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的悖論有哪些?
例如:
理髮師說「我只給村裡所有那些不給自己理髮的人理髮。」有人問他:「你給不給自己理髮?」
我看了一下上面的說的大多數都是文字遊戲,其實最有名的悖論一定是羅素悖論即理髮師悖論的「學術版」,析言之。
集合從邏輯上可以分為二類,一類稱之為本身分子集合,一類稱之非本身分子集合。
本身分子集合是指集合以其自身為元素,例如所有全體非正方形所組成的集合A,在這個集合A中元素可能是圓形,可能是太陽等等,只要不是正方形就可以。而集合A本身也不是正方形,所以它自身也是集合A中的一個元素。這樣的集合稱之為本身分子集合。
非本身分子集合是集合不以其本身為元素,這一種集合其實我們更常見一些,例如自然數集N,是由全體自然數所組成的集合,但是N本身不是自然數,所以N是非本身分子集合,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如所有人類所組成的集合,所有大於3的實數所組成的集合等等。
那麼什麼是羅素悖論呢?
羅素悖論是指全體非本身分子集合所組成的集合(記作B)是本身分子集合還是非本身分子集合,從邏輯的角度來講,它只能居其一。可是若它是本身分子集合,那麼B是它的元素,但這個集合是由全體非本身分子集合所組成,矛盾。若它是非本身分子集合,那麼B不是它自身的元素,但由定義,B是全體非本身分子集合所組成的集合。自然也包含B,矛盾。用話解釋較繁,用符號較易。
(圖片來http://en.wikipedia.org/wiki/Russell%27s_paradox)
現在談談一下
現在談談一下理髮師悖論即羅素悖論的通俗版。來自(http://zh.wikipedia.org/zh-hk/%E7%BD%97%E7%B4%A0%E6%82%96%E8%AE%BA)
一位理髮師說:「我只幫所有不自己刮臉的人刮臉。」那麼理髮師是否給自己刮臉呢?如果他給的話,但按照他的話,他就不該給自己刮臉(因為他只幫不自己 刮臉的人刮臉);如果他不給的話,但按照他的話,他就該給自己刮臉(因為所有不給自己刮臉的人,包含了理髮師本人),於是矛盾出現了。
現在簡單說下為何理髮師悖論和羅素悖論是等價的。
如果把每個人對應唯一一個集合,這個集合的元素被定義成這個人刮臉的對象的全體。那麼,理髮師宣稱,他所對應的集合中的元素,都是城裡不屬於自身的那些集合所對應的人,並且城裡所有不屬於自身的集合所應的人都屬於他所對應的集合。那麼他是否屬於他自己所應的集合?這樣就由理髮師悖論得到了羅素悖論。反過來的變換也是成立的。(這個有點繞,好好想想吧。)
最後談下為何這個悖論最重要。並且導致了第三次數學危機。
因為這個悖論是和集合相關的,而集合是整個現代數學的基礎,這麼說不太具體,舉例而言,函數是現代數學中最重要的概念,而函數是一種特殊的關係,而關係又是一種特殊的集合,所以函數是一種特殊的集合。(不知道我說什麼的同學回憶一下本科所學的離散數學),實際上laplace變換,泛函也只是一種特殊的函數,當然也是一種特殊的集合。也就是這個原因,當集合一但出現問題,整個現代數學基礎也就隨之出現問題。當然這個問題在公理集合論中已經得到解決,不過更加抽象,就不細言了。
補充: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511488/answer/15337855
悖論(paradox)有三種可能
1。看起來錯誤,實際上正確(佯謬):物理中很多例子的諸如 光速不變性,相對時空、不確定性原理,波粒二象性等都屬於此類,數學上有大旅館悖論、巴拿赫-塔斯基悖論、偽陽性悖論等,經濟學上有阿羅的不可能性悖論等等。
展開解釋:
大旅館悖論:一個有有無限個房間的大旅館,即使住滿了人還是可以住進新的旅客。比如來了三個新旅客,可以讓1號房的客人住到4號房,2號住5號……這樣1~3號房間就空下來了。
巴拿赫-塔斯基悖論:將一個三維實心球分成有限部分,然後通過旋轉和平移進行重新組合,就可以組合成兩個和原來的球體直徑一樣的實心球。
偽陽性悖論:對於極少人患病的疾病,和針對該疾病的一種對絕大多數患者檢測呈陽性,而對絕大多數非患者檢測呈陰性的測試,如果某人的測試結果是陽性的,其沒有患病的概率反而更大。
比如:某疾病的患病率只有萬分之一,一種試劑對患病者測試99%呈陽性,而對非患病者98%呈陰性。即P(疾病)= 0.0001,P(非疾病)= 0.9999,P(陽性|疾病)=0.99, P(陰性|疾病)=0.01,P(陽性|非疾病)=0.02,P(陰性|非疾病)=0.98
對於檢測呈陽性的病人,有
P(疾病|陽性)=P(陽性|疾病)* P(疾病)/ [P(陽性|疾病)* P(疾病)+ P(陽性|非疾病)* P(非疾病)] = 0.99 * 0.0001 / [ 0.99 * 0.0001 + 0.02 * 0.9999 ] =0.5%
P(非疾病|陽性)=P(陽性|非疾病)* P(非疾病)/ [P(陽性|疾病)* P(疾病)+ P(陽性|非疾病)* P(非疾病)] = 0.02 * 0.9999/ [ 0.99 * 0.0001 + 0.02 * 0.9999 ] =99.5%
即檢測呈陽性的病人只有0.5%的可能性患病。
不可能性悖論:多個人對於有三個以上選擇進行任意排序,然後對每個人的排序結果進行綜合,產生一個綜合排序,則不可能存在一種綜合排序方法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a.一致性:即綜合排序必然符合所有人都同意的的排序。
b.非獨裁性:即不存在任何一個人,能夠使得綜合的結果總是和他的個人排序的結果一致。
c.無關項獨立性:即如果有人排序改變,但是對於其中兩個選擇的相對順序不變,那麼綜合結果中這兩個選擇的相對順序也不變。
2。看起來正確,實際上錯誤(似是而非論):比較有名的有基諾悖論,信封悖論
展開解釋:
基諾悖論:其實是由三條悖論組成的,
悖論a:跑得快的人(甲)永遠也追不上跑得慢的人(乙),因為每當甲追到乙之前所在的位置的時候,乙就已經前進了一些了,所以甲永遠也追不上乙。
悖論b:運動不存在,因為要從甲地到達乙地,必須先到達兩地的中間點,要到達中間點,必須要先到達1/4點,這個過程永遠也結束不了,所以運動是不可能的。
悖論c:飛矢不動,因為一隻飛矢在任何時刻都佔據了一個確定的位置,即在任何時刻它都不是移動的,所以飛矢就是不動的。
信封悖論:現有兩個裝錢的信封,已知一個信封中裝的錢數是另一個的二倍。現在讓你隨便挑選一個拿走,問當你選好一個之後,你是否應該改主意?
假設你選好的信封里是4X元,那麼通過概率論很容易知道,改主意的話有一半的可能你會拿到2X元,另一半的可能你會拿到8X元,改主意之後所拿到的錢的數學期望是: (2 X + 8X ) / 2 = 5X &> 4X 元,也就是說你改一次主意應該會拿到更多的錢,同樣的道理,再改一次主意(改回原先選的信封)又會拿到比改一次更多的錢,以此類推,只要不停地改主意,獲得錢的總數就會不斷增加……
3。經過一系列無懈可擊的推理可以推出自相矛盾:羅素悖論、說謊者悖論均屬於此類。
羅素悖論:把集合分成兩類,一類是包括自身的集合——比如叫做A類集合,一類是不包括自身的集合——比如叫做B類集合,顯然一個集合不是A類集合就是B類集合,沒有第三種可能,那麼現在問:僅由所有B類集合組成的集合X,是A類集合還是B類集合?
如果X是A類集合,則X包括其自身,但是X僅由B類集合組成,那麼按照B類集合的定義,X就不應該包括其自身。
如果X是B類集合,則X不包括其自身,但按照X的定義,X又應該包括所有的B類集合,顯然又應該包括其自身。
無論把X分為哪一類都是自相矛盾的。
如果認為這句話是真話,那麼按照這句話所說,這句話就是謊話。
如果認為這句話是謊話,那麼這句話所說的「這句話是謊話」就是假的,即這句話是真話。
無論怎樣判斷這句話都會導致自相矛盾。
--世界上有沒有絕對的東西?
--沒有
--絕對沒有嗎?
--。。。
龜兔賽跑的悖論。
因為烏龜先出發,兔子後出發。所以當兔子出發時,烏龜已經從起點到達了起點前面的A點,這時兔子即使速度再快,他要想到達A點,總要需要一些時間。在這段兔子向A點進發的時間裡,烏龜即使速度再慢,也可以跑出一段距離到達A前面的B點。這時兔子要想從A點到B點,也要用去時間,但在這段時間裡,烏龜又到達了B前面的C點。如此反覆下去,兔子和烏龜之間的距離的確在一直縮小,但是因為兔子每次要想到達烏龜已經到達的點,總會要花一點時間,而這點時間中,烏龜又會到達下一個點,所以,兔子和烏龜之間的距離就會無限趨近於零但卻永遠無法等於零。也就是說兔子永遠追不上烏龜。
來源: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A%9D%E8%AF%BA%E6%82%96%E8%AE%BA
我來寫個有意思的悖論,邏輯課上聽到的。
老師告訴同學們下周會有一次意外的考試(也就是事先不告訴你哪天考,更確切地可以把「意外」界定為在考試當天學生不知道、不完全確定今天要考試)。
一個同學分析,不可能是最後一天考。因為要是前幾天都沒考就必然是最後一天考,到了最後一天,同學們就都知道今天要考試了,不意外了,所以把最後一天排除。
最後一天排除之後,倒數第二天也不可能,因為如果倒數第三天結束之後還沒考試,那就肯定是倒數第二天考試,因為要是倒數第二天不考就只能最後一天考,而最後一天考並不意外已經證明。
同理推下去可以排除到第一天。
於是下周任何一天考試都不是意外的考試,然而要搞一場意外考試是不可能的嗎?老師隨便挑一天考試,難道學生會事先知道今天要考試嗎?
最後區分一下「悖論」一詞的兩個意思:這裡的大部分答案理解的悖論是自相矛盾的一句話,而像我寫的這個悖論的意思是用公認的前提和挑不出錯的邏輯推理得出了兩個相矛盾的結論。本人2003年寫過一篇關於悖論的文章,網上還有轉載 http://www.cenet.org.cn/article.asp?articleid=12359
以下為摘錄:10 悖論的存在本身就表明邏輯和事實是兩碼事。
10.1 悖論不是邏輯錯誤,而是邏輯的錯誤。
10.2 悖論必須是邏輯合法的,否則就不是悖論,而是邏輯矛盾。
10.3 產生悖論的原因有三個:
(1)自指
(2)否定
(3)涉及無限
10.4.1 說謊者悖論是由自指和否定這兩個因素結合產生的。
10.4.2 它暴露了邏輯體系的三大基本規律(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的錯誤。
10.4.3 說謊者悖論以一種極端的形式表明:事實中並不存在A=A、A不等於非A、不能既是A又是非A這樣的事實。
10.4.4 當我們拋棄掉邏輯體系的三大基本規律(A=A、A不等於非A、不能既是A又是非A),我們馬上會發現:說謊者悖論消失了。
10.4.5 芝諾二分法悖論是涉及無限的因素產生的。
10.4.6 它以一種極端的形式表明:邏輯體系把事實世界當成線性的假設是錯誤的。
10.4.7 事實世界是呈拓撲型的。當邏輯體系把事實世界當成線性的假設遭遇拓撲的事實之時,芝諾悖論便產生了。
10.4.8 當我們拋開以線性為事實世界的假設的邏輯體系,轉而以拓撲的觀念來看待事實世界,我們同樣會發現:芝諾悖論立即不存在了。
11 休謨問題之所以邏輯上無解,僅僅是因為我們是以邏輯主義的立場來看待休謨問題它才成為問題。
11.1 我們沒有權利用分析命題的原則來要求綜合命題。
11.2 我們沒有權利把邏輯成真的二值原則(P=1或P=O)強加給綜合命題(0〈 P〈 1)。
11.3 我們沒有權利把邏輯主義的原則(必然的:P=1或者不可能的:P=O)強加給事實世界。
11.4 拋開邏輯主義的二值原則(P=1或P=O),我們會看到事實世界的所有命題都是可能的,都是綜合命題,成真概率為0〈 P〈 1。
11.5 既然事實世界本來就是如此,自然休謨問題也就不再成為問題了。
馬丁 加德納的名著《從驚訝道思考——悖論奇觀》(不要和國人的一本同名書混淆了)里有好多精彩的悖論,該書目前買不到了,網上有chm格式下載。科學出版社08年出了《aha,gotcha》的英文版和《啊哈,原來如此》的中文版,不過據說中文版沒有以前那本《從驚訝到思考》翻譯的好。
該書分六大部分,第一部分當然是羅素悖論及各種變體;然後是數及幾何方面的一些悖論;概率及統計方面的悖論也有趣;最後是關於時間方面的悖論。個人認為邏輯及時間悖論最精彩。
我說的都是錯得。
所有關於上帝的悖論都不成立
在信仰的體系內,上帝是超越一切的存在,時間空間以及重量是上帝賦予宇宙的屬性,而不是其本身的屬性,而人不可揣度上帝之意圖。
在邏輯的體系內,沒有上帝。
我懷疑我得了癔症
「XX的無法用言語表達」本身就是言語
剛看到的:
上海一男子造謠稱自己因在微博造謠拘留15日而被拘留15日。
上海一男子造謠稱自己因在微博造謠而被拘留15日,近日被盧灣分局依法處以15日拘留。據查,這名熊姓男子為獲得更多關注,在微博謊稱:「上海一男子造謠稱自己因在微博造謠而被拘留15日,近日被盧灣分局依法處以15日拘留。據查,這名熊姓男子為獲得更多關注,在微博謊稱自己因造謠被拘留,已經觸犯相關法律。」
謝大果提醒,找到來源了
http://weibo.com/1677659222/yojQHaoTb
作者在知乎,是@熊小默 http://www.zhihu.com/people/unseendesire
上次去泡一個基督教的姑娘。。。姑娘說上帝是愛我們的,人世間的苦難是上帝為了試煉我們
然後我和她就討論了這個問題
伊壁鳩魯問題: 如果上帝沒有能力阻止災難的發生,那麼他就不是全能的; 如果上帝有能力阻止,但不知道有災難發生,那麼他就不是全知的;
如果上帝有能力阻止,也知道有災難發生,而不願意阻止,那麼他就不是全善的;
如果上帝有能力阻止,也知道有災難發生,也願意阻止,那為什麼還有災難發生呢?
上帝考驗我們為什麼讓我們受苦呢,直接把我們造成完美的就好啊,上帝是全能的,他應該創造出完美的世界,也不應該有這麼多的苦難,我知道我理解不了上帝的真意,但如果上帝是全能全善的,那麼不管我理解不理解,哪怕我是一隻草履蟲,他都應該有辦法讓我理解。。。
你會故意去從肉體和精神上嚴重傷害一個孩子,來考驗他嗎?應該不會吧,你都不會為什麼上帝的覺悟還不如你呢。。。
再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古老的 「芝諾悖論」 無疑是最經典的一個悖論系統。
上面龜速賽跑原型是阿克琉斯悖論,僅僅為芝諾悖論的四分之一。芝諾悖論一共有四組描述,前兩組假設時空連續,得出運動不可能的結論;後兩組假設時空為離散,仍然推出運動不可能。
前後兩組彼此互相作用,形成一個強健堅實的悖論系統,否定其中一組同時也會證明另外一組的正確性。
最終都得出的結論:運動不可能。現存世界可能只是幻象。
這是距今兩千多年的古希臘哲學家提出的思想,到現在都沒有公認的完美解。悖論的邏輯結構漂亮,得出的結論引人遐想,豈能不經典!
詳情可以參考這個文獻:《芝諾悖論的結構》http://www.docin.com/p-133274241.html
霍金的《時間簡史》中提出了一個著名的悖論,即瘋狂科學家悖論(是關於蟲洞的)下面是霍金的原話:「探討悖論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最著名的悖論通常被稱為「祖父悖論」。
我有一個新的簡化版本——「瘋狂科學家」悖論。我不喜歡一些電影中科學家被描述成瘋狂的群體,但在這種情況下,確實如此。這個傢伙決心建立一個悖論,即便付出生命代價在所不惜。可以想見,他是在建造蟲洞——僅需一分鐘就來到過去的時光隧道。通過蟲洞,這位科學家可以看到他一分鐘以前的自我。
如果這位科學家利用蟲洞向以前的自我開槍,會發生什麼事情?他現在已經一命嗚呼。那又是誰開的槍呢?這便是一個悖論,聽上去毫無意義。但這卻是那種讓宇宙學家做噩夢的狀況。這種時間機器會違反整個宇宙所遵循的基本規則。我認為一切皆有可能。如果真是如此,那麼就沒有任何辦法阻止整個宇宙陷入混亂。所以,我認為有些事情總會發生以阻止這種悖論。」
小說《二十二條軍規》根據第二十二條軍規,只有瘋子才能獲准免于飛行,但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但你一旦提出申請,恰好證明了你是一個正常人,還是在劫難逃。
第二十二條軍規還規定,飛行員飛滿25架次就能回國,但它又說,你必須絕對服從命令,要不就不能回國。因此上級可以不斷給飛行員增加飛行次數,而你不得違抗。如此反覆,永無休止。談談「外祖母悖論」和「色盲悖論」
(五月一日補充)趁著五一放假來談談外祖母悖論:
外祖母悖論:如果一個人真的「返回過去」,並且在其外祖母懷他母親之前就殺死了自己的外祖母,那麼這個跨時間旅行者本人還會不會存在呢?這個問題很明顯,如果沒有你的外祖母就沒有你的母親,如果沒有你的母親也就沒有你,如果沒有你,你怎麼「返回過去」,並且在其外祖母懷他母親之前就殺死了自己的外祖母。這就是「外祖母悖論」
先說結論:如果你認為人能夠回到過去,那麼你就必須承認平行時空的存在。也就是說:在可以回到過去的前提下必然存在平行時空,則可以殺死「外祖母」而「你」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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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均為「民科」發言
我認為我們可以通過極高的速度(接近光速)到達某種意義上的未來,但我們無法回到真正的過去。
首先,即使我們超越了光速,我們也僅僅是能看到來自「過去」的光而不是回到了過去,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很有可能像是是一位「觀察者」只能看到而不能觸碰、改變。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想要回到過去,我們只能選擇回到一個歷史完全相同的平行時空(當然平行宇宙以及這樣的平行宇宙是否存在也是一個問題)。
在悖論中「回到過去」成立的前提下
即使我們通過某種方法回到了本時空線性的真正的過去,從我們回到過去的那一刻我們就進入了一個新的平行時空。就像是一條路上突然出現了一條岔道,而你所作出的一切改變影響的都是那個新的時空而非你所來自的那一個。當你殺死你的外祖母之後,岔路後出現的是一個沒有你外祖母沒有你母親的世界,而你來自另一條岔路(即那條主路)之後,因此這個悖論並不成立,解決這個悖論必須要承認平行時空的存在。
(回到未來2中對平行時空的解釋)
那我們還能回到原來的世界回到我們穿越時空前出發的地方嗎?我們永遠也回不去了。在殺死外祖母之後即使我們通過超高速去到未來,我們到達的也只是這個岔路沒有外祖母的未來,我們永遠也無法回到另一條岔路了。
再思考下去又有一些有趣的問題:如果我們再回去阻止自己殺害外祖母呢?首先我們阻止自己的行動不可避免的會對世界產生影響,「一隻南美洲的蝴蝶,偶爾扇動幾下翅膀,可以引起兩周後美國的一場龍捲風」,也許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點影響,但我們回到的未來可能會面目全非。退一萬步講,即使我們真的把阻止自己的影響減小到了幾乎沒有,我們成功拯救了外祖母,當我們滿懷希望的回到未來的時候,我們會看到幸福、快樂的生活著的你的祖母、母親以及另一個你....對,另一個你!另一個你才是這個世界倖存的外祖母土生土長的真正的外孫,而你,卻是另一條岔路來的破壞他們生活的惡魔!
再想下去我們會發現一個恐怖的事實:只要選擇時空旅行回到過去,我們就永遠也回不到原來的世界了,因為我們每一次的穿越都會產生並使我們進入一個新的平行時空。即使我們一回到過去就立馬選擇回到未來。因為只要我們回到過去那麼就一定會產生影響,不管這個影響再微不足道也會影響到未來,這也就是為什麼我說「從我們回到過去的那一刻我們就進入了一個新的平行時空。」的原因。當然你也可以選擇悄無聲息的殺死這個岔路的自己,然後再替代他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但這樣就真的與惡魔無異了。
那麼世界就真的這樣黑暗、沒有希望了嗎?其實也不盡然,如果世界上真的本來就有無數個平行宇宙存在,(也就是說不是回到過去產生了平行宇宙,而是我們去到的本來就是一個比我們時間線稍早的平行宇宙)我們可以選擇去到哪個平行宇宙,那麼我們就可以去到其他宇宙殺死那個宇宙中的外祖母,再回到自己本來的宇宙幸福快樂的生活了。就這樣悖論解決了,我們也避免了無法回到原來生活的悲劇,一切似乎都十分完美。
。。。。。。。。。
可是事情真的這麼簡單嗎?世界的真相我們不得而知,我們不知道這究竟是一個充滿岔路的世界還是一個充滿平行宇宙的世界。這樣一來一個新的問題產生了:
在不知道世界真相的前提下,如果你是一位外祖母,你的外孫參與了政府穿越回到過去的項目,那麼他到底能不能回來呢?
如果你的外孫回到過去並成功返回,當他回到家中向你微笑致意的時候,你如何判斷:他究竟是真的從平行宇宙返回的你的外孫,還是為了找回原本生活,從另一條岔路而來,殘忍殺害你的外孫取代他幸福快樂生活的惡魔?
淺薄之見,歡迎交流,多多包涵
以下為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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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講講色盲悖論還有我自己的一點點看法。
先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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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盲悖論:有一個人,他有一種奇怪的色盲症。他看到的兩種顏色和別人不一樣,他把藍色看成綠色,把綠色看成藍色。
但是他自己並不知道他跟別人不一樣,別人看到的天空是藍色的,他看到的是綠色的,但是他和別人的叫法都一樣,都是「藍色」;小草是綠色的,他看到的卻是藍色的,但是他把藍色叫做「綠色」。所以,他自己和別人都不知道他和別人的不同。
第一問:怎麼讓他知道自己和別人不一樣?
第二問:你怎麼證明你不是上述問題中的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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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說我的答案吧,兩個問題都是不能。我認為這是一個哲學問題而不是一個物理學或生物學問題。
很多回答者都從人的色覺入手來解決這個問題,也就是從可見光的波長、人的視錐細胞等方面來解決這個問題,或許有一些成果(其實都沒有解決問題),但我認為這些方法能起作用其實都是題設不嚴謹的結果。
就比如說有的人希望檢測題目中主人公大腦的電信號,那麼只要題目嚴格定義是他的大腦的某種神秘機制導致了這種不同,而不是眼睛傳達給大腦的電信號不同就行了,我這不是在抬杠,我只是認為題目的本意不在於此。
同樣,果殼網上的這篇文章也說明光譜上藍色與綠色調換並不會造成多大的不和諧感。
還記得色盲悖論?
換句話說我認為我們很難從物理或生物角度來解決這個問題。
究其原因,我認為從這個問題提出的本意或者說從這個問題的本質內涵來看,這並不是一個物理問題而是一個哲學問題。
就像有人糾結題中人的情況不能叫做色盲,那我們完全可以把題目換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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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人,他有一種奇怪的病症。他聞到的兩種味道和別人不一樣,他把羊肉串聞成臭豆腐的味道,把臭豆腐聞成羊肉串的味道。 但是他自己並不知道他跟別人不一樣,別人聞到的羊肉串的味道,他聞到的是臭豆腐的,但是他和別人的叫法都一樣,都是「羊肉串味」;臭豆腐是臭的,他聞到的是羊肉串的味道,但是他把羊肉串的味道叫做「臭豆腐味」。所以,他自己和別人都不知道他和別人的不同。
第一問:怎麼讓他知道自己和別人不一樣?
第二問:你怎麼證明你不是上述問題中的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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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我們完全可以把這個問題叫做「羊肉串臭豆腐悖論」,這樣就不存在不是色盲的問題了。雖然這樣一來也有嗅覺方面的一些漏洞,但重要的是我們可以看到這個問題提出的本質並不是想得到色覺或者嗅覺方面的解答,而是希望我們能去深入的思考,無論是「藍綠」亦或是「臭豆腐羊肉串」都是表象。
(羊肉串和臭豆腐)
(羊肉串和臭豆腐)拋開問題的表象,從某種方面來說,我們可以把問題簡化為「一個人能否(完全)認識到另一個人(或物)的認識」,從這個方面來講,問題的答案似乎就顯而易見了。他無法知道他是「色盲」,我們也沒法證明我們不是。
同樣我認為希拉里·普特南著名的「缸中之腦」也是類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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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可以假設是你自己)被邪惡科學家施行了手術,他的腦被從身體上切了下來,放進一個盛有維持腦存活營養液的缸中。腦的神經末梢連接在計算機上,這台計算機按照程序向腦傳送信息,以使他保持一切完全正常的幻覺。對於他來說,似乎人、物體、天空還都存在,自身的運動、身體感覺都可以輸入。這個腦還可以被輸入或截取記憶(截取掉大腦手術的記憶,然後輸入他可能經歷的各種環境、日常生活)。他甚至可以被輸入代碼,『感覺』到他自己正在這裡閱讀一段有趣而荒唐的文字。」
有關這個假想的最基本的問題是:「你如何擔保你自己不是在這種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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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缸中的大腦(Brain in a Vat)」這個思想實驗? - 哲學
這些問題其實就是哲學上的「懷疑論」或者「不可知論」,關於這些問題哲學史上一直爭論不休。「不可知論」的內容有很多,單論認識世界的問題,就我自己而言,從理性的角度出發,我認為在我們人類短暫的歷史當中我們是不可能徹底世界的。
最後,關於是否要用奧卡姆剃刀將這些問題剃掉:我認為我們很難說一個東西是完全沒有價值的,只是我承認相較於自然科學而言,這些問題的價值較小罷了。
不請自來,請多多包涵。
某人認識的藍色其實是我們熟知的綠色,他自己如何知曉? - 重過南樓的回答
高中政治老師:"馬克思主義哲學強調要辯證的看待問題。" "啊,老師那可不可以辯證的看待馬克思主義?"老師:"你還想不想考大學!"
狹義相對論裡面的蟲子-鉚釘佯謬(Bug-Rivet Paradox):
已知:在自己的參考系中,高速運動的物體沿著運動方向變短。
佯謬內容:
一隻蟲子(暫且不計長度)呆在牆上的坑裡(坑深L),一隻鉚釘(長度L)以接近光速向坑飛行,問蟲子是死是活?
- 以蟲子為參考系:鉚釘飛行,長度變短,戳不到自己,存活。
- 以鉚釘為參考系:坑變淺,蟲子被戳死。
參考:http://hyperphysics.phy-astr.gsu.edu/hbase/relativ/bugrivet.html
匹諾曹悖論:「這句話會讓我鼻子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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