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土地實現自由流轉,我國農業可否快速進入產業化發展?

屬於土地改革,國家發展戰略話題。


謝邀。

推敲了一下提問,這裡問的土地自由流轉,應當是指農民承包的農村集體土地,依照有關規定,只要不改變農業用途,由承包方自主決定,與受讓方訂立流轉合同,即可流轉。在這個範圍內說,是自由的。所謂農業用途,依照有關法規,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用地,如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同時,對各類農業用地,又有些細項規定。這裡的流轉,本質上是使用權的流轉。

參見: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_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全文)

關於農民的土地使用權問題。依照2002年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農民全家進入設區的市「農轉非」的,應當交回承包地,不交的,發包方可以收回。依照2011年國務院辦公廳的通知,農民工落戶城鎮,是否放棄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須完全尊重農民本人的意願,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回。

依照前一規定,承包地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收回。但依照後一規定,除非農民本人放棄,否則不得收回。這樣,農民進城後,如將土地有償流轉給他人使用,發生再流轉或多次流轉,會抬高流轉成本,這對土地流轉不利,但因實際將土地使用權視為一種財產權,對保障進城農民的權益以及減少他們的後顧之憂是有利的。

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現在的主要問題不在這個方面,而在進城農民,由於戶籍關係、房價太高、收入總體不高等一系列原因,還沒有條件全家遷入城市,還不能在城市安居樂業,絕大部分是半城市化。農村的土地,仍然是他們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他們不得不兩頭兼顧。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小孩、老人、相當一部分婦女,也還有一部分壯勞力,不得不留在農村。既留守土地,也干點其他事。造成的狀況是:再分流一部分進城,已經有困難。在鄉勞力部分,總體年齡偏大,或者受限於文化。進城參加競爭找工作,不太容易。土地不流轉,能種就種點,就成了他們的現實選擇。

所謂土地自由流轉,是讓最能種地的人種地,是大規模的實行規模經營,以提高勞動生產率。而現實的狀況是:進一步流轉已經受限。現狀便是:一部分能幹的或還能幹的,帶著大批不能幹的,堅守在土地上。同時,由於農民工有後顧之憂,宅基地該要還得要,農村宅基地等建設用地還在大增,於是,又帶來了城市用地緊張,農村建設用地也因大增而緊張的狀況。這一問題,我在另一答題中有涉及,參見:成都統籌城鄉改革試驗區在農村土地制度方面的探索,有何價值意義?目前我國農村的土地是如何開發利用的?

城市現在需要用工,但進入工廠的主體是年青人和有一定技能的人。而這一部分,實際上已經很緊張。參見:路透:實習生受青睞凸顯中國用工荒_參考消息專區

農業產業化能否進一步推進,上大台階,第一前提是規模經營。現在,各式農用機械,平原用的、丘陵地用的,山地用的,都有,國家還實行了購機補貼。農民地少,用不了幾下,就閑置了。嚴重地制約農村生產力的發展。一些地方出現了農機合作社這樣一種方式,是農村分工分業中的解決途徑之一,但遠遠不夠。參見:土地入社農機吃飽,破題「將來誰種地」--中國土地流轉。

總的來說,農業產業化的關鍵在城鎮化。城鎮化是解決農村發展的龍頭。大多數農民,能真正在城市安居樂業了,不再眷念土地了,舉家進城了,真真切切地成為市民了,農村的大規模土地流轉才有前提。伴隨著這一過程,還要有多因素的綜合作用,才有可能讓農業實現具有現代化意義上的產業化。

我的看法是:目前,中國農村有一定產業化,但總體上是年年有點小進步屬於小打小鬧。農民工有進城的,也有返鄉的,增量已經不大,處於膠著狀態。如果沒有城鎮化質量的提高,沒有農民工進城所涉及的一系列問題的切實解決,農民就不會把手上的土地,輕易地大規模地放出來流轉,農業產業化的進程就快不了。

比之農業產業化的問題,有質量的城鎮化更重要,後者是前者的前提。不是農民沒有這個權利流轉土地,而是相當多的農民,還沒有這個實力放出土地。至於支撐農業產業化的各種技術條件,以及市場的重建,相對要好辦些。所以,如問,能否快速進入農業產業化發展,我的回答是:要看有質量的城鎮化進程快慢。這個問題,得倒過來看,才找得到癥結所在。


沒戲,農業不光是土地問題,土地問題確實是核心,但是還有其他的。比如農藥、化肥、種子等農資,播種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機,還有暢通的上下游分銷渠道,最好還有個農產品期貨交易所~目前這些據我所知都是國家壟斷的,除了聯合收割機播種機等少數農機具。這種情況下農業想做大做強?我反正不看好~中國依然在把農業視作是國家的根本而不是一項產業~什麼時候把農業視為產業了,什麼時候農業就能發達了。


周曉農的回答已經就這個問題的根源談的不錯了,我想補充一點,或者說是換個角度回答。

題主問,如果土地自由流轉,農業是否可快速進入產業化發展?重點在於是否快速?

換個角度問,那些行業資源已經實現了自由流轉的產業,是否已經進入了快速產業化的階段呢?

顯然沒有!

一個產業能否快速工業化、規模化,資源如何配置的問題確實是先決條件,但是其他問題也非常重要,比如說該產業裝備的發展問題,這點可以參考花炮業的發展,缺乏安全穩定自動化的裝備,讓這個產業發展了那麼多年,依然停留在了半機械化的狀態。

除了裝備業,還有主導企業或者行業龍頭企業的體制問題,這點在礦石資源 產業比較典型,國有企業控制了大多數礦山資源,雖然可以自由流轉,但是事實上要形成流轉並大規模產業開發困難重重。

此外,還有人才的問題,產業不是憑空而來,需要人來做,如果去訪問任何一家新興產業企業,老闆應該都會有人才稀缺的問題,農業產業化也是一樣,不僅農業機械需要有人使用、保養、維修,上了規模的農業成果也需要科學的管理,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對么?

所以,任何一個產業要快速產業化,都是一個系統工程,很難找到一個充分必要條件來簡單解決。土地流轉也許是個必要條件,但顯然不充分。

最後再補充一點,那些說「一旦解決這個問題,產業就可以飛速發展」。我覺得這樣的話語,多半是紙上談兵的角色,任何產業的發展都很難一蹴而就,從歐美的發展歷史,到我們的改革開放史都是一樣,體制改革只是解決了發展空間問題,但是發展的條件還需要一步步去創造,這點可以參看我們的光伏發展、新能源、信息等產業發展的路徑。


沒人邀請我,自己撞來答。

我對農業產業化與所有制的對應關係存疑。

我試著先分析一下,土地作為自由流轉要素進入市場後會怎樣。

土地本身具有多種用途。進入市場以後,作為一種資源,自然是隨著價格要素進行配置。通俗講,也就是誰出的錢多,誰就拿去用。照現在的時點來講,一定有很多土地被拿走用於房地產開發。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失地農民。勞動力和土地同時退出農業生產,短時間內,糧食產量會下降;同時,總勞動力下降。當然,看不見的手會通過價格的手段,使得糧食產量恢復到正常的水平去。然而,糧食分季生產,周期長於人可以忍受的程度。如果糧食產量突然下降,還沒等價格調整,人們就會發現沒東西吃了,等到價格調整,饑荒已經發生了。這是多麼地可怕?

除此之外,正常市場經濟制度下,失地農民一定會瞬間獲得巨量財富。然而我們知道,一般人都是有惰性的,尤其不愁吃喝的人。了解農民和低收入群體的人也知道,他們鮮有經營和理財意識。揮霍完了,又成窮人。這時的他們,既沒有財富,也沒有資本。如果還沒有技能,將逐漸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

所以,在當今這個時點上,土地自由流轉會刺激農業呢?還是毀掉農業呢?

可以肯定地說,在城市對農村具有著極強對比優勢的情況下。允許土地自由流轉,就是城市剝奪農村,工業剝奪農業的極好方式。因為,城市可以通過支付較少(相對含義),獲得更多的發展用地;而農村卻因為各種因素,為了一個較低的收入(相對含義),失去了可以憑藉和依靠的資本。

(先寫到這裡吧)


我覺得只要守住土地用途管制(主要是農用地)這一條,其他都可以放開,要素自由流動本就是經濟增長的前提,現在的問題就是在路徑依賴的情況下,如何進行有效的產權界定,才能儘可能保證中國紅旗的顏色和農民的財產權利。具體未來經營農業的主體是什麼,以怎樣形式實現產業化,可以發揮民眾的創造力,政府做好兜底的基本公共服務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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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於現在政府兜底能力不足,所以並沒有完全放任土地流轉。

用he peter的話就是政府有意的模糊土地產權。


好像很久之前的提問了


普遍小規模,註定低效益——



全國2.5億農戶承包了18億畝耕地,平均每個農戶的經營規模大約為7畝。平均數不代表大多數,其中14個省份人均佔有耕地不到1畝,660多個縣人均耕地不足0.5畝。

經營規模小,效益低,導致大量農田被拋荒棄耕。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邢成舉,曾調查一個村,全村2400餘畝耕地,總拋荒面積在800畝左右,佔30%,有的村民小組(如黃大沖)土地拋荒比例高達50%。

筆者調查一個雙季水稻主產區,即便有國家雙季稻補貼和鄉村幹部的努力動員,拋荒率仍然在10%到20%之間,種雙季稻的比例不到30%,雙季改單季的70%。一些鄉村,為了完成交通要道邊的雙季稻種植任務,縣裡負責無償育苗,村負責整地,鄉鎮幹部幫農民插秧,農民還要發牢騷;山區的一些自然村,幾乎整村的農田多年拋荒。這是高層幹部無法看到的情況。

近年來,中央允許土地以租賃方式流轉,地方政府也積極推動土地流轉,以促進農業產業化。但租賃經營者,難於大膽進行基礎設施投入,農業生產條件,無法從根本上得到改善。各級政府用巨資打造的新農村建設示範點,也猶如皇帝的新裝,不具有示範意義。

世界貿易組織框架內,國內外市場連成一體,農業國際競爭已不再是初級農產品的競爭,而是整個產業體系的競爭。農民人均耕地太少,地塊零散,且以家庭為生產單位,無法取得規模效益,自然無法形成真正意義上的農業產業化,無法應對國際化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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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家是支持土地自由流轉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農業產業化是我國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的創新,是現代農業發展的方向。張紅宇:牢牢把握新形勢下農業產業化發展方向


國家政策里,沒有N個前提的假設不存在。
農業要進入產業化發展,最大的問題不是流不流轉,而是大量農民要轉為市民,他們要有房子、要有工作,要能成為市民。否則,這麼多專家學者還研究不清楚一個流轉問題嗎?


說的太複雜了
從國家講,1億人民就完成了耕種,剩下的7億農民幹啥?
從農民講,我把土地賣了,然後幹啥?做生意?虧了呢?到時候住的地方,吃的糧食都沒有了咋辦?城裡騙子多,到處缺斤少兩,只有土地不騙我們,種多少種子收多少糧食。


自由流轉,出現的最大問題是牽扯到了穩定問題,這又是個大問題。
先不說農民突然暴富和失去土地的一些弊端。
我國近十年在農村下的功夫很大,主要是維持穩定,雖然城市裡有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是對種地的農民來說,的確是得到好處了,不但各種稅費沒有了,還有補助,多好的事情。
沒有土地,人是沒有安全感的,尤其像我們這樣的國家,土地作為主要資產的想法都有兩千年歷史了。
所以你自己簽個合同,讓別人種,是可以的,這也算是一種流轉,但是最終權益還在你手裡面,就因為這樣可以讓社會更穩定,避免了農村亂起來,
大多數農民還是目光短淺的,真的自由了,說不定有什麼亂子。


談土地流轉可以從以下幾點出發:

一:政策是否允許

二:土地所有者的收益是否下降

三:土地承包者的投資門檻是否高

四:能否實現規模效應

好,我們慢慢解答上面的一些問題,我是從事農業裝備市場研究的一個小職員,目前也在研究這些問題。

一:政策的導向是利好的,不僅沒有干預,反而有鼓勵的趨勢,農村承包土地達一定規模還有一定的補貼。


二:土地所有者的收益問題:從我調研情況來看,目前轉讓的價格是低於自己生產所產生的利潤,但是考慮到各種生產要素,實際上還是偏高的,基本上與自己生產相持平。例:河北轉讓價格1000-1200元一畝,實際上土地上一年產出在1500元左右(去除化肥,種子,機械作業價格) 湖南轉讓價格偏低目前是500-600元一畝(考慮到去年的災害天氣)但是水田的收益與投入都比較大,單看機械作業價格水田的機械作業價格比較高,還涉及的植保這一塊,無形中也增加成本。


三:目前土地承包者的投資門檻還是比較高的,第二點我也說明了,目前農村承包土地,需要提前付現金(也有直接給糧食),包了那麼多地需要對土地進行整改,目前整改土地需要40元左右一畝,還有就是需要選擇適合的品種以及規範種植農藝,這個就會涉及到能不能夠機械化生產,(機械化率一直在增長)主流農產品種植,植保,收穫都有相應的機器(目前購買機器也有補貼)。我可以給大家算一下價格:水田區:種植120元/畝 種子化肥30元/畝 全年植保加上全年土地旋耕160元/畝 收穫100元/畝 土地承包500-600元/畝 實際上他的成本是900-1000元/畝 (我算的是承包給農機合作社) 如果包1000畝地需要前期資金接近100萬。當然到了1000畝會有每年3萬左右的補貼。所以整體來看目前門檻還是比較高的。


四:能否實現規模化,目前主要糧食都有農業裝備,與國外存在一定差距,但是目前能夠基本滿足農業機械化的需求。


當然我沒有考慮到的是:觀念、風俗等關乎個人的原因。土地流轉對我們農機行業也是一個挑戰,目前農機還是投資屬性居多,自用很少。當土地流轉實際上用戶投資的預期收益是下降的,在機器的銷售上我們會有所下降(成熟機器)但是土地流轉也提供給我們一個美好的模糊的未來,第一:農機企業可以參與的農業土地金融領域。 第二:提供專業土地種植的技術方案。這個是我個人的一些設想,還有可以關注一下國外的農業發展,你會真的知道農業其實是一個技術含量很高的行業,也可以發現更多的機會。


希望能夠與更多關注農業與農業裝備的同仁交流


我家就是農村的,說點我家那邊(重慶東南部,少數民族聚居)的情況。首先其實現在每家的土地是很少的,以目前的土地產出,一個家庭單獨靠自己家裡的那點土地是絕對不夠的。所以,大多數人選擇外出打工。那外出務工的人家裡的土地不就空出來了么。但是這些土地並不會被荒廢,在農村,周圍的鄰居或多或少都有點聯繫,各種親戚關係什麼的,然後這些親戚們就接管了外出務工人員的土地。所以現在一個家庭全部都還在農村種地的基本上都是種兩家人以上的土地(我家每年煙草大概30畝,別的土地和田就種莊稼)。對使用土地的回報要麼是給錢,要麼就是過年的時候送些肉,菜,米什麼的給打工回家的人回家過年。所以如果土地沒有被荒廢的話,實不實行自由流轉都是沒什麼差別的(產出就那麼多)。重要的還是提高土地的產出。至於如何提高產嘛,就是另外的問題了。
第一次答題,輕拍。


土地流轉並非絕對自由,是農戶在保留承包權的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可進行簡單的租賃經營,或規模化地進行整組合作社,甚至組建土地股份公司運營,但都設有一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其主要目的是實現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經營,達到產業化的目的。
土地流轉可以說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產物。眾所周知,農村大量勞動力向城鎮轉移,且農戶經營土地的化肥、農藥、農膜等對土地和水資源的污染問題突出,還有個人單畝產量不高、收益也較低等問題,更不說土地存在濫用現象。雖然說得有些牽強,但問題不能忽視…
若前些年土地流轉政策的效果並不凸顯,那麼現今的中國經濟向產業結構化調整變革又農村城鎮化建設的時期,將順應時代,快速發展…

土地結構化調整有哪些表現呢?
即農村粗放型管理向集約化經營調整、轉變。調整土地利用結構,該退耕還林還草的退耕還林還草,該退田還湖的退田還湖,恢復土地應有的功能,協調人、地、環境關係;優化農業用地組合,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相應地完善田間溝渠等設施,改善區域生產條件,進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生產力……
至於加速農村城鎮化建設的政策,就不負責地不在此贅述。總之,農村城鎮化建設需要土地流轉政策的實施。僅是個人見解。

土地流轉政策下的表現,說幾個突出特例:
⒈邛崍市湯營農業有限公司:由股本金構成,注資190萬元(佔50%股份),村集體入股土地60畝與823戶農戶入股承包土地2010畝(共佔50%股份)。
⒉新津柳江蔬菜產業示範園:建設的以蔬菜產業為主的現代農業示範園區之一。園區規劃面積3.2萬畝,涉及2個村、7648戶農戶。園區已建成面積2.3萬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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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土地流轉政策的延伸,早已涉及到百瑞信託、中糧信託、北京國際信託等信託公司。以中信信託為例:中信信託設計的土地流轉信託實際是由A、B、T類信託組合構成:A類為事務管理類信託,將分散在農民手中的土地使用權流轉到合作社,中信信託與合作社簽署委託經營服務協議,再由信託公司轉交由專業種植公司集約化經營;信託公司未來可以發行B類、T類資金信託,為項目融資。(來自:http://www.p5w.net/money/xtzx/201404/t20140405_547646.htm)

土地流轉政策所促進的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在合理的土地規劃、整合,勢將迅速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因為它所促進的作用,不僅僅是土地商業化,更將促進土地的整合利用、水利設施的完善配套及產業的規劃性。

P.S:2014年3月31日,山東穆拉德實業有限公司30億投資建設12萬畝石榴種植基地和一個生物科技產業園。將借用「王老吉」的銷售渠道,用工業化思維、技術和流程變革傳統農業的經營模式,供應大型連鎖超市,產品有石榴果汁、石榴濃縮汁、石榴紅酒、石榴茶飲料等…
可以想像,未來的土地依舊有無限的經濟前景,尤其是承包土地,會像房地產一樣如火如荼地展開農業產業化的發展。


不會。

第一,「土地自由流轉」現在已經不存在政府或者制度方面的阻力,如果有的話,如上面回答中指出的——在於部分農民。他們被從土地上解放出來後去哪裡?如何讓他們以後乃至子孫後代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土地自由流轉就有可能變成羊吃人的圈地運動(很欣慰政府沒有強制流轉)。農民考慮的很實在,手裡有地還能給子孫留下點東西,兒子孫子沒有大的出息在家守著一畝三分地起碼不至於流落無依靠。所以從這方面來看,是社會發展制約了土地自由流轉的完全實現。

第二,「我國土地自由流轉」與「農業快速進入產業化」沒有必然聯繫。我知道保定山區郊縣部分地區的農民熱切企盼著能流轉出手中的土地,那裡近鄰北京,平均2小時車程,不存在制度不允許或者地方政府從中阻撓的現象,但是這幾年來當地的土地經營模式幾乎沒有發生改變,或者說變化很慢很慢,大部分還是小農耕種,家庭自主經營,收入那個低,簡直了。可能山區的地形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投資者的腳步,但是在山間盆地集中幾百上千畝土地還是不太成問題的,有高速通保定北京,交通也可以。
根本的原因在哪裡呢?看看保定被炒熱的樓市就知道了,現在手中有錢沒地兒投資的大有人在,但是只要有比集中土地規模化經營更省時省力又賺錢的渠道,就不會有更多的人把注意力轉移到費時費力可能受益還不太好的土地經營上來。這是市場的自發行為。你說搞農場賺錢嗎?可能會賺,但是在看得到收入前你得大力投入,去找分散的農戶談,把土地集中起來,整理規劃,管理經營,找能賺到錢的銷路(這個是關鍵吧)。。。。。。不是在這塊兒有理想有抱負的人絕對會望而卻步。哪如我研究研究政策(市場)買個房子(股票|基金)坐等數錢來得爽。

農業是一個很有前景的方向,個人覺得這個市場在現在的大陸還是星星之火,誰能找準時機切入等到燎原之勢那一天爆發,就看各位道行了。


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下為精耕細作的小農經濟模式,以家庭為單位,適用於人多地少的經濟情況。目前隨著我國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從事農業的人員減少,可以通過土地的流轉,利用現代科技,進行大規模經營,能提高農業生產效率。
但土地的大規模經營也需與實際集合,有些地區土地地塊零散,地勢高低不平,自然不適用於大規模經營,但有效的流轉能避免土地資源的荒廢。
我認為,目前農村土地流轉中的確存在較大壁壘,很多政策法律應該逐步放開,是農村土地也能進入市場,顯化市場價值,盤活資產。但農村土地的流轉也需要有一定限制,不能過度自由,即應該進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保證農用地(耕地)數量,以保證糧食安全,避免盲目追求經濟利益,破壞耕地。
目前土地流轉不斷加快,很多農民也開始接受土地流轉並享受了土地流轉帶來的好處,很多土地流轉中介網站可以提供專業的服務,比如來買地網(http://www.laimaidi.com)、聚土網服務很專業,可以幫助農民高效流轉土地,促進農村經濟提升。


所有制和產業化毫無因果聯繫,這個問題終結。


土地流轉和農業快速產業化發展沒有必然聯繫,也即沒有因果關係,簡單邏輯證明:古代中國土地是可以自由流轉的,也沒有產生規模的產業發展。農業產業發展在於是否值得產業發展的資金進入,說白了就是是否有足夠的利潤。當然,土地自由流轉可以為產業資本進入鋪平道路和條件


答案:實踐證明是不可能的
我國現行法律/政策/基層實踐,就是,在農業生產領域內,經營權是可以自由自主流轉的。
只要是不改變土地權屬(集體/二輪土地承包),不改變用地性質(農業/農田/基本農田),繼續從事農業生產(種養殖業),你隨便流轉。
基層的實踐也是如此:你徹底想去打工了,不想農忙時再趕回來了,把自己的承包地托給左鄰右舍親朋故舊,幫著種一下,雙方商量個帳,糧食直補歸誰,收成歸誰,誰給誰一年多少錢(各地情況不同),就達成流轉了。
可農業快速產業化了么?沒有。為什麼呢?幾個粗淺的感想說說。
①流轉太自由了。
多數農戶流轉的條件是一年一算或幾年一算,經常說不流轉就不流轉了,最多到期前一年打個招呼。連續幾十年的流轉多出現在西北的旱地上,水澆地很少。
還有很多流轉可以,但不能破壞地上附著物,井/路/壟/壩都不行。
這樣怎麼組織產業化大生產?
②農業生產附加值本身就很低
一家一戶小農生產賺不著錢,你換成一個企業,自己要有利潤,還要確保原農戶利益,這根本做不到,就沒有這麼厚的利供各方分享。
不要說和美/加/巴西大農企業,人家不用抽水不用灌溉,就靠下雨,幾個人經營幾百幾千平方公里。和中國不可比。中國也學不了。
③農戶不願長期流轉土地未常不是一件好事。
這是中國幾十年來城鎮化/三次產業調整/人口流動/平抑周期/穩定社會的天然的/重要的/核心的"安全帶「/"保險線「/"減震器「。
有些事急不得也慢不得。畢竟在中國朝代周期率中,土地兼并是直接動因啊!


土地是國家的,農民有的只是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也是經營權,如果承包了大量土地對其進行投資,而農民的經營權基本上到2028年就到期了,之後政策也沒有出台,到時候沒有收回投資政策就變了怎麼辦?投資土地也有好多不穩定因素。


難,流轉的提前是土地確權。目前在地方上仍舊權屬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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