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中「嫁給」「娶到」這樣的詞是否暗示對女性的物化?其消極影響有多大?應該怎樣看待和消除?

本人男,但是完全無法忍受把女人當傢具的做法。每次聽到有人說「某人嫁給某人」或「者某人娶到某人」都忍不住要皺眉。但是仔細想想,漢語中似乎沒有什麼中性的替代說法。如果說「某人和某人結婚」,說起來又比較拗口。這個問題該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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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答友把目光鎖定在「嫁」、「娶」兩個單字上,強調這兩個字本是平等的。請答友認真審題,題目說的是「嫁」、「娶」,是有方向性的
本題的關注焦點是「婚姻用詞的方向性與婚姻關係中人身物化現象的關係」。抹消方向性然後答題,是不符合提問的出發點的。
另外某些答友表示「嫁到」也成立……「嫁給某人」和「嫁到某處」方向性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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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提問時提到了「如何消除消極影響」,那麼當然不限於一種方法,無論對辭彙的肉身毀滅還是使用者的觀念轉變都可以作為選項,根據可行性進行優先挑選。不知道為什麼有的答友把問題理解成「你想要廢除文字」「你想要搞文字獄」「你要學藍蘋」?
扣帽子是不好的。知乎規矩,先問是不是,再說為什麼。我做到了,希望持不同意見的答主也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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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補充說下。最初提醒我「性別平等從細節抓起」的是這篇新聞。

這是幾個月前發生的的事

洋人真矯情,但是我喜歡,來罵我崇洋媚外吧╮(╯▽╰)╭


謝 @白銀拿鐵 喵,以及大謝 @Tariel 和 @拾荒少女 兩人陪我整理思路。
把MiKTeX卸了重裝,進度條卡在一半,人生百無聊賴,就來回答個問題吧。這個問題,談壓迫也好,反抗也好,女權與反女權,只要你們開心就好了。但是在我眼裡,這更像是一個語言學問題,一個認知語言學的隱喻問題——在歷史上,我們假設以隱喻概念構建語言表達,而當一個語言表達已經形成了固定表述的時候,這個過程能不能反過來影響到人們對概念的理解?
「娶」和「嫁」的性別分異、方向趨向,是不是只有中國文化里特有,到底可以反映出在歷史上概念構建的哪些傾向,而這些傾向在現在又有什麼影響力,這些就是我在回答里要討論的話題。

既然說到「是不是中國文化里特有」,那我們就先看看各國語言里是不是都有對男性婚配和女性婚配的用詞差異和方向性差異。我懂的語言沒有那麼多,所以基本還要靠維基詞典。日語里如果專門指男性結婚的話,會用「めとる」的說法,漢字寫為「娶る」,而這個詞的來源則是め(女、女性)+とる(漢字寫為取る),也依然有著「領一個老婆來」的暗示;而指女性結婚的時候則會說「とつぐ」,漢字寫為「嫁ぐ」,一般配以方向助詞に,比如「女が他家にとつぐ」。。當然,日本屬於廣義上的東亞文化圈,你完全可以認為日本在這方面受到了漢語的影響——甚至沒有這種影響反而是不合理的了;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娶る」還是「嫁ぐ」,都是使用的訓讀而非音讀,這說明有可能這些概念本身是原生的,只是借用了傳來的對應的漢字而已。
那麼既然東亞文化圈不能算數,我們就只能看看廣義上的「西方國家」了。英語里一般以marry橫蓋兩種性別(不過也可以配搭方向性的介詞來表達方向趨向),不過並不是一切的「西方國家語言」都是這樣:匈牙利語和羅馬尼亞語都區分男性的婚姻和女性的婚姻,而俄語是最複雜的——不僅區分男性的婚姻用詞和女性的婚姻用詞,並且在語法結構上也有所區別,以男性為主語時,女性以方位格出現(前面帶介詞類似於of/to,表從屬),而以女性為主語時,男性以賓格出現(前面帶介詞類似於for,表方向)。我們很難說,在形成這些語言表述的時候,是中國的文化影響到了這些「西方國家」,也很難說那個時候中國的文化就已經受到了這些國家的影響,所以我們姑且認為,這些有關婚姻的用詞,在性別上和方向上的區分,的確是一個文化間語言間普遍的現象,並不是中國一家獨大
那麼反過來,既然英語里有「marry」這種橫蓋兩種性別的詞,漢語里有沒有相對中性的說法?有。「結婚」也好,「聯姻」也罷,乃至「結婚」的變體「成婚」、「成親」、「大婚」,實際上都是中性的說法,並沒有方向性的問題。而中古漢語里,「婚」是可以單獨作為及物或者不及物動詞使用的,其含義相當於英語的「marry」,在使用的時候也並不具有方向性,比如下面的例子(全部摘自CCL古代漢語庫):

  • 東晉太子,納徵禮用玉璧一,虎皮二。(不及物,結婚)
  • 曾祖瑰,李氏;祖明,王氏;考,朱氏,而生府君,劉氏,而生五男二女。(及物,與……結婚,主語是男性)
  • 有貞得免死,感馬義,許以女其子。(及物,與……結婚,主語是女性——」答應讓自己的女兒和他的兒子結婚「)

至於為什麼「婚」在後來逐漸失去了動詞的用法,變成完全的名詞,那就是語言演變的後話了。但是當我們在論證漢語里有著描述婚姻的不平等現象的時候,也不能忽略這些平等的例子,否則就變成了為了結論而找證據,有失偏頗。題主說覺得「××與××結婚」不太順暢,我個人倒是覺得挺順暢的,最近幾次和朋友聊起師兄師姐的婚姻狀況的時候都是「你知道嗎,××和她男朋友結婚啦」,也被問過「想過什麼時候和 @Rockie Yang 結婚嗎」,倒也不覺得拗口——所以這說白了還是個人的喜好問題吧。

那麼,「娶到」和「嫁給」是不是具有物化人身的含義呢,也就是說,在「娶到」和「嫁給」用法里,是否包括了「女性即是私產/物品」的隱喻呢?目前雖然沒有十分的證據可以證明,但是從歷史文化角度和構詞學角度來看,在這些用法產生的時候,是很有可能包含著這樣的隱喻的。(請注意我加下劃線的地方。)
先說「嫁給」這個用法吧。北宋時期,「給」字作為實動詞,已經有「給與」的含義了,一般其施事對象是物,動作發出者和受益者倒並沒有明顯的上下高低之分;不過「嫁給」這個用法,則是在明清時才廣泛使用起來——並不是說在此之前就沒有「嫁給」的用法,而是因為在明清之前實際使用的詞是「嫁與」(例如「早知潮有信,嫁與弄潮兒」),而「與」則也是和「給」一樣,有著「給東西」的含義(後來「給」慢慢替代了「與」),此用法在六朝時即有,在唐時已經廣泛應用。同時期另一個可以形成競爭態的短語則是「嫁於」,一般是指「嫁到某人家中」,這裡的「於」更多接近於介詞而非動詞,因而不作討論。在六朝之前,「嫁」則一般是單用,不加任何附加詞。
不管是「與」還是「給」,多少都隱含了「送取東西」的意味;而回顧一下中國的歷史,我們自然也知道,很長一段時間裡,女性就是作為父家與夫家的私有財產而存在的,讓女性與別的男人結婚,從歷史角度來看,也的確包含了「傳遞財產」的含義(如果稍微了解一下中國古代的婚嫁習俗,就可以發現婚姻與財產傳遞是緊密關聯的)。因此在出現「嫁與」的時候,我們可以認為的確包含了「女性即是私產/物品」的隱喻。
那麼,在之前單用「嫁」來代表女性的婚姻關係的時候,就沒有這樣的隱喻了嗎?未必。我們都知道,古代書面漢語——也就是文言——是以單字構詞為主的,也就是說「嫁」本身就已經構成了一個詞,而在這個詞使用的時候,結合當時的歷史文化習俗,有可能已經在含義里包括了「給別人」的隱喻。這一隱喻暴露出來,是在單字詞往雙字詞變化的時候,也就是從「嫁」變到「嫁與」的時候——否則我們為什麼不使用別的詞,而非要使用「與」這個和物品、財產相關的詞呢?從語言發展的規律和本身的邏輯來看,在「嫁與」形成以及之前的一段時間裡,「女性即是私產/物品」這一概念已經在漢語的使用群體里產生了,而在那個時候,說「嫁與」/「嫁給」的說法是物化女性是不為過的。
那麼再來看「娶到」這個用法。先不說我覺得「娶到」這個說法是真的很彆扭(比了一下CCL現代漢語庫,「嫁給」是2936條,「娶到」只有114條),也不說「到」作為介詞是可以和一系列介詞互換的(CCL里就有例文,說「娶到了媳婦」和「娶上了媳婦」是一樣的),單說含義構建,這就是我所認為題主描述的爭議所在,因為「到」和「給」不一樣,「到」可以是一個表示「到達」的實動詞,也可以是表示「去往……方向」的介詞。當然,不管是實動詞還是介詞,它們都具有方向性,但是這個方向性是不是涉及「私產/物品的運送、交換」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畢竟不同於「給」,「到」是可以主動的(「我到你樓下了」),也可以是被動的(「我把快遞送到你樓下了」),我們無法斷言在「娶到」這個說法里女性就是完全被動的——這和「娶到手」、「娶得」不一樣,「到手」和「得到」是很明顯的描述物品的詞。因此,我們也就無法斷言「娶到」是一種物化女性的說法。
(回復里謝 @王贇 Maigo 提醒:如果說「娶到了某人」、「娶到了一個好老婆」的話,一般是要男方費一番功夫、下很大「本錢」的,這種把娶妻子當成投資的行為,也的確可以反映出一些物化女性的傾向。不過我又查了一下CCL,不管是古白話還是現代白話,一般常見的結構則是「把某人娶到家」,反而是更偏向於普通的方向性……所以具體怎麼理解,題主想說的到底是哪一種結構,請自行定奪。)
題主說覺得有些答主說「娶到」和「嫁到」都可以用,也都表示方向性,因而是一回事,這反而佐證了我的觀點——「娶到家」和「嫁到某地」是單純的方位方向性,並沒有明確表現主動與被動的區別。如果說方向性的話,自然可以對應不同的隱喻領域,比如「婚姻即是旅程」、「人生即是旅程」(婚姻是其中的一個目的地,到了這個目的地就算是完成了一個階段,因此是「到」)等。而在中國歷史上的婚姻習俗里,新娘從自己之前住的娘家出門,來到夫家的住宅,本身也是旅程的具象化,畢竟古代還是不習慣兩口子結了婚還分住在自己家裡的,即使現在也並不常見不是么。因此「娶到」的「到達」、「到來」的含義,很有可能是真正指這一婚禮的旅程的,這和「嫁與」、「嫁給」的情況不完全一樣。在「娶到」這個用法里,不管是規律還是邏輯都沒有能夠完全地限制住一個解釋的可能性,因此說「娶到」的說法在其產生之時就是在物化女性是有所偏頗的。
說白了,有方向性本身並不能說明什麼,所表述的方向性到底是主動還是被動,才是看待是否被物化的重點。硬要把被動的解釋為主動,那就是在漠視事實,硬要把不確定的說成被動,那是無中生有,這都是語言研究里非常忌諱的事情——而後者剛好是認知語言學一直在犯的錯誤,因此我昨天和 @Tariel 說,題主很適合去研究認知語言學,因為他們的邏輯迴路真是太相似了。

可能細心的人已經發現了,在上一部分里我談論的時候,反反覆復強調了一個問題:在這些用法產生的時候,在這些用法產生的時候,在這些用法產生的時候。因為,當一個短語出現的時候,它能夠準確反映的,只是在它產生那個時代的概念構建,特別是隱喻方面的構建。在接下來語言的發展里,它所代表的概念和隱喻可能會保持不變,也可能會泛化、收縮,甚至消失不見。短語本身自然可以保留下來,而它將變成一個慣用法(convention),在使用的時候,我們並不會意識到背後曾經藏著的概念和隱喻,我們這麼用並不是因為我們現在也這麼想,只是因為我們已經習慣了。
舉一個栗子。我們學英語的時候應該都會接觸過這樣的說法:別人跟你描述一個問題,你大概了解了梗概以後,就會說「I see」。這裡通常被解釋為「因為看是一種很直接的感知方法,所以我們看到了一個問題,就說明我們知道了這個問題的情況」,簡而言之,就是在我們的思維里,「看見即是了解」(seeing is understanding)。聽到這個說法的時候,你是不是會覺得很奇怪——沒有啊,我當然能夠區分看見和了解,為什麼你要說看見就是了解?我從來沒有這麼想!這就是因為「I see」本身已經退化成了一種語言里的慣用法,和它所謂的背後隱藏的隱喻完全剝離開來,從而也就無法再次影響到我們的思維。就算你每天說上一百遍「I see」,你也照樣能夠區分開,看見就是看見,了解就是了解。
「娶到」和「嫁給」在今天面臨的困境,也是一樣的。在我們面前,它更多變成了一種慣用法,這兩個詞本身和背後隱藏的隱喻並沒有十分明顯的關聯了。對於一些「大而化之」的人來說,「嫁給」就是女方為主語和男方結婚,而「娶到」就是反過來,他們這麼用只是因為從小就學會了這麼用,不會意識到原來「給」實際上隱藏著過去殘餘的物化女性的隱喻,即使和他們說明,他們也會覺得驚詫,所以對於他們來說,題主的論點是毫無意義的,回答區里這樣的人顯然有很多。而對於一些對含義和關聯比較敏感的人來說,他們會感覺到「給」在「嫁給」的用法有點微妙,從而追溯到歷史上婚姻的習俗,意識到在這個用法產生的時候女性是作為私有財產而被物化的,而題主就屬於這樣一類的成員。「娶到」和「嫁給」到了今天,已經不是完全直接的對於女性的物化,但是也不完全像「I see」一樣完全剝離了背後的隱喻,而是一個微妙的在中間的位置,有些人感覺到了,有些人卻覺得什麼都沒有。這是很正常的。
那麼這樣的「中間位置」,這種物化女性隱喻的藕斷絲連,會對語言使用者的思維產生消極的影響嗎?我的回答是——你與其談論語言的影響,還不如去談論社會的影響。語言對於人的思維的影響是一個長久吐槽的話題,在知乎上順手就可以搜一大堆,但是目前的研究結果並不明顯;真正容易影響人的思維與觀念的,反而是社會上的思潮和言論,哪怕你使用了中立的語言也有可能會被社會輿論左右。我們不妨反過來推推看:在中國古代的確有結婚類的中性辭彙,並且在書面應用中和「嫁」、「娶」的比例是相當的(也就是說並不完全地偏向於「嫁」和「娶」),比起「娶得」、「嫁給」的用法更是廣泛,但是這就能說明中國古代男女很平等嗎?可是為什麼在男女不平等的時候,我們依然會有中性類的辭彙呢,有人想過這個問題嗎?
使用一些詞,或者停用一些詞,可以在形式上改變一些東西,但是更深層的觀念是無法觸及的。Newspeak和「政治正確的格林童話」只存在於小說里,語言再怎麼強有力,也無法真正改變人類的思維,這是語言學研究給出的殘酷證明,而不是推脫責任的套話。如果想真正地停止物化女性、達到男女平權,我們很顯然需要更有效的辦法,而不是討論一些實際上不痛不癢甚至會干擾到正常生活的可能。寄希望於不使用「娶到」和「嫁給」這兩個已經快要變成單純的慣用法的辭彙,還不如寄希望於在社會上促進女性權益與男女平等,從而讓物化女性的隱喻完全被剝離,在當前的語言環境下,大家都和平無事地繼續使用這兩個詞而絲毫感受不到性別上的歧視
畢竟我有我自己的私心在:能夠單純地區分「以女性為主語的婚姻用詞」和「以男性為主語的婚姻用詞」,從語義學的角度來看,其實是一個很有趣的事情呢。

大概就這樣。


我倒是覺得婚嫁習俗比「娶」「嫁」這樣的字眼更值得關注。我想題主真正的目的並不是僅僅去確認「嫁」「娶」的方向性以及對這種字眼的廢棄或者含義的更改。在考慮涉及性別歧視的婚嫁習俗的「娶」的意思就是「娶過來」,去針對「娶到」的「到」方向性模糊其實是在避重就輕。

在中國的傳統習俗中基本都是女生嫁到男方,而男人結婚去女方家裡的情形,除非女方特別有錢或者有權,一般都不會有。現在可能沒有那麼嚴重,但還是非常普遍。「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句在春晚上出現後之所以掀起軒然大波,就是因為它強化了這種帶有性別歧視意味的婚嫁風俗。現在國內依然充滿各種婆媳鬧劇,也就是來自於這種男女結婚女方要隨男方的這種習俗。為什麼相對比較少看到岳父岳母和女婿的摩擦,為什麼沒聽誰說過要孝敬岳父岳母但是總在講媳婦要孝敬婆婆,就是因為按照中國的現在依然盛行的傳統觀念,女人結婚之後是男方家的財產,以至於丈夫的母親對其都享有一定的支配權,而反過來岳父岳母對女婿卻並不擁有這樣的權力。

讓我再來拓展一下,婆婆通常都會都會對媳婦指手畫腳些什麼?有沒有儘早生孩子,家務活做得麻利與否,做飯好不好吃,對老公夠不夠體貼溫柔——當生孩子的工具或者做免費勞役的,某種程度上剝奪其感情和享受的權利。當然也有對自己兒媳婦特別好的婆婆,但是幾乎你見不到會認為兒子跟媳婦走也一樣合理的婆婆。為什麼涉及不到公公的問題——————因為男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一直都處在嚴重缺席的狀態。有人會說,我們把整個家內都給你掌控還不好?答:是你給的還是我們自己選的,難道不是更重要?

為什麼要一直講到婚後,因為這種物化是連貫一體的,嫁的時候是財產,嫁了之後就是家用電器。這種婚嫁習俗的最大問題就是它剝奪了女性的自主權,或者至少它是一種明顯傾斜的狀態。遵循或被迫遵循這種習俗的妻子,相對缺乏權利選擇自己居住的環境,生育與否以及時機,和工作的自由等等。

題主其實沒有必要太糾結字眼,不管「娶」「嫁」兩個字意味著什麼,這種婚嫁風俗中包含的性別歧視才是問題的核心和根源。我們需要女生更多地意識到自己在婚姻關係中與男方平等的權利作為一名健康成年人的經濟獨立的義務——當然也是權利。要做到這一點離不開相關政策、法律制定和執行以及社會中其他群體的理解和支持,這也就是女權主義者們一直發聲的緣故。

編輯於20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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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看到有答主說不可以忽視文字對人們觀念的影響力,就在這裡再進一步釐清一下詞語和理念的關係吧。不可否認的是,「娶嫁」這樣本身帶有方向性的字眼對性別歧視起到了強化的作用,但是這樣的習俗和思維習慣並不是因為這樣的字眼而沿襲下來的,所以在這樣的觀念里,起到主要作用的不會是「娶嫁」這樣的辭彙本身,所以你就算把它們換成了「結婚」,也改變不了人們腦海里根深蒂固的「女隨男」的思維習慣。但是在呼籲人們正視結婚中的性別歧視,並且拒絕使用帶有歧視性的詞語,因為要拒絕遵循帶有歧視性的習俗的過程中,人們的觀念和用語會一起逐漸改變,但不是因為在字典里劃掉了這兩個字這麼簡單

然而,在另一些社會關係中,一些性別歧視就是詞語本身帶來的。在這種情形下,只需要取締了這些詞語,也就大致解決了這些用語帶來的性別歧視問題。例如「婊」, 在我們的觀念里有哪些詞看似平常實際包含了對女性的不尊重? - pointofview 的回答中提到的的「紅顏禍水,婦人之見,婦孺皆知,婦人之仁,女流之輩」。

更新於2015.3.17


基本贊同 @magasa 的看法。中國並沒有形成類似美國那樣在性別和種族之類的政治正確的話語體系。

語言是否為一種「上層建築」,尚有爭議。我傾向於肯定。在語音上,中國自周平王東遷至洛以後就歷來有所謂中原雅言(國語)和東海之濱的粗鄙之語的區分,即統治中心所在地語言一般國內通用,在英語世界說一口牛津腔某種程度也代表了貴族身份;辭彙選擇上,不同的用語和所在階級密切相關,強行「接地氣」是你黨的三個不自信的表現之一。而語言的嬗變同樣反映了時代和經濟基礎的變遷。最典型莫過於所謂「共產中文」。像斯大林這種試圖抹去語言階級性的說法,用他們的說法叫「別有用心」。

上面這段是說,語言建立在特定經濟基礎之上,嫁娶之分毫無疑問是農業時代父權社會的孑遺。而上層建築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延續數千年的嫁娶觀念到現在就是一個變革時期。但我個人認為中國對女性與其說是物化不如說矮化乃至奴化。後世儒家的等級制規定的是一種權力關係。夫為妻綱和君為臣綱本質相同。嫁娶反映的是一種主從關係。三綱保證了家庭和國家的政治秩序,綱紀廢弛乃亡國之兆。所謂上門女婿地位低實際就反應了這種關係並非嚴格「男尊女卑」且毫無例外,而是上門女婿和那些嫁入的女性一樣處在權力秩序中的弱勢位置上。

從前,女性必須脫離原生家庭成為男方家庭的一員,正因為如此,家譜上只會就一個名字,後書「適某某」,「某某」為其丈夫姓名,這個適既有「配」,也有到某處去的意思,其後代不上譜,隨母下堂(改嫁)的孩子也一般不上原父系譜。這就是「嫁給」和「娶到」的真正差別,稱之為物化並不合適。她將成為另一個家族的祖母,而非原生家族的外婆。實際上,即便在落後農村,熬成祖母的女人,地位通常也很高。這是由儒家話語里的「孝」規定的。

但語義中的色彩也會發生改變,比如征伐一詞,有所謂南征北伐的說法,古時下克上或平等關係之間稱為伐,如武王伐紂,六國伐秦;上攻下謂之徵,如御駕親征,薛仁貴西征,使用需嚴格注意,現代便消失了。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嫁娶原本的主從色彩很有可能消失,僅僅由於主語不同而區分。

這一切,都是工業化和現代化潮流帶來的改變。工業化解放了女性生產力,現代化高揚起了平等的旗幟。至於央視,和你黨,逆潮流而動,不過「螳臂當車」,是失掉基層組織,信仰瓦解之後的飲鴆止渴。

對於題主來說,意識到這個問題說明你有成為合格現代丈夫的潛質(如果你的妻子也具有相應的性別自覺)。但男權社會的方方面面觀念滲透太深,(一些答主生動形象地體現了這一點)未必能以一代人的努力而完成更替。

至於個體,對於那些成長並順從於這種觀念里的男男女女來說,求仁得仁,不因此起衝突就行了。政治正確本身的意義在於提倡平等和尊重。矯枉過正引起反彈是各位提倡者不願看到的。

我若說「我想嫁給你」,那代表了我的信賴。但我清楚地知道我們的平等。這才是最重要的事。

有答主說「房子和車子都是男人的」。對,部分現狀如此。這套觀念里,男性同樣是受害者。你們在掌握了權力時不得不承擔相應的義務,乃至在匱乏權力時仍不得不由於道義擔負沉重責任——在一個男女平均創造力逐漸接近的當代社會,本不必如此。


同意匿名用戶,這不是暗示,這就是與農業社會的嫁娶制度相適應的正式用詞。現代人之所以會覺得這是在暗示,或者僅僅是言語上的冒犯,恰恰是因為這種辭彙所依託的制度在漸漸消失。


正如匿名用戶答案下的評論所說,其實最嚴重的辭彙是cao——表示男性的性交動作。這個辭彙在現代社會僅僅被視為一種侮辱,但是在古代社會卻真實存在——女人和男人發生了性關係,女人會覺得自己吃虧了,這讓現代人無法理解。而事實上確實是吃虧了,因為在古代的性行為中,女人被視為一種客體,根本就不存在為了滿足女性的性行為,所以這種性行為被稱之為cao!


其實文化對一個社會還是很重要的,有些東西不經過教育,是不會懂的。傳統的儒教文化中根本就不存在個人自由的概念,小時候我完全沒有自我保護的意識,我不覺得保護自己的人身自由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情。我媽小時候告訴我:「沒媽的孩子,不如土壇,土壇被人踢了,還有人護著,沒媽的孩子被人踢了,誰來護著呢?」這段話根本沒有提到孩子要自己保護自己。

有人可能會說,你本能沒有反抗的慾望嗎?有的,但是被壓制了,因為我意識到,我之所以吃虧,恰恰是因為對方把自己的自由擴展的太大了。而我不能因為他欺負我,我就成為了他那樣的人。所以我要壓制我的反抗慾望——這就是儒教的邏輯,沒有一個「群己權界」存在。


不好意思,扯遠了,其實我還是會反抗的,但不是出於維護人身權利。如果有人踹我一腳,我會因為他弄髒了我的衣服和他糾纏不休,而不是他弄疼我了。整個環境也沒有一種「不能把別人弄疼」的意識,你可能會覺得這是「小孩子不懂事,長大了自然就會明白了」。如果真的是這樣,就不會存在「被強姦是否要反抗」的爭論了。這個爭論竟然只有兩個選項——為了男人的財產權而反抗,第二個選項是不反抗。就像我小時候被人打了,第一個選項是不反抗,第二個選項是為了維護衣服乾淨而反抗,沒有其它選項。中國的婦女和兒童就是這樣長期生活在這樣一種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的狀態下。


當然了,要想改變一種處境,你只能寄希望於這種處境中的受害者。受益者不回去改變,他們甚至意識不到某些制度的問題,當然也不需要意識到。我在讀印度三部曲的時候,那些印度的婆羅門,就完全意識不到種姓制度有什麼問題。奴隸主覺得這樣很好,奴隸無需擔心自己的生存,我一直養著他,她只要做到聽話就可以了。而且還會舉例說明,那些自由民為了主宰自己的命運付出了多麼慘痛的代價。


是的,freedom is not free,自由不是無代價的,自由是有風險的。但我們不必因此而恐懼自由,我們可以通過制度和技術的設計,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這就是我們為什麼要在現代社會提倡兼相愛,交相利。這並非一個小清新的口號,理想主義源於現實需求,現代人需要一套完整的社會制度,以便代替家族制度來抵抗風險。


從市場經濟的角度來說,物化是最好的證明某事物價值存在的一種方式,只要共產社會沒實現,等價交換就必然存在,物化就必然存在。

一分為二地看待物化這件事,人類社會需要物化(人,物,國家,團體都需要物化),物化的消極影響就無法消除,女性不可能單獨地逃離物化。

從土豪、高富帥、窮吊絲,肥宅,小鮮肉這種流行的標籤化的詞語中都能發現,男人被物化幾乎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女人被物化肯定也是毫無疑問的。

至於消極影響么,在這個市場經濟氛圍濃郁,人人都想找到力所能及範圍內價值最高的人(無論是婚戀對象,員工還是其他的社交關係),並且完全是雙向選擇的現實社會裡,是不太可能消除物化的消極影響的,甚至可以說沒有人,沒有國家,沒有群體能逃避物化他人和被物化的消極影響。

等我們到了共產社會再說吧,,,


還有「下嫁」,「迎娶」的說法。
題主迎娶夫人,你夫人下嫁於題主。
這樣題主會不會好受些?


娶,嫁都由女字組成,我覺得這是中國幾千年文化對男性的忽略,男性難道就不是家庭的組成部分嗎?

更喪心病狂的是這個「男」字,由一個「田」一個「力」組成,這更是體現幾千年來社會文化對男性的定位。
可男人就應該出去干苦力?
男人就應該去種田?
男人只能做這些力氣活?
赤裸裸的歧視阿!
男性同胞們!站起來!
向腐朽的社會觀念開炮!
我們男性也能頂半邊天!
我們男性也能相婦教子!
男同胞們!站起來!
社會如果不能給我們自由選擇種田或帶孩子的權利!
我們就反抗!
站起來!不自由毋寧死!


在古代和舊社會,嫁娶就是這樣的意思,娶媳婦進門,嫁女兒出去,一個進一個出不能更明白了。上面有人說的對,社會在變化,而用的詞卻依然保留了下來。但是即使是社會在變化,這樣的思想觀念殘餘誰也不會說不存在的,而且甚至是廣泛存在的。依然有不少家庭覺得女兒嫁人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兒子始終是自己的,媳婦進了婆婆家門就成了這家的人了。《婆婆就是媽》就有很好的反映,所以我並不覺得題主敏感,這樣想的人都是有一定覺悟的,我十幾歲的時候就表達了同樣的觀點,我那時候就開始討厭這兩個字的用法,完全可以用結婚來代替,英文里就是marry這個詞可以表示雙向的。
就拿我身邊的例子,有一個阿姨嫁女兒之前覺得很傷心,哭了一通,但是另外一個阿姨娶了媳婦,笑的簡直合不攏嘴,她們都是同一代人,而且是好朋友,出現這樣的情緒差異的根源就不用多解釋了。
不過獨身子女政策帶來了很多變化,很多家庭投入很多培養女兒,結婚了以後肯定也不會把女兒當成潑出去的水,但是很多女孩子的父母還是把女兒看作是弱者,所以才有了身為丈母娘的那麼多要求,在他們思想的根源里,還是覺得我把女兒嫁給你相當於我們把自己的親骨肉送進了你們家門,這本來就是我們的損失,所以作為女方家長才有各種各樣的要求,你們男方家庭就是有義務提供良好的物質條件才能讓我們心甘情願把女兒送到你們家。表面上是寵女兒,實際上還是承認了嫁娶這種單向感。


唔,幾乎也不是「暗示」了,這是很明擺著的交易關係吧,同樣的詞還有「入贅」,核心內容就是出錢買一個人來家裡幫忙傳宗接代唄。以前我在新聞里聽到「XXX(女明星)為丈夫誕下麟兒」這種說法還虎軀一震,心想人家好不容易生個孩子結果怎麼好像跟自己一點關係也沒有一樣?現在想想,其實這一套語言邏輯是一脈相承的。

傳統上的中國婚姻關係,從來就不是兩個年輕人告別原生家庭,建立一個新的小家庭。而是挑選一個人(不論男女)進入另一個人的大家庭,以前可能還要冠上那個家族的姓氏。婚姻本來就是一種社會制度,總是和金錢扯白不清楚的。「嫁娶」這兩個字,把姑娘當商品沒錯,小夥子也沒好到哪兒去。

而金錢關係或者家族意識淡薄的關係是什麼樣子的? 看看北歐,大家紛紛同居而不結婚,或許吧,等我們真的接近了共產主義,也就沒婚姻什麼事兒了,嫁和娶也都只出現在字典里了。我雖然活不到那一天,但由衷祝福那群幸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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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回答中覺得這個問題很無聊,甚至把它和文字獄進行對比的……

所謂女權(或者性別平權),要建立的是一套全新的看待性別的觀念,與傳統的性別二元對立涇渭分明。一套觀念,可以表現在任何的角落,從制度到口語。。。 為什麼「婊」這個字那麼流行,而描寫男性好像就沒那麼有殺傷力的詞?你用的語言,就暗含了一套潛移默化的觀念。

而現在,很多意識剛剛覺醒。正是把這些看起來漫無邊際、瑣碎無章的線索重新整理和審視的時候。這種看起來沒有實際意義的討論,其實是相當重要的,因為它們,恰恰是能一步一步拼湊出所謂【政治正確】的前奏~

以及,以上論述了那麼多,並不是要求把這兩個字打入牢籠。而是希望更多人意識到語言背後也許有一層邏輯,如果你覺得合理,那你就繼續使用。如果你覺得不合理,那你就用自己的方式糾正這種邏輯。


語言是觀念的反映。在中國人幾千年的觀念中,婚姻關係就是某種意義上的男買女賣,所以在語言里就有「娶」和「嫁」的分別。

要改變語言習慣是很難的,首先需要現實層面的改變。你覺得當下中國的現實,已經擺脫了舊式婚姻觀念和制度的影響么?遠遠沒有。甚至可以說那一套的影響還非常根深蒂固。《婆婆就是媽》這種歌登上央視舞台,已經說明了很多。

其次,即使有很多人意識到語言層面的不合理,也無法自行糾正過來。這還需要全社會形成「政治正確」的標準,先從思想上認識到不合理,再通過隱形制度的安排,糾正所有人的習慣。按照「政治正確」的標準來糾正語言習慣的最突出例子當然是在美國了,以至於很多人覺得美國人矯枉過正,產生逆反心理。中國恰恰相反,不信奉很多現代文明中約定俗成的原則,也沒有「政治正確」的約束,所以日常用語中各種有歧視含義的話橫飛。

再次,語言的含義會隨著社會生活的變化而演進,消除舊的意義,獲得新的意義。以往表示不平等的用語,可能在未來會消除它的不平等含義,如果在所有人的觀念里已經做到了平等,實際運用中的語言很可能也已經平等了。所以真到了那時候,可能也就沒必要更改了。


其實是現在女的太叼,不願意找男的結婚,於是男的結婚很困難,娶「到」才更加顯出「得到」的那一面。


歪個樓。

對「娶」和「嫁」這兩個字刮目相看是因為 袁湘琴。

《惡作劇之吻》里,袁湘琴和江直樹吵架,哭著問江直樹:「……你當初為什麼要跟我結婚?」

按照省略號的發展趨勢,我當時給袁湘琴補充的台詞是「你當初為什麼要娶我?」


人生里第一次意識到女人和男人的婚姻關係不是娶的,也不是嫁的,是結婚的。

【微妙的女權主義萌芽】


性別平等從辭彙做起、要麼改用中性詞要麼生造對稱的性別詞,都是性別平等無力的表現。

她和他你還會用。妳呢?不是說什麼字都要生造女字旁。

性別平等應該源於生活實踐。
如果你真的支持性別平等,應該儘可能的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例如組織性別平等宣傳,生活中踐行性別平等的行為。這才是我國現代以來一貫的作風。

試圖通過改個別字促進性別平等的,既不尊重語言規律,也於性別平等無太大用處。


奶一夫!

物化才不分男女呢。
1、上門女婿是不是暗示物化男性了呢?是吧。
2、「誰家的誰娶了誰家的誰」,是不是也暗示了,長輩對晚輩的物化也是無差別的,無論男女。

如何消除這種物化?
問主還是老老實實努力工作吧,做出了成績沒人會物化你的。無論男女。要不去物化一下董明珠試試。

ps:
為什麼問主身為男女不平等關係中的優勢方,卻會『完全無法忍受』男女不平等呢?

因為現在的男女不平等的優勢鏈是:
『優勢男&>優勢女&>劣勢女&>劣勢男』
而處於劣勢男位置上的人,希望的是男女平等情況下的:
『優勢男+女&>劣勢男+女』
問主只是想把自己從『劣勢女&>劣勢男』的位置上,提升到『劣勢女=劣勢男』的位置上吧?

怎麼解決?
還是努力工作吧,改變自己比改變社會風氣簡單多了。到時候你既可以物化女性,也可以物化男性,從此過上王子和公主外加另一個王子的沒羞沒臊的3p生活。(逃)

ps2:
為了消除不合理的暗示,特此聲明:
本文中所有的「男女」,等同於「女男」,排名不分先後。

ps3:
以上僅為猜測,不一定對。


漢語中有個中性詞,結婚。

要是看不慣傳統,可以自己先過新日子。

激烈地要求別人「進步」,可能會引起一定的反彈。


不論是娶是嫁,弄回家的這位都叫「新娘」,和親娘的地位差不多,都屬於領導級別的,相當尊貴。

怎麼能說是物化呢?


這是個好問題,關於中國「男女地位不平等」的文化土壤是啥。

在中國,這個問題不該孤立看待,不像其他很多國家,女性地位低是純粹由過去女性勞動力地下造成的(比如英語,man指全體人,也指男人,女人則必須是woman,因此有很多這種辭彙梗,到今日不少電影都還能看到,其實也是性別歧視的一種,但和題主提的問題本質並不一樣)。在中國,這個問題應當放在整體的「家天下」價值體系,或說中國古代「統治階級儒家思想」之下看。

中國的政治結構一直是集權的,金字塔形,統治階級為了加固統治權力的合理性,加工出了一套儒家思想,把一切社會關係都「從屬化」,既給每一個人都找到能對應的從屬關係:君臣、父子、夫婦。這套系統的終極目的是臣對君的絕對服從,而為了從多個角度去鞏固這種關係,也為了讓那些臣能夠從其他方向找平衡,就加上了子對父的絕對服從,和婦對夫的絕對服從。「家天下」並不是真的強調家第一,天下第二,恰恰反過來是限制普羅大眾的,你不能爭天下霸權,但你可以在家裡有霸權。這當中,臣,子,婦,就成了社會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的犧牲品。大家看過《大宅門》的話,一定對斯琴高娃演的二奶奶有深刻印象,家裡老人死了,她也熬成一家之主,但這並不是因為她的女權思想多高明,她一樣對兒媳婦非常狠毒,她是因為精明和對權力的操控力才上位的。

像題主說的「嫁」過去,「娶」過來,就是儒家思想的結果。在基督教國家,年輕男女結婚的動詞都是marry,他們並不是marry給其中某一方的家庭,而是離開自己家並共同marry給兩人的新家。但在傳統中國,只有女方是離開了自己的家庭,marry到另一個家,男方並沒有變化,帶回來一個人融入原本的家庭而已。我記得前兩天看到另一個知乎問題,為什麼好像中女洋男結婚遠比中男洋女結婚多,其實也可以用此解釋——中女無論和中男還是洋男結婚,她都算「嫁」出去了;但中男只能把中女「娶」回來,卻沒法把洋女「娶」回來,反倒也像是「嫁」出去了,這裡面的觀念差異是非常深刻的。

就像在基督教國家,年輕的未婚媽媽常因宗教不許墮胎而成為犧牲品一樣,單獨提高和推廣人工流產的技術,對那一人群幫助並不十分大。而對於中國的女性地位,單獨研究女性地位本身的相關表象是不夠的,只有慢慢破除舊的整套儒家「家天下」思想,才能從根本上有所改觀。比如中國有一套非常繁雜的親戚稱謂制度,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伯伯叔叔嬸嬸,姑姑姑父,舅舅舅媽,姨媽姨夫,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堂兄堂妹,表哥表妹,嫂子小姨子,還有舅爺爺,姑奶奶……別說老外,小時候我自己都暈。英語呢,grandpa/ma,uncle/aunt,brother/sister,consin,搞定了。中國這麼複雜的親戚稱謂,也一樣是為了明細家族裡的階級,形成家族權威,鞏固家族的綁縛力。

要說改變,複雜那真是複雜,幾百上千年的文學都是「嫁娶」,難道以後就不用了?以後爺爺和外公不區分了?太困難。但要說簡單,其實也簡單,這幾十年城市化加速,家族的概念已經越來越弱,城市裡年輕人都是自己單獨生活,男女都出房貸,男女的名字都寫在房本上,可以理解為倆人都嫁給了這個新家。這算是逆無可逆的變化了。


方向性是因為父系制度的傳統觀念是媳婦上門, 跟西洋人結婚改夫姓一個原理. 這反映了一種不平等, 但不一定是物化. 這倆事兒還差著十萬八千里呢.

關於為啥是父系制度佔了主要地位, 主要是因為傳統上判斷孩子他爸是誰比判斷孩子他媽是誰難; 而不知道孩子他爸是誰, 在科學技術和社會制度都不發達的情況下帶來了若干問題. 其中最主要的是孩子撫養義務的歸屬問題, 以及近親結婚的危害問題.

當代科學昌明, 生產力發達, 社會制度先進, 這種傳統觀念自然可以革命. 至於具體怎麼革, 還得靠人民群眾的智慧.

不過這項革命的必要性是另一個問題. 西洋女性結婚不冠夫姓的雖然比以往多了, 但是還是不太多. 不知道是因為傳統觀念頑固還是因為大家覺得沒有必要.


前幾年某兩會代表提案:「奸」「嫖」等字有歧視女性之嫌,更有甚者,「媽」字把女性和動物放在一起,這和「中國人與狗不得入內」有什麼區別?建議把這些字改掉。
網友吐槽:父親多了才叫「爹」,這讓男性情何以堪。
古有李世民改「民」為「人」,近有袁世凱改「元宵」為「湯圓」。這個兩會代表很好地繼承了傳統~


答這個問題的人好像都不在點子上。
首先語言作為一種工具描述客觀存在。嫁和娶只是行為在語言上的映射,本身沒有優劣。只是題主或者這個社會把社會風氣或者自己的感情色彩代入,才會有嫁不如娶,將女性物化的感覺。


轉自姑射山人
出嫁後不用隨夫姓,可以素顏上街,日韓婦女今日還做不到,再不用纏足了,阿喇伯美妞們今日出門仍要纏臉。可以和爺們在同一桌上進餐拼酒,不用每天立在婆婆
門前聽候差遣。外可出門working,內可淘寶京東shopping。華夏女性這幾十年的自由度,在以往幾千年中都不曾有過,且樂且珍惜,節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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