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個稅選擇和我國相比有哪些不同?美國不也是「低收入者不納稅,中等收入者適當繳稅,高收入者多繳稅」嗎?

財政部長樓繼偉提到了中國個稅政策選擇上,不同於發達國家,中國個稅原則為「低收入者不納稅,中等收入者適當繳稅,高收入者多繳稅」。而普稅制則是除最貧窮的人外都要交稅,發達國家個稅繳納面多為50%以上,「這與我國稅收政策選擇並不一樣」。

那麼美國的和中國的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30906/021916680040.shtml


謝謝邀請,更新完畢。
我國看得見的稅是單獨從工資里扣的個人所得稅,間接稅沒有明碼標出。但是,天朝沒有物業稅,遺產稅。稅法是採用的執行制。

美國各項稅分的很清楚。消費稅直接打在價格里。工資裡面有聯邦稅,州有州稅,但是在最後年終的個人報稅中可以將已經交過的州稅和消費稅抵稅。

總的來說,美國的稅法的主要特點在於「稅負重,名目繁多,稅法複雜,審計權重大,中產階級是稅法的主要輸家,CPA的話語權」尤其是審計階段非常特殊,舉個例子,某個人由於找了個加州二把刀CPA,結400w收入,大半交了稅,而很多名目實際上可以操作。這也側面說明,美國稅負很重,且貓膩多。

詳細來看看

所以天朝和美國的主要區別在於:
1,我國稅法去採用執行制,而美國採用申報制。這兩個除了報稅程序不同,還有一個很大的不同是認定階段的不同。你在中國置辦一份資產,資產的性質就在購買階段就已經認定完成了,這份資產依據何種稅法,何種交易規則在此時可以直接啟用,除非你轉移或者處分這份資產,這份資產的定性就完成了。公平公正公開,童叟無欺。

而美國本來應該如此,但是它將兩個過程給獨立了出來,一個是審計過程,一個是申報過程。所以資產的認定依據來自審計過程,認定結果取決於申報過程。那麼有什麼區別呢。
(1)最直接的區別就是美國稅名目會變的特別多,而且稅收的協議對象非常繁雜,稅收必然是比天朝重得多的,尤其是個人稅高出中國不少。而因為存在審計階段,美國的稅法會相當嚴格,對於普通階層來說,美國的稅是基本跑不掉的,而且為了保證這種嚴格,不惜動用國家機器來保證,這也出現稅警這種奇葩產物。當然資本主義地本質是維護利益集團的,貌似「公平,嚴格」的苛捐雜稅,也不過是對付老百姓罷了。。這個我在後面會講。

(2)天朝的隱含稅的比例會比較高,因為徵收的對象不同,最後買單的消費者並非稅收協議的對象。而美國直接稅率會比例很高,大量的稅費價格會直接打在賬單裡面,否則審計過程就沒有依據。
(3)執行制的稅法下,徵收對象非常明確,故而稅制統一,稅費管理,也由中央政府和地方一級政府統籌,稅費的花費途徑相對靈活。
而申報制的稅法下,稅費項目複雜,而且稅費的目必須明確。地方政府對於稅收的統籌能力很薄弱。
(4)執行制下的稅收無論從認定都非常公平公開,而申報制的可操作餘地很多,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遺產稅如果徵收的話,在天朝富人們除了轉移資產以外基本上是交定了。而在申報制國家,對富人來說,(僅僅是對於富人,中產階級屌絲們就等著被IRS扒皮吧,美國這種連死人都不放過的國家,絕對是體制問題,恩恩)這完全逃得掉,比如我想個辦法把這份資產定性為饋贈。

2,我國稅法是嚴格的"累進稅制",窮人少交,中產適當,富人多交。無論從社會公平還是社會流動性的角度都是非常合理的。

而美國不是,美國的整體情況是窮人和富人交的稅比較少,比如奧巴馬一家在2011年的稅率是%20.56,羅姆尼家2011年年收入2000多W美刀,應付稅款340W,實際稅率才15%!!而一個中產的稅起碼三分之一起跳,所以美國是中產階級承擔大部分賦稅,窮人和富人少交。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很簡單,美國是高稅收,低福利國家,唯一的福利都補貼給了低收入家庭,而作為小政府體制,錢怎麼來呢?美國設計了一種方式,第一部分是累計稅率,第二部分是鼓勵對低收入群體的慈善,鼓勵的方式就是減稅或者補貼。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中產階級大部分收入只能靠那點可憐巴巴的工資,必須百分百去承擔累積稅率,中產階級很少用余錢去投資,最多買買股票,唯一地資產基本上就是房產,而美國只有商業地產和高端住宅有可觀的收益,中產基本沒有方式來變現一些東西,從而基本上就是死工資。而擁有大量可以變現,轉換的流動資產的富人則不一樣,可以利用IRS對於慈善的鼓勵,或者是對於資金向下流動的鼓勵,(因為這樣政府可以推卸福利補貼的責任)獲得大量補貼。且請得起專業的審計隊伍來做賬,合法避開一些稅務。這就造成了美國富人的稅率偏低,而低收入群體生活緊迫,也不好收稅。所以,擁有大數量人數的中產階級不得不承擔起獨自養活美國的責任,故而讓累積稅率成了笑話。大致形成,中產重稅,兩端輕稅的位面。

3,我國的稅法執行是法典式執行,稅法清晰,一般的個人或者小企業稅率是沒有操作餘地的,執行嚴格且合理,所以我國稅制非常透明公平,但這也造成一個問題,就是企業的稅項太重,因為相衝的稅項沒有相抵政策,而企業所有者的個人稅率相反輕了,顯得有些失調。。。

而美國有大量亂七八糟的減免政策和退稅政策,和同稅互換,相抵IRS搞了大量的貓膩出來,
最簡單的就是盡量把帳做成資產增值稅,這樣很多操作也就是富人合法逃稅的的貓膩所在。說句不好聽的話,美國地稅法是偏向富人的。中產階級作為主體,卻完全享受不到任何一點福利和稅率減免。

4,我國稅法來自整個決策層的立法政策研究,非常嚴格統一,而美國的稅法大致是為某些利益集團服務的遊說公司通過遊說制度增補或確定。所以美國的稅法有不確定性,而且因為利益集團爭鬥,會有互斥性,比如在2008年次貸危機的時候,出台了2008年緊急經濟穩定法案。這個法案出台,主要是因為08年的次貸危機。主要規定是,無法償還房貸的房主,被迫拍賣房子之後,所得收入免稅,並且被債主所免除債務部分也免入稅。那麼意思是說銀行在債務回收不穩定的情況下,不想讓債務人完蛋,而還不起債。但是呢?呵呵,IRS半路就殺出來,搞了個臨時政策叉銀行一刀,並且要把你榨乾,他們告訴你,銀行減免的部分費用算作收益,所以要再交個稅喲,親。神馬?你說你破產了,沒關係,你還是得交,我們這裡有50年還款計劃,慢慢還喲,我看好你。。。

這裡介紹一下美國的代理人階層,也就是遊說集團:
在稅法的範疇里:
首先需要一個統籌層面,也就是職業說客或者遊說家,一般掛的title是企業頭銜。
執行層面:
一是律師,二是會計師。
稅法年年變,普通人才難以掌握。業內話來說,就是稅法越難越好,越看不懂。
作為代理人階層,才有差價可以賺。這也是美國這個小政府體制最大的問題,就是「渠道代價」。
很多稅費減免裡面都包含了律師費和會計師費,這就是在變相鼓勵擴大審計階段的權重。這便是一類遊說成果。

5,中國的稅法改革是政策的一部分,而美國稅法改革往往是一種解決方案。
每次我國有重大的正在政策變動,和發展計劃變動,都會調動稅法改革來對於整個政策的執行層面。簡單例子就是比如要主導發展某個新型行業,那麼就對這個產業的稅率做出減免。或者要發展一個港口,直接可以對這個港口的相關產業做出免稅政策。

而美國的稅制改革算是利益集團地一次新的妥協,比如某次旁氏騙局鬧得沸沸揚揚,IRS對於損失嚴重的人士,就採取了,用損失抵某些稅款的補償措施。當然,這也是遊說之後的妥協。

6,我國的稅收政策和福利政策是分開的,是兩組體系,而美國將很多稅收減免當作福利政策來運營,比如最近2012年的福利改革裡面,就提到了中低產減稅政策。這個我多說幾句,很多人會疑惑,我們也有減免稅政策啊,這不也是福利嘛。。但是要知道這並非是減稅與否的問題,而是我國的稅制政策和福利政策在制定上區別很明顯。而這點也正是我在說其他答案很多不靠譜的所在,比如有些人將這類政策解讀為對於窮人的福利,或者說,美國稅收在保護窮人。,這簡直是扯淡,要知道奧巴馬的減稅活動無非是在討好日益增加且活動力驚人的中下層選民罷了,或者更直接一點說,美國在推卸政府本身應該承擔的福利責任,這也是美國低福利的緣由之一。而這一切開支全部都要轉嫁到中產階級身上,富人可以通過補償機制進行避稅。其次,通過稅率並不能真正分配財富比例,因為轉嫁的大部分稅並非資產持有階段,而是流通階段,而且資產持有量最大的top%1卻負擔很小,所以此舉即非分配財富,也非促進社會流通。無非是讓大部分政治話語權較少的中產階級替全美國買單而已。而為什麼其算不上福利呢?福利的本質不僅僅是補償,而且是產出,也就是轉換為福利產品,而美國所有類似的福利政策本質上很難說是福利,根本上是國家調控社會負擔來轉移階級矛盾罷了。

下面特別補充一下,富人怎麼逃稅的。
1.Meal and Entertainment
很早以前,商務開支是100%可以抵稅的。故而商業精英們都帶一堆基友,妹子出去亂玩,各種夜店啊,歐洲奢華度假啊。然後在IRS那裡簽一張商務支出的單。說是商務談生意,估計都到床上去和妹子談了,嗯,進行深度友好接觸。
IRS的人畢竟是這個人均智商刷下限的國家難得智商正常的。馬上發覺不對。加大了對商務支出單項費用的審核,只許抵免50%。但是呢,這依然不妨礙這是一種很重要的方式。

2.dependent exemption
這就是很多人為什麼疑惑美國人看起來貌似很有善心的原因。
同樣,很早以前,這項很寬鬆,提供超過50%以上支持的對象,包括小孩啊,homeless啊,等等。都可以獲得一定金額的減免(2011年是3700美金)
所以一些慈善組織就承接了一套「偉光正」的業務———「非洲救助」。
非洲消費很低,而且IRS早期的審核只需要慈善機構一紙報告就搞定。就算領養100個小孩,也就20000塊,每個小孩(按2011年的數額3700)3700的減免,換來了37W美金的減稅。然後IRS突然智商上線了,默默參與了審核,並且要求親戚關係。這項業務才慢慢平淡。但是逃稅人的智商一般比沒文化的政府官員高,所以慈善機構又開出了新業務,那就是改善非洲醫療。這一塊實際上是一個很大的產業,涉及到設施,設備,人員的各種開支,名目眾多,IRS目前根本無力去一條一條審核,不得不採用大規模的申報制度,慈善機構也樂於為「客戶」考慮,所以目前這一塊算是比較重要的逃稅項目。

3,稅收信用分。
一般中產階級無論通過資產流動還是慈善來避稅都是不可能的,但在美國中產慘淡的命運下,還是有一線生機的。這就是,稅收信用分,總額高達1,730,800(173W),累積遺產稅可以不超過這個數。其實這個數目還是比較寬裕了,因為其實大部分中產一輩子可能都置辦不下來這個數字。

所以這時候就可以藉助申報稅制最大的貓膩,那就是資產判定依據來自審計階段。老人家可以把自己財產以贈予的方式送給後代。雖然每年贈予的免稅額度只有13000,但是禮物稅信用額度卻高達173W,以直接贈予的方式反而更加能夠避稅。

4,藉助流動性漏洞。
CPA有時候會提供這樣一種「偉光正」的業務——一種信託基金。
核心信託為商業信託,資產管理信託,機動車信託,凈資產信託,和慈善信託。
step1,他們讓客戶簽一份放棄資產所有權的捐贈協議,將資產轉移至資產管理信託,機動車信託,凈資產信託,指定三名託管人。
接受資產後,簽署一份「circumstance beyond control」的協議,指定一位替代人。這樣整個流通就可以操作為紙頭協議。這樣對整個資產「洗白」。


step2,刻意實施信託交易。將資產增值額度和捐贈額度通過貸款,支付醫療費用,等實現。而日常管理花費,和返利支出又觸動了應稅收入減免。總之就是讓信託基金巧立名目。

step3,剩餘部分由慈善基金完成,將凈收益全部「捐贈」給慈善信託,而慈善捐贈享受無限制的稅收豁免,作為慈善組織本身也是免稅的。這樣構成循環。

5,最大的貓膩,慈善事業。
慈善機構的減免項目分為:
1.50%減免
2.30%減免
百分比是最多能減少的慈善捐贈占應稅收入的百分之多少。
對於捐贈的財產也有具體規定,現金,以及個人使用的財產,可以減少應稅收入的50%,按市值計算。
如果是房地產,投資品,減少應稅收入的30%。
而顯然現金是最好的方式,所以美國才這麼多「虛偽」的慈善家。捐贈減免只有上限,應稅收入越高和減免額度成正比。富人唯一能夠大額減稅的項目就只有慈善捐贈了。至於捐贈的錢怎麼迴流嘛,第四點已經提到了。

還有一種是勾結教會,美國基督教立國(此為吐槽),捐給上帝的錢當然不交稅。那麼把自家流動 資產以捐贈名義做到教會的賬目裡面,這是非常簡單的一種方式,只需要和教會負責人搞好關係。

而作為有兩次婦女運動,女權主義思潮盛行的國家,贈予老婆大人的錢自然也不會收稅。富人贈予妻子很多財產,暗地利用合約轉移財產避稅。
還可以利用離婚,贍養費可以抵稅,給予妻子的財產,股票,地產,孩子贍養費,都是免稅。

以上只是一些舉例,下面我統一說一下好了。
(以下有參考網路)
1.不計入收入項:比如:培訓費啊,政府債券收益啊,送的禮啊。
2.調整項,比如:各種商務開支,借債利息等等
3.減除項,比如:差旅補貼,醫療教育,商務接待費用,慈善捐款。但有百分比的限制(相對個人收入)。
4.家庭收入直接減免:每個家庭每人3700(2011年)
5.信用分:算是一種鼓勵制度吧。某些稅(比如州稅)拿來抵稅。其中foreign tax credit(外國交稅信用分),這些銀行會利用投資人的錢在各國進行投資,那麼投資有收益就會要向所在國。


中國目前是低收入少繳稅,中等收入多繳稅,高收入不繳稅,明顯跟美國不一樣。


我怎麼覺得所有的回答都沒有答到LZ問的點上呢。

或者說,你們糾結於中美個人所得稅的種種不同。而恰恰忽略了,美國個人所得稅是最主要的聯邦稅種。而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只佔稅收收入的6%。納稅人口只佔全體人口的2%!

離開這個基本事實,去談其他的有什麼用啊。 請記住,中國人絕大多數不申報也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認為一個很重要的區別在於,美國是按照負擔交稅,而中國是按照收入交稅。
美國按負擔交稅,就會考慮到納稅人實際承擔的負擔有多重,稅率、起征點、抵扣等都是為了不至於使納稅人承擔的稅負超出承受能力,所以類似房貸、子女、父母、家庭結構等很多項目都可以作為抵扣事項。
中國按收入交稅,無論納稅人家庭結構如何、實際負擔多重,只要有收入,就嚴格按照稅制納稅。


好想罵髒話。我就講一個概念,叫做long-term capital gain,意思是,如果你買賣股票、房屋,等等,賣出套現的日期在獲得股票、房屋的日期一年以後,稅率是15%,不管你賺了多少錢。
打個比方,你是單身的公司高管,工資是50萬美元,稅率按照table是39.6%。但你你跟公司說好,你的收入不給現金,給同等的股票。等到一年後你再賣出去,稅率就是15%了。
矽谷的高科技公司都是這麼逃稅的,完全合法,不然你以為他們支持希婆是為了理想嗎?川普是第一個發誓要打破這種tax codification的人,因為他曾經就是這麼用950million的business loss合理避稅20年的。


看到給美帝洗地的,我從另外一個角度說說。
先申明下,我在美國生活10年,至少不能說是亂說。

無論帶路黨還是5毛,基本都會同意,美國稅法複雜,中國稅法簡單。
複雜可以辯解仁義,簡單可以辯解粗暴。

但是,我在美國學習到的一個自由思想,就是不要把權力放心地交給強勢力者。
所以在我看來,政府這個最大強勢力把稅法搞得這麼複雜,正是有意無意地加強自己權力。

舉一個案例。美國的法律體系是以保護個人自由為宗旨的,所以在刑事案件中注重證據
等行為。美國政府在相當長時間內難以定罪很多黑社會/犯罪集團,這些組織大部分都是用
查稅的方式來打倒的。

很多美國保守派都是批判美國稅法的複雜,要求簡單稅法以及減輕稅收的。

說句題外話:弱勢力者更應該要求公平與上升的機會,而不是乞討性質的施捨。


暫時還沒細想,但我認為最基本的區別之一是美國以家庭為單位收稅,而中國以個人為單位收稅。簡單地說,在美國沒有收入的家庭主婦的一些開銷,諸如養老醫療教育等是可以用來抵扣丈夫應稅收入的,同樣孩子的教育醫療也可以,另外每個所謂的dependent都有個exemption(每年會有變化,依據通脹率等決定)可以扣減,而中國個稅跟家庭情況毫無關係。


簡單的說,中國的個稅,計算基礎是個人收入,除了規定內的五險一金,沒有其他的扣除項目
美國的個稅,計算基礎是個人或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項目很多,而其中很多扣除項目缺乏明確的界定判斷標準。
在這種前提下,富人的避稅能力要比窮人高很多。因為他可以購買專業人士的個人財務服務,接受各種避稅建議和意見。


反對 @金無賴 的說法,其實大多數國家都是富人更容易避稅,如果避稅的成本低於繳稅的成本的時候,是個人都會選擇避稅的。
而富人要繳納的稅比窮人多得多,所以避稅更加有利可圖和可以承擔更大的避稅成本。

就在引用的那篇文章中就已經說到了,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達到了45%,而資本利得稅才20%,顯然富人繳納的稅要比相對富的窮人少得多。

中美稅收政策的不同其實也在引用的文章中有說明,中國有太多的間接稅,也就是說事實上只要你買一個東西,你就已經交納了大量的稅款,例如增值稅、消費稅等等。

這樣做的後果就是,即使是低保戶,買個大米麵包也在繳稅,即使他不買這些東西就會餓死,那也要繳稅,因為稅款已經包含在價格裡面了。

所以這使得通過稅收對貧富的調節作用大大的降低。


==========================補充============================


目前排名第一的@acel rovsion 的答案實在看不下去了,或者回答者已經移民完全不了解中國這邊的情況?
關於美國的情況我插不上嘴,但是中國這邊的情況難道是可以信口胡謅的?!

美國的中產階級稅負重,好!我們就來看看中國的中產階級怎麼樣?是不是很幸福快樂呢?

我們以在帝都月收入20k作為中產階級的代表(事實上這個薪水在帝都根本買不起房好吧)來算一下。

稅前收入20000
養老保險(強制):1253.52
醫療保險(強制):316.38
失業保險(強制):31.34
住房公積金(強制):1880.28
個人所得稅:2249.62

到手的錢:14268.86,只有71%
相當於稅率是29%!

這TM比美國人民好多了對吧?

而一個中產的稅起碼三分之一起跳,所以美國是中產階級承擔大部分賦稅,窮人和富人少交。

等等,這些還沒有包括消費的時候交的隱含稅哦,我國的增值稅稅率不同類型的商品是不同的。主要集中在17%和13%兩個檔次上,我們取個中間數,平均增值稅稅率假設是15%,那麼,假設這個中產每個月要拿出收入的一半來消費,其徼的稅就是71% * 50% * 15% = 5%,稅率一下子就飆升到34%了,三分之一的錢都被拿去交稅了。

剛剛說這個中產每個月只拿出一半的錢出來消費,剩下的錢當然是存起來買房了,買房還要交3%的契稅,開發商的房價中給政府上繳的稅費大概是15%左右(這還不包括土地成本),所以剩下的一半如果買房的話,要繳的稅大概是:
71% * 50% * 18% = 6%

至此,這個中產的收入大概有40%是要繳稅的

不過這個裡面,住房公積金的部分可以視為是強制儲蓄,因為最終買房的時候會退還給買房者的。每個月的公積金是1880.28元,約佔收入的9%,扣除後稅費大概是31%。

但是,既然我們算公積金是最終還給個人的,那麼我們不妨把賬再算細點,稅前收入並不是公司計算人力成本的依據,因為我們國家的奇葩規定,某些稅費公司還必須承擔一部分,我們還是以這個中產來算:
稅前月薪20000,事實上公司所需要支出的薪金方面的總支出是26941.37。
而這個人最終拿到手的錢只有14268.86即使加上公積金3760.56得到18029.42,摺合稅率是33%,剩下的收入需要繳納的隱含稅稅率是16.5%(一半買房一半消費),最終33% + (1-33%) * 16.5% = 44%

果然天朝人民比美帝幸福多了對吧!


我並不反對文中說的美國的稅法有問題,導致中產成了稅收的主力,但是如果說中國的更為合理,或者說中國是富人成為稅收的主力,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事實上,處於社會中間階層的人是稅收的主要來源,是個很普遍的現象。因為富人有更多的政治能量和避稅方法,實在不行還有終極避稅方案就是移民,而這不是政府想看到的。


天朝的富人怎麼避稅逃稅的,我們有時間再來詳述。

我可以肯定的說,由於富人日常的消費開支佔比很少,導致其隱含稅(主要是增值稅)交的非常少(糧食增值稅稅率13%,服務業增值稅稅率6%,印花稅1%)。而且自己開公司可以直接免掉個稅、社保、醫保等稅款,就算不免,社保和醫保都有上限,收入都洗白成企業所得以及投資所得,稅率極低。

我國的稅法執行是法典式執行,稅法清晰,一般的個人或者小企業稅率是沒有操作餘地的,執行嚴格且合理,所以我國稅制非常透明公平。。。

你妹。。。。


既然你知道美國總統的稅率,麻煩您告訴我在這個非常透明的國度國家主席的稅率好不?

我把評論粘貼一下

acel rovsion 評論說:

我只談制度設計,這個問題也僅僅只是問到制度層面而已,執行層面是另一個問題,咱能不攪和到一起么?,這題目並沒有問「中國稅法執行方面與美國的差異」。。。

事實上我從未想說,美國的稅務制度比中國的好,我也認為美國的稅制過於複雜而且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但這並不表明中國的高明多少。而且,這位仁兄口口聲聲說這只是在討論制度上的問題,那麼我們看看他的答案怎麼說的:

我國的稅法執行是法典式執行,稅法清晰,一般的個人或者小企業稅率是沒有操作餘地的執行嚴格且合理,所以我國稅制非常透明公平

事實上我是完全認可中國比美國的稅法清晰的,但是所謂的沒有操作餘地,執行嚴格且合理,非常透明公平。這是完全不能認同的,一篇文章即使99%說的是對的,也不能掩蓋1%的部分的錯謬,更不能使得這些錯謬成為正確的部分。


真不知道那麼多對稅收的整體架構脈絡都不清晰的人是憑著什麼在這亂髮言的,我是學稅收的,現在在讀研,我想說你別渴望通過一篇別人的回答就想對各國稅收有個足夠的了解,這種專業性的東西我還是建議你不如買些專業書籍來看,更系統全面,以免讓你對稅收有個片面的認識,當然,大家對稅收的不夠了解也與稅務機關對其宣傳的不到位有關,官本位制嗎,他們懶得同大家講。在這我只想說一點,一個國家的具體稅制如何是同這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歷史背景、經濟發展狀況、征管科技手段、人民對稅收功能的認識、社會民生的狀況,以及這個國家執政者想要達到的有如在公平、效率、穩定間博弈的政策效果目標息息相關的,而不能僅僅在表面上進行比較,外國稅制只能給你發展本國稅制提供一個參考標準、一個可能或借鑒,你分析外國稅制時也得分析他們的國情 ,脫離了這個前提再怎麼分析也是毫無意義的。也只有你在對本國具體情況及稅收立法目的有了足夠的了解,你才好辨別出我國當前稅制的缺陷,才好與在他國背景下的他國稅制進行比對。
好吧,我還是沒回答你中美間的個稅差異以及為什麼中美之間有這差異,因為我說了:去看書。


昨天我也看了樓的一篇報道,裡面提到100個人里只有1.7個人交個稅,100個人中繳納個稅的人不超過2個。結果是,稅負集中在工資薪金所得,一是不公平二是收到的稅款太少,但是稅制結構調整挺難的。
「政策的制定者絕對比大多數人明智,當你了解了他的目的你就會明白」這句是某次政策解讀談中聽的,覺得很有道理。兩國稅制有差異,好壞不說。特定背景下的政策大多是可選項里最不壞的一個。

題主問的是中國的和美國的到底有什麼不一樣,我說個比較明顯的差異吧。
1、美國採取自行申報,信用卡使用非常普及,稅務局退休工作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盈利的本行業工作(這條記得不是很清楚)。這幾個因素都導致,在美國,個稅的征繳對於納稅雙方來說都比中國更有效率。自行申報提高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減輕稅務局工作負擔;信用卡使得開銷都被詳細記錄可供查找和佐證;退休人員不得從事那條使得他們中的一些人選擇去提供免費的稅收援助服務,這使得很多普通收入階層的納稅人能夠享受納稅諮詢和籌劃。

2、直接說到個稅制度里的,最主要的就是美國的個稅可以選擇個人申報和家庭申報,也就是說如果選擇家庭申報的話,免徵額會比個人申報更高,並且隨著家庭中孩子數量的增加,免徵額還有額外的提高。而中國目前實行的是個人申報,對於工資薪金所得,一視同仁3500的免徵額。不公平性顯而易見。但是目前要改為家庭申報阻礙也很大,牽扯的多了,改起來就難。

3、再說抵扣這一塊,美國和中國的可抵扣項目,我沒做過詳細的對比,多少不好說。但是從抵扣流程來看吧,在中國完成抵扣的操作可完成性較小。一方面企業的會計從業人員對個稅扣除項目的籌劃積極性存在不同企業間差異(利益角度和技術角度)。另一方面,費用扣除項目中,費用的收取方,往往對個稅條款不熟悉,不能協助納稅人做好抵扣的材料準備。就拿捐贈來說,必須是通過...規定的...機構或者組織,取得...規定的票據(正規點的說法忘記了,哈哈),最後還得在代扣代繳之前申請抵扣。這一系列流程完成下來真的具有可行性?大家都每次這麼乾的?成功了?一些比較著名的公益性基金以及公益組織會主動提供可供進行個稅以及企業所得稅扣除的票據。但是,每次出點什麼事,且不說那些街頭巷尾抱著個箱子就讓捐的,就說那工作單位發起的不得不捐的捐款,多少人的捐款在當月工資薪金的個稅中得到扣除了?
美國怎麼做扣除的,具體沒有核查,捐贈是眾多扣除項目里的一種,不具有對比的普遍意義。僅作為參考吧。據說美國做公益的門欄也沒國內這麼高(這觀點是在劉瑜某篇文章里看的),國內的合法公益組織要成立據說手續還是挺麻煩的。大多都是自發成立自發運行,這種組織即使開具了捐款收據也是沒法抵扣的。

最後,這答案是看到題目想一想就寫了,沒做詳細的資料核查,致歉。繼續關注本題中專業從業人員的解答。


個稅調整的核心就是調節貧富差距、促進稅負公平,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以家庭徵收個稅其實是大勢所趨。

但是,更重要的核心其實是個稅改革後,重新規劃我們的理財計劃才是關鍵,它是決定當下甚至未來的生活品質問題,特別是家庭理財,它更決定了這個家庭命運!


最重要的差別在於,中國收稅只考慮你賺了多少,美國不但考慮你賺了多少,還要考慮你花了多少,怎麼花的。
通俗的講,咱倆都一年掙十萬。你單身貴族,無病無災,滿世界跑著玩;我老婆生病,孩子上學。咱倆要交的稅是一樣多的嗎?在中國交的稅一樣,因為賺的一樣多,在美國交的稅不一樣,因為我錢都花在「不得不花」的地方了,沒錢納稅了。
美國的收入稅思路大概是這樣的:首先算你的總收入,包括你的工資,賣股票,賣房子,也包括你撿個錢包,收的賄賂(我不知道實際有多少人報,但你敢報政府就敢收)。
然後就是從總收入中扣掉「不得不花」的支出(deduction),剩下的就是應稅收入。
「不得不花」的有最基本生活所需(personal deduction,有一個人算一個,每人都一樣,但數字每年都變,大概三四千的樣子),教育,醫療,房貸利息(沒錯,新三座大山!)等等等等等,包括各種詭異的支出,不細談。但是,有些支出政府覺得不能全免,會有一個限制,比如說醫療的費用必須超出一個數目才可以報,就是說如果你有點小病小災政府就不管你了,還跟以前一樣納稅。大病花錢多,這部分錢就不用納稅了。只要跟你個人享受相關的,比如買車的花費,旅遊,吃飯什麼的都不屬於」不得不花「,還是要納稅。
但是有時候不得不花的太多,美國政府又發明了一個東西叫AMT(Alternative Minimum Tax),大概意思是說抵扣也是有限制的,你抵扣的太多的話政府也不願意。
本來還想再多談談,但是覺得再多說就無法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說明白。現在談一下兩國個人稅的優劣吧,個人只見。
毫無疑問,這麼看上去的話,美國的稅收更為"人性化「(僅就應稅收入來看,不考慮稅率)。但是,凡事是要考慮成本收益的。像美國稅法這麼複雜,一般老百姓哪搞得懂,都得找會計事務所報稅,報稅的話少則50刀,一百刀,最多的話我知道的能到800刀,900刀。而且注意,報稅的費用跟你案子的複雜程度有關,跟收入多少無關。所以考慮美國人平均家庭的收入,這也算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負擔。事實上,報稅的花費也是以上」不得不花「的抵扣項之一。另外一個問題是監管。每年IRS(就是管收稅的部門)審計大概百分之2,3的稅表(tax return),就是小概率事件嗎,要我國也實行報稅的話,不知道百分比要提高到多少才能嚇唬住中國老百姓。因為誠實的說,咱們沒這個基礎和傳統。
再看我國簡單暴力的徵稅模式,我覺得擱二十年絕對是合適,絕對花費少,效率高,因為那個時候大家都一窮二白,沒啥區別。但是現在社會越來越複雜,我感覺的中國遲早也要進入同時考慮收入和支出的模式。但是我感覺中國應該會簡化,就是說沒有那麼龐雜,細緻的抵扣項。因為抵扣項少的話,降降稅率也一樣可以減輕人民稅負嘛。總之我覺得中美稅沒有說誰絕對好誰絕對差,就是在於你是選擇讓人民麻煩點但是公平些,還是想人民省點事但是不公平。


同意acel rovsion的解釋。美國稅法是屬於看上去很美的典型,有各種各樣的deduction和credit。但事實上是極其有利於大富豪和大公司的。由於第16修正案,國會被賦予了對任何收入徵稅的權力,這也使得美國的income tax 不像中國的所得稅一樣限於工資、薪金所得。包括你在公司享受的空調辦公室、列印紙等福利都是算作你的income的!如果你跟著老公一起享受了一次商務旅行的招待,那麼你也因此而獲得了income,是要交稅的!你媽媽給你買了個手機,你是有income的!當然有些income因為太少或難以統計,IRS就不會強制你交,但事實上你生活中的一切能得到的東西都是可以被徵稅的!
美國的交稅最大的trick在於稅收審計上,由於IRS人不夠多,所以不會對每個人和每個公司進行審計,一般小額的稅收就核算下數字沒有錯計算沒有錯就放過去了,因此美國很多人和公司都跟買股票一樣報稅,有種撞大運的感覺。而且即使被審計到了也只是需要補交稅,頂多交上遲繳稅的利息,沒啥懲罰措施,所以很多人通過這種方式逃稅。
美國的deduction很奇葩,有的時候你認為是可以deduct的,但IRS就認為不行,然後你就得補交稅,如果不想補交,就庭上見。這種情況下,如果你的稅務律師特別優秀,也許能argue一下,但是很據統計,IRS輸的幾率簡直小的一比。
另一方面,由於稅法非常複雜,想要最大化的得到tax return,就需要非常優秀的稅法律師和會計進行tax planning,從而合法避稅。而普通中產階級難以購買這樣的服務,交的稅也就多了。


題外話,總體上的稅制結構不一樣,美國是以所得稅等直接稅為主,中國是以增值稅等間接稅為主,這和中美雙方在征管技術能力(條件)上的差異很有關係,國內連房產信息聯網都做不到啊


總的來說還是美國的稅法更公平,不過這個公平的代價也不低,相關法規極其複雜,報稅的時候自己算很多時候根本算不清楚,請會計又是不小的開支。


我想說幾句:因為在美國經濟兩極分化太厲害了,即使對大亨收繳高達50%以上的稅也改變不了大亨統治國家情況~有錢人雖然交了很多稅,但這些稅實際上大部分都流回有錢人身上,你們所看到的什麼免費醫療保險,實質每個美國公民在工作的時候公司就幫他們交了醫保,並不是全來自稅收。普通群眾只能貸款購買自己的東西,既然要貸款那就代表要為那些有錢人(特指金融業)打一輩子工。現在在美國議會中的其實普遍都是金融業的老大,出台的政策目前都是有利於他們自己的政策,美國想發展,那就應該要打破"政府"沒權,沒錢的困境,要削減議會中的富人人數,最終才能出台將富人稅收到90%左右的政策,才可以在未來找到發展方向,從世界所有歷史中不難發現:當錢集中在小部分人的時候,發展將會緩慢;將錢平均分攤到所有人身上時,發展也可能會緩慢...至於怎麼做,我想大概要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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