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Google 的創新精神是否超過了蘋果?


我覺得提問者對蘋果公司的了解或許流於表面了,不妨看一下Jobs的自傳。
蘋果公司在1997年非常危急的時刻請回了Jobs。當時Jobs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當時正在研發的各類項目砍掉大半,只保留幾項業務。他的原則就是:Focus

蘋果在1996年,也就是Jobs回歸之前,運營損失超過10億美金,而這個時期的微軟,你應該知道,非常強勢,當時推廣Windows 95的時候廣告費就拿出了5億美金,市值在99年推出Windows 98後,突破了5000億美金。你要知道,現在的蘋果處於巔峰期,市值也僅僅剛突破5000億。微軟在十多年前就達到了。當時蘋果面對這樣的微軟,Jobs要讓蘋果重新站起來,必須集中精力做好真正能夠把創意變成熱賣產品的那些Project。

這麼多年來,蘋果看似電腦、mp3、手機、平板等等都生產,似乎很雜,但每個領域只有一款產品。這就是97年Jobs帶給蘋果走向成功的黃金法則。蘋果有過痛苦,必定不會重蹈覆轍。它的企業基因,就是Ive這位蘋果首席設計師所說, 「It"s very easy to be different, but very difficult to be better.」 專註,而非一味創新。
###關於這句話,我在知乎上曾經有過解釋: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168617/answer/14200683

事實上,如果你真的關注蘋果,會發現它每年申請註冊的專利很多,但大部分沒有變成實際產品。這說明蘋果並非不創新,只是它的無數創新,在沒有客觀環境允許變成熱賣產品的情況下,不會隨便去變現,自然,公眾也就一無所知了。

同時,蘋果和Google,一個做硬體,一個只做軟體。軟體的創新看得到,而硬體的創新,是方方面面的。比如,iPhone不算僅僅一個創新,這部手機上面有無數的創新細節,各種專利為其護航。外行看的只是產品,只會說,一個iPhone就是一個創新,一年創一次,而不會去統計這個產品內部真正包含了多少創新。故拿一家做硬體的公司去和互聯網企業比,沒有多大意義。

不僅企業文化有差異,且如果把創新等同於專利累計數和申請數量的話,Google的專利數也只有蘋果的零頭(不計收購Motorola Mobile獲得的一萬多項專利),那您說哪家企業更具創新精神呢?

歸根到底,提問人把這兩家公司放一起比較,我認為不太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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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關於兩家公司不適合放在一起比較,根據回復,再補充一下個人看法:

我覺得Google在地圖、搜索業務之外的領域,在氣質上更像一個初創公司,做著前沿的項目,但短期內都看不到商用前景。我的回答只是說明,蘋果的創新很明確,緊緊圍繞自身業務範圍,打造一個體系,增加用戶粘性。這種創新思路受制於文化,是偏保守、偏商業的。Google做的東西明顯在風險上大很多,如果成功,自然回報率也高。

Google和蘋果作為科技領袖,當然都是創新公司,但底子和性格不同,沒有可比性。難道你不覺得蘋果官僚化很嚴重而Google充滿了朝氣、機遇和不確定性么?

如果非要武斷地給個結論,那麼就是Google是知識驅動的創新(以前看過一份資料,介紹說Google兩位創始人的野心很大,是要在2020年之前實現人腦植入晶元直連互聯網,Project Glass就是中間一步),而蘋果則是商業利益驅動的創新(所以蘋果會掀起專利戰以保護自己份額,且不做高風險的生意,除非環境成熟。比如iPod產生自盜版音樂橫行片商虧損厲害的時代、iPad誕生於iPhone被世人接受而筆電進入簡單硬體升級、硬體過剩的時代)

歡迎就事論事,不要揪著喬布斯傳記來吐槽。他是我敬重的人,自然他一手帶大的公司我也會喜歡。但不代表我討厭Google。相反,我堅信這個世界更需要Google這樣,即使長大了,依然對世界充滿好奇不斷探索不計較暫時盈虧的企業。


大體上谷歌更靠近學術界,蘋果更接近工業界,前者創新自然更多。谷歌和蘋果都是利用自身技術和商業模式上無可複製的優勢獲得了巨大的利潤,這都是兩家公司創新的資源保障。但谷歌帶有工程師的理想主義色彩,很多的資源傾注到一些更具未知因素的項目中去了,而蘋果更關注消費者個人,所有的創新圍繞著現實的需求,看起來更實際一點。華為評價那些被他超越的對手例如北電,說他們是「技術傲慢主義」,偏離了以客戶為中心的商業宗旨。但無疑這種學院風的技術主義對人類的貢獻更大一些,只要建立在保證自己生存的基礎上。


1,Apple的核心不是創新,而是專註,至於最後得到的創新,那只是專註到人跡罕至的地步。
2, 「It"s very easy to be different, but very difficult to be better.」 — Jonathan Ive


不能完全認同雪見智代的回答。以創新而論,谷歌和蘋果其實沒有太多可比性。一是兩家公司主攻領域不同,二是創新的機會成本不同。
第一點幾乎無須贅述,雪見智代講得也比較客觀。
真正造成兩家公司創新呈現方式迥異的,是呈現創新的機會成本,兩者間存有巨大差異。請注意:不是「創新」而是「呈現創新」。
先看谷歌,直到今天,谷歌的絕大部分利潤都來自於擁有自然壟斷地位的搜索領域,這一點和微軟相似,即都有一項利潤極豐厚、競爭對手很弱、且穩步增長的金牌業務,谷歌是搜索廣告,微軟是Windows+Office。由於主營業務短期內無憂,因此,谷歌可以拿出一部分利潤來投資大量的初創項目,目的有二:
第一個目的,是廣撒網,希望找到下一個現金牛。谷歌長期過分依賴搜索廣告,迫切需要業務多元化。但從目前來看,谷歌這一目標並未真正達成:google maps只是增強了用戶粘性,google+形同雞肋, 無人駕駛技術和Project glass更多是概念炒作,而無變現能力。諷刺的是,唯一成氣候且帶來實際利潤的android,卻是一款防禦性的跟隨產品。這似乎表明,google的粗放型、撒網式創新,由於資源過於分散,且缺少對市場的敏銳度,並不能帶來真正的市場變革。當然,你可以認為一些發明很偉大,但回顧歷史,瓦特沒有發明蒸汽機,愛迪生也沒有發明電燈,只有成功市場化的創新才是真正偉大的創新。
第二個目的,是維持創新形象,提高品牌價值。對於已經15周歲的谷歌而言,身處「喜新厭舊」的互聯網行業,要在facebook等後生面前保持「酷」的形象,會越發困難。「酷」形象既是吸引互聯網最活躍的群體——青少年族群的需要,更是招攬人才的需要。因為對互聯網企業而言,人才的流向幾乎可以決定市場的大勢。因此,谷歌對自己的創新成果一直頗為「高調」,這是刻意要在創新板塊保持曝光率的結果,但也在輿論中放大了這些創新的價值。當然,無論如何,這些都對谷歌的品牌形象加分不少。

反觀蘋果,雖然iphone、ipad等硬體業務幾乎是世界上最賺錢的單項業務,但同時也面臨激烈的競爭,蘋果必須保持領先的產品競爭力,才能維持目前的市場地位。也正是因為市場地位不夠穩固,蘋果內部一直飽有危機感。資源高度集中,產品策略高度聚焦,以及保密文化,這些都是jobs留下來的精神遺產和制勝武器。
此外,蘋果至今仍享受著jobs時代留下的品牌紅利,但同時也成了一種心理包袱,因為這就意味著今後重要的新品發布只能成功不許失敗,否則都會讓自己辛苦建立起的品牌神話破滅。想當初,鄭重推出的Apple TV一直不算太成功,但jobs後來解釋說這是業餘愛好,意思就是玩票而已,自我保護意味不在話下。
因此,除了正常的升級換代,在創新類別的新品發布上,如今的蘋果顯得更保守和謹慎,沒有必勝把握絕不出手,但這並不代表蘋果內部的創新力減弱。下一個創新產品什麼時候出,有多大突破,大家都不知道,但真到推出之時,就說明蘋果一定有把握在市場上成功。

總結如下:谷歌有大現金牛撐腰,有閑錢為未來買彩票,也需要花錢賺吆喝;蘋果現金牛雖大卻不穩,聚焦主業裝低調,只為某天放大招。


鄙人愚見:

Google的創新,跟微軟的創新類似,前期技術味道太濃。出來一大堆新的想法,但真正去用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沒有考慮到的感覺。很多產品開始需要一些技術知識才能駕馭。

而蘋果的產品創新很多是在用戶不仔細想意識不到的地方做些透明的改進。另外由於是設計師主導,產品只有真正的讓設計師滿意才會推出,初始產品完成度更高。

至於創新產品的發布頻率,科技發展速度就是那樣,實際上大公司都能接觸到新的技術突破,但Apple專心設計1個新產品的期間Google可能會提出若干個新概念。

我個人覺得,想Google這樣砸錢今天提一個概念,明天又提一個新概念的公司很多,但像蘋果這樣設計主導的技術公司依然難得。


如果給一個簡單的答案,我會說:是的。

Sergey Brin 在 Google I/O 2012 上所作的 Project Glass 的演示,你覺得 Apple 會做嗎?Apple 像是做唱片音樂,而 Google 像是現場演奏,你在空氣中聞到汗味都感覺是來自台上的表演者的。問題說的是「創新精神」,通常來說就是我們感受到的「創新精神」,那麼顯然是後者更符合。

我觀看 Google I/O 2012(視頻)的一個感受是,覺得整個氣氛,我指的是 Android,Google,Apple 以及整個科技產業界的氣氛,我甚至覺得是一個轉折點。這個轉折更像是時代性,就像 Bob Dylan 插上了電,就像 Miles Davis 插上了電,如果我們回過頭去看,並不是他們個體行為撬動了歷史或潮流。

Apple 可以看成是工匠型的製作者,在他的作坊內,在他的唱片內,他的創新和革新是出眾甚至超越時代的,但是工匠型的創新、產品和公司,對當今社會來說是不夠的。是的,我們平時都在宣揚「工匠精神」,但是它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們將現代工業退回到作坊,更重要的是我們現在的社會如此開放和動態,我們需要的是平民化和多樣化,我們需要色彩,就像 Google I/O 2012 的會場布置一樣,儘管我們一樣尊敬古典以及將它作為我們的一個源泉。

我們通過觀察 Apple,可以感受到這種工匠型這種篇傳統的創新公司一些掣肘,包括 Apple 作為偏硬體的公司在互聯網上的探索的局限,通過使用他們的產品,尤其那些對時代性有要求的產品,比如強調動態性的與互聯網相關的內容產品,你可以感受到 Apple 的那種「保守」。

我們說「創新精神」,當然不是指某一項能力,而是指那種面對時代的亢奮,敢於嘗試,敢於撩撥和衝撞當下的時代性,有時甚至可背棄我們作為源泉的「古典」,我覺得這些就是創新精神。

我認為 Google 的創新精神已經超過了 Apple。


精神無高低,發力有差異。
蘋果的創新基本上都是圍繞消費形態,它讓當下的世界變得更好,並改變著我們的消費方式,創新的重點是整合和提升。而Google則側重於技術形態,他們喜歡創造一種全新的事物來改變人們的生活,創新的重點是創造和革新。如果說蘋果是藝術家,那麼Google則更像科學家,兩者同樣重要。所以,要說誰更有創新精神一些,目前似乎很難定論。


如果單單說創新的話,當然是的。
創新意味著什麼?創新意味著風險,大部分創新從商業的角度上來衡量都應該是失敗的。


應該說各有不同吧。蘋果注重的是自己現有產品和現有產品的拓展。而Google所看到的更為長遠和廣闊,比如能源、無人駕駛汽車、神秘的GoogleX、Google Glass等等,這些多少讓人感覺有點「不務正業」,但是如果沒有這樣的公司,或許我們永遠都只能生活在這個世紀,用著這個這個世紀的手機,而永遠無法一個跨步到下一個富有科技感的新階段。
同樣是賺消費者的錢,只是途徑和為消費者帶來的東西各不相同。


個人覺得Google的創新更勝一籌。簡單列舉原因如下:

1. 做了很多花哨的目前看來只是噱頭的東西。
比如Google Glass,無人駕駛汽車...。這些東西,有的概念過於超前,讓人震驚但似乎不是必備品,甚至和主業無關(比如無人駕駛汽車)。也許現在不是主流,但未來很可能會引領時尚。他們會把眼光往前放很多年。
蘋果似乎基於已有的業務,一步步往前走,創新力度也很大,但是感覺沒有Google那麼具有顛覆性。
另外,我相信騰訊即使有再多的現金,也不會去大力去搞這些玩意兒的。走證明的模式,賺錢才是硬道理嘛。

2. 用全新的產品來徹底改變用戶的習慣。
比如gmail,告訴我們郵件不需要刪除,不需要再整理了。比如Chrome OS,告訴我們OS不再重要,一切以Web為主。
這方面來說,其實蘋果也很不錯。也許它和Google不分伯仲。

3. 不僅僅產品上要創新,基礎的技術架構也要全面更新。
現有的編程語言不太適應互聯網時代的應用,那好,發明GO語言吧。HTTP延時太高,那好,用SPDY來代替它吧。
這些東西能讓部分極客瘋狂:雖然用戶不了解,但是我就是上帝,我在悄悄改變著這個世界……

4. Google更開放
開放自由的環境能夠促進創新。

隨便答的,也許不全面或者有失偏頗。不可否認,蘋果的創新精神也是很強的,絕不是微創新。


根據Ive自己所言 「It"s very easy to be different, but very difficult to be better.」
所以:
Google有創新,
Apple只有微創新。

而且,
Google的創新讓每個人受益,
Apple的微創新只讓付費者受益。


小弟愚見..
看過google x項目100個***介紹,布林曾對特龍說過,智能手機應用太簡單了,並鼓勵他著眼未來能對人類產生深遠的影響的技術,眼境和無人汽車只是其中兩個。布林並沒有希望從這些項目中賺錢,但是這確實是谷歌幾位創始人的「野心」。
通過專利判斷一個公司創新力未面過於偏頗,現在的專利大多是出於商業考量。現在看來,蘋果商業做得確實比谷歌成功,到現在谷歌90%以上的利潤都來自於廣告,很多優秀的產品都還沒有盈利。還有,蘋果的專利保護主義遠超谷歌,這讓其獲得的巨大的價值。其絕大部分專利都來自於用戶體驗設計,像一個滑動解鎖就可以讓許多廠商的android禁售。與蘋果相比,moto的專利來得更堅實,如果不是當然的「銥星」計劃失敗,或許就沒有nokia什麼事兒了,要說觸屏,moto才是鼻祖。
而谷歌身為linux基金會的成員,和開源社區走得非常近,其絕大部分軟體產品和技術都是開源的(相對),所以其在軟體專利積累上當然少得可憐。但是不能否認它在軟體技術上帶來的革新卻是巨大的,就如蘋果在用戶體驗上的革命。
要論技術創新,我想谷歌比蘋果更痴迷。


谷歌作為互聯網公司 我認為他們的創新能力應該是遠高於硬體廠商的


超過了,超過還不容易,當年 Xerox PARC 的創新能力超出 Apple 百倍。Homebrew Computer Club 的創新也比 Jobs 那個起居室強多了。


作為一枚果粉,扯開說兩句,不喜便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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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顯然更充滿朝氣,畢竟也才 10 多歲吧?
只是不知道年滿 30 的 Google 會是什麼樣呢,蘋果可是早就過 30 多歲了呀。

如果給我一架產能巨大看不到風險的印鈔機,我也會對未知領域的探索持久投入巨大的資源
雖然不能說蘋果沒有印鈔機,但由於吃過冒進的虧,20 年前的教訓令它不得不保持小心翼翼(當然,這種基因是由喬幫主注入的)。
而 Google,有兩架印鈔機——AdSense、AdWords。


個人比較片面的說一句,谷歌代表著未來


我覺得要先定義創新精神是什麼。如果創新精神是指漫無目的的嘗試新領域,並不斷的把半成品推向市場,然後再逐一砍掉。那麼,毫無疑問的,Google是最具創新精神的公司,沒有之一。

Google 是一家賺錢太容易又不知道怎麼花的公司,同時也是一家工程師說話有份量的公司。兩者的結合的產物就是不停的推出各種產品。推出之前就沒怎麼做好,甚至沒想好這東西怎麼掙錢。Google Glass 即是如此,更別提啥Google Wave、Buzz、Page Creator什麼的了。

Apple 的理念則略有差別,應該說基本不一樣。Apple 希望能用最好的科技,做出最好的產品,然後用來賣錢。其實很簡單,但執行起來不是那麼容易。這也為什麼沒有幾家公司是這樣做事的。

每推出一款產品,Apple 都會在內部做不同的嘗試,或者說"創新"。不同的是,Apple不會急於推出這些"創新"產品,而是在不斷的打磨、捨棄和再創造以後再推出他們認為用戶會喜愛,或者說會大賣的產品。

最後回到原來的問題上來,Google更具創新精神嗎?或許吧,取決於你對創新精神的定義。而且這個答案其實根本無所謂,因為不管怎樣 Google 也不是一家更好的公司。


話說,這個問題的意思是不是說,Google的創新精神曾經被蘋果超過過?
這算不算包含假設的問題?
en?


Apple整天掛在嘴邊的是改變世界,他的改變更多的是改變人們的生活消費方式,通過細微的改變增加用戶體驗。對人類基礎性的需求擴展有限,注重當下。而Google的改變更多的是產業、科技,是比較宏觀的東西,注重未來。


在真正的創新精神和探索精神上,Google一直領先於Apple。
如果算上Labs和Google X,Google的創新/探索的精神和能力更是絕對的領先。
Apple也創新,與Google的知識驅動為主的創新不同,Apple是以商業利益驅動為主,
所以很多時候,在產品的實際效果來看Apple要比Google強不少,
當然Apple的商業成功程度和產品利潤也比Google好太多,
但是這個世界可以沒有Apple這樣的公司,互聯網業和相關行業卻不能沒有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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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草率的將兩家的專利數量拿出來做對比是有失偏頗的。
不同行業的專利申請難度本來就不可同日而語
一個圓角矩形的專利和人工智慧的模式識別(如果用到開源的玩意就也得開源)的含金量不能相提並論
而絕美的設計往往也是妙手偶得而非時間人力就能企及
雖然我也覺得Google那群Geek很難在工業設計上企及Apple
即便收購了MOTO,專利官司上要贏Apple也很困難。
但不得不說,專利 != 創新。
並且專利是阻礙一個行業整體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當然,專利也是遏制競爭對手的重要手段之一。
雖然我並不太過反感Apple的各種專利訴訟
——當然其中有一些的確看起來太無理取鬧了些,
但畢竟是生意場,這樣做無可厚非。
甚至搶佔式的申請專利其實也和搶佔商標/域名一樣
先到先得,在不觸犯法律的前提下甚至利用法律的情況下為自己獲得利益也無可厚非
可是,專利,畢竟是為了商業利益而存在的,
而非為了表彰一個公司為科技創新所作出的貢獻。
Google收購MOTO是為了更好的應對Apple的專利訴訟以及多方面考慮,
但我想絕對不會有一條理由叫做「為了讓Google看起來更富有創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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