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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搜救一般如何進行?


謝邀。最近真的是非常忙,以致於很久沒登陸知乎。

我知道大家很關心這樣的問題,我先首先說明本人之前的工作領域是城市搜救方面的。

只能從從其他部隊以及同事的口中還有自我的判斷來非專業性的回答下這個問題。

首先不管是任何搜救,最主要的是大體區域的確定。
而飛機失聯這種情況與城市災難(地震)完全不同。(城市災難大於一定級數,一眼望去都是廢墟,如何精準定位被埋者是一個難點)

而飛機失聯在歷史上基本上有比較可靠地方式來確定大體位置(感測器,最後一次聯絡位置,航線),而確定大體海域後還可以依靠2個黑盒子的信號發射再次縮小位置。

首先您指的海上搜救我理解為應該是海面搜救。
海面搜救分為:
1:有明確位置的海面搜救。
2:無明確位置的海面搜救。

我主要說下無明確位置的海面搜救。
無明確位置的海面搜救比城市搜救(如地震)更為爭分奪秒。
一是確定「飛機失去聯絡」是經過一套"嚴謹"的核實,起碼要耗費十多分鐘。
而確定事故後也只能大致推算事故範圍,而風向、海流隨著時間的推長會加大搜索難度。(確定事故的發生領域在非航班始發國家和目的地國家時,也會因為大家的心情問題以及月亮太亮了而耽誤一段時間有些不吐不快又不能亂吐的東西。)

這次MH370是比較尷尬的,黑盒子、感測器信號失靈。
這種情況最有效的搜索方式要依靠空軍搜索。
空軍主要搜索目標雖然是人,但是殘骸更容易被發現,從而可以確定大致區域範圍而告知搜救船隊逐漸縮小搜索區域。(因為失聯區域太大,根本沒有被有效縮小。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搜索難度會呈幾何難度增長,要反向推析浪流,風向甚至暗流)

空軍搜索方式:
1:確定一個區域,以區域的中心點做O型方式飛行,不斷擴大搜索區域
2:確定一個區域,確定一個搜索開始點,以L型方式搜索。
(潛水事故或ST打撈也是以這倆種搜索方式為主,依靠指南針或標記物。)

雖然亞洲這幾個國家都有著海面搜救的應急方案,但是無明確區域定位的海面搜救措施都是依靠搜救人員現場發揮,指揮部再傳遞命令這樣臨時現場應變的。沒有國家會演習這樣沒有明確區域定位的大型事故。(個人猜測因為黑盒子失靈這種事情確實不多見)

而如果失聯區域可以被確定在一個範圍內的話,海上搜救犬是另一個最優方案,尤其在暗流比較洶湧的海域。
附帶一提海上搜救犬,我所熟知的有倆種,一種叫做Water Rescue Dog,多用於近海或者城市水、洪患的失蹤者搜救。還有一種海洋搜救犬是在船頭搜索人類氣味,有效覆蓋半徑可達1公里,哪怕只有耳環上粘帶的微小人類氣味,目前亞洲這幾個國家均比較缺乏這類搜救犬以及成熟的培訓技術。
還有用於水下的工作犬,ST打撈犬其實也能幫助搜索。這篇文章我打了刪,打了改,生怕說出什麼東西惹了眾怒,真是非常難受。

打個比方,這次MH370的搜救行動就是空軍代替了地震救援中的搜救犬(確定失聯者位置),而搜救船就是等於救援人員+醫療人員+潛水人員+各種設備。

補充一點:海上有專門的搜救直升機種類,但是以這種需要迅速應急的情況,會出動像C130這樣的運輸機(新加坡第一時間派出的搜救機就是C130,在2小時後又派出另一架)

(有些不吐不快又不能亂吐的東西)對於這種海洋搜救,雖然說幾國聯合搜救,但是沒有統一協調隊的話國家參與再多也不會提高任何效率。馬國水面搜救能力並不差,我也完全從來沒有說過馬國沒有儘力,一定是前幾天的月亮太暗了,導致一切事情推進的非常困難。

涉及到一些問題,很多東西不方便在網路透露,尤其怕被關注,希望大家高抬貴手,自己看到就好,不用分享了,沒有匿名是我的錯,自我檢討。
再次說明本人非海上搜救專業人士,在此淺表性的力所能及的回答我所知道的事情,希望各位多多諒解、指正、補充……



1,發現落水者較早並可視認時,可採取單旋迴法或雙半旋迴法。 2,發現落水者尚及時,但採取行動較晚,落 水者難於視認時,應採取Williamson旋迴法。 3,海上航行發現本船有失蹤人員,或已知有人落水但發現較晚,而船已駛出相當距離且根本看不到落水者時,為儘快使船延 「原航線」駛回,及早找到落水者或失蹤 者,應採取Scharnow旋迴法。我說的都是船舶遇險或人員意外落水後的搜救方法,至於飛機落水這事。。。搜救方法應該差不多。摺疊我吧。。::&>_&<::感覺有點對不起提問人。
令附IMO搜尋救助手冊部分內容。

IMO搜尋救助手冊(IMOSAR) ,主要用作海上搜尋救助機關的手冊;商船搜尋救助手冊(MERSAR),海船船長和駕駛員必須具備MERSAR手冊的知識。

一、船舶搜尋救助活動的準備

RCC——救助協調中心 RSC——救助分中心 OSC——現場指揮 CSS——海面搜尋協調船(白天懸掛「FR」信號旗; 夜間應定常顯 示預定的識別標誌) 1.海上搜救中現場指揮的協調 2.救助船接受遇險人員的準備 3.救助船接近現場的搜索行動

二、直升飛機支援救助時船舶應採取的措施

船上人指示直升飛機起吊時的手勢: 不要起吊:兩臂水平伸直,手指握緊,拇指朝下。 起吊:兩臂抬高到水平線以上,拇指朝上。

三、搜尋計劃 1.確定搜尋基點時應考慮的因素

1)通報遇險的時間和船位; 2)各救助船到達遇險船船位的時間; 3)救助船到達之前的時間內,遇險船、艇筏的漂移 量; 4)救助船駛抵現場前已飛達現場的SAR飛機所作的情 況估計; 5)D/F觀測數據及其他發現物提供的信息。

2.初始搜尋階段的最可能存在區域

初始搜尋階段,遇險者最可能存在的區域是以 搜尋基點為中心,以1 mile為半徑畫圈後,沿漂移距離方向所作該圓的外切正方形區域。

四、搜尋模式及其實施

1.擴展正方形搜尋 2.扇形搜尋 3.平行搜尋 4.海空協同搜尋


一般情況下海上搜救針對船舶失事比較多。首先是遇難船舶發出遇險報警,在其附近的船舶和岸台會收到報警,附近的船舶會確認報警收到,或者轉發報警給岸上電台,岸台再次轉發報警給遇難船舶附近的船舶,同時組織船舶前往現場組織搜救。一般情況第一個趕到現場的船舶作為現場指揮,同時將現場情況發給岸台。現在一般使用的搜救方法是有:平行搜救法,就是幾個船舶以平行線的航行前進搜救;方形搜救法,適用於一條船舶的時候,以失事中心開始以一定的方向行駛相應的距離然後轉向90度,再以航行一定的距離(一般是第一個航程的兩倍),依次如此進行;扇形搜救,也是適用於一條船舶的情況下,主要是轉向角度不是90而是120度的進行。最後一種是海空一體的搜救,這需要飛機的搜救的協助進行。


一直潛水,難得碰到自己有接觸過的領域,冒個泡。
首先,搜救分搜索和救援兩塊,分開講。目前為止,搜索到飛機是第一要務,找到了才能實施救援。
海上的環境特點給搜索帶來的困難。海洋面積大大家都知道,動輒就是方圓上百海里搜救範圍(1海里≈1.853公里),給搜救帶來的難度非常大,幾十米和百米長的失事艦船或者飛機在海上就如在一個臉盆的一粒沙,極難實施搜索;困難二,交通工具,水面船艇通常30~40節(1節為1海里每小時)為快速,大多為中小型船艇,大型船的速度更慢,小型船艇的攜帶的油料、器材和補給非常有限,需要大型船艇補給,大型船艇裝備更齊全,可以攜帶和裝備較為全面的搜索設備,比如聲納,雷達,大功率通信設備等等,所以通常採取大型船艇作為後方補給,小型快艇作為前後工作搜索艇結合的方式組織搜索,所以在新聞採訪里,我方的船長特彆強調了船上有4艘小艇。大家可能會說,還有直升飛機,好的我們就說說飛機,直升飛機的特點是快!在海上最快的交通工具就是飛機,但是跟小艇有同樣的弊端,攜帶的油料和設備更有限,而且海上的氣候與風浪較陸地複雜,夜間除了照射燈外,幾乎沒有別的照明設備,所以一般只在白天使用,新聞里也說了晝間是空中海上一起搜索,晚上只使用水面船隻搜索,白天都如同臉盆里撈一粒沙,更何況晚上。
另外一個是海況和海流的影響,海流不用說了,昨晚還在,早上起床就不見了。可能一晚上漂出去幾海里甚至幾十海里,海況主要是對搜救船隻的影響,船是漂在水面上的,別管你多大多重,不可能比海里的水加起來都重,風浪大時甲板晃動,小艇無法行駛,直升機不能起降,一切都只能停止,大型船隻的作用很大,這次去的船里,海軍的999艦最大,應該能發揮大作用。
還有一個是定位難,不過現在全球定位系統相對準確,這個影響就小多了。
再說救援,找到人了就該把人救上船,海里不同於陸地上,沒有任何依靠,沒有任何穩定不動的事物,大型船隻船舷極高,不方便攀爬,只能通過小艇靠近後救援,或者空中吊放,除非急需救治的病人或者海況極差船隻無法靠近,一般採取小艇救助的方式。
總的來說,海上搜救基本上就是用幾條或者幾十條大型船隻作為母艦各自負責一小塊區域,小艇和飛機依靠大船,不斷前出搜索,整個過程非常困難和不易,需要耗費極大地人力和物力,在海上舉步維艱。但生命無價!!只要能救到人一切都值得,祝願能夠早點找到航班飛機,早一點就早一份希望!
寫的匆忙,不夠準確,條理不清晰,望請指正!


以前學過,但是多數已經還給老師,慚愧啊。根據手上能找到的資料簡要介紹一下吧:
一、大概說一下我國搜救力量的組成
目前我國的搜救力量主要由專業救助力量、軍隊力量、政府公務船舶和航空器、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所屬船舶、航空器等構成。交通部救撈系統所屬的專業救助船舶和救助飛機是 我國海上搜救得到專業力量。
目前,交通部救撈系統已建立了北海、東海、南海三個救助局,並在沿海設立12個救助站,成立了東海第一救助飛行隊(上海)、北海第一救助飛行隊(大連)、南海第一救助飛行隊(湛江)。
二、搜救行動的五個階段
1、事故發現。當搜救系統第一次得知存在一實際的或者潛在的搜救事件時,即進入發現階段。
2、最初行動。當搜救系統開始作出反應時,即進入最初行動階段。初步應該採取的行動是向搜救設施報警,同時獲得更多的的信息。
3、制定計劃。包括搜尋計劃、救助計劃和最終倖存者至醫療機構或其他合適、安全地方的計劃。
4、採取行動。包括派遣搜救設施到達現場、展開搜尋、救助倖存者、援助遇險船舶或航空器、對倖存者提供緊急處置,以及將傷亡人員送往醫療機構,並將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的所有行動。
5、結束階段。出現以下情況時進入結束階段:①收到作為搜救目標的航空器、船舶或人員並未遇險的信息;②搜尋設施已確定所搜尋的航空器、船舶或人員的位置,並且倖存者已獲救;③在遇險階段中,因已仔細搜尋過搜尋區域,並調查了所有可能區域,或者因遇險人員已不再有倖存的合理可能性時,搜救任務協調員將決定不再進行進一步的搜救行動。
三、搜尋的方式
由於海上環境複雜,風和留會使海上救生艇筏產生移動或者漂移,為了計算倖存者的位置,必須估算漂移的方向和速度,這就要求對包含可能遇險位置的區域內及其周圍的風和流進行估算。
搜尋的首要是確定基點和搜尋區域。搜尋區域事由搜尋計劃人員決定所要進行搜尋的區域,出於給每個具體搜尋設施分配特定職責的目的,該區域可能會分成幾個分區。對於要搜尋的區域,有必要確定一個基點(地理參考點)。基點應考慮搜尋事件的報告位置和報告時間的影響,考慮諸如側向方位或觀測到的情況,加入險情的發生時間與搜救設施到達時間的間隔,考慮漂移估計預先航空器、船舶或救生艇筏的水面漂移等各種因素。
具體的搜尋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①扇形搜尋。搜尋目標的位置準確或搜尋區域較小時最有效。
②擴展方形搜尋。要求搜尋設施能精確航行,當搜尋目標位置處於相對較近的區域內時,最有效。
③航跡線搜尋。當航空器或船舶從一點飛(駛)往另一點的途中失蹤時,通常採用該方式。假設遇難船舶或航空器墜毀、迫降或船舶在計劃航線上或附近沉沒,就選用航跡線搜尋方式,並將搜尋力量集中於基準線附近。
④平行線掃視搜尋。當倖存者位置很不確定並要求均勻覆蓋一廣闊區域時,通常使用該方式。在水上或者相對平坦的地形,該方式最有效。
⑤橫移線搜尋。除了搜尋路線平行於矩形的短邊而不是長邊外,橫移線搜尋方式與平行線掃視搜尋基本一樣。
⑥橫移線協調搜尋。由按搜尋橫移線飛行的航空器和沿搜尋區域主軸線朝航空器飛行方向航行的船舶實施海空協調搜尋。
⑦岸線搜尋。通常由小型船舶,後者能在低空低速安全飛行的航空器緊貼岸線進行仔細搜尋。

PS:想了解的可以參考一下我國《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
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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