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俠的迷人之處是什麼?

不論是武俠小說還是據以改編的電視劇,其中的武林軼事和愛恨情仇都極為引人入勝,叫人看的熱血沸騰,諸如此類作品,例如很多二次元動漫也會吸引熱血青年,很想知道其中的心理學原因。


我喜歡離奇的故事,從小就喜歡。

倒拔垂楊柳,五鼠鬧東京。那落魄的乞丐,素衣的書生,盡皆不是俗人,走路踩著八卦步,睡覺衣著天蠶甲,爭的都是天下第一;村中有個老嫗,白天沽酒,夜裡殺人,一掌擊落天外雁,踏雪不留痕。面對千萬追兵,少年把情人送上馬,說我血槽已經空了,你快走不必管我!

這是武俠給我的最初印象,酷的要死要死。

年幼時翻《射鵰英雄傳》,被裡面跛子曲三震的渾身冒汗,只見他左拐一撐,就鐸的一聲飛身上樹。嘿,若我學了這身俊俏功夫,隔壁劉小虎當再不敢偷偷打我小報告。

出了學堂放眼望去,那垂釣老叟、掃街阿姨、二胡大爺、撿垃圾吃的二傻子,全成了深藏不露的高手,只等擲杯為號,便要殺的血流成河。市井百態,就是江湖,我背著書包從他們中間走過,左閃右躲,以防刀斧突然加身。

但這些是現實中沒有的,終究太遠了,彷彿從天涯來的異鄉客,看不真切,一觸它就成了潑墨畫。

所以我同樣讚美現實中的俠。

即使無上權威,也不可能永遠胡作非為,因為他頭上還懸著一把劍。那把劍是一劍東來,風蕭蕭兮易水寒;是吾疾貧富不均,今為汝均之;也是若士必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

不必武功蓋世,骨子中自有一種不可摧毀的反抗精神。

君不見野夫筆下的掌瓢黎爺,菜刀一揮,就斷了稅吏的腕。這也是另一種躍然紙上的俠,不一定白衣勝雪,只在滾滾怒夜裡喝酒磨刀,說不出的慷慨孤耿。

武俠的世界反秩序,放浪形骸,藐視世俗禮法。所以也有人說,武俠是寫給大人的童話。

武俠作為一種通俗文化時,因大眾審美水平所限,儘管它有空間討論更深刻的意義,但是它真正吸引大眾的方式一直是落在故事本身。當武功、劍氣、點穴這些東西不再稀奇,大眾會更渴求獲知一個不俗的故事。

私以為這也是如今武俠沒落的一個小原因。武俠這種題材所能囊括的全部精神遠沒有被金庸古龍那批人寫盡,但是武俠呈現故事的套路卻差不多被用完了,滅門慘禍、上山學藝、絕境逃離、高人指點、推理破案,這些橋段很難如當初那樣以新穎感刺激受眾神經。

孫曉等人儘管確實對於武俠內核做出了里程碑式(個人認為)的突破,但《英雄志》後期更接近純文學的特點,使其在理想方面超越大師的同時,也註定了不會成為大眾讀物。因此,若暫且不看武俠本質,而單論講故事的能力,後輩中少有人能碾壓金庸。

我覺得武俠若要重新被大量讀者接受,出現七八十年代或者世紀初的盛況,首先應該做到故事的回歸。

我們在對武俠精神探索的同時,也迫切需要一個更會講故事的人。

當然,若有幸遇到集大成者,應該能做到故事與內核的雙重巔峰。

這也是我認為的武俠的迷人之處。


武俠最迷人的,是一股不平之氣,所謂不平則鳴,它描寫了現實中我們求之不得的正義。雖然武俠小說是通俗文學,不必過分拔高,但既然人間總有不平,"俠"所寄寓的正義期盼和自由精神就永遠是深刻的主題。

金庸在他的小說集總序言里有這麼一句話:

【 我寫武俠小說,只是塑造一些人物,描寫他們在特定的武俠環境(中國古代的、沒有法治的、以武力來解決爭端的不合理社會)中的遭遇。 】

金庸此話,一語中的,切中要害,武俠就是這麼回事:一個以武力解決爭端,秩序失常的不合理社會。

特定的武俠環境中,離奇的故事,動人的愛情,琴棋書畫,詩詞歌賦,天文地理,古往今來,這些東西,在優秀的武俠作家筆下當然可以看到,但是,其它的文學,藝術中我們也能看到。有一種東西,似乎僅僅在武俠小說里才能看到的:

【 他說道:『我姓胡,生平只要遇到做壞事的,立時一刀殺了,因此名字叫做胡一刀。 】

現實中,我們聽到,見到,親身經歷過太多做壞事的人了,然而,絕大多數時刻,對絕大多數人來講,我們面對這些惡人壞事是無能為力的。壞人得不到懲治,逍遙法外,絕不僅僅發生在中國古代沒有法治的社會。此時,難免生出一股不平之氣。

李零先生對此有一段「赤裸裸」的描述:

人們說愛情是"永恆主題",體育是"人類精神",其實推而廣之,不平就想出氣(哪怕是摔盆打碗),又何嘗不那麼"永恆"呢?特別是中國人有"造反"癖,隔上一二百年就要"出上口鳥氣"。王侯將相,他不信有種;神仙鬼怪,他也太少虔誠。靠得全是一股渾不論的精神。

「生平只要遇到做壞事的,立時一刀殺了」,現實中,我們沒有這樣的能力,即使有,也承擔不起這樣做的責任。我們沒有,武俠小說里有。

當讀到魯提轄幫助金翠蓮父女,三拳打死惡霸鎮關西;讀到風雪山神廟林教頭手刃仇人陸虞侯;讀到楊志賣刀殺了潑皮牛二,讀到武松為報兄仇斗殺西門慶;讀到黑松林楊六郎戳死潘仁美,讀到呼延慶登上擂台劈死歐陽子英 ;讀到白玉堂夜闖皇宮一刀宰了郭安,讀到胡斐為了給素不相識的鐘阿四報仇,一路從廣東追殺鳳天南到北京......讀到這些故事,我們當然要拍案而起熱血沸騰,朝廷管不了,法律管不了,還有俠客手裡的刀來管。

雖然現代社會越來越文明,越來越不提倡使用暴力,要求創建和諧社會,但中國人骨子裡終究留存著先秦兩漢時期的武士遺風:

趙客縵胡纓, 吳鉤霜雪明。
銀鞍照白馬, 颯沓如流星。
十步殺一人, 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 深藏身與名。
閑過信陵飲, 脫劍膝前橫。
將炙啖朱亥, 持觴勸侯嬴。
三杯吐然諾, 五嶽倒為輕。
眼花耳熱後, 意氣素霓生。
救趙揮金槌, 邯鄲先震驚。
千秋二壯士, 烜赫大梁城。
縱死俠骨香, 不慚世上英。
誰能書閣下, 白首太玄經。

司馬遷是最早為俠客正名發聲的:

今遊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蓋亦有足多者焉。
且緩急,人之所時有也。

危急之事,是人們時常能遇到的。 而武俠世界,賦予了江湖人物超出一般人的武力,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

陳平原在《我與武俠小說》一文中有頗為深刻的論述:

敬天命與盡人事表面上看有點矛盾,其實不然。對「天命」某種程度上的理解和敬畏,可以抑制過分膨脹的「自我」,減少盲目的衝撞,順應生命的自然進程。這裡面可能有點阿Q的影子,可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時時處處與命運抗爭,不折則彎。任何人都只能在很小範圍內把握自己的命運,所謂「人定勝天」、「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一類的格言,有時候真害人。承認有所不能,願意有所不為,然後在可能的範圍內「盡人事」,或許是明智的。這麼說來,人類的處境並不怎麼樂觀。
  也正因為人類無法為所欲為,時時受到命運的鉗制,意識到自己的脆弱與渺小,才會產生一種被拯救的慾望。神也罷,佛也罷,上帝也罷,真主也罷,都是人類被拯救願望的客體化。無所不能的神靈未免過於虛幻,打抱不平的俠客更切近人世間。照司馬遷的說法,有道仁人尚且遭災,「況以中材而涉亂世之末流乎」?因此,不妨將「緩急,人之所時有也」(《史記·遊俠列傳》)作為武俠小說流行最重要的心理基礎。現實生活中,「天下多有不平事,世上難遇有心人」;武俠小說(戲曲、詩文)中,卻多的是「拔劍誰無義,揮金卻有仁」(湯顯祖《紫釵記》)。批評此類作品「欲以這種不可能的幻想,來寬慰了自己無希望的反抗的心理」(鄭振鐸《論武俠小說》),似乎是建立在一種「反抗必有希望」的充滿樂觀主義的假設上。我則以為任何形式的「勝利」,都不可能根本改變「緩急,人之所時有也」這一局面,因而對「幻想」對「寬慰」的需求便永無止境。期待大俠的拯救,固然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若以為命運真的掌握在自己手中,不也顯得過於虛妄?

以上,就是我個人認為武俠作品能薪盡火傳,歷久彌新,風靡華人世界的心理原因。


時隔六年,我還以為我不看武俠了。上個月為了打發時間我又看起了古龍,結果一看把魂看進去了。


前幾天,我走在街上的時候,前面有人擋路,我想起移花宮主那身輕功,我要是有那麼一身輕功,我就從裡面鑽過去,不沾衣袂。我這樣想著,就彷彿自己也已經飄過去了,我就很得意,得意得前面有人擋路都無所謂了。於是我就感到很快樂,快樂豈非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昨天,我和同學去走路,走得漫無目的又走錯路了,走得腳底板都裂成一塊一塊了。這個時候我想,牧羊兒雖然人壞,人那一身像弔死鬼一樣的輕功倒是蠻適合我的。於是我就感到我不是在走路,我是在飄。所以我就感到不那麼累了。江湖兒女,受點磨練總是好的。


還有之前那段時間,我白天實習晚上做家教補貼自己捉襟見肘的經濟狀況,沒有時間吃晚飯天還偏偏下大雨,我插上耳機聽我得意的笑,我覺得我是個浪子,周圍一切都變成氛圍與烘托。


武俠是我的童話。上一次我做這個夢的時候是六七年前。一個從時間到心態都是妥妥的中二的年代,我看很多武俠小說。我看武俠小說的時候,通常都很開心。

一個人開心的時候,運氣通常都不會太差。


我是個俗人,俗人就難免會有一些瑪麗蘇的幻想。


我又是個懶人,難免會有一些異想天開的心愿。


比如我要是有隔空點穴的內力,我就可以躺在沙發上把燈開了。


但我偏偏沒有這種功力,那麼,當我讀武俠小說的時候,我假裝自己有這樣的功力,豈非也是非常愉快的事情?


最重要的是,當我著魔的時候,我會覺得我生活在另一個世界,一個快意恩仇的武俠世界。而對於我來說,一個世界的腳踏實地是不夠。多幾個世界穿梭,即便只有我一個人,我也感到沒那麼寂寞了。


武俠是我中二時期很迷的一種類型文學。現在儘管長大了,我還是覺得偶爾中二一下也不是一件壞事。


記得我初中的時候因為太入迷了,自我感覺太良好了,還寫過一些壓箱底的黑歷史。也是武俠。

那個時候,我坐在窗檯邊縮著,冬天的陽光灑到我膝蓋上的綠殼筆記本里,我做了一個接一個的瑪麗蘇夢,然後驕傲的說,我是浪子,我心中的火還沒有滅。


這本來是一個「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的問題,題主只要綜合武俠吸引到每個人不同的點,就可以大概了解讀者們所謂的「心理」。
馬前卒老師的觀點蠻新穎,夾帶不少私貨,加班期間,我零碎發表一下個人意見。
1、以金庸、古龍為代表的當代武俠本應該是植根於兩漢史料、魏晉筆記小說、唐傳奇、清代武俠、民國武俠而發展出的產物,在文革期間便已在港台兩地孕育成熟,我並不認為這跟漢語文化圈的教育普及、當代的校園文化有什麼太大關係。
青春、成長、言情、闖江湖等元素也非金庸首創,早在民國期間還珠樓主的《蜀山劍俠傳》、王度廬的鶴鐵五部曲里便已存在。這麼看來,跟當不當代又沒多大聯繫了。
即便後來金庸修訂,也只修正了部分角色、武功名稱及情節邏輯上的錯誤,大體框架情節設定變動不大。
(所謂中國的武俠藝術主要是出自金庸古龍那一輩的么?有沒有更早的先例? - 言少的回答)
2、金庸的確是當代武俠首屈一指的代表人物,但談論「武俠」這個話題時,即便冠上「當代」,也不應局限於金老,更不要忘了跟校園文化八竿子打不著邊的古龍同學。
3、關於《此間的少年》,說真的,我很喜歡這部書,但它除了部分名字、人物關係設定與金庸小說相似,其他時候大俠們都在忙著把妹談戀愛參加學生活動,我真的沒看到太多武俠元素。硬要說它是典型武俠,確實有些牽強了。
4、說金庸作品到「80年代中期才開始在大陸成為平民讀物,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要等中學教育的普及來提供讀者群」也是蠻奇怪的,雖然這句話並沒什麼漏洞,挑明了是「一個重要因素」,但我還是要說一下,金庸在大躍進文革期間天天攻擊TG支持鄧公,直到80年代初才得到中共會見並成為香港基本法草委會成員,大陸也就在這個時期解禁金庸武俠,這更多跟政治立場有關。
5、金庸武俠在廟堂之外虛構一個「江湖社會」,展現了更多是在清末才風起雲湧的武林門派的風貌,雖然不完全是真實歷史,卻也體現了歷史中真實的一隅:俠客這類形象的局限性。歷史只是背景,並非必需元素,虛構人物比重太大,劃不到歷史小說的範疇。
古代的江湖武林應該是個什麼樣的? - 言少的回答
其次,正如 @孔鯉所言,不能因為裡頭有青春言情就一棍子劃清界限肆意分類,馬老師原文後半部分寫得有意思,但人心險惡也好,「鏡像生活」也罷,不是每個武俠都能寫到這個層面,也不是只有武俠能寫這些內容,科幻小說,官場小說,哪怕懸疑小說等都辦得到,文以載道,寫人性,影射社會,這本來就是大部分小說的分內之事,何必為賦新詞強說愁、單單把武俠拎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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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俠於我之所以迷人,大概是在另一個答案所說的那樣:
「或許我們都曾經是那樣的人,我們曾經像古龍那樣,叛逆而孤獨,我們憧憬像古龍那樣,落拓江湖載酒行,我們憧憬像他那樣,騎馬倚斜橋、滿樓紅袖招。
我們不愛世故圓滑,不愛心為形役,我們憧憬逍遙方外、慷慨洒脫,我們憧憬了太多東西,可是許多年以後,卻發現依然一事無成。」
雖然口口聲聲"古龍",其實就是代指"江湖",而這個江湖,當然是金庸、古龍、梁羽生等人所共同締造的。(只是對古龍為人一廂情願的臆想與嚮往,終於與「江湖」這個意象難分彼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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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感
人會老,江湖不會。
江湖上的紛紛擾擾,終將被時間沖刷的滄桑感,有道是:古今多少事,盡付笑談中!

自由
縱馬疾蹄,快意恩仇。
見誰不爽,殺它娘的,別瞎BB。

包容
你是大俠,就為國為民。
你是混混,就專營拍馬。
你是魔道,就無所顧忌。

武俠是一個永遠也不願醒的夢!


武俠中人活得坦率。

遇上知己就桃李春風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燈,義結金蘭生死與共。
看了一眼洞中玉像就痴痴磕了一千個頭、五迷三道追隨戀人到火坑深谷也不管人家愛的是表哥。
路遇惡人欺壓,好人落難便不惜生命揮劍相助。而不是在網上聲討對罵互掐。
路邊草垛便可歇息,露水野兔便可果腹,心中想的是要手刃仇人,塞外牧馬,興復故國。而不是捆綁於房貸車貸,孩子奶粉錢媳婦兒淘寶錢。

武俠,是疲憊生活的英雄夢想,是此生此世之外的詩意世界。


謝邀,謝大家一而再的邀。

這個問題一直沒想好怎麼答,我心裡的武俠世界璀璨如星空,但是下筆卻寥寥。我不知道如何把這種美好傳達給你們。


但是今天在跟一個客戶聊天的時候,忽然聊起了我在微信公眾號上關於武俠的文章,他說他也是武俠迷,一直在關注我的文章,每次看完很有共鳴。這個客戶已經四十齣頭,屬於70後。這讓我想起了對金庸小說評價最多的一句話:「影響了幾代人」。當83版射鵰上映的時候,我們的父母輩——60後、50後,也在如痴如狂地看著,我們80後90也不在話下。甚至現在一直在說武俠沒落的情況下,各大衛視還是有翻拍的武俠劇在播著,影響著00後。武俠,無論是作為一種文學形式還是影視類型,都一直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中。


然後我回頭再看這個問題:武俠的迷人之處是什麼?


我比較同意 @孔鯉 同學的看法。第一,要弄懂這個問題,必須先弄明白什麼是俠。這個問題我在什麼是「俠」? - 林二的回答里做了闡述,在這裡不多說了。第二,武俠不只是行俠仗義,它是個綜合性的東西,這個我們慢慢來說。

由表及裡,我們先說皮肉。一般來說,我們內心渴求什麼,就會去尋找什麼。我們渴求慰藉,就去尋找愛情;渴求快樂,就去尋找友情;渴求刺激,就去看或者自己做一些讓人血脈賁張的事情;渴求榮譽或熱血,就去參軍或者做一個軍事愛好者;渴求價值認同,就去看歷史;渴求未知,就去幻想。這些元素在文學和影視作品中,有具體的分類:愛情、義氣、動作武打、軍事、歷史、幻想,這幾個元素是所有文學作品和影視作品逃不出的範疇。甚至成分最小的義氣,也曾在上世紀末的古惑仔系列裡頭達到了頂峰。


讓我們再看一下武俠,它幾乎包含了上面所有的元素。古龍等人的小說或許元素少一些,金庸的書連軍事歷史題材都涵蓋了。在俠這個骨架上,支撐了那麼多的血肉,最終組成了一個令人無法抗拒的美人。你說,滿足我們所有理想的一個女子站在我們面前,我們有辦法讓自己不去搭訕嗎?


我們再來說內核。都說俠客是行俠仗義的,劫富濟貧,幫人挑水砍柴扶個老奶奶過馬路什麼的,但我們看的武俠小說裡頭,那些俠客們好像沒幹這些事啊。除了郭靖做了個偉光正,其餘的人都在糾結自己的命運,一時興起才去打抱不平。相比起來,我們的俠客甚至沒有蝙蝠俠、蜘蛛俠高尚,至少他們每一集都在幫助孤弱,打擊犯罪。


那麼,我們究竟在看什麼?還是回歸到什麼是俠這個問題上來。武俠小說里的俠,是不矯情的。他們不需要看別人顏色行事,只干自己喜歡的事;他們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他們進可以保國安民,退可以劇飲千杯。


俠客的生活,兩個字可以概括:痛快。


我們缺少這份痛快。在學業讓你太累,妹子讓你心碎,現實讓你難以入睡的時候,我們越發渴求這種痛快。所以我們才會在武俠中尋找,在武俠中滿足。


以上。


題主的問題裡面,有一個主體,被感動的,感覺得到迷人之處的,是熱血青年。

或許這也正是馬老師寫那篇我很不認同答案的一部分原因,但我相信武俠小說所能迷的人,絕不僅僅是熱血青年,而又偏偏是熱血青年。

下面來分析迷人之處在哪裡:

武俠小說愛恨情仇,奇遇跌宕,在網路小說這種專職讓人「爽」的專業性娛樂小說出現前,起到了一個讓人爽的作用,也正是某位答主說的,少年時夢裡想的不可得的人生,書里人都替我過了。很多求而不得,遇而不敢的經歷,於是便能在書中尋個安慰。

我有一腔肝膽,滿懷俠烈,可我被束縛,我考慮太多後果,見義不敢勇為,見不平不能一劍消,最多以酒填胸壑。

有了武俠小說,可以寄託這些不可得的情感在那樣一個虛無縹緲的時代,我能劍指天下,嘯傲江湖。

有人告訴過我,男人之間的友誼若是散了,一是女人,二是錢。

經常見到某些網路小說裡面,亂世之中,唯有寥寥幾人還堅信朋友二字,義氣二字。

其實,何時不是亂世?

武俠小說之中,多背叛,多信任,從背叛之中來,往信任之間去。那個不怎麼對家國大義感冒的古龍,也不怎麼留戀兒女情長的古龍,寫了世惡道險里的童話。

武俠小說的迷人之處,在於他是成人世界的童話,它寫下善惡不明的世界,卻告訴你善惡終有報。你明知道這些童話世界裡的事情,發生概率極低。卻仍舊相信,這是世間為數不多的可愛之處。它總會告訴你,有著無數人背叛,無數人波瀾,會有兄弟永遠是兄弟。

本來想說,第三點該是武俠小說堪登大雅之堂的文學性,但我實在不明就裡,也就作罷。

題主想必可以看得出來,我前兩點所說的,正是熱血青年所覺得足以讓人心中一暖,升起希望的那種迷人之處。

所以說啊,題主說的讓小生聽來不順,卻是對的。

武俠小說所能感染的,所能讓人覺得迷人的(至少對我而言),除了穿插歷史上那些震撼人心的人物與故事,便是那一腔比狗血還熱的熱血。

題主之所以說的讓小生覺得有些刺耳,便是熱血青年的後半部分。

熱血的,便只有青年么?

多少人血早已冷了,早已鎮定平靜了,早已歷經浮沉活得看破智障,又或成一方老狐狸。
但總還該盛那麼一點點血是熱的吧?

青春是永無止盡的,還是註定終結的?

朱炫大師兄說得好,無論如何,你那一腔狗血般的熱血,比你操了多少個女人,掙了多少倍票子,還要珍貴的多。

青春這麼好的故事,可莫要演砸了。

武俠小說里走出來的我們,不對著世間不平拔劍也就算了,直逼我們所堅守的那一份執著時,該出刀了。

刀光一閃,刀已在咽喉。

但凡你為了這一刀見過凌晨四點的太陽,敢像個俠客一樣出手,你便能扼住命運的咽喉。

這,就是武俠小說的迷人之處。


幾乎不受約束的可以自由遊走的世界,善惡界限分明,俠的精神是中國人骨子裡嚮往的


馬老師的結論讓我很驚訝,為何會得出當代的武俠小說就是校園小說的內核這種結論,那篇文章翻來覆去讀了好多遍,終於看到了漏洞。
漏洞就是,把「武俠小說里有青春、言情元素」等同於「武俠小說是青春、言情元素」了。

那麼武俠的動人之處在哪?
這需要我們了解什麼是俠,這個問題看似很明確但一直以來爭論不休,在我的認知體系中,俠的本質是反抗與不妥協,是出於自己良心的反抗與不妥協,只有寫出反抗的好作品,才是好的武俠。
其他的「少年、白馬」等等元素都是輔助,我見很多人喜歡青春愛情小說,卻從沒有人覺得單純的青春愛情小說是傳世經典,是有傳世的愛情小說,但它最深邃的內涵不只是愛情。武俠亦然。
且看《羅密歐與朱麗葉》,這是一個愛情故事,為何經久不衰?再看《雷雨》,等等。按照馬老師的理論,因為它們加上了各種外衣,我的看法恰恰相反,被加上外衣的,不是那些東西,恰恰是愛情。放到武俠小說里亦然,作為外衣被加上的,是奇寶、是武功。而最深刻的東西,從來經典作品都是殊途同歸的。

之前有個問題,是說武俠式微的。其實對於絕大多數人,是不看武俠的;而看武俠中的絕大多數人,是只讀金庸的。不是說金庸不好,我這裡只是要糾正一個概念,我對金庸的評價是這樣的:「金庸先生是武俠界巔峰級別的一代宗師、是當代武俠的開創和奠基者,金庸作品是武俠史上永恆的光輝,但金庸作品並不是集大成者。」
我知道有人要反駁了,金庸小說應有盡有,後世的武俠幾乎全脫胎於此,為何不是集大成者?
原因我在上面說過了,「放到武俠小說里亦然,作為外衣被加上的,是奇寶、是武功。而最深刻的東西,從來經典作品都是殊途同歸的」,金庸寫的那些情節是能打動人,你看《白馬嘯西風》、你看《神鵰俠侶》等等,你看到的都是情節,但背後有的是深邃的精神——反抗與不妥協。
所以我說過,金庸作品的巔峰是《鹿鼎記》,它的筆法、架構都是首屈一指的,但我最不喜歡這部作品,因為它嘲諷了金庸其他所有作品,嘲諷了所有的是與非,它是一部徹徹底底的「妥協作品」。詳見金庸的巔峰之作是哪一部作品? - 孔鯉的回答。
武俠的動人之處在於,它有反抗與不妥協,這裡的反抗與不妥協不只是打打殺殺,更多是人物的內心,有愛情上的反抗與不妥協、有友情上的反抗與不妥協、有道德上的反抗與不妥協,甚至還有與歷史的抗爭與不妥協。
《遊俠列傳》伊始,唐傳奇、《水滸傳》、《三俠五義》,最後到梁金古、到孫曉張大春、到大陸新武俠的優秀作品,「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無不如此。
所以武俠不會式微,武俠只會有低谷與高峰。
武俠的動人之處恰恰在此。


武是形式,俠是精髓。
在中國傳統社會之下,普通老百姓幾千年來過得都不怎麼樣。三座大山嚴酷地壓在平民百姓的頭上,至今也是一樣。
第一座山是人治。由於中國是個人治社會,官員和政府機構權力很大,這些權力壓迫百姓,造成社會不公正,產生了深刻的官民矛盾。
第二座山是民生。中國是傳統農業國,靠天吃飯的百姓生活不穩定。萬一來個大旱三年,可叫一方百姓死個精光。
第三座山是文化。這裡的文化是狹義的,指的是維護封建統治而施加給百姓的那一套思想枷鎖。
因此,武俠成了百姓嚮往,釋放心中壓力的一個好去處。
縱觀武俠世界,人們崇尚的是俠義,俠之大者為眾生所敬佩,官府在武俠中往往扮演著反面和無能甚至醬油角色。江湖中的老大是武林盟主,這個武林盟主的號召力是明顯超過了皇帝。武林盟主是江湖人士公選出來的,誰武功最高強,俠風義骨,誰就可以當盟主。
等等這些武林規矩,符合了人們對社會的期望。
何為俠義?鋤強扶弱,劫富濟貧,為民除害,忠肝義膽等等。這些品格符合百姓的期望。也就是說,現實生活中你狗官李二叉霸佔田地,我拿你沒辦法,讀讀武俠小說,這裡有英雄豪傑專殺狗官,劫富濟貧,心理會稍許安慰。
說白點,武俠符合人們的意淫,是人們嚮往的世界,是一種寄託和期望。
武俠無法再勾起人們興趣的那一天,是世界完美的那一天。


能力上獨立性格上卻又傳統的漂亮妹子。


所有武林中人思考的都是天下大事,最次也得是神兵利器武功秘籍,要是為了百十兩銀子亮傢伙,傳出去那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怎麼著也得血海深仇,殺貪官賊子這才夠份兒!壓根不用擔心錢的問題,吃飯的問題,住宿的問題,是開11號還是坐馬車?NO!這樣的問題根本不值得考慮。

怎麼樣?!這還不夠帶勁?比上鐵血論壇有意思多了吧!


「武俠,是成人的童話。」


不考慮背景的都是耍流氓。

金庸當時寫小說的起因是比武大會後的武俠熱,算是社會熱點,跟風有讀者。

當時金庸主業是新聞媒體,爬格子補貼家用罷了。其實當年的小報連載和今天的網路小說類似。

三教九流,攤販走卒的最廉價閑暇消遣,報紙便宜,是買得起的娛樂。

文字自然是督公說的鏡像人生,現實太慘(50年代香港日子不好過。),得有個做夢的地方。

現在的網路小說也是這個路數,男看爽文,豬腳有暴力有錢或者有權力,女看霸道總裁愛上我。當年對應的就是武俠小說。

金庸強在他的腦子和積累,今天網路小說質量低劣,因為作者不行,明月這種看明史的已經是佼佼者,而金庸是世家子弟,從小有功底,接受那個年代的一流教育,他的積累寫出來的自然不凡。

同樣是爽文,金庸有思想有技巧有文化有知識,塑造人物水平高,於是就火了。

後來辦明報,其實有單幹的意思,媒體的核心競爭力在作者編輯的水平,讀者愛看,自己辦報收益最大。

小說每天按時完成部分,肯定是有漏洞的,後來有錢了,沒有生活所迫了,就要該的盡量完美點。

從補貼家用,創立事業的工具,到可以傳世的作品,金庸花了很大功夫。

武俠小說是報紙是最廉價娛樂的產物,如同今天的網路小說,它趕上一批好作者,世家子金庸,有天賦和不錯遺傳的古龍。出了一批好作品。

在80年代,90年代租書為最廉價娛樂的中國大陸火起來正常。後來更廉價方便的娛樂替代品出現,逐漸邊緣化。

現在是網路小說最廉價,可惜有積累有文化的作者太少了。


她就是霸王槍?

  這桿槍長約一丈三尺余.至少比她的人要高出一倍多。

  這桿槍重七十三斤余.也遠比她的人重。她真的就是霸王槍?

  金槍徐不信,丁喜不信,鄧定侯也不信,無論誰都不會相信。

  但是他們又不能不相信。

  金槍徐試探著問:"姑娘貴姓?"

  "姓王。"

  "勞名?"

  "王大小姐。"

  金槍徐笑了笑,道:"這當然不是你的真名字。"喝酒的女孩子板著臉道:"你用不著知道我的名字,你只要記住霸王槍王大小姐這七個字就行了。"金槍徐道:"這七個字倒很容易記得住。"王大小姐道:"就算你現在還記不住,以後也一定會記住的。"金槍徐道;哦?"王大小姐冷冷道;"你身上多了個傷口後,就一定永遠也忘不了。"金槍徐大笑,道:"你約戰比槍,莫非就要我記住這七個字?"王大小姐道:"不但要你記住,也要江湖中人人都知道,霸王槍並沒有絕後。"金徐槍道:"王老爺子呢?"

  王大小姐咬著嘴唇,臉色更蒼白,過了很久,才大聲道;"我爸爸已經死了,他老人家雖然沒有兒子,卻還有個女兒。"她說話的聲音就像是吶喊。

  也許這句話並不是說給屋子裡的人聽的,她吶喊,只是她生怕她遠在天上的父親聽不見。

  ——女兒並不比兒子差。

  這件事她一定要證明給她父親看。

  "一槍擎天"王萬武真的死了?

  像那麼樣一個比石頭還硬朗的人,怎麼會忽然就死了?

  鄧定侯在心裡嘆息,忍不住道:"令尊一向身體康健,怎麼會忽然仙去?"王大小姐瞪眼道:"你管不著。"

  鄧定侯勉強笑道:"在下鄧定侯,也可算是令尊的老朋友。"王大小姐道:"我知道你認得他,但你卻不是他的朋友.他死的時候已連一個朋友都沒有。"她美麗的眼睛裡,忽然湧出了淚光,心裡彷彿隱藏著無數不能對人訴說的委曲和悲傷。這是為什麼?

  是不是因為她父親死得並不平靜?

  丁喜忽然道:"王老爺子去世後,姑娘想必一定急著要揚名立威,所以才找上徐三爺的?"王大小姐又咬了咬嘴唇,忍住眼淚,道:"我要找的不止他一個。"丁喜道:"哦?"

  王大小姐道:"從這裡開始,往前面去,每個使槍的人我都要會會。"丁喜笑了笑道:"若是姑娘在這裡就已敗了呢?"王大小姐連想都不想,立刻大聲道;"那麼我就死在這裡。"丁喜淡談道:"為了這一點兒虛名,大小姐就不措用生命來拼,這也未免做得太過份了吧。"王大小姐瞪起眼睛,怒道:"我高興這麼做.你管不著!"她忽然扭轉身,抄起了桌上的霸王槍。

  她的手指纖纖,柔若無骨。

  可是這桿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槍.竟被她一伸手就抄了起來。

  她抄槍的動作不但乾淨利落.而且姿勢優美。

  金槍徐脫口道:"好!"

  王大小姐道:"走!"

  她的腰輕輕一扭,一個箭步就竄了出去。

  金槍徐看著她竄到外面的院子里.忽然長長的嘆了口氣。

  丁喜道:"你看她的身手如何?"

  金槍徐道:"很好。"

  丁喜道:"你沒有把握勝他?"

  金槍徐又嘆了口氣,道:"我只不過有點兒後悔。"丁喜道:"後悔什麼?"

  金槍徐淡淡道:"我本不該著急料理後事的。"院子里陽光燦爛。

  他們走出去.別的人當然也全都跟著出去。屋子裡已只剩下四個人。

  小馬還是痴痴地坐在那裡,痴痴地看著。

  那喝茶的女孩子垂著頭,紅著臉,竟似也忘了這世上還有別人存在。

  鄧定侯在門後拉著丁喜的手.道:"王老頭的脾氣雖壞,人卻不壞。"丁喜道:"我知道。"

  鄧定侯道:"不管怎麼說,他都是我的朋友,老朋友。"丁喜道:"我知道。"

  鄧定侯道;"所以……"

  丁喜道:"所以你才能看著他的女兒死在這裡。"鄧定侯點點頭,長嘆道:"可措這位王大小姐卻絕不是金槍徐的對手。"丁喜道:"哦?"

  鄧定侯道:"我知道金槍徐的功夫,的確是經驗豐富.火候老到。"丁喜道:"王大小姐好象也不弱。"

  鄧定侯道:"可惜她太嫩。"

  丁喜道:"難道你認為她敗了真的要會死?"

  鄧定侯道:"我也很了解王老頭的脾氣,這位王大小姐看來也正跟她老子一模一樣。"丁喜笑了笑道:"我明白了。"

  鄧定侯道:"明白了什麼?"

  丁喜道:"你是想助她一臂之力,金槍徐再強,當然還是比不上神拳小諸葛。"鄧定侯苦笑道:"這是正大光明的比武較技,局外人怎麼能插手?何況,看來這位王大小姐的脾氣,一定是寧死也不願別人幫她忙的。"丁喜道:"那麼你是想在暗中幫她的忙,在暗中給金槍徐吃點苦頭?"鄧定侯嘆道:"我也不能這麼做,因為…."

  丁喜道:"因為一個人有了你這樣的身份和地位,無論做什麼事都得特別謹慎小心,絕不能讓別人說閑話。"鄧定侯道:"我的確有這意思,因為"

  丁喜又打斷了他的話,道;"因為我只不過是個小強盜,無論多卑鄙下流的事都可以做。"鄧定侯道;"不管你怎麼說,只要你肯幫我這次忙,我一定也會幫你一次忙。"丁喜看著他,臉上還是帶著那種獨特的、討人喜歡的徽笑,緩緩道:"我只希望你能夠明白兩件事。"鄧定侯道:"你說。"

  丁喜微笑道:"第一,假如我要去做一件事,我從來也不想別人報答;第二.我雖然是個強盜,卻也有很多事不肯做的,就算砍下我腦袋來,我也絕不去做。"他微笑著轉過身,大步走了出去,走入燦爛的陽光下。

  鄧定侯怔在那裡,怔了很久.彷彿還在回味著丁喜剛才說的那些話。

  他忽然發現他那些大英雄、大鏢客的朋友.實在有很多都比不上這小強盜。

  (二)

  現在屋子裡只剩下兩個人。

  喝茶的女孩子抬起頭,四面看了看忽然站起來,很快的走到小馬面前,叫了聲:"小馬。"她叫得那麼自然,就像在於千萬萬年前就已認得小馬這個人,就好象已將這兩字呼喚過千千萬萬次。

  小馬也沒有覺得吃驚。

  一位陌生的女孩子忽然走過來,叫他的名字,在他感覺中竟好象也是很自然的事。

  在這一瞬間.他們誰也沒有覺得對方是個陌生人。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聽別人都叫你小馬,所以我也叫你小馬。"小馬凝視著她,道:"我叫馬真,你呢?"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叫杜若琳,以前我哥哥總叫我小琳,你也可以叫我小琳。"她的膽子一向很小,一向很害羞.從來也不敢在男人面前抬起可是現在她居然也在凝視著小馬。情感本是件奇妙的事,世上本就有許多無法解釋的奇妙感情。這種感情本就是任何人都無法了解的。有時甚至連自己都不能。"小琳……小琳…小琳……"小馬輕輕地呼喚著,輕輕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纖弱的指尖在他強壯的手拿里輕輕顫抖,可是她並沒有抽回她的手,小馬的人就像是在夢中,聲音也很像是在夢中來的。

  "我一直是個很孤獨的人,沒有認得你的時候,我只有一個朋友。""我本來也有一個朋友。""誰?"

  "王盛蘭。"小琳道:"她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姐妹,有時我甚至會把她當作我的母親,這些年來.若不是她照顧我,也許我已經……"小馬沒有讓她說下去,輕輕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他的確明白,沒有人能比他明白。

  因為他和丁喜的感情.也正如她們一樣,幾乎完全一樣。

  小琳道:"所以我想求你替我做一件事。"小馬道:"你說。"小琳道:"我要你替我去救她。"

  小馬道:"救你的朋友?"

  小琳點點頭,道:"別人都說她絕不是金槍徐的對手,可是她絕不能敗。"小馬道:"你要我幫她擊敗金槍徐。"

  小琳道:"不管你用什麼法子,我只希望你能為我做到這件事。"她已握緊了小馬的手。

  "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

  現在他們已走出去。

  這裡本是個充滿了歡樂的地方,現在卻忽然變得說不出的空洞寂寞。

  人世間本就沒有永恆不變的事,更沒有永恆的歡樂。

  紅杏花慢慢地從後面出來,用一雙洞悉人生的眼睛目送著他們走出去,嘆息著喃喃自語:"我就知道你們只要一見面,就會互相糾纏,自尋煩惱的,我早就知道…."有些人就僅是釘子和磁鐵,只要一遇見,就會粘在一起。

  小馬和小琳是這樣子。

  丁喜和王小姐呢?

  紅杏花嘆息著又道:"小馬這樣子已經夠糟了,可是丁喜以後只怕還要更糟,我實在不應該讓他們見面的,我早就知道……"(三)

  陽光燦爛。

  發亮的長槍,在陽光下更亮得耀眼。

  藍天白雲.遠山青翠.竹簡下開滿了鮮花,蜜峰和蝴蝶在花叢中飛舞,甚至連風都在傳播著生命的種子。

  這本是個生命孕育生命成長的季節,在這種季節里,沒有人會想到死。

  只可借死亡還是無法避免的。

  金槍徐慢慢地解開了套在金槍上的布袋,眼圈一直在盯著他的對手。他心裡還在想著"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了解"死"的意義,因為他已有無數次接近過死亡。——不是我死,就是你死。

  這就是他對於"死"的原則。

  這原則簡單而殘酷,其間絕沒有容人選擇的餘地。

  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之後,無論誰都會被訓練成一個殘酷而自私的人。

  金槍徐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現在。

  可是現在他面對著這個對手,實在太年輕了,年輕得連他都不忍看著她死。

  ——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她不能敗.我又何嘗能敗?

  他在心裡嘆了口氣,從布袋裡抽出了他的槍。

  金槍!

  金光燦爛,亮得耀眼。二十年來,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這耀眼的金光下。

  槍的型式削銳,槍尖鋒利,槍桿修長,就算拿在手裡不動.同樣也能給人一種毒蛇般靈活兇狠的感覺。

  丁喜遠遠地看著,脫口而贊:"好槍!"

  鄧定侯同意:"的確是好槍。"

  丁喜道:"霸王槍若是槍中的獅虎,這桿槍就可以算是槍中的毒蛇。"鄧定侯道:"江湖中本來就有很多人,把這桿槍叫做蛇槍。"丁喜道:"據說這桿槍本來就是用黃金混合精鐵鑄成的,不但比普通的鐵槍輕巧,而且槍身還可以隨意彎曲。"鄧定侯道:"所以金槍徐用的槍法,也獨具一格,與眾不同。"丁喜道;"我也聽說過,他用的槍法就叫蛇刺。"鄧定侯道:"他們家傳的槍法,本來-百零八式,金槍徐義加了四十一式,才變成現在的蛇槍-百四十九式。"丁喜道:"霸王槍呢?"

  鄧定侯笑了笑.道:"霸王槍的招式,只有十三式。"丁喜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夠。"鄧定侯忽又嘆了口氣,道:"只可惜你沒有看見當年王萬武施展他霸王十三式的威風,霸王槍在他手裡.才真正是霸王槍。"丁喜再也沒有說什麼,因為這時決鬥已開始。

  陽光下普照的庭院.彷彿忽然變得充滿了殺氣。

  這兩桿槍都是經歷百戰、殺人無數的利器,它們本身就帶著一種殺氣。

  金槍徐的人,也正像是他手裡的槍,削銳、鋒利、精悍。

  他的眼睛始終在盯著他的對手,雙手合抱,斜握金槍。

  這正是槍法中最恭敬有禮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對霸王槍的尊敬。

  王大小姐卻只是隨隨便便的將大槍抱在身上,就憑這一點,也已不如金槍徐。

  一一高手相爭,尊敬自己的對手,就等於尊敬自己。

  金槍徐嘴裡露出冷笑,卻還是禮貌極恭,沉聲道:"當年王老爺子在時.在下無緣求教,如今老成凋謝,槍在人亡.請受我一拜。"他左腿後曲.真的行了一禮。

  王小姐只不過點了點頭,淡淡道:"我是來找你麻煩的,你也不必對我太客氣。"金槍徐沉下了臉,道:"我拜的是這桿槍,並不是你。"王大小姐冷笑道:"你最好記住,從今以後.霸王槍就是我,我就是霸王槍。"金槍徐冷冷道:"在我眼中看來,王老爺子一去,霸王槍也已不在人間了。"王大小姐怒道:"你看不見我手裡的槍?"

  金槍徐道"這桿槍在王大小姐手裡,已只不過是桿平平常常的大鐵槍。"王大小姐用力咬住了嘴唇,顯然在極力控制著自己的怒氣。

  她也知道高手相爭時,若是心情激動,就隨時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錯誤。

  金槍徐盯著她,又道;"在下還未到這裡來時,已將所有的後事全都料理清楚。"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槍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後事,是不是也已交待好了?"王大小姐一張臉已氣得通紅,大聲道:"我若死這裡,自然有人替我料理後事。"金槍徐道:"誰?"

  王大小姐道:"你管不著。"

  她的手一掄,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長的大鐵槍,就飛舞而起,帶起了一陣凌厲的槍風,壓得竹籬的花草全都低下了頭。

  金槍徐卻沒有低頭,身形一閃,已從鐵槍掄起的圓弧外滑了過去。

  丁喜嘆了口氣,道:"看來這位王大小姐的確太嫩,竟看不出徐三爺是故意激她的。"鄧定侯卻笑了笑,道:"也許徐三爺這一著反而用錯了。"丁喜道:"為什麼?"

  鄧定侯道:"霸王槍走的是剛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漢用的槍,王大小姐畢竟是個女子,總不免失之柔弱。"丁喜同意。

  鄧定侯道:"可是她怒氣一發作起來,情況就不同了。"丁喜道:"哦?"

  鄧定侯微笑道:"我可以保證,他們家傳的脾氣比他們家傳的槍法還要厲害得多。"他們只說了七八句話,王大小姐的霸王槍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槍法雖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來,卻是運用巧妙,變化無方。

  她的招式變化間雖不及蛇刺靈巧,可是那一種凌厲的槍風卻足以彌補招式變化間之不足。

  無論誰都看不出這麼樣一個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剛烈威猛的槍法,竟真的能將這秤大鐵槍揮舞自如。

  這種長槍大戈本來只適於兩軍對壘、衝鋒陷陣,若用與武林高手比武較技,就不免顯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槍法,又彌補了這一點.無論槍尖、槍柄、槍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槍風所及之處,別人根本無法近她的身。

  她十三招攻出,金槍徐只還了六招。

  丁喜皺眉道:"看樣子徐三爺只伯是想以逸待勞.先耗盡她的力氣再出手。"鄧定侯又笑了笑,道:"徐三爺若真的這麼想.就又錯了。"丁喜道:"為什麼?"

  鄧定侯道;"霸王槍份量雖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開,槍的本身,就能帶動起一種力量,她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用得並不多。"這道理正如推車一樣.車予一開始往前走,本身就能帶起一股力量,推車的人反而像是被車子拉著往前走了。

  鄧定侯道:"也因為這桿槍的份量太重,力量太大,要閃避就很不容易.所以採取守勢的一方,用的力氣反面比較多。"他笑了笑.接著道:"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槍徐有一樣的想法,想以逸待勞.所以才會敗在霸王槍下.這其間的巧妙,若不是老頭子偷偷地告訴我,我也不明白。"丁喜道:"知道這其間巧妙的人,當然不會多。"鄧定侯道:"除了百里長青和我之外,王老頭子好象並沒有對別人說過。"丁喜道:"因為你們是他們的朋友?"

  鄧定侯道:"他的朋友本來就不多。"

  丁喜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卻不是,你為什麼要將這秘密告訴我?"鄧定侯笑了笑,道:"因為我喜歡告訴你。"

  丁喜也笑了,

  這解釋並不能算很合理,可是對江湖男兒們說來,這理由已足夠。

  現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無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對方的槍桿一橫,他就被擋了出去。

  徐三爺忽然發覺這桿槍最可怕的地方並不是槍鋒,這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長的槍,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樣可怕。

  無論誰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風。

  只有一個人看不出。

  突聽一聲大喝,竟有個人赤手空拳,沖入他們的槍陣。

  這個人竟是小馬。

  他真的醉了。

  不管他醉的是人,還是酒?他的確已真醉了.否則又怎能會看不出這兩桿槍之間,槍風所及處,就是殺人的地獄。

  看來他不但是"憤怒的小馬",簡直是個"不要命的小馬"。

  居然還舉手大呼:"住手,你們全都給我住手!"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

  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絕不會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為霸王槍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絕非她所能控制。

  在這種力量的壓迫下.金槍徐想必也一定會使出全力。

  一個人若已將全力使出,一招擊出後,也很難收回來。

  就在這時,兩桿槍已全部制止在小馬身上。

  他的人就像是彈丸般忽然彈起,鮮血雨霧般從他身上濺出。

  兩桿槍居然還沒有停。

  他們實在已無法停下來,已無法住手。無論誰的槍先停下來.對方都可能給他致命的一擊。

  誰也不敢冒這個險。

  "這個人瘋了。"

  "他為什麼要自己去送死?"

  大家驚呼著.眼睜睜地看著小馬身子飛起,眼睜睜地等著他落下來。

  每個人都看得出,等到這個人再落入槍陣中.就一定已是個死人。

  就在這一瞬間,竹篙下的花叢前,忽然有一條長繩飛來,套住了小馬的腰。

  長繩一抖.小馬的人就跟著它一起飛了回去。

  他並沒有跌入那殺人的槍陣。

  他跌入丁喜的懷抱里。

  (四)

  鮮血還在不停地流,小馬整個人都已因痛苦而痙攣扭曲。

  可是他眼睛裡並沒有痛苦,反而像充滿了愉快和滿足。丁喜在跺腳!

  "你怎麼會做出這種蠢事來的?"

  小馬沒有回答。

  他的人雖然在丁喜懷裡.他的眼睛卻始終在看著另一個人。"小琳……小琳……小琳…。."他雖然已痛苦得連聲音都發不出,可是他心裡卻還是在呼喝,不停地呼喝。

  小琳在流淚,也不知是悲哀的眼淚,還是感激的眼淚?

  丁喜終於看見了她:"你是為了她?是她要你這麼樣做的?"小馬點點頭.又搖搖頭。

  這當然是他自己願意做的,他不願做的事沒有人能勉強他。

  這女孩子竟有這麼大的力量,能讓他心甘情願的做出這種蠢事?

  現在他的酒意已隨著冷汗和鮮血而流出.清醒使得他的痛苦更劇烈,更難以忍受。

  他若是能暈過去,也可以少受些痛苦——暈厥本就是人類自衛的本能之一。

  但是他卻在努力掙扎著,不讓自己的眼睛閉起。

  因為他要看著她。

  小琳也在看著他,看到他的痛苦和柔情,也終於忍不住沖了過去,在幾十雙眼睛的注視下沖了過來,撲在他身上。

  她做夢也想不到自己會有這麼大的勇氣,會做出這種事。

  在這一瞬間,她幾乎已不顧一切。

  丁喜放下他,放在花圃旁的綠草地上,讓他們擁抱在一起。

  她的眼淚落在他腦上,這一滴滴淚水中,竟彷彿有種神奇的魔力。

  他的痛苦竟已減輕,忽然道:"你是不是也覺得我這件事做得蠢?"小琳點點頭.又搖搖頭。

  小馬勉強笑了笑,道:"可是我只有這麼樣做,因為我想不出別的法子。"小琳道:"我知道,我"

  她沒有說完這句話,因為她已泣不成聲。

  小馬道:"你為什麼還在哭?難道他們還沒有住手?"小馬又問道:"你的朋友沒有死?"

  小琳道:"沒有。"

  小馬道:"你要我為你做的事,我是不是已替你做到了?"小琳道:"是是的。"

  小馬長長吐出口氣,居然真的笑了,微笑道:"那麼你最好告訴我們的朋友,我這件事做的並不太蠢。"他微笑著閉上了眼睛。

  他終於暈了過去。

  這年青人有的痛苦和安慰,丁喜幾乎都能同樣感覺得到。

  他是他的朋友,是他的兄弟,也是他的父親。

  風依舊在吹,陽光依舊燦爛,兩桿槍依舊在飛舞刺擊。
槍鋒帶起的勁風,冷得刺骨。

  有誰人知道極冷和極熱的感受,幾乎是完全一樣的?丁喜知道。

  他沖入了這個的槍陣,就象投入了洪爐。鄧定侯的心沉了下去。丁喜絕不能死。

  他-定要帶他去找出那六封信和六個死人,一定要找出那叛徒的秘密,可是鄧定侯也知道,王大小姐和金槍徐是絕不會住手的。

  他只有眼睜睜地看著丁喜投入洪爐,再眼睜睜地等著他被槍尖拋起。

  只聽-聲輕叱,一聲低呼,一樣東西飛了起來。

  飛起來的竟不是丁喜,而是徐三爺的金槍!

  高手相爭,掌中的兵器死也不能離手,徐三爺的金槍是怎麼會脫手的?

  他自己甚至都不太清楚。

  在金槍徐脫手的前一剎那間,他只看見有個人沖入了他和王大小姐兩桿槍的槍鋒之間,兩稈槍都往這個人身上剩了過去。

  他想住手已不及。

  可是就在這同一剎那間,這個人突然一扭身,已往他槍鋒下竄過.一隻手托住槍的時候,一隻手在他腰上輕輕一撞。

  他的人立刻被撞出七八步,手裡的金槍也脫手飛起。

  他只有看著,因為他的半邊身子已發麻,連一點力氣都使不出。

  近二十年來,他身經大小百戰;幾乎從來也沒有敗過。

  他做夢也想不到世上竟有人能在出手一招間就奪走他手裡的金槍,更想不到這個人居然就是那個年紀輕輕的丁喜。

  丁喜金槍在手.霎眼間已攻出三招。迅速、毒辣、準確。

  金槍徐臉色變得更蒼白。

  他已看出丁喜用的招式,居然就是他的獨門槍法"蛇刺"。

  就在片刻前.他還用過同樣的招式去對討霸王槍。

  事實上,他已將蛇刺中最犀利毒辣的招式全都使出,可是招式一出手,立刻就被封死,根本無法發揮出應有的威力。

  丁喜現在只使出了三招。

  三招之後,他就已攻到了霸王槍的核心,突然槍尖斜挑,輕叱一聲:"起!"只聽"呼"的一聲響,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槍竟被他輕輕一挑就挑了起來,夾帶著風聲飛出。

  王大小姐已踉蹌後退了七八步。

  丁喜凌空翻身,一隻手接住了霸王槍.一隻手拋出了金槍,拋給徐三爺。

  金槍徐只有用手接住。

  等他接任了他的槍,才發現身子不麻了,力氣也已恢復了。

  丁真正看著他微笑。

  金槍徐咬了咬牙,手腕一抖,也在霎眼間攻出了三招。

  這三招正是丁喜剛才用來對付霸王槍的三招一一"毒蛇出穴""盤蛇吐信"、"蛇尾槍",正是蛇刺中的三招殺手。

  在這桿金槍上,他至少已有三十年的苦功,他自信這三招用得絕不比丁喜差。

  丁喜既然能在三招間就搶入霸王槍的空門,他為什麼不能?但他卻偏偏就是不能。

  三招出手,他立刻就發現自己整個人都已被一種奇異的力氣壓住。

  他的槍若是毒蛇,丁喜手裡的槍就是塊千斤巨石。

  這塊巨石一下子就壓住了毒蛇的七寸。

  只聽丁喜輕叱一聲;

  "起!"

  金槍徐只覺得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壓下來,整個人都已被壓住.手裡的槍卻彈了出去。

  就在這片刻間,他的金槍已脫手兩次。

  (二)

  金光燦爛,金槍飛虹般落下,"奪"的一聲,插在徐三爺身旁的地上,徐三爺沒有動,沒有開口,

  霸王槍也已插在王大小姐身旁,槍桿還在不停的顫動.琴弦般"嗡嗡"的響。

  王大小姐也沒有動.沒有開口,蒼白的臉已漲得通紅,嫣紅的嘴唇卻已發白。

  丁喜看著她笑了笑,又看看徐三爺笑了笑。

  他只不過笑了笑,並沒有說出什麼尖刻的話。

  "像兩位這樣的槍法,還爭什麼風頭?逞什麼強?"這句話他並沒有說出來,也不必說出來——他用金槍徐的蛇刺擊敗了霸王槍,又用王大小姐的霸王槍擊敗了金槍徐。這是事實。

  事實是人人都能看得見的,又何必再說出來?

  所以他只不過笑了笑,笑得還是那麼溫柔,還是那麼討人歡喜。

  可是在王大小姐眼裡看來,他笑得卻比毒蛇還毒,比針還尖銳。

  她明朗光亮的眼睛裡又有了淚光,忽然頓了頓腳.抄起了霸王槍,拖著槍衝過去.一把拉住了杜若琳:"我們走!"杜若琳只有走。

  她不想走,又不敢不走,走了幾步,又忍不住回過頭。等她再回過頭時,眼淚已流下面頰。金槍徐卻還是痴痴地站在那裡。金槍徐獃獃地看著面前的金槍。

  這桿槍本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榮耀.但現在卻已變成了他的羞辱。

  他臉上完全沒有表情,心裡是什麼滋味,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痛苦和悲傷,就像是妻子的Rx房一樣,不是讓別人看的。

  ——痛苦越大,越應該好好地收藏。

  ——Rx房豈非也一樣?金槍徐忽然笑了,微笑著,抬起頭,面對丁喜,道:"謝謝你。"丁喜道:"謝謝我?為什麼謝謝我?"金槍徐道:"因為你替我解決了個難題。"丁喜道:"什麼難題?"

  金槍徐望著青翠的遠山,目光忽又覺得十分溫柔,緩緩道:"我已在那邊的青山下買了幾畝田,蓋了幾間屋,屋後有修竹几百竿,堂前有梅花幾十株,青竹間紅梅,還有幾條小小的清泉。"金槍徐道:"我早已打算在洗手退隱後,到那裡去過幾年清閑安靜的日子。"丁喜道:"好主意。"鄧定侯道:"好地方。"金槍徐嘆了口氣,道:"怎奈浮名累人,害得我一點兒都下不定決心,也不知要等到哪一天才能放下這個重擔子。

  丁喜也嘆了口氣,道:"浮名累人,世人又有幾人能放得下這副擔子?"金槍徐道:"幸好我遇見了你,因為你,我才下了決心。"丁喜道:"決心放下這擔子?"

  金槍徐點點頭。

  了喜道:"決定什麼時候放下來?"

  金槍徐道:"現在。"

  他又笑了笑,笑得很輕鬆,很愉快,因為他的確已將浮名的重擔放了下來。

  他已不再有跟別人逞強爭勝的雄心,已不願再為一點兒浮名閑氣出來願別人拼死拼活。

  能解開這個結並不容易,他的確應該覺得很輕鬆,很愉快。

  可是他心裡是不是真的能完全放得開?是不是還會覺得有些惆悵,有些辛酸?

  這當然只有他自己知道。

  "你有空時,不妨到那邊的青山下去找我。"

  "我記得,你的屋後有修竹.堂前有梅花。"

  "我屋裡還有酒。"

  "好,只要我不死,我一定去。"

  "好.只要我不死,我一定等你來。"

  金槍徐也鎮定了,顯得很洒脫。

  一個人只要敗得漂亮,走得洒脫,那敗又何妨,走又何妨?


很小的時候就對金庸、古龍痴迷不已。走在放學的路上,瞅見電線杆上聒噪的麻雀,便禁不住想像自己施展威力極大切帶有閃電效果的降龍十八掌,將它們打暈一地。看到樹上的桃子李子,想到自己化身司空摘星,用絕世輕功飄到枝頭,再用陸小鳳的靈犀一指輕輕摘下,何其洒脫,地下的小夥伴們定會高興驚嘆、甚而歡呼雀躍啊。擠公交車、火車,會想像著用凌波微步或是乾坤大挪移快速繞過人群,瀟洒的坐進溫暖的車廂。看到討厭的大老鼠,或能例不虛發的用小李飛刀將其咽喉酷炫斬斷。

不同於三維多樣的現實,武俠小說將武林二維扁平化。第三維交由讀者的大腦自由發揮。王語嫣長得有多漂亮?趙敏有多瀟洒?段譽、花無缺到底有多帥?張無忌的乾坤大挪移使用後現場效果如何?一千個人心中一千個不同畫面。

現實中的人性雜糅善變,武俠中的人性更鮮明更可愛。義薄雲天的喬峰:「寧叫天下人負我,我不負天下人。「忠厚樸實的郭靖說過:「俠之大者,為國為民。」精明伶俐的韋小寶說:「舉一反三?為什麼不反四反五?」

武林的故事發展速度快如閃電,恩怨情仇一朝起,江湖夜雨十年燈。因為一雙鞋,穆念慈就愛上了楊康。段譽只和木婉清篝火對坐就已經心意合一。前一刻楊康與郭靖還是兄弟,後一秒二者就成了仇敵。

人人都嚮往奇遇,於是乎令狐沖遇到風清揚,學會獨孤九劍。於是乎張無忌發現秘籍,練成九陽真經。於是乎楊過進入古墓,習得絕世武功。於是乎郭靖遇到洪七公,練就降龍十八掌。

當代社會中不能有仇必報,武俠世界裡,盡可快意恩仇。喬峰為了報仇雪恨殺帶頭大哥。謝遜為妻兒復仇殺成坤。李尋歡為天機老人復仇殺上官金虹。傅紅雪為報父仇殺馬空群。

江湖中從來講求忠義,所以向問天搭捨命救任我行。所以郭靖以弱勝強,苦守襄陽。所以茅十八跟隨陳近南反清復明。

士為知己者死,武俠能滿足你對知心朋友們最豐富的想像:李尋歡沒有好基友阿飛也許死的比誰都早,楚留香危機時刻總有鐵杆胡鐵花出現。陸小鳳破案也少不了死黨花滿樓的點撥。

所謂成人童話,寓教於樂,樂在其中,不讀武俠者焉知江湖之樂!


當你苦讀四書五經時,

大理天龍寺的六脈劍氣正穿透大輪明王的衣衫;

當你耕種田地時,

襄陽城下的飛石剛好划過幾萬兵卒的雙眼;

當你挑起貨擔時,

蝴蝶谷的誓詞伴隨一襲白衣,傳遍大江兩岸;

當你和上司爭執時,

五絕圍坐在華山之巔的篝火旁談笑,《九陰真經》就扔在石頭後面。

有一些寫錦繡文章的筆寫不來的故事,

有一些握鋤頭扁擔的手握不出的力量,

有一些看宦海沉浮的眼看不到的情懷。

上面是致敬一段網上名雞湯,原文為

你寫PPT時,阿拉斯加的鱈魚正躍出水面,你看報表時,梅里雪山的金絲猴剛好爬上樹尖。

你擠進地鐵時,西藏的山鷹一直盤旋雲端,你在會議中吵架時,尼泊爾的背包客一起端起酒杯坐在火堆旁。

有一些穿高跟鞋走不到的路,有一些噴著香水聞不到的空氣,有一些在寫字樓里永遠遇不見的人。


武俠是疲憊生活的精神寄託。

(一)

1979年8月,華羅庚教授在英國伯明翰參加世界解析數論大會,正逢梁羽生大師在歐洲遊玩,兩人不期而遇,相談甚歡。其時,華老剛剛看完《雲海玉弓緣》,迫不及待地和梁大師交流看法。華老評價說武俠小說是成年人的童話。

這句話後來成為武俠迷們時常念叨的句子。

正如有井水之處有柳永之詞,有華人的地方便流傳著金庸的故事。

以金庸、古龍、梁羽生、溫瑞安等作者為代表的武俠小說,伴隨著很多人的成長曆程,慢慢浸潤進日常生活,言談話語中點滴可尋。

朋友講,有一次他和大老闆去杭州出差。路過西湖隧道時,一直正襟危坐、閉目養神的老闆,突然說了句,聽說當年任我行便是被囚禁於此。頓時覺得老闆可愛起來。

聚會吃飯時,有人喝高了,站在桌子上,朗聲念到:聞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極盡妍態,不勝心嚮往之。今夜子正,當踏月來取,君素雅達,必不致令我徒勞往返也。滿座歡騰。

小時候的夏夜,躺在石板上伴著蟲鳴蛙聲,聽著收音機里的《飲馬流花河》。放牛的時候,手裡捧著《笑傲江湖》,一本書看完,牛兒也不知道去了哪裡。高中學習最繁重的時候,也不忘躲著被窩裡,開著手電筒看《鹿鼎記》。

兒時看武俠,是在做一場夢。在夢裡,我們成了大俠,青衫磊落江湖行,飛花摘葉可傷人。有靈犀一指,會漫天花雨。有銀鞍白馬,多美酒香人。施展輕功,庭除廊廡之間,趨退若神,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數不盡瀟洒風流。

少年的時候,會覺得人生長路錦繡,未來一片美好。

等到長大躋身社會,開始碰觸生活的殘酷。自由和約束撞擊,慾望與規則搏力。很多時候頭破血流,不得不忍氣吞聲。身上漸漸長滿盔甲,心頭慢慢起了繭縛。

但我們仍在嚮往心有塊壘拔劍即出的暢快。

武俠便成為了成年人的童話,承接著疲憊生活的精神寄託,是大多數碌碌拼搏的人,心底里的熊熊大火。

在武俠的世界裡,成年人可以肆意解讀出反抗、自由、浪漫、純粹的價值觀以及不問出身的上升通道。大俠們的行端舉止成為人們理想化生活的最佳註腳。


(二)


武俠的第一層解讀是反抗 ----- 代表底層民眾的反抗,對不完美社會秩序的顛破。

從絕處讀俠氣。

水深火熱時,人們期盼的是手持長劍的大俠,匡正天理,使良善終好,使姦邪俯首。

武力是人最原始的能力和衝動,不關乎權勢、地位、資源和金錢,是底層人與生俱來的武器。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天下有變,揭竿而起,平民武力可以改變秩序。

而俠則給武力加上一層道德的正義感。

在傳統世界中,統治政權和民眾的利益往往是對立的。俠客就成了人們心中對於利益訴求的唯一寄託。大俠也會順勢化身救世主,解救人民於水火。

人們對於俠士的要求極為嚴苛,鐵肩擔道義,古道熱腸,一諾千金。

南宋末年,蒙元大軍團團圍住襄陽,郭靖單槍闖敵營,和忽必烈有一段對話:

忽必烈道:「郭叔父是當世大大的英雄好漢,卻又何苦為昏君奸臣賣命?」

郭靖站起身來,朗聲道:「郭某縱然不肖,豈能為昏君奸臣所用?只是心憤蒙古殘暴,侵我疆土,殺我同胞,郭某滿腔熱血,是為我神州千萬老百姓而灑。」

和平時代是沒有大俠的。

現世安穩,歲月靜好,往往是表象。沉靜的海面下總是布滿暗礁,民間疾苦無法上達天聽,有司不作為,時常有之。

人們渴求揮劍濟蒼生、掃盡不平事的大俠不得時,便會在書中找尋。

心中有反抗的種子,武俠便有流傳的意義。

(三)

武俠的故事中,鋪陳著極盡自由和浪漫。

書中的境界,讀罷掩卷,豪氣中生,喉間火燙。

講到生死之交的洒脫,有王動、郭大路、燕七、林太平,有楊鐵心和郭嘯天。

講到紅顏知己的溫情,有苗若蘭、程靈素、程英、霍青桐,有朱七七、風四娘和蘇櫻。

講到萬人敬仰的高昂,有郭靖、喬峰、陳近南,有葉孤城、西門吹雪和謝家三少。

武俠的核心是對自由的爭取,是對人生不受束縛的極大展望,是對情感訴求的強力表白。

愛想愛的人,交一輩子的朋友,做值得做的事兒。

金庸說,浪漫主義在武俠中有重要的地位,表現人的激情與高尚情操,描寫對人生的理想,展示生活中美的一面。

楊過的偏執苦情。
黃藥師的魏晉遺風。
令狐沖的決不妥協。
喬峰的雖千萬人吾往矣。

自由的世界裡,才能活出自由的人格。

武俠承載著人們的自由意念。

他在一個架空的背景里,告訴我們,當思想插上自由的翅膀,戴上浪漫的玫瑰,沖脫一切現實的束縛時,我們的精神到底是什麼,我們到底能活成什麼樣子。

而現實生活中,我們只能壓抑自己的慾望,喊著詩和遠方,苟且著生活。

武俠是精神食糧,成年人的童話,可以慰藉我們求不得的慾望。

(四)

武俠同時也在詮釋著純粹的價值觀。

墨子說,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千人千義。

俠往往和義並行,彰顯著心中的善惡準則,決定著劍下的手段分寸。

對於俠的價值觀,可以定義如下:
俠之小者,鋤強扶弱。
俠之大者,為國為民。

胡斐便是個典型俠客,他急人之難、行俠仗義。

金庸在《飛狐外傳》後記中,對胡斐做了一番高度的評價:
孟子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武俠人物對富貴貧賤並不放在心上,更加不屈於威武,這大丈夫的三條標準,他們都不難做到。而胡斐「不為美色所動,不為哀懇所動,不為面子所動」。英雄難過美人關,袁紫衣軟語央求,不答允她是很難的。英雄好漢總是吃軟不吃硬,鳳天南贈送金銀華屋,胡斐自不重視,但這般誠心誠意的服輸求情,要再不饒他就更難了。江湖上最講究面子和義氣,周鐵鷦等人這樣給足了胡斐面子,低聲下氣的求他揭開了對鳳天南的過節,胡斐仍是不允。不給人面子恐怕是英雄好漢最難做到的事。胡斐所以如此,只不過為了鍾阿四一家四口,而他跟鍾阿四素不相識,沒一點交情。

胡斐是個純粹的俠客,不問利益,只看善惡。

這樣的英雄只能存在書中,現實生活中絕不可覓。而我們缺失的,往往是最為可貴的。胡斐圈粉無數,就在於這股絕對的俠氣。

郭靖身上有著明顯的兼愛非攻思想。第二次華山論劍的時候,郭靖曾苦苦思尋武功的意義,最後終於悟出了以武止戈的意義。下半生血染襄陽,死不旋踵,其實為自身價值觀的踐行。

一人守一城,在郭大俠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到于謙、方孝孺、史可法的身影。

溫瑞安說,俠就是於在所不為與在所必為中作選擇。

有了純粹的價值傾向,俠才所以為俠。

而到了金庸最後一部《鹿鼎記》,俠義的味道漸漸地淡了,利益開始考驗著人性。

當俠義被利益裹挾時,那種激動人心的瑰麗便消失殆盡。

於是,我們看到俠客的背影越走越遠,英雄的名字只流傳在杯中酒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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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殺就殺,想愛就愛,說走就走,說干就干。

互相不滿不用暗中算計;
相互愛慕不用相忘江湖。

兩個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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