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互聯網的最大收入來源會是廣告嗎?

移動互聯網由於設備的限制,並不具備像互聯網那樣的廣告展示優勢,移動廣告會是移動互聯網最大的收入來源嗎?如果不是,會是什麼?


感謝邀請。

我相信移動互聯網會是桌面互聯網的一個繼承。因為移動設備和應用的出現,出現了諸如 LBS 或者 O2O 這樣的新模式,但是如果把廣告看成是一個廣義的概念的話,其實這些模式也無非是針對特定廣告主(本地商家)的廣告。
如果僅僅從狹義的應用內廣告的角度來看,還是會有很多應用通過這種模式來盈利。如下的幾個點都在支持這個觀點:

  • 應用商店內付費應用佔總應用數量的比例和平均售價在下降(詳見 http://distimo.com 提供的月度報告)
  • 用戶花在移動應用上的時間越來越長,但是預先付費購買的應用並沒有辦法從更長的使用時間中獲得更多的收益,但是廣告收入是隨著用戶使用的時長而增加的
  • 應用內購買是應用收入的新增長點,但並非所有應用都能找到好的收費點,另外 Tapjoy 模式的成功證明了廣告收益可以至少媲美應用支付的收益(否則開發者不會用廣告來「免費」送出虛擬道具或積分)
  • 更好的廣告技術的出現幫助更多類型的應用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定義廣告,而非採用同一化的廣告條模式。感興趣的同學可以參考 http://www.iab.net/mraid 的富媒體格式,以及類似 http://medialets.com 這樣的富媒體廣告管理產品,果合在國內是較早開拓移動廣告管理的平台 http://guohead.com

隨著富媒體、HTML5 等技術的發展,移動廣告很多被用戶詬病的影響用戶體驗的生硬的廣告形式將得到大大改善,更豐富的展現形式,以及整合社交、視頻等多媒體的能力也會使品牌廣告主更看重移動應用媒體的廣告投放。

無論是從廣義還是狹義看,移動互聯網都不會拋棄桌面互聯網上的產品免費 + 廣告盈利的模式。在市場早期,廣告形式比較單一,大部分早期創業公司尚未考慮盈利,大部分廣告主尚不熟悉移動廣告技術的時候,自然不會看到廣告大面積的成為一種盈利模式。但是從長期來看,用戶在移動媒體上的注意力還是會通過移動廣告的形式形成盈利。


首先要說明的是,現在移動互聯網的收入來源不是廣告

移動互聯網收入方面,刨除掉運營商本身。傳統的收入方式就是sp/cp模式。如果從160/尋呼信息服務等開始算這個行業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歷史了。這個模式是移動互聯網前期最主要的盈利模式。
但是現在,一方面,免費資源逐漸的普及,另一方面,移動運營商的管理力度加強,且自己開始搭建內容平台。sp的發展受到了很大的抑制。很多人預期sp將會持續衰落下去。但是為內容付費本身不會衰落。

新興盈利模式是app store 模式,由蘋果首開先河。開發者通過售賣軟體或者服務盈利。
這個模式很新穎,也很有吸引力。
另外,類似於在遊戲內付費的也逐漸增多起來,從pc上遊戲的發展來看,手機上這種增值服務直接收費的模式也很難阻擋。

至於免費+廣告的模式,實際上一直還沒有真正的展現其實力。首先是大家對於無線互聯網的廣告價值還沒有充分意識,另外,在國內的網路情況下,放置廣告的效果不佳(用戶不願意點,點後的體驗也是大問題)。
但是在未來,如果用戶對於手機互聯網的使用已經方便(指速度、體驗方面)到和pc接近,那麼這個模式也肯定是有生命力的。

另外還要注意的是,如瘋狂的小鳥,在android平台商免費,但是其收益絕對不是僅僅在移動互聯網方面,隨著其品牌的快速成長,其可以獲得收入的點變得非常的廣泛。授權賣賣玩偶,甚至拍個電影?這都可以大賺一筆。這個例子告訴我們,移動互聯網的收入來源是非常廣泛,而且也不僅僅限制於移動互聯網。


作為一個無線營銷行業新人也來湊個熱鬧,同時歡迎邀約討論相關問題。

目前來說移動互聯網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三個大類及其所屬的幾個小類:

  • 廣告
  1. 應用內廣告
  2. 網頁廣告(可以再細分成移動網站廣告和搜索引擎廣告)
  3. 從桌面向移動端注入流量(百度輕應用和手機助手等)
  • 增值
  1. APP的VIP特權(微信聊天表情、付費去廣告等)
  2. 虛擬物品消費(遊戲的RMB道具、時間收費的點卡等)
  • 電子商務
  1. 傳統電商(淘寶、京東等)
  2. O2O

移動廣告作為銷售手段之一,作用無外乎兩個,一個是應用分發(APP廣告主目前佔主流),另一個就是品牌商品展示。那麼就是說實際上移動廣告是服務於增值和電子商務的。不管最後是電子商務火了還是增值火了(手游都炒瘋了....),實際上都產生了更多的廣告需求,推動移動廣告業不斷發展。

回到題主的問題,廣告會不會是移動互聯網最大的收入來源?若以上理論成立的話,也只能說廣告是移動互聯網最穩定的收入來源。

接著我們再來分析是否有成為最大來源的可能。

隨著經濟總量的不斷上升,單就經由移動互聯網這一途徑產出的總利潤是總體不斷升高的,總利潤的多少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是否能成為主要收入來源。既然提到利潤,就不得不說說利潤率。

移動互聯網廣告的利潤率概念約等同於eCPM約等同於轉化率。即最少的展示,產出最多的「效果」。效果由廣告的投放目的而定,應用廣告的效果是安裝數,品牌廣告的效果可能是成交數或者點擊數、曝光數等等。換個角度我們可以說隨著移動廣告轉化率的上升,利潤率也隨之上升,隨之獲得比產業鏈中其他角色更多的利潤。

所以移動廣告要提高轉化率!


怎麼提高?

@張寧@馬力兩位的答案中都直接或間接提到了精準投放的問題。所有技術方法,包括LBS 、移動端cookie(貌似要取消了)、設備號、通訊錄等等,目的都是為了梗精準的按人群、地域、時間來投放。也就是說在你最需要這個廣告產品的時候,展示給你。

而目前移動廣告不被傳統廣告主重視,不被用戶所接受,根本原因不在於手機屏幕太小,可承載的形式單一,而在與無論從廣告投放方式到廣告主、媒體、用戶之間的交易方式,都還很原始很粗糙,既不精準也不高效!


舉個生活中的例子來幫助大家理解。廣告就像是紙巾,你會拿他做很多事情,比如上廁所開完大擦屁眼-_-!!、吃完飯擦嘴、洗完臉擦水、擦汗等等。而投放精準就是用收集到的所有數據來預測你什麼時候需要用紙巾需要什麼牌子什麼質量的紙巾,交易方式就是由誰來遞給你這塊紙巾。

想像一下,走在路上突然內急,急沖沖的跑去公廁噼里啪啦完才發現沒紙的時候!你會多渴望有個人靜靜的遞上一張柔軟、潔凈的擦屁紙啊!

PS:人真的不需要廣告嗎?沒有廣告那對於陌生事物的信息從何而來?


移動互聯網從根本上來看也是一個信息載體和傳媒平台,從這個角度看,長遠而言,廣告肯定會是最重要的收入來源。就如同現在的互聯網一樣,雖然也有很多的付費增值服務和收費娛樂項目,但主流的收入來源必將是廣告。
但也如同樓上諸位高人提及的,短期內,廣告在移動互聯網的增加空間必將會受到技術、帶寬等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因此個人認為廣告在移動互聯網的爆發性增長還將有一個沉澱期。

PS:今天貌似看到消息說4G已提上日程,要是4G真的落地,廣告在移動互聯網的爆發應該也就應運而生了吧。


1、用戶的時間花在哪裡哪裡就有廣告價值,用戶時間快速轉向移動互聯網,所以廣告作為移動互聯網的一種收入模式肯定是大有作為的。但是正如互聯網跟傳統媒體廣告的形式和價值不一樣,移動互聯網的廣告形式也會跟互聯網不同,目前的移動互聯網廣告的問題是技術層面上的,還沒能很好的把移動互聯網的獨特廣告價值挖掘出來,但長期來說不是問題,兩三年內你就可以看到移動互聯網廣告市場總量達到一個非常可觀的程度。
2、在一定階段里,廣告會是移動互聯網的主要收入模式,但從長期來來看,廣告肯定不會是移動互聯網最大的收入模式,因為媒體價值只是移動互聯網價值的其中一小部分,就像互聯網早期也是幾乎完全靠廣告,後來不是SP、遊戲、電商都起來了嗎?移動互聯網也會走過這個階段的,至於是什麼,O2O(也是一種廣義上的廣告?)、移動電商、遊戲、內容付費?都有可能,但必定還有大家還沒注意到或者認為不可能的甚至沒想到過的新的形式,這,正是新事物的魅力,正是新公司的機會。


最近,針對無線互聯網的盈利模式,我也有所思考。正好借這個問題,把自己的想法總結下。
無線互聯網是個新的領域,它既有互聯網的特性,又有它獨特的地方。
先說互聯網。互聯網的盈利模式一般思維就是廣告,及所謂的眼球經濟。所以,現在很多無線產品在 拚命的圈人。不過,我認為如果僅僅把無線互聯網的盈利模式寄托在廣告上(認為廣告是主要收入)就大錯特錯了。
再說說無線,這是它的特製。無線互聯網比傳統互聯網更接近用戶,用戶可以隨時接入。這個特質也決定了用戶的消費模式將有所改變。更直接、簡便的支付途徑,更能夠滿足用戶的衝動消費。所以,我認為無線互聯網將會開啟一個向「用戶收費」的良性模式。
其實,向用戶(消費者)收費這一行為本身符合現實生活中邏輯的。只是由於天朝(國外也有)的某些特殊情況,導致絕大多數互聯網用戶認為在網上的一切都是免費的。現在,無線互聯網給了我們所有互聯網人一個機會,來再教育用戶,來凈化互聯網這個環境。
最後,我個人看好向用戶收費這一模式。但也不是說,不能靠廣告來盈利。還是那句話:你的產品屬性決定你的盈利模式。單單認為我的產品只能靠廣告(流量)來盈利,是東施效顰、緣木求魚的舉措。app store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它教育出了第一批高資質付費用戶,通過app store我看到了未來!!


移動互聯網的收入來源於它為行業或個體創造的價值。
有價值的產生,移動互聯網才能融入到已有的或創造新的價值生態鏈
才會有上下游為其買單。

任何廣告模式之所以存在是因為
1. 它在生態鏈中確實存在價值
2. 價值難以量化(或者可暫時直觀理解為不涉及現金流)
例如寶潔在電視上投放廣告,為的是品牌價值,此價值難以量化,因此電視是廣告模式
寶潔的產品進入超市,為的是銷售,且超市直接涉及現金流,所以超市是分銷賺取差價模式(CPS)

移動互聯網未來會變成什麼樣,還很難知曉。
因為它不單指我們現階段所指的以智能手機為載體的互聯網
不限於我們現階段看到的應用中心,遊戲,電商,O2O,二維碼等等
它還會以可穿戴設備為載體,滲透到傳統行業的方方面面

不要糾結在是廣告還是不是廣告這些概念性的問題
去思考移動互聯網的特性(結合雲計算),能給哪些行業,哪類人群帶來什麼樣的價值
如此這般,自然會有你的價值


我能說Google的adid嗎


這就像說做網站的最大收入是廣告嗎一樣,不能一概而論。

移動設備只是互聯網的延伸,也許現在大家都在做lbs,搞用戶,但最終它還是會成為基礎設施,成為業務模式實現的渠道。

在京東買東西是要錢的,在它的iphone客戶端里買呢?仍然是要錢的。。。


差不多就是變相的廣告,比如推薦什麼的。
另外,遊戲裡邊賺內購也是可以很多。


不知道這個問題有沒有時間限制,如果是這一兩年,我猜測中國移動互聯網的主要收入是來自用戶付費購買

在中國,娛樂的第一大用戶需求,主要的娛樂產品:音樂、遊戲、小說和視頻,前三個都有很長時間用戶付費的基礎,技術上有現成的方案,心理上用戶也樂於接受

廣告在移動端有兩個制約,一個是手機瀏覽器和軟體的能力,一個是流量資費問題。現在的手機廣告肯定還有很大增長空間,但與用戶付費購買相比,還是稍弱了


單從商業模式的角度講,廣告肯定會延續,但是不是主要的就很難講,或者說很可能不是。

互聯網本身受制於移動性弱,無法定位等特殊屬性,導致線上模式始終很難映射到線下,而所有的電商已經向我們證明:線上與線下的結合是可以賺錢的(儘管遠遠沒有吹噓和早年想像的那麼多)。

移動互聯網的特殊價值(之一)在於:他與人本身永遠在一起,人在哪裡,移動互聯網就在哪裡,並且移動互聯網有能力知道精確的「人/時間/地點/行為」,這些結合在一起,我相信最終將催生出傳統互聯網無法做到的價值,這個價值將有巨大的商業性,並且很可能可以映射到多個領域,而不是像廣告一樣單一。

只是,現在大家都還只是剛剛站到起點上而已,這是一場持久戰。


這個問題,要分近景和遠景。

近景3-5年:
廣告收入為主——包括並不限於平台抽成、入口抽成、點擊型廣告、展示型廣告。

遠景5-10年:
廣告的目的是消費,為什麼不直接消費呢?因為買賣不方便,因為支付不方便。
隨著技術進步,直接消費在移動互聯網收入所佔比重,必然越來越越高。
另一方面,基於直接消費,廣告收入作為一種消費抽成(平台抽成、入口抽成),也會水漲船高。
這時候,就是一場PK了。
我個人以為,直接消費會超過廣告營收的。這個轉捩點應該在2020年前後。


我認為廣告會很有前景,但是形式一定不是現在這樣。

移動廣告市場的確一直在增長,剛剛的數據,去年全球是88億美元,一半被 Google 賺走了。

2013年6月14日市場研究機構eMarketer發布的最新研究報告,去年全球移動互聯網廣告市場的收入達到88億美元,而谷歌的份額超過50%。
Facebook在2011年還沒有一分錢的移動廣告營收,但在2012年其全球移動廣告營收則接近5億美元。eMarketer預計這家社交網站巨頭今年的移動廣告收入將增長333%,超過20億美元,在全球凈移動廣告市場的份額達到12.9%。
據eMarketer估計,去年穀歌全球移動互聯網廣告收入為46.1億美元,是2011年的兩倍多。今年,谷歌移動互聯網廣告收入將進一步增長92.1%,達到88.5億美元。此外,eMarketer預計Twitter今年在全球移動廣告市場的佔比約為2%,但在美國移動廣告市場,它的份額將達到3.6%。


是不是最大的收入來源不好說,至少現在,遊戲行業熱度很高,市場起來後的確是很能賺錢。

移動廣告的劣勢,在於用戶的認知資源更加有限,廣告與用戶當前的任務/內容爭地盤,零和博弈。現在的移動廣告,特別是現在 App 中的廣告,是在用戶體驗的對立面上,用戶用的好好的應用,橫跨那麼一條,實在受不了。以誤點為基礎的商業,涸澤而漁不可持續(Google 意識到了這一點,做了改進)。

移動廣告的優勢,在於移動設備和應用本身同用戶的關聯更強(手機是離人最近的電子產品),位置、攝像頭等數據和交互通道的支持,也提供了更多基礎的可能性。

移動互聯網的普及,將用戶的用戶體驗成本降的很低。以前人們在 PC 上,因為設計、功能定位和交互方式的區別,用戶體驗的成本相對比較高,想像一下我們的父母們使用電腦時遇到的障礙和麻煩。而在手機上,設計不得不做的更簡單,功能定位更單純,而多點觸控等交互方式也更自然和流暢,用戶使用的門檻降低了很多。如果你去和保安、去和的哥聊聊天,你就會發現互聯網藉助移動設備有如此深的滲透。

整個行業仍然在探索,就目前來說,還沒有看到更好的廣告形式,但未來總會出現,因為市場在哪裡。一直以來互聯網廣告要解決的問題,都是將廣告遞送到需要的人眼前。

我認為,移動廣告不應該去做爭地盤的事,而應該去借勢和順勢,以用戶的行為為中心,去做數量少但轉化率高的廣告,精準比數量對移動廣告更重要。我每次去王府井開會,總會被某應用推送一條「漢堡王優惠劵」,推送是強度最大、最「邪惡」的方式之一了,但我並不會覺得煩,因為我可能真好需要。(但如果我就在那裡上班,天天收到這個,就受不了了)。

臨界點(引爆點)也是要考慮的重要因素。傳統企業會是移動廣告未來最大的主顧,但是傳統企業對此的反應速度總會慢一拍(這很正常,互聯網人千萬別認為大家都足夠了解互聯網),在這中間會有一個臨界點,過了這個點之後,會形成正反饋,廣告主更多,服務也得到更多改進,又促進更多廣告主的選擇...... 這需要時間,趨勢和當下總是有差別的。

長期來說,我認為互聯網/移動互聯網會改變整個廣告生態系統,或者說,其實是改變整個社會做生意的方式,很多廣告業者還沒有認識到這一點。信息是推動我們經濟的重要因素,而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從形式和手段上正在改變著信息傳播和消費的方式。例如,傳統的廣告往往是單向和一次性的,而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可以讓其變成雙向的互動(這裡的互動可不是來幾個動畫效果就算互動~),並且能夠建立渠道。企業的移動App、公眾賬號等,一旦拓展起來,能夠抓住用戶,那麼這個渠道可以持續被企業使用,不僅僅限於一次活動或一個產品,長期的帳人們總是會去算的。


靠廣告盈利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商業模式的變遷隨著商業社會的發展有著自己獨特的運行規律,雖然也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隨機性,但是,從過往中還是可以窺見一些端倪。
在談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需要回溯一下歷史。1997年網景瀏覽器市場佔有率是72%,而此時的IE的佔有率僅僅是18%(而且是微軟捆綁推廣的前提下)。在這之前兩年,當微軟員工給比爾·蓋茨看網景瀏覽器時,蓋茨馬上意識到瀏覽器是未來互聯網的入口,因此將瀏覽器作為Windows的捆綁服務進行推廣,而網景依然將瀏覽器視為軟體在銷售。
在網景公司推出網景瀏覽器的1995年,互聯網的內容還非常少,如果網景公司把這些內容在其軟體中做個聚合,也就不會有雅虎什麼事兒了。網景一直在固守著舊有的商業模式:賣軟體抓用戶,而忽視了用瀏覽器的用戶實際上是互聯網用戶。
網景是互聯網1.0時代的殉道者,而雅虎這個藉助早期瀏覽器建立起來的免費的內容聚合服務平台,在之後近十年內賺的盆滿缽滿。向互聯網用戶免費,向廣告客戶收費的互聯網商業模式在互聯網1.0時代固化下來,影響直至今天。
而正是雅虎這個互聯網時代的第一個佼佼者、弄潮兒,在面對互聯網2.0時卻又一次成為被趕超者。互聯網2.0最重要的是提供了一個開放的平台,讓用戶可以在平台上開發自己的應用,包括內容資訊、產品銷售、應用程序等等,並將其提供給其他用戶使用。
在互聯網2.0時代,廣告還是互聯網產業的最重要收入來源,但也發生了更多細微的變化:由於用戶與互聯網本身的互動加強,門戶網站不在是互聯網的唯一入口,互聯網內容的廣度增大、深度細分,為用戶提供了更多選擇,因此,廣告業主更多關注到各個網站的用戶群體與自身客戶群體的關係問題,在搜索引擎和流量統計分析的幫助下,廣告主可以找到與自身客戶定位相似的網站,從而追蹤控制廣告投放效果,互聯網廣告由粗放時代進入精細化時代。
如今,移動互聯網方興未艾,很多人把它視為互聯網在移動終端上的延伸,如果說移動互聯網興起之初以此來看待的話還說得過去,那麼兩三年後的今天,再將移動互聯網看做互聯網的延伸,已經不合時宜了。
我們常常說移動互聯網與互聯網的最大不同在於其終端化、個性化和碎片化,其實這三化說白了就是「私有化」:作為展現移動互聯網的終端,如手機、Pad已屬於私人用品,與廣播、電視、報刊和互聯網相比已經沒有任何公共屬性可言;人們在移動互聯網上的需求也就完全是個人式的,對於自己不感興趣的內容,根本不會容忍出現在自己的手機上;而碎片化一般是指使用時間的不連續性,則更是「私有的」,你想都是碎片化時間了,還不是自己的么,這完全是自己的時間。
從邏輯上說,「私有化」的東西一定具有強大的排斥性,這是人性使然。因此我們可以說從互聯網到移動互聯網的服務模式已經發生了深刻變化:互聯網1.0時代是「信息聚合」模式;互聯網2.0時代是「信息細分+服務」模式;而到了移動互聯網時代,已經完全是「信息服務」模式。
廣告在移動互聯網的介入過程必須變得十分巧妙,以避免對用戶的私人空間形成打擾,在移動互聯網內廣告必然不會成為收入來源的主角。所以,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我們提供的只能是服務、服務、服務。
從新聞客戶端的幾個發展階段,我們可以清晰的發現這一脈絡。最早的新聞客戶端都是各個網路媒體將自己的內容聚合到APP中,然後藉助自身的品牌進行推廣,很多新聞網站或門戶網站的忠實客戶追隨而來。後來,我們發現有新聞客戶端不甘寂寞,除了將自己的內容整合,還做起了社會化發行,這樣,我們只用一個客戶端就可以看到我感興趣的媒體和內容了,那麼我就不會下載N個同樣功用的客戶端了。
當微信出現後,人們發現騰訊的這盤棋更大,它像運營商,可以簡訊、實時通話;它像微博可以溝通分享;它像報刊亭,傳統媒體來了,自媒體也來了;它像平台服務商,企業可以利用它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如:招商銀行);它還可能會像電商(5.0版),人們可以在上面做生意;它還會像更多更多東西,只有你想不到,沒有做不到……那麼,你的手機里還用裝其他東西么,反正對於筆者來說,現在的「碎片」時間基本上都被微信給佔了。因此,移動互聯網入口必然是那些優秀的平台化產品,廣告的空間因此被有形的壓縮了。
綜上,廣告之於移動互聯網已經不是牢靠的商業模式,它必將被創新的服務模式所代替。
P.S.:「微觀察」微信公眾賬號:bjwwwlll。微觀察,小處入手,一堆雜彈,關注互聯網、商業、新聞、歷史與文化。


我們來看幾個互聯網大鱷的盈利結構,臉譜 7成以上是廣告收益,新浪微博最近明確要加強廣告平台的技術投入和盈利預期,百度和谷歌同樣絕大部分的收入來源於廣告,相對與電子商務、音視圖文、軟體、遊戲付費或者是各類增值業務付費,廣告無疑是最容易、也是最好的模式——相對中國目前的移動互聯網用戶群體的習慣,我相信有些大佬以後一定會嘗試教育用戶為應用付費,我們看看用友,1998年開始做付費軟體,走了10多年,目前仍在摸索付費軟體盈利模式,但廣告一定會成為移動互聯網最核心最容易的盈利模式,而在走到這個點前,我們得完成:
1、藉助LBS和O2O將更多的線下企業和品牌拉入移動互聯網
2、培育更優質的廣告傳播模式、豐富廣告展現形式和計費模式
3、更精準的渠道、用戶區分和投放能力,這點尤為重要
4、培育渠道,讓更多的4A廣告公司、代理商加入到整個產業鏈條中,加大移動互聯網作為廣告渠道的投放比重
5、更精準的第三方數據仲裁機構,幫助對廣告效果進行有效的權威仲裁。
之後幾年,最可能發展的幾個廣告模式依次排列是:電子商務、LBS+O2O線下廣告(團購變種)、搜索引擎競價廣告、應用商店模式(取決與html5是否有能力改變現在的apk模式)、瀏覽器為載體的廣告模式
當然,移動互聯網的向更廣闊的周邊擴展也是一種商業模式,上面已經有同學講到了。


廣義上還會是廣告.但是狹義上應該不是屬於傳統的類似互聯網的廣告模式 .

用戶=流量=Money.永恆不變的公式.
一個個好的廣告商不應該是去做應用內置推廣.做浮動廣告條.但是應該做的是開發優質的App,利用App與用戶深度的交流.越涉及到用戶這方面的公司越應該重視到這一點.但是據我所知道的還是很少的.
Nike+是個很好的列子.Nike+作為一個免費的應用.具有極強的專業屬性.用戶免費的使用了這個App的各種功能.同時又加深了與用戶的關係.
那麼同理.在手機端在各種生活和產品屬性的App都還是互聯網公司以創新名義的開發.廣大的日用品和輕工業公司根本就沒有跟上節奏.而實際上一個健康而有效的推廣模式應該是這些傳統公司來負責的.

即使傳統公司沒有轉過神來,互聯網公司可以做垂直而且精美的App,佔據市場後.再去找傳統公司合作.營銷.

狹義的廣告模式真心不看好.互聯網入口之戰.恩.個人覺得.在HTML5和網速要扛4到5年的時間才能與Native App抗衡的時候.(這還是已經非常樂觀的估計).做垂直App.才是各個公司突破的要點.即使真正的HTML上來以後.也不代表垂直App不代表沒有人要.畢竟做到永遠在線.恩.還是比較難的.

記住為真正的有需求的優質用戶發再多的錢也是值的.因為這些用戶才是真正的用戶.這些客戶會給企業創造品牌和文化.
文化和個性化服務才是賣點.當然SNS模式.我就一直看到的是噱頭.告訴我sina的各種商業化帶來了多少優質客戶.又給sina帶來了多少利潤.最大只是寄希望於alibaba的參股後精準營銷.

當廣告成為文化的時候.這個企業才有能力持久的走下去.希望不要短視


在國內,互聯網是畸形發展的,例如hao123,這種導航網站在國外肯定是免費的。
而很多國外互聯網的收費產品,在中國可以演變為免費,例如360殺毒。
在國內盈利講究的是流量,無論哪種商業模式都是允許的。

同樣在移動互聯網,有流量就可以慢慢開始盈利,例如UC虧了幾年後再盈利,廣告是一種比較重要的方式,但良好的商業模式才是最重要的。

那麼廣告對於移動互聯網重要嗎?這個問題就好像問大部分站長,廣告對於你們重要嗎?是的,對於草根,廣告可以給你一頓不錯的午餐+晚餐+宵夜。

P.S.需要了解移動廣告可以私信~歡迎探討


暫時還沒有什麼成熟的盈利模式
而且大家都相信,用戶上去了,盈利模式遲早會有。
都在玩命搶用戶中

補充回答:
1.app store 會伴隨著web app的興起逐漸走向消亡
2.內容消費,書籍,影視,音樂,資訊等
3.本地化消費,也就是現在炒得很熱的o2o
3.遊戲
4.電子商務
6.廣告,形式上可能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目前是...

在LBS,在企業電商進入app之前,也只有廣告


推薦閱讀:

高德導航宣布免費將對現有導航市場的格局產生什麼影響?
用於應用的評級系統,是「贊」和「沉」按鈕好,還是五星制度好?
BroadLink 智能插座的一鍵無線配置是如何實現的?
如何向外行講解 2G、3G 和 4G LTE 的區別?
2014 年移動設備界面設計有哪些趨勢?

TAG:移動互聯網 | 商業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