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公開在互聯網上的信息,在哪些情況下仍然會被視為「隱私」?

提出這個問題的直接誘因是,2013年9月26日晚,知乎和新浪微博合作,將知乎用戶的回答顯示在所綁定微博賬號主頁的「知乎」欄目中,此活動未提前徵得用戶同意,導致了大量用戶不滿並解除綁定。

由此引申的問題:發表在知乎和微博的內容不必註冊也能完整查看,而且知乎綁定微博後會添加一個微博連接。換句話說,以上信息和關係都是對整個互聯網公開的,這大概也是知乎和微博官方毫無顧忌「拿來就用」的理由。

既然如此,應如何界定信息的「私密」、「部分公開」、「公開」?是否有比「公開」更公開的隱私級別?應如何對待這種界限?


具體到『知乎』和『新浪微博』這個問題,我覺得二者的信任級別是不同的。簡單地說,在『知乎』上我願意花心思和精力去回答問題,但在『新浪微博』上我只轉發笑話和視頻。因為『新浪微博』已經透支了我對它的信任。

我個人是不希望將微博和知乎打通的。因為我希望這是兩個不同的世界。微博已經沒救了,但我希望知乎仍然能堅守一些早期中文互聯網的原則。

關於『隱私』問題,基於國內現實環境,我早就對此不抱任何希望了。所以,我不用馬甲,很少用匿名功能。因為,只要你在互聯網上留下痕迹,都能被找出來。對於那些你可以控制的話題,如果你覺得這是隱私,那麼就不要放到網上。

【以下是增補內容】
具體來說,我在知乎上回答的問題,我其實不想讓微博用戶看到。因為知乎有知乎的規範和禮儀,如果一個讀者想參與討論,那麼他就必須要接受知乎的規範和禮儀。在知乎,每個人都是充電電池和充電器,我們索取,同時貢獻。
而微博用戶因為歷史原因,他們已經形成了一套特定的討論方式。那裡每個人都變成了吸血鬼,相互傳染一種令人厭惡的氣氛。我個人是很討厭那種討論方式的,所以我根本不想在那種語境下去討論任何問題。
如果說我作為一個用戶能夠為知乎做一點貢獻,那麼我希望我能用我的態度來支持我喜歡的氛圍。知乎是一個我願意用我個人的微薄之力去支持的網站,所以我會在這裡盡我所能地做一點貢獻。但因為我討厭新浪微博,所以我一點兒都不想讓那個網站占我的便宜。微博上也有一個類似的用戶邀請回答問題的機制,我每次都有一點點興奮地按下了那個『殘忍地拒絕』選項(沒錯,新浪微博就是設計了這個腦殘選項:殘忍地拒絕。)

so,想看真實的我,那就來知乎。
在微博,你只能看到一個猥瑣中年大叔。他只喜歡轉發笑話和搞笑圖片。

現在,微博用戶可以來到我的微博界面,看到我在知乎上回答的問題。有些問題我很用心,有些問題我是來搞笑的,有些問題我也很好奇,但無論如何,那基本就是真實的我。
而且,說實話,我根本不在乎有多少人看到我的回答。我在乎的是,能夠發現有趣的人,共同去發現和分享更大的世界。

但是,我憑什麼讓微博用戶看到這些?大多數微博用戶只會在下面回答『哈哈哈』和『呵呵』,或者被某些營銷大號抄襲走內容,然後去賺錢。

知乎這樣做,或許能帶來流量?我不知道。但這樣做,知乎所獨有的東西就消失了。有些東西它註定是小眾的,在大眾和商業的同時,也請給這些小眾的東西留一些空間。
或者,無數的小眾,最後能彙集成一個大眾的空間。但大家都能夠彼此尊重對方的存在,即使相互之間並不認同,但都能形成一個共識:我們之所以還對這個世界沒有絕望,是因為我們相信一定有一些我所夢想的東西還在遠方沒被我們發現。


隱私不等於見不得人的事:

  • 我的電話號碼如果我不告訴你,你知道了,那就是隱私被侵犯。
  • 我回答了一個問題,不經過我同意,就發到我自己的新浪微薄里,這也是隱私的侵犯。
  • 知乎要求用戶要寫真名(並且還寫了一大堆夢幻的好處來鼓勵這個行為),同時把所有內容開放給搜索引擎,這也是對隱私的侵犯。

==================死也不用直角引號 標點符號你也管?!==================

很早我就說過這事。當時我在知乎提問:知乎一方面提(誘)倡(騙)大家用真名,一方面又開放給搜索引擎,這是不是泄漏隱私。提問完,就有小號和匿名過來罵,說:

  • 你寫的東西得多見不得人才出來嚷嚷隱私;
  • 你既然寫到網上了就不能擔心不被發現,寫了就要勇於承擔;
  • 既然是無害的內容被搜到又如何;
  • 你肯定做壞事了 否則怎麼還擔心這種東西;
  • 老子從來都用真名 你就是個慫貨。
  • 你在知乎混,就要遵守知乎的要求。(瞧著意思是,你在中國混就不能批評X黨?)

後來我就刪掉我所有的回答,大概刪了一個星期。現在在知乎我也就隨便看看,稍微回答點不痛不癢的。

而那些深度熱愛知乎的人,唉。知乎你對得起他們么? 尤其是貢獻了很多「性」和「身邊經歷」 方面的答案的人,你更是對不起。

=======================可悲====================================
我所知的很多知友都在刪自己的回答,不知道互聯網上又要消失多少優質的內容!

BTW,啥時候會被人工摺疊呢?


There is a line, I"ll know it when I see it, and I believe you"ll know it when you cross it.


上面那話不是我說的,是喬幫主說的。
這件事情上,明顯過線了。
用戶在知乎綁定了自己的新浪微博,有兩個目的,一是方便分享,二是為了告訴其他知乎用戶自己的新浪微博。
請注意第二點,我願意告訴知乎上其他人我的新浪微博,不代表我願意告訴微博上其他人我的知乎賬號。


回到題目本身,公開的信息算隱私嗎?不算。
但是各種信息之間的關聯,是隱私。
比如你在知乎上是一個精通各種語言的技術大牛,在豆瓣上是每個周末約炮的帥哥,在微博上是一個吹牛打屁的大V,在人人上是畢業於復旦在騰訊上班的普通人。這些都不是隱私,但是,「這四個身份是同一個人」這件事,是絕對的隱私。


鄉親們啊,這不是隱私的問題,這是受眾群差異的問題。任何一個有理智的人,都知道在什麼場合下說什麼話。這就好比我去一個水果店,是不會教別人怎麼挑老母雞的,也好比我在一個清真店,是不會說我愛吃蹄膀和吧唧嘴的。

盡量不做無效交流,這是一個文明人的美德,這種美德讓我們選擇合適的場合說合適的話,這不是虛偽,而是對別人心情的體諒,也是對自己能力的評判。

這個綁定既不考慮內容產生者,也不考慮內容的接收著,這實在很粗魯啊。


應該不是公開和隱私的問題。

實際上用戶們抱怨的是知乎對自己的不尊重。不僅包括Yol叔所說的不尊重「控制權」,最重要的是,知乎有點不尊重用戶的「知情權」。

試想,如果知乎在實現與微博的互通之前一天,發送私信說:「綁定新浪微博的諸位,此後在你新浪微博的頁面將出現知乎模塊,如果覺得有任何不適,請提前取消綁定;取消綁定的步驟如下:xxxxxx」。用戶們肯定不會激起這麼大的反彈。知乎欠考慮的地方也正在這裡,用了先斬後奏的下策。

很多這兩天抱怨的用戶其實並沒有理解互聯網的公開屬性。知乎是一個私人網站,在你註冊是的用戶協議里也已經指出:

為了促進知識的分享和傳播,用戶將其在知乎上發表的全部內容,授予知乎免費的、不可撤銷的、非獨家使用許可,知乎有權將該內容用於知乎各種形態的產品和服務上,包括但不限於網站以及發表的應用或其他互聯網產品。

知乎日報是,知乎在網易新聞的每日精選也是,知乎的新浪模塊自然也是。

至於有些人討論知乎和微博之類的其他媒介是兩個社區。我想說,大家都低估了知乎在互聯網世界的影響力。我此前一篇答案曾經提及我的幾位朋友的個人信息;該篇文章統共公開出現不到12個小時。結果當天晚上,就有其中兩位此前從不用知乎的朋友聯繫我提及此事。

所以啊,你如果願意在互聯網透露任何你的信息,都一定要有心理準備。別以為你寫過的別人就無從知道,很可能只是人家知道了,當面不提罷了。

PS:知乎的那個微博模塊真的丑的天怒人怨了!這樣的產品不論是誰做的,放出去只會給知乎減分。


簡單來說就是,你跟你同學聊女生,聊吹牛打炮。

你願意把聊天記錄給老師看嗎?

引申一步就是,我們公開隱私,也是針對信任級的,而新浪用戶的信任級,要低於知乎。


以前上學的時候討論過,當時最後形成的意見是:隱私主要不是以是否公開為標準,而以當事人是否願意被公眾討論為標準。當然,前提是所涉事項為個人事物,不涉及公眾、社會或第三人。這個有待探討。

至於引起問題的現象,更多的需要從用戶當時與知乎、微博簽訂的協議來看,畢竟是民事行為,靠個體意思自治。
至於「我壓根沒有看過」這類辯解,處理起來有分歧,但一般是沒多大抗辯力度。具體法理可以google下,通俗點來說沒有人強迫你用他們的產品,你用了自然要遵守雙方的協議。記得south park還以蘋果的協議為原型拍過一集諷刺動畫。


知道我的信息的人超出了我的預期


也沒有個法律工作者給這裡的法盲們普及一下法律。
隱私權屬於人身權的一種,你生下來就有,不是哪個政黨給你的。至於你對這個權利享用多少,完全取決於你自己。比如別人泄露你的銀行存摺號碼和密碼,你覺得無所謂,誰愛取誰就取,那麼你就不用主張這個權利。但對另一個人來說,他可能連電話號碼都不想告訴你,他也有這個權利。
至於網路上泄漏信息,在互聯網的霸王條款和不良網站販賣別人信息成風的情況下,每個人的隱私多少都受到侵犯,但你不知道是誰侵犯的。
一般網上容易出現的侵犯隱私權是你經常泄漏別人的信息。比如,你今天跟一個閨蜜聊天,你閨蜜說她跟一個男人上床了。你呢,又是個啥都藏不住的大嘴巴,就發到網上或者告訴別人了,別人也跟你一操行,就發出來了。
然後你覺得特冤枉,說:「我天天在微博上說昨天跟哪個男人上床了,我都沒覺得有啥呀,怎麼閨蜜就這麼計較呢,真小氣,以後不跟他做閨蜜了。」
100個貴國人里有99個會像你這樣去想。
提問者的問題是:已經公開到互聯網上的信息,哪些仍是隱私。其實真正的問題在於貴國人民都沒有隱私權的概念,也沒有保護自己和他人隱私的意識,才會出現公開信息中的隱私被侵犯的問題。
我說偏了,請點擊沒幫助。


個人理解:
信息創造者並沒將其與自己真實身份公開關聯的都算隱私。即使是與真實身份關聯但限定特定環境的也算隱私。
不算隱私的:
在類似微博、博客、aboutme這種公開的個人資料里寫的【改動:當前用戶名、個人興趣愛好、其他自願寫入的信息】等等。
算隱私的:
求職時投遞的簡歷信息,在目標公司的人事、老闆、關聯部門之外也算隱私。(薪水數目不用說了吧)
限定了圈子發布的信息,就像這次的突發事件。有些信息適合給A圈子看,有些適合B圈子。社會工程學如此發達的今天,一個人越多的面被泄漏,ta/ta的家人朋友就越會暴露在騷擾甚至詐騙危險里。(Google+為什麼要搞信息分圈、Facebook的隱私隱患)
匿名回答更是隱私,很多信息一旦指向答題人的真實身份/固定馬甲,以後也就別想再獲得這種隱秘又真實的信息了。(發現更大的世界,然後把它們拖到太陽下曝晒?)

是否有比「公開」更公開的隱私級別?應如何對待這種界限?
想想《楚門的世界》

個人建議:
按隱私泄露後的危害度高---低,分別啟用不同級別的郵箱、密碼,利用好馬甲。注意:QQ號碼和郵箱能很大程度把一個人的多年網路活動串在一起。
真實名字能不寫出來就不寫出來,真實生活里的活動盡量只在隱私保護比較好的地方發布(企鵝微信的某圈目前能做到非好友無法看到評論)。馬甲之間按不同區域分割開,發布涉及他人真實生活的信息時模糊細節(即使全部說真話也有刷存在感的人士跳出來,不如模糊了更猜不準=_,=)
如果有條件,在某些短時間活動又非要手機號的網站、現實里的中介使用可拋棄型號碼。(無推廣費地給電信的日收費0.25可更換馬甲號碼打個廣告……此類號碼適用於網購收件、簡歷、中介、物業,若泄露、可更改)

題外的:
- - 我以為自QQ圈子自我感覺良好的利用起了用戶備註和分組得意地推出了「把你拉黑的人推薦給你"掀起風波後,後來者知道避開這個區域呢……
知乎資金壓力很大么……?
知乎這種用戶提供精品內容的網站,如果繼續劣化答題環境,導致乾貨型答案越來越少,潛水和出走的關鍵用戶越來越多……下金蛋的都沒了,以後就靠著過去的金蛋活嗎?


對於很多人的隱私觀念,表示理解不能,更無法贊同。

首先,很多看法認為:公開=非隱私。
這當然是錯誤的,公開是分場合時間地點的,在某個特定環境下公開,不等於向所有環境公開。
舉個例子,某些企業,規定個人薪資待遇屬於企業機密,不允許員工以任何形式公開,包括詢問。但是薪資,是明明白白可以和HR以及上位領導談得,完全不是什麼機密數字。如果以這個數字反正有人知道為借口,公開的話,會被直接fire掉並且追究法律責任的(因為合同裡面有相關條款)。SNS是個了不起的新鮮事物不假,但是還沒有NB到可以強迫人們改變法規的程度。

然後:上網=沒有隱私。
我猜測因為網上的信息是不可撤銷的,所以很容易被查到。可惜這也是錯誤的。但是說得極端一點,世界上沒有徹底查不到的信息,連國家機密都有間諜這種職業專門去查。所以不可能以「是否能查到」為隱私的依據。要查到一個資料,必須付出相應的成本,成本高到一定程度的話,可能就無利可圖,沒有必要去竊取這些信息了。世界上的保密,大抵如此鮮有例外————正如沒有絕對打不開的門、沒有絕對偷不走的東西,不等於說不需要安保/防盜。
所以說,凡是說只要在網上說話,就等於沒有隱私了,要麼是糊塗話(被SNS大潮給洗腦了),要麼就是本身屬於SNS支持者希望能在信息的洪流中獲取利益的發言(屁股決定腦袋)。

另外還有:個人信息已經被賣了很多次了,攔不住了。我們確實被強迫了很多次,被辜負了很多次,例如銀行/電信都會販賣個人隱私信息。但是要知道,派出所/公有銀行這些團體,是由國家信譽在背書,所以才可以半強制的擁有我們的信息,即使如此也還是有分寸的,不是全部。我想像不出哪個公司或者網站,有如此高的信譽擔保,可以令人放心大膽的把所有的東西放在上面?

只要人類,還沒有演化到完全寬容,徹底不會產生互相迫傷害的行為的完美境界之前,隱私就是有絕對意義的概念。而且正如我前面所說述,無論是隱私的保護還是獲取,本質上都唯一取決於成本,所以希望每個人都能認清自己,想想自己對自己的隱私,到底估價如何?
如果你覺得自己的隱私很值錢,那麼請不要隨便暴露它,並且自己花心思去保護它;
如果你覺得不值錢,那麼請把它大大方方的給各種網站,並且停止滿地打滾的哭鬧——————如果你面對的是有節操的團體,不哭鬧人家也會考慮你的感受;如果面對的是騙子(例如數字公司之流),你喊破了喉嚨也不會有人幫你。


我相信知乎團隊正在努力地解決這個問題。

至於隱私不隱私。我向來是一個謹慎的人。我在知乎說的話,對我的生活不會產生不好的影響。

可是,為什麼我還是感到十分屈辱呢?

因為不一定是「性」才令人面紅耳赤。任何「內心被窺探」,對一個天生敏感的人來說都是打擊。

正是因為這個「模塊」只是顯示在微博個人主頁上,不是那麼容易暴露,更讓我覺得我就是薛定諤的貓,而我堅信已經陣亡。

最可怕的事情是什麼,你知道嗎?不是別人嘲笑你「哈哈哈你個撒比」,而是你現實中的普通朋友和同事閱讀了很多你的內心、思維方式和三觀,對你的性格脾氣瞭然於胸。然後什麼都不說。


這和隱私無關。
我寫這些東西,我知道可能會有人看了貼出去,分享到微博上去,但那是別人做的。
但是知乎不經我同意,就以官方姿態發出去,而且還是放在我的頁面,造成是「我發出去」的假象。還美其名曰「為了讓你可以傳播你的回答」。
本來我還可以說「是那個白痴轉發的」,現在呢?
最好玩的就是@黃繼新@顧惜朝 明明就在線,完全不說一句話,是覺得這次還是大家鬧鬧就會當作什麼事情都沒發生么?

哦,對了還有,匿名回答的絕對是隱私啊!!!!!!!!


-
老實說,人都有控制的慾望。很多事情,明知不可控(比如人生),但你還是想拚命地控制它。

一、在知乎上、在微博上寫東西,不存在任何的隱私,所以,這是個偽命題。
二、知乎和微博的連動,其實侵犯的,不是隱私,而是當事人的「控制權」。
三、很多人都在知乎上註明了自己的微博(比如我),原來是單行道,現在不過是雙向化了。

我保證,知乎這樣的作為,一定贊成的人,少之又少。這是人性。
因為,知乎用戶,自我幻想的「控制權」,被侵害了。

但我支持知乎的作法。

一、
你要是反對這種雙向連結,把你的個人資料中,「個人微博」給消去,不就結了?
又花不了你一秒鐘的時間,你的控制權,一眨眼,立刻就能拿回來嘛。

(我知道現在拿不回來,但,說這一點,是說給@黃繼新 聽呢。)

二、
知乎要活下去,一定要想盡方法,拉更多的合作對象,嘗試更多的可能,尤其是盈利。
和微博合作,也許是一盤大棋,或也許不是,但至少是在「想方設法」。

不作這些事,哪天知乎沒錢燒了,真的倒了,就啥也不剩了。

-


我認為,這不構成法律上隱私,而是一個關於信息網路傳播權的問題。用通俗的話講,就是網路轉載的問題。

將知乎用戶的回答顯示在所綁定微博賬號主頁的「知乎」欄目中,是一種網路轉載行為。

而知乎上的回答不同於一般的論壇上的帖子,具有獨創性,可以認定為著作,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中國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規定了著作權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在知乎上撰寫答案,就是行使發表權。能不能轉載,則是信息網路傳播權

那麼如何行使該權利?大家看這一條。
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44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第三條規定「 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路上傳播的作品,著作權人聲明或者上載該作品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的委託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網站予以轉載、摘編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但網站轉載、摘編作品超過有關報刊轉載作品範圍的,應當認定為侵權。

同時,新浪轉載的行為也不屬於可以合理使用,可以強制使用的情形。

所以有沒有侵權?
很遺憾,沒有。

所以知乎上的答題人,現在有什麼樣的權利,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1.發表聲明。
2.要求支付報酬。

P.s
知乎這麼做,拋開法律的層面不提,是不是合理,大家可以參考@yolfilm 的觀點,是比較客觀的。

我寫得比較匆忙。歡迎拍磚。
我建議這個問題邀請其他律師,聽聽他們的意見。


令人遺憾的是,這件事情從授權協議上看沒什麼問題

就算你標註了不可轉載或者別的玩意,也不能限制知乎轉載你的答案,因為這個授權「不可撤銷」,禁止轉載只能針對第三方。對於匿名,我搜索了協議之後沒發現有什麼規定,歡迎補充。

就算你標註了不可轉載或者別的玩意,也不能限制知乎轉載你的答案,因為這個授權「不可撤銷」,禁止轉載只能針對第三方。對於匿名,我搜索了協議之後沒發現有什麼規定,歡迎補充。

所以這件事從法律上講怎麼算我不清楚,但是從協議來看,還真是個啞巴虧。


跳轉之後的網址依舊是微博啊親們,知乎能得到多少流量還需要研究,不要輕易作動機推測。

從現在的情況看,就算解除綁定新浪仍會有板塊,最可能的原因應該是這些內容已經被抓取到了新浪的伺服器上,知乎根本沒權去撤銷,而新浪方面的規則搞得一團糟,所以也弄不清楚。

從現在的情況看,就算解除綁定新浪仍會有板塊,最可能的原因應該是這些內容已經被抓取到了新浪的伺服器上,知乎根本沒權去撤銷,而新浪方面的規則搞得一團糟,所以也弄不清楚。

我想說明的是:知乎和新浪的合作肯定是一件複雜的事情,這事情是知乎惡意消費用戶信任還是新浪坑了知乎一把還不太清楚,不過基本可以肯定既然涉及到了兩家企業的爭論就不可能是知乎單方面就能改變的,抱最好的期望,做最壞的打算。


突然想起了從前去網吧上網的時候人手備一個不知從什麼地方記下的人名和身份證號(現在想來真對不住那位仁兄,靠著他的實體IP在網上幹了不少壞事)。
可我為什麼對網路實名制如此抵制呢?這於個人對社會所抱信任度嚴重相關,就像待人一般,我十分相信你,於是我對你酒前吐真言,不論隱私。若你於我不熟,或是做了什麼利用我隱私的事,當然我就不信任你,休想窺我真身!
再回到網路實名上,起初你委婉、含蓄、用實名防暴民的利害關係來規勸我們實名註冊,然後呢?將我們的個人信息連同言論回答一併打包賣給上家,之後在被質問的時候,一邊飛著唾沫星子數鈔票一邊美其名曰「此之謂強強聯合,共築大社交共榮圈」,同時用「你當時自己按的關聯按鈕,說明你已經認同了相關互通條款」來噎回你最後的辯駁。
當你失望兮兮的取關聯、改門面企圖隱藏自己殘存的隱私的時候,怎知曉自己曾經絞盡腦汁、求百問谷做出的精心回答是否已被上家的覽者右鍵到了爪哇島?(呵呵,動輒千萬的流量,轉瞬捲走也不是沒可能吧?)
其實從手機開始收到第一封有針對性的簡訊、第一通點名道性的電話的時候,從通信行業暗地交易用戶號碼信息初見端倪的時候,我就隱隱感覺到所謂信息公開、透明的背後其實暗流涌動。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只要有利可圖之地,絕不會無人報價,不會也不可能有純粹的實名制而不露隱私的。我相信三觀這種東西可以通過後天教育而改變,但人性這種天賦屬性,是不會隨著一場「社會主義改造」而轉型的。所以我對網上實名註冊什麼的完全不抱任何希望(沒錯,這個名自然也是昵稱LOL)。
而對於知乎這種問答討論方式的社交,我一直是很欣賞並樂於參與的,但直到上演了這麼明火執仗的一出後,我才認真思考,若知乎也在為了更高利潤更好關注度而追求同質化的社交方式話,那很有可能不僅流失一大批忠誠於原方式的用戶,而且很多優質回答也會因信任度被強制關聯而胎死腹中。

===============================
點到為止 呃…好像只就問題補充來講了,沒有回答問題呢。
好吧,為了不被摺疊再續答
===============================
隱私是自己的,自己不願某人看到的知道的事物,對於這位某人來說就是你的隱私,當然它對於另一位某人來說是常識也不奇怪。


道理很簡單。
先看看我回答的問題:
為什麼女性穿上緊身的皮衣與皮褲會顯得性感和充滿誘惑?
為什麼人類的睾丸長在體腔外?
雖然我是生醫的,覺得這個很正常所以也不會匿名。而且我也不介意大家偶爾的轉發。
但是!
但是!!
你覺得我會把這些回答長期放在我的新浪微博的顯著位置么?我朋友看到了怎麼想,我的女朋友看到了會怎麼想我,我爸媽看到了會怎麼想,我未來岳父岳母看到了會怎麼想?!
他們可沒有相關背景,你把這些回答放在微博那樣的純娛樂背景下,他們只會覺得我齷齪噁心好不好!
事先打聲招呼不行么?


有這樣的事情嗎?趕緊去解除綁定了 and 降低知乎在心目中的信任級別
在同學聚會上說的東西不代表可以到同事聚會上說好不好
還有啊,我公開了微博信息和知乎信息,並不代表我公開他們之間的聯繫,別說賬號綁定的時候就公開了,我可不是這麼認為的,這算不算違法了啊,別說那個什麼用戶協議里有什麼什麼條款,沒人真會去告你的,最多用腳投票,不用了


轉自沃頓知識在線
「誰擁有未來?」為什麼賈倫?拉尼爾對數字經濟依然樂觀?

人們並沒有真正懂得自身數據的價值所在。依照目前流行的交易方式,人們可以用個人數據來換取免費服務或所謂的便宜貨。而人們也被灌輸了一種錯誤的思想,認為這種無所不在的交易方式是公平公正的。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人們並非交易中的一級參與者。所謂的一級參與者,是指參與談判的各方在談判中有對等的討價還價的能力,這樣大家的討價還價才會是開放市場經濟中的公平交易。但如果我們從經濟結構上來說只是處於從屬地位,不得不接受他人所提出的條件,那麼相比於獲得個人數據的那些人而言,我們通過交換所得到的自由度和權力就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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