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 Michael Kors 這樣的設計師品牌抄襲的行為?

高街品牌(mass market)和輕奢品牌的抄襲在法律、輿論、公關上的作態有什麼不同點?以及如何看待正興起的輕奢品牌商業模式?


看到talich的引用,感覺材料組織得不是很在點子上啊。發散性地補充幾句吧,一家之言,得罪之處請包涵。

1. 「時尚是抄襲的行業」,應該是指頂端的設計往平價品牌「傳遞」的過程。這個行業的話語權是在最上面的,時裝周本來就是自上而下的「trends發布」,從這個意義上說,這話成立。

但是貴牌子是不好抄同級別牌子的,抄了會被嘲笑和指責。michael kors被拿出來說,就是因為他是個設計師牌子,曾經在時裝界也是一線人物,級別被放在行業高端的,現在這樣做,完全是不顧臉面的。和他現在包袋線同價格的kate spade就完全沒這個問題。所以不好說他抄了沒啥了不得的,「行業就是這樣」,這個是不對的。

2. louboutin告YSL是因為紅鞋底。其實文中列出的這兩雙魚嘴鞋根本是兩款設計,鞋跟弧度和水台差別很大,被告完全就是那個招牌的鞋底。louboutin花了很多公關費用傳遞「紅鞋底」這個信息,好容易品牌形象樹立了,YSL來摘桃子,肯定不幹。

3. Zara的事情據我了解到的情況是,他們有專門的版權團隊和賠償金,每年撥出錢賠付主要是被他們抄襲的小設計師,反而有時成為小設計師年度最大收入。大品牌跟不跟他們要錢不知道,不過堵不住媒體的嘲笑,比如有一年是「全套便宜CELINE」之類。forever 21情況不清楚,但不見得是品牌差別,有可能是ZARA的反應通道快速專業,不用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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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之前的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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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的業績下滑,

成了最近的時尚財經圈的主流談資。

大家分析著各種可能的原因。

有人說店鋪擴展過快,

有人說成本控制問題,

有人說輕奢品集體寒冬,

有人說是coach回暖把MK擠兌著了……

不是我說,

讓一群直男做時尚業的財經分析,

真的很難搔到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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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用文字分析了為什麼要回到產品去看的MK的業績下滑,

以及面對MK這種患上了搬運依賴症的品牌,

女性消費心理在這幾年間發生的改變。

(可點擊:拔草系列:論Michael Kors的人設崩壞(上)

拔草系列:論Michael Kors的人設崩壞(下)(多圖慎入))

可惜貼上來之後超出了知乎允許的長度。

就刪了。

那麼在這呢,直接就繼續就這個問題,

舉出一些產品實例來,

用圖來分析一二。

大家看看是不是這麼個理兒。

如果感興趣可以到我的公眾號看前一篇的文字分析。

(可點擊:拔草系列:論Michael Kors的人設崩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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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MK是患上了搬運依賴症呢?

一起回憶一下你萌在MK店裡看到的包包吧。

先看這隻,

MK的Riley,

這隻設計得不錯吧?簡潔幹練大氣。

那……

如果這麼看呢?↓

左:MK 右:LV

表方,不看logo你猜哪個是哪個↓

乍一看,真的難辨別吧?

左邊是MK,右邊是LV。

細看呢,

更耐看的真的是右邊的。

樣子是搬的像,

但審美細節還是蠻大差距。

長得又像人家,

質感又比人家差太多,

這樣的包姑娘們背上身,

究竟是覺得獎勵了自己,

還是懲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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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來個人盡皆知的搬運:

咦?這是Celine的笑臉包吧?

Nonono,這是MK的Colette,

對比一下就造了:

怎麼樣?是不是真的「臉」盲了?

嗯,我很善良的保持了隊形,

左邊是MK,右邊是Celine。

由於MK的創始人以前是Celine的創意總監,

於是好像借鑒起Celine來毫不手軟,

而且手chou到bu擒yao來lian。

例子其實很多,

除了上面人盡皆知的笑臉包,

我舉一個最新的例子。

MK今年新款,Madelyn:

看一眼,

就問你怕了沒?

你說,

這是不是Celine的box?

嗯,對比一下就好了:

你猜她們誰背的MK,誰背的Celine?

依然是左邊MK,右面是Celine 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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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年Celine在亞洲市場響噹噹,

很值得搬運。

不過前些年MK的爆款還是主要依靠更傳統的大牌的:

比如我們都覺得大方精緻得不得了的MK Dillon↓

大號的實用大方,自不必說。

而mini size的則的確做到了「小包大樣」,

非常招人疼愛。

酷愛小包的叨叨叨本人就入手了這款的mini。

壓紋皮非常耐臟耐磨耐折,

大小剛好放手機錢包,

簡直日常伴侶愛不釋手,

並常以此為依據跟別人安利MK又美麗又耐cao。

然額,

一向對Saint Laurent有成見

(動不動YSL的大金字logo,鍍金流蘇,啥的,好浮誇)

的我本人,

有一天突然注意到YSL專櫃里似乎有很沉穩的一款,

於是走進去看了一看,

嚇出一身冷汗。

當時就活捉了一隻這樣的Saint Laurent的

Sac du jour↓

Word天,

原來我愛的MK Dillon只是一個——

做工不如人皮質不如人卻跟人家

Saint Laurent樣貌極其相似的仿製品……

對照看一下:

左邊MK的Dillon,

右面Saint Laurent的Sac du jour。

左邊MK的Dillon,

右面Saint Laurent的Sac du jour。

不是說,

認真背MK Dillon的仙女們,

要是撞上個挎著Sac du jour的妹子,

……這就很尷尬了。

因為一眼就看得出擺明了是模仿,

可質感又差的辣么多。

可能背個A貨的Saint Laurent都沒這麼尷尬。

這幾張對比圖我給老公御覽了一下,

他眼睛瞪得好大,

然後表示:

早知道的話,

寧可花幾倍的價錢買Saint Laurent,

或者乾脆不買,

也不願意花幾千塊買這款MK堵心……

看,這種搬運模式和定價,

尷尬得連男人都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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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Saint Laurent,當然少不了地球人都知道的Gucci,Dior,DG,Chanel。

左MK,右Gucci Soho。

這個借鑒的實在太直接了,直接出了一種喜感↑。

不過不是我說,

連個流蘇的質感都有差距。

既然下手借鑒到這個地步了,

乾脆不惜工本把質感也搞上去得了啊,

好到讓人都豎起大拇指誇MK才是正品,

那才叫本領。

繼續,看Dior。

左MK,右Soft Lady Dior。

感覺這款MK是忘記打鼻影的低配Dior…

是吧?就是忘記給臉打陰影了的感覺。

再看看是怎麼致敬DG的↓。

還是左邊是MK,右邊的則是DG 的Miss Sicily。

吐個槽:這篇帖子的圖片太難貼了,

上傳時看小小的縮略圖完全分不清哪個該左邊哪個該右邊……

眼睛好疼。

接下來又是一毛一樣系列:

左邊MK,右邊Chanel coco。

準確的說是長的一毛一樣質感卻天差地別系列……

連配色都要完全cos,也是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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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給大家看個好玩的。↓

一看就明白,借鑒的Chanel 的le boy 對吧?

不過這個借鑒當中體現了MK設計者對於boy系列的深厚了解。

注意,這是一個秀時尚史知識的設chao計xi。

首先,現在的Chanel 的le boy大體是長這樣的:

那麼,

MK這款是隨便換了個搭扣來替換Chanel的logo嗎?

以及,下角的兩個三角包邊是MK自己的發揮嗎?↓

不是的。

MK這款的搭扣,使用的是最早期Chanel
le boy系列的搭扣設計:

早期的boy長這樣。看,搭扣是不是MK用的那種樣式?

而下角的包邊,則是來自2013年Chanel推出的boy特別款的設計,

據說當年炙手可熱,一包難求:

2013年的特別款with metal edges,帶兩個別具特色的三角裝飾。

這麼看,

把Chanel特別款設計的包角 早期經典搭扣一合成,

噠嗒~

MK一款致敬Chanel發展史的神作誕生。

嗯,看來這不是一個沒有故事的設(chao)計(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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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上面那用心良苦的致敬相比,下面這倆也就不算啥了。

一個是這款MK↓

Cos了Prada的貝殼包,

而且不依不饒的連Prada用來放logo的三角形也不放過,

雖然MK並沒有往三角裡面放任何東西,

就是個空的三角形……

不信你對照一下Prada本尊↓

再多色對比一下,

上面是MK,

下面是Prada。

另一個是本場最不像,致敬Chloe的經典款:

乍一看真的不能不被聯想在一起啊,

但是跟其他組相比,這個真的算是不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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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光去談別人的經典款,

MK自己也是有長盛不衰的經典款的嘛。

MK 的這款Selma Studded
Saffiano 大家應該很熟悉吧,

年年都出。

是不是簡潔大氣又使用。

然額,一排排整齊的鉚釘,

總還是難免讓人聯想起這些年以從大到小各型號鉚釘打天下的Valentino。

所以……是不是想起來了Valentino的Rockstud?

左為MK 的Selma Studded Saffiano

右為Valentino的 Rockstud

左為MK 的Selma Studded Saffiano

右為Valentino的 Rockstud

大家自行評判吧。

另一個經典款是MK的AVE翻蓋包。

有沒有照鏡子的感覺↑

其實左為MK的AVE,右為LV的Cluny

左為MK的AVE,右為LV的Cluny。

跟之前那些幾乎原封不動搬過來的相比,

這個已經算是不那麼像的了,

可還是相似的難解難分啊,

無法停止被聯想在一起的命運。

祝背這款的姑娘們好運。

畢竟撞的是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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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以上是這些年MK辛辛苦苦當搬運工的歷史——

的一小部分栗子。

最後看看最新設計,

也許人家已經不那麼玩了呢對不對?

你現在走進店裡,

很醒目的位置一定會看到這款主打:

怎麼樣,是不是覺得自己眼花了?

這難道不是Furla的Metropolis?

NO,nononono!

這是MK今年新款Sloan Select Mix And Match!

這麼說吧,

致敬那些經典的貴出自己幾倍的品牌我們還能理解,

直接把魔爪伸向同價位的輕奢,是不是有點匪夷所思了。

Furla本尊↓

然額,

更加喪心病狂的是,

連Furla特色鮮明的可替換包蓋的創意,

MK也沒有放過啊摔…

MK Sloan Select Mix And Match↑

都是把小方包拆成了包蓋和包身兩部分,

可以自由搭配。

這是MK的包身↑

這是MK的蓋子↑

這是Furla的包身↑

這是Furla的蓋子↑

再對比一下宣傳圖:

左:MK,右:Furla。

最神奇的是,

如果款式一毛一樣但定價很低的話,

那也許能吸引某些價格敏感型消費者。

可是定價竟然跟furla也幾乎一毛一樣,

門店價格都在3000港幣左右。

好吧,請問設計師到底是怎麼估計消費者心理的?

我們要花同樣的價錢搞個跟隨者、仿製品背著?

不作死,真的不會死。

何必呢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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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對比了這麼多,

結合之前文章裡面談到的女性買輕奢包包的心理演進,

各位應該能理解MK業績下滑的根本了吧?

很多財經現象,

一旦就報表和數字空談,

就顯得很玄妙。

但一旦回到產品和服務這個最根本的問題上,

許多謎團會迎刃而解。

尤其是這個信息四下自由流動的時代。

想再直接當搬運工,

輕鬆用仿製品支持業績?

真的拿不走仙女們的關注和錢包了您!

搬運,

是前些年MK迅速崛起的主力動能,

而今則是MK人設崩壞的主力動能。

從前之蜜糖,

今日之砒霜。

時尚圈雖說相互參考設計並不稀奇,

可時移世易,

時代進步得太匆匆,

一個年輕的品牌患上了搬運依賴症,

消費者也只能攤手嘆一句:

拿什麼拯救你我們曾經深愛的MK?

沒辦法。

Why you try 啊?

不過港真,

一個如此超高知名度的品牌,

其品牌價值是不可小覷的,

輕易放棄就是極大浪費。

推出辨識度高的獨創設計,

是那些走向沉寂的知名品牌起死回生的王道。

不信你看MCM的水鑽書包,

Furla的Metropolis,

Loewe的puzzle,

Gucci的花鳥魚蟲……

期待MK的管理者和設計者早日覺醒。

當然,收購易主換設計師,

這些辣招也真是機遇與風險並存。

看客們只能拭目以待。

最後,

作為一個女娃,

祝我們曾經愛過的Michael Kors後市好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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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來自我的公眾號,「顯然」

原文鏈接:

拔草系列:論Michael Kors的人設崩壞(下)(多圖慎入)

此文還有一個上篇,歡迎閱讀:

拔草系列:論Michael Kors的人設崩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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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單從「設計」的角度出發闡述這樣一些問題:
1、設計之間的 copy 關係,註:這種 copy 不一定就是惡性的。
2、時尚設計是如何從上流影響到淘寶爆款的?
3、藝術家是如何影響時尚設計上流的?藝術又是如何對我們對我們的日常生活產生影響的。

需要注意的是:
一個品牌是否「抄襲」,有可能是策略問題,不僅僅是設計問題。比如,有的品牌定位是:「我就是抄你了,我就是比你便宜跟你賣的差不多的樣式,我就是要滿足那部分喜歡你設計又買不起你的客戶的心理。」

這篇文章不涉及這方面內容。如果你是來看黑幕八卦的,抱歉,這裡沒有。個人認為,所謂「抄襲」或是「借鑒」,是個尺度與態度的問題。如何定義?目前還是個世界難題。我們無法去當裁判員,但是至少第一步,可以先了解下「設計之間的關係」。這是這篇文章的初衷。

之前很多人說我答非所問,是給 Michael Kors 的抄襲行為洗地。我專門去搜了下聲稱 Michael Kors 抄襲了他的那個設計師的作品,第一眼,咦,這個跟 Dior 很像呢。所以,抄襲不抄襲,真的很難說……於是我覺得更應該從最基礎的問題入手談一談「設計」。

在看這篇文章之前,我們來回顧一下《穿 Prada 的女魔頭》里的經典台詞。
大家可以帶著本題問題來看女魔頭的這番話,想想:Michael Kors 是哪個梯隊的設計品牌,它在整個設計鏈中處在怎樣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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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藝術家抄襲創意,偉大的藝術家竊取靈感——畢加索

在《喬布斯傳》里有一段這樣的描述:蘋果公司對施樂PARC的這次技術盜竊,有時被形容為工業史上最嚴重的搶劫行為之一。喬布斯偶爾也會驕傲地承認這一說法。「歸根結底,我們只是想盡量了解有史以來最棒的發明,然後將它運用到我們正在做的事情中。」 他有一次說,「畢加索不是說過嗎,『好的藝術家抄襲創意,偉大的藝術家竊取靈感。』 在竊取偉大的靈感這方面,我們一直都是厚顏無恥的。」

既然說到喬布斯,那我就從喬布斯生前研究的最後一位藝術家說起。

在喬布斯生前的最後幾年裡,他開始思考蘋果新總部大樓的牆上應該掛什麼東西才能激發員工的靈感,當時他研究的藝術家正是——馬克·羅斯科

美國抽象派畫家馬克·羅斯科 Mark Rothko


馬克·羅斯科曾經說過:「我只對如何表現人類最基本的情感感興趣,悲劇的、狂喜的、毀滅的等等。一些人在我的畫前大哭,說明我的確表達出了這種感情。」

馬克·羅斯科曾經說過:「我只對如何表現人類最基本的情感感興趣,悲劇的、狂喜的、毀滅的等等。一些人在我的畫前大哭,說明我的確表達出了這種感情。」


馬克·羅斯科作品是這樣的:


藝術作品與每一個人的關係

正如喬布斯所說,他是要找一幅能激發員工靈感的藝術作品。不僅如此,藝術作品對於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是息息相關的。


舉個例子,每年時尚界的一線大牌發布了新品,接下來就是二線、三線……一直……一直到淘寶爆款,這是一個從頂層由下的設計「山寨」鏈。那麼一線大牌的靈感來自哪裡呢——必然是藝術品,就如畢加索之於香奈兒。


一個品牌的成功匯聚了諸多因素的推動,但如果單用「設計」來定義什麼是一線大牌,什麼二線,比較簡單的方法就是看它的發布會時間。比如每年春天香奈兒都是搶在最早的時候開發布會,然後……夏天來了,一個叫歐時力的國內品牌又上新了,你一走進店裡,店員小姐非常熱情的拿出本樣圖讓你挑「這是我們家今年出的香奈兒款」,她一手指著書里的香奈兒原圖,一手拿起那件香奈兒款慫恿你快去試試…… 乍一看,這兩件衣服長得還真的挺像。對於這種「抄襲」,歐時力是非常得意的,並且這也是它有力的營銷手段之一。


至於 Michael Kors 的品牌定位是怎麼想的呢?不知道,或許人家就是喜歡這種「抄襲」商業模式呢。畢竟,在設計上,是無法為「靈感」申請專利的。

下面我們來看看羅斯科作品在生活、商業中的運用。可以順著這個思路去看看在你身邊的設計品,說不定還能順藤摸瓜發現最頂層的那位藝術大師。


1、羅斯科與時尚——原畫VS時裝設計

Elie Saab Fall2014。設計師艾莉·薩博 (Elie Saab) 本季的靈感來自美國抽象派畫家馬克·羅斯科(Mark Rothko) ,並為Elie Saab 2014秋冬女裝系列取名為「Dark Opulence」 (暗黑中的富饒) 。



2、羅斯科與Prada廣告片

3、羅斯科與Cookies

4、羅斯科與百老匯舞台設計

再來看看別的藝術大師。

另一位抽象派大師畢加索的作品也帶給無數設計師以啟發。有人根據那些我們看不懂的東西設計了西班牙古根海姆博物館。其實畢加索的立體主義最重要的是對建築界的影響,你能想到的幾乎所有玻璃板子加鋼筋幾何的現代建築都是從這一脈傳過來的。

再後來,Alexander McQueen 也開始嘗試立體主義。

再後來,Alexander McQueen 也開始嘗試立體主義。


Paul Smith 也在自己的不少設計中借鑒了野獸派代表人物馬蒂斯的剪紙作品(其實是撕紙)。

左:馬蒂斯的撕紙畫 VS 右:Paul Smith的LOGO。

左:馬蒂斯的撕紙畫 VS 右:Paul Smith的LOGO。
有時候,靈感的竊取也可以是局部的。在這裡Paul Smith「抄襲」的馬蒂斯的色彩。在很多採訪中,Paul Smith 都特別自豪的說,馬蒂斯是影響他最深的人。這種馬蒂斯色彩被Paul Smith運用到了很多設計里,領帶、高跟鞋等等。大家可以去看看近幾年新開的Paul Smith店,特別是上海靜安嘉里店,基本就是馬蒂斯那幅撕紙畫的感覺。

要說馬蒂斯才是時尚之父,也不過分。

這是馬蒂斯的畫 VS 98年世界盃禮儀小姐時裝,以及YSL成衣。

這是馬蒂斯的畫 VS 98年世界盃禮儀小姐時裝,以及YSL成衣。

繼續YSL成衣,紋理來自馬蒂斯的畫。

繼續YSL成衣,紋理來自馬蒂斯的畫。

左下,Prada的鞋,色彩的運用也來自之前說的撕紙畫。如果多去看看馬蒂斯的畫,你會驚喜的發現,時尚品牌的設計師真不是拍腦門就能想出色彩、紋理的運用,都是「抄襲」的。

左下,Prada的鞋,色彩的運用也來自之前說的撕紙畫。如果多去看看馬蒂斯的畫,你會驚喜的發現,時尚品牌的設計師真不是拍腦門就能想出色彩、紋理的運用,都是「抄襲」的。

最讓人意外的是,那隻文靜的米菲兔的設計靈感也來自馬蒂斯的剪紙畫。

米菲圖之父,荷蘭藝術家迪克·布魯納,也是馬蒂斯的死忠。

米菲圖之父,荷蘭藝術家迪克·布魯納,也是馬蒂斯的死忠。

後來,馬蒂斯又撕了一幅畫。此畫開啟了黑色剪影設計時代。於是……

這個廣告是不是很熟悉,是的,我們又回到了蘋果,喬教父之前是怎麼說的?

這個廣告是不是很熟悉,是的,我們又回到了蘋果,喬教父之前是怎麼說的?
「在竊取偉大的靈感這方面,我們一直都是厚顏無恥的。」

如果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BBC出的紀錄片《現代藝術大師》。裡面關於這種「抄襲」的案例還有很多很多。


TED中南加州大學Norman Lear智庫中心副主管Johanna Blakley曾經做過一個關於時尚中無版權保護的演講:Lessons from fashion"s free culture


字幕來自網易公開課 打錯了不怪我(′?????)

有時間再來放上關於無版權保護對時尚界有哪些益處的截圖【反正都是截圖


針對問題,我以為要解決2個基本問題。1,如何定義抄襲?2,該如何對待抄襲問題?

1、何為抄襲?
某答主提供的MK的圖片抄襲其他大牌的圖片,有一半看上去都很牽強附會。就因為兩者都做了一款A擺的閃光面料的半身裙,所以就是B抄A? 因為大家都做了一款雙排扣OVERSIZED的大衣,就是B抄A?

服裝設計中是有公共知識產權的。 這和我們的基礎教育一樣。服裝中一些基本款,比如男士西服,西服襯衫,屬於公共知識產權。設計上只是在領子的寬窄,口袋的大小,衣服的長短,面料上做調整,這是抄襲?還是設計?

那些說時尚產業沒有尊重知識產權的人,都是對時尚產業一無所知的人,包括一些所謂的專家。當然, 這不代表說,時尚產業都是尊重知識產權的人。 事實是,在時尚產業,確實有大把抄襲的人;但是,也有很多盡量尊重知識版權的人。我說,「盡量」,是因為確實有些設計很難確定抄襲的界限。

首先我們可以確定,100%都一模一樣的(款型、面料、色彩、印花等等設計要素),那肯定是抄襲。

那麼,如果什麼都一樣,只是面料和色彩換了一下,是否也是抄襲呢?

個人觀點,要看情況。 如果屬於公共知識產權部分,個人以為不算是抄襲。那麼什麼是公共知識產權呢?做過服裝工作的人應該知道,服裝款式是有不少基本款的,這些基本款我以為就屬於「公共知識產權」部分。

舉例說明:

這是女裝裡面最基本的BLAZER裝。大家的差異可能只是顏色,面料,或者細節比例上的調整。也許你是2粒扣,另家品牌是3粒扣;你家的品牌是到臀圍線長度;他家品牌是到臀圍線下的長度。 那麼這些算是抄襲嗎?個人以為,整個外形輪廓基本上都還能看的出基本款的造型的,都不算。當然,如果你在面料上做了印花,或者圖案;或者你的紐扣或者什麼配件是經過特別設計的,則應當受知識產權保護。


這種Henley領的短袖T恤也是服裝中的基本款。條紋顏色不一樣,面料換一換,哪怕是版型寬鬆些,是否算抄襲呢?個人觀點同上圖。

這也是運動及休閑裝中最常見的基本款。FLEECE JACKET.

這也是運動及休閑裝中最常見的基本款。FLEECE JACKET.

這也是運動及休閑裝中最常見的基本款。CAPRI 休閑褲。

這也是運動及休閑裝中最常見的基本款。CAPRI 休閑褲。

所以本人觀點一:
對於服裝設計中以基本款為原型的設計,除非其中涉及特別的設計元素(比如印花;圖案;輔料),否則不應當算做抄襲,包括設計可能只是對領型、袖型、口袋等局部細節做大小及位置變化的處理,以及版型做寬鬆或者緊身變化的處理,只要款式依然能明顯看出原基本款的樣式,則不應該受知識產權保護。

其次,如何認定抄襲。

本人在寫《中國時尚:對話中國服裝設計師》時,曾經採訪了中國著名服裝設計師,中國美術學院藝術設計學院院長吳海燕老師。 我個人比較同意她對設計知識產權認定的方法。以下這段話是我當時對她的採訪。(斜體字是本人的提問)。

中國設計師總被質疑在抄襲西方設計師的品牌現在政府也號召原創設計你認為我們有真正原創的設計師品牌嗎

「要回答你的問題,我們首先要理解什麼是
『原創設計』。(拿了張紙在上面畫了個杯子)。比如說,這個杯子,很多年前就有人發明了。現在你想設計一個新杯子。你可以只是簡單地更換一下色彩和材料,但保持原有的形狀。這算是原創設計還是盜版呢﹖你要知道在設計領域,經常會聽到某人說他從某人的作品中得到了什麼樣的靈感。這應該叫
『盜版』
還是
『原創』﹖

……

我曾經碰到過一個專門研究知識產權的律師。對於服裝設計,他一直在思考應該如何客觀地界定 『盜版』 與 『原創』
間的界線。我建議他使用 『五線譜原理』 來解決這個問題。(在紙上畫出五線譜)。五線譜有五條線,當然,我們可以根據需要創造出更多行的線條。每一條線代表著服裝設計的一個要素——廓形、面料、色彩、紋樣、圖案、結構等等。接下來,用圓點在每條相應的線條上標出每一要素的位置,兩個設計作品在某一要素的相似度越高,則代表這一要素的兩個相應圓點距離越近。最後,連接所有的圓點,你會看到兩條曲線。這樣你就看得出兩條曲線有多接近,有多少個代表各要素的圓點是在同一位置或者接近的位置上。我想這是一個區別盜版與原創設計的好方法。一旦我們能對 『原創設計』 有個清晰的定義後,要鼓勵真實的原創性設計就容易許多。」

2、如何對待抄襲?

解決這樣的問題,無非幾種方法:

A、法律懲罰,但設計抄襲最多都是經濟罰款,難以涉及刑事處罰。 但是服裝設計抄襲,即使認定了抄襲,又怎樣呢?如同前面的答主所說,有錢抄襲的品牌,專門有法務團隊專門來打這樣的官司,大不了支付你抄襲費唄,反正這筆錢相對於它抄襲所賺的錢,還只是個零頭。 所以本品牌願意支付法律罰款,同時照樣抄襲。對於沒錢的主兒,出不起罰款,法律即使判贏,無法執行到位,你又能怎樣?

B、好像那句廣告詞,「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問題是,如果是稀有動物,這句話或許有效;可是這句話說給服裝消費者說,估計最多獲得「理論贊同!」。

C、前兩者都是堵,最後一個方法是「疏」。 其實為什麼有抄襲?因為貪圖便宜啊!自己設計要費時間費努力,抄襲者正是因為貪圖便宜方便才抄襲啊!那麼, 我來分享個美國歷史上的設計師是如何抄襲的案例。故事具體詳情可以從《the battle of Versailles》(凡爾賽之戰)獲得。

1970年代以前,整個全球的時尚中心只有巴黎。那時,米蘭、倫敦、紐約都還沒出道。 美國設計師從20世紀初,就不斷努力地想要打破巴黎的壟斷地位,可是,從美國本土的商場、到媒體,到消費者根本不認可美國本土設計師。 巴黎當時的服裝以高級定製為主,對於普通百姓來說太昂貴。 美國的商場想了個法子,自己組團,集體去那些高定工作室談判,要求高定工作室的品牌方(比如迪奧、聖洛朗等)授權這些商場合法使用他們的設計。

授權有2種,一種是百分之百複製,除了面料換成更加便宜的面料,做工當然也會更馬虎些。這樣做下來,價格當然便宜許多,普通百姓也買得起。 商標上則會寫明「XXX(比如迪奧)的XXX款式的複製款)。

第二種則是,複製的基礎上做小範圍調整(比如長短),這種授權,商標上不會寫明原品牌的名字。

奇葩的是,高定工作室同意了這樣的談判。那時的它們似乎尚未意識到品牌價值可能被diluted的風險。客觀地說,那時這些品牌的品牌意識並沒有像今日那麼強烈。事實上,它們從中也獲利不少。而對於商家而言,因為是集體談判,它們支付的成本也並不高得離譜。

這種授權抄襲模式,其實是個值得借鑒的例子。雖然明顯不適用今天的奢侈品牌,但新人設計師(最容易受傷害的)倒可以借鑒。 可以低價授權複製。就好像gettyimage上許多攝影師會把自己的作品放上去,允許使用方支付小額費用後合法使用圖片。設計師也可以考慮這種方式,我覺得也是不錯的盈利方式。

當然,即使如此,可能還是有人願意逃避這樣的小額成本而抄襲。 那麼,怎麼辦?

對著一個完全的無賴,如果法律也管不了, 那麼,那麼,那麼就看對方為自己帶來的傷害究竟有多大?以及,自己有多大的精力去維權吧?這個,我只能說,case by case, 我也沒有完美的答案。

3、關於設計立法問題

很多答主說設計版權尚未立法。 我所知道的是,這個目前全世界都在探討,雖然中國貌似總是在這方面有些滯後。 美國已經有專門的Fashion Law的研究機構,我知道歐洲也有。 中國法律界其實一直也在探討。 個人以為,設計版權立法應該是遲早的事情。 但是,難點一向不是立法,而是執行。 當然,總要有第一步才有第二步。 不過我的意思是,即使有,也不要因此覺得它會很有用。

個人對設計師的建議是,比較現實的對待是,抄襲只是逼著你做出更新更好的東西, 讓抄襲你的人跟不上你的創新速度。 我自己在學術界,也會碰到類似問題。比如在一些學術討論上, 有的老師明顯不願意和人分享自己正在做的研究。 因為害怕自己的觀點被人抄襲。 但是,討論的原本意義是讓大家了解你的內容,給你提建議和意見。如果過於封閉,可能自己也很難收到大家的反饋。 我個人對此的觀點是這樣的, 我不害怕提前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因為我相信如果我的想法、觀點、內容很容易被抄襲,它本身就是無價值或者低價值的。 這個無非是逼著我去想個更有價值的內容和研究。

關於冷芸:

冷芸,博士,其研究領域主要為中西時裝體系對比。 服裝商業顧問及時尚評論人。其撰稿媒體包括《周末畫報》,搜狐時尚,及《BoF時裝商業評論》。其培訓合作企業則包括唯品會,康泰納仕時尚培訓中心等。2013-14年紐約帕森斯設計學院(Parsons)訪問學者;美國政府富布萊特獎金(Fulbright Scholarship)獲得者;倫敦時裝學院(London College of Fashion)時裝營銷管理碩士。曾就職於耐克、百麗及利豐集團。所從事的工作包括零售、銷售、運營、產品開發、商品管理、市場拓展及總經理等職務。主要著作《中國時尚:對話中國服裝設計師》,《時裝買手實用手冊》。


冷芸目前也開設了3個線上課程:買手;新人職業生涯規劃;服裝創業者課堂。更多詳情,可以關注本人知乎專欄;微信平台或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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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施笑顰
zara 抄人家好歹是個快時尚品牌
mk可是設計師品牌啊,為了賺錢底線都沒了
就像於某抄襲瓊的劇本你們覺得還好,反正只是一個娛樂大眾的電視劇。但是哪天爆出來推拿或白日焰火的劇本也是抄襲的或未經原作者許可改編,觀眾心裡的感覺就不一樣了
圖片來自微博@gogoboi


出現洗地的了,我就說一句:凡是設計者蓄意使人極其容易地能從B的款式聯想附會到A的款式,那麼在普通消費者的眼中,B大多數就有抄襲的嫌疑。注意,是設計師蓄意。

落實到MK,它不僅是抄襲某一品牌某一款式,而是抄遍各大品牌各大熱門款。你怎麼洗都沒有用,因為它就是這個路線,設計師蓄意,就是這個意思。人家本來就是打這個擦邊球賺錢的,你非要說它不是,設計師要哭暈在廁所的……

作為一個設計師牌,你們看看Betsey Johnson,那叫做風格;作為同價位時尚女性皮包牌,你們看看Fossil,那叫做良心……有別的牌子抄襲痕迹和嫌疑這麼重的嗎?不好意思,商場逛街多年,真沒見過。

友情提醒:本人坐標洛杉磯,MK早已在這兩年取代Coach成為墨西哥裔及東南亞裔中年婦女最愛之買菜包,不是地域黑,但MK包配著西岸中年婦女懶散邋遢的衣著及福利養著的健碩體型,儼然一股熟悉的城鄉結合部氣息撲面而來……各位請不要再沉浸在MK包上檔次的幻想里,它真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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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要是來補圖的。
忍不住吐槽一下,特別討厭MK,抄襲真的無下限,舉幾個栗子,給不熟悉這個牌子的人看看:



以上還是MK比較老款的。稍新一點還有這款大奇葩:

還有這個奇葩2號:

還有這個奇葩2號:

簡直不能再醜。抄襲對象--LV Neverfull:


我記得幾年前MK抄LV最多。現在把眼光放寬了,其他牌子只要是爆款,照抄不誤。
快比得上微信一比一原版的笑臉包:

抄襲對象--原版Celine:


有評論說我原本答案裏選的都是MK最醜的包。那我們來幾個爆款:
MK Selma:

抄襲對象--Valentino:

抄襲對象--Valentino:


MK Sutton:


抄襲對象--Prada,從形狀到皮料(Saffiano)

MK Fallon:


抄襲對象--Balenciaga:

MK 大號Hamilton:


小號Hamilton:


很多人覺得這個抄的是愛馬仕Kelly包。似乎比上面的好一點,不是特別像。往下看。


也有網友說是Celine和Hermes的合體,再往下看:

其實,真身是這個?抄襲對象--Versace:

其實,真身是這個?抄襲對象--Versace:

MK Susannah:

抄襲對象:香奈兒。小香表示反正這麼多人抄了,不差你一個……

抄襲對象:香奈兒。小香表示反正這麼多人抄了,不差你一個……


MK Skorpios:

抄襲對象--LV Artsy:

MK Naomi:

MK Naomi:

抄襲對象--Chloe Marcie:

MK Riley:


抄襲對象--Givenchy當家的Antigona:

MK官網最新款 Christy:

抄襲對象--Saint Laurent (好想加個Yves在前面)

抄襲對象--Saint Laurent (好想加個Yves在前面)


MK Florence:

抄襲對象--繼續是LV,LV的Capucines

抄襲對象--繼續是LV,LV的Capucines

再來是背包,買不起MCM嗎?這個只是一半價錢噢:

抄襲對象--MCM背包(雖然我也看不懂這個牌子):

抄襲對象--MCM背包(雖然我也看不懂這個牌子):

不僅包包,其他領域也是照抄:

不僅包包,其他領域也是照抄:
飾品:
MK手鏈:

抄襲對象--Tiffany:

抄襲對象--Tiffany:

MK手鏈:

MK手鏈:

抄襲對象--還是Tiffany:

抄襲對象--還是Tiffany:


MK手鐲:


抄襲對象--Hermes手鐲(大家來找茬的既視感有木有):

MK戒指,買不起寶格麗,來一發MK:

抄襲對象--Bvlgari:

抄襲對象--Bvlgari:

MK戒指:

MK戒指:


抄襲對象--怎能少得了Cartier?

MK手環:

MK手環:

抄襲對象--Ferragamo:(不過這個款似乎覺得Ferragamo也是從哪裡「靈感」過來的)

抄襲對象--Ferragamo:(不過這個款似乎覺得Ferragamo也是從哪裡「靈感」過來的)

鞋子:

上圖的款現在MK官網正在賣,$995

上圖的款現在MK官網正在賣,$995

抄別的就算了,下面的圖裏是抄我大愛的Birkenstock,這個真的證明MK不僅抄奢侈品,只要賣的好的爆款,都是MK「學習」的對象啊!
MK Alanis python 拖鞋:


抄襲對象--Birkenstock(55555我的心頭好)

其實MK的前輩--CK包也抄,不過現在過氣了,大家都扎堆MK去了,CK包在outlet裡打折沒人要:

抄襲對象--LV Totally:

題主問如何看待,我不是業內人士,僅從個人作為消費者角度,就是堅決抵制。絕對不買。

也不要拿Forever 21或者Zara來跟MK比。MK是打著Designer的旗號在賣的,不算奢侈品,也不算快時尚。
也不要說奢侈品設計師大家都在抄來抄去,你抄完了賣個HM的價錢,我也就沒有這麼多廢話了。
總之,這也能叫設計師我也是醉了??
或者我們不應該說MK先生抄襲,應該尊稱他一聲「集大成者」?

要吐槽的其實有很多,先不說了,因為題主似乎是要問專業人士的意見,我一介消費者就不瞎摻乎了。
另外,目前第一名的答案也不太到位,有混淆概念的嫌疑。至少以上的圖片,與被抄襲對象之間的相似度,遠遠比米菲兔和馬蒂斯高吧?


我們去店裡買到的那些,即使稱為輕奢品,也不能算是創作,只能說是一種商業化行為。所謂mk的抄襲,也只是將大牌日常化、流行化。換言之,它只是一家靠配方把味道做得很好的餐館,大家平時都愛吃,其實也並不是那麼講究營養和烹飪。

要說設計師自己創作了什麼,還是應該關注他們的t台秀。不過在時尚界,哪些作品會被捧到天上哪些會被打入地獄,也不就是某幾個人說了算的事。設計師們戴著鐐銬,希望在自己的作品裡能多多少少流露出他們對美的理解和詮釋。說得再殘酷些,很多時候設計師們只是畫筆,畫出別人想看到的樣子。

題外話:比如zac posen就是我很喜歡的,商業化成功的典範,他做的裙子本身很一般。像Valentino或者Fendi那種美翻的裙子只有仙姑模特兒們穿起來才美。但是zac posen不一樣,資質一般的人穿起來就能人衣合一,互相襯托。



2014年8月23日,在北京舉辦的某奢侈品鑒寶會上,一年輕女郎的挎包被男鑒定師鑒定為真品,但不是世界名牌,所以不屬於奢侈品。女子一怒之下,質問鑒定師認識幾個品牌,言語爭執中,該女子突然隔著外衣將胸罩脫下,讓鑒定師鑒定,鑒定師十分尷尬只好繼續鑒定,認定該胸罩為世界名牌,屬於奢侈品,女子這才拿起胸罩離去,現場觀眾對這雷人一幕議論紛紛。

可惜的是,這個包是MK難得的自主設計包款。
對於這種低端品牌的行為,評論啥嘛。。。


Fashion業很特殊,在設計上並沒有專利法,(只有商標和少量特殊的面料有)。

借鑒其他品牌的設計在業內是再尋常不過的事情,就好像A電視台做了唱歌選秀,B台換個名字換個形式也可以做。MK在有些款上摘選了別的品牌的設計元素,今年新一季上Armani等其他品牌的新款包也摘選了MK的。

每個品牌都有其unique的象徵性設計元素,這樣才有在市場上存活下來的可能。
大牌們在傳承自我品牌character的同時,也常會沿襲競爭品牌已受到市場認可的設計,一來可以消減自家設計成本,二來降低市場風險,三來可以模糊競品的unique性,從而削弱其市場競爭力。


僅從法律的角度,給點參考:

你推出一個產品,沒有別的商家鳥你,只有你一個品牌在賣,那叫時尚么?時尚這個玩意,一定得流行,大家都這樣做。如果不「借鑒」,就不叫時尚了。時尚就是以「抄」為生。

說白了,是個平衡問題。什麼樣的版權法,誰受益,誰受傷害,等等。

版權法大牛 Terry Fisher 在 EdX 曾開過 CopyrightX 課,課件在HLS1.1x Course Info。課上的幾個討論會,其中第二個是關於時尚的版權的(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9y7niqaDG1I)。請來了兩位學者,支持加強版權保護的 Jeannie Suk,和反對加強版權保護的 Christopher Sprigman。這兩位學者不僅是說說,他們也曾在國會做證,為國會的相關立法提出自己的看法。

我印像中,Suk 教授的看法是,現在的抄襲,對大牌奢侈品沒有危脅,受危脅的都是小設計師,剛剛入 designer 級的,或上在 contemporary designer 級的品牌。她也舉了例子,說同樣以抄襲著稱的品牌,Zara 這樣的就很少被告,而 Forever 21 就被告了幾次(圖例參見 How Forever 21 Keeps Getting Away With Designer Knockoffs),說明在抄這個問題上,不同的廠家把握的尺度不一。

Sprigman 教授的看法似乎是,現在的版權保護保持了大部分服裝價格的低價穩定,又沒有阻止奢侈品牌賺錢(這一點和 Suk 教授說的類似):

但如果加強保護,勢必將律師這個不受歡迎的職業引入進來,可能會產生無法預測的後果,很有可能會讓很多廠家陷入到耗時耗錢的法律糾紛中。

但如果加強保護,勢必將律師這個不受歡迎的職業引入進來,可能會產生無法預測的後果,很有可能會讓很多廠家陷入到耗時耗錢的法律糾紛中。

具體的討論還有很多,有條件的可以自己去看討論視頻。

在 Fisher 教授的課上應該還講了不少相關的案例,著名的,有:
Christian Louboutin v Yves Saint Laurent, 2012

Louboutin 部分勝訴:the court held the red laquered outsoles trademark was valid, however it was narrowed to protect Louboutin』s use of the high-gloss lacqured red with a contrasting color on the rest of the shoe. Yves Saint Laurent monochromatic red shoe which contained the same color all over the entire shoe, could not infringe on the limited, but valid Louboutin mark.

Louboutin 部分勝訴:the court held the red laquered outsoles trademark was valid, however it was narrowed to protect Louboutin』s use of the high-gloss lacqured red with a contrasting color on the rest of the shoe. Yves Saint Laurent monochromatic red shoe which contained the same color all over the entire shoe, could not infringe on the limited, but valid Louboutin mark.

Guess vs. Gucci, 2012

Gucci was granted a permanent injunction barring Guess』 use of the Quattro G pattern, the red/green stripe and other square G marks.

Gucci was granted a permanent injunction barring Guess』 use of the Quattro G pattern, the red/green stripe and other square G marks.
Awarded Gucci $4.6M in damages stemming from Guess』 profits for any products with the infringing interlocked G pattern and the red/green stripe. Gucci asked for $221M.

至於 MK 到底算什麼,我覺得水很深,法官說了算吧。


美國版權法一般不保護服裝設計。但在面料設計、商標和某些設計元素可能受相關的服裝貿易法保護。在某些情況下,著名品牌符合市場貿易標準的保護,即所謂的服裝貿易法。被許可的一些設計點,如面料設計、商標或肖像等可能有所不同,他們受著作版權保護。為了避免由於侵犯版權引起的訴訟,在一些情況下,仿冒品設計師會做些修改而不是完全照搬。-Keiser, Sandra J., &<美國成衣設計與市場營銷完全教程&>


我曾近在某某美資投行做衍生產品設計,就是說公司客戶有個比較複雜的問題,例如公司是在各國生產石油的,石油以美金計價,公司還有很大的和航空公司簽訂的訂單,如何對沖各種匯率郵件航空業績風險。因為國際市場上主流衍生品的價格比較透明,我們主要的競爭力就是各種衍生品組合方案設計,也就是說,如果客戶把我們的方案發給友行,他們報個低一點的價格我們也沒有辦法。

但是永遠有客戶為原創買單,我們在市場上永遠是領先的,儘管我們收取了原創費。

作為新人是我也不理解,後來慢慢發現這是一個選擇客戶的過程。那些不為我們產品設計付費的客戶,我們最多也就是提供一個設計給他,他佔了一次便宜,沒有第二次。長期來看,我們也不會提供更多有先見性的意見給他,而省的那點錢和這些意見的價值比起來就是九牛一毛。競爭對手雖然佔了一次便宜,但長期他們獲得的利潤不足以養一個業界領先的設計團隊,而且也有很大的惰性,慢慢的客戶就不會去競爭對手那邊了,市場上最優質的客戶和團隊都在我們這裡。

所以Michael Kors永遠不是LV


奢侈品的存在,就是為了超越90%的似曾相識,追求10%的極致和不同-或者說,用90%的成本來打造10%的設計創意。

個人愚見,這也就是輕奢和重奢的分水嶺吧。不奇怪Zara總矮Maxmara一大截。


coach,tory burch,michael kors,kate spade在北美百貨公司網站上都都是可以歸在designer handbag里的所謂輕奢包。

其中coach國內名氣大,這兩年設計明顯提升,借鑒有但大都有自主設計;TB更洋氣一點,美國認可度高,奧萊店很少,官網打折幅度小,不進駐中低端百貨,也以買設計為主,與coach零售線價格相當。
MK和kate spade明顯價格更低,其中MK以在高中低端百貨和工廠店提供多色多碼大牌山寨版佔領白領市場,kate spade則已鮮艷的顏色搭配和頻繁的官網折扣吸引更為時尚的年輕學生,但由於包型更為基礎,抄襲感沒有MK嚴重。

MK還是輸在本身是設計師品牌這點上了,跟大眾對其品牌期待不符,設計師品牌賣的是設計,不是換顏色換字母的山寨,是以十分招罵。
但對創意的版權界定模糊,mk又和他抄襲的大牌市場定位不一樣,他並不是大牌的替代品而只是當買不起prada,lv,celine等一線品牌名包的時候,提供了一個不買高仿的廉價版選擇,因此一線品牌也往往不會通過司法途徑遏制MK山寨的勢頭。


主要還是因為「我X,抄就抄嘛還賣這麼貴,為啥不便宜點?!」


騰訊lz都忍了,還忍不了這個?


從商業行為上講,作為一個商業品牌,只要人家的東西賣得好,那一切都成立。
抄襲也好,自創也罷,都是人家的商業策略。賺錢就是好的策略。

你如果是一個品牌的主理人,你也該有自己的策略。
你如果是個消費者,你可以選擇和你觀點符合的品牌,買不買你自己說了算。

至於也不會消費,也跟時尚不沾邊的人,其實真沒必要想這麼多和你沒關係的事兒。
人要是能明白很多事兒「關我屁事兒」其實能節約很多時間,想想跟自己有關係的事兒吧。
這是智慧。


看到前面高票答主舉的所有例子都是michael Michael kors的包包,是michael kors 的副線,沒有一個是他本人設計的,都是公司簽約的設計師「設計」的.....雖然用michael michael kors 做輔線名字而且和主線產品放在同一官網是個很蠢的選擇
不過Michael kors現在應該主要做高定了, 比如這一條,Blake lively在懷孕時穿著的,轟動時尚界的晚裝....


好的藝術家抄襲創意,偉大的藝術家竊取靈感。——畢加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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