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比營業稅到底好在哪裡?又「壞」在哪裡?

國家稅務總局宣布將於2015年底將營改增的範圍擴大到全行業


  1. 增值稅可以抵扣,營業稅不能抵扣。(稅負中性角度)
    1. 這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如果某個產品,有3道流程:A(50元)→B(100元)→C(200元),那麼,增值稅和營業稅是這樣徵收的:
    2. 增值稅:A徵收50元*17%=8.5元,B徵收B-A(100元-50元)*17%=8.5元,C徵收C-B(200元-100元)*17%=17元,合計收了34元稅款。
    3. 營業稅:A徵收50元*5%=2.5元,B徵收100*5%=5元,C徵收200*5%=10元,合計收了17.5元
    4. 那麼問題來了,要是工序很多呢?增值稅和營業稅哪個好?
    5. 如果有100道工序,增值稅可以保證總稅負不變,而營業稅會隨著工序增加而增加,顯然增值稅更為公平。
  2. 由於增值稅可以抵扣,因此上下游企業互相監督。(稅務監管角度)
    1. 下游企業為了抵扣,要求上游企業開票。
    2. 企業為了滿足一般納稅人條件(為了能開票),財務制度健全,有利於未來管理。
  3. 增值稅在賬面上完全由消費者承擔;而營業稅賬面上是企業承擔,最終(經濟學意義上)是消費者承擔。(感謝 @杳青 稅負可轉嫁角度)
    1. 因此增值稅在會計上能夠更加直觀的看到轉嫁的過程,而營業稅完全看不到轉嫁過程。
    2. (這是增值稅缺點)因此增值稅計算繁瑣(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免抵退稅額不得免徵抵扣額抵減額),營業稅計算簡單(價格乘以稅率)
  4. 還有很多,一時沒辦法想到,歡迎評論。

補充:「營改增」是什麼,增值稅、營業稅又是什麼?
「營改增」,通俗來講,就是把產品和服務一併納入增值稅的徵收範圍,不再對「服務」徵收營業稅,並且降低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的精髓在於「轉嫁」,就好像擊鼓傳花的遊戲,有人轉就自然有人收,有人稅負少了也就自然有人稅負高了,誰都不想最後拿到燙手的花,但是花最後都會落到某個人的手裡。對於流轉過程中的某些參與者而言,增值稅比營業稅好,對於某些參與者而言,增值稅比營業稅「壞」,比如銀行。

營改增從12年在上海開始試點,至今已近4年。金融服務、房地產、建築、文化體育和生活性服務業將成為最後一批上船的行業。為什麼放在最後一批?自然是因為實施難,範圍廣,需要有充分的試點、論證的準備。目前各家銀行都在緊鑼密鼓為營改增做準備,從分析結果來看,這也許不是一個好消息。

影響大致有以下幾點:

1) 營業收入減少。營業稅為「稅內價」,收入款項即為收入,計算營業稅直接以收入款項乘以稅率;而增值稅為「價外稅」,即收入款項實際由收入與增值稅兩者組成,計算增值稅的收入應轉換為不含稅收入(「價稅分離」)。假設收入款項為100元,以目前的5%營業稅計算,體現在財務報表上:收入為100元,稅務支出5元(另有0.6元附加稅費);以增值稅中最低的6%增值稅計算,體現在財務報表上:收入為94.34元(100元/(1+6%)),應交增值稅5.66元(另有0.68元附加稅費)。按此計算營業收入減少約5.66%。


2) 稅負難以轉嫁。有人說,收入少了但是增值稅可以轉嫁,實際上沒有影響利潤啊?理論如此,但是實際操作起來非常難。增值稅分為銷項端和進項端兩部分,涉及一般納稅人及小規模納稅人/個人。進項端主要體現在採購工作上(銀行購買產品或服務,支出費用,收取發票),一般納稅人可開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可用於抵扣銷項稅(銀行提供產品或服務,收入費用,開具發票)。如果想要轉嫁稅費或減輕稅負,則需要滿足兩個條件:銷項端是一般納稅人,進項端可拿到抵扣憑證(增值稅專票)。銷項端一般就是銀行的客戶,對於小規模納稅人(小微企業)或個人而言,本身無法使用增值稅發票抵扣稅款,很難同意通過漲價轉嫁稅費,加上監管機構近些年對銀行價格的嚴格監控,直接漲價的方式非常困難;而對於進項端而言,吸收存款、中介業務無法拿到抵扣憑證,自然也無法抵扣銷項。收入減少,稅負難以轉嫁,自然對利潤造成了負面影響。


3) 產品定價調整。在考慮稅負轉嫁的前提下,企業有三種選擇:全額承擔增值稅、轉嫁額外產生增值稅成本及全額轉嫁增值稅。以一項無可抵扣進項稅的業務為例,營改增前收入100元,管理銷售費用50元,以6%增值稅率計算,對於可以全額轉嫁增值稅企業來說,增值稅自然更好,通過對產品提升6%的價格,他們的利潤與營業稅時代相比可以增加4.88%;對於轉嫁額外產生增值稅成本(與營業稅時代相比)的企業來說,他們的產品定價需要提升0.78%,利潤水平才能保證跟營業稅時代持平;對於全額承擔增值稅的企業而言,他們的利潤會下降0.74%。對於銀行而言,根據不同的對象來調整定價會是一件微妙的事情。


4) 系統改造。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可能為收款的時間點(入賬時間),也可能是合同約定的時間或交易發生的時間,分別對應銀行的清算流水、合同管理及交易流水,為確定這個時間點必須確認相關信息在系統中有記錄。同時,增值稅發票開具信息與營業稅相比最大不同在於多了「企業類別」一項,銀行的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必須記錄這個欄位才能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

5) 供應商選擇。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用於抵扣銷項端,因此營改增後,一般納稅人的供應商會相對更有競爭力。


總體來說,在營改增背景下,銀行業務特點決定了進項抵扣、銷項轉嫁的困難,利潤空間被壓縮將成為不爭的事實。


營改增的基本問題 @小堯和 @Caesar Chan說的都挺好了,我不是稅務方面的專業人士,就不多談了,只聊聊銀行業營改增的特殊之處。增值稅是流轉稅,要在業務的各環節中進行抵扣。但銀行作為比較複雜的金融服務行業,全面實行增值稅有很大難度。

一個難點,銀行最主要負債來源的個人存款付息是無法取得用於抵扣的發票,而這部分支出一般佔到銀行全部支出的大部分,這部分稅若不進行抵扣,那營改增就失去了效果,銀行的稅負成本肯定會大大提高;這部分稅若無票抵扣,那增值稅最主要的作用之一「全鏈條各環節互相印證」就沒有效果了。

另外一個難點,銀行的業務太過複雜,遠不是進貨生產賣貨這樣,產品種類多、通道多、階段多,衍生品複雜,如何界定每種產品、每個階段的稅率和抵扣項就是一個大工程。在這樣龐雜的業務之下,增值稅需要逐筆計稅,就需要逐筆計算,這是一個更加龐大的IT系統工程和人力投入,只考慮一下四大行的審計費接近一億,就能間接看出逐筆計稅的工作量。所以銀行的增值稅計算一定有一種折中的簡化方式。

至於營改增以後的影響,看過幾種測算了,大體的觀點是對銀行實際稅負負擔沒有實際改變,就是該不該交的稅差不多,有的多交一些,有的少交一點,總體沒差。


如何解釋 "營改增"的最主要功能是促進分工的深化? - 知乎用戶的回答

為什麼是知乎用戶的回答!明明是我自己的回答!我就這麼沒名沒姓么。。。回頭換個ID去。。。


其實提升了企業實際稅負,本來今年九十月份就全面營改增了,現在經濟形勢不好,上層暫緩了進度。


1、增值稅是全國聯網——政府對企業的經營情況實時監控,對企業的控制力大大增強;

2、增值稅的機制是「上家交稅,下家抵稅」——企業之間,互相監督;

3、增值稅統歸中央政府——地方財權進一步縮小,一旦被削弱得只剩下「零花錢」,賣地慾望將更加強烈。


以融資租賃為例,甲是出租方,乙是承租方,乙的客戶是丙。營改增前,租金100元,其中5元是營業稅,那麼甲的收入是95元,對於乙而言,其融資租賃的成本是100元。營改增後,不含稅租金還是100元,增值稅17元,雖然價款增加了,但對於乙而言,其租賃的成本是多少?還是100元,17元可以抵扣。對於甲,開始的稅負率是5%,後來的稅負率是17%。儘管稅負率上升了,但在不增加乙成本的情況下,甲的利潤反而上升了。

但是,如果營改增制度設計考慮不全面,那麼很有可能將會大幅增加實際稅負。比如乙從事的經營業務依舊適用營業稅政策,乙不能抵扣進項,那麼乙的成本將直接從100升到了117。如果這種情形無法通過籌劃避免,那麼這部分多出的稅負很可能就是在甲乙之間共同分攤。再比如乙從事的是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項目,那麼乙同樣不能抵扣,同樣稅負成本增加。此時,乙應當放棄免稅,抵扣進項,同時在原售價的基礎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丙,只要丙能抵扣,那麼這是能解決的。但是,免稅政策的放棄不能選擇性的放棄,如果企業之前適用多項增值稅的優惠政策,這樣做就很可能得不償失了。

如果乙從事的業務也營改增了,稅率從5%變為了11%,並且丙沒法抵扣進項,如丙是消費者個人。丙沒法抵扣進項,含稅買價是多少,支出就是多少,那麼丙必然難以接受價格的上升。在供求關係下,乙可能保持售價,不含稅收入減少,利潤減少。

說的可能有些亂。總結下,營改增的稅負取決於兩點,一個是在各產業鏈環節里能否抵扣,二是最後一個環節,即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環節時的稅率變化。如果營改增前,最後一個環節適用增值稅政策,並且抵扣鏈條不中斷,那麼從理論上講,減稅!


所謂"好"與"壞"要看對象。


形式上的討論夠清楚了,實質仍然是中央和地方的稅權之爭。


營業稅可以被中央直接收走了,同時藉助專票的管控方法可以加強稅源管控,又可以簡化稅收制度


好在把稅負由末端變為全產業鏈一起納稅,可是問題在於很多企業只有銷項,找不到進項稅發票,等於變相增稅了。這個希望在未來能夠完善。


這題怎麼覺得是自己大三時候財政課最後一題論述呢?自己作業自己動手,上課認真聽講撒。
看了一下上面的答案。補充一下,除了降低稅負,還有就是避免重複徵稅帶來的專業化分工程度提高,提高經濟運行效率。


營改增的好處,就一個,還是最近才發現滴。

發票統一收歸國稅管理,票種少了好多!

國稅票種差不多就屈指可數幾個

別小看這一點好處,知道以前營業稅時代國地稅管理髮票並存時的尷尬么?大一點集團公司的會計,到年底集中報賬時全國各地地稅局征管科的電話沒少打,查詢真偽,小到十元的定額發票,機打發票統統查一遍,我是電話沒少接,查驗台賬木有少記錄。

地稅發票票樣多,而且顏色也都花花綠綠不統一,大小也不一樣,光地稅發票的票樣趕腳比國稅局的都多。來來,看看河南2010年地稅滴發票票樣一覽表,光票樣十八張,不算地稅定額可以延伸五元,十元,五十元,百元等等。
















看到這兒,有何感觸?
最後一張圖應該是來自於地稅征管系統中維護的票種,反正比十八多。地稅這麼熊,帶來了一系列問題,發票查詢真偽麻煩,地稅假髮票忒多,定額發票互相拆借等等。對了,查個發票還要輸入密碼,尤其是定額


好了,營改增後,除了過渡時期仍舊保留的國稅定額以及國稅機打發票還要到各省網站查詢外,增值稅發票今天開出來明天就能去唯一網站查驗真偽。這優點多好

再來說營改增後自己的看法吧,我們先看看磚家腫么說為什麼營改增

一個磚家說重複徵稅,這也是我初學稅收深信不疑的點。這個專家說營業稅稅率5%,流轉4次變20%,一看數學是體育老師教的。營業稅制下是有重複徵稅的問題,但你敢說增值稅就木有么?簡易徵收不就是加了個價稅換算的營業稅么。

一個磚家說重複徵稅,這也是我初學稅收深信不疑的點。這個專家說營業稅稅率5%,流轉4次變20%,一看數學是體育老師教的。營業稅制下是有重複徵稅的問題,但你敢說增值稅就木有么?簡易徵收不就是加了個價稅換算的營業稅么。


還有磚家說,形成一個完整鏈條!這話沒毛病!嘿嘿,鏈條,怎麼才是完整的呢?我主攻增值稅都說不透的鏈條,磚家出來跳大繩告你抵扣鏈條完整。
能說增值稅抵扣鏈條忒理想,不然,36號文也不會明確辣么多的簡易徵收差額徵稅了。


最後說五點看法吧,一是鏈條最終傳導的是我們。"萬一"營改增某行業增幅負了,新項目?嘿嘿,最終為稅負增長買單的是你我他她。二是限制了電子申報發展,增值稅申報相比較而言,設計複雜,不利於電子申報發展。三是增值稅名義稅率高,實際稅率低,國稅人經常背鍋。四是增值稅稅制設計不利於快速調整某行業稅負。五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太骨感。


最後我想拋出兩個小角度問題,和大家一起探討
A.「稅負只減不增」
還是從一個故事開始。因為恰巧參與了營改增試點到全面推開工作,確實也是歷時4年的時間,在貨物運輸業營改增後,筆者第一時間測算了我省貨運業的稅負變化情況,深入一些億元以上的貨運企業查看現狀,結合實際,提出一些征管上的措施。調研報告發了沒多久,一個多月吧我記得我省就出現了報告上預測的貨運企業利用加油卡虛抵增值稅的違法案件。
當時因為是試點開展營改增,沒有稅負只減不增這一硬性要求,除了500萬元小規模企業以外,部分一般納稅人的稅負確有增長,平均稅負率在3.8左右,這個數據回頭我再查閱一下。一些企業甚至達到了7以上,確實屬於營改增的陣痛,因為企業財務核算水平、購貨渠道等等,占貨運成本的過路過橋費、人員成本等等均不能扣除,而貨運業的實際經營模式又多以掛靠,抵押等形式存在。面對當時的陣痛,企業也只能通過加油取得專票進行違法籌劃,而且合同簽訂與經營模式極其混亂,沒有一般納稅人資質的貨運隊伍取得了運輸合同後,變相通過第三方資質企業簽訂合同來獲取專票,開出的專票。當時給老闆說你這兒整一個稅務機關的代開專用發票前台,人員不是企業的、車不是企業的,完了票刷刷的開。
為什麼要提到這個故事兒,因為稅負的變動確實與企業運營息息相關,營改增對我的感覺就是一本撿到的武林秘籍,練習過程如同你打通了任督二脈,但是下一步到底是變成武林第一還是筋脈俱損很不確定。所以在全面改革時提出的稅負只減不增,國稅幹部們確實很苦逼。整個鏈條的打通減稅是必須的,但是市場又是靈活多變的,在稅收剛性影響下,誰也不能確定稅負這個事兒。
B.「抵扣鏈條」
就如同自己之前拋出的抵扣鏈條小小的一點想法一樣,有人會說哎呀增值稅就是這樣層層抵扣,都是第一個和最後一個來負擔增值稅么,稅兒是肯定一分不少的進入了國庫。O(∩_∩)O但是,還是有個小故事。安徽幫(無地域歧視)做藥材收購虛開發票很牛!記得實地核查,藥材神馬的都有,而且核算水平很高,甚至高於當地稅務機關的管理要求,都是通過銀行轉賬轉給農民,身份證複印件啊、發票填開啊等等一應手續俱全,好了抽取一張發票深入實地調查就會顯現出問題,神馬都沒有,場地等等都是應對稅務部門。為什麼要虛開虛抵,藥品生產企業利潤率那麼高,而且可以抵扣的進項只能來自於第一個環節農產品收購。通過虛開調節下游生產企業增值稅稅負率。這類包括第一個環節都是免稅的農產品,所以這也就是有了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管理辦法的原因。就如同之前說的增值稅如同一本武俠小說一樣,這些抵扣鏈條就是調節稅負率的不安因素X。也正是這些抵扣鏈條的存在,才給了虛開虛抵一可乘之機。


增值稅比營業稅好在可以抵扣進項,壞在比營業稅稅率高出一大截,現代服務業營改增前營業稅率普遍5%,營改增後至少6%,物流服務基礎電信直接11%跳了一倍多,融資租賃還直接到17%了,3倍不止,然後這類型的企業的下游並沒有什麼進項成本,所以營改增本質是什麼?盤剝現代服務業達到所謂的各行業稅負平衡

看了一下其他答案基本都是在照本宣科,看來沒有多少人有實踐經驗或者本身是稅務公務員群體只看賬目數據對實際稅負的企業並不了解,營業稅改到增值稅最大的區別除了上面所說的稅負調高外,還有一點就是營業稅是地方稅在地稅繳納,增值稅是國家稅,這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地方稅政策靈活性高,很多行業在營改增前享受地方的營業稅差額繳納政策(應稅銷售額=開票銷售額-稅務規定可以扣減的主營業務成本),而增值稅政策只能隨國家政策基本都是一刀切地銷項減去進項,國家會來管你某幾個地方的行業嗎?
對於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依靠技術諮詢和服務產業創造巨大利潤的行業幾乎都是沉重的打擊,大部分營改增的現代服務業根本沒有像製造業那樣有嚴格的上游企業可以提供大量成本費用的進項,他們可以抵扣的成本最多就是買幾台電腦,服務業最大的成本就是人力成本而恰恰這部分成本是開不了增票的(融資租賃行業最大的成本是銀行的貸款利息恰恰這部分也是開不了增票的)。本來今年要推行房地產行業全面營改增,去年說今年7月就要搞定,稅率要上到11%,可現在連個屁都放不出來,可見阻力有多大,地方政府不願意、企業不願意,對於大部分靠房產拉動地方財政的天朝基本等於中央捏住了地方的蛋蛋,如果像樓上幾位吹得那麼好,怎麼會是這種局面?


舉個栗子
比如甲是個原料供應商,乙是原料加工,丙是製造商,丁是銷售。
在這樣一個簡單的流程裡面,假設甲給乙的原料價格是100,繳納了營業稅,乙加工後給了丙價格是200,這200包含了成本的100,也需要繳納營業稅,也就是100重複繳稅了,再給丁,等等等等,流程工序越多,這重複繳稅也就越多。
對於中小型企業來說,這無疑是巨大的負擔,而增值稅避免了重複繳稅的問題。


對國家比較好


營改增對國家好,那是因為你站在了政府的立場。
歸根結底,無數步的增值其實最後的銷項稅最終落在了消費者的手裡,企業買個固定資產辦公用品低值易耗給開增票的還能抵扣,普通消費者去哪兒抵扣,以前營業稅還能企業退一步,大家共同承擔,現在感覺消費者越來越虧了。


7.23補充一下 營改增以後很多定額發票從帶刮刮樂的模式變成了廢紙模式,唯一一點要發票的樂趣也沒了。


我很邪惡地想,營業稅是地方稅,而增值稅是中央地方共享稅,So...


不請自來,我看了一下答案,大家都沒說關鍵一點。營業稅有收入才繳納,增值稅沒收入就已經繳納了(進項稅額),大家都知道目前我們企業大部分是買方市場,一個產品的生產到銷售到貨款回籠時間很長,增值稅的轉嫁只有完全銷售才能實現,所以增值稅比營業稅更佔用企業資金,對於企業來說稅負的痛感增加,對於國家來說流轉稅實現了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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