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該為自己穿得少招惹了色狼而負一定責任嗎?

此題目不討論色狼是否負責任,也不否認色狼需要承擔責任,色狼是否有錯跟女生是否有錯沒有直接聯繫,這裡從女性的角度分析問題。

相關問題:
女性穿著暴露該不該視為對男性的性騷擾?
女性穿著暴露是否會誘發男性犯罪?如果是,責任應該如何歸屬?

上海地鐵第二運營公司官方微博賬號(@上海地鐵二運 )針對「女性穿著暴露,容易招惹色狼」的現象提醒女性「自重」,隨後又連續發布了數條微博替自己辯護,並進一步放大對女性著裝的批評(詳情見:@上海地鐵二運 - 新浪微博)。
@上海地鐵二運 原發的第一條微博內容:

乘坐地鐵,穿成這樣,不被騷擾,才怪。地鐵狼較多,打不勝打,人狼大戰,姑娘,請自重啊!

@上海地鐵二運的原微博 - 新浪微博
圖片拍攝者@給力榮RON 的原微博


作為對性犯罪研究有一定學習的人,得說一句,不負責。

作為一個女生,得說一句,穿著保守並不能使你免受騷擾之苦。(同意 @聞佳 的一些看法)

這類問罪受害人的說法並不靠譜。實驗研究表明,男性在實行性犯罪(e.g.性騷擾)時,一般並不會對穿著暴露的女性下手,而會選擇看起來弱的。

他們選擇的地點,也是他們自以為不會被發現罪行的地方。家裡(其實親友熟人犯案不少),擁擠的公共場所,人少或有建築物遮擋的地方(圖書館,小巷)…

事實上,民風越保守/女性地位越低的國家的性犯罪率遠高於那些開放的滿街性感女郎的國家。

我學習性別研究的一個原因就是,我就是這樣一個弱者。我從十三歲起頻繁受到性騷擾,巴士,地鐵,圖書館,甚至的士司機不讓下車,做義工被輔導員騷擾。那時的我體弱多病,是個文氣的乖乖女。只穿校服,裙褲過膝,從不化妝。

十五歲一次在某書城看書,被一個男人蹭了好幾次,以為是人多不小心。轉頭髮現這一片很空曠。我馬上離開,這個男人卻一路緊緊跟著我。後來我只能躲在女洗手間,瑟瑟發抖了一個多小時,出來發現他終於走了。

這一個小時,長如一個世紀。

從此我便看了很多這方面的書籍,也選擇了心理學研究作為人生目標。後來在國外一個人獨居,總會打扮得成熟一點,只敢在與人同行時簡單隨意,情形好了很多。唯一一次被騷擾,是晚上買菜時,穿了肥大的外套,扎了頭髮,戴了眼鏡,看上去又回到了十五六的樣子。

說來好笑,女人穿高跟鞋明明走不穩,跑不快。但一雙黑色細高根,可以震懾很多人。因為英國石路有時不平,加上我穿不了高根,獨自旅行時紅唇紅指甲似乎也挺管用的。

就像動物的花紋一樣,你看上去越成熟自立,越不可欺負。他們欺負你,不是因為你美得妖嬈,而是你相貌上看的過去,氣質上像只小兔子。



但真正要防狼,穿著是太小的一部分。

1. 練習一些拳擊跆拳道一類的運動。
2. 隨身帶胡椒噴霧等工具。
3. 少獨自走夜路。少去偏僻的地方。

最後你要凶一點,你的鞋跟和指甲是很鋒利的,看附近的環境行事,該跑時要跑,該踩時要踩,該噴他一臉辣椒水就噴他一臉辣椒水。

如果你也學會了過肩摔,那自然是最好了。

(應@孫川要求註:過肩摔的專業術語為背負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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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更新 (些許離題,可不看)


謝謝那些支持我的知友們,其中有遭遇過相同事的女生,也有很多善良的男生。謝謝你們給我加油。知乎上性別學類的問題很多,但排在第一答案經常是一些傳統成見,答者也沒有相關的社科背景。所以我已很感動了。

昨天有公交色狼給我評論了。他對自己的行為很得意,言語騷擾了一位女知友。他還說,這些坐公車的女孩一看就沒有什麼背景。

之前脾氣都很好,理解有些質疑的評論者沒有了解心理學,對「這些研究都是騙女人」的這樣質疑整個社科的評論也接受了。

我都沒有提那句著名的「我們一直在教育女孩們不要被侵犯,而不去教育男孩們不要去做這樣的事。」 說這話的人,大概是想讓家長和老師像對女生那樣,坐下來嚴肅地警告。

因為我知道並不現實,也許也沒有太大用處。

但現在心裡忍不住覺得難過。

女生被性騷擾和侵害後,留下陰影的不少。有人終身都難以擺脫。男人也同樣。比如在軍隊里受騷擾的男性,受到的心理創傷是很大的。

我有過相關的經歷,但很幸運沒有創傷。所以我學習也好,寫這個答案也好,是希望能提供一些幫助。

也有人給我和其他一些答主扣了「偽女權主義」分子的帽子。

這些「偽女權主義分子」並不是那公交色狼認為的那樣,他們不乏含著金鑰匙出身的,明明一輩子不用這麼辛苦也能過得很好。

我想問幾句話:

你們放棄過優越生活,只為了做慈善嗎?

你們每年抽時間去窮苦村莊,去非洲,曬得皮開肉綻嗎?

你們免費為性侵受害者,為家暴受害者做諮詢嗎?

你們抓緊過受害幼童的手,看著她稚嫩的臉,忍著告訴自己不能哭嗎?

你們願意為了這些飄渺的理想,明知前路險阻,把整個青春獻給學術嗎?

我認識這樣的人。有些去了國際慈善機構工作,有些讀到博士做研究,有些回了祖國,在法律慈善和心理行業都不完善的時候,妄想著能做一點點的改變。

如果你們沒有,請不要嘲笑他們。


(8月9日補充)評論區很熱鬧。我統一回答幾個常見問題:

1)拉扯法理學的同學:
我不在講"法定義務",我在講"社會責任感"。

2)認為我在鼓勵女孩子穿少了往外跑的同學:
我在這裡向女孩子們鄭重呼籲:出門,尤其是乘坐地鐵的時候,盡量往土裡穿,盡量往多里穿。
我想你們翻翻這個問題下的答案和評論一定能明白:雖然沒有任何證據表明穿土了穿多了會減少你遭受咸豬手的可能,但很明顯可以使你免於在被騷擾之後再經受"自己穿那麼少,活該"的二次傷害

3)想不通自己勸女孩子"自己當心"為什麼被很多女孩子反感的同學:
這個社會的不公平,有時候確實只能默默忍受。但勸人忍耐的話,不是誰都有嘴說的。

你在競爭一個心儀的工作崗位,考試成績,考評成績,履歷,樣樣都好,最後職位被領導的兒子占走了。
和你一樣被淘汰的人嘆息:"算了,我們這種人,認命吧,當初競爭這種香餑餑就該想到結果的。"這種話聽了讓人泄氣,但不噁心。
另外一個領導的兒子(沒有直接搶你的職位,但絕對沒有職位被搶的危險)走來跟你說:"你們這種人,認命吧,當初競爭這種香餑餑之前就該想到的——唉喲你瞪我幹嘛??又不是我搶你職位的,我這是為你好,你別不識好歹!"

——要再不懂,我也沒轍了。

4)個別繪聲繪色在評論里描述自己如何如何對性感女孩子起反應,如何如何"夾緊XX忍住衝動"的ID:
我這裡不歡迎淫穢寫手,你有TM多遠滾TM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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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啊各位,我剛才看了一些評論,突然發現我犯了一個特別大的錯誤:

我竟然一直認為「地鐵咸豬手」是一群心虛膽怯,有邪念而無橫膽的loser,是被正常人惡狠狠瞪一眼都會心虛,被幾個爺們吼一下就會收手的慫貨。

看了一些評論,我終於意識到,原來我國地鐵里橫行的咸豬手這麼厲害,讓大家都覺得我們的社會已經無能為力了。看到有的人比出了「超人拯救不幸」,「拖家帶口不想死」,甚至「去中東解放婦女」這樣的例子,我真的深深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

對不起各位,如果你們城市的咸豬手已經這麼威武了(我覺得威武成這樣的人只惦記著摸摸女人也真是蠻拼的),你們還是趕緊躲起來比較好。女孩子們如果想安全出門的,好好讀書,將來離開那個叢林城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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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各位問自己一個問題,當我們說"你有權做某事"的時候,我們是在說什麼?

這個貼子里有些答案說這句話的意思差不多是"你可以這麼做,我可以裝看不到。"但其實不是這樣的。正當的權利一旦被承認,是受到社會保護的--也就是說,受到每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成員的保護。

當我們說"你有權......"的時候,我們其實是在說"我會捍衛你的權利"。

捍衛的意思是,我不但不會自己侵犯,也不會坐視他人侵犯,更不會要求你主動放棄權利。"你有自由言論的權利"意味著你說的話我不贊成,但我會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而不是"我不會掐住你的喉嚨,但如果有人來掐你,也跟我無關"。

"你有說話的權利,但你應該自己謹慎一點,不要說那些可能被人罵的話。"
"你有和男生一樣平等入學就業的權利,但你自己應該有自知之明,不要去競爭某些行業。"
"你有穿上性感衣服出門的權利,但你要知道出門會被摸的哦。"

言下之意其實都是:你名義上擁有這些權利,但請你不要施行,一旦施行會有不良後果,到時候別來找我。

為什麼一談到針對人身的攻擊行為,比如性侵犯,搶劫等等,警察叔叔都喜歡提醒大家"不要去偏僻沒人的地方,不要去壞人聚集的地方"呢?因為那些地方缺乏正常的,有責任心的社會成員,社會的保護力量延伸不到那裡,那裡是叢林法則,你不能跟人談權利,談責任。在那樣的地方,你最應該做的當然是儘快脫離這個區域,與此同時保持低調,不要引起敵人注意,別說要你穿低調點了,遇上戰亂啥的,往臉上抹把鍋灰都是很應該的。

看這個問題下的部分答案的時候,我腦子裡想到的是外婆跟我講戰爭年月她們姊妹到鄉下避難的故事:某大戶夫人戴著金首飾,叫人看到了,害得全家都遭了劫。鄉親們紛紛嘆息"誰叫她不懂事,把金子露給人看了啊"。

外婆說,現在真好,世道不亂了,女人可以戴一脖子金銀出門而不必擔心,只要她不往"沒人"的地方走。

我們生活在文明社會。文明社會的意思是,如果我們承認了那是你的權利,我們就會保護你。我們會努力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讓你施行你的權利。如果有人要侵害你,我們會呼喊,報警,如果自己不受傷害的情況下,我們會制止他,但我們不會調過頭來對你說:"都是因為你要施行這個權利!你要是自己不施行,不就沒事了?

有些人會小小聲對自己說,我也要從受害者那裡學一課,以後提高警惕。但他不會扯著嗓子對別人說"你們都得學一課!要是以後你們受害了,那是你們自己的責任!"

有些話,適合自己總結,但不適合拿出去要求別人,更不適合一邊要求別人一邊說"我是為你好"。這是尊重。

我不想說某些答案的言論是對是錯,我只想說,如果你們認為"女人為自己好就不該在地鐵里穿性感衣服",那就不要同時標榜"女人有權穿性感衣服"了。因為很明顯這不是你願意捍衛的,也不是你相信大家會去捍衛的。(這樣認為也沒什麼丟人的,每個人心目中的正當權利都可以是不一樣的,和主流觀點不一致沒啥可怕的,何況看這個問題的架勢,主流觀點是什麼還不一定呢。)

要麼我們國家大城市的地鐵還在奉行叢林法則,要麼"穿性感衣服"並不是受到社會廣泛承認的權利,只是個別有條件帶保鏢坐專車的女人的特權。這兩者,總要佔一個吧。

話說,我不反感大家坐下來討論:什麼樣的衣服穿出門屬於正當權利,什麼樣的不屬於。你可以argue說傷害到他人的衣服不能穿出去,比如肩膀上豎一排飛刀;你也可以argue說不尊重風俗文化的衣服不能穿出去,比如......全裸;或者你可以argue說不利於警察叔叔抓壞人的衣服不能穿出去,比如蒙面。

你當然也可以argue說性感衣服不是正當普遍的權利,你最好別穿,否則後果自負。別人不同意你的,也會和你argue,世界各地人民爭取權利都是這樣拉鋸的。

但是如果你一邊表示"女人有權穿性感衣服",一邊又表示"你後果自負",那我就真的覺得,這世道是不是又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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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很多人跑來說:我沒有捍衛的義務。

我統一回復一下:

沒關係,不怪你。但請閉嘴不要再給自己貼金就好了。
你看到咸豬手摸人姑娘你沒說話,這沒關係,我很理解。我噁心的只是那些能做事的時候沒做事,回來在網上指點人家姑娘,還特別要表示「我是為你好」的人。
個個都曉得說,人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在網上指戳人家姑娘也是權利,行使這項權利之前,先想想自己都盡過什麼義務再說吧。


----------------------------------------2014.8.4----------------------------------------------------
答案很明顯,不需要。性騷擾犯罪中譴責的對象是色狼,是施害者,是對環境安全監督打壓不力的警方,但絕對不是受害人。這個是不需要討論的。更不用說這個官微選擇的配圖其心可誅,很多知友已經指出這是在閃光燈下會顯得格外透薄的衣料,當事人在正常燈光下是不會發現這個問題的。

現在這個問題下答案的爭論是「穿什麼是女性的自由只要法律沒有禁止就算裸奔也不代表她就活該被騷擾」vs「話雖如此但是你要自己先保護自己穿得正常點要不穿那麼少引來色狼事後要別人負責吃虧的還不是你自己」,而我想說的是穿多穿少不但原則上改變不了應該誰負責的問題,技術上也對防止色狼基本毫無作用。

我想起看過一個笑話

酒吧搭訕,男追女
男:這位小姐很面熟啊,一個人嗎?我和你一起啊
女:我在等朋友
男:沒事,我陪你一起等
……

男:這位小姐很面熟啊,一個人嗎?我和你一起啊
女:我只想一個人呆著
男:和人聊聊天時間過得會比較快嘛
……
男:這位小姐很面熟啊,一個人嗎?我和你一起啊
女:你不是我的菜
男:你都還不了解我,怎麼能確定呢。不如我們一起喝一杯,增加增加了解啊
……
男:這位小姐很面熟啊,一個人嗎?我和你一起啊
女:我今天沒有心情
男:我很會講笑話,我給你講幾個好笑的你就會有心情了
……

女追男
女:這位先生,我¥+¥#%##*—……%¥#·#!¥·#%¥
男:我沒錢
女:再見

這個笑話的點很明顯:男追女的時候不論如何拒絕男方總是死纏爛打,女追男卻可以用「沒錢」一擊必殺。我想過很久女方有什麼可以讓男方立刻退散的必殺台詞,卻一直想不到。

很簡單,在這個段子里,女的求財,男的求貌,所以男的一說自己沒有錢,女的立刻就失去興趣。可是男的過來搭訕,就是美貌度已經達到了他的要求,除非女的當場毀容,否則你說破嘴皮他也會笑嘻嘻地繼續和你纏磨。

我想用這個來回應一下許多高票答案和評論中用金錢不露富舉例類比的知友。我贊同每個人要學會自己保護自己,防患於未然。但是這個大道理怎麼應用?防盜,就是把錢財收好,防騷擾呢?請問你怎麼把你的容貌「收好」?
很多人下意識的答案就是「穿多點」「穿保守點」,反駁的女生就是抬杠、就是脫離實際考慮問題,但是我想問問你們自己有沒有結合實際好好考慮過這個問題?姑且不論穿著暴露和引來騷擾是否一定是正相關關係(很多統計數據和當事人親身分享的經歷都表明看上去弱小好欺負比衣著暴露更容易吸引騷擾猥褻),即使是這樣,「穿多點」就是解決之道?那請問為什麼冬天穿棉衣的時候還會有性騷擾?吸引色狼伸出毒手的是女性的外貌、身材、氣質,說白了就是一個人的基本外表體征,除非每次出門的時候可以按個鈕把自己變成個長方體在街上走,否則我想不到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一個大活人把自己的基本體征給掩蓋起來。肌膚用長袖遮住了還有身材曲線,身材給寬鬆衣服遮住還有嬌弱可愛的面貌氣質,長相普通沒有氣質的,還有色狼「我現在就是想騷擾你」擋不住的邪念。

我們的輿論太不缺少讓女性「穿著保守」「自我保護」的論調了,太不缺少讓女性為被侵犯而羞愧而覺得自己該負責任的氣氛了。看到報道滔滔不絕地發表「世風日下女生要自重那麼多人就她被騷擾她肯定有自己的問題看她果然穿了裙子吧」議論的雄辯家,在地鐵上看到色狼把手伸到姑娘的大腿上,又成了「沉默的大多數」。這實在不是研究女生該怎麼把自己包起來包嚴實就能解決的問題,也不是我們該研究的方向。只有有一天社會能讓女性毫無負擔地勇敢面斥騷擾的色狼而不為人所指摘,讓每個色狼都要承擔身敗名裂的代價,成為眾矢之的、人人唾棄的對象,色狼才能被嚇住,好好考慮自己騷擾的成本,而每個女生能夠昂首挺胸,打扮得漂漂亮亮高高興興地放心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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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在@聞佳 的答案下面評論,所以添加一個答案,基本就是對@聞佳 的小小闡釋

某高票答案中呼籲我們不要脫離實際地看問題,出發點是對的,學會保護自己更是無懈可擊的好觀點,但是這無法合理得出我們應當如何著裝的結論。

「穿得少」只是「穿著不保守」的籠統說法,可是怎麼樣算「穿著保守」呢?@聞佳在答案裡面舉例說理的很清楚了。你永遠不知道今天和你同乘一部地鐵車廂的男子對女性著裝有什麼喜好,你永遠不知道對面的陌生男子會被什麼樣的打扮和風格撩撥到。有人控顏,有人控大腿,有人控胸,有人最愛樸素衛衣勾勒出的美妙腰線,有人最難把持住牛仔褲包住的圓潤臀部,還見過有的男生走路低頭看女生夏天涼鞋露出的潔白腳背如癡如醉,有的就喜歡女生扭頭的時候耳朵下面那一塊白膩的肌膚。

請問什麼叫「保守」,請問怎樣才算是對自己負責地選擇「安全的服飾」。

像穆斯林一樣把自己從頭到腳裹成粽子嗎?對不起,穆斯林地區恰恰是強姦猥褻案最高發的地區之一,調查曰遮得愈多,愈挑起男人掀開看看的興趣。

因此招致騷擾受害人是否也要檢討檢討自己未對男性心理瞭解充分,對自己保護得不夠呢。

性騷擾的受害人是我們同情保護的對象,受到譴責的永遠只應該是施害者。不錯,我們應當防患於未然,學會保護自己,但是一旦規定女性(或男性)「理應」有意識規避「不適宜」著裝的責任,不論初心,本應由加害人全部承擔的罪責和譴責勢必會部分轉移到受害人身上,因為他們沒有盡到保護自己的責任。而這個責任根本不應該由他們承擔,也根本承擔不了,因為根本沒有對「適宜的著裝」的定義,就算你確實穿得很保守了,也許一個撩頭髮的姿勢也可以是撩動人心誨淫誨盜的藉口。反正你受到了侵犯,你必有惹人之處,衣著打扮沒有遮掩起這惹人之處,便是你沒有盡到保護自己的責任。世風日下而不知多保護自身,出事之後認為自己沒有任何錯誤,那便是「脫離實際」。

於是出行之時人人爭相遮掩扮醜才是懂事負責,裝飾打扮得婀娜靚麗反而是罪過了。


這條微博的出發點是好的,從常識上來講是合理的,但是原則是錯的。
首先,怎樣的著裝才算是適度的著裝?圖片中的當然是極端,但我相信穿戴正常卻仍舊遭受咸豬手的女性大有人在,那難道你還要怪她們長得太好看,身材太好,或者……站得離男人太近嗎?
其次,從行為本身的社會影響來說,咸豬手是直接的性侵犯行為 這毋庸置疑,而穿著性感頂多是為了吸引眼球。矛頭該指向哪個這不消說,實在不理解為什麼社會輿論(包括此帖中的很多回答)主次不分。
在這些問題上,女性一向處於被blame的被動地位,並因此無法獲得有建設性的社會支持。相較日本,地鐵有專門為女性乘客所設的車廂來躲避地鐵色狼。上海地鐵即使沒有這樣的資源,起碼也應該通過各種手段來改善環境、對該被教育的人給予提醒,而不是限制弱勢群體的自由。
回到問題本身:女性該為自己穿得少而招惹了色狼負責嗎?
可以思考這個問題:女性該為自己喝醉酒而引來強姦犯負責嗎?
在二十年前的美國,上述情況的受害者鮮有完全贏得官司的。而時至今日,普遍的原則是No Means No.只要受害者在被侵犯過程中做出了任何形式的抵抗,包括叫出No,那她已明確表達出自己的意願,無論她神智清醒與否。在這基礎上再多的舉動,就是人身侵犯。
這與地鐵咸豬手其實是一個問題。穿著暴露和在公共場合醉酒都是不得體的舉動,但即便如此,這依然是他人的自由。我們的常識應當假設,多數女性在任何場合都不願被無故騷擾,因此不要再用「招惹」、「挑逗」這些字眼,更不要參與victim blaming. 雖然我非常不願把自己劃入女權陣營,但是將矛頭首先指向弱勢者的行為,實在跟男權社會的影響密不可分。

最後,針對此帖中某些回答發泄一下個人情緒。請對著咸豬手和猥瑣男們叫Behave yourself!不要對我們!說出這種話的人,如果在地鐵上看到女孩子被吃豆腐,也是只會看熱鬧的人,你有什麼資格 有什麼道德立場來對女孩子說 behave yourself了?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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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這個問題不是問女性需不需要負責嗎?
什麼時候變成了女子防狼手冊了?我的答案想要說的還不明白嗎?
法律和行政的不作為造成了治安環境的惡劣,作為不作為者他們是除了加害者外最沒有資格評價受害人的,因為比起受害人,他們的責任更明顯,這是其一。
其二是風險的不確定性,你們都說要穿得多點,那多要多到什麼程度,你們倒是給個准數呀!有些地方你把手機掉地上,都沒人撿,有些地方,你加三層防盜鎖都能把你包割了。難道提保險箱出門?有時候純粹只是因為不湊巧而已,誰為運氣負責?

魔高一尺,要麼我高兩尺,要麼道高一丈,你們教人多穿點的,不過是高半尺的道理,防得了三寸,防不了七寸,就解決問題了?不過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想當然的屁話,要我說,比起穿多點,還不如包力藏把菜刀呢,不行辦張假的hiv陽性證明和菜花梅毒病例,反正穿得少就是不自重,不如順了你們的意,敢上你就來啊。

這下是不是非常有建設性了呢?

如果社會真的只能下行,只能以暴易暴,只能謹小慎微的話,不可悲嗎?

有些手段,時間段見效快固然是好事,但打抗生素是會產生抗體的,等真到滿大街都是羽絨服的那天,你們找什麼原因?因為你沒把臉包起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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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叔叔真要警示,他應該告訴你注意可疑人群,提高防範意識,及時聯繫區域負責人,並提供防狼動作和工具示範。

冷嘲熱諷的好心勸告,這是自來熟把自己當最佳損友了嗎?

你們覺得那語氣是和藹可親,為民擔憂,站在公共服務者的立場毫無問題,那真無話可說了。

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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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原文

傻根喊,我有五萬,看誰敢偷?

我起先笑他蠢。

末了才知道,天下若無賊,何懼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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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們學校死了一個女生,被搶劫犯亂刀捅死,就在學校通往宿舍的小路上。

時間是晚上9點,女生一個人從圖書館回家。

地點是一條叫avenue road的林蔭小路,我校位於南英格蘭,治安不錯。

有人說那麼晚在外面,又是一個人,走羊腸小道,太沒有防範意識了,雖然沒到活該的境地,也要負起對自己的責任不是嗎?

也有人在群里說,美國心理學家說歹徒要是搶到不足30刀的錢,往往會惱羞成怒,所以隨身要帶至少50鎊防搶才行。

但我覺得這些都是馬後炮。

我告訴你吧,現在英國晚上9點天還是大亮的,那條小道走兩步就是車站,邊上都是apartment,喊一聲都能聽到,學校有巡警烏拉烏拉,這邊打119,3分鐘就能到…

她只是以為這個世界是值得信任的,對於惡意她從不曾真正體會而已。

到頭來,原來信任,是錯的。

為什麼有些人要去責怪受害人呢?

因為有色狼,所以不能暴露,那你告訴我,多暴露是暴露?多保守才不會有被強姦的風險?
因為有劫匪,所以不能走夜路,那你告訴我,多晚算晚?多偏僻算偏僻?給多少錢他才不會砍我?

惡是沒有底線的,惡人是恃強凌弱的,我知道世界上不可能沒有惡人,但請輿論多站在弱者的視角考慮一點好不好。

在我看來,這個微博就是在推卸責任,以為加一句一起打擊色狼就能顯得多義正嚴辭嗎?不過就是變個花樣欺小。色狼那麼多,這個區域的治安就是大問題,不想著怎麼改進工作,倒想著從源頭抓起,好像穿成修女就不會有性犯罪了一樣。

你們一定沒看過《修女也瘋狂》,護士穿得夠保守了吧,不一樣有制服誘惑。

這微博說難聽點就是縱惡,公權力的示弱就是向惡的妥協。姑娘自然有父母教,有師長叮囑,有朋友勸告,但是永遠輪不到你警察告訴我該穿多少。

有本事你去割色狼的生殖器,別來給我講三從四德五講四美,抓不了賊就別怪人錢多,無能就是無能,別找借口。


這隱隱約約要被摺疊的節奏啊……不管了~
來自《我在伊朗長大》4


我只說那張圖片。

具體到圖中的姑娘的著裝,很有可能、極有可能,肉眼看上去只是「薄」而已,根本沒有圖中這麼驚世駭俗的「透」。

一般來說,同樣正常偏薄透的面料,深色看上去是最不透的,如下圖:

在自然光和燈光下,右邊這種衣服看起來幾乎沒有「透視裝」感,我相信爭議圖中的姑娘出門前照鏡子看到的自己,也大概就是這樣子。

在自然光和燈光下,右邊這種衣服看起來幾乎沒有「透視裝」感,我相信爭議圖中的姑娘出門前照鏡子看到的自己,也大概就是這樣子。

而同一件衣服,哪怕是在同樣的光線下,僅僅角度不同也能造成透視程度的差異:


拍照時打開閃光燈的話,效果就更誇張了……女明星比較容易中槍。
頗多女明星故意透肉,但這位應該不是:

小褲表示無辜……

小褲表示無辜……

所以,爭議圖並不能反映該姑娘真實的著裝情況。
@插門胡的小背心 在本答案的評論中說:「不是燈的問題,是布光的巧合。雪紡就和白色衣服沾水就變透明一樣,有些材質的服裝在某種光線下就會格外透明,比人眼看到的還透明。」

@給力榮RON 和@上海地鐵二運 拍攝和傳播這張圖片,是帶有明顯惡意的,讓我,非常,噁心。


以下也是一種觀點,從對強姦者心理研究角度入手,引用自reddit:
[Legal][Review]Sexy Dressing Re-visited: Does Target Dress Play a Part In Sexual Harassment Cases? : mensrightslinks
他/她是引用自:
http://scholarship.law.duke.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109context=djglp
觀點簡述為:
「調查表明多半的美國心理醫生認為暴露衣著是對年輕女性的性侵害的原因或誘因之一」「 即使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認為,女性如何穿著對於她是否會成為性侵害受害者有影響。」「雖然男女都認同,但相較於男性而言,更多的女性傾向於認為身著撩人衣著的女子更易成為性騷擾受害者。」 重要的是,這是真的嗎?衣著真的是那麼重要的因素么?
對強姦者的研究表明受害者的衣著並不是顯著因素。反而,強姦者(確定被害人時)找尋的是標誌著被動與順從的東西,而研究表明被動與順從的人通常與穿著保守的人一致。衣著撩人的女子常主動(較處於支配地位)且自信,相較而言不易成為受害對象。

Male evaluators perceived attractive females as lower in submissiveness, uncertainty, simpleness, carelessness and passivity than their less attractive peers. This suggests that conventional definitions of physical attractiveness do not represent visual attributes which enhance a woman"s potential for victimization.

(男性認為更順從、單純、粗心、被動的女性更吸引人。使女性受害潛力增加的肉體吸引力的傳統定義與視覺特性並不是一回事兒。)
「儘管研究是針對強姦者的而不是性騷擾者的,但還是很有參考價值的,因為嚴重的性騷擾者繼續下去就是強姦者啦。性騷擾者選擇對象的時候可能和強姦者一樣會選更脆弱、更順從的。對男性騷擾者的研究表明這種跳躍推理是合乎邏輯的。」

「那些有更易開始一件嚴重性騷擾行為傾向的人就是那些著重強調性和社交方面的的男性支配權的人」!
「high LSH (likelihood-to-sexually-harass scale)的性騷擾行為是由權力的不平衡觸發的,這種權力的不平衡可由目標的順從觸發」

至於為什麼相較於男性,女性更認為衣著很相關?原因可能是「人們想要相信自己生活在一個where people get what they deserve 的公平世界裡。一種實現這種想法的的方式就是說服自己這些都是受害者應得的。這種假設----把責任和行為聯繫在一起----給我們提供了安全感----我們肯定可以做些事情來避免事情的發生。(這是男女共同的吧!)」 「女性把事情的發生歸咎到受害者所作的事情上,比如穿著撩人,來揭示事情會什麼會發生在你的身上,而不是別人身上。這使她相信穿不同的衣服(如dress appropriately)會防止此類事情的發生。」
也還有另外一種相關的理論----「harm avoidance」.「女性把歸咎於受害者作為一種練習對生活控制的途徑,也作為繼續相信不好的事情,包括性騷擾和性侵犯,不會發生在她們身上的途徑。」「通過把受害者的衣著視為性騷擾的因素之一,女性可以通過穿著不撩人來避免性騷擾」。
結論部分:

Sexual harassment is about power; therefore, a target who is dressed
provocatively is not the ideal target for the would-be harasser, who appears
motivated at least in part by his ability to dominate his victim. Provocative dress
does not necessarily signify submissiveness but instead may be an indication of
confidence and assertiveness. It is clear, however, that comments about dress
directed at plaintiffs are a component of sexual harassment allegations.
Comments about dress are used to undermine working women』s authority and
should be considered seriously by courts assessing sexual harassment claims.

(所以要消滅性騷擾及相關行為,不應該通過勸別人按你的標準穿衣服,或者偷拍別人照片放到網上招人非議,而是要號召消滅大男子主義,號召廣大女性自信自強不是么?!比如地鐵里遇到色狼,要果斷勇敢的自衛啊!而不是偷偷回家反省啊!)

「至於為什麼相較於男性,女性更認為衣著很相關?」
但從這兩天這個問題的答案來看,在中國,起碼在知呼,男性與女性相比更認同女性衣著跟其被性騷擾甚至強姦有關係,這也是中國特色的性別權利的不平衡導致的吧。。


忍不住再加一句,我認識的女性中被人強姦的我只知道一位。當時她在自己家裡睡午覺,大門關著,強姦者是在隔壁喝醉後(醉酒並不影響大腦),翻越院牆,入室進行強姦的。
強姦者與被害人認識。


在被性騷擾或強姦的女性身上找理由實在是沒有根據且非常猥瑣


再以此來judge所有女性,以彰顯自己,最猥瑣。


參與爭論的人們是否意識到,這些言論:你不要那樣穿,你不要天黑出門,你不要去走那些路,你不要一個人出去玩,你不要做那種動作……這都是為你好……這些無意識的,貌似善意的語言,都在給女性造成恐懼?這些話看似建議,實際上卻是一種評價,它們不斷地排擠,壓迫,圈定著女性的生存空間,讓女性的生活一再被壓縮,直到成為一個噤若寒蟬的人。這種」小心一點「的界限,怎麼誰都能插一嘴?


這種爭論貌似是平等的體現,但是不妨反過來想一下吧。怎麼反過來想,向大家介紹一個小短片:

法國女導演 éléonore Pourriat 執導的短片「弱勢的多數」"Oppressed Majority ",在短短11分鐘影片裡巧妙捕捉了名為 Pierre 的男性,體驗身為「女性」的一天以及男女角色對調後的巨大差異,一起來看看。

點這裡觀看:

被壓迫的大多數OPPRESSED MAJORITY

故事中的男主角 Pierre 生活的世界裡,女人當家!女人打著赤膊在街上慢跑、輕鬆地隨地小便、用言語挑逗路過的男性。隨著劇情推演,穿著短褲露出一雙「美腿」的 Pierre 一路不僅聽到讓人不舒服的言語調戲,最後更被一群女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拉進巷子,持刀威脅性侵。折騰了一天,可憐的 Pierre 報案後,警察(在這個世界裡,當然是女的)挑著眉毫無同理心的對著他用言語重複了一次他的受侵害過程。身心受創,好不容易等到太太來了,兩人卻又吵起架來。太太說:「是你自己先穿成這樣的,看看你好不好,這麼露的上衣、短褲、夾腳拖...」,他有些委屈地說:「我不過是穿我喜歡的樣子。」太太接著狠狠地拋下一個眼色:「那你怪得了誰?」
當 éléonore Pourriat 第一次和丈夫提起拍這部小短片的念頭時,丈夫的第一個念頭是:「真的假的?有這麼嚴重嗎?」或許,這也是社會上男性第一次看這支短片,腦海裡可能閃過的念頭「真的有這麼嚴重嗎?」不過倒也不能說這是誰的錯,當他們從沒有感受過走在街上必須面對的有色眼光、從沒聽過那些帶有輕佻性暗示的威脅言語、從沒在光天化日的暗巷裡感到危險,他們不會知道女人的日常生活,其實活在這麼多又這麼深的恐懼裡頭。

(引用部分來自」女人迷 womany「 全文請點擊這裡:男人親身體驗當女人的一天,結果會是... )

有一次,我和我的朋友R一起去海邊跑步。海邊有一條供人散步的800米長的小路,我們一般就在那條路上來回跑。她跑了一段,開始在路邊扶著欄杆做拉伸。我折返回來時,望見她兩手壓在欄杆上,腿站直,在彎腰往下壓自己的上身。離她不遠處,有一個男人正在接近她。

我和那個男人從兩頭向她靠攏,我離得遠一點,那個男人近一點。而且我可以清楚地看到那個人本來在小路中間的位置,卻一直在向她所在的邊上移動。我突然感覺到,他可能想去拍她的屁股,可是我還離得很遠,似乎無法在那之前趕到她身邊。儘管腳下越跑越快,卻眼睜睜地看著那人越來越近。除了朝著她飛奔,我竟沒有想到喊她一聲。當那人已經要走到和她並排時,我卻還有幾十米,終於瞪著他脫口喝道:誒!她嚇了一跳,直起身來莫名其妙的望著我:「啊?怎麼啦?」


到現在也不能肯定那人是不是有那種打算,又是不是被我阻止了。我跑到她身邊站定,看著那人若無其事地過去。當時我有想,如果他膽敢伸手,我必定衝上去將他撞倒在地,然後飛腳狠踢他的下巴。雖然現實中可能並非如同想像,我的一生在動手時都只有被打的份。但那時心中一片清明,毫無畏懼。那個時刻,我感到自己是有力的。這個下意識的反應和感受,讓我覺得對自己又信任了一點,自由了一點。


事後我略微地想了一下,我是否應該和她說「以後不要在這裡做拉伸?」結論是不,因為那人才是錯的,她沒有做錯任何事。原本她可以在這條海邊的休閑小道上安安心心地跑步,拉伸,伸展自己的身體,像每個人一樣享受這個地方。我嚇唬她,令她在這裡活動時心懷驚懼,四下張望,縮手縮腳,這怎麼可能是對的呢?


仔細想一想,那些身體上的侵犯帶來的所謂「巨大傷害」,是不是大多數發生在媒體,輿論,想像和遺恨中?有位好友遭遇過強姦未遂的侵犯,她在半年的時間裡都感到非常痛苦無法正常地生活。到半年以後才開始向好友訴說。直到受到心理諮詢師的提醒,她才意識到那不是自己的錯,才好轉。如果是摔了一跤,哪怕摔到殘疾那麼嚴重,她最多只會覺得自己倒霉,決不會由於自責和羞恥,在痛苦中難以自拔。其實事情本身已經過去了,修復實質性的傷害就可以了不是嗎。那種「我怎麼做都不對」的恥辱感哪裡來的,不正是這些常年累積的,不公平的,泛泛的,假裝友善的評價造成的嗎。

我們不應該為了那些評價和想像,就把自由和信心拱手相讓,更不應該成為營造這種恐懼的幫凶。我承認我的身體是脆弱的,但那和無懼生活的渴望並不矛盾。而且,我覺得無懼地生活,甚至比安全更重要。


今天這裡的爭論,我敢說無法改變哪怕一個「真正的」流氓。壞人永遠都會存在。能夠被改變的,是整個人類社會,普通人內心的,「普通的認識」。我盼望終歸有一天,每一個女人都不因為自己的性別而憑空害怕。


純粹扯淡,據我了解,身邊被騷擾的往往是那些面貌乖巧老實,穿著簡單的姑娘,那些穿著火辣的女人,往往不好惹。
就我的經驗,帶個乖巧有點萌呆女孩上街,你能明顯感覺那些中年阿叔眼神里的侵略性。而帶著個火辣的時尚女郎,雖然回頭率超高,但都是回頭看或者看幾眼就轉移目光,我覺得主要的原因是猥瑣是經不起自信的照耀的。
總之,和穿著無關,有些男人就是骨子裡的變態,洗頭房裡金錢交易已無法滿足他們,他們就是喜歡破壞體制佔到便宜的快感。


負責和承擔風險不是一回事
前排許多答案都對題主提出這個引發爭議的問題表示不滿。並且提出了「什麼樣才算是穿得少」、「怎麼樣算是安全」了等關於限度的問題。
我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討論這個問題:
負責和承擔風險不是一回事。風險是廣泛地存在的,而當事人只能針對過錯/過失負責。如果沒有過錯,就談不上負責。一個人不能為原因負責,只能為過錯負責。如果強調女性要為原因負責,也許因為這些人覺得生為女性本身就是有過錯的。
對女性談要為自己的衣著負責,潛台詞是女性被騷擾,是有過錯的,其過錯可以歸咎為穿得太暴露/太誘人/太美麗。在某些人的高票答案中,甚至論證出了穿裙子也是有過錯的。
例如:
假設這麼一種情況:題主或者某高票答案,持有「你要為自己負責」觀點的某人,有一天心情開朗地走在街上,卑鄙的我看見四下無人,快速靠近,噼里啪啦地扇了一頓耳光。理由是看著不順眼。
問:被打者此時應該為自己看著不順眼而招惹了流氓負一定責任嗎?
如果被打的真實原因是因為觀點不合,那被打者是否應該為自己在公共討論區發表了招人煩的言論而招惹了流氓而負一定責任嗎?
我認為不需要。儘管創造了風險,是悲劇發生的條件之一,但是並不意味著被加害方就應該為自己被加害而負責。這個背後又有一個錯誤的邏輯,即:
被侵害是有理由的,或者——只要找到了理由,侵害就是可以理解/正確/可以免除部分責任的。
這麼危險的邏輯,持有者自己都不感到害怕嗎?

回答評論:
巴托:怎麼定義這個「責任」?身處賊窩卻顯露自己要穿萬貫,家藏珍寶?
身處一線戰場卻大聲喧鬧生活點煙?是侵害事件中的責任問題,還是對環境的誤判讓自己身處不利?

答:
責任,是強制性的義務。責任的來源,是社會中的相互承諾。
為色狼騷擾負責,是因為法律賦予了其他人人身權利。
為流氓行為負責,是因為法律賦予了其他人人身權利。
戰士為其遵守軍紀負責,是因為其軍隊賦予了他的職業要求、上級命令。
錢包沒有放好被人偷了,是否需要為引誘小偷偷錢包負責?不需要。
買了一輛好車被人划了,保險公司是否能夠因為你的車洗得太乾淨/停得不夠好/做人太高調而不負責保險?不能。(除非你沒有上劃痕險。)
這就是侵害事件中的責任問題。什麼「對壞境誤判」都是侵害者的借口。
這種借口多了去了,什麼「你媽怎麼把你生成這樣呢」、「誰叫你有個富爸爸」、「憑什麼你帶了罐頭而我們沒帶呢」、「誰叫你生在這個國家呢」。
這些都是借口,我原來把它稱為「原因」,現在更正為借口。它們配不上「責任」這個詞語。

判斷這是借口還是責任,我有一個想法:
看是否需要分別負責,共同承擔整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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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認為,其實題目的最大的問題就是「負一部分責任」。
由於大部分人對什麼是責任,並沒有概念,造成了爭論。
按照這種邏輯,他們的語文老師必須負責。
我相信,把題目改為「女性是否因衣著暴露承擔風險」,大家估計都會沒有異議的。
而把題目改為「是否需要負法律責任」或「是否需要負道義責任」,會討論得更清楚。
法律責任——不承擔。道義責任——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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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曬奇葩:


說什麼我是為你好你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呵呵,落後就要挨打!你不如直接說女性就是低人一等,活該被強姦被騷擾,這對你來說就是「有用」的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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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有時候就是有害的。追求有用,會找不到女朋友,這個道理不是誰都能明白。


內含防狼小貼士!真正的安全手冊,親測200%有效。不然我就去shi(~ o ~)Y

------------正文-------------
唔,讓我們先暫時忽略一下題中的女孩子,來關注facebook上一個名為「我的秘密自由」的活動。

據英國廣播公司5月12日報道,近日,伊朗婦女們在網路上勇敢曬出自己摘掉面紗的照片,並在社交媒體Facebook上發起名為「我的秘密自由」(My Stealthy Freedom)的主頁。

女孩子出門沒有戴面紗,這是在中國看來完全無所謂的事情吧。

哪么當地gv、保守派和原教旨主義們是怎麼評論呢這個活動的呢?
——「不戴面紗的女人都不知羞恥,她們都會出賣自己的身體。」
——「馬琳娜·阿琳娜嘉德(活動發起人)是個妓女。她只是企圖把那些還不是妓女的人年輕女人拉成一夥,變得和她一樣聲名狼藉。」
伊朗Tasinm通訊社的一個評論員甚至說:「強暴不戴面紗的女人是男人的權利,因為那是她們自找的,這種情況下男人也不必為自己的衝動負責。」

我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揣測中國人,但中國是不是很多人抱著這樣的想法呢?
——穿著暴露的女人都是妓女。
——所有提倡穿著自由的人只不過是想全世界的女人都跟她們一樣發騷。
——強暴穿著暴露的女人是男人的權利,因為那是她們自找的,這種情況下男人也不必為自己的衝動負責。

女孩當然不該為自己穿的少招惹色狼而負責!我們不需要別人來教我們怎麼穿衣服,保護自己是我們的事情,並不是作為男人犯錯可以減少責任的原因!
如上文舉的例子,女孩子出門不戴面紗被強姦都算是活該,那你們對男生自控力的接受度也太低了吧?

These people have raised to think of women as inherently guilty. And they"re been raised to expect so little of men that the ideas of men as savage beings with out any control is somehow acceptable. (TED-we should all be feminists)

指責受害女性自我保護意識差,卻從不反思公共保護為何如此薄弱。將受害歸咎為受害者,將防範責任推向個人,迴避保障安全公共空間的責任和制度建設,而這正是政府的職能所在。( @女權之聲)

「一個糟糕的系統總是有意無意忽略了造成弱者困境的根源,也不會從制度等方面改進來幫助弱者,而是蠻橫地把弱者遭受到的困境,全部歸於弱者自己的錯。」 (@囧之女神daisy)

當然,良心滿滿的青杏君有找到」防狼小貼士」。(via@Avyakta)
1、不要在女性的飲品中下藥。
2、當你看到一位女性獨自行走時,不要去騷擾她。
3、如果你停車幫助一位女性修理她壞掉的汽車,記得不要強姦她。
4、當電梯里走進一位女性時,別去強姦她。
5、當你遇到一位已經熟睡的女性,保險的做法是別去強姦她。
6、別通過未落的窗戶或門偷偷潛入女性房間,也別藏在兩輛車之間伏擊她,更不要強姦她。
7、記住,人們去洗衣房是為了洗衣服。不要試圖在洗衣房猥褻落單的人。
8、善用小夥伴一幫一計劃!如果你難以自制的想要強姦女性,讓一位信得過的小夥伴陪在你身邊制止你。
9、隨身攜帶防狼哨。如果你感覺自己要強姦別人了,用力吹響哨子,直到有人來制止你為止。
10、別忘記:坦誠是最佳原則。別假裝你對她本人感興趣,直接告訴她你想要強姦她。要是你對此避而不言,她可能對你的目的產生誤解,以為你想好好跟她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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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我的秘密自由》 文/姜曼 《人物》雜誌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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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青杏網】(青杏網)是「易生活教育」旗下的中文網站,旨在用年輕人的角度,帶著性別及文化的敏感度,用輕鬆活潑、新穎有趣的方式,介紹包括避孕常識在內的性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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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輕鬆愉快的聊性吧~


謝邀。

針對問題:
只要女性本身穿衣服沒違反法,就不應該負責。


針對那條微博:
」自重「不等於」自我保護「。要求姑娘」自重「,已經對她穿少這件事有了價值判斷。這就是不應該。

在我看來,這一切簡單得不能再簡單了。只要不違法,姑娘愛怎麼穿怎麼穿。你想看你指責隨你便,但你沒資格碰,一碰就犯罪別找任何理由。


至於歸結到最後,有人說「社會就是這樣現實的孩子」,問題是誰不知道社會現實流氓多啊,但不代表就得任流氓胡作非為不是?好像呼籲社會理想化互相尊重點,就是不承認社會現實了?


從法理和道德上來講,一位女性被色狼騷擾,卻因為她的某種穿著而被認為應該部分負責,或騷擾者可以部分免責,這毫無疑問是極其荒謬的。

我們在這裡不談道義,只談現實。

一個人穿衣的暴露程度,和其個體受騷擾的概率是否大概率正相關?這個眾說紛紜。假若結論為否,那麼這個話題可以直接結束。即使結論為是,那麼是否這就是有效的阻止性騷擾的方法?
答案仍然為否。

首先我們要分清色狼的動機,如果諸位是有基本理智的人,你認為他們真的是「這女人太風騷了我受不了了」,還是「我性壓抑,我想碰女人」?
想想那些被曝光的色狼的懦弱,面貌的猥瑣,被揭穿時的慌亂。他們渴望的,是親身接觸和騷擾女人的肉體罷了。即使前面的假設為真,他們會優先選擇他們能接觸到的穿著最暴露的那一部分,那麼當這些人穿上更多的衣服,他們會怎麼做?改去騷擾別人罷了。
這不過是以鄰為壑罷了。
當作惡的成本沒有上升,會單純的因為所謂「誘惑」的減少而減少作惡嗎?開玩笑,性饑渴的男人那麼多,摸下女人的小手都會激動半天的有的是。「誘惑」哪裡會少。
當然你可以反駁我說,現在AV那麼普及;那麼AV里全裸的場面比比皆是,為什麼那些色狼還看得上女生普通的小弔帶小熱褲?

如果你說這不過是理論推理,需要實際情況驗證。那麼我們可以看下現實的女性都穿著極其保守的環境下的表現——
我一位女生朋友,中學時去過這樣的國家國家旅行,相貌平凡身材未怎麼發育的中學生,穿著國內的那種最普通的中學生的打扮一點都不暴露都不性感的T恤短褲,在該國屢遭被強吻等恐怖的騷擾。

這就引出一個更廣義問題,保守文化會「保護女性」嗎?

「保守文化有對女性保護的一面,雖然其對女性的自由、機會、享受上有很大限制」,這是很多人在沒有深入思考的前提下,直觀的一種感受。這未必意味著這些人一定是直男癌或保守分子,而是出於一種思維誤區。為了切題,我們重點討論人身安全。

首先我們應該分清兩件事情:在保守的文化環境下,一個女孩子為了避免迫害,自己選擇保守的言行打扮,戴上面紗,這種妥協,是一種自我保護;而讓女孩子處於不戴面紗露出胳膊就會受到性暴力和性威脅的保守文化,無疑是強烈損害女性的安全的。

因此,保守文化的「保護」是一種錯覺,這種錯覺的來源,恰恰時其對女性生存的強烈威脅,逼得每個女性萬分戒備。
而一般的觀看者,之所以會得出那樣的結論。是因為,他們一方面只會看到那些女性的行為本身,另一方面對這些女性的行為導致「會怎樣」,往往是本能的按照自己的生活環境去評判的。

女性應對保守文化的這種戒備,放在在一個相對開放文明的社會,一般而言確實是相對安全,
而且過度安全的。這就好比在治安良好的街上穿著防彈衣招搖過市,或者譬如為一副普通耳塞裝上昂貴的重達20kg的衛星定位防盜系統,這負擔雖然毫無必要且
嚴重影響正常生活/使用,但確實是相對安全的。

但是放回產生這樣行為的保守文化環境本身中呢?也許未必比在我們的環境中穿低胸弔帶+熱褲安全。我認識不止一位女生,親眼見過同學只因為穿著普通校服裙就
在保守的面紗國家被屢次被嚴重騷擾。但是這打扮在我們這邊一般來說會相安無事,雖然我們遠遠算不上一個足夠開放和文明的國家。

穿著防彈衣行走於戰場上,和穿著短衣襯衫行走在安寧平和的街頭,哪個更安全?

這恰如保守文化下奮力自保的女性,和開放文明的文化下正常的裸露部分身體的女性


那麼,遇到色狼應該怎麼辦?

首先,唯一正確的做法就是用鞋跟踩下去,並將其當眾曝光,這比穿鎧甲都有用。當色狼的都是懦弱不敢正面對峙和暴露自己的人,馬上都會抱頭鼠竄。

其次,如果不以直男癌的貞潔觀視角,被騷擾最大的損失是「被欺負」的委屈感。如果大多都能馬上阻止討回公道,就也沒那麼可怕和難過,「遇色狼」還是需要那麼提心弔膽的事情嗎?


這個答案寫於2014年8月,最初是為了平衡ivony的答案寫的。寫的時候知道要吵架,極其不情願。但是按知乎後來調整過的演算法,我覺得不錯的一個答案排在第一了,我們則雙雙落去不起眼的位置。所以挺好的。本來想刪除這個已經完成歷史使命的答案,不過想了想,還是暫時留著,給各位看看曾經的知乎:)

·

在這個問題下,看到一個價值觀極其社會「主流」的答案又在頂上拿了兩千贊,已經不驚訝了。

在女性問題方面,現在知乎最高票的答案一般來說,都是符合「主流」價值觀的。但與「其它地方」比起來,知乎的內容會「看起來」更加「理性」一點。但是究其根本,這兩種不同的內容,轉發和贊同的人都持有同一種價值觀,或者說擁有同一種對「客觀世界的認識」:

(這個世界環境這麼差/人口素質這麼低,)穿得不對,就是會引來色狼;
(引來色狼/招來辦公室騷擾/在知乎上收到大量約炮私信,)姑娘你首先要檢討一下自己有沒有問題。

括弧的部分,大概是知乎「理性」的一面,知乎的答案至少會承認「現實很糟,那些男人很Low」,而其它地方則有可能說「我們男人就這樣,你穿這樣就是表明你很騷想很想被X,怎地」?

首先需要說明,在這裡我討論的根本不是「女權主義Feminism」的問題。我很認真地看過這方面的資料,我覺得我完全不是女權主義者。但我相信這裡一些給人貼上「女權主義」甚至「極端女權主義」標籤的人,根本不明白自己引用的這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是什麼。

在這裡我就想和最高票答案探討一個邏輯自洽上的問題,就是女性需要保護自己,很好,沒有錯,我也贊同,但是,請問「該如何做」才算是正確地保護自己?

夏天穿短裙行不行?膝上多短算短?穿短褲行不行?穿緊身的,能讓人看出臀部曲線的鉛筆裙行不行?好吧,也許穿V領的,能讓人看見一點乳溝的T恤衫去坐地鐵真的是我的錯,可是……穿緊身的,圓領不露鎖骨,但是能掐出腰線的T恤行不行?然後緊身長袖高領T恤+提臀牛仔褲行不行,聽說很多色狼是腰臀控呢……所以,在現代社會,到底怎麼選擇衣服去搭公共交通工具,才叫「真正懂得保護自己」?

這是一條看起來很正確,但是根本無法執行的原則。

最高票的答案表面上沒有錯,但它實際上只是在說一种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女性要懂得保護自己」,「男性要懂得保護自己」,「生而為人要懂得保護自己」——真的沒有錯,我相信這也是大多數人一見之下就點贊的原因。

但我希望各位仔細想一想它背後的邏輯關聯。「要懂得保護自己」,這句話就把當事人放在了一個需要「審視自己有沒有錯」的椅子上。坐在這把椅子上的人,早已經失去了自由。即使自己沒有問題,也要考慮自己所處的位置,這種被動,是極其不公平的。更糟糕的是,如果這種「讓人坐椅子」的行為是被社會「主流」所認同的,在這種被動下,還會有人敢於說不嗎?

在性騷擾這個情境里,這種被動,加上「成年人要懂得後果自負」的大棒(這是另一條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看起來無比正確,但是加諸於此,同樣是有邏輯錯誤的),成功地把過錯方(色狼)的責任,分配給了受害方(女性)。

事實上,關於女性衣著與騷擾、強姦等性犯罪之間是否有關係,隨便搜一搜,就會知道「主流」學界是不認可的,甚至有觀點完全相反,認為「衣著暴露的女性看起來更難掌控,因此不會成為性騷擾的對象」。原因很簡單,因為研究結果便是如此。

退一萬步來說(注意,我說的是退一萬步),這種本身就與模糊的人心聯繫在一起的東西,是很難說清楚的。在這種情況下,學術界是會堅持「政治正確」的。

為什麼我們要堅持「政治正確」?這不是虛偽,這是一種對公平的建構。我們不能用一種說不清的、無法執行的原則來要求女性。我們不能用一種說不清的、無法執行的原則來要求社會上的任何一個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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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一句,就這個問題問了一些周圍的朋友,大家的印象是與研究結果說的「可掌控感」一致的。甚至有不少人說,她們的確覺得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受到的騷擾,和衣著完全無關。有時穿著非常寬鬆的運動服,也會被騷擾。

及題目本身出示的圖片,並不能用來作為討論的範本。各位可以看看湖瑪的答案。我覺得姑娘可能自己也不知道,穿雪紡裙被惡意打一個閃光燈,會是這種效果。但是拍她的人就一定知道
絕大多數女性完全不會這麼穿的好吧?你我都不認識她,從概率來看,我們碰到一個正常女性,和碰到一個奇葩,哪個可能性大呢?所以,她不需要為此負哪怕一點點責任,(退一萬步來說,)連「不懂得保護自己」都談不上。我覺得地鐵微博應該為發表這樣的內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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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里果然有不少男士來說我的看法是「理想主義」和「政治正確」。我理解很多人會以自己的個人經驗來下判斷,但是顯然各位應該也沒有親手實施過性騷擾,你們看到性感的姑娘心裡動念頭想一想,和真正去動手摸、蹭、拍、強姦的性犯罪者,思路其實是完全不一樣的。穿得少別人當然會看,但是這不是性騷擾。性騷擾的真正實施,起碼是要動手的。而且性騷擾者和性犯罪者,很多都是連續作案者。這些人選擇下手的對象,是有研究結果的。
其實我建議你們和周圍的女性朋友去作一下田野調查,請不要妄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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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可能,我希望社會科學與心理學領域的知友能提出更多的相關研究結果。我在這方面了解一些,但我覺得我不夠資格這樣簡單隨意地引用呢。

比如這一篇,同樣來自果殼,我一樣可以引出來作為科學證據,對不對?
衣著暴露,絕不是性侵害的借口

那麼受害者的穿著會「引來」強姦犯嗎?目前並沒有研究指出,受害者的衣著與強姦犯的目標選擇有直接的聯繫。在強姦案中,強姦犯在選擇受害者時主要以兩個關鍵點作為依據: 是否有機會,目標是否易順從。如果易順從的受害者恰好出現在了一個易得手的時間和地點,那麼強姦案往往就會發生。


其中判斷受害者是否易順從往往是通過受害者的言行,以及穿著來決定的。而與大家印象中不同的是,一般穿著比較保守的人,更容易被打上「易順從」的標籤。相反,那些衣著暴露的人會被認為「更主動,具有統治力」,而不會被列入受害者名單。


雖然事實如此,但是有許多人會認為,遭到強姦是受害者衣著暴露所導致的。一項針對173名男性大學生和179名女性大學生的調查顯示,如果被試者在讀到一份關於強姦案消息的同時看到一張身著暴露的受害者照片的話,那麼他們就更容易把責任歸因到受害者身上。


而那些對自己強姦行為進行開脫的強姦犯也往往會說:「好女孩不會被強姦」,並認為被害者遭遇強姦是他們自己的問題。對此,心理學家認為,這是一種被稱為「公正世界假設」(just world hypothesis)的想法:壞事發生在壞人身上,好事發生在好人身上,是一種簡單化的想法。但實際上,從強姦犯的動機中我們可以了解,他們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而實施犯罪行為的也正是他們自己。而一些資料還顯示,許多強姦犯在事後根本不記得受害人穿了什麼樣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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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跟著評論來修改^_^
我覺得還是清楚地說明一下,我的觀點有兩點:

1、色狼真的會因為衣著被招來么?確定一定以及肯定么?(我迅速覺得自己高中時代穿著肥大的校服擠公車經常被騷擾,好悲哀啊……)

2、如果真的能被招來,到底怎麼穿才是安全的呢?怎麼樣才能不「因為自己的行為而招來損失」呢?(期待有真正的色狼,或者通過放這個大招成功地從未被騷擾過的姑娘來告訴我——現在,我希望修改了答案的最高票答主能清楚地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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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票的答主果然提出了「科學證據」,引用自一位知友的答案,試圖說明女性著裝與性騷擾有直接關係。
我看了那位知友的答案,來自果殼的這一篇:電車性騷擾那些事~
我覺得最高票答主可能根本也沒有仔細看過原文吧。我摘一些,供大家參考。

數據來源:
採納半官方組織「電車內痴漢防止研究會」(由警察廳官員,電車公司官員,律師和學者混合組成)和久留米信愛女子學院研究成果及意見。

關於被害人的年齡調查,15-19的高中生佔49.7%,看來蘿莉控還是很多的。20多歲的佔到36.8%,這兩個年齡段幾乎壟斷了被害人年齡,40歲以上幾乎淪落到了無人騷擾的地步,佔總量的不到2%。


關於被害和著裝之間的關係:
上衣著裝未找出明顯規律,T恤和夾克以及制服都差不多,沒統計學意義。下身一下子就看出來問題了,穿短裙的佔73.07%,穩居第一位(女子學院數據)。

首先我們要確定的是,這兩個機構的實驗設計真的科學——是的,這部分信息在原文沒有。大家翻牆麻煩,我提供一個百度的鏈接,大家看看什麼叫科學的實驗吧:
科學實驗_百度百科

即使這個實驗真的科學,得的數據也完全無法支持高票答主的觀點。在性騷擾受害者中,15-19的高中生佔49.7%,穿短裙的73.07%。穿短裙的比例高,是因為有一半的性騷擾受害者日常主要穿短裙吧?

況且,這個數據為什麼不能說明年紀輕容易被騷擾呢?或者,像下面這位匿名姑娘的答案一樣,是因為看起來很無辜好掌控容易被騷擾呢?她說得挺明白的,她成年後,有一次打扮像回到學生時代(還穿得很厚),也被騷擾了。
女性該為自己穿得少招惹了色狼而負一定責任嗎?

什麼樣的短裙算短?我們不知道。在中國怎麼樣?我們不知道。認為女性衣著低調保守就能減少受騷擾的機率,很好,但是是否能給出一個明確的標準呢?如果不能有標準,這就是一種危險的思路:一旦出現性騷擾,就很容易歸咎於女性衣著不夠低調保守,因為關於怎樣著裝才算保守,一千個人會覺得有一千種判斷。

如果什麼標準都提不出來,就先天地希望女性「如果可能,在地鐵這種場所,低調一點,保守一點,是保護你自己的方法」(引自高票的答案),邏輯上能否自圓其說呢?

最後,日本的這個調查中顯示,如果被害人激烈反抗會考慮停止的佔57%!女子學院調查顯示佔53.9%!但是選擇不報案的均高達50%以上,警察版為52.6%,學院版為57.3%,其中學院版調查更為詳細,沒報案但選擇用高跟鞋踩的佔8.%以上,選擇佛山無影腳的僅有一人。而選擇遮擋逃避等動作的佔80%以上。那篇文章的作者補了一句,這和女性大多數忍氣吞聲相映成趣啊。

但是女性選擇忍氣吞聲的動機並沒有在這篇文章里得到顯示。我希望不要是「害怕別人認為我的衣著不夠低調保守因而招來色狼」吧。如果是那樣的話,真的太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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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在乎贊,我有上千贊的答案是匿名的,還有一些上千贊的答案和專欄是被我刪了的。這一篇我覺得寫得也不夠嚴謹,但是我求贊。

我希望有更多的知友能看到,最高票的答案,可能我們不假思索就覺得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是有其問題的。如果你看到的時候,會想一想自己習慣性的思維是不是真的有點問題,那就挺好:)

評論再次關閉。評論里未偏離主題的討論已經差不多窮盡了,那些對我的陳述視而不見、只管秀自己存在的評論我也一條沒有刪。

請不要用極端的情況來說話,沒有正常女性會穿著比基尼上公交車的,我也從來沒有在此主張過穿全套比基尼上公交車的權利(但那和此問題無關,正如吳震所說,那是禮節問題)。事實上,為了躲避騷擾,很多姑娘已經注意得不再注意,自我檢討得不能再檢討了。而衣著與騷擾沒有必然關係,我引用了研究結果,同時這裡也有很多姑娘現身說法的答案,說得不能再說了。

我寫這個答案也只是希望大家能夠在強大的習慣性思維之外意識到,姑娘們大熱天擠地鐵公車,已經夠辛苦的了,在她們遇到騷擾時,請不要先天性地先加一道價值判斷:你是否懂得保護自己?

不過觀眾們始終覺得還不夠,評論里百花齊放恰好供人觀賞。大家始終不在一個頻道上說話,我也就沒有辦法啦:)


@劉婷婷 的專欄中說到:

就我自己而言,我受性侵的時候集中在高中大學時代,但是那個時候的我一沒有我現在漂亮,二沒有我現在性感,三沒有我現在這麼自信大膽有主張。

和我的個人經驗一致。

所以說,色狼騷擾的真的不是什麼漂亮姑娘,而是看起來懦弱的姑娘

真的要制止地鐵色狼的騷擾,只要在騷擾的時候,鎮定地轉過去抓住他的手,當場抓現行。接下來就交給警察蜀黍吧!

但姑娘們為什麼不這樣做呢?因為,大眾潛意識還認為「穿得那麼騷難怪被騷擾」,把這重枷鎖扣在姑娘們心上,讓她們在被騷擾時先自我反省,放棄維權,這才是真的助長犯罪好嗎!


我們分析一個問題首先要考慮我們的討論這件事是應然的還是實然的。

應然就是「應該的樣子」,實然就是「實際的樣子」。實然和應然雖然有可能一致,但是也可以互相不同。不能用不同的標準來去評價對方的。我們即不能用「因為事情實際上」是這個樣子的來否定/肯定「所以這件事應該是這個樣子」;也不能說「因為這件事應該這個樣子」來否定/肯定「所以這件事實際上是這個樣子」。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某地深夜回家容易被搶劫,深夜回家者是否負一定責任呢?


這裡應然的是「無論什麼時間回家,回家的人都不應該負責任。」實然的是「深夜回家很可能被搶劫,回家會承受損失。」我們不能因為「深夜回家很可能被搶劫,回家的人會承受損失「去否定回家的人沒有深夜回家的權利——你怎麼知道人家沒有急事?實際上,深夜回家的人也不會因為自己有深夜回家的權利,可以降低被搶劫的概率。
這不是和稀泥的說法,而是涉及到我們如何面對一件事的問題應該如何評判。如果我們分不清楚實然和實然的區別,那麼我們就可能會對早上和深夜回家的人採取不同的態度傷害到他人。

在這個問題什麼是應然呢?
應然的問題「無論什麼情況下女士穿著少是否應該為招惹色狼負一定責任嗎?」
實然的問題是」女士穿衣服少有可能會招惹到色狼嗎?「

對於應然的問題我贊同@DimLau的回答——女士不應該因為自己的衣著為招惹色狼負一定責任
對於實然的問題我贊同@科學家種太陽的給出科學研究——女士穿裙子短有可能會招惹到色狼。


兩位都解釋得很好我就不再補充了。


我認同任何一位女士有穿著自己喜歡服飾的權利,但在她在穿著可能招惹到色狼的服裝的時候,我會提醒她要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安全。如果有人以穿著少指責女士,甚至是在女士受到騷擾的時候指責她,我絕對不能容忍這樣對女士的指責。


很明顯,地鐵二運的這個微博是用應然的口氣來指責穿著少的女士,「才怪」,「自重」,這些詞都意在說明女士穿暴露的衣服是不應該的,而不是用實然的語言指出穿著少有可能容易被色狼下手。用了實然去否定應然。我認為這樣的措詞是非常錯誤的。發這個微博的人應該為自己的無禮道歉。


如果真心想要提醒女士穿著暴露容易被色狼性騷擾,完全可以用實然的口氣寫「「穿短裙的女士容易成為色狼下手的對象,請大家注意保護自己的安全,遇到色狼請大聲呼救

我這不是在咬文嚼字,而是不同的語氣背後隱藏了不同的態度和想法。我堅決不認可原微博認為女士受侵害時反而怪女士不應該穿著暴露的邏輯。


不好意思,我認為地鐵的這種邏輯是狗屁
女性組織的抗議示威活動為何常常都要裸體(通常是裸上身)抗議,不是因為她們發騷,要吸引眼球,而是因為現代女權主義運動所爭取的一項重要權利就是「在公眾場合和男人穿得一樣少的權利」
覺得女性穿著暴露就是有傷風化這種論調本身就是不尊重女性權利的表現!!!


最近總有同學私信問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我很為難一直沒有回答,是因為,我的看法對於很多知乎er來說比較偏激的…

我不太相信"流氓都是心虛的,看見穿著暴露的女性不敢攻擊,反而會選擇看起來小綿羊一樣的那種女性去侵犯。"
因為根據我的經驗來說,真的不是這樣的啊…具體的受過什麼樣的侵犯我就不想回述了…反正小時候也有,長大了也有…
我可以肯定地說,流氓非常兇惡,根本就不心虛。我看起來根本就不是小綿羊那種女性(我確定!),可是當我很兇地反抗時,他們只會變本加厲,比你還凶!
(友情提示:踹他們的JJ是好辦法)

所以我對這個問題持有非常矛盾的觀點,一方面我投票給@Ivony,希望妹子們能聽進去,不管怎麼樣,保護好自己才重要;一方面我又覺得其實"不應該把暴力歸咎於受害者,而是那些流氓應該檢討"的想法也非常偉岸。
就像是,第一次了解到這個世界的一些殘忍規則,心裡在吶喊,在反抗,所以止步不前,可又沒有更好的辦法。

大道理上你們可以各說各的,各種數據啊女權啊什麼的…負不負責說得太嚴重了,我覺得頂多討論到"有沒有關聯"就差不多了…可是這討論的輸贏有什麼意義?

對於女性個體,這只是一個關於安全防範的常識範疇的問題而已。


答案皆
①性騷擾成立的前提是,一方以自己的行為對另一方在心理上造成了負面影響。請問——女性衣著暴露對哪些男性非但不產生愉悅反而造成不適?
②如果「女性該為自己穿得少招惹了色狼而負一定責任」,那麼同理——「弱者也該為自己沒有實力招惹了強者欺凌而負一定責任」咯?是,女性可以避免選擇暴露穿著。那麼男性就不可以避免選擇傷害女性身心的行為嗎?如果連公共場合都難以自控的話,是很有必要強制接受相關治療的啊。

當然,「女性衣著暴露」的同時,即應該在她自己與公眾之間隱含了一個約定——給你看,不許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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