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互聯網從業者創新很少、山寨很多,達不到美國那種高度?
我想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個問題:就是創新是要付出代價的。而這個代價,美國人付得起,中國人付不起。我們不能拋開現實生活講創業,也不能拋開創業講創新。
當然,美國有它的優點,比如教育,比如環境,比如政策。但我覺得,這些都只能決定你能發展的多好,而不能決定你是否會邁出這一步。
我們來看一下中美兩國人民創業的成本和風險:
美國:- 房租:0元 - 600元每月。可以在自家地下室或車庫,普通中產階級家庭車庫裡至少可以坐10個人,而且不用交租金。即便沒有house,一個中等城市裡面600元的租金你可以住高檔公寓了(一室一廳獨立衛浴,有球場游泳池和健身房)。在很多 二三線城市,租一整棟100平左右的大house,也就是800元每月。
- 生活費:200元飯費 + 60元油費。自己做飯每個月200元即可,60元開車的油錢。
- 房貸:美國買房貸款最低首付2%,每個月還4,5百到1千不等。也就是說就算你辭職了,在麥當勞收銀也能把貸款還上。
- 員工工資:由於大家都沒有以上所說的負擔,一起創業的話工資甚至可以不發。白天一起創業,晚上去麥當勞打份工或是去餐館當waiter,一天的飯錢就出來了。
- 娶老婆:3個月工資。美國普遍做法是,娶老婆要拿自己3個月的工資買個戒指,還可以用信用卡刷之後慢慢還,不用買房,不用當奴隸,沒有丈母娘。
- 年齡:美國找工作要求不可以在簡歷上寫年齡,35歲才出去找工作很正常,也沒人會因為你的年齡問題拒絕你,我讀碩士的時候有N個60歲的同學。
- 投資環境:這個就更不需要解釋了。
中國:
- 房租:1500 - 5000元。大城市裡,你自己住的房子起碼1500,租寫字樓的話更是不知道多少,而且想註冊公司的話一般的民宅是不行的。想放10個人以上,二線城市也要3,4千塊了。
- 生活費:除掉房租,一個月1500塊已經少說了吧?
- 房貸:首付50萬,每月還5000千。如果你辭職了,累死你打工也掙不回來還貸。
- 員工工資:3000總要了吧?不發工資人家怎麼吃飯,怎麼還貸,怎麼找女朋友?
- 娶老婆:首付一年工資(彩禮),買車買房另算,辦個婚禮,至少準備10萬吧。
- 年齡:你30歲開始重新找工作,基本沒什麼太大空間了,很多公司都要應屆。
- 投資環境:難啊。
結論就是,你美國人再創新,教育再好,想法再獨特,文化再包容,給你換上中國年輕人的壓力,打死他也不敢創業!馬克思有一點說的好,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是絕對的真理。
看了很多答案,承認你們都很牛,但沒說到點子上。
中國人不是沒有創業精神,不是沒有好奇心,不是缺少求知慾,我們和世界人一樣,我們在追求利益。
根據各種經濟學原理,人們更願意從事產出投入比更大的產業。
在美國(以及部分國家),抄襲的成本太高,需要投入更多,所以大家寧願以入股的方式來獲取收益,因為在健全的法制下,這個收益甚至比自己再造一個類似企業更高,風險更低,投入更小。
而中國的法制太適合山寨了,憑什麼不讓我們山寨?商人就是要追求利益的。
想改變不是要改變國人的心態,因為我們的心態、價值觀一點錯都沒有,錯的是政府的法律和制度。
那是因為你沒看到,或者不屑於看根植於中國市場的創新。
比如:hao123,比如豆瓣,如果眼睛裡只有科技新聞和美國科技公司的八卦,失去國內市場的感覺,那隻能是跟在後面copy他們做的都是他們喜歡做的事情,我們做的都是我們覺得能掙錢的事情。
各位說了很多,我想從另一個角度來談這個問題,可能不是很對,老師們請指正:
實際上我覺得這可能不單單是創業者的問題,而是消費者也存在問題。
美國是一個文化多元的國家,因此美國人更能接受各種新鮮的事物,他們總覺得別人帶來的新東西都是有價值的。 在國外,你跟人說一個idea,可能有時候不是很好,但人家依然會很感興趣。這個可能和他們的教育體系也有關係,美國的教育體系鼓勵創造,樂於給他人鼓勵,樂於幫助他人建立起自信。而在中國,我們的教育更多的是批評。所以中國人在接收新事物的時候更多是去批判而非享受和欣賞這個新的事物。同時,中國人對於新鮮事物的接納也很有限,並不會很快擁抱新事物。
近幾年的互聯網的幾個亮點產品,比如twitter,facebook等等,其實如果我們設想他們一開始是誕生在中國,很可能今天的互聯網就不是如今的局面了。
現在中國創業者復刻大量的國外產品,這不是不願意創新,而是這樣的復刻能更容易讓中國消費者接納,一個在國外紅火的產品,更容易讓中國消費者動心。
可能這就是所謂外國的月亮更圓一些?創新少,山寨多的現象屢見不鮮,也不只是互聯網行業,大多數行業都會出現這種情況,可從以下方面看:
1.文化方面,外國推崇自由,鼓勵創新,但是中國zf諸多控制,壓制不少創新的思想。
2.教育方面,中國人有一個很大的特點的就是「興趣廣泛」,要填自己興趣特長時總是很迷惑。這源於大學之前學生的路幾乎是被選擇的,學什麼也是規定的,語數英政物化史地生的成績是衡量優劣的唯一標準。而在外國大學之前都是鼓勵發展自己的興趣愛好,儘管他們基礎教育比中國差,但是培養了他們對某一領域會有深入研究,自然創新就多。
3.環境方面,zc在這方面沒有很大的支持,也沒提供這樣的環境。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沒有落實到位。其次一個概念從創造出來到廣泛推廣,其中需要很多的投入,資本是很重要的環節之一,很多沒有資本的創意就會在中途被扼殺了。
4.競爭方面,有一個統計是進入中國的品牌或技術97%會在這裡出現姊妹版。就像團購形式開始被認同後一個月後就有約1千個團購網站,可見競爭的激烈。當然快速的複製所需要的時間和創新所需要的時間根本無法比。在科技日新月異的今天,時間並不等人。前面總結的非常到位了,我換個方式談談,不當之處請指正:
1 山寨的成本過高。
2 惡性競爭的成本過高。
3 實施霸王條款的成本過高。
中國抄襲別人一個模式,可能2年後才有人和你打官司;打完官司敗訴了,你只用賠1萬元,而你已經賺了幾百萬;即使要賠1萬元,在中國我也可以再耗你1年。在國外,即使你抄襲別人一個設計,有可能1個周內就收到法院傳票;敗訴後的賠償可能是你過去幾年的總收入;先不管法院執行是否快,銀行機構、信用機構、保險機構對你的執行一定會快。
由於上述的原因,資本會更傾向於創新性的項目。在國內,如果有人找你借100萬元,說準備買個坦克去天安門前遛遛,回頭還你200萬,你會借給他嗎?受影響的並不僅僅是風投,還有很多資源,比方說搜索引擎,發現山寨的情況,你可以寫信給google。當知識產權被保護的情況下,人們為了實現自己的利益,自然會導向於創新。在良性的市場環境下,創新是最好的商業模式,也是企業長青的重要基礎。
都不對呀,全忽略了最關鍵的問題啊。
互聯網,最古老的應用,是免費空間和免費域名。在國內,免費空間曾經百花齊放,但硬生生的被zf給閹割了。之後,免費域名、免費空間消聲匿跡。
而在美國,免費空間和域名是一直存在的,這些東西,讓無數人學會了製作網頁,並對互聯網產生興趣,為日後無數的創新應用打下堅實基礎。
國內的互聯網,一直被處於閹割狀態。比如,論壇被發個敏感帖子,伺服器就會被公安局搬走一個月。有些人據此放棄了做網站。
國內的備案制度,也是很怪。互動式網站,要求辦理前置審批。包括論壇、留言本、聊天室等。而打電話給通管局,得到的答案往往是「不能辦」。
創新型網站,大都屬於互動式網站,本質上需要辦理前置審批的。
從這個角度講,國內大部分新型互聯網應用,都是非法網站。
再有,有關部門太霸道了。校內網,讓你改名,你就得改名。不改就關了你。
http://51.com、http://blogbus.com、http://56.com這麼大的網站,說關就給你關掉。他們背後幾千萬級的投資商,也無能為力。
http://techweb.com.cn,莫名奇妙被關了。於是東跑西問,辦手續弄證明,才得以恢復重開。最後得出結論,這是一次誤殺。至於找zf部門賠償的事,techweb想都不敢想。
國家每年投給高校巨額科研經費,說實話大部分都打了水漂。但其中不乏相當有含金量的技術,放在如今同質化嚴重的創業圈不誇張的說那都是核武器級的,但卻只能拿個某某獎然後腐爛在實驗室里,問題在於將技術轉化為產品的能力太弱。如果哪天能將這部分資源市場化,中國創業公司的整體水平才可能有質的提升
1 中國的網路公司大都要在美國上市,抄當地成功的經驗容易獲得投資方認可。
2 抄襲定義說不準,因為真的原創的東西是相當少的,google,facebook被認為是創新先鋒,其實也不是原創的,但無法否認他很成功很創新。既然這樣為什麼要認定國內的抄襲,為什麼要用雙重標準,許多人可能認為google,facebook能繼承創新,為什麼不能認為bat也是繼承和創新。
實名反對@裴阿陽蓄意誇大中美生活水平用來證明中國創業環境之艱辛。
中美創業問題從來就不是因為這些雞毛蒜皮的小東西好么。
你說美國便宜?是,內布拉斯加便宜,愛荷華便宜,但是那些創業產業聚集地可不便宜。矽谷,西雅圖,奧斯丁,紐約,波士頓,現在也就科羅拉多的Boulders比較便宜。
這裡面尤其是矽谷,生活水平貴的嚇死人,大批創業者面臨租不起房子,4~5個人擠一個卧室(真事兒,答主好友創業中便住在這樣的環境)這個和國內區別真的很大?
當然,你可以說,不要往矽谷擠啊。well,那你就很難拿到投資人的錢。很多天使輪和種子輪的錢是需要到把公司搬到投資機構當地去的,你在蒙大拿創業,可以,那也要面臨沒市場沒投資的問題。
再說工資,合伙人和員工的概念在哪裡都有好吧,不是說美國人就各種深明大義不拿錢只要乾股,中國人就目光短淺只要現錢。每個公司都有一些合伙人和一些員工,看個人需求,中美都一樣。
剩下的什麼娶老婆買房子就不提了,最低首付2%我都想不出來2008年次貸危機以後你在哪裡能拿到這種deal,現在一般大城市都是至少20~30%好吧,否則你房貸都申請不下來。
當然,我不是說美國創業就比中國難了。中國創業者們面臨的眾多問題美帝的孩子是無法想像的,比如政策問題,大基數客戶後續服務問題等等,但是我不覺得最大的問題在生活成本。我覺得這個社會、文化、個人心理都有關係的。我聽老外經常說的話是,通過興趣賺錢沒什麼不好,而中國人經常說的是,興趣是興趣,工作是工作,賺錢是賺錢。
因為太少人去尋找如果滿足心靈的需求,然後就是掙錢有壓力,還有就是天朝v5
萬眾矚目的Apple Watch浮出水面,可是 apple watch還沒賣,中國山寨已經到貨了,還賣到歪果仁那裡了!!! 智能手錶製造商歐邁特的CEO Laurent Le Pen 接受CNN採訪時說,「這些人都是專家,他們製造盜版的速度快得驚人,你甚至都分不清哪個是真,哪個是假。」
山寨產品似乎已經成了中國製造業在世界的一塊」招牌「。我採訪過的不少美國公司,一說到進軍中國,最擔心的也是這個問題。而中國「出名」的不光是山寨產品,還有山寨商業模式。包括百度等在內,一批中國的中堅科技公司都背上了C2C(Copy to China)模式的標籤。我們老在談的中國創新,中國創意又在哪裡呢?難道我們就沒辦法甩開C2C的「魔咒」么?
製作《創業美國》節目時,我和一位嘉賓,Bomoda摩登系的創始人孫潔聊到中國創意產品現在是否準備好崛起時,孫潔給我潑了冷水,告訴我,「中國的創意目前更多是在借鑒別人的基礎上進行改良,很少有真正讓人眼前一亮的東西。我覺得中國人缺少一種發明精神,發明一個東西就是想把一個問題給解決,中國人覺得設計就是美,就是成為大師才叫設計,但是好多發明,不一定是很大的設計概念,而是小而美的精緻的東西,對生活有小小的改善,但是中國的設計師很少從小的方面,給你大的感動,國內的一些設計我很少看到好玩兒的設計,喜歡走酷的路線,另外工業和家居設計也不多,解決實際問題的東西不多。」
在孫潔看來,理念的不同,似乎是讓中國人選擇C2C模式的主要原因。我並不完全同意,除了創意理念,我覺得現在C2C的模式,本身就是阻礙中國創意發展的一個絆腳石。我曾經問中國創客,宙世創始人之一王哲,是否擔心自己創造的產品會被複制時,他告訴我,「對於硬體創業者來說,很多投資人也會問我們這個問題,就是如果一家公司去複製你的產品,要怎麼辦?這個問題確實存在,國內一些比較大的廠商會利用自己的資源去做非常廉價的產品,一定程度上打擊了有創新性的硬體公司的積極性,這對創業者來說不是一個非常有利的事情。」
而很多的中國公司,就是因為擔心被山寨,而選擇去山寨,因為沒有設計的成本,不用擔心自己的勞動成果被人搶走,同時既然山寨可以有市場,為什麼我不山寨呢?變成惡性循環。讓創造力沒有土壤去發展。另外,因為很多創意一出現,就會有人模仿,很快成為惡性競爭,讓一種模式,或者一個概念,還沒來得及成長,就過早得被淘汰。
當然,千萬不要認為,只有中國人想「偷懶」。王哲也同時告訴我,抄襲,也不是中國區域化的問題,全世界都存在,瑞士製表業最初也是從山寨發家的。但為什麼在中國最普遍。首先中國現在的發展階段來看,還有很多的市場空白需要填補,讓山寨有市場,特別是在中低消費群當中。另外就是山寨的成本太低了,還沒有一個機制,去懲罰山寨,得以保護知識產權。
而說到知識產權的保護也不僅僅是政府的事,很多時候,不是簡單依靠某種法律法規就可以實現。其實建立一個保護
知識產權的產業圈也很重要,作為消費者,不買山寨產品,支持原創等等行為,也足以讓山寨行為因為利益下降,而減少。我其實也一直堅信中國的創造是有土壤的。
孫潔和王哲都和我提到過,中國的製造業成本低,給了中國創意提供了最好條件,我們不用花太多錢,就可以嘗試想法。同時我們有碩大的市場,給不同產品更多機會去嘗試。當然要從Copy to China 變成Created in China還是用漫長的路去走。而在網路化的今天,這將需要所有人的力量共同進行這一場創意中國的行動,共同打造一個新時代的中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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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一個外國朋友家,和他說你家好像白宮啊,真漂亮。看他表情。你再去中國人的家,和他說你家好像故宮啊,真漂亮。看他表情。 自我的老外更喜歡與眾不同的品味。跟隨的中國人更喜歡藏在安全的堡壘。
題主的這種想法很普遍。
某互聯網新貴說了,「在矽谷,我沒有看到過一家創業公司還在做手機,大家都已經在研究發射火箭、醫療、VR等下一代技術,但是在中國,號稱最聰明的創業者中還在不斷做手機。」
前陣子Space X海上回收火箭成功了,朋友圈又是一陣刷屏,看到人類前進了一步,大家應該高興。但是一看到拿Space X寒磣中國創業者一窩蜂去做網紅或者只會送外賣的,我就又忍不住吐槽。
Elon Musk這個人明顯是包裝的。
當然他首先配得上包裝。他是學物理出身的,拿過沃頓的經濟學雙學位,輟學前是斯坦福的博士生,小時候就愛編程,之前的創業也都是互聯網公司。所以說涉獵是非常廣泛的,所以他能不斷提出新的想法,開拓領域。
但是Musk是航天技術奇才嗎?Jim Cantrell回憶說,Musk十年前找他借了四本航天相關的教材,現在還沒有還給他,看來是沒有看完!
在對待人工智慧的問題上,Musk也說過一些外行話,這裡就不吐槽了。
從性格上來說,那種把他和鋼鐵俠掛鉤,宣傳他是為了人類終極生存脫離了低級趣味的說法也很不靠譜。
不信你看他前妻寫他的文章,還有特斯拉真正的創始人Martin Eberhard對他的評價(很多人都不知道Elon Musk是特斯拉的投資人而不是創始人)。Musk其實就是一個非常具有企圖心,而且願意為自己的企圖付出任何代價的商人。
Space X是NASA的白手套
2011年美國的太空梭計劃終止之後,在此之前,美國的載人航天就非常依賴於俄羅斯的聯盟貨運飛船。聯盟號又貴又不好用,需要提前三年預定,一個座位5000萬到8000萬美元,催款催得還很緊。
但是NASA自己干,國會撥款又不積極。美國早就不是阿波羅計劃時候的美國。除了載人項目還有衛星發射項目。美國的衛星發射市場被波音和洛·馬的「發射聯盟」(ULA)壟斷。發射一枚衛星的價格是中國長征的5到10倍。
所以Space X雖然在08年才成功發射第一顆獵鷹火箭,但是2005年5月就被美國國防部授予1億美元的採購合同,還是一份不確定交付時間,不確定交付數量的IDIQ合同。06年開始Space X拿到了NASA的合同,然後源源不斷獲得注資和NASA的技術轉移。
NASA曾經的首席科學家,現任科研主管John Mace Grunsfeld接受採訪時說得很清楚,
Space X看起來非常像NASA的承包商,但該公司沒有大批的股東。因此,相對於大公司,Space X在決策時非常靈活。Space X可以傾全公司之力去冒險,而更大的風險將帶來更大的回報。
後來Space X就走進了勝利循環,營銷博大名,發起新計劃,從NASA拿技術,從政府和VC拿錢,收購團隊,發射火箭,更大的名聲和更宏偉的計劃。
在Space X這件事上,Musk佔了天大的便宜。如果換做在中國,大概會被說成國有資產流失,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儒林冠蓋們一人一張嘴,NASA和國防部的負責人恐怕要被口水噴死。顧雛軍和郎咸平的事情記得嗎?
中國創業者失掉自信力了嗎?
有時候我實在看不出來Elon Musk和中國那些巧舌如簧的地產商有什麼區別。2014年《財富》雜誌有一篇文章,講Elon Musk如何依靠輿論和公關作為武器,讓美國幾個州政府搶奪電池超級工廠廠址。
七個州負責招商引資的官員被拉到特斯拉總部,被要求在三周內開出條件,特斯拉坐地起價,佔地從90英畝一路擴張到最高450英畝。最後Musk如願獲得了內華達州14億美元的天文數字級免稅。
當然作為一個創業者,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為公司爭取利益是值得肯定的技能。而且Musk的出現也證明了美國政府和社會的高明之處,不斷塑造新的個人英雄主義傳奇,激勵一代一代年輕人投身科研和創業。
這一點中國就差很遠,柳傳志、馬雲、王石,每一個中國成功的中國企業家都小心謹慎,像馬雲說,「只要國家需要,支付寶一秒鐘上交」。即使是這樣,稍有不慎,就是一片喊打喊殺之聲。這種喊打喊殺之聲不但來自於廟堂,還來自於江湖。
互聯網金融政策,前一秒鼓勵探索,下一秒就是整頓。戰略新興板去年讓大家都拆了VIE回來,今年就叫停。最近關稅政策有變,多少跨境電商創業者像吃了蒼蠅一樣。
不少人意識不到中國創業者的惡劣環境,卻去指責我們沒有創新性。
在座的各位,應該都讀過神化 Elon Musk等人的文章。
先生在《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裡面說過,
狀元宰相的文章是不足信的。
中國沒有 Space X,怪誰?
前面各位回答的都差不多了,我想談談我的看法,補充幾點。
先聲明一點:我不在美國,也沒去過美國,所以都是片面的一方說辭,道聽途說和想像,勿噴。
招聘融資。我堅定地認為產品成功與否最主要取決於人,美國的牛人不屑於加入山寨公司,VC也不會投山寨。沒有源源不斷流入的高級人才和VC,山寨產品生長不起來。
法律支持。美國法律禁止大公司利用自身優勢壟斷,抬高了抄襲的成本,如果沒有法律限制,我覺得美國人的道德水平也不一定比國人高太多,抄襲雖然不會成性,但應該會扼殺一些創新產品。反觀國內法律沒有任何做為。
文化。美國人的主觀冒險精神強於國內,整個大環境鼓勵創新,他們不屑於抄襲,創新者在冒險者中的比例遠遠高於國內,使得創新事物層出不窮,看起來大部分是創新產品,對失敗者也比較包容。國人整體保守。
生存壓力。美國各種福利社會保障好,使得美國人沒有後顧之憂,更放得開敢於創新。而國內生存壓力太大,使得人不敢冒險。
基礎環境。美國經濟基礎高,一些需求會先於國內出現,用戶動手能力強也樂於接受新事物。而且美國人受教育水平好,無論是創業者還是用戶,認識世界的能力,和專業綜合素質都強於國內,創業者更善於調整抓住正確的需求方向。國內創業者和用戶素質不夠,用戶接受新產品的能力也不如老美,創業者產品用戶少就單方面的認為是因為沒錢推廣,而不知從方向上找問題,很多時候方向上偏離不是太大,但就差那臨門一腳。
因素是多方面的,先寫這麼多吧。
一個是玩互聯網,一個是被互聯網玩,區別很大...
因為不保護個人財產權,
很簡單,想創新的人沒機會去創新,而有機會創新的人只想去山寨。
別跟我談什麼體制,談什麼教育,都TMD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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