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和「公益」有什麼區別?


看來大家對公益、慈善這兩個概念的理解很混亂啊!清晰的概念,是一個行業成熟的標誌。從這個角度講,中國公益慈善事業還非常不成熟。公眾從業人員及普通公眾對公益和慈善的誤解與偏見普遍存在。


  公益就是公益,慈善就是慈善,不可以相互包括,不能比較誰的範圍大,誰的範圍小。公益是公共利益,因為利益相關方不全是人類,也可能是動植物、生態環境等,所以說成公眾利益是不恰當的。公益和慈善同源於對生命及世界的愛,即博愛精神或利他主義,但在行動層面指向兩個維度。

  公益的維度,是社會成員基於社會責任感、使命感,在政府力量之外主動謀求公共利益的滿足與維護,動員社會資源,優化或重建社會結構與關係,解決或改善社會問題。比如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各種政策倡導、立法推進、文化藝術科學事業發展等。公益的行動主體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組織,有時政府和企業也會參與進來。公益的受益方通常不是特定的個體,所有社會成員、甚至其他地球生物都可能從中獲益。比如環保工作改善空氣、水源質量,無論富人、窮人,還是動物、植物都會因此受益。

  慈善的維度,通常是基於憐憫、同情或不忍之心,致力於幫助因社會問題陷於困境的個體獲得正常的生存與發展權利(自然的、受法律保護的,得到社會認可的、受尊重的、健康的、平等的、無障礙的……)。即慈善滿足的是個體的私益。慈善的主體同樣可以是個人,也可以組織,受益者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動物等生命。比如針對個體的疾病救助、物質援助、精神撫慰、賦權增能等等。

  公益慈善這兩個維度可以相互轉化或同時推進。當慈善主體從關注個體利益轉變為關注整個群體、整個社會的利益時,就必須解決背後的根源——社會問題(通常由文化觀念、制度與市場等因素導致),比如通過社會倡導和實際行動推動政策立法的進步,社會文化與觀念的改變,這時就轉換至公益維度。反之,在推動社會問題的解決時,開始為滿足個體利益而行動時,就進入慈善維度。

  資助貧困學生,幫助學生個體完成學業是慈善,但若著手改善當地的產業結構,增加就業機會,帶動當地人脫貧致富,或者推動教育資源的重新配置,促進教育權利的公平享有,就上升為公益。無償幫助一個人戒煙是慈善,但通過政策立法、社會監督推動公共場所禁煙則是公益。給一個老人讓座是慈善,呼籲全社會關愛老人等群體,為有需要的人士讓座則是公益。一個人捐100元給一個求助者是慈善,呼籲大家積极參与慈善捐助,營造人人互助社會氛圍,推動社會觀念的改變及法律政策的改進(比如規範捐贈行為,實現公開透明,保護捐贈人與受助者的隱私等)則是公益。

  有些行為或活動,則同時具備公益和慈善的屬性,比如素食,因其低碳、節能、產生垃圾量少,客觀上有利於生態環境保護,是為公益;同時因其不食用動物製品,客觀上使動物免於殺害或虐待,是為慈善。


在中文的語境中,慈善更多是施予性質的,而公益則更多是共建性質的。慈善的主體是有資源的個人或團體,其內在的慈悲誘發外在的善舉。主要模式是有資源的一方向資源匱乏的一方提供幫助,很多時候是以資源單方向流動轉移的形式完成的。提供資源的一方無形中成為了主導者,在互動形式和心理定位上與受助方是不平等的。公益可以包括慈善,但是字面上公益可以理解為建立有公眾利益的事業,強調的是所有參與方的共同利益,也就是說即使有主導者,主導者本身也是受益人群的一部分,不再是單方面地施予。因此所有參與方都平等地參與共建。資源不再是單方向流動轉移,而是所有參與者共同創造、建設。因慈而善,為公行益。「公益與慈善的區別還在於,慈善自古就有,而公益則是現代社會的產物,強調公民參與社會的自我治理。"


公益和慈善從善惡哲學上看,倫理溯源並不相同,行為上也有很大區別,屬於典型的本來不是一碼事因為涉及的社會事務混雜在一起反而分不清楚的事例。不過似乎在國外,這兩者之間也不做啥區分——因為好像沒有必要。但在當下的中國,公眾能看到的往往是慈善,而不是公益,中國的歷史上不是沒有公益行為,也都被慈善的光環掩蓋,於是就整個被歸到好人好事,樂善好施等等加了道德帽子的行為範疇里去了。故而,釐清這兩者的概念忽然在現下具有了現實意義,甚至對這兩個概念的困惑,成了公益事業發展的一大阻礙。因為如果公眾理解還停留在」富裕的東西拿出來給缺乏的人,事情就能變好「這樣的層面的時候,公益是沒有生命力的。我們在區分這兩者語義遇到困難的時候,我倒覺得不妨從實踐層面區分,因為這裡幾乎不存在太多不容易區分的情況。比如富豪捐贈資產,毫無爭議那是慈善,為環保鼓與呼的環保倡導者,當然是做公益的。看到災害就捐款給災民的,是慈善,像我們這樣,通過解決災害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從而推動救災效率的,就是做公益的。或者簡單概括,因為慈悲心、同情心、愛、救贖、信仰之類的感性因素把自己的東西拿出來的,是慈善,努力從工具和方法上解決社會不平等問題的,是公益。後者其實是一份工作,和教師、醫生、律師、記者等等工作基本屬性甚至工作內容都一樣的工作。它可以和道德沒有關係。認為從事公益行業的工作是出於奉獻精神而不需要給他和同等勞動強度工作一致的薪酬,就是一種完全錯誤的印象和看法。
只是可惜政府某些部門現在也在這個問題上打馬虎眼,努力以慈善一個概念去管理公益和慈善事務,只想讓民間多拿出資源,而輕談怎麼把資源用得更好,雖然他們現在更想讓民間做的是後者。


小編私以為這個問題我們恩派是不能缺席的,所以跑去採訪了我們主任呂朝(了解主任看這裡 呂朝_百度百科)。以下是主任的採訪筆錄:

在剛剛頒布的《慈善法》徵求意見的早期,大家都是想把兩者區分開。雖然叫《慈善法》,但還是包含了公益內容。在英文里,公益是philanthropy,慈善是charity,可見在西方這兩者也是有所不同的。

我們說的「公益」,主要是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進步,提供社會服務的領域。比如教育,醫療,文學藝術,社會福利等。他們是重要的社會部門,一般我們會把他們放在公益的範疇之內。

而「慈善」的相對範疇較小,更多傾向於幫助弱勢群體。從操作辦法上,慈善更多的是給予和利他。而公益強調的是可持續發展,和系統性的解決社會問題。


如果這樣的分類還不能讓大家區分開,那麼我們主任呂朝有一個這樣的比喻:

如果你看到一個乞丐在路邊乞討,你可以給他十塊錢,那麼這個叫慈善,因為每個人都有惻隱之心。而如果你可以幫這個乞丐找到一個工作,更重要的是讓他願意工作,讓他有動力去工作,找到尊嚴和自信。那麼這個就是公益。


慈善發自內心,公益源於需求。


慈善我不能肯定自己是理解的,可能指的是完全的無償的給予。公益這個概念我可能會了解得多一點:

有一位叫李南心的公益人,(新浪微博@李南心)我從豆瓣到微博,觀察了她好幾年,已經成為我非常贊同和信任的公益人。

這裡稍微總結一下她和她的夥伴們的看法里,我認為最重要的兩點認識:

1、公益是一種服務。
目前大多數民眾對公益的理解,還停留在「奉獻,犧牲」上。少部分人認識到為什麼公益組織要抽取管理費,是「因為公益人也要吃飯」。這也是錯誤的。
我們買手機不是因為造手機的工人要吃飯。而是因為公益機構提供了滿足人們參與公益這一需求的服務。什麼時候人們認可了這一點,公益得以良性循環的春天就來了。
如果公益成為市場化有競爭的企業運作。企業在充分競爭下,總能漸漸完美地細分需求,提供最好的產品和服務,最有創造力和活力。(我猜想這一點可能會引起爭論,歡迎)

2、公益需要專業。
比如前些時候湖南某媒體弄了一個公益超市,把受助兒童陳列在展廳里,認捐群眾挑選自己想捐助的對象直接付錢。這個媒體非常得意,認為這種運足非常透明,所以效果非常好,一場就收到140萬「善款」。
實際上,首先它並不透明,這些小孩雖然在場,他們未見得能監督收到了多少錢,錢去了哪。
其次,即使這些錢全都到了這些兒童的手中,他們未見得能遵照捐助人本身的意願花錢。因為他們之間缺乏一個第三方機構的溝通。
第三點也可能是特別重要的一點:這樣陳列貧困兒童,被拍照被曝光被上電視,給這些兒童很可能造成了不可預測和不可逆轉的傷害。我有個朋友中學時罹患癌症,學校為她發起募捐。幸運的是她的家境沒有那麼無奈,所以她儘快轉學了。
這很明顯是不專業造成的。媒體和公益是不同的服務機構,跨專業行不通。


最核心的區別:慈善關注於現在,公益關注於未來。
舉個簡單的例子:慈善組織關注於能否上學,而公益組織關注於能否上好學。前者短期且可被量化,後者較長期且難以量化。


給窮人錢是慈善 讓窮人真正擺脫貧困是公益
個人理解


舉兩個稍微極端一點的例子。

有一條信息可能現在都還在各大QQ群、論壇上轉,內容大概為某位先生要捐助助聽器,有聾兒可免費登記領取。

南都公益周刊在2012年末的時候,就做了一篇文章來跟進這件事。結果發現,這批助聽器是比較便宜的那種老人助聽器,不適用於聾兒,長期依賴使用反而有害。

這位先生當然是一位很好心的慈善家,他願意出錢來幫助聾兒,只是沒有尋找到專業的技術支持團隊,結果草草執行下去,未能幫到聾兒,錢也浪費掉了。

這是慈善,不是公益。

另一個例子,廣州在2011年左右,政府提出要進行「光亮工程」,大概方案為加強一些標誌性建築物的夜燈,讓城市更漂亮。

這個方案遭到了民眾的反對。第一位用行動表達強烈反對的人,是我的一位朋友,他剃了光頭,並發出「光頭照亮廣州」的活動,以此呼籲節能省電,不要浪費能源在面子工程上。

此後的一段時間內,陸續有人剃了光頭,包括女生,來表達抗議。後來還有學生以市民身份請求查核此工程的預算等。

最終這個工程未能如原計劃執行。

你看,這不屬於慈善,和捐錢沒有半毛錢關係,但這是公益。


公益慈善本身不分家,只是現在人為給分了。
如果簡單粗暴區分:公益更多是普通人的行為,慈善多數是富人行為。


魚與漁


中文通常語境中的公益,一般是指官方(政府)或者個人發起的非謀利目的、針對大眾利益(public interest)的行為,並沒有一個很好的普適的英文單詞對應。

在新華詞典中,公益被解釋為:
公共的利益(多指衛生、救濟等群眾福利事業):熱心~

在繼續探討公益和慈善的區別之前,我們需要了解國際社會上較為通行的幾個相關定義:

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 :非盈利組織,是指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組織或團體,它的目標通常是支持或處理個人關心或者公眾關注的議題或事件,因此其所涉及的領域非常廣,從藝術、慈善、教育、政治、公共政策、宗教、學術、環保等,分別擔任起彌補社會需求與政府供給間的落差。[1]
Charity Organization: 慈善組織,是NPO的一種,與其他NPO不同的是它專註於philanthropy (對於人類的愛)與社會良化(social well-being)。[2]

還有一個概念是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NGO):非政府組織,NGO是一類不屬於任何政府、不由任何國家建立的組織,不屬於政府的機構。第一個NGO是聯合國。[3]

非政府組織這個詞語經常用於國際組織上。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是的,我相信你一定暈了),特地用power point畫了一個圖:


慈善組織是非營利組織的一類,這兩者與非政府組織都有所重疊。具體的分界線在哪,估計也沒有人能說清楚。

從中文常用語境而言,「公益」一詞和國際上的「慈善組織」的職責範圍較為接近。

舉一個例子,我和隔壁老王,每天搓麻將不亦樂乎,成立了一個麻將協會,目的是促進本樓麻將的發展,還去註冊了,如果我們規定麻將贏來的錢都用來買新的桌椅(桌椅歸屬於協會而非我們個人),宣傳麻將的好處,但我們倆誰也不從中牟利,而且也保證這個協會的利潤永遠不會分給個人而是始終用於組織的目標,那麼這個麻將協會就是非盈利組織。
如果買的桌椅不僅僅是我倆打麻將用,後來協會贏錢多了,我們還負責給小區其他熱愛麻將的提供桌椅,甚至給隔壁小學送免費桌椅,那麼龍飛虎小區麻將協會就變成了慈善組織。
由於毫無政府背景,我們當然可以稱呼自己為非政府組織,但是由於小區的範圍太小,所以一般不這麼叫。等我們發展壯大,吸收了廣場舞大媽勢力,滲透海內外,變成「xx國際麻將協會」,某一天見到奧觀海,我們稱呼自己為「非政府組織」也就理所當然。

但是具體在各國,又會產生各種「變異」,以和我們文化上較為相近的台灣為例,

「非營利團體」則為「非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公益事業,依法立案之民間團體。」
中華民國《公益勸募條例》 第二條定義「公益」為「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3]

台灣的「公益」行為就是指慈善行為,但是他們把非盈利團體縮小化為「慈善行為」。

新華字典對於慈善的定義是:

慈善 : 仁慈善良:慈善事業。
慈善事業:私人或社團基於人道主義精神或宗教觀念,對貧困者或災民進行金錢、實物捐助的社會救濟活動。慈善事業對接濟貧困、提倡互助互愛、維護社會穩定起一定作用,現成為社會救濟和福利事業的組成部分。[4]

可見漢語的慈善事業是物資捐助。這應當屬於慈善組織的行為的一種。

綜上,公益和慈善,都是伴隨慈善組織(charity organization)而使用,所以具體上,並沒有太大區別。
最後要吐槽一下,此次圓桌談論,本身的名字都算不上精準,也可以從中看出國內相關行業的困境。
[1] 非營利機構
[2]Charitable organization
[3]非政府組織
[4]慈善事業解釋和意思---詞語


先通過萬能的百度,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他們的定義:

  詞目:慈善

  意思:慈善應是在慈悲的心理驅動下的善舉。兩層意思,一是慈悲的心理,二是善舉。真正意義的慈善行為應是一種不附加要求的施捨。施捨本身就是一種快樂,一種滿足。

  詞目:公益

  意思:公益是指有關社會公眾的福祉和利益。「公益」為後起詞,五四運動後方才出現,其意是「公共利益」,「公益」是它的縮寫。社會公益組織,一般是指那些非政府的、不把利潤最大化當作首要目標,且以社會公益事業為主要追求目標的社會組織。早先的公益組織主要從事人道主義救援和貧民救濟活動,很多公益組織起源於慈善機構。


  我也一直回去思考這個問題。慈善和公益的區別在哪裡?為什麼上海1kg是一個公益事業,並非慈善事業?

  首先,公益不等於慈善。在我理解裡面,慈善往往是有錢人去做的事情,而公益是人人可為。

  慈善,許多人的聯想都是捐錢,幫助一些弱勢群體,從物資層面上幫助他們。

  公益,不僅僅是物質的給予,還有精神的幫助。


  慈善,幫助別人,是出於一種本能,一種愛心的表達,但是自己只有感到助人的快樂。

  公益,幫助別人,也是在幫助自己,正如,我們上海1kg,帶給了孩子一公斤,同時這一公斤也是給了自己,我們收穫的快樂,自我成長,自我鍛煉,內心的凈化,廣交益友,有著太多的收穫。


  慈善,看重結果。他們得到多少,怎麼讓他們最快的脫貧,思維方式是這樣的。那麼我也只想到直接給錢了。

  公益,注重過程,強調方式方法。不僅要幫到他們,還要更好看重過程。上海1kg的活動,每一次也強調我們和孩子,不是施捨者和接收者的關係,是朋友的關係。我們不希望到了當地,就如同救世主的感覺發放物資,我們更希望和孩子溝通,遊戲,互動,把物資作為小禮物的形式,給他們作為一個美好回憶的紀念品。也許一公斤不能給他們實際上的明顯改善,但是我們的交流也許可以給孩子一個夢想的開始。


  慈善,可以一個人去完成。

  公益,不是一個人的事情,需要更多人的加入,是一個社會現象。公益,非私也。

  公益應該是大於慈善的。


  在我看來,公益和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你生活這個社會中,你的改變,就是社會的改變。不用去抱怨這個社會風氣如何,我們看到的往往是媒體的報道,並非是真實的事物。要知道這個社會是進步的,正是一群都在都做對社會,對大家有益的事情,才可以推動前進。上海1kg目前關注的是孩子,助學,旅行,其實公益大無邊,把自己關心的問題,結合擅長的技能和愛好,你也可以創造一個公益理念,你也可以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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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er經常用到這兩個詞,也經常討論起這個其實有點沒頭沒腦的問題……不清楚「慈善」與「公益」的中文誕生語境,但如就英文直譯,前者是philanthropy/charity,後者是public wellfare云云,前者背景是宗教情懷,後者背景是公/民社會、現代市場經濟云云。至於二者為何變成大家常說的傳統VS現代,好像故事就很長了。
推薦Dan Pallotta的ted:Dan Pallotta: The way we think about charity is dead wrong
用他的話說,現代philanthropy就是a market for love,而傳統慈善中,驅動機制不是market,而主要是religion。
P.S. 突然想起philanthropy與charity到底什麼意思,根據New Oxford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二者詞源如下:

  • Philanthropy:early 17th cent.: via late Latin from Greek philanthrōpia, from
    philanthrōpos "man-loving" (see philanthrope).
  • Charity:late Old English (in the sense "Christian love of one"s fellows"): from Old
    French charite, from Latin caritas, from carus
    "dear".

如DP所說,確實都帶有基督教背景。
另外,最近剛看記錄片Why Poverty(為什麼貧窮? Why Poverty?(豆瓣)),裡面也提及了宗教與慈善起源的關係,對古代為了救贖而慈善乃至因為慈善而貧窮的邏輯做了有趣的描述。


前面各位說得很詳細了,我來講個例子吧:

中國達人秀冠軍劉偉,用腳彈鋼琴的那位大牛給我上過關於「慈善」和「公益」的一課。我去採訪,聊到他做的一個「擁抱基金」,我說挺佩服你,不僅用親身經歷鼓勵大家,還做慈善。他糾正我,說「這個是公益,不是慈善」,後來的話大意是,慈善有「施捨」的成分,覺得一方是高高在上的;「公益」是每個人都能做,是個可以互相幫助的好習慣。想來很有道理,慈善好像是要有一定基礎的,而且總讓人覺得有什麼不幸的事情發生過;但公益可以細水長流,平時都可以做,舉手之勞就能帶來改變。


1.公益:分為公領域和私領域
公領域是相對於一人私而言(公共利益)
私領域是民間行為捐助(慈善公益)
2.慈善:慈悲行為驅動下的善舉
3.公益包括慈善


我覺得這個問題並不複雜。

之前也有人問我公益到底要做什麼,是不是也要捐款給誰誰誰,但所在入行,隨著接觸的越來越多,對這個概念認識的更加深入,我有了一些別的理解:

對正在轉型的社會向著更好的方向發展做出推動力,對面向的劣勢群體的快速成長能提供幫助,符合這個定義就是公益。

公眾對這個概念的認識還有很大的偏差,認為只有像趙薇所在的壹基金、郭美美所在的紅十字會這種慈善性質的社團才算公益,實際上這種涉及到公募性質、以物質為主的慈善基金準確說是慈善組織,幫助弱者解決當下的困難和危機,並沒有向上向下追溯問題的根源和終端影響,而公益恰恰就是針對這個,找出根源,提出一套完整可行的解決方案,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這是我們公益人應該去做的。

馬斯洛有個五層需求論,我第一次知道這個詞是上初中時候某個老師說的,這個概念至今仍然適用,五層需求分別是: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實現的需求,慈善基金解決的是人的食物、水、房子、健康等等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傳播的更多還是同情和憐憫,比如去年中國網友被羅爾騙錢一事;公益是包含慈善並可以繼續向上拓展,解決人的情感、社交、職業發展、社會認可等問題,探尋問題根源和終端影響,傳播一種價值觀,貝殼參與到訴訟羅爾事件也是從這個出發的,其他還比如奧巴馬鼓勵的LGBT、女性平權等等。

目前大眾對公益的認知,有一個行業例子可以比喻,VC:風險投資,顧名思義,這筆投資是有風險的,股權換資本,順利了會發展到下一輪甚至IPO,可以收到回報了,那壓錯了寶就是雞飛蛋打。最開始國內是不認可這種投資方式的,老子投錢給你了,不跟你收利息也就算了,現在倒閉了你當然要全款賠給我,這種觀念一直到2000年後甚至還有,那後來當然是大家都認可了這個觀念。

同樣的,我覺得「公益」的認知偏差隨著時間的推移也會逐漸被廣泛了解接受,我們這幾年都在談消費升級,背後的反應是現代人精神訴求的增多,社會公眾對公益的追求也會從解決吃飯睡覺等問題上升到思想、文化與方法層面。

恰巧,貝殼正在參與和經歷這個過程。


在我看來就是philanthropy與charity的區別。


Charity is often thought to be helping someone or something right now by giving directly to solve the problem, not necessarily through financial contributions. It could be direct aid and is generally aimed toward the needy or suffering.

Philanthropy, on the other hand, is love of humankind, the act of improving the situation of others through charitable aid or donations. Individuals also state that philanthropy in their opinion is long term, whereas charity is immediate and often short term in focus.

— Lisa M. Dietlin, Transformational Philanthropy: Entrepreneurs and Nonprofits, 2009.

一般來說,慈善對應英文中的 Charity,而公益對應的是 Philanthropy。正如上述這則材料所說的,慈善通常是指給有需要的人提供即時的幫助,而公益則有一種通過系統的支持措施,徹底幫助受助者擺脫困境的意思。概括來說,兩者是「授人以魚」和「授人以漁」的區別。


個人認為有的回答把問題大大複雜化了。有時候從法律的角度來切入問題,能幫助我們更輕鬆地理解一些概念。

簡單來說,「Charity(慈善機構/慈善)」是普通法/英美法(common law)上使用的概念;而在普通法系國家和地區,一個具有慈善性質或以慈善為目的的機構,往往在根本上是為公共利益(public benefit)——也即為了讓足夠多的人受益——而設立並運作的。這也正是慈善機構與其他並非為了慈善目的而設的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的區別所在,後者最典型的例子便是像各類協會、聯合會那樣為其成員(members)服務的互益型(mutual-benefit)組織。而「公益」或「公益法人」這樣的概念則多見於大陸法系(civil law)國家和地區與非營利組織相關的法律。

可以說,普通法系下的「慈善」與大陸法系下的「公益」這兩個概念所指向的領域是高度相似的,即便在組織類型等方面會有些許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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