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劇和現實中律師的工作情況是否相符?
最近在看金裝律師,對這個比較好奇... 比如說,律師可以一晚上看幾百頁的材料嗎?
還有律師面對自己討厭的客戶(的行為)是否可以拒絕為他代理?
律師打贏官司多是靠靈光閃現嗎?
美國律政劇的編劇通常有法律行業的背景,因此與現實的工作情況通常比較吻合。但現實遠比律政劇荒誕,多了解一點之後會發現電視編劇的象力不過如此。所以我已經10年沒有看過律政劇了。。。
回憶一下十多年前看的那些劇,關於民事的比如 Ally McBeal(編劇就是後來 Boston Legal 的 David E Kelly,完全同一個套路,看了BL 十分鐘馬上就不想看再了),關於刑事的比如 Law Order,有這麼幾點與現實不太相符:
1. 稍微大一點的案子,律所律師通常是團隊作業,有時有上百箱的文件需要看,但電視里往往是幾個個人英雄搞定整個案子;2. 電視里的秘書和助理往往是年輕女士。在50-70年代的美國確實如此,但發展到今天(特別是現在美國針對僱主年齡和性別歧視的嚴厲制裁),秘書們就像當年的空姐,現在幾乎都是大嫂,甚至有上了點年紀的男秘書。在美國律所裡面轉一圈,會發現秘書大部分是40歲以上,而且往往已經在同一個律所工作幾十年;
當年的律所秘書:
現在的律所秘書:
3. 劇中法官比較性情,這是娛樂的需要,但現實美國法庭裡面法官是半神一樣的人物(順便參見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宗教信仰對司法的影響是什麼?)在法庭上是不苟言笑說一不二的,律師在法官面前誠惶誠恐;
4. 電視裡面大家整天西裝革履。其實美國從80年代之後,即使在紐約,律師往往平時都不打領帶。到西岸/加州,更是(除非上庭)幾乎每天牛仔褲。女律師也很少像投行的小 analyst 們一樣穿西裝裙,通常穿褲子。
5. 因為好萊塢的左傾傾向,劇中比較多黑人。其實黑人律師非常少,特別是到頂尖的大律所,拉美裔(即Hispanic,現在在美國人口已經超過黑人)也非常少。相對照的,因為亞洲人學習刻苦,加上各種 「虎媽」 在背後逼迫,大批進入頂尖法學院,所以好律所裡面的亞裔(包括東亞的和印度裔的)非常多,但他們很少在劇中出現。
6. 也許因為工作壓力大加缺少鍛煉,律師肥胖猥瑣的情況其實比較突出(但還好有投行墊底。。。還好。。。)
看過suits的話
律所裡面是沒有Harvey跟Mike的
只有各種Louis……
律政劇的律師通常是從事訴訟業務的(至於律政劇中對於訴訟律師描寫的靠譜與不靠譜之處,上面的知友已經說得很詳細了),但是,但是,它不會告訴你,還有與訴訟律師同樣龐大的一個群體叫做非訴律師,這些人當了一輩子律師可能也不知道法院大門開在哪。。。
非訴律師從事的是那些不需要通過打官司來解決的法律業務(是的,即使沒有官司,法律也普遍存在於生活和商業活動的各個方面),包括普通公司法、證券交易、稅務、監管合規,以及一些更加專門化的法律業務(如環境法、勞動保護、知識產權等)。作為非訴律師,他們工作的主要內容是看文件、寫文件、改文件、與客戶交流商業需求與決策並給出法律上的合規建議,另外兼職修理印表機、掃描儀、維護文件系統和Outlook...(咦,為什麼跑題了......)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非訴律師很像是具備專門法律知識的文字工作者兼行政管理人員。如果說訴訟律師的職責是「修理」,非訴律師的職責就是「建設」:訴訟律師希望客戶在法庭上能贏,非訴律師希望幫助客戶合法地組建一個公司、完成一筆交易、申請一個專利、達成一個商業目標。
至於為什麼律政劇拍的都是訴訟律師的故事。。。那啥,看醫學劇的時候,你是更願意看外科醫生鋸骨頭鋸血管血肉橫飛,還是願意看內科醫生坐在那兒拿著聽診器問診寫藥方呢?一晚上看幾百頁的材料其實是完全可能的。不過也分什麼材料。對於我來講,如果是中文的,而且看只是為了尋找特定的信息,那麼看完真的沒什麼問題。
而且一個案子說實話,國內的從立案到開庭,我覺得準備時間還是蠻充分的,完全可以幾天看完好好準備,把所有東西都攢到一晚上看得這拖延綜合症得多厲害啊。
律師一旦接受了代理其實是不可以隨便就拒絕代理的。有正當理由可以的。
律師法第32條規定: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但是,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
律師打贏官司多是靠靈光閃現嗎?
有一些可能是的。但是靈光閃現的基礎,全部是具體的法律條文和案情事實。也就是說只有在之前做了充分的準備,才有靈光閃現的可能。而且這個靈光閃現,其實是因為你突然注意到了之前忽略的一些事實和法律規定,其實也可以說是前期準備不夠充分的,但是還好腦子還算快給想起來了。。。。
出庭的時候,在質證、法庭辯論等等過程中等等可能會有什麼靈光閃現,不過八成是因為對方辯護人什麼的說了句蠢話,啊呀那時候簡直開心死了好么。
國內的法庭和國外的法庭特別是律政劇裡面的是有很大區別的。
美國和英國都是英美法系,也被稱作是判例法系。有法典,但是區別在於法官可以造法。也就是說法官的判例的法律效力等同於成文法。所以前面有人回答說美國的大法官是半神,真的一點錯沒有。美國的大法官都是法學造詣深厚的大法學家級別的,巨牛逼啊,讀書的時候曾經通宵看一些經典案例判決看的想哭,完全就是一篇完美的法學論文,看的想拍桌子感嘆的那種。美國和英國都是有陪審團的,基本上就是陪審團決定事實,法官決定法律。陪審團真的是超重要的。。啊這個制度說起來好麻煩感興趣的話可以自己去查查資料。。我們國內是沒有陪審團的,一般是三個法官組成的合議庭~~
國外的律政劇其實我覺得還是蠻寫實的。
當然有些適當的表演性質為了劇情需要嘛。
另外真實的案件比電視劇裡面離奇多了。看多了現實中的案子就往往懶得看律政劇了。完全沒有日常上班給力的嘛。
一晚上看幾百頁的材料是可能的,因為這些幾百頁的材料並不是每一頁都得認真看的,很多格式化的內容使得卷宗可以變得非常長。
面對討厭的客戶當然可以拒絕代理——如果他不想賺這份錢的話,委託合同得雙方合意。這不像商家那樣買家給錢你必須賣東西給他。
打贏官司當然不是靠靈光閃現,這只是電視劇的效果而已。打贏官司靠自己的能力。
1、可以,而且很多時候很正常,但是這幾百頁材料不是像看小說那樣逐字逐句看,而是根據證據線索撿重點的看。
2、如果僅僅是討厭,恐怕不行,因為有委託代理合同擺在那。如果無緣無故的終止代理,要負違約責任。當然,如果委託人有犯罪行為或其他委託代理合同中約定的終止代理的事由,是可以終止代理的。
3、不是,一般在一個案件形成的時候,官司的勝負已經定了七成了,剩下的兩成半是看律師的水平,半成靠靈光一現吧。(還有七成掌握在別的什麼人的手裡,這樣看來,一個案件除非有十七成把握,否則結果如何真的很難說~)
另外,律政劇之於現實中的律師,就好像《黑客帝國》之於黑客,《玩具總動員》之於玩具,《少年派》之於海上漂流,《亮劍》之於我軍一樣,都是科幻的。
差太遠,就拿離婚律師來說,第一集當庭提出重要證據就不符合民訴的規定,因為證據是需要庭前審查的,除非有確實無法提供證據的情況,才能當庭提出,不過法官采不採用不一定,並且他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能不能作為定案依據現在國內還存在爭議呢。。
你看過 審判長!肚子餓了? 嗎?
律政劇絕對沒有現實狗血
律政劇和現實中的律師還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1.可以一晚上看幾百頁的材料
2.有正當理由可以
3.打贏官司靠的是律師個人的能力,一般法庭上的靈光一閃是很少的,大部分還是在庭下做的準備工作
個人作為一枚法學菜鳥,認為律政劇中的角色跟現實中的律師還是有一定差別…作為一個律師,能力很重要,而律師在法庭上的靈光一現,我更多地相信他其實已經在台下做了充分地準備。所以才能達到這種效果…影視是現實生活的反應,但其與現實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
慕容雪村寫過一本書《原諒我紅塵顛倒》,裡面的應該更接近現實吧。律師界同樣也是名利場,小律師拼死拼活的工作賺錢,大律師就各種社會活動啥的。
如果律師劇完全按照律師工作來拍,要麼就是無聊的要死,要麼就是過於那個那個。。。。沒人要看的。。。你會去看一部戲,某人反覆看案卷看兩個小時,你就看著他看案卷兩個小時?
現實比劇更精彩
至今沒看過完全對位的法政劇(包括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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