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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以什麼標準來鑒定條目的「廣告宣傳」意圖?

對於介紹某個組織、團體或者產品的條目,維基百科是基於什麼樣的原則和標準來斷定其是否具有廣告宣傳意圖的?蘋果公司此類的條目有沒有「廣告宣傳」意圖?


提問者指的「廣告宣傳」意圖,我想應該是試圖通過維基百科讓大家知道有這個組織。

其實制約這類詞條有主要有兩個方面,一個是上面說的中立觀點,主要體現在語氣是否看著像宣傳;另一個是知名度,是指詞條主題是否重要到足夠記載,檢驗的標準是看否有足夠的媒體報道。兩個條件其一不滿足就可能被刪除。

小公司會可能會在維基百科上建立詞條進行宣傳,但一般第一次創建會把自己的宣傳文稿照抄過來,但這一看就是廣告,所以會被直接當廣告刪除。(或者是按照侵犯版權處理)創建者之後如果還想繼續宣傳,可就能會學聰明些,把宣傳語氣稍微改弱,甚至真的是客觀介紹。但是」關注度「的規則又會指出」有兩篇他方媒體專門報道的文章才能保留詞條,不滿足這個規則的詞條可能會被刪除「。顯然小公司或組織一般是不會有媒體專門報道的,所以還是會被刪除。

像是蘋果這類公司不需要為了宣傳在維基百科創建詞條,因為沒有維基百科他們也很知名,創建者一般都是其他人。當然蘋果公司相關詞條也可能是有愛好者創建的溢美詞條,這時就會按不中立刪除,或者被人改善後保留。


從巡查者的角度講,當任何條目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可視為廣告:

  1. 出現無來源的正面宣傳辭彙,例如「一流的」、「出色的」、「高達……」、「優質的……服務」、「致力於……」;
  2. 出現公司組織或人物的聯繫方式,尤其是位於顯要位置時;
  3. 出現累贅的公司產品信息敘述,尤其是這些產品信息極為正面,以宣傳語調所寫;
  4. 疑似照抄複製,而複製的來源似為企業或組織的官網。(也可當侵權處理)

當條目「似乎」滿足上幾點卻又模稜兩可時,現在是沒有現行明確標準的,基本上就得按當事巡查員和執行刪除的管理員的個人意見來看了。


中文維基百科是這麼規定的:「商業機構或產品的條目應該足夠客觀且不偏頗(第三方觀點),並附有獨立、第三方的來源以備查證。所以小公司一般不會被收錄。而商業機構網站的鏈接只要可用以核證條目主要內容,則同可使用。維基百科並不會支持任何特定商業機構,或結立任何宣傳合作夥伴。另還請參考關注度說明。」

另外,如上文所述,「關注度」在維基百科中也是一個比較重要的概念。繼續搬運:「在維基百科中,關注度決定了一個主題是否有創立條目介紹的必要。條目的主題應當被證明為受關注的,亦即是「值得注意的」。需強調的是,維基百科中,某一主題的關注度並不一定依賴於該主題的知名度、重要性或流行度——儘管它們通常會有助於我們判斷。」

還有一個通用關注度指引:
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

  • 「有效介紹」,意味著相關之來源直接、詳細地講解了主題的實體,編者無需通過原創研究來發掘條目的內容。有效介紹要比順帶提及深入,但可能會較專門闡述淺顯一些。
  • 「可靠」,意味著來源資料應具備編輯可信度,應經得起依照可靠來源指引對關注度進行的可供查證性評定。這裡的來源包括以任何形式和媒介發表的作品與材料。通過第二手來源的數量,可比較好地判斷關注度。
  • 「來源」需滿足關注度要求,必須是第二手來源(二次文獻),因為它們能為主題是否受關注提供最為客觀的證據。可靠來源的數量與種類應依賴於描述的深入程度以及來源的品質。一般而言,多方來源會更受歡迎。
  • 「獨立於主題實體」,要排除下列與主題實體有關聯之人發布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自我宣傳、廣告、自身發表的個人出版物、自傳、新聞稿等。
  • 「假定」,意味著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只構成必要條件,而不能保證某主題一定能被收入維基百科。即使某個主題符合上述標準,編者們也有可能達成共識,認為不應該為其另立一篇條目。例如,當條目違反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方針的時候。

一個被共識認為符合本標準的主題,通常都擁有關注價值,並且符合成為百科全書獨立條目的標準。如果可查證的事實和內容無法由多方來源提供支持,那麼將它們併入另一篇條目中可能更為適宜。

如果沒事的時候翻最新條目,我判斷這個條目是不是廣告的一個最簡單的方法是,有沒有第三方來源支持。如果一個小公司的條目,作者提供了某些新聞什麼的作為參考資料,那麼我一般不會把這作為廣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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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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