,這個名單由劉貴奪擬定:溫斗、溫密、王永波、岳朋、劉剛、姜樹濤。?
行動增加了兩個新人參加:馮興艷、梅林盛。
動員很簡單,劉貴奪簡單地說:這些人想反抗,要把他們弄死。
然後劉貴奪開始分刀。
黃金波曾拉攏馮興艷參加劫船行動,他沒答應。這次包德又找到了他:我們準備殺掉岳朋、王永波等人,你如果不參加,就把你扔進海里。
梅林盛目睹伙食長被殺死,包德這次拉他入伙,他也立即答應了。
當晚,劉貴奪帶領梅林盛、王鵬、丁玉民在舵樓看守船長、掌舵。馮興艷望風。
包德帶領其他6人動手。
劉貴奪將輪船音樂調到大聲,高亢的歌聲響遍漁船。
黃金波騙溫斗說:舵角儀壞了,你上去檢查一下。
溫斗檢查發現沒問題,就準備回宿舍。
走到舷梯一半時,包德突然從他身後猛刺一刀。這一刀力道極大,尖刀自後背捅入,前胸透出。
溫斗踉蹌往下退,劉成建、黃金波、姜曉龍3人拿同樣尖刀往他身上亂刺,然後將他拋進海中。
溫斗、溫密兄弟原本住在一間4人宿舍。溫鬥上樓時,劉成建等5人湧進宿舍。
黃金波拿刀架在同宿舍的王延龍脖子上,其他人對準溫密全身一陣亂捅,似乎有刻骨仇恨
溫密死後,雙喜、戴福順將他扔下海。
岳朋在2樓12人間,被劉成建喊出來,包德等3人一人向他前胸刺進一刀。岳朋後退幾步,忍痛轉身跳進海中。
劉成建接著把同宿舍的劉剛叫了出來。劉剛一看這麼多人,便大聲呼救,可是輪船上正大聲播放著音樂,沒人聽見他的聲音。姜曉龍上去捂住劉剛的嘴,一群人一陣亂刺,然後把他也扔入海中。
包德不想費事,直接帶人闖進了12人間的宿舍。王永波在上鋪睡覺,包德掀開被子便是捅刺。劉成建也上前亂砍。王永波掉到了地上。其他幾人也把刀捅進他的腹部,直到腸子流得滿地都是。這時,劉貴奪也進來宿舍,他在王永波大腿上胡亂砍了幾刀。垂死的王永波被抬出來扔下海。名單上最後死亡的是姜樹濤,他在右舷廊處被雙喜、戴福順拿刀砍刺。黃金波過去時,看姜樹濤沒動,又砍了一刀。姜曉龍說:他死了。隨後,姜樹濤被拋下海。
死去的人幾乎全屬於原漁輪管理層成員。
血,似乎讓殺人者們快意和興奮,在殺戮和蹂躪中,這些曾經被侮辱和踐踏的弱者,似乎在享受屬於強者的快感。這一夜,大學畢業生馬玉超註定無眠。他住在12人間,親眼目睹二副王永波被一群人瘋了一樣砍殺。
他知道,被陸續喊出去的岳朋、劉剛,也都這樣被害。
劉貴奪安慰他:你別怕,不會有人殺你。
陷入崩潰的馬玉超這一晚失蹤了。沒人知道他去了哪裡。馬玉超留下了一本日記,後來被劉貴奪扔進大海。
劉貴奪找了三圈也沒找到馬玉超,查看救生衣,發現一件未少。2011年約7月21日,夏威夷以西2000海里,沾血儀式
凌晨,包德找劉貴奪說:還有3個人沒有殺——吳國志、陳國軍、薄福軍,3人都跟溫斗有密切關係。
陳國軍先被押到船頭,劉貴奪問他有沒有銀行卡。陳國軍說沒有。劉貴奪一把就將陳國軍推到了海里。陳國軍遊了幾下,就沒了蹤影。
沒有海員證、幾乎都是第一次出海的他們,根本都是一群旱鴨子。
劉貴奪心血來潮,突然決定安排梅林盛、馮興艷和王鵬動手,給了他們每人一把尖刀。
劉貴奪說:一會動薄福軍,王鵬和梅林盛先上,你倆手上沾沾血。問問他身上有沒有銀行卡,沒有直接放倒。
薄福軍被押過來後,王鵬、梅林盛就向他逼問銀行卡。薄說沒有。梅林盛先上前捅了薄腹部三四刀,王鵬也刺了他後背、脖子幾刀。血流如注的薄福軍癱倒在地。隨後,劉貴奪一腳將薄踢進了海里。
接下來輪到馮興艷上場。
押來的是吳國志。同樣逼他交出銀行卡和密碼,吳國志不說。馮興艷首先一刀刺進吳國志肚子。隨後,王鵬、梅林盛各又捅了吳國志一刀。吳國志被迫跳海。至此,在不到10個小時里,先後9人殞命,1人失蹤。
殺人,在殺人者眼中,跟殺一條魷魚已沒什麼分別。2011年7月24日,日本以東1200海里,逃亡策劃
滿手沾血的劉貴奪、包德不準備回到祖國。他們的計劃是偷渡日本,除了賣掉船上的魷魚外,還需要現金。
23日,船上所有人都被集中起來,要求必須給家裡打電話,編造理由讓家裡向一張銀行卡打款。
劉貴奪守在船長室,盯著船員一個個用衛星電話往家裡打電話。
黃金波打給母親:媽,我手骨折了,需要5000塊醫藥費,我給你一個銀行卡,你往裡面打5000塊錢。
王鵬打給母親:媽,我得闌尾炎,要做手術,急需5000塊醫療費,你給我打5000塊錢。
闌尾炎是大多數船員的共同理由,有時還交互向家裡印證確實患病。
但是船員的家境都十分貧寒,還指望著兒子、丈夫出海掙錢,哪裡有錢打給他們。
到24日,家裡匯款的有兩人:單國喜、邱榮華的家人各匯了5000元。
匯款指定的銀行卡,是劉貴奪的女朋友韓某的卡。
這個看似微不足道的細節,引發了劉貴奪、包德的矛盾。
如果船上20人每家都打款5000元,那麼,將有10萬元現金入賬。
而到底人們打了多少錢,包德無從知道。劉貴奪告訴他只收到1萬元,他根本不信。2011年7月24日,日本以東1000海里,兩虎鬥
除了屠殺,似乎沒有其他辦法解決矛盾。
包德想除掉劉貴奪。
包德先策反劉貴奪的黑龍江老鄉黃金波:劉貴奪準備帶姜曉龍等身邊兩三個人去日本,把其他人全殺了。你只有跟著我干,才有活路。
黃金波:我跟你干。我早知道他無情無義,連我也要讓家裡人打錢給他。黃金波轉身找到劉貴奪說:我有個很嚴重的事要告訴你。
劉貴奪:是不是包德想幹掉我?
黃金波驚訝於劉貴奪的聰明,無言點點頭。
劉貴奪在一張紙條的4個名字上畫了記號:包德、包寶成、雙喜、戴福順。4人全部是內蒙古人。
包德殘忍悍勇,又有一幫老鄉在身邊。此刻,劉貴奪只有短短几小時的準備時間,他決定「借刀殺人」。
要借的「刀」,是船長李承權和船員崔勇、段志芳。3人都主動要求加入「隊伍」。
3人不敢直接面對劉貴奪,就找姜曉龍說情。姜曉龍說:跟我們幹啥,我自己活哪天都不知道。
劉貴奪說:能不能加入,要看你們的表現,必須手上沾血。當日晚,劉貴奪將「新人」、「老人」聚集在一起,說:包德要造反。
劉貴奪將寫有包德等4人名字的字條讓大家傳閱。然後安排行動,給了崔勇一把刀,讓他先回宿舍。劉貴奪的計劃是:船長、崔勇殺包德,黃金波和劉成建持刀在旁監督。
劉貴奪先找借口收了雙喜、戴福順的刀,然後安排人看守住他倆的宿舍,接著去找包德說:船長李承權要加入我們,要讓他手上沾血,我準備叫他殺掉崔勇,把你的刀借給他用。
包德不知是計,把刀給了李承權。
包德根據安排去叫崔勇。崔勇將刀藏在身上跟在包德身後。到了甲板,包德前是李承權,後是崔勇。
李承權、崔勇首先動手,持刀往包德腹部、腰部亂刺,然後王鵬加入,一刀刺中包德胸部。黃金波也加入戰團。4人一起朝赤手空拳的包德持刀亂捅,血跡遍地。
首次殺人的崔勇將包德的血抹在了自己臉上,大喊,「我沾血了,我沾血了「。不知是興奮,還是掩飾自己的膽怯。李承權則有報仇的快意,包德殺過他的很多人。
包德困獸猶鬥,繼續反抗,並大喊「都出來」,可是他的同伴沒有一個出來。包德被逼跳入海中。?
劉貴奪這時才出現,嘲笑說:你以為黃金波是誰的人?
在宿舍的雙喜、戴福順知道計劃泄露,沒殺到劉貴奪反遭暗算,先後從窗戶中跳入了海中。
李承權等人又將名單上的包寶成從宿舍喊出來,逼其跳海。
接著,名單之外的單國喜、邱榮華,也就是家屬給劉貴奪打款的兩人,也分別從宿舍叫出。李承權、崔勇、馮興艷等加入不久的「新人」,嗜血狂一般在他倆身上揮刀亂砍,逼鮮血淋漓的船員跳海才完結。至此,33人的漁船,只剩下了16人。
2011年7月25日,日本以東1000海里,漁船遇險
船長李承權的倒戈,讓剩下的人知道世界末日已經降臨。
趁著24日晚船上黑龍江、內蒙古兩幫人的內鬥,大副(第一副船長)付義忠、大管輪(輪機長助手)王延龍、船員官學軍、船員宋國春、船員丁玉民悄悄策劃逃離漁船。
逃跑方案是:讓船進水,然後趁亂取救生筏逃走。
凌晨時分,「魯榮漁2682」號機艙進水、失去動力、船體傾斜。
其他人在睡夢中渾然不知,船長李承權上廁所時感到不對勁,然後一眼發現不正常:機器轉速從980猛降到700。檢查發現,機艙底部進水。他馬上去找大管輪王延龍。
機艙進水是因為海底總閥被打開了。這個總閥只有隻有王延龍和溫斗知道,溫斗已死亡,毫無疑問這是王延龍乾的。
王延龍失蹤了。劉貴奪、李承權立刻組織船員排水自救,同時準備逃生工具,打開電台向外呼救。
這時,付義忠、官學軍、丁玉民、宋國春4人身著救生衣,跳上載有救生物資的自製木筏。付義忠是李承權的多年好友,因船長的邀請而上船。李承權發現了救生筏,就喊付義忠上船。
付回答說:回來還不是一樣被殺死。
隨後,救生筏劃入茫茫深海。此時,風力6~7級,浪高3米。
船上的人通過關閉主機、抽水、放錨、綁空油桶等方式自救,一直到晚上,漁船才穩定下來。
這時,洋流卻又將救生筏送到了「魯榮漁2682」號旁邊。
李承權喊:打他們,往死里打。然後他就扔釣魷鐵墜砸下去。船上的人紛紛將鐵墜往下砸。姜曉龍手持魚槍,跳到木筏上亂捅。付義忠等4人被迫棄筏跳海。
宋國春掙扎後求救,被拉上了漁船。上岸後,他苦苦哀求。
船長對劉貴奪說:項立山和段志芳怎麼辦,他倆沒沾血。
除了項、段之外,其他9人全都血債累累。
劉貴奪對他倆說,「你倆手上沒沾血,自己看著辦」。
隨後,項、段兩人將宋國春身上的救生衣脫下,用繩索把雙手綁在身後、捆上雙腳,再繫上兩個沉重的鐵墜,扔到海里。宋國春旋即消失。?至此,船上活著的11人全部「沾血」。
7月25日,日本海以東,距南鳥島300海里
晨,中國漁業管理部門突然接到「魯榮漁2682」號的求救信號:「漁船輪機艙進水,無法航行,請求救援。」這艘失蹤良久的漁船重新回到人們視線。
上午,中共榮成市委、榮成市政府召開緊急會議,通過交通部海上搜救中心等有關部門協調,日本海上保安廳先後派出飛機和巡視船進行救援。
下午4點,日本飛機通過搜索,飛抵「魯榮漁2682」上空。
船上11人穿著救生衣,向飛機揮手。
由此,漁船的準確位置被標出:北緯27度01分,東經153度20分。
當晚,一艘貨輪來到漁輪旁邊。但通過對講機,李承權告訴對方:船上吃的、用的都還充足,暫時不需要幫助。2011年7月29日,日本海,攻守同盟
船被發現,遲早要歸國,逃亡日本的計劃不可能再實施。
剩下的人開始思考如何掩蓋這場血案。劉貴奪想了多種說法,李承權都指出其中存在的漏洞。
經多次商議,最後確定了這樣一種統一口徑:包德等人要回國,劫持了船長,並索要船員的錢財,不從便殺人。船艙遇險進水後,包德等人穿著救生衣、乘著救生筏逃走了。
上述說法近乎完美,所有的事實都存在,只是移花接木。
與此同時,他們反覆推敲了更多的作案細節,使一切看起來無懈可擊。商定統一說法後,他們將這些內容寫在紙上,要求所有人背誦熟悉。
同時,他們將船上一切寫有字的紙條、尖刀等綁上鐵墜沉入海中,並反覆擦拭所留的血跡。29日,農業部指令正在北太平洋執行任務的「中國漁政118船」抵達並拖帶「魯榮漁2682」號返航。
榮成市同時派出兩條大馬力漁船前往接應。2011年8月13日,山東榮成,大雨
12日,雨幕之下,「魯榮漁2682」號被拖回出航地石島碼頭,漁船靠岸之前,大批警察和警車嚴陣以待,道路兩旁拉起了警戒線。
上岸後,船上的11人,直接被警察帶走,每人單獨一輛警車。
13日,警方發布消息,初步認定「魯榮漁2682」號曾發生重大刑事案件。記者手記
海洋日誌之外的故事
1、
上岸之後,警方對11個生還者分別審訊。第一次審訊時,11人眾口一詞:包德一伙人劫船、殺人,船遇險後乘木筏逃走。?
這個說法看起來嚴絲合縫。但是警方提取了船上大量存在的噴狀、柱狀血跡,並進行了DNA鑒定,在細節上逐一追查比對之後,11人的說法破綻百出。
審訊的突破口是黃金波。他屢屢都成為「導火索」。他的病倒,引起了漁船勞資矛盾的總爆發;他的告密,引發兩派人的內訌。現在又因他的崩潰,導致「攻守同盟」的瓦解。2、
這艘漁輪上發生的事至今存在很多疑點,如馬玉超、雙喜、王延龍是怎麼失蹤的,再如溫斗到底有沒有策划過抵抗。但船上死者的軟弱、無抵抗讓人扼腕嘆息。
在一個秩序被破壞的世界裡,沒有人的生命安全可以得到保障,除非他加入造反隊伍,成為「沾血」者。既定規則一旦被破壞,轉瞬就變成一個弱肉強食和充滿叢林法則的野蠻世界。
規則和秩序有多麼重要,在這個漁船上表現得淋漓盡致。3、
2012年11月14日,山東威海中院開庭審理本案。2013年7月19日,一審判決下達。判決的結果是4個主犯死刑立即執行,5名從犯有期或無期徒刑,2名脅從犯4年有期徒刑。
這些在船上顯得嗜血、濫殺無辜的殺人犯,在法庭上,看起來卻溫馴正常,甚至還說「殺人後心裡十分害怕」。
律師怎麼辯護呢?有律師說22人全都在海里,生死未明,因此不能算殺人。有律師說,他們都是在特定空間脅從、被迫殺人,請求法院從輕處理。4、
採訪了6個死者家屬,他們的說法十分近似:一、判得太輕了,有的殺人者只判4年,讓死者難以瞑目。二、公司對於死者家屬的賠償太低了,他們部分家屬還在跟公司打民事賠償官司。三、血案的總根源是公司,公司簽勞動合同的公章都是假的。混亂粗暴的管理導致矛盾長期被壓抑和最終激化。
一個參加過庭審的律師說:我看見過劉貴奪,他看起來是十分正常的一個小夥子。他不是殺人魔王,他上船隻是為了賺錢,最後發現一分錢賺不到還要倒貼公司錢時,他才被徹底激怒。後面的殺人,他只是為了自保。
當然上述說法我不敢苟同。從文章的描述可以看到,劉貴奪在船上的表現已喪失人性。他經常對毫無還手能力的人還要拿刀去砍。這種變態的心理,常人無法理解。5、
一切事都有因果。
魷魚漲價,是因為燃油價格和工資的上漲。海員工資上漲,導致漁輪為了降低成本,拼湊烏合之眾。
拼湊起的隊伍中,甚至有逃犯,例如項立山:1983年因犯盜竊罪判刑兩年,釋放後,1990年又因盜竊罪被判無期徒刑,2006年釋放後,2010年再次作案盜竊一輛卡車,並被通緝。
漁輪在起航時,就存在三種人員結構,基本以地域分類:一批是以大連人為主的管理層,一批是以劉貴奪為代表的黑龍江人,一批以包德為代表的內蒙古人。管理層首先遭到清洗,連帶大批大連船員遇害。船長之所以活到最後,更主要原因是他懂駕駛技術,如果沒有他,這艘船也許已葬身海底。
劉貴奪成為造反首領,也非偶然。在社會底層長達十年的闖蕩,早已將他磨練得既冷酷無情又能洞悉人心。在異常艱險的環境中,他的生存本能自然爆發,畸形成長。案情時間簡表
2010年12月28日,「魯榮漁2682」號起航。
2011年6月16日,劫船,伙食長夏琦勇遇害。
2011年7月20日、21日,管理層遭血洗,10人死亡或失蹤。
2011年7月24日,內訌,包德派系遭清洗,6人跳海。
2011年7月25日,5名策劃逃跑的船員失蹤或死亡。
2011年8月12日,漁輪迴到起航地。
2012年11月14日,山東威海中院開庭審理本案。
2013年7月19日,一審判決下達。
「魯榮漁2682」號慘案一審宣判
2013年7月19日,山東省威海市人民法院對「魯榮漁2682」號慘案作出如下一審判決:
1.被告人劉貴奪、姜曉龍、劉成建、黃金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劫持船隻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被告人李承權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3.被告人王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劫持船隻罪,判有期徒刑12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4.被告人馮興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5.被告人梅林盛、崔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6.被告人項立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7.被告人段志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魯榮漁2682」號人物表
管理層(全部來自遼寧大連,8人):
船長:李承權
大副:付義忠
二副:王永波
輪機長:溫斗
大管輪:王延龍
二管輪:溫密
伙食長:夏琦勇
水手長:陳國軍船員:
黑龍江籍(4人):劉貴奪、劉成建、姜曉龍、黃金波
遼寧籍(4人):王鵬、宋國春、馬玉超、吳國志
內蒙古籍(4人):包德格日吉胡、雙喜、包寶成、戴福順
其他省份或籍貫不明(13人):段志芳、項立山、馮興艷、梅林盛、丁玉民、邱榮華、姜樹濤、薄福軍、劉剛、岳朋、官學軍、單國喜、崔勇。
轉載自天涯,原貼 魯榮漁2682號殺戮始末
真正可怕的殺人案是什麼樣子的?(文末最新增補)
01
我國的刑事犯罪數據是嚴格保密的。特別是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屬於絕密。原因很簡單,我國的這項數據可能全球領先,而且是大幅度領先。西方國家攻擊中國人權狀況和司法工作時,總也要拿出來說道說道。
實際上,考慮到中國整體治安水平,龐大的人口規模,以及人民群眾對「殺人償命」傳統正義觀念的強烈堅持,這個數字並不算高。
這張圖展現了2014年世界主要國家殺人案件發生率,中國每10萬人中,殺人案還不到1起。遠遠低於美、法、英、加等發達國家水平。換句話說,如果你很擔心刑事犯罪對自己生命的侵害,最好的辦法不是移民,而是老老實實在中國待著。跑到美國去,風險攀升5倍有餘,這不是往「火坑」里跳嗎?這幾天引起全球華人關注的留學生章瑩穎事件,只是美國治安環境不佳的一個縮影。
說到這裡,不得不感謝我國不討人喜的政治體制和一線民警的卓越奉獻。我國有限的自由、強力的管制,在懲治犯罪方面確實有「優越性」,舉兩個最簡單的例子,公共場所攝像頭密度全球第一,只要引起輿論關注、領導重視,殺人案件(綁架強姦等暴力案件)偵破效率全球第一。章瑩穎這樣的案子,我估計24小時內可以破案。查攝像頭找個車還不容易?(當然了,強力偵辦模式也有致命的壞處,即公民權經常受侵害、冤假錯案比較多。改革任重道遠啊)
02
我在之前的答案中分享過兩個親身接觸過的殺人案件:
最讓你震驚的一宗殺人案件是什麼? - 知乎
你見過最殘忍的照片是什麼? - 知乎
對聽故事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猛戳上面鏈接。本次答題,我沒有故事可講,只想表達一個觀點:
你所聽過的任何一起著名殺人案,哪怕是讓人聞風喪膽的白銀姦殺案,或者山東遠洋漁輪案,甚至殺害工友騙賠案,動輒殺死殺傷幾十人的嗜血狂魔案……都比不過那些案情簡單、輕描淡寫的普通殺人案,帶給你深達靈魂的恐懼和震動。因為,這些案件才最有可能發生在你身邊。只要發生過一次,它就可能在你的人生旅途中、心靈最深處留下揮之不去的陰影。
下面列舉幾個真實案例,讀完你就會懂:
A. 張男與王女均系離異人士,經人介紹共同生活。次年暑假,王女把與前夫生養的女兒接來團聚,期間與張男發生爭執。張男盛怒之下,將王女殺死。因怕小女孩泄露實情,用電瓶車將孩子帶到河壩處,將其踹進水中溺死。返回住處後,將王女分屍。
B. 方男與錢男在公交站等車,方男認為錢男瞪了自己,兩人發生爭執,方男打了錢男一巴掌,被人拉開。錢男懷恨在心,越想越氣,後尾隨方男上車、下車,趁其不備用路邊磚塊猛擊其腦部致死。
C. 柳某(男,19歲,大一學生)與方某(女,5歲)系鄰居,兩家人經常來往,暑假期間,方某到柳某家玩耍,恰逢方某父母都不在家。柳某突生淫念,對方某進行猥褻。事後擔心方某向家長告發,將方某用手掐死,並將屍體藏匿在床下,打算擇機拋屍。很快事情敗露,柳某被抓獲。
D. 馮男與女友分手,心情十分焦躁,在鄉間公路偶遇6歲男童,突生惡念、殺人解氣。將其拖到路邊果園裡,用石塊殘忍殺死。
E. 王男曾因盜竊、猥褻幼女被判刑,刑滿釋放後到某城市打工,打工期間長期嫖娼,資財散盡、入不敷出。由此心生怨憤,返鄉後又潛回城市,將長期嫖宿的暗娼張女刺死。
F. 賈男繫上門女婿,覬覦岳父家財產,且迫切希望自立門戶、擺脫管控,於是花費40萬元巨款收買2人,潛入岳父住處將其用電線勒死。
G. 何男近40歲,因行為不檢點、不務正業,長期未能找到對象,於是心生怨恨,產生報復社會心態。先後兩次在某城市郊區尋找獵物,採取榔頭襲擊受害人頭部,致其失去意識後進行強姦的方式,導致2位受害人顱腦重度損傷死亡。
H. 汪男,長期無業,遊手好閒,沉溺於網吧遊戲,一天晚上10時許從網吧出來,騎車在某大城市居民區遊盪,恰逢受害人靳女獨自一人回家。汪男遂尾隨靳女至單元樓梯口,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脅迫靳女交出財物,為防止靳女報案,猛刺其胸部、腹部30餘刀。後將其拖入地下一層樓梯拐角處,意欲實施姦淫,因靳女傷口血液噴射而放棄,騎車逃離。
I. 蕭男常年外出務工,返鄉探親時偶然聽說,隔壁鄰居賀男趁自己不在家,與自己的妻子有染。蕭男一聽,怒不可遏,購買了毒鼠強翻窗潛入賀男家中,將毒鼠強摻入灶台煮鍋的清水中。次日,賀男妻子用鍋煮餃子,夫妻雙雙中毒身亡。事後查明,所謂私通一事,純屬子虛烏有。
J. 齊男覬覦同村智障女孩許某姿色,趁許某共同生活的爺爺奶奶午休期間,先後三次潛入許某房間進行姦淫,第三次作惡時被女孩爺爺發現,為避免罪行泄露,齊男用木棍猛擊其頭部,致其顱腦損傷死亡。
……
這幾個案子,多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可以查到判決書。
相比起甘肅白銀超級冷靜兇殘的殺人惡魔,這些犯罪人都是普通人,手法也更簡單粗暴,破案甚至沒什麼難度,但無疑更值得警惕和憂慮。因為這些人就在我們身邊,災難隨時可能發生。
03
在這裡,提出簡單幾條防範建議:
A. 正派為人、潔身自好。相當多的命案,都是由婚外情、黃賭毒賭等原因引發。遠離這些危險人群、不參與非法活動、不受酒色財氣迷惑,自身安全就能更多一份保障。
B. 相信法治、依法維權。不少案件的誘因很簡單,例如農村常見的鄰里糾紛、城市常見的街頭爭吵等,如果認為自己受到了侮辱和侵害,請報警解決問題,切莫爭強鬥氣、衝動從事。否則,小問題往往會引發大悲劇。
C. 提高警惕、遠離風險。普通人可能遭遇的暴力犯罪主要是搶劫、搶奪、強姦等,避免受害的最有效方法是避免在高危時間、出現在高危地點。前者比如深夜和午後,後者比如城郊和城中村的偏僻小巷、酒吧歌廳等娛樂場所附近。如果要出現,盡量兩人同行,特別是年輕女性需要特別注意。
D. 靈活應對、避免碰硬。如果真的遇到了犯罪分子,要冷靜果斷,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伺機逃走或報警。如果對方攜帶兇器或感覺對方失去理智,暫時沒有機會逃脫,要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盡量不說刺激對方的語言、不做無謂的肢體反抗,儘可能穩住對方,等待逃生機會。
E. 積極舉報、參與防控。打擊刑事犯罪,離不開人民群眾的積极參与,鼓勵大家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舉報,使小害小惡及時得到處理、重大案件及時偵破,這將有利於整個社會治安環境的改善,我們每個人也能變得更安全。
作為法律人,衷心希望中國刑事犯罪防控可以做得更好,願這個社會不再有人遭受犯罪分子侵害,所有家庭都能平安團圓。
…………………………更正……………………………
不少朋友提到倫敦的攝像頭數量超過中國,經過進一步查詢,發現我確實講錯了。在攝像頭數量方面,中國目前仍然低於美英平均水平。具體見下圖:
我國部分一線城市視頻監控滲透率(個/千人)與發達國家平均水平對比:
向善意指正的各位網友致謝。
我國安防設備產業已經是世界第一了,目前「天網工程」也在加速推進,相信視頻監控在刑事犯罪防控方面會發揮越來越大作用。當然,如今硬體設施有待提升的情況下,破案更顯不易,要為一線民警點個贊。
……………………………………………………
7月6日回應幾個問題:
1. 有網友罵我幾句,然後說不要生拉硬扯政治體制!
寫之前就知道有人要噴這個點。攤手。
其實,一個國家的刑事政策原本就有很強的政治性。比如,刑法當中規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個罪簡直是赤裸裸用來鎮壓反對派、維護政治權力穩固的。推而廣之,整個刑法的罪名設置、刑罰種類和輕重,背後都有國家權力維護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的影子。與西方相比,我國政治權力架構單一,強調執行和協作,而非分權和制衡。這就決定了,我國公權力機關在打擊刑事犯罪時力度更強、手段更硬、效率更高。當年周YK在任時,提出「命案必破」的口號。儘管現在諸多批評,認為這個口號不符合刑偵規律,但至少能看出,國家對刑事犯罪特別是暴力犯罪的嚴厲打擊態度。像章瑩穎這樣引起廣泛影響和關注的案件,在我國一定是公安部掛牌督辦,抽調精兵強將限期破案。不是我瞎說,48小時內破案都算慢的。大家看看這幾年新聞中報道的類似案件就知道了。
當然,也必須承認,我國這種體制存在一個嚴重弊端,那就是冤假錯案概率較大。公安機關背負著社會公眾和上級單位給予的雙重壓力,在沒有明確線索的情況下,往往傾向於採取刑訊逼供這樣的錯誤辦法。嫌疑人屈打成招的例子並不少見,例如聶樹斌、呼格吉勒圖等。凡事看兩方面,這一點相信知乎的朋友更容易懂得。
2. 有人說,明明數據保密,南方都市報的數據從哪來的?
這個根本不存在什麼矛盾。保密,是國家政策,你去查查各類犯罪詳細數據就知道了,根本查不到。但這不意味著,這個數據完全無法了解,或者部分了解、側面了解。我不知道南方都市報的數據來源,但正規媒體既然報道了,自然有他的數據來源,或者是中央政法委專門提供的也未可知。這是整體與個例的關係,不難理解吧?
3. 相信法治?笑話吧。
中國的法治水平還比較低,一線民警壓力大、任務重,部分人員服務態度和工作能力也有待提升,很多人對民警多有詬病。這個是客觀事實。但對於普通人來說,遇到糾紛,報警還是第一選擇。我的建議特彆強調,不希望大家逞強鬥狠,要麼多忍讓、要麼報警維權,這是有無數深刻教訓得出來的。
大家跟民警打交道,也要學會耍滑頭,比如態度好一點,多給點笑臉,這幫人沒白沒黑的,待遇也不咋地,多笑一笑不算什麼,但你辦事可能就更順暢。比如記得多問問手續,該做筆錄就做筆錄,該給回執就給回執,白紙黑字,好多事情就有了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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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一個草根腐敗家族的興亡樣本 | 萬字深度紀實 · 完結
25 震驚 | 這起留守少年殺人案,真相可怕而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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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高考 | 好大學意味著什麼?無非是,最有趣的靈魂在等你
13 基層朋友看這故事,一聲長嘆,眼淚流下來
10 論一位嫖客的自我修養
05 父親是廳級幹部,但我只信三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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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彥虎,是清代同治年間陝甘回亂的回民叛軍首逆之一,曾在甘肅、陝西等地對漢民進行大屠殺,並且意圖毀壞黃帝陵。
這場動亂極大地改變了陝甘兩省的民族分布。在戰爭中,回漢兩族在陝西、甘肅兩省互相仇殺。戰亂初期,回民在伊斯蘭宗教領袖的帶領下,趁晚清局勢動蕩,企圖在中國建立一個政教合一的伊斯蘭國家。
陝西人口在戰亂中損失達622萬,甘肅(此時的甘肅省包括今甘肅省以及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東部大部分地區)人口損失達1355.5萬,陝甘合計約2000萬,其中漢族損失人口約1500萬,回民損失人口約400萬。
。1863年,陝西回民在被清軍鎮壓退到甘肅後,對甘肅漢人進行瘋狂大屠殺。雖然也有甘肅回民參加,但最殘暴的是陝西回民,殺人最狠。據《中國人口史》一書的統計,回民起義前咸豐十一年(1861年)甘肅人口1945.9萬人,戰後光緒六年(1880年)人口僅存495.5萬人在甘肅,回民一次殺10萬以上漢人的大屠殺有很多次,許多縣的漢人被殺光。回民起義殺掉陝甘兩省的總人口大約200萬人.這是世界近代史上最殘暴的種族滅絕大屠殺。這次大屠殺比希特勒屠殺猶太人手段更殘酷。不分男女老幼,全部用刀砍死,用火燒死,進行種族滅絕大屠殺。不是為謀財,不是為謀地,單純為殺人而殺人。[1]
以下是甘肅部分縣大屠殺的情況。據鎮原縣誌:」四鄉堡寨攻陷無遺,而縣城獨全,蓋四鄉之人逃出虎口者,生後入城避難。是月初九日……(回民軍入城)……,全城糜爛,死者不知其數。」據《中國人口史》,回民屠城前全縣人口26.9萬,戰爭損失23.4萬,損失比例為87%.
據《中國人口史》,涇州四縣咸豐十一年(1861年)有人口92.8萬,戰爭中人口死亡82.2萬,損失88.6%.[1]
平涼。據宣統《甘肅新通志》卷47,同治二年(1863年)八月,回民軍隊」陷平涼城府官……員死節者百餘,士民死者十數萬。」據《中國人口史》一書推算,同治年間平涼府(包括華亭,隆德,平遠,海城,固原)人口損失249.1萬,占戰前人口的88.6%。一次被殺十萬人以上的例子很多.[1]
在華亭縣,據記載,「同治二年十一月,陝回入境,焚殺極慘。初土回叛變,尚愛鄉土,不甚殘毒。及陝回入境,無所顧惜,焚殺慘於土回十倍。華亭從此丘墟。「」鄉鎮民屋焚殺殆盡,遺民數百悉逃蓮花台。「平回後招安遺民,歸城者僅七十餘人,男女老幼死亡數萬。據《中國人口史》,華亭縣咸豐十一年人口約17.1萬,戰爭中人口損失約達94%.也即基本上被殺完了.[1]
隆德縣。據載:」同治四年縣破城,從此官逃庄浪,城空無主者五年.人民殺斃餓死十有八九,老弱逃盡,全縣無二三十人家。全縣村村焦土,十室九空.」人口死亡比例高達90%.而今這個縣的人口,基本上均是戰後移民. [1] 固原縣。回民軍隊與清軍爭奪的重點。同治二年一份奏報稱,固原突被回軍攻破,」民殆盡」宣統《甘肅新通志》卷47稱:」固原回叛……城內官民男婦共死者二十餘萬人。」[1]
據中國人口史,慶陽府戰爭中損失128.萬,占戰前人口的91.3%.漢民基本被殺光.[1]
寧夏府。據宣統《甘肅新通志》卷47,同治二年,回民軍隊」陷寧夏府城,漢民十餘萬被屠殆盡」。同年馬化隆又陷靈州,」城中民人死者二萬餘」。整個寧夏府人口損失多達150萬,戰後僅存10多萬.當時有一篇祭文有如下描述:「……同時赴義,數十萬人,盡罹鋒鏑,天降鞠凶……」[1]
花馬池(現為寧夏鹽池),原有10萬人,戰後只留下5947人.人口損失94.1%.漢人基本上被殺完。
全部更新完畢,大家敬請欣賞。
這兩天又重溫了一下《重案六組》,突然想到知乎有這麼一個問題,就來這裡講一講吧。
在北京居住的朋友們都知道北京有一個面積最小的區叫石景山區,雖然這個區屬於北京市的城區中常住和流動人口最少的行政區,但是在上個世紀卻發生過兩起震驚全國的殺人案(其中一起還成為一個系列案件中的一部分,這個系列案件震驚全世界)。這兩起殺人案都被《重案六組》第一部所收錄,成為劇情的重要來源。
我習慣把文字配在圖片下面。
二、白寶山案
1.北京的三起槍擊案
(1)丰台八一射擊場槍擊哨兵案
1996年4月22日凌晨,北京市丰台區八一射擊場門前,哨兵像往常一樣執勤,一切似乎都顯得那麼平靜。
當天凌晨一點半,這裡突然響起槍聲,一名哨兵被打死,案發的具體地點是在八一射擊場大門內一處正在施工的建築物旁邊。
警方很快趕到現場展開調查。經法醫解剖證實,這位遇害的哨兵身上中了三槍,分別是頭部、胸部和腰部,死亡原因是大量出血性休克。他頭上中的那一槍,後來證實,是兇手事後,為確認死亡補射的。
兇手為什麼要槍殺哨兵?警方通過仔細勘察現場,經過分析作出了初步的判斷,那就是搶槍。因為現場沒有丟失任何東西,唯獨哨兵腰間別的槍套和彈夾套不見了
1996年4月23日,也就是案發後的第二天,一群小孩在現場附近玩耍,不經意在草叢裡面發現了兩樣東西,一個空槍套和一個彈夾套。事實上歹徒從哨兵身上搶走的就是一個空槍套和空彈夾套,因為在當年,很多哨兵腰間別的都不是真槍實彈,而歹徒以為哨兵身上有槍有子彈,所以才殘忍的把哨兵殺害了。
八一射擊場並不是一個普通的射擊場,它的正式名稱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體大隊管理處,隸屬總參謀部管轄,負責八一射擊場保衛工作的是北京衛戍區警衛一師某團,也就是說,歹徒下手的地方由中國人民解放軍重兵把守。
說到這裡,很多人會認為歹徒可能並不知道這裡是軍用射擊場,以為只是民間射擊場所以才來搶槍的。可是警方通過對現場調查分析,發現兇手不僅對這裡的情況非常熟悉,而且他是有預謀的針對軍人下手。
在案發現場,警方找到了歹徒開槍射擊哨兵後掉落的三枚彈殼和一枚彈頭。
當時警方的鑒定專家對彈頭進行分析,發現兇犯使用的子彈是7.62毫米步機彈,這種型號的子彈對於北京警方來說,應該說是再熟悉不過了,因為就在半個月前,它們已經在另外兩起槍擊案中出現過了。
而這些彈殼留下的痕迹表明,半個月前犯下那兩起特大槍擊案的兇手,在今晚再次現身了。
有的人可能已經知道了兇手的身份,就是他。
白寶山,這個名字大家應該不會陌生,在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短短一年多的時間裡,白寶山在北京、河北、新疆等地,先後搶劫槍支三支,殺害軍人、警察和無辜百姓15人,打傷15人,搶劫人民幣140多萬元,其作案手段之殘忍,性質之惡劣,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所罕見。不過從八一射擊場槍擊案發生以後,警方為了弄清兇手的身份,花了一年半的時間,這個干下了一起起驚天血案的白寶山究竟是個什麼人?他的作案動機又是什麼?
(2)石景山系列襲軍襲警案
1996年4月7日晚,北京石景山區裝甲司令部留守處一位站崗的哨兵像往常一樣巡邏。
1996年4月7日晚,北京石景山區裝甲司令部留守處一位站崗的哨兵像往常一樣巡邏。21點30分左右,哨兵走到大門口一片小松林附近約15米遠的地方,當哨兵轉身時突然聽到背後「砰」的一聲,他意識到自己中彈了。
在哨兵逃跑的過程中,背後又想起了第二聲槍響,所幸他沒有倒下,而是堅持跑回營房。
歹徒在看到受傷哨兵進入營房後迅速逃離。
當時白寶山迅速撤進附近的一個村子裡,又沿著小路跑到河邊,然後朝附近的醫院方向走,從那裡進入了石景山八角街,在開發區他攔下了一輛從身後開來的寶石藍麵包車。但是麵包車沒開一會,便遇到了迎面開來的一輛警方巡邏車。
很不巧,白寶山攔下的這輛麵包車是輛沒有經營牌照的計程車,司機因為駕駛技術不熟練,車子開得彎來彎去,引起了巡邏車的注意,武警當即示意麵包車停下檢查。
但他們沒想到的是,車上跳下來一個人,同時槍聲就響了起來,第一批走下巡邏車的三名警察應聲倒地。
此後歹徒向巡邏車內接著下車的警察進行射擊。
並在射擊過程中邊打邊跑,很快就消失在旁邊的草叢之中,並翻過草叢深處的一道圍牆逃離現場。
石景山八角街的槍戰只持續的短短十幾秒鐘,結果是六名警察中有四名受傷,其中一名傷在心臟附近生命垂危。
這起發生在北京的系列襲軍襲警案,在新中國成立以來還是第一次,此案震動中央。
短短半個月的時間裡,北京連發三起槍擊案,這三起槍擊案的兇手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持槍作案,而且目標都是軍人。如果歹徒的目的是搶槍,那麼他手裡已經有槍了,為什麼還要搶槍呢?另外,他第一次作案用的步槍又是哪裡來的?
警方迅速趕到兩個現場勘查取證,他們在草叢中發現了幾個子彈殼,是7.62毫米步槍子彈,被搶的子彈編號為75-81,請大家記住這組數字,因為在接下來的一年時間裡,這批次的子彈還會繼續出現,繼續打死打傷執法人員和無辜百姓。
另外現場發現了大量的彈痕,考慮到歹徒三次作案所用的槍支類型,警方很快聯想到一個星期以前,發生在石景山高井熱電廠的哨兵被襲案。經過彈痕專家確認,這個彈頭正是高井熱電廠的哨兵被搶的56式半自動步槍打出來的。
1996年3月31日,石景山高井熱電廠的哨兵受到一名歹徒襲擊。當天晚上21點40分,值班哨兵在大門口巡邏時,後腦勺遭到粗鐵棍的擊打。
事後醫院X光掃描,發現他的顱頂裂傷長3厘米,左耳後乳突部挫傷深達骨膜,經搶救他生還了。但是哨兵身上的一把56式半自動步槍被搶,槍號為9227359。
(3)警方的工作
如果熱電廠被搶的槍支,正是後來三次槍襲案歹徒所用的槍支,那麼這起案件和後來的三起槍擊案很可能是用一人所為,這就意味著歹徒的作案工具已經升級,從原來的一根普普通通的粗鐵管變成了56式半自動步槍。
不過石景山高井熱電廠案是白寶山在北京第一次犯案,粗鐵棍是他在高井熱電廠隨手撿來的,事後警方也沒能夠從鐵棍上提取到指紋,由於兩起案件的受害者都沒有和歹徒有過正面交鋒,所以對他的體貌沒有留下任何印象,所有對現場的勘查只能讓警方得出最初步的判斷。
警方很快就理清楚了思路,案犯首先是在石景山高井熱電廠用鐵棍搶到了一支56式半自動步槍,然後又試圖搶石景山區裝甲兵司令部哨兵的槍,搶槍未遂,在潛回的路上於八角街遇到了巡邏車,和巡邏民警交戰後逃跑,最後,歹徒在丰台區八一射擊場槍殺一名哨兵,但依然搶槍未遂。
至少,警方認為白寶山槍法很准,這個判斷是正確的,只不過從石景山高井熱電廠哨兵那裡搶來的那把步槍準星有問題,所以白寶山在裝甲兵司令部才沒有得手。而且根據白寶山後來交代,其實在打出第一槍的之後,他就意識到槍的準星有問題,當即他就做了心理上的校正,但是慌亂中打出的第二槍依然沒能擊中哨兵的要害。
當時警方分析犯罪分子有較強的奔跑能力和穩定的射擊技術,熟悉使用軍事武器,像受過專門的軍事訓練,因此很可能是一個複員軍人。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1996年4月7日深夜發生在石景山區八角街的槍戰,讓警方更加確信犯罪分子曾有過服役史,但讓警方困惑不已的是,犯罪分子為什麼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連續作案,他搶槍的目的究竟是什麼?是出於個人報復,還是另有企圖呢?
隨著警方的調查走訪,犯罪分子的更多特徵開始進入警方的視線。比如說,歹徒是一人作案,年齡在30到40歲之間,身體健壯,個子比較高,提取的腳印經過分析後得出歹徒的身高大約有1米78。
計程車司機向警方提供了重要的線索,那就是歹徒要去的地方,337路汽車總站,也就是石景山模式口(讀mò shi kǒu,第二個shi是輕音)汽車總站,根據這個信息,警方推斷歹徒很有可能在模式口一帶有一個落腳點,為此警方後來專門在模式口做了範圍5公里的逐戶排查。
計程車司機還提供了另一條重要的線索,那就是歹徒在上車之前,司機注意到歹徒手裡拿著一個長長的東西,挺顯眼的,司機就問他:「您拿的是什麼?」歹徒回答說:「打傢具的木板兒。」其實裡面裝的正是那支56式半自動步槍。
不過歹徒短短七個字的回答,卻給了警方另一個重要信息,那就是他的籍貫。當時警方請來了語言專家,對「木板兒」這個詞的發音反覆推敲,最後認定這個人操的不是普通話,而是北京地方話,由此也可以推斷,犯罪分子不是外地人而是北京人。
警方目前暫時還不能確定歹徒搶槍的真實目的,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八一射擊場搶槍行動失敗後,歹徒極有可能會尋找新的作案目標。
1996年三四月間,發生在北京市石景山區丰台區的襲軍襲警系列槍擊案令全國為之震驚。1996年4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出在全國開展嚴打的決定,這也是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三次嚴打行動。這一系列案件馬上升級為嚴打鬥爭的頭號案件。
由時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張良基親自挂帥,直接指揮專案組的各項工作。
案發後專案組在石景山巡邏支隊設立指揮部,以石景山地區為中心並輻射周邊各區,摸排犯罪嫌疑人的行蹤。同時組織武裝巡邏隊每天晚上在所有部隊駐地的哨位附近布控蹲堵。
自1996年4月至1997年9月,在長達一年半的時間裡,這一項措施始終沒有撤銷,這樣長的時間花費這樣大的警力進行布控,在北京的刑偵史上還從來沒有過。
2.河北徐水槍擊哨兵搶槍案
就在警方以為囂張的歹徒會不顧警方嚴密的布防繼續作案的時候,在接下來的幾個月時間裡誰都沒想到,這個傢伙竟然銷聲匿跡,彷彿人間蒸發了。是他害怕了,還是暫時出去躲躲風頭呢?
其實都不是,實際情況是,這一系列案件的罪魁禍首白寶山竟然忙著談起了戀愛。
(這一段略過…)
幾次搶槍沒有得手,白寶山感受到警方緝查風頭很緊,他不敢再在北京冒險了。這時他回想起小時候河北老家徐水地區好像有一個兵工廠,於是白寶山在7月間三下徐水。
第一次去踩點時,他從徐水客運中心下了車,漫無目的地在郊區閑逛,沒想到立馬讓他看到了一座兵營,而且還有個背著槍支的哨兵。當時他看到的槍就是81式自動步槍,看到這支槍之後,白寶山是眼前一亮他越看越喜歡,一剎那間他就作出了決定,搶這裡哨兵的槍。
第一次踩點,白寶山確認了目標,並且把周圍的地形牢牢地記在了腦海里,然後他就回了北京。
之後白寶山再次造訪徐水,這次他把北京的槍支彈藥帶到了徐水,在兵營附近找了一個地方埋了起來,然後他又回了北京。等著他第三次再來徐水,施行他的搶槍行動。
1996年7月26日,已經準備就緒的白寶山再次來到徐水,在一片緊挨著哨位的莊稼地里,白寶山從下午開始,通過一點點挪移,幾個小時後終於到達了距哨兵不到10米的地點,並一動不動的伏在地上整整四個小時。
直到午夜12點半左右哨兵開始換崗,白寶山的槍支才從槐樹下偷偷伸了出來,朝哨兵瞄準。
之後刺耳的槍聲響了起來,三名哨兵中兩人被當場打死,一人負傷跑回兵營。
瞅準時機白寶山快步衝上去,將被打死的崗哨肩上的81式自動步槍搶走,然後倉皇逃離現場
被搶走的那支81式自動步槍,編號為11126210,本來它是哨兵用來防身,保衛公共安全的武器,現在卻落到了一個極度偏執、窮凶極惡的歹徒手裡,從此,它就要取代那支56式半自動步槍,伴隨白寶山一步一步走向罪惡的深淵。
徐水兵營槍擊案發生後,儘管部隊派人一路追捕,但罪犯早已逃之夭夭。7月27日凌晨徐水縣公安局、保定市公安局的刑偵人員趕到現場,經過對現場的勘查,北京軍區保衛處提出與北京幾起案件併案提議。
白寶山在搶到槍支後穿過一片果園,沿預定路線向西跑過了107國道,再沿著鐵路朝徐水火車站方向逃竄。
天快亮的時候,白寶山發現鐵路邊上有個廢棄的燒磚的土窯,他在土窯里挖了兩個坑,把兩條槍和子彈分別埋在這兩個坑裡並做了記號。
然後他在土窯里藏到了早上八點,才在公路上攔住一輛開往北京的長途客運車。
然而汽車開出徐水後不到半個小時突然停了下來,當地警方迅速作出反應,在徐水周邊道路設卡攔截,排查過往車輛。
對於突如其來的檢查,白寶山早有準備,車子停下來以後,上來了兩個軍人,問道誰是從徐水上的車。
白寶山第一個站起來說,我就是從徐水上的車。
軍人走上來檢查他的行李。
結果除了一個簡單的小包,沒有任何可疑的東西,排查人員當時掌握的唯一線索就是槍,他們只能通過槍來確定罪犯的身份。狡猾的白寶山早就把槍埋在了徐水,所以他才那麼鎮定。
就這樣,一路上白寶山遇到了三個關卡,每一次他都毫無懸念的順利過關。
7月28日下午,白寶山回到了北京,可能由於他搶到了理想的槍支,回到北京後,白寶山連脾氣都變了。可以說,從這個時候開始,白寶山有了一次心裡轉折,他不再像以前那麼謹慎了,畸形的復仇慾望,迫使他迫不及待地要實施他的計劃。
有一天,他對情婦謝宗芬說了這樣一句話:「我現在是沒錢,可我將來會有錢,會有很多錢,你信不信?」接著他又提醒她說:「你如果把這件事說出去,我就殺了你全家。」
在徐水搶到槍以後,白寶山為什麼會對謝宗芬放出那樣的「豪言壯語」,他究竟有著什麼樣的計劃呢?這一切警方暫時還一無所知,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像白寶山這樣心胸狹窄報復心極強的人,在偏執仇恨的變態心理的驅使下所乾的一切瘋狂的行為,最後只會導致他徹底毀滅。
3.北京—新疆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
(1)北京德勝門外煙市持槍搶劫案
1996年12月16日中午12點20分,北京德勝門外煙市發生一起歹徒持槍搶劫案,一位蒙面持槍歹徒在鬧市中對德勝門煙市的女商戶進行了開槍射擊,女商戶胸口中槍,隨身坤包被搶,坤包內有近6萬元的煙款。
周圍的幾個路人見狀大聲呼救,歹徒又對這幾個路人開槍射擊,三名路人中槍倒地。
之後歹徒向北拐進西河沿大街,鑽入衚衕消失不見了。
事情發生的太突然讓人來不及反應,混亂中一位路人撥打了110,警方在5分鐘後趕到現場。
女商戶和三位被擊中的路人也被立刻送往德勝門外醫院搶救,但女商戶最終因失血太多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
搶劫案發生後,聞訊趕來的警方迅速封鎖了現場,尋找歹徒,可問題是,這個持槍歹徒從開槍到逃跑只用了一分鐘時間,之後就消失的無影無蹤。
不過警方在現場也找到了幾個彈殼,彈殼底部的編號同樣是75-81,這和之前發生的系列襲軍襲警案使用的是同一批次的子彈,這就等於在告訴警方,我又回來了。
1996年8月到11月間,白寶山開始將目光投向了批發市場的商戶,他帶著謝宗芬多次出現於北京木樨園批發市場,但是那裡人流量太大,所以白寶山放棄了搶劫木樨園批發市場商戶的念頭。之後他又帶著謝宗芬多次前往河北辛集皮貨批發市場和南三條批發市場進行踩點,但是那裡的交易規模無法滿足白寶山的慾望。
所以當白寶山突然告訴謝宗芬有錢了,她馬上就明白,白寶山得手了。
當天,她就跟著白寶山來到德勝門外一個垃圾堆放場,兩天前白寶山逃跑的時候槍和贓款都藏在了那裡。白寶山把兩樣東西都取出來了,然後又帶著謝宗芬回到了石景山的住處。
一鎖上門,謝宗芬迫不及待地問拿到多少,白寶山說我也沒數,說著就把錢甩給了謝宗芬,謝宗芬是做生意的,數錢很在行,很快她數了兩遍,告訴白寶山。一共是65170元。
案子調查到這裡,警方已經掌握了案犯使用槍支的來源以及發射子彈的型號,但是子彈的來源卻依然還是個謎。
從幾起案件現場提取到的彈殼、彈頭上看,案犯使用的子彈編號相同,都是75-81。為此,警方查訪了兵器部,一批一批的查找這批子彈生產日期和配備區域,結果發現,這批子彈生產於70年代中期,是河南某兵工廠製造的,主要配備給南京軍區和蘭州軍區。不過南京軍區所配備的這批子彈並沒有下發到部隊,而蘭州軍區卻下發到了部隊。蘭州軍區把這批子彈下發到了新疆的阿克蘇、吐魯番、石河子、奎屯地區。
於是警方立即前往新疆,了解子彈的管理使用情況,但是到了那裡才發現,由於子彈的數量太大分布的地區也太廣,而且下發的時間也太久了,很難進一步劃定核查的範圍。偵查人員憑著子彈這條線索,首次把偵查方向引向了新疆,並且他們判斷,罪犯在得手之後肯定會再次作案。
1997年2月12日上午10點08分,白寶山和謝宗芬踏上了從北京去往新疆的火車。
(2)新疆石河子新安監獄殺人案
新疆可是白寶山蹲了13年大獄的地方,25歲到38歲,對一個男人來說可能是一生最重要的時光,他就是在這裡度過的,現在他帶著他的女人重回故地。不難想像,白寶山這次去新疆,是要實施他的一個大計劃。
經過72小時的旅程,白寶山和謝宗芬就到達了目的地烏魯木齊,出了火車站,白寶山直接就去了147兵團,找他過去在監獄裡的一個好朋友,吳子明。
在吳子明看來,白寶山性格內向、不善言談,他在監獄裡對吳子明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等我出去了,我就去殺人」。而且吳子明還看到他和另外一個獄友學習槍械知識,不過讓吳子明覺得白寶山真有這種想法的,是另外兩件事。
當年,白寶山有兩個跟他關在一起的獄友,但是這兩個人都不怎麼看得起白寶山,兩人經常一起欺負白寶山、打白寶山,起先白寶山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但讓人沒想到的是,有一次一向沉默的白寶山突然搬起石頭惡狠狠地砸在其中一個人的頭頂上,那個人頓時鮮血直流。後來為這事,白寶山賠了他500元錢。一年之後,另一件事情徹底印證了吳子明的想法,那就是被白寶山用石頭砸過的那個人,從監獄裡失蹤了。
白寶山所服刑的監獄是一個勞改監獄,犯人們平常的生活就是種菜、放牧,有些犯人晚上並不收監,叫外宿犯,當年白寶山就是其中一個外宿犯,白寶山和另外兩個人一起住在監獄外面的一個牛棚里。
其中一個犯人失蹤之後,監獄派人來檢查了牛棚,發現了血漬和步機槍和手槍的子彈共計95發,據白寶山交代他在放牛的時候經常會有迷路的羊跑進農村,後來當地的牧民找上來要他們的羊,白寶山便讓牧民用子彈換羊,所以這些子彈是和牧民交換得來的。
子彈的事情交代清楚了,不過白寶山仍然有重大殺人嫌疑,因為就在半年前,跟他住在牛棚的另一個獄友也失蹤了,當時白寶山說那個人越獄了,而這次的獄友失蹤,白寶山也說是越獄了。在審訊過程中,白寶山神情鎮定,堅稱自己沒有殺人,而獄方雖然發現了血跡,但是因為沒有找到兩個犯人的屍體和其他更進一步的證據,於是獄方最後只能以越獄來結案。
然而實際情況是那兩個犯人正是白寶山殺的。
接連殺了兩個人對於白寶山來說只能算是練練膽,他的內心醞釀了一個更大的計劃,他只是在等機會。為了實現他的罪惡計劃,白寶山在監獄一直假裝積極、拚命幹活,終於在1996年提前釋放,雖然獄方沒收了他私藏的95發子彈,但是他在出獄後又從牧民那裡搞到了步槍子彈75發,手槍子彈50發。
(3)新疆石河子連續殺人搶槍案
從白寶山出獄到他再次返回新疆時間還不到一年,看到白寶山突然造訪,吳子明心裡以為白寶山肯定在北京犯事過來躲禍來了,可沒想到白寶山告訴吳子明,這一次到新疆來是為了搞這裡的「棉花款」。
這句話在昔日的獄友聽來,那意思是再明白不過了,白寶山對吳子明沒什麼好隱瞞的,他把自己的真實想法告訴了他並且拉著他一起干。
吳子明聽了二話沒說第二天就把工作辭了,而且他還從家裡搬了出來,和白寶山、謝宗芬住到了一起。
三個人安頓下來之後他們乾的第一件事,就是白寶山用北京搶來的贓款買了一輛摩托車。當時白寶山、吳子明兩人就騎著這輛摩托車在147兵團周圍的五十個棉花交易市場觀察、踩點,但是很不巧,春節過後的那段時間正是新疆棉花交易的淡季,市場上商戶帶的現金都不多。
打劫棉花商人的想法實現不了了,白寶山閑下來了,他這一閑老毛病又犯了,他又想起了搶槍。他對吳子明說:「你看咱們手裡就一把槍,兩個人肯定不夠用,咱們還得再搞一把好槍。」
1997年7月5日下午19點45分,石河子下野地墾區公安刑警大隊第一探區探長接到141團場派出所所長電話,稱141團人武部庫房被盜,兩名犯罪分子持槍將大院內的兩條警犬打死,兩條警犬為心臟部位中槍。
兩名犯罪分子撬開庫房大院門和兩個庫房門,作案後逃離現場。之後接到報告的石河子分局一干刑警奔赴現場進行調查。
後來警方在勘察現場時,發現除了兩條死掉的警犬外,地上還有三枚子彈殼,編號為75-81,我們知道這個編號在前幾起案件中出現過,不過在新疆還是第一次出現,所以當時石河子警方並沒有把這個案子和北京、河北的案件聯繫到一起,還以為這只是一起普通的入室盜竊案。
因為早在幾年前,這個槍械庫便改製成為了一個器材庫,槍支彈藥也移到了別處。
垂頭喪氣的白寶山和吳子明空手而歸,在戈壁灘上,兩人被一個無辜的路人看到,因為當時白寶山肩上背著槍,所以他追上前去朝無辜路人的後腦開槍射擊。
把路人打死之後,白寶山和吳子明把他埋在了新疆的戈壁灘,而這些情況,當時警方完全不知情,直到一個月後發生了另一起重大案件,才引起了石河子警方的重視。
1997年8月8月晚20點50分,石河子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接到市局指揮中心電話,值班員報告說,149團場1營警務區民警和治安員被人開槍打死,149團請市公安局迅速派人出現場。
通過現場勘查,現場兩人的財物都沒有丟失,唯獨民警的佩戴的54式手槍丟失了,這把手槍的槍號是6538589,在現場找到的子彈都是7.62毫米步機彈,彈底標識是75-81。
149兵團搶槍案發生後,新疆警方很快就把這個案子和141兵團軍械庫被盜案併案,警方很疑惑,為什麼犯罪分子已經有一把長槍了,可是還是要搶一支手槍呢,這個問題一度讓警方非常擔心。新疆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
就在警方召開大型會議的同時,白寶山和吳子明卻出現在了烏魯木齊市區內邊疆賓館附近的貿易區,並且在白寶山的肩上背著一個大袋子,袋子里裝的是白寶山的81式自動步槍和54式手槍以及他當時所有的子彈,包括47發步槍子彈和50發手槍子彈。
在那裡,他們即將製造一起更為兇殘的驚天血案。
(4)烏魯木齊邊疆國際商貿城持槍搶劫案
在烏魯木齊邊疆賓館的西南面是著名的邊疆國際商貿城,再往西南方向走便是新疆大學附屬中學。
從邊疆賓館到新疆大學附屬中學大約有900米的距離,一般人走路需要10分鐘左右,然而1997年8月19日上午,白寶山從邊疆賓館到附屬中學後門卻整整走了20分鐘,在這20分鐘里,白寶山一共開了14槍,打死7人,打傷5人,他用兇殘蘸著無辜者的鮮血,寫下了一個冷血動物最後的瘋狂。
1997年8月19日早晨,白寶山和吳子明早早的來到了烏魯木齊市商貿城外的廣場上,兩人來回走動尋找搶劫目標。
20分鐘後有一老一少兩人提著包在一個電線杆子底下蹲下來。
他們放下提包旁若無人的開始數錢。
白寶山過來看了一眼,發現包內錢的數額巨大。
於是他當街將藏在包內的81式自動步槍取出,然後將54式手槍交給吳子明。
之後白寶山大步朝那兩人走去。白寶山開出了第一槍。
烏魯木齊市商貿城,在這裡一年四季聚集著大批的商客,他們往來於俄羅斯、亞塞拜然、哈薩克、吉爾吉斯斯坦等國,他們在這裡經營著各種買賣,同時也做著大宗的外匯交易。在這裡到處都可以看得見提著大包小包的私人切匯者,他們替商家把美元換成人民幣或者把人民幣換成美元或者其他外幣,從中獲取幾厘錢的差價。這些人提包里裝的少則幾萬元人民幣,多則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槍聲驚動了廣場周圍做買賣的人,現場一片混亂。
白寶山舉著槍大步朝那個背藍包的青年追去,在追趕途中,白寶山遇到人就開槍。
白寶山追上了背藍包的青年,開槍將其打死,然後搶走了他身上的藍色提包。
搶錢得手後,白寶山往商貿城方向走去,為了擺脫後面的追緝,白寶山和吳子明一邊撤退一邊開槍,一直退到新疆大學附屬中學。
一群正在操場上踢球的學生聽到追趕聲朝他沖了過去,但是喪盡天良的白寶山再次開槍,打死了兩名年僅17歲的學生。之後白寶山越過一面圍牆,消失在圍牆後的樹林中。
之後警方調查得知,白寶山和吳子明搶走的手提包里裝了將近140萬元人民幣,不過和他們搶的錢比起來,更令人震驚的是,他們在現場開了14槍,奪去了7條人命。
不久之後,新疆賓館廣場發生特大持槍搶劫案的消息像一顆重磅炸彈,震驚了整個烏魯木齊市,也震驚了各級公安機關。這個案子作為1997年中國十大刑偵案件之首,被永久記錄在新中國的刑偵史上。
當地時間中午12點,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接到了電話報警,幾分鐘之後,天山分局的刑警和武警陸續趕到現場。
警方根據目擊者的描述經過反覆比對做出了這樣一張畫像。
這是白寶山本人。
8月19日下午兩點,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召開緊急偵查會議,認為這起案件和之前石河子地區發生的幾起案件有共同特徵,決定併案。
警方經過多方查證,理清了偵查思路,將線索做出了如下分析:
第一, 作案的兩個人,一個是本地人,一個是河北人或北京人。
第二, 兩人騎著一輛帶著黑色油箱的摩托車。
第三, 車身很乾凈,可能兩人就住在147兵團附近。
第四, 矮個子的人可能是147兵團的人。
與此同時,負責子彈痕迹鑒定的人員發現,遺留在現場的子彈編號為75-81,且很可能是從81式自動步槍打出來的。於是新疆的幾起案件就可以和北京的幾起案件併案,這對破案將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5)新疆天池殺人焚屍案
1997年8月30日,新疆各路警力集中在石河子地區147團場,然而就在警方把主要偵查力量投向這裡的時候,案情突然發生了變化。
1997年8月31日下午,警方接到報案,阜康市天池風景區大鍋底處,兩位本地牧民在山坡發現一具無名男屍。
接到報案後,經前往的刑警調查發現,無名男屍為中槍身亡,在現場發現4枚54式手槍彈殼,從彈殼編號可以查出,子彈系149團民警被搶的子彈。
另外,無名男屍臉部被汽油中度焚燒,一時無法辨認出身份。
1997年8月26日,白寶山在新疆天池將吳子明殘忍殺害。
事後白寶山在訊問中是這樣供述的:
我勸過吳,我說那些錢不能花,一花非丟了性命不可,他就是不聽,總惦記著分錢,那時我就想了,為了保全我自己,我必須殺人滅口。
4.覆滅
早在1983年,白寶山就因為盜竊罪,被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兩年以後,一個同犯將他揭發,說他不僅盜竊,而且曾經攔路搶劫,案子發回去重新審理,結果白寶山被加刑10年。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他的妻子帶著一對龍鳳胎兒女離開了他。這件事對他的心理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吳子明可是和白寶山一起從監獄裡混過來的,對白寶山這番心思他就沒有一點察覺嗎?他就這麼傻乎乎的相信這個曾經殺害自己獄友的白寶山嗎?當然不是,吳子明早就感覺到白寶山要對他下手,所以他提前給自己留了條後路。
他留下了一個偵破白寶山案的關鍵物證,一個老式的筆記本。裡面幾乎都是空白的,但是其中一頁上寫著兩行字:白寶山,石景山區模式口;謝宗芬,四川省宜賓縣。
在和白寶山實施搶劫之前,吳子明就把這個筆記本交給了他的堂弟。並說明:我要和朋友出去一趟,如果十月份還沒有回來的話,就說明我已經不在人世了,到時候,你就拿著這個筆記本去報案,這上面有我那個朋友和他女朋友的地址。
1997年8月31日,白寶山和謝宗芬走出了北京火車站,就在那一天,被他殺害的同伴吳子明的屍體被警方發現了,從那具已經開始腐爛的屍體上,警方嗅到了白寶山的蹤影。
當天下午,白寶山回到了北京他母親的家裡,位置在石景山的模式口,他把槍和錢藏好以後,洗了個澡,換上了乾淨的衣服,騎上自行車到外面兜了一圈。可見白寶山當天心情非常的好,但他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幾天以後一封從新疆來的電報讓他徹底走到了末路。
電報是發給北京市公安局的,上面有這樣的內容:
北京市公安局二處,經我局調查,發現北京調犯白寶山已刑滿釋放,曾在1997年7到8月間在我市出現,經辨認,白寶山與模擬畫像中的犯罪嫌疑人畫像之一相像,請協查,並將結果速告我局刑警大隊。
落款是新疆石河子公安局,時間是1997年9月5日。
9月5日晚上7點多,北京市公安局刑警隊的三名偵查員,在一名派出所民警的帶領下,來到石景山模式口一棟住宅樓,敲響了白寶山家的門。考慮到白寶山手裡有武器,警方決定以戶口問題為理由誘捕白寶山。
開門的正是白寶山,顯然他毫無防備,天氣很熱,他穿著一條大褲衩,民警對他說:「你的戶口辦下來了,現在你跟我們去一趟派出所填個表。」白寶山問:「現在就去啊?」民警說:「對,現在就去,這事不能再拖了。」
這些對話應該很正常,但是白寶山是個專業的罪犯,他馬上就有了懷疑並且明白了是怎麼回事。他說:「好吧,那我回屋穿一下衣服。」
白寶山把那把搶來的54式手槍就放在裡屋的抽屜里,而且還頂著火,現在他只要把槍從抽屜里拿出來他就有逃跑的機會。
可就在白寶山要拉開抽屜的時候,一個意外出現了,他母親走了進來。看到母親走進來,他剛要拉開抽屜的手停住了,也就是在這一剎那他改變主意了。
白寶山後來交代,他本來要拿槍打死警察,可是看到母親走進來,他下不了手,他不忍心當著母親的面殺人。就這樣白寶山放棄了反抗的念頭,他穿好衣服對母親說:「民警同志要我跟他們去辦戶口,完事就回來。」然後他跟著警察出了門。
在他母親面前,他表露出了最原始的人性。
白寶山被捕後,經過長達8個小時的審訊,於9月6日開始交代自己犯下的所有罪行。與其同時,警方連夜搜查,在柜子里搜出一支已經上膛的54式手槍,子彈64發,現金110萬元。
凌晨7時,專案組偵查員驅車前往河北徐水,在火車站附近鐵道護坡處起獲56式半自動步槍,不久在新疆起獲81式自動步槍。
面對所有證據,白寶山供認不諱,同一天,謝宗芬在四川老家被捕歸案。
至此,白寶山系列持槍殺人案徹底告破。
1997年12月3日,白寶山、謝宗芬被押解到新疆接受審判,在白寶山犯下的一系列惡性案件中,最殘暴、血腥、傷亡人數最多的就發生在新疆烏魯木齊。
1998年3月3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槍支罪、搶劫公民財產罪判處白寶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處同案犯謝宗芬有期徒刑12年。
1998年4月,一聲清脆的槍聲,結束了白寶山罪惡的一生。
聲明以上圖片和內容均來自公開網路。
文案來源:(北京電視台檔案欄目)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I1MTkyNDI0.html?from=y1.2-2.4.45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I1NTQ5MTA0.html?from=y1.2-2.4.46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I1ODQ3MTQw.html?from=s1.8-1-1.2
圖片來源:(電視劇《末路1997》)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A0Mjc2NTY0.html?from=s1.8-3-1.1
真的非常感謝丁勇岱老師(飾演白寶山)的表演,真的相當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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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景山八女被殺案
看過《重案六組》第一部的人都還記得第二集一開場的高能畫面~
沒錯,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件。
沒錯,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件。1999年5月30日凌晨4時左右,兇殘殺人惡魔亂刀殺死八名女僱員,這是北京市建國以來最大兇殺案。案發後,當北京市局刑偵處的刑警、法醫、痕檢、技術人員以及八角派出所、石景山公安分局的刑警陸續趕到案發地點,所有的警察都被眼前的慘狀驚呆了,小3居室屋內瀰漫著濃烈的血腥味,牆上、地下、床上一片血紅,屋裡居住的7名女子全部遇難,倒在牆根下,卧在床鋪上,全部是被同一利刃所害,樓前停著的一輛「面的」車頭前,也躺著一位女子,總共8人,最大的24歲,最小的17歲,加起來被捅了百餘刀,場面極為慘烈。
目睹暴行的公安民警義憤填膺,發誓儘快捉拿兇犯,嚴懲殺人惡魔,為死者申冤。「5.30」專案組迅速成立。
咳咳,以下是案件現場勘查的照片,首先聲明,這些照片均來自網路。(侵刪)
經現場勘查,屋內門窗完好,翻動不大,一報紙包的兩萬餘元錢以及死者包內的手機等貴重物品沒能拿走,地面有兩種足跡,一是血襪印,一是血拖鞋印。
經現場勘查,屋內門窗完好,翻動不大,一報紙包的兩萬餘元錢以及死者包內的手機等貴重物品沒能拿走,地面有兩種足跡,一是血襪印,一是血拖鞋印。針對現場情況,首先是查明死者身份,其次是反覆細緻地勘查現場。信息很快反饋回來,8名女子系福建省XXX工藝品有限公司駐北京辦事處的職工,23號院既是宿舍又是辦公室,8人在北京某商場租賃的首飾櫃檯做導購小姐,其中一人是該公司駐其他省市辦事處的職員,案發前一天剛到北京。
經過技術人員的鑒定,很快鑒定報告也出來了,現場還發現了一個與眾不同的血跡,這個血跡包括血襪足跡也不是8個女子的,會是誰呢?
經過技術人員的鑒定,很快鑒定報告也出來了,現場還發現了一個與眾不同的血跡,這個血跡包括血襪足跡也不是8個女子的,會是誰呢?首先,偵查人員進行了現場重建,還原了當時八個女孩的死亡過程,確定了兇手的基本特徵以及作案軌跡。
首先,偵查人員進行了現場重建,還原了當時八個女孩的死亡過程,確定了兇手的基本特徵以及作案軌跡。同時專案組對樓內所有住戶進行訪問後,一位住樓內的中年男子趙連榮納入了警方的視線。
同時專案組對樓內所有住戶進行訪問後,一位住樓內的中年男子趙連榮納入了警方的視線。趙連榮37歲,就住本樓二層的4號,是住在3號的被害女子的鄰居。
專案組在發案樓調查時,各家都不同程度地反映聽到了呼救聲和乒乒乓乓的響動,而當晚在家的趙連榮卻說:「什麼也沒聽見」。再問得多點,趙慌慌張張支支吾吾地嘴裡像含了棗核說不清楚。
專案組在對其進行足跡核對時,家家戶戶予以配合,而趙卻離家外出,回來後見躲不過去,便露出極不滿意的情緒,留足跡時提著腿、勾著腳,就是不願往下踩,偵查員乾脆讓他:「上樓」,趙本能地哆嗦起來。
專案組在對其進行足跡核對時,家家戶戶予以配合,而趙卻離家外出,回來後見躲不過去,便露出極不滿意的情緒,留足跡時提著腿、勾著腳,就是不願往下踩,偵查員乾脆讓他:「上樓」,趙本能地哆嗦起來。足跡取到了,經核實,他的足跡與發案現場、樓梯處以及室外滯留的血足跡吻合。
足跡取到了,經核實,他的足跡與發案現場、樓梯處以及室外滯留的血足跡吻合。血足跡得到確認,如果是趙的,那他應該有傷才對。偵查員們對其仔細觀察,發現他的頭部、面部、四肢均完好無損。再傳他。
偵查員們是在趙的父親家,將他「請」走的。面對偵查員,面對偵查員突然令其脫去衣服的命令,他慌了,一直不動,終於,額頭的虛汗滲了出來。「給……給我一支煙吧……能不能再……再給我杯水……」,偵查員遞過一支煙,又倒了兩杯熱水給他。咕嘟、咕嘟,80℃水溫的熱水,趙連榮絲毫不覺,慢慢地他解開衣服,腿部有一處新鮮創傷,隨之,從他嘴裡,道出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這裡還要交待一句,當專案組將趙連榮抓獲時,他腳上穿的黑色線襪竟還是他作案時穿的那雙。
偵查員們是在趙的父親家,將他「請」走的。面對偵查員,面對偵查員突然令其脫去衣服的命令,他慌了,一直不動,終於,額頭的虛汗滲了出來。「給……給我一支煙吧……能不能再……再給我杯水……」,偵查員遞過一支煙,又倒了兩杯熱水給他。咕嘟、咕嘟,80℃水溫的熱水,趙連榮絲毫不覺,慢慢地他解開衣服,腿部有一處新鮮創傷,隨之,從他嘴裡,道出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這裡還要交待一句,當專案組將趙連榮抓獲時,他腳上穿的黑色線襪竟還是他作案時穿的那雙。趙連榮37歲,就住本樓二層的4號,是住在3號的被害女子的鄰居。
趙連榮高中畢業後干過臨時工,後在某機床廠當了一名工人。愛人是23號院的小區話務員,膝下有一5歲入托的男孩。據趙所在單位的領導介紹,趙的工作表現還可以,沒有犯罪前科和劣跡,但此人性情內向,不善言談,什麼事都悶在心裡。
1998年夏秋之交,8位姑娘租住了他隔壁的3居室後,見姑娘們每天漂漂亮亮地出來進去,見了面還和他禮貌性點點頭,趙便打聽她們的來頭。打聽後得知,幾位姑娘來自福建是北京某大商場的導購員,從事首飾、珠寶生意。趙居住的中居室東南屋的窗口正對著女子宿舍的陽台,趙連榮探探頭便能對姑娘們的舉動一目了然。趙發現,姑娘們住的屋子陽台雖然密封,涼台的窗戶卻總開著,涼台的大門甚至徹夜不關。
1999年5月30日凌晨3時許,趙連榮為謀取錢財,戴手套、持尖刀、脫鞋著襪,從其家的南屋外窗檯躍到隔壁的福建省XXX工藝品有限公司女工集體宿舍的陽台,並潛入南屋內,持刀先後猛刺居住在此屋的福建省XXX工藝品有限公司僱員李XX(女,時年24歲)、江XX(女,時年22歲)、王XX(女,時年17歲)、吳XX(女,時年20歲)、徐XX(女,時年20歲)頸、胸等部位,造成5人的頸動靜脈和心肺分別被刺破導致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
此後,趙連榮又竄至該屋北側的卧室內將該公司僱員肖XX(女,時年22歲)刺傷,肖受傷後跑出室外在樓下奮力呼救,趙連榮遂持刀追殺到該樓外東側將肖撲倒,向其頸、胸等部位猛刺數刀,造成肖被刺穿胸壁傷及兩肺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隨後,趙連榮又返回集體宿舍的作案現場,在客廳門口向正在打電話求救的該公司僱員陳XX(女,時年21歲)的頸、胸部位猛刺數刀,造成陳因被刺穿胸壁傷及心肺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此時,趙連榮又發現在北側卧室內的該公司另一名僱員薛XX(女,時年24歲)欲關門躲避,遂將房門撞開,持刀猛刺薛的頸、胸等部位,造成薛因被刺穿胸壁傷及心肺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此後,趙連榮對當時已受重傷,但尚未死亡的被害女子們又逐一補刀,將她們全部殺死。趙連續殺人後在現場未搜尋到錢財才逃離現場。
1999年6月18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趙連榮犯故意殺人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1999年6月18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趙連榮犯故意殺人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趙連榮為謀取錢財,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接連殺死8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性質極為惡劣,情節、後果均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和民憤極大,實屬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必須嚴懲。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趙連榮犯有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指控的罪名成立。至於被告人趙連榮的辯護人提出應認定趙連榮的行為構成搶劫罪的問題,經庭審證實,被告人趙連榮連殺8人,其中,當被害人肖XX被刺傷跑出宿舍呼救時,趙連榮持刀追殺,在該樓門口外將肖殺死。爾後,又返回作案現場將身受重傷尚未死亡的被害人補刀殺死。上述行為均說明趙連榮在主觀上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且罪行特別嚴重;趙殺人雖為謀取錢財,但在本案中殺人罪明顯重於搶劫罪,依照重罪吸收輕罪的法律原則,趙連榮的行為依法認定為故意殺人罪是正確的,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採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第57條第1款、第64條的規定判決:1、被告人趙連榮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隨案移送證物分別予以沒收或發還。
一審判決宣告後,在法定期限內被告人趙連榮沒有提出上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將本案報送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進行死刑複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授權高級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規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了核准對趙連榮判處死刑判決的裁定。
本案是建國以來發生在北京地區最大的一起惡性兇殺案件,趙連榮為謀取錢財,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且手段極為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和民憤極大,必須嚴懲。1999年7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遵照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的命令,已將殺害8名外地「打工妹」的罪犯趙連榮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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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京最大兇殺案揭秘 連殺八女案發現場實拍
說說電視劇里的真實案件---99年石景山8女兇殺案
【國產】重案六組第一部 全32集 【2000】(2)_完結劇集
這個案件被稱為21世紀最讓人不解的殺人案!
請注意,不是「離奇、著名、殘忍」,而是「最讓人不解」的殺人案,這個案件的相關信息已經上了維基百科:Death of Gareth Williams。
這樁殺人案的主人公叫做加雷思·威廉斯(Gareth Williams),他是著名的軍情六處MI6一名從事解碼工作的數學家,也有人說他是一名情報分析員,總之,是做秘密工作的,跟他聊多了會被請去喝茶的主。
2010年8月23日,他被發現死在位於倫敦的公寓時,他一絲不掛的屍體蜷縮在一個放在浴缸里的運動包內,浴缸里沒有任何其他東西。。
和偵探電影的情節一樣曲折的是,這個包被上了鎖,但是開鎖的鑰匙卻在包里,在腐爛的屍體下方。
看到現在,這樁案件給人的感覺,十有八九是他殺吧?可是,警察經過深入的現場勘查,先得出了一個結論:
沒有證據表明公寓有任何掙扎、搏鬥、破門而入、清除移除犯罪記錄的任何痕迹,總之,他殺的可能性不大。
「經過驗屍,我們採用不同方法進行調查,案情的一些方面也變得更明朗了,」負責警方調查的助理副局長馬丁·休伊特(Martin Hewitt)在聲明中說,「現在,在調查的收尾階段,根據證據或者說由於我們無法找到某些確鑿證據,我們認為更有可能的是,加雷思死亡時沒有他人在場。」
因此,警方目前表示,他們認為威廉斯當時非常可能是孤身一人,是他把自己鎖在了袋子里,試驗逃脫術或進行捆綁性虐時意外死亡的。驗屍官在2012年的調查發現,有證據表明威廉斯曾訪問大量關於捆綁性虐和幽居癖的網站,這些都與關在密閉的空間里尋求性刺激有關。
可是,警方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沒法證明一個人能把自己鎖在這樣一個袋子里...
這上鎖的難度實在太大!
這上鎖的難度實在太大!折騰了這麼多年,英國警方還是沒有給出任何讓人滿意的結論,由於威廉斯特殊的間諜生活,這個案件受到了媒體的廣泛關注,激起了人們的興趣,各種陰謀論甚囂塵上——MI6暗殺,國外間諜機構暗殺,甚至跟俄羅斯情報機構乃至普京都扯上了關係,說是威廉斯破解了他們的核心密碼以致被殺。
總之,按照警方的說法,儘管一直備受關注,然而經過這幾年的調查,「還有很多問題沒找到答案」。
總之,按照警方的說法,儘管一直備受關注,然而經過這幾年的調查,「還有很多問題沒找到答案」。於是,這個看似簡單的殺人案,持續成為不解之謎,成為「21世紀最讓人不解的兇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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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十大狠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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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狠人全部更新完畢
10,邱興華。 殺11人 傷3人
9,石悅軍。 殺12人 傷5人
8,胡文海。殺14人 傷3人
7,白寶山。殺15人 搶劫人民幣140多萬元
6,黃勇。殺17人 將自己家中的麵條機改製成殺人的器械,取名所謂的「智能木馬」
5,張君。殺死21人 殺傷20人 持槍搶劫金店運鈔車和銀行共12起
4,雷國民。殺死23人 專劫銀行的金庫3,王興平。殺42人,傷300多人 黑勢力老大
3,王興平。殺42人,傷300多人 黑勢力老大2,楊新海。殺67人 中國紀錄的保持者姦殺67人
2,楊新海。殺67人 中國紀錄的保持者姦殺67人1,靳如超。殺108人 騎著三輪車 一個晚上炸5座樓(圖片引自網路)
1,靳如超。殺108人 騎著三輪車 一個晚上炸5座樓(圖片引自網路)十大案犯中最特殊一位,我著重講述
山西殺人犯胡文海的最後一段話8加6_視頻在線觀看,裡面有整件案件報道和胡文海作案心理過程胡文海,1954年11月11日出生,煤礦老闆,因承包煤礦失敗,上訪村支部人員貪污未果,而於2001年10月26日晚上持槍殺村幹部及與之有過節的群眾,致14人死亡,2002年1月25日被執行死刑。
案發時間:2001年10月26日晚
案發地點:山西榆次
受害人:村幹部及與之有過節的群眾,共14人
2001年10月26日21時許,晉中市榆次區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在自家門前開槍打死村煤礦銷售員李繼,並勒令旁邊的劉海旺用消防斧將原村支書胡根生劈傷。之後,胡文海又開槍射擊,再傷胡根生,胡根生裝死逃過一劫。劉海旺傷人後,因恐懼逃走。胡文海孤身一人,持雙管獵槍繼續報復殺人。他依次來到村會計張敬林家,殺死其妻和次女。到光棍漢高彥蘇家,殺死高彥蘇;到前村長冀金堂開設的小賣部,殺死冀金堂,打傷其妻胡拉弟;到村民胡福龍家,殺死胡福龍及其妻;到村民胡三計(也是胡文海的本家大伯)家,殺死胡三計、他的兒媳以及兒媳的兩個妹夫;到村煤礦礦長劉海生家,打傷劉海生;到前村支書李利生家,殺死李利生及其妻女。在不到3個小時的時間內,胡文海相繼槍殺14人,槍傷3人。
2001年12月25日,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0·26血案」,併當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殺人罪、私藏槍支彈藥罪,兩罪並處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海旺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胡青海(胡文海的二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下面是胡文海在法庭上最後說的話:
警察:知道為什麼逮你嗎?
胡文海:知道,殺了點人。
警察:殺了一點?你殺了十四個!
胡文海:不止十四個吧?
警察:那你說多少?
胡文海:我記著是十七個。
警察:死了十四個!
胡文海:我不記的還有活的,我都撥拉過,看誰象沒死的,就再給兩槍。--那就是沒殺凈。
警察:你知道後果嗎?
胡文海:(滿臉媚笑)知道、知道,我得給人家抵命。
警察:後悔不後悔?
胡文海:咋不後悔,有個娃娃不該殺人家,你們一說,才知道人家是串門的。再就是該殺的沒殺凈。
警察:你還想殺誰?
胡文海:就那幾家的男人。
警察:你為啥殺人家?
胡文海:他們當村支書和村主任時,三年揮霍貪污了至少五百萬。三個煤礦讓他們賣了兩個。我到鎮上告狀沒人管。他們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抬死我。99年6月19號,我到地里澆水,xxx兄弟(其中一個滿門被殺)借口和我吵架,往我頭上劈了三鐵鍬,我縫了幾十針。要不是頭硬早讓他們劈死了。xxx(村支書)派人找我,要出錢私了,我不幹。從那時起,我就起了殺心了,本來準備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時都看春節晚會,能殺乾淨。6月19號,我把xxx(支書)和村會計叫來,讓他們寫貪污了多少,他們不幹,這時外面有警笛聲音(路過的警車),xx(會計)就氣粗了,指著自己的腦門說『文海,有本事朝這裡打』。我就給他腦門上一槍,把他打死了。他還以為我不敢。沒有辦法,只能提前動手。 …當記者問他後悔不後悔時,他理直氣壯的回答:不後悔,一點不後悔!就是遺憾,沒有把該殺的都殺了。遺憾沒有死凈的話,胡文海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到。據分析,是擔心給他父母妻兒留了後患。記者問他為什麼連孩子一起殺時,他蠻有道理的講:不把他們也殺了,他們長大要欺負我家娃娃…… ……
第一被告人胡文海依法定程序在最後陳述中說到:「我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我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正直善良的人,為此,我不斷的去努力去實現自己的理想,自己從小時候起的性格就是仗義執言.敢做敢為。村裡的那些無權無勢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處,有時,我就成了他們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近年來,歷任村幹部貪污行賄. 欺壓百姓,村裡的小煤礦(村民冒著生命危險)等企業上交的 400餘萬元被他們瓜分。4年來,我多次和村民向有關部門檢舉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共安全專家.紀檢.檢察.省.市.區的官老爺們給盡了我們冷漠與白眼……。可是,我們到那裡去說理呢?誰又為我們做主呢?我去公共安全專家機關報案,那些只掙著工資的人民的公務員開著30多萬元買的小車耀武揚威根本顧不上辦案,甚至和村幹部相互勾結欺壓老百姓……。
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來維護老百姓的利益了......。實際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萬元,我完全可以不管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訴我不能這樣做,我不能對此置之度外,官逼民反,我不能讓這些蛀蟲們再欺壓人了…...。我知道我將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夠引起官老爺們的注意,能夠查辦了那些貪官污吏,我將死而無憾,否則我將變成厲鬼也不放過他們……「聽眾席上爆發出一陣掌聲,審判長急忙制止````
晉中市公訴機關及法庭將胡文海殺人的原因定性為「報復殺人」;而胡文海則始終認為自己做的是「除掉貪官」之「義舉」。
引自山西殺人犯胡文海 庭審視頻的最後一段話
有人為其寫下以下一段文字
佚名
史記: 建國53年,有山西一善者,乃胡文海.屠貪吏3戶,及家眷者十四。於法 當誅。案決,衙內請其終詞,言:吾一生行善,然屢因行善而惡貪吏,吏均計而欲奪吾軀。夫吾之軀終需為人所奪,當奮而請命於民,屠酷吏,盡吾之善行,乃不違吾之志也。 言畢,聽者皆應。其情流於市井,國人均嘆曰:何其勇哉。 奈何有違於法,今身死而名不裂。酷吏以此為典,警於後世,恐無出其右者
史記·胡文海列傳 @好事佬V
胡文海者,昔晉陽人氏也。其地民風強悍,多慷慨悲歌之士。文海為人豪爽,性耿直,家素饒。少慕俠,嘗仙游與齊魯,每以行俠為樂,鄉人視之迂,而冠之「胡大俠」之號。
初,公嘗與鄉人野遊,適值花朝,春和景明,道如轂,人如織;更有閨中女兒三五成伴,嬉笑而行。途有市井薄男狎言戲之,文海怒而斥。恃之眾,圍之。文海怒,飽以老拳。彼眾己寡,然文海未懼也,雙目炯炯,聲若雷鳴,眾畏而退。
及壯,娶妻汪氏,性喜操家,時貨物於市,經年累月,積資甚廣。時晉陽礦產巨豐,富者涎其利,私金以官府,故得承包之。民憤之,招文海聯名以上告,弗准,復告,吏大怒,拘數人,文海亦在其中。
至數月方釋,富者陰感文海為首,誘之利,不受,羞怒而去曰:「汝不畏死乎?」文海笑曰:「生死等閑事爾,汝平日魚肉鄉里,今有本事,但來取」富人聞之愈恨,而惡念頓生。
先是,富者弟借故尋釁,屢犯文海田,汪氏性善,忍讓數回而文海未知。弟又惡言以文海,文海怒,詰之。弟劈之以鐵鍬,正中其頭,血流如注,人事不省,鄰人皆以身亡。送至醫院,縫一十七針,卧數月方愈。文海入城訟理,眾吏皆推諉不授,數月未果。文海怒其暴虐,殺心熾生。其時已近除夕,天寒地凍,爆竹聲然。文海藏一火統於氅中,踽踽至富者家。富家正鼓樂齊鳴,大宴賓客。坐上皆污吏,往來無清風。文海趨前責之,富人怒而搡,文海拔統長立,富者仰天大笑,探頭至統口譏曰:「汝有種,但擊此」文海憤而放之,富人命喪九泉。眾畏而逃,文海擇惡吏而追殺之,共計一十二人。
嗚呼,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其志也!予觀文海事件,皆由惡吏而生。昔有武都頭血洗鴛鴦樓,今有胡文海威震晉陽城,然二者結局迥異也!惜哉!可使文海早生千年,水泊梁山又多一好漢矣。
對於胡文海最後庭審一段話有異議的該看看這裡生不逢時胡文海--觀點--人民網,人民網佐證,你們認為有問題可以拿出證據。
邱興華,1959年1月1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身高1.65米,陝西石泉縣農民,以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邱興華妻子說其有精神病史,多名教授發表公開信請求對邱興華進行精神病鑒定,二審開庭維持一審裁定,沒有對邱興華進行司法精神病鑒定。
案發時間:2006年7月15日
案發地點:漢陰縣平梁鎮鳳凰山山頂上的鐵瓦殿
受害人:6名管理人員及4名香客被殺,死者9男一女,年齡最大63歲,最小的13歲,死者中擔任道觀住持的熊萬成雙眼被割,心、肺被掏出,且被下鍋炒熟,切成片放在盤中,其餘死者則屍身完整。
2006年6月18日至7月2日,邱興華與其妻何冉鳳先後兩次到陝西省漢陰縣鐵瓦殿道觀抽籤還願。期間,邱興華髮現兩塊刻有自己先祖名字的墓碑被鐵瓦殿道觀用做踏板,便將此兩塊墓碑取起移往牆邊靠放,遭到道觀管理人員宋道成的反對和辱罵,雙方發生爭執,爭執中邱興華認為道觀住持熊萬成還有調戲他妻子的行為,因此產生殺人滅廟的惡念。
7月14日晚,邱興華趁道觀內管理人員和香客熟睡之機,持斧頭、彎刀,將陝西漢陰縣鐵瓦殿內熊萬成、工作人員和香客等10人殺死,作案後邱興華燒殿潛逃。
此後邱興華竄逃至湖北,在一臨時工棚內,持鐵鏟將工人周建平劃傷,搶走黑色背包。隨後竄至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萬福店農場魏崗村村民魏義凱家,騙取信任後趁其家人休息時砍傷三人,搶走現金,致魏義凱死亡,其妻,其女重傷。
8月2日回到老家,被村民發現其在山間活動並立即報警,300多名警民趕赴一心村對邱興華進行合圍封鎖。
邱興華賞金這時已漲至十萬
8月19日晚,邱興華返回其在市佛坪縣大河壩鎮五四村三組租住的房子敲門時被4名民警當場制服抓獲歸案。
邱興華對話實錄
12月8日陝西「殺人惡魔」邱興華案件二審開庭。
一夜之間殘殺10人不留活口,又在第二天從容移屍的邱興華是怎麼變成「惡魔」的?記者通過一審前後對邱興華的採訪整理出與他的對話實錄,希望能為研究人士提供參考。有心理專家分析這些對話認為,邱興華犯罪有情、仇、報復社會等綜合因素,這種心理的成因是他幾乎不與人交流,導致性格狂燥,心理不健康。
邱興華 資料圖片
問:當晚道觀里和你有過節的就是一兩個人,你為什麼殺那麼多人?
邱興華:當晚我殺熊萬成之前把其他人的房門都打開了,這樣他們聽到我殺人的聲音就可以跑掉,但是他們一個都沒有跑,聽到聲音的人起來和我搏鬥,那個小孩我本想放他一條生路,但他和我搏鬥,我只有把他也殺了。(按:邱興華的這個說法不能得到辦案民警的認可。據介紹,當晚邱興華殺人速度非常快,總共時間可能30分鐘左右。他把人殺死之後也許感到害怕,到鐵瓦殿外去透氣。他回來時發現那個孩子和他爸爸沒有死,他們爬到了門口,邱興華又拿起一隻木棒將他們打死。)
問:別人認為你心理素質很好,殺人很冷靜,但我認為你心理承受能力很差,你怎麼看?
邱興華(臉變得通紅):我殺了人再做狼狽不堪的樣子會影響我的形象,所以要殺就狠一點。我不想殺了那個12歲的孩子,殺他的時候我哭了,因為我的兒子和他年紀差不多。
問:在審判中,人們看到你甚至會露出笑容,你怎麼解釋你的笑呢?後來,你在拿走廟主的錢後,還在一個硬皮日記本上把錢的面額分別作了記錄,將筆記本放在廟上正殿南面的矮牆上。你為什麼這麼做?
邱興華:我是笑過。笑是因為熊萬成死在我的刀下罪有應得。我在法庭上看到死了的熊萬成被我砍的那個樣子的照片,覺得很欣慰,直到現在我還覺得高興。我看到熊萬成肝臟被挖出來,感到高興。但其他的人還是不該殺。寫借條是因為這是功德款,所以我要記個帳,我不能胡拿人家的錢。但騙來的錢我也可以拿來用。這個廟我還要燒了,他們不能再拿這個當招牌,不能再騙別人。
問:一審判了死刑你有沒有思想準備?
邱興華:對死我有充分的思想準備,不怕。受害人認為我冷血,我不承認我是一個冷血動物。我給別人、社會、包括我自己帶來了不可用語言表達的痛苦,但這個世上沒有後悔葯,我現在只有讓大家把我作為反面教材。我要告訴人們有什麼事情向上反映,並且自強不息。
引用自新華網
石悅軍,出生日期不詳,1974年左右出生,個體屠宰戶,犯故意殺人罪,結果,死刑。
一個不愛說話的「老實」人,一個賢惠女人的丈夫,一個疼愛孩子的父親,一個擁有新房、新車的35歲吉林農 民,6天之間竟連殺12人,殺傷5人,釀成了震驚全國的「吉林血案」,在其屠刀下不幸遇害的有古稀老人和兒時的惟一玩伴。
案發時間:2006年9月24日
案發地點:吉林省通化市
受害人:殺死12人,致傷5人,一名重傷者不治身亡
23日,屠夫石悅軍和李振軍(系二密鎮露天農貿市場的承包人,市場管理負責人)等人在鎮上一羊肉館裡喝酒,然後幾個人就在那裡玩牌。24日,凌晨1時,石悅軍才與李振軍等人一起開車離開。人們在通柳快速公路距二密鎮約6公里處的排水溝里發現了李的屍體,後來才知 道,李系被石悅軍所殺。
9月27號兇案再次發生,讓警方倍感壓力,但由此專案組也確定了犯罪嫌疑人石悅軍的藏身區域。
9月28號,公安部發出A級通緝令,懸賞5萬元緝拿犯罪嫌疑人石悅軍。
29日凌晨5時許,距石悅軍家僅2公里的呂家堡子居民劉某聽見鄰居老趙家傳來「救命」聲,趕去一看,兩個老人已倒在血泊中,石悅軍手持殺豬刀正在狂扎趙家14歲的留守孫子。劉操起頂門杠與石搏鬥,石轉身逃跑,劉忍痛報警。
9月29日中午12時許,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在柳南鄉呂家堡附近的玉米地中發現石悅軍,迅速合圍將其一舉抓獲,當場收繳作案兇器。
庭審
石悅軍承認殺12人 稱還要再殺5人
辯護律師認為,石悅軍無前科劣跡,歸案後能如實交待罪行,有悔罪表示,請法庭酌情從輕判處。
公訴人:你從什麼時候產生殺人的想法的?
石悅軍:今年5月李振軍承包殺豬點收費不公平的時候。
公訴人:你當天去二密鎮就是為殺人嗎?
石悅軍:不是,是殺豬。遇到那個機會,被逼到那個地步了。走到半路李振軍伸手在後面取東西,我以為是拿刀,我不殺他,他就要殺我。
公訴人:為什麼要殺王玉良一家?
石悅軍:我想殺一個也是死,不如把得罪我的全殺了。
公訴人:第一次作案後為什麼不選擇逃跑而繼續殺人?
石悅軍:殺人滅口後逃跑時更安全。
公訴人:買了鼠藥第一次作案後為什麼沒喝?
石悅軍:還有幾個想殺的,沒殺呢,想殺完了再死。
公訴人:你還想殺誰?
石悅軍:現在好像記不清了。
公訴人:你曾在公安機關詢問時說過還要殺5人,你為什麼要殺這些人?
石悅軍:應該有仇吧,都是平時打過架什麼的。
在為自己進行辯護時,他說自己並不是無故殺人,如果不是被人逼得沒辦法也不會殺人,他殺人有錯,但不是殺人惡魔、殺人狂,他不是想殺人,自己家不也是家破人亡嗎?
嫌犯願儘快伏法謝罪
庭審即將結束時,審判長宣布被告人石悅軍進行最後一次陳述時,石悅軍沉默了一會兒說:「既然殺了人,我也沒有什麼可說的了,就是請求法院快速判決,處理。殺人償命,欠債換錢,我今年殺的人,就請法院在今年判決我,槍斃我,不要拖太長時間。」石悅軍的妻子和母親聽到石悅軍的陳述,兩人表情十分痛苦。兩人面對受害者家屬一臉木然,庭審後,兩人沒有接受記者採訪,匆匆離去。
最後有白寶山列傳詳述了白寶山犯罪的事件,可直接看。
白寶山,
1958年11月06日,小學文化,工人家庭,犯罪行為17死15傷,結果死刑
白寶山是重大連續殺人案犯人,是一個在中國刑偵史上有坐標地位的殺人犯;河北徐水人,曾居住於北京石景山區。自1982年12月起多次盜竊、搶劫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後改判為十五年有期徒刑,使白寶山產生了報復社會心理。白寶山在獄期間先後殺死兩名獄友,後白寶山提前釋放。
因出獄後生活不如意,白寶山產生報復警察等不良心理,於1996年3月31日打傷警察搶走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一把,隨後以此槍多次作案,殺死五名警察、打傷八名,隨後白寶山從北京轉到新疆繼續作案。
1997年9月5日被捕,1998年4月被處以槍決。白寶山於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持槍先後殺害軍人、警察和無辜群眾15人,搶錢140餘萬元,並在獄中先後殺害2人。他雖只上過三年學,但犯罪智商極高,具有高超的反偵查手段與射擊技術。此案被公安部列為1996年1號案件、1997年中國十大案件之首;被國際刑警組織列為1997世界第三要案;此案轟動了北京,轟動了警界、軍界,震動了國務院、中南海,影響遠達海外。
案件回顧
犯罪開始
1982年12月,白與張某在居民區盜竊晾晒衣服2件,價值10元。
1982年12月16日入室盜竊鳳凰牌自行車1輛,價值110元。
1983年,26歲
1983年1月21日,白與張某連續撬鎖3起,盜竊天鵝牌坤表1塊,舊皮夾克1件,真絲被面2塊,尼龍雙人蚊帳1頂,尼龍自動傘1把,女式高跟鞋等共70餘件,價值500元。
1983年3月8日被逮捕。
1983年9月9日,因搶劫、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1985年,28歲
在獄中被揭發出犯有餘罪,包括:
一、1982年12月17日夜,在古城前街某號院內,偷玉米3書包,被事主發現,追至門外。白用木棍猛擊事主頭部,致使顱骨線形骨折,頭皮裂傷,縫合9針。
二、1982年底,白夥同石某,在石景山綜合修配二廠一車間,盜竊手推車外胎170條,車軲轆兩個,價值3150元,運出銷贓,得款2855元。
三、1982年8月8日,白夥同石某,偷盜牡丹牌12英寸黑白電視機1台。
四、1983年1至3月,白夥同石某等,偷盜工廠倉庫內管件,閥門160件,價值1900元,偷盜圓木1根,銷贓得款500元。
北京宣武區人民法院判白寶山搶劫罪5年,盜竊罪7年,兩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1年,與前盜竊罪4年合併(自1983年3月8日起,至1997年3月7日止)。這次加判對白寶山刺激極大,對社會產生了巨大的仇恨。
1991年,34歲
被遣送到新疆石河子新安監獄服刑,成為一名「零星犯」,分配在監獄的草場內放牧,有自由和時間可以和獄友交流。努力學習武器知識,有時還將跑進監獄領地的羊扣押,要求牧民用彈藥交換。
1993年,36歲
年初,經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八師(即石河子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減刑一年。
9月,誘騙一名獄友李寶玉幫其扣錢,用鐵榔頭將其砸死,將屍體埋在山上事先挖好的坑內。事後對獄方說此人失蹤。白寶山成為最大嫌疑人,但獄方沒有找到證據及死者屍體,此事不了了之。獄方在牛棚頂棚上搜出白寶山藏的95發步槍及手槍子彈,白僅對此事做了交代。
1994年,37歲
1994年3月20日深夜,用鐵榔頭將熟睡的同宿舍的獄友傅克軍砸死,同樣埋入事先準備好的坑內,然後燒掉染血的死者的被子、褥子、枕頭。
1994年3月22日,警方開始調查嫌疑巨大的白寶山,並且有人報告看見白在清晨燒被褥。白在接受獄方調查時一直拒不承認,獄方始終沒有尋找到死者屍體,無法確認他已經死亡,又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無法給白寶山定罪。白寶山被單獨關押了125天,寫過保證書後,繼續回去放牛。
直至白寶山伏法後,根據白的交代,兩名北京調犯的屍體才被挖出,其中一具距牛棚牆壁不到半米。
1996年,39歲
1996年3月7日,如期提前一年獲得釋放。第一次釋放
1996年3月12日,回到北京,並帶回要挾牧民得來的3包步槍子彈(75發)和50發手槍子彈。回到北京後,向派出所警察申請辦理戶口受阻,對警察產生仇恨。[1]
批發了剃鬚刀在西單、香山、八大處等地擺攤銷售,成本100多塊錢,總是被城管懲罰、沒收,再次受到刺激。
由於十幾年來固執地認為自己的量刑過重,又迫切地想給孩子們掙大錢,再加上警察不給辦戶口、做小生意受到屈辱等事,使白寶山走上了通過暴力犯罪瘋狂報復社會的不歸路。
1996年3月31日,21:40,北京市石景山高井熱電廠,用鐵棍砸傷一名值勤的武警戰士,搶走無子彈的「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一把。
1996年4月7日,23:15,北京市西山八大處附近的裝甲兵司令部,向一哨兵連開兩槍,未搶到槍或子彈,受傷的哨兵搶救及時脫離危險。
1996年4月8日,0:15,距上一次作案僅一小時,乘坐一輛寶石藍色無運營證的出租麵包車,在高科技園區實興大廈附近遭遇正在巡邏的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隊的6名巡警,雙方發生槍戰,白寶山擊傷4名巡警後逃竄。
1996年4月22日,1:45,北京市丰台區八一射擊場,兩槍打死哨兵一名,由於哨兵只背著空槍套,沒有搶到武器。
結識同歲的、四川來北京做小生意的已婚女子謝某,兩人同居。
1996年7月,來到老家河北省徐水縣,偵查中國人民解放軍某師高炮團彈藥庫附近的人員、地理情況。當天返回北京。
1996年7月24日,徐水,將武器埋藏到兵營附近的一家水泥管廠與果園的交匯處。事畢返回北京。
兩天後(7月26日),第三次來到徐水,7月27日凌晨1時,槍擊三名哨兵,兩死一傷,搶走81-1自動步槍一支。逃竄後將武器掩埋在鐵道邊一個小磚窯邊。返回北京。
1996年8月初,與謝某一同回到謝某的四川老家,找人買槍,無果而返。
1996年9月初,與謝某一同到徐水取走「81-1」式自動步槍及全部子彈,將另一把「五六」式步槍重新掩埋好。
1996年12月16日,12:20,德勝門煙市,蒙面槍殺一名女攤主,搶得65170元,並擊傷街上的3名男子。逃竄至附近一個垃圾場,把錢、槍、搶來的包分別掩埋在垃圾場的幾個角落,從容地騎車到附近市場為其情婦批發了一些襪子,然後回家。
1996年12月18日,帶其情婦謝某取錢及槍。
自1983年入獄到1996年,白寶山共作案8起,殺5人,傷9人。新疆作案
1997年,40歲
春節後,白寶山與情婦謝某踏上罪惡的新疆之旅。來到石河子市147團,找到原來的獄友、盜竊犯吳子明,白寶山提出「一起做事」,吳子明馬上辭去警衛工作,開始跟隨白一同作案。
1997年6月5日,白與吳坐班車來到奎屯市。目標是搶劫軍用槍支。22點,兩人摸入奎屯駐軍軍事培訓中心。未來得及搶槍便被一戰士發現,兩人逃跑。兩人放棄繼續作案,連夜徒步返回石河子市。路遇警察的盤查,白掏出槍,警察逃跑。白放了一槍,然後與同夥逃跑。無人傷亡。
1997年6月6日,兩人在荒無人煙的大戈壁中連續步行了20多個小時後,從141團場乘坐班車返回石河子市147團場住地。
1997年7月5日,白與吳來到曾經服刑的新安監獄附近的141團場軍械庫,18點,撬門進入無人看守的空庫房,沒有發現武器。無人傷亡,擊斃庫房看門的狗兩隻。
1997年7月6日,凌晨4時,白與吳連夜返回途中槍殺一名偶遇的走夜路的人。
1997年7月29日,距147團場15公里處,為搶摩托車,槍殺一名農民,埋在附近的土丘中,屍體一直未被發現,直至白寶山被抓後指認。
1997年8月8日,凌晨,白與吳闖入距147團50公里的149團場一營警務區警長姜某的宿舍,槍殺姜某及治安員時某,拿走姜某的「五四」式手槍,迅速駕摩托車離開。
兩人向著即將轟動全國的特大搶劫殺人案的作案地——烏魯木齊邊疆賓館進發。
1997年8月14日,兩人到烏魯木齊邊疆賓館踩點,並在附近的新疆大學校園內預先挖好埋槍埋錢的土坑。當晚返回石河子147團場。
1997年8月18日,兩人攜帶武器來到邊疆賓館,當天已經接近收市,兩人決定今天不動手,把槍藏到新疆大學內的坑中,住進附近的鐵路醫院招待所。
1997年8月19日,早晨,在邊疆賓館入口處搶劫現金人民幣約140萬元,打死7人,傷5人。將錢、作案時穿的衣服、槍埋好。逃竄回到石河子147團場。作案後,吳經常催促與白一起取錢,白動了殺掉吳的心思。
1997年8月22日,兩人冒險到警察嚴密排查的烏魯木齊,從掩埋處取出手槍一支,返回住地。白寶山提出取錢後從烏市直接回北京。[2]
1997年8月23日,白寶山提出離開新疆前到天池玩兒一趟。吳產生懷疑,偷偷將白與其情婦謝某的的家庭住址寫下來交給弟弟吳子兵。
1997年8月26日,在天池大鍋底處,白把同夥吳子明槍殺,又用鐵鎚猛砸其頭部,然後將其焚屍。
1997年8月27日,白與謝從天池回到烏魯木齊。[3]
1997年8月28日,清晨,白與謝來到新疆大學將錢挖出。將140萬現金藏入事先買的兩件軍用馬甲中,兩人一人穿一件,當天乘火車離開烏魯木齊。
1997年8月31日,兩人到達北京西客站,回到位於北辛安的家,白給謝11萬,並允許謝拿錢回四川老家看望家人。白寶山給母親1萬元錢,說是在新疆做生意賺的,母親分文未動,塞入一隻粉紅色襪子中,於白寶山被抓捕後原封不動地交給警察。
1997年9月2日,謝某乘飛機離開北京飛往老家——四川省宜賓市筠連縣,白送走謝後旋即後悔。其實白早有除掉謝某之心,甚至在石景山附近暗挖好了屍坑,並幾次試圖激怒謝某,但都被謝的百依百順弄得下不了手。
與此同時,公安幹警出動大量警力,逐步走訪排查,確定白寶山與謝某有重大嫌疑。
1997年9月5日,新疆方面以石河子刑警大隊的名義給北京市公安局發一封明傳電報,通報白寶山與模擬畫像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相像,請協查。當天19點,刑警大隊和派出所民警一行4人來到模式口白寶山母親家,對開門的白寶山說戶口批下來了,要帶其去派出所辦一下手續。白的第一反應是被謝某出賣,馬上決定拚死頑抗,冷靜地說要進屋拿件衣服,實際是想進屋拿槍,但母親突然走出來,問其發生了什麼事,白迅速放棄了頑固抵抗的念頭,順從地跟隨警察離開。[4]落網
至此,罪大惡極的、1996暨1997全國一號案件主犯白寶山終於落網。
1997年9月5日,夜,警方連夜提審白寶山。
1997年9月6日,在老家4天便風光地花掉3萬多元的謝,被公安局帶走審訊。
1997年9月9日,謝被押解到北京。
1997年12月3日,白與謝被押往烏魯木齊。
1998年,41歲
1998年3月3日,上午10時,白、謝持槍搶劫殺人案由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正式開庭。白、謝在庭上對於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審判長對白寶山在北京、河北、新疆所犯15案逐一進行了法庭調查。白寶山犯有殺人罪,搶劫槍支罪,搶劫公民財產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巨大,依法判處白寶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案犯謝某犯有搶劫罪、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白寶山的大弟免於刑事起訴,無罪釋放。[5]槍決
1998年4月,白寶山被執行槍決。
來自白寶山(悍匪)白寶山的瘋狂語錄
白寶山在監獄中說:政府這樣對待我,我出去就要殺人。如果判我20年,我出去殺成年人。如果判我無期徒刑,我減刑出去,殺不動成年人了,我就到幼兒園去殺孩子。白寶山每次作案,都要開槍殺人,並攜帶上全部子彈,準備頑抗到底,是建國以來罕見的反社會反人類反人性的殺人狂徒。
白寶山:殺人不要留下屍體;
白寶山:武器從敵人手中奪取;
白寶山:埋人的坑不要挖的太淺;
白寶山:搶劫的時候一定要殺人;
白寶山:遇到警察不能跑,要迎上去打,要迎上去打;白寶山:派出所要你送禮就給他們子彈,就給他們子彈;白寶山:買槍不如搶槍,買槍更容易暴露;
白寶山:工作的時候不要留下任何指紋;
白寶山作案現場
白寶山:不要打架不要罵人,要麼就把他們殺掉;白寶山:每次做事都要做好有去無回的打算,不要考慮自己的得失;白寶山:隨時隨地要準備殺人滅口;
白寶山:我永遠是個好人。
白寶山家中搜出贓款100多萬
白寶山在北京家中被抓獲現場
白寶山槍決現場照片
中國刑偵一號案白寶山案件紀實 白寶山槍決照片
以白寶山為原型的電視劇
中國刑偵一號案
部分供詞
「我出來並沒想重新犯罪,我給自己設計了兩條道路,如果我能夠正常地生活下去,我就不再犯罪;如果不能,我就去搶。」
「我回到北京的第一件事就是跑戶口,先後跑了六七次,他們就是不給我辦。我認為,我已經從監獄裡出來了,起碼也是個公民,可派出所不給我辦戶口,我吃什麼?我不能靠父母養我一輩子?我這個要求不過分,我要生活。我對我母親說,派出所要我送禮,我連吃都吃不上,拿什麼東西送給他們?」
「每次作案前,我都要把可能出現的問題想過幾遍。包括作案的方法,行走的路線,允許的最長時間,在作案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意外,我怎樣處理等等。我想好一件事,就把它定下來,全部想好之後,我覺得有把握了,再行動。」
「我對如何防備公安的調查做過專門研究:第一,我抓住正常人的心理。平常的人,在碰到突發事件時,第一個反應就是先保護自己。由於內心恐慌,對當時發生的人和事,一般都記不住。甚至連打過幾槍,打槍的人多高,什麼模樣,都記不清楚。第二,我自己要克服心理障礙,抱著這次出去幹事,就回不來的打算,不考慮自己的得失,這樣,我就什麼都不怕。第三,我事先準備得很充分,不允許自己有一丁點疏漏。別人可以犯錯,我不能犯,一個小錯,就可能斷送掉自己的性命。我是個冥思苦想的人,先往最壞處想,做好應付最困難的局面的準備。第四,我主要是去搶劫的,我比較主動,搶劫時我有準備你們沒準備,反應過來需要一段時間。我在行動中盡量減少所用時間,在你們反應過來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處理完畢。所以我不怕你們調查……』」
「買槍不如搶槍,買槍更容易暴露。」
「槍是一定要開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沒有震撼力,誰也不甘心巨款被搶走。」 「我勸過吳,我說那些錢不能花,一花非丟了性命不可。他就是不聽,總惦記著分錢。那時我就想了,為了保全我自己,我必須殺人滅口。」
白寶山被捕後,他認為一定是謝出了事,把他供了出來。否則,公安局不可能找到他的家。可是入獄後卻沒有抱怨謝,無論在公安局預審階段,還是在法庭上,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涉及謝卻很猶豫。後來說:「這些事以她所說的為準吧,我記不清了,說亂了我怕害了她。」
談到自己的落網時刻,他說:「我本來想拿槍打死他們(來到家裡帶白走的4名警察),可是,我母親進來了,我就不能打了。我不忍心當著我母親的面殺人,我做不到……」。
引用自白寶山(悍匪)
史記《白寶山列傳》
白寶山,石景山人也。長大而精明,善射。時為一裝卸工也,人無以為奇。而廠有軍訓,為射擊之伎,寶山槍中十環,莫可能及。乃心自負,更習練也,彈穿飛鳥,子過青楊。
及壯乃婚,年後得兒女,而家貧窶,無以為生。妻每訴苦,衣不蔽體,寶山壯士之心,自念不能顧一女子,乃往鄰借衣,而時其外出,寶山不請而取,想一衣服者,並無難為。鄰家潑女,當其出時而反,竟往訴訟,百口莫辯,不忍以手摑之。女怒,言其搶劫,將欲殺人。官吏好其美色,以為要挾,女亦非貞婦者,何有不從?以搶劫論刑十年。
發往新疆。
其獄有二種人,一曰收監,一曰零星。何為收監?不可以出,但於高牆內。零星也者,復稱外宿,可得出出也。寶山為外宿之犯。期數年,有飛鴿傳書,蓋自妻而來也,言已改嫁,信中女兒女傾訴其苦,寶山甚不堪也。誓將為富有,令寒妻弱子得安,將無復有憾。念而長者射擊,無槍不可,有槍無彈亦不為可,今既為囹圄,槍不可得,然彈未必不可得者。新疆游牧者,軍營者眾,不乏彈藥。於其購得九十六發。
同舍有二人,一曰李寶玉,一曰傅克軍。寶山為人既善,多有欺。乃不堪,將分而殺之。寶山計遠,當不一時而殺。
是日也,與李寶玉放牛。寶玉問曰:「汝謂此牛幾腿?」寶山曰:「四腿而已。」寶玉曰:「五腿也,後腿間不有三足?」寶山笑而不言。寶玉以為見辱,怪其笑己,一拳而中其鼻,血寂然而下。寶山但不言也。寶玉曰:「其非丈夫,若有男兒氣,可一為也。」寶山曰:「當聽汝言,其靜待之。」不歡而散。寶山故有殺意,今而益熾。反與牛棚下掘一坑,深可二人,寬可一人。復將一錘置於其側。而於牆縫,塞二百元於其內也。
反舍曰:「我二百元於牆內,不可得出,子助我出之,將為請客。」寶玉以為其有懼意,是媚己也,何慮其殺心?與同往來,果見牆間有錢,深入其內,手不能發者。左右顧視,得一鐵絲,往發其錢。
寶山遂取其錘,悄然而下,血猛然出,頭破一半,悶然而傾。埋沒入坑,填使以平,覆以雜草,都無痕迹。
獄警遂嚴加盤問,而寶山固言不知也,乃以寶玉逃逋結案。寶山如是復殺傅克軍。
及寶山出,竊槍殺人。嗜殺警察,士兵,蓋其有槍耳。夜伏草間,自後射之,無有不中。復取其槍,埋於他處,志之,從間道而走,人不能捉。或直民警,當道喝斷,寶山槍藏在手,視其動靜。民警怪其深夜獨行,且搜其身。寶山槍出,槍彈貫頸,頹然而靡。余皆大驚,將欲持槍與斗,寶山已遠矣。
乃得二步槍,念槍短為好,意必殺人而後取,初無其幾。
是歲,前往新疆。
初,寶山於武勝門殺人。有一女當地數錢,寶山以袋果面,陰懷其槍,及近槍發,索其錢財。女不與,呼曰「有賊」,寶山槍立響,女心臟被穿,死。人見有槍,皆逃。有人喊「賊來」,寶山隨手回槍,目不顧及,其人腦穿,喊聲頓斷。群散如蟻。左右不過瞬間。寶山埋其槍,換衣而走,怡然而反。反而益以短槍便捷,以回鶻有同寮,徑往新疆來。
寶山於新疆有友曰吳子明,素為交善。乃共敘一室。寶山微探曰:「回鶻棉花豐,當多貨錢。」時維三春,棉花不結,何可以售,是暗語也。子明固英雄,不下寶山,何得不知,曰:「若與具,天下貴人。」寶山遂曰:「若舉大事,無槍不可,孰有短槍,與我殺之,取其槍。」吳子明曰:「有,姜玉斌有槍。」寶山曰:「往殺之。」
是夜,姜玉斌夜卧而燈明。忽有人敲門。聽其聲,乃吳子明也。遂為開門。寶山待門開一縫,槍已先入,彈過胸膺,人咸無視。及入,姜玉斌倒如枯木。吳子明贊曰:「好槍法,天下在你我指掌。」寶山取其槍,與具反。先是,有人為姜玉斌沏茶,方出未還,直茶滿杯,其人攜反,姜玉斌已死。驚四處訴,燈火燭日。寶山已在數里外矣。
反而得意。以為短槍在手,天下便在我懷也。寶山於得槍前,近兵營做案,意圖得槍,都不就。其間多有妨礙,殺數人,棄之荒蕪,案發始知也。
就近探視,諸人不過營營。多無有財。反而無心,言間每道,常自唏噓。子明亦無從勸者。寶山有好女隨從至於回鶻者,女曰謝宗芬。資質娟娟,世間絕色。寶山時方出獄,而不欲累之,辭不就。宗芬輒往奉老母,即如己出。母亦苦勸。寶山不堪老母之求,許之,曰:「只不懼清閑,家無長物。」宗芬從之。是日,鵲橋橫駕,飛舞於宮城外,蔽天無日。是年大豐,谷生三穗,采鳳翔於野。
寶山得槍,一日宗芬與言:「方禹步做法,知邊疆賓館甚富裕,可往一劫之。」寶山從之。與子明往邊疆賓館來。
及至,靜坐無動,視其變化。人往往於路,或發袋於前,則金銀盈盈,視而不下百萬者。一老少在路邊,發袋驗錢,流黃晶瑩。寶山顧子明曰:「劫之可也。」子明從之。即近其身,去尺有咫。老少故數其錢,不疑甾禍。寶山背後一槍,翁頹然倒。而少見之,捐財欲逃,反而入院。人見槍殺,皆驚逋之。警衛出而視之,當道遮其身,寶山隨發槍,頓時培地。少將入室,寶山數槍連發,皆過胸膺,心室糜爛。視牆有闕,曰:「從此而亡。」與子明出,湮錢於新疆大學,計可將來反取。乃與反。
反而子明故念,絮絮於錢,謂何時取。寶山曰:「時爪子甚緊,不可以反。」子明從之,而故念不已。寶山乃生鄙意,是不能為事也,自分不如殺之。既生殺意,只以且取緩之。宗芬知其意,曰:「殺之不詳,同結一案,反而廝殺,乖於道理。」寶山不聽。宗芬見太白在左,有兵凶之禍,復勸之。寶山曰:「豎子不足與謀。」遂與子明曰:「回鶻之地,天池風物,人言旖旎,而不曾見,可一往觀之,反取其錢。」子明念其何來之興,疑且見殺。而亦無憑據,隨書於弟曰:「我今危矣,若數月不還,當不在人世,此是白寶山,謝宗芬地址,請交於三司,彼無從逃。」
既至於天池,上在山要。與暫坐少息。子明疑慮漸去,以為真觀山也。寶山忽曰遺物於路,與子明共取。子明欣然而從。寶山在後,子明前行。寶山忽取槍,子明方回首欲語,見而大驚,撲地而滾。寶山槍發不中。子明順山而下,既快且難中。寶山緊追不捨。連發數槍,射死在地,脫其衣,澆以汽油,焚屍於野,牙齒漸露,寶山才反。與總芬曰:「我已殺吳子明。」總芬初無所動,曰:「已知也。然而禍將至矣。」寶山曰:「但來,丈夫何懼。」反而思其語,以為不如暫避,取其錢,分與總芬,教往故蜀相避。總芬曰:「便是來時,何可以避得。」反。寶山反京,與母同居,孝比君子。
一夜民警來問,曰戶籍落矣。寶山視四人來,知事已東窗,不懼。門忽然開,母入,曰:「兒還在否?」民警忽執其手,曰:「無動。」寶山遂不感動,因是被獲。宗芬亦被捉,人言被捉時已無神,魂不守舍,徒餘一殼,但不死耳。寶山凜然就刑,死時尚唱易水。
贊曰:「寶山丈夫,精明而偉大,遂使群警束手,不能與敵。然而敗事者子明也。使寶山獨自而行,何人可捉?宗芬亦神人矣,當其被獲,神已離體,身不過形而。古來丈夫,未有如寶山之偉,古來列女,亦未有如宗芬之神也。」這篇文言傳記寫的很優秀,從文學標準看,藝術水準遠遠超過了《馬加爵本紀》。所言真實,幾無背歷史處;用語精確,文底功夫相當紮實。小生實在佩服!
文章引用自:源自 百度貼吧(現已經被刪除)史記《白寶山列傳》_can_wang_新浪博客
黃勇,一名純粹的殺手,
1974年11月18日,出生於河南省平輿縣,漢族,初中文化,農民。
12月10日,殘殺17名青少年的被告人黃勇被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的第二天,本報記者獨家採訪了被告人黃勇。他講述了成為一名殺手前後的許多事情。他說為實現當殺手的願望,付出的代價太大了,希望大家不要走他的路。
12月9日。平輿縣法院。當審判長宣布將29歲的黃勇押上法庭時,記者們覺得很意外:身高不足1.7米,面容清瘦,乍看上去還有點文氣,就是他一手製造了平輿系列殺人案嗎?
黃勇為什麼要殺人?在殺害17名無辜青少年的過程中,他的心態發生了哪些變化?他為什麼放走了第18名被害人?
通過深入採訪,記者試圖梳理出黃勇作為一名殺手的心路歷程。
一場錄像和一個殺手的夢想
根據黃勇的交代,他自小就想成為一名殺手。
12月10日,在平輿縣看守所,黃勇向本報記者講起了他少年時期的一件事。
黃勇十二三歲時,在一次廟會上,看了一場錄像,片名叫《自由人》,講的是一個殺手獨來獨往的故事。在年少的黃勇看來,殺手很酷,與眾不同。他很想體驗做殺手的感覺。誰也沒有料到,一顆罪惡的種子已經落在了這名少年的心田。
此後幾年,黃勇過著平淡無奇的生活。
1990年,黃勇從平輿縣玉皇廟鄉聯中畢業。1991至1993年,在駐馬店市一民辦的電子技術學校讀書。1994至1995年,他先後在駐馬店市幾個歌舞廳當音響師。1996年跟其姑父在駐馬店市干建築活。1997年在家務農,沒有外出。1998年隨父母在新疆伊犁打工。1999年在家務農,秋季到新疆拾棉花。2000年以後一直在家務農。
「智能木馬」和第一次殺人
2001年夏天,黃勇的父母兄弟到平輿縣城幫人養豬,就黃勇一人在家住。
多年前的那顆種子開始萌芽。
「現在場所條件具備了,如果在市面上殺人,容易暴露。就想尋找一種工具,因為我體力有限,恐怕不能每次都取勝。為了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就想製造一種殺人工具,使人失去反抗能力。」這是黃勇的一段供述。
秋季的一天,黃勇獨自在家,忽然看見家中的軋麵條機支架,就躺在上面試一試,感覺很合適。黃勇把支架進一步改裝,把短板換成長板,又用綠廣告色刷新,重新一試,更加合適。黃勇給它起名叫「智能木馬」。
在接受訊問時,辦案人員問:「為啥管殺人工具叫智能木馬?」
黃勇說:「年輕人都有挑戰自我的想法,人人都不傻,以為自己很能。我給它起名叫智能木馬,能使人失去戒備心,我就容易得手。」
條件具備後,黃勇想找個人試試。想到如果殺女人,顯示不了英雄氣概,決定選擇男青年。
黃勇對記者說,選擇男青年,是因為他們沒有社會經驗,容易上當受騙。而這些對象,只能在網吧、錄像廳、遊戲廳內才能和他們接近。
做好工具的第二天,黃勇就到平輿縣尋找對象。上午在電影院錄像廳看錄像,沒有找到目標。剛吃完午飯,一單身男青年從他身邊經過。感到他符合條件,黃勇便主動上前套近乎。
這名年輕人叫王平,平輿二中學生,是平輿縣系列殺人案中的第一個被害人。
黃勇以資助他上學、回家拿錢為名,把他騙到家,這時天已快黑了。黃勇指著「智能木馬」對王平說:「這是一種遊戲,能夠測試一個人的反應能力有多強。」
在黃勇演示一番後,王平自信地上了木馬,把頭卡在兩棍中間,面朝上,雙手被捆在木馬腿上。黃勇突然用白布條勒他的脖子,還沒來得及反抗,王平就死了。
「人死之後,我心中比較亂,就想怎樣處理屍體。開始想把屍體拋到野外,一想容易被發現。想了有兩個小時左右,決定把屍體肢解。聽見鄰居家河南電視台『梨園春』節目正在播放時,我到西間開始把王平的衣服扒光,用俺家的菜刀把屍體肢解成七塊。」
黃勇決定將屍塊埋在院內。他走到院內觀察地形,心想廁所旁邊比較合適,因為廁所有氣味,不容易被別人發現。黃勇就在廁所旁邊挖個坑,用化肥袋裝著王平的屍塊放到坑內,把袋子拿出後,將屍體掩埋。第二天上午,把王平的衣物和袋子一起燒掉。西間地上的血跡,把土翻過來掩埋。
黃勇對記者說:「把現場處理之後,我心裡有一種喜悅感,自己的願望終於實現了。接著又有一種恐懼感,心裡害怕被發現,一直沒有作案。」
殺人和得到錢財
隨著時間的流逝,恐懼慢慢褪去。
黃勇對記者說:「第一次殺人時比較匆忙,沒能真正感受到殺手的感覺,決定第二次殺人找回感覺。」他決定繼續尋找目標。
2002年夏天,黃勇在一家遊戲廳內碰見一男青年正玩遊戲機,但技術不高,便把他確定為目標。黃勇主動上前教他打遊戲的訣竅。通過交談,他自我介紹說叫吳非,在鎮中附近承包建築小活。黃勇趁機以給他介紹更好的工作為名,把他騙到家。
黃勇指著木馬說,這是用人單位設計的一種智能遊戲,必須過關,否則用人單位不收。吳非信以為真,按照要求上了木馬。
「我將他捆好後,突然用白布條把他勒死。將屍體挪到西間,把埋王平的地方重新挖開。兩個小時後,我到西間,先把吳非的衣服扒光,用菜刀將屍體肢解成五塊,用兩個塑料袋把屍塊裝起後與王平埋在一塊。」第二天天將亮時,黃勇將吳非的衣物在廁所北面焚燒,留下他所帶的二十來塊錢。
「殺了吳非之後,我感覺到自己成為一個殺手了。但是人家那種殺手很利索,我還是不夠利索,同他們還有距離,還想練練。」黃勇對記者說。
殺了吳非以後,農活就忙了,黃勇一直沒有機會。
直到2003年1月,在平輿縣月旦橋南一遊戲廳碰見劉楠。劉楠在平輿縣二高上學,喜歡繪畫。黃勇以去看畫為名,把劉楠騙到家中。黃勇指著木馬說,這不但是個很好的畫架,而且是一種智能遊戲。相似的一幕出現了。劉楠被突然勒死並被肢解。
第二天,黃勇在廁所北面把劉楠的衣物燒掉,留下皮帶和他身上所帶的520元錢。
「殺了劉楠之後,我心想,這樣既可以滿足我當殺手的願望,又可得到錢財,自己就不能控制自己,接二連三地殺人。」這來自黃勇的供述。
一雙斷手和瘋狂作案
2003年2月,黃勇在平輿縣新華書店西一電子遊戲廳,遇見兩個男青年,李明和宋理,二人都在六中上學,遊戲技術不高,身上還沒錢。黃勇以回家取錢為名,將二人騙到家中。黃勇說他們兩個人,而自己就一人,只能智取。
黃勇家中有花生豆,還有別的零食當菜,過春節時還剩下一斤永樂仙和幾瓶啤酒。黃勇便勸他們喝酒,自己不喝。李明喝了一杯白酒,三瓶啤酒。宋理喝一杯白酒,一瓶啤酒。兩人當時就醉倒在地。
黃勇把他們分別抱到床上,一人一頭,用被子裹緊。看他倆睡熟了,黃勇便拿出白布條,先把宋理勒死。勒宋理時,宋理想用手反抗,但被子緊,還沒把手弄出來就死了。勒李明時,由於酒喝得多,李明沒有反應。黃勇將他倆屍體挪到西間,扒光衣服,用菜刀將李明從腰部截成兩段,雙手截下。將他倆埋在灶屋南邊,李明在下,宋理在上。
第二天午飯後,為了不留下指紋和真實的筆跡,黃勇帶著手套,用米尺比畫著寫了一封恐嚇信。信是寫給平輿縣電話超市的趙華偉的,讓他送500元錢到月旦橋南河沿。原來黃勇跟著其姑父在駐馬店干建築活時,趙華偉是領工,怕黃勇搶他位置,總給他穿小鞋。
「我一直想報復他。恐嚇信里寫要他送500元錢,但我並不想要錢,就想嚇唬他。那錢我絕對不可能去拿的。」黃勇說。
黃勇將恐嚇信與李明的雙手裝在一個紙袋裡,快下午五點時趕到平輿縣城。黃勇在寬頻網吧玩了個通宵,那兩隻手一直在身上揣著。天將亮時,黃勇將李明的雙手和恐嚇信,投到電話超市門前。公安局去拍照時,黃勇還到現場去看了看。
「公安局去看現場時,你去幹什麼?」記者問。
黃勇說:「我想去看看公安局咋樣破案。當時字跡不是真的,紙袋上又沒有指紋,我用紙墊著拿的,扔下後把紙帶走了,又沒腳印,不會這麼快懷疑到我。即使真的把我逮著,我也服了。」
在殺死李明和宋理之後,黃勇說感覺越來越好,覺得自己是一個真正的殺手,公安機關也發現不了,不如接著干,更好地體驗殺手感覺。
這之後,黃勇又連著殺了11人。:
安眠藥、遺書和放走第18人
在採訪中,記者了解到,黃勇曾靠吃安眠藥來維持休息。
黃勇騙第11個被害人朱波去他家,在客運北站準備乘車時,看見宋理的母親正在找宋理,見人就問,其中也問到黃勇。那時宋理已經遇害了,是同李明一塊被黃勇殺的。
「我說我沒見,就和朱波回到我家。從此以後,宋母找人的印象經常在我腦海里浮現,但我並沒有作惡感,被我當殺手的願望所代替。當我殺人後,我也滿足了。」黃勇說。
但是自從遇見宋母之後,黃勇開始就睡不著覺,靠吃安眠藥維持休息。他曾買過3、4次安眠藥,每次20片。
黃勇殺的第17個人是趙濤。「殺他時,心裡感覺是什麼?」記者問。
黃勇說:「我已經完全掌握了殺人技術,但是膩了,不想再殺人了。那時,思想忽然開始轉變。為練殺人技術,殺了那麼多人,想去自首,但沒有勇氣,不敢面對現實。就想辦法,想利用一個人去報案,可能會好點。」
張翔,本案中第18個也是惟一倖存的被害人出現了。
2003年11月4日上午,黃勇在平輿縣星辰網吧碰見張翔。為了與張翔套近乎,黃勇故意把打字速度放慢,讓張翔替他打字。
「聊了有一個小時左右,我對張翔說俺家有輛奧迪轎車,到俺家拿點錢可以帶他出去玩。」黃勇說。張翔上鉤了。他倆邊走邊說到了客運北站,乘坐公交車到了黃勇他們大隊前邊的柏油路上,再步行到家。路上沒遇見熟人,到家就下午一點多了。
吃完午飯,已是下午3點左右。黃勇指著木馬對張翔說,這是一種遊戲,只要能過關,可以幫他找個好工作。張翔上了木馬,黃勇把他手捆好,開始用白布條勒他的脖子。張翔背著木馬站起來反抗,黃勇沒有鬆手,張翔暈倒在地。黃勇把他抱上床,嘴對嘴喂他幾口白酒,張翔吐得滿床都是。
天快黑時,張翔醒了過來,便開始求黃勇:「哥,你別殺我,我不想死。」黃勇說:「我要想殺你,剛才在木馬上你就死了。」一夜沒事。
「第二天,我一想不對,如果不殺了張翔,他要說出去,我就得死。我就在床上把他的手捆在背後,用白布條將他勒暈,還是下不了手殺他。張翔醒過來又求我,說不想死。下午,我又把張翔捆起來,雙手在後,又把他勒暈,還是下不了手,心裡鬥爭很激烈。」黃勇說。
11月5日夜裡,張翔發燒,眼紅,黃勇出去給他買葯。
11月6日上午,張翔跟黃勇說出去解手,出去之後突然把門反鎖上。黃勇從屋中摘掉門出來,碰見黃講理在圍牆外站著,便同他說了幾句話,張翔在廁所里。
黃講理走了。黃勇和張翔回到屋中。黃勇把張翔的雙手捆在背後,沒有勒他的脖子,而是用白布條將他的腰勒緊,用針頭扎在他肚皮上,並說,先給你放放血,讓你慢慢地死。
「我跟他說,殺一個人可以得6萬元錢,我的任務已經完成了,下面是他們的活了。目的是讓張翔惱,激我生氣,以便把他殺掉。結果張翔沒惱,我也沒有下手殺他。」黃勇說。
11月6日晚上,黃勇作出了一個重大決定。
「我不相信任何人,想到放掉張翔,他肯定會去報案,我就得死。不放掉他,對不起死去的17個人。放掉張翔,起碼可以讓他們的屍骨回家。經過劇烈的思想鬥爭,作出一個重大決定,放走張翔。」
當天晚上,黃勇在一張工程檢驗單背面給張翔寫了一封遺書:「我走了!對不起,我不想讓你阻止我去死!所以先把你搞暈,然後我好去死!對不起,張翔。求您把我埋了,求您了,不要給任何人去講,更不要對我家人說我已死了。」遺書上還留下了他的兩個賬戶、密碼和QQ號。
與黃勇面對面時,記者問:「勒暈張翔幾次?」
黃勇說:「三次。每次想著把他放走,他報案後我就得死,我就得殺他,就勒暈他一次。想想,我死了,起碼可以讓17具屍體回家。那時候,我想到我的父母,但也顧不了那麼多了。」
「張翔看到遺書了嗎?」記者追問。
「第二天醒來時,他看了。他說別這樣,我不會說出去的。我對他笑笑,根本不相信他不會說出去。」黃勇說。
11月7日早上,黃勇把張翔送到糧豐賓館前邊的轉盤邊,張翔走了。
一名殺手的空虛和悔恨
11月8日,黃勇沒回家,上網去了。11月9日下午,黃勇準備乘車回家,在公交車上遇到了一個多月前才認識的白磊。
「我把張翔送走後,心裡不好受,總想找個人給我做個伴。正好碰到白磊,我就跟他說讓他和我一塊到俺家做個伴,白磊同意了。於是我和白磊下車後,一塊到俺家,天也就黑了。我倆下了點速食麵吃,說了一會兒話,我倆就睡了。」黃勇告訴記者。
白磊去黃勇家時,把鞋弄濕了。到家後,黃勇給他找了一雙紅色膠底的運動鞋,讓他換上。這雙鞋是最後一名遇害人留下的。11月10日早上,黃勇給白磊一塊錢回家。
白磊在接受辦案人員詢問時說:「黃勇跟我說他家在平輿縣有個養豬場。他還讓我拿他家裡的皮帶,當時我見有好幾條皮帶在床上放著,我一根也沒拿。他還跟我講,他爸在駐馬店市上班,他媽在駐馬店市財政局上班。」
「你叫白磊到你家,是否有殺害他的想法?」12月10日,記者問黃勇。
「沒有。把張翔送走後,心裡很空虛,不好受,也不想再殺人了,只想找個人說說話。」黃勇說。
記者問:「你今年29歲,結婚了沒有?」
「沒有。我談過兩次戀愛,沒有遇上我最愛的人。」
「如果遇上你最愛的人,你會結婚嗎?」
「想到自己的願望,而且我了解自己的個性,說到做到。就是找到我最愛的人,我也不會結婚,怕連累他們。」
在看守所,黃勇對記者說,他最想見的人是父母。記者問:「想對你父母說些什麼?」
「我要說的太多,但說不出來。」黃勇說。
「最想說的是什麼?」
「說不出來,用幾個字代替不了我想說的話。」
記者接著問:「你想對那些沉迷網吧的青少年說些什麼?」
黃勇毫不猶豫地說:「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話。」
記者問:「對將來有什麼打算?」
「我談不上什麼將來。」黃勇很清楚自己要承受的後果,「我肯定是死罪,這點毫無疑問。」
最後,黃勇對記者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想,希望大家不要走我這條路,代價太大。」
引自平輿特大殺人案犯黃勇自述一個殺手的心路歷程
黃勇系列殺人案庭審目擊
昨天,震驚全國的河南省平輿縣黃勇特大系列殺人案開審.法庭經過4個小時的審理當庭做出判決:黃勇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黃勇出庭引來罵聲一片
8時30分,審判長袁永新宣布開庭,身著囚服的犯罪嫌疑人黃勇被法警押上法庭.旁聽席上立刻傳來一片憤怒的責罵聲,那是17位受害者的家屬.法警們趕緊上前制止這些情緒難以控制的受害者家屬們,有一名女警低下頭輕聲安慰受害者霍紅雷的母親胥銀平.法庭在經過短時間的喧嘩後趨於平靜.
黃勇:從小就想當一個殺手
公訴人當庭向黃勇提問:「你什麼時間產生了殺人的想法?」「為什麼?」「做了哪些準備?」等問題.黃勇的回答聲音非常低,讓在審判區以外的人都沒有聽清.旁聽席上的受害者家屬再次被激怒,情緒變得非常激動,審判長不得不暫時休庭,大約10分鐘後庭審繼續.
後來的庭審中黃勇供稱:他從小就想成為一名殺手,2001年父母從家裡搬走,他一個人住,這樣就有了便利條件.如果殺女人,顯不出男子漢的英雄氣概,殺男人也不能揀年齡大的,他們不容易受騙.那就挑年輕的男孩殺.為了這個殺人的目標,黃勇改裝了家裡的軋麵條機機架,做成了「智能木馬」,從此開始了殺手生涯.
16次作案:殺人狂心軟了
2003年11月4日,黃勇第16次實施他的殺人計劃.他在網吧里認識了張某,將其騙到家中,以測試反應能力為由,將張某騙上了「智能木馬」捆綁起來,然後勒昏.
按照以往殺人的慣例,黃勇會一直把張某勒死.這一次竟出現了例外.黃勇說自己心軟了,「我想到自己不能再殺人了,思想上做了很大鬥爭,終於暫時留下了張某一命.」張某蘇醒過來後,求黃勇放過他.黃勇對張某說:「我不能放你.我把你放了,我就要死了.我是個殺手,殺了很多人了.」張某還以為他是開玩笑,黃勇接著說:「你認識霍紅雷和趙亮亮吧,我已經把他們殺了,現在我想救他們也晚了.」
在以後的兩天里,黃勇又連續兩次將張某勒昏,但終究還是沒有殺死他,終於在3天後將張某送回縣城.自己又走進了一家網吧.後來,張某報案,這個殘殺了17名無辜青少年的殺人狂終於被抓獲.庭審中,黃勇的辯護人第一次發問:「被告,你為什麼放了張某?」黃勇:「我想(爭取)寬大,這樣算是自首吧?」他還說:「我放過張某的時候,想了很多,也想到過會出現現在的情形.所以,我能夠戰勝自己,確實不容易!」
法庭辯論:放走張某是否自首
被告人黃勇的辯護律師在庭審中很少發言,在最後階段,他提出了兩條辯護意見:第一,黃勇最後一次犯案,他主動放走了張某,可以視為主動終止犯罪,從輕處罰.第二,雖然他殺死了死者,但在公安機關還沒有掌握確切證據的時候,他主動坦白,17個人的名字和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主動交代的.辯護律師認為可以視為自首.
公訴人認為,黃勇的主動終止犯罪只是在第16起案件中成立,對於其他案件和受害人來說,不能算主動終止犯罪.黃勇是在張某報案並向警方提供了所知道的黃勇所犯罪行的情況下被抓的,之後才交待了其罪行,所以不能視為自首.最後,法庭審理認為被告人黃勇的行為不構成自首.
受害者家屬主動放棄民事索賠
庭審中,那些受害人的父母大多數時間都是靜靜地坐在旁聽席上.當然,也有情緒失控的時候.受害人霍紅雷的母親胥銀平、梁政威的母親馮海玲忍不住會罵兩句、嘶喊兩聲.陳萌萌的母親則趴在旁聽席座位上默默哭泣,趙亮亮的母親黃慧敏久久地呆站著,神情獃獃的……原告代理人在庭上代表17位受害者家屬向黃勇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42.6萬元,但又主動放棄了這一訴訟請求.原告代理人稱:受害者家屬們對黃勇進行民事索賠的真正目的,並不是為了要錢,而是要親眼目睹黃勇受到法律的審判.一位受害者的母親告訴記者:黃勇的家庭狀況不好,索賠也是白索賠.我們這樣做,只是不放棄自己的權利.但是,這樣主動放棄民事索賠,會不會影響下一步受害者家屬們對相關職能部門的行政訴訟呢?原告代理人的答覆是不會影響.
11時28分左右,審判長要求黃勇做最後陳述.黃勇搖了搖頭.他似乎已經完全放棄.審判長又問了一句:「你後悔嗎?」黃勇既不搖頭也不點頭,卻突然冒出一句話:「我沒有殺第18個,算不算是對社會的一個回報?」此言一出,旁聽席上又響起了控制不住的痛罵聲.審判長趕忙宣布休庭30分鐘,合議庭將進行商議,黃勇被押下去.
法庭宣判:黃勇被判死刑
12時,法庭宣判:被告人黃勇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目的,殘殺17名青少年,輕傷一人,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黃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也許是早有思想準備,黃勇的表情絲毫沒有變化.在人們的罵聲中,他被法警迅速地押了下去……薛振宇
引自黃勇系列殺人案庭審目擊
張君,湘鄂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首犯,曾縱橫數省8年,犯案十餘起,殺死、殺傷近50人的張君團伙在2000年9月被警方擒獲,2001年4月21日,一審判處張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5月20日執行死刑。
張君及其情婦、馬仔的最後時刻
犯罪經歷
1991年6月25日,張君持槍搶劫湖南省津市市一個體香煙批發店,開槍致1人輕傷;
1993年4月19日,張君等持槍搶劫湖南安鄉縣一百貨生意商人家裡,開槍致1人輕傷; 同年4月20日,張君持械致1人死亡;
1994年2月8日,張君在廣西寧明縣持械致1人死亡,劫得人民幣6000餘元;同年8月,張君在雲南省開遠市持槍劫走人民幣1萬元;同年10月,張君在雲南省開遠市開槍致2人死亡; 同年11月23日,張君在重慶市持槍搶劫,致1人死亡,搶走6000餘元;
1995年1月25日,張君、嚴敏在重慶市渝中區持槍搶劫,開槍致1人重傷並最終導致其死亡,搶走人民幣5萬元; 同年12月22日,張君、秦直碧持槍搶劫重慶友誼商店沙坪壩分店黃金櫃檯,開槍致1人死亡、2人輕傷,劫得黃金、鉑金首飾價值人民幣45.5萬元;
1996年12月25日,張君、嚴若明持槍搶劫上海第一百貨重慶店黃金屋,開槍致2人重傷、1人輕傷,搶得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63萬餘元;
1997年11月27日,張君、李澤軍、嚴若明持槍搶劫湖南省長沙市友誼商城黃金櫃檯,致2人死亡、1人輕傷、1人輕微傷,搶得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137.2萬元;
1998年10月,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在湖南漢壽縣聶家橋鄉白馬湖村野雞窩山,持械殺死1人;同年12月19日,張君、趙正洪開槍殺死1人,搶得計程車1輛;同年12月20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王雨持槍沖闖湖北省公安縣治安檢查站和收費站,致2人死亡;
1999年1月4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持槍搶劫湖北省武漢市武漢廣場黃金飾品櫃,造成1人死亡、3人重傷、3人輕傷;共劫得人民幣3萬餘元、黃金飾品價值人民幣263.4萬元、計程車1輛;
2000年6月19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持槍搶劫重慶市商業銀行朝東路儲蓄所押款人員,搶得人民幣14萬餘元、計程車1輛,致2人死亡、2人輕傷;
2000年7月21日,張君、全鴻燕在湖南漢壽縣槍殺致1人死亡;
2000年8月15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許軍共謀後,持槍搶劫湖南安鄉縣農業銀行行長,致2人死亡,劫得人民幣1.6萬元,財物價值人民幣1.9萬元,3張存單計人民幣40.6萬元;
2000年8月下旬,張君、趙正洪、李金生在常德市鼎城區石公橋鎮槍殺1人致其死亡;
2000年8月31日,張君、李澤軍、趙正洪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郊區,持械持槍殺死1人;
2000年9月1日,張君、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在湖南省常德市持槍搶劫常德農業銀行北站分理處運鈔車,致7人死亡、4人輕傷、1人輕微傷,劫得經警微型衝鋒槍2支及其子彈20發。
引自張君(渝湘鄂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首犯)
昨日張君(左)和他的情婦們一同接受最後宣判。
5月19日下午4時,重慶市看守所警車雲集,戒備森嚴。
身著新式法官服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向張君、秦直碧、全泓燕、嚴敏、朱加武、納波、王俊、莫金英、陳世星、楊明燕、楊明軍分別送達傳票,通知他們將在第二天早晨9時,開庭宣布市高級法院最後的複核結果。
決定生死的時刻終於在5月20日上午9時降臨,至去年「9?19」張君被擒,整整8個月時間,244天。
按照慣例,一審宣判死刑戴著手銬腳鐐的張君、秦直碧、全泓燕、嚴敏、朱加武、納波、王俊將離開原來的監舍,被分別送押到看守所東樓的幾個監舍內,由監管民警寸步不離地值班看守。
最後15小時監管開始了。為保證萬無一失,監管總隊上至總隊長、政委,下至看守所普通民警,全線進入高度警惕狀態,開始與張君團伙監管的最後決戰。
5月19日,湖南省最高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了張君團伙成員李澤軍、嚴若明、李金生、許軍的上訴,並核准在20日執行死刑。5月20日,臨刑前,記者在常德市第一看守所進行了獨家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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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君:下棋盤盤輸
5月20日早晨7時10分,全副武裝的重慶市高級法院的法警將張君從監舍提出來,在看守所寬敞的地上,開始對張君最後的「制服」:4個強悍、高大的法警將其手銬去掉,用手指粗的麻繩像纏麻花般將張君雙手反捆起來。
法警使勁地勒住他的雙手,按住他的膝關節。也許是看到捆梆現場有30多個百倍警惕的武警、民警,他意識到已到了最後的時刻,殘存的希望終於破滅,發出了絕望的哭嚎。看守所的每一個角落都能聽見張君誇張如女聲般刺耳不斷的尖叫。
張君整個身子在顫抖,眼球突出,滿臉通紅,五官扭曲變形。
法警鄙夷地斥責:「別吼了,你表演太誇張了。」
張君瞪著血紅的眼睛,掙扎著活動雙手:「我痛呀,痛到心尖尖里去了。我好沒有面子呀!」
昨夜,張君又連續下了一個通宵的棋。自從一審之後,據監管張君的民警介紹,張君很沮喪,食慾、精神遠不如以前,且精神常常不能集中,連下棋也一盤未贏,似乎完全不在狀態。
他的意志幾乎垮了,內心十分驚恐,但又極力掩飾,強作笑臉對盤盤贏他棋的民警說:「恢復一陣就可以打個平手,只是時間不多了。」
應該說,張君非常恐懼死亡,害怕最後時刻的到來。這從張君聽到重慶市高院死刑複核宣判時的表現可以佐證。
張君雖然強裝鎮定,面無表情,但雙腿卻明顯不聽使喚,步履蹣跚無法行走,被法警架出法庭。
秦直碧:膽子大得被砍腦殼
秦直碧一接到傳票,便發出絕望的哀嘆:「完了,完了!」
直接參与搶劫金店的秦直碧被張君譏為「頭腦簡單、膽子很大」,直到此時,也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憨樣子。「做得就受得,只能這樣了。」她這個悍婦似乎預感自己的人頭即使20日開庭也不保。
入夜,秦直碧輕鬆地與同舍照顧她起居的女犯人玩起了撲克牌。好像有預約,女犯人故意不胡牌,讓秦贏了好幾把,把秦直碧這個莽婦高興得眉飛色舞。
一個來自廣東的女犯不會玩「甩2」,監管民警就蹲在旁邊指點了一番。秦打牌有一個特點:敢冒險,出牌很「莽」,與男人風格頗有相似之處,大家便和她開玩笑:「你膽子好大喲!」陪玩的女犯都笑。
秦直碧臉上傻傻的,也笑,笑得不自然,嘟囔了一句:「膽子大得被砍腦殼。」
秦直碧還談起了與重慶某媒體打民事官司的事。她說後來女兒來信要撤訴,她也同意,反正打不打這場官司都由女兒說了算。「別的父母給女兒留下許多東西和財富,我呢,留下一世臭名,太不值得了。後悔呀,不該跟著張君謀財,以為是條發財路,結果人財兩空。世上沒有賣的就是後悔葯。」死到臨頭秦直碧倒也爽快,竹筒倒豆子般噼哩啪啦向同舍犯和監管民警說個痛快。說了痛快些,心裡輕鬆,秦直碧似乎很「洒脫」。
凌晨2時多,靠牆而坐的秦直碧惶惶不安起來,說她要交待一些事才能安心。看守所所長來了,當著所長和監管民警的面,秦直碧說她前幾天寫了兩封信,一封給年邁的父母,一封給兒女。生平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給父母寫信,也給兒女留下一些叮囑的話,希望看守所將這兩封信寄出去。
所長當場爽快答應,可以辦到。
秦直碧又交待將自己賬上的錢物送給同監舍的某某、某某,以感謝她們的幫助。
她一字一句地對看守所所長說:「我不是說恭維話,真的,我在看守所很好,想不到這裡這麼文明,這是我以前絕沒有想到過的。」
秦直碧望著窗外漸漸發白的天,喃喃自語:「天要亮了,我就要上路了。」
全泓燕:無論怎樣,都無用了
全泓燕雖沒有秦直碧的莽撞,卻有著更易出意外的性格背景。
當全接到傳票時,她面色蒼白,聲音顫抖地問法官:「我兩個立功表現被認定沒有?」法官不置可否地回答,20日就知曉了,留給全一臉茫然、猜疑。
全一夜沉默無語,晚飯未進一粒米。同舍犯好心地買來滷雞爪,全也搖頭拒絕。她木木地靠牆坐著,穿著一身白底黑碎花的棉質睡衣,腳上套著一雙白襪子,屁股下還小心翼翼墊著一件舊衣服,似乎她與別人不一樣。
全泓燕心情很亂,一會兒要求翻找她的內衣,一會兒又提出要換襪子,弄得4個照顧她起居的女犯團團轉,管房民警跑上跑下。
她聲音細細的,舉手投足間一副纖細柔弱樣。但殊不知,她居然在張君的唆使下槍殺無辜,且窩藏大量槍支彈藥。據管房民警介紹,在監舍里,她雖然不多言不多語,但對人很陰冷很惡毒。一次有女犯惹惱了她,她眼一瞪,臉黑黑地說:「我殺了你!」
全泓燕要求見王某一面。王某是全的前男友,在石橋鋪某集團公司當部門經理。讓全耿耿不能釋懷的是,與王某的分手,導致了她人生的重大轉折:恰恰與王某分手後的晚上,她接到了張君邀她去長沙的電話,張君柔情蜜語地告訴全泓燕,說他夢到全泓燕在傷心地哭。
全心底里最柔軟的部分被深深地觸動,她立馬飛赴長沙,撲進張君的懷裡,從此踏上一條不歸路。
警方拒絕了全泓燕的要求。全悻悻地乜了管教民警一眼,並表示,即使見了王某,她也不知說什麼,「其實也沒用,不見就不見吧。」全懶洋洋地閉上眼睛,養起了神。
呆坐的全泓燕慢慢地打開一個塑料口袋,把裡面的信倒出來,這是她60多歲的母親8個月來給她寫的30多封信,她把信一一抽出,細細閱讀,邊讀邊哭。讀完以後,她將信紙揉成一團,請求用打火機燒掉它們。
監管民警好心勸她不妨給兒子留點什麼,並感慨可憐天下父母心。全固執地搖搖頭,戴著手銬的她吃力地將面前這一堆信撕成了碎片。當她的手伸向了她自己風姿綽約和12歲胖乎乎兒子的照片時,同舍的女犯攔住了她說撕照片不吉利。全疑惑地停住了手,點點頭,將照片小心翼翼地放在一個賀卡里。
晚上10時多,三個同舍犯玩起了紙麻將,全像想起了什麼似的,要民警給她拿一副撲克牌來。
她自顧自擺牌過關,神情很緊張,她說這叫做「過五關斬六將」,「只斬了三關便走不通了」,她沮喪地回答民警的問詢。
當看守所所長問她作為這一案件最高學歷者(大專生),素質並不孬,事到如今,她有何感觸和想法時,全泓燕沉默了好大一會兒,才發出「無論怎樣,都無用了」的哀嘆,最後就一律以搖頭作答,再也不吭聲了。
嚴敏:給我兩年時間,兩年時間
從下午接到開庭通知到第二天早晨被五花大綁押上法庭,嚴敏都在嚶嚶哭泣。
一臉哭相的嚴敏請求法庭:給我兩年時間,給我兩年時間(即改死緩)。
李澤軍:給妻打傳呼加上520
5月20日清晨,整晚只打了個盹的李澤軍早早地就起床,洗漱後換了一套衣裳,腳穿一雙黑布鞋,等待著法警的押解。知道自己在人世上活著的時間只能按秒算了,他一掃往日那種毫不在乎的神情。
8時許,記者隨著押解車隊來到坐落在東郊外常德市第一看守所,乘法警在看守所辦理交接的空隙,走進了關押李澤軍的監房。一見老熟人到來,李澤軍強打起了笑容:「怎麼你昨天沒來呢?」「我另有任務去了。」
「你們當警察的真是好,穿上警服是多麼讓人羨慕,如果有來生,或上天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一定要穿上警服,做一個好警察,可那又是不可能的事。」說完這些,這個殺人如麻的冷血殺手流露出對人世間的留戀,眼中還流出了幾滴淚珠。
「我的時刻不多了,今天不知道我愛人會不會來,今天是5月20日,是個吉祥的好日子,如果她沒有來,我倆就見不到最後一面。記者警察,請您幫忙給她打個傳呼,加上520這個數字,老婆,我愛你!」說完,他將頭耷拉在胸前,再也不吭一聲了。
陳世清:給我照個像留給兒子
陳世清20日穿的衣服,是常德「9?1」大案作案時穿的那套蘭色的夢特嬌短袖衫,黑色休閑褲,19日已新理了發,因而顯得很精神。
此時是8時零5分,陳世清站在監房放風的天井間,正和看守所民警交談,見是老熟人進來,陳世清主動打起了招呼。剛講了幾句話,他突然打住,「我要小便了,不知怎麼的,從19日晚10點到現在我撒了16泡尿了。」「是不是太緊張了。」陳世清生怕別人講他怕死,他連忙接過話頭,「不是。是我昨晚喝了兩瓶可樂,吃了一個西瓜,兩杯水,才這麼多尿。」
見記者背著照相機,陳世清說:「你能不能幫我照一個像留給我兒子。」「 可以。」見記者答應給他照像,他連忙擺起了架式,等記者按下快門,陳世清似乎又十分後悔起來,「我這個樣子,怕是給家人看了會引起他們的傷感,算了,照片別寄了。」他說罷抬起戴著手銬的雙手,剛剛照像時臉上的笑意剎時消失了。
「你還有什麼要說的。」「我希望我的兩個兒子長大後,多讀點書,聽她媽的話,忘記我這個罪大惡極的父親。」昨日張君(左)和他的情婦們一同接受最後宣判。
10時26分:馬仔罪惡一生的結束
8時30分,他們被一一押上了警車,被帶進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接受最後宣判。
上午10時26分,隨著幾聲正義的槍響,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嚴若明、李金生、許軍等6名張君團伙成員結束了他們罪惡的一生。 (小湘)
引自張君及其情婦、馬仔的最後時刻
重慶公安局副局長剖析對手張君:他是個很複雜的人
4月21日,張君案重慶一審宣判。張君所犯四項罪名、搶劫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搶劫槍支彈藥罪分別被判死刑,合併執行:死刑。
作為特邀嘉賓,在中央電視台觀看現場直播的韓玉勝走出演播廳後,向記者評價說:「張君案放在整個中國司法實踐來看,並不多見。」這位中國人民大學的法學教授又用犯罪學上專門的名詞描述道,「(張君)具有超常反社會心理與人格」。
十惡不赦的張君,在眾多的法學家看來,「極具研究價值」。
與張君整整打過6年交道的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文強,對多數媒體的張君案報道並不滿意,理由是「淺薄」。當然,媒體無法像文強那樣與張君有長時間而廣泛的接觸。可貴的是,文強的觀察也是相當完整的。他告訴記者,「(關於張君)幾天幾夜說不完。」他所擁有的材料是研究張君這個惡魔最有價值的。
在某種意義上,文強與張君是對手,當然,公安部門保護的是全社會的安全
「現在報道張君都鋪天蓋地了,都沒的什麼說了,你們怎麼還要報道?」
4月22日在重慶市范庄賓館518房間,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文強進門第一句話就表示了他的不解。這時已經是張君被一審判處死刑的第二天,而從1994年11月23日張君在重慶江北區作下第一案起,他們已經整整打了6年交道。
從某種意義上說,文強是因為張君而聞名全國的。其實在此之前,隨便點出幾個文強辦的案子,人們的祟敬之情便會油然而生:1992年那次震驚全國的重慶警匪槍戰;1994年中國第一盜案;重慶的搶劫運鈔車案……他破獲的好幾個案件被公安部記一等功。
就在不久前,重慶市計程車司機們還籠罩在一種驚恐和憤怒之中:6天內連續有4名計程車司機被害,司機們以罷工形式表達了他們的心情。但是只短短數日,他們緊繃的神經就松馳下來:文強及公安幹警們迅速將那個在昆明等地流竄作案的犯罪團伙一網打盡。這些案件並沒有讓文強聞名全國。即使張君案,真正了解其間關鍵人的大眾,也為數不多。
文強認為,現在所有的媒體關於張君的報道都是「淺薄的」。張君在重慶江北區殺掉王禮明,搶走6000塊錢做下第一個案子時,文強就是專案組組長,兩個人的較量從此拉開序幕。
坐在略顯局促的房間里,身著藏青色西服的文強顯得有些輕鬆。對他來說,星期日這樣的周末其實也很少能讓他有更多的休閑時光,但是今天不一樣——張君的案子已經一審判決,張君就要從他的生活中消失了。但他說,張君槍斃了不等於就此划上了句號。
今年44歲的文強對退休後的生活作了粗略勾劃——包括寫一本關於張君的書。他用手比劃著說,「我跟張君的談話記錄有整整六大本,那是幾天幾夜也說不完的。」其實,作為對手,他對張君的感觸、對張君的判定最直接的,還是來自於幾年來的相互較量。
張君臉上有我的鞋印
大家大概在報紙上都看過張君被抓到了初審的那張照片,他的臉上有傷痕,可能很多人都有疑問,不是說未發一槍一彈嗎?為什麼有傷痕呢?張君臉上的傷痕,其實是我的鞋印。
我們當時掌握了張君的一個生理特徵,就是他的腳心有一顆綠豆大的痣,抓的這個人是不是真張君,這個痣是關鍵。我們幾個警察將他撲到在地後,他在地上狂叫,後來還說沒有給他0.1秒的時間掏槍。我當時想做的惟一事情就是脫下他的鞋,找那顆痣。結果他真的有痣,是真張君。
我一高興,一起身就踹到了他的臉上。這當然是無意的。
僅僅一顆痣,基本上可以確認這個人就是張君,但這還不夠。問他叫什麼名字也是大有講究的。這裡面的技巧很多。
抓到了張君,我首先問他,「你叫什麼名字?」一般人通過影視作品也都知道公安的這套程序,好象覺得這是在走形式,但這套程序對張君還特別關鍵。其實,我們搞的是模糊概念。你知道張君曾經用過的名字有七八個,比如說馬忠敢、江平、黃軍、王大寶、陳強、龍海力……張君在不同的地方用不同的名字,比如在雲南開遠叫馬忠敢,在涪陵用的化名是江平,所以他的回答就很有講究了。
當時他回答說他叫張君,他一說完我立刻就說,你他媽的在重慶叫龍海力!
我這麼一說,張君就呆了!
張君在重慶用的就是龍海力這個名字,我們又是在重慶抓住了他,所以他一聽心理防線一下子就給摧毀了——全暴露了。
看到了腳心的痣,又問到了名字,我覺得有了把握,打開手機向領導報告,說「抓獲了」,他們問在哪兒抓獲了,我說:「在我腳下」!
我現在是不是也有些興奮?我想你肯定會問我當時的心情,很多人也這樣問過我,但是我真的找不到特別好的形容詞。我反覆想,是特別高興?激動?都不對。
你看過誰的武打小說,梁羽生?金庸?古龍?我就在很小範圍內說了一句話,我覺得還算恰當,我用的這句話不太好,或者說是不太文雅,也不便跟你說。如果你都看過這些小說,你就會知道我的這句話是什麼。我當時說的時候,有些人說他們理解不了,其實要是理解不了就終生理解不了了。這種難度可能就像男性永遠不會理解女性一樣。
張君其實蠻會表演的
很多媒體的報道都給張君身上罩上了一層光環。前段時間鬧得挺凶的一件事情是重慶大學大三女生,給張君寫求愛信。這都是你們媒體報道的結果啊。
還有人說張君殺胡清濂,殺得大快人心,因為胡清濂是貪官是蛀蟲。但有一點被忽視了,張君在客觀上是為民除害了,但這不是張君的目的啊。
還有人覺得他直爽,他為什麼直爽?一個是在大量證據面前沒有辦法辯解,再一個是他對那些同夥不關心,他覺得用不著。所以他當然會表現得特別爽快。
一般而言,一個罪犯做一兩個案子之後,就會開始考慮死亡問題,這是他們最現實的問題。實際上他們的心理需要承受的壓力相當大。但就在這種沉重心理壓榨的過程中,不停攪動,不停折磨,最終讓他能夠接受這個結局。80年代有人聽到死刑還要嚇得扶牆走,但張君早就知道這個結局,他也能接受這個結局,所以他覺得無所謂。
從容也是一種狂妄,從作案開始,他就準備著一是自殺,一是用暴力來對付。沒想到我們從心理防線上把他打垮了,在我審他時,他經常哭,有時哭的時間還不短,那個窩囊勁,一副窩囊相。這些東西,你們做記者的可能不知道吧!
但是,一旦面對公眾面對媒體,張君就馬上表現得很從容。新華社等文字記者找他來談時,有一些觸動他的話,他還有一點絕望、痛苦、悲傷與後悔,但只要電視鏡頭一對準他,他的熊勁就變了。這是他的兩面性,他是蠻會表演的。
昨天的一審判決,你看了中央電視台的案件回放嗎?那裡面有一段是我審張君時的鏡頭,我對幹警說,「給他一杯水喝」。我說這話是地道的重慶話,後來還有人問我為什麼不用普通話,這句話也可能讓全國人民笑話我。但是你不知道我們當時除了興奮,還有一些緊張啊。我們審訊時,張君回答的一些東西正好是我們已經掌握了的。後來說到秦直碧,關於秦直碧,我們手裡的材料就不完全充分了。這時候,我主動打斷張君的交待,讓別人給他一杯水,這一方面是要讓張君停頓一下,讓他感覺到我們什麼都已經掌握了;另一方面也讓我自己平靜一下,控制一下情緒。警察斗勇很重要,鬥智更重要。這時候,不給他水喝,不打斷他,讓他接著說當然很好,但這不能使我們的審訊達到真正高級的層次。如果你讓張君開口說,並且感覺要自願說出來、必須說出來,那麼審訊就高水平了。而這必須有技巧。比如讓他喝水,他有了一次停頓,可能就會決定不再說什麼了,但更有一種可能是他察覺我們掌握的很多,他自己也必須說出來,結果我們的目的達到了。
我們的控制甚至知道她幾點起床幾點睡覺
現在回頭來總結,2000年6月19日朝天門一案,我們已經開始真正接近事實內核了。
那時我們就發現江平就是張君,一接觸到江平,張君落網就是早晚的事。比如說楊明燕的丈夫是誰,家裡的情況怎麼樣,這麼一追下去,情況不就清楚了嗎?那時我把抓到張君作為最後目標。其實最多考慮的還是抓不到的時候怎麼辦。後來我就說,要秘密偵察、秘密控制、秘密逮捕、秘密審訊。這裡有一點就是不能讓張君動彈。
其實落實起來,秘密逮捕也是不可能的。中國的事,你抓兩天還可以,可楊明燕有小孩子,當時才幾個月,整個一大把兄弟都在重慶。那時我們抓張君他不在,所以我們就嚴格地控制楊明燕。我們甚至控制到她早上幾點起床,晚上幾點睡覺。後來我們發現楊明燕有逃跑的可能性,決定還是逮捕她,這樣讓張君找不到她,就會很著急,一著急,張君就會出動的。
張君找不到楊明燕果然著急了,他最後決定讓全泓燕將東西轉移走。張君一動,就完全暴露了。
張君做案,不但研究在哪個地點做案,什麼時間、誰去做案,而且他還從反偵察的角度去考慮,我們公安部門破案會怎麼辦,這一點我們就比較被動。所以我們也要站在罪犯的角度考慮問題。
在中國,跨越式的作案原來都集中在流動人口中,我們的工作重點也是針對流動人口。張君選擇的地區則是在當地他都有一個朋友或親人,這樣使他不易暴露。還有他踩點時候,都要學會當地的簡單對話和語言,語言本地化的問題。
當然,最大的啟示還是他是怎樣走上犯罪道路的,為什麼能夠產生這樣一個犯罪集團。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研究這個課題,比破獲張君集團的意義更為重大。
我們的失誤與張君的失敗
審了這麼多個案子,張君的案子是時間最長,也是最累的。他在這方面給了我們很大麻煩。我們早就判斷出來了,有兩點四個方面是正確的:一是多次踩點,多次踩點意味著什麼,就是有一個活動的時間和空間;第二就是他在重慶及其近郊有窩點。除了這兩點之外,還有就是槍支彈藥有運輸渠道、銷售渠道。比如說他搶來的那些黃金珠寶首飾,就是融化後賣掉的。
據我們清查,張君的很多幫手特別是一些女性平時都沒有進入我們的視線。張君這一點很特別,比起其他罪犯,是他個人最鮮明的特徵。中國犯罪團伙中女性不少,但都是些低級的三陪女,亂七八糟的人湊在一起,我們每次一打就基本上全網進來了。可張君是一個人對一張網,每次都是臨時調人來做案。
他的這些女人,每人只知道其中極小一部分,而不知道另外一部分。比如說在重慶,除了那幾個判刑的外,還有幾個女孩,她們之間誰都不認識,其中有一個與全泓燕家離得還特別近。這些女孩子確實對張君一無所知,平日里根本就不是能進入我們視線的那類人。
所以張君作案很有隱蔽性,這點確實罕見。
張君是一個性格孤僻的人,平日里很少出去,更不用說去什麼歌廳舞廳了。所以他給這些女孩子的印象是特別老實規矩。
張君認為他自己在中國的犯罪分子中個人素質是數一數二的,只不過是犯罪組織不行才導致他失敗。其實就是在犯罪指揮上,他也有很多失誤的地方。比如說常德的案子,他為什麼要去做?一是張君發現資金不足,二是張君看中了那兩支七九式微型衝鋒槍。
張君總說他做的這些還都是些小事,他的真正目的是要搶安鄉縣農行的金庫。其實在常德「9·1」大劫案中,張君劫得兩支微型衝鋒槍後,如魚得水,已經開始著手策劃昆明市珠寶店、上海市城隍廟黃金市場的搶劫。
大家沒有注意到張君的性扭曲
張君一生離不開槍與女人。很多人說他是個「性扭曲」的人,而且這一點對他整個人也產生了很大影響。從某一方面講,這種說法還是有道理的。
但是,張君這個人對槍的熱愛絕對遠遠超過了對女人的愛。他是槍不離身的,不過女人卻可以多年不見面。你知道嗎,在看守所里,有一個女人挺感慨地總結了一句話,說她們與張君是「發財不見面,倒霉大團圓」。
這種說法仔細想想,還挺是那麼回事的。你看,張君祟尚暴力,酷愛槍械。那天在常德搶劫的當晚,張君弄到那把微沖後愛不釋手,他跟我說他是用舌頭把整個槍身舔了一遍。他有一個邏輯:有了槍就有了一切。
你能想到他都到什麼地步了嗎?他跟我講他沖涼時可以不帶內褲,但是槍是一定要帶進衛生間的。好像他有時候在家看電視的時候,手裡也是緊緊握著他的槍。不過有一點挺有趣:張君對女人一直是利用,但不管張君的情感怎樣虛假,這些女人沒有一個人說他的壞話,而且都感覺到張君是真心對她好。我那時審她們時,她們都特別堅決:張君對我是最好、最親的,她們每個人都這樣認為,而且她們覺得有這一點就夠了。
你注意到沒有,這些罪名里就沒有說張君犯強姦罪的。我們也確實找不到這方面的足夠證據,也沒哪個女孩子說他們是被迫的。這真是不可思議。只有一個小插曲,嚴敏後來想報案,我分析這不是對張君的仇恨,而是愛之恨。張君的女人遠不是秦直碧、楊明燕几個,但是所有其他女人受到的傷害都遠沒有嚴敏受到的那麼多。
我在審完後曾經與張君閑聊過。張君說他去年9月10日到重慶後與全泓燕有過一次性關係、與楊明燕有過一次。但這兩次都比較特別,一個是與楊明燕在生死離別時,這是很多事情中的一件;而與全泓燕就更有戲劇性了。全泓燕幫著張君收拾東西時,不小心讓槍走了火。當時張君出去買報紙,回來聽說後,就把全泓燕暴打了一頓。
張君自己對這一段也有記錄。在張君的日記里,他寫道:「我用最惡毒的語言將全泓燕臭罵了一頓。」寫得是「臭罵」,其實是毒打。那時兩個人已經有很長時間沒見面。結果是這樣,全泓燕也不幹了。張君怕她鬧,讓鄰居聽見了,才用這種辦法來安慰她的。
張君的很多話,還是有些特別的地方的。張君常和我說的一句話就是,我們看問題的思路和觀點是不一樣的。
有一次我問他關於濫殺無辜的問題。他說,其實站在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就不存在濫不濫殺的問題了。比如說戰爭。為了一個領袖成名,要犧牲多少人?肯定要犧牲好多人,打死好多人。這些人如果不把對手消滅掉,就當不了英雄,成不了領袖,那他們就活不成了。我也是這樣,誰阻礙我我就要殺誰。其實是一樣的。你不讓英雄成名,成為領袖,就要被消滅掉。我搶東西,你不讓我搶,你阻礙我,我有危險,我不打你,我就被抓住了。
當時,張君說這些話後,我們都沒有再接著說什麼了。張君是一個複雜的人,不能從單一的角度去看。其實最要命的就是把人的簡單化。(記者 金焱)
引自重慶公安局副局長剖析對手張君:他是個很複雜的人
張君被文強逮捕時,對文強說了這樣一句話:「你有一天也會和我一樣,只要你擋不住誘惑你也會走上我這條路」。
雷國民,
安徽省桐城市人,1992年至2001年上半年,先後流竄於廣東、雲南、福建、江西、吉林、安徽、江蘇等省,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實施搶劫作案15起,共殺死20人、重傷4人、輕傷2人,劫得金首飾9件、摩托車2輛、港幣10萬元、人民幣353.6萬餘元。
雷國民先生是個冷兵器愛好者並且有針對的訓練過冷兵器格鬥和徒手格鬥把這些綜合起來提高自己的綜合犯罪素質儘管打81的水平可能不如白寶山但是他更加勤于思考, 比如白寶山,馬加爵,雷國民三位同時選擇了錘殺但是思考的境界和應用的手段,卻以雷國民最高所以,儘管他體格瘦小,不如馬加爵槍法沒能證明超過白寶山(馬漢慶的案子其實可以看出來,在天朝,如果不是你有很多槍可以打一隻扔一隻,那麼最好不要動槍)但是他仍然眾多罪犯中最出風頭的一名
雷國民為殺人而去鍛煉本事,為殺人而去總結經驗,不折不扣的一位殺人專家,做案多起,都可以全身而退。可以6秒鐘時間徒手殺死一人,可謂冷兵器殺手之王。
案犯之最:最佳的學習思維、單兵冷兵器格鬥之最。大案回放
2000年8月5日,安徽省宿州市北關農村信用合作社發生一起殺人搶劫金庫案件,嫌疑犯殺死兩名值班員,撬開金庫,搶劫現金19萬餘元。案發後,宿州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在安徽省公安廳專家組的指導下,認真、縝密地勘驗了作案現場,可「805」案毫無進展。
(惡魔雷國民) 2001年4月14日夜至15日凌晨,位於江蘇省鹽城市大慶東路16號的鹽都縣信用合作聯社慘遭歹徒搶劫,3名值班人員被殺害,金庫里上百萬元現金被劫,警方懸紅5萬元捉拿兇犯。
知情人透露,此案發生在14日夜裡,該社會計股股長陳志勤被殺死在5樓,另兩名值班人員陳建紅和李玉生被殺死在一樓值班室,位於一樓的金庫大門被破壞,金庫內上百萬元現金被劫。
六合劫車殺人雷國民落入法網把日曆翻回到1999年12月4日。
傍晚6時許,南京市六合縣馬鞍鄉李雲村,六合縣六城鎮人王華死在一農戶家門前,時年28歲,其駕駛的蘇AT4859面的現場側翻在路邊。
六合縣交警大隊接警後趕赴現場,勘察結果令人吃驚:死者太陽穴上的刀傷是貫通傷,從左太陽穴傷到右下巴,是因失血過多而死亡。刑警隨後對面的進行檢查,從一個阿迪達斯旅行包內,刑警們又找到一把模擬五四式手槍、一根約1米長小手指般粗的尼龍繩、4塊外地汽車牌照及剃鬚刀等一些生活用品,還有一張身份證和一份江蘇省地圖。細心的刑偵技術員還提取到死者以外的血型和其他痕迹。從現場勘察情況分析,這是一起搶劫、殺人案,「12·4」專案組隨即成立。
兇手是誰?現場遺留的身份證顯示主人名叫宋進賢,家庭住址為河北省秦皇島市山海關區龍山路華子巷19號,但經與秦皇島方面聯繫,那裡根本沒有這個地址。
車上遺留的4塊車牌經查也全是盜竊得來的。
模擬五四式手槍是從浙江義烏的大市場流出的,作案者攜帶的阿迪達斯旅行包產地在廊坊,而尼龍繩則在安徽太和找到了出處。
為找到與這些物品相關的人,辦案刑警南下北上,大量走訪,依然理不出任何頭緒。
山窮水盡之時,一個線索卻突然浮出「水面」。
把阿迪達斯旅行包翻個遍,刑警找到一本電話號碼簿,前面幾頁已被撕掉了,尚存的記錄查不出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刑警細細地翻電話簿,發現被撕掉的頁碼可能是書寫時筆跡較重,印在了後面的頁碼上,隱約可看出是「兩戶街」這幾個字和一個電話號碼。
刑警們開始與各地警方緊密聯絡,終於發現安徽省滁州市有一個「兩戶街」的地名。六合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張富雲大隊長帶著刑警直撲滁州。
兩戶街是一個不足百米的巷子,改革開放後陸續有了98戶人家,而每家又都有四五戶外來暫住人口,這條小街上共有四五百人。通過詳細調查,沒有發現任何線索。刑警再查那個電話號碼,發現這是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號碼,而這家房地產公司當時有300多名員工。經過近一個月調查摸排,所有這些員工一一被否決,案件的偵破再次陷入困境。
2001年4月嚴打整治鬥爭開展後,南京市公安局將該案列為全市主攻案件,增派刑警支援。6月,外調小組從無錫傳來了「利好」消息:在無錫發現了與「12·4」大案現場一致的痕迹,主人登記名為「王七」。
「王七」是誰?那份收容登記表上這麼解釋:「王七,1971年12月生,職業為養豬,籍貫安徽全椒。」
六合警方調來三四千人的收容檔案,逐個查找。「王七」露出原形:1991年4月23日凌晨,一男子在梨花賓館盜竊他人財物時當場被捉,因案件情節輕微,經過10多天的收容審查,被治安處罰。王七,本名雷國民,1971年11月5日出生,安徽桐城市農民。
弄清了「王七」的真實身份,專案組一行6月7日返回六合後,迅速派出抓捕組,直撲桐城抓捕雷國民。
找到雷國民老家,沒找不到這人。村裡人反映,雷國民已經七八年沒回家了。從當地派出所反饋的情況,刑警們得知,雷國民1999年元月19日將戶口遷往安慶市。
趕往安慶市,得知,雷國民於6月5日去了廣州、深圳。
專案組當即決定,留一部分刑警在安慶雷國民家附近守候。張富雲大隊長帶一路人馬趕赴廣州、深圳執行抓捕。
2001年6月12日,深圳火車西站候車室。雷國民被捉。
6月13日,雷國民被押回南京。經初審,雷國民交代,他是做假煙和盜版光碟等非法生意的,為了防止運輸時被執法機關查處,便生出了偷別人的車的念頭。他先偷了幾個車牌後,密謀在南京搶車,後突然放棄,最終選擇了在六合縣作案。1999年12月4日下午4時許,雷上了王華的紅色面的,稱要去馬鞍鄉,約5時30分到了馬鞍鄉,天已黑了,雷國民突然掏出一把30多厘米長的刀架在王華的脖子上威脅要殺人,並大喊:「我是來搶車的,把車和錢留下!」王華奮力抗爭,雷國民手拿尖刀朝王華猛捅幾下,車子失去控制,一下側翻在路邊。王華忍著痛爬出汽車,朝大燈照著的方向跑去求救,雷國民見此情形也嚇慌了,包也沒拿,逃出車往相反的方向跑,跑上高速公路攔下一輛大巴逃往淮陰。而王華沒跑多遠,就因失血過多,倒下了。
計劃太周密 反泄了老底雷國民被抓後,關進了南京市看守所,預審民警在查看了雷國民的案卷後,認為此人殺人手段極端殘忍、兇狠,作案前又有周密的計劃,用了近一個月的時間進行摸點,雷國民身上絕不止在六合殺害計程車司機這麼一樁案子,便加強了對雷國民的審訊,同時展開了針對雷國民的痕迹比對工作。8月20日,南京警方從痕迹庫中比對出,製造鹽城「4·15」殺人搶劫銀行金庫驚天大案的作案人正是雷國民。
8月22日,雷國民被押回鹽城。公安機關組織精幹力量對其進行了突審,同時對雷的活動場所和居住地進行全面搜查取證。在強大的政策法律攻心和確鑿證據面前,雷國民的防線終於全線崩潰。24日凌晨,他供述了「4·15」案件的全部過程:經過事先多次踩點,雷國民於4月14日下午將準備好的切割設備等作案工具,用桑塔納轎車運至信用社附近。當晚9時許,他翻牆潛入現場,將3名值班人員殺死,割開金庫防盜門和保險柜,劫走260餘萬元現金。4月15日凌晨,雷國民駕車逃離現場,於當日上午到達安徽省安慶市其居住處,分別將贓款存入當地數家銀行。
鹽城驚天大案被偵破之後,宿州市刑警從諸多方面進行了併案偵查。8月21日,警方認定「805」殺人搶劫金庫案件現場遺留指紋系雷國民左手拇指和右手中指所留。
雷國民這才交代,2000年8月5日,他翻牆進入宿州北關信用合作社院內,破窗入室,驚醒了值班人員徐玉芬、薛玉珍,雷國民遂用攜帶的兇器迅速將兩人殺死,撬開金庫門,搶劫現金19萬餘元。8月8日,雷國民將所搶劫的現金10萬元存入安慶市農行,3萬元拿給其妻去深圳做生意,2.4萬元買了一輛舊桑塔納轎車,其餘的錢被雷揮霍一空。
另據交代,自1992年以來,雷在江蘇、安徽、福建、廣東、雲南、江西、吉林等地製造了襲擊金融單位及殺人搶劫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共殺人搶劫12起,共殺死23人,殺傷兩人,搶劫各種財物總價值400餘萬元.
悍匪雷國民的自白
1、我是怎樣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
1971年11月5日,我出生在安徽省安慶市桐城市羅嶺鄉羅灣村一個貧困家庭。在很小的時候,由於家庭貧窮,稍有不順,母親經常不給飯吃,為此曾離家流浪了幾年,以乞討為生,學會了如何保護自己,也養成了偷摸的毛病。回家後只上了幾年學就跟大人外出打工,也曾想出人頭地,但由於既無文化,也沒有力氣,實在掙不到什麼錢,便開始遊盪盜竊,先是以賓館、招待所和居民住戶為目標,用「釣魚」的手段盜竊作案,1991年在江蘇省無錫市一賓館盜竊時被當場抓獲,受到治安警告處理。之後,我在電視上看到南方比較富,就流竄到廣東、福建一帶繼續行竊。1992年8月,我在廣州市三元里火車站附近經過1個多星期踩點,殺死1人,僅搶得10多元錢。這是我第一次殺人,是犯罪生涯的一次重大轉折。之後,我先是和雲南人張雲明結夥,持槍搶劫摩托車,搶劫換外匯的人。1996年6月,我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車站售票廳小賣部殺死2名值班人員,搶了50萬元人民幣、8萬元港市。隨後,我想反正已殺了幾個人,往後不如搞大一點,搶劫銀行。有了這種想法後,我就乘車到全國各地踩點,除西藏、新疆、寧夏、青海等少數省區外我都跑到了,先後搶了江西南昌、吉林通化、安徽宿州、江蘇鹽城4家信用社,在江西瑞昌殺了6個人(實死4人、傷2人),但沒搶成功。1999年12月,我在南京市六合縣為搶劫計程車殺了計程車司機,目的是準備用這輛車搶下一家信用社,但逃跑時將車開翻了,只好棄車逃離。
2、我為什麼要搶信用社?
我經過長期踩點觀察,發現信用社晚上值班人員比較少,設施也不行,多數沒有錄像監控裝置。我每次作案都剪斷報警線,但從沒遇到報警,所以頻頻得手。我選擇的信用社有一個最基本的標準:一是注重外部環境,一般要有圍牆,周邊環境的光線要比較暗,後圍牆有一塊雜亂的空地,而且最好沒有燈光,以便於觀察、踩點,一旦有情況也有利於逃脫;二是注重內部環境,關鍵是看值班人員思想是否麻痹,警惕性是否高,值班人員相互之間的位置是否分開。我曾在江蘇省常熟市農業銀行踩過點,發現那裡晚上有6個人值班,而且不大分開,我覺得1個人對付不了他們,就放棄了作案的念頭。我在各地踩點時,要觀察每天下午是否有人把錢箱送進去。次日早晨是否又把錢取走,我可以根據錢箱的多少估算出金庫內現金的庫存量。1998年,我在吉林省通化市搶的那家信用社,位於一幢4、5層樓房的一樓,為了觀察內部結構,我用假名在這家信用社存入1000元,之後我在周圍觀察。這家信用社的防範很差,後牆的窗戶沒有防盜網,是普通的玻璃窗,裡面用掛鎖鎖著,其中還壞了一塊玻璃,用塑料紙蒙上。每天晚上,這家信用社只有1個老頭值班。我作案前的2天就撬掉了後牆玻璃窗上的掛鎖,竟然沒有人發現。作案時,我從窗戶爬進現場,殺死值班老頭,撬開保險柜,很輕易地搶了15萬元。作這起案件,比搶一戶居民還容易,我想比我差的人也能幹成,2000年8月,我在安徽省宿州市搶的那家信用社,也只有2名女性值班,很容易得手。我用一年多的時間對鹽城市鹽都縣信用社進行觀察踩點,發現該單位雖然處在大馬路邊上,晚上前面光線很亮,但後圍牆處很暗,一般人走不到那裡,而且後面是一片平房,小巷四通八達,便於逃脫。我便選定那兒作為進出口,專門定做了一張 1.5米高的木梯,曾3次爬進院內。我發現信用社晚上只有3個人值班,1人在樓上,2人在金庫值班室,值班室的防盜門在睡覺前經常打開,2個守庫員時進時出。我認為3個值班員有分開的機會,有把握分別殺死他們。我在白天也曾從敞開的大門溜進過院內,從金庫值班室東窗往裡張望過,見到裡面有幾個人在打牌。我想這裡的守庫員思想上很麻痹,肯定好對付。我還發現這家信用社的運鈔車早晚就停在馬路邊上,進出的錢箱很多,我看得清清楚楚,認為這家信用社晚上庫存的錢不會少,估計在100萬元以上,於是我就下定了搶這家信用社的決心。
3、我認為鎚子是最好的殺人工具。
我10多年的殺人犯罪生涯,從使用各類殺人兇器的效果上得出了這樣一條經驗,刀不如槍、槍不如斧、斧不如錘。用刀作案,不能一招致於死地,受害人容易喊叫,且流血也比較多;用槍作案,雖能一招致於死地,但響聲太大,公安機關110反應也快,容易破案,我認為「張君」他們的教訓就在這上;用斧的效果不錯,但過於笨重,不易於揮動;用錘最好,輕巧靈活,可以一招就將對方制服,噴出來的血也不多。我在作安徽宿州案件前買了鎚子,在自己的頭上作敲打實驗,感覺效果很好,最終確定了使用這種工具。但我在作這起案件時使用還不熟練,打擊受害人頭部的次數較多,身上濺了不少血跡。作完這起案件後,我堅定了使用鎚子作為殺人工具的決心。為了增強自身體力,確保鎚子打擊頭部的準確性,我在安慶老家專門租了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改造成健身房,使用拉力器練臂力,在沙袋上划了幾個圈,練習從各個角度打擊人頭部的技能,並每天堅持長跑三、四十里,鍛煉自己的耐力。通過練習之後,我有把握在6秒鐘內殺死一個人。我在江西省瑞昌市殺6個人、在江蘇省鹽城市殺3個人都是用鎚子。為了便於作案後能迅速逃離,我還專門上駕校學會了駕駛汽車。我在一個偶然的機會,發現用氧焊切割鋼板效果很好,便在安徽省滁州市學會了切割技術。
4、我跑了全國很多地方,住宿很少用自己的身份證。
我是一名職業犯罪分子。1992年之後,我從來沒有干過正當的工作,我的職業就是犯罪。我作案沒有固定的區域,買張地圖全國範圍內到處跑,看準目標就下手。但我在安慶老家從不作案,「兔子不吃窩邊草」。雖然我搶了不少錢,但從不張揚,不穿名牌衣服,不住高檔賓館飯店,不進娛樂場所消費。我在老家還經常接濟左鄰右舍,大家都以為我在外面生意做得不錯,認為我是個好人,根本想不到我是個殺人「魔王」。現在的假身份證很容易買到,我在廣東等地都買過假身份證,但記不清買了多少張假身份證。我以往大多使用假身份證住宿,從來沒有被發現過。但在2000年底出了問題,那次我在安徽省合肥市用假身份證住進一家小旅館,晚上公安人員查房時,查到我隨身帶了一把尖刀,就檢查我使用的身份證,發現是個假的,把我帶到派出所審查,而我在老家沒有案底,也不怕他們查出什麼來,便主動把自己的真實姓名告訴了民警,並編造了謊言,說尖刀是用來防身的,假身份證是撿來的,就這樣派出所把我關了一夜,第二天早晨放走了我。不過那次也挺危險的,查房的民警沒有發現我藏在床底下的 1萬元現金,這是我當時踩點的經費。從那以後,我就再也不使用假身份證了。2001年我在江西瑞昌和江蘇鹽城踩點時,就沒有使用假身份證。我在鹽城住了幾十天,都是住的小旅館,登記員向我要身份證時,我就說安徽老家沒有給農民發身份證,我這次是來鹽城找工作的,看我是一個農民的打扮,身高只有1.68米,再裝得可憐一些,他們就讓我住了,每天住宿費只有20元。為了防止露出馬腳,我住幾天就換一家。
5、我是「獨行俠」,從犯罪中學會犯罪,注意提高犯罪技能。
我的犯罪生涯中曾有一個同夥,他叫張雲明,男,30多歲,雲南省河口縣人。1993年夏天,我在廣州聽說雲南走私毒品、槍支的人很多,這種生意好做,就隻身到了雲南省河口縣。在那裡,我認識了張雲明,兩人一起到越南購買了2支舊的「五一」式手槍,之後,我們合夥作了4起殺人搶劫案件,但只搶到少量現金,我一直感覺張的膽子不夠大,作案時動作與我不協調,1994年下半年與他吵了一架後就分道揚鑣。1999年,我到昆明時聽說張雲明因販毒被重慶警方抓獲槍斃了,因為他不知道我的真實身份,所以未被牽出來。我也想再找個幫手,最理想的是自己家的人,這樣可靠,曾想拉我哥哥入伙,但他卻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不是干這種大事的料,所以就放棄了這個念頭。如果我有個得力的幫手,就可以搞更大的案件。從那以後,我便走上了單獨殺人搶劫的道路,是個名副其實的「獨行俠」。我喜歡看書讀報,看了不少習武方面的書,我曾練過拳擊,崇拜拳王泰森,他既兇猛又狠毒。我還喜歡剪報,只要有破案方面的內容就剪下來反覆看,也經常在地攤上購買有關公安機關破案內容的雜誌,張君、靳如超等人作的案件報道我都仔細讀過。從這些案件中,我得到了不少啟發。我作案時只搶現金,手機、尋呼機從來不拿,踩點、作案過程中也從不使用手機,我知道公安機關能從這個方面找到我的行蹤。我在外地踩點時,每天都和老婆通電話,無論在哪裡,都謊稱在福建或廣東。我從不在住的旅館打電話,都到外面使用公用電話和磁卡電話,也從不在同一地點打電話。
6、我選擇作案工具是經過精心考慮的,公安機關查不到我。
我作案使用的工具很多,但每件都有用處,而且從不在同一地方購買,公安機關想從工具上找到我是很難的,2000年初,我經過周密踩點,決定對安徽省宿州市淮海北路北關信用社進行搶劫。7月份,我在安徽省池州市竊得1輛昌河麵包車,在合肥市偷了一副車牌,在安徽省鳳陽縣租了一套切割設備,在蚌埠市購買了1把鋼絲鉗,在宿州市購買了割槍和皮管,並打制了螺紋鋼撬棒等。作案後,我把29件作案工具全部遺留在現場,將麵包車開到安徽省肥東縣拋棄,因在現場時車碰到了牆上擦掉了油漆,所以毫不猶豫地把車拋棄了,我知道公安機關會從這上查找車輛的,留在手上是個禍害。為了作江西瑞昌、江蘇鹽城兩起案件,我於2001年元旦在安徽省鳳陽縣劉府舊車交易市場,花了2.4萬元買了一輛舊的普通型桑塔納轎車,賣車的老闆還送給我一副安徽車牌,然後我在南京市買了切割工具、刀、扳手,在武漢市買了氧氣瓶,在南昌市充好氧氣,在安慶市購買了刀、橇棒等工具。我帶著這些工具先到江西瑞昌搶信用社,但沒搶到錢。然後我又開車到江蘇鹽城,作案前又在邊上的大豐市偷了一付當地計程車的牌照,作案時掛在車上,作案後在回安徽的路上拋棄了。在安徽宿州案件現場我丟下所有工具,因為我有信心公安機關查不到我,而且還能讓當地公安機關認為是流竄犯乾的,我在鹽城案件上把所有工具帶走,目的是讓公安機關看不出兩起案件是一個人作的。每次作案前,我把所有的作案工具準備好,放在車的後備箱中,駕駛著偷來的車子在路上跑,從來沒有被檢查過,很安全。
7、我作的每起案件都進行周密計劃。
我在作案前都會精心準備,從不打無把握之「仗」。我第一次在廣州市三元里殺人時,考慮得就很細緻了,但還算不上周密。那時,我在三元里經常夜間「釣魚」作案,有一次我發現一名屠宰戶家中有保險柜,估計有錢,而且晚上只有1個人睡在房間里,但當晚我沒有行動。之後,我就在他家的附近觀察了一個多星期,還準備了殺人用的刀等作案工具。作案的當天晚上,我潛至那人的家中,先殺了1名男子,當搜出鑰匙準備到另外一個房間打開保險柜時,發現又多出2個人,就逃走了。近幾年來,我搶劫信用社的計劃就周密多了,一般均選擇多個目標,並記錄在筆記本上,但記的是旁邊的門牌號。然後採取跟蹤、窺探、潛伏、入室等各種手段「踩點」,直至搞清每一個環節,每一個細節。然後,根據條件的優劣,把握的大小,綜合考慮,反覆權衡,篩選重點,列出作案的次序。一旦我選定了作案目標,就要想盡一切辦法,採取一切手段作案,決不回頭。1999年底至2000年上半年,我同時物色了江西瑞昌、安徽宿州、江蘇鹽城3家信用社。2000年8月,我先後到安徽宿州作案,2001年2月到江西瑞昌作案,最後於4月到江蘇鹽城作案。可以說,這幾年我作案己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8、我是如何對江西瑞昌信用社進行踩點的。
1999年底,我從安慶老家出發,乘公共汽車到安徽淮北,河南永城、駐馬店,湖北麻城、鄂州、黃石,均未發現合適的目標。最後到了江西瑞昌,我在一個自行車鋪花了幾塊錢租了一輛舊自行車,在市內轉了一圈,發現了瑞昌市信用社。隨後,我在附近的一家小旅社住了10天。在這期同,我每天都仔細觀察這家信用社,發現這家信用社金庫錢比較多,但從外邊要經過五道門才能進入金庫,作案比較困難,所以決定放棄搶這家信用社。但這家信用社每晚存放的大量現金刺激著我,回家後仍不死心,我就又多次去瑞昌市觀察這個信用社,終於被我發現金庫門的鑰匙就在值班經警身上,我想只要把經警的鑰匙弄到手,就有把握進入金庫搶錢。隨後,我就對3名值班經警分別進行跟蹤,發現其中1名經警騎摩托車上下班,每晚吃飯前把車停在離家200米左右的地方,在這段路上可以下手。但等我計劃好準備下手時,情況突然發生了變化,這名經警把摩托車停在家裡了,而且這名經警家裡人很多,有5個人,所以我又決定放棄作案。我回到安慶後,左思右想,為了拿到那把鑰匙打開金庫門,管他家裡有幾口人,把人殺了就行。2001年過完春節後,我準備了作案工具,開車到了瑞昌,把這名經警全家人都殺了,但因為是大白天,很快就有人報了案,我想這時再搶信用社是非常危險的,就再次放棄了。9、鹽誠「4.15」案件是我的「傑作」。
我為了進入現場,事先定做了一張小木梯,就藏在附近一空房的雜貨堆底下。我怕用梯子爬圍牆時在地面留下壓痕,就在底部釘了2個大木塊。我在院內通過觀察發現每天晚上8時至9時,2個值班員必到院里水地邊洗漱,我確定了這個殺人的最佳時機。4月14日下午5時許,我把切割工具、鎚子、尖刀等作案工具用自備的桑塔納轎車運至現場附近。晚9時許,我發現3名值班人員全部到信用社後,用梯子翻牆潛入現場,等待時機。當1名值班員出來洗漱時,我用錘於將其殺死,再迅速到值班室內殺死另1人,最後到五摟殺死第3名值班人員。之後,我又從圍牆翻出觀察一段時間,在沒有任何異常的情況下,我再次翻上圍牆用繩子將切割工具吊進院內,搬入金庫值班室,用了一個多小時割開金庫防盜門,又費了很大勁割開3個保險柜,目的是找軍用手槍,但裡面只有1支防暴槍,我嫌笨重就沒有要。後從錢架上劫得現金260餘萬元。4月15日凌晨2時許駕車逃離現場。在逃跑過程中,我更換了牌照,拋棄了作案工具。我考慮到把轎車停在鹽城的時間太長,擔心公安機關從查車方面入手抓到我,所以我就把轎車洗乾淨後,開到合肥市的一個小區拋棄了。
我沒有想到這次作案能搞到這麼多錢,心裡非常興奮,但如何藏匿這些錢卻犯了愁,如果全部藏在家,一怕老婆發現後心理承受不了,二怕公安機關一旦查到豈不人贓俱獲,想來想去,我還是決定全部存入銀行,因為我想公安機關會以為我不敢將錢存入銀行,我就來個反其道而行之。4月15日上午,我到達安徽省安慶市沒有直接回家,先到租房處對錢進行了清點,將2萬餘元破損嚴重的錢幣和封條、封簽燒掉,然後把新幣和舊幣交叉紮好。當晚我只帶了20多萬元回家,騙老婆說這是在福建、浙江做假煙生意的錢。後於4月16日、17日、18日分別把其中的240萬元用自己的真名存入安慶市哀行、工行、建行、中行、郵政儲蓄等金融單位。我知道現在銀行存錢實行「實名制」,我存入這麼多錢如果用假名就可能會出事。前面幾家銀行存錢很順利,但最後在郵政儲蓄所存60萬元時,裡面有好幾扎舊幣沒有分開,營業員點錢時發現這些錢都粘在一起了,手上弄得很臟,就問我哪來這麼多舊幣,我說是做生意別人還的,營業部主任也來問我,並要我把家裡的電話號碼留下來,當時我心裡十分緊張,直冒虛汗。存完錢後我將5本存摺悄悄藏到自家房內牆頂的夾板里。這次被江蘇警方抓到,我想問題肯定出在這錢上。10、我預感到了「末日」,最後果真栽在了江蘇警察的手裡。
我搶過鹽城縣信用社後,全國開始「嚴打」,我因為作了江西、江蘇兩個驚天大案,心裡十分害怕,心想這次可能要「翻船」,所以就想搞槍,以防不測,我去了雲南原先我與張雲明作案後藏槍的地方,發現槍沒有了,我估計是被張取走了。後在鹽城作案時找槍也沒有找到。5月20日,我在安慶市報了一個假案,先是在開發區租了一間門面房,把家裡一輛昌河小貨車藏了起來,然後去公安局謊報車子被盜竊,目的是為了騙取保險金,也想探探情況,靠近民警,當民警在做材料時就把手槍放在桌上,當時我真想把槍偷走,但這風險太大,所以未敢輕舉妄動。南京警方在深圳將我抓獲後,我很快交待了在六合縣搶劫計程車殺人的案子,因為賴不掉,估計車子上有我的指紋。其他殺人案件我一起也不講,要我講,我就要他們出示人證物證。後來把我從南京押到鹽城,並在鹽都縣信用聯社門口繞了一圈,叫我抬頭看一看,心想這次是徹底完了,民警審訊我的口氣也十分強硬。直接指明是我作的案,我想這次他們是弄到確鑿證據了,可能是在安慶我用「實名制」存錢,或者使用的車子、留在現場的毛髮在現場被發現了,我抗拒了兩天後就交代了。這次在鹽城作案我認為是天衣無縫的,但公安機關還是拿到了關鍵證據,所以我才徹底交代我的全部罪行!!希望我的經歷對你有一定的幫助!!
2001年6月12日,深圳火車西站候車室。雷國民,曾在六合劫車殺人,被抓獲。直到這時,還沒人會想到,雷國民還是個搶劫銀行金庫的大盜,先後作案12起,殺死23人,是個比張君更殘忍的殺人魔王!冷兵器殺手之王----雷國民
王興平的江湖人生
●「踏進江湖容易,退出江湖難;要出來混江湖,就要雄起。」
——王興平經常訓斥手下,要敢沖敢打,心狠手辣。
●「沒得啥用,找個人都找不到。如果我離開巫山,你們只有喝西北風去。」
——王興平辱罵手下,並暗示要報復李明喜團伙。
●王興平找到徐昌毅,罵他有「反骨」,居然敢背著自己開賭場。
——除了自己開辦賭場外,王興平還對當地其他地下賭場進行控制。
●如若哪家小孩啼哭,父母嚇唬說「王興平來了」,小孩就會立即停止哭泣。
——群眾對王興平團伙所作所為敢怒不敢言,只要聽說是王興平的人就發憷。
有群眾稱,王興平作為巫山的「黑老大」,其名氣比縣裡所有「長」還響亮。還有群眾說,我們不知道巫山縣一些領導姓什麼,但卻沒人不知道王興平的名字。
王興平(左一)及其團伙成員20人被押上了莊嚴的審判台
下崗青年當上「黑老大」
王興平,1970年10月3日生於重慶市巫山縣,高中文化,是巫山縣百貨公司下崗職工。曾犯強迫交易罪,於2002年4月30日被巫山縣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
1995年,王興平到廣東省珠海市「混社會」,他很快拉攏糾集了一幫勞釋人員和社會閑雜人員。不久,王興平一伙人通過打打殺殺,控制了珠海市發往巫山縣的長途客車,強行收取「發車費」。
源源不斷的不義之財使王興平羽翼漸豐,勢力逐漸龐大起來。
1998年7月,劉某在珠海市拱北區迎賓大道開了個「楊火鍋」餐飲店,生意興隆,王興平與劉某認識之後成了「朋友」。2002年7月,王興平提出要在「楊火鍋」入股,劉某沒答應。王興平多次威脅劉某,想到王興平在珠海勢力不小,自己鬥不過,劉某被迫同意王興平以10萬元入股,並約定每個月付給王興平3萬元,年終再一次性支付18萬元。
一個月後,王興平說急需用錢,要劉某退股50萬元。劉某當然不幹,結果王興平撕下「朋友」面紗,安排手下帶三四十人來到「楊火鍋」,兩三人一桌,每桌只點一個菜,坐在店中吃「霸王餐」。劉某被逼無奈,以30萬元的低價將「楊火鍋」店轉讓給龔某,又借了20萬元湊齊王興平要的50萬元交給他才算了事。
王興平在珠海做了許多惡事並發了橫財之後,2002年就回到巫山「發展」。很快,一批狐朋狗友又聚集到他身邊,王興平坐上團伙「老大」的交椅,下面的人都喊他「平哥」。
王興平在團伙中實行梯級管理。他的弟弟王輝是第二層人物,由他直接管理,第二層人物則管第三層人物,以此類推。任何事情都由王興平說了算,大家看他臉色行事。同時,王興平在團伙里制定了不少規矩,不準手下人員吸毒,他認為吸毒的人喜歡到處亂說,容易泄密;要求組織成員必須聽從指揮,相互不打聽情況,對他忠心耿耿,不聽話則要受到處罰;平時管吃管住,給零用錢花;如果成員因犯罪被關押,將得到現金支助;從監獄釋放出來,還將為其接風洗塵,以此來加強對組織成員的控制和領導。
為擴充實力,增強自己的威懾力,王興平還購買了刀槍等兇器。有了刀槍兇器,王興平團伙出手更加狠毒,沒人敢招惹。
為斂聚更多錢財,他與團伙成員開設賭場,放高利貸,插手建築工程,壟斷水上貨運,強行收取煤礦、超市、工程老闆保護費……不管哪個行業,只要有利可圖,王興平都要插手,並無不成功,很快就成為巫山的「路霸」、「賭霸」、「煤霸」、「菜霸」、「魚霸」。
王興平的狡猾之處還在於,凡事他一般自己不直接出面,只躲在幕後指揮策劃,安排下面的人通過各種手段,樹立社會地位。那時,王興平給成員的感覺是:只要他放出一句話,社會上沒有擺不平的事。
就這樣,一個以王興平為首的、20多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逐漸形成。沒有正當收入的王興平,靠非法洗錢,在重慶、巫山置有房產,併購買了一輛賓士車,每天四五個保鏢不離左右,橫衝直撞,呼風喚雨,胡作非為。
由於王興平等人經常在巫山縣打打殺殺,群眾對王興平團伙所作所為敢怒不敢言,只要聽說是王興平的人就發憷。如若哪家小孩啼哭,父母嚇唬說「王興平來了」,小孩就會立即停止哭泣。
有群眾稱,王興平作為巫山的「黑老大」,其名氣比縣裡所有「長」還響亮。還有群眾說,我們不知道巫山縣一些領導姓什麼,但卻沒人不知道王興平的名字。
「黑吃黑」樹立強勢地位
「踏進江湖容易,退出江湖難;要出來混江湖,就要雄起。」這是王興平經常訓斥手下的一句話,意思是要敢沖敢打,心狠手辣,在「黑道」上樹立自己的強勢地位。
2004年上半年,董迎久刑滿釋放後,王興平請其吃喝,並給了他1萬元錢。隨後,安排董迎久到他控制的賭場搞管理、放高利貸,王興平還為董迎久配了一支手槍。
2005年夏天,巫山的另一「黑道」人員李明喜從監獄出來,李明喜想利用以前的勢力與王興平爭一爭巫山「老大」,便想辦法將董迎久弄到他那邊去了。王興平對董迎久的「叛變」極為不滿。
2005年12月24日晚10時許,王興平的弟弟王輝(另案處理)和團伙成員雲國等人(均已判刑)在巫山縣某夜總會包房內與董迎久等人相遇,雙方發生糾紛。當晚,王輝等人商量報復董迎久,同時準備了槍支、刀具等作案工具。遠在重慶的王興平接到王輝的請示後表示同意,並電話通知數名手下前去與王輝等人匯合。
當晚,王輝等人在巫山縣市政廣場附近,將董迎久乘坐的計程車攔截,持刀、槍逼董下車後,又持刀追砍董迎久,終將董砍傷致死。
王輝等人作案後逃跑到重慶,王興平安排楊勝軍、朱安進(另案處理)等人與王輝等人訂立攻守同盟。也有團伙成員在外潛逃期間向王興平請示,表示想到公安機關投案,王興平說自己正在外面活動,等活動好了再說。
董迎久被王興平團伙砍死後,其乾兒子周正林時刻想復仇。2007年4月17日,為爭奪勢力範圍,李明喜團伙的周正林、龔清俊等人在巫山將王興平手下的一個小成員砍傷後,潛逃至重慶市萬州區躲藏。王興平感到李明喜團伙勢力的強大對自己是個極大威脅,便辱罵手下人員蘭維進、金偉林等人:「沒得啥用,找個人都找不到。如果我離開巫山,你們只有喝西北風去。」並暗示要報復。
周正林在萬州躲藏期間,通過網上聊天,認識了一個叫「李潔」的女孩。「李潔」恰恰是金偉林以前的女朋友,2006年4月兩人分手。周正林認識她後,立即發起猛烈的愛情攻勢。
2007年4月23日,「李潔」在網上和金偉林聊天時,透露周正林在萬州區。金偉林一伙人向王興平請示後,立即從巫山趕往萬州進行報復。
當天晚上7點鐘,周正林邀請「李潔」到一火鍋店吃飯。在去火鍋店的路上,金偉林打電話問她在做什麼,她說準備和周正林一起去吃火鍋。在火鍋店吃飯時,周正林在火鍋店門外被人砍傷。後來金偉林打電話給「李潔」,說周正林是他們砍的。回到巫山後,金偉林一夥把砍傷周正林的情況向王興平作了彙報,得到王的贊可。
經過無休止的砍殺,王興平在巫山的「名氣」一直高於李明喜,「黑老大」的地位沒有絲毫動搖。
開設賭場逼人蔘賭
經營賭場賺取黑錢,成為王興平團伙的一大經濟來源。
王興平先後開設十幾家賭場,每家賭場他都安排得力幹將看場子、收黑錢、放高利貸,抽頭獲大利。同時,他也給手下人員一點甜頭,使之獲取小額利益,目的是讓他們死心塌地幫他掙錢。
除了自己開辦賭場外,王興平還對當地其他地下賭場進行控制。對凡是未與其合夥的賭場,他就指使成員去進行談判或使用暴力等手段進行威脅,強行要求入股。如不同意入股,王興平立刻指派成員前去砸場子、找麻煩。
2006年3月份,龔正華與王興平團伙成員劉源、徐昌毅私自在中心市場別人開的茶館裡開了一個賭場。才開場一天,王興平的手下朱兒和左浩林就來了。朱兒找到龔正華說要搞就和他們一起搞,但龔正華不同意。朱兒就問是什麼意思,龔正華說:「不想和王興平共事。」朱兒當時發狠說:「那你各搞嘛!」(方言,意思是「那你就自己做吧!」)說完就走了。
龔正華知道不能再在那裡搞了,就轉移到自己家中進行。誰知才過一天,朱兒和左浩林又攆到他家中來,把參賭的人攆得四處亂跑。後來看見王興平的車停在外面公路上,徐昌毅和劉源嚇得魂飛魄散,趕緊把手機關了躲起來。第二天,王興平找到徐昌毅,罵他有「反骨」,居然敢背著自己開賭場,結果把徐昌毅暴打了一頓。過了幾天,王興平又找到劉源,讓他罰跪4個小時。
王興平控制巫山大大小小的賭場後,開始四處打電話邀約他人蔘賭,如有不從,輕則受皮肉之苦,重則家破人亡。記者在採訪時遇見一位參賭者的妻子,她涕淚交加地說,因丈夫參與賭博,欠下王興平團伙的高利貸,結果被逼賣房還賭債。
窮途末路終有時
2007年6月以來,巫山縣公安局因接到多起持刀傷害案的報警而震驚。6月19日凌晨,警方再次接到群眾電話報稱:一夥身著迷彩服的蒙面人,手持砍刀把正在某網吧上網的青年郭立朝砍成重傷。公安機關遂立案偵查。
通過偵查,警方發現歹徒均系以王興平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團伙成員。
10月21日,王興平被依法逮捕。其他成員也相繼被捕。
至此,以王興平為首的巫山「黑社會」團伙被一網打盡。
2007年12月11日,公安機關將全案移送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
辦案人員在院領導的精心指導下,以對社會、對人民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三上重慶,五下巫山,勘查現場,提審被告人,認真複核每一個證據,窮盡每一個疑點,很快審清全案。
2008年元旦後的第二天,長達414頁、近25萬字的審查起訴報告擺在了二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的案頭。檢察委員會經過連續幾天的討論之後,於1月11日將該案向重慶市第二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1月24日,「渝東第一縣」的巫山「黑老大」王興平及其團伙成員20人被押上了莊嚴的審判台。因該案案情複雜,庭審時間長達3天。
4月10日,法院174頁、13萬餘字的判決書,對這個「涉黑團伙」作出了一審宣判:王興平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十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4萬餘元。同時,其他19名團伙成員根據各自罪名和罪行輕重,被分別判處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等刑罰。
引自王興平的江湖人生
楊新海
1970年出生,高中肄業,原籍河南省正陽縣。高三時離家出走之後,楊曾先後到過山西、河北等地,在一些煤礦、建築隊上打工,期間因盜竊、強姦被2次勞教,1次判刑。從2000年9月起直至2003年8月,楊新海曾橫跨皖豫魯冀4省,瘋狂作案26起,殺死67人,傷10人,強姦23人,於2004年2月14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新華網石家莊2月4日電(諶路、董智永)2月1日,橫跨四省,作案26起,殘殺67人的殺人惡魔楊新海被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從2000年開始,楊新海在河南、山東、安徽、河北四省的農村地區瘋狂作案,手段殘忍,許多家庭遭到滅門之災。2003年11月3日,河北省滄州市公安局將其抓獲。
據楊新海供述,他又名楊柳、楊枝芽,1968年7月出生,漢族,初中文化,河南省正陽縣汝南埠鄉張家村楊陶庄東隊人。1990年因盜竊被西安市霸橋公安分局勞教兩年;1993年因扒竊被石家莊市長安分局勞教一年;1996年因盜竊、強姦被正陽縣法院判刑5年,2000年提前釋放。從2000年10月2日開始,在皖、豫、魯、冀四省流竄作案26起,致使67人死亡,傷10人,23人被奸屍。此外,他還交代自己已經在山東的慶雲、河北的石家莊踩點,預謀作案3起。楊新海說,1993年,當他因扒竊被石家莊市公安局長安分局勞教時,一個姑娘對他海誓山盟,說一定要等他回來結婚。一年後,他的釋放之日,果真是她的出嫁之時。但是,新郎卻不是他。楊新海覺得那個女人之所以這樣做,就是要出他的洋相,讓他在人面前抬不起頭來。從那個時候起,對女人的仇恨就像一顆種子埋在心裡。
1996年,寂寞難耐的楊新海在本縣的一處偏僻之地碰見一個女人,邪惡的慾火一下子被點燃了……最後,不但女人跑了,他的舌頭尖還被咬掉了一塊,他還被法院指控犯有強姦未遂罪,在監獄裡勞改了4年(判刑5年,提前一年釋放)。
就這樣,仇恨的種子在他畸形的心田裡發芽了……
2000年10月1日,國慶節期間的安徽省阜陽市,一派祥和、歡樂的景象。
中午時分,一個騎自行車的陌生男人來到阜陽市潁州區王店鎮肖營村椿樹庄,他就是楊新海。穿著做工稍顯粗糙但乾淨整齊的灰西裝,車架上飄著一堆印著動物圖案的紅氣球,他沒有吆喝,沒有生意人應有的匆忙和急迫。
這時,村邊一戶沒有圍牆的院落里傳來孩子們嬉鬧的聲音。楊新海的精神為之一振,三步並作兩步趕了過去。他在目光可及之處停了下來,遠遠地注視著,看一個女孩帶著弟弟捉迷藏。
10月2日清晨,阜陽市潁州區王店鎮肖營村椿樹庄村民開里準備下地幹活時,發現家裡的手推車破胎了,就到鄰家借。開里來到遠門大姑開某(女,63歲)家房前,幾經呼喊卻沒有得到回聲,以為老人睡過頭了。於是,他推開房門,見炕上躺著的三個人都用被子蒙著頭,屋裡一片狼藉。開里掀開被角想喊醒大姑,卻被眼前的景象嚇得魂飛魄散開某的頭已經變形,上面糊滿了血。
警車的鳴叫聲撕碎了小村的寧靜,警方在經過認真勘察後,發現被害人開某以及7歲的孫子、12歲的孫女被人用條形鈍器打擊頭部致死,犯罪嫌疑人有對女孩進行性侵犯的跡象。
這一天,是楊新海製造血腥殺戮的開始,也是警方撒開網緝捕疑兇的開端。
天漸漸地冷了,楊新海的腳步漫無目的。自從在阜陽欠下血債後,他就像一隻驚弓之鳥。在農村的家,他已經有許多年沒回去了。那三間破土房,冬天漏風,夏天漏雨。由於父母生了他們六個兒女,排行老四的楊新海從小就不受重視。
自打上學開始,楊新海就十分用功,成績也總是名列前茅。讀小學、初中時還好說,畢竟離家近,別管在家裡吃的多差,最後總會有母親做的熱湯喝。但上了高中以後,離家遠了。其他同學大都在學校食堂買飯吃,楊新海不行,家裡連買本子的錢都沒有了,哪有買飯的錢。
於是,上到高中二年級,楊新海決定獨自出去闖闖。於是就走到了今天這個地步。
在阜陽殺人後,他一連幾天睡不著覺,受害者的頭顱被棍敲擊的聲響、他們在垂死之際沉悶的喘息聲、還有鮮血的腥味,像一張網似地罩住了他。
白天,楊新海怕被警察逮住,只能遠離城市,像一隻孤狼在荒郊野外轉。夜晚,他不敢閉上眼睛,否則就會被惡夢驚醒。
更難熬的還在後頭,由於沒有飯吃,楊新海為了填飽肚子,只能到種過紅薯的地里翻點兒漏掉的東西吃。
2000年的第一場雪來得很早。楊新海在疲於奔命中沒有注意季節的變化,突如其來的寒流成了對他的又一次沉重的打擊。
那時,楊新海覺得自己的罪惡是要遭天譴了,肚子里沒食,身上裹著單衣。認為自己不被餓死,也得給凍死。特別是他在日暮時分發現了一條死去的蛇,這種感覺就更加地強烈起來了。那天,楊新海特意挖了個小坑,將死蛇埋葬了,像是在埋葬自己的罪惡一樣。
第二天,太陽出來了,凍僵了的楊新海又重新在陽光的溫暖下蘇醒過來。就像寓言里被農夫用胸懷暖醒的那條毒蛇一樣,留下了遺害民眾的禍根……
隨著時間的推移,楊新海漸漸度過了心理的寒冬季節,他又開始活動了。先是在臨潁縣的一家農戶偷了輛破自行車,又利用夜色掩護多次入戶,盜竊了一些錢財,然後繼續走村串鄉賣些小百貨。
就如同是狼終究是要吃肉一樣,楊新海的那雙賊眼沒閑著,四處搜尋著下一個侵害目標。村民邸之仙(女,42歲),女兒劉菲菲(14歲),兒子劉志童(11歲),一家三口被殺死在家中。歹徒用條狀鈍器擊打死者頭部,然後對死者實行性侵犯。
據警方偵查,歹徒作案手法嫻熟,手段殘忍,作案目標選的是一處沒有圍牆的農戶,現場有大量翻動的跡象。
惡夢沒結束。那年秋天的一個夜裡,周口市西華縣康樓鄉發生一起命案,一個沒有圍牆的農戶慘遭殺戮,有2人被撬門入室的歹徒奪去生命。
2001年冬天的一個夜裡,在平頂山葉縣縣城東南的一個村裡,又有一家圍牆低矮的農戶被洗劫,屋裡熟睡的2人死於非命。
半年以後的2002年7月28日凌晨,鄧州市孟樓鎮白樓村再次被血腥的氣氛籠罩。張保乾(男,77歲)、妻子尚群英(女,69歲)、孫女孫惠玲(16歲)、張惠亞(12歲)被殺死在家中。年輕的受害人遭到了性侵犯,室內被翻了個七零八落。
2002年10月22日,西平縣宋集鄉毛寨村村民方春和(男,34歲),女兒方俊麗(6歲)被殺死在睡夢當中。
2002年11月8日夜,上蔡縣邵店鄉高李村委劉庄自然村又有5人被奪去性命。
2002年11月16日凌晨,蔚氏縣張市鎮劉庄村65歲的張桂花(女)和14歲的孫女慘遭毒手。
2002年12月1日,鹿邑縣王皮留鎮閆灣村一家三口,被撬門入室的人用類圓形鈍器砸死在睡夢裡。
2002年12月13日,歹徒又在鄢陵縣馬欄鎮司家村欠下了兩條人命債。
多起血腥殺人案相繼發生,給河南警方造成極大壓力。在河南省刑偵局的組織協調下,有部分案件被併案偵查。
有犯罪學說,世界上沒有天生的職業犯罪者。楊新海也是如此,當17歲的他輟學後,想到的是:靠自己的勞動養活自己。他先後到磚廠、飯館打工,但付出的勞動,卻經常不能獲得相應的報酬。為了泄私憤,他偷偷地把磚廠的一個大鋁盆拿出去賣了。當時,他攥著那13元錢百感交集,從此走上了靠偷、搶為生的犯罪道路。
應當說,他1990年因盜竊被西安市霸橋公安分局勞教兩年;1993年因扒竊被石家莊市長安分局勞教一年;1996年因盜竊、強姦被正陽縣法院判刑5年,只是法律對他所犯罪惡的不完全清算。 楊新海要生活,就必定去偷、去搶,因為他已經放棄了對勞動的興趣。由於自身條件的限制(1米60的個頭,身材瘦小),他把侵害對象確定為沒有院落的住戶和容易對付的單身婦女。因為自己也是窮人家出身,剛開始,他還會在閑下來的時候,想想被偷的人家,一定挺難受;想想被搶劫的婦女,一定很痛苦。
苦難是一個催化器,他可以讓一個堅強的人更堅強,也可以讓一個冷漠的人更冷漠。楊新海就像一頭放歸曠野的狼,野性一下子就被激發出來了。他曾經在黑市上買了一支土槍,儘管只用了一次,儘管只打傷了一個人,但他覺得,血,已經不可怕了;對方苦苦哀求的樣子,也不能讓他同情了……他完全用一個征服者的冷眼去觀察、去體味、去佔有這一切了。
從小建立起來的社會道德和世界觀,似乎就在瞬間完全坍塌了,楊新海就站在那片廢墟上,成為一切善良、美好、慈愛的敵人。
因為罪惡深重,楊新海對警方在大街小巷張貼的通緝令、協查通告很感興趣,并力求分析出自己是否身處危險之中。
在楊新海的腦子裡,父母的恩情是不可靠的,因為他覺得父母沒有盡到教育後一代的責任,沒有讓自己讀完高中,甚至沒有錢給兒子娶媳婦;兄弟的感情是靠不著的,因為在他兩次被勞教,一次被判刑的過程中,另外的五個兄弟姐妹,連一分錢都沒有接濟自己;朋友的情意更是不可靠的,那個海誓山盟要嫁給他的姑娘,不是在自己勞教釋放後嫁給別人了嗎?
轉眼間就要到2003年春節了,楊新海騎著自行車來到安徽省臨泉縣。城裡那種喜迎佳節的氛圍,沒有引起他的興趣,只在市場買了幾個氣球,吹起來拴在車把上就走了。
2002年12月15日夜,臨泉縣岔廟鄉後范村李心得(男,42歲),女兒李楊麗(12歲),兒子李洋洋(8歲)被殺死。
據警方偵查,歹徒是翻過矮牆進院的,破壞了反鎖的門鼻進入室內。兇器是圓形鈍器,女童遭到性侵犯,現場慘不忍睹。
之後,河南省的西平縣、通許縣、襄城縣、西華縣、民權縣,又分別在2003年1月6日、1月27日、2月5日、2月18日、3月28日接連發生血案,造成19人死亡,一人重傷。
2003年4月2日,山東省曹縣桃源鄉三里寨村發生了一起歹徒翻牆入院、撥門入室,殺死兩人,搶劫一人的大案。
突如其來的非典疫情,使全國的村村鎮鎮加強了對外來人員的盤查,楊新海罪惡的腳步也被有效地阻止了。
那些日子,楊新海在河南省正陽縣,為了減少檢查的次數,他白天在城市邊緣地帶轉來轉去,晚上就睡在汽車站外的廣場上。
非典疫情結束後,楊新海坐公共汽車向北而來。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見到河南城市鄉村的許多地方,張貼了有關殺人疑犯的協查通報。儘管上面列出的犯罪嫌疑人的條件,與自己稍有出入,但他感到法律之劍已經懸在頭頂,讓他寢食難安。
但是,他沒有放棄繼續作惡的念頭,決定往北走走。他就像一個有了罪惡原動力的雞蛋,不撞個粉身碎骨是停不下來的。
於是,2003年8月5日凌晨,在河北省邢台縣祝村鎮李道村發生了村民孫勝軍(43歲)、妻子李樹枝(43歲)女兒孫圓圓(15歲)被殺死的慘案。
三天後的8月8日凌晨2時許,石家莊市橋西區東良鄉村某蔬菜園裡,一個五口之家遭到滅門之災,兩名女性受到性侵犯。
為儘快偵破皖豫魯冀系列殺人案,8月15日,公安部刑偵局組織豫、皖、魯、冀四省的主管廳長、刑偵總隊長召開了系列殺人案的串併案工作會議。河北省公安廳在8月28日,專門召開了各市主管局長、刑警支隊長參加的會議。公安廳長俞定海、副廳長曹愛平就系列殺人案的偵破工作進行了周密的部署,會議還整理下發了18起案件的基本情況和多媒體現場資料,強化調度和信息反饋工作。
會議結束後,滄州警方馬上成立了偵破工作領導小組和指揮偵破協調小組,制定了符合滄州實際的工作方案,並召開專門會議動員部署,要求全警動員,全力以赴,要像偵破滄州的案件、抓捕滄州的犯罪嫌疑人一樣,確保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同時,要求民警必須做到三個熟知,即熟知基本案情、熟知犯罪分子的體貌特徵、熟知偵破措施。並制定了落實獎懲和責任倒查的相關制度,決定對破案有功人員給予10萬元的獎勵,對工作疏漏、貽誤戰機的嚴肅處理。
更重要的是,公安局黨委決定把偵破系列殺人案,貫徹到日常的嚴打工作中,大力開展指紋集中專項行動和幹警大行動。將指紋採集的重心和觸角伸向流動人口,力求從中發現案件線索。
2003年11月2日,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辦公室主任劉劍接到舉報:在市供銷賓館205房間內居住的一外地客人形跡可疑。這個人既沒有正當職業,也沒有身份證登記,還經常光顧洗頭房等特別管理場所。
11月3日上午10時40分,劉劍發現嫌疑人員正在滄州市鐵路小學附近漫無目標地走著。劉劍立即將情況向刑警大隊大隊長鄭建軍、教導員李建斌報告,隨後帶領2名民警繼續進行跟蹤。穿過滄州市火車站南涵洞橋後,嫌疑人員似乎有所察覺,便加速步伐向西逃竄,劉劍等人追上前將對方控制住。經搜查,從嫌疑人員身上搜出摺疊刀一把和現金500元。這個人自稱叫楊新海(又名楊柳、楊枝芽),1968年7月出生,漢族,初中文化,河南省正陽縣汝南埠鄉張家村楊陶庄東隊人,1990年因盜竊被西安市霸橋公安局勞教兩年;1993年因扒竊被石家莊市長安分局勞教一年;1996年因盜竊、強姦被正陽縣法院判刑5年,2000年提前釋放後,有家不歸,在河南許昌、漯河、周口、駐馬店一帶以擺攤賣小百貨為生。今年9月份來滄,一直住在公園、車站等地,11月2日因換洗衣服入住滄州市供銷賓館。
在進一步盤查的過程中,民警發現嫌疑人是河南口音,體貌特徵與省公安廳通報的皖豫魯冀系列案件嫌疑人相似。同時,嫌疑人員自述外出時多以自行車代步,行走路線與四省系列殺人案地點基本吻合。新華公安分局局長載文福、主管副局長劉軍極為重視,立即命令刑警大隊大隊長鄭建軍、教導員李建斌派員抽取嫌疑人血樣,送刑警支隊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證明,嫌疑人員血型為B型,又恰恰與通報的犯罪嫌疑人血型一致。
這個消息,立即通過電波傳到了滄州市公安局局長張峰那裡。之後,刑警支隊支隊長董金生連夜派人將血樣送到省公安廳做DNA檢驗。11月5日上午,省公安廳刑偵局局長魏晉虎,副局長陳國平帶領有關人員,從300公里外的石家莊趕到滄州。
案件取得實質性的進展後,河北省公安廳黨委十分重視,立即成立審訊工作指揮部。為迅速攻克此案,指揮部專門制定研究了對楊新海進行訊問的工作方案,並從各地抽調有訊問特長的13名同志分成三個訊問小組。
11月5日下午2時,指揮部召開全體訊問人員參加的工作調度會,介紹了有關案情,通報了先期訊問的情況。在分析了楊新海的心理特點後,工作指揮部確定了訊問工作的突破口,明確了訊問的目標、內容及訊問的步驟、基本思路,並就訊問前期的準備工作、訊問的方法,策略及確保犯罪嫌疑人安全等問題提出具體而明確的要求。並最後決定,將犯罪嫌疑人從新華分局押解到刑警支隊進行審訊。
11月5日15時30分,在滄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大院里,18名著裝整齊的民警列成兩排,6名武警戰士筆直站立,透出一種莊嚴與威懾。這時,三輛警車魚貫而入,身高只有1米60左右的楊新海,被兩名武警押了出來。當罩在他頭上的專用頭套被突然摘掉時,他的腿一下子軟了下來,幾乎是被武警架著進入訊問室的。
但是,楊新海被鎖進審訊椅之後,很認真地系好衣扣、拽平皺褶、撣去灰塵。
3個多小時後,楊新海無法用自己的詭辯去回答民警的訊問。他的眼睛朝天花板盯了好一會兒,裡面噙滿了淚水,說看樣子你們是認準我了,要不然也不會擺這麼大陣勢。儘管你們沒打我,沒罵我,可我知道今天是躲不過去了。
正式訊問工作從11月5日18時開始,刑警支隊副支隊長趙福增,進行了首輪訊問。經初審發現,楊新海因屢受公安機關打擊,反偵查意識較強,抗拒心理非常突出。河北省廳刑偵局魏晉虎局長、陳國平副局長,滄州市公安局局張峰局長、宋津生副局長、董金生支隊長通過監控現場指揮,根據審訊情況及時調整審訊策略,適時拿出相關證據,形成強大的震懾。經過幾個回合的較量,迫使楊新海於當夜22時30分許,拿著地圖指認自己的犯罪現場。據初步交待,他在皖豫魯冀四省殺人作案多起,在公安部通報的皖豫魯冀18起系列殺人、搶劫、強姦案件中,除毫州1·9案件外,其餘17起案件均系其一人所為。此外還交代,在河南的西華、扶溝、葉縣、臨穎等地殺人作案5起的犯罪事實。
11月6日,公安部刑偵局副處長燕軍趕赴滄州,組織、協調對豫、皖、魯、冀系列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楊新海的會審工作。
楊新海是一個對自己的外在形象十分看重的人。被抓獲後,他一遍遍地整理衣服,衣扣一定要端正,衣角一定要平整。儘管平時他大都睡在公園裡、車站前,但衣服稍微一臟,就去住旅店,這樣做的目的只有一個:洗洗衣服。
當他準備負隅頑抗的時候,他對民警的政策攻心顯得不耐煩,常用請簡短一點來打斷對方的講話。
他狂妄地叫囂,你們不能把全國的案子都往我頭上堆、有證據,我就認。沒證據,也別嚇唬我、我知道DNA是科學,他的準確率不就是99%嗎,我就是那1%!
當他開始供述自己曾經犯下的罪惡時,臉上始終堆著笑容,像一個敝帚自珍的守財奴,向眾人展示自己的寶貝。他把殺人當成追求刺激的載體,把用搶來的錢去嫖娼當成尋求幸福的手段。當民警在訊問的過程中,要求他把所有搶劫、盜竊的犯罪事實敘述出來時,楊新海透出一臉的不屑,說那些雞毛蒜皮的事還說它幹啥?
他的報復心理十分強烈,他開始殺人是因為兩個女人:一個甩了他、一個因拒絕他的暴力侵犯咬了他的舌頭。
他對金錢有一種貪婪的追求,但是卻又對分幣和角幣從心裡排斥。有幾次,他在入室殺人現場,搶到了幾十元的零錢。當他覺得遠離危險之後,又毫不痛惜地將他們拋撒到風中。
據訊問,楊新海之所以會在邢台縣殺人,是因為在當地嫖娼時小姐一定要他戴安全套,而這一切讓他覺得是一種侮辱。於是,就要找一種不受限制的洩慾方式,這也為他殺人奸屍,找到了借口。
他在石家莊殺人又是另一種情況,那是因為他想找小姐時,人家罵他是放屁。於是,五條原本鮮活的生命,被野蠻地剝奪了生的權利。
有位民警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你怎麼看待那些被你殺死的人?
我沒想過。
你覺得他們該死嗎?
我不知道。
你覺得自己的所作所為,給社會帶來了什麼影響?
社會?什麼叫社會?跟我有關係嗎?俗話說,哀莫大於心死。既然楊新海連對社會責任都缺乏認同了,那麼他或者就是個行屍走肉。
你這一輩子最感激誰?
警察。
什麼?你會感激警察?
這是真心話,我自從被抓住以後,警察已經給我買來兩套新衣服了。我長這麼大,從來還沒人這樣關心我呢。
引自楊新海,殺人動機是因為女人 殺人惡魔楊新海落網記
靳如超
1960年12月7日出生,原籍江蘇省宿遷人,1976年在石家莊棉紡三廠五七勞動公司參加工作,1977年到棉三準備車間當工人。1988年因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1997年8月19日被減刑釋放。2001年3月16日凌晨,製造了震驚海內外的石家莊特大爆炸案,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傷。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被執行死刑。
2000年秋天,靳如超在石家莊結識了26歲的雲南姑娘韋志花,與其同居。因生活窘迫且常被靳如超打罵韋志花於2000年年底逃回老家。2001年2月22日,靳如超追到韋志花的原籍雲南,強迫韋跟他回石家莊,韋不從。3月9日,爭執中靳如超用柴刀將韋志花砍死。殺死韋志花後,靳如超知道自己已經逃脫不了罪責,下決心報復所有「對不起」他的人。
2001年3月16日凌晨,製造了震驚海內外的石家莊特大爆炸案,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傷。
2001年3月23日8時20分,靳如超被廣西北海市警方擒獲,蓄謀已久施報復
「是我搞的爆炸,我早就想炸他們(靳認為跟自己有矛盾的人)了!」被捕後的靳如超,當著前去採訪記者的面,毫不掩飾地說。
3月24日,專案組選調有審訊經驗的民警,連夜對當日押回的靳如超進行審訊。靳如超對在雲南殺人和製造石家莊3?16特大爆炸罪行供認不諱。
靳如超交代,2001年3月9日,他在雲南省馬關縣用柴刀砍死曾與他非法同居過3個月的韋志花後,深感罪行嚴重,便決定孤注一擲、鋌而走險、報復殺人。在這種心理的支配下,靳如超於3月10日乘坐昆明至天津的XW222號航班飛往天津,當天用身份證登記住宿在天津火車站附近的裕辰旅館608號房間;3月11日上午乘車到達安國市,用身份證登記住宿;3月 12日中午,靳如超乘車回到石家莊市郊區,他先從石家莊熱電廠旁的管道溝內取出2000年6月前後從鹿泉市抱犢寨附近一採礦點重慶籍打工人員胡曉洪手中購買後藏匿於此的50枚雷管和30根紙捻(導火索),又馬上乘車直奔鹿泉市黃壁庄鎮北白砂村,找2000年相識的做炸藥人王玉順。
據北白砂村村民王玉順和郝鳳琴交代,2000年四五月間,一個陌生人找上門,提出想買炸藥,問了價錢後,說要先弄點試試,如果行買賣就成交,不行就算沒事,然後就走了。直到2001年3月12日吃完中午飯的時候,這人突然來了,經過討價還價,訂購了500公斤炸藥,約好兩天後提貨。經辨認,這人就是靳如超。
當晚,靳如超沒敢回家,在鹿泉一個果園裡躲了一夜。
鹿泉市上庄吉星旅館老闆榮樹恆介紹,2001年3月13日上午8時許,一個男人(後在通緝令上認出此人就是靳如超)以天津河西區吳信發的名義登記住宿,洗了個澡後不辭而別。此後,靳如超再次出現在王玉順家,購買了少量炸藥,自己到黃壁庄水庫上游一個人跡罕至的山坡上做了爆炸實驗。當晚,靳如超住到平山縣電廠街財源旅館。
2001年3月14日上午9時許,靳如超又從平山縣趕到王玉順的炸藥製造點,花950元錢買了550公斤炸藥,並提出炸藥暫時寄存在王玉順的庫房裡。因為靳如超要求,提貨時別人不能在場,王就把庫房的鑰匙給了他,讓他拉完「貨」把鑰匙壓在門口的磚頭底下。當晚,靳如超住到鹿泉市李村鎮一個停車場的招待所里。
2001年3月15日上午8時許,靳如超到鹿泉市李村鎮附近的公路旁,以拉貨為名,租用了李村鎮南白砂村個體運輸司機張軍濤的白色福田客貨車。張軍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他跟隨靳如超從北白砂村村南一廢棄廠房的庫房中,將外包裝標有「雞飼料」的9整袋、5個半袋「貨物」裝上車,在運貨途中,因靳如超一會兒說要到陳村,一會兒又說去趙林鋪,便覺得有點不對勁兒,走到雙河村時,就把「貨」給他卸在了村北一水閘旁。
之後,靳如超又以拉飼料為名,租用了暫住鹿泉市大河鎮賈村劉學海的一輛藍色三輪摩托車。劉學海告訴記者,他拉著「貨」走到石家莊市郊區杜北橋丁字路口附近,因車輛沒有牌照不能進市,正巧看見鹿泉市大河鎮賈村的王向東開著三輪摩托車從此經過,就上前介紹靳如超租用該車。於是,王向東幫靳如超將「貨物」 拉到了石家莊郊區前太堡村西一廢棄的空房內。當晚7時許,靳如超在平山縣火車站附近租用平山鎮東關村劉志華一輛帶篷紅色三輪摩托車,以找人為名,到鹿泉市北白砂村附近,將藏匿的裝有雷管、紙捻(導火索)的包裹取出。20時40分左右,靳如超帶劉志華來到前太堡村邊廢棄的房子里,將9袋「貨物」裝上車。
劉志華證實,他們拉著「貨物」進石家莊市,先到電大街市五金公司宿舍門口西側放了兩袋;接著到民進街12號院衚衕口的東南角放了一袋;然後到建設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1號樓樓旁放了4個半袋;剩下的1袋半放在了棉三宿舍19號樓東側花池旁。然後,靳如超和劉又返回了前太堡村附近的空房處,將剩餘的5 袋「貨物」統統拉到了棉三宿舍19號樓東側花池旁。因劉志華對石家莊市道路不熟,靳以指路為由,將劉帶到石家莊市熱電廠附近,告訴了他回平山的路線。
劉志華走後,靳如超潛回熱電廠的管道溝內,將雷管與導火索連接好,做成了15個引爆裝置。
2001年3月16日凌晨2時30分許,靳如超從管道溝中鑽出,搭乘一輛計程車,到建設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1號樓,將預先放置在樓旁的炸藥分放到三單元的二層和四層(靳前妻父母的居住地)。下樓後搭乘計程車到棉三宿舍19號樓存放炸藥的地方,想將炸藥搬到約100米處的16號樓,但搬不動,於是便攔了一輛計程車到火車站,在站前街公共汽車站附近,以拉貨為名,租用了欒城縣冶河鎮東留村個體運輸司機王新停的一輛藍色三輪摩托車,返回棉三宿舍放炸藥處。
據王新停供述,他分兩次將6袋半「雞飼料」運到了棉三16號樓前的小路上。運「貨」途中,王新停嫌原先講好的25元車費太少,「貨主」答應再多給他5元錢。因為這個「貨主」聽力不好,他們談話的聲音較大,被附近一個掃馬路的清潔工人聽到直往這邊看。
此後,靳如超來到棉三16號樓北側,將兩袋炸藥拖到1單元門內南牆根處;又將兩袋炸藥拖到了2單元樓門口內南側牆根處;再將兩袋炸藥拖到了2單元門西側陽台下(16號樓是靳如超的居住地,他認為鄰居與他過不去);最後將剩下的半袋炸藥放在了15號樓西側的外牆根處(此處住著靳如超的父親和繼母,靳對繼母非常仇視),插上引爆裝置,重新返回到16號樓。大約4時10分許,靳如超將16號樓和15號樓的導火索依次點燃(16號樓有一處未爆)。
靳如超從棉三宿舍小南門逃出,跑到中山東路世貿中心門前,搭乘計程車到建設大街的市建一公司宿舍,分別插上引爆裝置後,依次點燃了4層和2層的導火索。市建一公司宿舍爆炸現場北側十幾米一治安崗亭當晚值夜班的李志法師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證實,3月16日凌晨將近4時30分,他臉朝北在崗亭中喝水,突然聽見有人從崗亭外跑過,抬頭一看,見一個穿深色衣服的中等個頭男人向北跑進黑暗中,正納悶間,就聽見一聲巨大的爆炸聲,緊接著又是一聲,把他震得從凳子上掉了下來。
據靳如超交代,爆炸發生時,他已經逃到了市建一公司宿舍北側的棉一立交橋下。他馬上搭乘計程車趕到電大街13號市五金公司宿舍。此時,路口炸油條的攤點已經在生火,他步行進院後,將炸藥拖到1單元樓內(靳如超的前妻和她現在丈夫的居住地)南牆邊,插上雷管和導火索,點燃後逃離現場。
爆炸發生前正在五金公司宿舍路南停車等客的計程車司機吳國輝告訴我們,2001年3月16日清晨4時30分,他正在打盹中突然聽見有人敲車窗玻璃,打開車門,來人坐在吳師傅身後,說上火車站,沒開出多遠,那人又讓開回去,吳師傅以為還有別人,車開到電大街就發現那裡好像炸了窩,有人在街上飛跑,坐在身後的那個乘客讓吳師傅趕快將車往後倒,車出電大街往東,一直開到民進街附近,那乘客給錢就走了,直到看見了通緝令,吳師傅才覺得那個乘客有些蹊蹺。
據靳如超交代,從計程車上下來,他避開司機的視線拐進了民進街,將衚衕口的炸藥拖進了12號院的二層小樓下(生母留下的房產,2000年被姐姐轉賣給他人),點燃引爆裝置後,跑到光明街上。當時,在光明街小學西側停著一輛出租汽車,車上的司機王志海正在睡覺。靳如超上車說要去留村,車過了勝利路又說要去元氏。王志海說他的車上沒有押車人員,乘客去向不定他怕不安全,就在留村路口讓這個乘客下車去搭乘前邊路邊停著的一輛計程車。
爆炸案發生後,從留村載靳如超去元氏的計程車司機王軍林等人,向公安機關舉報,3月16日凌晨租車的人,就是通緝令上的靳如超。並說當時靳如超坐在車後排聽不見王軍林說話,副駕駛還將過不過收費站的問話寫在了紙上給他看。107國道元氏收費站路東一飯店的老闆任增身也證實,3月16日凌晨5時30分左右,計程車司機王軍林和一個中年男人曾到飯店來換過零錢。那個中年男人就是靳如超。
靳如超供述,繞過元氏收費站後,他搭乘一輛南行的中巴車逃出河北,然後多次換乘長途汽車,經鄭州、漯河、武漢、衡陽、梧州、玉林……於2001年3月22日下午4時許到達北海市,3月23日上午8時多被北海市公安局抓獲。
為了驗證靳如超能否一個人連續實施爆炸,公安部和石家莊市公安局於2001年3月25日清晨4時許做了模擬實驗。參加試驗的偵查員按照靳如超供述的作案過程和路線,一一進行模仿,結果全程僅用了39分鐘
引自揭秘2001年石家莊特大爆炸案內情:百餘人喪生(圖)
殺死那個石家莊人這首歌據說和此有關,可以一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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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十大悍匪,覺得有意思幫我點個贊!
中國第一悍匪——白寶山(綽號:浪漫殺手自由人)這個就不講了
中國第二悍匪——呼蘭大俠(此案至今未破,無法確認該人的真實姓名。)此人資料少得可憐,頗為神秘。
呼蘭大俠迷案 呼蘭大俠案件紀實
呼蘭大俠迷案 呼蘭大俠案件紀實。呼蘭大俠是誰?什麼是呼蘭大俠迷案?兇手在呼蘭區公檢法家屬樓殺死52人,在死者牆上留下名號:呼蘭大俠。更多詳情請看正文《呼蘭大俠迷案 呼蘭大俠案件紀實》
呼蘭大俠迷案 呼蘭大俠案件紀實 呼蘭大俠迷案版本一:
1986年3月28日夜,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公檢法家屬樓。當晚,有52人慘死家中,均一刀致命。其中,27人為公檢法的工作人員,其餘25人是其家屬(包括老人、婦女和兒童)。兇手用匕首在死者家的牆上,留下名號——「呼蘭大俠」。此案至今未破,無法確認該人的真實姓名,後被命名為「呼蘭大俠迷案」。
一個平靜的小縣城,這起案件的概念和效果,可想而知。縣公安局,迅速勘察、封鎖現場,並立即向上級通報。同年,4月2日,328專案組正式成立,共計672人(其中包括,北京派來的專家組,省廳的骨幹力量,以及全國各地的精英)。
經過兩年多(確切地說,是兩年六個月二十三天)的調查、取證、研究、分析、排查、走訪,專案組沒有得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案情毫無進展。此後,該案永久封存,停止一切調查.
1986年4月6日夜(也就是專案組成立的第4天),北京方面派來的痕迹鑒定專家趙某、王某,在呼蘭縣公安局招待所被殺。縣公安局副局長鄭某及其刑警隊的3個刑警,慘死家中,連帶家屬4人。另兩個專案組成員(職務不詳),在住所被殺。案發現場,牆壁上,四個字——「呼蘭大俠」。(與328案件相同,兇手為一人作案。刀法純熟,一刀致命。)同年4月7日至9月15日期間,呼蘭、哈爾濱、阿城三地,先後有人遇害。其中,民警37人、刑警12人、及其家屬56人。與前次案件不同,部分死者並非死於家中,而是在下班回家的途中,被兇手從身後偷襲,一刀刺穿頸部,而後,兇手持刀在死者的背部留下名號。經刀痕比對、鑒定,多次兇案的兇器為同一把匕首,也就是說……
一時間,整個黑龍江省的警察,沒人敢穿警服上班。在這段危險時期,公安幹警給老百姓一種很「休閑」的感覺(都穿便裝)。
呼蘭縣公安局某退休領導,曾揚言,「別說抓到兇手。誰能提供兇器(那把匕首)的線索,我個人,懸賞10萬元!」同年9月26日,這位領導慘死家中。兇手用匕首在牆上留下一行字,然後將匕首扎進牆裡,「楊局長,你太令我失望了。這把刀,還是留給你們作紀念吧!
呼蘭大俠迷案 呼蘭大俠案件紀實 呼蘭大俠的刀曝光
呼蘭大俠迷案 呼蘭大俠案件紀實 呼蘭大俠迷案版本二:
呼蘭是曾經的工業基地軍火庫有很多工廠,號稱龍江第一縣,現在併入哈爾濱成為一個區,老百姓除了下崗的就沒崗的,一片蕭條。
但這裡民風純樸,有未被污染的空氣,還有百餘年歷史的教堂,是個很有特色的小城。故事很簡單:大約20年前,呼蘭出現了連環殺人案,間隔時間很長,約一年半載才殺一個人,累計死了二十餘人,都是警察!從八幾年到94年左右消失,(據說是最後一次殺錯人了)查不出兇手,都是逢年過節的晚上,槍殺的。
據說,20年前的呼蘭很亂,尤其是警察,欺男霸女,幹了不少傷天害理的事,要不老百姓也不會稱兇手為「呼蘭大俠」。死的多數是派出所當官的,據說兇手可能也是警察,反偵察能力很強。 二十餘人的連環殺人案,並且長達十餘年,可以想像當地人有多少個版本的故事流傳。我在網上知道山西有個胡文海,類似「胡蘭大俠」。這位佐羅式的「恐怖分子」,人稱呼蘭大俠。此人大約從八十年代中期開始舉義,用手槍暗殺作惡多端的公檢法分子,至九十年代中期,大約殺掉了十幾個。
據說這位大俠殺人要精挑細選,想除掉的都是民憤極大的敗類。他晝伏夜出,耐心跟蹤暗殺目標,等到僻靜之處,果斷出手,一槍斃命。殺第一個警察的時候,他在屍體上留了一張紙條,上寫「呼蘭大俠」。以後一連幾年,他每年都要殺上幾個,從未失手。當地流傳著民謠:「呼蘭大俠,走遍天涯;為民除害,專殺警察!」對於這樣一個民間俠客,當局極為重視,中央公安部一個專案組駐紮呼蘭多年,專門偵破此案。可小城十幾萬人口,差不多逐個過了篩子,沒有找到任何線索。呼蘭大俠作案多起,按說不可能沒有一點蛛絲馬跡。
當局破不了案,首先說明大俠本人特別精明,把活兒乾的乾淨利落;其次說明廣大人民群眾包庇袒護大俠,不願向官方提供破案的線索。還有人猜測呼蘭大俠本人便是警察,所以他的反偵察能力極強。據說呼蘭大俠的最後一次行動,是在九十年代中期的一天夜裡。他跟蹤一個敗類刑警,等該刑警騎車到家門前下車的時候,他在背後開槍行刺。這名刑警經驗豐富,聽到身後有動靜,沒回頭立即拔槍,朝響槍的方向還擊。兩個人同時負傷,警察倒地,大俠遁去。案發後,當局動用警犬沿血跡追蹤,連人帶狗一通折騰,竟然還是一無所獲。但從此以後,大俠未再出現過。至今接近十年,呼蘭大俠銷聲匿跡。
中國第三悍匪——田明建(綽號:槍神)
解密:1994年9月20日建國門槍擊案
建國門事件又稱「9·20事件」「田建明事件」,是1994年9月20日上午發生於中國首都北京市中心建國門外的一場槍擊命案。駐守通縣(今北京市通州區)的北京衛戍區警衛3師12團中尉副連長田建明,攜八一式衝鋒槍、兩百餘發子彈,乘軍用吉普車從通縣直奔天安門,在建國門地區被軍警圍捕,發生槍戰,造成包括解放軍、武警、特警、民警、平民在內75人傷亡,其中包括伊朗駐華大使館政務秘書優素福?穆罕默德?皮什科納里與其9歲的兒子。官方版
建國門事件又稱「9·20事件」「田建明事件」,是1994年9月20日上午發生於中國首都北京市中心建國門外的一場槍擊命案。駐守通縣(今北京市通州區)的北京衛戍區警衛3師12團中尉副連長田建明,攜八一式衝鋒槍、兩百餘發子彈,乘軍用吉普車從通縣直奔天安門,在建國門地區被軍警圍捕,發生槍戰,造成包括解放軍、武警、特警、民警、平民在內75人傷亡,其中包括伊朗駐華大使館政務秘書優素福?穆罕默德?皮什科納里與其9歲的兒子。子彈用盡後,田明健飲彈自殺。事件震動了中央軍委,軍委副主席張震、總政治部主任於永波受命到現場處置、善後,北京軍區副司令兼北京衛戍區司令何道泉、政委張寶康以下數百人被降職、解職、勒令退役,警衛3師12團被取消建制。
一
1994年9月21日,加拿大各大電視台突然播出緊急新聞:中國首都北京建國門外使館區附近發生槍戰,伊朗外交官和他九歲的兒子當場死亡。人們在電視螢幕上看到,一輛黃色面的的擋風玻璃已經粉碎;一輛兩節相連的公共汽車布滿彈洞;受了傷的伊朗外交官的孩子在車裡大哭大叫;武警和警察在持著槍奔跑;人們抬著傷者急匆匆地撤離。與此同時,砰砰叭叭的槍聲不斷地爆響著。
中國政府在事件發生後,立即關閉了電視衛星傳播,禁止各國記者進行現場採訪。加拿大記者是因為槍戰就發生在他們的外交公寓下面,而且他們估計到了中國政府可能採取措施,在中國政府尚未醒過來的瞬間,搶在禁令之前轉播了現場實況。這才使人們看到了幾個珍貴的鏡頭。
國內的新聞媒介全部奉命對此保持沉默。只是當天的北京晚報被授權刊登了新華社的一條一百餘字的新聞,大致說持槍暴徒滋事被擊斃云云。以致於該報價格暴漲,最高的被炒到了原價的五十倍。
兇犯系駐守在通縣的北京衛戍區警衛3師12團的中尉副連長,剛滿30歲,來自河南農村的田明建。田明建軍事素質較高,事發前,全團幹部進行比武,還得過全團第二,出事後,他的照片還在光榮榜上張貼著。參加全軍大比武時還給江澤民做過彙報演出,站姿、立姿射擊戰術動作相當不錯,30發的彈夾,只打29發就能換彈夾(不用拉槍機)。
該人聰明機智,勤懇好學,曾被保送石家莊陸軍學校深造,軍事技術頗有造詣,特別是槍法,是學員中的尖子。在團司令部任參謀時,深受上司賞識,上下左右的關係也十分圓滑,許多官兵在涉及切身利益的關頭,常常托他代為疏通,既然一言興邦,自然也就少不了一字千金。一次,某戰士重禮貢進,但求事無成,一氣之下將他受賄的隱秘曝光,田明建遂被下放連隊任職。
副連長這個職務,按部隊慣例是負責行政管理的。此前不久,一士兵請假探親,田未批准。該戰士平素與田關係不好,知道他借職權之便作梗刁難,與之爭吵不休,田盛怒之下,對其拳腳相加。不打人不罵人是部隊的紀律,毆打戰士更是絕對禁止的。這就成為了轟動軍營的事件。田明建因此被停職反省,但拒不承認錯誤,並與營團兩級主官言語對抗,上級心生不滿遂決定予以處分,而且公開警告說:將令其還鄉務農。
此時又發生的另一件事促成了田的挺而走險。田在農村的妻子曾與其生下一女,像大多數農村子弟一樣,他一直盼望妻子能為其生個兒子。受處分之前他妻子即已懷孕,由於農村嚴格的計生政策,他一直對部隊隱瞞自己老婆懷第二胎的事。受處分後團里檢查田的家信,得知其妻懷孕後即通知地方計生辦,派人帶其妻去鄉里做強制人流,結果由於懷孕已近7個月,出了醫療事故,不但孩子(後證實為男嬰)沒了,連大人也因失血過多而死亡。田明建見似錦前程化作泡影,老婆兒子也沒了,頓感心灰意冷人生絕望,他不甘於默默地沉淪,決心採取極端方式呼喚社會的注意。部隊的慣例是:被停職反省而非隔離反省者,在正式處分下達前,只是不工作、不出操,而無須辦理交接。這給田明建向社會尋求報復提供了可能。
9月19日晚,他請槍庫保管員吃飯,並從他手中借了鑰匙。他從連隊的武器庫中取出一支部隊剛剛裝備不久的八一式步槍和滿滿六匣子彈。出發之前他把槍藏在檢閱台旁邊的椅子下面,又和平時相熟的老鄉戰友打了招呼,說第二天出操他叫卧倒就趴下(事後這幾人因發現徵兆卻未舉報受了處分)。9月20日晨,連隊出操之際,田像所有因身體不適、度假、調離等而無需參加訓練的軍人一樣,站在旁邊觀望,誰也沒覺得什麼異常。誰知,當團政委來到操場上作例行視察時,田明建突然喊卧倒然後出槍射擊,團政委等4人當場死亡,10多人受傷。軍營一時大亂,田明建趁機竄上公路,劫持了一輛過路的吉普車,直奔天安廣場而去。
車過建國門立交橋附近突遇紅燈,司機趁機將車撞到路旁的樹上後棄車便逃,豈料遇上田明建這樣的槍手,只一槍就把他撂在那兒再也起不來了。田轉身朝迎面駛來的黃色面的衝去,司機見兇犯朝自己來了,急忙開車門想逃,但未容他離車,無情的彈雨就蓋了過來。緊接著,田明建的槍口轉向了路上的行人、車輛和建築物,一時間血肉飛濺。隨後大批武警持槍趕到,企圖用強大的火力將兇犯消滅。田以街心交通護欄為掩體,時而卧倒時而半蹲,準確射擊,數十名武警竟一時無法向前。恰在此時,一輛44路公共汽車駛來,如果司機冷靜機智,以最大油門全速直衝,本可有驚無險。但司機哪經歷過這種場面,被橫飛的槍彈嚇懵了的司機,竟然把車停在了路中間,子彈成串地飛到車裡,乘客紛紛倒在血泊之中。還有不少早晨上班的人是被從自行車上掃下來的。正在這硝煙瀰漫、槍聲震耳之際,伊朗大使館政務秘書尤素福·穆汗默德·皮什科納里架車送孩子上學由此路過,一串子彈飛來,尤素福當場身亡,4個孩子中一死兩傷。
田明建畢竟只是針對社會發泄不滿鬧事尋死,沒有更慎密的思考和謀略,所以,槍戰了一陣之後,便且戰且退被軍警圍困在雅寶路的一塊空地上,所帶的近兩百發子彈將近打光,他便用短點射壓制警方火力,最後田明健在彈盡糧絕之際,用最後一顆子彈解決了自己。也有另一種說法是後來部隊狙擊手進入使館區的高樓從背後向他射擊他才中槍斃命。
事後,經北京市法醫檢驗鑒定中心鑒定,此事件共造成75人傷亡。
二
事件發生後,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張震乘車趕到了建國門出事現場,此時田明健已被擊斃。隨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於永波也趕到了出事現場。此後,張震、于永波等人一同到醫院看望了傷員,並親自到部隊調查情況,理清真相。該事件也驚動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江澤民。張震事後同江澤民談及該事件時「還深深感到內疚、自責」。「他說發生這樣嚴重的問題,作為軍委領導成員之一,他的工作沒有做好。這個事件給他敲響了警鐘。軍委對此作了認真分析研究,採取了一系列改進工作的措施,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事件的發生時間正在國慶四十五周年的前十天,這個事件的發生,使得國務院總理李鵬在當年的國慶講話中,不得不加上了我國一些地方社會治安還有許多問題這樣的話。
該事件對此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隊建設具有較大影響。在此後的工作中,張震按照江澤民的要求,針對部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大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把它擺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著重抓好愛國奉獻教育、革命人生觀教育、尊干愛兵教育和艱苦奮鬥教育,並進一步把黨和紅軍的優良傳統發揚光大,永葆人民軍隊本色。
事後黨中央迅速處理了一批人,軍務股長被判刑,因為是一個怕死鬼,槍響的時候,自己先躲起來了;文書被開除軍藉;北京軍區副司令兼北京衛戍區司令何道泉、政委張寶康被降職;而衛戍區副司令、3師師長、政委、副師長(原12團長)被撤職等等。12團在事隔兩年後編製撤銷,至此警衛3師12團在我軍編製中消失,現該地方為北京衛戍區預備役2師所在地。
該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有:
1、「田明建事件」反映出了解放軍部隊中還存在著簡單粗暴的工作方法,如能妥善謹慎處理田明建之前發生的一些問題,這樣素質過硬的軍事人才也就不會如此令人扼腕嘆息了。
2、計劃生育制度的缺陷和無監管性。
3、偵察兵、區公安局防暴隊和市公安局刑偵、特警沒有手語,互相喊話。哪裡喊就受到田的射擊。曹付昆頭戴鋼盔一伸頭時被爆頭,鋼盔被7.62mm口徑彈輕易擊穿。此事件後也促成了解放軍手語的規範化建立。
4、缺乏應急機制。當時沒有一個建制有子彈,特務連的子彈還要去特定地點取。在此事件後全軍建制團都設立一個戰鬥班,24小時待機處理突發事件,配發子彈,槍彈分離。
三
巷戰中,起碼有三件不可或忘的要領,即:一、正面對敵,背有依託;二、敵眾我寡,憑險據守;三、彈勿虛發,留有後備。建國門槍戰的全部資料所顯示出來的田明建的戰術動作,在低姿快速前進,利用地形地物,以及沉著冷靜對敵方面相當有素養。並且在武器選擇上選擇半自動步槍而非衝鋒槍是完全符合戰術意圖的。可是,他在幾十名武警和警察在街樹、樓房、車輛掩蔽下向其逼近之際,竟然依舊背對對方狂奔,在最後已經身陷包圍圈中時,依然向空曠處尋求生路,而不是就近利用建築物隱蔽自己,作困獸之鬥。田在與武警交火後期,因包圍圈收縮逐漸開始慌亂,胡亂掃射無關之物體,表現出他缺乏一個職業軍人在巷戰中所應有的本能。雖然他是在幾乎打完所有子彈之後才被擊斃的,這至少也從一個側面顯示了他所在的北京衛戍部隊的在巷戰中的軍事素養。
最震驚的還是老外們(國內的民眾恐怕聽說此事的人都不太多,但當時當兵的都知道,因為這事全軍通報了),以前他們只知道中國軍人厲害,到底厲害到何種程度,只怕親眼見過的不多,在那幾個流傳到國外的珍貴錄相片段中,田明建的戰術動作,如低姿快速前進,對「敵」的冷靜(冷酷?),擅於利用地形地物(其實就是街道上的隔離墩),單發與短點射交替使用壓制……等等都讓他們大吃一驚,最讓他們驚艷的還是他居然能在射擊中「單手換彈匣」!
單手換彈匣動作要領:右手持槍,左手掏彈匣,然後左手持新彈匣猛頂槍械上的彈匣卡筍,這時空彈匣鬆動,新彈匣順勢向前一擠,空彈匣掉落,新彈匣裝上。左手再迅速伸向右邊拉下槍栓,子彈上膛(這個動作不可少,因為AK系列沒有空倉待擊功能,必須手動上膛),換彈匣完畢。
單手換彈匣這個動作,軍隊的教材里是沒有這方面的教程的,而且也禁止(至少是不鼓勵)士兵們練習此動作,理由是容易損壞彈匣卡榫和下護木,但是這個戰術動作卻在實戰中很有意義,在戰場上,單手換彈匣只用2-3秒就行,比用正規的方法要快上很多。
而對槍械很熟悉的老兵(如視槍如命的田明健),會等到前一個彈匣還剩一兩顆子彈時就實施單手換彈匣動作,這樣連用左手拉一下槍栓上膛的動作都免了,這樣的火力持續性令人瞠目結舌。單手換彈匣動作並不是田建明發明的,但是他使得這個動作被世人關注。
有人可能會奇怪,老外應該是見多識廣了,難道連這麼簡單的動作都不會?問題在於,因為AK系列的彈匣卡榫和彈匣結構與西方槍械不同,所以這個動作只有AK系列的槍械才可能實現,八一式是我國自AK47發展而來,自然構造大部相同。單手換彈匣這個動作據說是由我軍的某戰士在對越自衛反擊時發明的,隨即流傳開來,但也只是老兵們私下裡練練(還有其它的版本,如左手握住護木持槍,右手單手上彈匣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香港、好萊塢警匪片中,以及各國特種部隊紛紛仿效的單手換彈匣的漂亮動作,就是在這一天由田建明介紹給世界的。該非常規戰術動作我軍中早已有之,但是揚名於天下卻是由一名喪心病狂的殺人狂魔,這不能不說是一種諷刺。
民間版
田建明綽號槍神1964年9月20日 河南省淮濱縣張庄(還有一種說法是息縣夏庄)
那天,烏雲密布,暴風驟雨。一道厲閃劃破長空,「咔嚓」一個炸雷——槍神出世。
對於農村出身的、毫無關係和背景的窮苦百姓來說,要想出人頭地,只有走一條路——參軍。
田建明,17歲那年入伍參軍,那是他第一次有機會摸槍。當槍分發到新兵的手上時,所有的新兵都很興奮,只有田建明表現得很平靜。他撫摸著那支槍,彷彿它不是槍,而是一個人、是一個老朋友,他甚至幻想著與槍進行語言交流,「不要再叫了,不再叫了……」戰友調侃他,「你聽見,槍沖你叫喚了?」「它是想跟我說話。」,田建明正顏厲色地解釋道。
1981年3月19日上午9點30分,新兵實彈射擊考核。
田建明的成績最差。擊發10槍,9槍打空,未擊中標靶,僅有一槍正中靶心。教官很疑惑,「那一槍是蒙的?太巧合了吧?」,於是,便讓田建明再試一次(又打了10槍)。結果,10槍均未擊中標靶。
那教官,先是狠狠地踹了田建明兩腳,然後,出於好奇,不由自主地走近標靶,欣賞著罕見的標準神射。這一看,還真就看出了門道。原來,田建明的第一槍,正中靶心。隨後的19槍,從一槍擊出的彈洞穿過。教官,以老年痴呆般的表情,傻傻地盯著標靶,眼都不眨的看了許久,從牙縫裡擠出兩個字,「天才!」
當時兵役的是四年制。也就是說,四年內得不到升遷,就自動退伍。由於,田建明的軍事素質極高、個方面成績優異(尤其是槍法),所以,受到恩師趙濤波(那個教官)的提拔、重用,被保送西安陸軍學院深造。從此,一步登天,實現了從士兵到軍官的質的飛躍。
1988年6月,田建明以優異的成績,畢業於西安陸軍學院。同年7月,被調往號稱「地上最強」的精銳部隊就職,擔任北京衛戍區第三師中尉。
此時,田建明的槍法,已達到了化境。他自創了多個絕技:雙槍齊射、單手換彈夾、凌空飛槍……其中雙槍齊射的一招「雙龍奔月」,技壓群雄,令人驚嘆!
雙龍奔月:
81式步槍,7.62mm鋼芯子彈,速度750m/s;54式手槍,同是7.62mm子彈,速度420m/s。
左、右手,各拿54式手槍和81式步槍。第一槍,由54式手槍擊出;第二槍,由81式步槍擊出。第一顆子彈射出,隨即,第二顆子彈射出,擊中第一顆子彈的尾部,兩彈前後串連、先後正中目標!
這樣一個,技術過硬、事業蒸蒸日上,家庭幸福、婚姻美滿的青年軍官,為什麼會叛兵為匪呢?
因為,希望。希望破沒,就等於是絕望。人在絕望的時候、在對生命沒有任何留戀的時候,什麼事都能幹得出來。
他有三個心愿:
1、希望,他媳婦能再懷孕,生個兒子。
2、把家屬,從農村老家,接到部隊隨軍,以解相思、牽掛之苦。
3、在事業有一番作為。
可以說,他的一生,都在為三個目標而奮鬥。但,他的希望,在同一天,完全破沒。
1994年9月19日,發生了兩件事:
1、他懷孕7個月妻子,被當地計生辦強製做人流手術,導致一屍兩命(是個男嬰)。
計生辦的說法是,「執行計劃生育政策。」但,田建明他媳婦,生的第一胎已經夭折,這次生的是第二胎。由於,計生辦主任王興業與田的父親,個人之間有過節,所以……
2、田建明,為人忠厚、正直(不貪污、受賄、同流合污),所以,他與其他軍官,尤其是高級軍官的關係很緊張。
政委張某、參謀長王某、指導員劉某等,借職權之便作梗、給他穿小鞋。就在當天,上級領導警告他,「儘快收拾好行裝,準備回家務農!」
田建明,已經準備好了!這樣的槍法,還用準備什麼呢?
19日晚,田建明從武器庫中取出傢伙(81式、54式),並藏在檢閱台下。
其實,事發的前一天,就已經出現徵兆了。田對槍說,「不要再叫了,不要再叫了……」武器庫的庫管,覺得田的精神狀態有些異常,便試探性的問,「槍,在叫?」田建明正顏厲色地解釋道,「它是在,本能的保護主人。」
1994年9月20日(是田建明30歲的生日)
像往常一樣,4個軍官(其中3個是田的仇家),檢閱士兵出操。由於,田已被停職,所以,他自由活動至檢閱台的藏槍處,沒被人懷疑。
四名軍官,向田的方向貼近,距離他10多米處,正準備離去,田突然發出軍令「卧倒!」士兵,習慣性地執行命令(雖然,田已停職,但,士兵還是服從命令)。當然了,此軍令對軍官無效。那4個軍官,一時沒反應過來,傻傻呼呼地站那發愣,就在這時,4聲槍響,政委張某、參謀長王某、指導員劉某、連長曲某當場斃命,均一槍爆頭。隨後,田建明提槍便走,劫持了一輛吉普車,直奔tian~an-door廣場。5個軍官,死了4個,1個叛逃。軍營,群龍無首,一片大亂。
車行駛至建國門附近,司機耍滑,將車撞到樹上,棄車逃命。田建明連看都沒看,僅憑直覺,放出一槍,將司機爆頭。而後,下車,向迎面來的一輛計程車衝去,司機見狀不好,一腳油門。可惜,車速沒有子彈快,隔著風擋玻璃,司機被一槍爆頭。田建明,又將槍口轉向路上的行人……
81式步槍,單發、精確點射,在節省子彈的情況下,造成了重大傷亡(確實地說,沒有傷,只有亡。)。死難者,包括伊朗大使館政務秘書尤素福和他的兒子,以及20多個平民百姓。
由於,案發地在使館區,政治敏感度極高,當局十分重視。pol.ice、武警,甚至特警,陸續趕到現場,與田建明槍戰。雖眾寡懸殊,但槍案造成交通擁堵,司機紛紛棄車逃命,形成了一個「汽車衚衕」,這恰好發揮了田建明的巷戰特長。地形適合、彈藥充足、活靶子亂串,這對田建明而言,可說是如魚得水、如虎添翼。
當時,一個加拿大記者,將槍戰的部分現場實況,轉播回國。其中,田建明雙槍齊射、單手換彈夾、凌空飛槍等絕技,讓電視機前老外目瞪口呆、舌頭伸出多長。至今,這等絕技,國外的特種部隊仍在學習和效仿;而好萊塢、香港的警匪片也常常模仿這些動作。
直至10點23分,槍戰已持續近兩個半小時。特勤、武警支隊、區公共安全專家局防暴隊,遭到重創,傷亡慘重,無法再進行作戰任務;特警2支隊、5支隊,全軍覆沒……
當時,一個姓趙的隊長,趴在軍用吉普車的駕駛座上,帶著哭腔地用對講機向上級彙報工作,「請求支援!請求支援……」
11點56分,田建明僅剩下一顆子彈。他將槍口,對準自己的頭部,點燃一支煙,吸了幾口,而後,自盡身亡(官方報道其系被擊斃),至此,我軍已出動6000多人。
悍匪槍聲驟停,我軍不明敵情,於是,也停止射擊。一時間,激烈的槍戰,靜了下來。雙方都不開槍,又無人敢上前去看個究竟。
半小時後,我軍戰士,冒著「生命危險」,勘察敵情,得知悍匪已死。戰士們,突然士氣高漲、來了精神,飛奔上前,幾十把槍對準匪徒,防止他再活過來。
據一位當事人回憶,田建明死不瞑目,瞪著眼睛,緊緊地握住那支槍,他們費了好大勁才把田和槍分開。據傳說,事後,檢驗這支槍,按動扳機,它會發出一陣悲鳴……
最值得一提的是,在香港,好萊烏警匪片中,以及各國特種部隊紛紛仿效的單手換彈匣的漂亮動作就是在這一天由田建明介紹給世界的.
中國第四悍匪——凌國梁(綽號:槍魔)
凌國梁,男,被稱為中國最擅長槍戰的悍匪。1979年7月14日,他與警方展開槍戰,射殺了4名民警,這場槍戰被稱為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一次警匪槍戰。
坐標定位
媒體披露新中國成立來最大一次警匪槍戰始末
據《遼陽市志》記載:1979年7月11日至14日,郊區(今太子河區)東京陵公社新城大隊社員凌國梁、徐忠正、王敏(女),因對大隊黨支部書記趙春元和第七生產隊副隊長張日華在為遼化招工中搞不正之風,未選送他們三人而產生殺機。當晚串通市政公司臨時工人穆春林,盜出市政公司翻斗汽車一台,從大隊民兵槍庫盜出自動步槍四支、子彈一百發,欲往趙、張兩家殺人,穆拒絕開車同往,被凌國梁、徐忠正開槍打死。三犯逃至鐵嶺縣平頂堡公社柴河沿大隊田野隱蔽時,王敏被省、市公安人員捕獲,凌、徐開槍拒捕被擊斃。鐵嶺地、縣六名公安民警在交火中犧牲。東京陵公社新城大隊有關領導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這場槍戰,是當時新中國成立以來遼寧省最大的一次警匪槍戰,在全國範圍內也屬罕見。激戰中暴露了警方裝備較差、戰鬥力不強的弱點,也由此引發公安機關更新槍械熱潮。歷史回放
1979年7月11日,遼陽市東京陵公社新城大隊的凌國梁、徐忠正和王敏與大隊幹部發生矛盾,準備實施報復。三人從大隊民兵連槍庫內盜出全自動步槍三支,子彈若干發,找到臨時工穆春林,開車去找大隊幹部行兇報復。穆春林聽說要去殺人,不肯去,凌國梁、徐忠正將其打死,把屍體連同一支槍、部分子彈埋在苞米地里。三人開車逃離遼陽,朝北邊跑。
案發後,遼陽方面立即採取行動,及時將案情反映到遼寧省公安廳(當時叫遼寧省公安局),省公安廳密切關注凌國梁三人的動向,發現他們進入鐵嶺境內,下令鐵嶺地區公安局堵截。
鐵嶺地區公安局接到省公安廳這個通報的時間是1979年7月14日早上5點多鐘,他們火速組織警力堵截,成立五個追捕組,控制了車站和交通要道。
時近中午,追捕組沿公路追蹤到距鐵嶺市區五公里的102國道旁、鐵嶺縣平頂堡公社柴河沿大隊附近的岔路口,那裡有不少人探頭探腦,見到警車,還發出歡呼聲。民警下車打聽歹徒逃亡方向,那些人都是當地老百姓,七嘴八舌亂說一通,誰都說不明白。民警在人群中發現一個女子神情不自然,就過去盤問,巧了,她正是跟著凌國梁行兇的王敏。
據王敏交待,她和凌國梁、徐忠正跑到鐵嶺,看見公安在各個路口設了卡子,走不了啦,就分頭逃命,凌國梁和徐忠正進了柴河沿大隊。民警兵分三路,包抄柴河沿。
就在警方抓獲王敏時,凌國梁與徐忠正就藏在一百米遠的公路東側的樹叢中,警方的一舉一動他們看得一清二楚,看到王敏被塞進警車,兩人突然站起來,朝民警開槍,鐵嶺地區公安局政治處副政委徐金髮和身後的兩名民警中彈倒地。
聽到槍聲,鐵嶺地區公安局信訪接待員尚琦、警犬訓練員李長華、管教員黃寶忠等人先後趕到,雙方展開對射。
凌國梁與徐忠正都接受過專門訓練,凌國梁是新城大隊的槍械員,大隊民兵連的槍庫就歸他管,徐忠正曾是部隊校槍員,這兩個人槍法精準,發射的彈著點基本上和公路路面在一個水平線上,民警一抬頭就有被擊中頭部的危險。當李長華扔出一顆手榴彈之後,歹徒的子彈也擊中了他的頭部;尚琦還沒有緩過神來,頭部也中彈了。
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法警單中興帶著愛人到瀋陽看病,回來的途中警方圍捕歹徒,他讓愛人先回家,主動參加戰鬥。單中興配的是一支日本造「王八盒子」,但是打了一槍後就卡殼了,就在他轉身看槍的時候,被歹徒擊中。
警匪一交火,就有六名民警犧牲,臨時指揮部向上級請求支援,上級調動駐守柴河大橋部隊增援,必要時可以考慮派出坦克車增援。省公安廳下達最新指示:不允許罪犯出鐵嶺界,不允許再出現警察傷亡,可以擊斃歹徒。
守橋部隊官兵前來增援,臨時指揮部研究決定用機槍進行掃射的同時,投彈將歹徒炸死。可是機槍只響了一聲就停了下來,原來是卡殼了。接著,民警將一顆顆手榴彈投向歹徒。
震耳欲聾的爆炸聲過後,歹徒的槍聲停了下來。過一會兒,大家看到有個人走過來,還背著槍,一看就是槍戰的對手,一陣亂槍將其擊斃。此人就是凌國梁。
民警到樹林里搜索,找到另一個歹徒徐忠正的屍體。
事後,有關方面授予六位犧牲民警「革命烈士」光榮稱號,鐵嶺地區行政公署為烈士各追記一等功一次。同時代人的述說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退休警官告訴記者,31年前說起槍戰,難以啟齒,是公安機關的窩囊事。單就裝備來講,警方就吃了大虧。
首先,當時鐵嶺地區公安機關配備的都是雜牌槍,一些槍打出的子彈都不走直線。壯烈犧牲的單中興使用的日式手槍早就老掉牙了,打一槍就卡殼。這樣的武器談不上戰鬥力。其次,公安機關武器裝備不足,追捕小組在追蹤途中,不得不從看押犯人的人員處借了兩支半自動步槍。借來的半自動步槍當然子彈有限。而犯罪分子擁有兩支全自動步槍,子彈充足,雙方交火,公安人員在裝備上根本占不到便宜。
當年居住在遼陽太子河邊上的退休幹部溫久光老人曾經講過,凌國梁案件教訓深刻,他們能輕而易舉搞到槍,說明槍支管理鬆懈到相當嚴重的地步。六七十年代國家提倡全民皆兵,備戰備荒,農村槍支隨處可見,生產大隊有民兵連,生產小隊有民兵排,社員下地幹活都帶著槍。當年常見這樣的場面:社員在地里揮汗如雨,槍就三五支搭在一起,立在地頭,都有子彈哪。再就是文革期間槍支失控,造反派、紅衛兵、工宣隊都有槍。這就導致直接後果,稍有點能耐的人都能弄到槍!
不管怎麼說,柴河槍戰對中國警界的震驚是巨大的,同時國家也加強了對槍支的管理。突出表現在法律法規的出台,《槍支管理暫行辦法》是1951年6月20日發布實施的。1981年1月5日經國務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辦法》由公安部正式發布實施。媒體披露新中國成立來最大一次警匪槍戰始末
——省廳下令可擊斃歹徒
歹徒佔據著公路東側的有利地形,並憑藉著一輛停放在那裡的手扶拖拉機做防禦牆,時南時北,瘋狂地對警方實施火力壓制。時間已到中午,先後有6位戰友倒下,偵查員蘇玉成也受傷。
為了避免更大的傷亡,經過上級領導同意,臨時指揮部開始請示上級調動坦克增援。遼寧省公安廳下達最新指示:不允許罪犯出鐵嶺界;不允許再出現警察傷亡;可以擊斃歹徒。
不久,守橋部隊的官兵趕到了,幾個人研究決定用機槍進行掃射的同時,投彈將歹徒炸死,機槍班班長說機槍已準備完畢,可是機槍只響了一聲就停了下來,原來是卡殼了。接著,幾名幹警將一顆顆手榴彈投向歹徒。
——警方將兩歹徒擊斃
下午5時左右,槍聲停了下來。過了一會兒,民警們看到公路對面踉踉蹌蹌走過來一個人,身上別著兩把手槍,警員們一眼認出就是那個歹徒,幾個人一同扣動板機,歹徒中彈後跪到地上,此人正是凌國梁!
公安人員繼續向歹徒隱蔽的樹叢方向搜索,在樹叢里發現了已經死亡的另一名歹徒徐忠正。
經過一天的戰鬥,中國公安史上最慘烈的一次警匪槍戰終於以警方的勝利而告終。事後,有關方面授予六位犧牲幹警「革命烈士」光榮稱號,鐵嶺地區行政公署為烈士各追記一等功一次。(據東北新聞網-《遼瀋晚報》;作者:關切)
曝光中國十大悍匪:1人全殲兩特警支隊
有點玄乎,可以不看。人的性格、價值觀、道德觀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生活環境和啟蒙教育的影響。所以,要解釋凌國梁的犯罪動機,先要從他的家庭說起。
凌母早逝。凌父,本名凌俸山,外號凌先生。下面,是關於他的趣事。
此人,與仕途無緣。年輕的時候,毛遂自薦,想在偽zf謀個一官半職,未果。後,加入地下dang。一次,dang組織會開,他喝多了,忘了去開會的事兒。組織上,經研究、討論,認定他是個廢物,於是,將其踢出組織。解放後,又毛遂自薦,想在村裡從「政」(很渺小的「官」),未果。凌先生,大受刺激,多次揚言,「阻擋賢路者,我必殺之!」
不可否認,凌先生是個很有思想的人。那天,宣傳隊在村裡播放某宣傳片。片中一鏡頭,展現了外國的城市面貌(從側面反映了,資本主義國家人民的生活質量。當然了,這不是該片的本意)。凌見此,嚎啕大哭。宣傳隊的同志問,「他咋地了?」村民答曰,「凌先生,又犯病了。」
那麼說,「凌先生」這一外號是怎麼來的呢?除喝酒外,他還有一大嗜好,就是說書講古。舊社會,將知識分子稱之為「先生」。「凌先生」,由此得名。每當,他在村口說書,都會引來眾多村民。書說到高潮時,他會故意停下來,賣關子。那年月,沒啥娛樂活動,所以,凌版評書,人氣很旺。至今,當年聽過他書的孩子,仍讚不絕口,「那書,說得好啊!」
凌先生,最喜歡說《三國》,常把自己比喻成諸葛亮。這也反映出,他的理想和抱負未得施展,那種懷才不遇的心情。但,只憑說,無論你說什麼,都改變不了現實。在他家的床底下,有一塊牛骨頭。每當,饞肉時,他就把那骨頭拿出來,舔舔(這種噁心的行為,只有經歷過那個年代,長期受計劃經濟之苦、肚子里沒有任何油水的人,才能理解),還多次揚言,「再沒肉吃,就把狗殺了!」其實,他捨不得殺他家的老黃狗。
後來,老黃狗死了(被洪衛兵搶去,勒死吃肉)。為此,凌先生少言寡語,書也不說了。緊接著,他大兒子凌國棟……
凌國棟其人,怎麼說呢?做夢都想當公務員,這一點,有點像凌先生,但,他比他爹「狠」,穿著假警服,四處招搖撞騙。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那天,國棟哥路遇一老太。老太太,瘋瘋癲癲,語無倫次。棟哥,善心大發、正義感頓起,真把自己當成了警察,上前詢問,「大娘,您沒事吧?我送您回家。」瘋老太聲稱,她是縣公安局局長的親娘,因遛彎兒迷路,找不著家了。棟哥,就像打了雞血一樣,背著瘋老太走10多里地,去公安局領功受賞。唉,利令智昏。
到局子門口,瘋老太死活不肯進去。棟哥,叫她在問口等著,而後,一溜風地跑進局長辦公室,「陳局長,你母親……」(陳局長的母親,已去世20多年。)
經過一頓暴打和審訊,棟哥交代了,假借警察身份詐騙、勒索村民,贓物有:地瓜、白菜、豆角、襪子、襯衣……(這個sb!)
這案子,往大了說,得蹲監坐獄,到死為止;往小了說,也不叫個事兒,批評教育。犯罪性質,全憑當官的一張嘴,只要陳局長高抬貴手,事兒就了了。
凌先生和他小兒子凌國梁,為了國棟的事,天天往縣裡跑。那天,爺倆又去公安局送禮(一瓶中檔次的瓶裝酒。凌先生,珍藏好多年,都不捨得喝。這是他們家僅存的、唯一值錢的、能稱之為送禮的禮品了)。
有那麼句話,閻王好見,小鬼難纏。「小鬼」擋路,「局長很忙,沒工夫接待你們。有啥東西,就放我這吧,我捎過去。」那能給他嗎?一個看門房(收發室)的「狗」。於是,爺倆婉言謝絕了他的「好意」。小警察,怒了,怪眼圓翻,「我看看是啥酒。」,說著,奪過酒瓶,「啪嚓」摔地上……
酒香撲鼻。嗜酒如命的凌先生,他的心在流淚;而身為孝子的凌國梁,他的心在流血……
去趟縣城,一個來回十幾公里。國梁,還強點,畢竟年輕;可凌先生,那麼大歲數,外加上火、操心、憋氣,身體每況愈下,終於病倒了。在彌留之際,一再囑託國梁,「你大哥的事兒,就託付給你了。」,嘴裡還一直念叨,「我這輩子,活得不值……」
凌先生,走了。
官方解釋,凌國梁的犯罪動機,純屬個人恩怨。但,筆者認為,他的犯罪心裡很複雜:
1、沒朋友、沒妻兒,加之雙親故去(國棟死在獄中),更令他心無牽掛。
2、與父、兄的價值觀和遭遇基本相同,想步入仕途未果,心灰意冷。
3、哀莫大於心死。他的心,死了。你自己都活膩歪了,還能珍惜別人的生命嗎?
4、超級槍痴。對槍的痴迷,已達到了變態的程度,只有活靶子才能滿足他的慾望。(電影《槍王之王》,律師說,「一個人的興趣,反映出他的個性和人格……會潛移默化的增加殺戮性……」)
凌父去世那年,梁哥傷心過度,以淚洗面,致使嗓子發炎、感染,視力也明顯下降。最後,嗓音變得沙啞,視力永遠沒能恢復。按常理說,眼殘會令槍技盡失、功力全廢。但,梁哥……
人類的感官80%-90%依靠視覺。視覺成像後,再把數據傳遞給大腦,因數據過於龐大,所以,在傳遞過程中會有一部分缺失。也就是說,大腦接觸的影像是一種錯覺。
而眼睛的殘疾,恰好成全了這個悟性極高的槍者。他拋開視覺影像的干擾,用心眼感覺目標。人槍合一,槍隨心發。必殺技——追風箭!
追風箭:
不要用眼睛去看。聽,風的聲音。輕風掠過,帶有生命的氣息。風去風來,塵歸塵,土歸土。
案發當日(1979年7月14日),梁哥找徐忠正(民兵槍械庫庫管)弄子彈。他一般很少用錢買(也沒錢),都是貨換貨。可是,梁哥連棉衣、棉褲都拿去換子彈了(不考慮怎麼過冬),再無貨可換。那天,他拎著一雙八成新的膠鞋……
徐,喝多了,有意難為梁哥,「你把穆春林弄到這,我殺了他!子彈,你要多少,給你多少!」(穆春林,卡車司機,體格健壯,與徐同村,二人向來不和。徐,雖守著槍,但體弱膽小,總是受穆的欺負。)
梁哥找到穆,用未裝子彈的空槍,頂住他的腦袋,「跟我走!」穆,跪下,「梁子,我可沒招你、沒惹你……」「少廢話,走!」,將其劫持至徐忠正處。徐見此,酒醒了一半,指責梁,「你……子彈……」(間接的向穆解釋,這是一場誤會。)
穆,聽明白了,原來是空槍,氣得面色鐵青,與徐廝打。徐招架不住,向梁哥求救。梁哥說,「我若出手,必殺人。但,我只殺兩種人,一種是惡人,一種是男人。」
有那麼句話,狗急跳牆、窮寇莫追。徐被打急了,從床底下摸出把鎚子,瞎掄。歪打正著,碰到穆的腦袋。腦袋被砸個眼兒,那還不死嗎?頓時,鮮血崩流……
徐,犯了人命官司,徹底醒酒,拔腿便跑。梁哥,很傻很天真,將他撲倒在地,「我把人弄來了,人你也殺了。我的子彈呢?!」徐哥,瘋了,趴地上,一會兒哭,一會兒笑,指著槍械庫,「都給你……都你給……」過一會兒,他又有點清醒了,要拉梁哥做墊背,「這事兒,也有你的份兒。跟我一塊兒走吧!」梁哥說,「你自己走吧。我只想堂堂正正的輸一次,但,我知道,沒人能用槍殺我。這個世界,已經沒有什麼值得我留念的了。」隨後,梁哥將13支長槍、2000多顆子彈,裝進一個麻袋裡……
那麼,徐忠正跑到哪了,是什麼結果呢?
按現在的地理位置。鐵嶺市樹芽屯,有座李成梁廟(廟前是村民趕集的地方)。從那往東半里地,是老官台開發區。開發區的最後一個十字路口(是開發區的盡頭了,前面是山),正當中有一金屬製成的地球(形象工程)。在那附近,有一韓國人的工廠,具體是啥企業不清楚;還一個香港人投資的風力發電項目(3年未開工建設)。徐,跑到「地球」附近,宣傳風力發電項目的大牌匾處,體力不支,暈倒。而後,被警方擒獲。
話分兩頭。單說,凌國梁。
梁哥,背著裝滿槍的麻袋,漫無目的地遛彎兒、閑逛。溜達到,柴河沿村(102國道旁)的莊稼地,躺那睡覺。說起來,民兵連的戰士,還真是撿了個便宜。當日,除徐看守槍械庫外,民兵都去拉練了。回來後,發現穆的屍體,隨即報警。村民張某反映,上午9點多,看見凌劫持死者。所以,警方將追查重點,鎖定在徐、凌二人,而且,得知,案犯持有大量槍械,性質極其嚴重,於是,傾巢出動。
下午3點半左右,警方發現了正在睡覺的梁哥。本想偷襲,將其活捉,但,梁哥似睡非睡。聽,風的聲音;感覺,生命的氣息……(27個警察,死了26個。倖存的1個警察,是梁哥故意放走的,只擊穿他的帽子。)
30分鐘後,我軍的大部隊抵達柴河沿。警匪槍戰……
凌(北槍魔)與田(南槍神),有本質上的區別。田哥,是節省子彈的情況下,儘可能的造成傷亡;而槍魔,純粹是享受殺人樂趣和快感。某警察的頭部中槍,應聲倒地,在未倒地前的瞬間,他的頭部又連中兩槍;還一個警察,子彈打在他脖子的黑痣上……
某位倖存者,是這樣描敘柴河沿戰役的,「他不是人!他不是人……」
警方傷亡的慘重,不得不藉助軍方的勢力。瀋陽軍區,調動4輛裝甲車、7輛坦克、11門榴彈炮和16門迫擊炮。
凌國梁,終於成魔了。被槍的戾氣反噬,心眼出現幻覺,像發瘋的野獸,去撕咬根本就不存在的假想敵,而均未擊中真實的目標。他甚至認為,自己是主宰宇宙的神,任何武器都不能傷他分毫。隨著,隆隆炮聲,槍魔灰飛煙滅。此時,萬槍蜂鳴……
中國第五悍匪——董震(綽號:執法者) 有部電視劇12.1槍殺大案就是以其為主角
董震,1957年8月3日,出生於陝西省延安市宜川縣牛家佃,家境貧寒。
直到92年,35歲的董哥,還沒攢夠錢娶媳婦。和父親(董祥),爺倆兒住一土坯房(以木材為框架,用黃泥和乾草砌成的房子。至今,在農村地區還很常見)。
窮、35歲未婚,老實巴交的農民,30多年都忍了,怎麼突然間一夜變匪?時勢造英雄。這個世道,把他逼上死路,他想窩囊的活著都不行!
閑言少敘,帖歸正題。
92開春,馮鄉長的外甥郭寶財,強行圈佔三所民宅,其中包括董家的房子。那兩戶村民,迫於郭舅的勢力,只好忍痛割地,以求保全;唯獨董家,據理力爭。原因是,那兩戶村民,或多或少象徵性的得到了一些經濟補償;而郭,見董家好欺,分文不給。其實,這三所宅院,原本就是董家的房產。董家,三代富農,解放後,土地改革,被教育、改造成貧農。董祥的右腿被「教育」瘸了、兩兒一女被「改造」致死、媳婦因故病逝,家破人亡……
此後,董祥再婚,有了董震。董震的出生,令這個脆弱的農民家庭,又有了生機,有了活下去的勇氣和希望。
命運無常,世事難料。91年,西北乾旱,赤地千里,顆粒無收。就在這節骨眼兒上,董震的母親積勞成疾,一病不起。為治病保命,花光了家裡所有的積蓄(那是董震攢的娶媳婦錢),又借了外債。最終,還是因無錢消費,被醫院「請」出去,後,病死家中。遺體,埋在董家的田地(祖墳)。
福無雙至,禍不單行。轉過年來,92年開春,郭寶財強佔董家房產。董氏父子,遭郭暴打,被迫棄房,在自家耕地蓋了間草棚,苟且安身。沒多久,董祥就死了。
父親橫死,孝順而又膽小怕事的董哥,為自己的無能深感內疚,此後,四處告狀、上訪,未果。在這期間,郭強佔董家耕地(擴修郭家祖墳)。董哥,又去上訪,返回老家後,施工隊已開始動工;又去上訪,返回後,發現自家的祖墳被推平……
案發當晚,董哥抄傢伙(刀),直奔郭宅。有人說,那刀是他從城裡買的;有人說,是劉軍(鐵匠)打的;還有人說,是鍘草刀改的。總之,就是把刀吧,具體啥樣、怎麼個來歷,我也說不清。閑言少敘。
9點鐘左右,郭家大院還亮著燈。一般來說,農村睡覺都比較早,今兒個是趕上有喜事兒。前些日,霸佔三所民宅,而後,又強買半個院子。三所民宅中,包括董家的房產,那麼,這半拉院子是咋回事兒?花分兩朵,各表一枝。董哥上訪期間,郭宅在原基礎上又開疆擴土,吞併了鄰居劉軍的半拉院子,因,劉不太好惹,所以,沒敢把事兒做絕,只強買半個院子,了事。此後,破土動工,豪宅落成。郭宅,那叫一個氣派,正房、偏房、東房、西房、門房,院子大的能開進卡車。
今兒個,郭家排擺酒宴,請的是近親好友。在場的,包括馮鄉長和他倆兒子。這正是,天不公道,公道自來討,冤有頭,報應他為首,捎帶全家老少,今天是,舊恨新仇一筆勾!
董哥,手提單刀,「啪」「啪」「啪」扣射門環。郭寶財的叔輩兄弟,剛從牆邊兒的茅廁出來,有點喝多了,晃著身子去開門。你問清楚是誰,再開門呀,「嘎吱」門開了,這會兒,才眨巴著眼睛問,「誰呀」。董哥,並不答言,一把揪住他脖領子,「撲哧」一刀,人頭砍下。隨後,拎人頭,進了院。
借燈光,透過窗戶看,董哥一眼就認出了,正當中坐著的是馮鄉長,郭寶財和他爹站立兩廂,提杯敬酒;馮鄉長的倆兒子,擋酒助興,「你先幹了!」;其他人,跟著順風接屁,「幹了!幹了……」董哥進屋……
馮鄉長,坐正座,臉沖著門,所以,最先看見董哥。還沒等他反應過來,「禮品」可就到眼前了。董哥,一抬手,「啪嗒」,將人腦袋扔酒桌上。剛砍的,夠新鮮,從脖頸下,「噗」「噗」直往外冒血。「我地個媽呀!」,眾人亂作一團,桌子也翻了、椅子也倒了,「嘩啦」杯、碗、盤子散落一地,這個亂勁兒甭提了。
郭寶財,還真不善,先是慌了手腳,隨後,回過神兒來,「哥幾個,抄傢伙!」,說著,拿酒瓶子。酒瓶子,還沒等舉起來吶,胳膊剛抬了半截,董哥這刀可就到了。「撲哧」一刀,奔他前心扎進去,手腕子一翻,刀刃斜著,從他肩膀頭出來。「啊……」,郭寶財,應聲倒地,折騰幾下,蹬蹬腿兒,不動了。
再說,馮氏兄弟。馮老大,彎腰,劃拉把凳子,腰還沒等直起來,董哥的刀就到了,刀尖朝下,從他後腰眼兒扎進去,只見,馮老大翻身倒地,瞪著眼珠子,鼻子口冒血;馮老二,伸手要開立櫃門(櫃里有把獵槍),手還沒等摸到立櫃,董哥的刀……
馮鄉長,不顧喪子之痛,拔腿,奔門口便跑。腿,還沒等邁過門檻兒,董哥搶步上前,一把抓住馮鄉長的褲腰帶,將他舉過頭頂,衝天一刀,隨後,刀鋒亂舞……
長腿的、能跑的,都跑了。屋裡,還躺著個活口,是郭寶財他爹。方才,郭老漢昏死過去,這會兒又明白了,開立櫃拿槍,瞄準董哥,按動扳機……
一把血淋淋的刀,堵在槍口上,槍口冒著煙,空氣里摻雜著火藥味……
我寫的詳細,一字一板;實際上,從董哥殺人、進屋、再殺人,這個過程也就發生在幾十秒鐘。
閑言少敘。
董哥,拎刀,直奔西邊那間房(除正房外,西房還一桌酒席,多是婦女、兒童。)。一老太,拿把剪子,沖向董哥,「我跟你拼了!」,被董哥一刀封喉。老太,躺地上,五官挪移,面目猙獰,雙手按住喉嚨,但,血還是「噗」「噗」往外竄,不甘心死,一個勁兒地導氣兒……
董哥,將郭宅的人,刀刀斬盡、刃刃誅絕。此後,浪跡天涯,專殺警察。他認為,父親被打致死,如果,警方及時出警、秉公執法……
警察,執法者。然而,當法律背離人民,當正義不再保護善良……
中國十大悍匪之一董震「暗黑執法者」
董震的資料很少,除了那部電視劇之外,不知最終結果如何。
中國第六悍匪——二王,王宗方、王宗瑋 (合稱:喋血雙雄) 1983年東北二王特大案件
橫跨數省的大案
引自二王(1983年東北二王特大案件)
「二王」即王宗坊和王宗瑋兄弟倆,瀋陽人,新中國第一張懸賞通緝令上的通緝犯,震驚全國的大案「東北二王特大殺人案」的主角。從1983年2月12日二王在瀋陽犯下第一起命案至9月18日被警方擊斃的七個月之間,『二王』憑藉槍支和手榴彈打死打傷公安執法人員和無辜百姓18人(打死9人傷9人),五次逃脫警察的追捕。二王逃亡期間,謠言迷漫全國,給民眾帶來一定的恐慌。最後二王逃到江西廣昌的盱江林場的一座山上。由公安、武警、軍隊、民兵組成了近三萬人的圍剿隊伍(包括武漢空軍部隊的一架直升機),形成了四個包圍圈,將二王擊斃。
案件回放編輯
現在,讓我們回過頭來看看「二王」究竟是什麼樣的人。兩個罪犯怎樣走向殺人犯罪的深淵,又怎樣逃避打擊,也是人們急於想知道底細的一個謎。其實,事情並不玄妙,也算不得複雜。
王宗坊和王宗瑋的父母,多年來在東北機器製造廠中學當教師。在三個男孩子中,王宗坊和王宗瑋是老二、老三。歷史的和現今的許多事實證明,「二王」的父母對於自己的子女不注重思想品德教育,並常常護短、溺愛,從小養成好懶饞滑惡習的王宗坊(坊),念小學時候就混跡在扒手之中,在鬧市裡掏包行竊,開始了撬門砸鎖的生涯。1974年和1975年,他曾兩次被收審。1979年他在瀋陽大東區遼瀋衛生院當藥劑員期間,又因盜竊被捕,判刑三年。這次行兇作案的日子,是他新婚後的第三天!
追捕二王宣傳畫
過去王宗坊犯案,他的母親扮演了一個很不光彩的角色:當她得知兒子要被捕法辦的時候,她扔下學生不教,帶著王宗坊北逃,將犯罪兒子隱匿在親屬家裡,兒子被緝拿歸案了,這位「人民教師」受到公安部門的拘留處分。有這樣的家長,在這個家庭里長出「二王」也就不足為奇了。
再說老三王宗瑋,1976年12月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80年複員,同年8月份分配到東北機器製造廠六車間當工人,在廠工作二年多,他舉止文雅,說話和氣。紅榜題名居然有他一個。難怪發事那天,公安局找到六車間黨支部書記,提到王宗瑋是殺人重大嫌疑犯時,他愣住了!可見王宗瑋已學會了一套偽裝的伎倆呢。
1983年2月12日,瀋陽風景區小河沿北岸的解放軍某部醫院。由於是大年三十,中午軍醫院在院內俱樂部里給全院職工放映電影,所以軍醫院的大樓、松林、院落一片寂靜。就在這個時候,兩個青年人,悄悄地走進軍醫院的大門。推著自行車的小個子走在前面,一身空軍打扮,戴個口罩的大個子跟在其後十幾米,他們奔軍醫院的小賣部走去。
吳永春見這兩人十分陌生,正感納悶之際,軍醫院政治部副主任周化民
商量抓捕對策
迎面走來。吳永春馬上向他彙報了這個情況。周化民聽了吳永春的彙報,立刻警覺起來,問:「那兩個人在哪兒?」
吳永春看到的大個子青年站在俱樂部門前,剛才穿著的黃軍裝上衣,已換成了藍上衣。那聳著的肩膀和插在褲兜里的手,以及不合身的短小上衣,使他看起來十分可疑。
周化民仔細地打量了一下高個子,他身體瘦長、有點駝背。冬瓜長臉細眯眼睛單眼皮,兩邊眼角往下耷拉著,說話輕聲細語。
大個子將左手從褲兜里抽出來,右手仍在褲兜里紋絲不動。他慢慢掏出一個保密廠的入廠通行證,把它交給周化民。通行證上沒有工廠名頭,只有姓名、年齡、職務、車間等欄目,上寫:王宗瑋,26歲,工人,六車間。
抓捕東北二王出動警力
吳永春突然想起失蹤的小個子,便轉身走出大樓,鑽進停放在俱樂部門前的一輛吉普車裡,透過車窗,掃視著大院。
不一會兒,迎面來了一個身著空軍服裝的騎車人,紅帽徽、紅領章。吳永春以為他是內部人,沒有引起注意。奇怪的是這人竟在院子里繞起圈子,並且一個勁地左探右望。「是那個換了上衣的小個子。」吳永春立即從車裡躥出,一下子將小個子攔腰抱住。這突然襲擊,嚇得小個子將自行車摔在地上,掙扎著喊叫。
吳永春低頭看到小個子手拎的黑提兜里露出整裝的鳳凰煙和一個鉗子把,立即想到這個小子可能偷了小賣部。恰好軍醫院教導員劉福山走進大門,於是連同趕來的炊事員老王,一齊將小個子拽到門診大樓。進了大門,一陣吵吵嚷嚷,驚動了在外科診室盤問大個子的人們,大家蜂擁而出,都奔小個子而來。大個子也乘機溜到門口,一直看著人們把小個子推進外科診室隔壁的住院處辦公室里。這時周化民把愣在門口的大個子推回外科診室。房間里只剩下周化民和大個子兩人。
此時醫生孫維金、司機畢繼兵、助理員盧文成和工人李作舟等都聞訊趕來。劉福山將小個子用曲別針臨時別在領子上的領章拽下來,再把拎包打開,往桌子上一倒,除3條鳳凰牌香煙外,還有1把鉗子,還有1000多元現金、30包味素,以及作案用的錐子等。小賣部的人員趕來確認,這些錢和物品是從小賣部偷出來的。劉福山示意搜身,吳永春和畢繼兵扭住小個子胳膊,搜他的上衣口袋,劉福山摸他的前胸,突然像是摸到什麼。吳永春見劉福山臉色驟變。這時,小個子突然全身顫抖,發出野獸般的「嗷嗷」聲。
此時從外科診室里突然傳出「砰砰」幾聲槍聲,住院處里的人一愣。盧文成快步走出住院處,想要看個究竟。一出門,就被手拿五四手槍的大個子擊倒在地。
劉福山一看情況危急,便喊著:「壞人行兇,趕快對付!」一個箭步躥到房門旁邊,操起一人高的掛滴流瓶用的鐵架子,隱蔽起來。孫維金急忙抓起電話筒,向保衛部門報告情況。
大個子猛地推門進來,向正在打電話的孫大夫舉槍便射,孫維金倒在地上。隱蔽在房門後的劉福山舉鐵架砸向大個子,大個子一斜身子向劉福山開槍。劉福山被子彈擊中,慢慢地倒在血泊中。
吳永春和畢繼兵此時始終抓住小個子不放。由於小個子被揪在前邊,大個子不便射擊。如果就這樣僵持下去,也許兇犯很難再有什麼機會,但剛入伍的畢繼兵經驗不足,突然撤身要尋武器,被大個子抓住機會擊中,吳永春也由於主動出擊露出破綻被一槍擊中。脫身後,小個子說:「這小子沒死,媽的,他最壞,再給他一槍!」
「砰」,又是一聲槍響!……
過了一會兒,吳永春掙扎著爬起來,低頭一看,他臉上、身上滿是鮮血,一顆子彈穿透他的兩頰,一顆子彈從脖子射進。他用帽子堵住漏氣的喉管,艱難地走出大樓,拼儘力氣嘶啞地呼喊:「快抓賊呀!快抓兇手呀!」
下午1點10分:瀋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接到報案電話。局長和刑警隊政委、隊長帶著刑警和武警,分兩批先後於1點25分和1點35分到達現場。
下午2點10分:瀋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派出追擊小組,沿路訪問群眾,追捕兇手。
幾分鐘之後,遼寧省公安廳和瀋陽市公安局的領導也都趕赴現場。
公安人員立即對現場進行了勘查,從兩個房間和走廊里,共發現13枚五四手槍的彈殼。周化民、劉福山、孫維金、畢繼兵四人身亡。吳永春、盧文成、李作舟三人重傷。
現場,拾到大個子扔下的一個黃挎包,包里有一把鉗子和一把螺絲刀。
隨後在李作舟手裡找到長方形的藍色「通行證」一張,上面貼著一張面色陰沉的人頭照片,旁邊寫著王宗瑋的名字。目擊者證實此人正是兇手。
下午3點30分,另一個小個子的犯罪分子也被確認,他就是王宗瑋的二哥,刑滿釋放分子王宗坊。
警方當即派人去車站、交通要道阻截。但由於查證時間的浪費,貽誤了寶貴的戰機,30分鐘前,「二王」已躥上了南下的列車。追捕通緝編輯
2月13日午夜公安部在得到從遼寧省公安廳報告的「二王」案件的情況後,立即發出第十三號通緝令,向全國通緝持槍殺人潛逃犯王宗坊和王宗瑋。
此時的「二王」已逃到了北京,坐上了開往廣州的第四十七次列車。
王宗坊和王宗瑋作案後,急匆匆逃走,沒有來得及找到失去的入廠通行證。通行證上,照片、姓名,一應俱全。想隱匿,也藏身不住了。
王宗坊和王宗瑋臉色煞白,氣喘吁吁,倉倉皇皇跑回家來。王宗瑋進門就向他母親說:「我和宗坊出事了,快找衣服,晚了,公安局就來抓了!」
王宗瑋的母親驚慌地問:「上哪去?」
王宗瑋心急如焚,無意回答:「不用管了,東西南北中。」
「二王」的父親王家林,看到兒子的衣兜里插著槍,已經知道事態的嚴重!
其實王宗瑋除其品質與王宗坊同樣惡劣外,他比老二膽子更大,心更狠,更狡猾。1976年初冬時節,瀋陽市大北監獄某駐軍值班室的三支手槍被盜,盜槍者就是王宗坊和王宗瑋。那年偵查盜槍者時,最大的懷疑對象,就是竄進監獄值班室院子里的一高一矮的穿棉襖的兩個青年,文字材料中記載下的體貌特徵,就是今日的「二王」。可見,王宗瑋在參軍以前就是盜竊違法信息,屏蔽的重大罪犯。他在部隊三年多,以打籃球為掩護,偷偷藏匿了大量的子彈。1978年6月他在寫給王宗坊的一封信中說:「已弄到子彈100發。」他在部隊聽說王宗坊被捕了,驚慌地從內蒙古跑回瀋陽,怕是與盜槍案有關。回來一看,只是盜竊財物事發,才放心地回去。複員時,他不僅帶著大批子彈回來,而且還在行李卷里偷藏著5顆手榴彈。
王家在香港、美國有親屬,常有海外書信來往。因此此次案發後王宗瑋決定先到廣州,然後偷渡出境。
2月15日晚9點鐘左右,第四十七次列車駛入湖南省衡陽市以南40里的西里坪地區。由於正值春節,為了嚴防有人將鞭炮帶到列車上,乘務員們開始檢查旅客們的包裹。檢查到22號車廂時,乘務員突然在貨架上的一個提包里摸到鐵器,形狀像手槍。他立即將乘警找來,同乘警共同檢查,果然從包里搜出一支五四式手槍。乘警問:「這包是誰的?」
靠車窗坐著的一名大個子旅客起身應道:「我們的。」
乘警指著手槍問:「把槍證拿出來。」
大個子一面悄悄地將右手伸進褲兜里,一面招呼與他斜對面坐著的小個子:「哎,人家要看你的槍證。」
小個子從睡夢驚醒後一愣。在這緊張時刻,突然「砰」地一聲槍響,大個子的右手在褲兜里勾動槍機,對著乘警射去,子彈射中乘警的耳朵。霎時車廂里一陣混亂,小個子趁機拿起被搜的手槍,兩人握著槍,背靠背地站著,大聲說:「誰動打死誰!」他們拎著提包邊說邊溜,到門口,急忙去開車門想跳車逃去。但是車門緊鎖著,他們便對著門鎖打了兩槍,無濟於事。眼前的形勢對他們十分不利。令人遺憾的是,司機突然來了一個緊急剎車,火車緩緩停了下來。小個子立即砸碎車門玻璃,鑽出窗口跳下車去,大個子也緊接著跳下火車。兩人從路基滾下坡,爬起後,急急忙忙地向南奔去。這時天上開始下起小雨,雨幕遮沒了兩個人的蹤跡。
第四十七次列車緊急停車15分鐘,搜查中獲得兩人倉皇逃走時遺留在貨架上的一個大旅行包,包里有棉大衣、鞋襪等生活用品,大多印有瀋陽生產的標記。更為有價值的是,在車廂拾到兩枚手槍子彈殼和從破碎的車門玻璃上取得染血的玻璃片。公安部刑偵局對彈殼迅速進行技術檢驗,認定第四十七次列車上的兩枚彈殼,與12日在瀋陽軍醫院作案現場拾到的13枚彈殼,是從同一支手槍射出的;對車門玻璃上留下的血跡進行血型等分析、化驗,證明是罪犯王宗坊的血。這樣,就證據確鑿地掌握了「二王」南逃的蹤跡。
公安部刑偵局的幾位局長立即匯聚到值班室,並做出全力追捕的決定。午夜12點,值班室值班員緊急通知湖南省公安廳,立即控制「二王」活動地區,組織力量,在衡陽一帶展開圍捕工作。
2月16日凌晨,衡陽市公安局接到追捕「二王」的命令後,冒雨派兵布陣,在市區以外西里坪的幾個通路方向設下兩道哨卡,準備把罪犯截殲在郊外。
可是狡猾的王氏兄弟,在公安人員設卡堵截之前,就已經扒乘貨車進入衡陽市區了。16日凌晨兩點,衡陽市冶金醫院的夜間值班接治了一高一矮兩個求醫者。他們穿著濕漉漉的衣服,每人提著一個人造革黑色提包。小個子左手托著受傷的右手,坐在醫生對面請求治療。大個子一直站在房中暗處,目光斜睨,瞄著門外。
醫生給小個子檢查傷勢,只見他右手虎口裂開,無名指的傷口又深又長,護士領他到手術室,清洗後作了縫合手術。虎口縫了一針,無名指縫了兩針,右手包紮上紗布,隨後他們付款並離開了診室。
17日早晨7點30分,冶金醫院的職工上班後打開辦公室的房門,發現三張辦公桌合併在一起,牆上的一塊塑料薄膜墊在桌子上,窗戶用花紋紙遮蔽著,一條毛巾,兩個口杯丟失,在桌子底下拾到散失的15元人民幣。這一切說明夜裡曾有人在這裡偷宿,清晨來不及清理就逃走了。
事後經過認照片和從獲得的物品中辨認,警方確認在冶金醫院求醫一高一矮兩個人,就是王宗坊和王宗瑋。
可惜,當得知「二王」在市區的消息時,衡陽市公安部門的偵破主力還在郊區緊張搜尋。衡陽公安人員到現場後,聽到群眾反映,看到兩個跳車人向車行前方走去,奔向耒陽。耒陽在西里坪以南,衡陽在西里坪以北,於是追捕隊伍馬上南移,並在耒陽形成了一個大包圍圈。可是「二王」在佯作前行之後,出乎常理地轉身回返,直奔衡陽,他們在行動開始的時候,成功地迷惑了公安部門的視線。
上午9點45分,衡陽冶金機械廠的職工們度過春節假期後,頭一天上班。廠子里新竣工的八棟職工住宅已經分配給職工,車間保衛幹事伍國英和愛人江新飛,到新樓去看分到的住房。他們到了六樓,一推門,門鎖著,便找來工地值班員趙炎霖開門。門開後,他們吃了一驚,原來有兩個青年男子,坐在地下的門板上,正在吃東西。
身為保衛幹部的伍國英,上班後就聽廠保衛處傳達了「二王」流竄到衡陽地區的消息,此時兩人聽說話又是東北口音,她馬上警覺起來。伍國英還注意到大個子頭髮蓬亂,眼神冷漠,穿著兜上有銅扣的鐵路服,下身是皺皺巴巴的灰褲子;小個子穿藍色中山裝,神色疲倦,面色蠟黃。門板上放著兩個黑提包和包子、蛋糕。她故意避開他們,來到另一間房屋,查看兩個陌生人是怎樣進入房中的,查看後才發現原來是撬開窗戶爬進來的。伍國英繼續觀察兩個人的動態,她忽然看到大個子抬手吃蛋糕時,從褲兜里露出手槍把。她斷定他們就是那一對兇惡的逃竄犯,她便找個借口,和愛人走出房間,她悄聲告訴江新飛:「他們有槍,肯定是壞人,你注意他們,我去報告保衛處!」說罷,就急匆匆下樓,去給保衛處掛電話。
伍國英一走,這兩個可疑人——王宗坊和王宗瑋急忙收拾東西下樓來。趙炎霖攔住他們,要他們修好門再走。
這兩個人哪裡聽他的,小個子推起停在樓門口的一輛五羊牌自行車,馬上要走。這時看房子的退休老工人武振雲趕來,他拉住自行車厲喝一聲:「別跑,」王宗坊拽了幾拽沒拽動,就把車往武振雲身上一推,惡狠狠地說:「不要了,我們後會有期!」說完,就和王宗瑋跑了。
武振雲和趙炎霖在後邊緊追,邊追邊喊:「抓小偷!抓小偷!」
王宗坊和王宗瑋跑進一個巷子里,武振雲追進巷子,王宗坊掏出手槍,回頭「砰」地一聲朝武振雲就是一槍。
武振雲敏捷地躲到牆後,子彈打在牆上。
這條巷子是個死胡同,「二王」只得向旁側的小巷出口跑去,正碰上迎面堵截的冶金機械廠的值勤民兵蔣光煦和李愛貧。王宗瑋向蔣光煦開了槍,擊中他的左肩。「二王」趁李愛貧攙扶蔣光煦的時候,從他們身邊奪路逃出小巷,跑上大街。這時是上午10點15分左右。大街上人來車往,「二王」在眾目睽睽之下,拚命奔跑。
此時冶金機械廠工人張業良和妻子李瑞玲以及女兒張筱琴正推著自行車準備外出,張業良和女兒先走出幾米遠,李瑞玲停住車,要穿外衣。這時「二王」突然出現在李瑞玲跟前,一把搶過了她的自行車。
李瑞玲急忙大喊讓丈夫幫忙,同時自己也追了過去。
張筱琴先聽見母親喊,眼見「二王」騎車要走,馬上趕上前去雙手死死地拽住貨架,不讓他們騎上車去。
兇狠的王宗坊「砰砰」向這個少女開槍!不過他的槍法失准:一顆子彈擦著張筱琴的耳邊飛去;一顆子彈打在張筱琴的鞋牙子上。兩響槍聲,把張筱琴震倒在地上。
張業良一見女兒倒地,大吼一聲向「二王」撲去。王宗瑋對著張業良的胸口開了槍……
李瑞玲眼見鮮血從丈夫嘴裡湧出,發瘋般沖向「二王」,一把拽住王宗坊手裡的黑提包,與王宗坊拼力爭奪。她看見王宗瑋舉起手槍向她頭部瞄準,她奪下提包,緊緊地摟在懷裡,用右手護著頭頂,子彈穿過李瑞玲的胳膊,又穿透她的兩頰,把下巴和下牙床擊碎。李瑞玲倒在地上。「二王」趁機跳上自行車匆忙逃去。事後檢查提包裡邊裝著5顆手榴彈和36發手槍子彈。經過對驗印號,都是王宗瑋原在部隊的彈藥裝備。
看到「二王」行兇奪車,正在附近的衡陽冶金機械廠工人劉重陽和值勤民兵符躍華連忙蹬起自行車,緊盯著同乘一輛車的「二王」追去。王宗瑋坐在車貨架上,持著槍,面對著追擊者。劉重陽和符躍華警惕地尾隨著。繞了幾個彎子,符躍華被甩掉,劉重陽窮追不捨,一直追了三華里,追到東風影劇院附近,車輪已經挨近了兩犯。這時,劉重陽憋住一口氣,腳下加力,要超過「二王」,以便將他們的車撞翻,就在這千鈞一髮之際,王宗瑋慌亂地向劉重陽開槍,劉重陽腰上受了傷,從車上跌落下來。隨後王宗坊載著王宗瑋拐進一個狹窄的衚衕里。
衡陽市公安局在10點20分接到衡陽冶金機械廠報案的電話,公安局長帶領偵查員、法醫等20多人,在20分鐘內就趕到現場。隨後,省公安廳刑偵處長、衡陽市的領導同志趕了過來。他們一邊勘察現場,一邊組織追捕隊,分五路追擊「二王」。同時調動全市所有派出所的幹警和廠礦企業保衛部門的武裝人員,在全市一切水陸交通要道、路口設卡哨,清查市內一切娛樂場所和空閑場地,欲將「二王」圍殲於市內。
但可惜的是「二王」騎車鑽進衚衕並非是自尋絕路,裡邊竟然是一個開闊的儲煤站。他們甩掉自行車,爬上30多米高的大陡坡,坡上就是鐵路線。10點44分,有一次廣州北行的列車從這裡慢速通過,他們便扒車北逃了,狡猾的「二王」,怕在車上遭到堵截,所以當列車在茶山坳小站減速時,他們跳下了車。11點鐘以後,茶山公社的社員們,遇到一高一矮的兩個北方青年人,走進社員家討水喝,矮個子右手扎著紗布,左手拎著黑提包。後經證實,他們就是「二王」,但隨後他們就像蒸發了似的失去了蹤跡。
1983年3月3日晚上7點多鐘,武漢市第四醫院一位實習女醫生,到她工作的理療室去取東西。她進屋剛要去拉燈,突然被一隻男人的大手捂住了嘴。另一個男人打開燈,兩個人一齊向她嘴裡塞毛巾,其中一個問她:「是誰讓你來的?」
女醫生拼力掙扎,把小個子手上包紮的紗布扯掉,咬破他的手。於是兩個人把女醫生拖進裡間的激光室,按倒在地上,其中一個掏出手槍,用槍柄狠狠地向女醫生砸去。見女醫生失去了反抗能力,這兩個傢伙匆匆忙忙地跑掉。幾分鐘之後,女醫生掙扎著爬起來,到樓下向值班人員報告,值班人員立即向市公安局報案。公安局迅速派出偵查人員來到第四醫院,勘查現場,發現二犯進入理療室後,把門從里鎖上,從柜子里拿出兩條毛毯,放在1號、2號兩張床上,並鋪上枕頭。在室內八張床中,這兩張床緊靠窗戶,是有意選擇易於逃脫的地點,清理現場時,在地上發現幾層染血的紗布和血跡,拾到一塊擊碎的手槍護手膠木。
公安部追捕「二王」工作組得到消息,十分重視這一情況,對已獲得的指紋和血跡進行分析化驗,確認指紋、血跡正是王宗坊的。
3月25日上午10點15分,李信岩和武漢汽閥配件廠的民兵熊繼國,在武漢黃孝河岸上的岱山橋頭檢查站外的公路上值班。他倆看見一個騎著輛舊自行車的男人,鬼鬼祟祟地從市區方向向檢查站駛來。李信岩將紅旗一揮,攔住自行車,並上前打量一下自行車,見車上沒有牌照,他便問道:「牌子呢?」
「忘帶了。」
「登記了嗎?」
「登記了。」
「在哪登記的?」
「……在派出所……」
一句話,露了馬腳,武漢市是交通中隊登記自行車,這吞吞吐吐的回答顯然是胡扯!他們把可疑人帶到檢查站小屋,在屋裡的檢查站站長王雲對這可疑人進行審查。李信岩突然摸到一支手槍!李信岩向王雲報告:「站長,有槍!」
王雲立即掏出自己的手槍,對準可疑人,喝道:「別動!」隨著,一個飛快的動作,將可疑人衣兜里的槍奪了下來。之後,三個人將可疑人按倒、擰住,用繩子捆綁。可疑人拚命地掙扎,殺豬般地嚎叫。
聽到叫聲,屋外的另一個工人師傅也走進小屋。而這時,悄悄躲在檢查站對面廁所里的王宗瑋,將子彈上了膛,幾大步跨到檢查站門口,闖開門,向屋裡捆綁王宗坊的四個人連續開槍射擊。王雲、李信岩和那位工人師傅不幸犧牲!熊繼國負傷昏迷過去。
「二王」殺人後,他們拿走王雲的槍,逃離檢查站,掉頭往市區跑。
不久,一輛東風牌汽車的司機先發現了兇殺現場,立即向距離岱山檢查站一公里的岱山派出所報告。
正在派出所值班的胡指導員聞訊後,馬上帶領三名民兵前去堵截。他們和「二王」迎面奔跑在一條公路上,兩下相遇時,距離不到20米。「二王」一見有幹警堵上來了,馬上拐向右側的小路。胡指導員等人熟悉地理情況,他們知道「二王」所走只是一條通向武漢軸承廠和長航科研所的窄路,就快速到這條路上堵截。「砰砰」,一場槍戰開始了,雙方相持不下,「二王」再次逃脫了。
就在胡指導員打電話向市公安局報告戰況時,青年民警趙斌拿起胡指導員的手槍繼續追蹤「二王」。他追到長航科研所,找到民兵馬炳強,兩個人在科研所大院里搜尋「二王」。他們在圍牆下的通水洞里揀到「二王」丟棄的彈夾。原來槍戰後「二王」如驚弓之鳥,倉皇逃竄。軸承廠青年工人詹小建騎個自行車帶著孩子上街買菜,王宗瑋跑上前去,說聲「把車給我」,便瘋狂地向詹小建開槍,小詹慘死在血泊中。「二王」騎一輛車跑進長航科研所大院,院牆一丈高,團團圍住大院,「二王」便趴在地上,用手將牆下的通水洞掏開,從低矮的洞子里鑽擠了出去。
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於10點50分接到作戰通知,各分局派出所幹警全部出動,圍殲「二王」,可惜,由於包圍圈設計得不嚴密,「二王」混在人群里溜走了。
「二王」在逃出包圍圈後,再一次失去了蹤跡。
4月下旬,公安部再次部署追捕「二王」,強調把追捕「二王」與加強基礎工作結合起來,與偵破現行案件結合起來;做好乾警和群眾的教育工作;落實責任制……
但「二王」仍一直蹤跡杳然。
8月中旬,江蘇省公安機關終於發現「二王」活動在江蘇省內靠近連雲港的淮陰市。8月29日下午4點鐘,淮陰市百貨商店的兩名女財會人員的提包被搶,內裝當日營業款2.1萬多元。
案發後,淮陰市公安局立即組織追捕,但是劫犯已不知去向。搜索中搜到二犯甩掉的一輛自行車。經檢查驗證,認定在淮陰市強搶巨款的罪犯就是「二王」!
「二王」暴露了!江蘇、山東、安徽、河南、上海等省市,嚴密注視「二王」動向,動員力量圍殲「二王」。
狡猾的王家兄弟,在淮陰作案後,為避開撒來的法網,迅速遠遠地離開淮陰。他們帶著蚊帳、筒襪等露宿山林野坳的用具,連夜騎車,僅40天的時間,就從江蘇省橫穿安徽省,跑到江西省,妄圖從廣東、福建兩省南逃出海。
9月13日的早晨8點鐘,江西廣昌縣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劉建平走出機關大門,去聯繫製作歡迎複員軍人回鄉的紅布橫標。突然他看見對面的向陽土產商店門口的馬路邊,有一個頭頂舊草帽、戴副大墨鏡的人。這人的兩條長腿跨在自行車上,左腳尖點地,右腳踏著腳蹬,擺出隨時準備蹬車疾走的架勢。他身材很高,故意蜷曲著身子,像個大蝦米似的伏在車把上,並且有意把草帽壓著眉毛,掩飾自己的真面貌。
這個不尋常的大個子馬上引起了曾擔任過城關鎮團支部書記的劉建平的注意。他故意走過去。離近時,他見那人的白襯衣髒得發黃,瘦長的臉上黑乎乎的,好像塗了一層油彩。再看自行車,上邊沾滿泥漿,貨架上馱著一個大塑料包。顯然這人是一路奔波,顯出一種正常生活的人所沒有的狼狽相。當小劉避開那人,待作進一步打量的時候,從商店裡走出一個與騎車人同樣打扮的人,不同的是個子矮些,襯衣是藍色的。他倆分明是同夥,但又故作陌生人。小個子走到離大個子約20米的地方,推起一輛自行車,騎上去,越過路邊的大個子,獨自向南奔去,隨後大個子將車蹬動,距小個子約30米,兩輛車成斜線,等速前行。
當那小個子停在不遠的郵電局門口的小攤時,大個子則停在對面路邊,仍然是那樣跨著車像是放哨。劉建平湊到小攤前,故作買刷子,而耳朵卻竭力搜聽從小個子嘴巴里發出的一切細小聲音。小個子壓低聲音說:「這個煙……」
劉建平一聽,是北方人,他暗下判斷,這兩個傢伙,絕不是好人。他立即離開,向城關公安派出所奔去。走了一段路,回頭看看,兩個可疑人離開小攤,又在星火食品店停下。
派出所所長鄒志雄聽完劉建平的描述,立即道:「走,看看去。」
劉建平領著鄒志雄走出派出所,往街上一看,兩個可疑的人已經不見了。他蹺起腳向南眺望,在通向廣東和福建的公路上,那個穿白上衣的大個子的身影,閃動了幾下之後消失了。
看到兩個可疑的人走遠了,鄒志雄和劉建平急忙返回派出所,鄒志雄拿出手槍,把子彈推上膛,小劉則拿起一副手銬和一把匕首,直奔縣公安局。到縣公安局正好遇到刑警隊幹部劉細鵬,劉細鵬一聽情況,拍案起身。他們三人來到院子,看到縣水電局年近花甲的陳步山開的一部麵包車停在那裡。鄒志雄把情況向陳步山一說,陳步山毫不遲疑地說:「快上車!」
汽車上了公路,幾分鐘的工夫,就在宴公嶺追上了兩個可疑人。
陳步山問:「停不停?」
鄒志雄說:「超過去,到前邊隱蔽起來。」
車「轟」地一聲加大了油門,迅速從兩個騎車人身邊閃過。鄒志雄和劉細鵬緊握手槍,劉建平也備好兩根鐵棍子,隨時準備與司機一起投入搏鬥。
汽車駛出一段路,來到小港養路段,附近有村莊,鄒志雄指揮將車拐進右邊的小路上,把車隱蔽在樹陰里,鄒志雄和劉細鵬卧藏在公路邊的一棵大樹後面,等著兩個可疑的人。
「來了!」
兩個騎車人進入視野,鄒志雄壓低聲音提醒著人們。
當相距20米的時候,鄒志雄首先從大樹後閃出,站在公路上,迎著來者舉起左手示意,命令道:「停下,檢查!」
這突如其來的情況,嚇得小個子人仰車翻,後邊的王宗瑋急剎住車,不由地脫口而出:「壞了!壞了!」
鄒志雄和劉細鵬正待上前檢查的時候,趴在地上的王宗坊突然「砰」的一聲,開槍向鄒志雄射擊。鄒志雄靈敏地一個箭步躥向公路那邊的大樹後,同劉細鵬一左一右向王宗坊開火。由於路兩旁茂密的大樹阻擋,鄒志雄和劉細鵬的火力施展不開,這時,只見小個子跳到路邊蒿草叢生的大溝里,有逃掉的危險。鄒志雄向隱蔽在車旁的劉建平和陳步山喊道:「打電話!」
劉建平跑到養路段工棚一看,裡邊沒有電話。他向陳師傅說:「只好開車闖過去報信了!」
陳步山說:「我開車,衝過去,注意不要被打破輪胎。」
陳步山和劉建平跳上車,拐上公路飛速前進,回縣城報信。
鄒志雄和劉細鵬兩支槍的火力,堵截大個子橫穿公路,使他不能再往東邊逃竄。可是恰在這時,從南面開來一輛麵包車,車體遮住大個子,急於逃脫的大個子,以汽車作掩護,同汽車一起往前奔跑,跑出射程以外,躥過公路,與小個子會合,拚命往東逃。他們跑進一片稻田,鞋子也掉了,他們光著腳渡過河水,鑽入山林。
小港一戰,繳獲了兩輛自行車,一個包,包里有8700元人民幣、蚊帳、長襪、警服、軍服、半導體收音機、袖珍地圖和化妝油。包里有兩支槍,經過驗定,其中一支,就是在岱山檢查站被「二王」搶走的王雲的槍。
「二王」在廣昌出現了!公安部向江西省公安廳提出作戰要求:「盡一切努力,將『二王』圍殲在廣昌!」
廣昌縣公安局得到小港戰報後,縣公安局局長鬍順保立即調車,帶領武裝警察風馳電掣地趕赴現場,分三路追擊。12點40分,「二王」被確認為躲藏在旰江林場的深山密林里。
廣昌縣縣委書記趙煥起在緊急召開的公社書記會議上,果斷地提出:「追捕『二王』是現在最大的政治任務,一切工作為它讓路。」趙煥起把辦公地點改在縣公安局的辦公室里,他們站在廣昌縣的地圖前,圈劃「二王」逃跑的路線。根據公安部和省公安廳的指示,大批幹警迅速向旰江林場集中,在第一批追捕「二王」的公安幹警形成第一個包圍圈以後,僅過三個多小時,又組成了一個方圓30公里的第二個包圍圈。
認定「二王」在廣昌出現以後,江西省公安廳楊希林副廳長和王維誠處長率領幹警,帶著警犬,趕赴廣昌指揮圍捕。他們在「二王」消失的地方連夜開展工作,並決定召開全縣各公社書記緊急電話會議,調集民兵,組織第三道包圍圈。14日凌晨1點,一個周邊171公里的包圍圈也形成了。
9月13日子夜剛過,又有幾輛警車賓士在山區的公路上,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員會書記王昭榮、省軍區副司令員沈忠祥、省公安廳廳長兼武警政委孫樹森,遵照省委指示,率領一批人馬到廣昌,加強對圍捕戰鬥的領導。他們拂曉前趕到廣昌後,見到了徹夜未眠的縣委領導同志,當即召開廣昌及其幾個鄰縣的縣委書記電話會議,一個地區更為廣闊的第四道大包圍圈,限定在上午10點鐘以前形成。
但是,經過四天的搜索,幹警們踏遍了兩道包圍圈裡的座座高山,翻遍了每個溝溝坎坎的土地,始終不見「二王」的蹤影。「二王」是不是已經不在廣昌?
「二王」在不在廣昌?指揮部經過分析、研究,斷定「二王」必在廣昌。因為幾道包圍圈,趕在「二王」可能逃出之前完成了;「二王」經小港交火後,無車、無食、無鞋,再加上語言不通,道路不熟,又害怕暴露,斷無逃出包圍圈之理。
王宗瑋握住衝鋒槍的手鬆開了。鄭萬壽的子彈擊中罪犯左胸,王宗瑋立即倒在地上。王宗坊提槍趕到,舉槍向鄭萬壽連擊五槍。敏捷的鄭萬壽像只靈活的猴子,一個箭步側躍到五米外的一道小溝。
隨著槍聲,搜索部隊迅速由四面收縮包圍圈。王宗坊一見情況不妙,丟下還在喘氣的弟弟,撿起他的手槍迅速逃竄。鄭萬壽因為過於激動,在衝鋒槍子彈已經上膛的情況下,連拉槍機,致使子彈跳出,沒能及時向王宗坊開槍射擊,讓他利用這個短暫的時機消失在東北側的草叢中。
6點25分,在戰士們將身負重傷的甘象清抬下山的同時,馴犬員謝竹生等人也將奄奄一息的王宗瑋拖下山。馮長明立即將這一重要情況報告給指揮部。
總指揮部考慮到部隊連續十幾小時的搜索,已經十分疲憊,加上天黑,能見度差,被捕行動中可能造成部隊自己不必要的誤傷,決定暫時停止行動,困住山頭,等明天清晨再行搜索。但馮長明、黃湘閩和劉德貴等臨時指揮組成員經過認真分析,認為「二王」中槍法准、威脅較大的王宗瑋已被擊傷、捕獲,只剩下王宗坊孤身一人,正是乘勝追擊的最好時機。如果拖到明天,罪犯肯定要乘夜尋機逃跑,會造成圍捕的更大困難。案犯擊斃編輯
王宗坊從暗處向吳增興連開五槍,吳增興當即身中三彈。透過眼鏡片,他看到那個佝僂的黑影在草叢中蠕動。天空、大地在旋轉。他搖晃著身子,忍著腹部劇烈的疼痛,穩住身體,舉起壓滿子彈的手槍,對準草叢中那黑色的、幽靈般的罪犯……
四發子彈呼嘯著從吳增興的槍口射出。緊接著,二中隊班長曹學禮等人,還有從側面趕來的撫州支隊的戰士,同時集中火力向王宗坊射擊。一道道火舌噴出槍口,罪犯王宗坊身中8彈。
困獸猶鬥,王宗坊倒在血泊中依舊開槍拒捕。二中隊代理排長劉水明衝上前,補了一槍,擊中對方左肩,子彈從右臂貫穿而過,從罪犯掌心穿出。
陳閩和王海將身負重傷的吳增興抬到山下。與此同時,王宗坊也像條死狗一樣被人拖下來。此刻,正是9月18日下午6點40分。
「二王」的屍體被停放在山下,那瘦癟的形象不堪入目,長須長發,皮色灰白,腳板上累累孔洞;乾燥的皮膚緊繃著稜角突出的骨頭架子。小個子王宗坊的體重大約只剩下七八十斤,一個公文包綁在腿上,內有1 3萬元人民幣。後經法醫檢驗,兩犯胃裡卻是空空如也。
公安部迅速通過電話向中央領導同志報告:已經擊斃「二王」。中央領導同志審慎地叮囑:「要驗明正身!」
被擊斃者確是「二王」,證據確鑿:
小個子罪犯屍體的指紋,與公安部通報的王宗坊犯罪前科指紋,核對無誤;
大個子罪犯屍體的上牙第四、五、六、七顆牙齒,鑲瓷牙白合金套,符合王宗瑋牙齒特徵;
二犯身高、體貌與「二王」照片和檔案材料記載一致;
二犯所攜筆記本上的字跡,經鑒定是王宗坊、王宗瑋所書寫……
至此歷時數月的千里大追捕,終於划上了句號。
東北瀋陽二王槍擊案,王宗瑋,王宗坊案件真相。絕不是傳說。王宗方的同學接爸爸的班當銀行行長,另一個同學接班當了幹部,王宗方無業,不會做生意,餓啊,偷點小東西,被幹警打傷去醫院看病,王宗瑋去要人,一亮槍二個幹警嚇跑啦,醫院的保衛人員抓王宗瑋,王宗瑋開槍造成血案。
王宗瑋在部隊的戰友說:「我和王宗瑋是1976年12月參軍的,都分到內蒙古烏蘭浩特8162部隊46分隊,是守備三師直屬工兵連。我和他一個班,王宗瑋挺愛看書,沒有什麼脾氣,從未和戰友發生過什麼矛盾。後來聽說王宗瑋殺人了,在全國引那麼大的轟動,我都不敢相信,直到公安局來找我了解情況,我才知道真是和我一個班的王宗瑋,唉,人哪,真是說不清楚……」
東北機器廠車間的工人說:「王宗瑋到我們車間是1980年3月,先是工人,後來車間領導看他挺聰明,又是複員兵,就讓他當材料員。王宗瑋給我的印象是挺文靜的像個大姑娘似的,說話也不俗氣,講什麼東西邏輯性很強。你問我王宗瑋犯罪的根源,我想主要還是受他哥哥王宗方的熏染,老祖宗不是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嗎?王宗方我們也熟,他要和王宗瑋比可差老遠了,素質很低,小時候不愛念書,奸懶饞猾他都佔到了。但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對金錢的佔有慾害了他。人啥都不怕,就怕貪圖錢,這東西太害人了,不然他不會挺而走險,落得個千古罵名,真的。」
在采寫這篇文章時,我想努力地接近王宗瑋、王宗方的家人,尤其是他們的父母,但是都沒有成功。王宗瑋的鄰居對我說:「這對他們的打擊是挺大的。王宗瑋的母親是中學的教師,出事後很少出家門,人也彷彿一下子老了10年。他們的父親王家林也是教師,被判了7年徒刑,出來連公職都沒有了。這個家生生是叫這兄弟倆給敗了。」
我在「二王」存檔資料里看到王宗瑋當時寫給未婚妻李瑛的信,這是作為當年鑒定筆跡的資料。從信里內容看,兩個人相處得很好,每封信的字裡行間都充溢了體貼和纏綿。王宗瑋的字挺秀氣,語言異常溫和。當我看到這些信時,我的內心有一種顫慄,本來,他們可以組成家庭過一種恩愛的平靜生活,正像王宗瑋在江西廣昌的山林里仰天長嘆說的那樣:「這是何苦呢?」這裡需要借用一句話:行德則興,背德則崩。
我很希望能夠找到王宗瑋的未婚妻李瑛,我想知道她封存內心多年的感受。好不容易找到李瑛當年的一個同學,她卻直言相告:「你不要打擾她了,她早就離開瀋陽了。」我仍不死心,說:「我想看看她是什麼樣子。」她唉了一口氣,找出一張她和李瑛19歲時照的一張合影。照片上李瑛梳著長長的辮子,清秀的臉龐,一雙清澈的眼睛,給人一種清新秀麗的感覺。
我看著照片說:「如果當年她嫁給了王宗瑋,結果會是怎麼樣呢?」
李瑛的同學說:「他倆感情挺深,王宗瑋出事後,她像變了一個人似的,表情都變得麻木了。」
王宗瑋在家中男孩中排行老三,記者在當年「二王」的檔案資料里看到一份王宗瑋親屬對審查人員說的話:「……作為母親愛自已的孩子是無可非議的,但他們的母親太溺愛孩子了,如果他們的母親能從小嚴格要求,宗方、宗瑋絕不會做下這樣千古的罪孽。應該說,有些事情做母親的是有所察覺的,但是管束和放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1979年王宗方因盜竊被輯拿時,他們的媽媽卻帶著宗方逃到外地去躲藏,不但沒能使宗方擺脫入獄的懲罰,自子也受到拘留的處分,這對一個為人師表的媽媽來說,付的代價太大了。」
從王宗瑋親屬的這番話中我們不能不感到:一個孩子的成長,家庭的都育太重要了。我在採訪中看到王宗瑋、王宗方在江西廣昌深山中被擊斃的照片,我的心一陣發緊。王宗瑋的襯衣褲子撕裂,皮膚污黑,臉頰沾著污泥,胳膊瘦得像柴棒一樣,王宗方瘦得更厲害,變形的臉上,眼睛半睜半閉,僵直的屍體就剩下骨頭架子。如果他們的母親看到這些,難受的不僅是心臟還會有精神的劇烈刺激。她生養的孩子不能去為社會做點什麼,卻給老百姓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從這個意義上講,最大的罪惡之源,是生養他們的父親、母親啊! 然而,曾幾何時,就是這兄弟二人,是那般的兇狠,那般的狡猾,殺死我解放軍、公安幹警和人民群眾,欠下累累血債,攪得人們不得安寧。圍繞著一對亡命之徒,在社會上引起多麼多的議論、猜想和傳說啊!什麼王宗瑋是部隊的校槍員,是百發百中的神槍手呀;什麼「二王」是因生活所迫,第一次作案呀;專殺幹部不害群眾呀;什麼他們仗義疏財,殺富濟貧呀,什麼殺死100多名軍警呀……等等,離奇古怪,不一而足。頭頂莊嚴國徽的公安戰線的同志們,在長達七個多月的日子裡,心情不好受,吞咽下許多不被理解的痛苦,在挫折中挺進。他們在這起新中國成立後空前未有的特大暴力性案件中,與殘暴、狡猾的敵人,一次次地作著艱苦的殊死搏鬥。
在9月17日的夜晚,廣昌上空陰雲密集,疾風過後,山雨傾盆而下。蒼茫群山,響著一片震人心弦的雨聲;而就在這大雨之中,肩負搜捕任務的公安幹警、武警、解放軍、民兵,堅守在崗位上,傾聽一草一木的動靜,注意搜尋每一點影蹤。地處高山峻岭的尖鋒公社觀前大隊的曾家村,有一戶姓曾的人家,主人叫曾文泉,家裡六口人,妻子是60年代的大隊婦女主任,共產黨員。實行「大包干」以後,一年裡的糧食收入1400元;另外養了五口豬,能收入700元。18日是公社所在地的集日,曾文泉為趕集市賣豬,夜裡請村裡何馮珍來家殺豬。說起何馮珍,別看歲數不大,可是村裡的能人。木工、廚工、殺豬樣樣會。村裡人誰有個紅白喜事都少不了叫他幫忙。他來殺豬,民兵隊長特別囑咐他:「殺豬也別忘了盯『二王』。」何馮珍幽默地應道:「忘不了,我手裡有殺豬刀!」
過了半夜,雨小了一點,約在翌日凌晨一點半,曾文泉的女兒——16歲的曾水秀坐在門口房檐下,看見門前一個不高不矮的人,扛個竹筒子,從門前走過,這人距離水秀只有兩米遠,掛在門口的燈泡,把這人的裝束照得清清楚楚,他穿藍襯衣、藍褲子,被雨澆得濕漉漉的,可是竹筒卻是乾的,她有點懷疑,便問:「這麼早往哪去?」那人一直把臉背著光,一聲不應地走過去。過了幾分鐘,又有一個大個子走了過來,他駝個背,手拄一根棍,一走腳一拐,也是把臉背著燈光,慢慢地走過去。
曾水秀念書的時候,年年是學校的三好學生,這幾天公社關於動員抓「二王」的事,她早就記在心裡了。她向爸爸媽媽和正在洗豬腸子的何馮珍說:「我看見了過去了兩個可疑的人!」她把所見情況仔細一說,引起了何馮珍的注意。這時桌上已經為他擺好酒和肉,他說聲:「不吃了,趕快去報告,他們可能是『二王』!」。報警後,武警才發現二王身影,在五道大包圍圈被五萬多人嚴密圍困,加上「二王」腳跑爛了雙腳,終於沒能再次衝出包圍圈。
當年參加過圍捕的武警戰士說有的文章作者有些部分給自己臉上貼金。廣昌縣山上茅草又高又密,當時戰士鄭萬壽向前搜尋時,突然感覺自己腳下好象踩到了人,就向側面躲閃並向自己的戰友告警--「這裡有人」,此時班長甘象青也踩到了「二王」並大聲告警--「真的有人」。這時「二王」開槍擊中了甘象青並想奪取他的衝鋒槍,而在位於側面的鄭萬壽,也迅速的開槍擊中了想奪槍的「王宗坊」,並迅速地隱蔽在坑凹處。「王宗瑋」射擊幾槍(擊斃兩個武警戰士),就發生手槍子彈卡殼。王宗坊向王宗瑋說:「我不行了,你快跑」。王宗瑋拿過王宗坊手裡的槍向山上跑去。此時在高處的通信參謀吳增興(因山區無線通信信號不好而站起身向指揮部呼叫)正好被向上逃串的王宗瑋發現並向他射出了罪惡的子彈。部隊向槍響處還擊(擊中了王宗瑋下半身,同時打死自己人)王宗瑋最後開槍自殺。部隊完成合圍圈後,公安指揮著三匹警犬向上咬捕,並首先咬住王宗坊拖了下來。拖下來時,王宗瑋還活著,一群武警用槍托猛擊打王宗瑋背部,頭部,王宗瑋被打成昏迷死亡狀態。送到縣城醫院不久就死了(從捕獲處——南坑山到縣城開車要一個小時多一點),吳增興搶救到第二天凌晨一點。在廣昌山林里刑警找到他們最後使用的兩支五四式手槍。經檢驗是1976年冬天瀋陽市大北監獄值班室丟失的槍支。如果按年頭推算,那時王宗瑋才18歲,就參與了偷竊槍支的犯罪活動。王宗瑋複員後,不僅帶回了大量子彈,還帶回了2顆手榴彈,衡陽李瑞玲從王宗方手中奪回的手榴彈,經核查就是王宗瑋原來部隊的庫存武器。
王宗方因盜竊被判刑後,王宗瑋怕丟槍的事情敗露,還特意從內蒙古回家一趟。
王宗方不會打槍,沒打過一發子彈。武警們自己亂槍打死一個30歲的參謀。
王宗瑋最不殺女人,和楊佳一樣的心理,楊佳不殺女警察,女警察打電話報警。在逃亡中,很多都是不殺不可的被動殺人。歷史是人寫的,真相是不可蒙編的。
中國第七悍匪——劉進榮(綽號:天煞孤星)
更新!!!!!普大喜奔(還是喜大普奔。。怎麼怪怪的)!振奮人心!!
8月26日,經公安機關連續奮戰,涉嫌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在我省白銀及內蒙古包頭兩地實施強姦殺人作案11起,殺死11人的犯罪嫌疑人高某(男,52歲),在白銀市被公安機關成功抓獲。經初審,高某對其所犯罪行供認不諱,部督白銀「8·05」系列強姦殺人殘害女性案歷時28年成功告破(http://t.cn/RtkgdT1)
分割線—————————————————
前方高能預警!!!!50多頁word來襲~~大家先馬後看吧~~~部分附有視頻鏈接,
圖片和介紹部分來自度娘(部分可能引起不適~(答題比較晚,為避免重複,看了幾個高票答案裡面有的我就沒有做詳細整理,艾特了幾位答友~)
以下素材引自百度詞條香港十大奇案_百度百科~網易新聞(具體鏈接見後面段落前標註)~世界犯罪庫世界罪案資料庫~
每一段前都有詳細出處的鏈接標註~答案字數有限~大家可以查看詳情
1.
大陸地區
(1)內蒙古6.16特大強姦殺人案@魏晉
(2)白銀連環殺人案 @眠眠
(3)北京特大兇殺案:5.30特大殺人案@魏晉
(4)11·12河南平輿特大系列殺人案@魏
(5)刁愛青碎屍案(引自百度百科-刁愛青_百度百科)
A.案情簡介:刁愛青,女,生於1976年3月,是南京"1·19"碎屍案的受害人,此案案發於1996年1月19日,地點為江蘇省南京市,為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受害人遺體碎片在其失蹤9天後,也就是當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潔工在南京華僑路發現。兇手為消滅作案痕迹,將其屍體加熱至熟,並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發後,南京市公安部門內運用警力進行大規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兇手
B.案件詳情:
死者刁愛青,女,生於1976年3月,遇害時為南京大學鼓樓校區信息管理系現代秘書與微機應用專業成人教育脫產班專科一年級學生,在鼓樓校區學習和生活,遇害時不滿20歲。她住在鼓樓校區南園四舍,該宿舍樓當時人員複雜,流動性大。其父刁日昌,住在江蘇省姜堰市沈高鎮刁舍村四組。
刁愛青是一個從蘇北農村剛剛來到南京僅百日左右的年輕少女,很難說有什麼仇家,抑或是情敵,也並沒有多少積蓄,因此兇手的動機受到了廣泛猜測。在廣為流傳的《關於南大碎屍案的一點想法》一文中,作者黑彌撒猜測死者是在重金屬搖滾、甚至某種宗教儀式中被殺害的。然而,許多人表示質疑,他們認為碎屍僅僅是兇手為了毀滅可能的線索與證據,而且兇手一定是擅長屠宰、烹飪或者是醫術的人。
據刁愛青生前的好友回憶,刁個子高約1.65米,身材適中,長相普通。短髮,單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視,看書寫字時會戴上眼鏡。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顆痣,如菜籽般大小。說起話來,嗓音稍啞,語速偏快。一個細節是,這個字跡娟秀的女孩,有時候會故意把自己的名字複雜化為「刁愛卿」。
人物事件
1996年1月10日夜間,刁愛青吃完晚飯出走,據稱是由於當時同宿舍女生違反學校規定使用電器,導致擔任宿舍長的刁愛青也受到處罰後,心情不佳賭氣外出散心,此後再未回到宿舍。死者離開時,鋪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死者一開始並無外出打算。目擊者最後看見死者的地點是青島路,死者當時身穿紅色外套。
1996年1月19日,一場大雪之後,刁愛青的屍體被發現。一名打掃衛生的婦女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華僑路撿到一個提包,包中裝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後來她在清洗肉片時發現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隨即報案。之後屍體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崗路和龍王山被發現,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條床單之中。屍體在煮熟後,估計總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細,碼放整齊,可見兇手的殘忍與超強的心理素質。
警方措施
案發後,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視,並成立了專案組進駐南京大學,當時附近幾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盤查。直到案發之後3個月,專案組才撤離南大。
當時,南大校內先是有小道消息流傳此案,隨後正式貼出了被害女生的照片。據說所有學生都要接受調查,提供事發當晚不在現場的證人。當時的媒體報道了相關新聞和批示,警方懸賞通告,公布了涉案的幾個提包和一條印花床單,希望市民提供線索,但限定破案的日期過了,案子卻毫無進展
黑彌撒事件
2008年6月19日21:49分,天涯社區出現了一篇署名「黑彌撒」的《關於南大碎屍案的一點想法》的帖子。作者以極其縝密的語言對兇手的樣貌、性格、作案手法和動機甚至是心理活動等進行了大篇幅的敘述。黑彌撒的文章發出後並未引起太多關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為「很多的」的用戶,對黑彌撒的文章進行了長達幾千字的回復。從多個角度對黑彌撒原文的用詞、某些語言細節和寫作歷程進行分析,強烈暗示黑彌撒與案情有關。之後,這篇建立在一起塵封12年之久的現實懸案基礎之上,兼有驚悚、恐懼、懸念等各種元素的主題帖的熱度不斷升溫。在天涯社區天涯雜談版面,不斷出現與本案的相關討論。但在6月27日,所有與本案相關的帖子均被天涯社區版主刪除,在28日有過短暫恢復,但不久就再度消失。天涯社區執行總編宋錚承認,刪除帖子是「應警方要求」,但「具體情況不能對媒體講」,「有些事情不方便解釋……」
之後,有網友分析發貼ID及帖子內容,認為「很多的」和「黑彌撒」實際是同一個人,且認為二人都有軍方背景,可能是高幹子弟。發貼的動機,是為了炫耀自己的成功。但據鳳凰網轉述南京當地媒體,稱警方曾接觸過「黑彌撒」。黑彌撒的父親是一名警察,黑本人1982年出生,南京人,法學專業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師事務所工作過,現在一家銀行供職。警方的結論認為黑彌撒發帖並無惡意,對案情的分析也多是主觀猜測。
由於圖片有點噁心,我還是放鏈接~要看的自己點(請慎重):百度一下,你就知道刁愛青碎屍案ie=utf-8
(6)天上人間花魁遇害案(引自百度百科-梁海玲(北京知名夜店「天上人間」四大花魁之首)天上人間花魁遇害案)
A:案件簡介:梁海玲,原北京天上人間夜總會一名社會失足婦女。被網友稱為天上人間」第一花魁「。2005年11月13日,梁海玲在家中慘死。案件至今沒有偵破。
B:案件詳情:
死者財產
據知情人透露,當時警方趕到現場,「在其家中的奢華震驚」:衣櫃內衣服、皮鞋都是名牌,有不下10件貂皮大衣,昂貴首飾不計其數。該知情人證實,警方調查時發現,梁海玲名下的確有千萬元巨額財產。
網上有人稱,梁海玲生前自駕一輛價值400多萬的賓士,她和很多老闆有生意往來,資產主要靠生意。
死因推論
對於梁海玲被害原因,最多的傳言是兩名與其關係密切的男子所為。這兩名男子是梁海玲包養的情夫,每人每月2萬元工資。兩人將梁海玲勒死,圖謀巨額財產。
對此,知情人透露,據調查梁海玲身邊確實有這樣的男人,但網上傳聞並非屬實。警方還徵集過線索。事隔近5年,案件線索一直沒有,現在警方仍在對其被殺案件進行偵查。
案件推理
(1)上千萬財產未被洗劫,說明不是謀財害命。
(2)死者是被縊死的,不會是仇殺,仇殺一般都要用屍體泄憤排除了這兩點,不難看出,可能的情況只有殺人滅口,誰需要殺人滅口?不是她陪過的高官,就是她的老闆。但她與老闆只有僱傭關係,老闆只是給她 提供了認識高官的機會而已,老闆殺人動機不足。所以最有可能的是官員作案,應該是花魁知道了某高官的絕密事情,並以此要挾對方出錢封口,結果被人滅口。
(7)紅安「12.26」八人遇害案(引自新華網主頁-新華法治湖北警方初步鎖定紅安石灰廠滅門案疑兇(組圖)
A:案情簡介:2007年底,汪從街上買了一個紅包袋,塞進600元錢,放在枕頭下壓著,他在枱曆上圈定了一個日子——2008年1月28日,農曆臘月二十一日,是小外孫吳梁波10歲的生日。汪計劃在那一天將這個紅包送給外孫。 只是,一場突兀的噩耗改變了計劃好的一切。2007年12月26日晚,湖北紅安縣上新集鎮黎明石灰廠發生一起特大兇殺案,包括老闆汪世書在內,共有8人被害。小梁波一家三口也在其中。 值得慶幸的是,石灰廠工友汪發華和死者汪世發的小兒子因不在現場而幸免於難。
B 案件詳情:
12·26滅門案遇害者名單
汪世書 56歲,黃岡紅安縣上新集鎮趙家灣村人,黎明石灰廠老闆;
陳小潤 (又名陳華珍) 54歲,黃岡紅安縣上新集鎮趙家灣村人,黎明石灰廠老闆娘;
汪春蓮 32歲,黃岡紅安縣上新集鎮趙家灣村人,在石灰廠做飯,系汪世書的堂妹;
吳小發 33歲,黃岡紅安縣上新集鎮趙家灣村人,在黎明石灰廠開貨車,系汪春蓮的丈夫;
吳梁波 9歲半,黃岡紅安縣上新集鎮趙家灣村人 吳小發夫婦的兒子;
汪世軍 60歲左右,黃岡紅安縣上新集鎮趙家灣村人,在石灰廠打工負責燒窯;
黃世貴 60歲左右,黃岡紅安縣上新集鎮某村人,在石灰廠打工,負責燒窯;
袁某 (因身材高瘦被熟人戲稱架子) 60歲左右,黃岡紅安縣上新集鎮某村人,在石灰廠打工,負責燒窯。未能舉辦的生日宴
2007年12月27日上午9時許,一個親戚急匆匆地跑到汪業楊家告知:「你家春蓮出事了!」汪一下子懵了,不知所措的他被親友拉著趕到現場,透過警方的封鎖圈和密密麻麻的圍觀者,汪業楊看到,女婿吳小發的摩托車倒在石灰廠旁的路上,旁邊還有些許血跡。一位早些時候趕到的圍觀者告訴汪業楊,倒在摩托車旁的一名死者被砍斷了3根手指,脖子上有很深的刀傷。遇害者遺體被一具具抬出,檢驗、編號,包括石灰廠老闆與老闆娘、3名工友以及汪業楊的女婿吳小發一家三口在內,共8人遇害。
「如果女婿26日晚上不回家的話,或許就能免遭一難。」汪業楊至今追悔莫及。汪業楊清楚地記得,26日晚上6時10分左右,女婿吳小發騎車帶著外孫吳梁波到他家送魚。在岳父家裡,吳小發沒有太多的話,只是坐在沙發上一個人看電視,小梁波則和另一個小孩在外面玩火。約摸7點鐘的時候,吳小發拉著兒子準備回家。汪業楊逗弄著外孫,要小梁波睡在外公家別回去了。看得出來,吳梁波有些不想回家,但又怕父親不同意。他怯怯地搖了搖父親吳小發的手,卻遭到了拒絕。
看著孩子們在外面玩得正旺的火,吳小發丟下一句話:「等下燒大了,看你怎麼收場。」便不由分說,要將兒子拉回家。
見外孫有心想留下,汪業楊又重複了一句:「要不今天就別回去了。」吳小發扯著兒子的衣服說:「臟呢,得換換了。」便騎著摩托車帶著吳梁波離開了。「那時,中央台《新聞聯播》還沒開始。」汪業楊說。當時誰也未曾料到,這一幕竟成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永訣。遇害者吳梁波生於1998年6月21日,家人考慮到冬天親屬團聚容易,便決定將孩子的10歲宴席提前到2008年初舉辦。
慘案發生後,這場籌劃中的生日宴再也不能舉辦,成了永遠的遺憾。倖免者
2007年年初,33歲的汪發華到黎明石灰廠打工,他是最早發現命案的人,也是黎明石灰廠唯一倖存下來的工友。
在大多數人眼中,汪發華平時在石灰廠早出晚歸,這次能成功逃過一劫,十分巧合,這或許歸因於他與眾不同的生活習慣——閑暇時,汪發華不大喜歡看電視。事發的那天下午,他提著老闆汪世書送給他的魚,早早地回家了。直到第二天上午8點多鐘去上班時,汪發華才感覺有些異常:四周太安靜了。走到石灰廠大門口一看,眼前的景象讓汪發華嚇呆了——54歲的老闆娘陳小潤仰面躺倒,地上一大灘血已經凝固。
「我驚立在原地,半天沒回過神來。」血腥的場景讓毫無準備的汪發華有些不知所措,愣了幾分鐘後,汪才想起拔腿跑回家,將此事告訴了叔叔汪世銀,並隨後報警。汪發華回憶說,事發之初,他只是在門口看到了被殺死的老闆娘,後來才知道石灰磚房裡還有6人被害,吳小發則被殺死在路邊。
知情者透露,案發現場,死者床上的被子還整整齊齊的,這說明案發時死者尚未入睡。吳小發生前曾告訴汪業楊,老闆汪世書家裡有台29英寸的大彩電,裝有衛星天線,能收看很多台,所以平時沒事的時候,他們都喜歡聚到老闆家看電視。同樣幸免於難的還有汪世書的小兒子汪輝。汪輝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事發的當日下午3時許,他將客人送到紅安後,便開車回家。母親陳小潤高興地從石灰廠前的池塘撈起幾條魚,做了一頓豐盛的晚餐。晚上6時許,吃完飯後,同村有人讓他開車送到武漢,他才離開家,沒想到因此幸免於難。
誰下的毒手?
這起案件,是1949年以來湖北省刑事犯罪致死人數最多的一起命案。紅安縣公安局副局長王琪介紹說,2007年12月27日上午8時09分,上新集鎮派出所接到了群眾報警。隨後,紅安縣公安局立即組織百餘名民警趕赴現場勘查和維持秩序。警方還通過電視播發公告,向社會公開懸賞5萬元,徵集破案線索。
村民介紹,汪世書是上新集鎮趙家灣村南陳家灣人,原本在紅安縣城某商場做百貨生意。他從1999年開始承包村裡這塊農田,並建起了石灰廠,產品主要銷往周邊農村,由於他的石灰質量很好,不愁銷路。不少村民說,汪世書夫妻待人友善,凡村民想賒購石灰,他們有求必應,也從不上門討債。
幾年下來,汪世書慢慢有了些積蓄。跟汪有過交往的人,對汪世書都有個共同的評價:汪十分注重信譽,不拖欠他人一分錢。當地有傳言說,汪世書曾有賣掉石灰廠的想法,這個消息在汪業楊口中得到了證實。汪說,女婿吳小發曾跟他提到過這件事,打算以15萬元的價格出賣,很快,同鎮鄰村的袁某找上了門。
吳小發曾和老婆汪春蓮商量,假設石灰廠賣了,他就把車子也一起賣掉,買檯面的跑出租。汪春蓮則打算去廣州打工,將兒子吳梁波寄放到爺爺家。人們不理解的是,苦心經營多年的石灰廠辦得好端端,怎麼突然間要轉手呢?找到吳家的袁某也就此問過汪世書,汪的解釋是,28歲的大兒子去年死於癲癇病,今年妹夫家16歲的兒子被淹死,這兩件事對汪打擊很大。「沒了孩子,掙再多的錢有什麼用?」 汪當時說,他的小兒子今年26歲,在武漢開計程車,他想去跟小兒子過。
汪的另一個想法是,自己已經賺了一些錢,現在50多歲了,不想幹了。在此之前,汪世書家裡被盜了1.5萬元。關於這件事,吳小發也跟岳父汪業楊提及。那是一個多月前某次晚飯時分,汪世書夫婦到離住宿地點約30米處的房子去吃飯,半小時後回來的汪世書發現,家裡1.5 萬元現金被盜。「竊賊是撬開窗戶的防護鋼筋進屋的」,汪世書要報案,老婆陳小潤勸說,還是算了。怕招致壞人報復。
不過,該村村支書陳召貴則表示,汪世書家裡曾發生過盜竊案,他借來的1.5萬元現金被盜走。汪世書當時就報了警,案子至今好像還未告破。
就有關細節,記者向當地公安機關詢問未果。
不過,紅安縣公安局副局長王琪表示,按照既定的計劃,案件偵破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展開。目前,作案時間和作案嫌兇已初步鎖定,案件性質也已初步確定,「案件沒破之前,不方便向外界透露任何信息」。這位負責人信心十足地表示,「案件一定會偵破」。
2.
港台地區
(1)雨夜屠夫@眠眠
(2)Hello Kitty藏屍(引自百度百科-香港十大奇案_百度百科)
A案情簡介:Hello Kitty藏屍案發生於1999年的香港,是轟動一時的殺人案。案中23歲女死者樊敏儀,遭多人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個住宅單位,被迫飲尿、吃糞、嚴重毆打、燃燒身體,死後被肢解、烹屍,頭顱被塞進一個Hello Kitty洋娃娃之內。
三名行兇者陳文樂(案發時33歲)、梁勝祖(26歲)及梁偉倫(19歲)出庭應訊時,其中一人聽到控方述說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況後,仍發出嘻笑聲。香港法官阮雲道於2000年12月6日判案時形容:「被告喪心病狂、殘忍、冷酷無情、墮落、暴力及惡毒,並非人類對待人類所能做出的行為。」
2003年,該案件被香港人選為歷來最轟動案件中第四位,僅次於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及1992至93年的屯門色魔案。
B案件詳情:
案情
在這宗案情兇殘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儀是一名夜總會舞女,1997年因籌措祖母的醫藥費,偷取任職皮條客的首被告陳文樂數千元港幣及其他財物(另一說是指毒品債)。首被告陳文樂於是吩咐次被告梁勝祖及第三被告梁偉倫向女受害人追債。女受害人為求還清債項,懷孕後仍繼續接客,3名被告將欠款不斷提高,受害人因無力償還,因而觸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勝祖及梁偉倫按照首被告要求,將受害人從葵涌麗瑤邨富瑤樓一單位押走,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1號3樓一單位。
當回到單位後,梁偉倫質問受害人為何不還錢、為何不肯回電話,連踢受害人超過50次。3名被告用木板封著該單位的玻璃窗,以滾油潑向受害人的口腔,在傷口上塗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糞便及喝尿。被告之後把燒溶的塑膠吸管滴在她的腿上,並命令受害人發出笑聲。受害人開始神志不清,並不時挑起傷口上的焦疤,被告於是以電線緊緊捆纏受害人雙手多個小時,之後又用鐵棍毆打她雙手。
數星期後,女受害人終於支撐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機燒她腳部,要她移動身軀。受害人其後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甲基苯丙胺),在地上輾轉反側,狀甚痛苦,估計於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時臉部浮腫、牙齒流血、全身長滿水泡、傷口灌膿。
藏屍
當被告發現樊敏儀已死去後,他們逐決定將死者肢解,先將屍體搬到浴缸中放血,鋸開骨骼,以膠袋盛著死者的腸臟,在浴室中以燙水烚熟,排水渠呈現類似肉類及牙齒狀的物體。
梁勝祖當時負責劏肚放血,劏肚後見有內臟漏出,於是站開嘔吐,梁偉倫亦因屍體太臭而作嘔,最後由首被告陳文樂負責分屍,肢解部分載於多個膠袋內,棄置於垃圾站。
陳文樂亦在房間內,以火水爐烹煮死者頭顱,忙亂間,他們將內臟棄置於屋內及隨手掉到大廈檐篷,並將一個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開,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頭骨塞入後縫合。
當案件開審後,第一被告陳文樂被指從煲內取出女死者的人頭時,一面將半溶的頭髮扯出,一面說:「乖乖地唔好郁,我幫你扮番靚!(乖,不要動,我替你裝扮!)」事後,陳文樂亦吩咐其餘被告將熟肉喂狗,但此項指令有否執行,則不可考,各人隨後四散。
藏屍期間,住在樓上一名姓黃的男住客,曾在大廈的熱氣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斷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攝錄機拍下情景,但有關片段後來已被洗掉。此後,該單位被空置,附近的鄰居卻多次嗅到單位內傳出強烈惡臭,報警求助,但警方到場後認為是垃圾臭氣,未有深入追查。
揭發
兇案發生後兩個月,九龍馬頭圍女童院內一名13歲女童阿芳、亦即第二被告梁勝祖的女友,向社工說自己做著相同的惡夢,夢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頭顱,她向社工傾訴時,將兇案和盤托出,社工於1999年5月24日報警。
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點證人,她本身是問題少女,1999年農曆新年期間,陳文樂邀請她及另一被告到事發單位居住。到處留宿的阿芳,有了固定居所,在案發期間,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強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5月26日,九龍油尖區警區一隊探員,帶同阿芳到達現場。阿芳疑因懼怕不敢上樓,只在樓下指出案發單位,警員帶備口罩及以膠袋包腳,以防屍蟲咬噬。當單位大門打開後,一陣屍臭味撲鼻而來;開燈後,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遠,倚在走廊牆邊。探員以鐵枝輕刺公仔內收藏的頭顱,感覺內有堅硬物體。由於死者人頭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滲出腥臭血水。單位內亦發現兩個仍未洗凈的不鏽鋼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經烹煮人頭的器皿。兩煲周圍滿布屍蟲,煲內甚至盛著充滿惡臭的渣滓。
法醫官奉召到場後,在Hello Kitty內發現一個女性人頭,洋娃娃的棉花滿布屍蟲,頭骨已被人煲熟,由於皮肉及頭髮組織已被破壞,無法進行DNA化驗。探員最終在現場檢走一批重要證物,包括一個無門冰箱、一把鐵鎚及一個懷疑曾作烹屍用的瓦煲。
警方隨即追捕各被告,期望在記者報道前將疑兇拘捕。1999年5月27日,警方接獲線報,派出4名探員到達葵涌石梨邨石寧樓17樓一單位,即時沖入單位。當時首被告陳文樂與妻子阿佩正在做飯;翌日,次被告梁勝祖主動投案,第三被告梁偉倫在報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廣西。
由於知道梁已離境,警方遂將資料交給國際刑警協助追捕,直至年2月14日,中國大陸公安在執行其他任務時巧遇梁偉倫,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遭公安扣押,其後得悉他在港被通緝,移交香港受審。
審訊
2000年10月9日,案件於香港高等法院開審,翌日成為香港多份報章的頭條新聞。3名被告被控以謀殺罪﹑非法禁錮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共三項罪名。在調查初期,警方苦於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死者就是樊敏儀,但因被告已承認非法處理屍體等控罪,加上污點證人阿芳的口供,於是落案控告三人謀殺罪名。
3名被告各自承認禁錮或阻止屍體合法殮葬,但全部否認謀殺罪,在自辯時亦互相推卸責任,如第二、三被告就聲稱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陳文樂所指使。後來的證人供詞指陳為黑社會和勝會的成員。
在開庭首日,死者男友吳志遠﹑家姑及兇案現場樓下二樓的情侶,及樓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吳志遠指1999年3月13日後,已再沒有見過死者,家姑指案發當日有二人上門找死者,另外樓上﹑樓下住客亦曾聽到單位傳出女子的叫喊聲。
審訊期間,警員經常要將案中的重要證物Hello Kitty洋娃娃仔搬入法庭,亦要將女死者的頭骨、藏屍冰箱及煮屍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傳出屍臭。當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從椅子上跳下,以膝蓋壓在受害人身上時,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發笑。
審訊時,庭外亦出現怪事。當辯方律師指被告只是非法處理屍體,根本不用談得太多之際,庭上的燈閃動大作,庭內所有人都非常愕然。梁勝祖在晚上押返羈留所,深夜他向著看守員稱:「我撞到鬼?(我碰見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儀的容貌。
判刑
踏入2000年11月,審訊進入尾聲。法官阮雲道指,控方證人均力指首被告陳文樂是「大耳窿(高利貸)」、黑社會大佬(頭目),參與販毒,但不管這些刑事案底是否真有其事,今次碎屍案跟上述背景全無關連,陪審團只應集中判斷三名被告陳文樂﹑梁勝祖和梁偉倫有沒有毆打虐待和肢解樊敏儀。
辯方三位大律師指,出任控方特赦證人的女童證供薄弱,亦沒有親眼見到樊臨死前的情形,可能並非3名被告親手殺害樊等等,阮雲道表示特赦證人必須說真話,其證供可信程度不應因為她年紀小而打折扣。
2000年12月6日,陪審團以6比1大多數作,裁定3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法官阮雲道決定以最嚴厲的判刑,判處3人終身監禁。
阮雲道指他們服刑最少20年才可申請覆核減刑,並嚴斥被告嚴重危害社會,形容為「近年從沒有聽過這樣殘忍﹑變態﹑墮落﹑暴力﹑麻木不仁﹑手段兇殘的案件,以這樣的手法加諸別人身上,連禽獸亦不會這樣對待同類。」
他指考慮判決終身監禁的三個準則為:
罪行的嚴重性是否需要判決較長刑期;
視乎被告的性格﹑背景將來會否再犯;
若再犯案會否為公眾帶來嚴重的後果,尤其是風化案及暴力罪行。
法官稱,雖然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求情力指他們不合乎上述條件,但法官認為三被告有心理變態傾向﹑精神不穩,與他們接觸的人可能有危險,符合判決終身監禁的條件,法庭須保障社會大眾。由於3人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同被判監三年。陳文樂及梁偉倫承認非法禁錮罪,判監四年,而梁勝祖因不認罪,被判囚六年;最後兩項罪名與誤殺罪同期執行。
三名被告聞判後,表情各異,首被告表現冷靜,次被告眼眶發紅,第三被告則深深嘆一口氣。梁偉倫的兄長聞判大力擊打法庭玻璃。
上訴
三名被告被判終身監禁後,均提出上訴,但陳文樂與梁偉倫的申請被駁回,只有梁勝祖獲准上訴。上訴庭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梁勝祖在死者遇害前一天沒有到案發單位,而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雖有要求陪審員考慮梁勝祖是否與其餘兩被告「合謀」死受害人,但卻沒有引導他們考慮梁的「離開」,是否足以終止與另兩人的「合謀」關係,上訴庭認為,原審程序上出現了重要錯誤,令定罪不穩妥,故推翻原判,案件發還重審。
梁勝祖在上訴初期,否認有誤殺,但重審時卻改口承認誤殺。辯方律師指梁的角色,與另外兩名被告不同。當他目睹受害人痛極呼喊,一度鼓勵受害人儘快還債,好讓她早日獲得釋放;而梁當日亦親自到警署投案自首;而他亦決心改過,在獄中參加基督教聚會接受教會薰陶;同時,自2013年上訴得直之後,案件發還重審之後,他便一直感到困擾,故最後,他決定認罪。律師又表示梁至今已服刑五年,希望法官能考慮刑期的整體性而給予輕判。
2004年3月,上訴庭法官高嘉樂基於案情嚴重,需時考慮適當的量刑起點,其後改判梁勝祖入獄18年。不過,梁於原審時承認非法禁錮及阻止屍體合法埋葬而被判刑9年,由於此罪名未提上訴,故定罪仍會維持。
遺體
案中死者樊敏儀的頭顱骨是案中唯一證物,在初審結束後,罕有地交由法醫保存在紅磡公眾殮房,直至各犯人上訴程序結束,死者家人於2004年3月才獲通知領回頭臚,並於3月26日火化,靈位設於荃灣圓玄學院曜暉堂。女死者亦有一名兒子,於1998年出生。
(3)屯門色魔案(其中三起是)(引自百度百科香港十大奇案_百度百科)
A案情簡介:屯門色魔案,本名林國偉,曾多次在香港新界屯門區犯下強姦、搶劫和謀殺,令居住在屯門區的女士人心惶惶,並令香港於1990年代鬨動一時。後來香港警方在屯門加強巡邏,逼使其遷出土瓜灣,並在該區犯案。
1993年他在犯案後邀受害人約會,受害人報警。警方保護下受害人答應赴約,並將林國偉當場拘捕。後來證實被其侵犯的女子多達13人,當中3人被殺。林國偉最後被判終身監禁。
在香港姦殺罪案個案上,「屯門色魔」是繼「雨夜屠夫」林過雲後,最廣為人知的一人。
B案件詳情:
案件回顧
1992年4月24日凌晨3時許,當時僅21歲、住在屯門大興邨的林國偉,在屯門公路上喝著啤酒駕車,此時一輛的士在他車旁掠過,的士內一名夜歸少女長發披肩。林國偉被捕後曾描述,該女士的容貌與她前女友相像。他於是開車追貼的士,直至少女在屯門友愛村愛明樓下車。
年僅19歲的少女在電梯大堂等候電梯,林國偉藏匿在暗角。待電梯到後,他一個箭步撲出,閃身進入電梯之中,強勁勒緊少女頸項,把她硬扯出電梯,並於後樓梯將她強姦。隨後搶走她的手袋及金飾。這是林國偉首宗案件。
1992年6月,一名32歲夜總會女侍應凌晨4時半下班後,乘的士回到屯門建生村時,成為他第二個獵物。再隔兩個月,他在凌晨時份於屯門新禾里將一名39歲女子扼頸,拖入草叢強姦。
上述2名受害女子均即時報案,令警方留下了林國偉的精液樣本,惟受害人在混亂中未能認清凶者面貌,只得一些模糊的印象,如身材、髮型、口音等,令警方束手無策。
1992年12月,他先後再在屯門區出沒犯案。該月3日,大興村一名女子深夜回家時,突然被人從後勒頸扼暈,蘇醒後方發現被人強姦及洗劫,翌日與親友報警。28日,另一名女子與丈夫唱卡拉OK,丈夫因上早班先行離去,結果她回家時不幸在梯間被強姦。
1993年2月24日凌晨四時許,林國偉再次出動,對象是一名50歲的家庭主婦,她當晚與朋友打麻將後,獨自回到友愛村,被林國偉扼頸拖至梯間。這一次,林國偉用力過度,將對方勒死,他未有將受害人強姦,但在她身上射精,並劫去受害人的手袋。兩個月後,一名22歲的唱片騎師深夜回到大興村的住所,亦被林國偉扼斃及強姦。兩名受害人的財物,同被林所奪去。
在調查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林國偉因為風聲太緊,搬到紅磡區姊姊家中暫避,因住所鄰近土瓜灣益豐大廈,93年5月24日凌晨4時,將23歲卡拉OK公關劉小敏強姦,他事後竟意圖與對方「做朋友」,被女受害人重摑,林國偉將她扼斃。
同年8月,他看中了另一名21歲少女。在同區的美景街強姦一名少女後,迫對方交出電話號碼,林數日後再致電受害人相約外出,被埋伏探員拘捕,經精液的DNA鑒證,證實他正是為為禍兩年的「屯門色魔」,先後在友愛村、大興村、益豐大廈、紅磡下鄉道及美景街,強姦及搶劫9女子,殺害當中3人。
案件調查
連續多宗強姦案在屯門區發生,引起當時區內居民大為恐慌,有街坊亦曾自行組織互助小組,護送女士歸家。當時警方已相信色魔必定極為熟悉區內環境,有可能是區內居民。
負責調查該案的是已故香港警隊總督察王永基。在案情分析時,警方發現兇手犯案後,能在極短時間內,前往不同地區的銀行提款機,以受害人的提款卡提取金錢,鎖定兇手必定是有車一族,利用車子跟蹤受害人,施暴後再駕車而逃。
警方隨後發現,接載首名受害少女的計程車士司機,潛意識中依稀記得事發當晚,曾有一輛私家車尾隨。警隊於是邀請催眠師楊志滔協助,在催眠效力下,司機能描述出該白色車是日本車,並且說出車牌中的數個號碼及車款型號,事後證實這些資料相當準確。
香港警方其後向入境事務處取得過萬名市民的個人資料,利用人手逐一輸入電腦分析,再根據疑犯的簡單資料,將可疑人物收窄至數百人。警方亦在區內安排女警作「香餌」,希望引林國偉上釣。最後,林國偉因為相約案中受害人觀看電影,被警方拘捕。
當林國偉落網時,由於受害者大多是被人從後襲擊,無法認出色魔的容貌,案發時亦沒有目擊證人,香港警方法證部門利用當時剛引進的DNA技術,分析殘留在受害人衣物的精液,成為這宗案件確認犯案人身分的最關鍵證據。
在被捕初期,林國偉一直保持沉默,不願作供,王永基看準林國偉渴望與人傾訴的弱點,以傾談方式誘他說話。他於是將整個犯案過程供出,並說招供後感到心情較舒服。1994年9月,案件開庭。期間,沒有任何親友在庭上出現。
裁定判刑
林國偉在庭上承認15項強姦及行劫罪,否認餘下的3項謀殺罪,堅稱自己是錯手殺人,庭上的受害者家屬反應激烈。
辯方律師找來兩名精神科醫生替林國偉辯護,精神報告指他自幼缺乏家庭溫暖,林國偉有5兄弟姊妹,母親於林3歲時出走,父親酗酒殘暴,形成他孤僻的性格,朋友極少,喜歡欺負小動物。中一輟學,愛好飛車,在工作常遇挫折,感情路上常被拋棄,以酒精和自慰解決空虛,惡性遁環下形成精神失常。
不過控方指,被告只是患上反社會人格的疾病,並非精神病。這宗案件原有127名證人,聆訊本需兩個月,但基於被告人認罪,聆訊縮減至5天。
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3項謀殺罪成,需判處終身監禁。法官認為,被告犯案時間極長,暴戾非常,對社會危害性巨大,連同另外8項強姦罪,法官罕有地重判他11項終身監禁,以顯示案件的嚴重程度。在香港,強姦罪一般入獄為5至15年,只有最嚴重的強姦罪會判處終身監禁。
(4)溶屍案
A案情簡介:空姐溶屍案發生於一九八九年五月,當時警方接獲市民投訴,到沙田某村落的一幢西班牙式丁屋作調查,從而揭發一宗駭人聽聞的兇殺案。警方到場調查後,發現嚴重腐爛的女性殘肢,被藏於浴室一鐵箱之中,結果當場拘捕懷疑涉案的一對男女,並揭發出一段耐人尋味的孽欲情緣。
B案件詳情:
案發單位
傳出臭味
由於此案的處理屍體手法前所未見,令這宗空姐溶屍案在揭發後引起極大迴響,甚至有電影公司將之拍成電影。案中涉及的一段三角孽緣,誰是誰非,外人無權下定論。案中的女死者,是一名任職於某大航空公司的高級空姐,她於一九八九年五月六日接獲電話後離開住所,自此便失去聯絡。據當時住在兇案現場對面的居民證供所示,當晚曾聽到案發單位傳來兩名女子的激烈爭吵聲,後來有一把男性聲音介入調停,證人表示感覺該名男子似有意偏幫其中一方,爭吵歷時約十多分鐘便突然停止。直至五月八日起,該址上層發出令人慾嘔的難聞氣味,有住客向警方投訴聞到惡臭,警方接報到場調查,因而將兇案揭發。
案情發展出人意表
涉案單位樓高三層,地下有一戶人家居住,而二樓及三樓則由涉案美籍華人黃大衛承租,警方派員到二樓進行調查,發現少量可卡因後,立即拘捕男被告黃大衛及女被告余玲。而警員在發現三樓亦是其承租後,便立即往三樓進行調查,在浴室內發現一巨型鐵箱,打開後赫然發現一截嚴重腐爛的女性殘肢,由於屍體曾經過腐蝕性化學液體處理,以致僅余骨骼。而在屍骨中亦發現一副人形頭骨,且發出陣陣屍臭,最終揭發這宗手段兇殘的溶屍奇案。
1990年8月,兩被告被一致裁定謀殺罪名及妨礙死者合法下葬等罪名成立,法官當時依例判處兩被告死刑。兩人本已於監獄服刑,但後來二人提出上訴。在上訴期間,女被告突然推翻以往的證供,獨攬所有罪名,令黃大衛只保留妨礙死者合法下葬一罪,當庭釋放。而女被告則由謀殺改判誤殺。女被告最終於1994年被釋放。
本案除了因兇手處理屍體手法極度兇殘而被傳媒廣泛報道外,涉案男被告黃大衛在服刑期間,與一位到監獄探訪囚犯的女友互生情愫,在獄中結婚,其新婚妻子更於重審期間在庭上跪地替其求情,因而成為當時社會上的熱門話題,但他們最終在1998年時離婚收場。
兇案現場頻傳怪事
當大家的焦點都集中於男被告身邊一段段的愛情故事時,原來另一邊廂的案發凶宅,發生過不少靈異傳聞……
在兇案發生後,案發單位丟空了一段時間。一年後,一名對案件毫不知情的傳道人與其懷孕妻子遷往上址居住,但卻在屋內時刻感到一股巨大的心理壓力纏繞著他,即使天天禱告亦不能排解,及後向人查探,才得知原來所住單位正是當年空姐溶屍案的案發地點。該名傳道人於不久後便搬離該單位,但他向友人透露時卻表示,遷出原因並非因單位發生怪事,只是心理壓力令他不欲再在此居住。
另一位曾居住在案發單位樓下的回教徒居民則表示,他在居住期間,曾發生不少怪事。例如他曾在晚上親眼目睹自己家裡的廚房門及廁所門無故自動開啟;而他在睡前鎖上的大閘也會自動打開,但最恐怖的莫過於每晚在他入睡後,都會被一陣突然而來的怪聲所驚醒。他在害怕之下惟有向真神祈禱,之後怪事便不再出現了。
(5)紙盒藏屍案(引自百度百科香港十大奇案_百度百科)
A案情簡介:12月17日清晨7時許: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胡永康發現門外行人路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卞玉英赤裸的屍體。死者卞玉英陳屍在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內。
這個電視機的紙箱成了破案的關鍵。
經偵訊,在九龍柯士甸道某電器公司內,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這牌子在72年4月初在港面世。而藏屍的紙箱可能於73年至案發那天,在港島區售出。
經過化驗,證實該紙箱與代理商所售者相同.專案小組為了追查燒焊器的來源,在跑馬地地區內,查問了在電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車,嘗試將紙箱放入車尾箱內。
最後,終於找到了嫌犯歐陽炳強,法院最後判他有罪
這個案件的看點在於,「紙盒藏屍案」是香港首宗紙盒藏屍案;其案情峰迴路轉轟動全港;亦是香港歷史上首宗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利用鑒證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但是歐陽炳強真的是殺人兇手,至今尚有爭論。
據說當時警察為了破案還在半夜打電話去他家冒充死者亡靈,結果他居然一點反應也沒有。然後就是他到現在也不承認殺了人。當年在認罪書上簽字的時候他還說:「我雖然簽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歐陽炳強的家人在判決後也作多次上訴均被駁回。
02年9月11日,在監獄度過28年的案件主人公歐陽炳強假釋出獄,而強嫂和子女沒了蹤影。記者問歐陽柄強當年是否殺人,歐陽柄強說案子已經划上句號,有生之年不願再提起……
歐陽炳強,香港知名釋囚。1974年,他曾殺害16歲女學生卞玉英,並把其屍體藏於紙盒內,成為了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其後經科學鑒證,證明了兇手是歐陽本人,並將其拘捕,被判終身監禁。但有部份於該個時候生活的香港人認為他是無辜。
值得一提,當年為歐陽炳強上訴的正是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湯家驊。
他於2002年9月11日獲得釋放,並改名換姓,重投新生活。
B案件詳情:
案發經過
74年12月16日下午五時半:卞玉英離家外出。
同日下午六時半:致電女同學陳彬彬,相約在跑馬地電車總站見面。但陳到達時,卻不見死者蹤跡。
12月17日清晨7時許: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胡永康發現門外行人路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赤裸的屍體。死者陳屍在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內。
調查經過貝亞(兇殺組總督察,任職警界十年)74年12月尾接辦此案時,曾多次前往跑馬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工場一個小房,檢獲電線、燒焊器,成為破獲此案的重要線索。
經過化驗,證實該紙箱與代理商所售者相同. 專案小組為了追查燒焊器的來源,在跑馬地地區內,查問了在電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車,嘗試將紙箱放入車尾箱內。
75年1月3日,警方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當時被告(歐陽炳強)顯得有點慌張,頸部神經不斷跳動。隨即又表現得很鎮定,沒有反對警方的搜查。警方傳召兩名機械技師及科學鑒證專家到場,在一個小房內搜獲紅色膠電線、一批紙箱、兩份報紙及一批衣物。
1月4日,警方往柴灣被告住所,將他帶返警署問話,數天後將他釋放。
1月22日,警隊再到上址檢走23件物件,大部份是被告的衣物。
警方查出12月16日下午6時至10時半,由被告當值,被告持有公司大閘門匙。
3月27日警方在被告寓所內拘捕被告,當時他正在洗澡。
警察總部內,被告對著卞相片表示不認識對方,未見過她來借電話,亦未見過安美內有該紙箱。案發當日,更未聞異聲。17日上午他如常返工,晚上返安美,不知發生謀殺案。晚上回家從妻子口中得知發生該案,其妻還笑說謀殺案是他做的。他說:「我做,便犀利了。「
被告表示喜歡看占士邦片、恐怖片及有關新奇武器的電影。
審判過程第一天
被告:白shirt衫結領呔,頭髮整齊,神色鎮定,不時與庭上腹大便便的妻子對視。
檢察官:本案將依賴許多環境證據,假如證據綜合起來沒有疑問,就判罪名成立。
引述3個比喻:絲襪、光線、拼圖。
陪審團:5男2女
檢察官引導陪審團:此案依賴許多環境證據,若綜合證據後沒有合理懷疑,便可判被告有罪。任何案件都不能100%肯定。
本案控方證人共15名,呈堂證物多達200多件,大部份為男女毛冷外套衫褲、內衣褲,擺滿庭內3張12呎X 3呎的長台。
其中一個最特別的證物是一個特製的塑膠模特兒,捲曲放在一個裝電視機的紙盒內。
其他證物:燒焊器、士巴拿、電線、鐵鋸、帳卌;另外有二三十個白色小盒,裝著頭髮、燒焦的恥毛、衣物纖維。這些證物亦被拍下彩色圖片呈堂,是科學鑒證中的環境證物,用作間接證明一個犯罪者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所觸犯的刑事罪。
驗屍報告發現:
- 死者被人用右臂箍頸勒斃
- 死亡時間:12月16日下午六時至凌晨
- 死者仍是處女
- 死者雙乳頭被割掉
- 死者恥毛被灼過(被燒焊器燒過)
科學鑒證部份:
- 死者屍體上有若干衣物纖維,指甲上亦有,與被告家中的衣物纖維一樣
- 死者頭髮上有電線膠,在安美內亦發現有此物證
- 工場內有女死者的纖維毛髮 -死者手肘上有一張印有兩個中文字「未焊「的紙屑
第二天
示範搬屍:女警扮死屍蜷伏在紙箱內,貝亞示範搬屍的方法。其後,主審法官及陪審團到跑馬地現場,再實地示範,整個過程約二十分鐘,吸引不少途人。
環境證供證實:紙盒可從大閘或細閘穿過,拖出門外。
卞玉英弟(最後一個見過死者)供詞:
- 卞當日下午在家中煮飯,下午4時接了一個電話,談了兩三分鐘,七八分鐘後再接聽一個電話,又談了三分鐘
- 卞5時出門口到銅鑼灣返夜校,比平日早了個半個小時
- 卞臨行前表示先往新聞大廈幫哥哥登廣告
警方證實藏屍紙箱曾放在工場內,另證實女死者背後、左腳、左臂上的纖維與被告西裝上的纖維相同。
第四天
法醫官示範死者被殺死的經過:
- 死者是窒息致死
- 最初估計卞是下午9時至12時死亡。後來發現她被勒斃後,將死亡時間提早至6時至12時,因為被勒死後,體溫會較高(人死後體溫每小時下降1.5度)。
- 從細胞反應推斷,死者是死後才遭灼恥毛及割乳頭,死者恥毛不是被火燒,因有明顯的分界,顯然是被燙熱的物體灼過
- 死者仍是處女
- 據血細胞沉澱情況,證實死者是死後一至兩小時內被搬進箱內
- 死者胃內有食物殘渣,死者於死前三小時曾進食(一般人進食後4小時,食物才會排出胃外)
第五天
科學鑒證部份:
- 死者手上有張寫著「未焊「的紙屑,工場內有張寫著「修妥「的紙屑,外型吻合
- 死者的灼焦恥毛灰內,找出綠銅線
地毯式搜尋證物:用吸塵機吸現場細微證物過程
法官叫現場人士不要深呼吸,以免吹走證物。此語一出,哄堂大笑,陪審團亦要小心翼翼。
第六天
兩名少女上庭作供,證實被告於73年夏天曾在小輪上燒她們的裙子。
被告辯護:
- 沒有燒裙,認為做這種事的人行為卑鄙,他經常從筲箕灣過觀塘,從未留意到有人與他相貌相似
- 纖維的相同事出巧合
- 本案甚多巧合,共有13項
- 當晚他因參與同事宴會,所以穿上該西裝,但他先把西裝掛回家中。他認為那些纖維可能是宴會上與人握手時得到的,亦可能有人與他穿相同的方服,纖維不一定來自他的西裝
- 警方見到他神色慌張,其實是因當晚他喝了一些酒
辯方律師:
- 警方集中跟蹤被告,對被告不公平
- 陳彬彬收到死者電話時,聽到她背後人聲嘈雜,很可能是在茶樓打來的。死者由筲箕灣到跑馬地,需要一小時,途中吃過東西,又登過廣告…
- 控方為頂證被告有罪,才將死亡時間故意說早一點。
相關歐陽炳強「前死囚」出獄
(6)烹屍案(引自百度百科香港十大奇案_百度百科)
A案情簡介:1988年2月23日下午3時,28歲姓傅少女正準備離開康怡花園D座單位,當時見其母正在抹地,鼻孔之間有血漬,同時更發現其父不知所蹤。經她詢問之下,其母透露:「妳爸爸想用毛氈焗死我,所以我已經用鐵鎚殺死佢!」
少女第一個反應是推開父母房門,尋找父親蹤影;但其母即時阻止。自此少女再無見過父親一面。初時她以為母親只是胡言亂語;到真的相信時,又不忍報警揭發母親的罪行。不過,其母最後亦難逃法網。一個月之後,少女的叔父向警方報案,令全港第一宗找尋不到屍體的肢解案正式曝光,而當中駭人聽聞的殺夫情節亦為此案增添傳奇性!
B案件詳情:
案發
馬潔芝向女兒透露殺死丈夫
1988年2月23日下午3時,28歲姓傅少女正準備離開康怡花園D座單位,當時見其母正在抹地,鼻孔之間有血漬,同時更發現其父不知所蹤。經她詢問之下,其母透露:「你爸爸想用毛氈焗死我,所以我已經用鐵鎚殺死佢!「
少女第一個反應是推開父母房門,尋找父親蹤影;但其母即時阻止。自此少女再無見過父親一面。初時她以為母親只是胡言亂語;到真的相信時,又不忍報警揭發母親的罪行。不過,其母最後亦難逃法網。一個月之後,少女的叔父向警方報案,令全港第一宗找尋不到屍體的肢解案正式曝光,而當中駭人聽聞的殺夫情節亦為此案增添傳奇性!
殺死傅棠原因:丈夫有外遇,要求對方離開新歡不遂,威脅錢亦不果;丈夫嫌她只生女,於是另結新歡
過程:聯同弟弟馬坤,另外找兩人協助;地盤工人石志明(後轉為特赦證人)及馬坤友人梁傑忠索取萬多元酬金協助困綁死者
方法:放入鍋蒸,直至血乾,斬屍,分件,在西灣河垃圾站棄置,棄掉傢具及傅棠物件,只剩下傅棠的身份證影印本。手法純熟,乾凈。
死者女兒的矛盾心情。數周后被告謂丈夫及情敵欲殺她,與女兒搬到灣仔汕頭街。
調查警方現場只找到血漬
三名港府鑒證科化驗師曾經到過兇案單位搜集證供。當時見到屋內連一件家俬都沒有,亦無任何屍首,只發現其中一間睡房的櫃、窗帘、牆壁、牆腳及天花,以及廚房門上均染上血漬。由於當時香港未有DNA鑒證技術,化驗師只能夠化驗到血型。但血點實在太細,化驗師根本無法證實血漬是否屬於死者傅棠。不過,由於馬潔芝在供詞中親自承認殺死丈夫,所以最後都被判處有罪。
判決判決之前,主審法官貝利曾經引導陪審團,指案件極不尋常,因為被告在案發時心智不正常,不能夠完全控制自己的行為,所以陪審團應作裁決並非被告謀殺罪名成立,而是較輕微的誤殺罪是否成立。同時,由於無法尋回傅棠屍體,所以陪審團亦要考慮一個重要問題:究竟傅棠是被馬潔芝殺死,或只是失蹤?
最後,陪審團以五比二大多數裁定被告誤殺罪名成立,被告被判入精神病院接受無限期治療。聞判後馬潔芝保持一貫冷漠,相反其女兒在旁聽席上傳來一陣陣飲泣。
控方結案陳詞:被告殺死丈夫,但接納心理醫生證供:被告患有精神分裂,可減輕其刑事責任 ── 應判誤殺。
辯方:被告精神分裂,產生幻覺,把錯誤記憶信以為真,在供詞中承認殺夫亦不可靠,描述殺人過程亦只是荒謬胡言,應判無罪。被告最初說她自己用鐵鎚敲打丈夫至死,後來又否認殺死其夫,改口說他離開了家 ── 證明是受精神病影響。
主控官:這案僅依靠被告一人證供,而且她在書面上及錄影帶中的供詞,基本上一致。
疑點- 被告到現場時,表現冷靜,憶述過程時很詳細,不像胡亂捏造。
- 如果傅棠沒有死,案件揭發後他理應向警方報告
- 傅棠沒有理由丟下生意不理
- 兇案現場的血漬
- 春節期間為何付出900元買一把電鋸
- 為何突然僱用2名工人搬走家中完好的傢具及地氈
主控官:若要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需要一致通過或以6對1或5對2的大多數通過,但若要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便要一致通過。
(7)佳寧謀殺案(引自百度百科香港十大奇案_百度百科-)
A案情簡介:佳寧案歷時十七年,涉及款項達六十六億元,訴訟費更超過兩億元!但主謀陳松青只被判入獄三年,其中一年多更在羈留病房中渡過!不過,三個和案件有密切關係人士卻離奇死亡!其一是律師溫樹寶,他被發現在寓所泳池溺斃,最後證實是自殺。另一名是法官柏嘉,他於審結陳松青等人後一年,於塞普勒斯發生交通意外不治斃命;柏嘉太太於93年亦宣告破產。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大馬裕民財務的財務總監伊巴謙。1983年,他專責到港查核該公司一筆為數四十億元貸款,其後他的屍首被發現棄置於大埔火車站附近的蕉林內,警方相信他是遭人勒死 。
B案件詳情:陳松青,前佳寧集團主席,一九八三年十月與公司董事何桂全被拘捕,控以詐騙罪名,當時佳寧集團負債一百億。佳寧案也是香港開埠以來訴訟期最長的案件,至一九八六年十月方審結,陳松青承認兩項串謀訛騙兩億八千萬美元,入獄三年。陳松青與司法部門的惡鬥,有其製造財富的狠勁,自八三年來,多次向法庭申請永久擱置聆訊,令香港go-vern-ment要負擔近兩億元的訴訟費。至一九八七年主審按察司以控罪重複為理由,裁定陳松青毋須答辯,當庭釋放。按察司後來深受批評,指其判錯案,結果按察司於八八年辭職。律證署並沒因陳松青在主要控罪開脫而放棄,繼續控以陳松青其他罪名。陳松青被捕前,貸款與陳松青的大馬裕民財務助理經理在香港一間酒店被殺,屍體被移到野外蕉林。此謀殺案開審前一天,負責佳寧產業交易的律師又離奇自殺。一名負責佳寧案件的廉政公署調查主任,疑因工作壓力過大,自殺身亡。曾審理佳寧案的按察司,辭職後第二年在塞普勒斯撞車死亡。陳松青曾是香港的發財神話。他一九七二年從新加坡來港,不過是一個工程經理。七九年他瞞天過海,向馬來西亞裕民財務借入大筆資金,隨即宣布收購一間上市公司,易名佳寧企業,逼高股價,隨即開始滾雪球,以錢賺錢。八O年他曾以十億港元購入中環金門大廈,半年後以十七億出售,一轉手賺十億,令香港股民如痴如醉,佳寧集團的股價兩年內上升一倍,業務包括地產、航運、旅遊。一九八二年香港前途危機出現,佳寧卒之吹破肥皂泡,負債纍纍,八三年佳寧停牌及清盤,但多間財務公司及銀行都無法追回欠款,更不要說跟風的小股東了,手持的股票頓成廢紙。他們原來以為廢紙可以變成金。 胡禮達Warrick
Reid,原籍紐西蘭,前香港律政處副律政專員,在香港律政署工作十四年,於八九年被廉政公署起訴財富與官職收入不相稱,翌年被判監八年。他就任副律政專員其間,曾收受一千兩百四十萬元的贓款,作為不起訴的代價。他被捕後曾作污點證人,指證其他合謀貪污人士,一共十三人,結果獲減刑一年。胡禮達於九四年出獄,並被驅逐回紐西蘭。不久又因涉嫌提供假證供,再度被起訴。(8)秀茂坪燒屍案(引自香港十大奇案_百度百科)
A案情簡介:16歲的受害人陸志偉,被一班同黨認為他出賣大家,因此將他非法禁錮,並施以一連串「家法「:包括人肉打樁機等等,最後陸志偉重傷不治。行兇者更將屍體燒毀,棄於垃圾房。後來其中一名被毆打的目擊者在醫院中向警方透露案情,於是將案件揭發。
B案件詳情:案情
1997年5月14日晚上,年僅16歲、化名阿雞的陸志偉成為一幫冷血同黨虐打的對象;勢孤力弱的他,於肉隨砧板上的情況下任由宰割,求助無援。經過三小時慘無人道的對待之後,於翌日黎明前結束他短暫的生命。涉案的兇徒一共十四人,但令人齒冷的是他們犯案時都不足十八歲!事發前,住在秀茂坪的輕度弱智男子三叔被這班同黨欺負,事後他們思疑阿雞慫恿三叔報警,因而轉移視線,向阿雞下毒手。
在死亡約會上,有人使出各種新的招數虐打阿雞,包括令人毛髮直豎的「人肉打樁機「;有人更出外搜尋新的武器以增加刺激性,連本來旁觀的女童都加入圍毆行動,對死者亳無憐憫之心;這一切都顯示出他們的世界充滿暴力,而且有一套獨有的道德標準!
主審法官王見秋曾經形容這宗同黨虐殺案為一項令人震驚的罪行,並且以惡毒、無人性、極端殘忍暴力來形容幾名主犯。他又認為首領傅顯進亳無憐憫之心、無藥可救,是一名危險的年青人。而另一方面,被判謀殺罪名成立的共犯黃金寶,在入獄前曾經表示,阿雞的死是他預料之外,因為以往三叔被眾人虐打,都能命存!
在暴戾與無知之間,這班年青人狠狠地剝奪阿雞的生命。他們沉溺在充滿英雄主義的漫畫世界之中,認為人是打不死的!另一方面,他們以社團的方式結黨,將被視為「二五仔「的阿雞以家法伺侯。其中一幕的虐打過程,就是由其中一人背出一首有眾人名字的詩,念到哪名字時,就由哪位出手虐打阿雞,整個暴虐過程,就彷佛是一場瘋狂的遊戲。
當眾人發現阿雞的呼吸越來越微弱時,便漸漸焦急起來;其中一名主犯智偉,在情急之下向關帝祈求保祐阿雞不要死,而另一人更打算找黑市醫生回來搶救阿雞;但是一切都太遲了,因為阿雞已經返魂乏術,故此他們唯有設法將阿雞的屍體處置。他們的方法就是將屍體用紙箱裝載,運往秀茂坪三十二座的垃圾房燒毀,但在此之前他們以腐蝕液淋在阿雞的臉上,使人無法認出屍體的樣子,最後他們更將燒剩的屍骸掉在垃圾車之中運去堆填區。而阿雞就這樣從人間蒸發了……
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宗表面上亳無破綻的殘酷燒屍案,終於在目擊證人三叔的舉報下曝光!
案件在1999年1月審判,案中一名被告石子健轉為污點證人,協助警方破案。結果,六名主犯被判謀殺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處終身監禁。直至去年7月中,六名被告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結果第三被告麥家豪成功由謀殺罪改判為嚴重傷人罪,由入獄廿六年改為入獄七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終生監禁的少年,就由王見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法官王見秋承認自己初判的時侯,因一時疏忽,並無依例給予他們最低刑期,只是判他們終身監禁。但是他亦重申,文明社會絕不容許這種殘暴罪行發生,被告應判阻嚇性的刑期,否則將會屍骸滿布!而這幫年青人,亦為他們的罪行負上沉重的代價!
(9)寶馬山雙屍案(引自百度百科香港十大奇案_百度百科)
A案情簡介:寶馬山雙屍案是香港在1980年代的最嚴重之童黨殺人事件,發生於1985年4月20日。
B案件詳情:寶馬山雙屍案是香港在1980年代的最嚴重之童黨殺人事件,該事件發生於1985年4月20日。就讀於港島英童學校(即在港英國僑民學校,英基學校協會西島中學前身)一對英國籍情侶:簡尼(Kenneth McBride)及尼歌拉(Nicola Myers)在前往香港島北角的賽西湖公園之後失蹤。翌日,有晨運客在當時仍是荒地的北角寶馬山配水庫附近發現兩人的屍體,當他們的屍首被人發現時,男死者雙手被人反綁,身上傷痕多達數百處,而女死者死狀則更恐怖。經驗屍後證實兩人是被人亂棍打死,而且女死者曾被強姦,且女死者是在男死者死後多小時因失救而死。
事後,警方根據女死者體內的精液、以及兇案現場遺下的女死者內衣及兇器,拘捕一群當時年僅16、17歲的華籍童黨,1985年11月,警方拘捕涉及此案的童黨(其中包括尹三龍)。1987年,這班童黨因謀殺罪被判死刑。到了1992年,港督會同行政局按照慣例赦免他們的死刑,改判終身監禁。尹三龍等人因案發時未滿18歲,他們要待成年之後等候英女皇發落,決定往後的刑期。由於回歸後相關法律條文變得無效,各少年犯的前途未知。 (另一在犯案時尚未成年的囚犯張有恆已被確定35年刑期)
這案件曾被人改編為電影《等候董建華髮落》,這齣戲亦令公眾更關注未成年犯人。直至2004年,港府允許尹三龍在9月出獄,與家人團聚。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警方的心理學家楊志滔曾邀請目擊者接受催眠,希望及早獲得更多證據。其中有一位滿口鄉音,不諳英語的女士,竟然在接受催眠期間用流利英語說出案件詳情,這件事令當時在場的警員感到十分驚訝。
轟動一時的寶馬山雙屍案發生在八五年四月二十日,本身是學校划艇隊成員的簡尼因左肩受傷,沒有出席練習,與女同學尼歌拉相約到魚涌郊野公園溫習,結果兩人一去不返。翌日一名張姓晨運客在寶馬山配水庫附近山坡,發現二人倒於草叢中,揭發此案。
調查
女死者顎碎眼球跌出
簡尼的屍首被發現時,身上穿藍色牛仔褲,上衣被掀起,雙手反綁,全身共一百多處傷痕;女死者尼歌拉側,上身一件米黃色恤衫鈕扣被解開,幾乎全身赤裸,左眼球跌出,下顎遭打碎,全身有五百多處受傷,表情痛苦,估計女死者在垂死掙扎數小時後死去。二人的遺體其後分別運返英國下葬。
警方高度重視案件,派出六百多人搜山,又出動直升機高空搜索 ,搜獲尼歌拉的底裙、手鐲、中式繡花鞋、在倫敦的生活照 、胸圍鈕扣,以及兩截斷木棍,其中一截沾滿血,另一截則仍繞尼歌拉的髮絲。為收集線索,警方設立熱線,並封鎖附近的中興大廈,以問卷訪問居民。
警方在案發後六個多月仍茫無頭緒,據悉當時簡尼父親任職公司的一名總裁曾匿名懸紅五十萬元,協助警方破案。最終警方接獲線人報料,該線人在渡海輪上偷聽到案中主犯彭信義向友人吹噓自己殺了一名「鬼仔「,又指腳上球鞋正屬「鬼仔「所有,線人於是跟蹤彭回家,並向警方報料。逾百名探員即時跟進調查,警方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科遂於當年的十一月二十八日先後在葵涌、深水及尖沙嘴拘捕十七人,包括五名被告,化驗結果證實該對九號球鞋確屬簡尼所有。
木棍架頸狂踏男死者
尹三龍被捕後供稱,事發當日他與彭信義、譚士歡、張有及趙偉文五人途經寶馬山,發現簡尼及尼歌拉正在溫習,彭隨手拾起一根木棍,向四人說,「不如過去同佢玩!「。他們搶去簡尼的金錶,彭要求與尼歌拉發生性行為遭拒,於是一面用棍毆打她,一面把她拉到山下強姦,事後還詢問其他人「要唔要「,又用燒烤叉指嚇其餘四人,要他們將二人殺死免留後患。
結果五人把木棍架在簡尼頸上,然後大力踩踏玩「搖板「,又拆去簡尼肩上的繃帶及用尼歌拉的衣裙勒他的頸項,簡尼痛苦掙扎,最後氣絕身亡。他們又把木棍及汽水瓶放進尼歌拉的陰部,直至其幾乎死去,再以木棍施刑,最後尼歌拉失救而死 。
警方在兇案發生後的7個月,一起拘捕5名兇徒,包括3名成年被告彭信義、譚士歡和趙偉文,以及未成年的尹三龍和張有恆,全部控以兩項謀殺罪。當中只有尹三龍承認謀殺,且出庭頂證四名同黨,結果陪審團於87年裁定各人罪成。3名成年犯判處終身監禁,2名少年犯則判處『等候英女皇發落』的刑期。
(10)
十八仙飯店滅門案(引自百度百科—八仙飯店滅門案)A案情簡介:八仙飯店滅門案是1985年轟動一時的兇殺案。疑兇黃志恆涉嫌殺害澳門八仙飯店東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員工,死者年齡由7歲至70歲。當兇案翌年被揭發後,外界盛傳兇徒把死者屍體煮成叉燒包,並於飯店出售,案件轟動香港及澳門。
B案件詳情:
八仙飯店滅門案是1985年轟動一時的兇殺案。疑兇黃志恆涉嫌殺害澳門八仙飯店東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員工,死者年齡由7歲至70歲。當兇案翌年被揭發後,外界盛傳兇徒把死者屍體煮成叉燒包,並於飯店出售,案件轟動香港及澳門。
黃志恆在扣押期間,以汽水樽蓋割脈自殺身亡,由始至終並未承認殺人;案中處理遺體的手法以至疑兇有沒有同黨協助,至今依然成謎。這宗案件多次被改編成電影、電視劇、漫畫,由於劇情提及「人肉叉燒包」,有說每當電影上演時,港澳兩地的叉燒包銷路均會下跌。
背景
八仙飯店位於澳門黑沙環(今維多利亞酒店現址),約1960年代開業,由鄭林一家經營。鄭林原本是一名燒臘小販,但得到街市雞鴨檔主的提攜,借錢讓他開設飯店,1973年他與妻子岑惠儀結婚,育有四女一子,一家住在黑沙環第四街。據街坊稱,鄭林為人老實,頗受街坊歡迎,但其妻沉迷麻將,經常出入賭場,對錢看得極重,人緣欠佳。
案中疑兇黃志恆例原名陳梓梁,案發時年約50歲,與一名20多歲的兒子同住;他是廣東南海書樓村人,乳名阿七,家境頗富裕,其後隨家人來港定居,不久因觸犯法例而在香港被囚5年,刑滿後與一名黃姓女士結婚,育有2子1女。
八仙飯店滅門案發生後,警方發現他曾捲入另一宗兇案。1973年11月15日,他到香港鰂魚涌英皇道向一名叫李和的男子商借1萬元被拒,於是把李和夫婦及其姊綁起及斬傷,在浴缸中把李和溺斃,並試圖用石油氣爐縱火,幸李和胞姊及妻子及時逃脫。當時他的名字叫陳梓梁,此後潛逃廣東南海縣平洲區平南鄉間,居住在舊日家僕黎氏家中,與黎家女兒相戀,兩人偷渡至澳門。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把左手食指截去一節,併火燒手指頭,破壞指紋。1986年,八仙飯店案被揭發後,李和家人認出他正是陳梓梁。
案情
11件殘肢
1985年8月8日中午,路環黑沙海灘阿婆秧灘浮出8件殘肢,泳客隨即通知水警。經警方點算後,當中有4隻右腳腳掌、兩隻左腳腳掌及兩隻手掌。當時殘肢已嚴重腐爛、浸在海水超過兩天,因為有4條右腳掌,斷定遇害人數最少4人。
澳門司警曾懷疑偷渡客遇上鯊魚,但肢體的切口十分整體,其中斷掌手指曾被壓扁,似是被人刻意毀滅指紋。兩日後,阿婆秧灘一隻野狗咬著一隻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後,司警再發現一隻女性右掌,泳客亦發現一隻右腳腳踭。
專案調查
面對11件殘肢,司警迅速成立專案小組;司警在調查過程中,曾邀內地法醫官來澳協助化驗斷肢,留下記錄,但兇案調查並無進展。
契機
1986年4月,亦即發現肢體8個月後,澳門司法警察司署及廣州國際刑警先後收到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兄弟來信,成為破案的契機。信中指:「余兄鄭林去澳門多年,憑勤勞立業,但於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蹤,而他在澳門的八仙飯店及物業則由另一名姓黃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門路環黑沙阿婆秧海面又發現人體殘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幫助找尋余兄的下落。」
鄭林的兄弟指,其兄1985年7月曾帶兩名幼女回故鄉中山,此後音訊全無。當時他們懷疑兄長妻子岑惠儀與黃志恆有外遇,兩人於是串通殺害鄭林,又推測兇手與岑氏事後反目,於是把她一家殺害。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蹤者包括:
八仙飯店東主鄭林(50餘歲)及其妻岑惠儀(42歲)
女兒鄭寶瓊(18歲)、鄭寶紅(12歲)、鄭寶雯(10歲)、鄭寶華(9歲)及兒子鄭觀德(7歲)
女東主的母親陳麗容(70歲)女東主的九姨陳珍(又名陳麗珍,60歲)
八仙飯店廚師鄭柏良(61歲)
監視
雖然這連串案情並未能證實,但這封信引起司警展開對黃志恆的調查。
司警接信後重新檢驗去年檢獲的殘肢,竟發現一隻女性指紋與八仙飯店失蹤者陳麗珍的指紋相似,司警於是監視黃志恆,並訪問失蹤者約20名街訪。
兩份口供
當時八仙飯店一名雞鴨商指,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鄭林來電落單叫貨,職員送貨時,店內一切如常;翌日早上,當夥計再送貨時,卻發現八仙飯店突然貼出「休業三天」的告示。該雞鴨商曾到訪鄭林住宅,當時一名陌生男子應門,指鄭林舉家去了珠海。
同樣在8月5日,另一名失蹤者、女東主九姨陳麗珍亦離奇失蹤。她的鄰居指,當日清晨,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上門找陳麗珍,指鄭林的幼子發燒,請她協助,兩人乘計程車離開,自此陳麗珍一去不返。
這兩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鄭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蹤;由於黃志恆已年屆50歲,警方懷疑有一名年輕男子有份參與謀殺。
同年9月28日下午,黃志恆匆匆離開八仙飯店,欲進入中國內地,司警發現後即將之截住,帶署調查。警方發現,黃志恆在鄭林一家失蹤後,除了接管八仙飯店,換上新員工外,同時把鄭林位於黑沙環第四街的物業放租,黃志恆與一名廿多歲的兒子住在另一單位,當時其子駕駛的汽車亦為鄭林所有。
盤問時,黃志恆指他只想送契女返大陸,否認潛逃,又指自己以真金白銀買下鄭林的物業,這筆錢是從走私中賺取。當晚,他指自己哮喘病複發,情緒激動,揚言會咬舌自盡。翌日,司警正式發出八仙飯店10名失蹤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關資料。
此後,黃志恆又轉口供,聲稱鄭林欠他60萬元賭債,把所有財產移交自己,鄭林一家此後移民,但司警並未發現鄭林一家的離境紀錄。此時,警方在黃志恆的夾萬內,搜出鄭林在南通銀行紅街市分行的保險箱鎖匙、回港證,4名子女的出生證書、學生證副本。
1986年10月2日,黃志恆正式被落案起訴,移交刑事起訴法庭偵訊,並裁定表證成立,還押澳門市牢監獄候審。
案發起因及殺人經過
1986年10月6日,黃志恆在獄中披露案發經過,全因鄭林欠賭債不肯償還導致殺機。黃志恆與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夫婦認識多年,且經常一起賭博,通常是打麻將,有時賭沙蟹。案發前一年(1984年)某晚,黃在飯店內與鄭林夫婦及廚師聚賭玩沙蟹,鄭妻的九姨陳珍亦在旁觀戰。黃志恆以2,000澳門元的賭本與鄭林搏殺,經一輪交鋒,黃贏取近18萬元,鄭林當時答允一年內清還賭債,並口頭承諾若不能還款,將自願將八仙飯店抵押給黃。案發前一年內,黃多次向鄭林夫婦討債均被拒絕,未能從中收取絲毫分文。直至案發當晚(1985年8月4日)八仙飯店收鋪後,黃志恆再到飯店向鄭林討債,當時亦遭鄭拒絕,由於鄭曾承諾若不能償還賭債將讓出八仙飯店給黃經營,因此黃志恆當時已另外找到廚師及一班伙記,並已通知他們準備於8月8日上工,惟讓出飯店方案亦遭鄭林拒絕。據黃志恆說,他原想叫鄭林先償還兩至三萬,餘款可以慢慢還,此時鄭林則謂:「還乜X嘢呀?你又冇借據。」(還什麼呀?你又沒借據。X為廣東話粗口)雙方於是發生爭執,黃志恆隨手撿起台上的啤酒樽,擊碎樽底成為一個半截斷開的利器,一手箍著站在身旁的鄭觀德(鄭林幺子),用破樽頂住他的頸部,喝令眾人不得揚聲。雖當時鄭林一家及廚師共9人在場,但由於鄭觀德是鄭林夫婦的獨子,各人均不敢妄動。黃志恆著令各人用繩索互相捆綁,並用布條將口部塞住,最後綁剩鄭妻岑惠儀及鄭觀德。黃於是著令岑氏亦用繩綁起幼子。此時,鄭妻突然發難,大聲呼喊並欲抱起其子,黃志恆一個箭步衝上,用破玻璃樽擲向鄭妻頸部,岑氏當場斃命。黃於是狂性大發,接著用破樽擲斃或徒手勒斃餘下各人。當時屋內九名受害者中,最遲遭毒手的是鄭林幼子鄭觀德,他被殺前曾向兇徒黃志恆說:「九姨婆會報警拘捕你!」黃志恆之後到九姨婆陳珍的家,假稱鄭林幼子發燒,把她誘騙到八仙飯店,再將她殺死。黃志恆承認用8小時將屍體碎屍肢解,然後分多次放入兩層的黑色膠袋內,逐袋棄於垃圾箱。
已知證據
案發時,曾有一名約30歲男子到陳麗珍家,此人並非黃志恆。
從殘肢化驗結果得知,死者並非被毒死。
案發時正值盛夏,若屍體未有及時處理,將會發出惡臭,但當時並未有人投訴屍臭問題。
3.
日韓地區
(1)宮崎勤連環殺人案(引自百度百科-宮崎勤事件_百度百科)
A案情簡介:26歲的宮崎勤禁錮及謀殺了4名幼女,後來警方搜查這位犯人的家,發現家裡藏有4部錄影機,轟動日本社會。但此案久拖不決,2006年日本最高法院才確定其死刑。
B案件詳情:
事件回顧
宮崎勤事件:1988年~1989年發生於日本東京都與埼玉縣,案中罪犯宮崎勤先後綁架、傷害及殺害四名年紀介乎4—7歲的女童,然後拍攝裸照猥褻、奸屍、吃屍、飲血,幻想吃掉女童後會令死去的爺爺復活,幾個月後被害女童的家屬都收到一隻紙箱,裡面放著被害女童的骨灰,犯案過程甚至被拍成錄像帶作為他個人的收藏品。他在1989年因傷害他人身體與謀殺而被捕。律師以心智失常為由想為他脫罪,但未被法官接受。主審法官藤田宙靖前年宣判死刑時表示:「被告為滿足變態的性慾而殺害4名女孩和致一名女孩受傷,罪不可赦」。
2008年6月17日宮崎勤在東京監獄被問吊。多年來他未曾向受害人家屬道歉,反而向治療師說:「請你告訴全世界,我是一位好人。」
日本警視廳起初將事件命名為117號事件,後來被日本傳媒稱為「東京?埼玉連続幼女誘拐殺人事件」。
事件詳情
1988年至1989年間,日本崎玉縣入間市附近發生4宗幼女拐帶殺害案件,女童被虐待並殺死,其遺灰甚至被人擺回家中門前一紙皮箱內。市內人心惶惶,對連環殺人兇手身份茫無頭緒。89年7月23日,青年宮崎勤被一名女童父親發現在拍女童照片。最後警方拘捕宮崎勤,懷疑他與他居所19公里範圍內連續4樁案件有關。在他家中搜出6000個成人色情錄像、兒童色情錄像及動漫畫等,當中包括含有受害人裸照或殘害片段等其他物品在內。宮崎最後自動供出幼女拐殺事件真相。
1997年4月14日,宮崎勤被裁定有罪,東京地方裁判法庭判處死刑。宮崎勤經3份精神報告書及背景調查後,總結有多項發現。宮崎出身中產家庭,父親經營印刷工場(於宮崎被捕後自殺)。宮崎並無不良犯案紀錄,自幼雙親因事忙沒同住。唯一依靠是與他同住的祖父及妹妹,身體患上「先天性撓骨尺骨不全症」(肢體不全症,手骨骼發育不良,手臂不能向上舉),所以很難接近成年女性。切掉受害人手掌有反射其本身殘障挫敗,於虐待他人身體的發泄成份。初次犯案為祖父死後3個月,他更承認把祖父骨灰吃掉。宮崎有多重人格、性倒錯、性變態、虐待狂、食人等等特徵,失去判斷能力以致行為反常。這些精神問題都有治療方法存在,可惜宮崎由於缺乏適當診治而終犯下恐怖罪案。
而御宅族形象,則被宮崎事件典型化:人際關係及與人溝通出現問題。沒法接近女性,是典型的失敗者。 事件引起社會嘩然,之後更有反對御宅及動漫畫的一連串示威、聲討行動,對動漫畫及同人界的禁制及自我監察達到史無前例的頂峰。伴隨著案件的審理期間,整個業界面對長達幾年的低潮期:題材倒退、數量減少,倍受各方歧視批判。其中更有多個反對組織行動冒起,包括最激烈的「有害圖書運動」。
審判歷程
1988年8月22日 第一被害人(4歲)被誘拐。屍體被焚燒。
1988年10月3日 第二被害人(7歲)被誘拐中被殺害。
1988年12月9日 第三被害人(4歲)被誘拐,被繩索勒死後屍體被拋棄在森林中。
1989年6月6日 第四被害人(5歲)被誘拐後殺害。
1989年7月23日 猥褻一名6歲女童。過程被女童的父親發現並且跟蹤,其後女童的父親報警將宮崎逮捕。
1989年8月7日 警方以猥褻誘拐、強制猥褻罪正式起訴宮崎。1989年8月9日宮崎招認與第四被害人之兇案有關,次日警方據宮崎的口供發現第四被害人的頭部。
1989年8月13、14日宮崎承認與第一及第三被害人之兇案有關。
1989年9月2日宮崎正式以第四被害人之兇殺案被正式起訴。
1989年9月5日宮崎招認與第二被害人之失蹤案有關。翌日警方據宮崎的口供發現第二被害人的屍體。
1989年9月29日宮崎正式以第一被害人之兇殺案被正式起訴。
1989年10月19日宮崎正式以第二、三被害人之兇殺案被正式起訴。
1997年4月14日東京地方法院宣判宮崎勤死刑。
2006年1月17日日本最高法庭宣判宮崎死刑。其後宮崎放棄上訴。
2006年2月1日日本最高法庭確定宮崎死刑。
2008年6月17日 於東京監獄執行環首死刑。
犯罪動機
據調查:宮崎勤成績優異,但患有「先天性撓骨尺骨不全症」,雙手無法高舉,常因此而遭人嘲笑。其家境也富裕,父親從事印刷及出版地方報紙的業務,對他管教嚴厲,宮崎勤自小與爺爺感情要好。當他爺爺1988年去世後,他妄想吃掉女童屍體,能令爺爺復活,但同時間又擔心把爺爺的屍體留下來,就會出現「兩個爺爺」,於是吃掉
其遺骨。1994年,其父因宮崎勤的行為而感羞辱而跳河自殺,宮崎勤指父親死了令他精神為之一振,並表示「我覺得很爽」。
日本法院當時為他進行為期三年的心理評估,兩份報告指他精神不全,另一份指他有人格障礙。他多年來以此進行上訴,堅稱自己是精神病驅使下犯法;當初的鑒定者保崎秀夫於法庭上表示宮崎有戀童的頃向,而當時戀童並非被鑒定者認為是精神疾病。
被捕後不斷辯稱是卡通人物「老鼠人」所下的毒手,並且畫了一張其所謂的「老鼠人」草圖,20年來從未向任何受害家屬表達過悔意。
宮崎兒時,其父母對宮崎苛求而更加偏愛他的兄弟。至案發時,其最喜歡的爺爺去逝。最終導致宮崎犯罪。案發後,在宮崎家中發現大量的色情動畫錄像帶。因此被認為色情動畫是導致宮崎犯罪的誘因。 日評論家大冢英志認為:宮崎犯罪和他幼年孤獨的性格有極大的關係。
(2)韓國頭號變態殺人狂魔-柳永哲連環殺人案(引自百度百科柳永哲_百度百科)
A案情簡介:柳永哲來自韓國漢城貧困地區的男子,在一年內接連獵殺了至少19人,多為漢城地區富裕階層老人、電話應召女郎和上門按摩女性,創下了韓國犯罪分子一人殺害人命的「最高記錄」,成為韓國史上頭號連環殺人兇手。由於柳永哲的殺人動機是仇恨富人痛恨女性,手段超級殘忍,作案頻率極其密集,對韓國全社會造成了巨大的心理衝擊。
他在監獄服刑時就開始策劃殺人行動,從2003年9月到2004年7月被捕前不到一年的時間裡,他竟然連續殺害了20個人。在被他殺害的人中,除婦女、富有的老人外,竟然還有弱智者。據柳永哲事後向警方交待,他不僅將多數被害人碎屍掩埋,而且自稱將其中四人的內臟取出烤熟了吃,目的就為了「提提神兒」。
B案件詳情:人物一生
出身漢城一個貧困人家的柳永哲,從小就強烈渴望過上揮金如土的富裕生活。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柳永哲從上高中時就開始偷竊並屢次入獄,循環往複的牢獄生活讓他無法融入正常社會,性格變得極端孤僻、冷漠。2002年他第11次入獄後,柳永哲當按摩女的妻子終於忍無可忍提出離婚,柳永哲卻認為妻子是嫌棄他一無所有才將他拋棄,自己所遭遇的不幸都是有錢人所賜,因此決定要向女性、富人們強烈報復。
[1]2003年9月11日,恢復自由身的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凄涼。全州監獄的大門在他身後緩緩關上。沒有人來接他,漢城的家已把他拋棄。妻子在他的這次刑期中提出了離婚,兒子也不希望有一個把坐牢當作家常便飯的父親。他只有33歲,卻飽嘗了人生種種不幸。家中的男性都難逃癲癇病的折磨,病魔奪走了他的父親,也在1994年送他哥哥入土。
哥哥死時年僅32歲,柳永哲比哥哥多活了一年,但這種「幸運」究竟能持續多久?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種將死的絕望。
柳永哲就深陷於這種煎熬而不能自拔,他曾在90年代被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療,如今他的精神再次面臨崩潰。貧窮,他覺得這是自己生活失敗的最根本原因。家境的貧寒,使家人不能得到最好的治療,也使自己得不到良好的教育。
開始作案柳永哲回到了漢城,在江南區新寺洞找了一個住處。當他目睹附近高尚住宅區居民的美好生活後,扭曲的心迅即迸發出無盡的仇恨。
2003年9月24日,即柳永哲出獄後第13天,他闖入該地區一棟2層結構的單獨住宅,用鈍器將淑明女子大學名譽教授李某(73歲)及其夫人李某(68歲)活活打死。他沒有拿走什麼值錢東西,第一次殺人的快感已讓他十分滿足。
再次行動當然,殺富泄憤的滿足感並不能持續很久,柳永哲需要再次行動。2003年10月9日,他又如法炮製地在鍾路區舊基洞高某(61歲,停車管理員)的單獨住宅內,殘忍殺害了高某的母親姜某(85歲)、夫人李某(60歲)和兒子(35歲)一家3口。一周後,在江南區三成洞軍需企業總經理崔某(71歲)的家中,崔某的夫人柳某(69歲)又倒在柳永哲的鐵槌下。
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柳永哲從未失手。這或許可以歸因於他的謹慎。當殺害富裕的老年人時,柳永哲選擇的目標一般是離路邊很遠,或因庭院太大而在外部不能看見屋內的兩層單獨院住宅。他總在因家人外出老人自己看家的時間段實施犯罪。為了毀滅人證,即使是富人家中的傭人也不放過;為了裝扮成強盜,他故意用鎬頭等留下企圖想敲開金庫門的痕迹;當手部出血時,為了躲避DNA檢測,他甚至用火燒毀了犯罪現場。
奇怪的是,他堪稱「完美」的系列連環殺人事件,在11月下旬突然中斷了。
中斷作案
從警方掌握的證據來看,柳永哲中斷殺人行動,是因為在2003年11月18日,通過排水管闖入鍾路區惠化洞的一處單獨住宅,殺害了主人金某(87歲)與女鐘點工裴某(53歲)後,警方公開了閉路電視畫面通緝嫌犯,這使柳永哲不敢輕舉妄動。但可能還有一個原因——他戀愛了。
這次令他墜入愛河的也是一名按摩女,姓金。柳永哲孤獨的心靈終於獲得些許慰藉,他準備開始自己的新生活。柳永哲搬到了麻浦區老姑山洞一處寓所,興緻不錯時還會做詩繪畫。他在一首詩中表達了思念母親之情,還用畫筆留下女友美麗的胴體。可惜,上蒼的眷顧只是曇花一現。當他向女友求婚時,女方卻因柳永哲的犯罪前科以及癲癇病史而拒絕委身下嫁。
柳永哲再次受到打擊,他的邪惡之心也迅速膨脹。他開始實施更為詳細、周密的殺人計劃。柳永哲以純熟的畫技繪製了警察的身份證明文件,再通過家中的電腦加工,印製出逼真的假警察證件。隨後,他在南大門市場花3萬韓元買了假手銬隨身攜帶。刀、電鋸、紅色鐵鎚和剪刀等工具,成了他行兇殺人的主要幫手。
復出作案
柳永哲「復出」後的首次行動並沒有選在漢城,而是到臨近城市仁川找「試驗品」。2004年2月,他在仁川南東區殺害了鄭某(47歲),並點燃鄭某的客貨兩用車掩蓋罪行。至此,柳永哲對自己的犯罪計劃充滿信心,他開始肆無忌憚地對漢城的按摩女下手,因為他的婚姻和愛情都葬送在這些人的手中。他本想殺死拋棄自己的前妻,但考慮到11歲的兒子便放棄了這一念頭。
警方把屍塊抬上擔架
「在深夜,我確實隱隱聽到過他家的房間里傳出慘叫聲,他家洗澡間里不時傳出重物倒地的聲音。」柳永哲的鄰居回憶道:「我還以為他在看電視。」從2004年3月起,柳永哲用手機把按摩女郎叫到大街上見面,向她出示偽造的工作證和假手銬,說:「我是出來調查墮落女子的,跟我來。」然後,他把騙到家中的按摩女郎用鈍器殺害,在浴室內把屍體鋸成15~18塊。
柳永哲把切成細件的屍體打包後,通常會乘計程車到奉元寺後山掩埋。他的作案手法比2003年更為老到、謹慎。為了清除受害人手腕上的手銬痕迹,他剁掉死者的手腕,並燒毀屍體;因擔心在裝屍體的黑塑料袋上留下指紋,他把屍體掩埋後回收塑料袋;他犯罪時從不使用同一部手機,而且使用自製的鎚子擊斃對方,以免留下線索;在自家浴室時,他會把水龍頭開到最大,以水流聲掩蓋肢解屍體的聲音。
此外,為了防止在DNA檢測中暴露自己的身份,他避免在受害女性身上留下生物證據,當他「不幸」和11名受害女性中的一名按摩女發生關係後,他將受害者的手指指紋全部用刀毀掉。
作案被捕
當柳永哲第三次撥通漢城冠岳區新林洞一家按摩院的電話時,他的犯罪生涯行將結束。如此小心的連環殺手,竟然在同一家按摩院找下手對象,這實在有些匪夷所思。已經失去2位按摩女郎的老闆,當然不會放過這次機會。在事先安排的見面地點——老姑山洞GRAND MART店後邊的衚衕——柳永哲等來的是漢城地方警察廳機動調查組的警員。
此後發生的事情十分富有戲劇性,柳永哲先是自曝連環殺手的身份,然後又以裝病輕易逃走。12小時後,一心只想去仁川了此殘生的柳永哲,在準備前往永登浦車站時被捕。2004年7月16日上午,離他出獄整整309天,生活的大門在柳永哲面前緩緩關上。
殺人動機
1、家族的癲癇病史使柳永哲認為自己人生沒有任何意義,失去了追求的動力。對於死亡的恐懼使他認為要及時行樂;
2、由於盜竊、搶劫以及強姦而多次入獄,長期與社會脫節而使柳永哲出現了「典型的反社會人格障礙者的特點」;
3、由於柳永哲上述的特點,產生了扭曲的性格及價值觀,他在獄中得知「鄭斗英(音譯)連環殺人事件」後產生了個人崇拜,並且決心要超越前輩;
4、自小出身於貧苦家庭使柳永哲嚮往富人的生活,但是由於自身健康的原因以及經濟方面的原因受到挫折而仇恨富人。服刑期間妻子要求離婚給他震動很大,柳永哲認為自己一貧如洗是主要原因,這使得他更加仇恨富人,於是將獵殺目標鎖定為富人階層;
5、柳永哲向女友求婚,女友以其有癲癇病史而斷然拒絕。這使得他的自尊心受到傷害。他兩次被女性拋棄而痛恨女性。由於他的女友和前妻均為女按摩師,柳永哲將獵殺的目標又鎖定為女按摩師。
(3)日本史上最離奇連環殺人案—角田美代子殺人案(引自百度百科角田美代子_百度百科)
A案情簡介:2012年11月,日本警方宣布逮捕了日本「史上最離奇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角田美代子並陸續逮捕其餘7名涉案人員,其中包括嫌疑人的親戚及事實婚姻的丈夫及兒子等。被事件人物關係和案件之離奇弄得摸不著頭腦的網民紛紛稱,這不正是橫溝正史等日本推理小說筆下的故事情節嗎?只是這個事件的的確確的發生了,並牽連數個家庭,日本警方和媒體至今沒有徹底弄明白,一個女子怎麼沒動手,卻讓上十人死亡或失蹤。
B案件詳情:2011年11月,日本兵庫縣警方在兵庫縣尼崎市一個出租倉庫內發現了一個被水泥注滿的鐵桶,隨後警方發現一名女性屍體被用水泥澆築在鐵桶中。經司法解剖後,警方確認死者身份,為2011年9月失蹤的66歲當地婦女,大江和子。
2012年10月初的時候,警方接到報案稱,在尼崎市一處民居發現3具已經高度腐爛的屍體。
一名被害者是老年女性,身高約150CM,年齡大約在70歲左右,被埋藏時臉部朝下,身上一絲不掛,沒有明顯外傷;第二名受害者系年輕女子,屍體腐爛嚴重;第三名受害者性別年齡不辨,花白頭髮,死亡時間大約在1年前。
警方抽絲剝繭,發現所有線索的矛頭都指向一名名叫角田美代子的六旬婦人。據兵庫縣警方公布的消息顯示,與角田美代子關係密切的人中已有7人不知所蹤。其中3男4女。年齡最小的29歲,最老的是87歲。
回到鐵桶案上,隨著警方調查的深入,他們發現,大江和子竟然是被自己的兩個女兒毆打致死。而唆使她們殺死自己母親的人正是美代子。隨後,警方逮捕了大江和子的兩個女兒和大江和子的女婿42歲的川村博之。
川村博之在被捕後講述了與角田美代子相識的經過:2009年4月,角田美代子推著的嬰兒車在電車上被門夾住,在電車公司工作的川村為她解決問題因此而相識。而他在與美代子的交往中,與其構築起奇妙的「信賴關係」。川村不僅在美代子的勸說下毅然辭去了「鐵飯碗」,還把自己大約1000萬日元「退職金」交給了她。在角田美代子唆使下,川村與大江和子的女兒離婚了,居然把美代子帶進大江和子家裡。
據大江和子的女兒供稱,2011年9月,角田美代子命令川村博之及其兩個女兒監禁大江和子,並多次對大江和子施暴,導致其死亡。據調查,家族人員睡覺吃飯甚至上廁所都需要美代子的許可。
民宅殺人案中,自2003年以來房子的主人都一直行蹤不明,直至3個月前,其房屋所有人才去報警尋人。角田美代子的熟人向搜查人員透露「在那家中埋了至少3個人,2女1男,2個女的是在2008年到2009年間埋的」。
據房主介紹,在房中原來住著一位老婦。自從丈夫去世之後,老婦人和長子一直在這裡相依為命。但老婦人10年前突然失蹤,兒子也下落不明。
老婦失蹤後,房子的所有權人告訴警方,過去一直是老婦的次子來付租金,這幾年換成一名自稱是老婦人孫女的女性來支付。經查,這名女性確實是老婦人的孫女,名字叫角田瑠衣,現年27歲。而她的婆婆正是角田美代子。
警方通過調查發現,與美代子沒有血緣關係的妹妹角田三枝子和角田瑠衣在2012年8月以來,從老婦人及其叔父的賬戶中擅自盜領了養老年金和存款,總金額大約400萬日元。這些盜領的錢都成了角田一家的生活費。
此外,還有多起失蹤案件和死亡案件也與這個不放過身邊任何一個家庭的女人有關係。三枝子的丈夫在一次家庭集體出遊時,失足從山上摔下死亡,家人獲得了一筆保險金。他的一個遠房親戚也是因為被家人虐待而致死;與她哥哥交往的一名女性被發現死在家中。
據日本媒體報道,角田美代子的私生活奢靡,而且性格乖張。而據鄰居形容美代子的生活就是白天玩賭博遊戲,晚上就去泡酒吧。鄰居常常能看到她帶領十多名男子在街上閑逛,出入坐豪車。鄰里們都以為她是大姐大。有媒體曝光角田美代子用來禁錮被害人的高級公寓,指其雖然體積小巧,卻別有洞天。裝修和陳設十分奢華。
人們都在揣測角田美代子到底用了什麼方式讓受害人家庭都對她言聽計從。而這個讓至親反目的女人所用的招式依舊是個謎團。
據死者女兒供述,如果她們不按照角田美代子的話去做,她們就會被角田美代子僱用的打手毆打,而且她還有一名被稱為「左右手」的沒有血緣關係的侄子。而角田的目的就是要錢。
也有日本媒體為了追尋「女王蜂」的犯案手法並能成功地給身邊的人洗腦的緣由。那要追溯到她的少年時期,老家的鄰居說「她的父親是十分厲害的包工頭」,上個世紀60年代左右,許多來自全國的體力勞動者到尼崎打工,包工頭讓這些人住在自己家裡,從他們的勞動血汗錢里抽取40%,有時又提供一些酒水,用「鞭子和糖」的方式,訓練打工者們「順從聽話」。日本雜誌《女性自身》推測,正是這幼年時期的影響,嫌疑人角田美代子學會了「操控人心」,她周圍的人「害怕她,卻不敢逃走」。
隨後日本警方宣稱以傷害致死罪、殺人棄屍等罪名抓獲了64歲的角田美代子。但是由於美代子並沒有親手殺人,能否最後定罪,也成為一個疑問。嫌疑人因某個事件,或者利用親緣關係,接觸被害者家族。
掌握被害者的弱點,以近10人的集團強行入住對方家中,在事實上佔領對方家宅。
對被害者家庭施加暴力,並且儘可能讓對方家庭內部成員對其他成員實施暴力,使對方家庭信賴關係徹底崩潰,由此達成完全控制對方家庭、獲取錢財的目的。
嫌疑犯的最終目的是被害者家庭的財產。在完成對對方家庭的支配後,肆意奪取其財產。謀害其成員後,獲得其保險金等。
2012年12月12日,午前兵庫縣警本部發布角田美代子自殺新聞。
(4)日本津山三十人屠殺事件(引自百度百科津山事件_百度百科)
A案情簡介:1938年5月21日凌晨,於日本的岡山縣苫田郡西加茂村大字行重的貝尾及坂本兩個部落的大量殺人事件。本事件中含自殺的犯人共有31人死亡,另有3人輕重傷。
這件屠殺事件一般稱為津山事件,這是為了稱呼上的方便,便以附近高知名度的中心都市之名冠上,正確來說,該事件應該是發生於津山市外的西加茂村。但是因為後來市町村合併的緣故,現在又劃歸津山市內。另外也有以人以犯人的名字稱為都井睦雄事件,犯人犯行時僅21歲。
B案件詳情:發生事件的貝尾部落,是周邊部落中最接近山邊的部份,從津山市驅車前往的話,要穿過行重地區到達西北邊的坂元部落。接下來再往深處前進,途中會看到一個上面書寫著貝尾的藍色小看板,這邊就是發生案件的現場。
犯人都井睦雄於1917年出生於岡山縣苫田郡加茂町大字倉見,父母很早就死於肺結核,於是都井和姊姊都由祖母撫養長大。6歲時他們一家遷回祖母的故鄉貝尾部落。
都井家因為有著一定程度的資產,配合下田工作因此生活過得較為寬裕。都井的祖母因為本人的身體不好,因此屢次要求都井要在家裡面,因此都井進入尋常小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時間比別人晚一年,進入學校後亦屢次因故缺席,不過都井本身的成績還算不錯,因此級任老師希望他進入當時舊制的中學就讀,但是因為祖母反對,因此沒有繼續念下去。
都井從尋常小學校畢業之後,不久即得到肋膜炎因此被醫生禁止下田,所以每天閑散的度日。肋膜病狀不久旋即改善,因此都井進入補習學校就讀;但是從姊姊結婚之後開始,他漸漸對於學業失去興趣,每天關在家裡面也不和同儕來往。此時他重寫了適合給兒童看的小說,念給附近的孩子聽,因而受到孩子們的歡迎。另外,都井和附近的女性們關係,如同當時這地區的「風俗」,有著不少私通的情形發生。
但是,都井在發生事件的前年接受徵兵檢查的時候,因為結核的理由,被判定為體位丙種合格;當時女性有非常崇尚甲種體位男子的風潮,從這時開始,之前和都井私通的女性們,都以都井的體位丙等,還有結核病等理由,拒絕和他繼續維持關係。
同年,都井取得狩獵執照,在津山購買了二連發獵槍,翌年1938年在神戶售出,並且購買對猛獸用的12口徑5連發的勃朗寧獵槍。每天入山練習射擊,晚上拿著獵槍在村子裡面徘徊,讓附近的鄰居感到不安。關於購買槍的動機有許多說法,有種說法是:最初購買獵槍是因為不想去求愛之際被拒絕,而不是要襲擊村人;另外有種說法是:獵槍是因為都井沒有被徵召,而曾被村人迫害,買獵槍用來防身用等看法。某天,都井為了治療祖母的病,因此把葯放到味噌湯時被祖母目擊,因此以「要被孫子毒殺」的理由鬧到警察那邊,後來警察搜索房子的時候將獵槍、日本刀、短刀還有匕首等,狩獵執照也被吊銷。
這件事情之後,失去全部兇器的都井,經由友人的管道從刀劍收藏家那邊,接收日本刀等方法再次收集武器。接著選擇在1938年5月21日深夜犯案,這天是曾和都井發生過親密關係,後來離開他後來前往其他村莊嫁作人婦的兩名女性回鄉省親的日子。都井原本對這兩名女性就有強烈的敵意和殺意,都井之前可能是調查過,也可能是不巧聽聞兩人返鄉的日子,於是就決定在那天犯案。
從發生事情的前幾天起,都井就開始寫長篇的遺書給姊姊。另外騎著腳踏車計算居民們逃到隔壁村鎮的加茂町派出所求援所要的時間。
1938年5月20日下午4點左右,都井以騎著自行車對觀察要作案的住宅來回仔細地「預習」著。下午5點左右,電線突然被切斷,貝尾部落附近全面停電,村民對於停電並不疑有他,因此並沒有去通報相關單位,實際上這是都井為了犯案做的準備。
1938年5月21日上午1點40分左右,都井開始行動。都井穿著立領學生制服打著綁腿,穿著稱為「地下足袋」的二指膠鞋。頭上用頭巾捲起來兩邊各綁著一個小型手電筒,用繩子將自行車用的車燈從頭上垂吊到胸前,腰上綁著一把日本刀和兩把匕首,手持改造的九連發勃朗寧獵槍,口袋裡面塞滿100發子彈,身上還側背著裝滿100發子彈的布包,展開一個半小時的屠殺。
最初都井將自家中熟睡的祖母的頭用斧頭砍下,接下來的一個小時之間,附近的居民們一個個被改造獵槍和日本刀給殺害,根據倖存者的證言,都井作案的時候相當冷靜,對於原本就懷有恨意又向他求饒的老婦人,以獵槍射殺讓她身負重傷;而對沒有說他壞話的老人,則只是凝視著他並且放過他一馬。
這次事件的被害者,共有死者30人輕重傷3人,其中五名死者未滿16歲。都井一共侵入11間民宅,其中三家被滅門,四家有一人倖存。其他被侵入民宅的倖存者,除了2人原本不在之外,其他的都是聽到槍聲和怒罵聲後立刻逃亡和躲藏而得救。
約一個半小時的屠殺後,都井為了遺書的事情,而來到隔壁樽井部落借紙和筆,那戶人家被都井的模樣給嚇得不知如何反應。都井看到這家人的小孩曾經聽他說過故事,因此和這孩子說話,並且從那邊拿到了鉛筆和紙。之後登上約3.5公里外的仙之城山山頂,寫下追加的遺書之後以獵槍自殺。
都井的遺體最後在隔天早上的搜山行動中被發現,估計死亡時間是早上五點,遺體旁有追加的遺書之外,在都井自宅中也找到兩份遺書。
都井在遺書中表示,決定該日犯案的理由是:曾經和都井有過關係,但還是嫁去別家的女性回來省親的緣故。但是當都井踏入該女性的老家的時候,該女性因為逃出而得救,但是收容那女性的那家的家人,卻因此慘遭屠殺。此外還有要殺的人已經搬走、因為其他人的妨礙而無法殺到目標等情形,都井在遺書中對此都有所反省。
津山事件是前所未聞的慘劇,因此在廣播和報紙等大眾媒體的播報下轟動整個社會,部分資料記述當時因為正值中日戰爭,因此有報道管制的情形,但是實際上並未如此。
這件事情對於貝尾部落引響頗大,如同前述有一家遭滅門、或是失去大多數的親人的情況,部落中大多以務農為業因此生活變得更加困苦。另外都井的親戚一家因為沒有受到傷害,因此被懷疑之前就知道都井的計劃,幾乎受到被村人絕交的待遇。
當時的知識份子間對於警察的取締不嚴有強烈的批判,其中也有指出這事件和1913年德國發生的「華格納槍擊案」類似,想要將都井成為醫學上的研究對象,因此也有對於都井自殺感到相當惋惜的說法。
事件之後,由於都井在警察調查之前就已經死亡,另外被害者數量相當多的緣故,倖存下來的人幾乎又都是某位受害者的親戚,因此大多將全部的過錯全部推給都井。此外因為都井死亡而傳言和都井有染的女性,都受到當事人否定又死無對證,因此這件事件中,有許多無法證實的部份。另外該事情發生已將近70年,但犯案現場仍被當地視為禁地,例如在1975年發行的加茂町史中,對於這事件只用「發生都井睦雄事件」一句話帶過。
(5)日本福岡惡魔夫婦連環殺人案(引自日本通-日本新聞-日本福岡惡魔夫婦連環殺人埋屍院中)
A案情簡介:日本福岡縣揭發震驚全國的連環謀殺案,一對恐怖僱主夫婦涉嫌十年間虐殺至少2名男員工,埋屍家中後園。他們多年來瞞天過海,甚至誣衊死者挾帶私逃,勒索其家人,至上月突然自首,才令案情曝光。警方在夫婦住宅後院發現死者骸骨,同時懷疑他們殺害自己的親人,恐怕前後共有6人已遭毒手
B案件詳情:據日媒報道,日本福岡縣筑後市一對經營二手舊貨店的夫婦涉嫌殺害多名店員被警方逮捕。據悉,犯罪嫌疑人中尾伸也(47歲)與其妻知佐(45歲)於2004年對店員日高崇施暴並將其殺害,之後將屍體埋在老家的庭院中。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院中的屍體不止死者日高一人,還有其他人的屍骨碎片。同時,嫌疑犯夫婦的住所周圍有數名人員下落不明,而嫌疑犯丈夫中尾也承認有些人的失蹤與他們有關。中尾供述他們夫婦殺害了兩名員工,並把屍體埋在老家的庭院中,後來又把屍骨挖出扔進附近的河裡。
據警方的最新消息,另一名被害人的身份已經核實,死者是犯罪嫌疑人知佐的妹夫——冷水一也(當時34歲)。同時死者冷水一也的妻子冷水榮江(36歲)也被警方以嫌疑參與殺害冷水一也逮捕。福岡警方稱,犯罪嫌疑人榮江涉嫌在夥同中尾夫婦殺害丈夫之後,一個人離家出走。此外,死者冷水的兒子(12歲)在其父親死後也行蹤不明,警方懷疑該孩童也已經慘遭殺害。
警方表示其餘屍骨的身份還在核實中,警方正在進行更深入慎重的調查,以求早日弄清真相。
(5)佐川一成殺人食屍案
A案情簡介:佐川一政(さがわ いっせい、1949年6月11日-),日本人,食人魔,罪犯。1981年在巴黎大學攻讀英國文學專業時,他被荷蘭籍女同學裡尼·哈特維爾特(Renee Hartevelt)所吸引。同年6月14日他邀請哈特維爾特到住所共進晚餐,一同討論文學。在那裡,他以小口徑的獵槍在露尼的後腦開槍,將她殺害進行奸屍,並且割下大腿及臂部進食,在以後的兩天里,佐川一政一直在享用著她的屍體。吃了兩天後,將剩餘的屍體以兩個大皮箱裝載丟到公園。在他所著的食人小說《彌霧》(In
the Fog)里形容當時的情景:「它無色無味,進入我的嘴裡像化掉的河豚肉一般。」「我終於吃到了美麗的白種女人的肉,沒有比它更好吃的東西了B案件詳情:
佐川在索本大學主修前衛藝術時受荷蘭籍女同學Renée Hartevelt所吸引。1981年6月11日,他以一同討論文學為借口,邀請Hartevelt到住處共進晚餐。在那裡,他以小口徑的獵槍在Hartevelt的後腦開槍,然後開始他食用對方的計劃。據信Hartevelt會成為佐川的獵物,是因為佐川認為她比他更加健康美麗。在訪談之中,佐川將自己描述成一個「軟弱、醜陋且矮小的男人」,宣稱他想要「吸取她的能量」。[2]
他說自己在開槍以後就暈倒了。稍後醒來時,他意識到自己必須滿足吃掉她的慾望。他從臀部開始下手。他在訪談中指出自己當時對人類脂肪「是玉米色的」感到驚奇。在接下來兩天之中,佐川吃掉了被害者遺體的許多部分。他將她的肉描述為「柔軟無臭」,有如鮪魚的口感。兩天之後他把肢解的遺體裝進大皮箱中丟到公園,但在棄屍過程中被目擊,因而在五天之後受法國警方逮捕。不過法國心理學家認定他在精神錯亂辯護,最終法國警方決定不對其進行起訴。[3]
後續事件
佐川一政首先被收容在Heinrich Collis精神病院。1984年,他的父親佐川明(さがわあきら,Akira Sagawa)將他引渡回日本,進入東京都立松澤醫院。當時醫院的診斷結果認為佐川一政沒有其聲稱的吃人的嗜好。日本警方也採取了逮捕並予以起訴以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方針,但是法國警方以不能遞交對放棄起訴者的相關材料為由,拒絕將搜查資料遞交日本警方。在東京都立松澤醫院不到15個月他即獲釋,從此之後就以自由人的身份生活。
4.
歐美等地區(下面的案子都很出名,我就直接整理案情簡介orz 其實就是我懶···大部分都被收錄到了《我殺故我在——連環殺手之世紀追蹤》,大家可以搜一發看看。)引自-時光網-世界著名連環殺人狂綜合盤點(有圖有真相)
(1)如霧般消失的元祖連環殺手——Jack The Ripper (英國)
姓名不詳,外號「開膛手傑克」,英國倫敦東部白教堂區 。就時間而言,「開膛手傑克」並不是史上第一個連環殺手,在他出現之前已經有連續殺人犯存在過,但他肯定是將「連環殺手」四個字發揚光大的人。
他殘忍的虐殺方法令當時的倫敦陷入一片恐慌之中,人人都懼怕他的名號。其實他的犯案時期並不長,只有短短的3個月,但他所帶來的震撼卻一直影響後世的人,除了因為他殺了5名女性,手法一次比一次殘忍外(「開膛手」並非只是虛銜,第4名死者就是被剖開身體,發現時腸臟都掛在肩膊上,最後一名更是面目全非,面孔被剁得再無法辨認,身體器官有些不見了,有些則四散在案發現場),更重要是他曾多次親筆寫信到警署公然挑戰警方,甚至送上死者的耳朵、腎臟和兇刀,警方卻一直捉不到他,可見他的膽量不輕。為他再添傳奇性的是他在第5宗案件後,忽然像人間蒸發般消失,從此再沒出現,只留下一個到現在也未解開的問題——他究竟是誰?
(2)嗜好殺人的史上第一殺人王——Henry Lee Lucas (美國)
要數殺人殺得最多的連環殺手,非 Hernry Lee Lucas 莫屬,最少也有150人之多,他更自稱殺了360至600人,因為他在被捕前亦經常外游,在歐洲也殺了人,實際的數目並沒有記下來,但他的主要捕獵區域還是在家鄉美國。這位傳奇的連環殺手殺人的原因,可追朔到他的童年。他自小就被母親虐打,其中一次更嚴重得令他腦部受創。結果到了他23歲的時候,他就把母親強暴並刺死以報復,被法庭判入精神病院40年,之後獲假釋外出卻死性不改。
直至1982年的10月,德州警方因為找到一個屬於一名寡婦的空手袋而展開調查,並曾經調查他,但並沒有找到證據證明他是兇手,倒是以他藏有危險武器拘捕他,豈料他到了警署後竟不耐煩地把自己 20 多年的殺人經歷一一說出來,包括他有另一名同黨 Ottis Toole(他的雙性戀情人,據說是他把這位情人部分屍體吃掉)。後來死者數目不斷增加,警方曾經認為部分只是他的幻想,但他卻能明確指出某些藏屍地點和屍體的狀況,令人不得不相信他。曾經警告過精神病院的心理評估人員不要放他和他會繼續殺人的。
Henry Lee Lucas,也許最令世人震驚的是他在法庭對自己行為的辯解。「我喜歡殺人就好象其它人喜歡散步罷了,只是嗜好不同。如果我需要獵物,我只需到街上去隨便找一個。
(3)勃起障礙的「羅斯托屠夫」——Andrei Chikatilo (俄羅斯)
Andrei Chikatilo 曾經是一名受人尊敬的老師,在家人眼中更是一個慈祥和藹的祖父,在鄰居眼中則是一個快樂的已婚男人,他是那一種在「可能是連環殺手」的嫌疑名單中排名最低的人,偏偏他正是俄羅斯一連串虐殺和食人案件的元兇。根據他的妻子 Fayina 後來所講,導致他丈夫連環殺人的原因,應該是因為他無法正常地勃起與女性歡愛,他只有在對方死了之後,才能進行性行為。
他最喜歡在巴士站或火車站流連,遇上適合的獵物便跟蹤,偶然也在街上找。對象以離家出走的小孩子和妓女居多,性別和年齡對他而言也不重要,例如他第一位殺害的就是一個只有9歲的女孩,也殺過20多歲的男性。另外他殺人時有一個特點,就是他會把被害者的眼睛除去,因為他害怕死者眼中那份欠缺生命的空洞。他也喜歡把獵物帶到森林裡去,有時甚至先和他們行幾里路才下手。但比起他令人齒冷的殺人行為,他的被捕過程卻相對平淡得很,只是警行憑不斷努力進行偵查,證明他是真兇並拘捕他。
(4)D.I.Y. 明星連環殺手——Edward Gein (美國)
連環殺手的經歷曲折離奇,確是非常適合作為電影的題材,因此亦經常被搬上大銀幕,但多數只是B 級恐怖電影,能同時成為兩部好萊塢一級大作參考對象的連環殺手,就只有 Edward Gein 一人。他的生平跟希區柯克在《觸目驚心》內對主角諾曼貝茨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 Henry 和媽媽 Augusta 住在 Plainfield,威斯康辛州郊外一個非常偏僻的獨立平房。他和哥哥在成長過程中幾乎都留在這棟建築物內,沒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異性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佔有慾強、憎恨女性的母親所佔據,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在他的兄長和母親相繼去世後,他開始顯露出潛在扭曲的性格。
他先是把母親的屍體保留在家中,好象她從未死去。接著為了滿足對女性的慾望而去掘墓起屍,最初只是觀看她們或觸摸她們,但後來變本加厲,把屍體剝皮並縫製成人偶。但他第一次親手把活人殺死,卻要等到1954年的12月8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 Mary Hogan 殺死並剝皮。他的惡行要直至3年後才被發現,在警方找尋工具店店主Bernice Worden 的時候,Bernice的兒子想起他在案發前曾經來買防雪劑而起疑,結果在他的家中發現了大量噁心的「人類手工製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燈罩、由人頭骨所造的湯碗、頭骨床頭布置和由乳頭造的皮帶等,死者面部的皮膚連頭髮則成為了面具。雖然聽起來如此令人髮指,但他也有值得可憐的地方,因為與世隔絕令他根本連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也毫不知情。據說後來他從精神病院重投社會後行為變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內成為一位慈祥的老者!
(5)「棋盤殺手」——亞歷山大·皮丘什金(俄羅斯)
皮丘什金的慣用作案手法是以飲酒為誘惑吸引無家可歸者到莫斯科南部一處公園內,等到後者喝醉後將其殺死。僅2001年,皮丘什金就殺死了11人,其中6人死於同一個月。2005年開始,皮丘什金的謀殺手段愈發殘忍,涉嫌用榔頭多次猛擊受害者頭部,部分案例中甚至用酒瓶插入死者顱骨中。在被捕後,皮丘什金曾經對媒體說:「第一次殺人時,感覺就像初戀,我永遠也忘不了這種感覺。」2007年10月俄羅斯首都莫斯科一個法庭判處連環殺人狂亞歷山大·皮丘什金終身監禁。皮丘什金每殺一人就將一枚硬幣放在國際象棋棋盤格子上,以此作為計數手段,因此被俄媒體稱為「棋盤殺手」。
(6)優等生殺人王子——Ted Bundy (美國)
每個人應該曾經遇上過一個這樣的人物——他品學兼優,樣貌英俊,從來不擔心沒有約會對象,就讀著名大學以優秀的成績畢業,工作高薪厚職且社會地位崇高。Ted Bundy 就是這樣的一個模範生,但在他心底的深處,卻住了一頭惡魔。他最喜歡潛入校園殺掉女學生,又或者以他的魅力邀請女學生出外遊玩,再加以殺害。
最喜歡以「Hi!I am Ted!」向獵物自我介紹的他,自1974年1 月31 日第一宗案件發生之後,一直沒有被警方懷疑,直至 1975 年的夏天他因為違反交通規則而被拘捕,整個真相便開始浮出水面。先是一個險遭他殺害的倖存者 Carol Da Ronch 出庭指證他,被判綁架罪成立的他,之後原本要出席科羅拉多州另一項謀殺指控,卻忽然逃走,之後一直以不同的身份和樣貌四處逃避追捕。在1977 年2 月15 日他終於落網,並憑著一名被害者身上的牙印定了他的罪,在電椅上終結其罪惡的一生。
(7)肥胖的雙性戀殺人小丑——John Wayne Gacy (美國)
出生於芝加哥的他,以優異的成績於商學院畢業,之後結了婚並成為了一名出色的銷售員。他非常受所居住社區的鄰居所喜愛,特別是小孩子,因為他會扮演名叫「Pogo」的小丑去娛樂他們。但是他年青時也曾因為性騷擾男同事和意圖猥褻男孩而留下案底,只是他之後一直表現得循規蹈矩,掩飾了他潛在的獸性,令人一時未能察覺得到。
直至1978 年12 月11 日,一名叫 Robert Piest 的男孩在出外工作面試後一去不返,他當天所約見的建築營造商正是 John Wayne Gacy。警方開始針對他來調查,但他對事件一概否認,最終警方決定搜查這位好好先生的大宅。結果他們並沒有找到 Robert Piest,卻在一道隱藏門下的地庫找到 7 具腐爛了的屍體,那一刻他們才驚覺找到了美國其中一名冷血連環殺手,之後在屋內和後花園再掘起28 具屍體,包括 Robert Piest 在內的其餘5 名被害者,則因為家中再沒空位而被拋入河中棄屍。
身型肥胖的他,在以瘦為主的連環殺手界是較為罕見的。至於殺人的原因,他自稱是出於對同性戀的憎恨,但其實被害者中大部分也是異性戀者。對於這種指控,他並不認同。「當我強暴了他們,一切便已足夠。他們要為進行過同性戀的性行為而死!」
(8)同性戀食人王——Jeffery Dahmer (美國)
Jeffery Dahmer 可能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髮指的連環殺手。他的外表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男孩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見他,你也不會特別注意他,但他卻做出如惡魔般的罪行。本身是同性戀者的他,堪稱是《沉默的羔羊》里食人博士 Hannibal the Cannibal 的真人版本。他會把他有興趣的獵物綁架,然後殺害、強暴,最終吃掉。
和 Andrei Chikatilo 一樣,他只有透過奸屍才能獲得性滿足和高潮。在食方面,他也非常講究,只會選擇想吃的部位貯放於雪櫃,其餘的全放到他於廚房特製的硫酸池處理掉。在10多件案件當中,他曾經試過先後殺害兩兄弟,最恐怖的一次試過把被害者的頭蓋骨鑿開,並灌入水銀。
他最終被捕是一場意外,在1991年7月的晚上,兩名警探 Patrolmen Routh 和 Rolf Mueller 在巡邏時遇上一名黑人青年 Tracy Edwards,他告訴警察他附近的一名鄰居揚言要剖開他的心並吃掉。三人一起來到調查事件真偽,起初找錯了另一人,但最終也來到 Jeffery Dahmer 的家,並發現大量人頭和殘肢,雪櫃里更有切好的人肉和一個人頭!他最終被判有罪並要坐牢 1070 年,在獄中也如電影中的漢尼拔博士一樣被單獨、高度監視下隔離。但他還是死在獄中,因為另一名在獄中的囚犯聲稱受上天感召,要殺死他替天行道,他的一生就此完結。
(9)變態殺人狂家族領袖——Charles Manson (美國)
在「披頭士」(Beatles) 熱潮崛起的60年代,Charles Manson 和當時很多的青少年一樣,極度迷戀披頭士的音樂,但是在吉他以外,他亦迷上了另外一樣非常流行的東西——毒品。他本身是一名妓女的兒子,在美國非法出生,年少時已經犯案累累,檔案被標明「危險」和「永不可信任」。在保釋外出期間,他曾兩度結婚,如一個正常的普通人般組織家庭,但兩次婚姻也以失敗告終。不過兇殘的殺人組織 Manson Family 並不是真的指一家人,而是一群仰慕他的追隨者(多數為年青富有的中產女性)所組成的殺人集團。到了 1969 年,這個組織已經有 25 個主要會員和 60 個一般成員。
有一天,身為首領的他宣布進行終極計劃「Helter Skelter」(披頭士其中一張大碟名),發動末日的種族和階級戰爭,並揚言只有他的信徒才可以存活下來。首個受害者是著名導演羅曼波蘭斯基 (Roman Polanski) 的大宅,除了波蘭斯基外出拍片避過一劫之外,包括他有身孕的妻子 Sharon Tate 在內的 5 人都被虐殺,接著則是一間超級市場的主人LaBianca 夫婦。但這場戰爭在這裡就停住了,原因是其中一名中堅分子 Susan Atkins 因另一樁兇殺案被拘捕後,不知為何滔滔不絕的把所有罪行招供,惡名昭彰的 Manson Family 就此瓦解。
(10)惡魔的首席門徒——Richard Ramirez (美國)
在 1984 年至 1985 年的一年裡,洛杉磯和三藩市都被一片恐怖的氣氛所籠罩,一切也是因為一名神秘的連環殺手所致。他喜歡偷偷在晚上潛入別人的家中,然後把成年的男性射殺或扼死,再把女性和小孩暴力強暴、殺害再肢解,在完事後則留下他的標誌——一個倒轉的五角星,在牆上、在鏡子上,甚至在死者身上。由於他跟其它連環殺手不同,既無特定的殺手方式(射殺、用棒打死、割喉、赤手空拳打死和扼死等都試過),亦非針對某一特別類型的人(被害者年齡由幾歲到70 歲,各行各業都有),毫無規律可循,警方對這名無差別殺人犯束手無策,有些市民更相信他有惡魔的超能力。
整件案子的轉折點在於警方找到一輛相信是這個殺手用來載獵物到郊外的車子(他也喜歡把小孩帶到郊外再獵殺),並在車上找到屬於一名少年慣犯——Richard Ramirez 的指紋。雖然警方立即把他的照片發放給傳媒,但這名囂張兇殘、目空一切的殺人狂,直到 1985 年 8 月才被捕,當時他正在洛杉磯的郊外,試圖把一個女人拉出車外,卻被她的丈夫反擊阻止,接著更遭圍觀的人認出他就是那殺人魔,慘被痛毆一頓才交到警方手上。他到了被判死刑那一刻還維持一貫的自大跋扈,「死刑?好可怕呢!想嚇死我嗎?人終歸一死。各位迪士尼樂園再見!」(11)冷血高速公路殺手——Gerald Stano (美國)
Gerald Stano是一個冷血精神病患者。8年間在佛羅里達的高速路上共殺死41名年輕婦女,但只有22名的屍體被找到。直到一名身上帶有30個傷口的受害者逃脫報警,他才被警方抓住。1998年,他在佛羅里達州監獄接受了死刑。
(12)約克郡屠夫——Peter Sutcliffe (英國)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輪迴的話,那麼Peter Sutcliffe 的前世肯定是「開膛手傑克」。事實上他們有許多相似的地方:他們都憎恨妓女,因此只針對她們進行瘋狂攻擊。他們的殺人方式都非常殘忍,「開膛手傑克」喜歡割開獵物的身體,「約克郡屠夫」則更甚,他會先以鐵鎚猛敲獵物的頭部,再用鋒利的螺絲刀狂插被害者的胸部和腹部,之後再施以拳打腳踢。如果你想更具體感受他的殘暴,可以看看首名死者的驗屍報告:頭部兩處明顯由鐵鎚造成的凹痕、50 多處由螺絲刀造成的傷痕和無數被毆打腳踢的傷痕。
但是和「開膛手傑克」不同,他最終落了網。其實警方應該一早就可以推斷出是他,因為幾位曾遭殺害的人曾被奇蹟救回,並提供了證供,其次是有兩件很關鍵的事實:第一,他年少時曾因藏有大鐵鎚被捕;第二,警方在其中一名死者身上找到一張兇手喜歡在殺人後塞進屍體手中的5 元英鎊,這張編號 AW 51 121565 的英鎊並不是普通的英鎊,而是某間銀行特別只發行一次的限量版鈔票,經特定的公司發放給予員工,全英不多於6000 人擁有,他正是其中之一。可是經過5 次問話,他仍然享有他的自由——包括殺人的自由。被害者人數不斷增加,直至1980 年,警方在他掛上了假車牌的車上,找到螺絲刀和鎚子,才驚覺「約克郡屠夫」近在眼前,他才在警署經過長時間盤問下承認所有惡行
(13)「沉默的羔羊」真實版——希爾頓(美國)
希爾頓是個慣犯,他至少犯下了5起兇殺案件。這些案件都發生在美國東南部幾個州的國家公園的深山裡,作案手段非常殘忍,其中有4起案件的受害者被肢解。
據調查希爾頓跨州連環殺人案件的美國聯邦探員透露,希爾頓在策劃並執行這些殺人案件時,情緒非常冷靜,而且每兩起案件都會有一個間隔期,以分散警方的注意力。聯邦調查局一位已退休的案情研究專家指出,希爾頓的心理特徵和作案手段都和電影《沉默的羔羊》里的殺人魔水牛比爾有類似之處,因此他極有可能是個惡貫滿盈的「連環大殺手」。2008年1月希爾頓已經被捉拿歸案。
(14)「湖濱殺手」——Bill Suff (美國)
在1974年,Bill Suff及其妻子就曾因涉嫌毆打兩個月大的女兒致死而被捕。Bill Suff在1995年又因謀殺了12名妓女而遭到控訴,但警方認為他至少殺死了22人。他在被捕前,是一名政府職員。在獲判死刑後,他目前還在行刑名單上等待死刑執行。
(15)邪教吸血鬼—— Rod Ferrel (美國)
1998年2月12日,17歲的Rod Ferrell因涉嫌用撬棍謀殺其朋友的父母而被捕。他是一個青少年吸血鬼邪教的首領。此外,他還涉嫌幫助殺死自己的女朋友和另外兩名吸血鬼邪教成員。Rod Ferrell的父母在很小時候生下了他,隨即他和母親被父親拋棄。Rod在很小時候就參加了很多神秘宗教儀式和人畜活動。他夜間經常在墓地徘徊,讓其他人喝他的鮮血,並告訴別人他是一個名叫Vesago的500歲吸血鬼。1996年11月,Rod因其輪胎漏氣而遭到了警察盤問,隨後他和朋友密謀殺死其中一個朋友的父母,以獲得他們的汽車作為交通工具。隨後,Rod和朋友共同實施了計劃,並搶得汽車。在被捕後,Rod因四項罪名成立被判死刑,到現在為止,他還是佛羅里達坐電椅而死的最年輕死刑犯。
(16)綠河殺手——Gary Ridgway (美國)
備受矚目的美國「綠河」連環殺人案於2003年11月5日在西雅圖開庭,涉嫌殺害幾十名婦女的「綠河殺手」——加里里奇韋在法庭上供認,從1982年開始,他在20年內先後瘋狂殺害了48名婦女。這起美國「綠河」連環殺人案困擾美國警方20多年,也是美國歷史上迄今為止最大的連環兇殺案。
「我殺害了那麼多女性,連我自己都難以說清楚到底有多少受害人。」現年54歲的美國卡車噴漆工加里·里奇韋在5日當庭公布的自供狀上承認。「我希望儘可能多地殺死我認為是妓女的女性。」公訴人在美國西北部華盛頓州西雅圖市一家法庭上朗聲宣讀里奇韋的自供狀之際,一些受害者的家屬在旁聽席上靜靜地啜泣著。公訴人逐一陳述多年間48名女性受害的細節,而里奇韋則逐一承認是他所為,前後48次說出「我有罪」的詞句。
至於兇殺原因,里奇韋在自供狀上說,「我痛恨大多數妓女,與她們發生關係後不想付錢……我之所以把妓女選定為受害人,是因為她們容易被帶走,不會引起他人注意。我知道,沒有人會馬上(向警方)報告她們失蹤,而且可能永遠都不會報告她們失蹤……我可以隨心所欲儘可能多地殺死她們而不被抓到。」
他的作案對象多是妓女、吸毒者、年輕的離家出走者和流落街頭的其他婦女,在48位被害女性中,有18人不到18歲,12人在18歲到20歲之間。作案手法是先與受害者發生關係,然後將其勒死。大部分案件發生在1982年7月至1984 年2月間。西雅圖警方因發現第一批屍體的地方是城市南郊的綠河流域,因此將此案命名為"綠河連環殺人案"。
(17)BTK殺手——Dennis Rader (美國)
「BTK」是雷德為自己設計的名字,全稱是「Bend,Torture,Kill」,這個名字殘忍地暗示著其行兇的全過程,即「捆綁,折磨和殺害」。59歲的丹尼斯·雷德從1974年到1991年的17年間殘害了10條人命,在殺人之後甚至狂妄地向警方和媒體寄去詳細描寫殺人細節的噁心詩句和信件。
「BTK」連環殺手第一次出擊是在1974年,那是一個滅門的慘案。歐特洛夫婦和他們年僅11歲的女兒和9歲的兒子全部遇害。兩個孩子是被生生掐死的。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當年警察逮捕了有關疑犯後,漏網的「BTK」殺手居然給他們寫了一封信。信中殘忍地描述了死亡現場的詳細情況,而這些細節只有殺手本人才可能知道。「BTK」殺手把信藏在了維奇托圖書館的一本書中,然後從容地打電話給當地的媒體告訴他們如何找到信件。
為慶祝「初次殺人30周年紀念日」,「BTK」殺手還向警方和地方媒體投遞了一系列信件。除了歐特洛滅門案外,雷德還被指控分別在1974年、1977年、1985年、1986年和1991年殺害了共6名女子。
犯罪心理學家說:「像雷德這樣連環作案的兇徒並不稀奇,但雷德與其他連環殺手不同的是,他有著相當穩定的生活和社會關係。大多數連環殺手是流浪漢,單身,工作不穩定,也沒有相對穩定的人際關係。但雷德有著良好的社交圈,這是連環殺手中極其罕見的。
(18)同性戀連環殺手——Dennis Nelson (英國)
據資料顯示,1978年年底,33歲的尼爾森在酒吧邂逅一個年輕男子,然後邀請那位男子到他家——倫敦梅爾羅斯林蔭道195號。他們繼續喝酒,然後睡覺。尼爾森在黃昏時分起來,看著陌生男子的帥氣的臉龐,突然有種殺人的慾望,於是,他撿起扔在身邊的領帶。開始人生中的第一次犯罪,而這次殺人也激活了他體內的嗜血慾望。
他喜歡與屍體共浴,喜歡跟死人一起聽音樂共枕,迷戀貝克漢姆和C羅納爾多。對於男性的著迷,讓尼爾森視異性如蛇蠍。據經常會收到尼爾森信件的英國著名劇作家朱莉安·米切爾透露,尼爾森曾經給自己寫信說:「我討厭女人,尤其是那些漂亮的女明星。她們出賣自己的色相,去勾引那些優秀的男人,這令我作嘔。」這個同志殺手總共身負15條人命。
(19)毒蜘蛛——Aileen Carol Wuornos (美國)
艾琳·沃爾諾斯(Aileen Carol Wuornos),美國歷史上最駭人的女連環殺手,媒體稱她為守候在佛羅里達州公路邊等待獵物的「毒蜘蛛」,先後有七名色膽包天的男子鑽進她一手編織的毒網,肉慾之歡過後便是死亡陷阱。
作為一個州際妓女,艾琳的行情並不好,生活時常陷入窘境。1986年她在迪特那一間同性戀酒吧里碰到24歲的泰莉亞·莫爾後,兩人迅速「墮入情網」並開始同居生活。但激情易逝,艾琳的行情沒有起色,她們不得不緊衣縮食地到處漂蕩。於是艾琳又想要開始「嘗試一些新東西了」。
1989年至1990年間,艾琳在佛羅里達州州際高速公路出沒達13個月之久。她不是扮作受傷的駕車者,就是扮成在路邊拉客的妓女。一有獵物出現,她便會使盡柔媚手段,上對方的車並與對方歡好,然後便伺機將獵物射殺。沃爾諾斯的兇器是一支點22口徑手槍,所有受害者都是中年男子,身上錢財也被洗劫一空。這些人在高速公路遊盪大多也是為發泄肉慾。在這期間她共殺害了7名男子。
艾琳·沃爾諾斯對法庭說,自己是個「連環殺人犯」,如果法律不對她進行制裁的話,她有可能會「繼續殺人」,「生命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她請求法院撤掉指定給她的律師,並加快對其死刑的判決。因為她「不想再讓謊言充斥自己的生活,想讓事實大白於天下,然後乾乾淨淨地去見上帝」。
女影星查理茲塞隆憑藉在《女魔頭》中扮演艾琳·沃爾諾斯獲得奧斯卡影后。
(20)加拿大歷史頭號連環殺人犯——羅伯特威廉皮克通(加拿大)
50多歲的羅伯特·威廉·皮克通是加拿大溫哥華東區一個養豬場的主人,他性格古怪,寡言少語,開著一輛改裝車,車玻璃塗上了油漆,經常組織妓女在他的農場里演出或嬉戲。
2002年2月底,警方在皮克通的養豬場裡面挖出了兩具女屍,隨後以一級謀殺罪將皮克通逮捕。截止到2004年1月,警察在這個養豬場里已經發現了23具女屍。皮克通的養豬場成了名副其實的人間地獄,皮克通本人也成為加拿大歷史上殺人最多的連環殺手。他的屠殺對象大多是吸毒者和妓女,年齡在20歲到40歲之間。
(21)恐怖醫生——哈羅德·希普曼(英國)
1999年10月5日,曼徹斯特警方就犯罪證據最為確鑿的15樁殺人案對希普曼醫生提出了起訴。案件經過三個月的審理,最後於2000年1月31日,陪審團做出判決認為,15項殺人案成立,判處希普曼終身監禁。2002年7月19日,第一階段的調查報告正式公布,史密斯法官在這份長達2000頁的報告中指出,加上法院已經判決的15項殺人案中的病人,共有297位病人被希普曼殺害。報告列舉了大量警方調查和醫療理論的證據,同時也有受害者家屬的證詞。
希普曼殺害對象大多數為老年人,而且女性居多。其中年齡最大的93歲,最年輕的41歲。希普曼第一次殺害病人是在1975年3月,愛娃·萊昂斯夫人就在71歲生日的前一天被其所害。
其殺害方式都是利用血液化驗或靜脈注射,向病人體內注射超劑量的藥物,致使患者死亡。注射的藥品一般為海洛英、胰島素等,讓患者慢性死亡,而不留下任何殺人的痕迹。
由於希普曼在整個審理和調查的過程中,對所有的犯罪事實都予以否認,因此希普曼的殺人動機到今天也是一個不解之謎。
(22)變態「美女殺手」——克里斯托弗懷爾德(美國)
澳大利亞籍美國人克里斯多佛?懷爾德變態地迷戀美女,殺人的衝動總是難以遏制,被稱為「美女殺手」。慘遭他毒手的受害女子可以說是多不勝數,有十歲左右的小姑娘,也有三十來歲的美貌女士。因為他的殺人手段過於殘忍,美國FBI為了防止有人效仿,甚至不願意透露他太多作案細節。
克里斯多佛?伯納德?懷爾德出生於1945年3月13日,父母都是澳大利亞人,父親後來成為美國海軍軍官。除了身體差外,懷爾德的童年可以說是無憂無慮。
十七歲那年,懷爾德開始露出惡魔雛形。他因為在澳大利亞悉尼的海灘上與幾個朋友輪姦了一個女孩而被逮捕。懷爾德認了罪,因為需要接受心理諮詢和電休克治療而獲得一年緩刑,但是電休克療法卻讓他產生了非常變態的性幻想。治療專家注意到他對女人有著難以遏制的控制欲,渴望把女人都變成他尋歡作樂的奴隸。
二十三歲那年,懷爾德結婚了。但有誰受得了他邪惡的性幻想,八天後,妻子就離開了他。此後,懷爾德開始將他的想像中的強姦付諸行動,無數美女接連不斷喪於他手。他利用招聘攝影模特為理由誘騙受害者,並喜歡用膠水封受害者眼睛,並逼迫他們裸舞,電視劇《犯罪心理》中有一個殺人狂就以他為原型創造的。最終,懷爾德在逃竄的路上被圍捕時自殺身亡。
(23)「老婦殺手」——胡安娜·巴拉薩(墨西哥)
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連續發生了30多起老年婦女在家中被殺害的惡性案件。一時之間關於「老婦殺手」的傳聞在墨城家喻戶曉,有老年婦女的家庭無不膽戰心驚,而墨西哥城警方則把破獲這一連環殺人案列為了頭等重要的大事。警方終於在又一起兇殺案的現場附近抓獲了一名嫌疑犯,隨後的指紋鑒定證實至少有10起案件是此人所為。不過與人們此前的猜測不同,這個心狠手辣的兇手居然是一名48歲的中年婦女。
警方的調查結果還顯示,巴拉薩出生於墨西哥中部的伊達爾戈州,曾經是個自由搏擊高手,如今是個單身母親,獨自帶著兩個女孩和一個男孩,靠賣爆米花過活。其作案手法一般都是尋找獨自在家的老年婦女,自稱是護士或政府工作人員騙得受害者的信任,之後進入受害者家中用聽診器勒死她們。
對於其作案動機,墨西哥國立自治大學的犯罪心理學專家盧西奧·卡德納斯指出,巴拉薩的個人生活十分不幸,家境貧窮,少年時代就曾遭受過繼父的強姦,因此她敵視社會、痛恨包括自己母親在內的親人,存在嚴重的心理問題,殺害老年婦女是她用來報復社會的一種方式。
由於目前證實巴拉薩犯下的血案僅有十來件,離30多件的總數還相距甚遠,人們因此議論紛紛,莫非巴拉薩還只是「老婦殺手」中的一個?除她之外還另有別人?
專家分析認為,其他案件有可能是另一個連環殺手所為,也有可能是普通犯罪分子在進行入室盜竊或搶劫時遇到抵抗而模仿「老婦殺手」對受害者下了毒手。
(24)25年奪命48條——羅伯特·查爾斯·布朗(美國)
一名因殺害13歲女童而被判終生監禁的犯人羅伯特·查爾斯·布朗突然自曝,在長達25年的時間裡,他先後共殺害了48人,包括他自己的妻子和母親!據悉,布朗可能成為美國歷史上殺人最多的連環殺手之一,此前美國最大的連環殺人案案犯「綠河殺手」殺死的也是48人。
據布朗自己招供,他的殺人軌跡遍布加州、科羅拉多州、新墨西哥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俄克拉何馬州、得克薩斯州、阿肯色州以及華盛頓。他在全美國的謀殺行動從1970年就開始了,一直持續到1995年自己因謀殺13歲女孩希瑟·丘奇事件敗露被捕。」
布朗的父親羅納德在上世紀60年代是當地政府的一名官員,當年參與調查了20多歲的女子旺達哈德森遇害一案,沒想到查來查去兇手竟是自己的兒子。
(25)連環殺嬰者——扎比內·希爾辛茲(德國)
這名婦女名叫扎比內·希爾辛茲,現年40歲,是法蘭克福人。1988年,扎比內和丈夫奧利弗·希爾辛茲已經有3名孩子,丈夫不願她再繼續生子增加負擔。但她還是意外懷孕了。
扎比內稱,她生下這第1個「死亡嬰兒」時,是在家中上衛生間的時候。當時她只感覺到「一些壓力」,便已產下孩子。扎比內回憶說:「當我醒來時,發現自己躺在馬桶邊。但嬰兒已經被淹死在馬桶中,臉變成青色。」
從1988年至1998年間,扎比內多次懷孕,並總計生下2名男嬰和7名女嬰。但由於丈夫堅持不要孩子,她竟「如法炮製」,每當孩子生下後她就偷偷設法將孩子弄死,然後把他們的遺體用塑料袋包裹好,剛開始放在自家陽台,後來則埋藏在父母家的花盆、塑料桶和廢棄魚缸里。直到去年7月,一名鄰居幫助這名婦女的父母清理車庫時,被嬰兒骸骨絆了一下,才使這起駭人聽聞的慘案浮出水面。令人覺得蹊蹺的是,其丈夫奧利弗宣稱,他對此毫不知情!
扎比內面臨8項過失殺人指控。第一個嬰兒死亡的時間太久遠,已經超過了德國法律規定的訴訟有效期。檢察官曾要求指控扎比內故意殺人罪,但法庭以酗酒和家庭問題的背景為由,下令減輕為過失殺人指控。如果罪名成立,扎比內可能面臨最高15年監禁。
(26)閹割殺手——弗朗西索·達斯沙加斯(巴西)
巴西一名自行車技工在經過警方連續3天訊問後,終於交代了殺害4名男童的經過。此前幾天的訊問中,此人已經承認在從1991年過去10年里殺害並閹割了24名男孩。至此,困擾巴西警方十餘年的連環殺人案終於有望告破。
該案起訴人之一、馬拉尼昂州的馬爾西奧·塔德烏·馬克斯3月31日在電話中告訴美聯社說:「這些招供僅是調查的開始……我們將繼續調查,尋找確證。」
但馬克斯同時承認,達斯沙加斯的證詞非常可信,因為它們提供了大量內容豐富的細節,這些只可能出自親臨犯罪現場的人之口。此外,警方在達斯沙加斯住所地面下發現兩具屍體的事實,也證明了達斯沙加斯證詞的可靠性。
另外,警方還提及了一處不可忽視的巧合。達斯沙加斯上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之間,曾在鄰近的帕拉州居住過一段時間,而恰巧當地就在那段時間內發生了類似的殺人閹割案。
(27)華盛頓連環槍擊案——約翰·艾倫·穆罕默德和養子約翰·李·馬爾沃 (美國)
讓全體美國人揪心、令總統布希睡不安穩的美國連環殺手案終於告破。美國馬里蘭州警方拘捕了連環槍擊案疑犯———41歲的約翰·艾倫·穆罕默德和他17歲的繼子約翰·李·馬爾沃。當然,這起案子的終結還有待於法院的審判。負責連環案偵破的總指揮、馬里蘭州蒙哥馬利縣警察局長穆斯說得好:通過這起案件,美國執法部門需要學習和吸取的經驗教訓太多了!
2002年4月22日,製造了華盛頓槍擊案的約翰·艾倫·穆罕默德再次出現在法庭上。美國弗吉尼亞州最高法院確認了對其提出的謀殺罪指控以及先前對其裁定的死刑判決,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條!
據美聯社4月22日報道,弗吉尼亞州最高法院法官唐納德·萊蒙斯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說:「如果說這個社會的最極端懲罰是必須留給最令人髮指的罪行的,那麼,本案顯然完全符合這個條件。」
穆罕默德與另一嫌疑人馬爾沃被指控於2002年10月份在華盛頓及鄰近的馬里蘭州和弗吉尼亞州製造了一系列槍擊事件,共打死10人,打傷3人。根據弗州規定,穆罕默德將面臨注射毒劑或坐上電椅被處死。
(28)山姆之子——大衛·柏克威茲(美國)
1977年夏天的紐約城彷彿是一座地獄。持續的高溫使電網超負荷運轉,許多地區不得不實行25小時的「燈火管制」,更讓市民恐慌的是一個自稱「山姆之子」的連環殺手已經在此出沒了一年。
「山姆之子」真名叫作大衛·柏克威茲,他專門狙殺約會中的情侶,往往隱藏在小暗巷中趁情侶們纏綿時從車窗口向女方射擊。在一次作案後,柏克威茲在現場給警方留下一封信,稱自己是個怪物,是「山姆之子」。「山姆之子」此後作案一定留下記號,並且持續給報紙和各類專欄作家寫信。他曾在一次行兇後給紐約一家報紙的專欄作家寫了封信,講述他在20世紀70年代怪異的思想轉變過程。
這些信件經由媒體公布後使整個城市陷入極度恐懼中。而媒體開始研究他,請專家分析他的心理,猜測他的性格,甚至按照他的犯罪手法去預測他的下一個目標或地點。「山姆之子」後來表示,他有時就按照媒體所「提供」的地點去找尋受害者,因為「看上去好像很適合」。
「山姆之子」最終因殺死6人、傷害7人至今還被囚禁在紐約的監獄中。
(29)山腰絞殺手——小安傑羅·博諾和肯尼斯·比恩齊表兄弟(美國)
「山腰絞殺手」是媒體給小安傑羅·博諾和肯尼斯·比恩齊的稱呼,在1977年到1978年短短的4個月時間裡,他們在美國洛杉磯附近的山區地區殺害了一系列的女性,年齡從12歲到28歲不等,作案手法無一例外都是綁架、強姦、折磨和殺害。山腰絞殺手的第一個受害人是一名名叫尤蘭達·華盛頓的好萊塢市妓女,她的屍體於10月18日在森林草坪墓地被發現。屍體被清理過,但在脖子、手腕和腳踝的位置可以發現細微的繩索的痕迹。她死前曾受到過性虐待。已經得到證實的受害者是10位。比安奇在華盛頓接受他終生監禁的刑罰。巴歐諾在Calipatria的州立監獄同樣接受他終生監禁的刑罰,2002年9月21日他死於一次心臟病發。
(30)發現已晚的連環殺手——十二宮殺手
他曾在20世紀60至70年代的舊金山區域犯下了37樁滔天大案,他曾於1969-1972連續殺戮之後人間蒸發卻又在1976年捲土重來嗜血直至 1991年,他曾用詳盡的文字向報社警方「炫耀」自己的犯罪細節,他曾「善意」地在每次殺戮之後留下線索,要求所有人破解他密碼信件中隱藏的身份,他自稱為「十二宮殺手」。
這個不按常理、桀驁不遜的狂徒卻並非好萊塢臆造,卻是實實在在掌控生殺大權的連環殺人狂魔,而直至今時今日,這個依然不知所蹤的傢伙不知還躲在哪個角落陰冷嘲笑著徒勞無功的追捕者。傳說級別、迷離案件、無數類似模仿犯案,便是舊金山警方不久前將那批畫有宗教意味的奇怪符號和晦澀字元組合的信件公諸於世,「十二宮殺手」仍然戴著神秘的面紗。
以開膛手傑克開始,以十二宮結束,整個列表中僅此兩人無人知曉,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不過現在看來好像只有開膛手了,十二宮已在2009年確定了身份,只不過已經是一個已經死亡的人。
「已於2006年去世的Jack Tarrance於2009年6月26日當天被美國FBI經DNA測試與當年案發現場遺留血液所吻合,時隔40餘年後,真兇確認為Jack Tarrance。」
最後!來一發彩蛋:Discovery紀錄片《全球重大兇案系列》:微博里有分集的鏈接,我就不一個個整理了(好餓orz 我要吃午飯去鳥TAT)
【Discovery紀錄片《全球重大兇案系列》】... 來自電影圖解師
你們看書來的,不算啥,說一個我身邊的。
先放上回溯:
地點:安徽省馬鞍山市(南京旁邊50公里的鋼鐵產業城市)
2000年1月21日晚8點30分,天氣異常寒冷,一位身材高挑,穿著紅色棉夾克的少女,邁著輕盈的腳步往家走去,她壓根兒沒想到身後有一條黑影不緊不慢地跟著。當她走到大北庄某棟中門樓洞口時,這條黑影突然加速,匆匆越過她,一口氣上了四樓。他一邊走一邊悄悄抽下腰帶拿在手上,隨即返身下樓,在二樓樓梯平台與靚女打個照面。還未等她反應過來,她的脖子已被對方用皮帶勒住。伴隨著「啊」的尖叫,她掙扎了幾下便被勒在地上不動了。接著,黑影摸出鑰匙環上的摺疊小剪刀先從上至下剪開她的牛仔褲,後又將她背到對面樓上的三樓樓梯平台,扒光她身上的衣服,強姦並以性虐待方式肆意凌辱。
第二天凌晨6時半,一位退休老大媽下樓時發現三樓平台躺著一具裸體女屍,脖子上還勒著一條皮帶,周圍全都是血,全身已經凍得僵硬……
受害者是18歲的少女張某,因家境貧寒,綴學在本地一家賓館做服務員,在下班回家途中慘遭毒手.
3月19日晚8時半,在中崗二村某棟封閉式樓道內又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回家休假的南京某大學19歲女青年尚某被人發現躺在自家樓下的四樓平台上,脖子勒著一條皮帶,下身裸露,氣若遊絲。正在附近巡邏的民警雖然一接警就火速趕到現場,集中追堵這個惡魔,但由於報案太遲,惡魔又溜掉了。這名女孩因窒息太久,送往醫院搶救無效身亡。
自1998年9月-2000年3月,惡魔以單身回家的少女為目標,連續強姦搶劫做案16起,多名年輕女子被強姦,並被搶去身上的財物,尤其是兩起強姦搶劫殺人案,引起全市震動。市民稱這個犯罪嫌疑人為殺人色魔,談之色變,咬牙切齒。
一時間,社會傳聞不斷,以訛傳訛說是馬鞍山有一個殺人狂,專殺披肩發、穿紅衣服的女青年,不光在馬鞍山干,還到蕪湖等周邊地區干!影響之大,輻射之廣,幾十年罕見。給許多市民造成了強烈的心理衝擊。以致一到晚上,「女人不敢出門,紅衣服不敢穿」,甚至市區有個成人院校由於女學員不敢晚上上課,被迫把原先安排在晚上的課改在下午上。
經過艱苦複雜的地毯式排查,最後,嫌疑人曹震進入警方視線。8月7日上午10時許,馬鞍山市公安局刑警來到玉蘭園某棟一樓,將曹帶走,並在曹的房間當場搜出一件件物證。在公安訊問室里,面對政策攻勢,曹震的精神防線徹底崩潰,交代了強姦殺人的犯罪事實。
再放上另外一些事情:
1、此案當時影響極其惡劣,女工夜班,女孩子出門,一定要老公或者男友接送。
2、安徽馬鞍山最繁華的解放路、大轉盤(後來的團結廣場)過了7點以後沒幾個人了,大街上人人自危,情況堪比後來的sars
3、此案後,馬鞍山專門開展了一個叫樓道亮化工程,給所有的居民樓道裝上了當時還很先進的聲控路燈。
4、據傳說,南京的大學生是南航(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學生。他家人其實聽到了一些聲響,但因為害怕或者不想管閑事沒有理會。等想起來女兒還沒回家,再出去找的時候,已經救不回來了。現在想想她的父母估計餘生都在悔恨當中。(南航是我們當地算是堪比復旦的一流學校了)
5、該罪犯是我的校友(我也是22中的,高他幾屆)
6、該罪犯已經考上了大專。
此案偵破過程中,基本是全市一起發動,那時我已經大學輟學在家了,我的幾個小夥伴,有上高中的,有上技校的。有個上技校的兄弟,因為體貌特徵與嫌犯接近,被派出所篩查了三次(1次,實習的廠礦,1次,馬鋼技校,1次,居委會帶人來)
傳聞中被抓捕過程:
一開始分析認為罪犯是18歲以上的成年人,因此在大排查中漏掉了曹正。多虧了省警校一個在馬鞍山轄區派出所實習的學生,見曹正雖然不滿18歲,卻長得比同齡人偉岸一些,像18歲以上,就建議傳訊他,結果把曹正帶到派出所,一審,招了。
此案後續:
因為罪犯未成年(未滿18歲),不公開審判,無期
有當時的校友透露出的消息:
這事22中校友的回復:
我是馬鞍山人,並且我和曹震是校友(我們都是馬鞍山市第二十二中學畢業的)他是96年初中畢業,我97年的,在校時我們還一起T過球。我想告訴你的是~你所說的一切並不是事實,曹家並不是什麼有錢人家,他的父母原來都是淮北人,後來是隨淮北電建一起來到馬鞍山的,都是很普通的工人(父親患賁門癌,母親已退休)他家就住在馬鞍山月季園一個很小的房子里,只要是馬鞍山人都知道這點。大家試想一下,曹的親舅舅如果真的像樓主說的那樣能夠很輕鬆的拿出50萬來幫自己的親外甥洗脫罪行(「個人意見」像這種連續作案十幾起,連殺兩人震驚了整個安徽省的大案,恐怕區區50萬好像是不好擺平的吧~~)像這麼有錢的舅舅怎麼能看到自己的親姐姐,姐夫,外甥那麼多年來還擁擠在一個那麼小的房子里生活呢?有怎麼能看到自己的親姐夫因為沒錢治療癌症而躺在家等死呢?怎麼說也應該給自己的姐姐在馬鞍山買套大點的房子住吧!(已當年的房價,連買房帶裝潢20萬就能買一套很不錯的房子了)所以,大家想想這樣合理嗎??是不是有點不符合正常邏輯啊!還有我告訴大家,曹第一次犯案的時間1998年9月19日,第一次殺人是在2001年1月21日,第二次是同年3月19日,當時他還未滿18周歲,所以量刑時就被判了個無期徒刑,至今還被押在安徽省望江縣九城監獄(這是一所專門關押重刑犯的監獄)
有他的獄友透露的消息:
色魔的獄友的回復
他跟我關在一起的、開始在合肥少管所的、我出來之後他被調到柴油機場了、我出來的時候我在隨到那邊上網他還打電話給我的呢、講他調走了
後來馬鞍山的順口溜
一中黃,二中狂,三中四中耍流氓,.... ,二十二中出了個殺人狂,紅星是個釣魚塘(貌似是這麼說的,我們那年代,這話蠻出名的)
他的同學補充:
曹的同學飄過,當時他有女朋友,被抓前一天下午還一起去文化宮游泳,他心理素質是沒得比,當年理科476夠上本科線了,如果不是現在桃源派出所的副所長,(當時玉蘭園那塊的片警,因為這事立功的)曹已經不知道幹了多少壞事了!當時不知道啊,要不舉報下就有2萬獎金了!最搞笑的是我一女同學,當時和他一起補英語,老師居然叫曹送她回家,說變態色魔,真搞笑,事後她說其實那天晚上她是最安全的!
另外補充一個正式的媒體採訪:
曹震,今年17歲,現住馬鞍山市花山區玉蘭園某棟一樓,戶籍是淮南市田家庵區電建北村,寄讀於馬鞍山市第二十二中,第一次作案時年僅15歲。曹震,以這麼小的年紀竟犯下如此大案?其中的犯罪軌跡在哪?
2000年8月9日,我們來到該市看守所。以下是我們對曹震的提問。
問:作為一名中學生,平時表現也不錯,怎麼竟然想到幹這種事(強姦、殺人)?
答:心裡衝動,渴求異性。(曹說,他不想殺人,只想強姦。)
問:青春期騷動人人都有,為什麼你卻走極端?
答:因為我對這方面的事(看黃色書刊)感興趣。初中時,我就在校門口的書攤上借黃色書刊看,我們許多同學都看。高中以後又在同學家看過黃碟,有5次。看了以後心裡特別需要,控制不住自己。1998年在月季園第一次干這事時(9月19日晚8點40分,當時曹15歲),我遇到一個騎自行車的女的,長得蠻好的,就想起看黃書的事,一心想看女的身體。我見旁邊沒人,就跟了過去。那女的在月季園一個樓洞旁停下鎖車子,我搶先上樓,上到四層又返身下樓,在二樓拐角碰到這個女的,就用事先從自己腰上抽下的皮帶勒住那個女的脖子,勒了一會兒,見她神態不清了,就把她放在樓梯平台上,把她的上衣掀到胸部,用手摸捏乳房。這時我聽到樓下有摩托車聲,就趕緊逃走了。
問:你父母平時可同你談心?他們對你最大的希望是什麼?有沒有想過你這樣做對不起你父母(曹父患賁門癌,曹母為看管曹震學習,提前退休)。
答:我和父母平時很少交流,他們很關心我的學習,從高一起,就為我請了數學和英語兩個家教,一直到考大學。我媽對我管得很嚴,不准我超過晚10點回家。他們最大的希望是讓我上大學。(曹這時眼淚掉下來了)……做這事時沒想到對不起父母,只是衝動,想干就干。現在後悔來不及。如不逮到還要作案,早逮到早好。
問:你高考報的志願是什麼?是共青團員嗎?在學校有沒有上過思想品德課和法制課,學校最注重什麼教育?
答:第一志願是浙江工業大學。我是1996年初中畢業入團的。上高中後,團費照繳,但卻沒參加過團組織活動。高中功課緊,記不得上過思想品德課和法制課了。學校最注重學生的學習成績。
8月10日上午,我們到曹畢業的學校。趙副校長給我看了曹的中學生畢業登記表,曹在全省高中畢業會考中除政治、歷史兩門良好外,其餘7門功課全優。趙和老校長都表示曹平時各方面表現都不差,同學和老師們都沒想到他會幹這種事。但我們有沒有想過,作為學校、家庭和社會在曹震的教育上真的盡到責任了嗎,有沒有偏頗和疏漏。痛定思痛。該是好好反思的時候了。
在採訪中,我們的心情很沉重,借用一位知情人的話說,兩位受害的少女本來是不會死的,但年輕的生命之花卻在冷漠中凋零。這一直纏繞在我心頭,不是滋味,不吐不快。「1·21」案發生的那天,正是大寒,天氣奇冷。經法醫鑒定,受害女青年不是被勒死的,而是被凍死的。昏迷中的她赤身裸體躺在冰涼的三樓樓梯平台上整整10個小時,其間不是沒有獲救的機會。
據查,在案發現場樓上當時正有一個麻將牌局,那些人曾聽到樓道有異響,卻無人出來看一看。某中年女士凌晨1時半打完麻將回家,下樓時正好發現躺在樓梯平台上的女青年,但她卻從她身上跨過去了。事後警方問她,她卻說當時沒在意,以為是一個塑料模特兒扔在哪兒,或是神經病。其實只要她稍為留心一下,或打個110什麼的,這個女孩本來是不會死的。一位警官告訴我正是在這個樓道,有個壯漢聽到女人「啊啊」的尖叫聲和掙扎聲,他嫌煩,竟用被子把自己耳朵捂了起來。
那個女大學生也不該死。案發時,樓上有戶人家的兩個大小夥子正窩在家裡,據說聽到聲音沒有出來。當色魔正在作案時,受害人的母親恰好上樓,與一個下樓的男人(正是色魔)擦肩而過。當她走到三樓拐角處,發現黑暗中躺著一個女青年,頓時嚇了一跳。她扭頭就走,到隔壁樓洞5樓上的一個熟人家裡,撥電話回家,問丈夫:「女兒可在家了?」一聽說女兒到外面買東西還沒回來。心中一驚,讓丈夫趕緊下樓看看那個躺在地上的女孩。她丈夫慌了,找了一隻手電筒,敲開鄰居家的門,然後一同下樓。電筒一照,躺在地上的女青年,恰恰是自己的女兒。
等他們折騰半天,想起打電話給「110」,再送醫院搶救時,由醫生將女孩脖子勒的皮帶解下來,此時已耽誤了寶貴的搶救時間。這個女孩因窒息過久死亡。事後丈夫埋怨妻子,妻子卻說:「當時我也不知道是我們女兒。」
其實犯罪分子心是虛的,只要有人站出來猛喝一嗓子,結局可能完全兩樣。曹震在16次作案中,就有兩次被樓下摩托車聲和樓上開門聲嚇跑,有一次由於女青年高聲呼救、抓傷手臂,落荒逃走。可見,只要大家多一份關心,施一回援手,群防群治,犯罪分子就無機可乘,就不會得逞,而冷漠只會助長犯罪的氣焰,最終禍害的恰是你自己。
8月12日晚,馬鞍山電視台「視點」節目,播出了記者對嫌犯曹震的採訪實錄。節目中,曹流下了悔恨的淚。他承認他的性犯罪是受了黃色影碟和書刊的毒害,於是就失去理智,鋌而走險作案。他說他並不想殺人,所死的兩個女青年,一個是嚇死的,一個是凍死的。他承認自己罪孽深重。
該市公安部門負責人也在電視中剖析了曹震作案能夠得逞的深刻社會原因,他說,這些案件都是不該發生的,兩次殺人事件,都有居民住房被喊叫和打鬥聲驚動,有的還開門探看,但沒有一個人挺身而出察看個究竟,社會正義感和責任感如此淡漠,實在令人痛心。
17歲少年成為姦殺案凶魔的事實,讓馬鞍山整個城市震驚異常。街談巷議的都是這件事,人心都很沉重。
我朝的三大高官離奇被殺案居然沒人提及?
按時間順序,第一個是開國中將譚甫仁,時任昆明軍區政委、雲南省革委會主任、第九屆中央委員、中央軍委委員,太祖親口御封的「平西王」,1970年12月17日凌晨4點與夫人王里岩在昆明軍區大院住處被槍殺。譚去世時正好60歲,身上共中3彈:頸部、肩胛部和胸部各一,其中胸部一彈從心臟旁穿透。這也是我大紅朝開國以來首例高級官員被謀殺案。
案發後經過前後兩套專案班子長達7年的偵察和反覆審查,直到1978年6月才正式做出結論,認定兇手為軍區保衛部保衛科副科長王自正(王志政),動機只是為了泄憤。但當時王因為歷史問題已被隔離審查,卻還能夠離開監室從容犯下如此大案,實在令人不可思議。
案發後經過前後兩套專案班子長達7年的偵察和反覆審查,直到1978年6月才正式做出結論,認定兇手為軍區保衛部保衛科副科長王自正(王志政),動機只是為了泄憤。但當時王因為歷史問題已被隔離審查,卻還能夠離開監室從容犯下如此大案,實在令人不可思議。
第二個則是時任公安部核心小組組長、革委會主任(部長)、第十屆中央委員的開國少將李震,他1973年10月21日深夜離奇死在公安部機關大院鍋爐房旁,這個案件的偵辦也是一波三折,直到案發四年後的1977年才在第十七次全國公安會議期間,由中央出面定案:「因追隨謝富治積极參与林彪、江青集團篡黨奪權的陰謀活動,在林彪問題敗露後,有幾件涉及到他的罪行受到追查而畏罪自殺。」但這個結論頗為牽強,蓋謝富治1972年病死後,李震已接任公安部一把手,且深得上峰信任,明顯缺乏自殺動機,如周恩來總理就第一個表示懷疑。此外李出身二野,與林彪沒有淵源,且所謂「林彪反革命集團」成員在1973年8月「十大」開幕前也已清理完畢,李能夠在「十大」順利當選中央委員,代表在中央認定下他與「林彪集團」是毫無瓜葛的,當然更不可能因此「畏罪自殺」。更何況案發現場也有若干疑點難以圓滿解釋,所以嚴格的說李震案目前還是一大疑案。
但這個結論頗為牽強,蓋謝富治1972年病死後,李震已接任公安部一把手,且深得上峰信任,明顯缺乏自殺動機,如周恩來總理就第一個表示懷疑。此外李出身二野,與林彪沒有淵源,且所謂「林彪反革命集團」成員在1973年8月「十大」開幕前也已清理完畢,李能夠在「十大」順利當選中央委員,代表在中央認定下他與「林彪集團」是毫無瓜葛的,當然更不可能因此「畏罪自殺」。更何況案發現場也有若干疑點難以圓滿解釋,所以嚴格的說李震案目前還是一大疑案。
第三個則是比前兩個名義上地位更高的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李沛瑤1996年2月2日凌晨在家中被警衛戰士張金龍所殺。李沛瑤時任民革中央主席,是李濟深的第五子,死時被剁砍20多刀,張的謀殺動機據稱是盜竊被發現後殺人滅口,但也有路邊社消息稱是與桃色事件有關。此外文革中還有許多中央一級的高官疑似「被自殺」的案子,如開國中將,原海軍副司令、南京軍區副司令、東海艦隊司令員陶勇「跳井」案便很離奇,文革後也陸續有其舊部或舊識提出疑點,陳丕顯甚至寫入了自己的回憶錄中,但因為證據不足這個就從略了。
此外文革中還有許多中央一級的高官疑似「被自殺」的案子,如開國中將,原海軍副司令、南京軍區副司令、東海艦隊司令員陶勇「跳井」案便很離奇,文革後也陸續有其舊部或舊識提出疑點,陳丕顯甚至寫入了自己的回憶錄中,但因為證據不足這個就從略了。1999年香港發生過一起「Hello Kitty藏屍案」,曾經轟動一時,至今仍高居香港四大奇案。
案中23歲女死者樊敏儀,遭多人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個住宅單位里,被迫飲尿、吃屎、嚴重毆打、燃燒身體,死後被肢解、烹屍,頭顱被塞進一個Hello Kitty洋娃娃之內。
三名行兇者陳文樂(案發時33歲)、梁勝祖(26歲)及梁偉倫(19歲)出庭應訊時,其中一人聽到控方述說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況後,仍發出嘻笑聲。
香港法官阮雲道於2000年12月6日判案時形容:「被告極度喪心病狂、殘忍、冷酷無情、墮落、暴力及惡毒,並非人類對待人類所能做出的行為。」
案發經過
受害者樊敏儀是夜總會公關小姐,為籌措祖母醫藥費,偷走皮條客陳文樂數千港幣及其他財務。陳文樂聯合梁勝祖及梁偉倫向樊敏提高還款金額,致受害者無力償還。
1999年3月17日梁勝祖及梁偉倫按照陳文樂要求,將樊敏儀劫走,囚禁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三十一號三樓一單位。
回到單位後,梁偉倫質問受害人為何不還錢、為何不肯回電話,連踢受害人超過五十次。三人用木板封著該單位的玻璃窗,以滾油潑向受害人的口腔,在傷口上塗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糞便及喝尿。之後把燒溶的塑膠吸管滴在她的腿上,並命令受害人發出笑聲。受害人開始神志不清,並不時挑起傷口上的焦疤,被告於是以電線緊緊捆纏受害人雙手多個小時,之後又用鐵通毆打她雙手。
幾個星期後,樊敏儀終於支撐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機燒她腳部,要她移動身軀。樊敏儀其後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在地上輾轉反側,狀甚痛苦,估計於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時臉部浮腫、牙齒流血、全身長滿水泡、傷口灌膿。
藏屍過程
被告發現樊敏儀已死去後,決定將死者肢解,先將屍體搬到浴缸中放血,鋸開骨骼,以膠袋盛著死者的腸臟,在浴室中以燙水烚熟,排水渠呈現類似肉類及牙齒狀的物體。
梁勝祖當時負責剖肚放血,剖肚後見有內臟漏出,於是站開嘔吐,梁偉倫亦因屍體太臭而作嘔,最後由首被告陳文樂負責分屍,肢解部分載於多個塑膠袋內,後棄置於垃圾站。
陳文樂亦在房間內,以火水爐烹煮死者頭顱,忙亂間,他們將內臟棄置於屋內及隨手掉到大廈檐篷,並將一個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開,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頭骨塞入後縫合。
當案件開審後,第一被告陳文樂被指從煲內取出女死者的人頭時,一面將半溶的頭髮扯出,一面說:「乖乖地唔好郁,我幫你扮番靚!(乖乖,不要動,我幫你打扮!)」
事後,陳文樂吩咐其餘兩人將熟肉喂狗,但是否執行,已不可考,各人隨後四散離開。
據聞藏屍期間,住在樓上一名姓黃的男住客,曾在大廈的熱氣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斷手起刀落,好奇下用攝錄機拍下情景,但有關片段後來已被洗掉。
此後,該單位被空置,附近的鄰居卻多次嗅到單位內傳出強烈惡臭,報警求助,但警方到場後認為是垃圾臭氣,未深入追查。
案件暴露
死者被殺兩個月後,兇手之一梁勝祖的女友阿芳,因夜夜做相同的噩夢,夢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頭顱,向社工傾訴,將兇案和盤托出,社工於1999年5月24日報警。
阿芳是該案中的重要污點證人,在案發期間,阿芳指認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強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5月26日,九龍油尖區警區一隊探員,帶同阿芳到達現場。阿芳疑因懼怕不敢上樓,只在樓下指出案發單位,警員帶備口罩及以膠袋包腳,以防屍蟲咬噬。當單位大門打開後,一陣屍臭味撲鼻而來。開燈後,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遠,倚在走廊牆邊。探員以鐵枝輕刺公仔內收藏的頭顱,感覺內有堅硬物體。由於死者人頭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滲出腥臭血水。單位內亦發現兩個仍未洗凈的不鏽鋼煲及瓦煲,是曾經烹煮人頭的器皿。兩煲周圍滿布屍蟲,煲內甚至盛著充滿惡臭的肉渣。
法醫到場後,在Hello Kitty內發現一個女性人頭,洋娃娃的棉花滿布屍蟲,頭骨已被人煲熟,由於皮肉及頭髮組織已被破壞,無法進行DNA化驗。探員最終在現場發現一批重要證物,包括一個無門冰箱、一把鐵鎚及一個懷疑曾作烹屍用的瓦煲。
警方隨即追捕嫌疑人。1999年5月27日,警方接獲線報,抓捕首被告陳文樂,當時陳文樂與妻子阿佩正在做飯。翌日,次被告梁勝祖主動投案,第三被告梁偉倫在報紙上得知事件,逃往廣西。
警方遂將資料交給國際刑警協助追捕,直至2000年2月14日,中國大陸公安在執行其他任務時巧遇梁偉倫,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遭公安扣押,其後得知他在港被通緝,移交香港受審。
審判過程
2000年10月9日,案件於香港高等法院開審,3名被告被控以謀殺罪、非法禁錮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共三項罪名。
調查初期,由於無法進行DNA化驗,警方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死者就是樊敏儀,但因被告已承認非法處理屍體等控罪,加上污點證人阿芳的口供,於是落案控告三人謀殺罪名。3名被告各自承認囚禁或阻止屍體合法殮葬,但全部否認謀殺罪,在自辯時更是互相推卸責任,梁勝祖及梁偉倫聲稱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陳文樂所指使。後來的證人供詞指認陳文樂為黑社會和勝和的成員。
在開庭首日,死者男友吳志遠、家姑及兇案現場樓下二樓的情侶,及樓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吳志遠指1999年3月13日後,已再沒有見過死者,家姑指案發當日有二人上門找死者,另外樓上、樓下住客亦曾聽到單位傳出女子的叫喊聲。
審訊期間,警員經常要將案中的重要證物Hello Kitty洋娃娃搬入法庭,更要將女死者的頭骨、藏屍冰箱及煮屍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傳出屍臭。
當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從椅子上跳下,以膝蓋壓在受害人身上時,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發笑。
審訊時,庭外亦出現怪事。當辯方律師指被告只是非法處理屍體,根本不用談得太多時,庭上的燈突然閃動大作。梁勝祖在晚上押返羈留所,深夜向看守員稱:「我撞到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儀的容貌。
2000年11月,審訊進入尾聲。法官阮雲道指出,控方證人均力指首被告陳文樂是「大耳窿(高利貸)」、黑社會大佬,參與販毒,但不管這些刑事案底是否真有其事,碎屍案陪審團只應集中判斷三名被告陳文樂、梁勝祖和梁偉倫有沒有毆打虐待和肢解樊敏儀。
辯方三位大律師提出,出任控方特赦證人阿芳的證供薄弱,亦沒有親眼見到樊敏儀臨死前的情形,可能並非三人親手殺害樊敏儀,阮雲道表示特赦證人必須說真話,其證供可信程度不應因為她年紀小而打折扣。
2000年12月6日,陪審團以六比一大多數,裁定三名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法官阮雲道決定以最嚴厲的判刑,判處3人終身監禁。
阮雲道指他們服刑最少20年才可申請複核減刑,並嚴斥被告嚴重危害社會,形容為"近年從沒有聽過這樣殘忍、變態、墮落、暴力、麻木不仁、手段兇殘的案件,以這樣的手法加諸別人身上,連禽獸亦不會這樣對待同類。」
他指考慮判決終身監禁的三個準則為:
罪行的嚴重性是否需要判決較長刑期;
視乎被告的性格、背景將來會否再犯;
若再犯案會否為公眾帶來嚴重的後果,尤其是風化案及暴力罪行。法官稱,雖然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求情力指他們不合乎上述條件,但法官認為三被告皆有心理變態傾向、精神不穩,與他們接觸的人可能有危險,符合判決終身監禁的條件,法庭須保障社會大眾。
由於3人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同被判監三年。陳文樂及梁偉倫承認非法禁錮罪,判監四年,而梁勝祖因不認罪,被判囚六年;最後兩項罪名與誤殺罪同期執行。
三人聞判後,表情各異,首被告陳文樂表現冷靜,次被告梁勝祖眼眶發紅,第三被告梁偉倫則深深嘆一口氣。
案中死者樊敏儀的頭顱骨是案中唯一證物,在初審結束後,交由法醫保存在紅磡公眾殮房,直至各犯人上訴程序結束,死者家人於2004年3月才得到通知領回頭臚,並於3月26日火化,靈位設於荃灣圓玄學院曜暉堂。樊敏儀亦有一名兒子,於1998年出生。
上訴
三被告被判終身監禁後,均提出上訴,但陳文樂與梁偉倫的申請被駁回,只有梁勝祖獲准上訴。上訴庭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梁勝祖在死者遇害前一天沒有到案發單位,而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雖有要求陪審員考慮梁勝祖是否與其餘兩被告「合謀」殺死受害人,但卻沒有引導他們考慮梁的「離開」,是否足以終止與另兩人的「合謀」關係,上訴庭認為,原審程序上出現了重要錯誤,令定罪不穩妥,故推翻原判,案件發還重審。
梁勝祖在上訴初期,否認有誤殺,但重審時卻改口承認誤殺。辯方律師指梁的角色,與另外兩名被告不同。當他目睹受害人痛極呼喊,一度鼓勵受害人儘快還債,好讓她早日獲得釋放;而梁當日亦親自到警署投案自首;而他亦決心改過,在獄中參加基督教聚會接受教會薰陶;同時,自去年上訴得直之後,案件發還重審之後,他便一直感到困擾,故最後,他決定認罪。律師又表示梁至今已服刑五年,希望法官能考慮刑期的整體性而給予輕判。
2004年3月,上訴庭法官高嘉樂基於案情嚴重,需時考慮適當的量刑起點,其後改判梁勝祖入獄十八年。不過,梁於原審時承認非法禁錮及阻止屍體合法埋葬而被判刑九年,由於此罪名未提上訴,故原定罪仍會維持。
此案件於2000年被改編成電影《人頭豆腐湯》(There Is a Secret in My Soup),2001年改編《烹屍之喪盡天良》和電視劇《人頭公仔頭》。
2003年,該案件被香港人選為歷來最轟動案件中第四位,僅次於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及1992年至1993年的屯門色魔案。
相關圖片、資料引自網路
hellokitty藏屍案
人頭豆腐湯
烹屍之喪盡天良
說一個我親身經歷的案子,至今懸案,令人毛骨悚然;
2014年我作為《中國好舞蹈》的導演,調查了選手範文博在舞台上說出的故事—他的表妹邢睿(北京舞蹈學院研究生)放學回家失蹤的事件。
我前往河南鄭州,採訪了多位當事人,現在網上還能搜到該視頻。
該案疑點:邢睿在北舞讀書,父母在北京租的房子,所以她每天回家,案發當天邢睿告訴母親回家吃飯,根據公交汽車的攝像頭資料顯示,邢睿在車上接了一個電話後提前一站下車。下車也有攝像頭拍攝到,隨後邢睿沿著輔路行走,就在一處樹葉擋住攝像頭的地方消失不見。在邢睿失蹤的一年時間裡(我是14年採訪,她整失蹤一年),警察排查了上萬輛汽車(案發在北京,天子腳下)投入警力超過三千人,一無所獲。(至今也無消息)
我在採訪過程中,感到有蹊蹺的地方是邢睿失蹤前一直在為聾啞學校做志願者,與他們當中很對人關係不錯,但這個線索警方肯定也考慮過了。依然沒有結果。
時間久了,很多細節記不清楚了,我感到可怕的地方就在於朗朗乾坤大北京,密密麻麻的監控之下,一個二十多歲的大姑娘居然失蹤了!!!她到底在哪??今天也沒有結果。。
【著名的殺人案和有名的Murders】
因為實在太多了,之前也有人回答過類似的問題,網上也有很多資料可以搜的到,我就不一一細說了,先說幾個大家不知道的:
約翰G海 案(JohnG.Haigh)人稱硫酸浴殺手,20世紀30年代中期倫敦,有這麼一位專門殺了人之後往屍體上潑硫酸的兇手,然後把屍體殘渣倒在下水道里沖走的,1944年夏天被執行死刑!
艾爾默.麥卡迪 案(ElmerMcCurdy)1911年在德克薩斯劫持火車被同夥殺了,他的屍體被大量砒霜灌注,還被封了蠟,然後用於馬戲團和公園供人參觀,因為大家以為是假人,直到有一天,有人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手臂,掉下來摔壞了,才發現裡面竟然有骨頭!!
卡爾.威斯博士 案(HueyPiereLong)路易斯安那州長,1935年死於國會大廈槍戰中,但此案的唯一證據被銷毀了,他的上級也不允許檢查他的屍體,就這樣死於混戰中,誰殺的也不知道!
歐根斯特.切.格瓦拉(Ernesto che Guevara)1966年他自己組織了一個共產主義游擊隊(聽起來熟吧)不幸的是在玻利維亞被人擊退了,抓到了本人,10月9號唄處決了,然後把,他的兄弟去認屍,想領回家,但是吧,大家告訴他兄弟,屍體被火化了,木有了,但是過了好幾年,別人竟然發現他的屍骨被埋在地里!
傑弗瑞.達莫 案(Jeffrey.Dahmer)這個人應該比較有名了,1991年在威斯康星州家中被捕,在過去的13年里 ,殺了好多人,他是專殺搭車的,用麻醉針弄暈,帶回家,勒死,然後分屍,奸屍,有的還做活人實驗,比如腦白質切除手術,在認的腦袋上開個洞,然後注入鹽酸,導致人的瞬間死亡(有時候我想國外的殺人犯怎麼個個都比我們這些學渣會運用物理化學知識,動手能力絕對比國內的犯人強100倍),然後他還錄像,把怎麼弄死人的經過拍下來,然後還吃人肉,對!就是你們電影上看到過的變態行為,他都全了!1994年被同牢的人打死,這也不奇怪,資本主義民主國家雖然沒有死刑,但是有民主呀,就在監獄打死你個人渣又如何?
托馬斯.盧瑟 案(ThmasLuther)1993年殺了一個丹佛的女孩,在國外吧,小孩失蹤特別能引起警察的重視,所以吧,這個人在殺了這個女孩之後,就拋屍到附近的山上,但是警察怎麼也找不到證據,神奇的是,這個人因為其他的案件被起訴了,他為了減刑,竟然自己告訴了警察拋屍的地點,然後一個植物學家,從找到的屍體上,分析出了這些植物生長了2年多了,就是小女孩大概死的時間也符合,於是被判了48年監禁!
扎卡里.泰勒 案(Zachary Taylor)美國第12任總統,但是吧,1850年7月4號的下午,大家都知道這是什麼日子,在為華盛頓紀念碑奠基後,回到家裡吃了一些蔬菜啊,水果啊,喝了一點黃油牛奶,就開始胃痛,上吐下瀉,5天後,竟然死了,所以吧,中國的飲食還是比較不容易出事,畢竟高溫消毒,不過這個總統也太不小心了,竟然不讓人試毒就吃?
綠河殺手(GreenRiver)這個案子爛大街了,我就不講了,很多電影都是由這個改編的,有興趣的童靴自己去網上看,從1982年開始,西雅圖的塔科馬地區有49名女性被謀殺,截至1990年,嫌疑犯就有將近1000人,但是沒抓到兇手,後來發現這個兇手有一個特點,就是喜歡把一種醫療設備留在女性屍體內!
馬克.普特南 案(Mark s ,Putnam)這個人是個特工,1987年FBI學院畢業的然後在1989年竟然殺死了自己的線人,為什麼呢?因為這個線人是個叫SusanSmith的女人,和他搞婚外情,然後就威脅他,要告訴他老婆和上司,這哥們一著急,就起了殺心,殺完人,也是開車拋屍在離皮克維爾5英里遠的溝渠里,但是受到良心的譴責,還是自首了,判了16年徒刑(一級過失殺人),在賓夕法尼亞服了10年就釋放了!
詹姆斯.S.多拉撒其斯(英譯真是不舒服,這都什麼破名字)1993年南澳大利亞的阿德萊德叫snow town名字倒是挺美的,一間破舊的地下室里發現了6個黑色垃圾袋,打開一看,是被酸性物質腐蝕的屍塊,其中有15隻腳,就是他!殺害了2個同父異母的弟弟,還有其他一共11個人,2001年6月,被判終身監禁,你會問怎不判死刑,這樣的人,還不去死?有時候活著比死了更難受!像這樣的人渣在監獄裡會被人怎麼樣,呵呵,你試試!
巴克.洛克斯頓(D.BuchRuxton)1935年9月英格蘭,他和妻子吵架,之後他妻子就失蹤了,之後他妻子的僕人也失蹤了,然後不久人們在夢菲特附近的Amnon河邊發現了一條人的胳膊,是用報紙包著的,然後警察又在周圍發現了370塊骨頭,專家推測他妻子和僕人是在他家的浴缸里被肢解,1936年在曼切斯特的Strangeways監獄被絞刑,同樣是資本主義國家,英國就比美國更直接!
好了再說幾個大家都知道的,中國的:
白銀連環殺人案
刁愛青碎屍案
朱令「鉈」中毒案
天上人間花魁遇害案
紅安「12·26」八人遇害案
山城紅衣男孩事件
獨山子二人車失蹤案
彭加木失蹤事件
雨夜屠夫(改編成電影過)
1985年八仙飯店(人肉叉燒包原版)
Hello Kitty藏屍案
屯門色魔
紙盒藏屍案(這個好像兇手沒抓到)
康怡花園烹屍案(國內首個熟屍吧)
三狼奇案
秀茂坪燒屍案
寶馬山雙屍案(很多都改編成電影過)
佳寧謀殺案
以上案件想看細節的問百度吧,大陸的案件,因為保密性比較好,新聞不屬實,所以你懂的,沒什麼可看性!
國外的經典案例還有很多,有名的殺手也很多:
什麼開膛手啊,艾伯特.菲舍啊,簡.潘拖啊,伊麗莎白.巴索利(血腥瑪麗啊)瑪麗.貝爾啊,約翰.李斯特啊,還有那個寄信給愛迪生公司的炸爆狂人,對了,就是被玩壞了的那個梗:當你看見他的時候,他會穿著一件扣緊的雙排扣西裝!殺了自己披頭士偶像列儂的那哥們叫馬克查普曼,「杜塞爾多夫的吸血鬼」柯登,等等等。。國外變態真的好多啊。。我都數不過來,也說不完。。
網上都有,自己去看就行了,還有個比較著名的兇手我不想提,私人原因,你們懂就好了。。恩。。咳咳
還有說個我最感興趣而是關注率最高的,莫過於李昌鈺經手的這件了,我就多寫點自己的分析吧:
【辛普森案】和【萊溫斯基案】,有興趣的童鞋自己扒去。。
這2個案子都是轟動全美的世紀大案,當時,美國人民股票也不想看了,店也不想開了,街上沒人逛街,都坐在家裡看直播,所有新聞都是切換到這2個案子的特別報道里!慢慢長路,一個官司打1年過,最後落在李昌鈺手裡才落下帷幕,美國人才肯相信證據的力量!
第1個辛普森案,喜歡運動的朋友一定知道,1994年,全美文明的國腳辛普森的前妻和男友被人捅死的自家花園裡,她的前夫就是辛普森,他們住的地方相隔不到一個街區,當晚10點15分發現屍體,11點辛普森坐特約班機去了另一個城市,警察接到報案立馬讓辛普森坐第2天的飛機趕回來,以下是當時洛杉磯警方調差辛普森就是兇手的鐵證:
1.在現場發現了辛普森的鞋印,這雙鞋是全球限量版,一共250雙
2.在兇案現場的後花園,發現了一隻右手皮手套,上面有被害人的血跡,在辛普森家裡發現了另一隻左手
3.在現場的地上發現了NDA和辛普森一模一樣的血跡
4.在辛普森家裡發現了一把刀(兇器)
5.辛普森的司機說,當天辛普森叫他10.30點去家接他,但是一直等了半小時未見人,11點有黑影從他家後院進去,然後辛普森再從正門出來,上車去了機場
好了,如果你是法官和陪審團,這樣的案子,100%肯定是判一級謀殺了對不對?鐵證如山,有動機,有家暴前科,有血跡,有目擊人,但是李昌鈺讓全美人民大跌眼鏡,比殘血上高地5殺翻盤還要精彩啊,有木有?!吊了美國人民一年胃口,讓美國媒體高潮了一整年,終於到了判決的一刻,因為李昌鈺是負有盛名且德高望重的民間刑偵人員,所以美國人不相信FBI卻相信一個華人!沒錯!還真就翻案了,當時真是舉國沸騰,罵聲連連,但法官和陪審團還是站上李昌鈺的證據這邊,先說是怎麼翻案的吧:
1.在案發現場還發現了一些碎紙片,這些紙片拼好了,是一個鞋印,但這個鞋印是第4個人的,不屬於辛普森和2個死者的,就是有其他人在案發時在現場
2.那隻皮手套辛普森更本戴不上去,因為手太大了
3.地上發現的血液里有防凝劑,學過化學的同學都知道是用來保存血液,防止它自然凝固的,人體的血液是不含這個的
4.那把兇器上沒有任何血跡
5.當時辛普森說自己在卧室睡覺,並沒有出門
李昌鈺補充的一條:洛杉磯警方並沒有對第1案發現場錄影,說是整個警局的錄像機都壞了
不管你有沒有看過推理小說或者刑事偵緝檔案,或者你對這些一概不知,看過這些資料也大概能看出點東西來了吧?這分明是陷害,誰陷害?洛杉磯警局陷害體壇大明星!!太勁爆了,你敢信?美國人民都不信,但是美國的司法就信了,最後辛普森無罪釋放了。講到這裡事情就結束了,雖然我也是站在證據這一邊的,但是你和我都會問,那特么的兇手到底是誰?這個人到今天,都沒有被抓到!美國還是有很多人,都說,兇手就是辛普森,他只是鑽了當然取證流程不嚴謹的漏洞而已!
在我看來,事情推論是這樣的:當晚確實是辛普森錯手殺了前妻和她男友,但畢竟人家是大碗,手裡肯定有王牌,於是在10點15到11點這段時間裡,他猛打這些高級律師,內行人員的電話,他們想盡辦法,於是出了一個險招,這個是招真是不成功便成仁,要知道當時的辛普森是全美人民最愛的國腳啊,財力非常雄厚,想收買整個專案組也不是不可能!他們製造了先誣陷,後翻案的一招險棋!因為實在是鐵證如山,傻子都知道是他殺的,但是美國司法就是看證據說話,那有經驗的律師攪破腦汁也要幫他躲過這一劫啊,要我,我也會那麼做!先串通去現場的警方人員,做為證,把一些假的不能再假的證據丟在現場,然後抓人,當這些證據被證偽的時候,不管辛普森有沒有殺人,這個案子都是判他無罪的,這就是翻案精髓所在!這和國內有點不一樣。也許是利用里司法的漏洞吧,還有一種更簡單的猜想就是辛普森買兇殺人,也就是現場出現的第4人,花錢消災或者毀屍滅跡,但最後他都是把線索引向自己,再利用為證為自己翻案,不得不說,真是高端黑啊!後來他本人還出了一本暢銷書《如果我殺了》
時間有限,具體來龍去脈先不細說了,柯林頓老爺的性醜聞事件:
旁邊就是電暖氣,也是雪中送炭啊!算了不說這個案子了,因為這個事件就是前幾年發生的,大家都知道,網上也有相對多的資料,自己自己去查來看,也是很精彩,總統陛下和白宮小實習生有不適當關係,當著全美媒體面前臉不紅心不跳的撒謊的柯林頓,嘖嘖嘖。。。最後李昌鈺在小萊的裙子上發現了柯林頓的津液,說明一切,但是這次並沒有像彈劾尼克松一樣彈劾柯林頓,從這裡你可以看出什麼?我看出了,美國人民對個人隱私持有很大的寬容度,而尼克松的謊言是因為政治因素,所以美國人民沒有姑息,民意到底能不能作為衡量一個國家民主制度的標準,這也得看人,要放在別的國家,這些事是不會發生的,信仰和知識,是一方面,民眾的認知能力又是另一方面,一個國家需要什麼樣的領導人,必須是有鑒定能力的人民說了算!
還有很多李博士經手的案子,比如:
菲兒.斯佩克特案
布朗餐館屠殺案
教堂神器室謀殺案
警察槍擊案
波斯尼亞和克羅埃西亞大屠殺案
伊麗莎白.斯瑪特案
斯科特.彼得森案
唐茲兄弟案
邁爾斯/豐塔納案
(這些案件的細節介紹就不在這裡說了,如有人需要,我在評論里單獨回復)
單手換彈夾
日本北九州監禁殺人事件
這一兇案發生在1996年至1998年間,但直到2002年才浮出水面。當時,一位18歲少女從這對夫婦手中成功脫逃,向警方報告了她被關押的殺人魔窟。
案犯為夫妻二人,夫婦二人將7名受害者(其中六人還是他們的親戚)監禁折磨達半年之久,並讓他們之間自相殘殺。共有6個人慘遭殺害。這些屍體幾乎都在浴室內用菜刀、鋸條肢解後,再用攪拌機搗碎投入大海。 庭審記錄顯示,行兇前,這對夫婦曾對受害人進行勒索,並強迫他們為自己借錢。當發現從受害人身上無利可圖時,他們就殘忍虐待受害人,並最終將他們殺害。
男犯的名字叫松永太,犯案時44歲。女犯的名字叫緒方純子,43歲。
案發後,福岡地方裁判所在一審中將這兩個殺人兇手判處死刑。
而就在接受死刑判決的前一天,殺人兇手緒方純子曾向日本一位報告文學袒露心聲。
她說:「你問我現在的心境嗎?明天就要接受判決了,但我現在心裡好像很踏實,也很平靜。從一開始,我就知道自己會接受什麼樣的刑罰,開庭宣判的時候也不會有什麼變化。」說到這裡,緒方純子突然用手帕捂著嘴笑了起來。
這起事件的主犯是松永太,也就是緒方純子的丈夫,從姓氏上看,兩個人好像不是一家人。不錯,他們實際上是情人關係。高中時代是同班同學,畢業以後重新見面,形成了這種在日文中叫「內緣關係」的情人關係。松永太一直用暴力控制著緒方純子。
松永太原來經營著一家銷售卧室被褥的公司。因為屢次使用欺詐商法,1992年松永太被警方以涉嫌犯有脅迫罪和欺詐罪全國通緝,他們夫婦開始了逃亡生活。
他們四處躲避,四處不得安寧。他們四處騙錢,然後逃亡到四處。舉世罕見的連續殺人事件,就是在他們逃往過程中一所公寓裡面發生的。
松永太以能夠找到生財之道為借口,把一個30多歲的男性和他的女兒監禁在浴室裡面,對他們的飲食、睡眠、大小便都加以限制,並且經常用電棍進行電擊拷問。1996年2月,這位男性因心力衰竭而死亡。
這位男性的屍體由緒方純子和男性的女兒進行了肢解,然後把碎屍扔到大海里。這位男性的女兒繼續被松永太緊緊地控制著。
1997年4月,松永太感到再也籌集不到逃亡資金時,就開始把目標鎖定在緒方純子的家族身上,打算用「連根拔」的方法,將這一家的財產全部侵吞。緒方純子的娘家是久留米市內富裕的農戶,擁有大片的土地。在日本,真正的農民,也就是真正的「地主」。
松永太把緒方純子參加了「殺人」和「肢解屍體」的事情告訴給她的家人,繼之而來的就是赤裸裸的威脅。在這種威脅下,松永太至少從緒方純子的家中索取了6300萬日元。
當這些錢都花光後,當緒方純子的家族無法從金融機關繼續獲得貸款時,松永太把緒方純子、她的父母、妹妹夫婦、妹妹的一兒一女都監禁起來,讓這一家7口過著電棍下的悲慘生活。
最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松永太對緒方純子一家進行恐怖統治後,又殘忍地命令他們相互之間進行殺害。松永太自己並不動手,而是指定誰是殺手,誰是被殺者,指定誰去殺誰。緒方純子一家人也就真的忠實地執行了松永太的殺害命令。
首先,松永太下令,讓緒方純子在一間日本式的房間(「和室」)內對當時61歲的父親進行「通電」,多次用高壓電棍擊打父親的**,最後導致跪在地上苦苦求饒的父親慘不忍睹地死去。
接下來,松永太對「啊、啊」發出喊叫之聲的緒方純子58歲的母親十分不滿,他陰狠地說:「如果這樣下去,外面會聽到這種叫聲的。」於是,喪失理智的緒方純子又把母親拽進浴室。松永太命令緒方純子38歲的妹夫把電線勒在岳母的脖子上,命令她33歲的妹妹按住母親掙扎的雙腳,最後把母親活活地用電線勒死。 緒方純子的妹妹經常遭受松永太的電擊,耳朵已經基本上聽不見了。松永太於是說:「她的腦袋變壞了」,從此也就決定了她的命運。在此之前,緒方純子的妹妹實際上已經成為了松永太的性奴,每天都要遭受他的虐待。松永太不管緒方純子妹妹可能懷孕的事情,命令把她也拽進浴室,讓她10歲的女兒按住母親的雙腳,讓她的丈夫用電線把她勒逼致死。
殺害了兩個人的緒方純子的妹夫,精神崩潰了,每天嘔吐、腹瀉不止。為了進行制裁,松永太就讓他把自己的大便吃下去。沒有多久,他也因為心力衰竭在浴室中死去。
剩下來的只有緒方純子妹妹的一兒一女了。這兩個可愛的孩子曾經被作為控制整個家族的人質,但此刻已經成為松永太邪惡生活的障礙了。於是,松永太命令緒方純子妹妹的女兒在廚房裡把5歲的弟弟殺害了。
然後,松永太又用電棍多次電擊緒方純子妹妹女兒的臉部,對她進行慘無人道的拷打,逼著她說自己該死。就這樣,在廚房殺害了弟弟之後,她也躺在廚房的地板上,閉上眼睛。由緒方純子和第一個男性被害者的女兒用電線捆綁在她身體的兩側,活活地電死了。
半年之間,6個人慘遭殺害。這些屍體幾乎都在浴室內用菜刀、鋸條肢解後,再用攪拌機搗碎,然後投棄在波瀾萬丈的大海里。
一個家族,就這樣在這個世界上消失了!
2002年,第一被害者的女兒,實在無法忍受松永太變態兇殘的暴力,她毅然從公寓中逃跑出來,向警方求救。當年,她17歲,這個殘忍的事件也因此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但是,被捕以後,緒方純子曾經長時間保持沉默,參加審訊的警員都說她戴著「鐵面具」。
大約是半年以後,經過多方努力,緒方純子終於從被松永太洗腦的狀態下走了出來。「我想說真話了。我準備接受死刑。」事件的濃密黑幕也從此揭開。
相比之下,松永太仍然保持沉默。對緒方純子的自供,他的解釋是這樣的:「緒方家的成員相互之間都有仇恨,所以他們才能相互殺害。與我沒有任何關係,我也沒有發出過殺害的指示。」也就是說,松永太認為自己無罪。
在庭審過程中,兩個人對法官的詢問也是完全不同的答覆。緒方純子對起訴的事實全部承認,用冷靜的口吻回答一切問題。松永太則對起訴的事實全面否認,經常是漲紅著臉大聲喊道:「無禮!」「你們不要對我進行說教!」松永太還曾對檢察官和緒方純子的律師進行猛烈的人身攻擊,然後用十分誇張的口吻對法官說:「審判長先生,請您理解我。」這實際上是一種拒不認罪的哀嘆! 令人抱有疑問的是,緒方純子一家為什麼會如此服服帖帖地順從松永太的殺人命令呢?他們為什麼沒有進行過任何抵抗呢?他們為什麼沒有嘗試過逃跑呢?
緒方純子表示自己很難用語言來描述當時異常的心理狀態,很多事情也就沒有辦法清晰地勾畫出來。
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後,或許可以說,電棍的拷問給了緒方純子很大的心理影響。
松永太使用的「通電方法」,就是將電線的銅絲分成兩股,然後栓捆在被害者的手腳、臉龐、**、**等部位。在發出命令和拷問的期間,松永太就是不斷地插、拔連接電線的插銷。
有一段時間,緒方純子幾乎是每天都要接受松永太的「通電」制裁。回憶起那段生活,緒方純子說:「我那時感覺自己好像不存在了。無法判斷善惡是非,只能按照松永太個人的好惡去辦事,去執行他的命令。」
緒方純子還說:「我那時滿腦子中只是想著如何逃避這種『通電』,那種持續的緊張,讓我恨不得把自己變成一塊石頭。思考力衰弱下來,什麼事情都不想了,後來恢復起來非常困難。」
這些,都不僅是對「通電」過程的描述,也是一種對心理影響的最好註腳。
在對緒方純子一家進行監禁的時候,松永太也是巧妙地利用「通電」的恐怖進行家庭成員的分化。他自我設計了一個「奴隸標準」,然後對不符合這個「標準」的人集中「通電」,先行殺害。
結果,這個家庭的全體成員們,都千方百計爭先恐後地討松永太的歡心,相互之間進行著背叛、咒罵、毆打,最終是為躲避「通電地獄」而接受殺害親人的命令,沒有人想起來要依靠團結來進行抵抗。這種電流帶來的精神變異,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 對這種事實,松永太當然是極力否認。他說:「我不是要對他們進行虐待。我要建立一個父親的權威,要建立一種共同生活的秩序,從事的是一種『秩序型通電教育』。」
受害人關係圖
變態系列殺人案件及其偵破
剝人皮做馬甲,把屍體剁成肉餡,在下體插入鋼筋,等等!
公開資料證明80至2000大案重案不下幾十萬件,尤其是81828384
來源歷年《刑事案例年鑒》
1972.10--1976.01福建浦城~~王傳芳【1976.10.26浦城·槍決】~~殺8人
※以介紹生意為名,搶劫殺害浙江人何家元、吳火貴、吳光亮、項自申、何森火、趙小馬、翁學蘭及福建人王盛苗並碎屍焚屍。
1976.01湖南資興~~歐陽普【1976.02.02資興·上吊自殺】~~殺17人
※滅門。報復殺害本家兄弟歐陽義及其妻子黃戊愛、父親歐昌昌、母親黃子花、大弟歐香文、二弟歐仁文、三弟歐改文、四弟歐社文、五弟歐根文、六弟歐細文、客人歐大告等13人,另外殺害自己同父異母妹妹歐良英、歐蓮花。
1981.06福建廈門~~黃可芬【1981.06.24廈門·爆炸自殺】~~殺40人
※報復社會,炸毀廈門市公交公司由輪渡站開往火車站,編號「30671」的兩節通道公共汽車,造成重大傷亡。
1983.02--1983.09遼寧瀋陽、湖南衡陽、湖北武漢、江西廣昌~~王宗方、王宗瑋【1983.09.18廣昌·擊斃】~~殺11人
※在瀋陽空軍463醫院盜竊被抓,槍殺醫院政治部副主任周化民、教導員劉福山、醫生孫維金、司機畢繼兵後逃亡。途中於衡陽槍殺工人張業良、於武漢槍殺警察王雲、李信岩、協勤陳震尖、工人詹小建。後被包圍在廣昌山區,頑抗中槍殺江西省武警二支隊通信參謀吳增興。
1983.06內蒙古喜桂圖旗~~於洪傑、楊萬春【已槍決】、韓立軍【1983.06.16喜桂圖旗·爆炸自殺】~~殺27人
※報復社會,殺害牙克石鎮林管局所屬林業設計院紅旗溝農場指導員王化忠、職工潘亮、趙波、魯文才、農工王元章、孫貴及其弟弟孫友(15歲)、臨時工吳文發、何俊民、胡喜成、住在附近的農民楊相成及其妻子、長子(6歲)、次子(2歲)、父親、母親、附近生產隊放牧員李彥堂、暖泉生產隊農民魯鐵成、劉佔山、於洪利、知青李東東、賀金花、賀銀花、白潔、李東梅、劉敏華、趙丁枝。
1983.12--1991.11湖北武漢~~張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1991.12.26武漢·槍決】~~殺22人
※報復社會,連續在武漢殺人搶劫。
1984.03--1985.05陝西商州~~龍治民、閆淑霞(女)【1985.09.27商縣·槍決】~~殺48人
※以需要幹活為由,騙人上門搶劫殺害,埋屍自家院中,自稱為計劃生育做貢獻。
1987.07--1996.03遼寧瀋陽~~孫德林、汪家禮、汪家仁、孫德松、王文緒【1999.12.29瀋陽·槍決】~~殺21人
※在瀋陽多次劫車殺人。搶劫瀋陽第一飼料廠工資款,製造「3·8」大案。
1988.11湖北襄樊、陝西白河、四川南充、榮縣、井研~~邵江彬、耿學傑【1988.11.27井研·火攻燒死】~~殺19人
※11月8日,武警湖北總隊駐襄陽左驛鎮4支隊6中隊1排(負責襄北勞改農場5分場看押)戰士,殺害本排代理排長江波,搶走56-1衝鋒槍2枝、子彈1147發,流竄途中在陝西白河殺害一名個體戶,在四川南充殺害一名個體商店店主。11月27日,在四川榮縣來牟鄉被發現。逃脫途中,在井研竹園鎮殺害鎮農機站會計朱昭林後,被包圍在井研高鳳鄉紅星村白岩溝。槍戰中,殺害五愛村民兵連長李學榮、武警自貢支隊6中隊戰士龍朝暉、樂山公安局三處警察符從軍、民兵羅左元、樂山公安局刑警大隊警察羅宏、解放軍13軍149師偵察連10班戰士沈吉軍、7班戰士賴大兵、農民楊軍全,後被解放軍防化兵燒死在山洞中。
1990.07--2002.03貴州松桃、銅仁、江蘇徐州、新沂、沐陽、連雲港、安徽泗縣、六安、肥東、合肥~~劉明武【2002.11.06六安·槍決】~~殺22人
※「乞丐殺手」。厭惡乞丐,流浪乞討期間因各種原因殺害多名乞丐。
1990.07--1991.08黑龍江訥河~~賈文革、徐麗霞(女)、李春梅(女)、吳鳳芝(女)【1992.01.09訥河·槍決】、李文珍(女)【訥河·服毒自殺】~~殺42人
※特大殺人搶劫集團。嫖宿後殺死多名暗娼,把屍體藏入地窖;將外地農民劉啟鵬、推銷員王文斌等騙到家中,用噴射麻醉劑、注射過量安眠劑、繩勒、刀刺、斧砍等手段將他們殺死,還將農民孫成民勒死、剖腹、挖出心肝、切下睾丸煮熟了吃掉。
1990.12--1995.01黑龍江鶴崗~~孫海波、田雨、閻文宇【1995.03.11鶴崗·槍決】、田原【1995.01.28鶴崗·擊斃】~~殺14人
※企圖搶劫鶴崗南山礦退休工人工資款,槍殺經警隊長趙成遠、經警毛成才、杜文軍、田利華、張治國及其兒子張雷(11歲)、宋師平、保衛幹部於呂利、於曉光、張永華,槍戰中田原被保衛幹部張永華擊斃。之前為搶槍,殺害鶴崗工商派出所警察高連國、鶴崗礦務局運輸處派出所警察楊坤及其子楊曉磊,為搶車殺害計程車司機房義貴。
1991.03--1995.05河南寶豐~~李占國【已槍決】~~殺11人
※變態同性戀殺手,以痴獃人員為對象,侵犯後殺害。
1992.06--1998.11陝西西安、長安~~王萬明【已槍決】~~殺20人
※搶劫XX殺害賈小妮、王英英等多名女青年。
1992.08--2001.04廣東廣州、中山、珠海、雲南昆明、江西南昌、瑞昌、吉林通化、江蘇六合、鹽城、安徽宿州~~雷國民【2001.12.28鹽城·槍決】、張雲明【1999.06.09重慶·槍決】~~殺20人
※在廣州搶劫殺害居民張友林;在昆明搶劫摩托車,槍殺摩的司機肖瑞;在中山搶劫槍殺摩的司機王活倫、入室搶劫殺害倒匯者阮金佐及其妻子彭卓娟、村民劉伯樞;在珠海搶劫殺害拱北汽車站售票廳陳奕通門市部值班員蔡立新、陳楚忠;在南昌搶劫殺害匯通城市信用社值班員孫傳遂;在通化搶劫殺害北市場城市信用社門衛薄英江;在六合劫車殺害長安面的車主王華;在宿州搶劫殺害北關信用社值班員薛玉珍、徐玉芬;在瑞昌搶劫殺害瑞昌信用社經警周升忠及其長女周美、次女周、母親孫金香;在鹽城搶劫殺害鹽都信用聯社經警陳建宏、李玉生、值班員陳志勤。
1992.08--2002.06河北滄縣、黃驊、青縣~~張國勝【已槍決】~~殺10人
※入室搶劫XX,殺害劉學友及其妻子張桂英、段克蘭及其女兒劉玲(13歲)等10人。
1992.12--1995.01海南澄邁、澹州~~孔繁座【不詳】~~殺19人
※「冷血殺手」,在澄邁老城鎮大富豪歌舞廳,用AK47突擊步槍等武器,打死另一團伙及無辜群眾10人。
1993.01--2000.11黑龍江肇東、哈爾濱~~蔣英庫、蔣英權、萬忠、劉一東、劉一刊【2001.12.25哈爾濱·槍決】、蔣樹淵【2001.01.19集賢·卧軌自殺】、賈永【哈爾濱·抓獲後腦溢血死亡】、蔣樹海、劉德、王英利【肇東·滅口】~~殺21人
※殺人後用鍋爐焚屍滅跡。為賴賬殺害肇東恆益五金交電化工商場經理李海、肇東紡織工業供銷處第一經銷站經理張國臣、肇東化工塗料廠業務員呂寶珠、個體業主宋立國、肇東安陽建築公司施工隊隊長孟憲明,搶劫殺害動遷戶宋金仲及其妻子孫淑芹、商販劉紹備及其妻子朱曉琴、女兒劉漢蟒(11歲)、兒子劉漢隆(8歲)、糧油經銷店女老闆邵明琴,滅口殺害堂弟陶瓷公司更夫蔣樹海、同夥陶瓷公司業務員王英利、情婦北方餃子城老闆娘劉秀麗、情婦劉小梅、同夥陶瓷公司副經理劉德及其姘頭姚淑華,為討好袁成殺害哈爾濱道外鞋城個體業主潘淑珍,為掩蓋罪行殺害黑龍江省檢察院農林處檢察官袁成、果冬梅。
1993.02--1996.04~~雲南保山、大理、昆明、楚雄、瑞麗、四川西昌、成都、陝西西安、河南洛陽、鄭州、湖南長沙、衡陽、懷化、貴州貴陽、廣西柳州、荔浦、梧州、南寧、廣東肇慶、東莞~~李枝永【已槍決】~~殺25人
※流竄各地,電擊殺害多名同住一個旅社房間的旅客劫財。
1993.04-2000.09湖南安鄉、長沙、漢壽、臨澧、津市、常德、廣西寧明、雲南開遠、重慶、湖北公安、武漢~~張君、秦直碧(女)、嚴敏(女)、全泓燕(女)、莫金英(女)、納波、朱加武、王俊【2001.05.20重慶·槍決】李澤軍、陳世清、趙正洪、嚴若明、許軍、李金生【2001.05.20常德·槍決】~~殺28人
※在安鄉滅口殺害同夥劉保剛;在寧明搶劫殺害「軍用服裝店」店主嚴旺財;為測試其所購54手槍殺傷力,在開遠槍殺女青年王啟翠、陸萬蘭;在重慶搶劫殺害個體戶王禮明、取款人李久川;搶劫重慶友誼商店沙坪壩分店,槍殺女清潔工李建清;搶劫長沙瀟湘友誼商城黃金櫃檯,槍殺營業員吳浩、余樂;在漢壽為讓同夥「殺人入伙」,殺害無辜村民王志剛;在臨澧搶劫槍殺計程車司機曠躍良;闖關槍殺207國道公安南平鎮治安檢查站治安員溫靜、南平鎮收費站治安員周賢林;搶劫武漢廣場黃金櫃檯,槍殺在場的民工王小明;搶劫重慶商業銀行朝東路儲蓄所,殺害銀行職工張勁、計程車司機羅運洪;在漢壽為讓情婦「殺人沾血」,殺害無辜村民彭成輝;在津市搶劫槍殺農業銀行安鄉支行行長鬍夢廉及其妻子張元珍、在常德為讓同夥「殺人沾血」,殺害無辜村民楊正兵、搶劫殺害計程車司機王吉勇;搶劫農業銀行常德分行江北支行北站分理處運鈔車,槍殺經警肖衛東、王建國、出納員王平、李敬、運鈔車司機周軍、計程車司機劉輝和路過市民孟慶忠。向張君團伙XXXX彈藥的莫金英、納波、朱加武、王俊同案被槍決。
1993.04-1993.10河北保定、滿城、清苑~~吳建臣【已槍決】~~殺15人
※使用各種手段,在保定周邊誘騙婦女並搶劫、XX、殺害後拋屍荒野,製造系列無名女屍案。
1993.04--1994.06廣東深圳~~張小建、陳偉祥、張初強、張小坡、陳強、陳景德、付紅瓊(女)、謝秀雲(女)、陳子奔、邱德喜、文亞納(女)、張小鳳(女)、劉高文【1995.12.15深圳·槍決】~~殺17人
※採用女色引誘、假冒警察、假扮乘客等手段,在深圳寶安區搶劫車輛、殺害多人。
1993.05--1996.11湖南麻陽、廣東廣州、東莞~~張治成、劉安江、滕召全、滕久華、譚君勝、王日詳、張治偉、歐賢武、陳華【1997.01.10廣州·槍決】~~殺17人
※廣州第一大案,麻陽苗族幫,流竄搶劫殺人。
1993.07--2002.03河南鄭州、浙江紹興~~宋留根、馬獻洲、張廣明、劉慈恩、毛海軍、劉文賢、陳華、王明軍、劉強【2005.04.25許昌·槍決】~~殺15人
※鄭州「黑道教父」,中原商都眾多批發市場的壟斷者。因爭奪市場殺害託運商馮雙亭、因口角殺害馮雙亭手下杜文生、殺害未及時讓路的路人劉建潮、因跳舞爭執殺害勸解人冷文、因懷疑其泄密殺害同夥劉宏傑、在紹興鬥毆時誤殺同夥朱紅兵、因爭奪市場殺害果品批發商朱國勝。
1993.09--1997.08新疆石河子、烏魯木齊、阜康、北京、河北徐水~~白寶山【1998.04烏魯木齊·槍決】、吳子明【1997.08.25阜康·滅口】~~殺17人
※坐牢時殺害石河子農八師142團新安監獄同監犯人李寶玉、傅克軍,出獄後報復社會,搶劫殺人。槍殺北京丰台區射擊場路12號解放軍軍事體工大隊哨兵趙長文、徐水解放軍51050部隊彈藥庫哨兵蔣鵬程、北京煙商許桂花、瑪納斯新湖坪村村民王吉平、過路的四川人、石河子莫索灣墾區公安局中心村(149團場一營)警務區警長姜玉斌、治安員時春勇、烏魯木齊倒匯人員海如拉·買買提熱依木、艾孜來提·吾買爾、見義勇為以及在場的群眾丁小保、買買提·提依甫、張根茂、李強、祖里甫哈爾·阿不都熱蘇里,為滅口在天山槍殺同夥吳子明。
1994.03浙江淳安~~吳黎宏、胡志瀚、余愛軍【1994.06.19杭州·槍決】~~殺32人
※暴力劫持淳安縣千島湖經貿旅遊公司「海瑞號」遊船,搶劫遊客巨額財物;縱火滅口殺害導遊朱雲霞、宋靖奕、船員豐奕標、姜良健、李必英、姚發生、王輝、洪東國、台灣人李牡丹、陳進來、王進發、王溫素英、高成德、高鍾彩娥、周得烈、陳永寶、鄭國興、鄭林素珠、楊廬珠、楊登貴、庄阿面、伍庄阿款、蔡貴根、張蔡碧連、劉林秀菊、陳淑貞、陳長林、陳國華、黃高玉蘭、張銀英、劉上天、高銘梁。
1994.09北京~~田明建【1994.09.20北京·擊斃】~~殺17人
※駐通縣北京衛戍區3師12團中尉連長,神槍手。因個人問題,持槍殺害部隊主官,劫車到建國門立交橋,大開殺戒。槍殺伊朗大使館政務秘書尤素福·穆汗默德·皮什科納里及其兒子、東城分局警察曹付昆等。
1995.01--2003.05遼寧瀋陽、昌圖、撫順、開原~~王強【2005.11.17瀋陽·槍決】~~殺45人
※「超級殺人狂」,在多個城市公園內襲擊情侶及無辜路人,搶劫、XX,殺害多人。
1995.09--1996.03陝西旬陽、安康、白河、漢中、湖北十堰~~余延軍【已槍決】~~殺11人
※對參與拐賣人口被判刑強烈不滿,蓄意報復社會,搶劫殺害多人。
1995.10--1997.03遼寧蓋縣、海城、河北容城、山西翼城、湖北鄖縣、襄樊~~周剛、姜振桐、柳保華、劉真強、張玉雪【1998.04.24襄樊·槍決】~~殺18人
※搶劫殺人團伙,號稱「東北五虎」。搶劫殺害海城永盛食品批發站老闆黃庭波一家三口、容城秋爽齋副食店店主肖東旺一家三口、翼城火車站副食店店主衛書家一家三口、襄樊中原路45號個體副食店店主常煥強及其妻子梁成銀、三個女兒等。
1995.11黑龍江肇東~~馮萬海【1995.11.18肇東·擊斃】、姜立明【1995.11.18肇東·持槍自殺】~~殺32人
※因派出所扣壓他私自倒賣的藥品,持雙筒獵槍和小口徑步槍殺死32人,有37家受害,四站鎮居民肖洪偉、白會臣兩家7人全被槍殺。當晚馮萬海被警方擊斃,姜立明被警方擊傷後開槍自斃。
1996.04--2005.07內蒙古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察哈爾右翼前旗、集寧~~趙志紅【判死】~~殺11人
※搶劫XX殺害多名女性,造成「呼格吉勒圖(1996.06.10槍決)冤案」。
1996.06--2001.09黑龍江哈爾濱、山東青島、濟南、天津~~王許文【001.10.15天津·槍決】~~殺10人
※搶劫殺人。在哈爾濱打工時殺害老闆楊及其妻子刁、在青島打工時殺害老闆薛及其妻子陳、女兒、侄女李、在濟南打工時殺害老闆及其妻子、在天津殺害居民李、霍。
1996.11--1998.09山西靈石、古交、霍州、汾西、蒲縣、江蘇徐州~~潘申寶、張安軍、王從兵、郭光平、賴振奎、李文元、潘申軍、鄭吉寬【已槍決】~~殺28人
※偽造礦難殺人詐賠「打點子」犯罪集團。
1996.11--1997.08吉林吉林、長春~~閻文江、齊顯峰、齊憲東【已槍決】~~殺11人
※殺人、搶劫「刨錛兒」團伙,殺害市民柳玉德、張玉珍等多人。
1997.04--2000.05雲南昆明、晉寧、祿豐~~楊天勇、吳峰、滕典東、楊明才、肖林、肖利、柴國利【2000.11.17昆明·槍決】~~殺19人
※特大殺人劫車團伙。殺害司機楊衛東、官渡區公安分局聯防人員趙洪才、彭健昌、賣XX王芬、祿豐縣農具廠保衛幹部周國祥、路南縣公安局副局長王俊波、昆明市公安局通訊處警察王曉湘、新平縣政府司機刀國興、市民吳峰、耿瓊仙、李雙全、張康、李亞鵬、王春所、雲南省民委駕駛員馮毅、雲南省煤田地質局的王朝能、曾國祥、宜良湯池萬福山莊司機王元福(掛軍牌)、五華公安分局民警朱昆,將被害人碎屍喂狗。製造「杜培武冤案」。
1997.04--2001.08廣西桂林、北海、湖南株洲、耒陽、浙江湖州、廣東肇慶、佛山、重慶、江西大余、信豐~~成瑞龍【2010.11.02佛山·注射】、蘭啟榮【1999槍決】~~殺13人
※流竄搶劫XX殺人,在株洲製造一起滅門案,並槍殺佛山警察姜明華、鄧勇堅、桂林警察白華恩、重慶治安員王光祿。
1997.07--1999.12吉林松原、前郭、河北唐山~~齊雪峰、齊雪松【2000.12.28松原·槍決】~~殺17人
※多次實施入室搶劫殺人,製造多起滅門案。
1997.09--1999.08吉林柳河、梅河口、遼寧新賓~~楊洪軍【2001.04.18柳河·槍決】~~殺12人
※騎摩托車流竄作案,入室殺害其認為是賣XX的女子。先後殺害柳河凱帝公司女職工郭景芬、柳河向陽鎮大興村村民趙子祥及其妻子程波、新賓四平鄉火石村村民許世煥、梅河口水道鄉愛林村村民孫平榮、新賓新賓鎮居民趙雪、楊文輝及其妻子楊金屏、水道鄉愛林村欒奎剛及其妻子孫麗萍、柳河安口鎮鄉大廟村聶勝才及其妻子於寶英。
1997.10--1999.10吉林長春~~顧光繁【2000.12.27長春·槍決】~~殺19人
※因XX婦女被判刑,仇恨婦女,將多名賣XX殺害在出租屋或長春凈月潭等偏僻處。
1997.11--1998.11山西陽城、江蘇徐州、河北秦皇島、遼寧義縣、阜新~~余貴銀、衛三冬、錢正明、王明金、霍彥軍、朱章波、王志明、劉方佑、文紹堂、岳仁志、國自斌【2000.07.11義縣·槍決】~~殺14人
※偽造礦難殺人詐賠「打點子」犯罪集團。
1998.02湖北武漢~~鄒昌力、「曹軍」【1998.02.14武漢·爆炸自殺】~~殺16人
※同性戀殉情,在情人節製造爆炸事件,兩人均已身亡,曹軍的真實身份至今未解。
1998.02--1999.03陝西潼關、周至、眉縣、戶縣、乾縣、禮泉、富平、蒲城、大荔、藍田、西安、江蘇豐縣、邳州、安徽亳州、河南靈寶、登封、新鄭、伊川、許昌、內鄉~~彭妙計、丁運好、蘇小平、王天興、張健、趙曉斌
【2000.01.28三門峽·槍決】~~殺77人
※流竄豫陝蘇皖系列殺人搶劫團伙,經踩點預謀,持作案工具,夜深人靜時蒙面翻牆入院,砸門挖洞入室,搶劫殺人。
1998.05--2002.06江西南昌、宜春、萍鄉~~黃順保【2003.03.20南昌·槍決】~~殺16人
※搶劫、XX殺害多名女子。
1998.06--2000.06遼寧錦州、盤錦、葫蘆島、阜新、河北秦皇島、天津~~王福仁、修寶昌、高玉臣、楊光、史正義、代翔躍【2001.05.20瀋陽·槍決】、王新【瀋陽·抓獲後死亡】~~殺18人
※犯罪團伙,兩年多時間裡,交叉結夥,持鋼珠槍瘋狂搶劫殺人,作案近百起。
1998.06四川瀘定~~趙林【1999.05.12康定·槍決】~~殺10人
※瀘定得妥派出所警察,在調解糾紛時,與村民楊樹兵發生爭執,後被楊家圍攻毆打。激憤槍殺村民楊懷富及其妻子王萬英、兒子楊樹兵、兒媳高建梅、女兒楊樹蓉、女婿陳國強、侄子楊樹洪、高建梅的小妹王英及其丈夫王志軍、親家高開勛。
1998.07--2003.03山西太原~~賈建虎【2004.12.27太原·槍決】~~殺12人
※「并州惡魔」,搶劫殺害多名賣XX。
1998.07--2001.06北京~~華瑞茁【2002.01.31北京·槍決】~~殺14人
※發現女友是賣XX後仇視此類婦女,利用開夜班水泥攪拌車的機會,騙站街女上車,發生關係後殺害,拋屍垃圾場和窨井中。
1999.04--2001.06湖南嶽陽、湖北武漢~~段國誠【2003.04.29武漢·槍決】~~殺11人
※專在夜間襲擊紅衣長發的年輕女子,殺害多人,警方送外號「段爺」。
1999.10--2003.06廣東深圳、四川宜賓、內江~~吳廷東【判死】~~殺11人
※殺害兩任女友及其親屬,搶劫殺害3名貨車司機,受雇殺害2人,殺害情婦之夫。
2000.03--2001.05四川南充~~劉天兵、劉天龍、趙強、廖雄【2001.11.20南充·槍決】~~殺11人
※南充惡魔,多次盜竊、搶劫、XX、殺人,在嘉陵江邊殺害粟登春、蒲燕、趙波、李超後砍下四人頭顱,拋入江中,轟動一時。
2000.03--2000.08北京~~焦文軍、馬俊【2001.11.06北京·槍決】~~殺14人
※在西城、海淀、朝陽、丰台等地的人行過街天橋、地下通道和人行便道,用鐵棍擊打頭部搶劫,殺害行人楊軍、徐向陽、余關榮、朴載英、李孝位、沈發宏、俞賦、魏漢珍、賈俊義、張德華、劉惠萍、王國舉、劉小江、王衛。
2000.09--2003.08河南周口、臨潁、西華、葉縣、西平、通許、扶溝、鄧州、上蔡、尉氏、鹿邑、鄢陵、襄城、民權、安徽阜陽、臨泉、山東曹縣、河北邢台、石家莊~~楊新海【2004.02.14漯河·槍決】~~殺67人
※滅門。流竄皖豫魯冀四省搶劫、XX、殺人作案22起,殺死65人,多家滅門。
2001.02--2002.02廣西柳州~~張勇、譚冬梅(女)【已槍決】~~殺10人
※以打麻將為由,將10名女青年騙至出租屋麻醉後殺害碎屍,把內臟、肌肉切碎沖入下水道,導致堵塞而暴露。
2001.03江西萬載~~李垂才【2001.03.06萬載·爆炸自殺】~~殺42人
※性格孤僻暴躁,報復社會,製造潭埠鎮芳林村小學特大爆炸案,本人也在爆炸中死亡。
2001.03雲南馬關、河北石家莊~~靳如超、王玉順、郝鳳琴(女)【2001.04.29石家莊·槍決】~~109
※2001.03.09在馬關殺害同居女友韋志花後,圖謀報復所有「對不起」他的人。購買炸藥,於2001.03.09炸毀石家莊育才街棉三宿舍15、16號樓,市建一公司宿舍1號樓、市五金公司宿舍樓等,殺害108人。為其提供炸藥者同案槍決。
2001.04--2002.01河南郾城、新蔡、項城、沈丘、平輿、汝南、上蔡、淮陽、安徽臨泉、界首、亳州~~卞況、符新遠、駱連順【2003.10.24駐馬店·槍決】~~殺41人
※流竄於豫皖兩省接合部的特大盜竊、搶劫、殺人團伙,夜間挖牆入室,襲擊熟睡的村民。
2001.07--2004.08遼寧瀋陽、撫順、河北石家莊、吉林吉林、四平~~康守義、於靜安【已槍決】~~殺15人
※利用騙租的方法,搶劫殺害多名貨車司機。
2001.09--2003.04河南平輿~~黃勇【2003.12.26平輿·槍決】~~殺17人
※將自己家中軋麵條機機架改裝成殺人機械,取名「智能木馬」,誘騙青少年回家殺害並碎屍。
2001.10山西榆次~~胡文海、劉海旺【2002.01.25榆次·槍決】~~殺14人
※舉報大峪口村幹部貪污、漏稅被打傷後,逼迫劉海旺一起報復殺人,槍殺前村長冀金堂、前村支書李利生及其妻子趙銀蓮、女兒李瑞萍、村會計張敬林的妻子馮俊蓮、次女張文惠、煤礦銷售員李繼、村民高彥蘇、胡福龍及其妻子閆愛蘭、胡三計及其兒媳張素花、張素花的妹夫郭建勇、安增玉。
2002.06北京~~劉一凡、宋聖偉【未成年,無期】、張皓【未成年,3年】、張媛【參與,12年】~~殺24人
※因對北京海淀區藍極速網路技術服務中心不滿,縱火殺害正在上網及工作的王西、馬程、邵文峰、王興、高昌豹、李岩、楊雷、牛留柱、馬曉偉、竇文科、張斌、陳樂、胡彬、任亮亮、劉小冰、李羅雅各、盧浙葉、荊楠、周鑫、尹偉華、許力明、楊悅、張秀麗、王銳及不知名一人等25人。
2002.09江蘇南京~~陳正平【2002.10.14南京·槍決】~~殺42人
※與湯山「正武」麵食店業主陳宗武競爭生意,將「毒鼠強」投放到該店食品原料內,殺害42人。
2002.12--2003.03雲南昆明~~范劍敏、范達勇【2003.10.11昆明·槍決】~~殺13人
※誘騙多名「坐台女」到出租屋來,搶劫殺害並埋屍於出租屋。
2003.02遼寧葫蘆島~~郭忠民【2003.02.23綏中·服毒自殺】~~殺13人
※滅門。因土地糾紛,報復殺害堂兄郭忠仁及其妻子、兒子、鄉鄰劉長瑞及其妻子、長女劉玉梅、次女劉猛、侄子、侄媳婦、孫子(12歲)、外孫女(5歲)、張寶華及其妻弟李國仁後,在被圍捕時喝農藥自殺。
2003.02--2003.05浙江溫州~~陳勇鋒【2004.04.07溫州·槍決】~~殺10人
※誘騙收舊人上門,搶劫殺害林春蘭、張居高、吳賢祥、黃進傑、王文巨等10人。
2003.03--2004.02安徽阜陽、廬江、桐城、山東東明、菏澤、湖北襄樊~~張志明、李永剛、王廣亮、郭安想、朱艾勇【不詳】~~殺10人
※滅門一起。搶劫殺人團伙,在阜陽殺害2人、廬江殺害1人,桐城殺害林青山及其妻子、東明殺害李迎保、襄樊殺害王天貴及其妻子郭紅燕、妻侄女郭麗(20歲)。
2003.05--2003.10廣東深圳~~馬勇、段智群(女)【2003.12.18深圳·槍決】~~殺12人
※借招工名義,誘騙多名求職的單身女青年到其出租屋內搶劫殺害,並碎屍拋屍。
2003.10--2006.01廣東東源、河源、連平~~張友添【2008.09.27河源·槍決】~~殺10人
※利用摩托搭客之機,搶劫殺害乘客黃優、李丹、張志鳳、何艷顏、謝愛婷、陳雪芳、藍利梅、劉麗珍,並摧殘屍體;因家庭經濟糾紛殺害妻子鄒水英;搶劫殺害同鄉張月華。
2006.03廣西樂業~~粟艷琴(女)、粟多德【2007.01.26樂業·槍決】~~殺9人
※滅門。因婚後無子,丈夫有外遇與其離婚,報復炸毀三樂社區一出租房,殺害前夫冉正高、房客黃果夫及其妻子吳麗珍、長子黃典景、次子黃新雲、楊勝偉及其妻子黃九月、女兒楊靜、李俊明,幫其購買炸藥的弟弟同案槍決。
2006.04浙江溫州~~王業富【不詳】~~殺10人
※與同事產生矛盾,在龍灣區海城街道奧吉衛具有限公司宿舍縱火,殺害10人,其中5人為跳樓死亡。
2006.07陝西漢陰、湖北隨州~~邱興華【2006.12.28安康·槍決】~~殺11人
※因擅自移動漢陰鐵瓦殿石碑遭拒,且無端懷疑道觀主持熊萬成有調戲其妻行為,殺害道觀工作人員熊萬成、宋道成、王保堂、陳世秀、程仕斌、香客吳大地、熊輝壽、韓揚富、羅朝新、羅土生(12歲),後逃跑途中在隨州搶劫殺害村民魏義凱。
2006.08雲南箇舊、蒙自~~王昌義【2006.08.01蒙自·服毒自殺】~~殺10人
※滅門。與舅媽有姦情加之婚姻糾紛,在箇舊殺害舅媽羅玉英後,到蒙自殺害妻兄羅文有及其妻子李國英、長女羅瓊英、次女羅瓊芬、長子羅克、次子羅飛、妻姐羅玉芬及其兒子楊永祥、女兒楊春麗後,服農藥自殺。
2006.09吉林通化、柳河~~石悅軍【2006.12.20柳河·槍決】~~殺12人
※滅門。對二密鎮屠宰點負責人李振軍及畜牧站副站長王玉良對其行業管理和收費不滿,殺害李振軍、王玉良及其妻子張莉莉、父親王貴祿、母親李秀梅,潛逃時殺害村民劉國華、於洪勇、孫洪連及其妻子劉繼芬、趙玉福及其妻子管秀梅、孫子趙金凱(14歲)等12人。
2007.02浙江台州~~劉衛雄【2008.09.11台州·注射】~~殺17人
※因租店面被欺騙,蒙受五、六千元損失,報復縱火燒毀鮑麗麗店鋪,燒死租住在一、二樓的鮑麗麗、騰熙、朱紅梅、向啟容、向啟兵、楊同建、宋姣娥、呂恢英、屈從輝、黃明發、李盛先、張紅霞、鄭琳欣、周秀英、周福林、蘭君玉、劉慧等人。
2008.02河北唐縣~~柴公敏【判死】~~殺10人
※滅門。因宅基地、倒煤渣、建房子等家庭矛盾,殺害大伯柴振國及其妻子賈榮兒、兒子柴東琚、兒媳金梅、女兒柴英兒、女婿宋新樂、大孫女柴晶雲(4歲)、小孫女(剛出生,未起名)、外孫女宋慧慧(24歲)、外孫宋慧波(18歲)。
2008.08新疆喀什~~庫爾班江·依明提、阿不都熱合曼·阿扎提【2009.04.09喀什·槍決 】~~殺17人
※駕駛盜用的重型自卸貨車,衝撞碾軋出操的武警喀什邊防支隊隊伍,並引爆一枚自製炸彈,殺害王正景、王都慶、萬體強、李保全、楊才年、胥紅軍、劉申建、葉維、李曉武、韓文峰、李海軍、孫冬軍、翟超、範本濤、耿海濤、李建江、宋宇超等17名武警官兵。
2009.06四川成都~~張雲良【2009.06.05成都·縱火死亡】~~殺27人
※悲觀厭世,上班高峰時間在成都9路公交車上縱火,造成多人傷亡,本人也在火災中死亡。
2009.12湖南安化~~劉愛兵【2010.12.31安化·槍決】~~殺13人
※滅門。有精神病史,通過槍擊、刀砍、火燒等手段,報復殺害父親劉必方、堂叔劉樹聲及其妻子肖細平、兒子劉旭(6歲)、堂叔劉根生及其母親楊富春、堂兄劉三友及其母親劉貴增、奶奶闕美秀、遠親劉省吾及其妻子周翠娥、遠親劉建勛、劉順三。
2010.02天津~~張義民【待處】~~殺10人
※與調度員李濤爭吵後,失去理智駕駛津A-B6398黃海客車衝撞無辜路人,造成慘重傷亡,割頸自殺未遂。
1980.10北京~~王志剛【1980.10.29北京·爆炸自殺】~~殺9人
※由於失戀、生活困難和想調回北京的願望未能實現,又因毆打工人受到處分,製造北京火車站爆炸事件,炸死9人。
1987.08--1990.03北京~~許廣才【已槍決】~~殺9人
※北京鋁製品廠供銷科倉庫保管員,用各種方式誘騙多名外地來京女青年到京郊偏僻處,XX後殺害。
1988.03--1992.07海南東方、昌江~~劉進榮【1993.02.25昌江·擊斃】~~殺9人
※當過偵察兵,參加對越自衛反擊戰。複員後,在一次「三月三」黎族節上與鄰村發生衝突,持刀殺人後潛逃到東方、昌江一帶深山裡當土匪,成立「東方黑幫」,自任老大,搶劫多個金礦,殺害多人,包括警方卧底東方鎮派出所保安劉進明,後被武警狙擊手擊斃。
1992.03--2004.11山西陽泉~~楊樹明【2006.11.21陽泉·槍決】~~殺9人
※「紅衣殺手」。以夜間和雨雪天氣為掩護,侵害婦女,濫殺無辜,對受害人有剖腹、剝臉皮、割乳頭、挖生殖器等變態手段。先後殺害鍾、時、李、郝、張、王、畢、郭永棠、唐。
1992.07--1995.03北京~~於根柱【1995.04.11北京·槍決】~~殺9人
※搶劫殺害計程車司機王衛和、居民蔣、孫、周等,滅口殺害李健及其妻子梁,拒捕槍殺丰台鎮派出所副所長崔大慶。
1993.12--2005.02陝西西安~~胡躍龍、尹曉敏、曹英【2006.04.27西安·槍決】~~殺9人
※以「私家偵探」調查婚外情為名,搶劫、XX、殺害多名婦女,並碎屍剝人皮做成馬甲。
1997.08--2003.01四川資陽、成都~~塗貴武【2005.01.13成都·槍決】~~殺9人
※「資陽頭號殺手」。因黑道糾紛槍殺王、周、宋、曹、劉、陳、唐傑、劉、楊。
1997.11--1998.02福建仙游、泉州、晉江、惠安~~吳元松【1999.06.04莆田·槍決】~~殺9人
※駕東風卡車故意撞死穿著鮮艷、年輕漂亮的女性,被害女性均被其剝光衣服,劫走財物,裸屍路邊。
1998.08--2004.03雲南富源~~李靠芳、李燦飛、李芳、李桌芳【2005.07.16富源·槍決】、李維吉【富源·抓獲後死亡】、張福兵【富源·抓獲後死亡】~~殺9人
※以拉貨為名將多名農用車駕駛員(包括何紅明及其4歲的兒子)騙至富源縣實施搶劫後殺害,拋屍溶洞。
1999.06--2002.05江西撫州、南昌、進賢~~曾國平【不詳】~~殺9人
※搶劫殺害多人,並在南昌襲警搶槍,殺害南昌鐵路乘警大隊值乘南昌至西安2201/2次列車的三組警長鄔釜凌。
2002.04吉林吉林、梅河口、永吉~~王利民、張士民、康英賢、裴海峰、溫國江、孫成金【不詳】~~殺9人
※撬盜企事業單位金櫃、殺害9名夜間值班員。
2002.09北京~~閆建忠【2002.11.15北京·槍決】~~殺9人
※搭建違章建築產生鄰里糾紛,殺害鄰居劉玉珍及其母親、龐慧琴及其兒子、劉寶金及其妻子、女兒、外孫女、孫女(9歲)。
2003.02--2004.09廣東深圳、惠州、惠陽、惠東~~馮其偉、陳庭志、施洪攀、李遠西【2010.09.09惠州·注射】~~殺9人
※騙租搶劫車輛,殺害司機多人以及入室搶劫殺人。
2004.11河南汝州~~閆彥明【2005.01.18汝州·槍決】~~殺9人
※與隔壁汝州二中學生產生矛盾,夜間持刀闖入校園,殺害學生關豪鵬、李銳濤、顧金超、郭亞兵、楊俊超、朱亞彬、馬俊雷、郭俊浩、劉亞剛。
2005.02--2007.09北京~~宋京華、閆金光【2011.05.27北京·注射】~~殺9人
※因曾被女人騙而仇恨婦女,搶劫殺害多名女子。
2005.03四川江安~~何祥月【2006.01.16宜賓·槍決】~~殺9人
※滅門。因家庭矛盾殺害妻子陳高英、繼子何為根(12歲)、岳父陳光言、岳母沈雲秀、妻祖母劉秀珍、妻侄女陳前(13歲)、妻堂姐陳高倫、陳高倫之孫女李天鳳(12歲)、外孫劉歡(10歲)。
2010.03福建南平~~鄭民生【2010.04.28南平·槍決】~~殺9人
※報復社會,在南平實驗小學門口殺害一年級柯翠婷(女)、陳楚檸(女)、歐陽宇豪(男)、黃舒婕(女)、二年級彭飛(男)、三年級陳佳慧(女)、四年級周雨笑(男)、侯偉傑(男)9名無辜小學生,震驚一時。
2010.05陝西南鄭~~吳煥明【2010.05.12南鄭·持刀自殺】~~殺9人
※因患病對生活失去信心,報復殺害聖水鎮林場村一私人幼兒園教師吳宏英及其母親、7名兒童。
1988.11湖北利川~~周振瓊【1989.09.20利川·槍決】、周振維【判死】~~殺8人
※滅門。懷疑4隻山羊被投毒殺死,爭執扭打中殺害堂兄周振文及其妻子譚翠雲、兒子周春山(2歲)、女兒周春玉(41天)、哥哥周振中、侄子周春林(2歲)、父親周丕德、母親黃汝芝。
1990.04--2001.01黑龍江雞西、哈爾濱、遼寧瀋陽~~張顯光【2006.12.01瀋陽·槍決】、張顯輝、張顯明、李彥波、李彥斌【2003.04.29瀋陽·槍決】~~殺8人
※在雞西因口角殺害原鄰居馮洪剛;搶劫殺害哈爾濱道外區海鮮市場個體業主韓祥華、瀋陽東陵區文萃路煙行個體業主李秀華;為劫銀行搶車殺害瀋陽計程車司機李俊、張晶陽,爆炸搶劫瀋陽商業銀行遼AR0787運鈔車,殺害押運員劉偉、遼瀋支行第一儲蓄所職工王宏海、槍殺運鈔車司機袁傳友。
1994.08--2003.05遼寧瀋陽、北京~~惠金波、李俊麟【2003.09.05北京·槍決】~~殺8人
※滅門。搶劫豆各庄鄉黃廠村樂園洗浴中心後,將老闆李培南及其妻子馬淑亭、男服務員李思兵、女服務員張艷培、鍋爐工龔維國及其妻子孟祥敏、母親閔廣翠在浴室澡池中溺死,之前在瀋陽因借錢未成殺害其舅舅女友陳。
1998.05--2007.11江蘇徐州、山西盂縣、河北蔚縣、武安、邢台~~趙良鋒、趙良貴、付強、劉明海、羅小康、楊開文【判死】~~殺8人
※偽造礦難殺人詐賠「打點子」犯罪集團。
1998.07--2010.08~~張舒紅、李艷秋(女)【待處】~~殺8人
※因糖尿病不久於人世,為給妻子留財產,用幫人算命、聘保姆等手段,圖財殺害李春花、李亮亮、孟祥潔、劉鳳傑、龐淑雲、張金娥、皮亞坤並碎屍。之前還殺害第一任妻子與自己哥哥所生女孩張欣,拋屍江中。
1999.04--1999.05寧夏銀川、廣東佛山~~謝建文、楊傑、楊軍、張彥彬【1999.07.20銀川·槍決】、陸文林、郭永濤【銀川·滅口】~~殺8人
※預謀搶槍,打110謊報案情,等警車到便引爆事先安置的炸藥,殺害110警察李富林、張建軍、李海濱、孫虎;逃亡途中在佛山殺害一人。
1999.04寧夏涇源~~楊志清【不詳】~~殺8人
※持槍報復殺死村民8人。
1999.05北京~~趙連榮【1999.07.21北京·槍決】~~殺8人
※搶劫殺害福建金得利工藝品公司駐京辦事處女職工李美琪、江雪金、王馬玉、吳盛丹、徐慧娟、肖梅芳、陳瑞花、薛珠英。
2001.08--2004.06吉林長春、遼寧盤錦、河北秦皇島、黑龍江齊齊哈爾~~張富【2005.12.30秦皇島·槍決】、李建英、王洪偉【2005.09.16秦皇島·槍決】~~殺8人
※搶劫殺害東北石油局工程師樊秀華、盤錦個體戶常喜軍、秦皇島星啟建築公司第三分公司會計劉春會、齊齊哈爾居民王俊祥、秦皇島商人柴鳳國、長春商人欒及其男友、保姆。
2001.09--2002.04甘肅宕昌、武威、蘭州~~冉周平【2009.03.13蘭州·注射】~~殺8人
※滅門。在宕昌懷疑其妻遭同村村民冉虎全非禮,到對方家滋事後報復殺害勸解人冉金水及其母親楊生花、長女冉佩霞(8歲)、次女冉明霞(4歲)、兒子冉明強(1歲)、侄女冉慧霞(4歲);逃亡途中在武威搶劫殺害計程車司機周、在蘭州因拒付嫖資殺害賣XX王。
2001.10山東臨沂~~李強【2001.12.05臨沂·槍決】~~殺8人
※臨沂市第三人民醫院醫生,因工作崗位變化,嫌棄妻子,製造6路公交車爆炸事件,殺害8人。
2002.04--2002.08北京~~李偉、楊斌、王瑞雲、何偉【2003.11.25北京·槍決】~~殺8人
※以借車、搬家、租車為名,入室或將被害人騙出後搶劫錢財,致死多人。
2002.06河南開封~~張勝利【已槍決】~~殺8人
※滅門。因鄰里糾紛和當門衛之事對經理不滿,殺害妻子李蓮娥、鄰居孟慶炳及其妻子高桂枝、兒子孟民忠、女兒孟霞、女婿李如意、外孫李鵬飛(9歲)、開杞運輸公司第六分公司經理周勇。
2003.04河南平輿~~李志星【2003.04.21平輿·跳井自殺】~~殺8人
※因賣血感染艾滋病被人疏遠,報復殺害同村村民曹紅軒及其長子李群立、次子李帥、張靈芝及其兒子李昂、李佳佳及其弟弟李勝、李夢豪,被圍捕後跳入村外一個機井自殺。
2004.07廣東揭陽~~黃林波【2005.08.18揭陽·槍決】~~殺8人
※滅門。因欠摩托車款,被受害人之妻嘲笑,縱火殺害車商郭廣龍及其妻子潘允麗、長女郭東虹(12歲)、次女郭東璇(11歲)、長子郭沛偉(10歲)、次子郭銳偉(8歲)、外甥女潘敏虹(12歲)、外甥潘劍豪(10歲)。
2004.08陝西柞水~~簡學良【2004.09.27柞水·槍決】~~殺8人
※滅門。因XX鄰居楊榮文之妻喻小君,坐牢5年。2003年釋放後,報復殺害喻小君及其丈夫楊榮文、女兒楊燁(4歲)、侄子喻德生(9歲)、祖父喻文喚、楊榮文之兄楊榮元、女兒楊琴、兒子楊超(14歲雙胞胎)。
2004.12湖南醴陵~~李性水、胡春秀(女)【判死】~~殺8人
※滅門。因鄰居李性奎之前出庭作證時對己不利,炸毀其家房子報復,致李性奎及其妻子、兒子、兒媳、孫女(12歲)、孫子、孫女(7個月,龍鳳胎)、瀏陽客人賴開炎死亡。
2007.06--2010.05河北邯鄲、永年、雞澤~~李延彬、段民生、李英江、申天良【待處】~~殺8人
※搶劫殺害賣XX李滿紅、檀銀嬌、付、王、來,村民趙及其女兒(10歲)、兒子(5歲)等8人。
2009.01湖北隨州~~熊振林【2009.04.16隨州·槍決】~~殺8人
※因感情糾紛,殺害情人朱德清及其孫子鄒權碩(3歲)、僱工王萬金、龍加富、張家國、徐海芳、村民丁永蘭、闔光秀。
2010.05江西吉水~~周葉忠【2010.07.15吉安·槍決】~~殺8人
※滅門。無端懷疑妻子與鄰居胡東升有染,殺害妻子康秋英、女兒周小敏(10歲)、母親葉文娥、鄰居胡東升及其母親吳秀、村民周家妹、王秋妹、外來打工的湖南人左華生。
2011.04遼寧鞍山~~周宇新【待處】~~殺10人
※滅門。因家庭矛盾,殺害妻子閆冰、兒子周英浩、父親周奎元、浴室收銀員孫悅、房東曾凡勛及其兒子曾祥峰、鄰居丁樹元、洗車工王振苓、何術傑等。
你不知道的新20個中國大案之九--奸屍割奶殺手羅樹標
《廣州奸人王之–人皮日記》就是根據本案真實改編!!!!
原作者薩沙
性變態殺人狂從古至今都不罕見。早在15世紀,法國貴族吉爾.德雷克曾經姦殺了幾百名兒童,並且喝他們的血。17世紀,德國的彼得.施布普姦殺了13個兒童和2個孕婦,還吃了他們的肉。近代最著名的美國德州電鋸殺人狂殺死一個老年婦女,還將她直接吃掉。中國香港也有著名的雨夜屠夫林過雲,他殺死3名女性,還將他們肢解,拍照。自建國以來,中國破獲最初的一起惡性性變態連續殺人案,地點在廣州,時間是1996年,兇手叫做羅樹標。這個羅樹標的所作所為,絕對不亞於以上這些人。
1990年2月8日上午,廣州市公安局接到下屬派出所的緊急彙報,群眾在敦和路發現一具女屍,懷疑是他殺。公安局的刑偵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此時已有大量群眾在圍觀。現場是一條偏僻的公路,平時少有車輛經過。在距離公路大約10多米的草叢中,一具女性屍體仰面躺著。這名受害者很年輕,根據長相判斷不超過25歲,而且有明顯南方人的相貌特點,看來就是本省人或者鄰省人。
受害者死於他殺,她的脖子上有明顯的掐痕,受害者眼睛外凸且充血,這是明顯被掐頸的痕迹。受害者屍體半裸,上身有衣物,但下身赤裸,似乎受到歹徒的姦汙。根據受害者雙手指甲判斷,似乎死前同歹徒經過激烈搏鬥,因為指甲裡面全是人的皮屑和少許血跡,是抓饒所致。不過屍體附近土地沒有任何搏鬥痕迹,看來這裡不是行兇現場,而是拋屍地點。根據群眾反映,是幾個路過趕集的農民首先發現屍體,慌忙跑到派出所報警。期間,陸續有其他群眾發現屍體,很多人趕來圍觀,導致現場被破壞嚴重。
草叢中到處是腳印,難以判斷哪個和兇手有關。接警的民警在現場對報案農民簡單詢問,瞬間排除他們的作案嫌疑,兇手不知道是誰!
在廣州市法醫中心,屍體進行了屍檢,證明卻是死於機械性窒息,還檢查出兇手的精液,可以確定是強姦殺人案。而且,法醫還發現,死者並不是生前被兇手姦汙,而是遇害以後被兇手姦汙,說通俗點就是奸屍。
廣州是改革開放最早的地區,從80年代開始,治安急劇惡化,每年都有很多兇殺案件。廣州市公安局根據現場判斷,這應該是一起惡性強姦殺人案,隨即給予立案。隨後,警方分兩路展開調查,一是調查死者身份,以便查找兇手。另外就是進行走訪群眾,看看是否看到什麼可疑的人或者事情。
沒想到,這兩路調查都極為不順利。根據死者長相判斷,死者很有可能是廣東人,甚至就是廣州市人。對廣州市所有失蹤女性進行調查,並沒有發現符合死者相貌的人。至於調查群眾,也一無所獲。群眾反映,這條公路本來就相當偏僻,白天也只有少量車輛經過,到了晚上更是幾乎沒有車子。法醫分析死者遇害是晚上,而群眾發現屍體是上午,說明拋屍時間是深夜。根本沒有任何群眾看到過可疑的東西,走訪由此陷入死胡同。
很快1年過去了,此案成為一個無頭案,受害者遺體也長期放在太平間不能火化。
其實廣州每年有很多兇殺案件,這種強姦殺人案也不是一二起,警方並沒有特別重視。
萬萬沒想到是,整整1年以後的1991年2月10日,郊區一條公路邊,又發現了一具女性屍體。
這也是一個20出頭的年輕女性,頸部有明顯掐痕,死者口鼻出血,舌頭突出,死狀很慘。屍體全裸,沒有任何衣物和鞋帽,只有死者佩戴的一對耳環和一個戒指。此次現場保留較好,仍找不到任何線索。兇手顯然有一定反偵察經驗,他是沿著草上行走,沒有一腳是只踩在泥土上,沒有留下清晰的足跡。周圍也沒有任何目擊者,看來拋屍也是在夜晚。
警方立即對屍體進行屍檢,證明死者也被姦汙,又是一起惡性強姦殺人案件。
警方再次對全市失蹤人口進行排查,發現死者也不在這些人中。由於沒有目擊者,又沒有線索和現場痕迹,此案又陷入僵局。
不過,這個案件又和第一個案件有所不同。死者是在遇害前被兇手姦汙的,奇怪的是,被殺後兇手又對他進行姦汙。既然之前已經強姦了受害者,如果想多次強姦,可以在受害者生前多次施暴,為什麼要殺死受害者之後呢?這不符合一般的常理,也讓警方百思不得其解!
相隔僅僅半年,8月,又有一具女屍被發現。
受害者也是很年輕的女性,被人活活掐死。死者全身赤裸,被丟棄在路邊草叢中,也遭受過歹徒姦汙。不過此次現場更讓人震驚,因為死者屍體被兇手破壞。
死者的乳房和一部分皮膚失蹤,看起來是被兇手割下的。由於此次現場圍觀群眾較多,受害者殘缺的遺體造成了群眾一定程度的恐慌。
根據屍檢,受害者是死後被兇手用尖刀破壞遺體。但兇手顯然對人體結構並不了解,手法非常不熟練,使用的也是普通的水果刀之類,預計至少割了3到4個小時之久。同樣的,死者是生前被兇手姦汙後遇害,死後又被兇手奸屍。
8月第三起案發後,廣州市公安局開始重點關注這些案件,並且將三名死者的陰道擦拭物進行檢測。
檢測結果表示,3人是被同一個歹徒殺人姦汙,這是一起惡性連續強姦殺人案。
連續在廣州一地作案,案件性質就完全不同了。如果不能短期內抓住兇手,他很可能會繼續作案。
從8月開始,警方開始排查失蹤人口,每戶失蹤人口都上門調查,將3名死者照片給家屬一一核對。
奇怪的是,包括第3名死者在內,並不是廣州市失蹤人口。
根據現場和屍檢判斷,死者是在死後幾小時內被拋屍的,也就是說受害者肯定在廣州生活,那麼為什麼家人不來報案失蹤呢?
在艱苦排查期間,10月又突然發生了第4起案件。
此次有一定不同,兇手手段更為兇殘。死者同樣是20歲出頭的年輕女性,被掐死後拋屍,也在生前和死後被兇手姦汙過多次。此次受害者是被裝在一個麻袋內,丟在路邊的。
可怕的是,死者的背部皮膚、雙乳和外陰全部被歹徒割走,整個遺體慘不忍睹。後來的檢測證明,死者也是被同一個兇手所害。
第四起兇案發生以後,廣州市公安局認為這是極其嚴重的連續殺人串案,必須給予嚴格重視。
根據兇手行兇的頻率來說,從第一起和第二起相隔的1年,到第二起和第三起的相隔半年,第四期僅僅相隔2個月,可見兇手殺人間隔越來越短。照常理來說,兇手不會主動停止在廣州市殺人,除非被警方抓獲。
市公安局很快成立了專案領導小組,由局長鄭國強任組長,營科文副局長,刑偵處莫處長任副組長。將此案列為全市頭號必破案件,研究確定了偵查方向,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尤其是海珠區、天河區、東山區的公安民警,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實行各種手段一齊上,採取了調查摸底,審查可疑對象,設卡堵截、巡邏伏擊、刑事技術、取證簽定、情報資料、檢索及技術偵查等措施。做了大量艱苦和深入細緻的工作。偵查時間之長,工作量之大,出動警力人數之多是前所未有。
廣州市調動所有法醫專家,對現場和屍體進行反覆分析。
萬辛的是,第四起兇案的現場有一個目擊者!根據這個家住附近大貨車司機反應,他晚上開車回家時候,曾經看到一輛小四輪貨運車停在拋屍地點的路邊。車燈打開,但駕駛室中沒有人,車門也是打開。當時這個司機認為,小貨車的駕駛員可能在下車小便,就沒有在意。第二天聽說這裡出了殺人案,司機才聯想起來,趕快到公安局彙報。
警方認為這個線索很重要!不過,由於夜色太黑,加上開車路過不過幾秒鐘,這個司機並沒有看清準確的車輛型號和車牌。
即便如此,這也是目前最有意義的線索。專案組立即從刑警大隊和有關派出所抽調30名公安民警,以夜間偵查為重點,在各個交通要道設卡檢查經過區內的小四輪貨運車,查找可能的兇犯。
除了車輛以外,拋屍的麻袋也是唯一的物證。
市公安局刑偵處於1992年3月初專門印製了3萬多份附有兇犯包裝屍體麻包袋照片的緊急協查通報,發到每個專區民警的手裡,要求民警、治安隊員參照通報所列的兇犯可能具備的條件,在轄區內逐家逐戶逐個單位地上門開展摸排工作。同時,結合巡邏伏擊,堵截設卡,上路查車。
遺憾的是,調查一無所獲。廣州市經濟發達,這種小四輪貨運車有上萬輛之多。這種小四輪貨運車可以運人也可以運貨,遍布全市各行各業,根本無法排查。至於設卡攔截,也毫無收穫。倒是發現了諸如走私,非法持有槍支爆炸物等一些犯罪人員,卻和殺人案毫無關係。
就在專案組大量排查車輛期間,兇手還在作案。
從1990年2月第一次作案,到1991年底,兇手已經連續殘殺了6名女性。這些女性不但被姦汙殘殺,更可怕的後面幾個遇害者幾乎都被兇手割去了乳房、皮膚、陰部等。
雖然警方儘力封鎖了消息,只是沒有不透風的牆,消息還是很快流傳開。很多群眾知道廣州有個變態割奶殺人狂,形成了一定的社會恐慌。尤其年輕女性,開始夜晚不敢一個人出門。鑒於很大的社會壓力,在上級的督促下,專案組改變方法,將辦案人員擴大到60人,對全區近年來有流氓、強姦前科的勞改、勞教的釋放人員進行重點調查。
這個調查也不順利!
經過長達半年的摸排,確實發現了這批人犯有各種各樣的案件,甚至殺人案,但經過DNA比對,他們都不是此案的兇手。
時間很快到了1992年,兇手還在不斷殺人,到年底已經發現的受害者高達10人。所有受害者都被裝在麻袋中拋屍,其中絕大部分都被割去了身體部分組織。
如此嚴重的連續變態殺人案,在廣州改革開放以後的歷史上還是沒有的。這個案件震驚了廣東省公安廳,他們一邊督促廣州市公安局儘快破案,消除社會恐慌。一邊派出省內刑偵專家,趕赴廣州進行協助。
為此,廣州市公安局也竭盡全力!從1990年2月至1992年5月在全市大規模的多警種聯合偵查中,每個關鍵環節都是由各級領導親自把握,親自決策。在這期間,由市局鄭國強局長、黃科勇副局長主持大規模「會診會」、「彙報會「和研究對一些重點嫌疑對象開展偵查的會議多達32次,所有女屍系列案的拋屍現場,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領導都親自指揮和勘查。
廣東省公安廳的專家針對現場痕迹,屍體情況和現有的線索,召開了多次案情分析會。
刑偵專家們認為此案有幾個奇怪的地方:
第一, 受害者的身份都無法確定。目前受害者已經高達10人,卻完全不在廣州市失蹤人口之列。刑偵專家們認為,這些女性很可能不是本地人,而是外地來廣州打工。不過,即便是打工者,肯定會有僱主和工友,連續失蹤了這麼多人,為什麼他們的僱主和工友不去報警失蹤呢?這是無法解釋的事情。
第二, 兇案的現場有很多奇怪的地方。根據屍檢表明,幾乎所有的女性,都被歹徒連續姦汙數次之多。但根據遺體分析,死者至少在第一次被姦汙時,沒有過反抗。而死者多是在第一次被姦汙以後,被兇手突然卡住脖子,導致死亡的。為什麼他們不在第一次的時候反抗呢?這顯然不符合常理。不過,第一個案件就不同。第一個死者就發生激烈反抗,在死前都沒有被兇手姦汙。
&<第三, 兇手似乎不是第一次作案。第一個案件是最有分析意義的,因為兇手留下的奇怪地方最多。根據現場分析,兇手試圖姦汙受害者後,受害者立即猛烈抵抗,對兇手進行抓饒,兇手也立即轉為殺人。根據現場曾經留下的一個模糊腳印判斷,兇手身材矮小,大約在1米6到1米65左右,體重不超過100斤。根據兇手拋屍時,拖拽麻袋的痕迹判斷,兇手力氣不大。照常理來說,第一次的受害者身材也有1米65左右,手臂大腿都很粗,體格較壯,是女性中比較有力氣的一類,雙方應該勢均力敵。但兇手僅用幾秒鐘,就將受害者掐暈,隨後掐死。看起來,兇手很有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而曾經有過殺人的經驗。他準確知道人體要害所在,而且掌握一定殺人技巧,才能在極端時間殺死受害者。兇手應該有殺人,至少嚴重傷害的前科!
&<第四, 兇手有相當強的反偵察經驗。在現場,兇手基本沒有留下任何痕迹,而且刻意躲避了所有的目擊者。沒有一個人看到過兇手的樣子,甚至輪廓。兇手應該曾經有過入獄或者被捕的前科,對於警方辦案方式有一定了解。
第五, 兇手是一個明顯的性變態殺人狂。他毫無例外的在殺人後,對死者屍體進行姦汙,並且對屍體進行毀壞,割去了死者部分組織和皮膚。廣州自建國以後,還從沒這種的系列案件。這樣警方頗感為難,一度毫無頭緒,不知道兇手到底是哪種人。
根據刑偵專家的分析,警方改變了辦案方式。
現在有很多謎題解答不了,至少可以判斷兇手應該有過犯罪前科,曾經受到過政府打擊。
那麼,如果排查刑滿釋放人員,說不定就能找到兇手。之前排查的是有流氓強姦前科的犯人,範圍太窄。
不過,兇手到底是本地人還是外地人呢?如果是外地人,對廣州市刑滿釋放人員排查就毫無意義。
刑偵專家多次開會,分析案件關鍵點,最終大部分人判斷兇手是廣州人。為什麼呢?兇手拋屍的地點都比較特殊。這些地點很多並郊縣的荒地,而是城郊結合部。這些地區其實距離有大量居民的居住區並不遠,卻非常偏僻,屬於鬧中取靜的地方。刑偵專家認為,兇手應該是本地人,從小在這裡生活,對廣州市非常熟悉,精心選擇了拋屍地點。
其中一半的拋屍地點,圍繞著廣州城區東南郊新窖鎮或遠或近。刑偵專家們認為,兇手很有可能現在或者曾經在海珠區的新窖鎮生活過。
基於這個判斷,從1992年底年開始,專案組擴大到100多人,全面出擊,僅在新窖鎮開展地毯式調查排隊摸底的可疑人員就有3260多人,排出重點線索600多條,他們一一查清。同時,還抽調其他警力,在全區夜間設置50個查車哨卡。
各派出所在工作中了發現了一批可疑對象,從而破獲了其它刑事案件86宗。其中包括2宗不屬於此系列案的殺人碎屍案,全市排出並由市局刑偵處抽樣的偵查或追捕可疑對象多達46名,還為東莞市、惠州市抓獲2名強姦殺人碎屍的犯罪嫌疑人。
期間,警方先後發現有重大嫌疑兩個人許毅倫、彭永強。這兩人都有犯罪前科,後者還曾經因為強姦殺人未遂被判處15年徒刑。這兩人在案發期間,都有作案時間,並且都在現場附近活動過,有很大的嫌疑,前者還有一輛小貨車。
不過,這兩人不承認涉及此案,也沒有找到相關的證據。出於慎重起見,市公安局副局長、預審處長和預審科長三人多次研究許毅倫、彭永強的疑點,4位正副處長親自審訊,最終認為這兩人涉案可能性不大。
隨後,廣州市公安局專門邀請北京市公安局的高級工程師羅宇運使用測謊器,對許毅倫、彭永強進行測試,排除兩人的疑點,事實證明測謊的結論是符合實際的。
以上所有案件,都和這個案件沒有關係。
由此,案件又走到了死胡同。
時間到了1993年,受害人增加到12人,卻始終不知道任何一人的身份,更不知道兇手的大概身份、職業和心理,案件毫無頭緒,辦案人員心急如焚。
而此時,社會上關於割奶殺手的傳說已經沸沸揚揚。
一時間,尤其是海珠區新窖鎮附近,所有婦女上到80歲老太下到8歲女童,都不敢隨便出門。女人夜晚上班上學工作,一律需要男性親友接送,沒人的女性都由工廠或者學校的男性組成護送隊,不然就沒人去上工上學。
當時風傳兇手專門襲擊傳紅衣服的女性,一時間無人敢穿紅衣,當地紅衣全部滯銷,連紅色的鞋襪甚至圍巾都無人敢買。
後來又風傳,兇手專門襲擊長頭髮的女性,大量婦女都去理髮店將頭髮剪短。一時間理髮店生意火爆,理髮師傅加班工作到深夜一二點,店內還是坐滿了人。
民間還有各種離奇傳說,搞得地方一團混亂。
對廣州警方無能的謾罵,更是多如牛毛,一些消息甚至傳到了香港,被香港媒體報道。由於此案同香港雨夜屠夫林過雲案極為相似,而受害者又更多,香港媒體大肆炒作廣州雨夜屠夫,甚至有些小報還寫為野史小說。
而此時兇手還在作案,到1994年初,受害者已經猛增到16人之多,成為建國以來廣東省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的一起。
由此,廣州市和廣東省警方都感到巨大無比的壓力。
無奈之下,他們向公安部要求協助,公安部立即派來幾個全國刑偵專家!
這些專家通過對案情和現場的分析,得出以下幾個之前沒有發現的結論。
著名專家分析現場,發現一個很有趣的情況。受害者遺物和遺體分析,他們出人意料的確定了受害者的身份。
之前,警方對受害者身份百思不得其解。連續被殺了16人之多,卻沒有1個人在失蹤的名單里。在1992年以後,廣州市已經將失蹤排查範圍擴大到整個廣東省,最終僅僅確認了第一名受害者的身份。這名死者是番禺市人(今天叫做番禺區),年僅22歲,未婚該女子長期在廣州打工!在1990年2月7日之前,因家裡母親重病,她辭去廣州的工作,回到番禺照顧母親。沒想到唯一的母親很快去世,她於2月7日返回廣州,準備再找份工作。隨後,兄弟姐妹就失去同她的聯繫,再也沒有人見過她。兄弟姐妹在幾個月後報了失蹤,由於不是廣州市人,在之前幾次排查時候都被沒有列入名單。
到了1992年,廣州警方因查不清死者身份,將調查範圍擴大到全省,這才發現了失蹤者就是她。
遺憾的是,搞清楚這個死者身份,對破案卻沒有什麼幫助。死者之前在廣州市打工的老闆和工友回憶,已經有1年多沒有見過她。而她的幾個朋友回憶,在2月7日以後,他們從來沒有看過死者來找過他們。
看起來,她是在2月7日趕赴廣州的路上,遭到歹徒突然襲擊,不幸遇害的。歹徒和死者並不認識,沒有社會交集,也就無法查出歹徒是誰。
更奇怪的是,除了第一個死者以外,其餘的所有受害者身份都不明,並不在廣東省失蹤人口的名單中。
由於無法確定這些死者身份,也就很難找到兇手的作案規律。
此次公安部刑偵專家,卻在一個極小的地方有了巨大收穫。
這些專家發現,受害者雖大部分全裸,卻仍然有人帶有一些首飾。其中一些耳環和戒指之內,金光閃閃,看起來似乎是純金打造,應該挺值錢的。之前廣州市刑偵專家也注意到這點,認為這可以證明兇手是劫色不是劫財。
不過,公安部專家卻細心的發現了一個新情況。幾個受害者的首飾貌似是黃金,卻並非黃金,而是鍍金的金屬。換句胡說,這些都是假首飾,根本不值錢!
那麼問題來了!誰都知道廣東人,尤其是女性很要面子的。不能穿金戴銀尚且好說,帶假首飾就是極大的事情。如果被人看穿帶了假首飾,豈不是名聲掃地?
正常女性,絕對不會做這樣的事情。如果說只有1到2人帶假首飾,還可以用有些人比較特殊來解釋。事實上,其中至少一半受害者都帶有假首飾,這就非常奇怪了。
刑偵專家們經過再三分析,爆炸性的做出了結論,這些受害者都是三陪小姐。
在整個廣州,只有一種職業的女性會帶有貌似昂貴的假首飾,就是三陪小姐。眾所周知,三陪小姐的工作非常危險,經常會被毆打搶劫。三陪小姐這個行業被搶劫比率高達百分之九十,稍有不慎就會演變為搶劫傷人甚至殺人。
三陪小姐一般都會聰明的隨身帶一到二個假首飾,一旦遭遇搶劫就主動獻出去,目的是保命。除此以外,再沒有任何職業會這麼做。
基於這個判斷,又對受害者遺體進行判斷,發現死者基本都燙染了頭髮,卻並非普通的樣式,多是較為誇張,不像普通良家婦女的樣子。他們手指腳趾基本都染了指甲,而普通家庭婦女一般不也會這麼做。
現場留下衣物不多,但分析現有的幾件,發現衣物都比較暴露、性感且廉價,符合三陪小姐的身份。對一些沒有被割走陰部的屍體分析,其中一部分受害者患有各種各樣的性病。
由此,基本就可以確定了受害者的職業,也就解釋了為什麼長達2年時間找不到受害者身份。
這些三陪小姐基本都是外省的人,到廣州以後就取個假名字,掩飾自己身份。同時,他們也不告訴親屬自己真實位置。而且,這些小姐因工作原因,第一很少交朋友,第二和家人關係一般很疏遠,甚至敵對。那麼,無論親屬還是同行,都不知道他們真實名字和身份。
而且三陪小姐,尤其是站街女一般流動性大。今天在這裡,明天就去那裡,根本不固定。如果三陪小姐突然失蹤,根本沒有人在意,更不會有人報警,畢竟賣淫還是非法的。
在確定受害者職業以後,警方立即對三陪小姐收容材料進行檢查,尤其對比她們留下的指紋。由於三陪小姐流動大,警方沒有局限於廣州市,而是查閱了整個廣東省甚至鄰省的資料。
廣州市警方前後檢查檔案指紋,高達160萬份之多,終於查明到了2名死者的指紋。根據在勞教所留下的資料,確定了其中兩人的身份和老家住址。
經過調查他們的親屬,確定了這2人是以三陪小姐為生,而且也確認屍體就是她們本人。
查到死者身份,讓廣東警方非常高興,只是喜悅沒有持續多久。三陪小姐是一個特殊職業,也是一旦遇害幾乎無法追查兇手的職業。三陪小姐和嫖客一般都是素不相識,不可能通過普通的社會關係調查,來發現兇手的身份。三陪小姐自己也不知道嫖客是什麼人!
如果三陪小姐是在髮廊,夜總會這些固定區域賣淫,嫖客一般也會在這些地方停留,甚至多次光顧,或許會被人看見,留下線索。
警方抱著一線希望,調查了這2個三陪小姐的賣淫場所,遺憾的是,他們都是最底層的站街女。站街女在路邊搭客,一般都是單幹,不會有人看到他們和什麼嫖客離開。
這個職業的推測,就可以解釋之前另一些疑問。
為什麼幾乎所有受害者,在第一次被兇手姦汙時候沒有反抗?看來是兇手裝作嫖客,雙方進行了性交易,三陪小姐自然不會抵抗。隨後兇手突然下手,三陪小姐才知道大禍臨頭,試圖抵抗,但已經太遲了。
為什麼第一個被害者在姦汙前抵抗?是她並非小姐,遭遇歹徒襲擊後,她立即拚死反抗。
那麼,對這2個三陪小姐生前的相對熟悉的嫖客進行調查,也是一項極為可怕的工作。以其中一個三陪小姐為例,她生前留下的通訊錄上有高達100多個男人的電話號碼。警方無奈之下挨個走訪,發現各行各業都有,上至幹部、老師、甚至部分司法人員,下至民工、小販、農民。經過反覆調查以及DNA檢測,這100多人均被排除嫌疑。
於是,這個線索似乎又陷入死胡同。
通過對受害者職業的確定,還是為案件偵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警方認為,兇手選擇三陪小姐作案,並不是偶然,而是精心選擇的結果。兇手選擇三陪小姐的目的,主要是殺三陪小姐比較有把握,比較容易,側面證明歹徒的身體不強壯,即便對婦女搏鬥也沒有必勝的把握。
在廣州,如果採用暴力手段襲擊強姦婦女,往往會遭到受害者強烈抵抗呼救,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捕。想要誘騙普通良家婦女到某地,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廣州市今年治安不好,女性市民多小心謹慎,一般不會搭理陌生人。
選擇三陪小姐就容易的多!三陪小姐一般不會拒絕嫖客到偏僻地方的要求,而且雙方有親密接觸,也便於兇手突然襲擊三陪小姐。這些三陪小姐在近距離被偷襲,往往來不及呼救就會送命。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可以直接和三陪小姐發生性關係,為什麼還要將他們殺死以後奸屍甚至毀屍呢?這恰恰可以鎖定案件性質。
換句話說,這個兇手殺人並不是為了劫財或者劫色,而是發泄一種變態心理。
兇手作案的目的,是發泄自身的性變態思想。殺人、奸屍以及破壞屍體會讓他感到很大樂趣,遠比和三陪小姐發生性關係更讓他開心。
由此,基本可以確定了兇手的作案目的。
為了確認案犯的心理,以便為案犯確定大體的樣子和性格特徵,刑偵專家花費很大力氣。
這種姓變態殺人案在廣州歷史上極少,警方對此種案件沒有經驗。
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研究,首先發現了70年代的贛州李九連案件。在特殊時期,政治犯李九連喊冤被槍決,死後屍體丟在亂葬崗,無人收屍,很快腐爛。
後武警來收屍時,發現已經腐爛的李九連屍體的乳房和陰部被人割掉。經過調查,在贛南機械廠的退休老工人何康賢家,找到了這些被割下的器官。何康賢這個老傢伙終生未婚,經過調查,他有嚴重的性變態,尤其有著嚴重的戀屍癖。後贛南公安局,以流氓罪和侮辱屍體罪,判處他7年有期徒刑。
1992年7月,廣州市公安局通過深圳市公安局刑偵處得悉6807部隊駐軍戰士張啟得犯有變態殺人案件後,立即趕赴深圳調查。廣州警方發現,張啟得殺死一個婦女後,也割下乳房和下陰,有一定作案嫌疑。廣州警方追到河南參與抓捕,最終將張啟得擒獲。不過,張啟得並沒有來過廣州,這些案子同他沒有關係。但通過審訊張啟得,廣州警方了解了此類變態殺人狂的心理特徵,更了解了廣州這個兇手的內心世界。
通過連續對這類案件研究,可以確認犯人是嚴重的心理變態者,尤其有嚴重的戀屍癖。
就案件本身來說,兇手本來已經同這些三陪小姐發生了性關係,卻還要將他們殺死後奸屍,然後將屍體某些部位切下,可見他的戀屍癖非常嚴重。
兇手殺人的目的,只是發現自己的變態性慾,而並非劫財劫色。
男性戀屍癖習慣上稱奸屍癖或奸屍狂。這種人具有與屍體進行性交的強烈慾望。有時,這種慾望可以通過與屍體性交的想像來滿足;有時,這種慾望則只能通過真正地與屍體的性接觸來滿足。還有些奸屍狂以保留屍體的某些器官為樂趣,這些器官通常是女子的乳房或生殖器。由於有些奸屍狂採取將其被害人殺死的方法來獲得奸屍的機會,這種行為會給社會帶來極大的威脅。
戀屍癖的人,一般都是社會底層,多為性格上懦弱無能的人。在這種人身上有一種支配其性交對象的強烈慾望,這種慾望的滿足在其性滿足中佔據十分重要的地位。屍體絕對不會反抗他們的命令,因此他們寧願選擇屍體作為性交對象。他們在社會生活中可能是一個屢受挫折的失敗者。由於他們無法控制活人的世界,所以便轉向了死人的世界,在死人面前,他儼然是個強大的主宰者,屍體都對他俯首聽命,都不會拒絕他的要求或嘲笑他的無能。總之,他在這種行為中處於支配的地位,而且不必擔心失敗與挫折。奸屍狂者多伴有明顯的精神病
對於性變態的系統研究,讓刑偵專家們做出以下判斷。
第一,兇手有明顯性變態傾向,應當在全市的精神病醫院或專科門診部調查了解這方面的精神病人。
第二,兇手性格應該是懦弱的,應該特別重視重點人群中的懦夫,性格內向的人。
第三,通過兇手能夠毫不費力的帶走眾多三陪小姐來看,兇手顯然精通嫖妓,是個老嫖客。應該在全市排查曾經嫖娼或者性犯罪被打擊的人,很有可能找到兇手。
除此以外,刑偵專家又對現場進行的再三分析,又得到四個重大的成果。
兇手拋屍一般非常小心,從不在土路上行駛,怕留下車轍的證據。百密一疏!其中一個拋屍現場,有一段公路出現破裂情況。兇手駕駛車輛夜間經過的時候,突然發現前面有大坑,慌亂之下緊急打方向盤,導致車輛行駛到路邊的泥土地里,留下了清晰的輪胎痕迹。
刑偵專家通過輪胎痕迹再三分析比對,花費巨大精力,終於鎖定了車輛的型號。這是一種僅有0.6噸的,微型卡車。前面駕駛室可以坐2人,後面還可以拖貨。這種卡車在廣州有一二千輛,主要用於建築行業的裝修人員運送少量材料,或者就是以送貨為生的少量私人司機使用。由此,兇手的範圍就大大縮小了。
另外,通過其中幾個拋屍地點都緊靠海珠區新窖鎮,判斷兇手很有可能在這一帶居住。奇怪的是,警方在鎮子附近道路設有多個哨卡,但拋屍往往就發生在他們的眼皮底下。這更可以推論兇手就是這一帶的人,能夠通過熟悉的小路繞過哨卡。
還有,所有殺人都發生在夜晚,對於屍體的破壞也通常在深夜,拋屍卻是在第二天凌晨。所有行為均是12小時內完成,從沒有拖到第二天白天。這客觀說明,兇手是有家庭的,並非單純的一個人居住。為什麼第二天凌晨就匆匆拋屍,就是害怕被家人發現。通過兇手可以長時間在夜晚姦汙屍體和剝皮來看,他在家中應該有一個獨立又不怕人騷擾的空間,比如地下室或者閣樓之內,晚上時候家人絕對不會過來。
最後,從1992年5月開始,兇手突然停止了作案半年,這也是一個重要的線索。根據性變態犯罪心理分析,兇手不會毫無壓力的情況下,主動停止犯罪。現在兇手突然停止犯罪半年,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被迫如此。刑偵專家認為,在1992年5月到11月期間,兇手不是受到公安機關打擊,就是因為疾病或者受傷等原因,客觀上不能夠繼續作案。
看來,公安部的專家果然了得,他們逐步鎖定了兇手。
由此,公安部刑偵專家給出的範圍是:新窖鎮周邊,有犯罪前科,有嫖妓前科,心理變態,有家室,有自己獨立空間,身材矮小,性格懦弱內向,有0.6噸小貨車的20歲到40歲的男性。更重要的是,這個男性很有可能在1992年5月到11月期間,被公安機關打擊或者生過重病、受傷之類。
廣州市公安局的主要領導看到這個分析,笑著說:你們不就是把這個案子破了嗎?
事實也是如此!從1994年開始,警方根據刑偵專家的分析範圍,加了對新窖鎮周邊符合的男性排查。
可是,就在排查的3月到9月期間,前後又有4名女性被害,經過調查,他們也全部都是三陪小姐。
隨著排查的繼續,範圍也越來越小,集中在幾十個人身上,看來兇手就要落網了。而就在1994年9月19日上午8時,一個上身披著件風衣,下身僅穿一條內褲的年輕女孩,突然沖入海珠區公安分局新窖鎮派出所報案。名叫黃艷紅的女孩聲稱,她昨晚被廣州那個連續變態殺人狂騙到家裡襲擊,被姦汙且差點被掐死。最終依靠她裝死和高超的爬牆李橋,才僥倖逃走。她不但記住了殺人的相貌,還記得他家大概的位置。
這個事情石破驚天,讓接警的所長陸廣容震驚不已。
根據黃艷紅的回憶,陸廣容帶著兩個持槍民警沖入鎮內居民羅樹標家中。在黃艷紅指認險些被殺的閣樓上,陸廣容他們發現了被劫的手袋外,還發現其床鋪上放著一堆女性的衣物,床頭櫃內還有上百件有穿戴痕迹的女性內褲和乳罩。更可怕的是,在一個上了鎖的大衣櫃中,他們發現了十多個巨大的玻璃瓶,裡面浸泡著被割下的女性乳房和陰部。還有一個用鐵絲製作的女性模特,身上赫然披著多塊縫合起來的人皮。
羅樹斌顯然就是這些連環案件的兇手,他就是變態殺人割奶的兇手,無論如何也要抓住他。他能逃脫法網嗎?
所長陸廣容發現羅樹標就是兇手以後,首先盤問了他的妻子劉美婷。劉美婷是一個普通的廣東家庭婦女,只知道帶孩子照顧公婆,對丈夫的事情幾乎一無所知!劉美婷告訴警察,丈夫羅樹標在凌晨突然對他說有工作要做,車都沒開就離開了家。劉美婷也承認,丈夫不是什麼好人,曾經多次因盜竊被捕入獄,還曾因嫖妓被關押過半年,平時經常夜不歸宿。劉美婷的大哥二哥都曾多次看到,羅樹標同街邊和三陪小姐搭訕,討價還價,然後一起上車離開。
明知羅樹標劣跡累累,劉美婷同他結婚多年,生有一兒一女,也就只能湊合著過日子。
在陸廣容再三啟發下,劉美婷突然想起一件事。羅樹標這幾年一直在做裝修生意和運輸生意,經常深夜才回家。他借口有活要做,晚上很多時候留在家中閣樓上,反鎖上房門,不允許劉美婷進來。
1992年的一天深夜,劉美婷看到閣樓的燈又亮了。幾個小時後的凌晨3點,他突然聽到家裡卡車開動的聲音。因小兒子這幾天發高燒,此刻又燒的很厲害,劉美婷無奈只能追到院子里攔住丈夫。丈夫正在向卡車上搬一個大箱子,箱子的蓋子還沒有蓋上,裡面白晃晃的不知道裝著什麼東西。劉美婷仔細一看,嚇得尖叫一聲坐倒在地上,箱子裡面居然是一個全裸的女人,胸口還有大片血跡。
羅樹標聽到妻子尖叫,頓時非常緊張。半天穩定情緒以後,羅樹標告訴劉美婷,自己當晚在外面開車時不小心撞到了這個女人。在帶著她開往醫院路上,這個女人失血過多死去。羅樹標說自己為了怕賠錢,決定將屍體丟掉。至於脫下死者衣服,是怕別人看到屍體後很快確定死者身份。
劉美婷知道丈夫平時很多劣跡,但認為他膽子並不大,性格比較懦弱,絕對不會殺人,也就信了。她看著丈夫開著車出門,後來即便對大哥二哥也沒有提起這件事。不過,第二天劉美婷卻想起一件奇怪的事,就是為什麼撞了人,家裡卡車卻毫無損壞的痕迹?顯然,丈夫是在撒謊。
在聽了劉美婷的這個故事後,陸廣容更確定羅就是兇手。隨後,陸廣容帶著劉美婷上個樓,親眼看到那些給割下的器官。劉美婷嚇得幾乎暈倒,隨後躺在地上大哭起來,痛罵丈夫不是人。
陸廣容說:他現在是殺人犯,肯定槍斃。你和他一起生活了這麼久,說你不知情,誰會相信?如果你們夫妻兩人都抓起來坐牢,你們2個孩子怎麼辦?你自己好好想想!你現在一定要幫助我們抓住他,才能洗清你的包庇罪。
劉想了一會,果斷說:早上他給我打了個電話,說自己要去外地做活,但身上錢不夠。讓我趕快拿著家裡存摺把錢都取出來,送到火車站傍邊的一個地方去。
陸廣容決定釣魚,他讓劉美婷帶著錢趕到那個地點,沒有多久,個子矮小的羅樹標果然出現。在他接過妻子手中錢的同時,傍邊一個刑警一把摟住他的脖子,將他按倒,傍邊另一個刑警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兩人迅速給他帶上手銬。
由此,羅樹標被成功抓獲。
被捕以後,廣州市公安局立即採取了羅樹標的DNA樣本和指紋、足印、輪胎印等,同現場痕迹比對,證明完全一致。
可以完全肯定,羅樹標就是在4年半內連續殺死16名女青年的性變態惡魔。
由於公安部刑偵專家判斷羅樹標在1990年,很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在抓捕羅樹標後,警方又翻閱了以往懸而未破的積壓殺人案。
讓人沒有想到的是,在對比羅樹標指紋的時,意外的發現同17年前,也就是1977年初 市家電研究所殺人案現場痕迹一致。
文化大革命剛剛結束的1977年,社會治安還很混亂,盜搶事件時有發生。有個歹徒潛入市家電研究所宿舍盜竊,正巧被值夜班回來的女主人馮麗雲發現。歹徒將馮麗雲活活掐死,並且用熨斗連續打擊受害者頭部,導致腦漿迸裂,手段極為兇殘。由於現場沒有什麼痕迹,僅僅留下了幾個帶血的指紋,案件一直沒有偵破。
看來,早在1977年羅樹標就已經殺過人。
自知殺人太多,罪證確鑿,難逃法網,羅樹標隨即交代了他這麼多年來的犯罪經歷。
羅樹標是一個劣跡斑斑的人渣和心理變態者。他於1954年出生在廣州市,一個普通工人家庭!羅的父母為人都比較正派,羅卻從小道德惡劣,心理變態。
在中學時期,他就染上了盜竊的惡習,多次被學校警告處分,還被公安局拘留過。為此,他父親打過他不知道多少次。
高中畢業以後,羅的父親安排他去一家工廠擔任木匠,希望他好好工作,改邪歸正。沒想到僅僅2年後的1974年,羅就在工廠盜竊了價格昂貴的財物,被警方抓捕。在父親再三求情下,羅樹標被輕判勞教2年。
這2年勞教沒有讓羅樹標悔改,反而讓他在獄中認識一批獄友,越來越壞。
1977年初,羅樹標從勞教所放出來不到3個月,就又犯了大案。出獄以後,有一天他翻入市家電研究所宿舍盜竊,正好遇到了女主人馮麗雲。馮麗雲見到宿舍有個陌生人,立即高聲喊叫。羅怕
再次被捕,驚慌之下衝上去用力掐住麗雲的脖子,最終活活將她掐死。羅見馮麗雲沒有了呼吸,又怕她不死,就用熨斗猛砸她頭部,砸到流出腦漿為止。羅樹標帶著贓物,跳窗逃離宿舍!當年警方偵破能力落後,案件一直沒有偵破,僅僅留下了現場幾個指紋而已。
殺人後的2年,1979年,25歲的羅樹標又因盜竊被捕,再次勞教3年。
由於只是盜竊東西的小賊,入獄時警方並沒有檢查羅樹標的指紋和1977年殺人案的聯繫。
1982年釋放以後,羅家父母希望羅樹標走正道,就在9月為他說了一個媳婦劉美婷。結婚以後,老實巴結的劉美婷先後生了1兒1女。沒想到,羅樹標賊性不改,1983年2月又因盜竊被捕。83年正是嚴打時期,羅樹標沒有再被判處勞教,而是直接入獄5年。羅的父母對這個屢教不改的兒子極為失望,以後再也沒有管過他。
入獄以後,羅表現比較良好,於1987年提前1年釋放。
1987年刑滿釋放後,此時他已經33歲,前後已經在監獄和勞教所關了長達8年,還曾殺過一個人。
出獄後,羅樹標答應妻子重新做人,果然放棄了盜竊。他先從事個體裝修,後來一直從事個體運輸行業。因工作需要,羅樹標購買了一輛0.6噸微型小卡車,將家搬到海珠區的新窖鎮。
從此到1994年被捕槍斃的7年內,至少在妻子和其他親友眼中,羅大體還算老實。雖偶爾見他嫖妓,但羅不吸煙、不喝酒、不賭錢,平日生活節儉!羅樹標本人性格懦弱內向,從不敢同別人正面衝突,遇事往往躲在後面,妻子認為他不會有什麼大罪。
這段時期,妻子對他很滿意!其實此時的羅樹標,完全是雙重性格。
在妻子孩子面前,他偽裝成一個好人,內心深處他比之前更壞了十倍。在獄中的時候,由於長期禁慾,羅樹標開始有了一些變態的行為。
在武警監督他們在監獄外勞動的時候,羅樹標曾經偷盜女內褲、乳罩,進行性發泄的行為。這是一種戀物癖,屬於性變態的一種。
出獄以後,羅樹標的變態心理逐步嚴重,他對和妻子的性生活沒有興趣,反而留戀於很多變態思想。
羅樹標交代:1987年刑滿釋放後,他經常觀看色情、暴力的錄像帶。其中一套是以香港殺人割屍的計程車司 機林過云為原型的錄像帶,目錄為「霧夜屠夫」敘述一個殺人狂如何姦殺女青年,割外陰和乳房的英文錄像帶,對他的影響最大、最深刻。他認為很刺激,很有挑戰性,並逐步產生了一種強烈的模仿慾望。為了發泄性慾,羅樹標四處偷盜晾曬的女性衣物,僅其筆記本記載的就有208次之多。從1989年開始,羅樹標將時裝店丟棄的一些殘缺塑料全身模特膠像撿回家中,拼裝成完整的女模特,穿上偷來的衣裙後置於床前欣賞,同時還用鏍絲劈焊槍制了一個充氣娃娃,用於發泄性慾。
除此以外,他還開始頻繁的嫖妓行為。1989年至1994年9月被捕前,羅樹標夜間駕駛自己的0.6噸貨車到天河區大街一帶,將260多名在路邊招嫖的暗娼載到黃埔區附近的野外,進行嫖宿。
在這一階段,羅樹標的變態心理越來越強,已經不滿足於戀物癖,開始演變為嚴重的戀屍癖。他開始有了強烈的強姦殺人的衝動,開始在夜晚跟蹤獨行婦女,尋找目標。
1990年2月7日晚,他利用兩個多小時遊盪,在新洲路段發現了在趕路的番禺市女青年。羅樹標謊稱自己是拉客的面的,可以以很低廉價格送這個女人。獲得她的信任後,羅樹標將她載至琶洲乳牛場僻靜地點,試圖強姦。
這個身體比較強壯的女青年不從,拚死反抗,大聲呼救。身材矮小、力量不大的羅樹標見無法制服她,又怕她的叫聲被別人聽到頓時決定殺人。由於在1977年殺死過馮麗雲,羅樹標對殺人很有經驗。他用手死死卡住女青年的脖子,很快將她活活掐死。殺了人以後,羅樹標的性變態思想泛起,隨後對屍體進行了姦汙,再將屍體拋在敦和路邊草叢裡。
雖不是第一次殺人,羅樹標也是非常驚慌的。次日上午,他還去拋屍現場察看動靜,發現那裡圍著很多警察和群眾,立即就嚇跑了。以後的一段時間裡,羅樹標十分害怕,惶惶不可終日。過了整整一年,見警察並未查到他的頭上來,羅膽子又大了。
他前後三次入獄,坐過8年牢,對警方辦案手段有一定了解。羅認為:警察只會查破有因果關係的案件,我與受害者素不相識,看你們如何能奈何我?
此次殺人以後,羅樹標卻不敢再襲擊良家婦女。這些婦女警惕性很高,不容易被騙,而且她們一旦發現情況不對,往往會大聲呼救,拚死抵抗,引來路人和警察的關注!
此時羅樹標已經有兩條人命在身,害怕和警方做任何接觸。
變態心理是周而復始的!這種變態思想會不斷累積,對於羅樹標來說往往只能通過殺人發泄。殺完人以後,又會累積起來,必須再殺人。變態殺人犯會不斷犯案,直到死亡或者被捕。很快,羅樹標又有強烈的變態思想,需要發泄。這次,他選擇的是容易下手的三陪小姐。
從1989年開始,羅樹標開始嫖妓,幾乎每周一次。由於經濟情況不佳,他找的多是收費低廉的站街女。三陪小姐賣淫不可能在自己家鄉,一般都在外地,這些站街女清一色都是外地人。
根據同三陪小姐的接觸,羅樹標認為三陪小姐會輕易同他到偏僻地方,可以隨便下手。而且三陪小姐對嫖客往往沒有太多提防,即便雙手卡住三陪小姐脖子,只要沒用力,三陪小姐往往也不會喊叫。而等到用力掐住他們的時候,他們想叫也叫不出了。
1991年2月,羅樹標嫖妓的時候,由於動作粗暴,引起這個三陪小姐不滿,說了幾句抱怨的話。羅樹標很是惱怒!在性交易完成之後,羅突然死死掐住她的脖子,將她活活掐死。隨後,羅樹標對屍體多次姦淫,後拋屍荒野。
此次殺人以後,羅樹標又緊張了一陣,半年時間沒有敢作案。半年時間,警方又毫無動靜,羅樹標由此認為根本不可能被抓住,開始肆無忌憚的作案。
隨後直到1992年5月,他連續作案多起,基本每2到3月就殺一個人。
在嫖妓期間,對不順的他意的、反抗他粗暴動作的、嫖宿時要他戴避孕套的、不讓其奸兩次的、上車時察看其車牌的幾個人呢,一律殘忍殺害。將三陪小姐殺死以後,羅樹標都用小貨車將屍體載回家裡,扛上獨住的閣樓上,連續奸屍數次。開始僅僅是奸屍,後來花樣就更多了。羅還模仿看過雨夜屠夫錄像帶中割屍的情節,用刀把一些女青年的乳房、外陰割下來收藏起來。屍體則分別用麻包袋、油桶、木箱包裝好,用卡車運到野外丟棄。
期間,警方多次大規模排查,也曾排查過羅樹標。不過,羅樹標出獄以後沒有再犯案,給人的感覺是老實懦弱,就沒有被警方重視。
對於警方設置的關卡,羅樹標也不當回事。憑著對新窖鎮的熟悉程度,他採取竄橫巷,走偏僻的路線在下半夜駕車繞過公安民警的哨卡和檢查崗亭,就在警方眼皮底下從容拋屍。
唯一的意外就是,羅樹標用木箱裝好一名女青年的屍體,準備到外面拋棄時,被妻子劉美婷發現。他對劉美婷謊稱,是發生交通事故撞死了人。
羅樹標的自我供述他作案得手後,心裡都有一種達到隨心所欲,飄飄然的暢快感。並在有的受害人的陰道、口腔內塞入自己的內褲、襪子,故意讓自己的精液留在裡面,看看警察有無能力查出來,要與公安局玩一場「死亡遊戲」。
作案後,羅樹標每次都將女青年的體貌特徵、衣服樣色、姦淫經過、自己的感受以及拋屍的過程都詳細記錄在筆記本上,供日後欣賞回味。
後來,聞訊公安機關查控得太緊,才將筆記本銷毀,再另提綱式地重新記錄下來。
只是上得山多終遇虎,1992年5月25日深夜,羅樹標因嫖娼被天河區公安分局民警抓獲,送工讀學校收教半年。
此時正是全市大排查變態殺人狂的時候,羅樹標看到了市公安局有關女屍系列案的緊急協查通報。
他極為恐懼,深恐被強行檢測DNA。他認為這次徹底完蛋了!好在警方認為他是一個普通嫖客,沒有重視他。羅樹標在工讀學校關滿了半年,才得以回家。這半年期間,他只能放棄作案。
停止了作案近半年之久,他犯罪的惡念卻從未打消過,心頭總是痒痒的,不姦殺女青年總覺得不好受。
從1992年11月底開始,無法控制自己的羅樹標繼續作案,僅僅1994年3月至9月,就又姦殺了4名三陪小姐。
到了9月,羅樹標逐步對姦殺三陪小姐感覺無趣了。他認為殺三陪小姐太容易得手,沒有什麼挑戰性,開始又試圖對良家婦女下手。
1994年9月18日,羅樹標偽裝為拉客的面的,在廣州火車站附近攬客。當晚12點,羅樹標尋找到他認為合適的獵物,身材矮小的湖南的女青年黃艷紅。黃剛剛下火車,就遇到了羅樹標。羅以低廉的價格做誘餌,騙黃上了他的車。
讓羅樹標萬萬沒想到的是,黃艷紅並非普通女青年,而是出生於一個農村雜技世家。她從小在父親監督下練習雜技,成年以後在縣雜技團工作,後同一個團員結婚。雜技團的生意並不好,黃的丈夫決定放棄雜技去廣州創業。一年後,黃的丈夫在廣州開了一個小吃店,電話讓黃艷紅也來廣州一起生活。黃艷紅乘坐火車來到廣州,遇到了看起來很老實的「面的」司機羅樹標。
初到陌生的廣州,黃艷紅對羅樹標還是有些警惕的。一旦車子開到比較荒涼的地方,黃艷紅就不斷追問到了哪裡,讓他往人多的地方開。
羅樹標幾次想將車子開到沒人煙的野外,但黃艷紅每次都大聲說話甚至喊叫,羅都沒有得逞。無奈之下,羅樹標一反常態,決定在家裡下手。他謊稱自己回家去給兒子拿些東西,將黃艷紅載到自己新窖鎮的家裡,還邀請黃上去坐坐看看他的一對兒女。黃艷紅被羅樹標懦弱的外表迷惑,以為這人膽小怕事,沒什麼威脅,就同意上樓。
走上閣樓,羅樹標就凶相畢露,突然有繩子從背後勒住她的脖子。黃猝不及防,很快暈了過去。羅樹標以為她死了,隨後對「屍體」進行姦汙。之後,羅樹標下樓去拿裝屍體的麻袋,黃艷紅才緩緩清醒過來。她身上一絲不掛,頸部巨疼,而且閣樓距離地面高達5米,而羅家的院牆也有4米高,牆頭還有很多玻璃片。
如果換成一般女人,恐怕必死無疑。好在黃艷紅是雜技演員出身,有很強的攀爬技巧。她也不顧自己沒有衣服,用手肘奮力砸破玻璃窗,從窗戶爬了出。雜技演員的身手,讓她毫不費力的爬下閣樓,又徒手爬上高達4米的圍牆,最終翻了出去。翻牆的時候,她的手掌被玻璃片扎的鮮血之流,也顧不了。
逃走以後,不知虛實的黃艷紅不敢亂跑,躲在一個沒有人住的空房子里。第二天天亮,她才敢走出房子,遇到一個買早點的老太。老太見她全身赤裸,以為她遇到搶劫,趕快帶她回到家,給了她一件風衣,一條內褲。黃艷紅驚魂稍定以後,決定報警。8點,在老太的指引下,她連衣服都沒顧上穿,披著風衣就沖入去鎮派出所彙報情況。
羅樹標回來以後,發現黃艷紅不知去向,頓時驚呆了。他知道事情馬上就要敗露,抓起隨身的錢包慌忙逃出鎮子。為了怕暴露,他連車都沒敢開。逃到火車站以後,羅樹標才發現錢包裡面只有100多元。這點錢最多買一張火車票,再吃幾頓飯,之後只能餓死。無奈之下,他打了個電話回家打探虛實,然後讓老婆將存款送到火車站附近一個地方。沒想到,此時警察早已布控,隨後將他生擒。
羅樹標身背17條人命,最大惡極,自然死路一條。在入獄後僅僅20多天,廣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羅樹標死刑,立即執行。
羅樹標自知罪行重大,沒有上訴。
幾天後,羅樹標在刑場被槍決。
這個案件就這麼結束了!可悲的是,直到案件偵破,還有三分之二的受害三陪小姐還不知道身份。他們殘缺不全的屍體,還放在停屍房裡面無法火化安葬。甚至警方已經明確知道其中一個受害者的姓名和住址,上門要求他的父母收屍時!他的父母一口咬定,死者不是他們的女兒,更拒絕收屍!為什麼呢?在保守的農村,女兒做妓女是讓全家抬不起頭來的事情!況且,在很多人看來,三陪小姐本來就不是人,是死是活根本無足輕重。
羅樹標被捕以後,也曾經交代,他之所以殺死這麼多三陪小姐,是覺得他們命不值錢,殺幾個也沒什麼。
你不知道的新20個中國大案之十三--新時代江洋大盜成瑞龍(持槍持刀殺13人,其中5人是警察)
原作者薩沙!!!!
成瑞龍是新一代的悍匪,23歲開始流竄江湖殺人搶劫,前後長達13年。成瑞龍是一個持槍劫匪,為了這把手槍他的同夥殺死了一個警察。期間,成瑞龍幾次持槍和警方激戰,前後打死打傷多名警察。成瑞龍被捕非常戲劇性,居然是被一塊石頭砸暈了。下面聽老薩說一說。
老民警遇害,槍支失竊
1998年廣西北海,發生了一起大案。北海市一名民警遇害,他佩戴的編號為1809519七七式手槍和6發子彈丟失。北海市警方立即趕到現場,情景慘不忍睹。已經50多歲的老民警李桂躺在居民樓的樓道中,顱骨已經破裂,鮮血和腦漿到處都是。現場丟著一把鐵鎚,看來這就是兇器。這棟居民樓很老,住戶較多,很多是外地打工人員,非常複雜。警方立即對居民進行走訪。有2到3個居民反映,在案發期間,他們上下樓的時看到一個小夥子在樓道抽煙,胳膊底下似乎夾著什麼東西。這個小夥子有恃無恐,面對過往居民絲毫不驚慌。看他打扮入時,年紀也不大,這些路過的居民也沒有多想,認為可能是等人的。
警方繼續走訪,其中一個居民反映,他認識這個小夥子,就是本樓的一個租戶,姓蘭,叫什麼名字就不清楚,似乎是廣東人。警方立即去找這個姓蘭的小夥子,發現他於案發當天失蹤,行李也被拿走。根據租房合同,這個房間還有3個月才到期。這個小夥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又走訪周邊住戶,得到了這個小夥子的一些情況。這傢伙行蹤古怪,白天睡覺,晚上出門,幾乎不和鄰居接觸。根據一個鄰居回憶,他也是廣東人,曾經和小夥子隨便聊過幾次。聽口音,這個小夥子似乎清遠佛山那邊的口音。這個鄰居清楚的記得一件事,就是這個小夥子沒有左手掌。萍水相逢,不便於詢問,他只是看了幾眼而已。這個鄰居認為這個小夥子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就是眼神有些兇惡,說話做事有點神經質。
查詢租房合同上的名字,自然這是一個假名,登記的身份證號也是假的。雖畫出了模擬畫像,一不知道他是誰,二不知道他跑到哪裡去了,很難追蹤。這個案件也就成為懸案,只能全國通緝。
警方認為,這個兇手並非尋仇襲警。遇害的老警察李桂20多年從事戶籍和內勤,並沒有辦過案子,不會和別人結仇。案發現場,李桂的錢包完好,手機也在,只有攜帶的七七式手槍和子彈丟失,並非謀財害命。警方認為,兇手殺人目的就是為了搶劫手槍。
這個小夥子殺人手段乾淨利落,幾乎是一擊斃命,手法兇殘。看來,他並非第一次作案,應該是個慣犯。他搶手槍的目的,是為了繼續做大案。
和警方判斷相同的是,1998年下半年,這把七七式手槍果然做了案。廣東肇慶一個居民樓,連續響起兩聲槍響。110緊急趕到現場,發現一個小個子男子倒在雜物房門口,頭上中槍。根據居民辨認,遇害男子是本樓的居民,是一個小老闆兼股民。
根據現場的監控,這個男子開小車回家,後面跟著兩個騎一輛摩托車的男青年,都是20多歲的樣子。男子並不知道被人跟蹤,停車以後步行慢慢回家。兩個男青年將摩托車停在路邊,跟了上去。走到了一棟房子的樓梯轉彎處,一個男青年突然從衣袋中取出一把手槍,抵住這個男子,說了些什麼。誰知道,這個男子性格強硬,毫不畏懼,和兩人扭打起來。搏鬥中,持槍男青年手中的槍突然走火,將他自己手臂打中。這個男青年惱怒之下,用槍托猛砸男子頭部,傍邊另一名男青年也幫忙。兩個歹徒合力將男子制服,拖到一個雜物房門口。此時,主犯突然用手槍對準受害者頭部打了一槍,另一個男青年撿起受害人的手機,兩人匆匆騎上摩托車逃走。
警方判斷,這兩個男青年應該是試圖搶劫。受害男子經常從股市取錢,作為做生意的流動資金。現在他的車後備箱中,就有五萬元現金。為什麼最後放棄搶劫?是因為槍械走火,歹徒判斷110很快回來,惱怒之下殺人滅口。
監控中可以明確判斷,歹徒手持的是一把七七式手槍。肇慶警方立即進行了彈道檢測,證明這把手槍就是本年北海市民警老桂遇害時,丟失的那把手槍。通過監控截圖,交給北海見過歹徒的居民辨認,確定那個從犯,就是北海案件重大嫌疑人,他沒有左手掌。奇怪的是,持槍的主犯卻是另一個人。
根據監控顯示,這個主犯身材瘦弱,個子中等,戴一副眼睛,看起來似乎還很斯文。現場留有歹徒的腳印,還有受傷時的血跡。
警方認為,這是歹徒搶槍以後第一次作案,看來他們就是廣東本地人,估計還會作案。廣東省公安廳立即發布了協查通告,要求全省警察最近加緊盤查和設卡,要抓住這兩個持槍殺人的歹徒。
數名民警遇害
幾天後1998年5月22日,晚上9點多,佛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隊民警姜明華和鄧勇堅,騎一輛摩托車在街上巡邏。他們發現有2個男青年行動詭異,似乎故意躲避他們。佛山治安不好,飛車搶奪、打悶棍、盜竊案件時有發生,這2個民警就攔住他們,要求拿出身份證接受檢查。
一個男青年拿出身份證,交給民警姜明華。姜明華通過微弱的路燈光線一看,發現這個身份證不太像真的。民警鄧勇堅盤查另外一個男青年,他支支吾吾說自己忘了帶身份證出門。民警看他的黑色提包很可疑,就讓打開檢查。
誰知道,這個男青年突然掏出一把手槍,對準鄧勇堅就是一槍。鄧勇堅猝不及防,胸部被擊中,當場倒地。另一名警察姜明華聽到槍聲以後,剛愣了一下,就被一發子彈擊中腰部,也倒地不起。這兩個男青年顧不上拿回假身份證,轉頭狂奔逃走。街角的兩個佛山市公安局巡警支隊民警蔣世軍、金忠截聽到槍聲,立即騎摩托車追趕逃走的歹徒。民警並沒有帶槍,那個持槍男青年又對後打了幾槍,蔣世軍肩部中彈倒地,兩個歹徒得以逃脫。
此次槍戰中,中彈的3名民警2死1傷。子彈經過檢驗,又是那把七七式手槍。
根據受傷警察回憶,兩個男青年中的一人,沒有左手掌。
讓警方沒有想到的是,系列案件並沒有結束。
一周後,廣西桂林公安局刑警隊副大隊長白華恩,在市中心追蹤通緝犯。守候期間,他突然發現街上的1個男青年行動很奇怪。憑著職業敏感,白華恩覺得這人可能是逃犯,就跟了上去。走了幾步,男青年回頭看了他一眼,然後加快腳步。
白華恩大喊:站住!我們是警察。
誰知道,男青年突然從褲兜拿出一把手槍,對準他就是一槍。白華恩身手很好,他機靈的一閃躲過了這一槍。歹徒開始狂奔,白華恩和另一個民警立即追了上去。期間,雙方互開數槍,都沒有射中。歹徒見情況不好,慌不擇路的逃入一個人口眾多的居民區,不知去向。
白華恩命令幾個民警四面堵截,自己和另一個民警騎著摩托沖入居民區搜索。期間,雙方又互射幾槍,持槍歹徒不顧一切竄入一個小巷子。白華恩他們冒險追了進去,誰知道剛進入小巷,這個歹徒突然往回奔,三人幾乎撞在一起。在車上的白華恩因為視線被遮擋,反應較慢,歹徒搶先開槍,白胸部中彈倒地。送到醫院搶救無效,白華恩犧牲。
根據彈道檢測,這還是那把七七式手槍。
至此,這把手槍已經打死5人,其中4人是民警。
就在同時,由於警方四處布控,專門捉拿缺失左手掌的那個歹徒,終於有了收穫。在白大隊長犧牲的同時,警方在南昌火車站發現一個青年神色詭異,缺少左手掌。警方立即將其生擒,他很快招工,自己叫做蘭啟榮,是殺死北海市老警察的兇手。那個持槍在逃的,是他的同夥,也是主犯,名字叫做成瑞龍,以上的案子全部是他們兩個人做的。蘭啟榮自己,也犯下多起殺人案。
罪證確鑿,蘭啟榮在半年後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但那個持槍在逃的同夥成瑞龍,始終沒有抓住。
警方找到成瑞龍戶籍照片,頒發全國A級通緝令。
1999年2月,春節期間。重慶南岸區南坪鎮治安員王光祿,在夜晚例行巡邏時發現異常情況。一個穿著單衣,行色慌忙的男青年,故意躲避他的視線。王光祿覺得這人非常可疑,就跟了上去。這個男青年拎著一個塑料袋,裡面似乎是一些還沒有拆封的人民幣。幾個小時前,當地一個儲蓄所剛剛被人撬竊,1萬多元現金失竊。治安員認為這人很可能就是小偷,通過對講機喊來了同伴。
四個治安員將這個男青年攔住,詢問他是什麼人,這麼晚上街幹嘛的?男青年隨口說了兩句,突然從褲兜掏出一把手槍,對準最靠近的王光祿頭部就是一槍。王光祿頭部被射穿倒地,當場犧牲!周邊另外3個治安員沒有被歹徒嚇住,他們奮力撲了過去。歹徒又開了一槍,萬幸的是沒有擊中任何人。3個治安員用力按住他,去搶奪這把手槍。歹徒見對方人多,靈機一動。他手一松,將手槍扔下,幾個治安員立即去奪槍,這個歹徒藉機飛奔逃走。
中彈的治安員王光祿犧牲,繳獲的七七式手槍經過辨認,就是北海民警遇害丟失的那把手槍。
繳獲了這把手槍,也讓歹徒不能再用它殺人。遺憾的是,那個歹徒卻沒有被捉住。
經過治安員事後辨認,這個傢伙就是成瑞龍。
歹徒瘋狂作案
1999年8月,江西大余縣1個13歲女孩在家中被人姦殺。現場極慘,連法醫都掉下了眼淚。受害人是初二的女學生,在遇害前,她被人殘酷毆打,臉部被打的幾乎無法辨認。歹徒在毆打強姦她以後,又將他活活掐死。同時,女孩家傍邊賓館一個房間,有2萬元失竊。
經過女孩體內DNA對比,可以確認毫無人性的歹徒又是這個成瑞龍。
2001年,江西信豐一家母子兩人遇害,孩子年僅八歲。現場經過激烈搏鬥,一片狼藉。遇難的母親身中十多刀,幾乎刀刀致命,仍然堅持和歹徒搏鬥了五六分鐘。看來,這個母親為了保護孩子,和歹徒拼了命。不過,兇殘的歹徒有兩個人,都有兇器。他們殺死母親以後,把不懂事的孩子殘忍殺死。現場的母親下身赤裸,似乎遭到非禮,是槍擊案殺人。事後屍檢表明,這個母親沒有被強姦,看來是狡猾的歹徒故意誤導警方辦案的方向。
在現場發現了幾滴歹徒的血液,應該是母親搏鬥時咬傷了歹徒。
經過血液對比,這個歹徒仍然是成瑞龍。
2005年,江西龍南一個公司的保險柜被撬,警察加緊對市區進行排查。兩個民警在檢查一輛公交車時,發現一個神色慌張的男青年試圖下車,立即將他攔住。經過簡單搜查,發現他身上有數萬元現金,還有好幾部手機。就在民警盤問這個男青年時,後面突然衝過來一個歹徒。他手持匕首,朝著其中一個民警猛刺過來。民警躲避不及,從臉頰至耳際被狠狠刺了一刀,摔倒在車上。另一個民警見狀,立即衝過來,赤手空拳和歹徒搏鬥。混亂中,民警手臂又被歹徒匕首刺中,流血不止。兩個歹徒刺傷民警後,連包都不要了,跳下公交車就逃。
手臂受傷的民警奮力跳下車,隨手撿起地上一塊磚頭,用力砸過去。說來也怪!此時持刀歹徒已經跑出去10多米,是很難砸中的。而這塊石頭,卻正中歹徒後腦,他當場昏死過去。車上的幾個男性乘客也跳下來幫忙,將昏迷的男青年抓住。另一個歹徒見對方人多,倉皇逃竄。到了公安局以後,行兇歹徒自稱名叫「周全」,福建人,自幼無父無母流落他鄉。因為持刀行兇襲警,他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入獄服刑。
不過,辦案民警始終認為這個「周全」並不簡單,很可能做過大案。此人作案手段兇殘,敢於一人襲擊兩個警察,絕對不是江湖上的小毛賊,倒像吃硬貨的重大案犯。
通過全國聯網的戶籍調查,「周全」查無此人。他明顯滿口廣東口音,根本就不是福建人,非常可疑。
在周全服刑期間,警方提取他的DNA進行反覆對比,試圖找出他的真實身份和其他的案子。DNA的對比花費了幾個月時間,終於有了結論。這個「周全」就是這一系列殺人強姦搶劫襲警案的主犯,成瑞龍。
成瑞龍可謂新時代的江洋大盜,是新式的歹徒。
在審訊中,自知難逃一死的成瑞龍,很快承認自己的真實身份和罪行。成瑞龍供述,他流竄江湖13年,前後一共犯案10起,殺害13人,劫財28.8萬元。
受害者中,很多是警察,5名警察犧牲,多人受傷。
從小就不是好東西
成瑞龍1973年出生在廣東連州市大路邊鎮旱沖村。連州是革命老區,民風醇厚。旱沖村的舊祠堂里,高懸著一塊牌子「解放戰爭·游擊根據地村」。成瑞龍的父親成高亮,在這個自然村是有些身份的人。他做村長已經很多年,因處事公正而很得到村民的支持。和一般歹徒出生於貧困家庭不同,成瑞龍家在當地算是中等人家,甚至可以說是小康。
成高亮平時種煙葉,一畝能有八百塊錢的收入,同時也做點小生意,一家人倒也過得還不錯。
成瑞龍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上面還有一個哥哥和姐姐。全家對成瑞龍都非常寵愛,父親給他取名瑞龍,「瑞」象徵著吉祥如意,「龍」意味著他望子成龍的殷切期望。
成瑞龍從小長得很可愛,胖乎乎的,被村民昵稱為「肥仔」。很多村婦路過成家門口,都忍不住捏他一把或者抱一抱,因為長相實在太好玩了。不過,他的父親成高亮卻覺得小兒子,越來越奇怪。成高亮和大兒子成瑞方都是性格溫和的人,有些內向。成瑞龍卻正好相反!
成瑞龍昔日的鄉鄰們,都認為他從小就很兇悍。
小時候每逢在外跟人打架,不管打贏還是打輸,成瑞龍都默不作聲地回到家裡,即使臉上挂彩或是胳膊腿腳受傷,他也不吭一聲。這一切總瞞不過父親成高亮的眼睛,總會有家長向作為村長的他,投訴關於成瑞龍的「光榮事迹」。每每此時,成高亮就會罰成瑞龍跪木凳子,讓他「認錯」再起來。
鄉親們每每都能看見成瑞龍跪在高高的木凳上,倔強的小脖子像正情緒激昂地參加戰鬥的小公雞一般筆直地挺立著,紋絲不動。鄉親們的心腸也是軟的,便在一旁勸成高亮說:「算了,別讓孩子受這罪。」又反過來勸成瑞龍:「肥仔,你就認個錯吧,好漢不吃眼前虧不是?」
母親也看著不忍心,便偷偷把他拉起來。可成瑞龍的脖子挺得更直了。他就這樣跟父親成高亮較著勁,寸毫不讓。
他不能受制於父親的權威,雖然他還小,可是已經懂得了要掌握在這個家庭、在這個村莊的絕對主導權,就決不能服軟。看著成瑞龍長大的鄰居認為,他把對父親的低頭看作是一件很羞恥的事情。
十二歲時,他跑到親戚家掛了一個大沙袋。放學或放寒暑假,他就跑到這個親戚家去練拳。他從小就喜歡搗鼓些拳術之類的東西。那時候電視機對於農村家庭來說還是件非常奢侈的物品,拳術這類東西都是他從小朋友們傳閱的小人書里得知的。從那時候開始,他就很嚮往自己能成為像小人書里所描寫的那些英雄俠客們一般,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功夫去打天下。他出拳很重,幾個扶沙袋的同齡人扶都扶不動。。。
學校老師對成瑞龍的記憶不太好。他的初中班主任黃明回憶:成瑞龍學習基礎比較差,也不愛學習。他身體壯實,喜歡打架,三天兩頭惹事。但他不在自己班裡鬧事,不打本班同學。為了成瑞龍,我前後不知道教育過他多少次,家訪過很多次,都沒用。這個孩子很固執,無法說服。就這樣,成瑞龍一路「打到初三」,學校最終以「打架鬥毆」開除了他。
鄰居認為,成瑞龍被開除是因為早戀,戀愛對象還是初中校長的女兒。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兩人陷入熱戀沒多久,就偷嘗了禁果。
校長楊老師知道成瑞龍是全校有名的小流氓,又管不住自己的女兒。惱怒之下,以打架鬥毆將成瑞龍開除。不過,這阻擋不了兩個孩子的愛情。20歲成瑞龍就在1993年因盜竊被勞教,女友楊某已經懷孕。當時家人,尤其是做校長父親都勸她打掉這個孩子,理由是成瑞龍是個壞人,將來肯定蹲一輩子大牢,你何必為他受苦。可楊某堅持生下了這個孩子,後被迫帶著孩子自己生活,受盡了世間的艱苦。畢竟是自己女兒,楊家父母儘力照顧了這個女兒。
1996年的五六月份,等到成瑞龍勞教滿2年,從高牆出來重獲自由時,兒子已經一歲多了,而女友楊某也在和弟弟做著一點小生意。他回到老家旱沖村的當天,抱著曾與自己早戀、並與自己有著事實婚姻、還給他生了孩子的楊某哭著說他對不起她娘兒倆。當時,楊某也哭了,勸他痛改前非,從今以後老老實實做人,規規矩矩掙錢養家。他滿口答應,可是沒安分幾天,他又跑去找以前一起瞎混的那幫人。女友便對他徹底失望了。
在他人看來,那是一群酒肉朋友,吃吃喝喝而已。在成瑞龍的心裡,他們是無話不談、生死與共的「兄弟」。幾個月後,成瑞龍和同夥綁架一個老闆事發,從此流亡江湖,從沒聯繫過妻兒。
多年以後,在連州鬧市區的一家服裝店,一個記者採訪了幫弟弟打理店鋪的楊某。她身材苗條,穿著素色連衣裙,戴著眼鏡,很斯文。楊某很理性地說,她和成瑞龍沒有任何關係了,但兒子是他的,她不會否認,如果公安機關需要兒子配合,她會儘力配合,但她不願意再見到那個人了,早已沒有任何感情存在了。女友楊某非常不願意提到成瑞龍:「其實兒子並不認得他,也從沒見過他。不管你們相不相信,這麼多年,那個人從來沒有和我們聯繫,沒有寄過一點錢。」
據了解,成瑞龍的兒子成偉,已上初三,在連州市的一所中學就讀。楊某說,她不會主動讓兒子了解「那個人」,也不希望兒子受到影響。兒子馬上要面臨中考,她只想孩子能夠安安靜靜地讀書。在楊某看來,她和兒子都是受害者,「請不要再來打擾我們了」。
被學校開除後,成瑞龍就開始在鎮里瞎混,逐步開始盜竊。物以類聚,他很快認識了幾個不良少年。自認為聰明講義氣的成瑞龍,其實被他們利用來犯罪。
「當時有個姓潘的夥伴對我後來走上犯罪道路的影響也挺大的。我那時候讀初二,他應該比我大一兩歲,是我的一個同學。」成瑞龍說。
「後來我才發現這個姓潘的應該是有意接近我、跟我玩的。他向我傳授一些詐騙、盜竊之類的犯罪技巧。他看到我爬上爬下很厲害,就叫我去爬107國道上的貨車偷東西,後來我就上了他的道。1991年時,我偷到了一兩千塊錢。後來,只要一有『內線』看好的作案地點和對象,姓潘的就會叫我去偷。後來我才明白,他是把我當做了為他作案的『工具』來對待和使用的。我上當了。」
他的父親很快發現了兒子盜竊的事,發現他身邊有一幫損友。無奈之下,成瑞龍父親將他送到佛山打工,希望他能夠擺脫這批壞朋友。聰明的成瑞龍去佛山打工,混的還可以。他騎著三輪車收廢品,少的時候一天能掙幾十塊,多的時候一天能掙一百來塊錢,生活小康。他還把他哥帶出去,幫忙打理廢品收購站。照這樣下去,有一天成瑞龍會做老闆的。直到今天,成瑞龍的哥哥還在經營那個廢品收購站,輕鬆養活全家。
第一次作案
1996年年底,成瑞龍帶著好友蘭啟榮到佛山,兩人此刻已經無心做正行。成瑞龍一直以村中大哥自居,不甘心以「丟人的」收廢品為生,也看不上這些小錢。
他們常常同村兄弟成勝,聚會聊天。在交談中,蘭啟榮和成勝都跟成瑞龍說沒錢花,想搞點錢花花。所謂搞點錢花花,就是犯罪的意思。這幾人中,只有成瑞龍犯過罪,還勞教過,自然推他做了大哥。
從內心來說,成瑞龍並不想立即就去犯罪。一來,勞教2年,他吃了不少苦,知道自由的重要性;二來,兒子剛剛2歲;三來,廢品收購站的生意至少可以養活自己,沒到生活不下去的地步。
只是,成瑞龍這人極其要面子,自認為大哥。
看到幾個小弟都敢犯罪,他自然也不能服軟,就同意了。
三人一拍即合,開始到處尋找作案目標,成瑞龍還叫上同村的成海芳一起干。
他們4人不過22、23歲,都很年輕。除了成瑞龍以外,其餘3人毫無作案經驗。而成瑞龍也只是盜竊過幾次,根本沒有做大案的知識。
有一天,三人遊盪在佛山街頭,當路過佛山南海某酒店後面的海鮮冷藏廠時,成瑞龍看到老闆桌面上放了一疊錢。他就對蘭啟榮說,「這個老闆可能很有錢,我們不如搞他!」就因為看到一疊錢,就選定了作案目標,也不管對方實際上有錢沒錢。
鎖定目標後,成瑞龍按照影視劇中常用的套路,叫蘭啟榮去踩點,跟蹤這個老闆,自己則著手準備工作,買了幾把刀和黑色女式褲襪。
半個月後,成瑞龍認為準備完畢了,開始動手。他們在一個小巷子內,將老闆妻兒綁架到隱藏的地方,然後和海鮮店老闆就贖金問題討價還價。這個老闆現在根本沒什麼錢,生意也嚴重虧算,最終他硬著頭皮表示願意出二十萬元。成瑞龍跟該海鮮店老闆談好價錢後先走了,走之前他對那老闆說,「不準報案,也不能遲於明早九點交錢,否則你等著幫你妻兒收屍!」
老闆實際上沒錢,他不得不去報警。這個老闆做生意久了,有一些警察朋友。他悄悄的聯絡一個警察朋友,警察立即讓他裝作回家拿錢。老闆打電話給兩個身強力壯的親戚,通知他們到他住處樓下守候看護,準備與綁匪搏鬥救人。自己則裝作沒事一樣,四處籌款。
成瑞龍下樓後,就在海鮮店老闆家附近等著,暗中跟著老闆,看他有沒有報警。後來見到他開著小貨車回店鋪拿錢,他才安心。第二天早上九點左右,老闆帶著借來的十多萬元現金,按照他們約定的地點交錢。此時,警方已經跟蹤發現了老闆妻兒被關押的地點。
海鮮店老闆將錢交給蘭啟榮後,就與親戚們在住處樓下守候。等蘭啟榮和成勝走下樓後不久,他們就衝上去合力將走在後面的成勝抓住,傍邊的警察也一涌而出。帶著現金的蘭啟榮拚死狂奔,仗著自己熟悉地形,僥倖逃脫。這邊警察破門而入,解救了老闆的妻兒,看守這個房子的成海芳跳窗逃走。
這就是成瑞龍口中所說的「第一次干大事」。
這一次大事,讓他「損失巨大」。正好趕上96年嚴打,這起綁架案案情重大,性質惡劣,成勝被判處死刑。
1996年5月27日,警方根據成勝供述追蹤到連州市大路邊鎮,抓捕成海芳。成海芳持土槍拘捕,對警方開槍射擊。抓捕民警對他連射數槍,將他當場擊斃。
既然從犯都被處決,作為主犯的成瑞龍自然也難逃一死。從此刻起,成瑞龍離開家,在江湖上流竄,前後長達13年。
從此,他與唯一的好友蘭啟榮開始了漫長的逃亡生涯。
這一路,他們東躲西藏。成瑞龍每天都通過報紙觀察佛山海鮮店老闆被搶案的破案進展,心裡像是安裝著一枚定時炸彈,隨時都有「引爆的可能」。
一路上為了躲避警察,他和蘭啟榮風餐露宿、顛沛流離,吃盡了苦頭。他們爬過火車,甚至爬過客車,偷過自行車,也偷過摩托車。他們不敢光明正大地搭乘任何交通工具。衣兜里揣著搶來的十幾萬元卻不敢花,也不知道怎麼花,還生怕被人發現識破,更害怕遇到「同行」來個「黑吃黑」。一碰到穿警服的人他們就趕緊把脖子縮起來,把頭藏在衣領里,或者用報紙擋住臉,低頭匆匆而行,或者扭頭就躲,恨不得自己能變成隱形人才好。
一路東躲西藏,成瑞龍和蘭啟榮終於到了廣西梧州,之後又到了桂林,到桂林後,兩人以楊光華的名義將搶來的14萬人民幣存進了農業銀行,一萬港幣存在了步步高銀行。在桂林,成瑞龍和蘭啟榮在風景優美的七星公園附近租了房子,放肆揮霍著搶劫得來的十幾萬贓款。
不久,成瑞龍在一個桑拿店邂逅了三陪女李如,兩人很快同居。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李如正在熟睡當中,追查賣淫女的當地警方進行突擊檢查。碰巧成瑞龍在外面鬼混,並不在家。警方將李如帶回派出所拘留十日,警告她以後不得賣淫。同時,警察把搜查出來的李如的2萬多元人民幣,作為非法所得而予以收繳了(我靠!),他們租住的屋子也被查封了。成瑞龍回來看到警方的封條,以為自己事發,嚇得趕忙逃走。
流竄江湖,殘忍做案
養了個女人不可能不花錢,搶來的十幾萬很快被揮霍一空。窘迫的生活讓成瑞龍和蘭啟榮,決定重操舊業。成瑞龍想起李如姐姐說過自己的老闆很有錢,他和蘭啟榮就決定密謀綁架此人,成瑞龍計劃再做一次就收手,以後再也不在江湖流浪了。他和蘭啟榮商量,綁架房地產老闆後,一定要勒索1000萬元,然後拿著這筆錢潛逃出境,從此「金盆洗手」。
1997年4月14日晚上大約十點鐘左右,成瑞龍和蘭啟榮兩人潛入李老闆居住樓房對面的樓中。凌晨一時許,李老闆一回來,兩人就在樓下堵住了他。
蘭啟榮拿刀頂住他的胸口,後又用鐵鏈從後面反綁他的雙手,李老闆拚命反抗。成瑞龍和蘭啟榮都是20出頭,年輕力壯,不可能對付不了一個50歲的老頭。誰想到,前一次差點被抓的經歷,讓蘭啟榮像驚弓之鳥。他不由自主的朝李老闆的肚子捅了一刀,然後又連捅了好幾刀,直至他倒在地上不出聲為止。成瑞龍慌亂之下,趕快去檢查老闆的脈搏,發現已經停了。到了這個地步,成瑞龍只得也捅了李老闆,保證他徹底被殺死以滅口。
兩人搜了李老闆全身,僅僅搜到10萬日元和1條很細的金項鏈。
這就是成瑞龍身上所背負的第一條人命,綁架案也沒有成功。
成瑞龍後來回憶說,「這件事情雖然已過去了十幾年,但由於是第一次干這麼『大』的事,我還清楚記得那晚的情景。」
他之所以要在後來的案件中把當事人統統殺害,正是出於這種他自己所聲稱的「自我保護」的需要。用他的話來說,就是不能留下活口,任何一個他染指過的被害人,只要他們活著,那麼就會對他的生命構成威脅,因為他們的生存很可能會讓他的行蹤和罪行得以暴露,那麼等待他的後果將不堪設想。
13年後,成瑞龍說,「這是我最後悔的一次犯罪。本來我再三說千萬不要殺人,單純幾次綁架也許不會死刑。沒想到,蘭啟榮卻失手殺了人,導致我沒有了回頭的餘地。」無論當時還是此後,成瑞龍說他都沒有過多責怪蘭啟榮,「事情已經這樣了,乾脆干到底。我又拿刀在他(李老闆)背上狠狠捅了幾刀,就跑了。」
此案以後,成瑞龍明白自己一旦被捕鐵定槍斃,開始更瘋狂作案。
1997年4月13日,成瑞龍和蘭啟榮逃竄到湖南省株洲市,殘忍地殺害了株洲市某貿易公司總經李建敏一家三口,共搶得現金8萬餘元,金銀首飾若干。
成瑞龍回憶:一天傍晚,我們見到一輛豐田小轎車,掛著「湘B/11111」車牌。我們覺得掛這麼牛車牌的車主一定很有錢或很有地位,於是預謀綁架他,狠狠勒索他一筆。我們對車子進行了跟蹤,兩三天後摸清駕車人是個身高約摸1.6米多、30來歲的男人,住的地方是靠近河邊一個新開發的豪華住宅小區。我叫蘭啟榮去購買大鐵剪等工具。到了5月28日晚上八九時左右,我們摸黑走到那座住宅樓,從樓梯上到頂層天台,潛伏下來等待時機。估計等到凌晨1時左右,我們從樓頂下來,事主房間已經熄燈。我將窗口防盜網剪斷,用力將窗門撬開,不小心弄出了聲音,驚醒了事主。我用力將窗門踢開,爬進屋內。男事主見有人深夜破窗進來,跑到廚房拿了把菜刀,不由分說向我亂砍。我左閃右躲,但黑暗中還是被砍傷了左臂。我死死抓住他拿刀的右手,並搶奪他的刀,搶到刀柄都彎了。兩人在客廳里廝打搏鬥起來。在搏鬥過程中,卧室里的母女也驚醒了。女事主想幫忙,但手無寸鐵,力氣又不大,始終幫不上忙,只有在旁邊哇哇尖叫。我奪過男事主的菜刀,並拔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向他腹部猛刺。男事主受傷後很快被我打倒在地,我再用尖刀抵著他胸部,威脅他不要出聲。
我受傷的手臂流了很多血,把衣服都染紅了,我就拿了男事主的一件名牌襯衣,把臟衣服換了。我想,假如警察來抓捕,我們手頭上一定要有人質,於是我把嚇得渾身發抖蜷縮在床上不敢動彈的母女當做人質。蘭啟榮抱著六七歲的小女孩,逼著她母親帶路下樓之後,我用一把水果刀將那男事主殺死在床上,然後又在床頭櫃搜到五六萬元現金。我暗暗罵道:「你這個斷手的蘭啟榮怎麼搞的,這麼大摞的現金都搜不到,活該你一輩子窮光蛋。」
我們在橋頭攔截了一輛出租小轎車,直奔衡山而去。蘭啟榮抱著小孩坐在副駕駛座位,我與女事主坐後排。不久遇到連夜設卡檢查過往車輛的警察,我就小聲威脅女事主說:「你要配合點,不然同歸於盡。」女事主嚇得不敢吭聲。警察過來查問時,我就說:「我姐被姐夫打了,我接她回衡山去住。」我們瞞過了警察,沿著河堤開往衡山。後又換乘一輛小貨車,往江西贛州方向走。大約下午三四時,我們來到一座山下,4個人步行上山。忽然下起雨來了,過了兩個小時雨還沒停。我把蘭啟榮拉到一邊,用粵語商量怎麼處置兩個人質。我說,如果放了她們,她們肯定會報警,那我們就跑不掉了。我們決定殺人滅口。我對付女事主,用帶子將她捆綁殺害。雙手殘廢的蘭啟榮則用衣服把小女孩勒死。我們把兩條屍體拖到一個隱蔽的地方,連同從她們家帶出來的黑色皮掛包一起扔掉。
因為屍體始終沒有被找到,最後審判的時候沒有將這2條人命算上。
1997年的9月份,成瑞龍、蘭啟榮流竄到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在這裡入室劫殺了沈姓夫妻二人,值得慶幸的是,事後受重傷的妻子經搶救而挽回了生命。
成瑞龍自己回憶:經過幾天觀察,我發現有個50多歲的男人(沈志林)老是開著一輛桑塔納進出高級酒樓賓館,看樣子很有錢。
中秋節那天凌晨1點多,我在對門的空房子聽到事主上樓的腳步聲。當他拿鑰匙開門時,我迅速衝出來,從後面箍住他的脖子,推他進屋。但他拚命反抗,還叫喊求助。我死死掐住他的脖子,不讓他喊出聲來,然後用刀連砍他的脖子,把他當場殺死。隨後,我搜索他的衣兜,從他的後褲袋找到一個錢包,拿到了2000多元。
他在裡屋的老婆可能聽到門口的響聲,開門探出頭來看,大聲喊著:「要錢可以但不要傷害我們。」我幾步衝上去,將她打昏,接著用刀朝她的肚子狠命一捅,把刀插在她的腹部。她是否被殺死我也不知道,但我想就算不死也重傷了。
成瑞龍之狠從檢方的證據上可見,當晚沈志林身負25刀,而成瑞龍在沈的妻子腹部竟然持刀攪動了幾下,令人髮指。
1998年,又有錢的成瑞龍與蘭啟榮曾一度悄悄潛回桂林,與各自的女友團聚了。關押在看守所的成瑞龍曾無比懷念地講述,在自己短暫人生中最最溫暖和最像「家」的美好記憶都是李如帶給他的。
其實他搶劫的大部分錢款都給了這個女人,而自己真正的老婆孩子分文未得過。
事後,這個三陪女李如宣稱絲毫不知道成瑞龍的事情,還出庭作證。很多人稱瑞龍是個傻瓜。他自己冒險殺人搶劫的錢,被三陪女李如流水一般花掉。
殺警搶槍
連殺多人以後,成瑞龍考慮搞槍做大案子。
「只要有了槍,碰到警察都不用太害怕了!」他是這麼想的,蘭啟榮也是這麼想的。他甚至還懊悔,如果當時成勝和成海芳手中有槍,他們也不至於被警察抓到而被判死刑或被擊斃。也就是這把槍,成為他們日後製造幾起血案的重要武器。
編號為1809519的手槍主人是廣西合浦縣公安局警察李桂。
最初發現「槍」的是蘭啟榮。1998年3月,成瑞龍和蘭啟榮逃亡到廣西北海,蘭啟榮說自己發現了一個老警察獨自住在一棟樓里,身上有一支手槍,成瑞龍便讓蘭啟榮留意老警察的行蹤。
沒過多久,蘭啟榮說他已經把槍弄到了手了。成瑞龍後來交代,「為搞這支槍,蘭啟榮殺死了那名老警察。」
成瑞龍常常仔細端詳著這把被他視若心肝寶貝的槍,槍把上刻有「七七式」字樣,還有一顆五角星,他走到哪裡都帶著這把槍,連睡覺都不放下。
自從得到這支槍後,他一有空就偷偷拿出來練習射擊,隨著練習的次數越來越多,也隨著時間的一天天推移,他的槍法越來越嫻熟,瞄準的精確度也越來越高。後來他在一次入屋盜竊時,竟然偷到了7發子彈,這更讓他喜出望外,他感覺自己的膽子也好像比從前大了許多。
1998年5月16日,廣西肇慶,成瑞龍和蘭啟榮在守候在證券交易所門口,跟蹤並槍殺了一名小老闆,不過沒有搶到錢。
成瑞龍回憶:在證券交易所找到了一個作案對象——一個大約20多歲、身材瘦小、戴眼鏡的男子。第二天下午3時多,該男子又到證券交易所提取了5萬元,然後回單位上班。我們一直等到他下班,看見他開著小車回家。我坐摩托車緊跟其後,男子下車後走進一條小巷,走到了一棟房子的樓梯轉彎處,我忽然從後面用槍頂著他,叫他不要動。但他並不畏懼,與我扭打起來。『砰』的一聲,我的槍走火了,打傷了我自己的手臂。我挾持著該男子,把他拖下樓。隨後,我與蘭啟榮,把男子拖到一樓的一個雜物房門口。聽到樓下的槍聲,樓上有人探頭出來。我估計他們已經報警了,又一筆『生意』失敗,我朝男子頭上開了一槍,他就倒地了。蘭啟榮只搶到這個人身上的手機,其他一無所獲。
有了槍,又有了錢,成蘭二人決定回佛山找南海海鮮店老闆為死去的朋友報仇。
1998年5月22日晚上9時多,兩人在佛山親仁西路剛下車,就遇上警察盤查。自覺心虛的成瑞龍槍殺了民警姜明華和鄧勇堅,打傷了另一名警察。
之後,公安機關立即通緝抓捕兇手,成瑞龍和蘭啟榮兩人分開逃跑。
幾天後,蘭啟榮在南昌落網,隨後被槍決。根據蘭啟榮的供述,警方明確知道成瑞龍參加了一系列重大案件。
「他對我最信任。如果有什麼生意叫他打理,他還行,但他確實不是做這行(指犯罪)的料,因為他比較容易緊張。他比較依賴我,什麼都聽我的。我對很多事情的處理比較正確、比較好,比如當時我對第一宗案件的處理方式和逃跑時設計的路線,他都很佩服我。還有一些如何尋找作案目標和一些作案技巧等等都是我傳授給他的。」 蘭啟榮被執行槍決後,成瑞龍明白自己離這一天也不會太遠,更瘋狂作案。
1998年5月31日下午約四時許,廣西桂林,成瑞龍經過一家酒店門口時,看到有人盯著他,他感覺那是「便衣」。成瑞龍回憶:當時我的槍是放在右褲袋裡的,我的手也插在褲袋裡,緊緊握住子彈已上了膛的槍,隨時準備掏出來射擊。當我經過一家酒店門口時,見到有人用炯炯有神的眼光盯著我,我停下回頭,發現他們也沒動,感覺他們是便衣,走過幾步後,就聽到他們在後面大聲呼喊:「站住!我們是警察。」 我馬上向他們開槍,然後拔腿就跑。剛跑過一座橋,橋頭那邊停著一輛110警車,車裡的人向我開槍。我一邊跑一邊朝他們開槍,過了橋馬上轉右,鑽進了附近一片城中村。接著有一輛摩托車載著兩個人追過來,坐在後面的人向我開槍。我見前面有條小巷,就不顧一切拐了進去。跑了十幾米,我忽然又往回跑,因為我覺得開摩托車追過來的警察對我威脅最大,我要先幹掉他們,才可能脫身。那名警察騎摩托車衝過了巷口,發現我後又折回來,要進小巷來追我,剛好我也到了巷口,我們幾乎撞在一起了,距離只有二三米遠。我立即舉槍向他的胸部射擊,他中彈倒在了地上。後來我才知道,他是桂林市公安局一名刑警副大隊長。
我打中那個警察以後,繼續往前跑,發現有件白色工作服,於是立刻換上,翻過圍牆,扮做撿雜物的,得以逃脫。」
1999年春節,成瑞龍在重慶市郊區的一家儲蓄所行竊後,在等候公交車時引起了一個治安隊員的懷疑,治安隊員叫他拿身份證出來。成瑞龍回憶:槍擊刑警副大隊長後,東躲西藏五六個月,大約是1999年春節前,我獨自流落在重慶市郊區,一晚我只穿一件單衣,忍著飢餓寒冷,在郊區農民的草堆里熬到下半夜,進入一家儲蓄所行竊,偷了一些錢。天快條小巷,誰知我的舉動引起了一個治安隊員懷疑,於是他追上來問我是幹什麼的,還叫我拿一邊巷口時,這個一直跟蹤我的治安員用對講機呼叫其他隊員過來幫忙,在巷口攔截我。我一出巷口,就看見有幾個人站在外面等著我走出來。幾個治安隊員攔著我,其中一個問我幹什麼的,要拿我身份證、檢查我手拿的塑料袋。我突然從褲兜掏出槍來,向其中一個治安員頭部開槍。其他治安員馬上撲上來抓我,我又開了一槍,但沒有打中人。後來我被治安隊員掀倒在地上,幾個人緊緊抓住我拿槍的右手,還有人抓我的衣服。他們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我右手,我右手一松,他們就把槍奪去了。我再趁機把衣服一脫,跑掉了。
禽獸不如,殺死多名無辜
1999年七八月份,成瑞龍發現江西大余縣一家賓館的防盜意識非常差,他便進了這家賓館旁的一個房間伺機作案。大概一個小時後,他殘酷毆打強姦並殺害了房間里的一名初二女生。
殺死這個小女孩完全是成瑞龍報復社會:大約是1999年3月,我輾轉逃到江西信豐。 但是,我畢竟是個負案在逃、見不得光的人,只有靠偷靠搶維持生活。1999年七八月間,我從信豐縣跑到大余縣,發現一家賓館防盜意識比較差,決定偷這個賓館。 我發現時左右,我潛入了幼兒園。沿著樓梯上三樓往左邊拐,進入靠近賓館那座樓的房間。我沒有開燈,在房間里等時機。大約一小時後,我聽到有人上樓的聲音,我馬上把門反鎖,接著有人在開房門,並聽到一個女孩說:「怎麼開不了呢?」後來她下樓了,我趕緊開門離開這房間。我剛走到樓梯口,就碰到小女孩上來了,假意幫小女孩開門時,小女孩突然警覺,她問我:「你剛才是不是在我的房間啊?」我說沒有。她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大,還責問我是不是小偷。我開始害怕了,繼而惱羞成怒,突然用左手卡著她的脖子,把她拖進房內,將她強姦後殺掉。幹完這一切,對面賓館房間的人還沒有睡覺,我就挨著小女孩的屍體躺下睡著了。凌晨1時多,我醒了,打開書桌上的書包,發現她是個初二的學生。我溜出小女孩房間,從幼兒園爬到賓館圍牆,再從圍牆爬上二樓。在那個沒有關窗的套房裡的床頭柜上拿了個皮包,裡面有兩萬元人民幣。
2001年8月,成瑞龍潛逃至江西省信豐縣,他和同夥「小九一」潛入一對母子睡覺的三樓卧室,試圖盜竊。在扭打中,兩人合力將母子二人一併殺死。
成瑞龍回憶:2001年夏天,我在江西南康縣認識了一個同道朋友『小九一』, 天亮前,我們往縣政府的方向走去,看到有好多新房子,大都像有錢人家。我們就選擇靠近大馬路的一棟4層小洋樓下手。我們進入一戶人家,發現一個房間沒關門,輕推房門,見到一個約30歲的女人和一個七八歲的小孩在裡面睡覺。我們進去搜刮財物,『小九一』在翻衣櫃時發出響聲,驚醒了女主人。女主人看見我們,發出『啊』一聲大叫。我立即衝上去掐她的脖子。那女人也很強悍,一口咬住我的一根手指死死不放。『小九一』過來幫忙,先用匕首捅了她一刀,然後用力掰開她的嘴巴,把我的手指拉了出來。那女人為了保護孩子,帶傷繼續與我們廝打,並大聲叫喊,『我倆合力將她殺死』。那女人在掙扎廝打時,把睡在旁邊的小孩吵醒了。小男孩放聲大哭。「小九一」於是一刀殺了他。
殺了女人後,我把她的睡衣褲脫下,做了強姦殺人的現場,試圖擾亂公安視線。」
一邊逃亡,一邊殺人,成瑞龍每天都生活在惶恐之中,經常夜不能寐,或者突然從睡眠中驚醒。
冤魂纏身,被捕處決
2005年1月18日凌晨,成瑞龍和一個「朋友」到江西龍南縣盜竊巨額現金後,在公交車上遇到警察盤查,成瑞龍迅速拔刀向一名警察刺去,那位警察躲避不及,從臉頰至耳際被成瑞龍狠狠刺了一刀,重重地倒在車上。另一個警察見狀,便衝過來與成瑞龍展開搏鬥,被成瑞龍刺傷手臂。成瑞龍趁亂下車逃跑。手臂受傷的警察下車撿起路邊的磚頭,成瑞龍的頭部被砸中並昏厥倒在地上。由於警方未能查實他的身份,他因搶劫罪以化名「周全」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在江西一所監獄服刑。
很快,成瑞龍的真實身份被發現,很快被判處死刑。
11月2日上午10點14分,廣東省佛山市殯儀館。
37歲的成瑞龍戴著手銬和腳鐐,被幾名法警押到一間二十多平方米的房間里,然後躺到屋子一側的單人床上。這是一間空曠的房間,四壁雪白,除去一張單人床外別無外物,特別之處在靠床的一面牆壁上開出了一個小窗口。平躺下的成瑞龍把一隻胳膊伸到窗口外的另一間屋子裡,之後,負責執行死刑的工作人員開始用剪刀剪開他的衣袖。
成瑞龍兩眼直直盯著頭頂上白色的天花板,肅穆的房間里只能聽到布料被撕剪的「嘶嘶」聲。
執行死刑的工作人員先給他注射了一些麻醉藥,過了大概幾秒鐘,又給他輸入了特定針劑。兩分鐘過後,儀器上的指示燈顯示,針劑已經完全輸入到他的體內,幾秒鐘後,儀器「滴」地一聲響,意味著成瑞龍的生命從此永遠消失於人間。
戴著白色手套的法醫來到成瑞龍面前,用手翻開他的眼瞼,仔細察看他的瞳孔是否放大,鼻孔是否還有餘息。前來監督死刑執行的檢察官,待法醫驗證其死亡後,在死刑監督筆錄上簽名。
在死刑執行前,成瑞龍的最後一句話,那是他在法庭宣布死刑複核決定後脫口而出的。他問:「為什麼我的家人沒有來?」法庭對他解釋,一則他的家人不願意出現;二則在死刑執行現場也不適宜讓家屬觀看。
天生惡棍
成瑞龍是一個天生的罪犯,這種人有著很多明顯的特點。以成瑞龍為例,他性格粗暴,兇殘。而他的家庭很普通,哥哥和父親都是普通人,他的問題和教育關係不大。主要是,他天生的性格和後天沒有遇到好的朋友。這種人,並不安心普通的生活,希望以犯罪獲得很大的收入,甚至單純犯罪並不為了錢。他天性嗜血,沒有普通人的感情。他能在20出頭就去做大案。他的生活並不困難,完全沒有必要。在江湖流竄的13年期間,固然很多是為了作案而殺人,但也有並不為什麼殺人。
眾多案犯中,白寶山殺人很多,相對有些人性。白殺的人,都是阻礙他作案的或者會暴露他的人!
但成瑞龍姦殺初二女生,就毫無道理,只是一種殘忍的發泄。他在江湖上吃得苦很多,仇恨生活平穩的正常人。這個女孩不過質問了他幾句,就被成瑞龍毆打殘殺,說明成瑞龍是個極為殘暴無情的人。
老薩寫過的幾乎所有案犯,都有一些感情。以白寶山為例,他對自己全家人很好。最後白寶山放棄武力反抗,就怕槍戰會誤傷母親。
成瑞龍則沒有感情。他流竄江湖搶了巨款,卻從沒給過妻兒一分錢,也從沒打聽過他們。
任何社會,都有這種天生的惡魔,這是沒有辦法的。
你不知道的新20個中國大案之十二--中國最大的爆炸殺人案馬坊村爆炸案(傳死亡超過200人)
本文章為薩沙原創
2001年7月16日凌晨3時25分,陝西省榆林市橫山縣黨岔鎮馬坊村突然發生巨大爆炸,傷亡過百人。橫山縣警方接報後,震驚無比,全體警察立即趕赴現場!
驚天動地的大爆炸
現場讓所有人目瞪口呆!
2700人口的馬坊村,有311間房屋被炸毀,其餘不同程度受損。5里內所有房屋玻璃粉碎,部分房頂被掀飛。爆炸中心在村民馬世貴家!原本有四間瓦房,一個小院的馬世貴家已經不復存在,地面是一個大如2個籃球場的大坑,深達10米。
馬世貴家的房屋碎片被拋出幾公里,一家6口不知去向,現場只留下少量人體殘骸。爆炸威力太大,這些人體碎片最大也不過巴掌大,大部分只有核桃甚至指甲蓋大小。
當年的報紙寫到:馬世貴家早已化作黃土,難覓蹤影;馬家的底基被炸成了一個「大湖」,地下水正汩汩流出;馬家周圍十幾排的房屋全部被炸掉,方圓5公里內的玻璃化為碎片……幽幽的燈光下,幾個白髮老人默默地坐在廢墟上。老人們說,這次死的大多是年輕人和孩子。因為,老人們住不慣平房,多住坡上的窯洞,離出事地點較遠;年輕人定居靠近公路坡下的平房,而馬世貴家就挨在那裡。余海戰老人失去了他的最愛——六個活蹦亂跳的孫子。那一晚,他去村外五里看瓜。凌晨3時,「轟」的一聲響,睡床被掀起老高,他摔在地上。老余意識到出大事了。半小時後,他傻了眼:他和長兄的六個孫子壓在了廢墟里。他小兒子的同學——一名女大學生,也因來馬坊村作客而被擄去了青春。
正值壯年的馬墩墩幾乎遭受了滅門之災:父母、妻子、兩個孩子、弟弟、弟媳、侄子,八口人全部離他而去。15日晚,他獨自去田裡澆水,才僥倖地撿回了一條命。這兩天,孤獨的馬墩墩幾乎要瘋掉了。
教子有方的餘輝城此次也痛失愛女。他兩個女兒都考取了中專,今年暑假,已在外地任教的大女兒特意回來和家人團聚。沒想到,剛到家五天,就在爆炸聲中永遠告別了親人。小女兒也被炸成重傷。
34歲的余自生,目前正和受傷的妻子一道躺在病床上接受治療。他的三個女兒、一個兒子,已去了另外一個世界。村裡人還不敢告訴他這個殘酷的現實,在善意地說謊。
第一個報警的計程車司機劉軍回憶當年,忍不住還有些發抖。他開夜車將一個客人送走,在距離馬坊村15里外的一個大排檔吃飯。大約凌晨3點,突然聽到一聲震耳欲聾的爆炸聲,大地也震動了幾下。劉軍差點摔倒,他一噸多重的計程車,甚至在原地跳了兩下。
劉軍參過軍,當過炮兵。他一聽就知道這是爆炸,威力比炮彈大萬倍。劉軍立即用手機報警,然後沖往馬坊村救人。路上幾輛卡車客車都嚇得不敢前進,司機也勸他不要往前走。到了馬坊村,劉軍當場就愣了。他對這個村子非常熟悉,每個月都要來幾次。此時馬坊村已經面目全非,較遠的十幾排房子頂都沒了,近處的房子全部炸踏,爆炸點是一個巨大的坑。劉軍硬著頭皮向村子裡面走了幾步,就踩到一個東西,定睛一看,居然是個人頭。害怕雖害怕,劉軍還是救了一些傷員,緊急趕赴醫院。
炸藥自燃還是爆炸殺死老婆?
經過初步統計,最少有150人以上傷亡,其中死亡70人以上,還有很多人失蹤。
鑒於案情重大,橫山縣立即向榆林市彙報,榆林市也不敢擅自處理,向陝西省彙報。陝西省派出刑偵專家,立即趕赴現場。
現場的情況,讓陝西省的刑偵專家很困惑。馬坊村本來是陝北高原一個偏僻的小山村,以種植優質水稻為村中的主要收入。這裡山清水秀,風景頗美,號稱「橫山第一村」。這樣一個農業村,怎麼會發生如此重大的爆炸呢?陝西省的專家經過分析,很快在現場發現了硝銨炸藥的痕迹,而且爆炸當量相當可觀,炸藥少說有10噸以上。這麼一個種植水稻的小村子,怎麼可能有這麼多炸藥。要說是有人故意放炸藥,試圖炸死馬世貴全家,但最多幾公斤也就夠了,哪裡有必要用10噸炸藥。況且,這麼多炸藥必須用大卡車運輸,怎麼可能經過榆林市那麼多的關卡呢?
對於他們的疑惑,橫山縣的幹部支支吾吾的說明了實情。誰都知道榆林市有眾多煤礦金礦,很多小礦急需大量炸藥。不過走國家正規審批流程,得到的炸藥有限,不能滿足小礦的需要。於是,早在十多年前,馬坊村的村民就開始從事另一個產業,就是土造炸藥。村民說,生產炸藥工藝簡單,又有暴利,大家一轟而上。
土製硝銨炸藥技術很簡單,只需要用硝酸銨化肥,配合其他幾種常見的化學物品加熱拌勻即可。在當年,國家還沒有管制硝酸銨化肥,土製炸藥不缺乏原料。
根據橫山縣的調查,馬坊村大部分村民都在搞土製炸藥,其中有幾家還發展到相當規模,開始僱傭十多個工人大量製造。一時間,馬坊村的土製炸藥充斥榆林市,甚至賣到外省。
橫山縣的幹部說:今年中央下文要求禁止土製炸藥,我們查了幾次,關閉了幾個大炸藥作坊。但沒有找到炸藥,聽說是村民把炸藥藏起來了。是不是這個馬世貴家就是藏炸藥的一個點,不知道什麼原因引爆了?
陝西省的刑偵專家認為這個懷疑很有可能,立即開始調查馬世貴的背景。
沒想到,倖存的村民一口咬定:馬世貴沒搞過土炸藥,他做小生意做的不錯,不會搞這種危險的事情。
也許是村民有意庇護馬世貴呢,但通過對黨岔鎮幹部的走訪,也證明馬世貴從沒有搞過炸藥。鎮幹部還說:馬世貴這個人性格暴躁,人倒是很機靈。他和同村村民合夥做小生意,聽說做的不錯,家裡房子也是村裡比較好的。
見鬼,那麼是怎麼回事呢?
在走訪村民的時候,有幾個村民卻說:馬世貴和他老婆感情很不好,兩人三天兩頭吵架甚至打架。馬世貴曾經說,遲早殺了這個惡婆娘。是不是馬世貴從哪裡搞到炸藥,點燃了將老婆和孩子炸死了,然後自己逃了?
有個村民還說:就在事發一周前,馬世貴和他們喝酒時候還在大罵自己老婆,說他老婆蠻橫,遲早打死她。
村民們都傾向於馬世貴報復殺死自己全家,事後逃走了。
關鍵殺人需要用這麼多炸藥嗎?村民解釋是:我們全村到處都是炸藥,可能是馬世貴引爆事後沒注意,將村裡其他炸藥也點燃了。
這樣一來,警方得到兩種可能:第一,炸藥系自燃,意外爆炸;第二,馬世貴放炸藥炸死了妻兒,然後逃走。
榆林市傾向於後者,因為這樣就是刑事案件,不是責任事故,他們的壓力就小了;但陝西公安廳則傾向於前者,原因相同,如果是意外爆炸,就不是案件,他們責任就小了。
現在主要的難題是,整個爆炸現場一片狼藉,房屋和人都被炸成碎片,分析難度太大。
此時,傷亡報告也出來了,此次爆炸89人死亡,98人受傷!可以說,這是陝西省,甚至全國字改革開放以來,極少有的惡性爆炸。
全國媒體都在報道,甚至海外媒體也大肆宣傳。榆林市軍事地位重要,部署很多軍隊,美國中情局甚至懷疑是某枚解放軍發射導彈脫離目標所致。
一時間,各種謠傳滿天飛,陝西省受到極大地壓力。
高光斗出馬
鑒於案情重大,陝西省刑偵專家遲遲不能給做出結論,中央公安部耐不住性子。
公安部迅速派出由20多名偵查專家、技術專家組成的工作組,由王牌爆炸專家高光斗率領趕赴榆林。
高光斗是中國十大刑偵專家之一,是著名的爆炸分析專家。他自從60年代加入警隊以後,這麼多年先後偵破了30多起重大爆炸案件,主持完成了六個公安科技課題,取得一項國家發明專利,兩次榮獲北京市科技進步獎。高光斗在當時為北京市公安局科技處處長!
他並不是一個警察,而是一個學者。高光斗是學化學科班出生的,1962年畢業於蘭州大學化學系,一開始在實驗室搞毒藥檢驗。1965年他在北京沙灘,將毒藥與炸藥捆在一起進行爆炸,目的是為了檢驗爆炸後毒藥的成份是否還能化驗出來,這也是我國公安系統搞的第一次爆炸實驗。
1968年4月3日,北京西單商場發生爆炸案,這是我國城市鬧市區發生的第一起爆炸案。高光斗領命作為組長帶了4個同志進駐中關村化學研究所,第一次大規模地進行對現場塵土的分析。那次調查分析給了高光斗很大的啟示,他產生一個初步印象爆炸中心附近的炸藥殘留物反而不及外圍多,為了驗證這個感覺,高光斗開始了他的爆炸研究之路。
全世界的惡性案件中,爆炸案件往往是傷亡最大的。為什麼呢?因為槍械,哪怕機槍,造成的人員傷亡是有限的,它們都需要發射子彈,子彈打死人其實並不算容易,往往需要連打好幾槍才行。
爆炸則不同!爆炸,一種物體體積發生從固體到氣體的急劇膨大,使周圍氣壓發生強烈變化產生巨大聲響的化學反應。整個反應佔據時間僅為幾毫秒,在瞬間生成氣體與衝擊波兩層破壞作用,威力極大,傷害極重。爆炸案件,歷來被公安部門列為重大惡性案件。較為惡性的爆炸案,傷亡人員至少是幾十人。
在長達40年的研究爆炸案的生涯中,高光鬥成為一個行業的頂尖專家,寫過很多著作。要知道,分析爆炸案是非常非常困難的。一般爆炸以後,高熱和衝擊波會完全破壞現場。即便有少量證據,也被摧毀的面目全非。
用高光斗自己的話來說:一般我到達現場,面對的就是一個廢墟,必須讓廢墟說話。爆炸分析工程與搞爆破工程的本質在於後者遵循一般物質發展規律,用的是正向思維方式,而爆炸分析則是從一堆廢墟一堆支離破碎一堆血肉模糊開始,採用逆向思維一步步反推回去。通過時間反推、空間反推、物的反推和人的反推將那滿目瘡痍的現場還原到爆炸前一瞬間與物的靜態位置,從而定下案子的性質。
高光斗還是個不斷學習的人:高光斗研究的一個課題是人體創傷面積與炸藥量的關係。這個課題沒法實驗,只能靠案件積累的數據與分析資料,而且這個課題的難度在於,同樣的炸藥量同樣的位置,一個人是站是坐是躺是蹲,發生爆炸後其人體創傷面積都是不一樣的; 北京火車站有一個外國人在洗手間引爆炸藥自殺,他的胸部、腹部有一個完整的盆狀創面,這個案例為高光斗提供了第一個很好的研究條件。北京郊區一對年輕男女搞對象,家裡不同意,兩人無路可走又不忍心一刀兩斷便抱在一塊在玉米地用炸藥自殺,在屍檢中發現兩人創傷完全相同,這就解決了一個問題:男女人體肌肉組織在相同炸藥量下創傷面積是一樣的。有許多案子,只剩下頭和腳,高光斗根據骨骼反推出身高,中間缺的一塊就是創面。隨著案頭數據的積累,高光斗胸中漸有成竹。哈爾濱江橋發生的爆炸案,案犯是抱著炸藥引爆的,其身體呈彎曲狀,所以其創面與完全舒展的人體應有所不同,高光斗找了個模特進行模擬實驗推算出炸藥量是5.8公斤,而案子破了以後最終知道的炸藥量是6公斤。就是靠那麼一個一個案子的積澱,一個一個數字的比對,鍥而不捨的鑽研精神,堅韌不拔的信念支撐,高光斗從一片汪洋大海漫天飄雲中飛越迷霧找到一條指向光明的航線。一個坐著的人,其損傷半徑的三次方與炸藥量成正比,這個經驗公式在後來的案子中屢試屢成。
和爆炸打交道救了,高光斗進入爆炸現場,他粗略一看便能知道用的是什麼炸藥,炸藥量是多少,誤差不會超過5%。
高光斗一到現場,就明白陝西省方面對炸藥當量計算有誤。根據現場半個村子被炸毀判斷,當量應該在30噸左右,絕非10噸。
高光斗認為,無論是意外爆炸還是兇殺案,這30噸彈藥不可能是案發前才放到馬世貴家的。30噸的東西,就算幾個小伙也要搬運好幾天。看來,高光斗家院子里,應該藏有30噸炸藥。
抓住了馬社平
所以,不要急著給案子定性,首先必須搞清楚這些炸藥怎麼來的!
在高光斗的分析下,刑警們再去走訪村民。村民還是咬定馬世貴沒有搞過炸藥,走訪了幾十人,突然有個人想到一件事。
馬世貴雖不搞炸藥,他的哥哥馬社平卻是搞炸藥的。村民反映馬社平搞炸藥有十多年了,七八年前炒制炸藥時候意外爆炸,將馬社平一隻手掌炸斷,至今還是殘疾。
在爆炸案發生之前,幹部將馬社平在山上的炸藥作坊關閉了,不排除馬社平連夜將炸藥轉移到弟弟家的可能。
根據這個村民回憶,馬社平在爆炸時沒有死,聽到爆炸聲後,立馬趕到出事的弟弟家。看到弟弟家已成深坑,他還放聲大哭。但很快又從現場逃走!也有人反映,馬社平在凌晨6時還到過當地某醫院,偷偷看了一下受傷送院的村民。後該醫院人越聚越多,馬社平見勢不妙,立即逃竄。
警方認為馬社平是一個重要的嫌疑人,也是炸藥所有者,必須抓捕。於是,警方立即展開布控,同時發出通緝令。
在抓捕馬世平的同時,高光斗又在現場進行了分析,確定了爆炸點是馬家小院後面的一個地窖。高光斗在距炸點中等距離的房頂上,取土檢驗炸藥的性質和藥量。一則這個房頂正是爆炸殘留物分布密集之處;二則,房頂上的塵土污染少。如果從地上取土檢測,融進土裡的人以及牲口的排泄物里都可能有炸藥的成分硝銨,勢必影響檢驗效果。經過實驗,高光斗確定炸藥的品種是含有柴油的硝銨炸藥,同時準確計算出炸藥量約為30噸。
這證明之前的估算,絲毫沒有錯誤。
通緝令發出僅僅1天後,7月18日,馬世平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馬世平向警方坦白,30噸炸藥確實是他轉移到弟弟家的。當時幹部封了他的炸藥作坊,他行賄很多錢才免於炸藥被沒收。但幹部說:誰都知道你有炸藥,你趕快轉移到別的地方去,千萬別放自己家。
馬世平無奈,只得找到弟弟商議,又找來幾個村民,將30噸炸藥全部搬到弟弟家的地窖。
沒想到,炸藥剛剛轉移了2天,突然發生了爆炸。馬世平知道弟弟全家遇難後,悲痛萬分,就準備自首。不過,第二天到醫院窺視,發現少說傷亡上百人以後,他又怕了,慌忙逃走。
刑警詢問是不是他殺了馬世貴,馬世平大喊冤枉:他是我親弟弟,我殺誰也不能殺他啊!況且,我就算殺他,暗中在村外一刀砍死他就是了,我們這裡這麼偏僻,誰知道是哪個乾的。我幹嘛要點燃我自己的30噸炸藥,搞得驚天動地來殺他。就算你們沒有發現我殺人,光是炸藥炸死這麼多人,我不是死緩就是無期,難道我瘋了?
刑警覺得他說的也有道理。經過反覆調查,馬世平全家都證明他當晚都在家看電視,沒有外出過,沒有作案時間。他們兄弟兩個一沒有經濟糾紛二沒有任何矛盾,反而感情親密,弟弟才冒著危險幫助哥哥收藏炸藥。
刑警將這些向高光斗彙報時,高並不意外。高光斗認為馬世平搞了十幾年炸藥,不會不知道30噸炸藥的威力。馬世平家距離爆炸點不遠,能夠逃過爆炸是很僥倖的。換句話說,馬世平即便要暗算弟弟,也絕對沒有膽量在家附近點燃30噸炸藥,然後自己坐在家裡看電視。
那麼現在的可能就是,炸藥庫自燃或者是馬世貴報復炸死全家,自己逃走。
高光斗仔細勘察現場,反覆測量,認為炸藥庫自燃的可能性不大。馬坊村的炸藥作坊雖都是土製炸藥,不過因為搞了十多年,水平頗高。這種硝銨炸藥同真正的硝銨炸藥相差不大,安全性比較好。
高光斗提取現場殘留和村裡其他的類似炸藥做測試,發現炸藥在常溫相當穩定,對打擊、碰撞或摩擦均不敏感。把炸藥放在火上,開始居然並沒有爆炸,只是增加了火勢。燒了很久,炸藥才因過高的溫度,發生了爆炸。高光斗又在已經成為深湖(這幾天都在下雨)的爆炸點,反覆勘察,發現這個儲存炸藥的地窖非常潮濕,本來是存放土豆紅薯等作物的。
長時間不用,地窖裡面甚至有積水。原則上來說,這種地方根本不適合放置炸藥,炸藥很容易受潮失效。因為最近查炸藥查得緊,馬家實在沒辦法,才將炸藥塞入這個潮濕的地窖中。高光斗認為,地窖的情況別說點燃炸藥,就算點燃一把火,幾秒鐘也會熄滅,自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高光斗認為,炸藥很有可能是由雷管點燃的,這樣才會有這麼可怕的瞬間爆破力。現場破壞嚴重,一時間無法找到有可能存在的雷管碎片。
根據高的分析,警方認為馬世貴報復炸死全家的可能性很大,開始對馬世貴進行通緝。人海茫茫,馬世貴似乎失蹤了,警方隨即準備全國通緝。不抓捕這種向外地逃竄的罪犯很困難,什麼時候能抓到也很難說。現在全國輿論高漲,上面勒令短時間破案,警方壓力極大。
此時高光斗卻持不同意見!根據現場分析,炸藥庫由雷管引爆的可能性很大。奇怪的是,現場發現有一個很大很新的腳印,就在存放地窖的門口。對比馬家人的腳印,沒有一個符合。高光斗認為,這很可能是另一個人的腳印。這個人並沒有進入地窖,而是在地窖外點燃導火索,然後將雷管和導火索扔進地窖的炸藥上。
絕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雷管靠近炸藥就可以引爆,但這個人知道,說明他有相當的炸藥知識。
根據馬世貴哥哥馬世平介紹,馬世貴從沒搞過炸藥,更不懂爆炸技術,連雷管是什麼樣都不知道。簡易的爆破裝置至少包括雷管和導火索,點燃以後還要足夠時間逃走,這絕非炸藥盲馬世貴可以勝任的。
高光斗認為,之前的推論可能都是錯誤的。這既不是炸藥庫自然,也不是馬世貴爆炸殺死妻兒以後逃亡,很可能是另有兇手,這個兇手頗為懂得炸藥。
高認為,不用通緝馬世貴,馬世貴很有可能已經被炸死,兇手是另外一個人。為了證明他的觀點,他向上級申請了100個武警來幫忙,清理現場人體殘骸。有關部門派來100名武警,高光斗請這些武警戰士幫助在廢墟里尋找核桃大小或巴掌大小的人體組織。忙了三天,找到了好幾百塊!經過法醫反覆DNA檢驗,確認這些殘骸屬於6個人。也就是說,馬世貴一家6口都死於爆炸,排除了馬世貴作案的可能。
那麼,兇手究竟是誰呢?
兇手另有其人
高光斗認為,這個兇手肯定是報復殺人,目的就是殺死馬世貴全家。高還認為,兇手應該就是本村人,因為馬世貴存放炸藥的地窖很隱蔽,外面的人壓根就不可能知道。如果是本村人的話,兇手就應該熟知炸藥知識,他明白30噸炸藥可以炸毀半個村子,但不會波及自己的家和自己。而且,他點燃雷管以後,並沒有插入炸藥,而是扔了進去,說明他熟知引爆技術。
那麼,就在本村人中排查,這個兇手家距離爆炸點較遠,熟知炸藥性能和引爆技術,更重要的是同馬世貴或者他弟弟馬世平有很大的仇恨。
刑警立即對已經關入看守所的馬世平,進行反覆詢問。馬世平在刑警啟發下,突然想到了一個嫌疑人,就是本村的馬宏清。
馬宏清現年51歲,曾經和馬世平一起做過炸藥生意。根據馬世平說,馬宏清為人極端貪財,沒有誠信,還經常翻臉不認人。一起合作搞炸藥作坊的時候,馬宏清前後通過欺騙謊報等,從他和另一個合伙人劉世偉手中騙走了10多萬元。有一次炸藥作坊被警方清查,正在作坊里的馬宏清被警察抓住。沒想到,馬宏清金蟬脫殼,將責任推給合伙人劉世偉。劉被拘留了十多天,後靠馬宏清繳清罰款才放了出來,而馬宏清則當天就回家。此事馬世平劉世偉就同馬宏清決裂,各搞各的。
客戶都被馬世平劉世偉掌握,馬宏清就無法再做炸藥生意,被迫轉行開養雞場、石料廠。人品差,無信用,加上經營不善,馬宏清先後賠本,欠下十多萬外債,債主天天上門催債。馬宏清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遷怒於馬世平,多次揚言要收拾他。同時,馬經常向村民借錢用於還債,借了從不歸還。久而久之,村裡人也大多不願與其來往,馬對村民非常怨恨。
根據鄰居反應,案發前又有多人向其討債,馬宏清的精神壓力很大,情緒反常,揚言報復。
還有一個鄰居回憶,案發前曾經看到,馬宏清在深夜偷偷摸摸走到馬世貴家附近,手裡還拿著一個包。
馬宏清的家距離馬家較遠,房子基本沒有在爆炸中損失。而馬宏清由於和馬家多年做生意,也知道馬世貴家有個存放炸藥的地窖。
由此,馬宏清有重大作案嫌疑。
高光斗也在現場發現了雷管和導火索的碎片,取樣成功。這邊,警方緊急對馬宏清家進行搜查,發現了剩餘的幾個雷管,同現場引爆雷管完全一致。新買的導火索,也剪短了一大截。更重要的是,馬宏清的鞋印和現場那個可疑鞋印完全相同。
馬宏清被捕以後,比較頑固,拒絕交代任何案情。警方拿出證據以後,馬逐步放棄抵抗。據馬宏清交待,他一直想報復馬世平。案發幾天前,他發現馬世平將炸藥作坊的炸藥,轉移到弟弟家的地窖里。他決定,就將炸藥庫引爆。這樣一來可以炸死馬世平弟弟全家,二來可以炸毀馬世平的30多噸炸藥,讓他破產;三來也可以藉機報復其他村民。
最重要的是,他認為爆炸以後任何痕迹都沒有了,警方肯定會以炸藥自燃自爆結案,會將私藏炸藥的馬世平抓捕,不會找到他。
可以說,馬宏清的想法頗為高明,如果不是公安部一流專家高光斗親自趕來,這起案件鐵定以意外事故定案。
7月16日凌晨,馬宏清攜帶由導火索和雷管組成的引爆裝置,竄至馬世平存放炸藥的窯洞後面,將其點燃後投入窯洞內逃跑。
此次案件造成了極大的傷亡。
官方數據:最終統計,馬坊村80人死亡,98人受傷,其中重傷6人,輕傷37人,輕微傷55人,311間房屋受損,直接經濟損失達562.64萬餘元。共有5家全部喪生,一家中僅存一人的也有四五家,而令人更為痛惜同情的是,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的二年級女生鄭曉莉,隨同學來馬坊村作客,竟也不幸失去了年輕的生命。無辜的村民受害,多年的家園毀於一旦,許多人無家可歸。馬坊村人憤怒了,他們說,是腐敗之風,是有關部門和少數人的失職、瀆職乃至犯罪行為導致了這次爆炸事件。清查炸藥作坊的官員,竟然受賄就允許馬家將炸藥轉移到村內。如果不是他們失職,就不會有這麼大的慘案。
-9月23日上午,陝西橫山縣召開公開執行大會,「7·16爆炸案主犯」馬宏清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西方媒體對這個案件也非常關注,他們得到的情報,馬坊村死傷人數遠遠不止100多人,單單死亡人數就超過200人,傷亡總數為400多人。
說實在的,薩沙比較相信西方的數據。如此猛烈的爆炸,炸毀了半個村子。整個村子有2700人,又說300多間房屋被炸毀,現在你說就死了80人,誰信啊!
如果西方的數據屬實,這應該就是中國建國以後,排行第一的爆炸殺人案。
【薩沙講史堂第八十六期】新中國黑幫火拚第一大案:死亡34人的青川血案(你不知道的大案第7講)
原作者薩沙
《無間道3》裡面,中國黑幫頭子有一句名言:中國是沒有黑社會的!知道嗎?
不錯,我們不承認中國有黑社會,只承認有所謂犯罪團伙。但中國的事實,卻是真的存在黑社會。今天要講到的是兩股黑社會,在20年前的一次持槍和炸藥的火拚,導致40多人死亡!其中一個黑社會頭子被殺後,還被開膛剖腹示眾!如此驚天大案堪稱建國以來,極少有的。有意思的事,這個黑社會頭子殺人之後,7年內竟然無事。直到四川省公安廳重視此案,才將其列為追捕逃犯。之後,他竟然又從容潛逃10年之久,才在副縣長、公安局長「勸告」下投案自首。如果說他沒有保護傘,你相信嗎?聽薩沙說一說吧!
這起驚天血案,發生在四川省廣元市青川縣。青川縣是個小地方,也是國家級貧困縣,但縣內的白龍江卻是一個聚寶盆。早在漢代開始,白龍江中就發現了金沙。建國以後,金砂開採屬於國家性質,老百姓不能涉足。改革開放以後,政府以發展經濟為借口,允許民間在這裡採金。頓時,小小的青川縣沸騰起來,大批淘金者湧入。1983年開始,政府開始收錢辦理採金許可證,每個證收費1000多元。而只要找到一個好位置,淘金者一年最少能賺上萬,當時一個普通工人月收入才幾十塊。
所以,最初淘金者都賺了大錢,很多人腰纏萬貫,穿金戴銀,吃喝嫖賭。自然,他們少不了給當地官員上供,也帶動官員成為富人。
只是,青川縣的經濟卻毫無起色,仍然窮困潦倒,是國家級貧困縣。
真正淘金的高潮,卻是在90年代。國家規劃在1996年於白龍江上興建寶珠寺電站,也就是說白龍江要變成白龍湖,原有河道全部會被淹沒,無法淘金了。
地方政府卻不願意放棄這個撈大錢的項目,開始最後的瘋狂,允許民間無限制淘金。
當地政府為了吸引淘金者,隨即宣布:可以進行2年的最後搶挖。每批淘金者只需要辦一個許可證,交納4萬元就可隨意開採。
在青川開採幾乎不受任何限制,簡直就是天上掉下來的財富。只要你能夠看準一個好的開採點,一年搞個幾十萬根本沒有任何問題。一時間周邊無數淘金者全部涌到這裡,頂峰竟然高達數萬多人。
急需撈最後一筆的政府,在短短2年內發放了幾百個多個許可證。原青川縣黃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員介紹,那時辦理採金許可證很簡單。只需要申請人寫個申請,交錢就可以辦證,基本上不會審核申請人的資料等,而辦證後,開採者看中主礦區外的哪塊地,就直接在哪塊地開採,根本沒有人管。當年是行政配置,哪個官大,哪個說了算,沒有什麼法律法規一說。有錢就可以辦證,開採秩序混亂。正是因為政策的不完善,管理跟不上,開採秩序混亂等因素的影響,最終導致了青川血案的發生。
青川就地處川陝甘三省交界處,屬於三不管地區,治安情況複雜。
此時一下子湧進來數萬外地人,靠縣公安局這點警力,可想而知會亂成什麼樣子。
大灣村村民王天江回憶:青川縣沙洲鎮大灣村一帶,是當年採金最火爆的地方,人稱金河壩。那時,整個河段到處是人,白天黑夜淘金。當時整個河段都是採金者,每天少則幾千人,多則上萬人。
由於警力不足,加上縣裡財政困難,實際上基本沒有管理,完全處於美國西部那種弱肉強食的情況。
原青川縣黃金管理局沙洲站站長李愛民回憶:當時管理很混亂,加上淘金者很多是周邊的社會閑散人群(甚至為兩勞釋放分子),經常惹是生非,甚至打群架砍人,幾乎每天都有大小案件發生。各股較大的淘金團伙為了避免被人欺負,自己武裝起來。在當地有根基的團伙,多請來青川甚至廣元的黑社會分子持槍看場子。外來戶無法請來當地黑社會,就組織一些外地的流氓持長刀獵槍站崗放哨。在金河壩里,凡有名的「紅窩子」(出金率較高的礦井),淘金團伙大多有各式槍支和彈藥。政法機關不定期突擊搜查,每次都能收繳一批武器。不多久,又發現第二批,只能再去收繳。收繳的大部分是獵槍,但也有一些制式槍支,甚至微型衝鋒槍!反正金老闆有的是錢,加上朋友多交遊廣,搞幾支槍根本就是小事。一些強硬的金老闆還進行「黑吃黑」,打探到哪個金窩子挖「紅」了,或者強行「入股」,或者以武力相威脅低價買進自己開採,或者乾脆白拿強要。
據當地人說,那2年,淘金的河道上早晚槍聲不斷。有的是淘金團伙請的流氓對天鳴槍,展示自己實力,嚇唬別的團體;有的則是淘金團伙正在實彈演習,準備應付黑吃黑的火拚!
經常有人受傷甚至送命,殺人越貨攔路搶劫的各種消息在青川縣到處流傳。青川當地人對此又驚又怕,一般從不敢涉足這些地區,甚至警察一兩個人也不敢擅自進去,畢竟這些團伙都有槍。
1994年初, 青溪鎮大水村農民在家門前發現一個很好的金礦。沒想到第二天,金老闆的幾個打手就衝上門,將這個農民毒打一頓,企圖把金窩子硬搶過來。來勸架的其他村民也被打倒,甚至砍傷!
在忍無可忍退無可退的情況下,該農民用打獵用的散彈火藥槍開槍自衛。一槍射過去,當場擊斃一人,傷二人,余者落荒而逃。附近群眾無不拍手稱快,因為死傷者均系地痞流氓,經常騷擾鄰里。事出有因加上眾怒難犯,此事以村民合理自衛結案,開槍農民被拘留幾個月後無罪釋放。此次案件背後主使的金老闆,就是後來青川血案的主角李洪。
面對這種亂象,很多人都憂心忡忡,認為遲早會出大事。
果然,還真的出大事了!
金老闆李洪是青川本地的黑社會頭子!
他雖是射洪縣人卻在青川多年,娶妻生子,算是青川人了。此人在當地混了很多年,黑白兩道朋友眾多,成為當地一霸。從1992年開始,李洪主要採用黑吃黑的方式,直接從別的金老闆手中搶礦,然後轉手高價賣給別人。他小弟多,朋友也多,公檢法黨政軍都有人,一般金老闆都不敢招惹他。李洪自稱青川的龍頭大哥!
萬萬沒想到,1994年初李洪派幾個小弟去收拾一個農民卻意外失手,還被打死一人。李洪覺得丟了面子,曾經試圖去砍死那個農民全家。後來在幾個朋友反覆勸告下,才知道眾怒難犯,勉強忍住。
1994年10月,李洪又看中了金老闆李代明的一個礦。前不久,李代明剛剛開的一口採金井,產量很大。據說每班可採金600餘克,除去百分之三十的開銷,每班可凈得沙金400餘克。雖知道李代明也是青川的一個老大不很好惹,李洪仍然派了小弟去他的礦上強行開採,實則搶礦。
這個李代明是江油人,也是當地的一個流氓頭子。後看到青川淘金利潤很大,就組織了一批流氓來到青川縣淘金。
所謂強龍不壓地頭蛇,但李代明確實猛龍過江。他並非普通流氓,而是江油第一建築公司小幹部出身,很懂得搞關係。他的朋友眾多,尤其有政府方面的關係,上面也有人罩著他,並不怕事。
見李洪上門搞事,李代明毫不示弱,派出小弟持砍刀驅趕李洪的人。見李代明十分兇惡,李洪的小弟也有些害怕,慌忙跑了回去。
李洪見李代明敢和他硬碰,不覺大怒。他認為李代明一個外地人,竟然來青川縣他的地盤撒野,真是不想活了。
李洪很快放出話來,要收拾李代明。哪裡知道,李代明也不怕,還說:我李代明是誰?弄刀弄槍誰怕誰,當我是孬種?
幾天後的14日,李洪親自帶著10多個人又去鬧事。李代明知道以後,立即帶幾個小弟持砍刀去驅趕!沒想到,這次李洪的手下帶著槍。李洪下令用槍指著他們,讓別動。李代明冷靜權衡輕重,在槍口下沒敢還手。結果幾個人全部被李洪小弟打傷,頭破血流,好在傷勢並不嚴重。
走的時候,李洪得意洋洋的放話說:限你三天交出礦來,不然下次砍斷你兩條腿,還要開你的膛!
李洪這伙歹徒走了以後,受輕傷的李代明越想越氣。
此時李代明的江油同鄉,也是流氓的朱明文、廖天成、周錄貴等人慌慌張張的找到他。他們聽到風聲,說是李洪四處花錢找人,前後找了近百人,準備3天後來搶李代明的礦,還要砍死你!
李代明氣憤無比,用力一拍大腿說:他媽的,老子跟他拼了。就算傾家蕩產也要他的命!
李代明將多年混黑道的積蓄取出,讓朱明文、廖天成、周錄貴他們也去僱人,盡量多搞些槍支炸藥來,準備火拚。
李代明特別交代,這次不是打架教訓李洪,而是要他的命,所以不要找一般的小混混,要找那種兩勞釋放敢做大案的傢伙。
有了錢就容易辦事,他們很快召集了80多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刑滿釋放的暴力犯,為了錢什麼都敢做。他們還搞來了大量自製火槍和五連發獵槍,以及幾十個自製炸藥包和自製炸彈若干。自製炸彈本來是開山用的,威力巨大,炸死炸傷人絕對沒有問題。李代明卻還嫌威力小,在裡面混上了大量鐵沙子和鐵絲。目擊者說, 他們為防止「啞炮」失誤,還安裝了雙雷管。這簡單實用、威力巨大的土炸彈,共製造了200餘枚
這邊李洪已經找齊了100多人,準備了獵槍、火藥槍、砍刀、斧頭、自製炸藥等兇器。似乎人員裝備比李代明還多,卻沒有戰鬥力!為什麼呢?這次是李洪輕敵了!
有過上次李代明不敢還手的先例,李洪認為他沒什麼用,是個軟蛋。
所以,這次李洪並不是要去真的砍死李代明的,只是虛張聲勢想要嚇跑他。
李洪請的這些流氓,很多都是青川縣的小混混甚至是無業青年。其中一些人,從來沒打過架,還有一些甚至是來打工的農民。
那這麼這些人為什麼跑來站台?就是為了一點小錢!李洪許諾給他們每人200元出場費。
這100多人都是烏合之眾,甚至互相多不認識。為了自己人避免誤傷多給醫藥費,李洪讓他們都在胳膊上綁個白布。
相比沒什麼文化的李洪,李代明畢竟小幹部出身,更狡猾一些。
他花錢買通一個李洪的手下,始終掌握著李洪的動向。
這個手下在10月17日上午告訴李代明:李洪先請這些打手飽餐一頓,然後安排人租來一輛大客車和兩輛中巴車,讓全部人員上車。在車上,李洪給他們分發了刀槍和炸藥包,準備殺向李代明的金礦!
到了李洪已經出發的消息時,李代明已經做了精心準備。他們制訂了半路伏擊李洪一伙人的戰術。李代明命令部下這群亡命徒先用炸藥炸,然後用槍打,最後刀砍追擊。如果敵人太強,那麼就打了就跑,不能戀戰。
李代明這個傢伙心思細密,甚至準備了傷員救護隊和撤退時渡河的船隻。李代明的目的就是砍死,至少砍殘廢李洪,讓他不敢再來搞事。為了這個目的,李代明傾家蕩產懸賞很大,絕對不是李洪摳門的只肯出200元。
李代明宣布:打死一人賞一萬!打殘一人給3000!砍死李洪的另外有重賞!
李代明還做手下思想工作:你們放心動手。李洪這傢伙是黑社會,被我們打了也不敢報警,沒事的!就算他報警,我在縣裡很多朋友,掏錢就可以擺平!
於是,李代明他們一夥80多人就埋伏在212國道,川甘公路邊的小樹林里。
同樣害怕誤傷,這夥人一律穿黑色的皮夾克或者短上衣!
沒有多久,李代明買通的那個李洪手下偷偷從一個加油站打電話來,告知了車隊的位置和車號,隨後借故溜了。
這邊,李洪他們3輛車首尾相連,大搖大擺沿著公路開過來。
李代明先派一人,裝作公路維修人員去攔車!
3輛車不知道怎麼回事,只得慢慢停下。它們剛剛在元坪子附近停下來,埋伏在路邊的李代明他們立即向3輛車投擲了幾十個自製炸彈。
一連串的巨響後,毫無準備的李洪他們被炸的哭爹喊娘。一瞬間,就有十幾人受傷。自製炸彈裡面有大量鐵砂和鐵絲,受傷者多滿身是血,血肉橫飛,慘不忍睹。
坐在最前面車上副駕駛位置的李洪,當場被炸重傷。
已經成為雪人的李洪,慌忙從車裡爬出來,迎面遇到李代明。李洪還沒來得及求饒,李代明一聲怒喝,幾個手下上去就是一頓亂砍。受傷的李洪沒法逃走,頓時被砍了幾十刀,當場送命。
被突然襲擊加上老大被殺,餘下100多壯聲勢的小弟瞬間失去鬥志,紛紛試圖逃走。此時,李代明他們一夥已經殺紅了眼,繼續堵著車門向裡面投炸彈。
這群人眼見就要完蛋,嚇得屁滾尿流,只能從被炸碎的車窗里跳車逃走。
另外一些人,則嚇得走動不得,紛紛鑽到車下發抖。
本來按照江湖規矩,一方既然逃走,另外一方就沒必要趕盡殺絕。
沒想到,李代明他們卻依然不依不饒,一面對準他們開槍,一面揮舞砍刀猛追過去。這條公路兩邊不是懸崖就是白龍江,前後都是李代明的人,根本無處可逃。逃跑的流氓們為了保命,不管不顧的沖入白龍江。此時正好趕上上游的碧口水電站正放水發電,水流極為湍急,根本無法游泳。他們一些人不會游泳,一些人則被炸傷砍傷。眼見白龍江水流很急,他們都不敢往江中心走,不覺集體下跪求饒。
李代明一夥見了血殺了人,決定索性殺個痛快。他們對準下跪的人,開槍投擲炸藥!
這些流氓為了避免被當場打死砍死,只能紛紛向江中游過去。
李代明見仇人都被逼入江中沖走,這才心滿意足的收兵。
一些已經被打死或者重傷的李洪打手,還橫七豎八的躺在公路。李代明下令,不管死活,全部都扔進白龍江里。
於是,七八人被扔進江水中,瞬間就不見蹤影。
此時李洪的屍體還躺在公路上,手腳都被砍斷,全身被炸的血肉模糊!
李代明對著李洪屍體冷笑:你不是要開我膛的嗎?來啊!
隨後,李代明抄起一把砍刀,對準李洪屍體肚子就是一刀,划了一條長長的口子,腸子立即流了出來。
他的打手們見李代明殺得興起,不覺有些害怕,加上事情搞的太大了,恐怕難以收場,紛紛丟下兇器分散逃走。
李代明隨後也跑路,去避避風頭。李代明走後,卻留下了讓整個四川震驚的大案。
這次火拚堪稱四川有史以來最重大的黑社會火拚!
除了李洪和他的司機被當場打死以外,還有高達32人死於江中,受傷者無數,很多人終生殘疾。死去的32人中只有16具屍體被打撈上來,另外16人失蹤,估計是被江水衝到下游。
有意思的是,做了驚天大案,事後卻正如李代明說那樣,居然沒什麼事!
李代明只是躲在外地,案件就以當事人在逃為借口長期掛起。當地人盛傳,是李代明傾家拿出巨款打點,將這件事壓住了。
直到2001年,四川省公安廳廳長親自過問此事,並於9月26日江李代明列為省廳A級通緝逃犯,才有所不同。青川縣公安局於在8月19日,以涉嫌聚眾鬥毆罪將李代明列為網上逃犯。
即便這樣,李代明仍然潛逃長達10年之久。
案發時,她的女兒才9歲,此時早已長達成人並且結婚。在女兒結婚當天,已經年過六旬的李代明不願意再躲躲藏藏,向警方自首。
2014年12月30日公開宣判對團伙主犯李代明6人判死刑,4人無期徒刑
看看本文最開始的那句,也就是:中國是沒有黑社會的!
薩沙不覺一聲苦笑!
謝 @冷玩 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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