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文筆好且有趣的作者?


沈從文。

若論學歷,沈先生只有小學程度,但以小學畢業最後能成為一代文學宗師,天分和悟性不可謂不高。

最先接觸沈先生是讀他的《邊城》,文字流動而不凝固,如水般兼具靈性和美感。後來逐漸深入了解,才發現沈先生文如其人,純粹通透,豁達有趣。

看他寫的傳記,童年時的他,十分有趣。孩提時期,酷愛逃學。喜歡逃學去看這大千世界,領略微妙的光、稀奇的色。看人磨豆漿、做香、下棋、打拳.....他就歡喜看這些東西,一面看一面明白了許多事情。逃學失敗被罰,跪於房中一隅,心中仍挂念著各種美好動人的事物,想到河中的鱖魚被釣起離水以後撥刺的情形,想到天上飛滿風箏的情形,想到空山中歌呼的黃鸝,想到樹木上累累的果實。想著想著,就會把處罰的痛苦忘掉。心裡想著日月星辰、山川湖泊、清風白雲、明月夜、白月光,一點兒也不會覺得無趣,沈先生的少年心,就如此澄澈透明,一如他生活的湘西小鎮。


沈先生的童年是豐富綽約的,正因他的頑皮不羈、對自由的嚮往,才造就了他與大自然如此之近的接觸,以天為被、以地為床,受到了大自然的觸發,也影響了他日後的寫作風格。借用他在自傳中寫過的一句話:「我的智慧應當從直接生活上得來,卻不需從一本好書、一句好話上學來。」

後來的他,那個嚮往自由,渴望遇到各種新奇事物,渴望習得各種知識的他,最終離開了家鄉。


二十歲左右,他厭倦了顛沛流離的生活,輾轉北上,隻身謀求發展,遇到了郁達夫、徐志摩等人,成為一生摯友。那時的他,不舍晝夜地奮筆疾書,只為吃飽飯,不要再餓肚子。在大城市闖蕩,使他深深體味到了生活的艱難悲涼與人生百態。20年代末期,徐志摩推薦他去上海中國公學任教。此時正逢胡適擔任中國公學校長,胡適主張中國公學兼容並包,聘請教授不分派系,更不講究資格,頗有蔡元培的風範,胡適聘請了他當講師,這才算是他第一份比較體面的工作。他初次試講,大概只有一二十名學生選了他的課,但他第一天上課時,卻發現整個教室都坐滿了人,滿滿蕩蕩的。這景象出乎他的意料,讓他有些招架不住。他很是緊張,站在講台上十幾分鐘說不出一句話。突然,他驚叫一聲:「我見你們人多,要哭了!」
哈哈,先生真是可愛的很啊。


後來,沈先生在邂逅了灼灼其華的張兆和,張兆和在中國公學讀書,是他的學生。他見她的第一面時就喜歡上了,於是展開了猛烈的追求,情書一封一封地寫。這些情書又冗長又熱烈,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那句:「我不但想得到你的靈魂,還想得到你的身體。」張兆和不堪其擾,拿著這些信告到校長鬍適那裡。她說:「沈老師給我寫這些信可不好!」胡適看了看信,笑了笑說:「沈從文先生頑固地愛你!」誰料張兆和脫口而出:「我頑固地不愛他!」可沈先生似乎不管這些,依舊筆耕不輟地寫著他的情書。在他的鍥而不捨的追求下,張兆和堅如磐石的心也開始動搖起來。最後這個頑固執著的年輕作家,完全是憑著一股子韌勁,經過四年的努力,將張兆和追到了手。

1933年初,沈先生寫信給大學畢業賦閑在家的張兆和,信里婉轉請求兆和的二姐允和代為向兆和父母提親,並說如果同意了,就讓我早些知道,讓我這個鄉下人喝杯甜酒吧。等父母同意自己婚事後,張兆和立即拍電報發給沈先生:「鄉下人,喝甜酒吧。」這句話看似簡單細細品來卻別有一番韻味,顯得清純又可愛,一如他們的愛情。

先生有著一顆赤子之心。孟子說:「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先生做到了。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正式宣布無條件投降,八年抗日戰爭結束。當時沈從文先生一家住在昆明的鄉下,聽到這個消息後,先生喜極而泣,熱淚盈眶。

然而美好的日子總是那麼短暫。1948年以後,沈先生倒了大霉。那時的他,已經感覺到異常,他於1948年12月7日寫給吉六君的信中寫到:大局玄黃未定....一切終得變。
風雨終於還是來了,郭沫若發表《斥反動文藝》斥責他是專門寫頹廢色情的「桃紅色作家」,「一直是有意識地作為反動派而活動著」,「存心不良,意在蠱惑讀者,軟化人們的鬥爭情緒」。還有「左翼」作家攻擊他「為地主階級歌功頌德」,「粉飾地主階級惡貫滿盈的血腥統治」.....

北大教授這下是不能當了,他被安排到歷史博物館打雜,抄卡片,做講解員,文學活動就此終止。張兆和始終陪伴在他的身邊,肝膽與共。

1949年以前,先生是小說家,寫了那麼多優美的隨筆和散發著詩性的小說。1949年以後,他把自己分裂成了兩半,一半在這世上艱難地存活著,一半在認真地撰寫著一本厚重的書《中國古代服裝研究》。而這本書,至今仍然是典範。後來,他的生存環境愈發惡劣。
他曾用刮臉刀片割頸動脈,捲入文革、八次抄家,歷經無數次無休止的檢查、無休止的批鬥。但仍然擁有沉默和意志,嘔心瀝血寫出來了《唐宋銅鏡》《中國的瓷器》《龍鳳藝術》《戰國漆器》等大量學術著作,著名作家轉變為文物學家。

先生之風,山高水長。

他在研究中國服飾時,幫助數名學生寫作,凡事親力親為。親自替學生寄信寄稿子。稿子發表後,他一個個前往學生家將稿費送到學生手中。先生如此高風亮節,卻屢屢遭人陷害暗算,幾次精神失常,歷經數次自殺。想想就讓人唏噓不已。

晚年時期的他,仍然堅持寫作,但捨不得用好紙寫字,便用糊窗戶的紙寫字。糊窗戶的紙一張只有三分錢,先生便豁達大笑,說道我的字只值三分錢。如此真實而純粹的作家,中國現在有幾個?

他平生收集了眾多文物,服飾、漆器、瓷器.....去世前全都一件不留地捐給了博物館。連收條都不要一個,赤條條地來,赤條條地走。老子說:「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先生也做到了。

在此附上沈從文先生的學生汪曾祺先生回憶自己老師時寫下的片段:


「沈先生對打撲克簡直是痛恨。他認為這樣地消耗時間,是不可原諒的。他曾隨幾位作家到井岡山住了幾天。這幾位作家成天在賓館裡打撲克,沈先生說起來就很氣憤:「在這種地方打撲克!」沈先生小小年紀就學會擲骰子,各種賭術他也都明白,但他後來不玩這些。沈先生的娛樂,除了看看電影,就是寫字。他寫章草,筆稍偃側,起筆不用隸法,收筆稍尖,自成一格。他喜歡寫窄長的直幅,紙長四尺,闊只三寸。他寫字不擇紙筆,常用糊窗的高麗紙。他說:「我的字值三分錢!」從前要求他寫字的,他幾乎有求必應。近年有病,不能握管,沈先生的字變得很珍貴了。
沈先生後來不寫小說,搞文物研究了,國外、國內,很多人都覺得很奇怪。熟悉沈先生歷史的人,覺得並不奇怪。沈先生年輕時就對文物有極其濃厚的興趣。他對陶瓷的研究甚深,後來又對絲綢、刺繡、木雕、漆器……都有廣博的知識。沈先生研究的文物基本上是手工藝製品。他從這些工藝品看到的是勞動者的創造性。他為這些優美的造型、不可思議的色彩、神奇精巧的技藝發出的驚嘆,是對人的驚嘆。他熱愛的不是物,而是人,他對一件工藝品的孩子氣的天真激情,使人感動。我曾戲稱他搞的文物研究是「抒情考古學」。他八十歲生日,我曾寫過一首詩送給他,中有一聯:「玩物從來非喪志,著書老去為抒情」,是記實。他有一陣在昆明收集了很多耿馬漆盒。這種黑紅兩色刮花的圓形緬漆盒,昆明多的是,而且很便宜。沈先生一進城就到處逛地攤,選買這種漆盒。他屋裡裝甜食點心、裝文具郵票……的,都是這種盒子。有一次買得一個直徑一尺五寸的大漆盒,一再撫摩,說:「這可以作一期《紅黑》雜誌的封面!」他買到的緬漆盒,除了自用,大多數都送人了。有一回,他不知從哪裡弄到很多土家族的挑花布,擺得一屋子,這間宿舍成了一個展覽室。來看的人很多,沈先生於是很快樂。這些挑花圖案天真稚氣而秀雅生動,確實很美。」(摘自汪曾祺《我的老師沈從文)


1957年,人民文學出版社擬《沈從文選集》。他在信中感概道:「我實在是個過了時的人。目下三十多歲的中學教員,或四十歲以上的大學教授,還略略知道沈從文是個什麼人,做過些什麼東西,至於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就完全不知道了.....因為我寫的都是大家一時用不著的,等到大家需要時,我可能已不存在了。」


文革開始後,沈先生沒有躲過這場浩劫。面對滿牆對他進行批鬥的大字報,他極為憂愁地告訴史樹青:「台灣罵我是反動文人,GCD說我是反G老手,我是有家難歸,我該往哪兒去呢?」讓沈從文最為震驚的是,寫大字報揭發最多的居然是他曾經幫助過的范曾。范曾寫道:「(沈從文)頭上長膿包,爛透了。寫黃色小說,開黃色舞會。」沈從文在一張大字報中用了八個字來表達觀後感:「十分痛苦,巨大震動。」1962年,范曾作為沈從文的助手,為編著中的《中國古代服飾研究》繪製插圖。范畫了一個屈原像,沈從文看後,善意地指出了一些服飾上的錯誤。范曾指著沈從文說:「你那套過時了,收起你那套。我這是中央批准的,你靠邊吧。」時值冬天,下著大雪,路上很滑,沈從文走了一個多小時到朋友家,氣得雙眼通紅,一進門就講了范曾的事情。他說:「一輩子沒講過別人的壞話,我今天不講,會憋死的。」(上述這段話部分節選自陳徒手《午門下的沈從文》)

對此,范曾後來承認到:「沈從文先生對青年人愛護極了,對我的作品也很欣賞,不過我一生對不起他的地方便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他作為『反動權威』被揪出之後,我也曾給他寫過大字報。其時我也被揪出是『現行反革命』,寫大字報雖事出無奈,但今天每思及此,總是一陣陣愧疚。」

60年代時,沈先生和紅學家周汝昌先生有了交集。據周汝昌先生事後回憶:「我與沈從文先生,平生只有一面之緣,但60年代事涉曹雪芹、《紅樓夢》之際,我們卻頗有一些文字因緣。這些經過知者無幾,恐遂湮沒,應當一記,乃作此文。 沈先生的文名,我在中學時略有所知,其他是談不到的。沒想到後來還有了交往。 那是1962年吧,國家要隆重紀念曹雪芹逝世200周年,緊張展開大規模準備工作,文化部組織幾個科研、文化、出版各界的人士常駐故宮文華殿,是為籌備辦公處。阿英、黃苗子等是「常務」工作者,臨時走動的人還很多。我是應邀常去開會的人......他給我的印象令人喜悅愉快。還記得他和恩裕兄一樣,手臂里夾著一個黑皮包———那時尚無後來的帶提把式的人造品,都是黑亮的真皮包,是高級文化人如教授等不可少的(上課、上班)必用物。沈先生的發言都說了些什麼?今竟失憶(其實連我自己說的什麼也一句不記得了)。只記得討論的主題是雪芹畫像要表現出「十氣」———英氣、才氣、傲氣、狂氣.....大家都笑說:這太難為畫家了!一張畫怎麼能表出這麼多的「氣」? .....還有一件有趣之事:沈注中說妙玉庵中茶具諸古玩中有「點犀」,是用「心有靈犀一點通」之詩句,以為妙筆。我和他爭論:雪芹原文是「杏犀」(眾古抄本一致無歧),杏是上品犀角的佳色。而「點犀」是高鶚的妄篡,為了「暗示」妙玉與寶玉之間的「關係」,是十足的俗筆,斷不可取。 沈先生不以為然。對次,我們也有不同理解,此不贅述......
我所以敘此舊情,只是為了讓人們知道:經此「爭議」,種種微妙歷程,而沈先生見了我表現的那種熱情親切的風度,說明他真是一位忠厚長者,大度君子,沒有任何世俗常態「小氣」。 這樣的學者,是真學者。我一直挂念,他那部紅樓注稿卷帙可觀,後來怎麼樣了? 是否逃過浩劫?為何未見出版?我謹以拙文,對沈先生敬志悼念。 」

此處附上一封沈從文先生寫給周汝昌先生談紅樓「杏犀」質疑的信:


汝昌同志:得拜讀尊文,甚佩卓見。瓟器舉例實不勝舉,因為隨手可拾的」一簞食一瓢飲「和」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舉瓟尊以相屬「例子即甚多(而且事實上有些古代陶器和銅器,且有可能就先是從瓜類容器得到啟發做成的)。這類玩意兒實物也過手過,但和《紅樓夢》所說卻不相干。因為不外兩種形制:一即原始性如李鐵拐所背的,二即單柄葫蘆一打兩開,旁鑲銀銅邊緣,加薄銀胎,柄部還加一環,適宜佩帶隨身取水飲酒的。椰子瓢也有此式。至於范成尊斝卣爵形象,早也可能到宋《博古圖》、《三禮圖》刻印以後,但到今為止,並無實物可見。至於明清器,則故宮有現成物甚多,此外我也經手收買過,說的大致不會太錯。你說的」杏犀 「,在版本上我無知識,如果本來實作」杏「字,釋為性蹊蹺倒近理。而把兩物暗指釵黛,我也有同感,並且曹雪芹寫作這類文字,與其說是深刻譏諷,還不如說是一種幽默--譏諷中有幽默。近一點,可以說從《金瓶梅》西門慶款待番僧安排的菜蔬名目得到啟示,遠一點漢人的」子虛公「、」烏有先生「、」安期生「,即早開其端!但」杏犀「名目殊可疑。因為就我所知,談犀角事諸書,實均無此名色。如有這個抄本,恐不會早於曹雪芹時代太遠。至於」 「,若從諧聲虛說,即不必追究它是高是矮。如從實說,大致還應是高足器。一、事實上只有這種高足犀角飲器,可還從未見有似缽而小的犀角飲器。二、從字義說,高足銅鼎為」矯鼎「;高腳木馬名」高「;橋字本身也和隆聳不可分。以類例言,還是高足器皿為合。至於其他如成窯杯,雕填漆盤,多是常見實物。但也有一點重要,即成窯杯在晚明即十分值錢,一對值百銀子。清康雍多仿作,玩瓷的多知識。妙玉因劉姥姥一用即聽寶玉送人,這裡可說附會為」假的珍貴古董「,也不妨說只是形容寶玉為媚妙玉而不在意揮霍為合,不知尊意以為如何?

沈從文

1979年,第四次文代會過後,「沈從文」這個名字又重新被人提起。有人和先生調侃道:「沈先生的行情正在看漲。」對此,先生寵辱不驚,面對所有人的恭維,先生泛不起任何波瀾,他輕輕地擺擺手道:「那都是過時了的東西,不必再提它.....我不過是個出土文物罷了。」

先生晚年像個孩子,喜歡放聲大笑,爽朗至極。只有看破一切世事,放下一切虛無的東西的人才會這樣吧。心如明鏡,眼神純潔乾淨。


1985年,有記者採訪先生。一位記者採訪間,提起了當年文革時先生打掃女廁所的事兒,先生一直都微笑著,說他那時被安排打掃廁所,是多麼盡心盡責,連縫道中的污垢都被他用指甲給摳了出來,說到這裡,有些自豪地說,我打掃的廁所在當時可是全北京最乾淨的呢。此時,一位年輕的記者上前擁住他的肩膀,對著他輕輕地說道:「沈老,您真是受委屈了!」不料,這位八十三歲的老人聞言號啕大哭起來,像個孩子。什麼話都不說,只是不停地哭,泣不成聲。

後來,我讀屠格涅夫,在《雅可夫·白辛可夫》中看到這樣一段話:
「你這不重實際的人,心地單純的理想家呵……在一切講究實際的人心目中,你永遠是不可理解的,甚至現在對你的幽靈,他們還是要不免加以嘲笑。其實,你儘管遭遇不好,被人奚落,但你那不幸的,毫無野心的一生卻充滿純潔的快樂—但願上帝讓那些人也嘗一嘗這種快樂的滋味吧,哪怕只能嘗到百分之一也好。」

不禁想起了沈從文先生和他的種種遭遇。


晚年時期的先生回到家鄉時,竟然聽到家鄉正在唱儺戲。這是一種流傳下來的古調猶存的弋陽腔,如今已經很少有人會唱了。打鼓的是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彈唱之間,頗具古風。先生聽到後,不停地呢喃道:「這是楚聲!這是楚聲!」並動情地流淚滿面,沾濕了衣襟。


二十八年前的五月十日,沈從文先生離世。彌留之際,家人問他還有沒有什麼遺言。他說道:我對這個世界沒有什麼好說的了。說罷便去了。


先生的葬禮,一切從簡,出席葬禮的都是些親朋好友。葬禮上沒有人佩戴白花。汪曾祺老先生是他的弟子,說每個人發了一支半開的月季。葬禮上並沒有奏哀樂,放的音樂是先生生前最愛聽的貝多芬的《悲愴》。


汪老先生這樣寫道:「沈先生面色如生,很安詳地躺著,我走近他身邊,看著他,久久不能離開;這樣一個人,這樣的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他一眼,我哭了。」


後來我讀《沈從文自傳》,想起了我讀的先生的第一本書《邊城》,也不禁失聲痛哭。他去了,再也沒有人能寫出《邊城》這樣的文字了,能寫出這樣文字的人,唯有他呀,唯有他呀!


先生一生曾獲兩次諾獎提名,可惜擦肩而過。最後因心臟病猝發而逝世,享年八十六歲。如果先生晚去世半年,將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2014年我前往鳳凰,只為看望沈從文先生。先生生前有個願望,就是死後回歸故里,守護著家鄉。1992年,先生的骨灰在家人的護送下來到了家鄉古城鳳凰,他的骨灰一半撒入沱江之中,一半安葬在聽清山的五彩石之下。墓旁的大青石上,刻著先生自己的一句名言:「一個士兵要不戰死沙場,便是回到故鄉。」墓碑上寫著:「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認識人。」

是夜,我站在吊腳樓上,眺望遠方,月華如水,大地籠罩在銀色的月光之下。我遙想一百年前,在湘西這片土地上,曾經有位意氣風發的少年。小鎮是他的小鎮,因他而分外靈動。他也是小鎮里的他,在小鎮的滋養中生長。


先生在《邊城》中寫道:水是各處可流的,火是各處可燒的,月亮是各處可照的,愛情是各處可到的。
第二天我逛鳳凰古鎮時,看著青山綠水,突然想起了沈先生寫給夫人的一段話:在青山綠水之間,我想牽著你的手,走過這座橋,橋上是綠葉紅花,橋下是流水人家,橋的那頭是青絲,橋的這頭是白髮。

先生去世後,其妻妹耶魯大學教授張充和從美國傳來一幅輓聯,字是晉人小楷。
其中這樣寫道:

不折不從,
亦慈亦讓,
星斗其文,
赤子其人。

這是對先生一生最好的詮釋,最真實的寫照。

我有位朋友,在國外學藝術,張口就是卡夫卡,米蘭·昆德拉。談起納博科夫、伊莎貝拉·阿連德、愛倫坡就滔滔不絕。素來不喜中國作家。
有年元旦,我給她寄去了先生的《春燈集》和《長河》。

有天深夜,她忽然打電話給我,談及沈從文先生時,我倆都哽咽了,她在電話那端說:「真好呀,真好呀。」我說,是的,真好呀。

看過許多名家寫的情書,魯迅寫給許廣平的俏皮,朱生豪寫給宋清如的深情,梁實秋寫給韓菁清的熱烈。然而最打動我的,還是沈從文先生的那首小詩: 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

看過許多次數的雲,

喝過許多種類的酒,

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結尾放一張沈從文夫婦年輕時的合照,先生溫潤如玉,夫人眉目如畫。


答毛姆的少,答了也是只提人名,我來說毛姆吧。

毛姆這個人很有趣,他寫作從20多歲寫到了快90歲。先寫戲劇,然後寫評論,寫小說,除了不寫詩,剩下什麼都寫。比如評價,排第一的漲工資那裡就有毛姆對陀與巴等人的評價。他自己還做過一個排行榜,他認為的世界上最偉大的十個作家。

當然了,他也評價自己:「20世紀里最二流的小說家裡邊最一流的,寫作水平和自己的橋牌水平差不了多少。」雖然這話很多人都不信。

毛姆自己最愛的一個主題是,一個追求高尚理想的人決定把自己的追求發揮到極致。從《月亮與六便士》里的斯特里克蘭德,到《刀鋒》中的拉里。幾十年過去了,這些主題都沒變過。要是沒有讀過毛姆的生平,還真的以為毛姆就是這樣一個人,真的一生不追求物質只追求精神生活。

然而,毛姆的一生絕對不是這樣子苦行僧的過了下去,他的一生精彩的讓人瞠目結舌。伊夫林·沃就評價毛姆是:「去過所有的地方,讀過所有的書,見過所有的人,吃過所有的東西。 」

說回寫作。

文筆這個的話,我到不是很好說。因為我不太清楚文筆好的概念究竟是怎樣。依我讀書的經驗來看,大概就是,話能說清楚,寫東西能寫的立體,有層次感。如果在這個之上,再有節奏感,我認為就差不多了。

所以毛姆的書,不應該只讀《月亮》、《人生的枷鎖》與《刀鋒》這三本。我覺得倒不如去讀一讀毛姆的短篇還有幾本隨筆集,例如《作家筆記》、《總結》以及《在中國屏風上》等。尤其是《在中國屏風上》。

單論毛姆小說的語言風格,毛姆的作品應該是冷靜的不能再冷靜。諷刺的不能再諷刺。詼諧的不能再詼諧。那種典型的英國人式的諷刺加幽默,讓你很容易對著毛姆的短篇集一篇又一篇的讀下去不能停手。比如你看毛姆寫自己碰到一位許久未曾見面的女士,兩人吃飯。毛姆通篇寫此女士如何虛偽的騙自己的錢去吃東西。如果讀到這裡,似乎只是毛姆全篇泄憤罷了。然而末了出,毛姆只寫一句,此女之後多年未見,如今已是300磅了。這短篇小說,叫做《午餐》。

或者是毛姆早年諷刺女人:「女人除了談情說愛不會幹別的。」與斯特里克蘭德的那句:「女人的心胸狹窄。她以無限的耐心準備把我網羅住,捆住我的手腳,要把我拉到她那個水平。」

這是毛姆式的諷刺,然而毛姆卻不單單只有諷刺。也許是因為毛姆寫書受眾的緣故,毛姆總是會讓整本書里最受讀者歡迎的某一兩個角色對話,然後把自己要說給讀者聽的話全部都表現出來。在毛姆的諷刺背後,他總會用自己的筆點破你,讓你不知不覺的,就把自己帶入到毛姆的世界裡,產生一種恍然大悟的感覺。這個是毛姆式的說教。這種說教不生硬,用現在的話來說也不雞湯。而且,毛姆經常性的將兩種完全對立的觀點擺出來,再進行爭辯。進而讓讀者自己去選擇。

所以讀毛姆的小說,你總會笑,你笑書里人的愚蠢,笑毛姆輕鬆點破,你很容易被毛姆帶進書里,然後跟著毛姆一起嘲笑。毛姆的有趣就體現在其典型的英式諷刺上。

當然了,除過這些,恐怕毛姆最大的魅力。還是其筆下將「人性」拿出來審判,然後再放回去的一個過程。

毛姆喜歡「審判」,這是我給他的定義。讀《人生的枷鎖》就能明白。從家庭,到宗教,朋友,愛情,夢想。凡是年輕人所追求過,所信仰過的東西。毛姆一溜煙的全給你審了一個遍,然後告訴你,這個時候,你再自己進行選擇。

到了《刀鋒》的時候就更不用說了,簡直是一部生活面面觀。也難怪給二戰後的青年們指向了一條明路。

我認為有趣和文筆,這兩個概念都很寬泛。但是綜合起來看,毛姆一定是可以算是一等一的。有趣不是指的在文章中抖包袱,放機靈。或者是現在段子手們所寫的這種前後不一致,能讓人笑出聲的段子。

有趣應該是這樣一種感覺,或者是信手拈來的趣味,比如錢鍾書式的:「對於醜人,細看是一種殘忍。」或者是能讓讀者在一瞬間完全帶入到作者寫作時的場景之下,體會作者真真切切想要布置給讀者輕鬆氛圍感受。比如我舉毛姆那篇午餐的例子。或者是能通過作者的眼睛,看到一個自己從未想像過認識過的世界,比如卡爾維諾的《宇宙奇趣全集》。

基於這幾點,毛姆差不多是都符合的。

時間有限,先答這些。


謝邀。

先破個題。

文筆好的概念挺雜的。有些人白描精緻,但文筆毫無節奏;有些人節奏精美,但詞采甚差;有些人質樸精鍊,但不夠華美。比如我就聽人說過海明威文筆不夠優美、雨果文筆不夠精鍊、巴爾扎克說話太鄙俗。金庸的文筆在我看來甚好,但王朔就嫌他差。毛姆還說過陀、托、巴、狄四大師文筆都很差這話呢。
在我看來,不挑食的話,則文筆在音韻、節奏、語感、精確等方面,有突出者,就算是好文筆了。

有趣的概念也挺雜的。對普通讀者而言,《笑林廣記》的趣味是一望而知的,汪曾祺的趣味就內斂一些,博爾赫斯的有趣簡直是冷幽默。但這些其實都可以算有趣。在我看來,大多數寫東西行有餘力不緊張的人,都很有趣。

列一下。

金庸文筆極嫻熟,運用自如,而且很有趣,尤其他的某些揶揄調侃筆鋒。《鹿鼎記》最顯,而且他的玩笑是文人式雅玩笑。舉一段韋小寶寫字:

(那親隨)當下抖擻精神,在一方王羲之當年所用的蟠龍紫石古硯中加上清水,取過一錠褚遂良用剩的唐朝松煙香墨,安腕運指,屏息凝氣,磨了一硯濃墨,再從筆筒中取出一枝趙孟頫定造的湖州銀鑲斑竹極品羊毫筆,鋪開了一張宋徽宗敕制的金花玉版箋,點起了一爐衛夫人寫字時所焚的龍腦溫麝香,恭候伯爵大人揮毫。
這架子擺將出來,有分教:
鐘王歐褚顏柳趙,皆慚不及韋小寶。

這裡面的戲謔味道很明白,妙在這段全仿《紅樓夢》里秦可卿房間的布置。千古惡搞曹雪芹者,無過此段。
《書劍恩仇錄》第十回乾隆嫖院一段也是神作,當時金庸寫:

皇帝在房裡興高采烈的喝酒聽曲,白振等人在外面卻忙得不亦樂乎。這時革職留任、戴罪圖功的浙江水陸提督李可秀統率兵丁趕到,將巷子團團圍住,他手下的總兵、副將、參將、游擊,把巷子每一家人家搜了個遍,就只剩下玉如意這堂子沒抄。白振帶領了侍衛在屋頂巡邏,四周弓箭手、鐵甲軍圍得密密層層。古往今來,嫖院之人何止千萬,卻要算乾隆這次嫖得最為規模宏大,當真是好威風,好煞氣,於日後「十全武功」,不遑多讓焉。後人有「西江月」一首為證,詞曰:
鐵甲層層密布,刀槍閃閃生光,忠心赤膽保君皇,護主平安上炕。湖上選歌征色,帳中抱月眠香。刺嫖二客有誰防?屋頂金鉤鐵掌。

汪曾祺晚年文筆舒捲自在,但又好玩,戲筆不動聲色。《八千歲》一篇是輕喜劇:吝嗇的米鋪老闆八千歲被敲竹杠,破財消災,心也寬了。於是結尾:

是晚茶的時候,兒子又給他拿了兩個草爐燒餅來,八千歲把燒餅往帳桌上一拍,大聲說:「給我去叫一碗三鮮面!

活現紙上,這是汪曾祺式的有趣。

老舍先生的有趣比他更顯一點,尤其愛說反話和誇張。
趙樹理先生的有趣和汪曾祺很像,但更質樸。
大體他們三個人的有趣是一路的


博爾赫斯雖然淵博,但也有趣,只是他的比較冷冽,不動聲色。他的典型幽默需要細咂,比如看這段兒:

1517年,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薩斯神父十分憐憫那些在安的列斯群島金礦里過著非人生活、勞累至死的印第安人,他向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五世建議,運黑人去頂替,讓黑人在安的列斯群島金礦里過非人生活,勞累至死。

這裡「過非人生活,勞累至死」稍微一重複,黑色幽默出來了。

卡爾維諾的有趣跟博爾赫斯有點像,但他玩兒這種悖論式的趣味反覆,更像個兒童調子。

張愛玲和奧斯丁有趣的方式很接近,就是描述世俗阿姨婦女時,不自禁的給她們弄點兒小漫畫像。有些小調笑小刻薄,但不很厲害。比如張愛玲《鴻鸞禧》:

婁太太覺得這一次她又做錯了事,然而,被三十年間無數的失敗支持著,她什麼也不怕,屹然坐在那裡。坐到該走的時候,站起來穿雨衣告別,到門口方才發覺一把雨傘丟在裡面,再進來拿,又向李太太點一點頭,像「石點頭」似的有分量,有保留,像是知道人們決受不了她的鞠躬的。
可是婁太太心裡到底有點發慌,沒走到門口先把洋傘撐了起來,出房門的時候,過不去,又合上了傘,重新灑了一地的雨。

吳敬梓的《儒林外史》整本有趣,而且趣並不只在范進中舉被打耳光、嚴監生臨死前琢磨燈草這些小事兒上,而在極細微處,比如這句:

知縣安了席坐下,用的都是銀鑲杯箸。范進退前縮後的不舉杯箸,知縣不解其故。靜齋笑說:「世先生因尊制,想是不用這個杯箸。」知縣忙叫換去,換了一個磁杯,一雙象箸來。范進又不肯舉。靜齋道:「這個箸也不用。」隨即換了一雙白顏色竹子的來,方才罷了。知縣疑惑他居喪如此盡禮,倘或不用葷酒,卻是不曾備辦。後來看見他在燕窩碗里揀了一個大蝦元子送在嘴裡,方才放心。

這段稍微一琢磨,趣味就出來了。

余華很有趣。中長篇如《許三觀賣血記》,短篇如《朋友》,都很顯。尤其在他筆下人物不動聲色說些非常不合邏輯但又自己編成道理的推論時。
曹雪芹很有趣,這點紅學家都挖掘完了,不提。
狄更斯很有趣,簡直辛辣。
錢鍾書很有趣,這點實在太過有名,《圍城》整本都是吐槽範例。
拉伯雷很有趣。《巨人傳》雖然有點屎尿屁的哏,但整體奔放倜儻,非常熱鬧。
塞萬提斯很有趣。《堂吉訶德》整本是賣萌書。
契訶夫早期很有趣,中後期倒有些抑鬱了,趣味不顯。歐-亨利一直很有趣。
村上春樹很有趣,尤其是他的短篇,長篇里倒不容易顯。
莫言很有趣。尤其他以年輕人第一人稱口吻敘述,又企圖裝老成時。
蕭伯納簡直有趣到飛起,這是他吃飯的傢伙。

當然,我覺得最有趣的,是王小波+魯迅
《故事新編》和《青銅時代》有極其相似的有趣處:都是在語境偏差和時空穿梭里找趣味,有趣得都很輕,而且他們倆,加上卡爾維諾,都能勾勒出一種清空的趣味。比如魯迅筆下的墨子、卡爾維諾的樹上男爵和王小波的早年李靖,那種有趣已經不只是好玩兒好笑,而是整個飛在空中的輕逸趣味,舉手投足都很有趣的境界了。


(更新:應邀給赫敏加了戲份。)

我的女神J.K 羅琳。比如:

1. 詹姆斯、盧平、小天狼星布萊克一行三個聯手批鬥斯內普的歲月,堪比郭德綱、于謙和高峰老師的童年生活。

哈利從老爸手中繼承的那張即時地圖,不幸被斯內普沒收。斯內普打開地圖,腚眼一看時,地圖上出現一句話曰:「給斯內普叫獸請安!願您屎殼郎搬家——滾蛋!」

"Mr. Moony presents his compliments to Professor Snape, and begs him to keep his abnormally large nose out of other people"s business."

2. 羅恩:死不脫產的段子手,永不跌份的神回復。

哈利講述與秋.張含淚的初吻。羅恩一聽秋.張居然在接吻時哭了,沉吟半晌,道:兄弟,你技術真的差到了這個份兒上?

"...She was crying," Harry continued heavily. "Oh," said Ron, his smile faded slightly. "Are you that bad at kissing?"

其實,羅恩的一等段子公的爵位是世襲的。看Burrow中那一家幾口快樂大本營還痛快……


3. 德思禮兩口子:他們在巫師圈子的名聲,大約與西門慶潘金蓮在水泊梁山的口碑差不多。

第三部結尾處,這一對狗男女得知哈利有個教父,十分不屑。於是哈利就高興地告訴他們:我義父小天狼星布萊克,那是魔法界人人聞之喪膽的死刑犯耶!一生殺人不眨眼,如今又輕鬆越獄,亡命天涯。他十分關心我的幸福,很快就要來看我了……

"Yes, I have," said Harry brightly. "He was my mum and dad"s best friend. He"s a convicted murderer, but he"s broken out of wizard prison and he"s on the run. He likes to keep in touch with me, though...keep up with my news...check if I"m happy....」

每次看到這兒,我都想起武大郎那句:我兄弟就是那景陽岡上一頓拳腳打死了大蟲的武松……我兄弟會給我報仇的……


4. 鄧布利多:深愛的小黑絲,和基情燃燒的歲月

羅琳曾透露說,她一直把鄧布利多按同性戀角色設計的。

回看小說中關於鄧布利多的描寫…… 歐買噶!我曾錯過了多少重要信息!

你還記得鄧布利多在那面能照出內心深處渴望的鏡子前看到自己咩?他可是拿著一雙很棒的襪子的哦。

我曾天真的以為,那就是一雙質量好的毛線襪子而已。然而,內心最深處的渴望,基情,美襪…… 我似乎明白了什麼。

彷彿生怕我們無法體會他對襪子的痴情似的,老校長鄧布利多又補了一句:

One can never have enough socks.

「襪兒,怎麼愛你都不嫌多!」


5. 麗塔.斯基特:造謠八卦屆的泰山北斗,宋祖德的授業恩師,多年來與宋分別領導魔法和麻瓜世界的八卦事業,平分天下,劃江而治。

正如郭德綱大師說:腸子壞透了的人,總忍不住要汆稀、噴糞的。

斯基特女士的噴糞文章,通常以揭秘/黑歷史/隱情/獨家爆料為賣點,往往立刻躥紅網路,臭不可聞,連我呆萌嬌羞的鄧布利多爺爺也被噴了一身騷。

鄧布利多被誣陷,身為謙謙君子的他卻羞射地不願為自己爭辯。哈利勸他證明自己的清白,並順嘴爆了句粗口罵了斯基特一句 「大豬婆」

「Of course we still want to know you!」 Harry said, 「You don』t think anything that Skeeter cow — sorry, Professor,」 he added quickly, looking at Dumbledore.

話一出口,哈利就後悔了,頻頻道歉:鄧爺最是謙謙君子、忠厚長者,自己在他面前爆了粗口,恐格蘭芬多在文明禮儀評比中又要被扣小紅花了。結果呢——

「I have gone temporarily deaf and haven』t any idea what you said, Harry,」 said Dumbledore, twiddling his thumbs and staring at the ceiling.

鄧爺嘴上不說,心裡這叫一個解恨啊。而他依然嬌羞地繞著大拇指,眼睛盯著天花板: 「咦,哈利你為什麼要道歉呢?你剛才說的啥我一點兒沒聽見耶!一點兒都沒聽見耶!要不然大點聲你再說一遍,好讓咱爺倆兒再痛快一回?」

這時,阿鄧一定在心裡默默地想:去他娘的扣小紅花文明禮儀評比吧。有斯內普在,格蘭芬多庫存里那百十來朵小紅花早晚也是要被薅光的。

我只需每逢期末,一氣兒賞你們千八百朵就是!


6. 赫敏君對臣,祖對孫,赫敏對羅恩。鼠崽對貓尊,學渣對戰神。

赫敏,紅髮齙牙的紀曉嵐,鐵三角里的智商擔當、道德擔當。

羅恩沒了她,大約就如狄仁傑沒了李元芳,墨索里尼失了蓋世太保。

她曾因羅恩不能倒背《霍格沃茲:二十四史》而恨鐵不成鋼:

「Honestly, am I the only person who』s ever bothered to read Hogwarts, A History?」

也曾對沉迷《王者榮耀:混血王子出師表》的哈利語重心長:

「I just think it』s very irresponsible to start performing spells when you don』t even know what they』re for, and stop talking about 『the Prince』 as if it』s his title, I bet it』s just a stupid nickname, and it doesn』t seem as though he was a very nice person to me!」

她致力為提高精靈權益、實現社會安定團結、公平正義奔走呼號:

「Oh for heaven』s sake! Listen to me, all of you! You』ve got just as much right as wizards to be unhappy! You』ve got the right to wages and holidays and proper clothes, you don』t have to do everything you』re told — look at Dobby!」

她創辦精靈權益保護黨 (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Elfish Welfare), 並親題立黨宣言,製成黨徽,要求人人戴上:

"精盡會人亡,大家要幫忙!(S.P.E.W)"

(註:英文首字母縮寫構成的單詞spew,是液體噴射性湧出的意思。小女的這個翻譯,是不是有那麼一丟丟信達雅?)


蘭陵笑笑生。

這位作家可謂是一代大文豪,不僅筆下人物生動活潑,而且文筆更是沒得說。


【答案謝絕一切形式的轉載 多謝配合~
微博啊朋友圈啊什麼的退散吧】

1.毛姆恆久遠 一篇永流傳
《在中國的屏風上》中的《內閣部長》
他在我心中封神就是這篇
為《月亮和六便士》與《刀鋒》所不能及

無比趣怪的一顆腦袋
文字洗鍊流暢之至
像在看一把極簡的明式官帽椅
沒有非功能件 抽走任意一個部分 整個傢具會散掉

又用字成精
已經那麼樸素平實了
讀著仍聽得見大珠小珠落玉盤

既穩又輕
施施然跟你講故事
有種能就著溫水吞炸彈的含蓄和教養
又能兼容和這種含蓄教養隔了八帽子遠的刻薄和犀利

洞察力賽高
又不怕說真話
他承認自己會被【有意思】的人吸引,哪怕是個壞人,只要這人有意思,他就永遠不能【真正地討厭】這個人。刀鋒如是,內閣部長里亦復如是。

封神句子是這個:
【關係親密,是因為界限已經預先設定好了。】

睡了 其他人想到再加

補上封神段落,毛姆的中國行中見到了一位內閣部長,部長向毛姆展示了自己收藏的書畫古玩等藝術品,這是文章的最後一段話:

【但對我而言,這次見面中最奇妙的事情是,我從一開始就知道他根本就是個惡棍,腐敗瀆職、寡廉鮮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他是一個搜刮的高手,通過極其惡劣的手段,掠奪了大量的財富。他是個虛偽、殘忍、報復心強、行賄受賄的人,中國淪落到他所悲嘆的這個地步,他本人也難辭其咎。然而,當他拿起一隻青花小花瓶時,他的手指微曲,帶著一種迷人的溫情,憂鬱的目光彷彿在輕輕地撫摸,他的雙唇微微張開,似乎發出一聲充滿慾望的嘆息。】

…………補充的分割線…………
除1以外 排名不分先後╮(╯▽╰)╭

2.王爾德
語錄式作家
仍舊是刻薄掛的~
而且和毛姆一樣嚴格遵循【沒有什麼嚴肅到不可嘲笑的事】原則
但他更套路化,熱愛悖論~
混不吝~
厭惡刻奇和煽情~

人問他「你最喜歡什麼樣的小朋友?」
他答:【煮熟的。】

3.刀爾登 曾用筆名三七
這個比較冷啰
封神句子:【有些道理,和不讀書的人是講不清的。】——《給兒子治病》
現在想起來還是笑尿~
這句何以封神,你得去把那篇文章看了才知道~劇透不道德~
為這句話,我買了能買到的他的全部書╮(╯▽╰)╭


4.馮唐
金線有很多黑,我覺得無所謂,我照樣喜歡他。
祖師爺賞飯式的文筆~
天賦就是用來揮霍的~
至於有趣~
不是什麼「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風十里不如你」
有趣在於一個人的內核
趣致總得基於特定的軸生髮
否則再怎麼抖機靈碼辭藻說俏皮話都是空洞虛浮
馮唐在我這兒封神是這段:
【世界上有兩種長大的方式:一種是明白了;一種是忘記了明白不了的,心中了無牽掛。
所有人都以後一種方式長大。】

我大金線的可愛在於非常形而下,操作性強到住:【如果不明白什麼叫高山仰止,先別說「俱往矣」,先背三百首唐詩。】

勸人篤定:【不著急,不害怕,不要臉,做到底。】

他講玩具:【一個男人的一生,是使用玩意兒的一生。一個男人的一生,可以拿他使用過的最重要的玩意兒來編年。】
boys,toys。
我是女的,照樣是拿玩具來編年。

5.王小波
這不用說理由

6.伍迪艾倫
這位也是語錄式的

想到再加

7.居然差點忘了黃仁宇
對,就是那個《萬曆十五年》的黃仁宇
他寫的小說超屌的~
《長沙白茉莉》整本書也是促狹詼諧到住~
他寫一個假正直很土帽又善於自嘲的tg黨員面對一位美麗的交際花
【她的香水和笑聲使我深感不安,我必須盡量冷靜下來,免得受她蠱惑。可是,我發現她的香味和笑聲不是沖著我來的,不免悵然若失。】

8.加繆
劇本優於小說╮(╯▽╰)╭
摘一段劇本里的封神對話:
【西皮翁:「在生活中,所有人都有一段溫情。這能幫助他們生活下去。當他們感到心灰意冷的時候,他們就緬懷那段溫情。」
卡利古拉:「說得對,西皮翁。」
西皮翁:「在你的生活中,難道沒有任何類似的東西嗎?珠淚盈眶啦,寂靜的寄託之所啦?」
卡利古拉:「怎麼沒有呢?」
西皮翁:「到底是什麼?」
卡利古拉:(緩慢地)「蔑視。」
——幕落】

還有其他人 想到再加 粗門了~

9.歐陽修
封神句子:【逸馬殺犬於途。】

10.愛倫坡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的童年摯愛
我之所以長成一個那麼詭異的人離不開他的怪異故事

11.路內 即商俊偉先生
擅長重複和總結 記憶力驚人 用比喻也用得很棒
各階級的語言他都寫得很好 而他自己在不同階級的語言風格之間切換的時候很無縫 我不知道說清楚沒有 -_-||
最迷人的是行文節奏很奇特
封神句子:
【我對愛的理解是有偏差的,但這無所謂。】
封神段落,我實在是太喜歡這段了:
【假如讓我回憶我的1994年,我會說,那一年彷彿世界末日,所有心愛的事物都化為塵土,而我孤零零的站在塵土之上,好像一個傻逼。我年輕的時候不是什麼好東西,結了很多私仇,冤有頭債有主,這些私仇都可以用磚頭木棍去解決,不管是我解決別人還是別人解決我。可是到了白藍和小噘嘴這裡,你就算送我一挺機關槍,我都不知道該去射誰。那時候我想,人活在世界上,找不到所愛的人,尚且能愛這個世界;可是找不到所恨的人,要去空泛地恨這個世界,這件事太荒謬了。】
真喜歡,年齡越大越喜歡。那種【這個故事裡沒有壞人】的糟心事兒遇得越多越喜歡。

想到再加╮(╯▽╰)╭

女作家先寫目錄,有空再補齊句段:
劉瑜、方希、尹珊珊、桑格格、蘇青、許舜英、李碧華、困困、早期的亦舒、卷首小姐楊小果。

【再次申明:答案禁止一切形式的轉載 微信朋友圈微博轉po什麼的請退散吧~RAmen】


莊子


其實還是要來推薦一下的。

有的別的答案說過的我就不再重複了。

我這裡要推薦的是我喜歡了很久的一位朱岳老師。

我第一次看朱岳老師的文章大概是07年,當時朱老師出了一本《蒙著眼睛的旅行者》,我無意間在一個朋友家讀過一點後驚為天人。寫的非常好,那種浸染過的文字魅力加上極為特別的想像力,完全把我這個沒見過世面的少女給徹底征服了。當即奉為偶像。

後來在豆瓣上找到朱岳老師的賬號,點進去,那時朱老師的小站會發一些他的隨筆,短短的,數百字而已,但每篇我都喜歡讀。隨意讀讀就滿口余香,有趣極了,文字簡達,又可愛風趣。

後來朱老師贈我他的《睡覺大師》,厚顏無恥的要求他寫上送給少女蔡要要,拿到後愛不釋手,讀完後更是心裡充滿了一種喜悅,高興能在茫茫書海里發現朱老師這麼好的作者,看他的作品真的是一種幸福。

貼一篇朱老師的文字,真的稱的上文筆好且有趣六個字,更可貴的是有智慧且不賣弄,有經歷卻仍有天真。
寫作計劃_創作頻道

有幸和朱老師吃過一次飯,那天我獃獃的坐在他對面,一直臉紅到飯局結束,回去後我靜靜地又找出我pad里朱老師的電子書,從頭到尾認真的看一次,心想這樣的作者真是應該大紅大紫。希望更多的人能喜歡他。
朱岳
附上朱老師的豆瓣id。


王小波。
這個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是我這樣的人,另一種不是我這樣的人。


因為不是小說,所以文筆談不上,但論有趣不要少了BB叔比爾布萊森哪。

當年糊裡糊塗買了一本《萬物簡史》,我發誓我買來是以為可以提高我的科學素養,後來一翻,那叫一個八卦啊!我當時寫書評就是感覺作者是每一個科學家的兄弟或者隔壁老王。。。全書風趣幽默,涉獵廣泛,還好我沒在高三填志願時候讀這本書,否則抱不定志願填歪。

後來買了東西莫辨逛歐洲,他批評義大利人停車水平是自己哪怕腳上潑了硫酸也比他停的好啊。還有一本趣味生活簡史,講的是你習以為常的家居布置都是怎麼慢慢出現的。。。

總之BB的書非常適合好奇心湧現又想樂一把的時候,在睡前,候機,地鐵,等人的時候都可以翻開一樂(我記得有次等人我就在看逛歐洲,人來的時候我正哈哈哈哈笑出淚花,,。友情建議約男神前這個。。。還是算了。。。)

PS:網友 @Lachel 建議看海天出版社2002年 那個系列~


國內:
曹雪芹(紅樓夢)、錢鍾書(圍城)沈復(浮生六記)、汪曾祺(人間草木)、梁實秋(雅舍小品)、王小波(萬壽寺)、史鐵生(病隙碎筆)


國外:
莎士比亞(仲夏夜之夢)、毛姆(月亮和六便士)、王爾德(道林 格雷的畫像)、屠格涅夫(獵人筆記)、卡爾維諾(看不見的城市)、博爾赫斯(環形廢墟)、托馬斯哈代(無名的裘德)

個人喜好,括弧內僅作推薦。


強烈安利一本散文集吧。
叫《一個人的村莊》作者叫劉亮程。
是個真正的農民。但是寫的真很不錯。
很早以前看的。印象深刻。
反正有人問我有什麼書推薦。
我立馬推薦這本。
覺得作者是個非常有趣的人。
我網上找兩段有趣的段落大家看看。
強烈建議大家可以去買一本來看看。
書不是很厚。
但是內容很有趣。
而且就算在動車上。很吵。也很容易看進去。
因為真的很有趣。不枯燥。
下面是網上找的兩段。

把精射在看熱鬧的人臉上。

把精射在看熱鬧的人臉上。
把精射在看熱鬧的人臉上。
把精射在看熱鬧的人臉上。

你還敢只看熱鬧不點贊么?

我個人其實最喜歡瑪格麗特杜拉斯。也是個有趣的作家吧。最喜歡的是她的《情人》。但是我不推薦這本書。


當然是劉原這個臭不要臉的!
小時候看三湘都市報,第一要事就是翻到他的專欄,可好玩了!

這流氓長這樣:


隨手翻開,都能樂不可支~

莫看他文字各種葷腥不忌,實際上是個銀樣蠟槍頭的氣管炎……

總之,他是我的最佳馬桶讀物,每當我忍辱負重、不能自已到咬牙切齒之時,閱之,必定酣暢淋漓、一瀉千里、爽到飛起~
^_^

既然大家喜歡,我就多放點這個流氓的段子。

各位旅客朋友們,歡迎乘坐和諧號動車,請您系好安全帶,按好扶手,本車馬上就要出發了~

各位旅客朋友們,本次列車已到站,歡迎您下次繼續乘車~~


唉呀,第二天又是三百贊,一天三百,兩天六百,十天三千,一百天三萬啊,這四捨五入就是一個億吶。我要成大V了!!太感謝各位了,我該怎麼報答你們?要不我給你們脫一個!
——————————————————————————————
一天的時間已經三百贊了,謝謝各位也能喜歡這位浪漫的作家~


三毛。
有趣有才也有情。


摘一段三毛《談心》里記載的一封書信,有位學生愛慕三毛,三毛的回應:

三毛:

  或許我這封信在你所有的來信中只佔了一丁點兒不成比例的比例,但是我懇切希望你看完之後,無論如何,給我一封信。

  我是個豪爽、高大的男孩子,自認為聰敏、瀟洒,不僅是學校的模範生,更是許多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馬王子,每天生活得相當快樂。

  但是,你來了,我想念著你,心中有一種說不出的痛苦。在你到高雄中正文化中心演講時,兩次,我都提早一個鐘頭去痴痴的等,排隊。但是,肚子餓了,我去買東西吃,結果回來,才一會兒工夫,我已被擠到最後,只得坐在最上面、最後面……。

  我曾告訴父親我喜歡上一個女孩子了,他說:"是誰?我想知道她的一切。"我說:"她不認識我……"

  更殘酷的事實是,我只是一個高中三年級的學生。

  在即將大學聯考的前夕,我希望得到你的一些鼓勵,台大醫學系是我第一志願,放榜後我去找你……陌生的人陳正宇

  正宇:

  我深信,許多人的一生都會喜歡過不止一個人,而這種對象,必然在基本上與我們有一個共通的本質,也可以說這一種人性格的優美與光輝恰好是可以使我們極度欣賞的。

  在我的一生里,不止喜愛過一個異性,他們或能與我結為夫妻--如我已離世的丈夫;或者與我做了最真摯的朋友--我確實有三五個知己;或者註定了生來的關係--如我的父親與兄弟。

  現世的存在形式與關係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人優美的心靈,化為我一生的投影,影響了我的靈魂與人格。他們使我的本身受到感召與啟示,而且今生今世都默默的在愛著這些人。想起這一些與那一些人,心裡只有欣慰與安寧,裡面沒有痛苦。

  正宇,你說你有痛苦,你喜歡了一個,叫做三毛的人;我說我沒有痛苦,我卻也喜歡著許多人。這其中的區別其實只在一線之間,我不求形相,你求形相;我一無所求,你看似沒有求,可是你卻求了痛苦。

  其實,你喜歡的不是三毛,而是一種能夠與你呼應的人,這種人,不會很多,也不可能太少,少到一個也沒有而只有那個筆名叫做三毛的人。這個世界上優美的人太多太多了,問題是,最最優美的鑽石往往深埋在地底的最深處,而你,卻將一塊普通的石頭,看成了鑽石,不但如此,你又將石頭看成了異性。

  孩子,"喜歡"這兩個字,有它千千萬萬種風貌與詮釋。在我十三歲的時候,不只是喜歡,我狂愛過西班牙大畫家畢卡索,愛他愛成瘋狂,焦急的怕他要老死了而我還沒能快快長大去向他求婚。這是一件真的故事,而今,仍愛著畢卡索,他死了,我仍愛他、欣賞他,在他的真跡名畫之前徘徊流連,將他深植在靈魂至愛的一角,但我不痛苦了,他生前,不知世上有這麼一個女子在愛著他,這又有什麼關係呢?而我,也沒有損失,我得到的是永恆以及其他的愛。

  正宇,我確信在你的一生里,會有或已有了許多喜歡的人。讓這份愛,化為另一種深刻又持久的力量與歡欣,再透過你--未來可能的一個醫生,投影到其他的人的內心去。

  看見這樣的回信,也許你會將紙撕掉,將自己與三毛都怪責與抱怨,甚而失望。不過,你總是看了,看過的東西,不會全忘的,是不是?

  謝謝你,這麼好的青年,謝謝你。

  敬祝

  安康

  朋友三毛上


馬爾克斯爺爺,霍亂時期的愛情里各種傳神的段落。 男主有一次脫衣褲,解開了襯衫和褲子前面的扣子,被形容為「一條剛被開膛的魚」,我記了好多年。

托爾斯泰老爺子也是 復活和安娜兩部裡面也各種可愛的細節

金聖嘆 我一邊看一邊拍桌子笑 ,而且相信他死前是說了「豆腐乾和花生一起吃味道很像火腿」的話,因為很像他。

曹雪芹寫寶玉和湘雲琢磨吃鹿肉那段,找了老婆婆轉述,老婆婆癟著沒牙的嘴,慨嘆著兩個神仙也似的哥兒和小姐,研究著要吃生肉。。。。那一會艱難的他也是個促狹鬼。

張愛玲文字太好,但看世事已經太透徹了,不能算有趣。從前讀她的《十八春》 ,曼楨生的孩子跟小姐姐在街上走,有一點兒錢買了臭豆腐吃,互相謙讓著又大口吃著,孩子的褲腿短,露出的腳踝凍的通紅,慢慢走遠了,真是無盡悲涼。

金庸古龍都是偶爾抽個風的打趣,武大叔想賠兩隻胳膊給楊過,卻忘記楊過就此成了三隻手。阿飛去救李尋歡,對方打不過他,說「你就這麼走了?」,意思是讓他留下名號,他不懂,回答道「難道要把你們都殺了?」我看一次笑一次。還有李尋歡對薔薇夫人說「就算把金絲甲給你你也穿不上?」 薔薇夫人忙問有什麼古怪莫不是有毒,李尋歡說:「你,,,,太胖了!」。看的我也想嫁給他了。哈哈。

沈從文的是清麗,如他的人。家裡夜裡來了賊,他大吼著衝出去,後來開了燈,發現他握在手裡的武器是一個牙刷。他老了回家鄉,抱著稚雞拍照,喜歡五顏六色的羽毛,然後吃飯的時候才發現變成了菜。
他認真的刷廁所,後來研究服裝,他去世了,汪曾祺去送他,「我拿著一枝白花,繞著他走了一圈,又一圈,我哭了。。。」

汪曾祺筆力很深,寫的涼快,而且寫什麼食物都好吃,黃油烙餅,鹹鴨蛋,而且他還專門繪製馬鈴薯圖譜半年之久,他說畫完了他就把土豆烤熟了吃,所以,餓了別看。 他喜歡寫水鄉的故事,小兒女和普通人家的瑣事娓娓道來
「鄉親們說小和尚的毛筆字寫的好,很黑!」(這不是原文,記不確切了。
他形容鐵匠鋪的聲響是「」定郭定郭定定郭「」

錢鍾書酷愛吐槽,若還健在一定每天寫彈幕,他半夜起來抄起準備好的竹竿,衝出去幫他們家的貓打架。

不能不提劉慶邦。有時候會覺得是趙樹理附體的

還有遲子建和李娟 ,一個是微笑著讓你進屋暖和暖和
一個是不聲不響幫你在面前籠一小堆火

畢飛宇的玉米,王安憶的長恨歌

當年明月文字很有張力,偶爾搞笑,但難得的是他的情懷。

書看的雜,九州也看了不少,江南寫《捭闔錄》,心情明顯特好,歡樂的不行。馬則笑了很多天。

三叔寫盜墓筆記的時候,有時抽風也會搞笑,非要弄個豬上去懸崖,上去了又不會殺豬,豬真倒霉。然後最感人的是潘子,以後聽不得《紅高粱》。
有天寫了點話對著三叔發感慨,估計他也沒看,因為他當時寫完了青銅門,就問留下來的人怎麼想,我就寫了一段嘰歪:「」留下來的人不會覺得無趣,因為世界是電池的兩級,負極,是不會游泳沉入水中,在惶恐中等待淹死,每秒都被嗆的恨不能早些死去,而暫時的歡愉是肺中殘存的氣泡,那時候,你會忘記,青青的稻田,亮亮的水渠,丹紅臉蛋的小燕子輕划過,綠水人家繞,你們聞著炊煙下米飯的香氣,撫摸著狗的後頸,跟它嬉鬧。
生命是矩陣吧,最不該做的就是研究生命意義吧,因為人會被最強大的指向自己的力壓倒,沒有什麼比陷入「我為什麼活著」更燒腦,或者這是造物主防止人類窺探生命意義的設置,而我們能做的,就是冷卻大腦的這一思索區域。
盜墓不盜墓的真的不重要的,我獲得那些開心時刻像古老的揪心巧克力,在你的那些任性的文字里,看的出傷感、惶惑,還有一絲頑皮的竊笑,小哥又怎麼樣,吳邪又怎麼樣,就算下斗下到地心又怎樣,他們歸根結底是介質,是你與無數粉絲的連接,儘管像魚缸里的金魚與世界,但是不用否定這種價值。
困了,想起一句話:「」心情不好,不是沒吃飽,就是沒睡好」。
這樣的人最幸福。
可是我們還是自私的想犧牲你哦。「」

東野圭吾的時生和解憂雜貨店也很有趣

劉慈欣三體里,牛頓和萊布尼茲相遇那段。

感謝,獲得這麼多開心的時刻。

也許,我們所有人,都在共享著一個巨大的靈魂中的美好的部分。

張嘉佳的不歡樂,就剩哭了

張嘉瑋的暖和

我忘了大師兄朱炫 我給他跪下吧

我從來不反對網路小說,因為網路只是載體,也是一種紙,我只是希望有更多的人看到那些閱讀的時候感覺也不錯,閱讀過後也能更有滋味的作品。看紙書的你看不起看網路的大可不必,當年孔子還沒寫書呢,全靠直播。

曾經有人說,網上的書單推薦和機場書店買的書他都不屑,要不就是一些過時的名著,要不就是一些雞湯,我想說,名著的情節可能過時甚至理念都過時了,但是情感也許是相通的,你打開看一段再說,自以為拒絕這些是活出了自我,可是這不是也是另一種被牽著鼻子嗎?

我們自己才是生活的主體。


余光中先生。


說來慚愧,人生前十五年,讀過的先生的作品,僅一首《鄉愁》而已。

高一在課本上學到《聽聽那冷雨》時,才真正被那種語言的美而驚艷。接下來就是買各種作品集,讀了好些散文詩歌批評。要說「文筆好且有趣」,先生確實稱得上。


先來看他文筆有多好:


「一位英雄,經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額頭是水成岩削成還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蘚?廈門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與記憶等長,一座無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盞燈在樓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後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記憶。前塵隔海。古屋不再。聽聽那冷雨。」

——《聽聽那冷雨》


「月高風冷,如此鬼夜何?答案是鏗然一聲古箏。陶處士築生為我一揮手,向泠泠的十三弦上召來了琤琤琮琮,北國的風,江南的流水,召來了潺潺湲湲和嚶嚶婉婉,盈耳是遠古的清音。漁舟唱晚與平沙落雁,錦上花與紡織忙,弄箏人撫弄的弦是聆者的神經纖纖,直到月色更清幽,催眠滿湖的魚龍安慰了四野的妖鬼。今夕何夕,這古老的節奏偏向我抵抗力最弱處襲來,敲叩又敲叩,撼落我睫上的幾滴露水?」

——《從西岸到東岸》


「當我死時。當我生時。當我在東南的天地間漂泊。黃巾之後有董卓的魚肚白有安祿山的魚肚白後有赤眉有黃巢有白蓮。始皇帝的赤焰們在高呼,戰神萬歲!戰爭燃燒著時間燃燒著我們,燃燒著你們的鬚髮我們的眉睫。當我死時,老人星該垂下白髯,戰火燒不掉的白髯,為我守墳。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當我物化,當我歸彼大荒,我必歸彼芥子歸彼須彌歸彼地下之水空中之雲。但在那之前,我必塑造歷史,塑造自己的花崗石面,當時間在我的呼吸中燃燒。當我的三十六歲在此刻燃燒在筆尖燃燒在創造創造里燃燒。當我狂吟,黑暗應匍匐靜聽,為了痛苦地歡欣地熱烈而又冷寂地迎接且抗拒時間的巨火,火焰向上,挾我的長髮挾我如翼的長髮而飛騰。敢在時間裡自焚,必在永恆里結晶。」

——《逍遙遊》


「不朽啊。年輕啊。如果要他作一個抉擇,他想,他寧取春天。這是春天。這是古戰場。古戰場的四月,黑眼眶中開一朵白薔,碧血灌溉的鮮黃苜蓿。寧為春季的一隻蜂,不為歷史的一尊塑像。讓繆斯嫁給李賀或者嘉爾西亞·洛爾卡,可是你要嫁給我,他想。讓冰手的石碑說,這是詩人某某之墓,可是讓柔軟的床說,現在他是情人。站在瞭望塔的雉堞後,站在浩浩乎夐不見人的古沙場頂點,站在李將軍落淚,米德將軍仰天祈禱的頂點,新大陸的河山匍匐在他的腳下。四月發育著,在他的腳下,發育著、放射著、流著、爬著、歇著。茫茫的風景,茫茫的眼眸。茫茫的中國啊,茫茫的江南和黃河。三百六十度的,立體大壁畫的風景啊,如果你在她的眸里,如果她在我的眸里,他想。」

——《四月,在古戰場》


「今夜的雨里充滿了鬼魂。濕漓漓,陰沉沉,黑森森,冷冷清清,凄凄慘慘切切。今夜的雨里充滿了尋尋覓覓,今夜這鬼雨。落在蓮池上,這鬼雨,落在落盡蓮花的斷肢上。連蓮花也有誅九族的悲劇啊。蓮蓮相連,蓮瓣的千指握住了一個夏天,又放走了一個夏天。現在是秋天的鬼雨,嘩嘩落在碎萍的水面,如一個亂髮盲睛的蕭邦在虐待千鍵的鋼琴。許多被鞭笞的靈魂在雨地里哀求大赦。魑魅呼喊著魍魎回答著魑魅。月蝕夜,迷路的白狐倒斃,在青狸的屍旁。竹黃。池冷。芙蓉死。地下水腐蝕了太真的鼻和上唇。……」

——《鬼雨》
(這篇是先生的得意之作,原諒手打答案的我實在堅持不下去了……)


細膩處極細膩,宏大處又極宏大。詩詞典故信手拈來。詞眼、句式、韻律、節奏,一切都把握得恰到好處,一切都調和得幾近完美。先生的文字,是真能讓人領會到漢語言文化之大美的。

先生好幾篇散文我都能全文背誦,一些零散的段落或句子,我能背過的更是數不勝數。至於現代詩,《鄉愁》及《鄉愁四韻》都是各位再熟悉不過的作品了,「酒入豪腸,七分釀成了月光,餘下的三分嘯成劍氣,繡口一吐就半個盛唐」也每年都能在高考作文範文里見到,「月色與雪色之間,你是第三種絕色」前段時間也在知乎火了一陣,我就不再多說了。


我們再來看看他是如何有趣的:


「我發現,許多朋友都不知道養一隻小鸚鵡有多麼有趣,又多麼簡單。……買小鸚鵡時,要注意兩件事情。年齡要看額頭和鼻端……至於健康呢,則要翻過來看它的肛門……
此外的投資,無非是一隻鳥籠,兩枝棲木,一片魚骨,和極其迷你的水缸粟缽而已。魚骨的用場,是供它啄食,以吸取充分的鈣質。那麼小的肚子,耗費的粟量當然有限,再窮的主人也供得起。有時為了調劑,不妨喂一點青菜和果皮,讓它啄三五口,也就夠了。……」

——《花鳥》


「其實場內的枯坐久撐,也不是全然不可排遣的。萬物靜觀,皆成妙趣。我終於發現,那位主席對自己的袖子有一種,應該是不自覺的,緊張心結,總覺得那袖口妨礙了他,所以每隔十分鐘左右,會忍不住突兀地把雙臂朝前猛一伸直,使手腕暫解長袖之束。那動作突發突收,敢說同事們都視而不見。我把這獨得之秘傳授給一位近鄰,兩人便興奮地等待,看究竟幾分鐘之後會再發作一次。那近鄰觀出了癮來,精神陡增,以後竟然迫不及待,只等下一次開會快來。」

——《開你的大頭會》


「一提起借錢,沒有幾個人不膽戰心驚的。有限的幾張鈔票,好端端地隱居在自己口袋裡,忽然一隻手伸過來把它帶走,真教人一點安全感都沒用。借錢的威脅不下於核子戰爭:後者畢竟不常發生,而且同難者眾,前者的命中率卻是百分之百,天下之大,那隻手卻是朝你一個人伸過來的。」

——《借錢的境界》


「父親(余光中)愛開車,還愛開快車。記得那時在長征途中,碰到那種筆直直達天際盡頭的公路之時,父親喜踩足了油門,放手讓車自由急馳,口中還一面呼嘯,我們則在後尖叫,之後他會在大笑聲中,直呼過癮!……
父親也算是個李小龍迷,在喜歡看他的功夫之餘,常學他口中怪嘯。……不知何時,父親起身走到空地,又開始學李氏怪嘯,一面示意要大家看他,眾人正在回神之際,只聽得他一聲怪叫,雙腳向前踢出,身子騰起卻身不由腳,先行落地,『砰』一聲,跌在地上。」

——余季珊(余光中幼女) 《爸,生日快樂!》


如此頑童般心境,可說是有趣了。


記得某天逛知乎,看到有位答主談及余光中,說:「只是覺得,他還在,真好。」

心下一動。

這樣一位詩歌、散文、評論、翻譯皆成妙筆,文學、繪畫、音樂均有涉獵,又洋溢幽默有趣之感的文人,他還在,果然是真好。


路內,推薦他的《追隨三部曲》、《雲中人》、《花街往事》。


汪曾祺,非常符合文筆好且有趣,看他的書永遠不會無聊~


沒人提遲子建嗎


汗啊,十個留言的知友有八個要和我辯駁,畢飛宇並非冷門。
一併解釋,我說他冷門的意思是在知乎沒有看過和他相關的大規模討論。
這次回答問題倒是發現原來大家其實還是很喜歡他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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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個冷門的。
畢飛宇。

雖然我只看過他的《地球上的王家莊》《青衣》《玉米》。不過印象很深刻。

《地球上的王家莊》語言相當有趣,能讓人笑出聲來,而且極其隱晦地諷刺了WG。
《青衣》寫一個女戲子台前幕後的一生,其中有幾個對戲台上女子姿態大段大段的描寫幾乎是我看過最美的。似乎這也是他最出名的作品。
《玉米》也非常好看,講一個農村女孩子由淳樸到毀滅。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寫一個男人找村子裡的某女人偷情,「用屁股找床沿」(大意如此),短短几個字,極具畫面感,讓人拍案叫絕。

有知友補充說,他的《推拿》超級經典,順便推薦一下。

看過他的書之後我曾在知乎查找相關的問題及回答。發現知乎上了解他的人並不多。(起碼問題不多)

故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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