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選舉是否避親?

如假設忽略其他所有因素(能力、影響力等),在老布希任期滿後,共和黨是否可能直接推選小布希作為共和黨總統侯選人,他又是否有希望選上?同樣的道理,如果是柯林頓任滿後,民主黨是否可能選擇希拉里?


總統樣本太小了很難講,政治經濟學裡有個相關的研究是關於美國國會的,題目就叫Political Dynasties,作者是這個領域非常有名的Dal Bo兄弟和UCLA的Jason Snyder,最後發表在RES上(經濟學五大頂刊之一)。

這些研究者收集了美國國會從1880年到1994年間所有議員(參議員和眾議員)的個人傳記,然後看他們是否有親屬也擔任過議員。簡單的對比顯示,一個人連任議員的屆數越多,他的親戚在之後進入國會的概率就越大。這些親屬議員相對來說更缺乏擔任公職的經驗,也更可能在同一個州參加選舉。

當然這裡有個問題,就是很可能這些多次連任的人就是基因好家教好,所以他們的親戚當議員並不是因為裙帶關係,而是本身夠這個資格。怎麼排除這種可能性呢?研究者們採用了政治學裡現在非常普遍的辦法,考察了那些結果非常接近的連任選舉。

所謂結果非常接近,一般是指雙方得票差異在5%上下。在這個區間里誰贏誰輸,很大程度上可以認為是隨機因素決定的。因此獲勝的一方和輸掉的一方在能力上應該沒什麼差別(從而親戚的能力應該也相似),唯一的不同就是獲勝的一方連任的屆數會更多。結果他們發現,在這種選舉里獲勝的人,之後親戚當議員的概率還是明顯更高。因此我們可以說,之前觀察到的現象確實不是由能力差異導致的,而是裙帶關係造成的結果。


(如圖所示,超過對手的票數從負變為正之後,有親屬擔任議員的概率發生了跳躍)

(如圖所示,超過對手的票數從負變為正之後,有親屬擔任議員的概率發生了跳躍)

其實如果大家看紙牌屋的話也許還記得,第四季里那個黑人女性議員明確地說了,她退休之後會儘力讓女兒接替自己的職責。事實上美國一直是一個裙帶主義非常盛行的國家,到現在總統上任之後整個班子都要換成自己看上的人。十九世紀的時候,連公務員選拔都是靠關係。亨廷頓就說美國是保留了都鐸王朝的政治傳統。直到加菲爾德總統因為沒有滿足支持者的訴求而被暗殺,美國才開始推行公務員制度改革。這段歷史在福山的新書《政治秩序和政治衰敗》里敘述得很清楚了。


假如僅指總統選舉的話,理論上不避,但實際上說比較難以實現的,因為題主所指應該是一個家族僅靠家族影響力連續當選這種情況,而一般情況下當選總統年紀不會特別大,大到兒子已經在政壇成名(至少是明星國會議員)那種程度,那樣至少是七十歲甚至七十五歲以上。而且20世紀以來,美國也沒出現這種影響力可以大到這樣直接決定兒子仕途的總統,畢竟大選還是一個非常難弄的事情。
政治家也屬於比較依賴家學的一個行業,出現政治家家族其實應該說是一件比較正常的事情,特別是現在美國總統基本上是以議員起家的,這種情況下,家族化有利於步入政壇的最初幾步,其實美國政治家大多還是非常重視鄉黨效應的,選民從小就認識的一個孩子長大了繼續代表這個地區是有天然優勢的,布希家族就是這樣,坐擁一大批鐵票。但這不代表這些孩子就能直接繞過從地區選舉到全國選舉這個相當漫長的過程,所以這些孩子出位,最後靠的還是自己在各個方面的號召力。以近二十年的總統而言,前十幾年的三任總統都有州一級議員甚至州長的經歷,也大多數主持過全國性的政治或行政機構,比如老布希當過中情局局長,柯林頓當過民主黨最高委員會主席,這兩人和小布希都當過州長,再往後的美國總統就稍顯草根了,奧巴馬沒有擔任過高級行政職務,比如州長和內閣的經歷,單純是以明星議員身份出戰成功的,現在的幾位中,川普就不說了,希拉里也基本上是以華盛頓官僚的形象出現居多。再往前,曾經流行的軍人背景總統可能很長一段時間不會流行了,商人總統,比如布隆布格這種美國歷史上還沒有真正的先例(當然,川普如果上了就創歷史記錄了),學者總統已經有過很多個,恐怕暫時也流行不起來,至於黨內大佬總統,美國歷史上已經將近一個多世紀沒有出現過了。應該說美國的政治風向轉的很快,每個時代對於什麼才是參選總統最重要的經歷有不同的公眾認識,不過毫無疑問的是,他們參選時自己都已經是美國政治生活中的大明星了。
因為競選本身的複雜和高難度,所以美國政治圈反而令人意外的簡單,除了副總統很可能是天上掉下來的,然後很莫名成了總統這條路以外,成為總統,甚至比較像回事的候選人都至少是一代人中的政治明星,參選前的曝光率,公眾關注度和政壇資本都已經達到相當高的水準了。將來不見得不會出現這種完全靠父輩蔭庇出位的總統候選人,不過可預見的未來應該還是小概率事件,至少到現在為止,美國沒有出現這麼有皇室氣質,影響力能擺平全國性選舉的超級政治家族,各個參選人也基本用不著過度依賴父輩。
當然,美國的全國性選舉、州選舉、大城市選舉、小城市和社區選舉,長官選舉和議員選舉,相互之間在競選文化上差別是非常大的,上面僅指全國性選舉中的總統選舉。

雖然在預測希拉里還是川普上被打臉了,但是布希家族的慘敗似乎還是驗證了上面的猜測。


會的。為了避嫌,萊溫斯基就不會競選總統。


避什麼親。

憑什麼農民的子女可以繼續做農民,官員的子女就不能繼續做官員?這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


避親是假象,從多屆的繼承人可以看出是不避親的


謝邀

這種事情,如果沒有法律上禁止,就都是可以的。很多問題,事先很難想到,或者說難以面面具到,所以多是事後補救。就如總統的兩屆任期,本是個傳統,直到 FDR 打破,才趕快修憲補上。

對於總統的參選資格,如果從歷史上來看,當年制定憲法的人,很可能是希望避親的。

美國的總統,在職能上,是行政總長,但是,在形像上,又很接近英國的國王。總統的威嚴,這一點,是聯邦黨人一直強調的。

對於王權,最被忌憚的,無疑就是子承父業的世襲制,一代接著一代的在龍座上坐下去。

於是,在憲法第二條第二項里,就有了如下的一段:

No person except a natural born citizen, or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at the time of the adoption of this Constitution, shall be eligible
to the office of President; neither shall any person be eligible to that
office who shall not have attained to the age of thirty five years, and been
fourteen Years a resident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無論何人,除出生而為美國公民或在採行本憲法時即為合眾國之公民者外,不得當選為總統。凡年齡未滿三十五歲及居住於合眾國境內未滿十四年者,亦不得當選為總統。

這條對總統的資格有兩點有意思的要求,一個是出生地,一個是年齡。因為,在簽屬憲法的人里,有相當一部分人不是在美國出生,也有相當一部分人年齡不夠 35 歲。比如,美國憲法的主要推手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就生於西印度群島,在制憲會議時也不過 30 出頭。

所以,在憲法中加上除了在美國出生者,雖然在海外出生在立憲時已經是美國公民者也可以競選總統這一條,就免去了像漢密爾頓這樣海外出生的新移民的資格問題。這一點,對於制憲者自己,合情合理。

但是,這樣看加上 35 歲年齡限制,一下子把制憲者中的 1/4 的人就在暫時剔除,就有一點讓人困惑。因為,畢竟當年選民的投票年齡限制,只有 21 歲。

所以有學者提出,當時提出這個年齡限制,實際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在任總統把這個職位傳給兒子。因為當年人的人均壽命並不長,如果一個人有 35 歲,他的父親至少也有 50 多歲了,已經大大超過當時的人均壽命。這樣一來,就能最大程度的避免在任總統能利用職權,讓子女繼承職位的情況。

另一方面,當年的政治家的精英思想還是很濃的,他們認為自己屬於一個特別的領袖階層(natural leader)。領袖本身雖然不能世襲,但領袖的能力,卻只能有少數人才能習得。這樣一來,也自然不能簡單的在憲法里不允許總統的兒子參選。

相比起來,眾議院的門檻就低得多,是 25 歲,參議院則是 30 歲(很多州的州長,年齡也限制在 30 歲),基本上消除那些制憲者從政的障礙。

於是經過這樣的設定,如果真有總統的兒子後來能當上總統,我們也能說,他是靠自身的天資和努力,證明了自己配得上總統的職位。

當華盛頓當選首任總統,以這些標準看來,也是完美無缺。除了他本人功績卓著,人品無懈可擊,他自己也沒有孩子。華盛頓自己也試圖強調過他沒有孩子,民眾可以寬心。

當然,這兩條規則,隨著時間的發展,美國人均壽命的增加,而迅速的變成了擺設。但是隨著美國政治選舉制度的成熟,競選總統,變成了一個需要數年,乃至十數年精心運作的活動,要資源,也要機會。

家中其他人的政治資歷,永遠是一個重要的政治資源,尤其是地方選舉上。比如若你姓肯尼迪,在新英格蘭地區參選,就算你和肯尼迪家族沒有淵源,也會幫助迅速獲得民眾中的認知度。但是,在選總統這件事上,實在只是很小的一個因素了。


避誰的親?
黨派候選人是該黨投票產生的,總統是所有選民投票產生的,你的意思是所有黨員的親屬都不能成為黨派候選人,所有選民的親屬都不能成為總統么……
皇帝砍柴用的肯定是金斧頭……


不會,哪個選的上上哪個。避親是在所有選擇權全在自己手上的時候才有資格講的。民主黨為了怕共和黨說閑話(事實上也不會說)而選一個比希拉里支持率低的人去代表民主黨,共和黨高興的要死還來不及呢。


當然這些都是假設。。。因為一個黨的總統選舉代表人也是選出來不是任命的。


當然不會,從亞當斯們到羅斯福們到布希們紛紛表示壓力不大。


應該是不避的 我知道好幾屆的總統都是關係的


絕對不會。美國是自由的國度,只要是natural citizen和 35 歲以上,乞丐想當總統都可以競選,包括 party 提名都不是必須的。(但是沒有強大 party 後盾似乎不可能競上)而 party 提名則是有很多因素而定的,但是結果基本上是 party 里競選結果。要不然總統任職兩年就要準備續任的競選了,因為他們是從 primary 也就是黨內競選里開始競選的。而黨內基本上是覺得誰有能力,誰能贏就選誰。而且親戚關係反而會提高知名度。2008年 Hillary 就是本來知名度支持率都超高,大家都覺得就是她了,結果因為驕兵必敗輸給 Obama 無名小子。


美國總統約翰·昆西·亞當斯是官二代,他的父親就是總統, 他兩個兒子也都是官員。是政治世家。

美國第43任總統 小布希 的父親是第41任總統老布希。 2005年布希宣誓就任美國總統時就是布希家族第五次在白宮宣誓。一些美國人稱他們為布希王朝。

美國總統 本傑明·哈里森也是官二代,總統的後代,

美國總統 小羅斯福 的父親也是總統,

吉米卡特總統 也是官二代,很多還是政商合一的家族

還有,美國肯尼迪家族一開始只是商人,希望子女走仕途,就籌集競選資金幫助羅斯福當選總統,羅斯福上任後幫助肯尼迪家族人當官走仕途,任命老肯尼迪擔任官職,再後來肯尼迪家族如願變成政治世家,有人當總統,有人當司法部長,有人當議員,變成政商合一的大家族。肯尼迪家族在長達64年的時間裡都在華盛頓擔任公職


英美兩國和其他歐陸國家以及東方國家不同的是,他們有著悠久的自由主義傳統,也就是個體自由。因為個體是自由的,大家各司其職、社會的協同性就大大加強了。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親屬關係就不存在了,親屬之間的關係依然是重要的,因此任人唯親培植自家勢力的事情在美國歷史上也是很常見的。和當代中國不同的是,美國社會各階層已經相對固化了,彼此之間的接觸少之又少,衝突也就不那麼明顯了,金字塔的合理結構嘛。而中國階級之間的流動依然在進行...後果就是帶來了一定的不穩定性...


就目前來說,特朗普在政事上好像就不怎麼避親的感覺。


不會,不僅不會,還會主動結成政治世家


小布希回憶錄里說,他祖父就是共和黨元老,康涅狄格州參議員,他小時候在祖父舉辦的聚會中見到了時任民主黨全國最高委員會主席、後來擔任總統的林登約翰遜,還跟後者談笑過風生。

————————————————————————————————————————

感謝@Harry Shen 提醒,林登約翰遜當時是民主黨而非共和黨領袖,已修改。


是不避親的


舉賢不避親,大小布希就是例子


美國蠻多哥哥弟弟爸爸都是總統的。或者都沾親帶故的。


其實我覺得避親或不避親,這個是建立在有皇位世襲製得歷史基礎上的,美國沒有這樣的歷史傳統,加之其家庭意識淡薄,避親這一說無從說起,在選舉官員是各方制衡,即使選出來的有親戚關係,也是站在政黨利益和民意基礎上的,哦還有資本。


美國選舉並不需要避親,因為那是民眾選上去的好不。今天別人願意選他當總統,過個二十幾年再選他的兒子當一樣沒問題。 反過來這個總統前4年就讓民眾不滿了,那他第二任都做不長。

一般總統四十幾歲年富力強的時候才會上, 這時候他孩子才17,8歲出頭,8年後你會選一個25,6歲年輕人當總統嗎?

知乎上一幫人怎麼總喜歡把封建傳統似的思想往美國上套。


美國這麼比較完善的制度,總統的制約方很多,就算是一家人一起從政也撈不到什麼額外的好處。還有的總完總統變得更窮,何必呢。以中國官員的境界才不樂意呢。


推薦閱讀:

美國各州有哪些有意思的習俗?

TAG:政治 | 美國 | 美國文化 | 美國政治 | 美國大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