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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能咬破手指寫血書嗎?

看書看電視的時候老看到咬破食指中指什麼的寫血書,是可行的嗎?血流量會不會不夠?


是的。 說幾件。 第一件,我的大學老師,當年是海軍潛艇兵。毛主席去世的時候,為了防止前蘇聯趁亂入侵,海軍部隊進入一級戰備。當時所有人都在悲痛中申請戰備執勤,全都寫了血書。我老師說他當時正從艇上下來準備去打飯,聽到廣播說毛主席去世了,他直接癱坐在地上。等到了基地,發現所有人都在抱著哭。最後所有人都寫了血書,還是像選敢死隊一樣,戰士是獨生子女的不能去。然後我老師他們就在黃海某海域深潛偵查了近兩個月。回來的沒多久他們的潛艇政委就犧牲了。原因一是毛主席去世讓他悲痛欲絕,原因二是那次戰備執勤條件太惡劣,嚴重影響健康。
第二件,我外公他們,當年打上甘嶺和打一江山島都寫過血書。上甘嶺的時候的激烈程度我不贅述。一江山島戰役之前,很多部隊在老百姓家借宿,把小鎮擠得到處是人,好多都在老百姓家打地鋪,連落腳之地都沒有。。結果一江山島之後,解放軍回到原本借宿過的小鎮,再也住不滿百姓家的房間,稀稀落落地往每戶住了幾個人。於是此後好多年,浙東地區的徵兵任務都完不成。因為那些老百姓都見過那些借宿他家的士兵,最後幾乎沒有回來的,所以都不願自己子女當兵。
第三件,川軍死字旗
這個在影視作品中有表現。現實中也確實存在。
這個可能不是血書,但我覺得意義不亞於血書。
這是一位四川父親寫給他出川抗日的兒子的死字旗,當他父親寫下這些字的時候,就已經沒再奢望兒子活著回來 ,「國難當頭,日寇猙獰。國家興亡,匹夫有分。本欲服役,奈過年齡。幸吾有子,自覺請纓。賜旗一面,時刻隨身。傷時拭血,死後裹身。勇往直前,勿忘本分!」
我第一次見到「傷時拭血,死後裹屍」的時候就深深震撼了,剛才又讀了一下全句,差點哭了


說自己寫過會不會很中二

初二有男生追我,追了很久還不應之後給我寫了一封十頁的血書…當時比較乖,收到之後嚇得要死,覺得無以為報,收了這麼嚴重的東西不還情總不好,只好買了把削筆刀,閉著眼睛割了小拇指。

寫了三個大大的「對不起」。


不好意思……前方高能!!慎入!!……

————好多贊(≧▽≦)/!——7.15
本來想寫小字的,但是實驗證明根本寫小不鳥啊!而且小傷口自動癒合的好快,想寫作文的估計要斷指才能寫的吧!

盜圖的我已經舉報你了!行不行啊你!
好不容易放點血換個贊我容易嗎!
盜圖的你好意思嗎! ??_??


三年前,我上高中的時候,寫過血書,但是不是咬破的手指,而是不小心劃破的,捨不得我的血白白浪費,拿那一點血寫「我錯了」三個大字,寫了好幾張,存起來,之後一犯事就上交給班主任一張,班主任大概沒見過這麼拼的,每次都順利過關,我覺得比檢討書好使,屢試不爽
(如果不小心劃破手指這種事發生概率太小,可以拿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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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首答竟然終於突破了五百贊(≧▽≦)/!!!
雖然很高興,但也比較臉紅,因為我的回答只能算是抖個機靈,沒有乾貨幫助到大家。畢竟我只是普通的高中畢業生,還沒上大學,也拿不出什麼乾貨(倒是在知乎看了不少乾貨)。以後我會努力學習知識,爭取在一個方面或者幾個方面能夠解決大家的問題,成為大V,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顛。。。
至於評論區里大家的疑問我也說一下吧
血書放久了肯定會變色,但是我交的時間間隔很長,班主任也忘了上一張和這一張有什麼區別,而且顏色放時間長了也不會變化太大。交血書前肯定要做準備啊,去學校醫務室先包一下(醫務室在每個學校都是神奇的地方吧),班主任不會叫我把紗布打開讓他看看的。
血量的問題很簡單,不夠就擠,擠不出來就等個半天再擠,是有點疼還有點。。但是你看著寫了一半的血書忍心浪費嗎,擠了半天寫了一個半字忍心就這麼放棄嗎?當然不忍心!So......

我最後說個鼻血都把自己噁心半天,姨媽血黨我只想說你們真的太噁心了(?_?)


你太落伍了,現在都高科技了:


起碼能寫完還我青島。


看看,這種事就能體現漢字簡體化的必要了


靠!當年我還真寫過……那天雷滾滾少不經事的時代啊。
應該是初中還是高一,為了給暗戀的女孩表示我有多喜歡她,受那些歃血為盟的電視劇影響。
我拿了一個那種老式傳統刮鬍刀的刀片。。。請不要問我為什麼沒有用牙咬,實在是下不去口。
下了很久很久的決心,終於劃破了……說句題外話,後來我覺得自己刮鬍子刮出很多口子和鮮血反而不疼。。。當時劃那一個口子,我自己都快被自己感動哭了。
只不過連一個「我」字都還沒寫完,傷口就不再流血了。。。。這咋辦啊,我還準備寫萬言血書呢。
又狠狠心,划了一道口子……
這時我看了一下「我」的筆畫和「愛」「你」的筆畫數,深深覺得我應該划不來那麼多口子。
科學知識幫助了我,我學過英語……
後來那封血書上的字就是「我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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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問我血書送出去的結果如何,反正過來人說一句心裡話「長得帥比寫血書要重要得多」。


多圖預警


弱弱的答一下,我高三的時候也寫過血書,血流太多了,我就寫了十幾張……
如果有超過10贊我就上圖,不過字寫得很難看……


----------------------------------------超過10贊了————————————————————那我就上圖了----------------------------------------------------------------------


我轉一篇自己兩三年前寫的東西吧。算是血書的終極版本:血經。標題什麼的都沒改,人名隱了一下。

第二節:血經傳奇
血經,指用血抄寫的經書。每有現世,都是價值極高文物,更是功德無上聖物。血經古已有之,現存極少:智誠血書《華嚴經》、善繼血書《華嚴經》、普超血書《華嚴經》、海玉血書《華嚴經》、玄墓山聖恩寺當家和尚(名字不可考)血書《華嚴經》、常明、豐廉血書《大乘法寶經》,以及福州湧泉寺所藏近700卷等。
本H血經,有多種說法:
「1946年,本H長老至山西應縣凈土寺結夏安居,在這時又刺舌根血為墨,先後抄寫完了《楞嚴經》10卷,《地藏經》3卷和《普賢行願品》等19卷經文,共20餘萬字血經。」
「1947年三月,師隱居五台山北台頂才三天,就聽說一些盲動農民衝擊碧山寺,遂令一位剛從碧山寺來的寺僧重回寺里,把經塔秘密地背上山來。本H滿眶熱淚地看到了此塔完整無缺,於是向佛發誓,人在金字經塔在,誓與經塔共存亡。為了避兔此寶在戰爭年代被毀,師攜塔開始了長途跋涉的流離生涯。四月,先背塔到山西省應縣凈土寺,結夏安居,白天繼續刺血寫經……」
「從1938年開始,本H師在五台山廣濟茅蓬(即碧山寺)住下,決心在這聖地苦修行十年。當時寺院住持廣慧法師圓寂,遂由壽冶法師接任方丈,本H長老、法渡法師任監院。寺院大小事均要管,生活又清苦,他還將手指剪開,以血為墨,恭寫《華嚴經?普賢菩薩行願品》、《金剛經》等經典,日寫六百字,六個多月,共寫了十九卷血經。」
「1937年,本老發願寫血經,用剪刀剪破手指,用針刺破舌根,以血為墨,日寫六百字,6個多月,共寫了十九卷血經,如今僅存一部《普賢行願品》。」
「本H師受戒以後,便雲遊四方,先到揚州高旻寺,後朝拜五台山,在碧山寺以血為墨書寫經書十九部。」
……
在鳳凰衛視專題《宗教長老世紀往事:釋本H》中,他在接受採訪時親口述說:
「(閉關)三年圓滿以後,我本人在關房呢,一方面就刺血寫楞嚴經,地藏經、金剛經、文殊師利法王子經,和普賢菩薩行願品,一共用刺血刺這個指血寫了19卷經。為什麼刺血寫經呢?那個菩薩行願品上講,佛在因地中,剝皮為紙,刺血為墨,書寫經典集如須彌,佛是我們最好的學習的榜樣。」
這段自述是接著閉關那段回憶的,並配有兩段畫外音解說:
「為了報佛恩,本H發願寫血經,他用剪刀剪破手指,用針刺破舌根,以血為墨,日寫六百字。6個多月,共寫了十九卷血經。」
「在本H書寫血經的那個戰亂年代,物質生活極其貧乏,冬天只能靠吃鹹菜度日,但本H堅持刺破手指寫血經,報父母恩、報佛恩、報眾生恩,可惜這些花費本幻心血的血經,大部分在亂世中散失了,如今僅存一部《普賢行願品》。」
也就是說,本H自己認可的說法是:這些血經共19卷,是在1942年閉關後,用了6個月寫完的。
但在目前僅存的一卷《普賢行願品》上,卻有這樣一段落款(出自另一個電視訪談):
記者:謝謝您。(念)「民國26年五月吉日懺悔釋子本H發心刺血敬書五台山廣濟茅蓬」。廣濟茅蓬在哪裡?
本H長老:就是五台山碧山寺。民國26年是新曆1937年,是我72年前寫的。
解說:據了解,本H長老在五台山住了10年,一邊念經文,一邊刺舌血、刺指血寫經文。
他抄寫了《楞嚴經》10卷,《地藏經》3卷,《金剛經》、《普賢行願品》和《文殊師利法王子經》等共20卷,寫血經文字20餘萬字。僧人寫血經的事例歷朝歷代都有,但是用血寫經20餘萬字的卻極少見,這是古今的奇蹟。是對佛典的恭敬。長老在前言中寫道:「剝皮為紙,折骨為筆,刺血為墨,書寫經典,高積須彌。為重法故,不惜身命財物,以『但願眾生得離苦』,而『不為自己求安樂』。」這本血經,他自己每天要誦38次。
之前那些說法就沒有根據嗎?Sorry,那也是出自各種正式報道中本H本人與相關人士的各種回憶(如萬遐進後人萬學行的回憶錄)。時間與卷數變來變去,晚年記憶衰退真是害死人啊。
血經是僧人們刺破手指與舌尖,滴血為墨寫就的,有些也摻入硃砂。但本煥是不用硃砂的,直接用血——本H近侍印學法師曾轉述整理他的血經心得:
問:書寫血經時應如何取血?
答:(本老)在書寫前用剪刀剪開手指,血流出後使用。刺指亦可,但血量太小。不能抽血而用。
問:怎樣解決血液凝固的問題?
答:血流出後,盛於容器中,充分攪拌開而待用,可不凝固。取血量應以每次計劃書寫量而取。血液中不需要加任何物質(老和尚不提倡加硃砂)。
先不管書寫起來有多麻煩,按每日平均600字算,6個月,那是……600×30×6=108000字。這是非常傷身體的,很容易感染,俗人不要效仿。
《楞嚴經》約62000字,《地藏經》約21000字,《金剛經》約5100字,《普賢行願品》約1700字(嗯,這個最短,最好保存)。這些加起來共15卷算9萬字好了。至於《文殊師利法王子經》,大概是《深密解脫經》第十一品《聖者文殊師利法王子菩薩問品》吧,還要湊4卷滿11萬字……以本總對佛經的粗淺認知,真是不知該怎麼安排好呀。
唯一存世的《普賢行願品》,是一位終南山掛單僧在1987年元旦跑到光孝寺送給本H的。至於大師的書法風格幾十年間改變了多少,就見仁見智了。


不可能,無嚴重精神疾病的正常人不可能以一人十指之力寫出一般比劃數十個字(用食指寫字最少要半個巴掌大),本人是醫學生,醫學檢驗專業,畢業後會在醫院醫學檢驗科從事化驗工作。第一次回答問題,詞措和邏輯上有點幼稚,希望各位前輩包涵。以下是個人看法。 不管歷史上血書立志這種事件是否存在過,首先咬手指寫血書就不科學。想想以下這個過程(雖然想想就狠痛)
一,咬破手指。要想出血必須要用最尖的尖牙。門牙雖然有更大的咬合力,但是接觸面較大,並且較鈍。在醫院裡我們驗血型采手指末梢血用的是激光,痛感輕,以前的時候包括在學校實驗課上我們用的是滅過菌的鐵片扎的(橫斷L形,頭部是尖的),要求同學相互扎,有一次我跟搭檔說我要自己扎自己,結果扎了一節課滿手指的皮下出血點,不見出血。不要怪答主太慫,我只是想說明親自體驗過鐵片扎開手指並不容易,用牙齒咬開手指可不是單純的割開組織,還有擠壓的過程,大家都有手指擠傷的經歷,疼痛之劇不作贅述。回到題目來,要寫血書是要頻繁的咬開手指,割傷是把神經細胞瞬間橫斷的過程(可憐的神經細胞連一個信號都沒來得及傳出),那一瞬間是感受不到疼痛的,而擠傷的高壓刺激使痛覺感受器頻繁放電告訴大腦疼疼疼疼疼!而且極大創面的細胞破壞還有各種微生物感染引起炎症,大量促炎因子使這種痛感倍化。如果要寫血書,就要頻繁咬破手指(防止傷口凝血)嘴上滿是血印。其次根據書寫媒體的衛生程度和時長可能水腫(香腸手指)再嚴重點痛感會少點但是要化膿截肢。如果此人心智健全意識清楚絕對受不了高頻高強度的自殘。所以我覺得影視文學作品中的血書真實情況下是用刀子割的。
二,血液從靜脈毛細血管流出。在手指出血出血液不是射出的原因是因為手指沒有太大血管,只有毛細血管,整個手指血液流速並沒有多大動能,更不用說遠端指部了。這時候就要擠一擠了,從胳膊起往手指方向捋,或者一開始在胳膊處扎個皮帶。因為一個一厘米長0.5mm深的狹小創面在凝血前差不多會流出上課時老師手裡那一小節粉筆大小體積的血量,並且是一次性,這會讓你一個字都寫不夠。假設我們的主人公沒有痛覺,流出的血一滴沒有浪費,書寫順利無錯別字,十個手指各割開三次,寫篇微博還是可以的。但是現實中由於凝血(傷口迅速形成一層痂),紙或布的吸水,為了使字跡清晰要從新描寫等因素會需要三倍直四倍的血量。所以我覺得古人應該是把血先滴到碗里然後蘸寫。
以上我是覺得的最大疑點,有覺得不嚴謹之處,望指出。


不要奇怪。。。我為什麼會關注這種東西。
作為設計師,我必須涉獵甚廣,什麼都有可能成為靈感來源。


最近看藝術設計類資訊看到的,Ted Lawson血液印表機描繪自己的裸體自畫像

「繪畫血液」是布魯克林藝術家 Ted Lawson 演繹「機器幽靈」的一種與眾不同的方式:那是一副比例相當,且用藝術家自己的血液繪畫出來的裸體自畫像。血液通過靜脈抽血轉送到一台數控機器上,併流經機器的各個部件,再通過一隻機械手臂與畫布設備相連,最後機器手臂在畫布上小心翼翼地刻畫出人物裸體肖像。該機器手臂已經過預先編程,可以描繪出預定的圖像。

「我總是使用許多非比尋常的技術來創造我的作品,並且我的目的通常是去尋找一種方法來將那些技術轉變成一些有關器官或是人類東西。」Lawson告訴我們「我通常不做自畫像,尤其是裸體的,但當我想到如果能將我的血液與一台數控機器直接相連時,這簡直太有意義了,以至於我不能拒絕製作一張全裸自畫像。」

「在這個作品裡我真的只是想儘力將畫畫得好一些,這便需要我完成許多過程並且實現機器自發性。我考慮到這幅畫應該是被畫出來的而不是被列印出來的,所以我故意讓機器在繪畫過程中出現一些特定的錯誤或者一些特定的故障。在機器編程之外也總是有許多意外出現,因為我喜歡改變並將這些都當做是繪畫過程。」

「我想要通過這個作品表達我們人類的生存與讓我們著迷、依賴、並且不斷擴張的技術之間的關係,這是一個非常個人又具有實際意義的東西。我嘗試著揭開隱含在所有事物底下的謎團。」

「機器幽靈」是作者在紐約Joseph Gross畫廊個人作品展「地圖不是領土」的一部分,展期為2014年9月11日至10月4日。
(翻譯來自:設計邦中國(www.designboom.cn))視頻封面ted lawson用血液列印出自己的裸體自畫像視頻

Ted Lawson其實是雕塑家,這是他的個人網站:
Artwork | Ted Lawson
作品很有意思,限於與問題無關,這裡不貼圖了,有興趣的朋友自己去看看。


真的,父親在越南戰爭的時候還真就干過這事,咬破手指寫血書要求上前線,不過被駁回了,說是必須留在指揮部。

至於說血夠不夠……又不是寫畢業論文,再長能長到哪去?另外,都能狠得下心寫血書了,想必不是十萬火急就是必踐不可的事,誰還有心思還管血量夠不夠。

有人說疼,大概是因為不知道某些人的意志是可以戰勝生理的疼痛且堅若磐石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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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了翻其它答案……好吧,原來多數人的血書都是情書啊……OMG我比較孤陋寡聞根本沒往這地方想…………不過,孩紙們寫情書的話還是乖乖用筆吧,什麼爆米花筆、吳竹軟毛筆多種多樣的藝術字筆任君挑選啊。用血什麼的……嚇著人家多不好,畢竟談一場血淋淋的戀愛還是很需要勇氣的。


年少瘋狂時真寫過,當然,字不是太多。當時愛得真叫個氣壯山河,江海橫溢,恨不得春雷滾滾,山崩地裂,白髮三千丈!不是追的時候,也不是挽回的時候,就是愛著,但總覺得愛得不夠,無法表達出這深切的愛意,遂血書以明志。

陝北有民歌: 一碗碗個穀子兩碗碗米,面對面睡覺,還呀么還想你,只要和那妹妹搭對對,鍘刀剁頭,也不呀後悔。就是這種感覺。

現在想來......

以上。


初中的時候,班裡前座的妹子和我關係不錯,她談了一個渣男友。
巧的是,她的渣男友和我關係也不錯,是樓下班的,我知道他平時為人,所以說他是渣男友。
渣男友要和妹子分手,妹子很傷心,割了一上午手指,寫血書一封,托我送下去。
那哥們用兩個手指夾著一角,歪著頭用一臉嫌棄的表情看完,扔了。
我很詫異,問他這就扔了?
他說,誰特么知道這是用鼻血還是大姨媽血寫的,噁心死了。


相信我,和藝術家 Marc Quinn 做的事情比起來,血書真的不算什麼。

藝術家 Marc Quinn 1964年出生於倫敦,是英國當代藝術的標誌性人物之一。他最著名的作品也是最具有爭議性的,始於1991年的系列創作《自己》。

藝術家 Marc Quinn 1964年出生於倫敦,是英國當代藝術的標誌性人物之一。他最著名的作品也是最具有爭議性的,始於1991年的系列創作《自己》。


每隔5年,Marc Quinn就將自己的血液冷凍倒模成自己的頭像。


很顯然,這一系列作品必須要藉助帶有製冷功能的恆溫展示櫃來保存。

很顯然,這一系列作品必須要藉助帶有製冷功能的恆溫展示櫃來保存。

1991年那件被收藏家以1萬3千英鎊購得的頭像,已經因為裝修工人誤拔掉電源而化作了一灘血水。

1991年那件被收藏家以1萬3千英鎊購得的頭像,已經因為裝修工人誤拔掉電源而化作了一灘血水。
據說,那位「倒了血霉」的收藏家正是非常熱愛藝術和設計的好萊塢影星布拉德皮特...

via:藝術家用自己的血液創作雕塑


我爸我媽是彼此的初戀。

我媽媽是廠里廠花。我爸只是個窮小子。

他有一次喝醉酒壯膽。然後把食指咬破。用血寫了人生第一封也是唯一一封情書。

嗯,追到了。


那要看你怎麼寫了,如果你想直接咬破了寫,因為凝血的原因估計五個字都寫不出來,但如果你想把血抽出來寫那能寫的就多了,方法如下:首先,你需要一些抽血工具,然後就是帶有防止血液凝固而且有負壓的容器,然後眼一閉心一狠把針頭往胳膊上一戳,等個五到十分鐘,把你的血搖一搖,就ok了。一般來說就按獻血400毫升的量,大概就是一瓶農夫山泉那麼多,妥善保管的話可以存放2-5年不等,讓你拿來寫情書追5.6個姑娘夠夠的。


弱弱的說高中收過兩封。。那種血腥味一聞到就作嘔。。看到以後有種欠債不還就剁手剁腳的即視感,嚇得我全身毛都炸了,當時以為自己是暈血,後來看手術發現完全無感啊!其實就是被這種行為嚇到了。no zuo no die ,這種行為對於追女生並沒有什麼卵用。

----------割肉--------------

血書是很嚇人,可能為了表明他真的是用的自己的血吧,還把他手給我看,右手上的四個手指,每個上都有兩個洞,估計是牙咬的?本來只是毛炸,看到這樣真的受不了了,真想馬上跑哇,奈何腳軟。。哎。。可長點心吧。。


jun校學生,每年畢業都有支邊名額,很多人都會寫血書——志願支邊申請書。當然了,學醫的我們了解血的味道,也知道怎麼可能寫那麼多字,明明會凝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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