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百事可樂、可口可樂、雪碧要花這麼多錢請這麼多明星做廣告?
他們已經夠出名了,它們的味道大家也都懂的,是否有點浪費錢呢?
很想回答這個問題,因為3年前,我在商學院的Coke Case課上,也問了相同的問題,而且得到了比較滿意的答案。
我以為,問題的焦點在於:可樂和百事需不需要請明星做廣告,而不是他們是否需要做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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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個問題中贊成了Sixue,徐浩剛,和暴走幾位的答案,因為以上幾位和我想要描述的答案有共性,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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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定位和產品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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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一個很簡單的現象來說明這兩個品牌的產品形象差距:如果你去問70年代,80年代,90年代的消費者,可樂和百事哪個更「酷」?結果很有趣,中國的消費者每10年換一個品牌:70年代和90年代認為可樂更「牛」,而相當多的80年代消費者則認為百事才「酷」。這和口味沒太大關係,因為根據美國消費市場在2000年後的盲測,僅有10%不到的消費者可以明確區分百事和可樂的區別。(很難以想像,是吧。但是我們在商學院里做的實驗,事實的確如此。不僅令人聯想到那些美到令人眩目的,關於各種紅酒的品酒教育與知識,事實上與對牛彈琴沒多大區別。)
先想想這20年來百事和可樂的廣告投放:百事的音樂明星陣容在90年代後期-00年代前期處於巔峰狀態,當時的明星罐就是一例,而這一時期正是80年代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成長期,港台音樂對於這些消費者的影響是超乎想像的。
到了00年代的中後期,可樂相繼簽下了劉翔姚明等等體育明星,隨著奧運熱和「中國紅」概念的成長,可樂在90年代消費者的成長期留下了很深的影響。反觀70年代消費者,在80年代後期和90年代初期,「可口可樂」所代表的形象則不僅僅是飲料,更包括了「美國」,「時尚」等等標籤。
所以說,不同的代言明星事實上可以帶來不同的產品形象和定位,或是說「實現」產品定位的策略。但如果換作沒有太大影響力的普通人或者動漫形象,那麼這種「引導」的力量就會大打折扣。
結論:借用明星的影響力,可樂和百事的目的不是在於推廣產品,而是在於調整產品的形象和定位。
從最早的張國榮、劉德華、郭富城、王菲、鄭秀文到之後的古天樂、蔡依林、周杰倫、謝霆鋒,再到近年的黃曉明、羅志祥、F4、吳莫愁、李易峰,以及經典的美猴王形象六小齡童,百事可樂找過的大牌明星,聚在一起可以拍一部娛樂圈歷史劇了。
當然,這裡還不包括那些國外的代言明星:邁克爾·傑克遜、麥當娜、貝克漢姆、羅納爾多、齊達內羅伯特·卡洛斯,碧昂斯等。。。
百事為什麼要高價請這麼多明星瘋狂刷臉,錢太多了嗎?
事情的緣由是這樣的:
大家都知道,百事可樂比可口可樂要晚生十幾年,而且生出來之後,口味和可口可樂之相近簡直讓人覺得這就是個山寨品。
在他們相互戰鬥的100多年中,將近前半個世紀,百事都生活在可口可樂這個老大哥的強大壓迫中,有段時間甚至瀕臨破產,一整年的銷售量還不及可口可樂一天的數目。
無奈之下,百事只好請示可口可樂說:大哥,你把我收購了吧。沒想到連續三次都被可口可樂無情滴拒絕了,更沒想到可口可樂當日的愛答不理,竟培養了日後一位戰場上勁敵。
上世紀30年代,百事抓住美國經濟大蕭條的時機,推出「同樣價格,雙倍享受」的促銷策略,迅速搶走了可口可樂的一部分市場。
但這只是一次靠促銷戰取得的小成績,真正的戰略轉型是在二戰結束之後,新一代年輕人步入社會,正成為美國消費市場的主要力量。當時的百事當家艾爾弗雷德·斯蒂爾隱隱感覺到:誰贏得青年人一代,誰就會取得成功。
既然沒辦法在味覺上反擊,百事可樂決定在消費者定位上實施差異化。這一定位的變化,在百事歷年的廣告語中一目了然:
上世紀60年代開始,百事逐漸摒棄從前不分男女老少「全面覆蓋」的策略,而從年輕人入手,對可口實施了側翼攻擊。簡而言之,和原有品牌對立。你經典,我就創新。你傳統,我就年輕。基於這一定位,百事走上了持續至今的「明星刷臉」之路。
代言人選擇方面,百事當然特別青睞於那些年輕人眼中的最"酷"明星。在美國本土,1994年百事可樂花500萬美元聘請了流行樂壇巨星麥克爾·傑克遜做廣告。
而在90年代後期—00年代前期的中國,其代言人郭富城的勁歌勁舞,王菲的冷酷氣質,曾迷倒了無數年輕消費者。的確,百事的全明星戰略獲得了不錯的成效,甚至今天相當多的80年代消費者也認為,藍色的百事相對可口可樂要更「酷」一些。
而在90年代後期—00年代前期的中國,其代言人郭富城的勁歌勁舞,王菲的冷酷氣質,曾迷倒了無數年輕消費者。的確,百事的全明星戰略獲得了不錯的成效,甚至今天相當多的80年代消費者也認為,藍色的百事相對可口可樂要更「酷」一些。然而,儘管明星的號召力十分強大,在營銷越來越接地氣的今天,觀眾對高高在上的大牌越來越不感冒,這種全明星戰略也跟著不合時宜了。
從2012年開始,每年的年度廣告片「把樂帶回家」都是百事的重頭戲。一線明星齊集,製作水平堪比影院大片,結果往往入了眼,卻不能入心。
反觀可口可樂這些年,在全球「內容2020」戰略的指導下,從「創意卓越」向「內容卓越」轉變,不斷用講故事的方式與消費者建立對話,並贏得超多的流行文化市場份額。
2013年夏天,可口可樂中國因「昵稱瓶」而改變,成為了全民話題,並飛速地進入到我們的日常生活。不僅銷量較上年同期增長20%,並且在廣告屆的盛大節日中國艾菲獎(EFFIE AWARDS,大中華區)頒獎中摘得全場大獎。2014年的「歌詞瓶」同樣掀起了一場夏日狂歡。不僅在社交媒體上賺足眼球,還徹底俘獲了年輕人的心。
沒有依賴明星,靠的是不斷創造、發布有價值的內容。
事實上,百事可樂也已經意識到了自己的問題。2014年底,為了考慮到更多的大眾消費者,百事高管就曾明確表示:美國女神碧昂斯將不會出現在全球營銷活動中。
而在元旦前百事發布的朋友圈廣告《猴王祝您百事可樂》的成功,其實也是內容營銷的成功。六小齡童的猴王故事,觸動了不止一代人的情感,加上KOL的造勢,自然獲得了很大的關注量和話題討論。
不少人吐槽片子末尾李易峰的出現略顯唐突,有點「狗尾續貂」的意思。內內看來,百事只是想借李易峰作為落腳點,回到年輕消費者群體的品牌定位,不過處理得有些生硬。但有了猴王這個好故事,消費者多少還是會買賬的。
不少人吐槽片子末尾李易峰的出現略顯唐突,有點「狗尾續貂」的意思。內內看來,百事只是想借李易峰作為落腳點,回到年輕消費者群體的品牌定位,不過處理得有些生硬。但有了猴王這個好故事,消費者多少還是會買賬的。在經歷了100多年之後,「兩樂」雖有並駕齊驅之勢,但在市場份額的較量中,百事可樂仍然只能屈居老二,最新的尼爾森數據在中國大陸也是65:35左右。今年元旦,百事雖然很幸運的抓到了六小齡童這張王牌,但放眼百事和可口可樂的發展歷程,整個局面也並非一張王牌就能定輸贏,內容營銷也並非一朝一夕之功。未來,期待「兩樂」大戰的更多精彩續集。
所以今年過年,你準備喝百事還是可口可樂?不喜歡會有很多理由,喜歡卻只要一個理由就夠了。評論區看你的啦。
本文來自公眾號「一品內容官」(只做最走心的營銷內容) 微信號:content-officer
http://weixin.qq.com/r/zTrbwy-ETnIxrWug92-f (二維碼自動識別)
如果讓我把可樂賣出去,賣給誰?學前兒童,少年人,青年人,中年人,老年人,我們會選擇哪一個群體?
現實是,最佳目標客戶群體是青少年和青年人,不同的年代,有著不同的年輕人:70年代有70年代的年輕人,80年代有80年代的年輕人,依次類推。
要對不同時代的年輕人進行影響,也只能不斷變換明星代言人,可樂如此,耐克也是如此;同時一個明星的高峰期也不會太長,優質資源你不用別人就用了。
可樂公司不會傻到白花錢的。歷史上貌似是可口可樂公司做過實驗,當停掉廣告時,銷量會有明顯的下滑,非常直接。
以前一個挺受歡迎的經濟老師和我說過,我回憶一下:
(1)策略性壁壘。飲料(可樂)的市場規模(容量)是有限的,特意提高進入飲料市場的成本,建立進入壁壘。換句話所,新品種要想進入可樂這一市場,就必須至少有超過可口可樂的廣告投資的本金。因此可以阻止潛在競爭者的進入,繼續壟斷市場。
(2)為了獲得更大的利潤。邊際效益其實就是新增成本所創造的效益。按照邊際收益遞減規律,在其他投入不變的情況下,隨著某一投入量的增加,獲得的產出增量越來越小,但是在邊際成本等於邊際收益之前,都是有利可圖的。所以在其餘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在所增加廣告的邊際成本小於邊際收益之前,可口可樂廣告做得越多,就能賺越多的錢。
(3)產品屬性的需求。可樂廣告需求彈性較大,價格需求彈性較小。廣告的作用較大。
(4)增加消費者偏好,刺激潛在消費者消費,鞏固自身定位。也可以把受眾對明星的愛和崇拜移花接木到可樂上來,獲得潛在消費者和忠實消費者。
(5)消費者對可口可樂的廣告形成了依賴和習慣,給消費者一種」在持續「的心理暗示。要是有一天突然沒它廣告了,消費者和媒體都會覺得它有問題了,對銷量,對品牌,對企業都會有負面影響。
(6)宣傳企業品牌,樹立企業形象。
(7)競爭手段。逐漸摸索出並認定,做廣告是和競爭對手最簡單也是最有效的競爭手段。--
在我看來,回到最根本的一點,就是宣傳!
任何一個企業,任何一個品牌都需要宣傳,無論它多深入人心。只有廣告,才能讓它們擁有持久的巨大的影響力。
1.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2.軍備競賽沒有退路
3.總有潛在的顧客值得你去轉化
4.新一代消費者在成長
5.利用明星的人氣,爭取非鐵杆用戶
6.維持品牌形象
這個問題很簡單,上面的都說的複雜了,請明星代言是因為明星是意見領袖,有號召力,尤其是那些粉絲多的明星,且認為百事為了自己實現年輕化的定位,請的運動明星要比可口多。為什麼會持續的花錢做廣告?因為可樂是快消品,會密切的接觸消費者,而且像可樂這種汽水種類很多,你不做廣告別人就做,況且百事和可口這倆公司都不是吃素的,沒有一個敢停下廣告,如果停下廣告不光對自身公司和品牌有影響,而且會對整個汽水品類有影響,而這兩個公司恰恰是汽水品種最多的公司。如果你們兩個不做廣告,那麼誰來對付加多寶涼茶呢?誰來對付營養快線呢?
它出名是因為做廣告,如果它不做廣告用不了多久就沒那麼有名了。你真以為人家有錢沒處花?快速消費品產品差異性那麼小,不速推產品,大打廣告,你覺得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在知乎的周刊上看過,你知道我國當年也有一個運動品牌『健力寶』嗎?當年它也是為了省那些廣告費而走向倒閉道路。。。廣告就等於一個企業的呼吸,它要證明我還活著;;;就好像有一個人經常在2006-2010年跟你說炒股怎樣怎樣牛,,但是到現在居然銷聲匿跡了,,你肯定會想到他沒門了;;;所以你也不會再向他請教一樣的道理。。
對於消費品而言廣告是王道,除非你是消費者唯一選擇的產品並且是必須選擇的產品,比如中鹽集團的鹽是不用做廣告的
把藝人的粉絲也轉化為自己的受眾。再好的東西也不是人人能接受的,所以明星的代言能把本身不是受眾的人群也引導過來,至少是不排斥。
一個詞:強化!
廣告的作用應該是通過廣告賦予產品或品牌精神價值,也就是文化。玫瑰之於浪漫,巧克力之於愛情,咖啡之於高雅,腦白金之於送禮。這些都是把精神文化賦予產品上的很好的例子。也就是為什麼說三等企業做產品,二等企業做品牌,一流企業做文化。
請明星代言,讓受眾把品牌和明星聯繫在一起,品牌就是明星,明星就是品牌。
一直要打廣告,是要把產品融入消費者的生活,成為生活的一部分,讓消費者每當想喝飲料的時候就會想起這些品牌的飲料。
Negetive,可口可樂總裁曾說過一句話:他現在最大的困惑就是不知道哪裡還有人不喝可口可樂?設想一下,如果可口可樂在中國人得視線中消失一周,也許從此就失去了它在中國乃至亞洲的市場。在世界上失去一秒鐘就有可能意味著失去它百年積累起來的全部。。
就像肯德基做廣告,難道麥當勞不做?
不做就沒對手那麼有名了。
品牌的維持是需要這些成本的持續投資的,況且 這些成本的支出對於他們所賺的利潤而言根本就不值一提;一瓶3塊錢可樂可能造價+運費就1.5元,廣告費最多也就0.5元,這樣的投入如果能保持客戶的新鮮感,是值得的!當然這些數字只是猜測~
廣告開支類似於軍備競賽,背後推動力是市場競爭。一是兩大碳酸飲料公司的寡頭競爭,二是碳酸飲料和其他替代品的競爭,比如茶飲料、礦泉水飲料、果汁飲料以及各地區的本地品牌。
可口可樂營銷的是品牌,但更深層次原因的是構建一種喝可口可樂的情景,使得消費者以後在類似情景下都會想喝可口可樂,從而促進可口可樂的銷量,注意是銷量而不是利潤。因為銷量意味著市場份額,即打壓對手,而利潤只是利潤。同理可口可樂公司樂於大量壓貨,以求薄利多銷,甚至申請大量費用用於解決終端售點臨期貨問題,但為了銷量,市場份額 有時候是值得的。為了公司長遠發展,任何企業單方面謀取利潤最大化都是不明智的。
而請明星代言,是粉絲經濟,影響力更強,輻射面更廣,更容易讓消費者長期記憶,形成含可口可樂元素的應激反應。
當然可口可樂奉行4a,activiation ,accessibility ,affordability ,Acceptability 銷售策略,而請明星代言可以看做是Acceptability 樂得買策略,(4a策略: http://wapwenku.baidu.com/view/f61285dc5022aaea998f0fa7.html?ssid=0from=2001auid=0pu=usm@0,sz@1320_1003,ta@iphone_2_4.3_1_10.7bd_page_type=1baiduid=95B048DC6477E393286B51BBB69CC71Etj=www_normal_1_0_10_title#1 )
傳承,影響新的一代人。不斷加深在舊人心裡的印象。
我感覺可能是維持品牌形象的需要
如果這些東西突然不做廣告了,大家可能會懷疑是不是出了問題
廣告效應。對我這樣的人來說,是有作用的。我估計對所有人都有用。
如果你的競爭對手在持續做廣告,而你的廣告停了,過一段時間再看,你肯定會被競爭對手拋開。
這就是說,雖然你非常了解這個產品,但是廣告還是的持續做下去。
有那麼多紅極一時的明星,請問你對誰認識比較深?比如是不是趙本山?劉德華?還有很多你想不起來吧?說明他們的曝光率下降了!要持續的形成品牌,就要持續的增加曝光率。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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